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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实施方案

教育局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高师生文明素质,打造文明校园,为我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经研究,决定在全系统开展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创建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精神文明建设各项部署,以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创建活动为载体,增强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实效,为我县优化发展环境、创建省级文明城、建设“文化”提供动力支撑。

二、创建原则

㈠全员参与

“五个一”创建成果,应是全县师生共同意志的提炼和升华。创建过程中,要树立人人是创建主体的观念,积极发动全体师生共同参与,合力共建,为精神文明建设添光彩。

㈡立足实际

“五个一”创建要从学校和师生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展开,使创建过程真正成为师生追求文明的过程,成为自我教育提高的过程,成为展现良好精神风貌、弘扬良好文明风尚的过程。

㈢特色创新

“五个一”创建是一项建设性、创新性的工作,创建中要不断探索创新,做到内容上有拓展、载体上有突破、效果上有提升,实现与时俱进、纵深开展。

㈣长效推进

“五个一”创建是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强劲动力,要按照“创建—保持—创新—提高”的原则,一以贯之,常抓不懈,逐步深入,实现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目标。

三、创建内容

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创建活动包括五方面内容,具体为:

㈠创作一部反映社会良好风尚、贴近校园生活的文艺作品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我县打造“文化名城”、建设“文化”的战略部署,进一步激发和引导广大师生积极发挥聪明才智,根植校园生活实际,以“弘扬文明新风、唱响时代旋律”为主题,开展多种形式的文艺创作活动。文艺形式上,可以是小说、散文、诗歌、绘画、书法、摄影、剪纸等,精心筛选,结集成册;也可是歌曲、舞蹈、儿童剧、“三枝花”节目等舞台艺术,精心排演,刻录光盘。各单位文艺作品必须为师生自主原创,不得剽窃抄袭。年终,县局将聘请专家对各单位推荐作品进行统一评选,在全系统展览(展演),并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各级文艺赛事和演出活动,以此引领校园文明风尚、唱响时代强音,推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的大发展、大繁荣。

㈡开展一次精神文明志愿服务行动

即每个单位每年至少要组织一次精神文明志愿服务行动。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党政工团以及少先队组织的先锋模范作用,组建一批文明素质高、服务能力强的志愿服务团队,以“倡导文明新风、服务群众生活”为主题,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志愿服务行动。可以深入工厂、企业,倡导绿色环保文明理念;可以走进农村、社区,宣传文明生活常识;可以走上广场、路口,开展不文明行为劝导;可以走进公共场所,集中清理环境卫生、非法小广告等;也可以走进农村、敬老院、光荣院等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开展帮孤助残志愿服务;还可以与学校附近村庄开展“文明联创共建活动”,教育和引导广大师生在参与中提升文明素质,展现良好精神风貌。各单位志愿服务行动要紧扣文明主题、贴近群众生活、强化过程管理、做到长效实效。年终,县局将以志愿服务成效为重点,通过查阅资料、走访座谈等形式,对各校精神文明志愿服务活动情况进行综合点评,评优定星,表彰奖励,力争打造一批具有亲和力、影响力的精神文明志愿服务品牌。

㈢组织一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现场会

以培养未成年人基本道德观念、良好学习生活习惯和社会责任感为目标,各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活动。可以发挥课堂的主渠道作用,开展“精品德育课堂”评比活动,实现德育常态化;可以聘请老红军、公安民警、道德模范等为课外辅导员,面向学生集中开展“五心”教育活动,即“忠心献给祖国、孝心献给父母、关心献给同学、爱心献给社会、信心献给自己”,提高德育实效;也可以利用公益性文化场所和传统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实践活动,启发和引导未成年人在亲身实践中把做人做事的道理内化为健康的心理品质,形成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还可以围绕“五四”等重大节庆日,组织开展“十八岁成人宣誓仪式”、“四五”普法教育、“学雷锋月”、“模拟小法庭”等活动,引导未成年人提高思想觉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活动前,要做好预案,并及时报县局备案;活动中,要留好图片资料或影像资料,及时归档;活动后,要做好延伸拓展,确保取得圆满成效。年内,县局将根据各单位预案安排,组织抽查,发现形式新颖、组织严密、实效性强的教育活动,将适时召开现场会,组织全系统观摩。

㈣组织一次师生道德模范评选

为大力宣传学校精神文明建设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事迹,进一步弘扬新风正气,教育引导广大师生争做精神文明建设的实践者、推动者和引领者,以先进典型带动教育系统精神文明程度和道德水平的整体提升,县局决定每年组织一次师生“道德模范”评选活动,内容包括“敬业奉献模范”、“诚实守信模范”、“助人为乐模范”、“孝老爱亲模范”、“拾金不昧模范”、“勤学刻苦模范”、“热心公益模范”、“文明守礼模范”。各单位要将这一活动与“创先争优”活动、“对标赶超走在前”活动搞好结合,广泛发动师生对照模范,开展自我评议、互评互议,找差距、知不足,见贤思齐、闻过即改,迅速掀起人人宣传、人人学习、人人争当道德模范的热潮。活动中,要注重对先进典型人物及事迹的搜集整理,定期选树标杆、及时宣传报道,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年终,县局将组织全系统师生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并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推广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注入新的动力和活力。

㈤开展一次文明校园评比活动

以“文明校园,有你有我”为主题,全县中小学都要主动参与到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当中,文明学校评选,将打破以往自愿申报的形式,原则上每所学校都要参加创建、都要接受检查、都要参与评选。各单位要提前做好文明校园创建规划,在校园环境建设方面,要以“提升办学品位,打造精品校园”为目标,紧密结合“学校特色”确定创建思路,扎实开展“校园文化大提升”工程,既要注重整体,又要关注细节,着力打造校园文明主题景观,增加校园文化元素,确保“每所校园都精彩,校园每处都精彩”;在校风建设方面,要采取有效形式,重点培养师生的良好精神风貌和文明礼仪习惯,在校园内形成知书达理、崇尚文明的浓厚氛围,不断拓展文明创建的深度和广度。年终,县局将组成验收小组,对各单位创建情况进行督导评估,并根据量化分数评选出“十大文明校园”,予以挂牌。

四、保障措施

精神文明“五个一”创建活动是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载体和重要内容,每年一届,长效开展。活动过程中,县局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单位开展情况进行抽查督导,抽查结果将作为年度评选文明学校的重要依据。对重视不够、组织不力、活动效果差的单位,将直接取消评选文明学校资格。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将“五个一”创建活动作为创建文明学校的重点工作来抓,按照县局要求,站在全局的高度,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做到思想认识统一、领导机构健全、组织措施到位,使“五个一”创建活动高效运转、不走过场。各单位创建规划方案、领导小组安排要形成文字材料,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于3月1日前上报县局办公室。

二要做好宣传发动。充分利用校园橱窗、黑板报、广播等形式,对“五个一”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进行宣传报道,进一步激发师生参与热情,凝聚创建合力。要保持与县局的联系沟通,认真总结创建中积累的好做法、好经验和先进典型,及时归档,及时反馈,为活动开展营造浓厚氛围。年终,县局都将对各单位创建档案(含各类活动记载、图片资料、影像资料等)进行专项检查,对活动中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接受县局质询。

三要确保活动实效。把“五个一”创建活动与特色学校创建、校园文化建设、校风建设等紧密结合,与我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紧密结合,切实发挥广大师生的主体作用,激励和引导他们“讲文明、树新风、扬正气”,积极发挥聪明才智,共同打造文明成果,营造校园文明和谐的良好风尚。年终,县局将对各单位“五个一”创建成果进行集中考评,按项评选出“精品成果”,并根据创建情况评选出“优秀组织单位”,颁发证书,表彰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