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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中学教育范文精选

民办中学教育

民办中学教育范文第1篇

现状与特点

据有关部门统计,1996~1997学年度我国有民办普通中小学校2920所,占全国中小学校总数(72.75万所)的0.4%,其中小学1453所,中学1467所;在民办中小学就读的学生84.8万人,占全国中小学在校生总数(19432.2万人)的0.4%。5年左右的时间,新中国的民办中小学从无到有,从星星点点到初具规模,从自发自生到步入正轨,打破了长期以来政府包办中小学教育的格局,这无疑是我国教育事业发展和教育体制改革深化的一个重要标志。

经过近5年来的实践与发展,我国民办中小学主要表现了以下几方面的特点:

1.各地政府对发展民办中小学的政策差异较大,共同的趋势是加强了对民办中小学的管理

民办中小学发展的现实表明,其发展在极大程度上取决于当地政府的政策。目前各地政府对民办中小学发展的态度与政策差距悬殊,而这种政策又直接受制于当地主要领导对民办教育的认识。有的地区政府积极支持,鼓励发展,政策优惠,管理规范,办学人信心较足,学校的办学行为比较规范,发展势头良好。总体上讲,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的政策比较积极宽松,如浙江温州和辽宁鞍山对民办中小学校采取鼓励发展,规范管理的切实措施;上海、广东地区的民办中小学,大多数得到政府实质上的支持,在那里出现了一批上规模、上档次的民办中小学校。然而有些地区,政府对民办学校要么是管得过多,卡得太死,学校缺乏办学自主权;要么就是只批不管,任其自生自灭,办学者得不到必要的支持,因而怨气颇多。这种态度与政策上的差距,直接加大了我国民办中小学发展的地区性差距。

民办中小学的迅速发展及办学中出现的问题,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大部分地区对民办中小学逐步加强了管理。在《关于社会力量办学的若干暂行规定》的基础上,国家教委一方面于1996年出台了《关于加强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了办学许可证制度;另一方面,加紧制订并出台了《社会力量办学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其实施细则不久也将出台。许多地区也严格了对民办中小学的审批、督导评估等工作,并建立了民办中小学的管理机构,颁布了管理办法。如北京、上海、黑龙江、山西、四川以及广州、济南、福州、温州、青岛、哈尔滨等地都推出了地方民办教育的管理办法。由于在《条例》出台之前,国家没有关于民办教育的法规,各地在发展民办教育,尤其是民办中小学教育问题上,认识不一,政策差异较大。

2.办学类型和办学模式多样化,企业办学和“转制”学校形成热点

从类型上看,民办中小学包括小学、初中、普通高中、职业高中等,既有独立设置的,也有混合设置的。目前混合设置的多于独立设置的,大多数为寄宿制学校。从层次分布来看,中心城市各类型民办学校结构较齐全,中小城市以初中为多,县镇及农村地区基本上是小学。民办中小学的举办者或投资主体成分比较复杂,有社会团体、派、企业公司、海外人士和公民个人,也有教育行政部门和公立学校。其中,联合办学多于独立办学。

民办中小学的办学模式呈多元化特点,目前主要有民办公助、公办民助、股份制和公司企业办学。私立自办和中外合作办学模式相对较少。真正意义上的公民个人投资办学(私立学校)极少。“民办公助”学校比较普遍,也获得大多数人的认可。目前,在上海、温州等地大多数是这种模式。在上海,“民办公助”的形式主要是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各自情况,为民办学校无偿或低偿提供校舍、场地;有的还提供一定的启动资金或一部分教育设备,如上海民办新世纪中小学、扬波中小学和明珠高级中学均属这种性质的民办学校,北京的华夏女子中学等也属这种性质。在经济发达的珠江三角洲地区,采用“教育储备金”办学的模式较多,并在教育界内外引起较大争议。这种学校的运作方式是家长和学校签订合同并缴纳教育储备金(每生15万~30万元不等),除此以外,家长不再交任何费用。学校通过运用储备金来维持学校的经费开支,学生退学即退还储备金,毕业时全部退还。广东从1993年5月开办第一所这种性质的学校,到1996年,全省共有这类中小学70所,在校生11万人。现在有30多所这类学校的投入都超过1亿元,最高的达3亿元。目前,他们吸纳的社会资金已超过30亿元,同时,每年还吸纳3亿元的正常经费投入。这类学校投入高,规模大,学校的占地一般在100亩以上,最大的已达600亩,硬件设施好,主要面向高收入家庭。在经济欠发达的老、少、边、穷地区,被人称之为“扶贫教育模式”的民办校占有很大比例。这类学校教育经费匮乏,条件简陋,教师待遇较低,收费也低,有的全年收费仅几百元,教师每月工资一二百元。这类学校主要是弥补农村义务教育的不足。

近两年来,企业办学与“转制”学校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争议较多,成为民办中小学的一个热点。企业办学成为热点,主要是因为办学投入大,标准高,收费昂贵,社会反响较大。企业代表是学校董事会的主要成员,学校的资金管理和运作一般按企业经营方式运行。有的甚至与企业资金混为一体,学校的生存与发展往往与企业的兴衰维系在一起,学校没有资金运作自主权,校长要看企业老板的脸色行事,与“打工仔”无异。在学校资金运作过程中,有些企业急于收回成本,甚至牟取高额利润,他们对学校的资产所有权等经济问题十分关注,而在《条例》出台之前,对此又没有明确的、可操作的法律性规定。有的学校因此而引发出了矛盾纠纷,社会上对此也议论纷纷,观点不一。此外,在北京、上海等地出现的“转制”学校(即“公办民助”学校)也成为民办中小学的一个热点。这种性质的学校主要有两类:一是原有公办学校通过教育行政部门与承办人(或承办单位)签订承办协议,根据协议学校参照民办学校管理办法运行,享受民办学校的有关政策待遇。即学校教育经费以自筹为主,政府予以支持;人事、分配由学校自主自定;学校管理体制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变政府指挥为政府指导监督,学校享有较大的办学自主权。如北京的十一学校、上海的蓝田中学等。二是在一些大中城市教育行政部门拿出一些与新建住宅小区配套的新建校,委托个人或团体承办,目的是为了迅速建设一批高水准学校,避免产生新的薄弱学校。一般情况下,政府在过渡期内向学校提供办学的基础经费,学校则参照民办学校的管理办法运行,享有办学自主权,如北京朝阳区花家地小学、上海徐汇区世界外国语学校均属这种类型。通过这种方式办学,学校往往在短时间内就能筹集到办学经费,装备好学校设施,组建较高水准的师资队伍,保证教育教学质量,取得新迁入居民对学校的信任。

3.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差距悬殊,发展不平衡

目前民办中小学的办学条件差距较大。大多数学校还处于发展过程中,处于过渡期,以租赁校舍办学者为多。只有一小部分有独立校舍和一流的办学设备,还有个别的属豪华型学校。在分布上,大中城市和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的民办中小学的设施条件普遍较好,标准高、要求高、收费也较高。这些学校主要满足了社会择校需求和富裕阶层子弟上学的需要。在中等城市和内陆地区的民办中小学校大多数属于条件一般,收费中档,主要满足一般工薪阶层有择校需求的家庭子女入学,这类学校的学生构成比较特殊,有的学校离异家庭子女比例达到50%。一些城镇地区和广大农村地区的民办中小学校,条件设施一般较差,收费也较低,有补习性质的,更多的是作为义务教育的补充,与一般公立学校差别不大,甚至条件略差。在办学水平上,一方面,同一水平上创办的学校经几年的发展,已经显现出明显的差距:有的发展很快,形成规模,也获得了社会赞誉;有的发展缓慢,停步不前,出现种种矛盾与问题,甚至已经停办了。另一方面,由于创办的学校基础不同,办学者的水平又差距悬殊,致使学校之间拉开了距离。从全国来看,真正属于收取高额学费或高额储备金、条件设施精良的民办中小学校,实际不到100所,不足全部民办中小学校的4%,而这些学校又主要集中分布于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多为企业参与办学。

4.目前,学校数量增长趋缓,如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成为共同关心的话题

从数量上看,目前民办中小学校发展的速度比前几年大大放慢,新办校不多。这主要是由于各地加强了对民办学校的管理,尤其是严格审批。同时,由于民办学校还未取得社会的广泛认可,民办校的生源有限。目前,大多数学校都已经过了3~5年的初创时期,学校各项工作已步入正轨,区域内的学校间形成相互竞争的格局。大家都认识到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是事关学校生存与发展的生命线,如何提高学校的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使学校办有特色,并获得社会、家长与学生的认可,已成为所有学校共同关心的重大话题。

问题与原因

从总体上看,当前民办中小学教育的发展滞后于社会经济发展,还不能很好地适应社会对教育发展的需求,同时民办中小学的办学行为需要进一步规范。民办中小学的发展在总体上还处于发展的初期,或者说处于由初创期逐步走向成熟、规范期的过渡阶段。在这个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不少问题亟待解决。

从外部环境看,首先是有关民办中小学的立法与管理滞后于民办中小学教育的实践与发展。在《条例》出台之前,关于民办教育的法规政策原则性较强,可操作性较差,适用范围时限不明,各方面的职责不清,对不同类型的民办学校缺乏针对性。在管理上明显存在体制不顺的状况。民办学校涉及普教、职教、成教和高教,因而在管理上出现职责不明,由教育、民政、公安等部门多头审批、交叉管理的局面,这种状况影响了民办教育管理机构的权威性和管理力度。由于对不同层次、不同性质和类型的社会力量办学缺乏有针对性的管理办法,在实践中往往出现“不管就乱,一管就死”的状况。其次,民办中小学教育理论的研究落后于民办中小学发展的实践。目前这方面的研究队伍很薄弱,研究成果不多,已有成果也缺乏针对性,应用性较差,不能很好地回答实践中提出的问题。再次,社会对举办民办中小学校的认识存在分歧。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士对民办中小学的地位、作用和发展前景等问题的认识不同,有的支持,有的反对,有的淡漠。

从内部来看,一是现有民办中小学并没有很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教育需求:有良好软、硬件设施的学校收费太高,一般群众无力承担;而收费低廉的学校,其软、硬件设施太差,人们又对其教育、教学质量缺乏信任,而宁愿选择公立学校。二是民办中小学校在办学的过程中,碰到诸如校舍、生源、师资、经费等多方面的困难,难以得到很好的解决,挫伤了不少办学者的积极性。三是在《条例》出台之前,虽然国家对发展民办学校的大政方针已明确,但缺少专门的可操作性的法规文件,致使许多办学者或准备办学者持有疑虑,或等待观望,甚至有一部分已办多年的学校,也转而放慢发展速度,安于维持现状,不敢作长远打算。四是确实存在少数办学目的不纯,甚至借办学行骗者,也存在一些管理水平低下的办学者。如有的民办学校内部管理混乱,有的实际上实行的是“家长式”、“家族式”的管理,学校内部缺乏民主和监督机制,一些办学者转移、侵占、私分教育机构的资金、财产,这些现象毁坏了学校的声誉,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

这些内外因素都直接影响了民办中小学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也影响了解决民办校诸多办学困难与问题的速度和力度。

思考与建议

十四大以来,我国民办教育在思想认识和实践发展上都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条例》,更预示着我国社会力量办学步入了一个依法办学、依法管理、健康发展的新阶段。民办中小学教育的发展前景广阔。

同志在十五大报告中提出的关于继续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的思想,是理论上的重大突破,是又一次思想解放。近年来,在民办学校的发展过程中,有人对民办学校的性质和民办学校财产的所有制性质存有疑虑。根据十五大精神,民办学校或私立学校都应属于混合所有制形式,其中既有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也可能有私有成分。相对于公办学校而言,民办学校是一种不同的公有制实现形式。就目前看,大多数民办中小学是集体成分占主体,也含有国有成分(如在一些“转制”学校和政府资助学校里)。区别在于,依不同的办学模式,各成分所占比例不同。民办学校的财产,除个人投入外,其余部分(包括组织或个人给学校的捐赠)都应属于公有成分,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侵占。当前,发展民办教育是适应社会多层次教育需求的一条重要渠道,民办中小学还有更大的发展余地。十五大以后,民办学校将成为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新的生长点。

为了进一步促进民办中小学教育的健康发展,我们认为,当前应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宣传,统一思想,正确认识民办中小学教育的地位和作用。改变政府包揽办学的格局,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办学新格局,是符合国家方针政策,适应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和教育发展现实需要的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之路。社会有关方面应加强对民办中小学教育的正确宣传报道,积极开展讨论研究。各有关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人士更应转变思想,更新观念,正确认识民办中小学教育的地位和作用,要把思想统一到《条例》规定的“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的十六字方针上来,积极创设有益于民办中小学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

2.认真贯彻《条例》,理顺管理体制。《条例》的实施细则近期将出台。条例具有较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明确了近些年来困扰民办教育发展的诸多有争议的问题,并澄清了许多模糊认识。各地应从实际出发,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制定地区性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将民办中小学教育纳入依法办学、依法管理的法制化轨道。同时,应理顺管理体制,建立专门的管理机构,明确政府和办学各方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做到统筹管理、分类指导。把民办学校归口于成人教育或计划、法规处室管理的状况应该改变,这种管理体制是导致“只批不管”的一个重要原因。民办中小学应与公办中小学一同归入有关业务处室管理。民办学校的审批、评估和业务管理可以分开,分别由有关部门负责。

民办中学教育范文第2篇

一、继续深化落实教育综合改革,学校管理制度科学化、民主化

(一)健全学校教育综合改革制度,稳步推进学校改革事业的发展。

学校结合市、县相关教育综合改革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了《*民族中学教职工岗位设置方案》、《*民族中学教职工聘任办法》和《*民族中学教育综合改革绩效工资分配实施细则》实事求是地设置了岗位,根据方案中的规定和程序聘任了教职工,并根据上一年实施过程出现的缺漏,在开学初,召开教职工大会对各种方案作了适当的修改和补充,让全体教职工加入到学校的管理和建设中,使学校的管理制度更能调动教职工的工作激情,并日益趋科学、完善。

(二)建立完善学校领导班子,团结协作管理好学校

随着教育综合改革的深入和发展,新聘的学校领导和中层干部,在校长的带领下,各块工作责任明确、各司其责,相互之间全力协作,尽力拼搏,共同管理学校,教育综合改革各项措施得具体的落实,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努力奋斗,积极争取,加快学校硬件建设

我校地处偏远的少数民族贫困乡,建校资金匮乏。几次搬迁,1*9年搬迁到现在的校址,学校硬件设施不足,再加上初中入学高峰期的到来,教学设施已经无法容纳现有的适龄学生数,连续几年不能进入校就读,家长和社会反映强烈。因此学校领导积极向各级党委政府反映,努力争取,逐渐改善办学条件。

1、征地

学校由于原占地面积过于窄小,不利于学校的整体规划和长远发展。学校积极向*乡党委政府反映,得到了*乡政府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他们不辞辛劳征走访动员,现已征得土地21亩,用于建盖综合楼、师生住宿楼、运动场等基础设施,为*民族中学推进整体扩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教学楼建设已竣工验收投入使用:

由于学生数剧增,我校近两年除教育局宏观调控让师三中、丹凤一中录取部分学生外,不得不采取压缩班级数来缓解教室不够用的问题,也就导致了初一、二年级每班学生数达70人以上。现已在原教学楼右侧建盖一幢5层25个教室,建筑面积面积为2980.4㎡,总投资500多万元、可容纳1600多名学生的教学楼。于2009年3月26日学生全部搬到新教学楼上课。

三、各处室各司其职、团结协作,促进学校和谐发展

(一)教导处:以教导为中心,常规工作落实到位

1、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教导处在年初就制定了明确的教学目标和计划,确定了“以研促教,以研兴教,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总体目标,按月进行常检查,加强教学常规监督力度,教学秩序正常进行。各教研组目标明确,教研形式多样、切实有效。

2、注重教师专业素质的提高

学校教导处非常重视教师的学习培训工作。在条件允许的情况,积极组织我校教师参加各种各样的教学培训,努力提高教师的专业素质,并发挥老教师、优秀教师的传带作用,让新教师尽快成熟,做到新老交融、共同进步,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3、20*年1月下旬,组织期末检测,安排好监督、阅卷和各科质量分析撰写工作;统计上报期末成绩;安排好寒假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

4、2月份,部署好新学期教务工作,理好本学期工作计划。整合教学资源,集体备课方案的实施。

5、3月份,协助学校抓好开学工作,落实好毕业班工作计划和教研工作计划;做好毕业班学生分流工作;组织初三教师开好中考研讨会,反馈好研讨会信息;组织好初三学生尖子生辅导工作;召开毕业班教师会议,分析初三学情。

6、4月份,协助学校抓好初三体育考试;组织好期中考试;组织好各教研组进行常规检查。

7、5月份,组织毕业班学生进行曲靖市第一次模拟考试;做好毕业班尖子生、门槛生、后进生的思想工作;做好初一、初二教师教学任务进程调查,抓好初一、初二学生的日常教学工作。

8、6月份,组织毕业班进行县组织的二次模拟考试,2009年6月21日——24日,组织初一、初二年级学生进行期末考试,抓好教师的监考、阅卷、质量分析工作;安排好假期校本培训,做好初三学生应试方法及心理咨询指导。

(二)政教处:德育为首,安全工作常抓不懈

政教处把德育放在首位,针对不同年级学生作出相应的要求,定期召开班主任会议(每月两次),并且对常规性的工作常抓不懈。根据上级部门的文件要求和会议精神,结合我校的《安全管理办法》,反复强调,层层落实安全问题,提高了师生的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本年度常规性的检查几乎是每月2—3次,杜绝了不安全事故的发生。充分用校会、班会、黑板报、专题讲座等方式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定期检查、汇报、出现隐患及时排除,实行值日教师24小时值班制度,我校的安全工作得到了保障,一年来没有重大的学习纪律和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1、1月份,作好师生放假期间安全、纪律工作,安排好寒假纪律要求。

2、2月份,协助学校开学工作,对学校安全隐患作排查。

3、3月份,做好学生开学时的仪表、卫生检查;召开年级组长,班主任会议,要求对学生作好安全、纪律、护林防火的宣传和落实。对学生进行管制刀具和其他器械的清理。在全校大力开展学生行为规范“十提倡、十反对”教育活动

4、作好学生中考体育中的包乘车辆,考试过程,食品安全工作,并在考后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和有效管理。

5、做好各班“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主任”、“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推荐工作。组织“迎奥运?庆五四”篮球运动的承办。

6、6月份,做好初三学生中考前的健康心理辅导,排查学生中存的安全隐患,对学生宿舍、教室进行管制刀具和其他器械的清理,加强“安全宣传月”活动的指导;对创建“平安校园”的各种材料作整理存档;对初一、初二学生作假期安全宣传,避免不安全事故发生。

(三)办公室协调好关系,做好相关的工作

办公室工作复杂而细致,在学校工作中肩负着疏通协调的关系重任,同时兼担保管收集学校资料、文件、档案及保密等多项任务,学校办公室任劳任怨,做好学校日常工作。做好各种人事表册的填写和上报。

1、1月份,认真总结学校过去一年的工作实绩,并在此基础上写出20*年学校工作计划,用来指导一年的工作;安排好寒假值班人员。

2、2月份,配合学校其他处室搞好开学筹备工作

3、3月份,到教育局上交我校晋升中、高级教师报名表,办理专技人员注册登记。

3、法人证、机构代码的年检

4、5月份,组织好符合晋升中职评审表册的填写。

5、6月份,领取转正定级和正常晋升中二表册,并组织相关教师认真填写。

6、做好学期末文件的整理和收集。

(四)财务运转自知,后勤管理规范

总务处严格按财经管理制度做好学校各方面的收支工作,特别是寄宿制贫困学生的生活补助,按月足额发放到每位学生手中,按时核发教职工的工资,做好相关教职工的上报表册,认真做好每年的预算,同时又负责学校的后勤管理,保证学校工作有序进行。

四、党、团工作紧扣时代精神

学校党支部紧扣时代要求,积极响应党和国家的政策要求,竭力完成乡政府下达的各项任务,今年成立了*民族中学党支部,吸收了新党员,发展了赵建华、李国荣、陈石林、尹春美4名入党积极分子,壮大了学校党支部。支部认真召开民主生活会,宣传、学习了党的方针、政策,加强了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团支部发挥了团组织的功能,协助政教处做好德育教育。“五?四”组织学生到德育基地“洛尼沟边纵十八烈士殉难地”缅怀革命先烈,接受红色革命教育,利用重大节日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利用宣传栏及时向学生宣传相关信息,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

五、工会工作紧贴教职生活

我校工会依法充分展现了工会的职能,凝聚了教职工的战斗力,利用节日到退休教职工及困难职工家中作慰问,教师节组织教职工开展有益的文化活动,温暖了教职工的心。

我校全体教职工及行政人员紧紧团结在一起,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而努力拼搏,取得良好的成绩,受到各级部门和当地群众的肯定和赞许。然则由于诸多原因还存在着许多困难:

*民族中学是*年“普九”新建学校,“普九”时仅有学生500余人,发展至今学生数成倍增加。

民办中学教育范文第3篇

一、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是办好民办中小学的前提

民办教育作为我国教育事业的一个组成部分,必须与公立学校一样,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办学方向不明确,办学思想不端正,很难培养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需要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在阶级社会中,教育具有阶级性并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国家鼓励举办民办学校,并不是任其自由发展,而必须按国家的方针政策的要求,遵循社会主义的方向发展。具体来说,民办中小学要全面贯彻“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同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规定的课程计划和教学大纲,使学生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同时还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自觉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等。

为了确保民办中小学的办学方向,从教育行政部门来说,对举办民办中小学既要鼓励又要严格审批和加强管理,即,既要从政策上加以扶植和提供服务,又要严格审查其办学条件,看它是否达到设校的基本标准和是否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具体地说,当前要加强对招生广告(简章)的审核和管理,加强对学校教育质量的检查和评估,加强对学校收费及财产、财务的管理和监督。

从民办学校举办者来说,必须明确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是民办学校存在的前提。那种把学校办成“贵族”学校的做法,以及以营利为目的的做法,都是违背我国的教育方针和政策的,都是和民办教育的宗旨相悖的,应该自觉抵制。

二、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是办好民办中小学的关键

民办中小学的校长、教师来源与公立学校不同。由于民办学校大多实行的是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有的校长由董事长兼任,有的校长由董事会聘任。其师资来源则主要靠公开向社会招聘,包括专职和兼职两类。专职教师的来源大约有3方面:一是招聘退休教师和校长。这部分人年龄偏高,但有丰富的教学、管理经验,能为教育事业继续发挥力量,所占比例也较大。二是青年教师,刚毕业或毕业分配不久即来应聘者。他们有热情、有理想、思想新,也肯干,然而经验不足,也不够稳定。三是从公立学校以高薪和优厚待遇“吸引”过来的骨干教师。这部分人教学好,精力充沛,是民办学校师资队伍中的中坚力量。然而这种做法却对公立学校师资力量造成冲击。总的说来,民办学校师资状况令人堪忧。因为在实际工作中,招聘制也隐藏着许多问题。最关键的是招聘制意味着校方随时可将不如意的教师“炒鱿鱼”,同时也意味着教师有权“选择”,可以自由“跳槽”。因此,师资队伍老化和流动性大、不稳定成为民办学校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而办好民办学校的必需条件就是要有好的校长和稳定的有较高素质的师资队伍。校长是学校管理的主要领导者,也是学校活动的协调者,办学特色的形成,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校长的素质和办学自主权。因此,首先应当聘请具备国家规定的校长任职资格,政治思想水平高,具有现代教育思想,精通教育、教学和管理规律的行家来担任校长。同时,很重要的一点是,学校内部管理方面必须理顺董事会与校长之间的关系,董事会与校长之间应当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校长全权负责学校的行政及教育、教学工作,董事会要对校长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依法管理学校、领导教育教学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监督,但不可任意干涉学校内部事务和日常工作。只有这样,才有利于校长按教育规律开展学校工作。

有了好校长,还需要组建稳定的高素质的师资队伍。第一,学校要运用好民办学校的用人自主权,把好聘任师资的质量关。要选聘具备国家认定教师资格,具有敬业精神,政治、业务水平高,懂教育教学规律的教师;同时注意教师队伍年龄结构、专业结构要合理。第二,应当加强教师队伍的内部管理。要建立健全教职工的管理制度,对教职工聘任、待遇、工作的考核评估和职称晋升等都应当有明确的规定。除了使用经济和行政手段之外,在工作中要尊重教师,依靠教师,吸收教师参加民主管理,使其克服“打工仔”的雇佣思想,树立主人翁态度,将培养学生视为自己神圣的天职。第三,要抓好福利工作,解除教师的后顾之忧。民办中小学教师没有铁饭碗,除了离、退休来工作的教师外,对于其他教师和工作人员来说,必须设法解决他们的住房、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等问题,使其无后顾之忧,才能提高他们工作的积极性,稳定师资队伍。第四,民办中小学也需要以培训、进修的方式继续提高教师的文化科学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和教学技能;同时也要对教师的工作进行科学的考核评价,以促使其不断进步。

总之,必须依靠高水平的校长的教育教学管理以及广大具有较高素质的教师的教育教学实践,才能办好民办学校,才能培养出高素质的学生。

三、加大改革力度,全面推行素质教育,以质量求生存,促发展

要办好民办中小学,最关键的一点是人才培养模式必须由“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变。对于近几年才刚刚起步的民办中小学来说,教育质量是其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在质量问题上,决不能走“应试教育”的老路,而必须按照素质教育的要求,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文化科学、身体心理和劳动技能素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民办中小学不可避免地面临着与各个学校之间的竞争,只有全面推行素质教育,着力提高教育质量,才能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目前民办学校虽然存在不少有待改进的问题,但它们在实施素质教育方面却具有自身的优势。首先,民办中小学在校长和教师招聘、教育和教学管理、学生收费、经费使用、课程改革、教材使用等方面都具有较大的自主权和灵活性,因而可以为实施素质教育提供较为宽松的教育内、外部环境。其次,它们可以不受现有的办学模式、管理体制的约束,有利于使其成为“素质教育改革的实验沃土”。民办中小学应当充分利用这些优势,优化对人、财、物、事的管理,加大力度,深入开展素质教育改革实验。在改革过程中,要广采博纳中、外优秀的教育经验,借鉴公立学校已取得成效的素质教育实验模式,从学制、课程结构、教学内容到教育方法与手段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实验和创新,探索一条具有民办学校自身特色的素质教育改革新路子。

民办中小学的上上下下都要转变观念,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从本校实际出发,精心策划,大胆进行素质教育的改革实验。

其一,要针对民办中小学生源的特殊性,加强德育,提高学生思想道德素质。

民办中小学的学生有许多优点,但因不少学生来自比较富裕的家庭,生活优裕,受到家长过分溺爱等,养成了某些不良行为习惯。比如,有“骄”“娇”二气,优越感强,集体观念薄弱,组织纪律性较差,生活不能自理,吃穿搞攀比,浪费现象严重等,有的甚至程度不同地沾染了各种恶习并且不服管教。面对这些学习素质差而又参差不齐的教育对象,思想品德教育的难度相当大。加之大多数民办中小学实行寄宿制,学校必须对学生提供“全天候”服务,承担教育、教养的双重任务。因此,民办中小学必须加强德育,把育人工作当作头等重要的事情来抓,将德育贯穿于学校教育的全过程,这样才能使学生健康成长。否则,他们在道德上、人格上从小形成的缺陷,将可能危及其一生。加强思想品德教育一定要注意突出重点,有的放矢。当前要着重抓爱国意识、公民意识和法制意识的培养。要结合学生的实际和身心特点,开展“自学、自理、自护、自强、自律”教育,使学生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学会生存、学会奋斗和创业。特别要针对学生行为习惯上的弱点,加强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尤其要突出“封闭式管理、开放式教育”的特色,加强德育的实践环节,让学生有机会在社会实践和活动中受到深刻教育,养成良好品德,提高思想觉悟,成为“四有”新人。

其二,许多民办学校设有从小学到高中的各个年级,这有利于进行学制改革,可以尝试进行“五·四·三制”的改革实验。

实验证明,五年能学完目前六年制小学的课程。将节约的一年加到初中阶段,可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使其更多地参加体育锻炼;加大选修课程,满足兴趣爱好;而且还能有时间接受职业教育,参加劳动技术实践等,为其今后的发展打下坚实基矗。高中阶段则可以实行“高三分流”,即在高中三年级根据学生志愿,实行普教与职教分流,分别为升学和就业作好准备。这样,学制改革就可以为大面积实施素质教育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其三,民办中小学还应当利用其自主权进行课程改革的有益尝试,构建诸如“大纲课程+特色课程+选修课程”的优化课程体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首先必须圆满完成教学大纲规定课程的教学任务,使学生达到合格的基本标准;同时加强英语、计算机等特色课程的学习,使学生学有专长;另外还要增设丰富多采的选修课程,满足学生多方面的兴趣爱好,促进特长发展。要从优化学科课程,加强活动课程,开发隐型课程入手来造就学生完整的智能体系和全面和谐发展的人格。

其四,课堂教学是提高学生素质的主渠道,民办中小学可以采取一些有效措施,向课堂要时间、要效率。

如可以自主选择行之有效的实验教材进行教学,以达到省时、省力的效果;创造有利条件,鼓励教师以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为指导思想,进行教学法的改革实验;利用经费的自由支配权,舍得投资改善教学设施,大力开展电化教育,通过现代化教学手段达到课堂教学“高质量、轻负担”的最佳效果。

民办中学教育范文第4篇

[关键词]民办教育;民办中小学幼儿教育;民办中小学;民办幼儿园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办中小学是从1992年初邓小平南方讲话之后发展起来的,民办幼儿园则是从20世纪80年代初的家庭幼儿班(或称为个体幼儿园)起步。近十年来,全国民办中小学幼儿教育,无论学校数、在校学生数及其占同级同类教育的比例,都呈逐年增长的态势,民办中小学幼儿教育已经成为我国中小学幼儿教育不可忽视的组成部分,尤其在中等职业教育和学前教育领域,民办学校在校学生的份额已经分别接近1/4和1/3,机构数的比例已经分别接近1/3和超过50%。

一、事业发展成就

(一)从教育机构数看发展

从1996年至2005年,全国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的数量变化比较大,呈快速增长的态势。

2005年,全国幼儿毛入园率为41.4%;小学儿童净入学率为99.15%,小学毛入学率为106.4%,小学毕业生升学率为—98.4%;初中毛入学率超过95%,初中毕业生升学率为69.68%;全口径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为52.7%;普通高中毕业生升学率为76.3%;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21%。这是我国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发展的一个背景,同时,这样一个发展成就,也有全国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的一份不可忽视的贡献。从表1可以看出1996年至2005年全国中小学幼儿园机构数从92.3万所回落到57.5万所,十年减少了37.7%,而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机构数则从2.8万所上升到8.49万所,十年增长了203%,所占比例由3.03%上升到14.77%,目前看,这个比例不算小。

表1显示,从1996年至2005年,全国普通中学维持在8万所左右,民办普通中学则由1400多所(占1.83%)上升至7783所(占9.98%);全国职业中学由10049所下降到6423所,民办职业中学则由568所(占5.65%)上升至2042所,所占比例达到31.79%;全国小学由64.6万所下降到36.6万所,十年减少了43%,民办小学则由1400多所(占0.22%)升至6200多所(占1.7%),民办小学的增长幅度很大,但所占比例还极小;全国幼儿园由18.7万所下降到12.4:万所,民办幼儿园则由2.45万所(占13.06%)上升至6.88万所(占55.33%),从2004年起,全国民办幼儿园机构数就超过了公办幼儿园的机构数。

(二)从在校学生数看发展(此部分相关数据参见表2)

从1996年至2005年,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在校学生维持在2.2亿人至2.3亿人左右,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在校学生则由219万人(占0.99%)上升至1812万人(占8.14%),增长了7个多百分点。全国普通中学在校学生由5400余万人上升至近8600万人,增长了近58%。民办普通中学在校学生由29万人(占0.54%)上升至5997万人(占6.98%),虽然所占比例不大,但年增长速度较快。全国职业中学在校学生由473万人上升至626万人,十年增长了150余万人;民办职业中学在校学生由13万人(占2.74%)上升至156万人(占24.88%),十年上升了22个多百分点,涨幅比较大,速度也比较快。十年来,全国职业中学在校学生增长中95%在民办职业学校。全国小学在校学生十年减少了2750余万人。民办小学在校学生则由46万人(占0.34%)上升至389万人(占3.58%),年均增长38万余人,虽然所占比例不大,但增长幅度比较大。全国幼儿园在园儿童十年减少了近500万人,减少了18%。民办幼儿园在园儿童则由130万人(占4.89%)上升至668万人(占30.66%),上升了近25个百分点,所占比例接近1/3,增长速度非常快。

总的来看,十年来全国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在校学生总数基本持平,但分段的高峰点在上移,小学与幼儿同在校学生数下降比较快。其基本状态与趋势是:“九五”高峰在小学,“十五”高峰在初中,“十一五”将迎来高中阶段的高峰,“十一五”末“十二五”初将是高中后教育的高峰。十年间,从幼儿园到高中各段,民办教育机构的规模与比例都在大幅度上升,这表明民办中小学幼儿教育事业发展的成就明显,民办中小学幼儿教育已经开始走—个与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道路。

二、发展中的问题

(一)份额少,规模小(此部分相关数据参见表3)

总体上看,民办教育规模在整个国民教育规模中的份额还比较少,2005年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占全国总数的比例只有8.14%,而且其中民办幼儿园占有较高的比例(30.66%)。从校均规模来做一个简单统计比较,与公办同级同类学校相比,民办学校的校均规模相对也比较小。如,2005年全国普通中学的校均规模是1100人,民办普通中学是770人;全国职业中学的校均规模是974人,民办职业中学是762人;全国幼儿园的平均规模是175人,民办幼儿园只有97人。例外的是,民办小学的校均规模明显高于全国小学的校均规模,全国平均为297人,民办小学为623人,民办小学校均规模超过全国小学校均规模的一倍。分析其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公办小学有大量的农村偏僻地区的小学校,规模很小,但民办小学基本上没有这种学校;二是有一批九年或十二年一贯制民办中小学,对这类学校,学校数一般统计在民办初中或高中内,但学生数统计在小学内。

(二)地位不平等,受公办学校挤压严重

与公办中小学比较,大多数地区民办中小学处于明显的不平等的办学地位,主要体现在征地与基建、招生、教师队伍建设等政策方面,有的地区甚至在税收、学生社会优待等方面还存在比较大的问题。如,所有公办学校中小学幼儿园的教师按事业单位人员上保险,民办学校的教师只能按企业人员上保险;在引进教师与高校毕业生方面,大部分地区的民办学校中小学幼儿园所享受的政策与公办学校有较大的政策差距,主要是国家政策层面还未完全解决这个问题,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对此也没有给予足够重视。不少地方公办转制学校的运作与管理不规范,严重挤压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的正常空间,这主要是有政府的倾向性问题。

(三)行政管理比较薄弱,定位不够准确

对于民办中小学的管理,教育行政部门往往没有给予同样的重视。表现在管理人员和职责不到位、准入标准不明确、退出机制未建立、过程中监管职责不清或不准(缺位或越位),对违规办学、非法办学和一些违规行为的处理不适应实践的需要。合理有效的退出机制是影响民办教育发展的重要问题,但现实往往是对准入有一定的制度和标准,但对如何处理退出还比较模糊,要么无法处理,要么等出了大问题再处理,要么简单采取对公办学校的办法来处理,总体上对民办学校—的运行过程缺乏有效的预警机制。最近一年多,出现了不少民办中小学关闭的情况,尤其对于一些较大规模的民办名校,出现问题时各级政府基本上是出于对保持社会稳定的考虑而采取政府包办接管的被动做法。当然,这只是就全国一般情况而言,有少数地区在民办中小学行政管理的定位和管理问题的处理方面还是做得非常好的。

(四)民办学校自身的条件、质量与管理有距离

在全国八万多所民办中小学幼儿园中,属于条件、质量和管理都到位,取得社会认可的学校还是少数,基本上还没有出现可以对优质公办中小学形成竞争压力的优质民办中小学,大部分民办中小学校尚未得到社会的普遍认可,加上在民办学校当中不断出现一些严重问题,甚至经营不善而倒闭,再加上新闻媒体的炒作,影响了百姓对民办学校的认知与信心,也一定程度卜动摇了一些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对民办学校支持的决心。尤其是最近两年,由于出现了民办中小学因“储备金”

引起的几个重大事件,对全国民办中小学的发展造成了极大的打击,加上“名校办民校”、生源减少及国家对义务教育的新政策等因素,使得相当一批民办中小学陷入更加艰难的境地,有的举办者甚至产生了退出的念头。

(五)对民办教育的认识有偏差,教育行政部门内、外部协调难度大

在实践中,民办教育的“公益性事业”性质受到挑战,人们片面地认为民办学校是私人企业或营利性机构。由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民办教育的管理、服务不落实以及协调难度非常大,对于解决民办教育的一些重要政策问题,往往教育部门非常积极,但其他相关部门则完全是另外一种态度。前几年,社会有关机构(包括环保卫生、税务、新闻媒体、咨询服务企业、各种中介机构等)视民办学校为“唐僧肉”,存在“趁火打劫”的现象。目前,教育外的许多部门对民办学校仍然缺乏正确的认识,甚至缺乏基本的法制观念,部门主义作风严重,对于国家有关民办教育的法律法规不闻不问,工作中抱着部门的“本本”和过去的观念,不能与时俱进。

(六)对民办教育缺乏积极的预期

由于民办教育总体上还处于发展初期,民办教育的法制环境与政策制度也在逐步完善的过程中,民办学校总体上是在一个相对艰难的环境下逐步成长发展起来的,民办学校自身还存在许多不完善的地方,民办学校的办学质量与水平还不能很好地适应社会的教育需求,这是客观的事实,是成长中必经的阶段。结合这种现实,一方面我们应当要求所有举办者坚持“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基本办学方向和“公益性事业”的基本性质,本着为社会提供“公共教育服务”的基本责任,克服困难,办好每一所学校;同时,也需要各级政府和社会各方面,用更加长远的目光、更加宽容的态度和更加积极的行动,切实支持、鼓励和监督民办学校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我们不能因为民办中小学幼儿教育今天的不足,而否定其未来,而看不到其发展的意义和价值,更不能只用过去或今天的眼光去估价明天的发展。总体上看,我们对中国民办教育的未来发展还缺乏积极的预期。

三、发展趋势展望

伴随中国民办教育的法制化、规范化进程,民办中小学幼儿同教育已经进入一个发展的新时期。面对新环境、新挑战,归根结底,是要对民办中小学幼儿教育有新定位、寻找新空间。基于前一阶段的发展实践,大家清楚地看到了民办幼儿教育的成长速度,普遍不怀疑民办幼儿教育的发展空间。事实上,目前在幼儿教育领域,民办与公办之间的界限越来越模糊,鸿沟基本不存在,民办的份额越来越大。我们完全可以预期,“十一五”期间,民办幼儿教育的比例还将进一步扩大,而且将超过公办幼儿教育的规模。

民办中学教育范文第5篇

(一)从在校学生数看发展(此部分相关数据参见表2)

从1996年至2005年,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在校学生维持在2.2亿人至2.3亿人左右,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在校学生则由219万人(占0.99%)上升至1812万人(占8.14%),增长了7个多百分点。全国普通中学在校学生由5400余万人上升至近8600万人,增长了近58%。民办普通中学在校学生由29万人(占0.54%)上升至5997万人(占6.98%),虽然所占比例不大,但年增长速度较快。全国职业中学在校学生由473万人上升至626万人,十年增长了150余万人;民办职业中学在校学生由13万人(占2.74%)上升至156万人(占24.88%),十年上升了22个多百分点,涨幅比较大,速度也比较快。十年来,全国职业中学在校学生增长中95%在民办职业学校。全国小学在校学生十年减少了2750余万人。民办小学在校学生则由46万人(占0.34%)上升至389万人(占3.58%),年均增长38万余人,虽然所占比例不大,但增长幅度比较大。全国幼儿园在园儿童十年减少了近500万人,减少了18%。民办幼儿园在园儿童则由130万人(占4.89%)上升至668万人(占30.66%),上升了近25个百分点,所占比例接近1/3,增长速度非常快。

总的来看,十年来全国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在校学生总数基本持平,但分段的高峰点在上移,小学与幼儿同在校学生数下降比较快。其基本状态与趋势是:“九五”高峰在小学,“十五”高峰在初中,“十一五”将迎来高中阶段的高峰,“十一五”末“十二五”初将是高中后教育的高峰。十年间,从幼儿园到高中各段,民办教育机构的规模与比例都在大幅度上升,这表明民办中小学幼儿教育事业发展的成就明显

(二)从教育机构数看发展

从1996年至2005年,全国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的数量变化比较大,呈快速增长的态势。

2005年,全国幼儿毛入园率为41.4%;小学儿童净入学率为99.15%,小学毛入学率为106.4%,小学毕业生升学率为—98.4%;初中毛入学率超过95%,初中毕业生升学率为69.68%;全口径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为52.7%;普通高中毕业生升学率为76.3%;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21%。这是我国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发展的一个背景,同时,这样一个发展成就,也有全国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的一份不可忽视的贡献。从表1可以看出1996年至2005年全国中小学幼儿园机构数从92.3万所回落到57.5万所,十年减少了37.7%,而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机构数则从2.8万所上升到8.49万所,十年增长了203%,所占比例由3.03%上升到14.77%,目前看,这个比例不算小。

表1显示,从1996年至2005年,全国普通中学维持在8万所左右,民办普通中学则由1400多所(占1.83%)上升至7783所(占9.98%);全国职业中学由10049所下降到6423所,民办职业中学则由568所(占5.65%)上升至2042所,所占比例达到31.79%;全国小学由64.6万所下降到36.6万所,十年减少了43%,民办小学则由1400多所(占0.22%)升至6200多所(占1.7%),民办小学的增长幅度很大,但所占比例还极小;全国幼儿园由18.7万所下降到12.4:万所,民办幼儿园则由2.45万所(占13.06%)上升至6.88万所(占55.33%),从2004年起,全国民办幼儿园机构数就超过了公办幼儿园的机构数。

,民办中小学幼儿教育已经开始走—个与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道路。

二、发展中的问题

(一)份额少,规模小(此部分相关数据参见表3)

总体上看,民办教育规模在整个国民教育规模中的份额还比较少,2005年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占全国总数的比例只有8.14%,而且其中民办幼儿园占有较高的比例(30.66%)。从校均规模来做一个简单统计比较,与公办同级同类学校相比,民办学校的校均规模相对也比较小。如,2005年全国普通中学的校均规模是1100人,民办普通中学是770人;全国职业中学的校均规模是974人,民办职业中学是762人;全国幼儿园的平均规模是175人,民办幼儿园只有97人。例外的是,民办小学的校均规模明显高于全国小学的校均规模,全国平均为297人,民办小学为623人,民办小学校均规模超过全国小学校均规模的一倍。分析其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公办小学有大量的农村偏僻地区的小学校,规模很小,但民办小学基本上没有这种学校;二是有一批九年或十二年一贯制民办中小学,对这类学校,学校数一般统计在民办初中或高中内,但学生数统计在小学内。

(二)地位不平等,受公办学校挤压严重

与公办中小学比较,大多数地区民办中小学处于明显的不平等的办学地位,主要体现在征地与基建、招生、教师队伍建设等政策方面,有的地区甚至在税收、学生社会优待等方面还存在比较大的问题。如,所有公办学校中小学幼儿园的教师按事业单位人员上保险,民办学校的教师只能按企业人员上保险;在引进教师与高校毕业生方面,大部分地区的民办学校中小学幼儿园所享受的政策与公办学校有较大的政策差距,主要是国家政策层面还未完全解决这个问题,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对此也没有给予足够重视。不少地方公办转制学校的运作与管理不规范,严重挤压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的正常空间,这主要是有政府的倾向性问题。

(三)行政管理比较薄弱,定位不够准确

对于民办中小学的管理,教育行政部门往往没有给予同样的重视。表现在管理人员和职责不到位、准入标准不明确、退出机制未建立、过程中监管职责不清或不准(缺位或越位),对违规办学、非法办学和一些违规行为的处理不适应实践的需要。合理有效的退出机制是影响民办教育发展的重要问题,但现实往往是对准入有一定的制度和标准,但对如何处理退出还比较模糊,要么无法处理,要么等出了大问题再处理,要么简单采取对公办学校的办法来处理,总体上对民办学校—的运行过程缺乏有效的预警机制。最近一年多,出现了不少民办中小学关闭的情况,尤其对于一些较大规模的民办名校,出现问题时各级政府基本上是出于对保持社会稳定的考虑而采取政府包办接管的被动做法。当然,这只是就全国一般情况而言,有少数地区在民办中小学行政管理的定位和管理问题的处理方面还是做得非常好的。

(四)民办学校自身的条件、质量与管理有距离

在全国八万多所民办中小学幼儿园中,属于条件、质量和管理都到位,取得社会认可的学校还是少数,基本上还没有出现可以对优质公办中小学形成竞争压力的优质民办中小学,大部分民办中小学校尚未得到社会的普遍认可,加上在民办学校当中不断出现一些严重问题,甚至经营不善而倒闭,再加上新闻媒体的炒作,影响了百姓对民办学校的认知与信心,也一定程度卜动摇了一些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对民办学校支持的决心。尤其是最近两年,由于出现了民办中小学因“储备金”引起的几个重大事件,对全国民办中小学的发展造成了极大的打击,加上“名校办民校”、生源减少及国家对义务教育的新政策等因素,使得相当一批民办中小学陷入更加艰难的境地,有的举办者甚至产生了退出的念头。

(五)对民办教育的认识有偏差,教育行政部门内、外部协调难度大

在实践中,民办教育的“公益性事业”性质受到挑战,人们片面地认为民办学校是私人企业或营利性机构。由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民办教育的管理、服务不落实以及协调难度非常大,对于解决民办教育的一些重要政策问题,往往教育部门非常积极,但其他相关部门则完全是另外一种态度。前几年,社会有关机构(包括环保卫生、税务、新闻媒体、咨询服务企业、各种中介机构等)视民办学校为“唐僧肉”,存在“趁火打劫”的现象。目前,教育外的许多部门对民办学校仍然缺乏正确的认识,甚至缺乏基本的法制观念,部门主义作风严重,对于国家有关民办教育的法律法规不闻不问,工作中抱着部门的“本本”和过去的观念,不能与时俱进。

(六)对民办教育缺乏积极的预期

由于民办教育总体上还处于发展初期,民办教育的法制环境与政策制度也在逐步完善的过程中,民办学校总体上是在一个相对艰难的环境下逐步成长发展起来的,民办学校自身还存在许多不完善的地方,民办学校的办学质量与水平还不能很好地适应社会的教育需求,这是客观的事实,是成长中必经的阶段。结合这种现实,一方面我们应当要求所有举办者坚持“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基本办学方向和“公益性事业”的基本性质,本着为社会提供“公共教育服务”的基本责任,克服困难,办好每一所学校;同时,也需要各级政府和社会各方面,用更加长远的目光、更加宽容的态度和更加积极的行动,切实支持、鼓励和监督民办学校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我们不能因为民办中小学幼儿教育今天的不足,而否定其未来,而看不到其发展的意义和价值,更不能只用过去或今天的眼光去估价明天的发展。总体上看,我们对中国民办教育的未来发展还缺乏积极的预期。

三、发展趋势展望

伴随中国民办教育的法制化、规范化进程,民办中小学幼儿同教育已经进入一个发展的新时期。面对新环境、新挑战,归根结底,是要对民办中小学幼儿教育有新定位、寻找新空间。基于前一阶段的发展实践,大家清楚地看到了民办幼儿教育的成长速度,普遍不怀疑民办幼儿教育的发展空间。事实上,目前在幼儿教育领域,民办与公办之间的界限越来越模糊,鸿沟基本不存在,民办的份额越来越大。我们完全可以预期,“十一五”期间,民办幼儿教育的比例还将进一步扩大,而且将超过公办幼儿教育的规模。

完全不同的是,民办中小学教育遇到了比较严峻的挑战。一段时期以来,有相当一批民办中小学办学困难,甚至被迫关闭。新修订颁布的《义务教育法》中明确规定,在普及和巩固义务教育的任务中,由政府负全责,国家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预算。民办中小学今后生存与发展的空间在哪里?

在中小学教育阶段,政府利用公共财政的主要的基本的职能是为社会提供公平与均衡的教育,这已经成为历史的潮流,这种认识已经被各级政府普遍接受,也必将是今后一段时期我国中小学教育政策调整的方向。在义务教育阶段,国家应该保障的是所有适龄儿童都拥有接受达到基本标准的义务教育的机会,即提供面向人人的相对公平与均衡的义务教育。但不可否认的两个现实情况是,一方面这种公平与均衡是相对的,发展面向所有人的公平与均衡的义务教育是公办小学与初中建设的方向,在一段时期内地区间与学校间的差距还将存在;另一方面,社会对义务教育的选择性需求不会消失,而且在短时间内这种需求不会明显减弱,但公办义务。教育所能提供的这种选择性教育将急剧减少,并在政策上越来越受到限制,因而将逐步退出选择性教育的空间。因此,提供满足社会需要的选择性教育就是民办学校在义务教育阶段的机遇,也是民办中小学教育发展的主要空间与基本定位。这个空间的大小,不是取决于政府的政策,而是取决于公办学校均衡化的速度与程度,更主要取决于民办中小学在办学质量与特色方面的成长,即民办中小学为社会提供选择性教育服务的能力与水平。可以相信,未来五至十年,民办中小学将在选择性教育服务方面取得新的进展,其发展的空间仍然是可以预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