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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性担保范文精选

前言:在撰写融资性担保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学习和借鉴他人的优秀作品,小编整理了5篇优秀范文,希望能够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融资性担保

融资性担保范文第1篇

一、融资担保公司财务风险概述

财务风险主要是指企业公司在日常的财务活动开展过程中,受到内外各种环境因素的影响,造成了企业财务管理整体目标与预期计划之间出现了较大的差异,甚至是出现了严重的经济损失。企业公司只要在市场环境下经营,就势必会存在着财务风险问题,对于融资担保公司而言,按照担保公司财务管理中资金运作流程的不同,所面临的财务风险主要分为筹资风险、投资风险、资金回收风险以及收益分配风险等几种不同的形式;按照不同财务风险类型的成因,又可以将融资担保公司的财务风险分为政策变化造成的财务风险、法律因素带来的财务风险、市场变化造成的财务风险以及内部经营管理风险等几种类型。相比其他企业而言,融资担保公司的财务风险除了具有普遍的客观性、全面性、不确定性、共存性以及激励性以外,由于融资担保公司主要是以向借贷机构担保企业债务偿还能力,因此财务风险还具有明显的隐蔽性、爆发性、高风险性以及风险分担困难的特点。

二、融资担保公司财务风险成因分析

从外部以及内部两方面系统分析造成融资担保公司财务风险出现的原因,其成因如下:

(一)外部因素造成的财务风险

融资担保公司受到外部因素影响出现的财务风险主要是源自于所受保企业的风险,在担保过程中,由于具有连带清偿责任,因此所担保公司如果由于经营困难出现了违约,就必须由担保公司偿债,因而带来巨大的财务风险问题。外部因素造成的财务风险问题,产生的根源来自于担保公司财务风险识别管理不当,对于受保公司的财务报表真实性审核不全面,抵押物价值评估不当或者是业务操作不规范等造成的。

(二)内部因素造成的财务风险

内部因素造成的担保公司财务风险问题,主要是融资担保公司自身财务管理等造成的。如果融资担保公司为了实现自身规模扩展,不合理的对外筹集资金用于投资,或者是挪用客户资金造成资金链断裂等,一旦资金回收困难,则很容易出现财务风险问题。

三、融资担保公司财务风险防范措施研究

(一)强化对受保企业财务风险传递的防范

作为融资担保公司而言,防范财务风险,重要的工作就是应该在源头控制源自于受保企业的财务风险问题传递。首先,应该加强对受保公司的前期调查,尤其是对受保公司财务状况的审查以及财务风险问题的整体评价分析,对于会计报表应该全面审视是否存在粉饰报表的问题,并加强对受保公司资产负债表以及利润表的全面分析,在对受保公司的经营状况以及盈利能力进行全面分析以后进行决策。其次,在确定担保以后,应该加强对受保公司的财务风险控制,尤其是对受保公司的资金流向进行跟踪,并定期与受保公司进行业务咨询,及时发现财务工问题并进行提醒作出风险预警,以控制财务风险问题的发生。

(二)提高融资担保公司的风险识别评价与控制能力

风险控制管理的基本流程就是风险识别、评价与控制。因此,融资担保公司应该强化对风险的识别评价与控制能力。在风险的识别评价方面,重点是关注自身代偿能力情况与经营效率状况,以控制风险为基础来开展业务,并通过对公司自身的财务指标分析,发现经营管理中潜在的风险问题。在风险的应对上,可以通过合理安排担保项目或者是担保期限实现风险分散,可以采用内部补偿或者是外部补偿进行风险补偿,也可以通过反担保、与银行共担风险、建立再担保体系等方式进行风险的转移,通过这些措施提高融资担保公司对财务风险的应对控制能力,避免由于财务风险问题造成过大的经济损失。

(三)加强对融资担保公司的财务风险监管

对于融资担保公司的财务风险防范,除了采取主动的防范管理措施以外,还应该加强对财务风险的监管,通过强化内部控制与内部审计来规避风险问题。在内部控制管理过程中,应该重点加强对业务流程的规范化管理,并加强对投资项目的跟踪管理,确保各项业务工作运作都在标准规范的框架范围内。同时借助内部审计管理,对融资担保公司全面开展管理审计、项目审计以及风险控制审计,督促公司内部自觉强化对风险的识别、分析与控制,进而降低财务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四、结束语

融资性担保范文第2篇

【关键词】融资问题;原因分析;对策探讨

长期以来,中小企业融资难一直是困扰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如何有效改善中小企业融资境况,成为中小企业发展的关键问题。

一、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问题

我国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着融资困难的现状,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融资途径不畅通

从内源融资来看,我国中小企业的现状不尽人意,一是中小企业分配中留利不足,自我积累意识差。二是现行税制使中小企业没有税负优势。三是折旧费过低,无法满足企业固定资产更新改造的需要。四是自有资金来源有限,资金难以支持企业的快速发展。从外源融资来看,中小企业可以选择银行贷款、资本市场公开融资和私募融资等三种渠道,但目前我国中小企业的外源融资渠道方面并不畅通。

(二)融资结构不合理

主要表现在:(1)我国的中小企业发展主要依靠自身积累、严重依赖内源融资,外源融资比重小。单一的融资结构极大地制约了企业的快速发展和做强做大。并且在外源性融资中,中小企业一般只能向银行申请贷款,主要表现为银行借款;(2)在以银行借款为主渠道的融资方面,借款的形式一般以抵押或担保贷款为主;(3)在借款期限方面,中小企业一般只能借到短期贷款,若以固定资产投资进行科技开发为目的申请长期贷款,则常常被银行拒之门外。

(三)融资成本较高

企业的融资成本包括利息支出和相关筹资费用。与大中型企业相比,中小企业在借款方面不仅与优惠利率无缘,而且还要支付比大中型企业借款更多的浮动利息。同时,由于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多采取抵押或担保方式,不仅手续繁杂,而且为寻求担保或抵押等,中小企业还要付出诸如担保费、抵押资产评估等相关费用。正规融资渠道的狭窄和阻塞使许多中小企业为求发展不得不从民间高利借贷。所有这些都使中小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二、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原因分析

笔者认为,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原因,分别来自于企业本身、银行与政府三个方面。

(一)企业信用等级低,融资意识淡薄

中小企业自身信用等级低,这是其普遍存在的现象。中小企业自身规模有限、资金缺乏、信用水平低、没有完整的企业规划、倒闭率高、贷款偿还违约率高。中小企业一般是由具有血缘关系的人共同创立,大多实行家族式管理,产权结构不明晰,企业经营效率不高,开拓新的市场难,不能有效地避免市场风险,影响了中小企业的偿债能力,造成了其履约能力的下降。银行的首要目标是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然而中小企业的高倒闭率和高违约率使得银行难以遵守安全性和收益性原则,导致银行不愿放贷。

同时,中小企业对金融系统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嗅觉不灵敏,主动出击意识不强,而且缺乏高素质的金融人才,对金融市场和融资工具生疏和不懂得树立和宣传自身金融形象,从而束缚自身开拓融资渠道的可能性。

(二)金融体系不完善,银企信息不对称

1.缺乏市场化的利率调节机制,损害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贷款积极性。从国外的情况来看,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平均利率,一般都要高于市场的平均利率水平。美国的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的利率就比对大企业的贷款利率水平高出1~1.5个百分点左右。但是中国中央银行目前对利率和收费的规定是固定的,自由浮动的范围十分有限,这种机制不利于金融机构向中小企业贷款。限制金融机构对金融服务和产品的收费会挫伤金融机构调查和收集中小企业信息的积极性,从而影响向中小企业提供贷款和其他金融服务。

2.信用担保体系的不完善,中小企业寻求担保困难。我国从1999年才开始进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工作试点,存在着担保机构不多,担保资金不充足,担保手续繁杂等诸多问题。而且,许多担保机构实行会员制,中小企业需要交纳一定的押金才能成为会员,增加了企业的融资成本,也增加了担保的难度。出于对自身利益的保护,银行则在中小企业的担保贷款问题上又比较谨慎。同时,银行对抵押物的要求十分严格,目前国内银行一般偏好于房地产等不动产的抵押。而中小企业大多受经营规模所限,固定资产较少,土地房屋等抵押物不足,一般很难提供合乎银行标准的抵押品。

3.银企信息不对称和银行的不利选择。许多中小企业为实现融资目的,往往会想尽一切办法,甚至不惜弄虚作假。这不仅会产生有损银行与投资者利益的道德风险,亦会进一步损毁企业自身的社会公信度。因此,银行要向中小企业提供贷款,只有加大人力资源的投入以提高信息的收集和分析质量,否则银行的贷款违约率将会很高。同时,由于中小企业对资本和债务需求的规模较小,金融机构为规避自身的经营风险和降低经营成本,只有选择不向中小企业贷款。

(三)政府扶持力度不够,政策不配套

政府在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上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美国、日本、西班牙等国家都设有专门的政府部门和政策性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资金帮助。在我国,长期以来,政府在资金、税收、市场开发、人才、技术、信息等方面一直给予国有大中型企业特殊的扶持,造成了中小企业市场竞争环境的不确定和竞争条件的不平等。同时,由于政策原因导致我国中小企业基本无法进行直接融资。深沪交易所要求上市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以上,这使处于成长期的效益好但规模较小的企业难以进入证券市场。同时债券市场上,受到“规模控制、集中管理、分级审批”的约束,中小企业也很难以发行债券方式筹集资金,因此直接融资渠道基本没有。

我国2003年实施的《中小企业促进法》,虽然以法律条文的形式为广大中小企业的发展、融资提供了保护和支持。但是该法在内容上相当原则,缺乏具体的优惠政策和措施,也缺少相应的配套法规和制度,最终导致政府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很多都没有落到实处。

三、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对策建议

(一)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和拓宽融资渠道

一是中小企业要注重改善自身融资环境。中小企业要想真正解决融资难的问题,首先就要过信用关,要以信取资。中小企业必须加大自身信用制度的建设,规范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提高信用意识,这是解决融资困难的根本所在。

二是中小企业应拓宽融资渠道。要跳出单纯依赖银行间接融资的误区,在充分发挥银行间接融资的同时,要将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相结合。笔者认为,建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重要途径,例如设立中小企业互助基金,由会员企业出资建立,会员只需交纳一定会费,就可申请到数倍于会费的贷款额。另外,中小企业也可以通过私募融资的方式解决融资问题,私募融资包括企业引进新的股东,从而增加资本金,也包括企业以拟投资的项目为载体。

(二)完善中小企业融资的有关金融体系

一是要建立完善的中小企业政策性金融体系。金融机构应继续拓宽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渠道,创造公平的融资环境。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已通过指导意见的方式,鼓励各商业银行采取各种贷款品种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也鼓励民营资本进入金融领域。有些国有商业银行已开始对中小企业积极经营小额贷款业务,今后,还有可能成立适合中小企业发展的社区银行,以具体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二是放松市场管制,逐步推动利率市场化。从目前放宽对商业银行贷款利率浮动幅度的限制,过渡到最终由商业银行自主决定贷款利率水平,并允许对其所提供的便利服务收取合理的费用,以此来促进商业银行按效益与风险原则,不断增加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实现资源配置的合理与优化,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三是建立和健全对中小企业融资的信用评价体系和信用担保体系。建立中小企业评级制度,以信用等级作为判断贷款信用可信度的标准,并把企业的信用信息提供给银行等机构,这是赢得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信任并获得项目资金筹措的一种有效手段。同时必须建立并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应构建多层次的信用担保体系,包括政府性担保机构、民营商业性担保结构和企业间互助担保机构。

四是完善资本市场结构,建立多层次的市场体系。推出针对中小企业直接融资的新市场,适当降低新市场中小企业发行上市的门槛。

(三)加大中小企业融资的扶持力度

中小企业融资具有其特殊性,离不开政府的扶持,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立法机关和政府都对中小企业融资给予特殊的支持,形成一个比较完善的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组织支持、法律保证系统、财政支持系统,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财政援助与税收优惠是世界各国政府为扶持和保护中小企业的普遍作法。

近年来,许多地方政府为了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制定了一些扶持政策,值得借鉴。例如四川省政府在2007年8月出台了《关于做好中小企业融资工作的意见》,鼓励金融机构试办循环贷款、动产质押、贸易融资、应收账款融资、设备按揭贷款、创新贷款、未来收益权质押贷款;积极推广房产和商铺抵押贷款、按揭贷款、努力开发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质押贷款、联保贷款,以满足个体经营者和私营企业主的融资需求;明确鼓励中小企业依法向社会融资,改变过分依赖银行资金的格局;国家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3年营业税的政策。

又如,福建省政府近期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若干意见(试行)》。从2008年起,3年内,对为中小工业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担保机构,按年度担保额8‰的比例补偿;对为中小贸易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担保机构,按年度担保额5‰比例补偿。设立省创业投资引导资金,每年安排3000万元,主要用于资助搭建创业投资服务平台,组织引进省外、境外创业投资等。合理运用中小金融机构再贷款、支农再贷款等货币政策手段,提高金融机构对工业、农业、商贸等中小企业的信贷投入能力。

【主要参考文献】

[1]王悦.《浅谈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集团经济研究,2004年第9期.

融资性担保范文第3篇

[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对策研究

中小企业在我国经济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占GDP的60%以上,而占用的经济资源只有20%。如何改变资源配置的不平等,扩大中小企业的融资,完善金融融资渠道和体系建设是目前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现状

(一)在内源融资方面,中小企业自有资金不足,自我积累有限

从世界范围来看,中小企业在人创业阶段基本上是靠内源融资逐步发展壮大起来的。这是由于在创业阶段,企业的经营规模尚小,产品沿不成熟,且市场风险较大,因此外源融资作为筹资不仅难度大且融资成本高,于是中小企业不得不把内源融资主要通过企业自筹和向关系人借贷两种形式,自筹通常表现为在流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企业向职工集资;向关系人借贷。两种方式的利率一般高于同期贷款利率。根据广东民营企业融资调查问卷以及温州的实证研究,截2004年末,企业通过内源融资方式在绝大部份中小企业中处于首位。然而,从总体上看,我国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着自有资金不足的现象。以私营企业为例,目前平均每户注册资本才80多万元。在内源融资方面,我国绝大部分中小企业陷于非常困难的境地,如不能转向外源融资,别说是进行企业扩张,连维持生产经营都成问题。

(二)在外资融资的直接融资方面,证券市场准入门槛高

目前,我国资本市场还很不完善,大部分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难以通过直接融资渠道来获得资金,从股权融资来看,作为企业发行股票上市的唯一市场,沪深交易所设置了很高的门槛,绝非一般中小企业能问津。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的要求,上市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5000万元,并要求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且连续赢利。因此,平均每户注册资本80多万元的广大中小企业,根本没有资格争取到上市或发行企业债券的指标。从债券融资看,目前我国企业的债券市场的发展远落后与股票市场的发展,大企业都难以通过发行债券的方式融资资金,规模小,信誉等级相对差的中小城市企业就更不用说了。靠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来解决我国众多中小企业,尤其是非国有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不现实。

(三)在外源融资的间接融资方面,中小企业获得的资金有限。

在我国中小企业的间接融资渠道中,商业银行贷款占绝大部分比重。而商业银行在向中小企业贷款方面一直存在着种种限制。据统计,目前中小企业的贷款规模仅占银行信贷总额的8%左右,这与中小企业创造国内生产总值的1/3、工业增加值的2/3,出口创汇的38%和国家财政收入的1/4的比例是极不对称的。

二、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分析

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并非中国所独有,而是世界各国共同面临的问题。然而,由于我国正处于经济体制转轨时期。使得我过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具有不同于别国的一些特点。现从以下几个方面,对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成因进行分析:

(一)中小企业尚未建立起现代企

业制度,财务管理和经营管理不规范中小企业大多是以家庭经营、合伙经营等方式发展起来的。许多中小企业没有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产权单一,企业规模小,科技含量低;经营行为短期化,负债多,积累少,投资规模与市场竞争力不足,抗风险能力低,容易遭到市场的淘汰;财务管理和经营化管理不规范。据调查,有80%的中小企业会计报表不真实或没有会计报表。有的企业甚至有四本帐(银行、工商、税务、自己)财务信息失真。此外,由于一些中小企业存在逃避银行债务,多头抵押等情况,因而其资信等级不高。由于银行对其缺乏足够的信心,为保证信贷资金的安全,降低成本和提高经济效益,银行不愿冒险向中小企业发放贷款。

(二)中小企业版(创业版)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作用有限

2004年5月中小企业版在深圳交易所正式启动。建立中小企业版,可以避免中小企业过度依赖银行贷款,为中小企业创造了直接融资方式,有利于拓宽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但是这种发展向中小企业融资的资本市场方案,实际上只能解决部分的高风险、高回报的科技型企业的融资问题。我国今后一段时期内资源禀赋结构的特点都将是资本相对稀缺、劳动力相对丰富,劳动密集型企业中小企业很难象搞科技型企业那样成为高收益、高成长的企业。因此,通过资本市场来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方案,对这些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是没有太大帮助的。

(三)国有银行惜贷严重

国有银行惜贷的原因,可以从信息不对称、交易成本的角度来分析。由于信息的不完全和不确定性,借款人拥有信息优势,贷款人很难收集到有关借款人的全部信息,或者收集、鉴定这些信息需要花费大量的成本。中小企业大多处于初创期,不仅数量多,规模小、而且单个企业需要资金量少、财务管理透明度差,这就造成中小企业信用水平低。此外大多数中小企业处于竞争性领域所面临的经营风险和淘汰率高,融资风险大,投资回报相对较低。因此,银行对中小企业的信贷将可能成为超过其自身承受能力的信贷,而中小企业也不愿按银行的要求提供相关的财务信息。如此一来,银行的贷款成本和监督成本上升。银行由于缺乏有关中小企业客户风险的足够信息,不能做出适宜的风险评价。此外,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在经营透明度和抵押条件上的差别,以及银行追求规模效应等原因,大型金融企业通常更愿意为大型企业提供融资服务,而不愿意为资金需求小的中小型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四)中小企业的信用担保制度不完善

截至2007年底,全国已组建为中小企业服务的各类担保机构600多个,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200多亿元。我国的担保体系是以政策性融资担保为主体、以政府出资为主,民间资本介入很少。政策性担保机构无需自负盈亏,追求的是社会效益,不符合担保的高风险性,有可能使担保规模过大,使担保变为福利。当银行考虑到一旦出现代偿额过大或集中代偿的情况,担保机构无力代偿时,反尔不愿意向中小企业贷款。此外,我国目前的中小企业信贷抵押折扣率过高。一般来说,中小企业规模小,可抵押的物品少,但现行的金融对抵押品的折扣率过高,使的许多中小企业无法获得足够的信贷资金。

三、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对策

(一)加强中小企业公司的治理建设我国很多的中小企业还具有明显的家族特色。用人方面任人唯亲,家庭成员占据重要的管理岗位,决策上独断专行。这种管理模式不利于中小企业引进优秀的管理人才,不利于提高中小企业经营决策的科学性,加大了中小企业的经营风险,降低了中小企业的信用水平,导致银行和投资者不愿意向其贷款和投资。

鉴于此,中小企业应走产权主体多元化的道路,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实行公司改造,解决家庭制对其发展的束缚,进行所有权的结构调整,引入优秀的管理人才,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风险,这样才能提高信用水平,增强融资能力。

(二)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大力发展互助性担保制度

充分认识和重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作用,按照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建立起多层次,多结构,多种所有制并行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和再担保机构。首先,要建立以政府为主体的信用担保体系。由各级政府财政出资,设立具有法人资格的独立担保机构,实行市场化公开运作,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其次,成立商业性担保公司。以法人、自然人为主出资,按公司法要求组建,实行商业化运作,以盈利为主要目地。第三,建立互助性担保机构。由中小企业自愿组成,联合出资,发挥联保互保作用,不以盈利为目的。互助担保的优势来自民间担保的产权结构、社区性和互助、互督、互保机制。当面另风险时,政策性担保的通常做法是将风险转移给政府。而互助性担保机构承担的风险最终由会员分担,容易被潜在的被担保者接受,担保审批人于担保申请人相互了解,缓解了信息不对称的危机;互助性担保将银行或政府担保组织的外部监督转化为互助性担保组织内部的相互监督,提高了监督的有效性;处于劣势的中小企业通过互助性担保联系起来,在于银行谈判时能争取到较有利的条件;互助性担保减轻了政府财政负担,可以为政府与中小企业沟通创造新的渠道,容易获得政府的支持。为适应今后的发展需要,宜构建以互助性担保机构为主,政策性担保机构和商业担保机构为基础,以地区和市级,省,国家三级再担保机构为支撑的结构体系。

(三)转变国有商业银行经营观念和经营方式,改进中小企业融资服务

对于进入成熟期的广大中小企业来说,最为关注和期盼的莫过于能够及时获得银行贷款。从发达国家的情况来看,无论其资本市场的发达程度如何,银行信贷融资始终是中小企业的主要来源。

1.调整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政策,强化和健全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信贷机构。商业银行要打破以企业规模和所有制结构作为贷款的标准的认识误区,除总行外,一级分行和作为基本核算的二级分行也应尽快分离和设置专门的中小企业信贷机构。

2.修改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标准,建立一套针对成长型中小企业的信用评估体系。应把企业的行业发展,成长预期,管理团队和科技优势作为评估的主要因素,并以量化指标体现出来,再结合财务状况,综合评估此类企业。

3.从政策上提高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的积极性。可考虑扩大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的利率浮动区间,对于向中小企业贷款比例较高的商业银行,可以考虑实行诸如冲消坏帐和补贴资金等措施,以增强其抵御风险的能力。

4.运用金融创新工具,改善信贷融资能力。很多成长型中小企业具有高风险性,对其信贷融资,显然具有风险。虽说这类企业也会带来高收益,然而这种高收益并不会增加银行信贷的利息收入。如果将收益的一部分变为权益融资,不仅可以给银行获得中小企业成长带来的收益,也降低了信贷的整体风险。

(四)大力发展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

地方性中小机构包括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地方性中小企业产权交易市场、中小企业债券市场和地方性风险投资公司。现在,我国虽说有五万多家农村信用社和五千多家城市信用社,但其合作性质已经淡化,成为“准国有商业银行”,应在对其清理整顿的基础上,成立商业性中小企业银行,专门为地方中小企业提供商业性贷款。中小金融机构拥有成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信息优势;中小金融机构一般是地方性金融机构,通过长期的合作关系,中小金融机构对地方中小企业经营状况的了解程度逐渐增加,有助于解决存在于中小金融机构于中小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

(五)发展融资租赁业务

这是因为对于中小企业来说,融资租赁具有其他融资方式所没有的优点:

1.限制条件少,能迅速形成现实的生产力;能使中小企业保持技术及设备的先进性,提高产品竞争力;与发行股票、债券或通过银行借款等方式相比,受到体制、企业规模、信用等级、负责比例、担保条件等限制较少。

2.融资风险少,中小企业有权选择自己最需要的设备,掌握设备及时更新的主动权。由于租赁期内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租赁期满时,承租人有权选择归还或购买,设备过时的风险就由出租人承担了。中小企业出现经营不善无力交付租金时,出租人只好收回设备。与债务融资下的破产清算相比,融资租赁的财务风险更小。

3.保持中小企业财务的合理性与安全性。一方面,避免了流动资金的一次性过多占用,增强了中小企业资金的流动性;另一方面,与股权融资相比,租赁融资可以避免对股权的稀释。

4.能够产生节税效应。按照我国税法的规定,租赁设备的折旧由承租人提取,承租人支付的租金中包含的利息和手续费均可从税前扣除,从而使承租人得到了减税的好处。

[参考文献]

[1]杨令芝,周艳.中小企业融资现状、问题与创新[J].特区经济,2007(4).

[2]熊云生,程国萍.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成因和对策[J].财贸研究,2006(19).

融资性担保范文第4篇

【论文关键词】:信用担保体系建议

【论文摘要】:担保作为信用链条上的一个环节,联系着融资与保证,增强了信用,有效分流了银行的风险,便利了资金的流动,起到了促进信用链条流畅、优化信贷分配的作用,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上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然而目前国内的担保业似乎并没有在信用链条上发挥应有的作用,这既有缺乏责权明确的监管主体和法律制度建设滞后的先天不足,又有担保机构与银行合作普遍存在质量不高的发展现状,使得担保机构这种只有依附银行才能发展的业务模式离开了政府和银行的大力支持就面临着尴尬的处境。促进担保业健康发展,政府要完善监管体制和风险补偿机制,发展以商业担保机构为主的多层次担保体系。

中国金融业的发展并不均衡,从中国的金融结构看,最为发达的是以银行贷款为代表的间接融资,在直接融资、为高新技术企业融资、企业重组融资等方面则缺乏相应配套的金融服务。从企业的生命周期看,中国现有的金融服务体系主要服务于已经开始有相对稳定的现金流的成熟阶段企业,但在企业生命周期的创业、成长、重组等阶段却缺乏相应的金融服务支持。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运做形式更为市场化的手段服务产业结构调整、填补金融服务空白。随着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日益突出,如何解决这一难题成为了业界的讨论焦点,担保业的发展也越来越受到关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融资体制、信用环境、企业自身及融资机构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等诸多因素,需要综合协调、配套解决。而担保作为信用链条上的一个环节,联系着融资与保证,增强了信用,有效分流了银行的风险,便利了资金的流动,起到了促进信用链条流畅、优化信贷分配的作用,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上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如何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值得思考。

一、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存在的问题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这两年发展迅速,有的担保企业资金实力较强,风险管理比较审慎,风险控制较好,代偿率较低;大多数的担保企业规模较小,自身发展艰难。由于中国担保行业存在的“先天不足,后天失调”的问题,因此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发展也同样存在以下问题

1、缺乏责权明确的监管主体

商业性中小企业担保机构虽然名义上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会同财政部管理,但从实际情况看中国对担保机构并没有明确的监管主体,也没有统一的制度、办法来规范担保机构和担保行为。一是担保机构的设立没有统一的依据;二是没有市场准入制度,如规定最低的资本金,完善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员等;三是对业务经营范围没有硬约束,相当部分信用担保机构既从事担保业务又从事投资业务,担保业务实际上成了一些信用担保机构的副业。

2、法律制度建设滞后,制约了信用担保机构的发展

目前中国信用担保行业的法律法规,如信用担保机构的市场准入、监督管理、会计制度、风险处置、市场退出等方面法律规范均是空白。目前主要适用的担保法律法规都是早些年制定的,如199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该法是规范担保行为而不是规范担保机构。1998年开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试点以来,国家经贸委和财政部分别了有关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管理办法,但主要针对政策性担保机构,适用范围比较窄。另外,《合同法》、《公司法》、《物权法》等法律对担保业务尚有规定不明确、甚至不适用的地方。

3、注册资本不实,削弱实际担保能力

存在有的信用担保机构在注册成立后,抽逃或挪用资本金;有的信用担保机构资本构成中现金资产偏少,而其他固定资产偏多等问题,严重削弱了其实际担保能力,不仅使银行贷款潜伏着巨大风险,也不利于信用担保体系健康发展。

4、担保机构与银行合作的总体质量不高

大部分银行不愿意与担保机构分担风险比例,只有个别担保机构争取到银行10%-20%的风险分担比例;大部分担保机构与银行的协议放大倍数最高只有5倍。担保机构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难中发挥的作用十分有限。资金实力越弱、资产规模越小的企业寻求担保机构帮助的愿望越迫切,而市场资金的逐利性决定了,如果没有其他力量引导或推动,资金的赢利要求决定担保机构只会“锦上添花”,而不可能“雪中送炭”,不会对市场竞争中最迫切需要资金的中小企业青睐。

二、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政策建议

1、全面认识中小企业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完善中小企业所赖以生存的环境

目前,占中国企业总数99.6%的中小企业,创造了全国58.7%的GDP,提供了75%以上城镇新增就业岗位,完成65%的发明专利,75%以上的技术创新,80%的新产品。广东是成长型中小企业最多的省份之一,2001-2004年广东中小企业的工业增加值、资产总额、销售收入、利润总额、利税总额、从业人员等6项指标的增长率均远高于全国中小企业的平均增长率。目前,广东中小企业有近50万家,占企业总数99%,占就业人口75%以上,中小企业在吸纳就业、扩大就业和再就业方面起着十分积极的作用,为社会安定和经济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发展中小企业具有极大的正外部性。但是广东中小企业的发展遇到很多问题,其中,资金紧张、融资难是中小企业发展的最大瓶颈。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活、经济一盘棋皆活”,因此,政府支出一定的必要成本为中小企业创造良好的投融资环境,是一种收益良好的政府“公共投资”,其中,着力构建适合本土需要的信用担保体系即是一种良好的选择。“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成之台,起于累土”。任何一个事物的发展都要经历由小到大的过程,中小企业的发展应当引起共同关注,为国内的中小企业的发展努力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就是为国内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2、政府应当提供有效监管和风险补偿机制

首先,建立符合需要的多级担保机构监管体制。信用担保机构实际上是联结商业银行和企业的中介机构,是通过经营信用来生存和发展的,可以说是一个准金融机构,其日常经营实际形成的是“或有金融风险”,但其毕竟不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金融机构。因此,在确定担保行业的监管主体问题上有较大的争议。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鉴于担保企业不属于真正的金融机构,同时其运营情况对地方信用体系建设关系重大,因此,宜采取将担保机构的监管职责交由省级政府承担,行政主导的单一监管模式。建议由省政府牵头成立担保企业监管委员会,由省府经贸委、财政厅、金融服务办和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派员参加,负责拟订有关担保业监管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和监管规章,协调处理重大监管问题。同时组建担保企业监管局,挂靠省府经贸委或金融服务办,承担日常具体监管职责。此外,还应促进担保行业协会发挥更大的作用。

其次,政府应当建立风险补偿机制。第一,成立省级再担保机构,专为担保机构提供再担保风险补偿。第二,创新保险业务,建立再保险业务体系。可以借鉴国外做法,将再保险与担保行业结合,担保机构在承担担保责任的同时,将已承担风险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再保险,然后由再保险机构承担部分风险。这样对保险公司来说是可以创新业务品种,担保机构又可以解除其后顾之忧,规避风险,控制损失。第三,建立财政弥补机制。在财政支出中,专门设立一块风险有限补偿基金,用以弥补担保机构的代偿损失。

3、建立多层次的担保体系

目前广东信用担保体系采取的是以商业性担保机构为主的发展模式,虽然对中小企业融资解困起到了一定作用,但难以真正承担为中小企业融资解困这一任务。鉴于区域发展的不平衡,广东同时拥有全国最发达的地区和最落后的地区。广东省统计局的数字显示,广东21个地市中,仅占全省面积23%的珠三角7市,集中了全省78%的经济总量和85%的财税,而粤北山区7市和东西两翼7市各自的人均GDP,仅是珠三角的1/5和1/7。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使得广东省不能一刀切地采用单一的信用担保模式。在中小企业较发达的、市场竞争较激烈的乡镇,应大力发展社区互助性担保,以互助性担保作为担保模式的主体;经济不发达地区发挥政策性担保的作用,由政府主导建立信用担保机构,扶持当地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公共产品,经过市场培育之后,引入企业资金,发展互助性担保;同时,应鼓励商业性担保机构金融创新的功能,补充金融体系的缺陷,促进资金的配置效率,寻找市场中的机会。因此,应当建立起在有效的监管和适当的风险补偿机制下,以互助性担保为主体,发挥政策性担保的作用,同时以商业性创新担保为补充的多层次的担保体系。

融资性担保范文第5篇

[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担保;风险控制

一、山东省中小企业融资现状

截至2006年底,山东省中小企业数量达55.5万户,比上年增加3.7万户。其中,规模以上中小企业达31016户,比去年增加4436户,规模以上中小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5628亿元,同比增长30.9%,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营业收入的66.7%;规模以上中小企业实交税金755亿元,同比增长29.0%,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实缴税金的45%。

2007年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和山东省中小企业办公室,在山东省范围内对中小企业融资状况进行了问卷调查。共调查企业1495家,其中:农林牧渔业136家,占9.1%;采矿业47家,占3.14%;制造业987家,占66.02%;建筑业36家,占2.41%;批发零售业128家,占8.56%;住宿餐饮业7家,占0.47%;房地产业12家,占0.8%;租赁和商业服务业7家,占0.47%;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5家,占1%;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8家,占0.54%;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2家,占0.13%;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20家,占1.34%;金融业1家,占0.07%;其他行业89家,占5.95%。被调查的1495家企业中处于萌芽期的企业490家,占32.78%;处于成长期的企业491家,占32.84%;处于成熟期的企业514家,占34.38%。

调查显示,山东省中小企业融资具有以下特点:

1、内源融资仍是中小企业融资首选。在回答“企业目前补充资金的主要形式”时,萌芽期的企业有277家、成长期的企业有302家、成熟期的企业有332家选择了企业经营利润留成,这说明不论在企业发展的哪个阶段,其资金来源都主要来自内源融资,即主要来自于企业留存收益。

2、银行借款是中小企业外源融资的主要方式。在回答“企业目前补充资金的主要形式”这一问题时,萌芽期的企业有313家、成长期的企业有397家、成熟期的企业有440家选择了银行贷款;同时有1414家企业,在遇到资金困难时,首选银行贷款,占94.58%。调查数据说明中小企业在寻求外部资金时,首选银行借款。银行信用作为信用体系中的主要形式,在促使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发挥了一定的作用,对中小企业的贷款一直呈现增长趋势。但中小企业从银行获取的贷款与同时期中小企业对国民经济和社会所作的贡献不匹配。

3、只有少数企业能够利用证券市场融资。在问卷调查中,被调查企业只有8家在企业遇到资金困难时选择正规金融市场发行股票融资,而这些企业基本上是在海外证券市场筹资。没有一家企业选择发行债券融资。

4、融资环境总体上有所改善,但融资困境仍然存在。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山东省委、省政府都陆续出台了关于鼓励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如2005年2月国务院下发的《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2007年7月27日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的《山东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等等。这些政策措施的出台对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境具有积极的意义。

虽然中小企业的融资环境与过去相比的确有了很大改善,但融资困境依然存在,针对中小企业的信用担保体系仍不够健全。被调查企业仍有314家企业没有得到银行贷款,这一现象在萌芽期的企业尤为严重;1035家企业在近三年内没有尝试过通过担保机构担保进行贷款。

二、山东省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现状

(一)山东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为解决中小企业发展中存在的融资难、担保难的问题,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相继制定和实行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特别是《中小企业促进法》、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实施以来,山东省为加快中小企业特别是成长型中小企业快速持续健康发展,出台了《关于建立和完善信用担保体系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意见》,组织实施了促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选择了一批最具成长性的中小企业作为金融、财政、中介服务机构重点扶持服务的对象。经过几年的发展,山东省担保行业已经从一种不被社会广泛理解、认可和重视的境遇中摆脱出来,成为一个初具规模和实力的行业。据统计,截至2006年底,全省各类性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达242家,从业人员2544人,注册资金77.2亿元,累计担保金额320亿元。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建立和快速发展,对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山东省财政厅与山东省中小企业办公室于2007年3月5日对山东省信用担保机构进行了问卷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山东省担保体系建设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担保机构已由政府主导型逐步向出资多元化转变。山东省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初期主要是通过政府注入资金和政策调控等手段来推进全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建设。经过几年的发展,企业和自然人等民间资金越来越多地进入担保行业,担保机构的组织形式多样化。据统计,全省242家担保机构资本金已达77.2亿元,其中政府完全出资和参与出资的有37家,占15.3%;从担保资本金构成看,其中政府出资总额19.8亿元,占25.6%;从组织形式看,目前山东省担保机构的组建形式主要有企业法人、社团法人和事业法人三种形式,截至2006年底,全省共有企业法人制担保机构211家,占87.2%,事业法人制担保机构23家,占9.5%,社团法人担保机构8家,占9.5%。二是风险防范意识不断增强,风险控制制度日趋完善。据统计,截至到2006年底,全省仅有43家担保机构发生过代偿,累计代偿总额2.21亿元,累计代偿损失仅1218万元,占累计担保总额的0.038%,低于全国0.1%的水平,担保风险总体控制良好。三是担保机构的规模不断扩大,盈利能力进一步提高。截至2006年底,山东省担保机构中注册资本1亿元(含1亿元)以上的有25家占10.33%,比上年增加15家;注册资本5000万(含5000万元)~1亿元的22家占9.1%,比上年增加7家;担保机构经营收入累计实现5.07亿元,利润总额1.51亿元,上缴利税3958万元,其中2006年度实现经营收入2.71亿元,实现利润0.76亿元,上缴税金1778万元。

信用担保机构的建立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困境,具体表现在:一是信用担保已成为中小企业融资的重要渠道,并且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截止到2006年底,全省242家担保机构,累计为33809户中小企业提供担保75840笔,累计担保金额320亿元,平均每笔担保42万元,平均为每户企业担保金额94.6万元,受保企业在担保机构的支持下,新增经营收入1107亿元,新增利税138亿元。二是山东省信用担保体系的建立,大大提高了山东省中小企业的信用程度。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根本原因在于信用环境问题,由于大部分中小企业无条件、无能力建立自己的信用资信,信用担保体系的建立为中小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创造了条件。信用担保机构利用自身的信用能力通过担保资金的倍数放大效应使更多的中小企业获得信用担保,取得信贷资金的支持,同时也提升了中小企业的信用水平和社会信用度。三是担保机构作为银行放贷和企业借款的中介,不仅分担了银行的贷款风险,为银行架起了一道风险防范的屏障,而且还有效地解决了银行对中小企业“惜贷”问题,银行通过担保机构扩大了其业务领域、增加贷款规模、提高贷款的安全性。四是山东省担保体系的建立,取得巨大的社会效益。‘经过近几年的发展,山东省担保行业吸引了大量民间资本进入,使民间资本化零为整,不仅扩大了担保企业自身的实力,而且增强了担保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担保机构通过与银行的沟通合作,利用信用担保这个杠杆,使银行以数倍于担保资金的额度投向中小企业,发挥了信用担保的信用放大与杠杆作用。

(二)山东省信用担保体系建设过程中面临的问题

1、担保机构自身规模小,地区发展不平衡。目前担保机构资本规模偏小、业务量有限。山东省242家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平均注册资本仅3190万元,平均每家担保机构仅有10名从业人员,最小的一家担保机构注册资本仅300万元。由于资本金规模较小,银行对其认同度不高,带来了部分担保机构业务上的空置和经营上的亏损,担保机构很难做大做强。此外,山东省担保机构发展不均衡。从注册资本来看,山东省242家担保机构注册资本总额77.2亿元,济南、青岛、泰安、德州、临沂、威海等地担保机构注册资本47.2亿元占全省的61.1%;从担保机构户数来看,济南、青岛、淄博、潍坊、德州、临沂6市拥有担保机构149家,占全省的61.5%。

2、担保机构缺乏风险控制机制。信用担保行业属于高风险行业,各种错综复杂的不确定因素的交互作用,决定了担保机构在运行过程中必然面临着多种风险,因此建立健全风险控制机制就显得尤为重要。但山东省部分担保机构缺乏必要的风险管理和控制制度,业务人员也缺乏相应的专业知识,工作随意性较大,识别和控制风险的能力还不强。

3、担保机构的外部发展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由于政策原因,担保项目出现风险发生代偿后,担保机构在追偿过程中诉讼成本较高,执行难。同时担保风险过分集中于担保机构,没有在担保机构与银行之间进行合理的分配。从当前山东省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业务开展情况来看,银行处于绝对的优势地位,担保机构对承担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业务几乎要承担100%的风险。而在国际上,担保机构一般只承担80%的贷款风险。

三、完善山东省信用担保体系的建议

(一)建立资金支持体系

资金来源直接决定着信用担保机构的保证能力和辅导中小企业融资的效果。总的来说,担保机构的资金来源有两条途径:其一,资本金由政府财政拨付。随着担保业务的开展和代偿项目的不断增加,政府财政和其他社会渠道给予必要的补充。其二,担保机构完全以盈利为目的,以担保费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来支撑大量业务。为使信用担保机构更好地为中小企业服务,应当建立资金支持体系,鼓励担保机构采取多种形式筹集资金增强担保实力,提高其风险防范能力。同时,加大支持担保机构营业税优惠的力度,对符合营业税免税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继续争取营业税免税政策。

(二)建立风险控制机制

风险管理是信用担保机构运营过程中的核心问题。为了有效地管理各种风险,信用担保机构应当建立风险控制机制,具体包括:

1、建立信用担保风险预防机制。所谓信用担保风险预防机制,是指信用担保机构为了防范风险和完成既定的工作目标,对内部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从事的业务活动进行风险控制、制度管理和相互制约的方法、措施和程序的总称。风险预防机制包括以建立规章制度为基础的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建立良好的组织机构。

2、建立信用风险的评价系统。信用担保机构面临的最主要风险是来自于被担保企业的信用风险。虽然风险是客观存在的,难以避免,但是通过建立科学的信用风险评价系统,可以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并找到控制风险的有效措施。

3、建立信用担保风险分散与转移机制。担保机构应当建立风险分散与转移机制,利用各种手段分散、转移风险。可以通过多样组合设计担保产品,尽可能从项目本身分散风险;采取反担保措施,增强客户的补充还款能力;与合作银行建立风险共担机制,共同化解客户信用风险;通过信用互助担保、再担保转移风险。

4、建立信用担保风险补偿机制。各级政府应从年度财政预算中列出专项资金,按定额补助和按担保额补助的方式对担保机构进行直接补偿,也可通过减免税等优惠政策,以经营性补偿办法补充风险准备金,以保证担保机构有长期稳定的补充资金来源。信用担保机构也应根据自身实力建立严格的风险损失补偿准备金制度,如设立担保赔偿准备、未到期责任准备、一般风险准备等,强化内部风险补偿机制。

(三)营造有利于担保机构发展的外部环境

1、规范与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在借鉴国外评价体系和银行贷款评价体系的基础上,加强对企业的综合评价和与企业决策人的沟通,建立一套有效的信用评价体系。另外,要尽可能地保证评价体系的数据来源全面可靠。在评估机构脱离其上级部门的前提下,加快建立评估机构负责制,对其虚假行为造成的后果负连带责任,并加快建立全国性资信评估行业监督体系。

2、加快担保法律体系的变更与设立。各国担保计划的成功经验表明,政府对中小企业担保计划的扶持应该体现在立法上,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提供法律依据,而不应该过多地干涉担保机构的运作。

3、相关部门应当简化程序,降低担保机构成本。担保机构开展担保业务中涉及工商、房产、土地、车辆、船舶、设备和其他动产、股权、商标专利权、专利权等抵押物登记和处置登记,凡符合要求的,登记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为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担保机构可以查询、抄录或复印与担保合同和客户有关的登记资料,登记部门要提供便利。登记部门要简化程序、提高效率,积极推进抵押物登记、出质登记的标准化和电子化,提高服务水平,降低登记成本。同时,担保机构办理代偿、清偿、过户等手续的费用,要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减免。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过程中,有关部门不得指定评估机构对抵押物(质物)进行强制性评估,不得干预担保机构正常开展业务。

4、各级政府部门和有关方面应依法向担保机构公开信息。各级政府部门应制定切实可行的信息查询程序和办理业务需提供的有关材料,并通过公共信息系统和办公场所对外公示,为担保机构提供与客户相关的信息查询服务。有条件的地方要建立互联互通机制,实现可公开企业信用信息与担保业务信息的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

(四)加强对担保机构的行业指导和管理,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组织作用

首先,要建立担保机构的监督管理体系,按照国办发[2006]90号文件的精神;建议山东省担保体系建设由省中小企业办公室牵头,省金融办、省财政厅、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省地税局、省银监局、省国资委、省工商局、省国土资源厅、省公安厅等部门积极配合,各司其职,共同做好对担保机构的设立、变更、日常监督等工作,建立担保机构的审批和备案制度。第二,应当认真执行担保机构会计制度。担保机构的财务会计制度和报告,要严格按照财政部颁布的《担保企业会计核算办法》(财会[2005]17号)执行,如实反映资产负债、利润、现金流量、担保对象、担保金额、担保责任余额、担保期限、保费收入、代偿金额等情况。第三,进一步健全行业自律组织,加强行业自律。省担保行业协会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行业准则和业务规范;通过培训、信息沟通、研讨交流等多种形式,指导担保机构开展业务。同时,通过行业自律逐步规范业务操作、行业协作,树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行业的良好社会形象和社会公信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