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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农专项资金管理反思

涉农专项资金管理反思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提高,国家财政相关问题也逐渐受到人们的重视,在新农村建设的持续推进中,国家对于农村经济的相关资金投入与规模正在不断加大。涉农资金是针对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专项资金,其本身是国家为建设新农村而进行的投入。但涉农资金在管理上存在一定不足,这造成涉农专项资金的使用不到位,没能够真正利用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与建设中。为了能够更好的了解涉农专项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本文进行具体探讨,并提出优化措施,为涉农专项资金的有效使用奠定基础。

关键词:涉农专项资金;管理措施;优化措施

涉农专项资金是用于农村经济发展的资金,在“三农”问题得到普遍重视的当下,涉农资金的投入力度正不断加大,其应用于农村经济建设中,对于农村增值、农业增效与农民增收都有积极意义。但涉农专项资金在实际使用过程中,由于涉及的范围广泛,资金来源与渠道较多,资金链较长,造成了涉农资金管理上的难题。管理不规范、资金滞留、监督措施不到位等,都给涉农专项资金的有效使用带来了问题,不仅损害了国家利益,也给农村经济发展造成了不利影响。

一、涉农专项资金管理中存在的不足

(一)管理模式落后

涉农专项资金在管理模式上是由中央统一管理的,而涉农责任由中央与地方进行分级承担,将涉农项目交给专门的涉农部门管理,以财政核拨的方式进行资金的流动。涉农资金的来源主要是由中央与省级为主,市、县与乡镇也投入一定资金,作为资金的辅助投入,但上至中央,下至乡镇,都分担涉农专项资金的事权责任。在这种管理模式中,涉农专项资金的支出是以多个部门进行共同管理的,即不仅通过多种渠道获取涉农专项资金,还通过多个部门管理涉农专项资金,这难免会出现一些资源分化、混乱管理的事件。多头管理与交叉管理必然造成管理的混乱性,在一些之处项目上进行了重叠,例如在农村劳动力培训中,可能同时有多个部门参与,资金利用于同一件事中,没能够得到资金利用的最大化。

(二)监管不到位

涉农专项资金来源广,用途也广,这不仅给管理造成了难题,也给监管造成了难题。从涉农专项资金的相关管理部门上而言,部门间的沟通不足,信息交流不到位,这给监督机关的专项检查形成了巨大的工作量,而资金的核拨效率远高于监管效率,这就造成了监管不全面、不到位的问题出现。从涉农专项资金的管理链上来看,由于涉农专项资金在项目与安排上环节较多,资金的审查需要花费较长的时间,并且效率不高,这给监管带来了难题,常出现监管流于表面的问题,也与监管机关监管力量不充足有直接关系。从涉农专项资金的利用上来看,当前许多涉农专项资金的利用都没有监管机关的参与,通过隐蔽工程的模式,监管机关的监管工作执行不到位,事前监管缺乏,这就造成了涉农专项资金在使用的真实性上难以得到有效的保障,可能造成资金挪用或贪污腐败事件。

(三)责任主体缺乏

涉农专项资金在主管部门中需要得到有效的监管,并落实资金分配与责任主体。但当前在涉农专项资金的责任主体落实程度上还存在一定不足,由于相关部门责任主体不明确,资金投放部门多,资金分散使用,从而造成了涉农专项资金难以有效应用,在利用效益上得不到有效提高。除此之外,部分涉农专项资金的主管部门在资金的争取上更加重视,但对于资金的监督与管理工作却不到位,没有真正在资金的利用与运行中有效规划,造成资金的利用缺乏质量。也存在部分涉农专项资金主管部门在资金拨付中没有做好相关监督工作的情况。这些问题的存在与涉农专项资金在获取、管理与拨付上责任主体不明确有直接关系,由于缺乏了相应的责任主体,从而造成了涉农专项资金难以得到效益的最大化,也形成了较大的管理难题。

二、涉农专项资金管理措施的优化

涉农专项资金在管理模式与制度上的不足确实造成了资金利用效率与效益受影响,在当前新农村建设的关键时期,农村经济发展应得到更多的支持,所以针对于涉农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需要更加完善与到位,不断提高涉农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管理工作中杜绝资金滥用、挪用与贪污等问题发生,为农村建设与农村发展提供绝对资金支持。

(一)管理模式与管理内容的规范化

在涉农专项资金的管理过程中存在一定问题,因此需要在管理层面上加以优化与改进。通过规范化管理模式与管理内容,能够提高涉农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主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加以改善。首先,在管理模式中实行“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的原则。要求相关的涉农资金主管部门能够依照管理规定进行项目的审核与资金的拨付,加强涉农专项资金管理流程的约束与规范。其次,在管理内容上需要进一步的完善,当前在涉农专项资金管理内容上可能存在含糊管理的情况,为了能够提高管理效率,针对于涉农专项资金的管理流程需要进行定期公开,将资金的分配、发放等工作全部纳入管理内容与流程中,并进行政务公开,这样也能够提高监管效率,有利于资金使用与管理工作的透明化。

(二)加强监管

涉农专项资金在有效使用离不开监管部门的工作,在资金监管上需要更加深入,可以通过监管机关监管的方式与群众监督的方式进行综合性监管,群众通过政务公开相关内容对涉农专项资金进行监管,也可以通过资金的拨付与工程的建设情况进行监管,随时进行问题的反馈,提高涉农资金的使用效益,减少资金滥用行为。监管机关的监管工作需要通过严格的流程与规章制度开展,提高监管工作的效率,重视源头管理与过程管理相结合的模式。由于监管工作与涉农资金的管理链相关,所以可能造成监管不深入,该问题需要在涉农专项资金管理程序中入手,在监管的基础上进行责任主体的落实,这样不仅能够提高监管效率,还能够提高涉农专项资金流动中责任主体的工作效率,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益。

(三)落实责任主体

涉农资金责任主体的落实能够减少许多资金利用的混乱问题,也能够提高管理有效性。当前在涉农资金主管部门中责任主体不明确问题需要及时得到改善,通过对责任主体的确定与责任落实,能够提高源头管理的效率,并且通过责任主体间的工作交流,能够减少多头管理与交叉管理中的问题,优化划分职责与权限。同时也需要做好责任主体的责任追究制度,这样才能够在制度准则的约束下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当发现责任主体工作不到位、缺乏监督管理时,可以加以问责处理,从而有效提高责任主体的工作意识。在责任主体的综合性工作下,能够进一步提高涉农专项资金管理的科学性,也能够得到资金使用效益的最大化。

三、结语

国家在涉农专项资金上投入力度正不断增大,目的是为新农村建设提供资金支持,而涉农专项资金应用于农村经济发展也能够起到积极作用,但不可忽视涉农专项资金在农村经济发展与新农村建设中并没能够完全发挥有效作用,这与涉农专项资金的管理有直接联系,在涉农专项资金管理过程中,还存在一定不足,包括管理不到位、监督不到位与责任主体不明确等,为了有效改善这些问题,需要在涉农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中进行优化,加强对涉农专项资金的规范管理,强化责任主体工作质量,加强监督管理工作,实现政务公开,这都能够有效提高涉农专项资金的管理有效性,在农村经济发展与建设中提高涉农专项资金的利用效率与效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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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陈贵旭,刘世会,黄立祥.丹寨县多措并举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J].当代农村财经,2018(05).

[3]唐跃洪,刘书祥.建立涉农项目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建议[J].当代农村财经,2017(09).

作者:黄选丽 单位:靖宇县乡镇财政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