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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农整合资金的定义

涉农整合资金的定义

涉农整合资金的定义范文第1篇

但是,在各地新农村建设方面取得成效的同时也有一些问题不容忽视。主要表现在:一是支农惠农政策的宣传、引导、监督、检查力度不够,涉农项目及资金的落实没有完全到位;二是地方政府资金投入量有限,尤其是相比中央财政投入而言,地方支农资金明显存在支农资金占财政总支出比例偏低和支农资金结构不合理的问题;三是受部门行业条块管理、支农项目封闭运行、重点工程集中实施等现行体制的影响,新农村建设资金没有得到科学合理地配置、管理和使用,公共资金来源和去向较为分散,投入渠道多,资金过于分散,难以形成合力,使广大农民群众参与管理、参与监督的作用流于形式;四是涉农项目建设缺乏有效的监管,部分乡村基层组织违背群众意愿,大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损害了农民的切身利益;五是新农村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缺乏有针对性的制度约束,监管起来无章可循、无据可依。

面对新农村建设的新形势,各地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发挥好监管职能,对于促进新农村建设资金安全运行、项目落实到位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要高度重视新农村建设项目、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把新农村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纳入政府工作的总体规划和日常议程。各级政府应尽快出台《新农村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二要强调政策执行力,确保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各级政府职能部门要加强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的执行力度,特别是对落实“两免三补”政策、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等一系列重大政策和改革措施的执行,维护政令畅通。要对各类农村建设项目及其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确保项目规范运行、资金安全使用,把国家的支农惠农政策原原本本地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农户。要弘扬求真务实作风,不搞政绩形象工程、不搞等靠要、不搞假大空,力求实效,使新农村建设真正成为惠及农民群众的民心工程。

三要整合涉农资金。采取“集中使用、渠道不变、用途不改、各司其责”的方式,打破部门分割,整合涉农资金。每年中央、省、市各级下拨的涉农资金和财政配套的项目经费不少,但由多个部门管理和分配,缺乏统筹协调,使用严重分散,交叉重复现象明显,导致投资效益不佳,所以要消除部门利益,将不同渠道的涉农资金整合起来。资源整合时,政府要充分发挥政策导向和示范作用,采取“资金整合,捆绑使用”的办法,打破原有的涉农资金分散于不同部门,各部门有各自的投入目标和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将资金整合捆绑使用,统筹安排和集约投放,在政策上对整合资金加以引导,建立支农资金整合平台,完善一个有效的协调机制,使集约使用资金走向制度化、规范化。

四要加强建设项目及资金的管理,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各级政府职能部门要指导和督促乡村两级加强对新农村建设资金的管理,健全新农村建设资金管理制度,完善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申报、审批项目,严格执行项目招投标制度和验收制度,在新农村建设资金管理中严格实行专户管理,严格实行新农村建设资金县级报账制,确保资金专款专用,防止贪污、挪用、截留村级新农村建设资金、克扣农户各项补贴、虚报冒领新农村建设资金等问题的发生。

五要加大政府的投入,重要的是要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要在鼓励社会资本、产业资本进入农村发展产业、鼓励社会力量进入农村发展社会事业、鼓励农民组织起来合作利用当地资源等方面制定一套强有力的支持措施。政府要从财政上制定“以奖代补”等特定扶持政策,对由社会资本牵头的新农村建设项目的一些基础设施投资和公益性支出给予鼓励、奖励和补偿。

涉农整合资金的定义范文第2篇

一、整合意义

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是夯实农业基础、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抓手,连续八年的中央1号文件都将其作为重要内容。实行项目整合,建设示范区,是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有效集聚各类资源、推动形成示范区建设合力的重要行动,是整合各类涉农项目、创新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投入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快我市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抓手,是统筹城乡发展、解决“三农”问题、整体推进新农村建设的迫切需要,是实现项目整体效益的有效途径。

二、整合原则

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优势互补、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总体要求,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整合涉农资金全力打造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示范区,形成项目立项科学、资金配置规范、规模效益突出、工程运行安全、示范作用明显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示范区项目建设管理新机制,使我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一)科学规划。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示范区为中心,以整合项目资金为主线,以新村建设规划、县级农田水利综合规划、县级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等为依据,以特色主导产业、优势区域和重点项目带动为平台,统一规划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示范区,避免重复建设。

(二)整体推进。积极整合涉农相关资金,与新农村建设、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农村饮水安全、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整理等项目有机结合,打破乡(镇)、村界限,坚持水土田林路综合治理、综合配套,整体推进。

(三)示范带动。结合新农村建设、重点产业能力提升和基础设施条件改善,通过项目整合,打造各具特色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示范区,示范带动面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现我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跨越式发展。

(四)创新机制。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示范区为平台,在国家投入的引导下,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基础设施、新村建设和产业发展,同时明晰产权,推行协会管理、一事一议、民办公助的农民参与机制,探索村民自建模式。

三、建设目标与重点

(一)建设目标。“十二五”期间,全市建成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示范区5万亩以上,核心示范区1.5万亩以上。

(二)建设重点。按照“成片连线、逐步推进”的建设要求,每个县(区)每年至少打造一个市级示范区、一个县级示范区(县级示范区由各县区自定)。市级示范区每个不小于5000亩,其中核心示范区不少于2000亩;县级示范区每个不小于3000亩,其中核心示范区不少于1000亩。年、年市级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示范区的重点是名山县、汉源县中央小农水重点县建设项目区。年至年(上年7月至次年6月)实行申报制度,各县(区)每年6月底前向市委农工委、市农建指挥部上报市级示范区基本情况。

四、保障措施

(一)成立机构。成立整合涉农项目建设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目督办和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成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职责是审定示范区规划、争取示范区项目资金、协调处理项目整合中的重大问题、督导示范区的实施情况和示范区建设的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农工委。各县(区)可参照市上设立领导小组。

(二)明确责任。各县(区)政府是涉农项目整合和示范区建设的主体,市级示范区规划由县(区)政府完成,报市整合涉农项目建设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县级示范区规划由县(区)整合涉农项目建设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涉农整合资金的定义范文第3篇

关键词:涉农资金 审计 全覆盖

涉农资金是指中央和地方安排用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专项资金,主要包括农村公路修建、基本农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农村饮水安全、沼气建设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种植业、养殖业等项目扶持资金,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家电农机具购置补贴等涉农补贴资金,扶贫、救济、农村五保供养、农村低保、危房改造资金等社会保障资金,退耕还林等生态建设资金,“阳光工程”、“雨露计划”等农村劳动力培训资金及用于农村教育、卫生、文化、科技事业发展的资金等,此类资金量大面广、政策性强,监管难度大,如何落实好国务院领导提出的实现审计全覆盖的要求,是目前审计机关面临的重要课题。

一、实现涉农资金审计全覆盖的必要性

所谓涉农资金审计全覆盖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从审计范围来看,是指审计机关以涉农资金为主线,以涉农资金对应项目或用途为载体,按照资金流向,横向实现涉农资金所有类型的全覆盖,纵向延伸到资金流向的最末梢,即覆盖到所有项目及被审计单位,不留死角。从审计内容上拉看,审计除了关注资金的安全性和合规性之外,更要关注其效率性和效果性,从而实现涉农资金审计真正意义上的全覆盖。实现涉农资金审计全覆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是贯彻中央治国方略,落实各项强农惠农利民政策的客观要求。“三农”问题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全局性和根本性问题,党中央高度重视,实施了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并在20__年至2013年连续十年以“三农”为主题的中央1号文件,强调了“三农”问题在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时期“重中之重”的地位。当前,我国正处于加快转变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时期,国家出台的强农惠农政策越来越多,资金投入力度越来越大。审计机关必须深刻理解文件精神,加大涉农资金审计力度,促进中央强农惠农利民政策的落实和完善,建立健全服务“三农”的长效审计监督机制。

二是真实反映基层实际情况,解决当前“三农”领域突出问题的迫切需要。近年来,虽然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对“三农”的投入力度不断加大,为促进农业生产发展、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提高农民生活水平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保障,但农业依然是我国经济发展最薄弱的环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如农业生产方式粗放、科技含量低、技术装备落后、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农村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等,严重制约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作为审计机关,应当高度关注涉农资金在区域统筹、资金投向及项目安排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保障财政涉农资金得到科学合理使用,不断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三是强化对涉农专项资金管理,着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客观需要。涉农资金点多面广,资金来源渠道多,资金链条粗而长,涉农单位众多,不仅涉及各行业各领域各部门,而且涉及千家万户,情况复杂。各级政府部门在涉农资金的分配、管理、使用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突出问题。如何保障政府各种专项资金落到实处,并发挥效益,真正使农民得到实惠,必须加大审计监督覆盖面,强化涉农资金审计。通过涉农资金和项目的审计和审计调查,分析、反映、揭示不同地区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促进政府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项目决策制度,加强资金管理,按时保质完成项目建设,促进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和提高农业科技含量,确保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实现涉农资金审计全覆盖的难点

涉农资金范围广、层次多、政策性强,直接涉及农民利益。从横向看,涉农专项资金来源渠道多,涉及财政、水利、农业、国土资源、林业、扶贫开发等多个部门;从纵向看,资金分配链条长,涉及中央、省、市、县、乡五级政府;从资金最终流向看,受众面广,不但包括涉农机构、龙头 企业、合作化组织,而且还涉及农村的千家万户。另外每项农业专项资金都有其政策背景、目标、实施重点方向及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资金政策意图明显。上述特性就决定了要实现涉农资金审计全覆盖存在以下难点。

(一)涉农项目点多面广而审计人手严重不足,难以把握审计的广度与深度。我国涉农专项资金多种多样,并且项目众多,存在“小而散”的特点。涉农资金由财政等主管部门从中央、省市层层拨付到县、乡,中间层次、环节较多,容易产生滞留挪用等现象。审计要发现涉农资金分配管理使用各环节的问题,必须紧紧围绕资金流向,一查到底。而大多数涉农资金在项目设置和资金分配上存在“撒胡椒面”的客观情况,这就造成一项资金在一个省内往往涉及数十个项目县市,甚至在一个县市内又涉及多个乡镇、村组或农民个人。审计部门受到时间、人力等因素的影响, 通常是以资金量大小开展抽样式审计,无法满足对每一个项目、每一笔资金进行详细的审计监督, 有的环节、有的领域、有的审计对象难以审查到位,更难审深审透。

(二)涉农资金项目管理水平低下,难以防范审计风险。由于涉农资金涉及的项目技术含量不高,施工难度不大,质量要求标准不一,因而参与具体施工队伍和人员数量众多,素质参差不齐,项目、资金管理水平普遍较低,造成问题多发。受审计力量和时间的限制,审计人员在审计涉农资金时不可能面面俱到。同时,由于涉农资金的具体使用者或补助对象大多为县以下基层单位或农民个人,这些单位和个人往往不能进行规范的财务核算,发生具体业务时也不能出具规范、有效的书面凭证,因此审计人员难以收集到充分、可靠的审计证据,只能通过观察、问询等手段收集可靠性相对较低的证据,审计风险较高。

(三)审计手段和技术方法落后。多数农业审计人员还停留在传统的账表式审计模式之中,也就是查帐,调查核实,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真正的计算机审计模式的运用还处在探索阶段,当前审计业务干部虽然基本掌握计算机操作运用,但未能真正很好运用计算机进行辅助审计,计算机审计实际操作能力和水平还有待提高。涉农项目大多在最基层的农村,受到当地实际环境的制约,基层不仅没有专业的审计人员,也缺乏相关财务等资料的电子数据,具体到项目现场的时候,无法开展计算机审计。

三、实现涉农资金审计全覆盖的有效途径

(一)建立科学分类的项目信息库管理制度

如何做到既全面审计,又突出审计重点,就必须探索建立科学分类的项目信息库管理制度。可以按照项目的用途,将涉农资金分为三大类:农民个人权利类、农业建设类和农村环境类。每一大类下,再细分出小类,例如农民个人权利大类下细分农村医疗、农村养老、农村低保及各项农补等,农业建设大类下细分种粮养殖等生产补贴、水利灌溉工程及生产工具补贴等,农村环境大类下细分退耕还林、小城镇建设及公共卫生等。建立项目信息库后,涉农资金审计项目都可以被囊括在其中,每一小类项目的审计流程和分段注意点都可以有相对固定的模式,新的审计项目开始时可以按照固定的模式从源头开始监管。重要的是,在审计项目实施过程中,上级审计部门只需派驻极少数人员在现场或者安排基层审计人员做好信息采集工作便可,甚至可以做到一个人负责同一区域内的数个审计项目的现场信息采集,上级审计部门根据信息评测风险从而选取部分项目复核或者决定是否需要专业队伍入驻现场。这样,即可以极大的解决审计人员不足的问题,也可以兼顾基层审计人员业务水平不足的问题。

(二)建立轮审和常审相结合制度

项目库建立后,各级审计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量编制滚动项目计划,规定在一定周期内(如5年)必须将项目库内的待审项目轮审一遍。制定轮审计划前应加强项目计划可行性研究和风险评估,以增强计划科学性和宏观指导性。而对农村建设重点工程项目、农民最关注或反映较大问题的重大民生等项目,则要求每年或每两年必审一次。将轮审和常审相结合后,既能避免发生重复审计,也能做避免遗漏,从而在审计面上做到全覆盖。

(三)创新组织管理模式,上下联动,全国一盘棋

创新组织方式,探索大兵团作战模式,上下联动、整体作战,充分发挥审计资源的“层级合力”和协同作战优势,对涉农资金开展审计或审计调查。要在明确目标的基础上,合理配置审计资源,科学地安排审计项目,摸清情况,提出建议,切实发挥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作用。有效整合特派办、派出局和地方审计机关审计资源,特派办、派出局与地方审计机关要加强沟通交流和合作。一方面,在项目安排和实施过程中尽量避免行业、地域、时间上的重复交叉,地方审计机关侧重于微观审计“跟进”,特派办、派出局侧重于宏观审计监督;另一方面,要实现资源共享,地方审计机关审计发现的突出问题可作为特派办、派出局进行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的重点,同时特派办、派出局审计发现的问题也可作为地方审计机关关注的核心。

(四)改善审计技术和方法

一是提高涉农资金审计信息化水平,做到“人机结合”,充分运用计算机的各项功能,提高审计效率和审计质量。部分涉农资金尤其是惠农补贴类资金是通过财政“一卡通”形式发放到农户手中。为了保障国家和农民的利益不被侵占,涉农资金审计的业务范围和内容必然从传统的财务报表或其它管理方面的“有形”信息扩大到了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完整性及其内部控制等无形的技术领域,审计人员还可通过查询、分析金融机构后台数据,发现疑点,并以此为线索进行延伸审计,调阅资料,走访农户,核实情况。

二是创新审计工作方法,建立以政策为重点、以资金为主线、以效益为目标并结合专题调研的绩效审计工作方法。在审计工作中,重点抓住项目立项和管理、资金投入和拨付、资金管理和使用三个环节,对政府涉农资金、项目的经济性、效益性、效果性进行全面、综合的审计,注重从政策执行、资金使用、资源利用等方面对其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做出客观的评价,审计监督各部门执行党和国家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

(五)积极探索涉农资金跟踪审计,实现项目实施过程全覆盖

将审计向两头延伸,包括设计预算、计划报批、审核拨付、规范使用、社会效益等,做到全过程覆盖。要充分利用地方审计机关的审计力量,地方审计机关对所辖地域内的总体情况相对容易把握,审计干部对当地情况相对较熟悉,可有计划地组织开展跟踪审计,实现对各级各类涉农资金的全程审计监督,不断发现新情况新问题。通过对部门或资金项目的连续跟踪审计,了解农业、农村改革发展中的变化和农民的诉求,对政策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跟踪,重点剖析,为宏观政策服务。

(六)完善审后回访制度,扩大审计成果作用覆盖面。

审后回访,就是对所涉及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摸底,对整改方案的可行性、执行力以及效果进行考察,以便扩大审计成果作用覆盖面。涉农资金审计所涉及的对象不仅数量庞大而且结构复杂,审计结束后关于所发现的种种问题,主管部门的整改措施在实行过程中经常会打折扣或者根本没有采取任何整改措施。涉农资金审计更要注重加强审计回访,督促审计整改,充分发挥审计成果服务转型发展的作用,确保政策执行到位和资金使用效益。同时,要在把握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趋势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对重大政策贯彻落实、重大项目决策建设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制度不完善、管理不健全的问题予以审计和揭示,并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办法和建议,及时将审计成果转化为服务政府决策的信息。

【参考文献】

[1]周希祥、陈其清:《财政涉农资金管理面临的问题与整合建议》,农村财政与财务,20__(5)。

[2]宋常、王睿、赵懿清:《国家审计在走向善治的国家治理中的若干问题》,审计与经济研究,20__(1)。

[3]皮晓玲:《浅议加强涉农资金监管的问题与对策》,湖北省审计厅网站,20__。

涉农整合资金的定义范文第4篇

一、充分认识涉农项目资金整合对推进农村住房建设的重要意义

年,区委、区政府为进一步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最大限度地改善农村居住环境,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确定了5个土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并力争今年年底前初步建成5个功能完善、配套齐全的农村新型社区。但是,受资金投入的制约,加之多年来涉农资金和项目分散使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使用效益,迫切需要整合各渠道的涉农项目和资金,进一步加大对新农村建设的支持力度。通过整合,统筹安排新农村建设资金和项目,有利于集中我区涉农资金和项目投向,提高使用效益;有利于促进部门转变职能,加强对新农村建设的支持;有利于集中力量办大事,提高涉农资金和项目的使用效益,更好地推进新农村建设。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整合新农村建设资金和项目作为当前推进农村住房建设的重要措施,服从发展,服从大局,克服困难,抓好落实,努力实现农村住房建设的良好开局。

二、指导思想

我区涉农项目资金整合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开展土地“增减挂钩”工作为契机,坚持以镇(街)为主和多部门资源整合相结合,以项目区试点村建设、重点项目、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各项涉农项目为平,通过建立政府领导、部门配合的协调机制,整合各部门、各渠道安排的涉农项目和资金,对土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实行重点倾斜,推动全区农村住房建设顺利推进。

三、整合范围

政府安排的所有涉农项目和资金都可纳入农村住房建设整合范围。

1、财政部门当年预算内外安排的各项支农资金;

2、交通部门管理的乡村道路建设项目和专项资金;

3、教育部门管理的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和危房改造等项目与专项资金;

4、水务部门管理的农村安全用水和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等项目与专项资金;

5、农业部门管理的农业项目和专项资金;

6、广电部门管理的“村村通”工程和专项资金;

7、林业部门管理的林业项目和专项资金;

8、农业综合开发部门管理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专项资金;

9、民政部门管理的各类建设项目和救助补助等专项资金;

10、卫生部门管理的村(居)卫生室建设项目和专项资金;

11、国土资源部门管理的土地复垦和土地综合开发项目与专项资金;

12、电力部门管理的农网改造项目和专项资金;

13、文体部门管理的村(居)文化站及体育设施建设项目和专项资金;

14、人口计生部门管理的计划生育服务站建设项目和专项资金;

15、其他部门管理的涉农项目和资金。

四、整合方法

涉农项目资金整合,要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底前,由区农村住房建设办公室提出建设项目整合计划,各部门按照项目整合计划,把试点项目区的建设项目优先编入年度项目计划,进行重点扶持倾斜。

五、工作要求

(一)形成强大合力。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联合共建观念,把工作重心转移到土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在项目资金整合过程中,要紧紧结合本部门、本行业的特点,从资金、项目、人才、政策等方面入手,加大扶持力度,进一步促进全区农村住房建设。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计划,完善涉农项目和资金的申报、审批和管理办法,确保项目资金收到实效,真正使群众受益。各镇要提早准备,超前行动,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沟通,积极寻求支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落实好年度建设项目,严格项目资金的日常监督管理,督促完成好各项建设任务,指导村级组织做好项目的管理管护,确保项目长期发挥效益。

涉农整合资金的定义范文第5篇

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局,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中心,促进我县农村经济发展。坚持监管和查处相结合,完善制度,强化措施,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长效机制,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确保农民负担控制在政策允许范围内,防止发生涉农恶性案件和严重,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工作重点

(一)搞好涉农收费及价格监管。严格执行涉农收费文件审核制,县域涉农有关部门出台涉及农民和村集体负担的文件,需征求县农民负担监管部门意见,并报县政府审批。全面推行涉农收费价格“公示制”,及时更新公示内容,创新公示形式,提高涉农收费透明度和公示效果。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坚持学生自愿征订教辅资料的原则,不得突破“一教一辅”;合理控制饭菜价格,不得按学期或年度向就餐学生收取餐费;严禁以赞助、捐助的名义向村组织摊派教师工资和活动经费。进一步规范农民建房收费,对依法利用农村集体土地新建、翻建自用住房的农民,除收取房屋权属证书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积极推进农业水价改革,逐步实行终端水价制度,减少供水环节,降低农民水费支出。切实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利益,不得借注册登记或检查的名义向专业合作组织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加大动态监管和跟踪督查力度,推动落实各项优惠扶持政策,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二)抓好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真正使农民得到实惠。一是抓好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退耕还林补贴等专项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户,防止截留、挪用。二是抓好村级补助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落实到村。确保村干部报酬、村级办公经费,保证村组织正常运转,防止村组织向农民收取费用。三是抓好征、占地补偿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补偿资金按照规定及时落实到户,切实维护占地、失地农民利益。四是抓好农村低保、五保户、计生奖励等惠农政策的落实。

(三)做好“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一是严格民主议事程序,切实做到筹资事项事前群众议定,事中群众代表参与管理,事后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二是严格筹资范围,筹资范围要严格限定在兴办村内公益事业。偿还村级债务、村务管理等与兴办公益事业无关费用,不得列入“一事一议”筹资和开支范围。三是严格筹资限额标准,所筹资金要严格控制在每人每年30元的限额标准内。四是严格监管资金的使用,筹资款应单设账户核算、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平调、挪用“一事一议”所筹资金,禁止以其他方式变相筹资。

(四)落实农民负担专项治理责任制,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农民负担专项治理,重点治理农村义务教育、计划生育、农民建房、婚姻登记和惠农补贴落实等领域的乱收费,以及通村公路、社会抚养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等方面向村集体集资摊派等。严格落实专项治理责任制,县财政局负责落实强农、惠农、富农资金及村级组织各种补助补贴资金,查处在落实惠农政策中加重农民负担和侵害农民利益的行为;县教育局负责治理义务教育阶段农村中小学校违反规定向学生乱收费的行为;县物价局负责加强涉农价格和收费的监督检查,县国土局负责治理本系统向农民及村集体乱收费、乱罚款的问题;县住建局负责治理向农民建房乱收费的问题;县计生局负责治理超范围、超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和向村集体摊派社会抚养费的问题;民政局负责治理结婚登记搭车收费和殡、葬方面的乱收费、乱罚款的行为;县工商局负责治理登记注册农民合作社中乱收费的问题。县农经局做为专项治理的牵头部门,负责制定具体治理方案,县纠风办负责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检查结果要及时上报县政府,对发现的问题要跟踪督办,确保检查取得实效。

专项检查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学习动员阶段(9月10日前)。各有关责任部门要认真学习省市有关文件,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制定专项工作实施方案,于9月10日前报县减轻农民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自查自纠阶段(9月11日-9月20日)

(1)调查摸底。各涉农收费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一次以“二查”(查收费项目、查政策依据)为重点的自查工作。认真查找本部门治理重点和需解决的问题,详细登记,掌握一手资料。

(2)着力清理。各有关部门根据自查情况,组织开展清理工作,对不符合上级政策规定要求,加重农民负担的项目和行为及时予以取消和纠正。

(3)总结分析。通过总结分析,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形成自查报告,经主要负责人审定后于9月20日前报县纠风办,确保自查自纠工作取得实效。

(三)检查整改阶段(9月21日-9月29日)。检查整改工作由县纠风办具体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县涉农收费部门进行专项检查。对自查自纠不认真、存在问题不纠正、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总结阶段(9月30日-10月15日)。县纠风办将专项检查情况总结形成文字材料,于10月15日前报县政府。

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以主管副县长为组长,县农经局和县纠风办负责同志为副组长,财政、教育、物价、国土、住建、计生、民政、工商等部门主管副职为成员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农经局,办公室主任由刘国扣同志担任。各有关部门也要建立相应组织,层层负责抓政策落实,确保农民负担监督检查工作扎实开展。

(二)加强协调,落实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采取上下结合、条块结合,各尽其能、各负其责的方式,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县农经局与县纠风办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各涉农有关部门做好专项治理工作,对本部门专项治理工作负责。各部门之间要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取得工作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