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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考勤制度管理

企业考勤制度管理

一、工作时间

本公司上班时间为春冬季节:早上8:00—12:00,下午1:30—5:30;夏秋季节:早上8:00—12:00,下午2:00—6:00(后勤人员工作时间按《后勤人员岗位职责》规定另执行),每周6个工作日(周一至周六,周日休息)。

二、考勤管理办法

公司考勤实行上午、下午分别打卡制度,员工本人应按实际到达公司时间打卡(包括迟到人员),不允许代替他人打卡。遇到紧急情况应及时致电公司领导,并交接安排好工作者,可补办有关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1.迟到、早退:参照本制度第一条之规定,以本人打卡时间为准,处理如下:

A:迟到/早退0---5分钟,每次罚款2元;

B:迟到/早退5---10分钟,每次罚款3元;

C:迟到/早退10—30分钟,每次罚款5元;

D:迟到/早退30—60分钟,每次罚款10元;

E:迟到/早退60—120分钟,每次罚款20元;

F:迟到/早退12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2.代打卡:代替他人打卡每次罚款100元,公司内通报批评。

3.忘打卡:忘记打卡的员工,需要在24小时内向直接上级说明忘记打卡的原因,到行政部补签。超过24小时的一律不得补签。每个员工每月补签次数不得超过3次,否则,每次罚款5元。

4.不打卡:无故不打卡者,以旷工论处。

5.涂改考勤卡:擅自涂改考勤卡,按当日旷工处理。

6.短时外出:员工上班时间因私外出,应填写外出登记表,经直接上级签字后方可离开公司。返回公司后,必须在外出登记表上填写返回的准确时间。外出超过半个小时者,按请事假处理。每个员工每月短时外出不得超过三次。

7.私自外出:员工未经公司同意,在上班时间内私自外出,按旷工处理,并承担一切后果。

8.公出:一个工作日内的公出必须告知直接上级和办公室同事,方便转接电话和留言。出差、事假等需事前得到部门主任或总经理批准,并到行政部登记。

9.全勤奖:公司为员工提供全勤奖。有迟到早退、请假、旷工等行为者扣除本月全勤奖。在“五一”,“十一”,“春节”当月,凡请假两天及以上者,本月工资按当月实际出勤天数计算,取消公司相应的节假日补助。

11.考勤结果公示:每月1号到5号公布上月考勤结果,由行政部吴会计负责。

12.考勤罚款收支:实行员工考勤罚款收支公开化,每月5号由财务部吴会计负责公布上月考勤综合收支情况,全体员工监督。拒不交纳罚款者,从其当月工资中扣除。罚款所得全部用于公司员工福利事业支出。

13.旷工:员工在一个月内旷工一次,扣发当月全勤奖,并处罚双倍基本薪(旷工半天,扣一天基本薪;旷工一天,扣二天基本薪;以次累计)。在一个月内连续旷工三天(含三天)以上者,按自动离职处理(自动离职的员工相关手续一律终结)。

14.加班:经总经理批准,在节假日或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加班,可调休或发放补贴。节假日或公休日因工作需要要求加班或值班而不愿加班或值班者,或不接受部门或公司领导交办的任务或临时性工作者,据实际情况一次处罚30—50元。在本年度内累计违反此规定3次以上者,按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三、休假种类和假期待遇

1.病假:员工因病请假,需出示区、县级医院证明。病假第一天发放工资的70%,第二天发放工资的60%,第三天发放工资的50%,第四天发放工资的40%,第五天发放工资的30%,第六天发放工资的20%,从第七天开始按照请事假处理。

2.事假:员工因私事请假,需提前一天填写请假申请单,经部门主任审批后提交行政部。如假期超过两天的,需经总经理批准,方可准假。(请假期间的工作应交接清楚,并保持电话畅通,方便转接电话和留言。)员工请事假时间在半小时以上一小时以内的,扣除基本工资5元/次。请事假时间在一小时以上两小时以内的,扣除基本工资10元/次。请假时间在两小时以上者,扣除本人半天基本工资。请事假一天以上者扣除相应的基本工资。

3.丧假:员工直系亲属去世,可以享有四天有薪(基本工资)丧假。(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子女);非直系亲属去世可以享有一天有薪(基本工资)丧假。(非直系亲属指兄弟、姐妹、姐夫、妹夫、兄嫂、弟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儿媳)。

4.婚假:员工可以享受7天有薪婚假(公休、节假日计算在内),婚假必须提前向行政部申请并附上结婚证书复印件。婚假期间工资及补贴照发。无结婚证者不享受此待遇。

四、特别说明

8.1本制度修改解释权归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

8.2本制度由公司行政财务部门(吴会计)负责监督执行。

8.3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执行,以往如有与此制度相抵触者,以此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