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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工商所建设管理

基层工商所建设管理

基层工商所是工商部门负有综合执法职能的基层单位,在整个工商工作中具有非常突出的基础性作用。新时期如何加强基层建设,提高监管效能,促进职能到位?最近,分局对四个综合工商所和两个专业市场所开展了调研,查找分析基层存在问题和困难,探讨研究夯实基层之策。

一、目前基层工商所的主要任务和特点。

《工商行政管理所条例》规定了工商所的基本任务和八大职责。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程的推进,工商所的监管内容不断扩充,监管任务更趋繁重。从目前来看,基层工商所的主要任务可分为受理登记、两费收缴、巡查监管、经济户口管理、经检办案及基层协会工作等六大类。综观基层工商所主要任务,可以看出工商所工作具有以下鲜明的特点:

1、职责多、任务重。基层工商所是个综合执法部门,

肩负的六大任务囊括了工商部门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全部职能。既要开展对个体户开业、变更、歇业及注销的受理登记、年检换照和日常监管,又要承担企业、商标、广告、合同等多方面管理;既要为市场主体提供服务,又要对市场主体及行为进行监管;既有“室内工作”(窗口受理),又有“露天作业”(日常巡查、经检办案等)。工商部门的监管重任在基层。

2、标准高、要求严。近年来,工商部门为适应新形势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对工商所体制和市场监管制度、方式进行了一些探索和改革,将部分个体工商户登记审批权限下放(2001年,我分局下放了除特殊行业外的个体户审批权、辖区与跨辖区的横幅广告审批权、个体户的建档工作);扩大工商所的执法权限;建立并运行“经济户口”监管系统,实行经济主体户籍化管理;推广工商巡查制,实行市场监管巡查化等等。基层工商所肩负的任务日趋繁重,标准要求越来越高。过去,工商所只需初审,现在要审批把关;过去,工商所的监管对象主要是个体户和集贸市场,现在监管对象则包括各类市场主体及其交易行为;过去,实行的是静态的单一监管,现在为动态的综合系统管理。既要处理好严格把关与热情服务的关系,又要处理好严格执法和依法行政的关系;既要突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又要全面巡查,落实长效管理。因此,不仅“苦在基层”,“难也在基层”。

3、影响大、责任重。基层工商所位于基层第一线,既是工商部门监管执法的前沿阵地,又是为经营者、消费者服务的重要窗口,直接面对企业和群众。基层工商所的监管执法效能如何直接反映出工商部门职能是否到位;工商所干部素质的高低和工作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工商部门和政府形象。因此,“重点在基层、希望在基层、出路也在基层”,加强基层工商所建设是当今迫在眉捷的重点“工程”,是基层工商队伍建设成败的关键。

二、基层工商所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小局大所”模式改革,管理重心下移,执法权限下放,工商所监管范围进一步扩大、任务越来越重、要求越来越高,从调查情况看,存在以下亟待解决的问题:

1.基层工商所执法权限有限降低了行政效率。

基层工商所监管执法范围的扩大与执法权限的限制存在矛盾。从调查中发现,目前工商所查处案件罚没款的71.85%为大案,大案的罚没款幅度95%以上集中在1--3万元之间。而由工商所直接处理的案件,即使处罚种类合并使用,也仅限于5000元以下的罚款。有限的执法权限,层层的报批手续,拖延了执法办案的时间,极大地影响了执法效率。有时甚至出现由于审批耗时太长,待处罚决定书送达时,违法者经“成本核算”后在充足时间内“逃之夭夭”情况。

同时,层级式企业注册登记管理制度与属地管理也存在矛盾。如分局查办公司违反登记管理规定行为,市局授权分局直接处罚为1万元以下,1万元以上案件经由分局法规科、分管局长审批后,须报经市局企管处、法规处、分管局长审批,在层层把关保证案件质量的同时,大大地降低了行政效率。此外,由于执法权限的原因,干部在日常巡查时也常遇到被当事人以“执照在省市局变更”等理由拒之门外的尴尬,属地监管无法起到应有的作用。

2.基层工商所队伍素质不高限制了监管效能的提升。一是队伍文化素质偏低、年龄结构老化。从文化结构看,目前,分局基层工商所105名干部中,初中文化程度的还有12人,高中和中专的38人,共占整个队伍的47.62%;大专47人,占44.76%;本科以上仅8人,只占7.62%;保险、证券等相关专业人员缺乏,对生产要素市场的监管很难突破。从年龄结构看,35--45岁这一年龄段的47人,45岁以上的34人,共占77.14%,30岁以下的仅4人。二是学习氛围不浓、创新意识不强。基层工商所普遍缺乏良好学习氛围,部分干部不爱学习、自我满足、无所用心,工作缺乏主动性,没有牢固树立创新意识,更谈不上创新思路、创新作为。三是服务艺术缺乏,执法手段不灵活。有些干部过去长期从事集贸市场管理工作,对监管复杂的经济主体和经营行为缺乏经验;有的只重服务内容,轻服务艺术,影响了办事效率、监管效果。四是党员的先进性没有充分发挥。目前,基层共有党员43人,占基层队伍的40.95%,党员数量不少。从调查反映情况看,部分党员等同于普通群众,“打头阵”、“当先锋”、主动挑担的少,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没有充分体现。

3.基础设施缺乏、监管手段落后阻碍了基层监管职能到位。目前,各所均只配有1辆皮卡车(相当多路段禁行)、2辆边三轮(市场所为1辆)和1辆二轮摩托车。每所20余名干部,除内务组3人外,其余人员负责巡查监管、经检办案、投诉处理等多项“马路作业”,无论是集中行动还是分兵出击,交通工具都得不到及时有效的保障;部分电脑、打印机等设备老化与信息化管理要求不相适应,极大地影响了工作效率。

此外,部分工商所的设置也不尽合理。如商海所监管杭州武林服饰城、食品市场、家私市场等10个市场,市场分布分散,监管“战线过长”,增加了管理成本,影响了监管效率和质量,应按经济区域设置原则重新调整。

三、加强基层工商所建设的对策与措施。

基层工商所建设事关整个工商队伍建设的成败,我们要增强对基层工商所建设的使命感和紧迫感,以实施“红盾工程”,开展新一轮文明规范工商所创建活动为契机,下大决心、花大力气,坚持“软件硬件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原则,全面加强基层工商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能力素质建设、业务建设和基础建设,努力提升监管执法水平,促进工商职能到位。

(一)坚持以人为本原则,着力抓好基层队伍建设。

基层工商工作好坏关键在有没有一支有战斗力的队伍。“选好一个班长,配备好一个班子,建设好一支队伍”是抓好基层工商所建设的关键。

1.抓好工商所领导班子建设。首先,选准配强“班长”。实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选拔一批德才兼备、有朝气、有活力、有思路、有闯劲的年轻优秀骨干担任工商所正副所长。其次,增强素质能力。采取专题培训、开展调查研究、组织外出考察、召开研讨会等方式,不断提高所长的综合素质。再次,注重团队精神。切实增强所长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使正副所长拧成一股绳,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整合全所力量,齐心协力共谋发展,把工商所建成一个团结务实、敬业奉献的坚强的战斗堡垒。

2.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按照“支部建在所上”原则,认真抓好基层党支部建设,加强对党员的政治思想、党性修养和先进性的教育,充分调动党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有效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体现党的先进性;要通过建立党员责任区、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关心干部成长,引导干部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提高战斗力和凝聚力。

3.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一要强化学习。首先,要选择一批既具有一定理论知识又有操作能力的业务骨干充实一线监管执法力量。其次,通过加强政治学习、业余深造、岗位练兵等多种途径,采取务实培训与个人自学、统一举办与分散组织、加强上级业务指导与发挥基层主观能动性相结合的方法,不断增强干部政治敏锐性、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技能,努力培养一支政治过硬、作风优良、会登记受理、会管理经济户口、会市场巡查、会执法办案、会按规定收费、会电脑操作的高素质基层干部队伍。二要落实制度。要健全和完善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学习、会议、岗位责任等内部管理制度,并坚持建章立制与照章办事相结合,抓检查、重落实,努力做到以制度行事,用制度管人。三要严格考核。要给工商所制定科学明确、符合实际的工作目标,各所根据总体目标,理清思路,明确重点,分解量化目标、落实责任到人,做到合理分组分工、优化组合人员,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扬长避短,优势互补,最大限度发挥干部的潜能,做好“所长抓”工程。要严格按照考核细则和效能管理要求,实行“无情”的考核评分,实现奖勤罚懒。同时,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及时发现干部中的“闪光点”,大张旗鼓地宣传典型事迹;认真开展“红盾风采—文明规范工商所”新一轮创建和“红盾风采——经济卫士”评选活动,树立典型、弘扬先进,营造基层奋发向上、创优争先的良好工作氛围。

(二)深化监管制度改革,竭力做好基层业务建设。

大力推进监管方式改革,提高工商所监管执法效能,促进工商职能到位是加强基层工商所建设的根本。

1.创新服务,切实抓好“窗口”受理登记。强化受理也是服务观念,坚持“服务经济、服务企业、服务群众”宗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窗口”干部要讲究服务艺术,学会灵活变通,在严格把关的同时,尽量为创业者提供便利、开启“绿灯”,为创业者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2.规范操作,全面实行“经济户口”管理。采用电脑派工、科所考核、效能监管等有效方式,按照经济户口综合监管统一操作规范,认真做好户口认领、核实建档、电脑信息库的建立和数据补充、“一户一档”等一系列工作,做到对辖区各类市场主体的登记事项、生产经营状况、违法违章情况“了如指掌”,充分运用“网络联动、信息共享”的信息化平台,实现对市场主体的户籍化管理。

3.加强巡查,实现动态跟踪监管。采取划片包干、责任到人的方法,对辖区个体户、企业和商品交易市场进行动态监管巡查。要建立巡查工作制度,坚持日常巡查、重点巡查、定期巡查相结合,做深做细巡查工作,在巡查中发现案源、在巡查中处理投诉、在巡查中搞好服务、在巡查中追缴两费、在巡查中落实专项整治,切实摸清“底数”,消除监管盲区,消灭监管死角。

4.多管齐下,如期完成两费收缴。采用“三步走”方法,做好两费收缴:首先要组织人员开展实地调查,了解经营户的基本情况;再根据掌握的基础资料进行集体定费和电脑收缴;最后,综合运用巡查力量,结合定期不定期的日常巡查,对辖区个体户缴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追缴。通过“一摸、二定、三查”,环环相扣,层层落实,切实做到既不多收、不乱收,又不少收、不漏收。

5.多措并举,全面推进经检办案上台阶。一要赋予工商所更大的执法权限。在干部执法水平已逐步提高、行政执法责任制、案件质量检查制、错案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完善情况下,可以探索将罚没款3万元以下案件委托由工商所处理,提高办案节奏和行政效率,全面提升基层工商所执法效能。二要充分发挥基层优势,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利用工商所对辖区市场主体的行业分布、地域分布、经营动态较为了解的优势,在坚持全员办案的同时,充分发挥业务骨干力量,紧抓社会热点,找准切入口,主动出击,“有的放矢”,多措并举,狠抓大要案查处,严厉打击各类经济违法违章行为。

6.优化服务,充分发挥基层协会作用。积极采取走访企业、召开业主座谈会、开展教育培训、完善组织网络、组织外出考察等各种方式,加强与个私会员的沟通和联系,及时了解企业情况,提供优质服务,帮助排忧解难。通过开展对会员法律法规咨询活动及维权服务,提高会员的法律意识和诚信经营理念,切实保护会员权益,增强工商部门与企业的亲和力。同时,要积极为下岗职工再就业提供服务,动员、引导个私企业吸纳下岗职工,为国分忧、为民解难。

(三)改善基层基础设施,全力推进基层监管到位。

基础设施建设是发挥基层工商所职能的重要条件,是实现监管职能到位的基础和物质保障。要坚持“心往基层想、人往基层走、钱往基层花”原则,在人、财、物配置上优先考虑基层,把有限的资金投入基层。着重解决工商所的执法装备问题,合理配备交通工具和办公自动化设施。建议:增配一批巡查车辆(以4人一组一辆为宜),保障基层执法需要;每2人配备1台电脑,每所配备4台手提电脑,确保市局、分局、工商所三级联动的“经济户口”动态监管系统的有效运行,推进信息化管理,全面提高基层工作效率和监管效能,提升监管层次和水平。

加强基层工商所建设,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我们要在发展中拓宽新思路、在改革中寻求新突破、在探索中开创新局面、在各项工作中落实新举措,以加强建设解决前进中的问题,以加强建设创造新的优势,以新的优势促进职能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