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基层党代表基层宣讲工作方案

基层党代表基层宣讲工作方案

根据市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各级党代会基层党代表到基层开展宣讲的工作方案》(吉教办发〔2019〕1号)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施方案》有关要求,为做实基层党支部和基层党员的学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让党的创新理论“飞入寻常百姓家”,推动广大党员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认真贯彻落实视察重要讲话精神,使基层党员不断有新进步新领悟,不断增强党性、提高素质。经研究决定,在第二批主题教育开展期间,组织各级党代会基层党代表到基层宣讲,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宣讲对象

县、镇党代会代表,具体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各条战线先进模范人物代表,就近就便在本单位本领域基层党支部开展宣讲,重点在农村、社区非公组织、社会组织和中小学校等领域开展宣讲。

二、时间安排

在第二批主题教育开展期间,结合“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依托“”、主题党日等载体,有计划有节奏的安排宣讲。

三、主要内容

1.讲对党的创新理论的学习体会。重点讲自己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的认识理解,讲对初心使命的感悟,用“接地气”的平实语言,把党的创新理论解读得更具亲和力。

2.讲自己感恩奋进历程。结合成长奋斗的过程,立足自身岗位,讲述自己践行初心和使命的亲身经历,感党恩、跟党走的真实体会。讲自己勇于担当作为、攻坚克难,团结带领党员群众推动本地本单位各项事业发展的先进事迹。

四、有关要求

1.宣讲可采取微党课、微视频,座谈会、畅谈会等党员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红色大讲堂、村民活动中心、农家书屋、文化活动广场等平台开展。

2.宣讲要贴近党员群众,注重实效,防止为宣讲而宣讲,避免扎堆重复。宣讲时间由党代表自行安排,原则上必须在10月底前全部完成。

3.所有参与宣讲的党代表相关宣讲案例、讲稿和照片,请上报镇党委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