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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艺术体操的现状探析

中国艺术体操的现状探析

1体制问题

1.1教育体制我们的教育体制是应试型的,学校教育的一切均围绕着考试这根指挥棒转,致使教育对象始终处于被动地位。笔者在对高校新生的调查中发现,有些同学对艺术体操一无所知,而知道的也仅是通过媒体途径。艺术体操早已编入中学体育教学大纲和相应教材;学校即便没有开展这一项目,也应该让学生有所了解。可是,为了应付高考,体育课在有些中学已名存实亡,也就谈不上艺术体操了。尽管在一些大中城市,青少年艺术体操的业余训练得到了广泛开展,但是,这些业余训练始终在小学阶段驻足不前。艺术体操是一早龄化项目,训练必须从小抓起;同时,艺体不只是单纯的身体素质训练,还包括舞蹈、音乐、理解力及表现力等方面的训练。6~8岁是启蒙训练阶段,艺体练习正符合这一年龄孩子的心理特征,对其身心发展具有良好的促进作用。然而,随着她们年龄的增长,功课加重,升学的压力便随之而来,那些从事业余训练的少年儿童不得不放弃训练,去对付各种考试。这样,不仅影响从事专业训练的生源,也束缚了受教育者自然本性的健康发展。

鉴于上述情况,一些学校成立了高水平运动队,以期促进学校体育运动的开展。但在实际操作中,一些学校又弄虚作假,从专业队招揽运动员。这样运动训练往往形成一个象牙塔式的孤岛,根本不能带动艺体在同学中广泛开展。另一方面,成立高水平运动队要受师资、办学条件和国家计划内指标调拨限制;没有获准的学校也就无心开展这一项目,从而抑制了该项目的开展。长此以往,艺术体操的开展和发展便难以形成从小学到大学的整体系统工程。而没有长期不懈的滚动训练程序和环境,就逐渐步入艺体训练青黄不接、后继无人的尴尬境地;如果缺少这方面的素质教育,人们对它的了解和认识就会越来越陌生,从而影响他们以后在消费方面的价值判断和价值取舍。“教育不只是知识的简单叠加,而是文化的积淀,是人类文明的不断充实和扩大。”(见杨东平,1999)目前以考试为本的教育体制,这种偏狭的培养模式必将束缚受教育者的全面发展,带给他们终生的负面影响,而对艺术体操也是一种无形的扼杀。

1.2体育体制在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我国特有的专业竞技体育体制,其最终目标是奥运会(另见郝勤,1998)。奥运战略的推行使艺术体操高度竞技化,并很快走向尖端,与此同时,艺体工作者缺少开展大众艺术体操的热情,缺少全民健身的市场意识,这样便大大地挫伤了绝大多数训练者的积极性,导致训练人数大幅度减少,消费市场逐渐萎缩。本来,中国的艺术体操起步晚、起点低,经过短短二十来年的艰苦奋斗,取得了一系列好成绩,如在1992年的第八届四大洲艺体锦标赛上夺取了10枚金牌,1996年集体项目获亚特兰大奥运会艺术体操第五名,1998年囊括曼谷亚运会艺术体操全部金牌。诚然,保持这些成果是非常必要的,但是我们的眼光却似乎总是盯在获奖牌、夺名次上;从历年来的论文报告看,对艺体的兴衰评价也常以竞赛成绩作为衡量标准。国内的各种比赛均严格以国际规则为准,并且一味地强调与国际接轨。对运动员高标准的形体选择、高难度的动作要求、参赛名额的限制、录取名次的限定等,不仅严重地打击了参赛者和参与者的积极性,也使人们误认为艺术体操高不可攀。但从艺术体操的起源看,其目的就是一项符合女性的生理特点、遵循自然规律、以人体的自然动作为基础的健身健美运动(洪小平,1991)。

而我们的指导方针一味地强调竞技性,致使它偏离了自身的发展宗旨,离普通人越来越远。这是否违背了“重在参与”的奥林匹克精神?从横向看,为了适应大众化体育活动开展的需要,篮球比赛有了三人制比赛规则;如果要求每一个足球爱好者在动作技术和身体素质上都必须“与国际接轨”才允许上场踢球,那样,足球场必将长满青草。此外,由于只顾抓竞技而缺少指导大众艺体的大纲。1986年颁布了《艺术体操等级运动员规定动作》,曾经大大推动了艺术体操的开展。十几年过去了,规定动作却一陈不变:音乐仍然采用单一的钢琴伴奏;难度动作仍以高抛为主。与此同时,国际艺术体操却在飞速发展,规则也相应地做了多次修订。如今采用的音乐形式是多种多样的;而大动作的高抛也逐渐被优美的表现性动作所取代。如果减少抛接动作,必将有利于练习者掌握。尽管1998年出版了《大众艺术体操》,但是这本书的编写并未脱离竞技艺术体操的框架,普通练习者接受起来仍有一定难度。可见,片面地搞竞技艺术体操,抓训练,出成绩,从而造成了普及与提高的严重脱节。这样一来忽视了群众基础,也就等于失去了其赖以生存的基本保障。

2人才培养问题

2.1运动员素质尽管艺术体操在我国属于年轻项目,但在运动员在选拔和培养过程中仍然采用原有的从业余体校输送到专业队伍、由国家统一包办的单一模式。通常,各专业队只顾抓运动训练,创运动成绩,而运动员的文化学习受到耽误,体育训练与文化学习的矛盾从未得到解决。传统的技术训练模式将逐渐被“技术+艺术+心理”训练模式取代(见刁在箴,1999),如果没有一定文化程度和良好艺术修养,运动员对音乐的理解,动作的情感表现等艺术价值就难以融入成套动作中,更难以适应当今崭新的训练理论和先进训练方法的需要。年轻化是体育训练的客观要求,相对其它项目,艺体运动员启蒙训练年龄小,训练周期长,运动生涯更是短暂,象周小菁这样年龄的优秀运动员继续参加比赛实属罕见,也透视出我国艺体运动员后继乏人的无奈。运动员退役后,由于没能得到系统的文化教育,便面临着第二次择业的巨大困难。当然,有的运动员可能进入体育院校或各高校的高水平队。然而,全国大运会取消了艺体比赛,一些高校的艺体队也相继解散。这对专业运动员的去向无疑更成问题。运动员的出路问题势必会从整体上影响人们对该项目的选择态度,影响家长对支持子女参加此项目训练的积极性。

2.2师资队伍师资的培养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数量,二是质量。据王爱兰(1995)报道:“全国各省队专职艺术体操教练有36人,业余体校教练38人。”多年来,教练员人数始终在这一数目徘徊。就算每年体育院校培养一定数量的艺体教练和教师,但真正能够从事本专业训练和教学的又有多少人?许多体院艺体专业的学生毕业分配到各大、中、小学后,也仅仅从事公共体育课的教学。再加上市场经济浪潮的冲击,师资队伍不稳定,本来数量就少,于是又纷纷转向或改行:有的转行教健美操,有的搞模特训练等等。更为严重的是,一些优秀教练员不得不走出国门,另谋高就。教师是文明的传播者,艺术体操这一文明的产物逐渐失去它的传播者,或许将来还真的无人问津呢!另一方面是师资的质量。

首先,从专业训练角度看,由于艺体训练的周期长,教练员的付出与回报往往不成正比,于是部分教练员只顾眼前利益,缺乏开拓精神和敬业精神;而即便有工作热情,也很快被前面提到的诸多消极因素消磨殆尽。其次,艺术体操是一项艺术性要求很高的项目,要求教练员具有一定的音乐素养和审美能力。但长期以来,我们对师资的培养仅局限于技术训练,忽视了培养她们在艺术方面的修养。再次,比赛数量少,缺乏交流和沟通,从而造成彼此之间信息闭塞。这些势必影响教练员的水平。第四,从教育过程看,有关艺体的教学内容陈旧、重复。教材一成不变,教学内容周而复始,教师逐步形成惰性心理,缺乏创新意识,缺乏提高的内在促动因素,师资水平滞留不前,教学质量也就无从谈起了。这样一来,我们不仅不能让学生较为全面地了解和掌握艺体的真正内涵,而且在向专业队伍输送有潜力的队员时,便可能出现技术上的空缺与距离。如此这般,还谈何“与国际接轨”?

2.3裁判员素质裁判员素质包括裁判员的业务素质和道德素质。1996年亚特兰大奥运会上某些裁判员对中国体操队作出了不公正的评判;1997年的第8届全运会体操比赛中居然出现了多个并列第一的奇怪现象;1999年中国艺体队进军悉尼奥运会的失利,其中就隐藏着裁判的人为因素。艺术体操跟体操一样,作为观赏性项目的一种,与对抗性和竞技性项目相比,其评判带有一定的主观性(据说,2000年全国大运会取消艺术体操比赛,这也是因素之一)。因此,裁判员队伍的素质就显得尤为重要。在具体工作中,人们不仅要强调提高裁判员的业务水平和技术能力。例如,对A、B、C、D各级难度动作的熟练判定、身体动作和器械动作与音乐完美结合的高度审视能力,对规则全面而透彻的理解和分析等,均需裁判员具备相当的综合素质和敏感性,这些都是必要的前提条件;其个人修养和职业道德也需要不断同步加强和提高,因为裁判员公正和严谨的工作作风,是一个项目健康发展的基本要素之一,否则就会产生抑制作用。

3观念和道德问题

3.1大众消费的价值取向在欧洲,艺术体操的比赛和表演,不仅场场爆满,就连高水平的训练也会创票房收入。在国内却是另外一番景象:赛场的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总和比观众还多。对于有些人来说,与其到赛场观看高雅、精彩的艺体比赛,还不如信步到赛场外的茶馆去花两元钱喝茶聊天。这些人因长期形成对物质的欲望,缺乏追求高层次的精神享受,所以艺术(体操)对他们来说没有吸引力。而对大多数人来说,他们有消费时间和消费能力,但艺术(体操)又是可望而不可即的事;“看不懂”、“听不懂”是人们的普遍反应;真正意义上的艺术消费似乎只有那些受过正规训练的人才够格,或者说是这些人的时髦消费或奢侈品。早在19世纪末,欧洲掀起了“艺术的平民化运动”(盖格尔,1999:116)。相反,在我国很少有人去做这一工作:学校教育以应试教育为主;社会教育更是缺少艺术(体操)教育的空间。大众的艺术(体操)消费能力长期得不到提高就成了情理中的事。总之,人们消费的价值取向,取决于人们的认知水平;在一定程度上,认知水平又取决于受教育的程度。如果我们不从教育这一根本问题着手,不去提高大众对艺术(体操)的整体认知水平和积极的消费态度,我们的艺术(体操)就会失去它存在的意义。

3.2市场观念由于受体育体制的影响,艺术体操工作者始终处于等待国家包办的被动地位,缺乏开拓市场的积极精神。走向市场是一个项目生存的基本问题(另见伍绍祖,1997)。笔者查阅了大量文献,但迄今为止的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艺术体操的训练和教学方面,还没有对它的市场化做系统的思考和探讨。足球、篮球和排球早已开始了各自的市场化运作,并逐渐步入市场经济的正轨。可是艺术体操等观赏性体育项目还停留在计划经济的管理模式上,缺乏市场化意识,缺乏开拓和占有市场的策略思想。事实上,艺术体操发展到今天的艰难境地,说到底是缺乏它的市场化。

笔者原以为,艺术体操开展得不好,恐怕与大众的接受程度有关;但在对高校师生的调查中发现,绝大多数人都很喜欢艺术体操,只是觉得可以练习和观赏的机会太少,也就淡化了人们的消费意识。这一点与笔者的看法一致。本人自小便从事艺体训练,专业学习毕业后,想从电视上看一场艺术体操比赛往往都成问题:什么时候有比赛,在哪里举行,很少有这方面的报道,就更不用说现场观赏了。艺体比赛似乎只是裁判员、运动员、教练员的事情,广大的艺术体操爱好者被无情地拒之于门外;并且,举办比赛常常是承办单位贴钱。从这里我们也看到了新闻媒体的宣传力度;而即使电视里直播或转播比赛,画面的切换及解说也不能够充分表现出艺术体操的优美性和精彩性,根本吸引不了人们的兴趣。这种不关心市场、孤芳自赏的运作方式,与艺体今天的景况不无关系。

3.3集体道德——普遍的急功近利思想其实,这不仅是艺术体操的问题。由于缺乏广泛的群众练习基础,绝大多数高校也就不可能保存训练有素的业余艺体队。一旦比赛任务来临便临阵磨枪,到处“招兵买马”。对于条件好的学校能如愿以偿,条件差的只好自认倒霉。这样,由于训练人数本来就少,参赛队呈递减趋势也就是自然的事。于是,大学生的体育盛会便不再属于她们,又成了各专业队之间较量高下的变异和延续。其实,这也不仅仅是高校艺体比赛存在的问题,如今同一社会团体之间的大型比赛,如农民运动会、城市运动会等也是如此。

在这样的情况下,人们对于所获得的成绩,也按正常程序和方式给予认可;而获得荣誉的团体,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光彩或不道德的地方。这一操作过程实际上是在鼓励不良行为,鼓励大家弄虚作假,自然也就伤害了绝大多数团体和个人的感情,削弱了他们的参与意识。我们不难看出这一现象背后的功利目的:个别人为了满足其私利和虚荣心,不惜采取手段为各自的脸上贴金,以证明自己的领导能力。因此,比赛不再是带动全民健身的促动策略,反而成了某些人的政治手段。这种好大喜功现象,有文化积淀因素,也与当前的“泡沫”现象有关。于是,体育的初始目的不复存在,而对于一个全民素质本来就不高的民族来说,无异于雪上加霜。

4结束语

针对以上问题,笔者试提出以下建议与对策:我们必须抓住教育改革和体育改革的有利契机,走下高度竞技化的“金字塔”尖、步出贵族化的怪圈,勇于迎接挑战,参与市场竞争,向社会广做宣传,重新向大众回归。2000年国家体操中心即将推出的艺术体操业余组等级规定动作表明,我们向艺术体操社会化和市场化即将跨出有力的一步。在这一基础上,凭借艺术体操自身的健身、健美功能和高度的艺术价值和观赏性,依靠国家政策,借助社会力量,从全局考虑,制定可持续发展战略,使艺术体操稳步推向社会,逐步引导进入市场。当然,要从根本上改变艺术体操的现状,我们还要走很长的路,还需对它的发展途径进行全面研究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