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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书法家协会工作计划

中国书法家协会工作计划

中国书法家协会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关键词:俄罗斯;电子图书馆;网络;信息

中图分类号:G259.51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0961(2010)02-0053-04

在现代人类社会飞速发展和知识爆炸的大背景下,代表着未来世界图书馆发展趋势的数字图书馆终于应运而生。数字图书馆在其诞生的初期曾有各种不同的称谓,西方国家有时也称其为“虚拟图书馆”、“桌面图书馆”、“没有围墙的图书馆”,等等。在俄罗斯,人们更多地是用“电子图书馆”这一术语来称呼数字图书馆。俄罗斯人对电子图书馆的定义是:电子图书馆是对各种电子文献和收藏品(文本、图表、声频、视频等类型信息)进行可靠积累和保存、供用户通过全球数据传输网络获取和使用的分布式信息系统。

一、俄电y-图书馆建设计划的提出

20世纪90年代后期,俄罗斯开始着手数字图书馆的研究和建设。1998年3月,俄罗斯基础研究基金会(PффH)和俄罗斯技术发展基金会(PфTP)正式提出“俄罗斯电子图书馆”的建设任务,决定为31个电子图书馆的研究和建设项目提供资助。1999年6月,俄科技部受俄政府委托,联合俄文化部、教育部、国家出版委员会、司法部、科学院、联邦档案局、联邦国家通信委员会、基础研究基金会等部门,制定了《俄罗斯电子图书馆计划(3BP)》。该计划指出,建设俄罗斯电子图书馆的目的是:保障俄公民获取和使用信息的宪法权,建设科教文卫等领域的信息资源系统,通过信息通信网络向国内外用户提供使用,利用全新高质量的信息资源平台,提高国家机关、各部门的工作效率;加强俄罗斯在全球信息市场中的地位;传播俄罗斯的科研成果信息;拓宽俄语在全球信息空间中的使用范围,满足居住在国外的俄侨民的信息需求;吸引国外资金投资俄罗斯信息基础设施和信息资源建设;通过制作电子复本,加强对有重要价值的文献的保存与远程获取使用;加快教科文卫等领域的国际合作。为此,该计划拟定了如下主要任务:向用户提供教科文卫等领域有重要社会价值的电子资源;分析、研究、统计、评价电子信息资源,研究新型信息资源的建设方法;建立跨部门、跨地区电子图书馆计划协调制度;制定电子图书馆建设的法律、组织和技术原则。

《俄罗斯电子图书馆计划(3BP)》涉及的领域相当广泛,计划的制定者们对该计划的实施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考虑。例如,计划详细列有如下内容:①计划的法律保障:明确电子图书馆的法律地位,保障公民获取电子资源的权利,制定有关信息安全、知识产权保护、资源建设方式、方法与程序以及电子图书馆建设参与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关系的法规文件;②组织管理平台:成立跨部门管理机构,建立评估与执行的监督机制。解决该计划与其他信息化发展纲要的协调与统一问题,监管建设经费使用,吸引预算外资金,开展国际合作;③信息资源建设:以信息资源社会价值和可使用度为标准,确定资源类型与主题,在现有资源基础上建设电子图书馆,避免重复建设,对有重要价值的文献进行数字化处理;④技术保障:严格执行电子图书馆数据加工、录人的技术标准、格式,加快研制数据库保护与存档技术、程序软件、资源导航系统和用户端接口,制定系统软件技术兼容性协议和标准;⑤主体(人员)建设:对所有电子图书馆建设者、管理者和使用者进行相应的培训教育。此外,计划还对具体的实施办法提出了一个“三步走”方案。第一步先务虚,详细审核各种实施方案,以确保万无一失。第二步成立跨部门专家委员会和科技委员会,解决可能出现的一些具体问题。第三步进入实战阶段,电子图书馆建设工程全面铺开。

不言而喻,俄罗斯的电子图书馆计划是具有国家意义的信息资源建设工程,是全国性的电子图书馆宏观建设与发展规划,也是俄电子图书馆理论研究与建设的纲领性指导文件。该文件于2000年被批准为联邦专项计划,得到了俄政府的全力支持,并随即面向全社会开放。尤其是各图书馆、信息中心、通讯社、博物馆、档案馆、科研组织机构、高等院校、出版社等部门和单位的人员成为最积极的参与者。到2004年时已基本完成了系统整体设计、电子资源建设协调组织与统计、电子图书馆法规标准制定以及干部教育培训等项工作。

二、俄电子图书馆建设的历程

开俄罗斯部级电子图书馆建设之先河的是俄罗斯国立图书馆(PTB)和俄罗斯国家图书馆(PHB)。

1996年9月,俄罗斯国立图书馆与日本国会图书馆举行俄日电子图书馆研讨会,开始了筹建俄罗斯电子图书馆的最初尝试。1999年2月,俄罗斯国立图书馆制定了《开放式俄罗斯电子图书馆(OREL-Open Russian Eleetronic Library)》计划,开始系统性整合分散在互联网上的俄罗斯信息资源,以便逐渐形成一个以馆藏为主,包括各种图书、期刊、学位论文、地图等在内的开放性资源,用户可通过OPEL网站利用这些电子资源。2004年5月,俄罗斯国立图书馆已有全文电子图书5744册、学位论文290篇,网站每天的访问量高达2000~4000人次。从2000年起,俄罗斯国立图书馆开始对馆藏文献大规模数字化。2002年确定了“俄罗斯记忆”、“19~20世纪俄罗斯历史与文化”、“俄罗斯图书馆事业”、“相遇在国界”等四个优先数字化计划,奠定了电子图书馆建设的资源基础。

2001年,俄罗斯国立图书馆制定了《电子图书馆构想》(以下简称《构想》),明确提出建设目标是为读者建立电子目录、保障提供高质量大容量电子资源、建立文献电子保存本、提供特殊文献(如珍贵的图书、手稿、档案、图册、外文出版物等)。《构想》对电子图书馆的阅读使用、整体社会意义、资源组成与来源以及建设的法律和经济基础、原则与政策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为未来电子图书馆发展政策的研究制定奠定了基础。在《构想》的框架下,俄罗斯国立图书馆开始了学位论文电子图书馆的建设。俄罗斯国立图书馆的前身苏联国立列宁图书馆,按前苏联高校事务全苏委员会的命令,从1944年开始负责收藏除医学和药学以外所有学科专业的博士学位论文,积累了数量极丰富、价值极高的学位论文资源。目前,国立图书馆每年新收藏学位论文2.5万篇,数字化收藏、保存、开发、利用这些资源是国立图书馆电子图书馆建设的重要内容。到2005年8月,学位论文电子图书馆的论文数量已经超过了7.2万篇。

另一家部级图书馆――俄罗斯国家图书馆(PHB)也随即开始了电子图书馆的建设。2001年7月,俄罗斯国家图书馆开始馆藏文献数字化转换,迈出了电子图书

馆建设的第一步。2002年,俄罗斯国家图书馆提出了自己的《电子图书馆构想》,对电子图书馆的资源组成与类型、资源建设原则与方法、资源统计与保护、资源服务与利用、图书馆系统运行等方面作了详细的规定与规划。在具体的建设过程中。优先对馆藏各类珍贵绝版文献、手稿、善本、档案文献、孤本复制本、手工画等特色文献数字化,优先对利用率高、阅读量大的有价值的文献数字化,优先将光盘、磁盘等电子出版物纳入电子图书馆。

俄罗斯国家图书馆还建立了学位论文文摘电子图书馆,提供2004~2007年学位论文文摘,主要是将副博士、博士学位论文的呈缴本进行数字化管理和使用。俄罗斯国家图书馆收藏有14~20世纪俄国内外地图出版物19万份(件),从建馆之初,地图出版物就是其丰富馆藏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建立了有200多张电子地图的“18世纪地图电子图书馆”。俄罗斯国家图书馆电子图书馆是基于局域网络运行和使用的网络资源系统,而非Intemet虚拟图书馆,用户只有在俄罗斯国家图书馆专门的阅览室才能够使用电子图书馆全文资源,Internet远程用户只能获取电子图书馆资源的信息、书目及使用须知等。为了对外宣传,俄罗斯国家图书馆电子图书馆也将部分电子文献放置外网,供Intemet用户使用。

1999年11~12月,俄罗斯国立图书馆和俄罗斯国家图书馆先后与美国国会图书馆签订协议,共建俄英双语种的“相会在国界”电子图书馆网站。美方提供反映美国西部开发历史的文献。俄方提供反映西伯利亚、远东、阿拉斯加等地区开垦历史以及俄美两国人民在阿拉斯加和美国西北部地区交往的地图、图册、乐谱、图片、石印画及珍稀图书文献,许多资料都是从未公开,现有各类资料近3000种,历史图片7万多张。

在俄罗斯国立图书馆(PFB)和俄罗斯国家图书馆(PHB)成功建设电子图书馆的基础上,俄罗斯国家电子图书馆(H3B)的建设提到日程上来了。

2003年1月,俄罗斯国立图书馆馆长B.B.费多罗夫致函俄文化部图书馆局局长E.H.库兹明,正式提出建立国家电子图书馆的倡议,即建立全俄文献电子收藏中心,接收和收藏各地图书馆、机构组织甚至个人的电子资源,以便对全俄文献资源长期保存、更新与利用。倡议得到了俄文化部的赞同与支持,E.H.库兹明在复函中指出,建立国家电子图书馆是一项将俄文化遗产数字化保存并提供给国内外用户使用的国家工程,需要国家投资,建议俄罗斯国家图书馆牵头组织国内主要图书馆参与建设计划的制订、组织与财政问题研究,吸引俄经济部、教育部、科技部、联邦出版委员会、通信部、“全民信息计划”俄罗斯委员会等部门参与国家电子图书馆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讨论,将各种讨论意见与建议提请俄联邦总统文化委员会审议,并在大众媒体和Intemet上公布和宣传。

2003年4月,俄罗斯图书馆联盟(PBK)在莫斯科举行了“建立俄罗斯国家电子图书馆”新闻会。2003年6月,E.H.库兹明代表俄文化部与各大图书馆馆长和信息机构负责人联合签署了标志着俄罗斯国家电子图书馆建设正式启动的建设备忘录。2003年底。俄罗斯国家电子图书馆网站(rusneb.m)正式开通,向Intemet用户提供免费和收费的经济、财政、法律、教育学、心理学方面的电子版学位论文。为从总体上规划和指导俄罗斯国家电子图书馆建设,统一认识和行动,2004年上半年研究制定了《俄罗斯国家电子图书馆建设构想》。2004年7月,成立了合作建设国家电子图书馆工作小组,签署了实施建设计划协议。随后,俄文化部进行了建设项目招标。

俄罗斯国家电子图书馆建设分三阶段实施。第一阶段:制定管理文件,确定成员与组织者的相互关系原则,从海量的数字化资源或Intemet免费资源中选取和确定俄罗斯国家电子图书馆的核心资源,建立分布式电子目录,解决电子资源的保存与统计、编且等基本技术问题,建立成员间在联合数字化计划、特色资源共建、电子文献交换条件等方面的相互关系机制;第二阶段:建立咨询检索系统,研究与网络相关的技术问题,启动“远程书目咨询服务”系统模块;第三阶段:向各博物馆、档案馆等开放俄罗斯国家电子图书馆计划,解决Intemet中电子图书馆活动的法律调控问题。到2004~2005年,已基本完成了购置和安装俄罗斯国立图书馆和俄罗斯国家图书馆电子信息资源的装载录入设备、研制技术软件与程序等工作。

在集中力量建设国家电子图书馆的同时,俄罗斯政府也适时支持和推动了另外一些有全国性意义的电子图书馆的建设。其他比较重要的部级电子图书馆包括:教育资源中央图书馆、国立历史图书馆以及作为图书馆职业团体存在的地方图书馆联盟协会(APBHKOH)、俄罗斯信息图书馆联盟(PHBK)的电子图书馆等。俄罗斯教育资源中央图书馆是2002年由俄教育部创办的。建设俄罗斯教育资源中央图书馆是《建设和发展育信息环境(2001~2005年)》联邦专项纲要的组成部分,投入资金2.16亿卢布。目前,教育资源中央图书馆是由国家财政拨款的国家机构,由“公共图书馆”公司提供技术支持,它既是一个普通的图书馆又是电子图书馆。

在此前后,俄罗斯地方级图书馆如俄科学院西伯利亚分院公共科技图书馆、卡累利和国国家图书馆、车里雅宾斯克州科学图书馆等也都提出了各自的电子图书馆建设计划。这标志着俄罗斯电子图书馆的研究与建设已经在国内得到了全方位的发展。

俄罗斯电子图书馆建设向纵深发展的突出标志是各种社会组织、商业机构和个人创建的电子图书馆如雨后春笋般地涌现出来。据俄电子图书馆协会会长A.B.安托波里斯基统计,目前在俄Imemet上约有400~500个公共的科学教育类的电子图书馆和电子收藏品库,其他类似于电子图书馆的由个人创办的规模较小的全文电子文献库以及一些机构网站建立的专题数据库则多达千余个,其中比较重要和有社会知名度的包括:

(一)“俄罗斯文学和民间艺术”基础电子图书馆(feb-web.m)。2002年7月,由HHgbopMperHcTp科技中心和俄科学院高尔基世界文学研究所共建,提供文本、视频、图画等各类网络全文信息,主要收录11~20世纪俄罗斯文学作品和民间文学艺术以及俄罗斯哲学家和民间艺人的故事、俄罗斯语文学和民俗学历史资料,所有资源免费使用。

(二)科学电子图书馆(http://elibrary.ru/)。1997~1998年由HaTpa-Hearrp公司建立,受PM、索罗斯基金会、俄教育部赞助,主要是面向俄重点大学图书馆、俄科学院系统图书馆、科技图书馆和地方大型科学图书馆提供国内外科技期刊和数据库。科学电子图书馆包括从1989年开始的6 726种科技期刊,总数40多万册,800多万篇文章论文,登记注册用户30多万人、l 000多个机构,是欧洲最大的科学信息库,也是世界最大的科学电

子图书馆之一。

(三)公共互联网图书馆(http://public.ru/)。该电子图书馆2000年4月由“公共图书馆”股份公司成立。是面向俄国内社会各阶层使用的大众信息传媒数据库,收藏有从1990年至今的俄国内连续出版物,包括1000多种中央和地方报纸、期刊,建立了中央和地方连续出版物的资源保存库,同时开展用户书目信息咨询服务。研究大众信息传媒市场。该馆使用美国Convera公司的ExcMiburRetrievalWare搜索软件对图书馆资源进行搜索,资源一般是免费使用,如果用户提出特殊个性化服务则收费。

由电子图书馆爱好者、作家、收藏家等个人建立的有重要影响的电子图书馆,应首推俄罗斯虚拟图书馆(rvb.m)、马克西姆・莫什科夫图书馆(http://lib.ru/)、库利尔和梅福迪网络图书馆(lib.km.m)、叶夫根尼・彼什金公共电子图书馆、阿列克谢・卡玛罗夫图书馆(http://ilibrary.ru/)等。这些个人电子图书馆主要是收藏那些不受著作权限制而自由使用的文献资源,包括普希金、陀思妥耶夫斯基、托尔斯泰、契诃夫、果戈里等俄著名作家的经典作品以及现代文学作品。值得一提的是。这些个人电子图书馆虽然大都是用自有资金建立或曾得到国内外基金的支持,但其社会效益却毫不逊色,如马克西姆・莫什科夫图书馆现在每天的访问量可达3万人次以上。

三、俄电子图书馆的发展前景

现在,俄罗斯电子图书馆的建设已呈现出国家与地方、公有与私有、集体与个人多点开花,竟相辉映,蓬勃发展,方兴未艾的发展态势。

但是,在电子图书馆建设发展空前繁荣的背后,也存在和隐含着众多问题,电子图书馆建设者各自为政,随意性较强,缺乏统一的组织、规划、协调,客观上造成电子图书馆重复建设和资源的浪费,这种无序、缺乏系统和长远规划、资源分散的特点对俄电子图书馆的整体发展非常不利。

为从总体上规划与协调全俄电子图书馆建设,加强电子图书馆建设参与者之间的沟通与配合,建设全俄统一的电子文献空间,俄罗斯国立图书馆、科技信息中心、圣彼得堡国立大学跨学科研究中心于2005年2月在莫斯科组建了俄罗斯电子图书馆协会。A.B.安托波里斯基当选会长,俄罗斯国立图书馆馆长B.B.费多罗夫被选为组织委员会主席。同时通过了《俄罗斯电子图书馆协会章程》和《电子图书馆创建者建设电子图书馆资源相互关系原则》,这两个文件就协会的成员及其权利义务、法律地位以及成员在组织和管理、目的与任务及发展战略、财产与经费、文献数字化、资源收藏与获取、编日、保存和服务等方面相互协作配合作出了详尽规定。2005年4月,俄罗斯电子图书馆协会举行首次全俄大会,讨论了该组织的基本工作内容和活动方向。9月举行的组织委员会会议通过了《俄罗斯电子图书馆协会2006~2008年工作计划》和《俄罗斯电子图书馆协会发展战略》。从2004年12月起。协会每月举行一次《电子图书馆:理论与方法》研讨会。2005年10月,协会网站(WWW.elibra.m)正式开通,每月出版电子版的《俄罗斯电子图书馆通报》,通报协会工作活动信息,提供电子图书馆研究成果与资料,供公众免费使用。

中国书法家协会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商丘市辖6县2区1市,总人口821万,全市建立计划生育协会组织4697个,建立会员之家4673个,发展会员82万人。市计生协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河南省计生协的指导下,与市人口计生委密切配合,围绕全市计划生育中心任务,突出重点,创新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2008年,商丘市计生协在18个省辖市工作评估中列第一名,受到河南省人事厅、河南省人口计生委、河南省计生协的表彰。2009年,商丘市计生协工作又取得了优异成绩。

一、定机构,定编制,供经费,实行参公管理

机构、编制、参公、经费是计生协建设和开展工作的前提和基础,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在领导。商丘市的主要做法是:给位子,给编制,有票子。一是定规格,定编制。1998年商丘撤地设市,市计生协被定为正县级单位,一级机构,纳入群众团体组织序列管理。2005年,由市编办下文定编7人,并成立中共商丘市计划生育协会党组。现市计生协设两个科室,配正处级干部1名,副处级干部2名,科级干部4名,接收两名正营职转业干部,增加到9人。目前,全市6县1市2区计生协全部定为正科级单位,编制5~15人不等;乡镇计生协,由县委组织部下文明确专职秘书长,享受股级待遇;村级计生协也建立了村级协会班子,按村民10~15户调整建立会员小组,选好会员小组长。二是实行参公管理。在公务员制度改革中,特别是中国计生协参公后,2007年市委、市政府下文,明确市计生协的工作人员依照国家公务员条例管理,享受国家公务员待遇。所辖各县(市、区)计生协共有协会工作人员82人,也与市计生协一样,全部实行参公管理。三是加大经费投入。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协会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商丘市计生协的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按计划生育事业费的3%划入计生协账户,县级计生协的经费按计划生育事业费的5%划拨,全部达到上级规定要求,确保了工作正常运转。四是会员实行网络化管理。市计生协制订了《会员登记方案》,召开登记培训会议,市计生协派专人负责,与各县协会配合,提前完成了82万会员登记、编号工作,民权、夏邑、虞城等县还增添了微机设备,全市会员全部实行网络化管理。

二、领导重视,下发文件,批示工作,列入目标考核

商丘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计生协工作,把计生协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一是列入全市计划生育目标考核。市委、市政府在每年年初的全市计划生育大会上,安排部署全市计划生育工作,每年年终计划生育目标考核有计生协内容,占100分,并抽调计生协工作人员参与考核评估,每年表彰时,市委、市政府领导亲自为计生协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颁奖,达到“三个统一”,即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表彰。同时,市委、市政府领导经常听取计生协工作汇报,市委副书记张文深到商丘工作的第二天,就到市计生协办公室看望了协会同志,副市长李思杰每月至少听计生协两次工作汇报,并把每次参与计生协的调研或开会的有关事项安排到他的工作日程中。二是领导批示,扩大计生协的影响。2007年8月,时任河南省委副书记陈全国对林晓同志《关怀相伴和谐,服务凝聚人心――关于商丘市基层计生协开展“生育关怀行动”的调查》一文作出批示:“林主任的调查很有价值。请菊梅省长、宪臣同志阅研。”副省长(时任商丘市委书记)刘满仓阅后批示:“建璋同志,我市计生协工作成效明显,要以陈书记指示为动力,把工作做得更好。”2009年4月,市委书记王保存,市委副书记张文深,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李德才,市委常委、秘书长贾宏伟,副市长李思杰等同志得知我市计生协在2008年全省计生协工作评估中获得第一名的消息后,都先后作出重要指示。市委书记王保存批示:“建璋同志,计生协组织是做好人口和计生工作的一支重要队伍,这几年发挥了很好的作用,望再接再厉,继续为实现商丘新跨越、新崛起作出新的贡献。”市计生协以领导批示为动力,积极努力创新工作,使整体工作水平不断提高。三是市委、市政府两办下发或转发计生协文件。几年来,市委、市政府共为计生协下发了12个文件,这些文件的下发,为商丘市计生协的组织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指明了航向,奠定了基础。

三、开展活动,创新方法,推动工作,实现跨越发展

开展活动是计生协生命力的体现。领导重视,规格明确,编制落实,经费到位,这些均为市计生协开展活动创造了必要条件。

(一)加强培训,提高计生协队伍的素质。做好计生协工作必须有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面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新特点,商丘市十分重视协会队伍的培训工作。一是市委、市政府将计生协干部的教育培训纳入整体培训计划。近年来,全市计生协的专职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先后有8人参加市委党校和市委组织部组织的干部培训班。2009年,有3个县计生协的专职会长参加了市委党校中青年干部科局长培训班。二是举办计生协专职工作人员培训班。市计生协每年举办一次县、乡专职副会长和秘书长培训班,2009年市计生协培训县、乡专职工作人员198人,县培训乡和村计生协干部2880人。

(二)强化措施,抓村级规范化建设。一是结合实际制订了《商丘市基层计划生育协会规范化建设方案》,提出从2008年开始,用3年时间对村级计生协实行规范化建设,使村级协会规范化建设的合格村达到90%以上。二是抓试点,召开现场会,扩大辐射面。2008年,市计生协以睢县城关镇、城郊乡和白庙乡为试点,召开规范化建设现场会,在全市推广基层协会的先进经验。三是抓两头促中间。一方面,在全市选取一批基础好、实力强的村级协会,发挥示范引导作用,以点带面,促进工作开展;另一方面,结合各县实际,对作用发挥不好的村级协会拿出整改意见,集中力量,重点突破。同时,规范好中间的村,加强指导,巩固提高。截至2009年年底,全市规范化建设达标村已达到3397个,占总村数的69.4%。

(三)创新宣传形式,市领导参与,扩大了协会影响。一是举办书画作品展,请市领导和商丘书法名人参与。去年为隆重纪念中国计生协成立29周年,利用“5・29”会员活动日,在市政府1号楼大厅,举办了书画作品展,收到全市各界书法家和书法爱好者作品214件,其中参展作品79件。参赛作品图文并茂,雅俗共赏,各具特点。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谢玉安,副市长刘爱田,市政协副主席刘德云,市政协原主席张春学等参观了书画展。二是与市书法家协会和美术家协会联合编印《生育关怀行动书画作品集》1000册,市委副书记张文深亲自题词,并在题词中要求“计生协要在推进人口计生事业、构建和谐社会、服务改革发展大局中发挥更大作用”。在计生协宣传活动中,全市有9名地市级领导、264名县处级领导、378名科局级领导和12个相关部门参与了活动。三是扩大信息宣传。2009年,省计生协转发商丘工作信息12篇。市计生协李建璋会长带头撰写文章,在《黄河 黄土 黄种人》、《文化商丘》、《京九博览》、《豫东廉政》、《商丘日报》等报刊发文章10余篇,扩大了协会的影响。

中国书法家协会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书法社工作计划(一)

一、 招新

五月来临,书协将在五月的第二周进行招新工作,即书协再次面向全校所有同学招纳书协成员,此次招新由协会宣传部做出海报,并选择合适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宣传全力做好此次招新工作。此项工作计划旨在增加书协成员,发掘并培养全校学生的特长,丰富同学们的业余生活,同时也为书协以后的发展奠定基础,非常有利于协会的发展和壮大。

二、 换届

由于随着时间的推移,本学期也即将走向期末,学期结束过后书协的所有大二、大三成员以及各会长、部长也将离开学校到外实习,所以书法协会将在五月份的第三周左右进行换届选举工作。换届工作直接关系到协会以后的发展和壮大,因为只有一个良好的领导班子才能带领出一个优秀的集体、和睦的家庭,所以换届工作也将是本月工作的重中之重。换届前协会将通知所有书协成员参加换届选举大会,大会中每个书协成员都将有机会和权利参加竞选,承担会议的各评委将会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力争选出一个有责任心、有能力的领导班子。此项工作是协会历年来所必需面临的,也是一项至关重要的工作任重而道远,书法协会将全力认真对待。

三、 欢迎欢送会

五月里书法协会将在换届工作结束后的下一个周,也就是五月的第四周左右,举办一次大型的欢迎欢送会,本次会议的主要内容是:欢迎新一届书协的领导班子上台承担协会各项职务和各项工作,并做上任宣誓报告,再大概谈谈自己理想的协会未来发展方向。再由各会长、部长给予新一届领导班子鼓励和支持,教他们承担责任人后具体的各项工作要求和工作须知,鼓励并相信他们一定不会辜负其所望,感谢他们这一年以来对其工作的大力支持和互帮互助,祝愿他们学业有成、前程光明无限。而后!因为协会所有的学长、学姐将马上离开学校、离开书协,去创造属于他们的另一片天堂,所以由书协所有大一成员欢送各学长、学姐,感谢他们这一年以来对其的关心、照顾,以及孜孜不倦的教诲,祝愿他们在另一片蓝天下,依然尽情翱翔、创造奇迹、明朝更领风骚。后全体大一成员齐唱《感恩的心》献给所有的学长、学姐,以表内心深处真挚的谢意。此项工作意义巨大,无论从各方面来说它都非常有利于协会各方面的发展,是协会所有成员之间心与心的交流、碰撞和摩擦,是情感的交织、融汇和贯通,使书协如家“书协如家、丹青长存”的心愿更快一步得以实现。

四、 每周练字

练字依然是协会每周的必做工作,所以五月里照旧会安排时间让协会成员到场练字,使他们不厌其烦,相信终能修成正果。历经差不多一年来的练习,协会所有成员都具有了一定功底,这无不使我们感到欣慰和自豪,这也是我们这一年以来在工作上取得的一份不小的收获。

结语:

上述工作计划即为书法协会在五月份的工作计划,本计划完全从协会的实际情况出发着力与现实、放眼于未来,同时我们也深知事实的严峻,但书协将始终秉承“相亲相爱一家人”的宗旨,努力实现着“书协如家、丹青长存”的共同心愿,铸造出一片别样的辉煌天堂。

书法社工作计划(二)

书法社团工作计划

1、20年下半年工作安排

(1)9月份开展一次硬笔书法比赛,主题以“庆中秋迎国庆”诗歌散文皆宜。

(2)10月份以纳新为核心开展一系列书法展览活动。

(3)11-12月开展一次与周边院校联合举办书法展活动。

(4)12月协会内部组织各级人员选举。

2、20年上半年工作

以传统节目为主题开展春游、书法(软、硬)比赛。

(1)3月份举办协会内部书法比赛。

(2)4月份春游百脉泉临摹书法。

(3)5月份母亲节以“游子吟”为主题的书法征文活动。

三、协会活动,工作安排宗旨

1、实事求是,活动应实际,贴近生活。

2、灵活节俭,活动形式灵活,过程从简。

3、统一组织,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书法协会所有。

燃气安全工作计划(三)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燃气安全生产管理,加快建立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长效机制,全面提升燃气从业单位的安全生产水平,严厉打击非法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消除事故隐患,杜绝燃气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华为国安全监控法》、《华为基本法》、国务院《华为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燃气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我镇实际,制订燃气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依据,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燃气市场经营秩序,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能,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村居供气、用气安全。 

二、目标任务 

深化专项治理整顿,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建立健全由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长效管理机制,实现我镇燃气安全监管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三、整治重点 

(一)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长效机制的建立。落实各相关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建立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定期进行隐患排查,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账,形成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二)依法查处燃气企业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充装不合格钢瓶、缺斤少两、掺杂二甲醚等违规行为;查处为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经营性气源的行为;查处销售不合格钢瓶等违法行为。 

(三)依法查取小液化气供应网点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取缔不符合规划、无证照小液化气供应网点;查处价格欺诈、强买强卖、违章倒灌、倒残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违规行为;查处超范围经营、擅自在未经核准场所经营、非法改装液化石油气钢瓶、超量存放实瓶等违法行为。 

(四)规范宾馆、饭店、小餐饮、企事业单位等用户的燃气采购、储存和使用安全管理。查处使用不合格燃气和不合格燃烧器具、不符合安全规范的瓶库使用行为;查处不规范瓶组、擅自改装燃烧器具、液相直烧、管道瓶装气混用等违法使用燃气行为。 

四、职责分工 

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认真组织、有效开展燃气行业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对各村居,机关各办、服务区、镇属各单位工作职责明确如下: 

新河派出所、新河交警中队:负责依法查处禁行区域内未按“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进入禁行区域时间、路线规定”的运输危险化学品行为;查处液化气运输超载行为;查处未取得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擅自从事液化气运输的行为;负责危化品运输车辆的清理整治工作;规范“三车”(三轮车、电瓶三轮车、三轮摩托车)运送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协助质监、行政执法中队做好对运输途中的气瓶检查工作。 

村镇建设办公室:负责村居燃气行业的监督管理,做好日常检查管理工作,确保站内设备设施安全运行;加强应急救援管理,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安监中队: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镇燃气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将燃气安全纳入全镇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内容。 

行政执法中队:负责依法查处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或不按照燃气经营许可证的规定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经营单位和个人、燃气用户(重点宾馆、饭店、小餐饮、企事业单位)及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违法行为。 

消防中队:负责对宾馆、饭店、小餐饮、企事业单位等场所消防安全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技术标准、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提出整改意见,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单位和经营者,报发证机关依法吊销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 

工商分局:负责依法查处未取得营业执照或不按照营业执照的规定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在营业执照有效期内被依法吊销、撤销燃气经营许可证或者燃气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 

各办、服务区:将燃气安全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负责本服务区的华为二五一安全监管工作,配备专兼职燃气安全管理员;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每月配合执法中队开展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宾馆、饭店、小餐饮、小液化气供应站等经营场所;负责重点单位隐患整改跟踪和督查,对治理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通知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机关各办、服务区,镇属各单位要认真分析燃气安全生产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充分认识燃气经营违规、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和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责任意识。为加强对燃气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镇政府成立燃气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详见附件),各办、服务区、镇属有关单位要抽调精干人员成立监管工作机构,切实加强对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

书法社工作计划(四)

(一)纳新工作

(1)宣传:宣传部张贴海报,展出一部分作品,设置纳新点,按值班表轮流值班。

(2)新会员见面会:给新会员讲解协会章程,让他们了解协会的部门及其职属。

(3)办公室统计新会员个人信息。

(二)协会首次例会(纳新之后)

(1)对协会上学期的活动以及培训进行总结,并提出完善问题的方案。

(2)对今年的纳新工作进行总结和讨论。

(3)对本学期各类新活动的可行性进行分析。

(4)对新工作的方式和原则进行强调。

(5)加强和其他社团的联系,合作和交流。

(6)对即将举办的书画大赛进行工作的安排及部署。

(三)日常的培训

(1)培训地点(教室)的申请,由协会会员轮流申请,务必在周五之前申请好。

(2)由办公室和组织拓展部联系并邀请老师。

(3)办公室给所有会员群发飞信,通知培训的时间和地点,并做好考勤工作。

(4)对于协会的公共用品(笔墨纸砚等)由专人负责管理发放。

(5)不定期的组织会员到校外书法家的画室和一些书画艺术场所进行学习交流,增加会员对书画的热爱与了解。

(四)召开换届大会

(1)办公室通知大会的时间和地点,让所有会员做好充分的准备,积极参加。

(2)有组织拓展部负责,邀请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及相关领导参加大会。

(3)确定会长,副会长,部长和副部长。

(4)会长和副会长对协会的未来发展做一展望;部长和副部长对该部门的日后工作做个近期规划。

(五)第二届书画大赛

(1)所有部门参与讨论,并写详细的策划书。

(2)宣传部做好大赛前后期的宣传工作,张贴海报,悬挂横幅。

(3)组织拓展部组织,其余部门配合,一切按策划进行。

(4)参赛作品的征集:面向学院所有的老师和同学征集作品,设置作品征集点,按值班表有值班者轮流值班征集。

(5)作品的展出:办公室申请展出地点,每天按值班表由值班人员出展。

(6)做好对外宣传,邀请校外的书画爱好者来学校参观,相互学习交流,促进彼此友谊,给其他学校的一些书画类社团发邀请函,并安排专人接待。

(7)大赛结束后,将所有参赛作品整理存档,召开总结大会。

(六)学期总结大会

(1)会长致辞,总结本学期工作,对以后协会的发展提出要求。

(2)各部门负责人发言,总结本学期工作,找出优点与不足提出建议和意见。

(3)对工作突出的部门进行嘉奖。

(4)所有会员讨论,对工作中的不足及缺点及时提出,并商量改进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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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书法家协会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一、20__年主要工作

(一)多角度全方位开展宣传教育,使计生协工作进一步深入人心。一是认真传达贯彻中国计生协六届四次全国理事会精神,××县计划生育协会三届理事会紧紧围绕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中国计生协六届四次全国理事会精神,开展科学发展观,总结检查计生协一年来的工作,交流经验,查找差距,研究部署今后的工作任务,探索协会工作适应新形势,再上新台阶的对策和措施,使协会为构建和谐社会,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作出贡献为主题于20__年3月11日在县城召开,县计生协三届理事会理事、县直有关部门领导、乡级协会长和秘书长等100多人参加了会议。二是计生协5·29会员日活动,借助镇安街天为契机,在集市设立宣传台,摆放宣传展板和资料,开展计生知识、优质服务、防艾知识等宣传活动,共发放《关爱女孩行动知识宣传》、《出生缺陷一级预防知识》、《云南省艾滋病防治条例》等各种宣传资料1500余份,安全套3000多只,b超查孕、查环、查病132例,咨询服务286人,为群众答疑解惑,宣传计生法规、政策等计生知识700多人次。三是深入平达乡黄连河村开展“科技送到独生子女、双女家庭”宣传培训服务;培训2期220人次,培训费2200元。并于20__年10月,对县、乡、村计生协会长、秘书长和计生部门干部进行了以人口计生法规、统计业务、药具优质服务、宣传科技、防治艾滋病、云南省计划生育协会基层计生协评估认定细则等知识为主的培训,参训人员159人。

(二)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生育关怀行动服务得到进一步拓展。一是利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慰问活动,对象达乡芹菜塘村31户独生子女、双女家庭进行慰问,为他们送去2600元的大米、食品等,并对芹菜塘村小学在校贫困学生和留守儿童提供解决生活条件补助资金3000元。二是利用计生协5·29会员活动日,深入部分村慰问了独生子女家庭代表4户11人,双女家庭代表6户31人,慰问品800多元。三是对平达乡黄连河村扶持独生子女家庭种植山葵21户80人,其中:傈僳族18户,汉族3户。种植面积33.5亩,扶持资金33500元;对龙山镇香柏河、河头、尹兆场村扶持独生子女、双女家庭13户65人,本文来源:文秘站 扶持资金30000元,种植茶叶、柑桔、石斛、草果,养殖牛、太湖猪;对碧寨乡中寨村扶持独生子女、双女家庭37户163人,养殖生猪,扶持资金220__元;对龙新乡勐冒村扶持独生子女、双女家庭26户116人种植洋芋、大青菜、草果,养殖黄山羊。通过评估,扶持前年人均纯收入1050元,扶持后年人均纯收入1562元。见效快、能致富,具有较强的辐射带动作用。

(三)积极参与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依法行政工作得到进一步推进。县计生协指导和协助乡、村计生协参与计划生育工作民主管理和监督,由群众实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在20__年有36个村召开计划生育自治民主管理听证会,邀请村组的县、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青团、妇女、民兵、计生协会员等各方面人士。通过听证会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11条,作了细致的解答,解除了群众心中的疑问,把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和办事程序交给群众,提高工作透明度,增强群众监督能力,提高干部落实政策的能力和执法水平。

(四)协会队伍的自身建设得到加强,服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不断提高。一是开展基层计生协评估认定工作,为加强计生协会基层组织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和工作水平,根据保计生协〔20__〕2号文件要求,按照云南省计生协制定的《云南省计划生育协会基层计生协评估认定工作 实施方案》和《云南省计划生育协会基层计生协评估认定细则》,结合我县实际,在20__年3至12月期间,全县116个村和5个社区计生协开展评估认定工作,县、乡计生协领导和专职工作人员深入村、组对开展计生协评估认定工作进行检查和业务指导。目前,对全县村(社区)计生协评估认定工作进行评估验收,较好的协会34个,占26.4%,好的92个,占68.6%,差的6个,占5%。对差的协会,采取查缺补漏,限期达标,使基层协会组织得到明显加强,活动开展正常。全县计划生育协会组织132个,会员小组1643个,会员人数发展到34682人,会员占全县总人口的12.29%。

二、存在问题及20__年工作计划

中国书法家协会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一、改革总体思路

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和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结合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分为立项、规划、用地、设计、验收五大基本环节的实际情况,按照分类试点、先易后难、有序推进的原则,通过施行“五大环节有限并联(合并)审批”、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强化审批责任等措施,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我市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努力提高我市行政审批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改革步骤

第一阶段在市级有关部门进行“五大环节有限并联(合并)审批”改革试点。试点期间,重点探索并联审批的运行机制和“一站式办公”的有效模式,检验统一办理、限时审批等改革措施的实际效果。

试点期间,区县(自治县、市)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结合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的工作机制,参照本方案的有关规定,自主探索建设领域并联审批改革(市规划局各分局按照本方案的规定实施并联审批以及本方案对有关问题另有要求的除外)。

在第一阶段试点的基础上,由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总结改革经验,研究进一步推进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问题。

三、试点范围

(一)试点的牵头部门(以下简称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建委。

(二)试点的建设项目: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具体范围由牵头部门在配套制定的改革试点实施办法中予以明确)。

试点期间,下列建设项目暂不纳入试点范围:

1.交通(铁路、公路、水运、航空、管线)、水利、电力(含电源和电网)、矿山等工程;

2.抢险救灾工程、临时性建筑工程、农村村民和城镇居民自建住宅工程等适用简易审批程序的建设工程。

(三)试点的环节:建设项目立项、规划、用地、设计、验收五大基本环节。

(四)试点涉及的行政审批:

1.牵头部门实施的涉及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造的主要合法行政审批(其中部分行政审批虽无并联项目,但为保证基本建设程序的完整性,仍一并纳入试点范围予以统筹考虑);

2.与上述行政审批相关联的合法行政审批。

以上行政审批共计59项,涉及17个部门,具体项目见本方案附件1:《纳入改革试点范围的行政审批项目表》(以下简称《项目表》)。

为保证改革稳步推进,试点期间,下列行政审批暂不纳入改革范围,原则上仍按现行审批机制实施:

1.有关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行政审批;

2.有关建设领域企业、个人资质、资格类的行政审批(含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未列入《项目表》的建设领域其他合法行政审批。

四、试点内容

(一)实行“五大环节有限并联(合并)审批”

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立项环节,市规划局牵头规划环节,市国土房管局牵头用地环节,市建委牵头设计和验收环节,对列入《项目表》的行政审批实行“五大环节有限并联(合并)审批”,具体方案如下。

1.立项环节

(1)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限政府投资项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限依法需要核准的建设项目)并联:

①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其中涉及水土保持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必须有经水行政部门审查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

②建设用地预审(已在选址阶段取得用地预审手续和以招、拍、挂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建设的项目除外)。

申请人在取得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后,方可申请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建设项目依法不需要投资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核准的,申请人应自行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用地预审手续,但已在选址阶段取得用地预审手续的除外。

(2)市发展改革委在审批政府投资项目时,可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合并审批项目建议书与可行性研究报告。

(3)总投资概算审批(限政府投资项目)无并联项目,按现行审批机制实施。

2.规划环节

(1)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审批并联:

①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审查(限经批准的规划中未作场地地质灾害评估的区域内的建设项目和已作区域性评估中属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建设项目);

②建设用地预审(限需新征集体土地的建设项目);

③消防安全审查(限经批准的规划中未明确的易燃易爆项目);

④国家安全审查(限位于党、政、军重要机关和要害部门周边的建设项目)。

(2)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并联:

①建设项目涉及消防事项的审查;

②建设项目涉及园林绿地指标事项的审查;

③建设项目涉及防空地下室设置事项的审查(限民用建筑,企业修建厂房等非民用建筑不审批);

④建设项目涉及市政公用设施安全事项的审查(限危及市政公用设施安全的建设项目);

⑤建设项目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审查(限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

⑥建设项目涉及机场空域安全管理事项的审查(限机场规划用地范围、机场净空保护范围内危及飞行安全的建设项目);

⑦建设项目涉及河道管理事项的审查(限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审批涉河工程建设方案);

⑧建设项目涉及文物保护事项的审查(限需原址保护的建设项目和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的建设项目);

⑨建设项目涉及无线电管理事项的审查(限总体规划确定的微波通廊、大型地球站、大型无线电收发信台站、广播电视发射塔等建设项目);

⑩建设项目涉及电力设施保护事项的审查(限在已建、在建电力设施保护范围和保护区内进行建设的工程以及在法律、法规规定与电力设施应保持足够距离的范围内建设易燃易爆、通讯设施、军事设施、机场、领(导)航台、污染源等工程);

12使用港口岸线审批(限需使用港口岸线的建设项目);

13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限投资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核准之外的建设项目;其中涉及水土保持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必须有经水行政部门审查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

14规划设计方案建设部门审查(限重大市政公用建设工程)。

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合格后,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项目依法需要投资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核准的,申请人应在取得审批、核准手续后,方可申请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审查。

(3)以招、拍、挂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建设的,申请人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直接领取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但仍应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其中建设项目依法需要投资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核准的,还应先申请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或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在上述过程中,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企业投资项目核准、规划设计方案审查仍按规定实行并联审批。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无并联项目,由市规划局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实施条件接件、审批。

申请人在取得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手续、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或土地权属证件)、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手续(限政府投资项目以及非政府投资项目中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后,方可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3.用地环节

(1)单独选址项目新增建设用地审批、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审批、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审批(以下统称建设用地审批)合并压覆矿产资源审查(限建设工厂、大型建筑物或建筑群)。

申请人在取得投资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手续(限依法需要审批、核准的建设项目)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申请建设用地审批。

(2)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和加油(汽)站等各类经营性用地,以及非经营性用途的国有土地在供地计划公布后同宗地有两个及以上意向用地者的,采用招、拍、挂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具体实施办法、程序由市国土房管局在配套制定的改革试点实施办法中依法予以明确。

申请人以招、拍、挂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建设的,不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审查和压覆矿产资源审查。

(3)城市房屋拆迁许可无并联项目,按现行审批机制实施。

申请人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审批等手续后,方可申请城市房屋拆迁许可,但国家西部大开发确定的基础设施项目和国有土地储备整治项目除外。

4.设计环节

(1)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限政府投资项目以及非政府投资项目中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并联:

①建设项目消防初步设计审查;

②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初步设计审查;

③建设项目防雷装置初步设计审查(限符合国家气象局令第11号第4条规定范围的建设项目);

④建设项目防空地下室初步设计审查(限民用建筑,企业修建厂房等非民用建筑不审批);

⑤市政环境卫生项目初步设计审查(限市政环境卫生项目);

⑥建设项目涉及跨江河、跨越(穿越)公路或者与公路接口等事项的初步设计审查(限涉及跨江河、跨越(穿越)公路或者与公路接口的建设项目)。

大、中型建设工程的范围按照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建设项目按照本方案的规定不需要办理初步设计审批手续的,以上并联的各项行政审批不再实施。

本阶段,全市范围内停止实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初步设计审查、建设项目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初步设计审查、建设项目涉及河道管理事项的初步设计审查。

试点期间,全市范围内技术复杂的小型建设工程的初步设计,除政府投资项目仍实行审批外,其余改为由申请人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建设项目按照本方案的规定不需要办理初步设计审批、备案手续的,申请人可直接进行施工图设计。

在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合格后,申请人方可进行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在初步设计审批阶段,因情况特殊,需要调整经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强制性要求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征得同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自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调整建议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回复同意或不同意的意见,逾期不回复的,视为同意。

(2)申请人在取得初步设计审批手续后(限政府投资项目以及非政府投资项目中的大、中型建设工程),方可进行施工图设计。

建设项目施工图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施工图审查机构按照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行政部门不再审批施工图(建设项目消防施工图审核、建设项目防雷装置施工图设计审核等各种有关施工图的行政审批不再实施)。

(3)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无并联项目,由市建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实施条件接件、审批。

申请人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审查合格报告后,方可申请建设工程施工许可。

5.验收环节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并联:

(1)建设项目规划验收;

(2)建设项目消防验收;

(3)建设项目环保验收或环保预验收。

申请人应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申请竣工验收备案。

工程(含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和以上3项专项验收合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或以上3项专项验收之一不合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在本阶段并联环保预验收的,申请人在取得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后,还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期限和程序向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环保正式验收。

建设项目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验收(限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建设项目防空地下室验收(限配套建有防空地下室的建设项目)、建设项目涉及河道管理事项的验收(限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建设项目防雷装置验收(限符合国家气象局令第11号第4条规定范围的建设项目)、市政环境卫生项目验收(限市政环境卫生项目)、建设项目城建档案验收等6项专项验收按有关规定单独实施,不影响申请人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以上并联项目后面括号中的内容为协办事项涉及的建设项目范围(具体范围由主办部门商协办部门予以事先明确,并作为主办部门在主协办工作中统一确定协办部门的标准),未加注括号的,协办事项涉及的建设项目范围与主办事项相同。

按上述方案实行并联后,建设领域行政审批的基本流程见本方案附件2:《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基本流程参考图》。

(二)推行主协办工作制度

根据《行政许可法》有关统一办理的规定,以牵头部门为主办部门,以实施被并联项目的相关部门为协办部门,按照“统一受理、分头审批、限时完成、集中回复”的原则,通过推行主协办工作制度,保证并联审批有效实施。基本规定如下:

1.主办部门、协办部门的职责分工

(1)主办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协办部门开展协办工作,督促协办部门贯彻落实主协办工作制度,及时发现、解决主协办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定期向本级人民政府汇报并联审批的实施情况。

(2)协办部门负责做好协办材料的领取、移送工作,积极配合、协助主办部门实施并联审批,及时、准确地向主办部门反馈协办事项的审批信息,并确保协办事项的审批工作按时完成。

2.主协办工作的基本规则

(1)纳入并联审批的项目,主办部门不得要求申请人自行到协办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协办部门不得在并联审批之外另行单独审批;协办部门另行单独审批的,不影响主办部门按照本方案的规定实施并联审批。

(2)在接件阶段,由主办部门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统一确定协办部门(主办部门认为有必要的,也可要求同级协办部门参与确定工作);因确定协办部门失误产生的相关责任,由主办部门、参与确定工作的同级协办部门承担(申请材料不真实全面地反映情况的除外)。

(3)在受理阶段,由主办部门负责统一审查主办部门、协办部门所需全部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和符合法定形式(主办部门认为有必要的,也可要求同级协办部门参与审查工作)。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主办部门应当在统一接件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视为统一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和符合法定形式后,由主办部门作出统一受理的决定,同时向申请人出具统一受理的书面凭证(书面凭证应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统一受理的日期)。

主办部门应指派熟悉业务的人员审查申请材料,除以书面方式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外,主办部门不得要求申请人补正其他申请材料。

(4)主办部门应在作出统一受理决定的当日或次个工作日通知同级协办部门领取审批材料;同级协办部门应在接到通知的当日派人到主办部门领取审批材料(情况特殊的,也可派人于次个工作日领取审批材料),并按照主办部门的规定办理领取审批材料的有关手续。

主办部门、同级协办部门应指定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负责相互之间的工作衔接。

同级协办部门领取审批材料后,应根据本系统上、下级的审批权限,及时确定自己是否有审批权,如无审批权,应自领取审批材料之日起的2个工作日内,向有审批权的协办部门(即本部门的上级或下级对口部门,但中央国家机关除外)移交审批材料并将有关情况告知主办部门。(注:同级协办部门、有审批权的协办部门在本方案中统称协办部门)

在审批过程中,协办部门不得中止审批,不得要求申请人申请其他审批事项。

(5)协办部门应在规定的审批期限内选择“同意”、“不同意”、“需转报中央国家机关批准”三种审批意见中的一种回复主办部门(应同时加盖本行政机关公章)。

协办部门回复“同意”的审批意见涉及缴费、领证的,可附缴费、领证的具体金额和方式,涉及有特殊要求的,可附具体要求;回复“不同意”的审批意见应附不同意的理由。

协办部门回复“不同意”的审批意见不附理由的,以及回复规定的三种审批意见之外审批意见的,视为协办部门未回复审批意见。

(6)在协办部门的审批期限内(确定的协办部门已全部回复审批意见的除外),主办部门不得批准主办事项。

在协办部门回复审批意见前,主办部门已决定不批准主办事项的,应立即通知协办部门终止审批。

(7)协办部门在规定的审批期限内未回复审批意见的,主办部门可根据具体情况决定继续办理或中止审批主办事项,因此产生的相关责任由协办部门承担;决定中止审批的,主办部门应立即催告协办部门回复审批意见,经催告后超过10个工作日仍不回复的,视为协办部门同意协办事项,因此产生的相关责任由协办部门承担。

(8)协办部门回复“同意”的审批意见附缴费、领证的,主办部门在批准主办事项的同时,应转告申请人按照协办部门的规定缴费、领证。

主办部门可会同协办部门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制定统一的缴费、领证办法,由主办部门代协办部门统一收费、颁证。

(9)立项、规划、设计环节,协办部门回复“不同意”的审批意见(附理由)的,主办部门可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批准、不批准或者中止审批主办事项。

验收环节,协办部门回复“不同意”的审批意见(附理由)的,主办部门应当作出不予备案或者中止备案的决定,只有在协办部门最终回复“同意”的审批意见后,方可办理备案手续,但协办部门在规定的审批期限内未回复审批意见的除外。

立项、规划、设计环节,协办部门回复“不同意”的审批意见(附理由)但主办部门认为可以批准主办事项的,主办部门应自批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公函方式向协办部门说明理由,因不采纳协办部门的审批意见产生的相关责任由主办部门承担。

立项、规划、设计环节,协办部门回复“不同意”的审批意见(附理由),主办部门以此为由决定不批准或中止审批主办事项所产生的相关责任由协办部门承担。

(10)协办部门回复“需转报中央国家机关批准”的审批意见的,主办部门应当立即作出中止审批的决定,原则上应在中央国家机关完成审批后再决定是否批准主办事项。

(三)加快“一站式办公”

主办部门可利用现有办公条件(市规划局各分局可利用所在区行政审批服务大厅),要求同级协办部门派人进驻,负责接件、出件、收费、颁证以及工作衔接等事务,进一步提高主协办工作的效率。

主办部门提出要求的,同级协办部门应从本部门选派熟悉业务的人员进驻,进驻人员应具有参与确定协办部门以及审查本部门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和符合法定形式的资格和能力。

同级协办部门可定期轮换进驻人员,轮换的周期应不短于3个月。

进驻人员的工作由主办部门负责统一管理,进驻人员应参加主办部门组织的与并联审批有关的业务学习和培训。

(四)缩短审批时间

为缩短审批时间,对审批期限作如下规定:

1.并联审批的期限

(1)主办部门的审批期限

主办部门应自统一受理之日起的20个工作日内完成主办事项的审批、备案(协办部门按照本方案的规定延长5个工作日回复审批意见的,主办部门的审批、备案时限相应顺延);除竣工验收备案不得延长备案期限外,因建设项目重大、复杂,难以在上述工作日内完成审批的,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主办部门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完成审批(在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过程中,投资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10个工作日的基础上再适当延长审批期限)。

主办部门就主办事项作出不准予决定的,应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在企业投资项目核准阶段,申请人如把握不准核准条件,可先提交项目申请报告供主办部门预审(本阶段的预审属主办部门提供的服务性措施,是否预审由申请人自主决定),由主办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合格、需要修改或项目不可能被核准的预审意见(需要修改项目申请报告的,主办部门同时告知申请人需要修改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可按照主办部门的要求进行修改并达到预审合格的标准);预审合格后,再按照本方案的规定统一接件、统一受理。

在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初步设计审批阶段,申请人应先提交规划设计方案图纸或初步设计图纸供主办部门预审,主办部门应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合格或需要修改的预审意见(需要修改设计图纸的,主办部门应同时告知申请人需要修改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按照主办部门的要求进行修改并达到预审合格的标准);预审合格后,再按照本方案的规定统一接件、统一受理。

统一受理后,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主办部门作出中止审批的决定,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主办事项的审批时限内,主办部门应将相关情况和所需时间告知申请人:

①审批主办事项需要听证、检验(含放线)、检测(含技术经济指标验算)、鉴定、专家评审、中介机构评估(评价、咨询)、申请人修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和设计图纸、提请规划委员会审议、报请市人民政府审查的;

②主办事项、协办事项需转报中央国家机关批准的;

③协办部门回复“不同意”的审批意见(附理由),主办部门认为有必要做有关协调工作或者需要申请人根据协办部门提出的理由对申请事项作适当调整,以取得协办部门同意的(在此种情形下中止审批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④协办部门超过规定期限未回复审批意见,主办部门认为有必要中止审批的(在此种情形下中止审批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⑤在初步设计审批阶段,因情况特殊,需要调整经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强制性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征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书面意见的。

(2)协办部门的审批期限

自与主办部门同级的协办部门领取审批材料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有审批权的协办部门应向主办部门回复审批意见,因情况特殊,难以在10个工作日内回复的,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5个工作日回复审批意见,但应在10个工作日届满前将延长期限的情况以书面方式(或其传真件)告知主办部门,主办部门的审批时限相应顺延。

在审批过程中,协办部门不得以主办部门中止审批主办事项为由延长自己的审批期限。

为保证审批意见回复的即时性,路途较远的,有审批权的协办部门可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主办部门回复审批意见的传真件,事后再补送原件。

2.合并审批的期限

(1)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与项目建议书审批合并的,合并审批的期限为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的期限。

(2)建设用地审批与压覆矿产资源审查合并的,合并审批的期限为建设用地审批的期限。

3.单独审批的期限

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等未实行并联的审批项目,审批部门应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期限实施审批,并尽可能提前完成审批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制定配套制度

授权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建委按照本方案的规定,配套制定五大环节并联(合并)审批改革试点的实施办法,对本部门主办事项的实施条件、涉及的建设项目范围、主协办工作的具体操作办法等予以明确,于*5年12月20日前报市人民政府备案。

市级协办部门应根据本方案和主办部门制定的改革试点实施办法,配套制定本部门实施审批的具体办法,对协办事项的实施条件、需转报中央国家机关批准的建设项目范围以及市、区县(自治县、市)的审批权限等予以依法明确,于*5年12月20日前送主办部门审查后出台。

上述配套制度中有关审批权限、收费的规定,涉及北部新区的,仍按《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北部新区实施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改革的决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151号)的规定执行。

试点期间,因法律、法规变动和工作实际,需要增加或者减少并联项目的,由有关牵头部门拟定调整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核准;有关部门起草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涉及试点内容的,应充分征求有关牵头部门的意见。

(二)推进政务公开

各主办部门应组织同级协办部门,在*5年12月15日前对实施并联审批所需的申请材料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按照精简、规范、便民的原则,尽力简化不必要的申请材料,并由各主办部门在*5年12月20日前将并联审批的实施条件、涉及的建设项目范围、涉及的审批项目及附带收费项目(包括主办部门和协办部门的项目)、所需的申请材料(包括主办部门和协办部门所需的全部申请材料)、申请书示范文本、办理期限等在办公场所和政府网站向社会统一公示,方便企业和群众查询,接受各界的监督。

在主协办工作中,每一个协办部门需要申请人提供的审批材料不得超过一式两份,设计图纸等少数重要材料可要求申请人附软盘(光盘);需转报中央国家机关批准的,在主办部门作出中止审批的决定后,有关协办部门可要求申请人另行补充适当的申请材料。

协办部门所需申请材料有固定格式的,应将格式文本批量存放于主办部门的接件窗口,方便申请人领取和填写。

在并联审批中,主办部门、协办部门不得增加公示以外的实施条件;申请人要求主办部门、协办部门对审批事项予以说明、解释的,有关部门必须说明、解释,并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

有关部门应在清理并联审批相关事项的同时,对本部门未实行并联的审批项目也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并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实行政务公开。

(三)探索网上审批

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由主办部门会同市信息产业局等有关部门,在现有政府网络体系及各有关部门网络体系的基础上,结合并联审批改革试点,探索建立“建设项目网上审批系统”,进一步创新审批方式,提高审批效率。

网上审批系统可按照“中心办件管理系统、部门审批系统、统一收费管理系统”三大版块的模式建立,并逐步实现与区县(自治县、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计算机网络系统和应用系统联接。

市信息产业局负责牵头根据需求组织制定网上审批系统及平台的总体规划,组织建设方案评审,推进信息共享、共用以及安全保障体系设计,对网上审批系统建设过程进行监督,保证尽快实现网上咨询、表格下载、网上接件、网上受理、网上分件、网上审批等功能。

(四)控制审批项目

有关部门应在*5年12月20日前,按照《行政许可法》和本方案的规定,对本部门正在实施的审批项目进行一次集中清理,凡无合法依据、超范围实施以及本方案决定停止实施的审批项目,必须立即停止实施并向社会统一公布。

今后,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新设外,我市政府立法(包括起草地方性法规和制定政府规章)原则上不再新设建设领域行政审批项目;确有必要新设的,实施部门在向市人民政府申报年度立法计划项目时,应同时向市政府法制办附送审批项目设置的具体方案,由市政府法制办通过公开听证、专家评审、网上投票等方式对审批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专题审查,未经专题审查同意的,一律不得新设。

(五)加强监督检查

试点期间,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督查室等部门要对并联审批的实施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对拒不执行本方案的规定致使并联审批不能有效实施的,以及违反本方案的规定擅自增加并联项目和公示以外的实施条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要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报告,情况严重的,由市人民政府按照《重庆市政府部门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的规定追究有关部门行政首长的工作责任;对审批工作中出现的违反本方案规定的行为,由市人民政府或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况严重的,按照《中共重庆市纪委重庆市监察局关于行政审批中违纪违规行为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的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纪律责任。

主办部门、协办部门要加强相互之间的工作监督,并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司法机关、新闻媒体和群众的监督,确保改革措施落实到位。

试点期间,因实施并联审批和推行主协办工作制度产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问题,有关部门要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