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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加工业新模式研究

农产品加工业新模式研究

编者按:本论文主要从农产品加工业产学研合作创新的重要性分析;农产品加工业新型产学研合作创新模式的分析等进行讲述。包括了农产品加工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第一大支柱产业,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着无可取代的积极作用、产学研联合科技攻关、产学研共建研究开发机构、产学研共建技术创新基地、产学研共建技术经济实体、建立大学科技园区等,具体资料请见:

摘要:农产品加工业产学研合作日渐频繁,合作模式不断丰富,产学研合作创新在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通过案例详细分析了农产品加工业产学研合作创新模式和各种模式之间的关系,并对农产品加工业产学研合作创新提出一些可行性建议。

关键词:产学研;合作创新;模式;农产品加工业

1引言

产学研合作通常是指企业与大学及科研机构之间的技术合作,尤其是以企业为技术需求方、以大学为技术供给方的合作关系,其特点在于大学与企业利用各自的要素占有优势及分工协作来共同实现技术创新。为了有效地进行合作性的技术创新活动,产学研合作创新的参与各方必须用一定的组织结构和制度结合起来,建立起相互促进、相互制约的关系。产学研合作模式作为产学研合作关系在合作过程中的反映,实质上表达了产学研合作关系构建中的合作结构和合作利益分配方式。

20世纪80年代以来,国内外出现了许多新型的产学研合作模式,如科学园区、美国工程研究中心、澳大利亚合作研究中心和新技术企业孵化器等。我国在20世纪90年代也建立了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产学研合作形式。研究学者对产学研合作模式的讨论多种多样。如Bonaccorsi和Piccaluga认为产学研合作的具体模式无论是怎样的,其性质最终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大学参与合作的组织资源、合作协议的时间长度、合作关系正式化的程度。Santoro依据合作水平的不同将合作方式划分为研究支持、合作研究、知识转移和技术转移等类型,它们由于在资金来源和人员结构上的差异而影响合作绩效。我国学者张米尔、武春友从交易费用的角度分析了不同产学研合作模式对合作绩效的影响。方德英等学者基于不同目标导向、不同主题作用和不同合作方式对我国目前产学研合作创新模式进行了大致分类。虽然当前学者从不同角度对产学研合作创新进行了研究,但从特定产业—农产品加工业研究产学研合作创新的文献较少,特别是关于我国农产品加工业新型产学研合作创新模式的研究更是凤毛麟角。

2农产品加工业产学研合作创新的重要性分析

农产品加工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第一大支柱产业,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着无可取代的积极作用。建设新农村需要农产品加工业为其夯实产业支撑;构建和谐社会需要发挥农产品加工业的利益传导作用;建设现代农业需要农产品加工业带动种养业和农产品市场流通业的发展。由于农产品加工业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中央高度重视农产品加工业。2005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指出:“以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为突破口,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地区经济发展。”2006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着力培育一批竞争力、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和企业集群示范基地。”2007年一号文件更是从贴息补助、投资参股和税收优惠三个方面明确给予支持。

从生产量来看,我国主要农产品已居于世界首位,是世界上名副其实的农业大国,但是根据农产品加工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对农产品加工业现状的分析,我国农产品加工业在自身发展上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一是加工规模和整体水平还比较低(见表1);二是加工装备落后,我国农产品加工的技术装备80%还处于20世纪70-80年代的世界平均水平;三是加工标准和质量控制体系不完善,在某些重要领域还存在标准空白现象;四是服务体系建设滞后,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行业协会发展滞后,公益性社会化服务平台尚未形成;五是管理体制不完善,政策不配套。我国民间自古以来就有许多独具特色的加工方法和久负盛名的加工产品,建国后建立了许多农产品加工企业,如金健米业、双汇集团、海星集团等,它们对当地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的富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由于技术创新能力低下,企业缺乏国际竞争力,全国5万多个食品加工企业中,只有133个达到国家二级企业标准。从初级农产品原料的生产,到以后的加工过程和成品质量,从低污染、低能耗,到高质量、高效益,都必须置于科技指导和控制之下。

从高校科研成果转化率来看,据相关统计数据表明,在全国高校专利申请中,发明专利占62.3%,这充分反映出高校的科研水平和原创能力,也证明高校是国家科技原始创新的主要基地。但我国高校科研转化率普遍不超过10%,高校和企业缺乏合作是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之一。科研成果要转化为现实产品,市场是关键,科研成果必须契合市场需求,而企业刚好处于市场的前沿,如果高校与企业加强合作,必将促进科研成果转化,使高校成为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的强大原创技术源。

综上所述,科研与生产脱节是困扰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主要问题。产学研合作是推动农产品加工业科技创新、企业向规模化和集约化方向发展,提升农业高校教学水平的有效途径,所以农产品加工业产学研合作创新具有重大意义。农产品加工业“十一五”发展规划提出了通过有效整合大专院校和企业的力量,构建农产品加工业技术创新体系;鼓励大专院校与企业的产学研对接,组建专业性的农产品加工研发中心或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技术创新机构;促进建立以加工企业为主体,大专院校为依托的自主创新机制。

3农产品加工业新型产学研合作创新模式的分析

由于产学研合作目标及资源条件上的差异性,在产学研合作实践中存在不同的合作模式,传统的有委托开发、技术协作、技术转让、合作开发、技术服务、应用技术培训等模式。随着合作的深入,农产品加工业出现了五种典型的产学研合作模式:①产学研联合科技攻关;②产学研共建研究开发机构;③产学研共建技术创新基地;④产学研共建技术经济实体;⑤建立大学科技园区。这些模式在合作的方式、合作利益的分享、对合作方的资源投入要求上具有不同的特点。

3.1产学研联合科技攻关

产学研联合科技攻关是指企业与大学或科研院所合作共同承担国家、地方、行业和企业的科技攻关项目并形成产业化。其特征有:①双方或多方共同进入整个或某个阶段的开发过程;②市场和技术共同驱动;③主要从事技术含量较高的研发项目,任何一方都难以独立完成;④合作双方主要为大中型企业和科研院所。产学研联合科技攻关模式较好地体现了优势互补效应,结合度高,抗风险能力强。该模式成功的关键在于合作伙伴的正确选择、风险责任的明确划定、利益分配的合理安排。

例如,汉味鲜绿色食品有限公司与华中农业大学开展产学研联合科技攻关,通过实施蔬菜腌制精深加工及综合利用技术开发项目,研发蔬菜腌制精深加工系列产品,使产品各项质量指标及卫生标准均达到国家标准,大大提高了产品的档次,生产能力由项目实施前的1万吨/年提高到1.5万吨/年。

对于产学研联合科技攻关模式,一些地方政府开始将政策向企业倾斜。例如,湖北省科技计划方案调整为:科技计划资金的流向由过去的主要流向高校和院所,调整为主要流向企业,资助企业的科技创新活动,分摊企业的创新成本,让企业成为承担科技计划的主体。

3.2产学研共建研究开发机构

研究型大学与企业的合作不光停留在单个课题或项目的层面上,在某些情况下,校企双方还会自发采用更加紧密、更加稳定的合作形式,即校企双方共建研发机构。产学研共建研究研发机构是指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共同投资,或由企业投资,利用高校、科研院所已有的技术中心和创新基地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研究开发机构。该模式的特征有:①一般是长期合作;②各方在技术、人力等条件上相互依赖、互为补充;③各方有共同的发展战略和利益目标;④各方之间的权、责、利关系较为明确。产学研共建研发机构模式是一个开放式的平台,能够实现产学研之间的协同研发;信息传递速度快,沟通及时有效,组织冲突少。同时,这种合作模式的抗风险能力很强,共赢度高。例如,中国农业大学食品学院和上海爱普公司联合创建“中国农大爱普研究中心”。

3.3产学研共建技术创新基地

产学研共建技术创新基地通常是指利用高校及科研机构在人才培养、研究基础和研究条件等方面的优势,借助企业的生产设备、工艺流程这些实际生产条件,为大学研究提供实习基地和试验基地,定向培养技术专门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企业和高校在高新技术研发、创新人才培养到技术信息咨询等领域进行全面合作。该模式的特征有:①基地的建设和管理一般由大学或研究机构负责;基地对企业是开放的;基地开发人员一般主要由所在单位选派,参与企业也派少量的研究开发人员参与;参与企业对基地的发展、资源的利用、创新计划的安排有监督作用;②基地合作创新成果的产权安排有两种类型,一种是由基地所在单位所有,另一种是参与企业和基地所在单位共同所有;③创新过程中人员的流动性较大,而且企业参与的人员较少,企业虽然能分享过程中的信息和中间技术成果或中间产品,但不能或较少分享创新过程中的直接经验。④基地合作创新的财务风险由参与企业分担,往往是等额分担,基地所在单位也承担一定的财务风险,但相对较少,而创新的技术风险基本上由基地所在单位承担。

武汉工业学院是我国最早为粮食行业培养科技和管理人才的专门学校,其在食品科学与工程学科及粮油、食品等农产品加工转化方面形成了自己的学科特色,在国内农产品加工行业有着较高的声誉。华龙面业集团与武汉工业学院建立“武汉工业学院研究生实习基地”,由此,华龙面业集团与武汉工业学院将互相开放实验室,在研发课题、技术创新、人才培养等方面深度合作。武汉工业学院协助华龙面业集团提升产品品质,提供技术咨询和人才培训等全方位服务;企业从各方面协助其定期选派的研究人员进行课题研究、技术开发和技术成果的应用转化。共建技术创新基地不仅使学校的科技成果得到了迅速的转化,为学校、社会创造了一定的经济效益,也使企业在激烈的社会竞争中得到了长足的发展,达到了产学研双赢的目的。

3.4产学研共建技术经济实体

产学研共建技术经济实体主要指利用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人才优势,以及企业的设备、资金、市场和生产管理优势共同创办的股份制技术经济实体,通过共同投资和技术商业化来获得经济利益。该模式的特征是:①技术经济实体是开放的创新系统;组织系统(包括公司的管理系统和项目执行系统)由成员企业或持股单位共同组建;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由成员企业或持股单位选派的最优秀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②成员企业共同参与项目的选择并共同参与项目的执行,不仅分享创新的中间技术成果、中间产品和最终成果,而且分享创新过程中的直接经验;项目的不同阶段往往同时启动,统筹处理创新过程中不同阶段的技术问题;项目的技术资源的投入来自成员企业或持股单位,技术资源具有较强的互补性,能适应所需技术资源结构优化的需要;③创新过程的财务风险由成员企业或持股单位共同分担,具有分散财务风险的作用。创新过程的技术风险因技术资源结构优化而得到较大程度的削减。

保定宝硕农业高新技术有限公司就是该模式的一个典型例子。1998年,河北农业大学与宝硕集团、保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共同投资兴建保定宝硕农业高新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占地0.27km2,投资总额为3000万元,由宝硕集团控股,河北农业大学以0.07km2土地入股,并作为技术依托单位,河南农业大学教师在公司担任技术顾问。现在,保定宝硕农业高新技术有限公司已经成为河北农业大学科技成果孵化、转化的重要基地,同时还是该校相关专业学生教学实习和生产实习的基地。

3.5建立大学科技园区

大学科技园一般是由大学、企业和政府组成的集群。大学的目标是通过将科技成果转化为产品,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和办学实力;企业是为了改进和创新生产技术,进行高新技术产品开发并占领市场,获得更大的利润;政府处在协调地位,引导园区健康发展。这种目标和功能上的相互依赖与补充,使得大学、企业和政府结合为一个有机整体。该模式的特点是:①由政府规划一片土地建立园区,提供产学研结合的基地;②广泛吸纳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参与;③企业以其资金、项目,高校和科研院所以其科研成果和人才进入园区,实现共同发展;④组建园区开发公司,按市场化方式运作;⑤政府通过优惠政策和配套设施建设对园区发展提供大力支持。例如中国农业大学科技园(简称中国农大科技园),就是该模式的典范。

为了加快园区建设和发展,中国农大科技园已经启动“三个平台”体系建设,即“孵化硬件支撑平台”,“科技条件共享平台”和“创业综合服务平台”。中国农大留学人员现代农业创业基地利用北京建设大学沿街的地理位置优势,由孵化器公司自筹资金建设了建筑面积7200m2的孵化器大楼。2005年,中国农大与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签订了共建中国农大留学人员现代农业创业基地协议。中国农业大学对科技园开放校内农业生物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农业部畜禽遗传育种重点开放实验室等国家级、部市级重点实验室等44个研究机构,通过健全完善的市场机制达到资源共享。由中国农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南京农业大学、江南大学等八所高校,按照“整合、集成、创新、示范、辐射”的思路,在整合各高校丰富的农业科技和教育资源的基础上,通过协作方式,以“农科教支农”为宗旨,面向“三农”建立全国性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平台。科技园综合服务部为创业人员创业提供全方位、全过程的专业服务。此外,建立信息互动网络,组建“企业家沙龙”,为创业人员提供交流和了解国际科技发展趋势、国内经济情况、国家各项政策的渠道;整合社会资源,与社会相关机构达成合作伙伴关系,为创业企业提供广泛的基金支持。

共建大学科技园解决了产、学、研分散进行的各种弊端,发挥整体效应和协调的优势,构建了一种长期、稳定且紧密的合作关系。政府可以集中为进入园区的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提供配套服务。大学科技园的创新集群具有重要的意义,它提升了大学在地方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有利于企业间的相互促进发展,加强大学与产业界的联系,带动地区经济的发展。

通过对农产品加工业新型产学研合作创新模式特点的分析,笔者将这五种模式的关系进行了大致的归纳比较(见图1)。一般来说,合作时间最短的是产学研联合科技攻关,只要专项技术实现突破,则合作双方的关系就可能会终止。大学科技园区合作各方的结合度最高,彼此相互牵制,这使其风险性更小。从合作规模来看,由大到小依次是建立大学科技园区、共建技术经济实体、共建技术创新基地、共建研发机构和联合科技攻关。从众多成功的合作案例中可以看出产学研合作创新的利益是明显的,合作是获得最佳利益的必然选择。现在关键是产学研合作各方选择什么样的合作模式,笔者认为各方必须根据具体的合作项目和各方的实力选择合适的合作创新模式,以提高农产品加工业合作创新的成功概率。

4结语

目前,我国农产品加工业产学研合作创新的形式已多样化,但产学研合作组织形式比较松散,以临时组合争取政府项目为目的的居多,缺乏满足农业产业化技术创新的持续性;农业院校可提供的成熟配套技术成果不多,企业创新能力和创新意识有待提高。所以,我国企业还需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做进一步的努力:

(1)继续鼓励企业与院校联合,开展关键技术的研发;加强农业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开发与转化;支持产学研联合共建企业技术研发中心等各类专业技术共享服务平台,培育农业资源型特色基地。

(2)政府及部门充分研究如何发挥高校优势,支持地方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等问题,建立健全产学研科技合作信息交流、良性互动机制。

(3)由于许多中小型农产品加工企业虽有较强的合作意识和合作关系,但因资金不足,造成技术转移和转化进程缓慢,所以要真正建立作为科技合作重要支撑的投融资体系,发展农业科技中介组织。

(4)创新合作方式,开拓合作领域,使合作模式灵活多变、合作内容丰富多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