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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下集体主义道德原则面临挑战与对策

市场经济下集体主义道德原则面临挑战与对策

集体主义道德原则是我国计划经济时期的基本价值原则,他与当时我国的社会制度和公有制的经济基础相适应,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发挥了巨大的作用。1978年我国实行改革开放,特别是1992年十二大确立了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之后,有人开始质疑集体主义道德原则,集体主义道德原则面临着许多新的挑战。那么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更好地坚持集体主义的主流价值导向,是我们当前要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一、集体主义道德原则的科学内涵

集体主义道德原则作为社会主义的基本道德原则是伴随着无产阶级的解放运动,伴随着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发展而提出的。斯大林对集体主义的道德原则做了最初的完整的表述“:个人和集体之间、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之间没有而且也不应当有不可调和的对立。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并不否认个人利益,而是把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结合起来。社会主义是不撇开个人利益的。只有社会主义社会才能给这种个人利益以最充分的满足。社会主义社会是保护个人利益唯一可靠的保证。”指出了集体与个人的辩证统一的关系。集体主义道德原则最重要的任务就是调节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关系,从这一角度出发,集体主义道德原则的科学内涵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集体与个人的相互协调、和谐共生的价值追求总目标。

集体与个人是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相辅相成的,二者从根本上来说是辩证统一的,首先集体必须是合乎社会的共同利益的集体,代表的是所辖成员的共同利益,是真实的集体;其次,个人追求的个人利益必须是正当的、合法的,既要合乎法律规定的个人权益,又要符合基本的道德要求;最后,二者要相互协调和统一,在相互协调中实现双方的利益,达到和谐共生的价值追求。

2.集体的责任原则。

集体主义道德原则强调集体利益优于个人利益,个人要服从集体,但是对集体也提出了责任上的要求:这种集体必须是真实的集体,集体必须满足个人正当的、合法的利益追求,不能凌驾于个人之上,践踏个人的正当利益,集体要为个人的发展提供一种空间的选择,为个人自由全面的发展创造条件。集体对于人格化的集体(法人组织如学校、医院、企业等)也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切实地履行为人民服务的职责,维护个人的合法权益,增强对人民群众的感召力。

3.个人必要的节制原则。

集体主义道德原则强调集体责任的同时,对个人也提出了要求。集体虽然维护个人利益,但是这种利益必须是正当的、合法的,要正确区分正当的个人利益与不正当的个人利益,当二者发生矛盾时,必要的情况下要求个人能够自觉自愿地做出牺牲,个人要以大局为重,要坚持小利服从大利的道德原则。

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集体主义道德原则面临的挑战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集体主义道德原则遭到了人们的质疑,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市场经济促进个人主体地位的形成,动摇了人们的集体主义信念。

市场经济促进个人主体地位的形成,使人获得了独立,培养了人的自主精神,并且确立了产权制度,分散的产权维护个人的正当权益,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个人的正当利益得到了法律的支持和维护,加之受西方个人权益意识的影响,使一部分人对个人利益产生一种错觉,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个人利益大于集体利益,个人利益是最终的价值目标追求,动摇了人们的集体主义信念,淡化了集体主义道德原则的价值目标。

2.人们对传统集体主义认知的偏差,造成了人们对集体主义的质疑。

建国初期,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人们多用本体论的思维来看待集体与个人的关系,认为集体是根本,集体是目的,个人是集体的手段,完全忽视了个人利益。并且把集体和个人利益从根本上一致不加限定地理解为完全一致,认为集体是先进的、崇高的,把个人利益的牺牲看作是解决集体与个人矛盾冲突的唯一方式甚至是最佳方式,没有认识到集体与个人权利义务的双向互动性,形成了集体的绝对化、神圣化倾向。给人们一种错觉,一谈到集体主义,就意味着个人利益的奉献和牺牲,造成了人们对集体主义的质疑。

3.集体主义在现实生活中的问题,导致人们对集体主义的信任缺失。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确立后,我国处于社会的转型期,集体主义道德原则在实际的生活中出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首先是真实集体的虚置,出现了一些集体的腐败行为,比如企业偷税漏税、地方保护主义。还有一些集体的代表对集体的背叛,他们表面上拥护集体主义,实际上实行的是利己主义,大捞利己主义的实惠。其次是利益引导机制的缺失,我国在倡导集体主义的同时,没有建立相应的利益激励机制,在个人对集体做出牺牲和贡献时,没有相应的利益补偿机制,并且在市场竞争过程中,出现了一些利益分配不均、特权干预等不公正现象,缺乏必要的公共调节机制。最后是宣传教育的误导,对集体主义的宣传教育主要是抽象地说教,没有结合具体的实际生活告诉人们什么样的是集体主义,什么是利己主义,并且对于违反集体注意现象的批评、惩罚力度不够,造成人们对集体主义的认识模糊。

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坚持集体主义道德原则的对策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应坚持集体主义道德原则的主流价值导向,但是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集体主义道德原则也应该有所深化和发展,要想集体主义道德原则在新时期发挥更大的作用,就应该把以下几点作为着力点:

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要坚持集体与个人的辩证统一。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集体与个人是相互依存、相互制约、辩证统一的关系。首先,个人要关心、维护国家和集体的利益,“只有在集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只有在集体中才可能有个人自由。”在社会主义条件下,集体与个人的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集体代表的是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因此当二者发生矛盾的情况下,必要时,要求个人顾全大局,把国家、集体的利益放在首位,做出牺牲来维护集体的利益。其次,国家和集体要充分重视个人正当、合法的利益。刘少奇在做宪法修改草案的报告时也指出:“我们的国家是充分地关心和照顾个人利益的,我们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不能抛开个人的利益。”最后,集体和个人要相互依存、相辅相成,既要强调个人服从集体,又要强调集体对于个人的义务,集体对于个人正当利益的满足,实现二者的双向互动,在相互协调中使双方的利益得到充分的实现。

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要把握集体主义道德原则的层次性。

市场经济条件下,道德主体存在多样性,主体的觉悟水平也处于不同层次,集体主义道德原则要在新时期收到更好的效果,必须把握集体主义道德原则的层次性,根据人们的道德水平和觉悟现状,将集体主义道德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无私奉献、一心为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是一切共产党员、先进分子力求达到的,是最高的层次,是大力提倡的;第二层次是先公后私、先人后己,要求每个人坚持集体利益优于个人利益,这是对广大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的要求;第三层次是顾全大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劳动,这是对社会主义公民最基本的道德要求。但要注意的是集体主义道德原则分为三个层次,但绝不是让道德觉悟水平处于不同层次的人长期停留于此,而是通过不断的宣传教育,让低层次的人不断向高层次迈进。

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要加强集体主义道德原则的法治、制度建设。

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坚持集体主义道德原则的主流价值导向必须加强其法律、制度建设,给集体主义道德原则以强有力的保障。首先,要建立更加明确的产权制度,充分保障个人追求正当利益的合法性。其次,要以法律法规的形式明确规定什么是集体主义,什么是个人主义,什么是正当的个人利益,什么是不正当的个人利益。对集体与个人的权利与义务做出明确规定,以明确各个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分界,使个人利益的节制合情合理,并把集体对个人的满足落到实处,对于维护和侵害集体主义的行为给予明确的奖惩措施。最后,要建立合理的制度保障。合理的制度依赖于合理的社会利益格局,通过利益关系的改变和利益得失的控制来促进集体主义道德原则的贯彻执行,我们要建立合理的利益激励机制和利益补偿机制,让奉献与利益相联系,对于为集体做出贡献的个人,要给予集体的认可和维护,并给予相应的物质和利益补偿,让人们感受到集体的温暖,坚定集体主义的信念。简单来说,就是集体主义需要一定的法律和制度安排来保障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一致性,以保障集体主义道德原则收到更好的效果。

作者:杨玉秀 单位: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