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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域居民文化需求调查

市域居民文化需求调查

本文作者:杨雄何芳作者单位:上海社会调查研究中心社会科学院

上海市民实现文化需求存在的障碍与问题

(一)文化信息获取渠道不畅,市民对文化活动不够了解

信息的完备与畅通是促成产品供求双方调整生产和消费倾向、实现供需平衡的重要条件。但调查发现,目前居民获取文化产品或服务信息的渠道并不畅通,对居民满足自身的文化需求带来了障碍,这在政府公共文化服务领域特别明显。以居民身边的社区文化服务为例,目前居民获取社区内的文化活动及文化服务项目的相关信息,主要来自传统的“居委会上门告知”(39.6%)以及“海报传单”(11.6%)两大渠道(参见图3)。上述两大渠道中,“海报传单”属于无特定指向和被动式的宣传方式,信息的传递效率相当低,而“居委会上门告知”的受众面非常狭窄,无法很好覆盖到全体居民(尤其是年轻人群)。特别值得关注的是,有35.1%的受调查居民甚至表示,没有任何渠道获取社区内的文化信息。这表明,文化供求双方的信息不对称相当严重。受此影响,居民对身边可以获取的文化资源了解不多。对于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有些居民表示,“不清楚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有什么活动安排”(33.6%),有部分表示“不知道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在哪里”(23.6%)。

(二)市民闲暇时间不足,半数以上市民不使用公共文化设施

充分的闲暇时间是居民消费文化产品及服务,从而实现文化需求的最基本条件。本次调查反映出,许多居民认为闲暇时间不足,妨碍了其文化需求的实现。从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的使用情况来看,“不去社区文化中心”的居民中,36.0%明确表示是因为“个人闲暇时间不够”。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重点文化设施的情况也类似,有38.0%的市民表示因“闲暇时间不足”不去博物馆,有29.6%的市民表示因“闲暇时间不足”不去美术馆。

(三)优质文化产品缺乏,市民对文化产品的满意度不高

2010年上海文化产业增加值占经济比重超过10%,表明上海的文化产业发展迅速,文化产品供给总量越来越多。但是,市民普遍感到,文化产品的数量虽多,但质量普遍不高。本次调查显示,市民对文化产品的满意度不高。在平面媒体方面,超过半数的市民感到缺少优秀报刊(56.1%)、优质图书(50.9%)。在数字媒体方面,近半数的市民感到优质产品十分匮乏。

(四)文化产品价格较高,超过市民经济承受力和心理预期

价格是影响居民实现其文化需求的重要因素。目前,不少文化产品的供给价格与居民的期望之间存在较大差距。调查显示,有35.3%的被调查居民表示难以接受目前的图书价格。对于电影票价,61.3%的居民可接受票价为30元以下,30.8%的居民可接受票价为80元以下。对于文艺演出的价位,近54.7%的居民表示可接受的价格为50元以下。然而,在上海买一张演唱会门票一般最低要花180元,买一张话剧或歌剧的门票至少要花120元,各类音乐会、魔术杂技表演门票也在80元以上。这些最低票价不但超过了一般居民的心理价位,出票量往往还非常少。正是由于文化产品供给价格与居民期望之间差距较大,居民对上海的一些标志性文化设施的利用率很低。调查反映,在过去一年中,接近3/4的居民从未去过上海大剧院、东方艺术中心、上海音乐厅、上海大舞台等处观赏过文艺演出,低收入人群基本与这类文化消费绝缘。可以说,上述地方提供的大多数文化产品与服务的价格脱离了大众的消费能力,成为“贵族消费”,大部分居民只能敬而远之。

若干对策建议

文化建设是国际化大都市建设发展中重要的环节。针对本次调查中暴露出的市民在实现其文化需求中遇到的障碍和问题,上海应积极创新文化建设的思路与体制,切实保障市民基本的文化权利,以提高市民精神文化生活质量。为此,近期迫切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大推进力度:

(一)鼓励优秀文化作品创作,提升文化产品质量水准

为解决目前上海市文化产品质量满意度较低的问题,满足市民对优秀文化作品的需求,上海应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刺激优秀文化作品的创作和生产。一是以文化艺术作品“精品工程”为抓手,提升文艺创作整体水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艺术精品创作规划,按照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的要求,创新“精品工程”的创作、生产、营销、管理机制,加大对重点题材的扶持力度,鼓励创作更多思想深刻、艺术精湛、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文艺作品。二是完善文化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机制,加快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人才集聚度高、在国内外享有较高知名度的优秀文化团队。优秀的文艺和文化人才是提升文化水平至关重要的部分。培养文化人才,尤其是中青年文化人才为发展文化事业提供了有生力量,也是不断扩大文化事业的“塔基”。因此,建议建立合理机制,挖掘和培养本土文化人才,鼓励他们为市民和社会创作越来越丰富和多元化、质量上乘的文化作品。三是完善文化市场体系,引入文化领域的市场竞争机制,推动文化市场的繁荣与发展。良性的竞争机制有助于提升文化水准和发掘新的优秀文化作品。因此,需要适当降低文化市场准入标准,鼓励和扶植一些优秀的民营文化企业的发展壮大,并对国有文化单位进行所有权重组,提升其竞争力。扭转国有力量在文化领域“一家独大”、缺少竞争的局面,引入文化市场的良性竞争机制,刺激更多、更好的优秀文化产品出现。四是进一步推动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创意产业具有提升文化活力、丰富文化产品类型的作用,有助于满足上海市民对优秀、创新、多元文化的需求。因此,上海应进一步大力发展现代传媒、动漫游戏等新兴、优势文化产业,形成特色鲜明的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

(二)加强文化产品价格合理调控,减轻市民文化消费负担

鉴于市民普遍感到文化产品价格较高,超过消费者心理价格预期,上海应通过市场、政府的共同作用,加强对文化产品价格的调控,切实减轻市民文化消费负担。建议在发挥市场调节作用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政府调控引导。应逐步打破某些文化机构在产品、渠道等方面的垄断地位,引入竞争机制,促进价格理性回归。减少政府不必要的规制,加快推进新闻出版、演出审批等制度改革,压缩中间环节,降低文化产品的流通和管理成本。同时,积极发挥文化行业协会及文化中介组织作用,促进文化领域专业化服务外包,降低文化产品生产成本。同时,定期举办特惠演出场次,以满足市民对价格比较昂贵的文艺表演的欣赏需求。这一举措既能满足部分市民对目前票价高昂的高雅艺术的需求,同时也是一种文化艺术普及活动,有利于全面提升广大市民的艺术欣赏水平与综合审美品位。有关机构可以与上海大剧院、上海音乐厅等文化机构合作,增加公益性特惠演出的场次,或设立“平价观摩日”,为市民亲近高水准的文艺演出提供机会。

(三)完善公共文化服务配送机制,提高文化产品供给效率

在当前上海覆盖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成的基础上,上海应进一步加强公共文化内容建设,建立和完善以百姓需求为导向的公共文化服务配送机制。一是完善公共文化空间布局,加强社区文化资源配送网络建设。按照多样性、便利性、基本性和均等性进一步加大公共文化设施、产品和服务在郊区的供给,推动区级公共文化机构发展。依托上海东方宣传教育服务中心和市区两级文化机构,加快文化资源配送服务点等“进社区”。继续推进社区公共文化设施的布局与规范运营,确保基层文化设施网络的充分覆盖。二是对接社区居民文化需求,完善“以需定购”服务配送机制。加强对不同社区的居民特点及其文化需求的调研和把握,在文化产品的数量、质量、品类、供给方式等方面提供个性化的配送目录,供社区居民进行菜单式选择,从源头上丰富社区群众的文化需求。同时,进一步拓宽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内容的界定标准,为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人群增加分众化的特别配送。三是依托专业文化配送机构,促进社区文化活动的自我供给。加强财政对于社区活动的专项经费支持,建立国有专业文艺院团“进社区”开展团队活动指导的定向机制,扶持和培育一批有特色的社区文艺团队,促进社区居民对公共文化的主动参与和共享共建。

(四)完善文化信息机制,保障居民有效接受文化资讯

文化产品的供给和接收同等重要,只有两个环节实现有效对接,才能保障居民有效接收到文化信息、进行文化活动。针对调查发现的公共文化产品信息渠道不畅的问题,建议:一是改进现有的公共文化信息方式。可以借鉴国外社区文化建设的有益经验,定期向全体社区居民寄送社区文化服务项目“菜单”、活动参与征询回函卡等,拓宽居民获取文化信息的途径。同时,积极利用信息化媒介,通过电子邮件、BBS、网站公告等手段,扩大信息覆盖面,提高信息传递效率。二是优化调整文化产品的输送方式。推进以“三网融合”为重点的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文化信息服务的便捷性。同时,以基层社区为重点,大力推进社区信息化,加快建设电子图书、艺术、知识讲座和影视节目等数字资源库,通过远程技术和数字化方式,缩短居民获取文化资源的时空距离。三是鼓励和引导公众进行互动表达。在社区公共文化活动及服务项目的设计环节及事后评估环节,建立公众参与的长效机制,增强文化供求双方的交流互动,减少信息沟通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