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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域种业现况与策略

市域种业现况与策略

本文作者:孟小莽孙花乔张丽霞戎景春作者单位:石家庄市种子管理站

石家庄市地处华北平原中南部,常年播种小麦550余万亩、玉米480万亩左右,既是农业大市和粮食主产市,也是用种大市。200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实施以来,全市种业在取得长足发展的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近期《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现代种业发展的意见》和《河北省关于加快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出台,为石家庄市种业发展迎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现对石家庄现代种业现状进行初步探讨,对石家庄市种业发展提出建议及看法,与同仁共同商榷。

1石家庄市种业发展现状

《种子法》实施以来,石家庄市种子产业快速发展,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提高到97%以上,良种对农业增产中的贡献率达到43%。种子企业迅速发展,企业数量占河北省总数的1/3。小麦、棉花种子在全省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种子管理体系逐步建立健全,种子管理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监督抽查种子质量合格率达到95%以上。种子产业健康较快发展,为全市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提供了有力支撑。

1.1种子企业情况

石家庄市现有种子企业121家,其中省级A类企业46家,市级B类企业44家,县级B类企业31家,种子企业总数占全省种子企业总数的1/3左右。小麦、棉花种子经营是我市强势项目。小麦繁种面积常年保持在20万亩左右,是全省小麦优质繁种基地。小麦种子企业39家,小麦种子经营量占河北省小麦供种量的50%左右。全市共有棉花种子企业35家,棉花种子经营量占河北省棉花种子经营总量的60%左右。

1.2种子管理体系情况

石家庄市下辖24个县、市、区其中农业县、市、区18个。市、县(市)已建立种子管理机构19个,其中市级1个,县级18个,比种子管理机构改革前的6个增加了13个;属财政全额拨款性质的事业单位18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1个,没有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石家庄市种子管理站隶属于市农业局,为全额拨款、委托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科级事业单位,现主要从事种子行政许可、行政许可事后监督、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种子质量事故鉴定及调解、品种试验展示等方面职能。市种子管理站对各县、市、区种子管理部门负有指导和监督职责。各县、市种子管理机构隶属于当地农业局,负责本辖区的种子管理工作。市内六区种子管理工作由农办负责。通过上次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全市种子管理机构基本健全,种子管理队伍进一步充实,种子管理体系初步形成。

2种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国已进入现代农业发展的新阶段,农业科技创新加快,种业发展进入了关键时期。与先进地市相比,石家庄市种业虽然有了长足发展,但是还存在一定差距。

2.1种子企业实力亟需加强

石家庄市现有持证种子企业121家,但尚无一家农业部颁证的育繁推一体化企业,种子企业群体大、规模小、实力弱,发展后劲不足。小麦、棉花种子经营是我市强势项目,但经营玉米杂交种等主要农作物的种子企业实力较弱,外地企业玉米供种所占比例较大。随着新的种子经营生产许可办法的实施,企业整合重组成为当务之急。

2.2育种能力特别是杂交玉米育种能力有待突破

我市农业科研单位科研育种实力较强,特别是小麦、棉花育种在全国保持优势。但是种子企业商业化育种数量少,规模小,玉米育种具突破性品种少。

2.3种子生产基地建设有待提高

石家庄市是优质的小麦繁种基地,常年小麦繁种20万亩,但繁种基地基础薄弱,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程度低,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弱。

2.4种子质量监管手段有待改善

市级种子检验站虽然通过农业部认证,但仍存在着仪器设备缺乏、小区种植鉴定基地不稳定等问题。由于资金等问题制约,全市无一家县级种子检验机构。

3种业创新工作

近年来,我市紧紧围绕种业发展“四大安全”目标,在品种展示及种子质量监管方面进行改进和提高,取得明显效果,多次受到上级主管部门好评。

3.1强化品种管理,抓好品种展示,确保品种安全

近年来,我市在品种管理方面重点抓了新品种展示等工作。市种子管理站自2008年开始进行市级新品种展示工作,特别是2011年、2012年在新品种展示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组织申报了《石家庄市现代农业新品种展示园建设》项目。在市政府支持下,市种子管理部门组织实施了市、县两级现代农业新品种展示园建设项目,展示作物以小麦、玉米两大作物为主,按照不同生态类型建立市级现代农业新品种展示园6个,大面积新优品种展示点3个;17个项目县(市)种子管理站根据地理位置和生态类型共建立县级玉米新品种展示园区23个,小麦新品种展示园区17个;全市共建立展示田面积800余亩。通过新品种展示,让农民更加直观地看到品种综合农艺性状和在抗性、品质等方面的表现,主动地选好用好新优品种和配套技术,充分发挥了优良品种对农业生产的基础作用,有效规避高风险品种给农业生产带来的危害,有力推动了我市农业生产和粮食生产的持续稳定发展。

3.2强化种子质量监管,确保种子质量安全

种子质量监管是种子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之一。近年来,为确保供种质量,我站采取多项强有力措施,下大力抓好种子质量监督抽检工作,确保全市农业生产用种安全。

3.2.1不断加大种子抽检力度,增加抽检频率。组织开展以玉米、棉花、蔬菜、向日葵、花生等为主的春季种子质量监督抽检和以小麦为重点的秋季种子质量监督抽检工作,年抽种子样品数量在400个以上,做到了农作物品种抽检覆盖率90%以上。

3.2.2做好小麦、玉米小区种植鉴定工作。小区种植鉴定是鉴定品种真实性和种子纯度的主要手段之一。我站克服资金、土地等多方面的困难,开展了玉米、小麦种子的当地同步小区鉴定工作及玉米种子样品的海南小区鉴定。

3.2.3做好小麦繁种田田间纯度监督抽查。小麦种子繁种是我市的优势项目,年繁种面积在20万亩以上。市站每年组织进行田间检验,确保繁种田田间纯度达到国家标准。由于质量监管工作措施得力,近年来我市种子质量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五年来无大的种子质量案件发生,确保了全市种子质量安全。

4种业发展对策与规划

4.1加快良种推广步伐

4.1.1建设现代农业新品种展示园,加大新品种推广力度。在全市范围内建设市、县两级现代农业新品种展示园,实行良种良法配套,优中选优,加快推进新品种试验示范和推广应用步伐。紧紧围绕玉米、小麦、棉花、大豆、马铃薯、谷子、瓜菜等关键作物,以创建高产示范片、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等为依托,搭建良种与市场对接平台。通过现场观摩、信息等形式,引导种子销售者和农民科学选择新优品种,力争到2020年良种覆盖率稳定在98%以上,良种在农业增产中的作用达到45%以上,粮食总产稳定在504万吨以上。

4.1.2大力提升新品种生产、销售能力。充分利用国家加大对现代农作物种业投入的契机,合理布局,建设一批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农作物良种繁育基地,引导种子生产企业向生产优势区域集中,努力提高良种保障能力;配合实施良种补贴等政策,在严格试验、示范、考察、审定的基础上,对丰产性、适应性、抗逆性、品质等表现突出的优良品种,在适宜区内进行推介,支持种子企业提升销售能力。

4.2强化种子监管力度

4.2.1严格市场准入。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等工作中,对照相应条件,依照程序和权限严格进行资质审查把关,杜绝越权许可和擅自降低许可条件行为。同时,注重对持证企业的跟踪监管。

4.2.2强化种子质量监督。充分发挥种子质量监督抽查在质量管理中的威慑作用,继续提高主要农作物种子质量抽检工作水平,并将油葵、瓜菜等种子列入日常监管范围。依法、科学开展全程质量监控,加大种子质量市场监督抽查的密度和数量。采取花期检查、入库抽检、市场抽检多种形式,采用室内鉴定、当地同步种植鉴定、海南鉴定等多种技术手段,杜绝不合格种子下地。

4.2.3妥善处理种子纠纷。完善种子案件应急处理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发现问题快速反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置。对因种子质量原因给农民造成损失的,要按属地管理原则积极调解,并采取适宜补救措施,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避免事态扩大,防止群体性事件发生。

4.3创新产业发展机制

4.3.1加大政策扶持。我市种子企业很少参与国际竞争,对日益激烈的国内竞争也准备不充分,普遍存在规模小、育种能力偏低、技术装备不足等问题,必须解放思想,打破常规,加大对种子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帮助支持种子企业实现跳跃式发展。不断提高对种子企业服务意识,及时提供政策、项目、资金、品种引进和审定等方面的支持,给予种子企业更多的发展便利,推进种子企业实现“三个转变”,即由单一的生产、经营型企业向育、繁、销一体化转变,由规模小而散向专而强转变,由单纯面向本省地市场向面向国内外大市场转变。

4.3.2推进资源整合。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通过市场机制,发挥政策导向作用,支持企业之间、企业与科研单位之间采用控股、参股、合作、共同开发等方式开展合作,实现优势互补,提升我市种业的竞争力。鼓励优势企业对中小企业进行联合、兼并和重组,持续提高商业育种研发投入,建立高效的销售体系,组建大型种业集团。

4.3.3培育种业龙头。种子产业实力主要通过大型种子企业体现。着力培育在国内具有竞争力的大型种子企业,是今后我市种子工作的核心内容,也是我市种业发展的必然选择。鼓励我市种子企业根据自身优势和不同作物种类特点,分别将玉米、小麦、棉花、马铃薯、大豆、瓜菜种子作为发展突破口,走专业化、差异化、特色化的发展道路,抓住我市领先技术、产品和市场优势实现新突破;完善自己独特的生产经营模式,形成局部优势,实现快速发展。

4.3.4整合建设项目。抓住国家继续加大“种子工程”投资力度的重要机遇,帮助种子企业争取项目,提高装备水平。重点支持创新和引进种质资源、装备现代科技手段和良种繁育基地建设等方面,提高种子企业科研育种能力、生产能力、加工能力、检验能力和销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