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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域社会治理方案

市域社会治理方案

市域社会治理方案范文第1篇

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深入推进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对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保证中央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确保工程建设高效、安全、廉洁运行,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工程建设领域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为了规范工程建设市场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委、市政府始终把治理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确保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措施来抓,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体系建设,建立完善招标投标制、项目法人负责制、工程监理制、工程合同管理制和领导责任制等制度,出台相关措施和办法,认真治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建设市场不断健全和规范,钱权交易、行贿受贿等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势头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

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在建设事业迅猛发展的同时,工程建设领域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问题:一些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索贿受贿;一些单位违法违规审批和出让土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提高建筑容积率;一些招标机构违规操作,一些招标机构和招标人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转包和违法分包;一些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违规征地拆迁,损害群众利益,破坏生态环境,质量和安全责任不落实;一些县(区)违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原则,乱上项目,导致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脱离实际的“政绩工程”和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豆腐渣”工程。这些问题严重损害公共利益,影响党群干群关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妨碍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人民群众反应强烈。在当前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任务艰巨繁重的形势下,工程建设领域的这些突出问题必须进行专项治理。

前不久,中央检查组对我市扩大内需项目进行了第三轮检查,自治区、市里也组织开展了多次检查,发现了不少问题,有的问题还特别严重。自治区检查组通报了当雄县垃圾填埋项目的选址、城关区社区卫生服务项目擅自调整建设规模等问题。从市里组织检查的情况看,被检查的所有项目都不同程度地存在问题。这些问题归纳起来包括:对扩大内需项目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到位;有的领导干部处理不好部门利益、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群众利益之间的关系;规范化管理和制度化建设与项目建设的需要不适应。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不外乎两个方面,一是主观认识上的,有的不够重视,有的认识不到位,有的缺乏责任感和使命感,有的摆不正部门利益和个人利益;二是工程建设领域的规范化管理比较滞后,工作人员素质与工作需要不适应,一些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违法违规。扩大内需项目检查反映的问题充分表明,当前我市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亟待解决。这些问题如不及时治理,将直接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影响群众的切身利益,甚至对全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更大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各县(区)、各单位一定要以对党、对人民、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规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充分认识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上来,按照中央、自治区的统一部署,按照全市的统一安排,扎扎实实地开展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二、把握重点,标本兼治,有力推进专项治理各项工作

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扩大内需、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等重要任务,以改革创新、科学务实的精神,标本兼治、惩防并举,以政府投资和国有资金为重点,集中治理与加强日常监管相结合,按照中央、自治区的决策部署,准确把握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阶段性目标,突出重点,扎实推进,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一)开展自查自纠。自查自纠是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主要步骤和内容。各县(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肃纪律,不得敷衍了事、弄虚作假或掩盖问题。一要摸清底数,对2008年以来规模以上投资项目认真进行排查。主要从项目决策、规划审批、项目核准、土地使用权审批出让、环境评价、勘察设计和工程招标投标、征地拆迁、物资采购、资金拨付和使用、施工监理、工程质量、工程建设实施与管理的每一个环节进行全面清查。二要突出重点。这次专项治理,要紧紧抓住工程建设领域的关键环节,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在建设项目决策方面,着重解决未批先建、违规审批以及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等问题。在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方面,着重解决领导干部及身边人员违反规定插手干预招投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和评标不公、层层转包、违法分包等问题。在土地使用权审批和出让方面,着重解决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违规征地拆迁等问题。对基层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建设工程,包括农牧民安居工程、乡村道路、人畜饮水工程、农田草场水利设施等,着重解决工程质量差、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在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管理方面,着重解决监管薄弱、偷工减料、施工监理不严格和安全责任不落实等问题。在物资采购和资金安排使用方面,着重解决工程款被截留、挪用,管理使用混乱以及工程严重超概算,甚至有些建设单位、招标、监理、设计单位串通骗取国家建设资金等问题。在生态保护和建设方面,着重解决一些工程建设盲目上马,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的问题。三要剖析原因。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既要从法规制度方面找不足,又要从主观思想上找差距;既要从权力制约和监督、行政监管方面找漏洞,又要从市场环境上找原因,找准问题的症结所在,明确解决问题的目标和方向,增强治理工作的科学性、预见性和实效性。四要抓好整改。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提出具体有效的措施和办法,对于能够马上整改的事项,要迅速明确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在最短的时间内整改到位。受条件限制不能及时改的,要提出整改时限和步骤,制定好整改方案,为下一步集中整改奠定基础。对组织领导不到位、方法措施不力、治理效果不明显的县(区)和部门,要提出整改要求,重点督查,限期整改,确保治理工作达到预期目标。

(二)强化监督监管。各县(区)、各相关单位要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切实抓好监督检查。各监管部门要突出监管重点,履行监管职责,创新监管方式,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对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和工程建设各个环节的监管。这次专项治理工作,自治区组成了检查组将到各地(市)进行重点检查,还将组织各地(市)、各部门进行交叉检查,这给我们的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同时,市里也要成立检查组,定期不定期地开展重点检查。总之,要通过检查发现问题、堵塞漏洞、完善制度,为整个治理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三)严肃查办案件。对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案件,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在全市形成一种惩戒和震慑的氛围,向人民群众表明我们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坚定决心。一要集中查办工程建设领域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办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规插手干预规划审批、招标投标、土地审批和出让等谋取私利、索贿受贿的案件。严肃查办违法违规审批立项,规避和虚假招标,违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擅自变更规划和设计、改变土地用途和提高容积率,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等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处违背客观规律、盲目决策,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失职渎职案件。既要坚决惩处受贿行为,也要惩处行贿行为。二要拓宽案件线索。通过公布专项治理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等方式拓宽案源渠道,健全举报投诉机制。注意从项目审计、项目稽察、执法监察、专项检查、案件调查和新闻媒体报道中发现和排查案件线索,追踪豆腐渣工程,深挖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三要形成办案合力。要健全办案协调机制,完善情况通报、案件线索移送、案件协查、信息共享机制,形成查办案件的合力,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四要及时研究和分析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案件的新动向、新形式和新手段。深入研究发案规律,不断提高办案水平。加强对典型案件的剖析,针对案件中暴露出来的问题,认真查找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缺陷和漏洞,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四)推进机制创新。工程建设法规制度存在漏洞和薄弱环节,是腐败容易滋生蔓延的一个重要原因。要通过开展专项治理解决突出问题,达到治标的目的,更要注重法规和制度建设,达到治本的目的。一要深化改革。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规范工程建设方面的行政审批事项,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深入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完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规范政府投资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要进一步解决工程建设方面的部门职责交叉、重权轻责、权责脱节和关系不顺等问题。二要加强制度建设。认真梳理工程建设领域的规章、办法和规范性文件,综合分析相关法规制度之间的衔接,对不适用的要及时清理和废止,不健全的要尽快修订,重点解决规章制度质量不高、操作性不强等问题。要加强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领域基本制度。加快编制完成行业标准,使工程建设领域的各个方面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三要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把公开透明原则贯穿于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的全过程,真正把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成为“阳光工程”和“廉洁工程”。要从工程建设领域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以及容易产生不正之风、滋生腐败的重点环节入手,围绕行政机关决策、执行、监督的程序、方法、结果等事项,不断丰富和拓展公开的内容。要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的形式,通过设立咨询、举报电话,召开新闻会等形式主动公开项目资金的种类、数量和使用情况,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扩大政府网上办公的范围,及时向社会公布审批事项、服务程序、办事方法。

(五)加快体系建设。按照政府建立、规范管理、公共服务、公平交易的原则,坚持政事分开、政企分开,打破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整合和利用好各类建设市场资源,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工程建设有形市场。一要大力推进土地等市场建设,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土地等要素市场,加快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二要规范市场交易各主体行为,按规定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统一进场、集中交易,接受行业监管和行政监察。三要加强对工程建设领域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管理,规范招标、工程监理、价格评估等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管理,规范招标、工程监理、价格评估等中介机构的行为。要强化市场监管和执法,完善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市场监管体系,健全招标投标行政监督机制。四要建立健全以道德为基础、技术为支撑、制度为保障的诚信体系,完善工程建设领域信誉评价、项目考核、合同履约、黑名单等市场信用制度。健全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制度,严格市场准入,逐步形成全市互联的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并和全国共建共享信息资源。

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统筹协调、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力争经过2年左右的治理,实现中央和自治区确定的阶段性目标。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政治性、政策性和专业性都很强,涉及方方面面,必须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组织保障。

一是成立领导机构。这次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历时两年,时间长,内容多,要求高,任务重。市委、市政府已于9月30日成立了全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区)也要成立领导小组,各部门要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和具体人员,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尚未成立领导小组的县(区),要抓紧成立,市直单位确定的领导和工作人员要及时上报市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保专项治理各项工作有序深入开展。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坚持“一把手负总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将目标任务逐步细化、量化,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稳步推进。各级党政领导要从政策和工作层面提出治理措施,掌握工作进度,切实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分类指导,推动专项治理工作不断深入开展。

二是落实工作责任。市里的《实施方案》提出了8个方面的治理任务,明确了牵头单位和协助单位。各牵头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主动做好牵头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各协助单位要按照牵头部门的统一要求,做好协调配合工作。各县(区)、各单位要根据全市《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对工作职责、工作任务逐项进行细化,明确工作要求、时限要求和责任目标。根据中央部署,各级党委、政府是专项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投入足够的精力抓好此项工作。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会同发改委、建设、财政、国土资源、审计等有关部门作出具体安排,分解工作任务,推动工作落实。

三是统筹兼顾。在专项治理工作过程中,要注重统筹兼顾,努力做到“四个结合”,即:要把专项治理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相结合,坚持两项工作统一领导、统筹部署、信息共享、共同推进,实现专项治理工作与扩大内需有机统一、互促互进;要把专项治理工作与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相结合,依法查处工程建设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要把专项治理工作与推进政务公开相结合,多形式、多渠道地主动公开项目资金的种类、数量和使用情况,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建立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平台,向社会公示项目建设相关信息,明确审批流程,及时公布审批结果;要把专项治理工作与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相结合,大力加强部门与行业作风建设,着力解决工程建设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市域社会治理方案范文第2篇

“与其他办案部门不同,社区检察不触及正向程序办案,那么它设立的意义在哪里?在于通过逆向监督实现检察职能由被动应对转向主动预防。社区检察的设立初衷便是将检察职能在法治轨道上延伸。我们现在谈的创新思维、科技引领也都是为了更好地辅佐检察人员提升专业化能力和监督水平,将检察职能长效发挥。”

在10月26日召开的上海市社区检察部门“依托检察职能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专项工作交流会上,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社区检察指导处谈剑秋处长对社区检察的释义简明有力。

2010年6月,上海检察机关开始探索派驻社区检察工作,把法律监督的触角延伸到了基层。社区检察室是基层检察机关向街道、乡镇派驻的,在社区群众身边的检察机构。目前,上海全市已设立45家社区检察室,建立了由处、科、室三级机构组成的独立条线,也成为全国唯一一家有完整派驻基层检察部门机构序列建制的省级单位。并基本实现对全市公安派出所和街镇司法所监督的全覆盖,既监督派出所受理、立案等刑事执法活动,也监督监外执行。

当然,构成社区检察重要职能的还包括――基层职务犯罪社会化预防,以及依托检察职能,参与社会治理。社会治理的主要责任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其主要职责应当是通过发挥检察权对行政执法权的监督制约作用,更好地实现社会治理体制的良性运作,进而参与并推动社会治理创新。因此,社区检察部门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中的职能定位,便主要集中在检察监督职能上。

“我们推进这项工作,要聚焦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利用社区检察室扎根基层的优势,着力发现问题,依托检察职能,积极开展前端治理和后端整治,立足监督定位,促进相关机构职能履行,加强法律服务,引导矛盾化解。”说这话时,谈剑秋的眼神透出坚定。“当然,我们承担了这份职责,开展了这项工作,就要与时代并行,不断探索创新,积极提升我们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其实,在基层设立社区检察室,本身就是检察机关检力下沉,延伸触角,依托检察职能推动基层治理法治化的创新举措和有效手段。检察机关通过执法办案,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解决刑事、民事、行政诉讼中的纷争矛盾,惩罚犯罪,引导其他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规范守法,就是检察机关直接参与社会治理的过程。

在年初的条线会和专项工作会上,市院社区检察指导处就对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做了新形势下的重点部署,提出了“适应改革发展,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加强内部联动,形成检察工作整体优势;把握监督定位,有效参与社会治理;着眼法治化建设,积极建言献策”的工作要求,各区社区检察科也结合检察建议回访监督或自选主题开展了专项工作。

10月26日,全市社区检察部门的负责人再次共聚一堂,交流探讨社区检察部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切入点和方式方法,如何更好地发挥联动融合作用,在社会治理工作中真正有所作为,并展现更大成效。

融入基层,延伸法律监督的触角

社区检察工作的“社区属性”,不仅仅指检察室设在社区,或者能为地区老百姓提供多少法律上的支持,更重要的应该是主动融入社区建设,在灵活变通的专项工作中,体现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触角价值,发挥“监督触角”的作用。

这些年来,全市社区检察部门逐渐熟悉了街镇治理模式,检察室除了面向所在地街镇,更主动辐射区域内其他对应街镇。和各乡镇“稳定办”、“综治办”、街道“平安办”等机构建立工作联系,宣传社区检察面向社区开展法律监督、保障法律一体实施的工作职能,及时掌握社区治理状况。并且,在街镇综治中心、网格中心等窗口,公开设置社区检察职能介绍和联系方式的公告牌,通过窗口指引妥善处理和检察职能相关的涉法涉诉问题,及时发现法律监督线索。

“咦,奉城镇这几年好几个村书记都‘出事’了……”通过横、纵比对各种数据材料,奉贤区院社区检察科的检察官们发现,位处该区的奉城镇从2012年以来,50个村居就有5个村书记发生职务犯罪,都是通过手中权力为他人谋利,收受贿赂。犯罪领域也集中在村级工程建设领域,比如协助政府管理村庄改造、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等过程。

结合社区检察室近年来法制宣传进村居活动的开展情况,检察官们了解到奉城镇的基层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在对村干部的监督、教育和管理方面非常薄弱,大量村干部本身缺乏法制观念和廉洁意识,存在“你拿我也拿”、“不拿白不拿”的效仿心态,导致村干部腐败问题接连发生,甚至同一个村的多名干部相继发生问题。

经过研判,奉贤区院社区检察科锁定了村官职务犯罪的专项治理主题,并立即联合本院反贪、案管、公诉部门,通过网上办案软件查找历年案件,借阅卷宗材料,向案件承办人询问了解具体情况,分析查找专项检察的工作切入点。最终形成了有效的村级工程建设领域村官职务犯罪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同时与奉城镇纪委联合开展专项检察,并陆续走访当地党委、政府、案发单位等,从权力配置、权力监督、财务管理等方面分析案发原因,逐一找出管理症结,提出基层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建章立制,堵漏防患,并对必要的回访也做了安排。

不仅如此,促进辖区综合治理,要从社区、村镇、基层、老百姓身边最常发生的问题入手。基于从检察建议回访监督中提炼出社会治理工作项目的经验,奉贤社区检察科强化了这项认知,主动加强了和街道各相关部门的联系,从派出所刑事执法监督、社区矫正监督,以及行政案件申请监督、受理等多种渠道,探寻其中常见、多发、影响地区老百姓生活和社会治安的苗头性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并于今年,结合区域刑事案件,延伸开展了跨境衍生社会问题、电瓶车盗窃防范等多个社会治理专项。“我们的主动拓展就想使社区检察工作变得更富有生命力,并在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中找到支撑点,充分体现社区检察的‘社会属性’。”奉贤区院社区检察科科长向记者介绍。

无独有偶。松江区院结合地区实际选择辖区工业园区的大型企业作为调研对象,会同街镇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园区及企业周边的综合治理工作,在专项工作的选择上也突出了贴近重点工作和现实需求。

近年来,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和中心城区制造业溢出,松江制造业规模不断壮大,在大量外来人口导入的同时,社会管理和治安问题也日益凸显。全区每年发生的刑事案件中,外来人口犯罪案件数量居高不下,其中发生在大型企业厂区及周边生活区的案件占据相当大的比例。

其中,世界最大的笔记本电脑生产商、长期位列上海市出口创汇榜前列的达丰(上海)电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丰公司”),更是长期受到刑事案件高发的困扰。坐落于松江出口工业区内的达丰公司,厂区和生活区占地达100万平方米,现有员工约4万人(高峰期时有近8万人),月入职、离职人员达两千人。据统计,2014年1月至2016年9月,在达丰公司厂区及生活区范围内,公安机关接到报警逾4500件。虽然治安情况有逐年好转的趋势,但像达丰公司这样的大型企业仍然是松江区治安和刑事案件的高发地,在松江工业区中也具有代表性。

针对这一区域特点,松江区院社区检察科将开展综合治理的重点聚焦于辖区大型企业,选取案件多发的典型企业,从分析案发原因、查找防控短板和制定针对性治理措施入手,探索社会力量和厂方合力推动厂区综合治理。尤其对达丰公司这样的松江出口工业区龙头企业,推动落实好“厂区+社区”综合治理工作,对带动区内其他大型企业完善综合治理有很大的借鉴作用,对促进区域社会治理也有积极意义。

松江社区检察科以推进达丰公司综合治理工作为重点,根据前期与相关职能部门达成的共识,发挥检察、法院、公安、司法、街镇和工业区综治部门等各自的职能优势,在预防犯罪法制宣传、劳务市场招聘监管、企业周边环境综治等多方面入手,推进“厂区+社区”综合治理模式,多管齐下营造企业发展和地区平安的良好社会环境,受到辖区内企业一致点赞。

无缝对接,源自内部联动

从公安派出所刑事执法活动监督和监外执行监督中发现社会管理问题,是社区检察部门的一项重点工作和有效思路。通过加强和区院各部门特别是刑事检察部门的工作沟通,亦可了解到一段时期内区域发案特点和社会治理盲点、难点,并从区域内有影响、有典型意义的案(事)件中捕捉线索,由点及面挖掘优化基层社会治理的价值点。

2016年1月31日,闵行区临沧路某码头发生了一起事故,犯罪嫌疑人张某无证驾驶大型自卸货车运载建筑黄沙,在倒车时与行人廖某相撞致其当场死亡。区院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张某工作至今从未取得过驾照,所驾驶的货车系拆车场买来的报废车辆,经过鉴定,该车制动、转向、灯光信号均不合格,张某供称码头老板在明知其无证的情况下仍雇佣其工作了近三年。

由于闵行区毗邻黄浦江,水域面积较大,区内沿江码头较多。对于本案反映出的问题,闵行区院的检察干警第一时间联想到,类似情况也可能存在于其他码头,如果码头内无证驾驶情况不少,车辆又得不到及时监管,将对本码头安全生产埋下系列隐患……没有犹疑,闵行区院社区检察科立即派员与辖区内有沿江码头的街镇沟通,联合对码头进行抽样走访调查。经排摸发现,闵行辖区内共有39个码头,其中16个为私人承包码头,上述刑事案件中反映出的问题不同程度地存在于这些私人承包的码头内。

检察干警兵分两路,一边前往事发地深入调研,另一边将“私人承包码头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第一时间汇报给区院分管检察长和市院业务处。“码头堆场内无证驾驶车辆监管问题”专项综合治理方案也在市院业务处的指导下出炉。很快,辖区内码头数量最多的吴泾检察室被点名负责开展各码头的实地调查、找出问题症结,有针对性地开展综治工作。

为确定监管责任归属,干警们先后走访了市政建设养护公司(涉案码头的出租方)、安检所、交通委及航务所。通过梳理法条,最终确认了区航务所对码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应当负有安全监管职责。

之后,闵行社区检察科立即召开工作现场会,联合码头、区航务所等单位,通报专项检察情况,以案论法,制发《检察建议书》以促使相关责任单位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责任,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依托与本院办案部门的信息联动、案件筛查机制发现类案问题,闵行区院社区检察科还开展了法制宣传进村居、规范社区服刑人员纳管宣告、公安派出所受案立案等专项检察活动。

不得不说,以问题为导向,利用好立足社区的优势,单独或会同办案部门开展社会治理工作,既凸显了“社区检察”的检察特性,又能体现“社区检察”对检察办案工作的延伸,努力实现“打一案,防一片”,成效显著。

检察+科技:

法治思维糅合创新思维

不同于以往“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运作模式,社会治理将法治放到了更为重要的位置上。

市域社会治理方案范文第3篇

今年以来,我市按照省治贿办的要求,进一步巩固和深化自查自纠工作成果,保持依法查办商业贿赂案件的强劲势头,以自查自纠、案件查办和长效机制建设为重点,围绕商业贿赂易发、多发的领域和行业,查处严重破坏市场秩序和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商业贿赂案件。同时,积极创新和丰富工作载体,把治理商业贿赂同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坚持综合治理、标本兼治,注重巩固、深化和提高,稳步把治贿工作推向深入。根据要求,我们对全年工作进行了认真梳理和总结,现汇报如下:

一、加大工作力度,自查自纠工作“回头看”稳步推进。

我市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回头看”,认真查找、分析问题,深挖形成商业贿赂的根源,有的放矢地整改和纠正问题,使自查自纠工作“回头看”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1、领导重视,周密安排。各级各部门都能认真学习贯彻上级部门有关文件精神,提高对重点领域和行业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开展“回头看”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做到领导亲自把关,及时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对工作进度、方法、步骤进行具体、细致地安排,把自查自纠“回头看”工作有机地融入到各项工作当中。我市治贿办主要领导多次听取活动进展情况汇报,并结合工作实际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各地各部门治贿办主要领导都能自觉地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回头看”,针对重点领域和行业进行了认真的查找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建章立制。各地各部门在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实际工作的基础上,还认真开展了摸底调查工作,仔细分析商业贿赂案件的特点和规律,在政策、法律和工作等层面上研究提出治理的具体思路和对策,认真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总结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

2、围绕重点,四看三结合。在自查自纠“回头看”过程中,能紧紧围绕自查自纠的重点环节和主要目标,做到四个“看一看”和“三个结合”(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结合,与行风政风建设相结合,与建立长效机制调查研究相结合),最大限度地摸清和掌握各个部门各个行业容易发生商业贿赂的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并对各重点岗位、重点环节进行了排查,认真查找涉及商业贿赂的主要问题、表现形式和主要环节;查找监管不力的原因,监管制度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监管手段存在的缺陷或不足;查找有无利用职权干预企业经营活动、从中谋取非法利益、索贿受贿的问题等等。

3、督促检查,及时整改。始终把督促检查作为重要抓手,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针对自查自纠工作抓得不紧不实、收效不明显、群众反映较大的部门和单位,通过发督办函等方式组织开展“补课”。同时,通过检查及时地掌握自查自纠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确保自查自纠工作“回头看”不走过场,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全市各地治贿办及各部门共派出检查组200多个(次),参加检查人数500多人次,督查部门、单位300多个次。我办还分阶段,有重点不定时地对自查自纠“回头看”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深入重点行业和关键部门,加强检查指导。针对存在的问题,各地、各部门都进行了及时有效的整改,对一些整改不到位的工作,进行了进一步的完善,制定了有效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期限,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做到不敷衍了事,不走过场。

二、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商业贿赂治理工作稳步推进。

截止上个月底,今年全市共立案查处商业贿赂案件66件,已查结57件,涉案金额达428万元,涉及国家公务人员32名,其中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5名。

1、贿赂形式多样,特点明显。一是大要案比例较高。查办大案占案件总数的54%,查办科级以上干部案件占案件总人数的56%。二是系统性窝串案情况突出。目前为止,全市查办的案件主要涉及工程建设领域(37人)、矿山资源开发和管理领域(6人)、电脑网络设备购销领域(14人)等。三是发案部位相对集。基本集中在工程建设领域,包括各类建筑工程和公路工程的发包分包、施工管理、工程验收、工程款结算支付等环节,以及电脑设备采购和矿山管理、改制、整顿过程中,利用职权行为明显,属于典型的权钱交易。四是贿赂手段多样化。有的借逢年过节以“礼品”、“红包”等形式进行贿赂;有的以“交朋友”为名进行感情“联络”;并且查办了特定关系人受贿的新型受贿犯罪案件。五是犯罪手段隐蔽性强,基本上是一对一的行、受贿模式,非系统内部人员一般难以发现行受贿之间的行情或潜规则。

2、突“重”讲“法”沟通“密”,形成合力。首先是突出办案重点,重点查处国家公务员利用审批权、执法权和司法权在商业活动中搞官商勾结、索贿受贿,严重损害国家和群众利益,给国家、社会造成重大损失的商业贿赂违法犯罪行为。一是突出查办系统性窝串案,主动出击,选准办案工作的突破口,深挖案源线索,大力查办窝串案,把查办商业贿赂犯罪工作引向深入。二是突出查办大要案,重点查办涉案金额大、涉案范围广、涉案人员多、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商业贿赂大要案。如查办了市经济开发区招商局副局长杜松友等商业贿赂犯罪大要案,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其次是讲求办案方法,增强办案效果。始终坚持以办案为中心,坚持将办案作为服务大局、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基本手段来狠抓落实,确保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一是强化大局意识,适时沟通汇报。坚持从大局出发,正确处理党委领导和依法独立办案的关系,在办案中多换位思考,善沟通汇报,有效防止单纯办案观,为办案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二是坚持宽严相济,注意区别对待。正确贯彻宽严相济、区别对待的刑事政策,做到宽严适当、宽严有度,在严惩商业贿赂犯罪犯罪的同时,保持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三是注重工作方式,提高办案效果。时刻注意办案的方式方法,把握好办案时机,做到依法办案与服务发展相统一。再次是加强沟通联系,形成惩治合力。各地各部门自觉把查处商业贿赂犯罪融入党委、政府统一组织开展的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总体部署之中。一是加强配合。根据职能分工,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基础上,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加强信息沟通与交流,形成惩治合力。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法院和各级治理商业贿赂领导机构和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审计、银行等部门加强相互联系,进一步健全信息共享、办案联席会议、重要案件协查、线索移送和受理、案件督查等机制,互相配合,互相补充,有效形成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合力,提高专项工作的整体效能。二是加强指导。加强对下的工作指导,加强对专项惩治活动中具体困难和问题的研究,及时指导和推动专项活动稳步、深入开展。(1) 小编推荐与 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总结 关联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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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大制度构建力度,长效机制建设稳步推进。

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加强长效机制建设的精神,以改革和发展的理念,进一步推进制度规范建设,把长效机制建设贯穿专项治理工作的始终。

1、突出重点,有的放矢。各级治贿办和各有关部门针对制度和管理等方面的薄弱环节和漏洞,以及商业贿赂问题的易发部位,都能做到突出重点,有的放矢,建章立制。继续对公用事业、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公共服务、产权权属登记等多项公开办事制度进行了规范,在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财务公开等方面进行推进,努力将行政行为、公共服务行为规范公之于众,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完善机制,推进防范。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行政审批项目设置,精简审批环节,完善行政审批监管机制,防止“权力寻租”和权力滥用;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投资领域政务公开力度,切实推进学校、医院等公共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深入推进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领域的管理体制改革,通过发挥平台作用,防范和遏制商业贿赂行为的发生。

3、规范经营,积极推进。部署开展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自觉抵制商业贿赂。一是认真贯彻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关于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的意见》,积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开展了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信用考核,信用宣传教育、自律承诺等行业监管活动。二是继续实行人大、政协、纪检、监察参与的过程监管制度,建立与检察机关联席会议制度,利用司法、审计等社会力量来协调查治预防,规范商业交易行为,及时收集各有关部门在监管交易活动中生成的经营者实施、接受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的相关信息,形成了一些企业信用基本资料和数据。三是对存在有严重商业贿赂行为的违法违规企业,一经发现,就取消其参与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市场准入资格,从而加大惩戒力度,消除其再次进行商业贿赂的条件,促进企业依法规范经营。同时加大企业不良信用记录的信息披露,强化社会舆论的监督力度。

4、研究探讨,出台制度。市治贿办多次召集相关部门,对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如何预防商业贿赂进行研究和讨论,并多次督促相关部门完善招投标过程的各项制度,已相继出台了《市招投标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市招投标监督管理补充规定》、《市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实施细则》、《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市招投标统一平台建设实施意见》等等制度。市本级在调研和实践的基础上,出台了规范自然性资源、公共性资源、非经营性资产资源、中介市场行为等10多个制度,为推进资源配置市场化工作从源头上治理商业贿赂提供了有力保障。为了进一步规范行政监察机关调查处理安全责任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工作,丽水市监察局出台《关于安全责任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为加强部门和单位主动接受监督,自觉地将工程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招标拍卖等事先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促进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各项工作,全面推进我市惩防体系的构建,对原《丽水市纪检监察监督事项预告制度》进行了完善,形成了《纪检监察监督事项预先报告的规定》;为有效发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在治理腐败、预防职务犯罪和商业贿赂中的作用,出台《关于共同做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实施办法》;为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投诉处理工作,出台《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规定》(丽招管办〔2010〕4号);为进一步规范丽水市政府投资项目组织审计,出台《丽水市审计局政府投资项目组织审计管理办法(试行)》和《丽水市审计局政府投资项目组织审计招标评标办法(试行)》;为进一步减轻人民群众的医药费负担,规范临床医师的用药行为,促进合理用药,确保临床用药安全、有效、经济、适当,遏制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医院临床合理用药的意见》、《关于进一步采取措施降低医疗费用切实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建立防控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的意见》。各县(市、区)结合自身实际,对各项规范进行了细化。为全面推进我区森林资源流转工作,进一步规范森林资源流转行为,引导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合理流转,促进森林资源配置市场化, 莲都区出台《关于推进森林资源流转工作的意见》;为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云和县出台《关于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的通知》及《云和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招投标管理的若干意见》等等。

四、加大措施实施力度,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各地各部门为进一步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继续保持打击商业贿赂犯罪力度,采取了各种有效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1、完善网络,健全体系。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已形成了以纪委监察、检察院、法院、公安、工商、审计等部门为治贿核心的办事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检查和指导日常工作,一般事宜由纠风室承担(个别县由纪检室或执法室承担),重大事项开碰头会会商解决,从组织领导上保证治理工作力度不减。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也按照市里的要求,有负责日常工作的办事机构,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组织领导体系,确保宏观有人管,微观有人抓。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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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深化认识,广泛宣传。把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作为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点来抓,组织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要决定,学习贯彻上级部门有关文件精神,提高对开展专项工作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同时以法律法规宣传、典型案例公示、表现形式说明等为重点方式,通过电视、报纸、电台各种媒体渠道向社会大力宣传商业贿赂的特点、表现和危害,把中央整治商业贿赂的决心落实到具体的宣传当中,精心营造一个政府严厉打击、重拳出击的舆论氛围,大力构建反商业贿赂的社会环境,营造全社会反商业贿赂的高压态势。

3、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明确由治贿办牵头负责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检察、法院、公安局、工商局、卫生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发改委、审计局等有关单位根据各自职能对工作职责范围内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负责,并在年初以治贿办文件形式及时下发到各地各部门。

4、相互交流,相互促进。对各地各部门开展专项工作的基本做法和进度进行通报交流,适时公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的有关情况,专项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及时召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工作会议或相关部门联席会议进行讨论和交流,及时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

5、围绕“两创”,深化治理。把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与纠风系统落实“两创”总战略开展“三服务一满意”主题活动相结合,围绕“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基层,让人民满意”主题,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标本兼治、纠建并举方针,把群众满意作为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根本目的,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创业环境,为推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有力保证。

四、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总的来看,全市上下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所增强,对工作的任务和目标基本明确,自查自纠、案件查办和长效机制建设三项工作都有所建树。但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认识上有差距,治理工作不平衡。少数干部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存在畏难情绪和观望心理。各地各部门专项治理工作不平衡,有的工作相对滞缓,没有很好的开展起来。

2、治理商业贿赂办法不多。少数单位对本行业商业贿赂的规律特点掌握的不深、不透,对怎么治理商业贿赂办法不多,治理工作针对性不强。

3、重形式、轻实效。有的单位存在一定重形式、轻实效、走过场的情况,讲的多做得少,深入调查研究较少。在查处中存在重受贿方、轻行贿方情况。

4、法规建设明显滞后。有些单位自身在制度建设方面还存在着不完善,对制度执行不到位,没有真正做到制度管权,制度管人,制度管事。

五、明年工作思路

以案件查办和长效机制建设为重点,围绕商业贿赂易发、多发的领域和行业继续开展商业贿赂的治理工作,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扎实有效推动治贿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1、继续保持反商业贿赂宣传教育的强劲声势。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治理商业贿赂宣传报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纸、网络等宣传媒体,继续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宣传。

2、加强政策和理论研究。加强商业贿赂预防工作,注重调研成果的形成。把深化理论研究作为专项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抓好落实,努力取得一些理论成果。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商业贿赂犯罪的规律、特点和防治对策的研究,积极开展商业贿赂犯罪的个案预防、专项预防和系统预防工作,提出防范和遏制商业贿赂的对策建议,为党委、政府和有关主管、监管部门治理商业贿赂提供决策参考。

3、继续突出办案重点。进一步做好三类案件的查办工作:一是发生在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领域以及出版发行、银行信贷、证券期货、商业保险、电信、电力等行业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二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索取和收受商业贿赂的犯罪案件。特别是要严肃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行政审批权、执法权和司法权索取收受商业贿赂犯罪案件;三是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商业贿赂犯罪大案要案。

4、继续强化办案措施。一是积极拓宽发现案件的渠道。通过进一步健全和落实举报保密和奖励制度,动员群众反映和举报商业贿赂犯罪案件线索;加强部门的配合协调,努力从行政执法机关治理商业贿赂中发现和查处犯罪案件,从商业活动领域不正常现象中挖掘案件线索,切实推动商业贿赂犯罪案件查处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充实办案力量,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加强对办案工作的统一指挥协调,加大对重大、复杂案件的指导力度,对有重大影响的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案件顺利查处。三是注意办案方式方法。在严肃查处商业贿赂犯罪行为的同时,坚持依法、文明、规范、安全办案,正确处理打击与保护、惩治犯罪与维护经济发展的关系,努力实现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5、把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作为明年专项治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把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研究建立以道德为支撑,以产权为基础,以法制为保障的市场信用机制,以促进企业和行业自律,形成有效的市场约束。大力推进预防商业贿赂犯罪信息系统建设,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加强重点领域行贿人资料库建设,全面启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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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域社会治理方案范文第4篇

刚才晓安厅长作了重要讲话,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生态文明、推进可持续发展水利的高度,对流域综合规划修编的重要性、紧迫性,规划的定位、要求等作了重要指示,充分体现了我厅对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的高度重视,也为下一步深入开展规划修编工作指明了方向。下面,我从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技术角度谈几点意见。

一、进一步认识规划修编的重要性

改革开放近30年来,我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流域治理开发和保护管理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作为指导流域治理开发和保护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流域综合规划所面临的外部环境和规划对象都发生了很大变化,主要体现在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发生了深刻变化,国家的政策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流域状况发生了深刻变化。三个方面的变化,使得现有的流域综合规划严重滞后,滞后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整体缺位。有些河流没有流域综合规划,不能有效指导水利建设与管理,难以规范涉水涉河行为。

二是内容缺位。有些流域虽有流域综合规划,但规划内容不能满足新形势下的要求。

流域综合规划必须及时修编,解决整体和内容缺位的问题,从而解决流域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流域性重大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使流域综合规划能够更好地适应我省发展阶段的变化,反映流域水系所发生的变化特征,满足科学发展观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

二、规划修编的总体思路

新一轮流域综合规划修编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贯彻落实中央水利工作方针和治水新思路,把保护和修复水生态环境,保障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作为规划修编的主线。在不断巩固和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进一步加强涉水事务的社会管理,深化各项水利改革,尤其是推进水利管理制度改革,强化水资源统一管理。通过全面建设城乡供水保障体系、水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保障体系、防洪减灾保障体系和流域综合管理体系,推进流域水资源的合理开发、优化配置、高效利用、全面节约、有效保护,防治水害,推动流域水利发展与改革,促进流域内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提高水利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三、规划修编工作的主要内容

规划技术框架体系包括22项内容:首先是基础工作、然后是问题分析、需求分析,接下来提出总体规划方案和水资源配置方案、然后进行专项规划和相关涉水行业规划,包括防洪规划、治涝规划、河道整治规划、岸线利用与管理规划、河道采砂控制规划、节水规划、灌溉规划、供水规划、水力发电规划、航运规划、水资源与水生态保护规划、水土保持规划、水利血防规划,在此基础上提出重大工程安排意见和流域综合管理体系,最后对整个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实施效果评价。

各河流以及洞庭湖要根据这个规划体系来开展修编工作,确定规划报告的主要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可作适当的调整。这个规划体系的主要工作可分为基础工作、总体规划方案、重要专业规划、涉水行业规划意见以及流域综合管理等五个方面内容。

(1)基础工作

首先是要开展综合调研,包括我省水利建设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经济社会发展现状水平及对水利保障的要求;然后是基本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和水文分析计算,对于重大工程,视基础资料情况开展必要的地勘工作;收集相关专业规划成果,相关重大科技项目及有关专题研究最新研究成果等;收集国家宏观管理部门、国土资源、建设、农业、交通、环保、林业等部门的相关规划。重点是要对已有的专业规划及行业规划等相关规划成果和资料进行分析、整理、协调与衔接,评价已有流域规划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水利发展要求的适应性。

(2)总体规划方案

1、总体目标制定。针对我省流域治理、开发、保护和管理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新形势下我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拟定流域治理、开发、保护和管理的总体目标和不同规划水平年的总体目标。

2、流域河段功能定位和控制性指标制定。目前有关专业规划已经完成水功能区划、水土流失防治分区,河道湖泊采砂控制的区划工作,即将展开的还有岸线功能区划工作。河流具有多种功能,应该按照国家主体功能区划的要求,在对各类区划进行综合平衡、协调衔接的基础上,对各种河流河段功能区划进行归纳分类,确定河流河段的功能分区与定位。按照维护河湖健康、促进流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研究提出开发利用限制条件或控制性指标,包括防洪区红线划定、岸线功能区红线划定、水土流失防治分区控制性条件制定、水功能区控制性指标制定、水资源或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程度控制性指标制定等。

3、流域治理、开发、保护和管理主要任务分析。在统筹考虑人口分布、城镇分布、经济社会发展布局等基础上,根据河流功能区划和控制性指标,分析研究流域治理、开发、保护和管理的主要任务以及不同功能区的主要任务。

4、总体布局和规划方案制定。统筹考虑流域总体目标、分区功能定位及其控制性指标,合理确定防洪减灾的总体布置、水资源配置、水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格局等,研究制定流域总体规划方案。

(3)重要专业规划

主要包括防洪、治涝、灌溉、供水、水资源保护等重要专业规划。对于防洪规划,要根据我省流域防洪减灾的实际情况,对已经完成的防洪规划进行核定,要将山洪灾害防治、城市防洪规划、河道治理、病险水库治理等内容纳入流域综合规划。特别是要根据三峡工程建成运行等工情变化情况,复核论证防洪减灾总体布局方案;治涝规划,对于山区,重点是合理选定治涝标准,搞好城市治涝和四水尾闾地区的治涝规划;供水规划,重点复核重要城镇、长株潭城市群和灌区的供水水源配置总体方案,提出供水水源应急方案;灌溉规划,应以水资源综合规划为基础,重点复核衡邵、湘南等干旱区主要灌区设计保证率、水源布局,引水规模、灌溉用水定额等;水资源配置、水资源保护规划,要在现状分析的基础上,预测水平年各行业各地区对水资源的合理要求,根据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社会的要求,提出水资源总量控制、定额管理,排污总量控制、水生态环境修复与保护目标及工程布局、对策措施。

(4)涉水行业规划

主要根据流域综合利用和加强流域综合管理的要求,对水能资源开发利用、航运等相关涉水行业规划成果进行必要的复核,提出有关的规划意见。

(5)流域综合管理

本次流域综合规划修编要突出强化流域综合管理这方面的内容,要根据流域水资源承载能力和水环境承载能力,以及不同河流河段的功能定位和目标任务,研究提出有效实施流域综合管理的制度、政策措施等,形成加强流域综合管理的总体框架。

四、规划修编工作的安排

(1)工作范围

本次规划共要完成湘、资、沅、澧、汨罗江、新墙河、洞庭湖、省内珠江流域部分共8个规划报告,最后省里要归总形成一本综合要点报告。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或有规模较大的水利建设项目的河流,规划成果要纳入综合报告。

(2)工作分工

流域面积30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综合规划具体修编工作由省里负责,市州配合省里开展调研,提出有关建议,并提供与规划有关的资料。3000平方公里以下的由市州负责,跨市州的河流,以占河流流域面积较多的市州为主,其他市州配合。如果3000平方公里以下的河流在修编过程中市州之间存在矛盾、不好协调,交由省里负责。县(区)里也要开展辖区内中小河流的流域综合规划编制工作。

(3)工作重点

根据各河流流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确定流域规划修编工作的重点。我省流域综合规划要突出以下五个方面内容:

一是研究制定三峡工程建成后我省面临的防洪形势和对策,完善近、远期流域防洪减灾总体布局方案。

二是结合我省主体功能区区划,根据河流水资源条件、水资源承载能力和水环境承载能力,划定我省各类河流和河段功能区划,然后定出其治理、开发和保护的功能定位和目标,根据河流河段功能区划,要按照维持河湖健康的要求,提出与河湖功能定位相适应的控制性指标,为制定流域综合管理制度框架奠定基础。

三是根据水资源与水环境的承载能力和分区划定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控制性指标,合理开发利用和配置水资源。

四是研究提出流域综合和各专业规划方案,研究极端气候条件下防洪和水资源应急供给保障体系。

五是提出保障不同功能区功能有效发挥的政策措施。

(4)时间进度

要统一认识,修编工作迫在眉睫,要增强紧迫感,研究问题,提出对策。明年2月份要基本完成洞庭湖综合规划修编的主要工作,力争用2年左右的时间完成湘资沅澧四水干流及主要支流流域综合规划的修编工作,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全省流域综合规划的编制工作,建立起较为完善的流域综合规划体系。各级应按全省统一的时间安排规划编制工作,按时按质完成编制任务。

五、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的总体技术要求

一是要深刻领会国务院、水利部、长江委以及省领导小组、水利厅对流域综合规划修编的各项要求。今年1月5日,回良玉副总理在全国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会议上作了重要讲话,深刻论述了规划修编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他讲了对规划修编的四个迫切需要,即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迫切需要,保障水利建设长远发展的迫切需要,以及政府科学治水、依法管水的迫切需要。矫勇副部长自20*年1月以来,针对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先后做了多次重要讲话,对流域综合规划修编的工作思路和重点、功能定位和本质要求、工作方式和方法等多方面进行阐述和要求。我省修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杨泰波副省长和副组长张硕辅厅长对我省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刚才晓安厅长又提出了很多详细具体的要求,希望大家认真领会。另外,对于我省流域综合规划修编的任务书和工作大纲大家一定要认真学习,吃透相关内容,以利尽快开展工作。

二是要深入研究流域治理、开发和保护中的重大问题。要根据流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水资源开发利用条件的变化、以及生态与环境保护的要求,认真梳理流域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未来的演变,有针对性地研究流域治理、开发和保护中急需解决、并且经过努力能够解决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应措施。对于一时难以协调一致或者难以得出明确结论的复杂技术问题,可在今后继续深入研究。

三是要充分利用已有的相关成果。现有流域综合规划是开展本次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的重要基础,已完成报批或基本完成的流域防洪、水资源等规划为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奠定了良好基础。要认真总结、评估现有流域综合规划实施情况,充分利用已编制完成和正在开展的相关规划,防止一切从头来的做法。对于已经完成的有关专业规划,要按照防洪、水资源配置、水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进行复核,符合要求的可直接纳入综合规划,不符合要求的应结合流域实际进行必要的调整。

四是要处理好流域综合规划与专业规划、区域规划之间的关系。流域综合规划是流域治理、开发和保护的总体部署,要体现规划的综合性、全局性和战略性;专业规划、区域规划是在综合规划指导下的深化,分别履行不同类型规划的功能和作用。对于流域综合规划中还未编制的专业规划,其规划深度应该是提出相关专业规划的目标、规模和宏观布局等相关条件或控制性指标,满足流域综合管理的要求,并指导今后专业规划的编制。

五是要做好与相关规划的协调衔接。流域综合规划要与区域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协调,与水电、航运等其他专业规划相衔接。要做好与“*”规划的衔接,及时利用“*”期间流域新的水情、工情以及经济社会变化的新资料,研究相关行业提出的新要求。

六是要合理分工加强协作。根据事权划分确定各类河流的规划主体,合理分工,充分发挥市(州)县的积极性;要充分发挥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协调机制的作用,协调好市(州)县之间、行业之间的关系;各部门、各地区、各规划编制单位之间要分工协作、密切沟通,按要求完成流域综合规划的修编工作。

七是要坚持科学性和民主性。要按照政府组织、部门合作、专家咨询、公众参与的要求,建立健全规划修编工作体系。要完善专家论证和咨询审查机制,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加强对规划论证、评估等环节的技术把关,推进科学民主决策。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意见,增加规划修编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要积极采用新技术和新方法,勇于创新,提高规划修编的质量和效率。

市域社会治理方案范文第5篇

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第二届亚洲青年运动会的胜利召开提供坚强有力的安全质量保障,根据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从 4月底至亚青会开幕前,全街统一组织开展为期百天的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集中检查整治行动。方案如下:

一 、 总体要求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 ”的方针,按照行业主管、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以深入开展全街安全质量大排查、大查、大整治活动,确保亚青期间安全稳定为宗旨,坚持全面检查与重点整顿相结合、自查自纠与互查督查相结合、行政执法检查与专业技术检查相结合,严格落实安全和质量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村(社区)属地管理责任,深入查找重点企业、重点工程、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重点行业领域安全质量方面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集中排查整治一批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隐患,为亚青会营造良好的安全质量环境。

二 、 整治范围

突出以下六个重点方面和领域:

(一)工业企业。包括:冶金铸造、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机械制造、电力金具、钢结构、民爆物品和器材等生产型企业。

(二)重点行业领域。包括:建筑施工( 房屋建设与拆除、集镇改造、交通水利工程等)、道路交通、特种设备、燃气、农业机械、旅游景点、地下管线、学校等行业领域。

(三)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商场、市场、超市、网吧、影剧院、文化娱乐场所等。

(四)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包括:农民复建房、社会公共事业建筑、重大基础设施工程(含市政工程、道路桥梁 、 水利工程)、旅游开发和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等重点工程。

(五)食品药品安全。包括:食品药品生产企业、旅游景点、农家乐、农村和镇村结合部、学校及学校周边、**、**、陶吴三个集镇区域餐饮集中区、无证照经营及制假售假多发易发区域。

(六) 重大公共安全隐患。包括:****小商品市场、相关村(社区)木材、建材旧货交易市场、生产、经营、住宿等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存在的隐患;整治行动中排查出来的重点隐患。媒体等相关部门暗访和群众举报经核实存在的各类隐患。

三 、 主要内容

1.各村(社区)、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整治行动的目标任务、组织机构、工作措施、保障机制等具体实施方案是否得到有效落实。

2.各级目标管理和责任考核机制是否完善,各村(社区)、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有效落实,年度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等重点工作是否扎实推进实施。

3.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是否落实;高危行业企业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制度是否落实;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风险抵押金、责任保险等经济政策是否落实。

4.建设工程质量保证体系、管理责任制、建设各方资质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建设工程主体的材料、构件、技术标准、施工方案是否符合施工质量规范要求;重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 三同时 ”、安全管理制度、现场安全保障措是否落实。

5.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设备、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品的存储容器以及运输工具是否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

6.重点企业、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重点建设工程、重点行业领域夏季高温及汛期针对性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各级各类应急预案是否建立完善,应急队伍、装备、培训、演练是否按规定落实。

7.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是否落实,排查出来的隐患是否按照整改责任、措施、预案、资金、时限“ 五落实 ”要求进行治理。

8.各村(社区)、行业主管部门街道4月8日布置的“ 打非治违 ”和4月20日布置的五一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是否有部署、有落实,按计划组织实施;生产经营中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三违”行为是否有效控制等。

四、组织保障

街道办事处成立由街道办事处主任周贵平为组长,街道领导汤小南、张晓华、余小海、柏受忠、**虎、戴孝林、管荣贵、王胜华、业红涛、端木家宝为副组长,街道党政办、纪检办、督查办、安监站、建设所、企服中心、文卫办、市容办、农服中心、水利站、农机站、旅游办、文体中心、规划办、广电站、工商所、**派出所、**派出所、陶吴派出所、**交巡警中队、运输管理所、**供销社、21个村(社区)、经济开发公司等四大平台等单位为成员单位的**街道迎“亚青”百日安全质量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监站,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安监站、建设所、企服中心、部门负责人共同担任副主任,负责日常整治行动的统筹协调、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七个专项推进工作组,具体分工如下:

第一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整治组):街道政协工委主任汤小南任组长,由建设所牵头,规划办、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水利站、各村(社区)相关建筑企业等单位配合落实。

第二组(重大公共安全隐患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整组):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张晓华任组长,由**、**、陶吴三家派出所牵头,**交巡警中队、供销社、旅游办、文体中心、广电站、文卫办等部门配合落实。

第三组(工业企业安全整治组):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业红涛任组长,由街道企服中心牵头,安监站、质监、**、**、陶吴三家派出所(消防)、工商所等部门配合落实。

第四组(重点行业领域整治组):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业红涛、戴孝林、**虎、副调研员俞平任组长,由安监站牵头,建设所、文卫办、农服中心、水利站、农机站、旅游办、交巡警中队、企服中心、四大平台等部门配合落实。

第五组(食品药品安全整治组):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王胜华任组长,由食安办牵头,文卫办、 药监、市容办、农服中心、企服中心、三产办、工商所等部门配合落实。

第六组(综合督导组):街道党工委委员、纪委副书记余小海任组长,由纪检办牵头,督查办、党政办、安监站、建设所、企服中心等部门配合。

第七组(宣传保障组):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戴孝林任组长,由宣传办牵头,广电站、安监站、建设所、企服中心等单位配合。

各专项工作组主要职责:

1.负责整治行动中各个条口工作方案的制订部署、统筹推进、协调联络、信息反馈、重点督导、宣传等工作。

2. 各组成员单位按照区推进方案和条口工作方案,结合安全生产和质量监督管理职责要求,负责制订具体实施方案, 整体部署推进,分别组织实施。

3. 建立联络员制度,实行重要信息和重大问题报告会商制度,工作进度、信息报告和信息简报实行周报,不定期进行集中讲评和督查。

五 、 实施步骤

整治行动共分六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底前)。出台街道整治行动总体工作方案,召开整治行动动员大会,明确整治目标和要求,深入宣传发动,营造有力声势。各村(社区)、各条口牵头部门按照属地与条线相结合的要求,针对职责要求和整体部署, 结合推进工作方案,制订各自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分解各级责任,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落实工作推进机制,层层组织动员部署,确保整治行动落实到基层和一线。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1日 - 5月31日)。按照企业主体责任的要求,各村(社区)、有关部门统一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安全质量拉网式大排查、大检查专项行动,督促指导各级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以查责任、 查隐患、查源头、查制度、查措施、反“ 三违 ”为主题,广泛开展“五查一反”自查自纠活动,认真查找与法律法规、 工作职责、技术标准、制度规范、岗位规程等方面不相适应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查漏补缺,确保心中有数,整治得力 .

(三)抽查互查阶段(5月15日-6月20日)。在组织生产经营单位自查同时,各专项工作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和质量主管部门,针对易发、高危的重点领域和环节采取明查暗访、联合执法、突击检查、专项巡查、跨行业互查、专家会诊等有效形式, 组织行政执法和专业技术人员 对重点企业、重点工程、重要场所、重点部位自查自纠行动进行集中抽查,严厉打击安全和质量非法违法行为,及时发现纠正、协调解决自查自纠阶段存在的问题,确保整治行动不走过场, 取得实效。

(四)督查督导阶段(6月1日 -6月30日)。针对整治行动中排查出来的重大隐患,重点行业领域查纠汇总出来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结合第 20 个“安全生产月”活动, 街道、村(社区)党政领导分别牵头组织开展综合和专项督查督办;综合督导组会同各工作组牵头部门,对各级整治工作进度、重大隐患整改责任单位、事故多发和非法违法行为频发的地区及行业领域进行综合或专项督导,力争在督查督导阶段完成大部分整治工作。

(五)集中整治阶段(6月20日-7月15日)。各专项工作组汇总大排查、大检查、抽查、互查、督查中各级上报的重大问题和重点隐患,按照责任、措施、预案、资金、时限“五落实”要求,确定整治方案和措施,明确整治责任制、分工和时限,确保亚青会前,排查出的重点问题和隐患全部得到治理。

(六)总结评估阶段(7月16日 -7月31日)。街道领导小组、街道各工作组分别组织对各村(社区)、重点行业领域的集中整治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

六 、 有关要求

(一) 强化领导,精心组织。此次整治行动是贯彻落实今年市委、市政府“三大攻坚战”战略部署,顺利成功举办亚青会的一项重大举措。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都要牢固树立“ 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责任意识与忧患意识, 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各级责任。切实针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方面存在的主要矛盾、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精心组织筹划, 层层细化分解方案,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不留死角。

(二) 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抓好全面部署、统筹安排的同时,必须突出重点,尤其是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冶金、铸造机械制造等高危企业,涉及重点行业领域、重大隐患单位的排查、检查、 现场执法,必须做到100% ;对于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短期无法整改到位的,要严格“五落实”要求,限期督促整改;安全质量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存在重大隐患的单位以及各级挂牌的重大隐患,亚青会之前不能完成整改的,要坚决予以关停,并安排专人盯守,实行 24 小时严密监控,防止隐患酿成事故。

(三)从严监管,狠抓源头。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切实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加强执法联动,依法从严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针对当前我街重点建设工程多这一实际,严格执行安全预评价、安全设施“三同时”等政策法规要求,坚决防止“带病施工”、超进度、赶工程等违法违规建设行为; 要结合“三高两低”企业整治,下决心清理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小化工、小矿山、小冶金、小铸造企业,切实从源头上预防与控制各类事故发生。

(四)加强督导,严格问责。各村(社区)、有关部门和部门要按照“严密责任、严格执法、严厉追究”要求,加大督导督查工作力度,采取有力措施,严格责任追究,严厉事故查处。对在整治行动中责任不到位、措施不落实、工作不得力、排查不彻底的单位和行业部门,要严肃追究相关行政领导责任;对整治查纠不力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依法处罚和问责。对酿成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严格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