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治安控制论文:治安控制力强化路径

治安控制论文:治安控制力强化路径

本文作者:施俊镇作者单位:浙江省温州市公安局

优化打击效能

首先,坚持既严又厉的打击态势。打击是公安机关的主业,也是公安机关强化社会治安控制力的重要手段支撑。我们以往的严打整治往往关注个案打击的力度与强度,忽视社会面防控的严密程度,存在处罚苛厉而法网疏漏的厉而不严现象。其实,我们通常所说的严厉是严与厉的复合,包含严与厉的两层含义:严意指防控严密;厉是指处置苛厉。公安机关优化打击效能,强化社会治安控制力,必须实施“零容忍”导向,坚持既严又厉的打击态势,编织严密的社会治安防控网络,做到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有罪必罚,违法必究。因为“犯罪对公共利益的危害越大,促使人们犯罪的力量越强,制止人们犯罪的手段就应该越强有力”。⑦其次,突出打防互动的辩证关系。打击与防范有如车之两轮、鸟之双翼,打击是积极主动的防范,积极有效的防范是打击的坚实基础与强力支撑。打击不力就会防不胜防,防范不力就会打不胜打,公安机关只有坚持打防互动的辩证关系,才能实现打防双赢。因为,侦查破案与治安防控是公安机关驾驭社会治安的关键。缺乏打击依托的防范是徒有虚名的防范,没有防范支撑的打击是缺乏质量的打击。公安机关既不能重打轻防,也不能重防轻打,而是应当打防并举、打防联动,致使欲为者不敢为、敢为者望而却步,有力遏制违法犯罪,凭借打击与防范的两轮驱动全面提升公安机关的社会治安控制力。其三,注重打击处理的实际成效。公安机关的依法打击处理必须重视打击处理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自觉把依法打击处理工作融入国家安全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确保国家安全、政治稳定与社会安定,实现打击处理的政治效果;主动适应当前执法环境变化,规范执法行为,关注人民群众对打击处理成效的评价与社会安全的容忍度,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与满意度,凸显打击处理的社会效果;准确把握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的关系,讲究执法艺术,“从‘破案抓人’为主向‘追赃减损’并重转变”,“从‘就事论事’向‘以情动人’转变”,⑧努力实现法、理、情深度融合,提升执法公信力,弱化被打击处理对象的抗拒心理,增强裁决的可接受性,防止被打击处理对象的二次违法犯罪,优化打击处理的法律效果。

创新警务战略

首先,推行本地化警务战略。公安机关长期的警务实践确立了许多行之有效的警务原则与方法,这些警务原则与方法是一般化的警务原理。而警务实战所立足的治安形势、警力资源、民众基础、人文环境是本地化的警务特点。由于“矛盾着的两方面中,必有一方面是主要的,他方面是次要的。其主要的方面,即所谓矛盾起主导作用的方面。事物的性质,主要是由取得支配地位的矛盾的主要方面所规定的。”⑨本地化的警务特点是警务实践这一矛盾的主要方面,是起着主导作用的方面。一般化的警务原理只有结合本地化的警务特点才能切实发挥实际效用。“一切工作都要走群众路线,公安工作也要走群众路线。”⑩公安工作走群众路线是一般化的警务原理,但是走群众路线必须结合本地化的警务资源特点,否则徒劳,甚至走向反面。比如,入户走访是警务工作走群众路线的典型范例,但是其面对农村与城市的处境大相径庭,农村居民普遍欢迎民警入户走访,座谈交流;但是城市居民尤其是高档住宅区的白领阶层基于个人隐私与生活安宁考虑大多对民警入户走访存在戒备心理甚至抵触情绪。以上朴素事例表明,世上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警务工作模式,公安机关意欲通过警务战略创新强化社会治安控制力,推行本地化警务战略不啻是一剂良方。其次,践行主动化警务战略。积极改变以往个案被动反应式的警务工作模式,主动出击解决违法犯罪问题。布警模式由原来的静态屯警转向动态布警,形成主要警力投向违法犯罪高发时段、高发部位的态势;针对突出治安问题、治安混乱地区与违法犯罪高危人员聚居点,采取增加见警率、设立检查站、增强巡查力度、查封不法商户、组织专项行动等综合措施,集中警力资源加以整治;建立警情牵引警务机制,树立先发制人、后发制于人的工作理念,根据警务跟着警情走、警务跟着打防实效走的要求,主动发现、打击违法犯罪,实现警务工作前移,提高主动出击、实时反应的实战能力。同时,积极搭建平台开展各类警民恳谈,通过“民主恳谈会”、“民主听证会”、“民情沟通日”等制度,进一步健全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积极引导群众合理表达利益诉求,瑏瑡努力将各种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消除违法犯罪诱因,预防与减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其三,施行信息化警务战略。信息化警务战略是提升公安机关社会治安控制力的重要途径,也是公安机关迎接时代挑战的重要举措。施行信息化警务战略必须强化信息采集,坚持数量、质量与时效并重,明确每个警种、每个岗位日常采集信息的渠道、种类、内容与方法,多层次、广领域、全方位地采集各类与警务工作相关联、所需求的情报信息,尤其要突出对高危人员、物品、线索及案件等重要基础信息的采集;注重信息研判,以深化信息深度应用为抓手,依托打防控主干应用系统,加强案件信息、嫌疑人员信息、物品信息与社会信息的研判工作,通过信息研判预测警情,满足超前预警、科学决策、精确打击与严密管理对信息的主导需求;优化信息共享,突破区域屏蔽,加强区域内及周边区域间信息交流机制建设,建立跨省域、跨市域违法犯罪信息交流合作平台,“使信息资源实现高度整合和共享,打破部门、警种之间的壁垒,提高公安机关合成作战能力,推动打防管控一体化”。

改善警队体系

首先,调整组织结构。一是推进纵向公安组织机构的扁平化,改变当前公安机关金字塔式的层级结构,最大限度地减少中间环节,压缩实战指挥的层级,拉近指挥与实战、机关与一线的时空距离。比如,地市公安局取消公安分局一级中间环节,直接领导派出所。二是推进横向公安组织机构的综合化,按照执法勤务机构、综合管理机构、选设机构、派出所及监管场所四大分类,采取以治安部门与刑侦部门为两翼,以综合部门、政工部门与保障部门为中间的哑铃状组织结构,压缩、撤并现有公安内设机构,切实改变横向机构分工过细,部门之间协调困难,相互制肘,效率低下的怪圈。其次,充实基层警队。按照“精简机关、充实基层、强化实战”的目标,根据《公安部关于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的指导意见》(公发〔2006〕10号)第4条基层一线警力达到县级公安机关总警力的85%以上、派出所警力达到县级公安机关总警力的40%以上的要求,通过新增警力充实基层、机关“瘦身”警力补充基层、中层干部赴基层挂职锻炼等举措,建立健全警力下沉工作机制,全力充实基层一线警力,切实解决基层一线警力不足问题,切实扭转机关与基层之间警力配备不合理状态。同时,按照“常态备勤、战时合成”的原则,抽调机关年轻警力整合组建机关合成行动队,负责节假日重点区域巡防补充与紧急警情合成作战任务。其三,建立文职制度。根据官方统计数据,我国警民比例仅及西方国家的三分之一,警力缺乏是我国公安机关长期面临的现实难题。但是,基于我国国情与财政承受能力考虑,解决警力不足问题只能坚持“无增长改善”之路,借助必要的人事制度创新,整合、挖掘现有警力资源。根据工作需要设置行政文秘、接待咨询、对外宣传、通讯和计算机网络维护、设备物资管理、财会审计、医务、翻译、非警务交通工具驾驶、110接线档案管理、法制内勤、户籍管理、综合信息研判等文职人员岗位,承担技术保障、辅助管理、行政事务等非执法类工作,以文职人员置换非执法岗位民警,引导警力下沉,优化警力配置,缓解基层执法警力不足状况,夯实基层警力基础。(四)优化行政管理首先,运用行政合同优势。行政合同是“行政主体之间,或行政主体与相对人之间,为实现国家行政管理的某些目的,而依法签订的协议”,瑏瑣行政合同既不同于行政命令完全限制行政相对人的自由,窒息行政相对人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也不同于民事行为的自由随意。因此,公安机关可以依法运用行政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实现双方合意,发挥行政合同刚柔相济优势,提升自身社会治安控制力。其次,发挥行政指导作用。针对公安机关行政强制可能带来负面效应的实际,区别情形,柔性执法,适当以行政指导替代行政强制。因为“行政指导是非权力行政活动”,瑏瑤是公安机关在职责范围内实施的引导、劝告、建议、说明、提醒、警示等柔性管理行为,具有非强制性、示范引导性、广泛适用性、柔软灵活性、方法多样性、选择接受性、沟通协调性等诸多优点。因此,对于法律明文规定可以采用行政指导、也可以采取行政强制的情形,公安机关应尽可能运用行政指导的方式进行社会治安管理;针对法律明确不采用强制措施不足以贯彻法律意志的情形,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同时辅以一定的行政指导,帮助当事人认清过错,缓解心里怨愤。其三,利用行政奖励功能。行政奖励,“是指行政主体为了表彰先进,激励后进,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有突出贡献或模范遵纪守法的行政相对人给予物质或精神的奖励的具体行政行为,具有单方性、法定性的特点”。瑏瑥行政奖励充分运用法律特有的利益导向与激励机制作用于社会公众的行为,诱使社会公众的利己动机转化为配合政府的积极行为并产生有利于社会的正面效果。公安机关利用行政奖励引导、激励社会公众自觉投身社会治安防控,提供违法犯罪信息,积极见义勇为,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协助公安机关追捕犯罪嫌疑人,以此优化公安机关提升社会治安控制力的社会支持系统。(五)依托外部组织首先,落实单位治安保卫职责。以开展“法人创安”活动为载体,以贯彻实施《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为契机,全面建立单位负责、政府监管的工作机制,切实落实单位负责人的内部治安保卫责任,建立完善保卫制度,建立保卫机构,配备必要的保卫人员,引导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机构、治安保卫人员认真履行法定的内部治安保卫职责,并积极发动单位内部广大干部员工维护单位内部的治安秩序,制止发生在本单位的违法行为,共同做好单位内部安全防范工作,指导、监督各企业事业单位切实做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提高单位的自我防范能力。其次,挖掘社区群防力量。违法犯罪人员置身于社区、生活于社区、活动于社区,社区是违法犯罪人员的最终落脚点。实践证明,社区群防是发挥社会稳定机制作用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公安机关提升社会治安控制力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公安机关不妨依托社区现有的党政组织网络,成立由社区民警、居民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治安保卫委员会、物业单位负责人组成的社区群防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社区群防的各项日常工作。依托社区群防力量,以社区居民委员会、治安保卫委员会为核心,发动社区治安积极分子、离退休职工群体、治安志愿者共同组成社区群防工作网络,通过做好法制教育工作,提高社区居民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增强法制观念与遵纪守法的自觉性;通过做好人民调解工作,防止民间纠纷激化,促进社会稳定。其三,促成部门联动机制。按照“党政主导、综治主管、乡镇主办、公安主掌”的工作格局,公安、教育、民政、建设、规划、文化、卫生、劳动、工商、环保、税务、质监、安监、通信与金融等管理部门树立整体意识,按照各自的社会管理要求,真正履行社会治安管控职责,实现专门机关的工作与社会各界力量相互结合,形成完整、严谨的社会治安联动机制,助推公安机关社会治安控制力的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