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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课改网络金融论文

新课改网络金融论文

1我国网络金融面临的主要风险

1.1网络信息技术风险

1.1.1选择技术和支持风险传统的商业金融机构必须选择一种合理、有效的网络金融技术来支持开展网络金融业务,但是在选择网络金融技术解决方案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设计缺陷,也可能会出现操作错误问题,比如网络金融技术比较落后、陈旧,网络并没有切换到最新状态,都极易导致选择网络金融技术风险,造成金融机构经营出现严重的技术机会损失。而且网络技术的专业性较强,一旦出现网络技术问题,必须通过外部市场技术服务支持进行解决,这样的话,很可能在外部人员操作过程中出现操作错误,导致传统商业金融机构面临各种安全隐患和风险。

1.1.2安全风险网络金融业务活动的开展必须以通信网络、因特网为载体,利用计算机软件平台来实现各种业务,但是由于网络的特性极易导致网络金融活动陷入安全风险中。主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计算机磁盘列阵受到破坏;

(2)计算机系统出现漏洞、停机;

(3)网络外部数字攻击;

(4)计算机病毒入侵或破坏。网络金融交易运行过程中会将双方所有交易信息和资料都放在计算机中存储,但是在互联网环境下,在传递信息的过程中,很容易受到网络黑客的恶意攻击。据相关调查显示,目前我国网络黑客攻击活动能量迅速增长,基本上保持每年10倍的增速。网络黑客会寻找网上一切缺陷或漏洞,通过一些专业的非法入侵途径进入计算机系统,发送虚假、伪造的电子邮件,或者修改信息资料,或者窃取信息等。其次,计算机网络病毒可以以网络的途径迅速扩散、传播,而且传播速度非常快,高达单机状态的几十倍以上,如果计算机系统中某一个程序感染,会迅速累及整个计算机设备甚至网络系统,造成大范围的破坏,严重的话可能会导致系统崩溃。

1.2网络金融业务风险

1.2.1法律风险网络银行业务中有很多会和法律挂钩,比如知识产权保护法、财务披露制度、货币发行制度、隐私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如果不慎忽略了其中一项法律规章制度,都有可能会导致金融机构面临法律风险。

1.2.2操作风险由于信息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与普及应用,很多金融机构可以以多种方式,不限时间、地点为网络银行客户提供各种金融服务,只要客户有电脑、有网络就可以很快地办理各种业务。但是在操作过程中,由于网络银行的安全系统或者是客户的网络系统出现问题,都有可能导致操作风险。在网络银行方面,主要表现为整个网络银行的安全系统设计出现问题,系统错误或者操作人员的操作失误。也有的银行人员凭借自己对金融系统的熟悉,为了一己私欲利用网络进行金融犯罪,故意删除或修改各种数据,最后侵吞资金或者其他非法目的。而网络银行客户方面,主要表现在使用网络银行时,并没有注意安全操作,从而导致操作风险。

1.2.3市场选择风险市场选择风险主要是由于信息不对称问题,导致网络银行很难真实了解客户的全面信息,不易选择客户,产生业务风险。比如网络银行客户通过网络的优势可以隐蔽自己的信息,导致网络银行并不能全面掌握客户的风险水平,很难鉴别客户,导致在客户选择过程中处于劣势。

1.2.4信用风险网络金融的虚拟性较为明显,在这种虚拟性交易模式下,金融机构和客户并不是面对面的直接交流,很难验证交易双方当事人的身份以及身份的真实性,因此无可避免地会产生信用风险。信用风险造成的影响是长期、持续的,也不能通过任何技术手段来解决,因此是金融机构面临的一大难题。如果产生信用风险,公众很容易对银行机构失去信心,也会损害银行和客户之间长期以来培养的信任和友好关系,导致银行丧失客户,减少资金来源。

2我国网络金融风险的防范对策和措施

网络金融风险会造成很多不良影响,严重的话可能会诱发金融危机,进一步加重金融危机的破坏性。网络金融风险无可避免,必须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笔者认为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2.1进一步完善网络金融系统基础设施建设由于我国信息技术起步较晚,在计算机软硬件系统技术方面存在很多不足和缺陷,大部分都是引进国外一些相对落后的产品,导致网络金融系统基础设施建设存在较多漏洞,不利于我国网络金融风险防范。因此,我国应注重信息技术的开发和创新,大力发展信息产业,研发一些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信息技术,进一步完善网络金融系统基础建设,加强计算机系统核心技术水平和关键技术水平,在计算机软硬件系统的安全防御方面进一步强化。只有确保较高的安全防御能力,才可以从根源上减少、防范网络金融安全风险,最大限度地避免技术选择以及支持风险。

2.2加强网络金融系统计算机的安全措施安全问题是网络金融业务中无可避免存在的风险,传统的金融机构是开展网络金融活动的主体,为了做出最有效的网络金融风险防范措施,应从金融机构开始着手。应加强传统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措施,加强内部科技力量,制定完善、全面的计算机安全防护办法,比如建立交易可信赖作业系统,使其无法被入侵,也可以采用防火墙技术或者客户端乱码处理技术,加密所有的金融数据,确保金融网络的安全性。同时,应建立科学、完善的网络金融风险防范制度,并且成立专门的网络金融风险防范小组,聘请专业的专职人员负责。

2.3应建立完善的社会信用制度根据相关数据统计,一些发达国家企业贸易总额中,仅有0.25%~0.5%左右为逾期应收账款,但是我国逾期应收账款总额却超过5%。而且我国个人信用体系建设比较落后,基本上为空白页,这是导致网络金融信用风险的重要原因。因此,为进一步发展网络金融业务,首先我国应尽快建立完善的信用制度,健全个人信用体系,尽可能为网络金融虚拟性所致风险提供重要保障。金融机构应在传统纸质结算的基础上建立个人信用数据库,并且应尽可能使个人信用信息实现共享,从而为个人提供信用咨询服务、个人信用资信认证、个人信用报告网络查询服务、信用等级评估等服务,可为网络银行鉴别客户风险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

2.4应进一步完善网络金融风险防控法律体系目前,我国已经初步出台了一些关于计算机安全使用保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如《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同时在刑法中,也明确规定了一些关于计算机犯罪的罪名,在一定程度上为网络金融的发展提供了一些法律保障,但关于网络金融风险的防控体系建设方面仍然比较滞后。我国应仔细分析当前网络金融活动出现的常见问题,充分借鉴国外一些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建立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规范电子商务的安全性以及电子交易的合法性,应尽快制定《电子商务法》,明确规定电子凭证、数字签名的有效性,使网络银行、客户之间的权利、义务能够明确划分。其次,应加强金融行业的监管力度,一旦发现有网络金融犯罪行为,应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严惩。

2.5应积极引入现代金融体系制度建设经过几年来的不断发展,我国现代金融体系制度建设已经有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想要使网络金融风险防范体系能够长期、有效地维系下去,促进网络金融的长久、健康发展,应该将现代金融体系建设制度充分融入网络金融风险防范建设中,分阶段逐步实施网络金融系统的开发与建设工作。现阶段,我国网络金融业务和金融系统电子化建设并没有制定统一的规划和技术标准,在很大程度上导致网络金融业务中出现很多漏洞,我国应根据管理信息系统原理、系统工程理论和方法,制定统一、规范的技术标准,进一步提高网络金融系统的监管力度,使网络金融系统内部保持协调一致性,尽可能使支付结算的风险降至最低限度。

2.6应强化国际合作,进一步防范网络金融风险网络金融风险的“传染性”非常强,世界各国都应该注重防范网络金融风险,目前我国比较缺乏网络金融风险方面的人才,因此,应该抱着合作的态度积极寻找一些国际上网络金融风险防范能力较高的国家或机构,充分利用他们比较成熟的风险防控技术来帮助我国解决网络金融业务中关于软硬件的问题。比如,目前有一个全球认证中心(由42家金融机构合作组成)可为133个国家进行认证服务,我国可以利用国际认证中心进一步加强网络金融风险,有利于促进我国跨境电子银行业务的安全、快速发展。

3结语

综上所述,网络金融的发展可谓是当今时展的必然趋势,进一步推动了金融市场的创新和发展。为客户提供更快捷、便利的金融服务同时,也增加了新的金融风险。应正视新的网络金融风险,结合网络金融的特点研究更完善的风险防控措施,促进金融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作者:曾俊俊单位:北京世纪互联宽带数据中心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