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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资本市场退市制度完善论文

加强资本市场退市制度完善论文

摘要:在退市制度的不同发展阶段,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会发生不同的变化。实证结果表明,1998年后,上市公司在被特别处理前一年明显存在调低利润的盈余管理行为;2001年后,在被特别处理后一至两年内存在显著调高利润的盈余管理行为,且主要采取调控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手段;2003年出台的“补充规定”使亏损上市公司的追溯调整行为较之2003年前明显减少,但盈余管理行为总体上无明显变化。该结论可为完善我国资本市场的退市制度提供实证参考。

一、研究假设

我们的研究主要是观察在退市制度的不同发展阶段,上市公司盈余管理行为的变化,以此分析我国退市制度对上市公司盈余管理行为的影响。1998年3月1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关于上市公司状况异常期间的股票特别处理方式的通知》,规定上市公司连续两年亏损就会被特别处理(SpecialTreatment,简称ST),连续三年亏损就会暂停上市。监管部门为暂停交易的公司股票设置了特别转让(ParticularTransfer,简称PT)市场。上市公司为了避免暂停上市可能会采取盈余管理手段,使亏损后的第三年扭亏为盈。由此我们提出假设一:1998年后,上市公司在被特别处理前一年有调低利润的盈余管理行为。2001年2月24日,中国证监会出台《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的办法》,2001年12月4日又对该办法作了修订,修订后的办法取消了PT制度,规定公司暂停上市后,股票即停止交易。但明确指出:因国家有关会计政策调整,导致公司追溯调整后出现三年连续亏损的情形,不适用前款规定。取消PT制度后,退市期限缩短,连续亏损三年的上市公司会有更强烈的扭亏为盈动机。由此,我们提出假设二:2001年后,上市公司在被特别处理后会比2001年前有更显著的调高利润的盈余管理行为。2003年3月28日,证监会针对某些亏损上市公司利用重大会计差错或虚假记载操纵利润的情况,出台执行〈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修订)〉的补充规定》,对原修订办法做了一项重要补充,即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虚假记载,公司主动改正或被责令改正,对以前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导致最近两年连续亏损的,如公司追溯调整行为发生当年继续亏损,证券交易所应自公司该年度报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暂停其股票上市的决定。该补充规定遏制了连续亏损公司通过报表重组或报表造假进行盈余管理的行为,但是我们推测,这一规定并不能完全制止亏损上市公司进行盈余管理。由此,我们提出假设三:2003年后,亏损上市公司追溯调整行为较之2003年前有明显减少,但盈余管理行为总体上无明显变化。

二、研究设计

(一)样本选择及数据来源我们以1998~2005年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A股上市公司为选择样本,选取了1998~2002年102家ST公司和2002~2005年160家亏损上市公司作为样本公司。上市公司数据、财务数据及交易数据均来自WIND资讯金融终端,对于其中不完整的数据我们根据年报进行了修正。

(二)研究模型及研究方法

1.研究模型。根据采集的样本情况,我们选择了国内外学术界应用较为普遍的应计利润模型———DeAngelo模型进行盈余管理计量。表达式为:[1]TAt=TAt-1+ξt(1)或NDAt=TAt-1

(2)或DAt=△TAt=TAt-TAt-1(3)其中,TAt为第t年的应计利润总额;TAt-1为第t-1年的应计利润总额;ξt为第ξt年的操控性应计利润;NDAt为第t年的非操控性应计利润;DAt为第t年的操控性应计利润;△TAt为第t年的应计利润变动额。为了消除规模因素的影响,我们将样本公司所有的变量都除以上年末的资产总额,得到考虑规模因素的应计利润总额随机游走模型,其表达式为:TAtAt-1=TAt-1At-1+ξtAt-1(4)NDAtAt-1=TAt-1At-1(5)其中At-1为t-1年末的资产总额。

2.研究方法。我们的分析将分两部分进行。实证分析一,主要验证假设一和假设二,我们把1998~2002年被特别处理的样本公司分为两组,1998~2000年的样本公司为A组样本,001~2002年的样本公司为B组样本。实证分析一,主要通过检验两组样本论文由整理提供本公司被特别处理前后历年的净利润、主营业务利润、非经常性损益以及操控性应计利润项目指标的变动情况,来观察1998年及2001年出台的退市制度对上市公司盈余管理行为的影响。实证分析二,主要验证假设三,我们对2002~2005年亏损上市公司引入亏损类型和追溯调整变量,并且将样本公司分为扭亏组和未扭亏组,检验其亏损类型、追溯调整行为、非经常性损益以及操控性应计利润指标有无明显差异,由此分析2003年出台《补充规定》前后样本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在分析中使用的统计指标是平均数,统计检验方法是用双尾t检验对样本公司数据进行单样本参数检验,用Mann-WhitneyU检验对样本公司数据进行两独立样本的非参数检验。

(三)实证分析期间根据我们的研究目的,同时考虑到数据获取以及样本量的有效性,实证分析一的期间包括:ST公司被特别处理前两年度、前一年度、当年、后一年度、后两年度。为了分析方便,分别用st-2、st-1、st、st+1、st+2来表示。实证分析二的期间包括:亏损上市公司报告亏损年度及后一年度,也就是报告期和观察期,分别用t和t+1来表示。

三、样本检验与分析

(一)实证分析一

1.样本公司特别处理前后历年有关指标的变动分析。根据两组样本在被特别处理前后历年统计的净利润、主营业务利润、非经常性损益等变动在总资产中的比重以及A组样本公司和B组样本公司在被特别处理前后历年净利润的变动趋势。两组样本在st-1年净利润都下滑到底部,从st-1以后净利润大幅上升,净利润的骤然转变令人生疑。从图中我们可以直观地看出B组样本在st年以后的扭亏力度明显大于A组样本,特别是B组样本在st+1年以后净利润的变动额为正值,而A组样本的净利润依然亏损。看来2001年出台的退市规定加快了退市速度,督促上市公司加大扭亏力度。两组样本被特别处理前后历年主营业务利润的变动趋势通过图2我们可以看出,A组样本的主营业务利润变动额从st-2年到st-1年都是负值,从st-1年后开始有明显增长。B组样本的主营业务利润变动额与净利润一样从st-2年到st-1年呈下降趋势,st-1年后开始反弹。同时,B组样本的主营业务利润变动状况明显好于A组样本。看来2001年出台的退市规定加大了连续亏损公司退市的风险,也增强了这些公司改善业绩的动机。此外,我们还注意到两组样本在st年前后主营业务利润变动额的变化斜率明显小于净利润,说明样本公司净利润大幅变动的同时主营业务利润并没有相应变动,这说明两组样本主要是通过操控非经常性损益来实现盈余管理的。两组样本被特别处理前后历年操控性应计利润平均数的变动趋势。通过图3我们可以看出,两组样本在st-1年的操控性应计利润平均数都为负值,其中A组样本的操控性应计利润明显从st-2年的0值降到了st-1年的负值,说明两组样本在st-1年都存在调低利润的盈余管理,初步证明了假设一。

而从st年开始,B组样本的操控性应计利润转为正值且明显上升,在st和st+1年达到顶点,这可以视为上市公司对2001年以后连续亏损3年就得退市的规定的反应,为了在3年内扭亏为盈,上市公司采取了激进的盈余管理行为。与此相反,A组样本公司在st+1年甚至出现向下的盈余管理,这可能是由于1998年出台的连续3年亏损会被PT,而只要在PT期间的3年内某一年扭亏为盈才可申请恢复上市交易的规定导致的。在这种规定下,上市公司并不害怕被PT,特别是在亏损第三年扭亏无望的情况下甚至故意加重第三年的亏损,试图下一年度顺利扭亏。至此,我们初步证实了假设二。图4体现了两组样本公司被特别处理前后历年非经常性损益的变化趋势。结合图4和图1我们可以看出1%显著性水平的t检验),由此,我们可以推论两组样本在st-1年都存在调低利润的盈余管理行为,进一步证实了假设一。

在st年A组样本的操控性应计利润t检验值为负值,B组样本公司的操控性应计利润显著为正(通过了1%显著性水平的t检验),在st+1年,B组样本公司的操控性应计利润虽然没有检验出显著性,但是t检验值为正数,而同年A组样本操控性应计利润的t检验值为负数,说明B组样本公司在st及st+1年存在比A组样本明显的调高利润的盈余管理行为,由此,进一步证实了假设二。另外,两组样本的非经常性损益值在st-1年都存在显著变动,且变动趋势与净利润指标相同,B组样本在st-1年和st+1年非经常性损益都存在显著变动,且变动趋势与操控性应计利润指标相同,说明上市公司是通过调控非经常性损益项目进行盈余管理的。

(二)实证分析二1.变量设置。ZSt/t+1为追溯调整变量。如果第t年度亏损公司在t年度或者第(t+1)年出现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虚假记载,公司主动改正或被责令改正,对以前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行为的,ZSt/t+1=1,反之,则ZSt/t+1=0。FJt+1为非经常性损益变动额变量。即第t年度亏损的公司在第(t+1)年度与第t年相比的非经常性损益变动额占t年末总资产的比重。KLt为亏损类型变量。第t年度的亏损公司如果在(t-1)年度同样亏损,即为连续亏损公司,则KLt=1,如果该亏损公司在(t-1)年度并未亏损,即为首度亏损公司,则KLt=0。该变量可以体现出亏损公司盈余管理欲望的强烈程度。[3]DAt+1/At是操控性应计利润变量。它反应了t年度亏损公司剔除了规模影响后的第(t+1)年的操控性应计利润。它代表亏损公司的盈余管理程度,是利用DeAngelo模型计算得到的。2.描述性统计。样本总体的描述性统计结果如表2,由该表可以看到:在2002~2005年度发生亏损的样本公司中,34%的公司为连续亏损公司,在亏损年(t年)的下一年即本研究的观察年(t+1年)扭亏为盈公司的平均比重为59%,样本公司中平均38%的公司在报告期或观察期存在追溯调整行为。那么,这些公司扭亏为盈是否进行了盈余管理?这些公司的追溯调整行为是否与公司扭亏为盈有直接关系?2003年出台的补充规定是否直接遏制了上市公司通过追溯调整进行盈余管理从而达到扭亏为盈?为此,我们将在后面按观察年度分扭亏为盈(Yt+1=1)和未扭亏(Yt+1=0)两种类型对样本公司作进一步的分析。

扭亏组中连续亏损公司比率明显高于未扭亏组,扭亏组的亏损类型变量的均值各年都通过了1%的显著性水平的t检验。这种状况可能是由于2001年出台的规定,连续亏损的上市公司面临更大的退市风险,因此连续亏损上市公司会更积极实现扭亏。[4]扭亏组的非经常性损益变动额指标在2003、2005、2006三年都通过了1%的显著性水平的t检验,而未扭亏组的该指标在各年都没有显著性,这可能说明亏损公司的扭亏为盈与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变动有关。扭亏组的追溯调整行为和未扭亏组的追溯调整行为在2003、2004年都很显著,而两组样本在2005年以后追溯调整行为明显下降,也就是说2002年和2003年的亏损上市公司很多都存在追溯调整行为,而2003年以后的追溯调整行为显著减少,进一步证实了假设三。但是,这个检验结果并不能说明亏损上市公司扭亏为盈与追溯调整等盈余管理行为是否有直接关系,因此,我们还要对两组样本的各个相关指标进一步做差异检验。4.两组样本的差异性检验。为了进一步分析各个变量与亏损公司扭亏为盈的关系,我们对两组样本的各个相关指标进行了两独立样本的Mann-WhitneyU检验,[5]检验两组样本之间各个变量是否有显著差异,表4是样本检验结果。通过表4我们可以看出,两组样本各年的亏损类型变量和追溯调整变量的差异都不明显,说明亏损上市公司虽然进行了大量的追溯调整,但与能否扭亏为盈没有很明显的关系,也就是说亏损上市公司为了扭亏为盈而进行的盈余管理并不是主要通过追溯调整行为来实现的。超级秘书网

两组样本在2003、2004、2005年的非经常性损益变动额变量和操控性应计利润变量差异均通过了1%水平的Mann-WhitneyU检验,说明扭亏为盈的亏损公司更多的存在盈余管理行为,而且主要是通过调整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实现的。因此,我们推论2003年出台的补充规定虽然会遏制亏损上市公司通过追溯调整进行盈余管理的行为,但是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亏损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状况。

四、研究结论

通过研究我们认为,我国退市制度对上市公司盈余管理行为存在显著影响,上市公司为了避免暂停上市或退市,针对退市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了盈余管理。

1.通过对1998~2002年两组样本公司的净利润、主营业务利润、操控性应计利润、非经常性损益几个指标数据的分析可以看出,上市公司为了避免遭遇暂停上市,在被特别处理前一年明显存在调低利润的盈余管理行为。

2.通过对1998~2002年两组样本公司相关数据的比较分析可以看出,由于2001年出台的“办法”和“修订办法”加速了连续亏损公司的退市进程,上市公司在被特别处理后的一两年内为了扭亏为盈,避免暂停上市乃至退市,存在显著调高利润的盈余管理行为。此外,实证分析结果还显示,上市公司主要是通过调控非经常性损益项目来进行盈余管理的。

3.通过对2002~2005年样本公司相关数据的描述性统计和检验分析可以看出,2003年出台的补充规定使亏损上市公司的追溯调整行为较之2003年前明显减少,但盈余管理行为总体上无明显变化。扭亏为盈的上市公司比未扭亏的上市公司存在更明显的调高利润的盈余管理行为,同时也更多地调控了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上结论可为完善我国资本市场的退市制度提供实证参考。

参考文献:

[1]李吉栋.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分析[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6:44~51.

[2]王震.中国经营困境公司绩效、重组与公司治理研究[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