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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法制建设

内部控制法制建设

一、内部控制与企业法制环境

在企业中,《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是企业在日常运转中所遵循的基本原则,是企业正常经营活动得以进行的前提条件,在《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中十分明确的指出了,企业的内部控制目标是什么,其中“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是企业内部控制的基础,是企业必须遵循法律法规的目标,这是企业必须遵循的标准,同时也是企业发展中内部控制的最低标准,也就是说,企业在自身发展的过程中,无论是各种活动,都应当建立在遵循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之上,这也是企业内部控制的重要目标,与此同时,企业也要制定出最低的行为准则,用以要求员工。在企业内部,会分为许多部门,或者是一个公司拥有多个子单位,这些部门或者是子单位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一般也会有不同的规范和要求,这些规范要求需要建立在国家法律的大环境之下,必须首先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接着再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规章的制定,这样才能让企业正常运转,保证企业实现有效的内部控制。就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上来看,即使从整体上来说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仍然没有完全实现法治化,可是,现在已经出台的内部控制应用指引十分明显的在鼓励企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进行企业的经营活动。从根本意义上讲,法律法规的意义就在于规范企业的经营活动,保证企业的经营活动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让企业的经营活动更加安全,降低企业的法律成本,也就是说,企业法制环境的建设,实际上等同于内部控制法制建设。内部控制的意义在于从企业经营活动中的各个部门和各个环节中进行控制,维护企业的发展,这种活动不仅仅是从公司利益和公司治理的角度出发,为公司的建设不断出力,更是在法制建设的角度上将企业合法化,有效的规避了许多可能出现的风险。

二、我国法制建设的现状

在对我国现在的法制建设现状进行研究之前,我们可以将视线转移到十几年前,看看1998年,我国企业法制建设的状态。在1998年,李祖荣曾经对我国的企业法制建设提出了“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批评,并指出,我国企业法制建设中,企业生产的产品质量差,企业与企业之间缺少良性竞争,不乏竞争的现象过于泛滥,甚至存在大量商业欺诈的现象。品牌意识淡薄,忽视专利,侵权行为屡禁不止,合同也总是出现问题,商业侵权、劳动诉讼、经济犯罪更是在经济市场中随处可见。如果这些描述还不能直观的表现出当时的法制建设状况,那么,用数据来表达似乎更加的直观。截止到2004年年底,法律纠纷案就已经高达146起。波及中央企业113家,涉案金额高达199亿元,而究其原因,为何我国出现这样的市场现象,其来源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来源于企业内部经营管理人员本身的素质不够,没有一个完善的法律意识,在进行合同签订等活动的时候,由于自己本身没有对于相关知识的充分了解,在进行这些活动的时候,也缺少法律意识,这就导致经营管理人员在对合同的履行方式以及文书的范式等方面都存在着不小的问题。不仅如此,在合同审查上,这部分经营管理人员也不是十分认真,不仅不认真的核对责任条款,甚至还有的凭借着人情关系进行口头合同,这为企业的发展埋下了巨大的隐患,不仅没有明确好自身的责任,甚至对整个企业的未来都没有一个正确的认识。第二,来源于法制部门在机构设置上的不完善,许多法律人员由于不完善的机构设置,无法接入企业的经营决策的过程,就算企业在进行这些经济活动的过程中出现了问题,相关的法律人员由于没有一个审查环节,也无法进行干预,企业也因此在无形之中残余了许许多多的经济风险。并且,法制部门在服务职能上有所欠缺,各部门人员职能分工都不明确,在解决企业的法律问题时,不能有针对性的对企业问题进行解决,解决的效率也很低,解决的质量也不高。这种情况使得法制部门不能够及时的对企业进行援助,企业仍然承担着一定的诉讼风险。第三,来源于企业对于自己权益的忽视,许多国有企业在面对与其他企业的合同纠纷的时候,都是进行协商解决,但是,就算协商成功了,合同损失仍然存在。所以,国有企业必须重视起自己合同中的权利,才能尽可能的保证企业本身,也就是国有资产不受损失。这些问题虽然都是十几年前提出的,但是实际上,这些问题拿到今天的市场中,仍然存在,并且改善的幅度并不大,这些问题出现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之中,出现在我国市场经济的各个问题之中,影响法制环境的完善建设。但是,随着内部控制开始参与进企业的经营活动之中,企业开始逐渐感受到了法律法规对于企业的约束和影响,很大程度上为企业规避了法律风险。

三、内部控制法制建设

在我国当前的市场经济环境之中,要进行内部控制法制建设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并不是可以一蹴而就的,一些没有上市的公司和中小企业在这方面已是十分薄弱,并且法制环境的建设也需要耗费大量的成本,这些中小企业在接受的过程中是很困难的,但是在将来,如果这些企业不能够正确认识法制建设的重要性,就一定会在发展的过程中付出惨重的代价。这就如同一个人为自己的车买保险一样,大量的车险和商业险让许多司机十分难以接受,但是一旦这辆车出现了问题,只有这些保险才能够保证车主的损失最小化,保险的重要性也就立刻凸显了出来。可是,这种“沉没成本”总是被企业经营者忽视,他们宁愿将这些原本应当用于进行法制建设的成本作为“机会成本”进行对于商业项目的投资,这种行为在一定程度上是侥幸心理的体现,可能一时看来可以为企业增加收入,但是从长久发展的角度来看,对于企业有着毁灭性的影响。根据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应当采用温和的方式将内控建设进行法制化的实现,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第一,建立起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将企业原本内部职责不明确的现象进行彻底的终结,将法制意识传递到每一名员工的心中,建立起总法律顾问制度与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明确各个岗位的责任和地位,让企业能够做到依法治理,完善好企业内部控制,让企业本身的综合管理能力得到提升,进而做好内部控制法制建设。第二,在法制建设方面投入大量的资金,加大成本,企业在经营活动中的各个环节要进行严格的风险评估和法律审查,明确各个岗位的责任,做到清晰的将经营活动与工作人员相联系,做到奖惩分明。尤其是一些原本对于法制建设不是十分重视的企业,更是应当进行引导,让这部分企业认识到法制建设的重要性,从而加大法制建设的成本。第三,企业可以进行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CSA,调动企业内部所有员工全部参与进内部控制的评估当中,激发起员工的积极性,让所有的员工都能够在日常的经营活动中主动地参与进企业的管理之中,更好的加强企业的内部控制。内部控制的总结与评价对企业起到了一个总结全文的作用,它帮助企业找出企业内部的矛盾,也帮助计划法案的拟定。内部控制总结是通过一系列的真实的报告与数据经过专业人员的研究与讨论得出企业在某些方面存在的问题,也可以知道企业在某方面所取得的成果等等。在进行总结和评价之前,要确保数据的真实和完整,需要各个部门统一合作,相互信任才可完成。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是在总结之后才可操作,并给出相应的评价。实际上,企业存在的许多问题,不管是法律风险还是其他,其本质上都是来源于企业内部控制的问题,而企业内部控制的问题实际上离不开企业当中的每一名员工,所以,鼓励全员都使用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是加强员工内部控制意识和法律风险的防范意识的有力武器,同时也是加强企业经营管理活动效率的重要举措。

四、结论

内部控制法制建设已经成为了现如今企业长久发展的必然措施,我国在内部控制法制建设上仍然处于发展阶段,在执行上也是强制的,虽然内部控制法制建设的优势能够得到更好的发挥,但是其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但是,相信在未来的日子里,内部控制法制建设能够在日新月异的市场环境之下不断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也会逐渐的完善内部控制建设,完善法制环境建设,真正做到市场环境的稳定与和谐。

作者:崔珂昕 黄秋菊 单位:辽宁省大连市大连财经学院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