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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会计控制规范

内部会计控制规范

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范文第1篇

1.《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作为《会计法》的配套规章,是深入贯彻实施新《会计法》的一项举措。新《会计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记帐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二)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程序应当明确;(三)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四)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应当明确。”上述规定是新《会计法》的重要突破。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与内部会计控制虽不完全等同,但是,这些职责明确、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一系列法律要求,充分体现了内部会计控制的本质。因此,新《会计法》是财政部制定并《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基本法律依据,《内部会计控制规范》构成了新《会计法》的配套规章,对于深入贯彻实施新《会计法》、强化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2.《内部会计控制规范》是针对当前一些单位内部管理松弛、控制弱化问题,要求单位加强内部会计及会计相关的控制,形成完善的内部牵制和监督制约机制,以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保护财产安全,防止舞弊行为,促进经济活动健康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国民经济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增长速度,人民安居乐业,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综合国力大大增强。但不容忽视的是,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特别是在新旧体制转换过程中,经济环境趋于复杂,人们的思想意识多元化,一些单位内部控制薄弱,管理松弛的情况逐渐暴露,出现了一些新型的经济犯罪案例。比如,携巨额公款外逃,到国外办理“投资移民”;挪用公款,私自将巨额资金调到澳门或国外的进行豪赌;用公款炒股,动用巨额资金在资本市场上买卖股票,谋取个人私利;利用改组、改制、拍卖、租赁等产权变动的机会中饱私囊;还有的在办理采购、销售、投资、工程项目等业务中损公肥私,捞取巨额回扣,等等。剖析这些经济犯罪案件,原因是复杂的,然而,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不健全,管理和控制弱化,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因素。有些案例的产生,往往是由于单位缺乏最基本的内部会计控制,将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及相关票据交由一人保管所致。因此,在新的形势下,必须高度重视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建设问题,强化单位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各项经济业务及相关岗位的控制,严格约束各单位内部涉及会计的所有人员,保证单位内部涉及会计的机构、岗位的合理设置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划分,真正做到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只有这样,才能从源头和制度上治理腐败,防范风险,遏制和打击经济犯罪行为,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3.重视和强化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是市场经济国家的通行做法。

二十世纪初至今,内部控制在国际上有了很大的发展,从理论到实务内容不断丰富。早期的有关内部控制的文献将内部控制定义为:“为了保护公司现金和其他资产的安全、检查帐簿记录准确性而在公司内部采用的各种手段和方法。”20世纪40年代以后,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对企业内部管理水平的要求不断提高,促使内部控制扩大到企业内部各个领域。1949年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将内部控制定义为:“企业为了保证财产的安全完整,检查会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率以及促进企业贯彻既定的经营方针,所设计的总体规划及所采用的与总体规划相适应的一切方法和措施。”20世纪90年代,由美国会计学会(AAA)、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财务经理协会(FEI)等多个职业团体参与的“发起组织委员会(COSO)”对内部控制作了如下描述:内部控制是由企业董事会、经理阶层和其他员工实施的,为营运的效率效果、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相关法令的遵循性等目标的实现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国外内部控制的发展除了反映企业内部管理的要求外,政府的推动也是重要因素。在美国,从20世纪70年代到80年代,政府通过一系列措施推动内部控制的实施。1977年,美国国会制定了《反国外行贿法案》(FCPA),该法规定每个企业应当建立内部控制制度。80年代一些舞弊性财务报告和企业“突发”破产事件导致了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恰当性的关注,并成立了Treadwny委员会(即反对虚假财务报告委员会)。这个委员会的目标之一是增加内部控制标准和指南。该委员会的工作成果之一即是著名的COSO报告。

我国政府有关部门从20世纪90年代起开始注意推动企业内部控制建设。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等先后过部门或系统的有关内部控制的行政规定。1999年新修订的《会计法》从法律的角度对内部控制作出规定。此次财政部新的两个内部会计控制规范,适用于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可以说,这是我国重视并加强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新的里程碑,同时也是适应即将加入WTO的客观要求。

制定《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总体思路财政部此次制定并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是以《会计法》为依据、以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为中心、以会计及相关工作中最薄弱的环节为重点,研究制定操作性强,便于监督检查,既借鉴国际惯例,又符合我国实际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体系。总体思路是:

l.《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作为新《会计法》的重要配套规章,属于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范畴,由财政部制定并。各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部制定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结合部门或系统有关内部会计控制的规定,建立适合本单位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并组织实施。

2.《内部会计控制规范》采取分批分步制定实施的方式。针对当前会计及相关工作中最为薄弱的环节,先制定最迫切需要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如货币资金、工程项目、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等环节的控制,成熟一个一个。在此基础上,经过几年的努力,逐步建立起与我国经济发展相适应、满足不同单位经营管理需求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体系。

《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形成过程

财政部此次制定并的两个规范,在一年半的时间内,经过了调查研究、起草初稿、征求意见、定稿等四个阶段。

1.调查研究阶段。2000年年初,财政部会计司

组成了内部控制研究小组,就内部控制规范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等问题进行研究。4月份,财政部会计司以财会函字[2000]18号印发了《关于研究制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总体思路(讨论稿)》和《关于加强货币资金会计控制的暂行规定(讨论稿)》,并向社会征求意见。11月份,财政部会计司在南京召开了企业内部控制高级研讨会,就我国的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问题进行了研讨。会议期间,国家电力公司、江苏省电力公司、黑龙江斯达造纸有限公司、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东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财政局财务会计管理中心、中大华正会计师事务所、京都会计师事务所,以及上海财经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和安水会计师事务所的领导和专家,介绍了经验和国内外内部控制建设的进展情况。2001年是月,财政部会计司和中国会计学会考察团赴英国和法国考察了一些单位的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问题。2月份,财政部会计司内部控制研究小组对邯郸钢铁厂、黑龙江斯达造纸公司、新兴铸管、广东大亚湾核电站、深圳华为公司、广东省佛山市财政局等单位的内部控制问题进行了实地调研,为起草和完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奠定了较为扎实的基础。

2.起草初稿阶段。2001年,财政部会计司将研究制定并实施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列人当年工作重点。2月份,内部会计控制研究小组以2000年4月印发的《关于研究制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总体思路(讨论稿)》和《关于加强货币资金会计控制的暂行规定(讨论稿)》为蓝本,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参考国内外大量有关内部会计控制的规定和做法,重新起草了《内部会计控制基本规范(征求意见稿)》和《加强货币资金会计控制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以财会便[2000]4号文件印发,再次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

3.征求意见阶段。两个征求意见稿发出后,财政部会计司共收到了来自全国各地的近200份书面材料,对两个征求意见稿发表修改意见。反馈意见的来源既有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金融机构,又有高等院校的教授、讲师、研究生、社会中介机构的执业人员,还有普通读者。这些意见和建议对进一步修改两个规范起到了重要的参考作用。

4.定稿阶段。2001年6月,财政部会计司根据社会各界的反馈意见,对两个征求意见进行了修改,并定位为以内部会计控制为主体,同时兼顾与会计相关的控制,最终形成了《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以下简称“基本规范”)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以下简称“货币资金规范”)。2001年6月22日,财政部以财会[2001]41号文件正式,从之日起试行。

《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主要内容

(-)关于“基本规范”

“基本规范”共六章三十一条,明确了单位建立和完善内部会计控制体系的基本框架和要求,在整个单位内部会计控制体系中起统驭作用,是制定货币资金、工程项目、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等具体业务控制规范的依据。财政部在具体业务会计控制规范尚未全部完成的情况下,各单位可以根据“基本规范”,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建立并实施本单位的具体业务会计控制制度。

第一章“总则”。主要规定了内部会计控制的定义、目的、制定依据、适用范围等相关内容,明确了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的建立健全及有效实施负责。

第二章“内部会计控制的目标和原则”。内部控制的目标是比较广泛的,就内部会计控制而言,“基本规范”主要围绕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护财产安全完整和确保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等规定了三项基本目标,包括:“规范单位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保护单位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内部会计控制应当遵循哪些原则呢?“基本规范”规定,各单位建立并实施内部会计控制体系,应当遵循六项基本原则:一是合法性原则,即:内部会计控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范,以及单位的实际情况;二是有效性原则,即:内部会计控制应当约束单位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所有人员,任何个人都不得拥有超越内部会计控制的权力;三是全面性原则,即:内部会计控制应当涵盖单位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各项经济业务及相关岗位,并针对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四是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原则,即:内部会计控制应当保证单位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机构、岗位的合理设置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划分,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同机构和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五是成本效益原则,即:内部会计控制应当遵循成本效益原则,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控制效果;六是适时性原则,即:内部会计控制应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单位业务职能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不断修订和完善。只有遵循这些基本原则,内部会计控制才能落到实处,不摆花架子、走过场、流于形式。

第三章“内部会计控制的内容”。内部会计控制的内容是内部会计控制的主体和核心,规定单位应对哪些内容(经济活动和环节)进行控制,针对各单位经济活动中最薄弱的环节加以规范。“基本规范”规定的内部会计控制的内容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实物资产、对外投资、工程项目、采购与付款、筹资、销售与收款、成本费用、担保等经济业务的会计控制。

货币资金会计控制的内容见“货币资金规范”。

实物资产会计控制,主要是从实物的取得、保管、领用、发出、盘点、处理等环节找出关键控制点,采用授权批准、会计记录与实物保管相互分离和制约、非实物保管人员无权领发货物等一系列控制方法,防止各种实物资产的被盗、偷拿、毁损和流失。

对外投资会计控制,重点规范对外投资的决策机制和程序。单位在对外投资决策过程中,必须吸收会计人员参加,必要时聘请会计中介机构,进行投资可行性研究和投资效益的论证。提倡集体审议联签等责任制度,防止对外投资决策失误和不讲科学的个人专断,避免重大投资损失无人负责现象,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工程项目会计控制,除了规范工程项目决策程序和责任制度外,强调对项目招投标、承发包等关键环节的控制,必要时可考虑推行项目会计委派制,坚决地遏制和打击工程项目招投标、承发包等业务中的经济犯罪行为。

采购与付款会计控制,针对单位采购过程中存在回扣现象而导致单位资金流失或采购物资质次价高等问题进行会计控制。控制的重点是采购决策,强调单位内部任何个人都不能独立决定采购品种。采购单位和采购价格,必须形成采购决策环节的制约和监督机制。

筹资活动会计控制,重点在于合理地确定筹资规模和筹资结构,选择筹资方式,防范财务风险。销售与收款会计控制,主要关注定价原则、收款方式等销售政策的制定,明确销售机构和推销人员的职责权限,加强合同订立、商品发出和帐款回收的会计控制,防范销售过程中的舞弊行为,避免或减少坏帐损失。

成本费用会计控制,要求建立成本费用控制系统,实行预算管理、指标分解,控制差异、降低成本。担保会计控制,要求建立担保决策程序和责任制度,控制担保行为,禁止随意签定担保合同,防范担保的潜在风险。

以上所述内部会计控制的内容仍较原则,各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的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加以具体化。

第四章“内部会计控制的方法”。内部会计控制方法主要规定如何对内部会计控制内容进行控制的问题。“基本规范’借鉴国际惯例,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明确了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授权批准控制、会计系统控制、预算控制、财产保全控制、内部报告控制、电子信息系统控制等控制方法。这些控制方法都是内部会计控制最基本的较为常用的方法,各单位建立并实施本单位的内部控制体系时,应当根据具体的控制内容选择适用的控制方法。比如,在对货币资金进行控制时,可选用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授权批准、会计系统等控制方法;在对实物资产进行控制时,可选用财产保全、会计系统、内部报告等控制方法。各单位在选择控制方法时,应当注意控制内容与控制方法之间的内在联系。

第五章“内部会计控制的检查”。内部会计控制检查是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得以有效贯彻实施的保证,也是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并不断改进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的重要措施。本章主要明确履行内部控制检查的责任主体及其职责权限。规定单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或相关专业人员对本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的建立健全及实施情况进行评价,接受委托的中介机构或相关专业人员应当对委托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的重大缺陷提出书面报告。国务院财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有权对本行政区域内各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章“附则”。主要对“基本规范”的解释权限和实施日期作了规定。

(二)关于“货币资金规范”

货币资金是流动性最强的资产,是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的关键,因此,在“基本规范”的同时,了“货币资金规范”。本规范共六章二十七条,主要针对一些单位货币资金管理松弛和控制弱化而作出规定。

第一章“总则”。除了规定本规范的制定依据、适用范围等相关内容外,重点强调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以及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负责。

第二章“岗位分工及授权批准”。通过岗位分工和授权批准的控制方法,加强对货币资金的会计控制。明确单位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严禁未经授权的机构和人员办理货币资金业务或直接接触货币资金。

第三章“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理”。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理是货币资金控制的主体,针对现金和银行存款管理中的关键控制点作出较为严格的规范,强化了现金和银行存款收支、结存、核对及银行开户的管理。

第四章“票据及有关印章的管理”。强调对票据购买、领用、保管、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的控制,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等。

第五章“监督检查”。明确单位应建立对货币资金业务的监督检查制度,并对监督检查的内容作出了规定。

第六章“附则”。规定了本规范的解释权限和施行日期。

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1.关于“内部控制”与“内部会计控制”的关系问题

在起草过程中,应当定位于“内部控制”还是“内部会计控制”,有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主张定位为“内部控制”,包括会计控制和管理控制等内部控制的全部内容。理由是单位内部控制弱化不仅限于会计控制,而且涉及管理控制的方方面面,有些环节的控制单纯强调会计是不够的。需要全面综合治理,提高内部管理水平。比如,人员素质控制和组织结构控制与会计控制没有直接联系,然而,这些方面的控制涉及控制环境,对单位经济活动的正常运行是非常重要的。

第二种意见,主张仅限于“内部会计控制”,凡与会计无关的控制都不予涉及。认为财政部制定的内部控制只应规范会计控制,其他方面的控制应当在其他领域的相关文件中加以规范。

第三种意见,主张“以单位内部会计控制为主,同时兼顾与会计相关的控制”。内部控制以会计控制为主是与新《会计法》相吻合的。在单位建立完善内部控制体系过程中,会计控制是基础,应当从会计控制人手,同时兼顾与会计相关的控制。比如,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工程预算、对外投资等业务环节与会计控制都是密切相关的,应当加以规范。否则如果单纯就会计论会计,内部会计控制很难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也不能够很好地解决当前内部控制弱化的问题。这种意见符合国际上内部控制中会计控制和管理控制不断融合的趋势,也与中国的实际相符合。财政部最终正式的两个规范是按照第三种意见定位的,删掉了“征求意见稿”中与会计不直接相关的组织结构控制和人员素质控制等内容。

2.关于《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试行问题

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范文第2篇

1、《内部会计控制基本规范(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范》),涉及到两个最基本的概念:内部控制和会计控制。《规范》题为《内部会计控制基本规范》,但全文未对‘响部会计控制“作出界定。在总则第二条关于内部控制的定义中也未涉及”内部会计控制“和”内部控制“的关系,造成存在以下问题:(1) ”内部会计控制“和”内部控制“两个概念混用,如规范名为《内部会计控制基本规范》,但从第

二章至第五章的章标题看均与“会计控制”的口径不符,把“会计控制”等同于“内部控制”。(2)标题与内容的不一致。在内部会计控制的总标题下,《规范》中各章的内容已经大大超出内部会计控制的范畴,但又未包揽内部控制的全部内容。而会计控制是内部控制的重要内容但不是其全部内容。我国理论界与实务界对内部会计控制只是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点应当是非常明确的。因此,建议《规范》要对二者予以明确区分和界定,将总标题、各章的章标题以及与之相应的内容按拟规范的范围

加以修改,做到总标题、章标题和各章内容之间口径一致。

2.“内部控制”概念的界定。《规范》第二条指出“本规范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单位为了保证各项业务活动的有效进行、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防止欺诈和舞弊行为、实现经营管理目标等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具有控制职能的方法、措施和程序”。这一条款存在两个问题:其一,既然内部控制包括会计控制,则其非常重要的目的之一是要“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合法、完整”,而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定义中只提到了“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末提及保证会计信息可靠性的要求。其二,这一条款中关于“经营管理目标”的提法与第三条中关于本规范适用范围的规定相冲突。因为在第三条中提到“本规范适用于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统称单位)”。从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事业单位的性质看,这几类单位与企业不同,它们有工作目标、管理目标,却未必有“经营” 目标,所以,建议删去“经营”二字。

二、《规范》的适用范围问题

《规范》第三条指出“本规范适用于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统称单位)”。我们认为,这一条款存在两个问题:其一,将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事业机关与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放在一起有欠妥当,因为《规范》中有许多条款仅适用于公司和企业。其二,若本《规范》适用于所有单位,建议考虑两种方案:一是分两类进行规范,-类为政府及非营利组织(国家、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公益项目),另一类为营利组织(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二是若仍统一放在一起规范,则要分清共同适用的条款和分别适用的条款。

三、单位负责人的责任问题

《规范》第五条指出“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及有效实施负责。”这一条款拟明确内部控制的责任,但规定过于简单和笼统。首先,内部控制的建立与实施责任不仅在于单位领导,单位的部门领导、管理人员、内部审计人员乃至组织中的每一个人都对内部控制负有责任。若论“领导责任”除“单位负责人” 外,是否还应包含各单位内部有关职能部门的领导,如财务主管或会计主管等。其次,一个单位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受制于成本与效益原则,它不可能是完美无缺的,不是(也不可能)消除任何滥用职权的可能性,而是要建立防止滥用职权投入的成本与滥用职权的累计额之间呈合理水平的机制。

内部控制可能将单位的内控风险降到合理水平,但并不能消除风险。它只能为各单位实现其目标提供“合理保证”而非“绝对保证”。事实上,即使是设计完善的内部控制也有可能因为各种原因而削弱或失效,单位负责人如何对“无过失”情况下所出现的损失负责?最后,对单位负责人应如何负责、负何责任也不够明确,建议对责任问题要再予考虑并加以明确,以便操作。

四、内部控制的内容问题

《规范》第三章第八条提出“内部控制的内容主要包括对货币资金、筹资、采购与付款、实物资产、成本费用、销售与收款、工程项目、对外投资、担保等经济业务活动的控制”。其实,内部控制内容可以有两种理解,一是指内部控制本身的内容,即本规范第二条所述的“内部控制是指为了保证……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具有控制职能的方法、措施和程序”中的方法、措施和程序具体包含的内容;二是指内部控制的客体或对象。显然本条款反映的是第二种理解。虽然这里反映的仅仅是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但对照本规范第二条内部控制的定义和第三条适用范围的解释,第八条内容尚不够完整。这一条款反映了对企业主要经济业务活动的控制,却没有反映对管理活动的控制,也没有反映对其他各类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活动和各种行政、业务管理活动的控制,建议予以增补。

五、内部控制的方法问题

l、《规范》第十八条列示了内部控制的主要方法:组织控制、授权批准控制、会计系统控制、预算控制、财产保全控制、人员素质控制、风险控制、内部报告控制、电子信息系统控制等。上述内容仍不够完整,建议加上文件记录控制和内部审计。因为,文件记录控制是有关内部控制的基础性控制,内部审计则是对内部控制进行的再控制,二者对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是必不可少的。

2.《规范》第十九条组织结构控制要求贯彻不相容职务分离的原则,合理设置内部机构,科学划分职责权限,形成相互制衡机制。但此款没有涉及企业法人治理结构问题。要使内部控制在公司企业中得到有效实施,应强调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所以建议在本条中要予以明确。

3、《规范》第十九条考虑不相容职务分离问题时,在相关控制点还要注意直系亲属回避问题。

六、内部控制的检查问题

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范文第3篇

一、长安福特公司的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分析

(一)长安福特公司及其固定资产内部控制流程

长安福特总部坐落在长江上游的经济中心——重庆市,是由中国汽车工业最大的“百年老店”——长安汽车集团和世界领先的福特汽车公司共同出资成立的,双方各拥有50%的股份,专业生产满足中国消费者需求的轿车。该厂拥有世界一流的整车生产线,2005年年产达到15万辆,并已在南京市兴建第二厂区。

长安福特公司的主要管理架构是由合资双方各派代表组成的董事会、执行委员会及各个部门组成。公司的内部控制系统是在借鉴美国福特公司具有100多年历史的内部控制体系基础上建立而成的,具有较高的起点。它的主要内部控制内容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监督这五大要素,并在coso内部控制整体框架指引下,结合我国国情形成了具有一定特色和较高水准的内部控制系统。

长安福特公司,首先界定了固定资产的范围及内容,其业务流程包括(简要):

1.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决策

2. 资产购置流程

3. 资产处置流程

4. 资产实物台账管理和报废流程

(1)台账的设置和保管要求:专人负责台账登记工作;登记凭证的要求;保管期限等。

(2)台账的登记:包括入库登记、领用登记、报废或转移登记。

(3)期末报告:按季向财务部报送报表。

(4)盘点制度。

(5)资产地点转移:包括部门内部在厂区内移动,部门之间在厂区内移动,转移给其他单位的,买入时直接存放在其他单位的资产等。

(6)资产报废、出售的审批和实物处置:包括不同固定资产报废的程序。

(7)通则。

(8)记录:规定了固定格式。

(9)/修订记录:规定了固定格式。

5. 固定资产盘点制度

(1)目的:通过盘点来确定公司固定资产是否安全,促进固定资产账实相符。

(2)使用范围:列入公司固定资产账目的所有资产项目。

(3)参考资料。

(4)职责:包括财务部门、主管部门及使用部门的职责。

(5)程序:包括基础工作、盘点方法和盘点时间、差异处理以及盘盈盘亏的会计处理。

(6)记录:规定了固定格式。

(7)/修订记录:规定了固定格式。

(二)长安福特固定资产的内部控制特点。

1. 注重流程管理

从上述的介绍中可以看到,长安福特的固定资产内部控制进行的是流程管理。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决策、购置到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最后处置都有一系列的流程图,相关业务经办人员根据这些流程图执行有关固定资产的业务。不少企业虽然有一整套的管理制度,但是执行起来却不尽人意,很多业务人员经办有关事项时,不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很多情况下,并不是业务人员有意违反企业的制度,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企业缺乏可供操作性的流程,指导业务人员处理经济业务。长安福特在这方面做得就比较好,公司采用的是福特公司的管理经验,在流程设计上比较科学合理,有效地指导了业务人员的工作。如长安福特的不少员工就提到,在很多情况下,他们的工作不是来自于领导的命令,而是按程序办事。

2. 加强固定资产实物台账管理

固定资产的内部控制是全方位的控制,从固定资产投资决策、购置,一直到日常管理和处置,每个环节都很重要。很多企业比较重视固定资产的购置,但固定资产购买回来后,对日常管理却不够重视。长安福特公司设立了完善的固定资产实物台账管理制度,对台账的设置、登记、保管、报告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并加以执行。通过对固定资产的台账管理,公司较好地保证了固定资产的完整性和安全性,维护了资产的正常运行。

3. 注重固定资产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内部控制的评价,在我国很多企业中一直是一个薄弱环节。一般来说企业都有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但不少企业对如何评价和考核内部控制的运行却缺乏经验和有效的手段。长安福特的内部控制制度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就是内部控制评价。该公司制定了详尽的内部控制审核项目,从固定资产的购置到日常管理的处置,都是企业内部审核小组予以关注的对象。通过内部审核,长安福特有效地监督了内部控制的运行情况,对出现的问题能够及时发现,并予以纠正。 二、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分析

(一)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固定资产内部控制流程

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是我国最大的现代化化纤和化纤原料生产基地。仪化股份公司主要从事生产及销售聚酯切片和涤纶纤维业务,并配套生产聚酯主要原料精对苯二甲酸(pta),经营范围包括化纤及化工产品的生产及销售,原辅材料的生产、化工化纤及纺织技术开发,自产产品运输及技术服务。

在内部控制方面,2000年中石化进行重组,中石化股份公司成为仪化股份的大股东。随即仪化股份进行了较大规模的财务纪律整改,逐步完善内控机制。公司每年都要组织财务大检查,并且定期聘请中介机构对下属公司的经营状况进行审计。

仪征化纤于2002年12月成功实施erp,erp建设的核心问题就是规范管理流程,遵循标准,依照程序,减少例外。在erp实施的过程中,投入了大量的精力进行流程的规范。财务管理按照内控的要求,严格遵循国家财务法规和中国石化内部会计制度,将erp的标准流程与企业内部财务管理的实际需求紧密结合,实现了财务的有效监督。

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固定资产内部控制的业务目标、控制点及业务流程如附表(简要):

(二)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内部控制的特点

通过对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业务流程的分析,可以看出该公司关于固定资产的内部控制有以下特点:

1. 围绕经营目标、财务目标、合规目标进行控制

内部控制目标是指导其设计和实施的根本指南。内部控制必须围绕所要实现的目标,才能找到企业管理、经营活动中与最终控制结果相关的因素。企业的控制活动是否有效,主要的衡量标准就是控制活动能否与控制目标保持一致。企业内部控制的目标主要有保证管理政策的有效贯彻和实施以及管理效率和效果,业务活动的合法性和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企业要想使控制活动能够与控制目标保持一致,内部控制设计就要关注上述问题。

因此,该公司在阐述关于固定资产管理的经营目标、财务目标及合规目标的基础上,提出固定资产管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及合规风险,围绕业务目标设计了有关固定资产业务流程步骤与控制点,可以保证关于固定资产会计信息的可靠性、企业财产的安全性和合法性。

2. 组织结构严密,岗位责任明确,强调授权审批控制

企业经营活动的开展具有很强的层次,权力的归属呈现出“金字塔”的特征。由于精力有限,上级管理者必须进行分权管理,这就产生了授权的问题,企业固定资产相关的业务活动也应该按照一定的审批程序进行。内部控制必须确定授权审批的程序、保证权力的分配与责任界定相配合,既要设计出合理的授权审批控制措施,又要保证授权活动的贯彻实施。

按照授权审批对象的发生频率和范围可以把授权审批活动划分为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一般授权针对的是企业中经常发生、涉及范围较广的日常经济业务,其主要内容包括不同数额业务审批权的归属、授权审批责任的确定以及交易活动的具体审批程序,在实际工作中还会发生在同级别管理者之间,这也属于一般授权。在此案例中,比如,设备管理部门和固定资产使用部门依据有关单据对新增固定资产共同进行验收;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根据固定资产性能及使用现状提出维护修理计划,由设备管理部门审核,报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后实施;关于固定资产的清查由设备部和资产财务部共同定期组织实施。

特殊授权针对的是企业中发生频率较低,较为重要的非常规活动,例如重大的项目投资决策、债券和股票的发行等等,主要规定了这些活动的决策程序、制衡机制和权责分布。例如,该公司关于固定资产报废的处置,单台原值在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由使用单位提出初步鉴定意见,公司鉴定组鉴定,报董事长审批;关于固定资产减值数额需经资产财务部会同设备部审核,报总经理班子、董事会审批,资产财务部根据审批结果及时计提入账。

3. 突出闲置固定资产的处置

企业闲置的固定资产是指连续停用1年以上或新购设备因计划变更不用以及技改等更换下线,仍具有使用价值的固定资产。闲置固定资产不仅占用了企业大量的资金,而且对于闲置资产不合理的处置将会造成资产流失,给企业带来较大的损失。因此,在此案例中,该公司对于闲置固定资产的处置从审批同意到妥善保管、到正确核算再到充分有效利用都作了相应的规定,并在此过程中注意各部门的有效制衡。

三、对长安福特公司和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内部控制的评价

长安福特和仪征化纤公司均是国内同类企业中较为成功的企业,关于固定资产的内部控制制度均体现了重视流程

管理,重视it技术,注意授权审批,强调记录控制等内部控制的关键环节,其中值得借鉴和注意的有:

(一)关于固定资产取得的控制

鉴于固定资产投资本身所具有的投入资金多,影响持续时间长、回收慢、风险多的特点,决定了固定资产投资决策直接影响着企业未来长期效益与发展。因此,企业在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决策前,应开展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包括宏观与微观两方面的研究,在考虑投资项目满足社会需要程度的前提下,重点研究投资项目的必要性、技术上的可行性以及经济上的合理性等,在经过充分的技术经济论证和方案比较并经审查认定后选择最佳可行方案作为编制计划任务书的依据。也就是企业必须对固定资产的增加进行预算管理。

在这方面,长安福特公司突出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决策,而仪征化纤公司对于固定资产的预算以及以各种取得方式增加的固定资产的验收、入库、保险控制较少涉及,容易盲目购建,造成投资失误,预算失控。

(二)关于固定资产使用成本与费用的控制

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的成本和费用主要有固定资产修理成本、固定资产转移成本、固定资产管理成本和无形损耗成本。会计系统对成本和费用的关键控制点就体现在上述成本费用的控制中。正确确认和计量固定资产修理费用,会计和出纳人员要监督修理资金的收付、结余情况进行预算控制;融资或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运输费用的核算,计入管理成本或固定资产成本;在企业中转移大型的设备需要雇佣车辆和人员的劳动报酬等。因此,在此过程中,主要是要划分资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的界限,否则就会带来资本化利息计算不正确,资本性支出挤占生产成本或费用等问题。关于这方面的问题,在调研过程中,两公司均表示是严格按照会计制度进行处理的。

(三)良好的企业文化和员工素质是内部控制有效实施的保证

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范文第4篇

(一)内部控制与会计信息规范

内部控制是由内部的牵制发展而来的。最早提及内部控制的职业文献是1929年美国会计师协会和联邦储备委员会(frb)修订的《会计报表的验证》(verification of financial statements)。最早定义内部控制的是1936年在上述基础上再次修订的《独立公共会计师对会计报表的审查》(examination of financial statements by independent public accountants)。它将内部控制定义为,“为了保护公司现金和其他资产的安全、检查账簿记录准确性而在公司内部采用的各种手段和方法”。具有权威的coso委员会这样描述内部控制:内部控制是由企业董事会、经理阶层和其他员工实施的,为运营的效率效果、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相关法令的遵循性等目标的达成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由此可见,保证资产安全和会计信息真实是内部控制发展的主线。

长期以来,我们所提及的会计信息,大多是指财务会计信息,也即会计准则所规范的企业对外会计信息,更简化而直接的说,就是指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相关法律规定的会计报表(如税法规定的应交税金明细表等),充其量包含到对这3张报表形成过程进行评判的审计报告。在一定的情况下,对这3张报表的分析报告也属这一范畴。从我们对会计信息真实公允进行判定的结果来看,我们关注的是会计核算的结果,且把会计信息局限在对外提供的3张报表之中,忽视了会计信息形成的源头。而真正的、可怕的失真就是来自会计信息源头——经济业务或活动的虚拟和伪造。内部控制的提出,使我们开始关注到会计信息范围和源头。注册会计师为了解除审计责任,减少审计风险,逐步深入地注意到在企业一般“作业”层面上的信息及其产生过程。可见,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作业”也是注册会计师审计风险产生的源头。如此,注册会计师要完成审计责任,降低审计成本,减少审计风险,必须将一部分自己无法履行的信息真实性的责任分解给企业管理当局即董事会及经理层。从而在社会公众、小股东和政府的帮助下构筑了“内部控制”,并使董事会成为内部控制的核心。

其实,董事会成为内部控制的核心是理所当然。因为,内部控制的主要目标就是验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和保护资产安全,这也是作为股东代表和企业管理当局的董事会的责任。同时,实施内部控制,提升企业素质,提高股东收益,也正是董事会所企望的利益所在。

回顾内部控制的历史可以看出,内部控制是由内部的牵制发展而来的,内部牵制思想产生于古埃及的国库管理。再看现在,对内部控制的关注不仅是注册会计师、企业管理当局,更有政府监管部门。在我国,1997年了《加强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的指导原则》,2001年了《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财政部2001年颁布了《内部会计控制基本规范》等,无不表明,内部控制已成为政府有关部门进行企业经济监管的一项重要措施。

根据上述分析,笔者认为,保证资产安全和会计信息真实是内部控制的主要目标,而对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我们一直依靠会计核算及会计信息内部的勾稽关系或逻辑关系来维系的。我们通过制定会计准则来规范对外会计信息,且把会计信息真实的责任局限在会计师及注册会计师范围内。事实证明,这样做很难保证会计信息中的掩盖与欺诈。现在,提出内部控制强调的是从会计信息源头(即经济业务、会计事项)的真实性和责任性的控制,让企业管理当局、企业的所有者和经营者与会计师(注册会计师)一起承担会计信息真实性的责任,这样的控制将会是有效的。同样,对会计信息真实的保证措施必然是制定相关规范。目前,对外信息的规范已经趋于成熟和完善。虽然出现了这样那样的失真与欺诈现象(不可否认世界各国的这方面的准则是合适的),但究此原因,人们已清楚地认识到,企业管理当局在会计信息方面责任不清及诚信缺失是主要的原因。因此,通过对“内部”(其实是指未规范的会计信息,详见下文的解释)会计信息的规范,从而达到对会计信息全面规范,迫使企业管理当局对会计信息真实的责任“回归”,是必要和紧迫的。美国“安然事件”之后,布什总统提出了10点计划,紧紧围绕:(1)为投资者提供更好的信息;(2)使公司官员负有更大的责任;(3)发展一个更强有力的和更独立的审计系统三大核心原则,其关键就是在使公司官员对会计信息的真实负有更大的责任,因为,只有公司管理当局对此具有责任,才能从“根本”上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

(二)会计信息的全面规范

长期以来,会计界一直沿袭“会计是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两大部分组成的”之观点,并认为财务会计提供对外(或外部)会计信息;管理会计提供对内《或内部》会计信息,即专为企业管理者服务的信息。然而,我们对企业会计工作现状稍作考察,不难发现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在程序上、方法上乃至理论上是难以准确而清晰界定的,更别说会计信息上的如此武断的划分。有谁能肯定对内信息仅由管理会计提供的?比如说前述的企业成本、费用这个对内信息就是财务会计核算的方法、程序及观点而提供的;再比如,会计的凭证、账簿资料一般不对外提供,但它们所记载的信息都是由财务会计的理论、方法和程序所决定的。更不容否认的是,对外会计信息都能对外了,自然也就对内了,已为企业内部所用了,你还能说它是对外信息吗?因此,我们认为,对会计信息这样的划分和认识是不正确的,是一种想象,是一种误解。借用习惯的“对内会计信息”说法,我们觉得对内或内部会计信息涵盖了企业会计系统所提供的所有会计信息。会计信息首先是对内的,然后才是有选择的(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对外的。也就是说,如果坚持采用“对外”和“对内”的传统名词,对外会计信息只是内部会计信息的一部分而已。据此可以看出,内部会计信息的质量决定着对外会计信息的质量。我们认为,会计信息可以根据规范状况,将其分为已规范的会计信息和未规范的会计信息。同时我们也强调,对外会计信息出现了“失真”等现象,主要是因为会计信息没有被全面规范。那部分未被规范的(很多人认为无需规范的)“内部”会计信息,是指那些无需对外陈述或无需详细对外陈述的会计信息。这类会计信息因为都不对外,最易于被掩盖和造假。因此,我们认为有必要对企业会计信息实施全面规范,将那些至今尚未规范的会计信息全都加以规范。只有将所谓的“内部”会计信息规范严格,才能保证对外会计信息真实和充分。据此,我们可以说,会计信息只有“对外会计信息”的说法,而无“对内(内部)会计信息”的说法,因为从某种意义上说传统的“内部”会计信息就是所有会计信息。

所谓会计信息全面规范,就是对企业所有会计信息形成的全员(全体企业人员)、全过程(从源头到结果)、全方位(业务、职责乃至程序、方法)进行的规范。笔者认为,现在所谓对内部会计信息的规范就是实现对企业会计信息的全面规范,将那些至今尚未规范的会计信息全都加以规范。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对外会计信息真实和充分。

对未规范的会计信息的规范是内部控制的政策和基础,也是内部控制的有效保障,当然这部分会计信息规范必须符合内部控制的规律和要求,相对于对外会计信息规范在目标、程序乃至要求等方面有很大的不同,具有一定的“内部”特征:(1)在目标上,这类规范必须以内部控制目标为基本的目标和标准;(2)在制定程序上,这类规范的基本规范应由财政部或相关机构制定,而具体规范和制度应由企业依据基本规范自行制定;(3)在要求上,主要的标准是“有”还是“没有”制度或条例,“符合”还是“不符合”《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具体规范“遵循”还是“不遵循”基本规范;(4)注册会计师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审计结论,主要是定性的陈述而非定量的说明,以表达企业规范是否达到内部控制的目标和要求。

我们认为,这部分会计信息在原有会计核算的基础上,将更加注重会计监督。会计控制程序和制度方面,除了具备真实性、相关性、一致性、明晰性、可比性、重要性和谨慎性等会计信息一般原则要求以外,还有一些特殊的原则:(1)内外一致原则,即对外那部分会计信息必须与原有会计信息相一致,不得粉饰与调整;(2)与控制环境相协调的原则,即这部分会计信息的生成、报告等程序和方法要根据企业自身的条件及管理水平相协调,并使之达到有效控制的目标;(3)保密性原则,即这部分会计信息由于揭示企业内部管理动态,涉及大量的商业秘密,必须依照相关法规进行不同等级的保密;(4)授权控制原则,即这部分会计信息因散布在企业的不同部门、不同环节上,会计信息必须为各部门各层次组织所提供和控制;(5)职位不相容原则,即在信息生成、报告及控制(监督)过程中,分设岗位及人员互相牵制完成职责,以免权利过于集中而出现失真;(6)针对性原则,这部分会计信息可以通过“再加工”,针对企业管理或内部控制中的局部问题和典型问题,提供专题信息报告(含分析报告)。据此,我们结合内部控制的要求,提出关于未规范的(即不对外的)会计信息规范的粗略框架。

关于内部控制及内部会计控制的研究表明:内部会计信息规范已将会计规范是从仅对会计行为的规范拓展到对企业管理行为的规范。会计的历史告诉我们,会计源于管理,又为管理所用,会计是企业管理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我们研究内部控制相关问题时更深切地感到,会计与企业管理的这种“血缘”关系难以分割。据此,笔者觉得,在研究企业内部控制以及内部会计信息规范时,还需要从以下几点着手:

(1)企业目标是企业经营管理的最高目标,它统领着内部控制目标以及内部会计信息规范(内部会计控制)的目标。相应的,内部控制(内部会计控制)目标服从于企业的目标。在研究中不容忽视。

(2)内部控制的第一要素是控制环境,而控制环境的认识和分析,必然运用现代经济学和管理学的最新理论。因此,我们必须将经济学、管理学的理论和方法运用于内部控制研究,才能使内部控制更有效。我们不仅要重视内部控制研究前提的客观性(指符合中国国情),更要重视引用理论的实用性(即可行性)。

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范文第5篇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森工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规范

一、内部职业控制的含义

1949年,美国会计师协会的审计程序委员会在《内部控制一种协调制度要素及其对管理当局和独立注册会计师的重要性》的报告中,对内部控制首次作了权威性的定义:“内部控制是企业所制定的旨在保护资产保护会计资料可靠性和准确性,提高经营效率,推动管理部门所制定的各项政策得以贯彻执行的组织计划和相互配套的各种方法及措施。”

二、森工企业内部控制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森工企业经济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经济增长由原来的资本输入逐步向资本输出转变,在这背景下,森工企业进入国际产业和资本市场投资,已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面对国际市场经济日趋激烈的环境,森工企业要“走出去”必须苦练内功,强化内控,防范风险,才能立于不败之地,企业控制标准体系的建立与实施,为森工企业“走出去”提供了“安全网”和“防火墙”,一个好的内部控制能够协助企业保持持续的业务增长,提升管理质量。其意义在于;一是促进资本市场融资的前提。二是促进企业的有效经营。三是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四是有效防范企业经营风险。

三、企业内部控制从企业会计职业道德做起

企业应制定内部控制监督制度,就要加强会计的基础工作,企业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是会计人员在工作中应当遵循的与其特定职业活动相适应的行为规范。它主要包括:(1)精通业务,会计人员首先应具备的职业道德就是精通业务,才能胜任工作。只有精通业务,而对企业经营中涌现的新的经济事项,才能做出专业判断,并进行客观地记录反映,为企业经营决策者提供决策的依据。(2)熟悉法规,会计工作时时、事事、处处涉及到执法守纪方面的问题。会计人员必须通晓并遵守财经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强化法律意识。(3)爱岗敬业:热爱自己的职业,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出发点。会计人员常年累月,周而复始地进行的记账、报账,预算、决算的事务工作,天天与数字打交道,只要爱岗敬业,认真细致,才能搞好工作,否则就容易出差错。(4)廉洁奉公,俗话说得好,“吃人家的嘴软,拿人家手短”,作为一个会计人员,应时时刻刻记住这句话。(5)客观公证,依法办事,会计人员必须具有客观公正的态度和实事求是的精神,依法办事才能保证会计工作的质量。(6)搞好服务,会计人员运用所掌握的会计信息和会计方法,强化企业内部管理进行成本控制,从而达到为单位投资人,债权人以及为国家服务的目的。(7)保守秘密,作为会计人员,在经营活动中,应当确立泄密失德的观点,对于自己知悉的内部机密,不管在何时何地,都要严守秘密,不得为一己私利而泄露机密。

四、加强森工内部控制建设方法

财政部1999年在《会计法》中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对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提出原则要求,要求单位加强内部会计及会计相关的控制,形成完善的内部牵制和监督制约机制,以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保护财产安全,防治舞弊行为。单纯依赖会计控制已难以应对企业面对的市场风险,会计控制必须向全面风险控制发展。企业需要站在发展全局的角度,全方位加强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建设。为深化企业改革,加强经营管理,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提供技术支持和控制活动。

1.控制活动包括:(1)预防性控制:是为了防止错误和舞弊的发生而采取的控制,职责分离;监督性检查,正确性校验;设置权限。(2)发现性控制:把已经发生和存在的错误检查出来控制异常情况报告,编制调节表,周期性的审计、盘点。(3)手工控制:手工控制是被人执行的控制程序。例:记账凭证被复核岗会计复核后在记账凭证复核栏签字。(4)自动控制:自动控制是指计算机执行程序,例如:对于超出信用额度的客户会被系统自动冻结。

2.会计系统控制。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明确会计凭证、账簿和财物报表的处理程序,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企业会计系统的设置要求,应依据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从业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应具备会计师以上的专业技术职业资格,林业局财务科应设置总会计师。

3.财产保护控制:实物保管,财产记录,账实核对,定期盘点等财产管理日常清查制度,企业应严格限制未经授权的人员接触和处置资产。

4.预算控制:全面的预算管理,明确预防职责权限,逐级落实各责任制单位。例如,从林场到林业局逐级编制,审定,上报等程序,强化预算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