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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制度范文精选

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控制制度范文第1篇

关键词:高校;内部控制;制度;目标;原则;措施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高等教育事业蓬勃发展,随着国家科教兴国战略实施和社会对高等教育需求的日益普遍化等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入,各高校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力度的不断加大,高校办学资金来源已经出现了多元化的格局,各类经济活动日益活跃,在充满激烈竞争和挑战的市场经济环境中,高校要适应社会的发展,要想在竞争中胜出,就必须提高教育质量、加强硬件建设、改善办学条件。这必然要求大量的资金及高效的资源配置。高校应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高校内部控制制度的含义及目标

高校内部控制制度是高校为了保证各项业务活动的有效进行,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运用,防止、发现和纠正错误、舞弊与欺诈行为,保证会计信息和其他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控制各种风险,提高高校管理水平和效益,为实现高校管理目标而制定并实施的一系列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的总称。它是一个能实现自我检查、自我调整和自我制约的系统。

它是通过高校内部部门和人员在明确责任分工的基础上进行的相互联系、相互协助、相互监督和相互制衡的行为规范,是单位内部管理工作走上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基础,是对国家制定实施的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细化与补充,是国家法律规范与单位内部科学管理需求的有机结合。

根据《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高校内部控制应当达到以下基本目标:1、规范高校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它是新《会计法》的灵魂和核心,而完善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则是规范单位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的基础。2、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保护高校资产的安全、完整。近年来,由于种种原因,高校所面临的经济社会环境日益复杂,国有资产被侵占或重大损失的案件屡有发生,一些高校还出现了挪用单位资金和挥霍公款的现象,针对这种现象,除了要加强廉政建设,更重要的是要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彻底消除隐患,从源头上堵塞漏洞。3、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就是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明确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的行为规范,使职工遵纪守法,努力工作,确保学校教学科研工作健康有序开展。4、保证高校能及时发现风险并控制风险。高校应在筹资和投资等各个环节采取必要的措施防范风险,以增强高校适应环境的应变能及抵抗风险的能力,这是内部控制的重要环节。

二、高校内部控制制度的基本原则

1、合法性原则高校内部控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范,以及高校的实际情况。高校在设计内部控制制度时,要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必须把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现到内部控制制度中,不能与有关的法律法规相抵触,不能借助内部控制来从事非法活动,或通过内部控制来逃避国家法规的监督。这是高校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基本前提。

2、平等性原则高校内部控制应当约束高校内部所有人员,任何个人都不得拥有超越内部控制的权力。内部控制成败如何取决于单位员工的控制意识和行为,而单位负责人内部控制的自觉意识和行为又是关键。从我国一些单位的现状分析,这些单位不是没有建立内部控制制度,而是没有很好地执行。其中,往往是单位负责人带头不执行,破坏既定的内部控制程序,导致内部控制制度形同虚设或只对下不对上。高校内部控制面前应该人人平等。

3、系统性原则在进行高校内部控制制度设计时要统筹分析,兼顾高校所处的社会经济环境和高校内部的情况,将内部控制贯穿于高校经济活动的各个方面,涵盖单位内部所有的经济业务及相关部门和岗位,对整个经济活动的全过程进行自始至终的监督和控制,并应针对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以求所设计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尽量做到全面而且具有针对性。

4、牵制性原则高校内部控制应当保证单位内部工作的机构、岗位的合理设置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划分,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同机构和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它根据各岗位和部门的职能与性质,明确各部门及人员应承担的责任范围,赋予其相应的权限,规定操作规程和手续,使单独的一个人或一个部门对任何一项经济业务无全部的处理权,必须经过其他部门或人员的查证核对。从纵向来说,至少要经过上下两级,使下级受上级监督,上级受下级牵制。从横向来说,至少要经过两个互不相属的部门或岗位,借以相互牵制,相互制约,以达到纠错防弊的目的,保证各部门、各岗位均能按特定的目标相互协调地发挥作用。

5、合理性原则高校内部控制应当遵循成本效益原则,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控制效果。有效的内部控制有利于提高高校的工作效率,并为高校带来经济效益,但在设计时要综合考虑成本和效益的关系。努力降低控制的各种耗费,尽量精简机构和人员,不断改进控制方法和手段,实行有选择的控制,太多不经济,太少则会失去控制制度的有效性;一些理想的财务内部控制往往因成本过高而不为管理当局所采用。因此,应针对高校规模和管理水平的差异,设计出符合高校实际情况、可操作性强、控制成本相对较低的内部控制制度。

6、谨慎性原则高校内部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种风险,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要以风险防范为出发点。在内部控制系统的建立中必须将风险评估纳入其中,并针对各个风险控制点建立有效的预防和监控系统,通过风险预警、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报告等措施,对财务风险进行全面防范和控制,把高校的各类风险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

7、适应性原则环境的变化是不以高校的意志为转移的,高校要想获得生存和发展,必须适应环境的变化。高校内部控制应随着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以及单位业务职能的调整、管理要求的提高等内部环境的变化,不断地、及时地进行修订和完善。这样才能促进单位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使内部会计控制真正发挥积极作用。

三、高校内控制度的建立

1、建立不相容职务分离制度。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要求单位按照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合理设置会计及相关工作岗位,明确其职责权限,形成相互制衡的机制。对不相容的职务必须分工负责,必须由两个或两个以上人员分工、共同负责。如果集中由一个人办理时容易发生错误和舞弊行为。这是高等学校最难完善的制度,也是最容易出纰漏的地方。高校内部应加以分离的不相容职务有:(l)某项经济业务授权批准的职务和该项经济业务执行的职务应分工,如有权决定或审批材料采购的人员不能同时兼任采购员职务;(2)执行某项经济业务的职务和审查稽核该项经济业务的职务应分工,如填写收据的人员不能兼任审核人员;(3)执行某项经济业务的职务和记录该项业务的职务要分离,如收款的人员不能同时兼任会计记账工作;(4)保管某些财产物资的职务和核对该项财产物资的职务要分离;(5)保管某些财产物资和对该项财产物资进行记录的职务要分离,如会计部门的出纳员与记账员要分离,不能兼任;(6)记录明细账和记录总账的职务要分离、登记日记账和登记总账的职务要分离。

2、授权批准控制制度。授权批准控制要求单位明确规定涉及会计及相关工作的授权批准的范围、权限、程序、责任等内容,单位内部的各级管理层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和承担责任,经办人员也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办理业务。

近来出现重大经济舞弊案件的高校,大多数都是授权不当引起的,高校要根据工作、管理、控制需要进行授权,建立授权批准体系,其中包括:(l)授权批准的范围,通常高校的所有经济活动都应纳人其范围;(2)授权批准的层次,应根据经济活动的重要性和金额大小确定不同的授权批准层次,从而保证各管理层有权亦有责;(3)授权批准的责任应当明确,要明确各级管理人员所承担的责任,要求各审批人应本着“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使他们对自己的业务处理行为负责,以加强工作的责任心,确保国家和学校利益。不受损失,确保增值增效;(4)授权批准的程序,应规定每一类经济业务审批授权程序,明确学校审批责任人及各院、处、系、部、所、室、中心部门审批人的程序,避免越级审批、违规审批。各审批责任人本着下级对上级负责的原则,对所审批的经济活动收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同时建立必要的检查制度,保证授权后处理经济事项的工作质量。

3、会计系统控制制度。会计系统控制要求单位依据《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适合本单位的会计制度,明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告的处理程序,建立和完善会计档案保管和会计工作交接办法,实行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充分发挥会计的监督职能。其包括:会计凭证控制;会计账簿控制;财务报告控制。

(1)会计凭证控制,主要包括以下几项内容:①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经过专人审核,只有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方能作为会计记录的原始依据;②记账凭证的内容必须与原始凭证的内容保持一致,所有的记账凭证应附有原始凭证;③凭证必须连续编号,凭证的使用必须按编号次序使用,领用空白凭证必须经过登记;④凭证正、副联必须一次复写填制,各联必须注明用途,严格按规定的用途使用各联,报废凭证各联必须注明报废字样,合并一处按规定妥善保管;⑤建立定期的复核制度,定期对凭证的填写、记账、过账进行复核;⑥建立完善的凭证传递程序,明确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的装订、保管手续。⑦业务经办人员在处理有关业务时,必须签名、盖章,以备以后追溯责任。

(2)会计账簿控制的主要内容:会计账簿体系的建立要适应单位的规模和特点,满足单位管理的需要;会计账簿登记必须以经过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做到全面、连续地记录和反映单位的经济活动。建立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账、总分类账和日记账核对制度;

(3)会计报表控制的内容主要有:会计报表的种类、格式和内容应当符合国家会计法、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会计报表的编制必须以核实后的账簿记录为依据,并做到数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有用的信息;单位负责人应对会计报表所提供的会计信息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4、预算控制预算控制是高校内部控制的一个关键。高校财务预算是高校根据自身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收支计划,是学校年度内要完成的事业计划和工作任务的货币表现,是学校日常组织收入可控制支出的依据,也是国家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校编制预算坚持“量人为出、收支平衡”的总原则。收人预算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保证刚性支出,勤俭节约的原则。其基本要求是:第一,所编预算必须体现本单位的业务活动目标,并明确职责,各项收人应全部纳人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第二,完善部门预算的调整制度,预算执行中,因客观原因需要调整已定预算的,从调整时间、方法、程序等作相应的规定,经过授权批准后对预算进行调整,并逐级审批;第三,应当及时或定期反馈预算执行情况;第四,预算执行完毕,应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考核,将实际执行数据与预算进行对比,分析产生差异的原因及预算执行偏离存的问题并采取改进措施;第五,明确规定预算资金实行责任人限额审批,限额以上资金实行集体审批,严格控制无预算的资金支出。

5、财产保全控制。财产保全控制是对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及其他资产,规定其采购、验收、入库、领用、计量、维修、盘点等职责、权限、程序和手续。财产保全控制要求单位限制未经授权的人员对财产的直接接触,采取定期盘点、财产记录、账实核对、财产保险等措施,确保各种财产的安全完整。(l)建立限制接近制度。未经授权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接近实物。(2)建立财产记录监控制度,及时全面的记录资产的增减变动。加强资产所有权证的管理,建立资产个体档案,所有资产价值全部纳入财务报表体系内,保证账实的一致性。(3))建立资产记录资料保护制度。对资产的各种文件记录资料要妥善保管,避免记录丢失、毁损或被篡改的可能。对计算机系统处理的条件下重要资料留有后备记录。(4)建立定期和不定期的财产清点制度。定期和不定期的进行实物资产清查,保证实物资产实有数量与账面记载相符。(5)建立财产保险制度。对财产物资或风险重大项目投保自然灾害险、盗窃险、责任险等来减少或部分地弥补财产物资的损失。

6、风险控制风险控制就是尽可能地防范和避免出现不利的结果,高校处在快速发展的市场经济环境中,客观上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和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同时不可避免地会遇到各种风险。高校应针对风险控制点,建立有效的风险控制系统,通过风险预警、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分析、风险报告等措施,对风险进行全面防范和规避。现阶段高校所存在的风险主要是筹资风险、投资风险、合同风险。筹资风险是由于举债而带来的;在扩大招生规模而教育经费又不足的情况下,高校向银行借入资金用于基本建设,一旦无力偿还,就会陷入财务困境。为此高校要建立筹资风险评估制度。高校应对筹资方向、筹资渠道、筹资规模、偿还来源、资金用途及效益、存在的风险等诸方面实施全面控制。规避投资风险重点是抓好投资的可行性分析,并根据项目和金额的大小确定审批权限,对投资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负面因素应制定应对预案,建立完善的投资分析控制制度。为防范合同风险,高校应建立合同风险控制制度,内容包括合同起草、审批、签订、履行监督和违约时采取应对措施的控制程序,也可以聘请律师参与,财务部门应参与合同风险控制的全过程。

7、内部报告控制。建立内容报告控制制度,全面反映经济活动情况,及时提供业务活动中的重要信息,增强内部管理的时效性和针对性。为了满足单位管理人员日常控制的需要,应建立内部管理报告制度,及时提供经济业务方面的重要信息.如货币资金报告、资产负债状况报告、对外投资报告,工程进度报告等内部管理报告,加强内部监督。

8、内部审计控制。高校的内部控制制度实施监督可以由学校的内部审计部门来执行。审计部门应定期对学校内部的经济活动,客观地公正地进行审核和稽查。内部审计是监督、检查和评价内控制度的质量和效果的手段,同时也是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的重要措施。此外内部审计还能为改进内部控制制度提供建设性意见,从而保证高校的内部控制制度更加完善严密。除了严格的内部审计外,还可以借助必要的外部社会性质的审计控制,外部控制是对内部控制的再控制,可以改善会计控制环境,不断改进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

9、电子信息技术控制。随着电子信息技术的发展,高校利用计算机从事财务管理越来越普遍,尤其会计电算化和电子商务的发展对信息的安全性提出更严格的要求。为此,加强电算化的控制势在必行。电算化会计信息系统内部控制过程分为预先控制、现场控制和反馈控制,业务操作主要包括数据的输入、数据的处理和数据的输出。电子信息技术控制要求运用电子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内部会计控制系统,减少和消除人为操纵因素,确保内部会计控制的有效实施。通过设立专门的审核人员对系统每笔业务进行合法性和准确性的审核,从源头上防止错误和舞弊行为的发生,同时要加强对财务会计电子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数据输入与输出、文件储存与保管、网络安全等方面的控制。定期或不定期的核对输入信息与输出信息的一致性.通过对凭证、账簿、报表数据的查询、打印,保证数据处理的正确性,做到任何情况下数据都不丢失、未损坏、不泄露、不被非法侵入,加强对利用计算机犯罪的预防。

四、结束语

高校内部会计控制的方法主要是规定如何对内部会计控制的内容进行控制的问题.以上的这些控制方法都是内部会计控制最基本的,较为常用的方法.可独立使用,也可综合使用.高校内部控制制度的构建及实施,对财务风险的防范具有深远意义。是个系统工程,由诸多环节组成的。它是高校最重要的管理工具。我们要将控制触角伸向高校管理的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不留下控制死角。使内部控制制度作为一种制度能真正成为学校管理者的行为规范,根据高校经济活动的发展规律,制定出一套科学、严密、有效、可操作的高校内部控制制度,推动高等教育事业健康的发展。

参考文献:

[1]财政部关于印发《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的通知财会(2001)41号2001年6月21日

[2]何海栋高校内部控制及其构建中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21卷第3期83-84

[3]黑瑞卿论建立高校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原则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5月第7卷第3期280-281

内部控制制度范文第2篇

一、应加强立法及法律责任的研究,注重政府对企业建立内部控制的推动作用

从西方国家内部控制发展的历史看,除了企业内部管理自身因素外,政府的推动作用是关键因素。我国政府从20世纪90年代起,开始加大对企业内部控制的推动作用。1997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加强金融企业内部控制的指导原则》,是我国第一个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行政规定。目前,我国相关付率制度都对内部控制制度提出了相关的规定或要求。如,2001年实施的《会计法》、《公司法》、《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化制度和加强管理的基本规范》等等法律法规,都明确要求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为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的建立健全打下了法制基础;为了规范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中国证监会于2000年11月份,了《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细则》,财政部于2001年6月份,了《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这些规范的和实施,对于强化企业内部监督,整顿和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是我国走向规范内部控制的开端,必将有力的推动企业内部控制的发展。

二、加强企业内部控制的内部环境的建设

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包含两层涵义:一方面是指企业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应该设置的内部控制都已设置;另一方面是指对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进行自始自终的控制。完整性是内部控制评价一般标准中首要的一条,也是其他一般标准的基础。若内部控制的完整性都达不到,则内部控制的合理性与有效性就无从谈起。

(一)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应规范各部门、各环节、各岗位的职责权限

明确规定处理各种经济业务的职责和程序方法,并对处理各项业务的全过程或重要环节都规定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员分工负责;明确资产记录与保管的分工,内部规定管钱、管物、管帐人员的相互制约关系;明确规定保证会计凭证、会计记录完整性和正确性;明确规定建立财产清查盘点制度和计算机会计信息系统操作。

(二)突出企业内部控制人的因素在内部控制中的重要地位

根据国际惯例和我国审计准则的规定,内部控制包括控制环境、会计系统和控制程序三个构成要素。控制环境是指一个单位对内部控制的一种氛围,即管理当局对内部控制的重视程度。控制环境作为内部控制的组成部分,扩大了控制范围,尤其是把管理当局对控制的态度和认识作为内部控制环境的首要内容,更加突出了人的因素在内部控制中的重要地位。

作为活因素,一方面,内部控制成败的关键取决于员工素质的高低。企业必须重视对管理人员的选用,制定良好的用人政策,严格招聘程序,吸收有较高能力的人员执行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内部控制制度发挥作用。另一方面,企业管理者对内部控制的自觉控制意识和行为是内部控制实施与否的更为关键的因素。还有,确定企业管理者与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制约关系,也是保证企业内部控制的关键因素。只有这样,才可能建立企业内部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内部控制机制。

(三)企业必须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

内部审计是企业强化内部控制制度的一项基本措施,内部审计工作的职责不仅包括审核会计账目,还包括稽查、评价内部控制制度及审核企业内部组织机构执行职能的效率,由企业最高管理部门提出报告,从而保证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更加完善、严密。

三、建立对内部控制的外部监督约束机制

内部会计控制因制度本身及人为因素的制约,存在固有的局限,企业能否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系统并切实予以实施,还必须依赖于外部的监督。单位内部的会计监督、政府部门监督、社会监督构成了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督体系,其中社会审计监督和政府部门监督就属对内部控制的外部监督约束机制。

(一)加大社会监督的鉴证、服务功能

注册会计师审计是社会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评价企业信誉高低的标志,这就督促会计主体从自身利益和社会形象出发,自觉实施内部控制。会计事务所也要积极开展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咨询工作,为企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提供人力、技术等方面的支持和服务,从而促进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实施。

(二)加强政府的监督力度,严格执法机制

内部控制制度范文第3篇

(一)根据《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其他部门和人员应当积极配合财务部门、会计人员开展工作。在财务会计活动中做到:

1、严格遵守国家及上级的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2、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要求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财会部门。

3、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资料。

4、严格执行财务计划或预算。

5、确保本部门所经管的财产物资安全、完整。

6、接受财务部门在财会工作上的指导和监督。

(三)财会部门内部应当建立牵制、互控制度。会计事项的处理不能由一人办理全过程,必须由二人及以上人员处理。具体内容包括:

1、出纳工作由出纳人员负责,其他会计不得兼任出纳。出纳员以外的人员代收现金时,必须由财务主管人员指定。

2、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的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有价证券帐目的登记,不得编制记帐凭证、不得兼管总帐、电算系统维护员、管理员、不得从事除银行存款日记帐、现金日记帐以外的明细帐登记和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工作。

3、出纳人员、制证人员、稽核人员、审批人员、记帐人员不能由一人兼任。

4、会计人员不得兼任财产物资的采购、保管等工作。

(四)财会部门内部应当建立稽核、互控制度、设置稽核岗位,配备专职或兼职的稽核人员。稽核人员应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进行审核。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

l、审核经济业务事项和财务收支是否符合国家及上级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财务收支是否在财务计划或预算之内。

2、审核会计凭证、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的内容是否真实、完整、计算是否正确、手续是否完备。

3、审核各项财产物资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是否与财务会计帐簿记录相符。

4、稽核人员应由财会主管人员提名,报单位负责人批准,并在财会岗位责任制中予以明确。

(五)财会主管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具有较高的政策、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水准。

2、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掌握本单位业务管理的有关知识。

3、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4、熟悉会计工作各个岗位的技术操作规程和核算方法。

5、身体状况能适应本职工作的要求。

财务主管人员的任免,必须报经上级人事、财会部门批准。

(六)会计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备中专以上财会学历和必要的专业知识,具备会计从业资格且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3、已聘任(用)技术职务的会计人员掌握计算机能力应达到铁路初级标准。

4、坚持原则、廉洁奉公、遵守职业道德。

5、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

(七)任(聘)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领导班子成员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财会主管人员。财会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财会部门中任职。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在同一财会部门中任职。

(八)财会主管人员、会计人员因工作调动或离职,必

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在办理调转手续之前,全部移交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不得调动或离职。移交人员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的,可由移交人员委托代办移交。

二、会计处理程序

(一)采用记帐凭证核算形式,并按以下流程进行会计处理:

经办人员在经济业务事项发生后,应当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及时送交财会部门----会计人员审核原始凭证,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编制收款、付款、转帐凭证----稽核人员审核----财务主管审核----出纳人员根据收款、付款凭证办理收付业务,登记库存现金日记帐----帐务人员根据记帐凭证登记明细分类帐、总帐,期末,将总帐与库存现金日记帐和银行日记帐和各明细分类帐的余额核对相符----根据帐簿记录及其他有关资料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二)业务经办人员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按国家统—会计制度和《铁路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

1、内容是否填写齐全并符合规定,与经济业务内容是否相符。

2、接收单位是否为正确。

3、收据、发票种类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在有效期内,大小写金额是否相符。

4、裁剪发票的裁剪金额是否与小写金额相符。限额发票的填写余额是否超过最高限额。

5、发票是否有税务局统一监制章、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是否有行政事业收费专用章;从外单位取得收据、发票是否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6、收据、发票金额有否涂改、是否与发生的经济业务金额相符。

7、购买图书、药品及其他实物时,发票中无明细项目的,是否附有与发票总金额相符且加盖了对方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明细表。

经办人应及时将手续完备的原始凭证送交会计机构。

(三)制证人员应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铁路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以及财务收支计划或预算、合同等,对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审核。

制证(报销)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接受,并向财会主管人员报告;财会主管人员应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重大的不真实、不合法的经济业务事项,财会主管人员还应当向上级财会主管部门报告。

制证(报销)人员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应予以退回,并要求经办人员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三、货币资金的管理

(一)货币资金必须集中由财会部门统—管理,所有货

币资金收文都必须纳入财会部门统—核算。其他任何部门未经财会部门授权或委托,不得擅自办理收付业务和开具各种收款凭据和发票,不得设立“小金库”。

(二)银行帐户的开立,必须符合中国人民银行《银行帐户管理办法》以及上级财会主管部门关于银行帐户管理的规定。未经上级财会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开设银行帐户,不得公款私存,不得出租借银行帐户。

(三)会计人员必须严格按《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支付结算办法》、《票据法》等有关规定进行货币收付业务的管理和核算。

(四)从银行提取现金。必须如实写明用途、不得超限额提取备用金。财务部门必须配备带有报警装置的防抢劫安全箱(包)、取送现金时必须使用。到银行存取款时,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派员护送或专车接送规定。即:一万元及以下的现金取送必须两人同行,一万元及以上的现金取送必须派专车接送,十万元及以上的现金取送必须专车接送并派保卫人员护送。

(五)交款人向财务交纳现金,必须填制现金缴款单,注明缴款事由。会计人员必须根据现金缴款单开具收款收据。出纳人员根据收款收据清点现金入库;收妥现金入库后,应在收款收据及所附的原始凭证的空白处加盖“收讫”戳记。

财会主管人员根据出纳入员签章并加盖“收讫”戳记的收款收据,在收款收据上加盖财务专用章、并签章。

制证人员必须根据审核无误的收款收据的记帐联和现金缴款单及其他有关资料及时编制现金收款凭证并签章。

(六)工资、奖金应委托金融机构、必须由金融机构出具加盖银行结算章的清单,作为支付工资奖金的付款凭证的附件。

(七)各部门应将领取的工资奖金及时发放到个人,于次月底前将签收单上交到财会部门,到时不交或迟交的要对经办人进行考核,上交财会部门的签收单不得使用复印件或复写件。

(八)银行对帐单必须由开户银行提供并加盖开户银行结算章,不得以复印件代替。银行存款帐户余额必须与银行对帐单核对相符。如不一致、应查明原因:属于记帐错误的,应及时调整;属于未达帐项造成的、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九)财会主管人员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和银行对帐单进行抽查,每月不得少于二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将抽查结果记入《库存现金抽查簿》、《银行存款抽查簿》。

四、存货管理

(一)本制度所称存货.是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耗用或销售而储存的各种有形资产,包括各种原材料、燃料、包装物、生产工具、低值耗品、委托加工物资、在产品、产成品和商品等。

(二)物资采购业务一律由部门归口办理。生产材料、工具由材料室采购、收发、登记,办公用品、除生产工具以外的生产、生活低值易耗品由总务采购、收发、登记。并实行分级、分权管理。材料物资的采购、验收、保管、核算、批准人员必须相互分开.不得由一人兼任。材料物资采购必须贯彻“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采购人员对采购材料物资的价格、质量、数量、交货期及使用安全全过程负责。

材料物资采购过程中所产生的回扣必须及时上交单位财部门入帐。

(三)物资采购业务按以下流程办理:

编制采购计划——主任审核批准——签订采购合同或协议---供货---物资验收---货款结算。

(四)物资储备实行定量、定额管理,根据情况适时调整库存结构,及时修改储备定量、定额、达到合理储备,有效利用资金。

(五)按计划采购:各部门应根据生产计划和消耗定额确定物资需用量,编制计划上报,采购计划经财会、技术等有关部门审核后报主主任批准。

(六)选定供应商。应建立选定供应商的集体决策机制或招标制度,坚持比质比价采购原则。对属于路局规定的招标采购范围和达到批量标准的物资,必须实行招标采购。对不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的物资采购,应组成有关生产、技术、物资、财会等部门人员参与的决策集体,对供应商的选择进行决策。对专用物资,必须到铁道部规定的定点生产厂家采购,不得采购、使用非定点厂产品。

(七)签订采购合同或协议应由主任、财会及其他部门会同签订。会签部门应检查合同是否严格按照《合同法》和路局有关合同管理的规定,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是否有授权批准人签字所购物资品种、数量、规格、金额是否与订购单相符;是否符合路局规定的采购权限;供货单位资质是否符合规定。

(八)供货:物资采购人员应督促供应商按照合同或协议要求及时供货。

(九)验收:采购物资到达后,采购部门应及时通知验收员或有关人员对所购物资进行验收。一切物资未经验收合格不得入库,不得进帐,不得使用。验收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标准和程序对物资的数量和质量进行验收和检测,并对检验结果承担责任。验收完毕,验收入员应根据检验结果出具验收记录,验收人员、交料人在验收记录上签章。管库员接收材料物资,应根据验收记录和实际收到数量填写收料单,收料人、交料人。

(十)货款结算。购货发票或帐单到达后,采购部门应审核签字。并交财会部门办理付款。会计人员办理付款前、必须审核以下内容:

1、审核物资采购是否按照经批准的物资采购计划,合同或协议进行。

2、审核购物发票是否真实、合法、完整。

3、审核入库物资收料凭证,检查是否有采购员、交料人、验收人、收料人的签章,内容填制是否完整,并与采购计划、合同或协议及原始凭证相核对。

会计人员对不符合规定的物资采购业务、不得办理采购结算,并报告财会主管。财会主管对严重违反规定采购物资的,应及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十一)库存物资管理:

1、一切材料物资的收、发、保管和实物核算,必须由管库员及时统一办理。管库人员应对材料的质量的数量的完整性负责。

2、管库员应经常检查和循环盘点库存材料,每月不得少于物资管理办法规定的自点率(不得低于15%)。但对贵重物品和生活资料,应每月清点一次,以保证帐、物相符。管库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性。如遇工作变动。必须对其保管的材料物资进行清点、不得离职。

3、库管员、财务部门应每季不少于一次联合对库存物资进行抽查核对,并做好抽查记录。

4、仓库管理除按一般物资核算,还要针对各使用部门或人员人登记工具领用本或低值易耗品领用本。

第13条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应做到:

在用低值易耗品必须建立台帐,制定目录、进行实物管理,其领用、退回、调拨、修理与报废等动态严格办理手续,按规定程序进行登记。纳入管理的低值易耗品上应统一编号,一物一号,以便确认。

1、在用低值易耗品应责成专人负责管理。班组和个人使用的物品,应指定专人或使用人负保管责任。未经同意,他人不得动用;其他部门或个人要借用时,应办理借用手续。

2、物品交接、必须由双方在交接凭证上签章。

3、物品保管人离职时、必须将所保管的物品进行清点,帐、卡、物核对相符,办理交接手续,否则,不得离职。

第14条低值易耗品的报废注销时应做到:

1、对在用低值易耗品的报废,应组成鉴定小组进行鉴定并编制物品注销记录,经领导批准后方可注销,注销补充要重新办理备品用料手续,登记管理手册。

2、对于丢失、损坏和其他原因短少的物品,应分析原因和责任,按列销批准权限规定办理。属于个人责任的,由过失人赔偿,赔偿金额按使用年限折算。

3、报废的物品应有标记。及时处理,防止重复注销。

4、报废物品必须记入总务帐目及领用部门的。

第15条存货清查:由主任组织清查小组,每年对各种物资至少进行一次清查盘点。清查方法:应先清点实物,同时填列物资盘点清单,并与帐面数核对,发现浮多、短少的应填制物资清点记录;自然减量的应填制自然减量计算表;毁损报废的应进行技术鉴定,填制材质鉴定书。

物资清查应根据实物的性质认真进行计数、检斤过称或丈量,逐项在规定表格上加以记录,不允许以借条报数。在进行帐物核对时,首先应将尚未登帐的收、发凭证在明细帐上登记齐全,并结算出正确的库存量。使实物存量和帐记存量处于同—时日。

五、固定资产管理

(一)固定资产新建、扩建、改建、购置:

1、加强固定资产购建的计划管理,凡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论何种资金来源,都应纳入计划管理,没有路局或授权单位计划,不得进行购建。对部、局下达的投资计划,应严格按指定的建设规模和批准的概算等内容组织实施;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在项目间调整投资,不得冒名顶替、变更计划内容、严禁将投资挪作他用。

2、购建程序:

(1)建设项目的程序是:项目申请----可行性研究----审核批准立项---下达计划---设计并编制概预算---审批概预算---组织实施---验工计价---竣工决算---转产进固。

(2)购置项目的程序是:上报建议计划----审核批准下达计划----编制预算---审批预算----组织实施----验工计价----竣工决算----转产进固。

(3)每年根据生产、生活需要,编制固定资产购、建计划,报路局计划部门审批。

(4)根据上级批准下达的计划,编制预算,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5)预算经批准后,与供货单位或施工单位签订合同)国家和上级部门规定购建的固定资产应实行招投标方式的,必须按规定进行招投标,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国家和上级部门规定购建固定资产可以不实行招投标方式的,各单位应当召开领导会议决定供货单位或施工单位、并与供货单位或施工单位签订合同。

(6)对固定资产的建造项目、根据工程进度组织验收,编制验工计价表,财会部门根据验工计价表支付工程进度款。预付工程和备料款应控制在合同价(或工程造价)的25%以内,工程开工后,工程进度预付款最多不能超过工程造价的95%,注意扣取质保金,除质保金,其余款项待工程竣工交付使用时全部一次结清。

(7)固定资产购置或工程完工,应按合同、预算进行验收,验收合格。验收小组编制决算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8)固定资产购建完毕后,应在一个月内办理组固手续。单位自行发包或自行施工、自行购建的项目,完工后,由业务部门填写组固单,交财务室建卡;局施工企业所承建的工程,建设、施工单位双方签认后,由财务处向建设单位下转投资。尚未正式办理移交但已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应暂估入帐,并计提折旧,正式移交后,调整原暂估价值和已提折旧。

(9)财会部门根据计划、合同、发票、决算等凭据办理结算。

(二)固定资产的动态管理:

1、指定专人保管固定资产,对造成非正常损失的,要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挪用、外借、赠送、削价、报废固定资产。

2、固定资产的增减和使用等审批权限必须按《南昌铁路局<铁路运输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补充规定(试行)》(南铁财字[2000]55号)执行,在具体办理过程中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3、固定资产的增减动态和使用状态的变更,必须由各单位的技术、设备等管理部门根据有关动态变更文件或命令填制动态凭证,调整技术履历簿和档案,并及时通知财会部门按规定进行帐务处理,确保固定资产帐、卡、物相符。

4、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清查、要结合业务部门的设备检查和秋季鉴定,对固定资产现状进行清点、核实,如有出入,应认真修改和调整固定资产卡片、设备技术档案(台帐、履历薄、图纸)。

5、年度终了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单位长应组织财会部门、归口管理部门和保管使用部门组成清查小组,按以下程序进行清查:

(1)清查小组清查盘点单位所有的固定资产,并登记造册。

(2)财会部门核对固定资产帐册和卡片,做到报表与总帐分类帐—致,总分类帐余额与明细分类帐余额之和一致、明细分类帐余额与固定资产卡片金额之和一致。

(3)财会部门、归口管理部门、保管部门、使用部门核对固定资产台帐(履历簿)和卡片、保证相互一致。

(4)财会部门、归口管理部门、保管部门、使用部门将各自的帐、卡与固定资产盘点湾单进行核对,核对后编制清查报告。

(5)清查盘点中发现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填制“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表”(财固—9)单项原值在5万元以下(不含机械动力设备)的资产,由单位自行办理列帐手续;单项原值在5万元及以上的资产,由产权督理单位提出申请,经路局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路局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审批。

(6)每根据设备实际使用状况,上报设备大修、中修计划。

(三)固定资产报废:

1、定期或不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清查、要结合业务部门的设备检查和秋季鉴定,对固定资产现状进行清点、核实。

2、清查盘点中发现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填制“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表”(财固—9),固定资产发生盘盈、盘亏,应查明原因,分清任责任。在未经批准列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待查清原因、分清责任后,编制“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毁损)理由书”(财固—10),待批准后列帐。

3、固资损失审批权限:单位成立资产损失核销审批领导小组,对固定资产进行鉴定,经单位长审查,“编制固定资产拆除、报废申请单”(财固—8),报路局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交按照以下管理权限办理审批手续:主业原值在5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不含机械动力设备,下同)毁损、盘亏、报废,2万元以下的机械动力设备,由单位资产损失核销审批领导小组审核,单位长审批,损失自行列销,报国资办备案。主业原值在5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不含机械动力设备,下同)毁损、盘亏报废,及时万元以上的机械动力设备,报业务主管部门、国资办审批。

5、清理结束后,应认真修改和调整固定资产卡片、设备技术档案(台帐、履历薄、图纸)。

六、债权债务管理

(一)为了确保债权的及时收回和债务的按时偿还,避免坏帐损失的发生。维护资金的正常运转,必须加强对债权债务的管理、核算及清理。建立债权债务清理责任制度,实行债权债务追究制度。

(二)明确责任:财务室是债权债务的核算部门,债权债务清理的责任部门为主办该项经济往来事项的部门,主要是指直接与对方联系、洽谈、签约等、并向财会部门办理收、付款业务的部门。责任部门的直接经办人为主要责任人,是清理债权债务的直接责任人员。

第3条相互配合:在债权债务的清理中,各相关部要相互配合,对债权债务管理进行职责分工,财会部门、物资采购部门、有关业务部门、合同督理部门应各司其责、相互协调。

1、财会部门的职责:必须专负责债权债务审核、核算、清理、签认,财会主管人员负责控制、审查债权债务发生的合理性,监督债权债务的清理情况。

2、物资采购部门职责:根据生产计划编制物资采购计划,采购物资必须签订购货合同,并将购销合同送达财会部门,对采购物资约价格、质量、交货期、相关服务全过程负责、严禁盲目采购。加强对物资采购环节的管理与监督。

3、有关业务部门职责:对本部门涉及的相关工程、劳务项目要确保技术.质量符合要求,又要确保工程项目按期完成。在业务发生前必须签订相应的合同并抄财会部门。

4、合同管理部门职责:对每个所签合同文本进行严格审核,确保购销合同的合法性、合理性,避免引起经济纠纷。

(四)在签订合同同时必须向财会、计划、内部审计、法律等有关部门咨询,对所签订合同的各项条款要认真审查,尤其在确定付款方式、付款期限及违约条约时,应当考虑缩短债权期限、促进债权快速收回。

(五)任何部门和人员不能以单位名义对外提供担保。

(六)任何部门或人员不能将本单位资金拆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七)个人借款只限于因公事项、其他事项不得借款。财会部门应坚持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的原则,严禁公款私存、公款公用。坚持单位长一支笔审批制度。对个人借支、预支等款项,经办人在借支、预支项目完成后,必须及时办理报销,同时将余款全额缴清。经办人在借支、预支项目完成后三个月内仍未办理相关报销手续的,财会部门必须将其名单书面报告单位长,并从工资或资金中扣还。

(八)对跨年度的债权、财会部门在每年年底前开具对帐单或签认单,与欠债人员或单位对帐。

七、运输成本、外委成本管理

第1条(一)实行科目负责制:

1、运输成本含维修成本(含中修)、大修成本。

2、外委工作指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完成的外单位委托的工作,外委工作可按劳资处审批的工费比例计提工资,必须承担外委工资的工资附加费、除内部供应外,外委工作必须按外委收入交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必须承担路局规定的招待费、间管费,并完成外季利润。

3、财会部门负责成本费用的全面管理和控制.合理编制维修成本费用计划(不含大修、外委),并将成本费用计划分解、落实到科目负责人。大修项目谁施工谁负责,外委工程谁承揽谁负责。

4、各科目负责人要在分管范围内编制成本计划、建立成本费用台帐,加强成本费用的动态管理与控制,及时分析成本费用计划的执行情况,按期提供成本费用考核依据。为保证各科目负责人有效控制成本,有的费用要层层分解、层层落实。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

5、科目负责人对所分管的成本费用的真实性、合理性、有效性负责。

(二)明确费用审批权限

费用的发生必须经有权批准人批准。属于科目负责人费用计划及费用项目之内的费用,由科目负责人批准。属于超出科目负责人审批权限的费用,费用发生之前,必须报经单位主任审批,并让科目负责人知情。

(三)建立成本分析制度:财务室要每季度完成决算后,牵头召开成本分析会,各科目负责人书面分析工作完成进度、费用支出情况、成本费用计划的执行情况,及节超原因。降低成本费用的途径和措施,分析中应提出进一步改善经营、加强管理的对策和措施、并落实到有关部门或人员。财务室分析运输成本总体支出情况、投资项目总体支出情况、外委总体支出情况,同主任对全单位费用进行余缺平衡,有效完成全单位年度经济指标。

八、票据管理

(一)有关部门领用收据、发票,必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并指定专人管理。票据专管人员填写票证内部领取单、向票证保管人员票证。票证保管人员应建立票证领用登记簿.详细记录票证的领用人、时间、种类、领用数量、起止号码、收回时间。领用票证应在票证登记簿上签字或盖章。

(二)票证领用人应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内容开具票据时,应按照票证内容逐次、逐拦、全部联次一次填写,必须填写齐全,字迹必须清晰,不得涂改。对金额填写有差错的,应当重开,开出的票证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三)票据领用人员必须做到:

1、不得转借、转让和代其他单位或个人开具收据、发票。

2、不得涂改收据、发票。

3、不得单联填开或开具上下(正副)联金额、内容不一致的收据、发票。

4、不得扩大专用收据、发票的开具范围。

内部控制制度范文第4篇

关键词:中小企业;治理;内部控制制度

一、问题的提出

民营企业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其规模逐渐分化,少数成长为大型企业,而为数众多的仍然是中小企业。在民营企业迅猛发展的背后,因为体制的、传统的等各方面的原因,民营企业也暴露出自身一些先天的不足,这其中尤为突出的表现就是企业家的管理能力不强、企业治理模式不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欠缺。目前中小企业其治理结构的规范往往是形式上的规范,需要落实到操作层面,真正实现完善的企业治理机制,需要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的保障。这一问题如果长期得不到解决,不但影响民营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更会关系到国家经济秩序的稳定。也就是说,中小企业的发展瓶颈不仅是合理的治理制度,而且还有下一个层面的具体实施的措施,限于中小企业的人力资源现状,不仅需要设计出恰当的治理制度,还要设计出匹配的具体内部控制制度,而且应通过人力资源的整合真正将企业治理与内部控制机制由理论走入实务。

企业治理与内部控制一直是理论的热点问题,我们注意到,我国学者分别在这两个领域取得了

很大的成就,而且也注意到了两个领域的对接,然而,理论与实务的视角基本定位于国有企业、上市公司,民营中小企业在该领域被忽略了。中小企业人员少,经营链条短,所有权与经营权合一,在中小企业的发展历程中,对于企业治理与内部控制建设应同步着手建设,目前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多数中小企业的经营者疲于应付企业的内外事务,无暇或者无意识顾及企业治理与内部控制建设。因此,从理论与实践上探索中小企业企业治理与内部控制建设方案,既可以优化企业治理与内部控制建设环境,又可以解决中小企业不重视企业治理和管理的局面。因此,进行不同阶段中小企业企业治理与内部控制理论与实务的研究,促进其持续发展,提高其经营绩效,对于实现整个社会效率的提高具有持久的意义。

二、中小企业的企业治理与内部控制建设的内在联系

将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有机结合的典范是美国的萨班斯法案,其总的原则是把财务报告可靠性和有关内部控制的责任落实到实际执掌公司权力的关键人物身上,实际是从美国公司的现实情况出发,突破了内部企业治理和内部控制的机械分割,加强董事会和管理层的责任。国内学者注意到了内部控制与公司治理的互动性,比较典型的研究有内部控制与公司治理的关系(吴水澎等,2000;阎达五等,2001);不同治理结构下内部控制的效率(冯均科,2001);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的对接(杨有红胡燕,2004)。笔者认为:上述研究可以得出一个共同的结论是,一个健全的内部控制机制要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的支撑;内部控制的创新和深化,也将促使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

中小企业的企业治理如何完成制度安排,企业治理结构下的内部控制制度如何制定,企业治理与内部控制又如何真正得到贯彻实施,笔者以为首先要正确处理好二者的关系才能谈及其他。

1.内部控制制度需要完善的企业治理结构的支撑

迄今为止,内部控制理论最权威的阐述是著名的COSO报告,该报告提出:内部控制是由企业董事会、经理当局以及其他人员为达到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相关法律法规的遵循等三个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此种解释得到企业董事会、管理当局、投资者、债权人等社会各界和审计人员及专家学者的普遍认可。

狭义的公司内部治理,是指所有者对经营者的一种监督与制衡机制。即通过一种制度安排,来

合理地配置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权利与责任关系。它是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所构成的企业治理结构及其相关机制来实现。

目前,许多民营中小企业主对企业治理的完善与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认识不足,更多的是短期行为。中小企业的企业治理主要问题包括:股权不明晰,所有权过于集中或内部人控制,缺乏有效的制衡关系;忽视制度化管理,没有足够的激励机制;缺乏对中小股东利益的保护机制等等。由此导致企业的内部控制也很薄弱,会计和财务体系不完善,会计人员分工不明确,内部控制经常处于失控状态,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大部分民营企业的会计报表未接受社会审计监督,财务报表质量很差。长期以来,在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型企业,由于内控制度不健全,在其经营活动中存在许多不规范的经营行为和经营管理,造成了大量的虚假会计信息。

笔者认为:中小型企业应建立一套符合本身实际情况的企业治理体系,将国际通用的企业治理惯例与企业实际相结合,良好的企业治理有助于企业发展,使董事会更好地进行决策,高层管理人员更有效地对公司实施管理。更重要的是可以为企业内控制度的建设与贯彻落实提供良好环境,为此,政府要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政策和法律法规,为企业治理提供政策法规保障;企业应建立健全企业治理的组织结构,健全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机构,为企业内控制度的建设提供环境保障。

2.内部控制的创新和深化将促使企业治理结构的完善

民营企业的治理结构,尤其是中小企业要在坚持现代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前提下,结合民营企业的实际发展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整。要形成以共同治理为特征,制衡与效率相协调的治理模式。内部控制是一种动态行为,它在企业的作用过程中会受到主观因素和外部环境的影响。因此,要充分发挥内部控制在现代企业制度中的作用,就必须不断地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完善和规范,真正符合企业经营活动的特点和企业管理的需要。

构建完善的民营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是完善民营企业自身建设的重要方面,建立健全民营企业内部控制制度,首先需要企业主的重视、理解和支持,民营企业主应不断提高自身文化素质和管理水平,增加社会责任感,实行科学管理,提高企业的整体管理水平,企业主的经营意识、理财意识,是民营企业内控制度建设的关键。其次应强化外部监督,明确财政在民营企业监督中的职责和权限,树立财政监督的权威,提高财政监督的效果。会计报表必须接受社会中介审计的监督,社会审计应指导民营企业按照会计规范的要求建立会计核算制度,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税务机关要依据相关法规规范民营企业的纳税行为,严格税收管理。使民营企业认识到建立健全内控制度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内部控制的目标是确保企业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经济信息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遵循适用的法律和法规。内部控制的对象是企业的权力操纵者,是对权力操纵者的权力约束,也是对权力操纵者之间的权力制衡。可见,现代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其目标已相当明确,其作用也远不止防弊纠错,有效和规范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不仅需要良好的企业治理环境的支持,同时也可以促使企业治理结构的完善。

三、建立适合中小企业发展特点的企业治理与内部控制相结合的现代企业运行模式

企业的运行机制可以分为两个层次:企业治理和企业管理。作为现代企业制度中最重要的企业治理,如果不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则无法实现共同治理为特征,制衡与效率相协调的治理模式。也不能为实施现代企业管理提供支持,因此,要充分发挥内部控制在现代企业制度中的作用,就必须不断地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完善和规范,真正符合企业的实际发展需要。建立适合中小企业发展特点的企业治理与内部控制相结合的现代企业运行机制。

1.规范企业治理结构

规范的企业治理结构,关键要看董事会能否充分发挥作用。但在多数中小企业中法人治理结构不够完善,甚至是有形无实,一半以上中小企业的董事长和总经理由一人兼任,由此可见,公司董事会在很大程度上掌握在内部人手中。应该作为所有者产权代表的董事会,既不能充当所有者的“守护神”,又不能代表所有者对经营者进行监督。这种责权不分的企业治理结构,导致所有者对经营者不能实施控制,作为代表公司股东的控制主体——董事会也就形同虚设。

企业治理中应明确划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经理层的权、责、利,通过有效的约束机制减少或消除内部人员控制行为,从制度和程序上限制会计人员的“越轨”行为,这样一种机制具有良好的相互制衡关系,使各层次的组织均拥有不同的权限,保证层层控制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保证企业正确地进行经营决策和经营计划的实施,才能使内部人员的行为遵循规范,为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提供根本保障。

2.建立多层次内部控制体系

按照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的要求,建立一套完善的、覆盖经济业务流程环节的,适合民营中小企业自身特点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够随外部环境的变化、单位业务职能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及时进行信息反馈与调整,不断修订完善控制制度,逐步形成一套动态的、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明确规定各层次、各项工作的授权批准的范围、权限、程序、责任等内容,企业内部的各级管理层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和承担责任。

3.强化内部审计和外部监督机制

内部审计作为内控系统监督评审的一部分,应在企业的董事会设立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其主要职责是查错防弊,做到监督与服务并重,帮助管理当局对内控系统进行有效和全面的内部审计,监督内部控制的程序和执行的有效性,减少会计信息的失真。

4.提高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内部控制制度范文第5篇

关键词:我国企业内部控制控制制度

一、我国企业内部控制执行的现状

到目前为止,财政部针对当前会计及相关工作中最为薄弱的环节,按照分批分步的方式,了《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和6项具体内部控制规范,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体系初步形成。《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对内部控制的定义、目标、原则、方法和内容等基本问题都做出了规定,是制定后续规范的基础与依据,该规范的出台在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体系的构建过程中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随后,我国又颁布了六个具体规范,体现了从会计控制入手,突出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等环节,并向其他管理环节延伸的控制思路。

以上规范自开始实施以来,从制度源头上为企业内部会计控制的建设提供了保障,对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改善起到了积极作用。但综观我国企业的内部控制现状却不乐观,在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环节、实施环节和监督反馈环节,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企业内控制度制定环节存在不足

目前,有相当一部分企业管理者对内部会计控制认识不足,对内部会计控制的建设持冷漠态度,以传统经验代替规范化管理措施和手段,根本没有建立内部控制制度。有些企业虽有建立,但在内控制度的制定环节,还认为内部控制就是对企业经营的某个或某几个关键点进行控制。比如企业将付款环节对原始单据的审核作为关键控制点,但供应部门因弄虚作假或失职,购进了质次价高的材料,会计部门依然会在审查原始单据无误后照价付款,这就只能实现会计的事后核算、监督功能,未能对整个生产经营进行控制。在当前常见的企业分口管理制度下,企业内部的管理形成条块分割,这样的内控制度设计没有渗透到公司的各项业务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没有覆盖到所有的部门和岗位,未能实现立体交叉、多角度、全方位的风险预防监控,内部控制建设不成体系,步入了内控建设的另一个误区。

(二)企业管理者越权现象比较严重

由于体制等原因,我国较为严重的“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导致了“内部人控制”现象,很多企业高层管理人员滥用职权或对经济活动进行越权干预的现象比较严重,岗位设置及权限、审批程序等重要控制环节与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相背离,这是造成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失效,进而导致舞弊行为发生、会计信息失真的一个重要的原因。因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不力导致经营失败的案例在我国可谓屡见不鲜。

(三)会计人员素质有限

一方面,有些会计人员专业知识水平不高,缺乏应有的辨别能力和分析判断能力,无法适应内部会计控制所需的知识层次,影响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另一方面,部分会计人员虽具有足够的专业技术水平,但出于个人利益驱动无视会计职业道德,对单位领导及其他业务经办人员的违规行为视而不见,对发现的内部会计控制的漏洞,不仅没有主动提出建议对制度加以完善,反而直接参与贪污、挪用公款、盗窃资金等违法违纪活动。会计人员的这种专业素养和道德素质无法满足投资者及企业发展的要求,制约了企业内部控制的建设,使内部控制流于形式。

(四)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发挥有限

在内部会计控制的监督过程中,内部审计既是控制活动的一部分,又是对内部控制的再控制,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但多数企业的内部审计未能履行其应有职能。首先,内部审计独立性不够。我国企业大多实行的是单一的厂长经理模式,这就导致内部审计不能监督上级,高层管理者是实质上的“自由人”。同时,对受厂长、经理直接领导的其他职能部门也不易进行监督,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严重受限。其次,对内部审计的职能理解存在偏差。有关人员,包括内部审计人员自身在内,经常将内部审计的职能简单理解为会计监督,而且过分强调“查错纠弊”,忽视了“防错防弊”这一职能,未能发挥其加强企业内部管理的作用。再次,内部审计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相当部分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得不到必要的重视和支持,内部审计部门力量薄弱,不能适应工作的需要。这些都是阻碍内部审计发挥作用的重要因素。二、会计准则国际趋同对内部控制产生的影响

从有关定义中看到,内部会计控制是指单位为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等,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可以说“防范会计信息失真,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是当前大家普遍关注、也是内部控制所要着力解决的一个问题。会计信息失真必然与会计信息产生的某个或所有环节相关,而高质量的会计规制是产生高质量会计信息的基础。高质量的会计规制,只有得到有效执行才能产生高质量的会计信息,这就需要内部控制制度充分发挥其作用。而会计规制无法得到有效执行的原因分为以下两种:一是由于执行人员专业判断有误所导致的偏差;二是执行人员故意违背会计规制。相应地,会计信息失真可分为三类,即规则性失真、行为性失真和违规性失真。规则性失真是指由于会计域秩序的动态性,会计规制制定者将会计域秩序转变为会计规制的过程中存在的偏差,这是由会计规制质量的高低所决定的,不属于内部控制所能影响的范围;行为性失真是指会计人员根据会计规制的基本要求而运用专业判断有误所导致的偏差,由此而造成的会计信息失真;违规性失真则是指出于主观故意或外部压力弄虚作假、粉饰舞弊而导致的会计信息失真。会计信

息的行为性失真和违规性失真是内部控制应着重关注并加以防范的失真。

针对“防范会计信息失真,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这一目标,内部控制要对会计信息的行为性失真和规制性失真进行治理。2007年1月1日开始,我国上市公司开始全面施行新的会计准则,并鼓励其他企业执行。现有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将停止使用。这个过程使会计信息行为性失真的风险增大。首先,新准则规定下的会计科目、账务处理、报表格式及编制要求等方面都会发生不同程度的变化,准则的应用指南于2006年底正式,这就要求会计人员在较短的时间内熟悉及掌握新会计准则,并做出适当的衔接调整。相比现行会计规制而言,会计人员若对新准则理解不够准确、专业判断有失偏差都可能增加会计信息行为性失真的风险。其次,关于会计准则的制定模式存在很多讨论。国际趋同后的会计准则需要会计人员进行更多的专业判断,这些选择空间本身就增大了会计信息行为性失真的风险。因此,按照我国“以内部会计控制为主,兼顾与会计相关的其他控制”的内部控制的思路,新会计准则在“会计控制”中最基本的环节就向内部控制体系提出了一个极大的挑战。

会计信息违规性失真则是我国会计信息失真的一项顽症,其与真实会计信息的偏差程度远大于其他类型的会计信息失真,后果也比另外两类失真更加严重。虽然我国有关部门已对此问题给予足够的重视,并从完善法规等多方面采取措施进行控制,但效果并不理想。因此,对于新会计准则在一定程度上增大的会计信息违规性失真的风险,也应引起足够的重视。

三、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的措施

综合上述分析可以看到,要保证内部控制作用的发挥,必须为其实施提供良好的内、外部支持环境,这就需要从制度制定层面和企业实际操作层面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第一,提高相关人员的道德修养和专业素质,是内部控制机制得以顺利运行的前提。首先,要加强会计人员的政策教育、法制教育以及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增强会计人员纪律性,使其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在履行职责中遵纪守法,无论何种情况都不丧失原则。其次,应加强对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坚持定期培训,定期考核,严格上岗证的管理,提高会计人员的专业知识和业务素质;同时,会计人员还应掌握岗位所需的内部会计控制知识,能正确应用内部会计控制方法实现企业的控制目标。另外,对内部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也不容忽视,只有使内部审计人员意识到自身职责的重要性,掌握了科学的内部审计方法,内部审计才能真正起到对内部会计控制的监督作用。

第二,倡导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实现“软控制”。内部控制作用发挥的关键,在于能否将其变为企业内部自发需要。应通过对相关知识的宣传,提高企业管理者对内部会计控制的认识水平,将内部会计控制置于企业的战略高度。对于普通员工,更应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围绕人的价值管理,展开企业内部控制活动的各项内容,协调企业内部控制中的各种关系,创造良好的环境氛围,制定相应激励措施,使每个员工都能以主人翁的态度参与企业管理,充分发挥其主动性、积极性与创造性。这样,无论在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制定环节,还是执行环节,都能变“要我控制”为“我要控制”,从而达到内部会计控制的最佳效果。

第三,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要确保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切实得到执行并取得良好效果,就必须对其施以恰当的监督,企业中最主要的监督评价方式就是内部审计。当务之急是确立内部审计在监督、检查内部会计控制工作中的独立地位,并切实实现内部审计由事后监督职能向事前、事中监督职能的转变,使其监督具有日常性与全过程控制性,并将监督、评价结果及时反馈,协助企业进行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制定。当然,企业也可考虑引入外部监督力量(如注册会计师)对其进行监督评价,形成有效的监督合力,以保证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四,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在很多企业的日常管理中,内部控制的一些基本的原则、职能、方法与措施基本都得到了贯彻实施,但还会频频出现“内部人控制”的现象,进而导致会计信息的违规性失真。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首先,改变国有股、法人股“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保证决策的民主、科学性,遏制“内部人控制”和“管理者越权”现象。其次,完善董事会,增强董事会中董事的独立性,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增加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再次,强化监事会对财务报告的监督,并建立、完善与公司治理结构相适应的外部监督机制,引入外界有关机构对企业风险进行合理监督,减少管理层对财务报告的操控,为内部会计控制创造良好的内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