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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风险与对策研究

互联网金融风险与对策研究

【摘要】互联网金融依托电商生态网络进行自身发展,编织一张涵盖网络服务商、市场经济参与者、政府集群构成的多层次、宽领域的生态网络是互联网金融发展的主流趋势。我国互联网金融扩张速度过快,多元发展模式并存,涉及面广,影响重大的前提下,必须对互联网金融的特殊风险进行管控。运用以促进互联网金融更快更好的发展,使互联网金融创新为中国金融领域的改革和深化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作出应有的贡献。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风险管理

一、互联网金融的概念和特点

互联网金融是互联网技术与金融的结合,是以互联网和移动通信终端等现代科技为依托,将传统金融的实体业务转变为虚拟性的数据传输,在互联网上完成业务操作、资金收付和投资理财行为。使资本供求双方实现信息对等,趋近于完全竞争市场的一种理想化状态。互联网金融重构了金融业务,体现了电子商务向市场经济的多方面融合的趋势,互联网金融也是金融改革发展的关键试点区域。互联网金融作为一种新型金融形式,主要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全方位覆盖。传统金融机构由于网点、人员的不足,往往将注意力集中到高价值但是人数稀少的的客户,互联网金融则可以充分发挥互联网长尾效应,兼顾广大群众,显得更加亲民。很多互联网金融产品客户门槛较传统金融产品要低很多。二是信息化。互联网金融企业往往具有强大的数据挖掘能力,通过长期的数据积累和数据分析,大幅提高了信息使用效率。三是彻底客户中心观。客户体验的提升被誉为互联网发展的重要动力。互联网不仅开创了全新的商业渠道,变革当今滞后的信息传输流程,而且在全行业传递了全新的以客户体验为中心的企业理念。

二、互联网金融的风险分析

(一)互联网金融风险的特点

互联网金融风险不同于传统金融风险,既有金融风险,又有互联网风险。特别是基于互联网技术,决定了互联网金融风险的复杂性、多变性。除了传统金融风险的特点外,互联网金融风险还有以下特点:首先,传播性强,传播速度快,影响范围更广。互联网受众接收速度快,投资准入门槛低,影响人数众多。其次,风险会随着企业发展而积累,可能导致风险失控,一旦风险失控便不可回转,补救成本加大。再次,互联网金融是存在于虚拟的网络世界中的。息不对称性增加会扩大面临的风险。最后,互联网金融环境比较复杂,易受攻击点增多,网络环境开放性也使得互联网金融曝露在外的范围增大,增加了金融风险的可能性,加重了控制风险的难度。

(二)互联网金融风险的类型

(1)系统性的安全风险

互联网金融基于成熟的计算机网络展开自己的服务,相应的风险控制在需要安全可靠的系统和硬件设备来实现。因此,计算机网络技术安全可靠对互联网金融正常运行关系密切,计算机网络技术也成为互联网金融面临的最严峻的技术风险。信息传送过程中和信息储存是互联网金融的计算机系统面临安全风险的两大区域。互联网金融业务的高效运作以选择合适的信息系统为基础,但选择的系统可能因为在设计缺陷或操作失误引起互联网金融的系统选择风险。系统选择风险来自于信息传输过程和信息编辑与接收。

(2)技术性风险

电子商务企业由于自身能力或者成本控制,需要技术支持来解决内部的技术问题或将部分技术业务外包。虽然采取这些策略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但是外部企业可能由于其自身原因导致互联网金融企业无法为客户提供优质的虚拟金融服务,紧接着造成互联网金融的技术支持风险。此外,我国目前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互联网金融设备十分稀少。使用的互联网金融软硬件设施大部分是外国产品,对我国的整体金融安全形成了潜在威胁。

(3)操作风险

互联网金融业务的操作风险可能来源于系统内部或者操作失误。操作风险一般涉及各个账户的授权使用、员工或者客户操作失误等,安全系统的设计缺陷也可能引发操作风险。从交易主体操作失误来看,若交易主体不了解互联网金融业务的操作规范和要求,就可能引起操作风险。由于互联网金融服务方式的虚拟性,操作风险会伴随企业的发展过程不断累积。要对操作风险严加管控,建立相应机制合理规避。

(4)法律风险

互联网金融的法律风险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互联网金融企业的经营行为触犯相关法律和规章制度;二是互联网金融立法相对应法律法规都是基于传统金融业务制定的,明显滞后。我国的互联网金融刚刚起步,相应的法律法规还相当缺乏。但这些法律法规并不能满足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需求。而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准入门槛、资金监管、权威认证、电子合同的订立等方面都还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三、互联网金融风险管理策略研究

(一)加强数据管理与互联网金融系统的基础建设

对互联网金融进行整体规划,制定全国通用的行业标准规范,提高互联网金融风险的预测和管理水平,经由第三方权威机构颁发准入证书和建立资质审查数据库。着力深度研究数据加密技术、身份确认技术。提高整体计算机系统的安全度。重点防御关键系统和关键设备。从多方面措施结合起来解决信息安全问题,保护国家金融安全。随着信息时代的发展,信息技术也应该与时俱进,对我国信息产业发展的速度需要进一步加强,逐渐发展具有自主权限的先进信息化技术,同时对互联网所建立的金融系统进行加强,并对计算机处理业务的安全防御系统和技术水平更加完善。进而从根本上实现风险防范、降低网络金融业务的各种风险。

(二)加快互联网征信信用体系建设与完善行业法律法规

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减少信息不对称、降低市场选择风险的基础。以央行的个人征信系统为基础,建立客观全面的涵盖企业信用、个人信用和电子商务身份认证的统一数据库,避免互联网金融业务提供者因信息不对称作出不利选择;针对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的机构建立信用评价体系,降低互联网金融业务的不确定性,避免客户因不了解金融机构互联网金融业务的服务质量而作出逆向选择。加快互联网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使制度建设紧跟实体经济的步伐。明晰互联网金融业务各交易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明确规定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资料和数据。充实现行法律类目,防范因法律缺失而产生的纠纷和法律风险。摒弃现有法律法规中不适合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部分,普及新法、新规,对互联网犯罪行为从严从重处罚,明确规定蓄意造成互联网金融风险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并且制定网络公平交易细则,以保证互联网金融业务的有序开展。

(三)运用高新技术预测流动性

因为互联网金融要求实现实时到账,所以在流动性上有更为严格的要求。可以通过借助互联网企业的技术支持,做好海量数据收集与整理和云计算分析处理,动态跟踪该基金的各方面情况,积极主动做好风险防范工作。通过对数据的挖掘和对基金流动性相关要素的分析,对资金流动的问题进行提前预测,从而降低基金流动性,并将风险控制在可以预测的范围之内。也可以借助与传统金融的合作来转化流动性风险的。在无法提前预估的短期资金紧张的情况下,可以通过传统金融的储备优势,相互提供短期的流动性支持。通过加强与商业银行金融市场部门和互联网金融风险控制部门的合作,可以形成行业良好的生态环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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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岳帅 单位:太原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