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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应急预案

安全管理应急预案

安全管理应急预案范文第1篇

第一条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遵循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内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辖区内本行业、本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五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要求;

(七)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八)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六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制定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按照针对情况的不同,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事故类型的,应当组织编制本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本单位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第九条对于某一种类的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第十条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重点工作岗位的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所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十二条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应当经常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

第三章应急预案的评审

第十三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本部门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审定;必要时,可以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涉及相关部门职能或者需要有关部门配合的,应当征得有关部门同意。

第十四条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评审应当形成书面纪要并附有专家名单。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第十五条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应急预案涉及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和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

评审人员与所评审预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六条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者论证应当注重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预防措施的针对性、组织体系的科学性、响应程序的操作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

第四章应急预案的备案

第十八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十九条中央管理的总公司(总厂、集团公司、上市公司)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分别抄送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中涉及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未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的备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确定。

煤矿企业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外,还应当抄报所在地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申请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二)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意见;

(三)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第二十一条受理备案登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应急预案进行形式审查,经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并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备案并说明理由。

对于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已经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登记的,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可以不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仅提供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第二十二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指导、督促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建立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建档制度。

第五章应急预案的实施

第二十三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第二十四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

应急预案的要点和程序应当张贴在应急地点和应急指挥场所,并设有明显的标志。

第二十五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本部门、本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预防重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第二十七条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第二十八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每年对应急预案的管理情况进行总结。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总结应当报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总结应当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九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根据预案演练、机构变化等情况适时修订。

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

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

(一)生产经营单位因兼并、重组、转制等导致隶属关系、经营方式、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

(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的;

(三)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

(四)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

(五)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

(六)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

(七)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

第三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报告应急预案的修订情况,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第三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使用状况档案,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第三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后,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预案启动情况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四条对于在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安全管理应急预案范文第2篇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职工的生命安全,维持正常的安全生产秩序。

1.2 编制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消防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江苏安全生产条例》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企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救援工作。

1.4 应急预案体系

根据本企业管理体系及行业特点,应急预案体系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1)综合应急预案:规定本企业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应急响应原则、应急管理程序等内容。

(2)专项应急预案:主要是根据本企业生产加工特点,为应对几种安全事故类型。各专项事故预案详见5.4各项应急救援预案

(3)现场处置方案:是针对具体的部位、设备设施、事件及灾害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

1.5 应急工作原则

遵循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单位自救与专业应急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2生产经营单位的危险性分析

2.1 生产经营单位概况

xxxxx有限公司坐落于如东县岔河镇xxxxxx,厂区周边为xxxx,单位地址为xxxxxxxx号,距镇政府约x公里,占地面积xxxm2,建筑面积xxx m2,职工总数xxx人,是一家民营企业。单位生产车间xxxx m2,有xxxx等设备。

2.2 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本企业是xxxxx企业, 企业存在xxxxx、xxxx等特点,涉及到xxxx,xxxx等危险源.这些危险源蕴含着一定的危险。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应急组织体系

(1)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在厂领导统一领导下,各有关职能科室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开展。

(2)成立事故应急总指挥部。总指挥由厂长担任,如有特殊情况厂长不能到位时,由生产副厂长代任。副总指挥由生产副厂长和设备副厂长担任。成员由生产科、保卫科、设备科、技术科、材料科以及各车间负责人组成。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结构图:(略)

3.2 指挥机构及职责

(1)应急救援总指挥部

职责

①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应急抢救预案。

②负责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及紧急处理措施。

③负责调用本厂范围内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

④负责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⑤负责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⑥负责做好稳定生产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⑦负责组织预案的演练,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修订和补充。

(2 )应急总指挥部办公室

职责

①应急指挥办公室是本企业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

负责平时的应急准备。负责报告、信息报送、组织联络各职能部门及协调。

②负责与外界的渠道沟通、引导公众舆论。

③联系地点及电话,厂办公室: xxxxxxx

(3)抢险、抢修组(设备科)

职责

①由设备科牵头,各车间、科室配合组成。该组成员要对事故现场、地形、设备、工艺熟悉,在具有防护措施的前提下,必要时深入事故发生中心区域,关闭系统,抢修设备,防止事故扩大,降低事故损失,抑制危害范围的扩大。并负责事故调查工作。

安全管理应急预案范文第3篇

 

20xx年4月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了提高水库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切实做好水库遭遇突发事件时防洪抢险调度和险情抢护工作,力保水库工程安全,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减少损失。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技术规范、规程和经批准的水库汛期调度运用计划。

1.3 工作原则

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体现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全力抢险,力保水库工程安全的原则。

1.4 适应范围

1.4.1水库遭遇的突发事件是指水库工程因以下因素导致重大险情:

1、超标准洪水;2、工程隐患;3、地震灾害;4、地质灾害;5、上游水库溃坝;6、上游大体积漂移物的撞击事件;7、战争或恐怖事件。

1.4.2 本预案适用于本镇小I型、小Ⅱ型水库的防洪抢险工作。

2.基本情况

2.1 工程基本情况

全镇有小I型水库1座,即秋根水库。小Ⅱ型水库5座,即公净水库、石人水库、石狗水库、德庆水库、叉正水库。

水库工程技术特性见《小型水库工程技术特性表》。

 

某某水库工程技术特性表

水库名称

 

主 坝

坝  型

均质土坝

建设地点

 

坝顶高程(M)

95.4

所在河流

 

最大坝高(M)

10

集雨面积(KM2)

0.418

坝顶长度(M)

50

管理单位名称

**村委

坝顶宽度(M)

4

建设日期

1958.08

坝基土质

岩层

竣工日期

1959.03

坝基防渗措施

粘土

地理位置

东经

109° 01 ′22 ″

防浪墙顶高程(M)

 

北纬

22°  32′ 05 ″

副 坝

坝  型

 

多年平均降雨量(mm)

1500

坝顶高程(M)

 

水库历年加固扩建情况

 

最大坝高(M)

 

坝顶长度(M)

 

型  式

敞开式

堰顶高程(M)

57

堰顶净宽(M)

1.5

闸门形式

 

水库

特性

水库调节特性

 

闸门尺寸

 

校核洪水位(M)

94.63

最大泄量(M3/S)

6.1

设计洪水位(M)

94.44

消能型式

齿墩

正常蓄水位(M)

94.08

启闭设备

 

死水位(M)

86.36

输水

涵洞

型  式

无压箱涵

总库容(万M3)

46.3

进口底高程(M)

50

有效库容(万M3)

35

断面尺寸(M)

0.4×0.4m

调洪库容(万M3)

20

最大流量(M3/S)

0.1

兴利库容(万M3)

35

 

 

死库容(万M3)

下游

影响

情况

人口(人)

500

工程

运行

历史最高库水位(M)及发生日期

水位:    M

时间:年  月  日

耕地(亩)

1000

历史最大入库流量(M3/S)及发生日期

流量:      M3/S

时间:  年  月  日

城镇(学校、村庄)

塔竹村

历史最大出库流量(M3/S)及发生日期

流量:     M3/S

时间:  年  月  日

公路(铁路)

新平公路

              2.2水库汛期调度运行计划

水库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达水库汛期调度运用计划,本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执行。

水库汛期调度运用计划表

水库名称

集雨面积(km2)

汛期控制运行水位

运行水位(米)

相应库容(万立米)

警戒水位(米)

危险水位(米)

保坝水位(米)

叉正水库

0.41

92.5

20.5

93.5

94.5

94.9

3突发事件危险性分析

如有险情出现,将会对水库工程安全造成威胁,轻者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重者造成溃坝、淹没农田、摧毁房屋,造成人员伤亡等现象。

3.1水库存在的安全隐患分析及采取的度汛措施

水库名称

安全隐患分析描述

采取的安全度汛措施

叉正水库

待验收

 

3.2 大坝溃决分析

3.2.1大坝溃决的主要因素。由于水库大坝或单薄、或坝坡过陡、或渗漏、或蚁害、或鼠害、或洪水漫顶以及放水设施老化、漏水、坍塌等,都可能导致水库大坝溃决。

3.2.2 水库溃坝形式。大坝溃决有两种形式:1、大坝管涌、滑坡等导致溃决。由于大坝单薄、坝坡过陡、渗漏等原因,在汛期高水位时,渗透坡降变陡,渗透流速加大,当渗透坡降大于地基表层弱透水层允许的渗透坡降时,即在坝下游坡脚附近发生渗透破坏,形成管涌导致大坝溃决;2、由于放水涵管漏水、坍塌,导致坝身局部坍塌,引起溃坝。

3.2.3影响范围内的有关情况。具体见《水库工程技术特征表》中的“下游影响情况”栏。

4.险情监测与报告

4.1险情监测与巡查

4.1.1 水库监测巡查

部位

内   容

方   式

频   次

大坝

 

坝顶:是否完好;有无裂缝、异常变形;防浪墙有无开裂、挤碎、架空、错断、倾斜等情况。

迎水面(内坡):护面或护坡石是否损坏、松动;有无裂缝、剥落、滑动、隆起、塌坑、冲刷、等现象;近坝水面有无冒泡、变浑或漩涡等异常现象。

背水面(外坡):坝体有无裂缝、剥落、滑动、隆起、塌坑、雨淋沟、冒水、渗水坑或流土、管涌等现象;滤水坝趾有无异常。

坝端:坝体与岸坡连续处有无裂缝、错动、渗水等现象;两岸坝端有无裂缝、滑动、崩塌、塌坑、异常渗水等。

监测、巡查的方式以人工为主,采用通常的眼看、耳听、手摸、脚踩等直观方法,或辅以水准仪、经纬仪、锤、钎、钢卷尺等简单工具对工程表层和异常现象进行检查测量。

 

1、日常检查每天1次;

2、警戒水位以上时,每8小时巡查1次;

3、出现险情的部位要24小时不断观测、巡查。

 

放水

设施

进水塔(竖井):有无堵塞、淤积;有无裂缝、漏水;塔身摇摆程度。

卧管:洞壁有无裂缝、空蚀、异常渗水等损坏现象;洞身排水孔是否正常。

启闭设备:闸门、启闭机是否正常工作;有无损坏;有无不安全因素。

溢洪道

进水段:有无坍塌、崩岸、淤堵或其他阻水现象;流态是否正常。

堰顶、边墙、底板及溢流面:有无裂缝、损坏、渗水、剥落、冲刷、空蚀、损坏等现象;流态是否正常。

交通桥及下游河道:交通桥有无不均匀沉陷、裂缝、断裂等现象;河道受冲毁程度。

4.1.2监测、巡查人员的组成。主要是由镇政府干部、村干部和镇水利站有关技术员、水库管护员等组成;

4.1.3监测、巡查结果的处理程序:监测、巡查时由镇水利站有关技术员做好监测、巡查结果记录,并将监测、巡查情况汇报到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然后由镇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成员进行会商,提出处理意见。

4.2险情上报与通报

4.2.1险情上报、通报的内容、范围、方式、程序、频次。根据逐级上报的原则,当险情出现后,由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召开会商会,分析险情、提出处置措施,并将情况向镇直的水利、供电、农业、卫生、国土、电信、财政等部门进行通报,做好抗洪抢险各项准备工作。同时以书面形式上报上级有关部门,上报内容要简要真实。上报的频次一般每天一次,险情特别严重时2小时上报一次。

4.2.2水库出现险情上报的顺序为:水库管护员—→村委—→镇水利站—→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电话:******)—→县防汛办(电话:******)。

水库出险后,能处理的要及时处理,防止险情扩大,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各水库管理员要坚守巡查,发现有不同的地方或有险情出现,应及时报告镇防汛抗旱指挥部。

5险情抢护

5.1抢险调度

5.1.1 抢险调度方案

按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达的水库汛期调度运用计划进行调度。抢险调度预案分为四级:

1、当库水位达到汛限水位、气象预报库区内仍有可能发生降雨时,启动四级预案。

2、当库水位达到警戒水位、气象预报库区内仍有可能发生降雨时,启动三级预案。

3、当库水位达到危险水位、气象预报库区内仍有可能发生降雨时,启动二级预案。

4、当库水位达到保坝水位、气象预报库区内仍有可能发生降雨时,启动一级预案。

5.1.2调度权限

水库各级抢险预案调度权限为镇人民政府,调度执行部门为各水库管理单位。原则上,没有上级下达的调度变更指令,按上级下达的调度运用计划进行调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水库的正常管理工作。

5.2 抢险措施

5.2.1 根据险情及抢险调度方案,制定相应的抢险措施。抢险的首要措施是降低水库水位,同时针对不同的险种,由专家组会诊,采用相应的技术措施,进行抢险。

1、当水库水位达到汛限水位或发生险情时,启动四级预案。

(1)迅速向县防汛指挥部汇报,并通知下游各村委会。

(2)值班人员日夜值班,组织人员对水库枢纽工程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检查交通道路和通讯畅通情况。

2、当水库水位达到警戒水位时,启动三级预案。

(1)迅速向县防汛指挥部汇报,并通知下游各村委会。

(2)值班人员日夜值班,组织检查主副坝、溢洪道、闸门设备和设施,发现险情的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3)通知抢险队伍做好应急抢险准备。

3、当水库水位达到危险水位时,启动二级预案。

(1)再次向县防汛指挥部汇报,通知有关村委会及各有关单位。

(2)指挥机构成员集中到水库管理所现场办公,以抗洪工作为中心,服从抗洪调度。

(3)各村组抢险队伍集中待命。

(4)各有关部门认真检查抢险物资存放情况,部署如何调用物资。

(5)下游各村组群众做好安全转移的准备。

(6)特大洪水来临之前,各村委会群众要迅速转移到附件的安全地带。

(7)时刻检查主副坝、溢洪道和放水设施,看是否有坝身滑坡、渗漏水明显增大、管涌、涌水(浆)、崩塌、冲毁等现象,发现险情的迅速向县防汛指挥部汇报,并将险情报告所在地的村委会,做好汇报记录。

4、当水库水位达到保坝水位时,启动一级预案。

(1)发出紧急通报,立即通知县防汛指挥部,由政府通知各机关单位、下游村委会干部群众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

(2)以抗洪抢险工作为中心,各部门密切配合,协力合作,指挥机构成员分工负责,全力以赴投入抢险工作。

(3)立即请示县防汛指挥部采取非常措施,确保工程的安全。

5.3 应急转移

转移路线本着就近、迅速、安全的原则进行安排,转移的工作采取镇、村、组干部层层包组负责的办法。并按照“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后一般人员”的原则进行转移。转移安置任务由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安排,具体由各村委会防汛抗灾领导小组负责完成安置。

当水库下游威胁区域的人员和财产转移后,辖区内的公安派出所应设置警戒标志,并派出公安干警会同当地干部、民兵做好治安管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5.3.1 水库下游受威胁区域人员及财产转移安置情况表

水库名称

需转移人员

转移措施

转移安置负责人

联系电话

涉及村、组

户数

人 数

预警方式

转移路线

安置地点

***水库

塔竹村

100

***

电话、广播、鸣锣、吹哨等

沿村路

***小学

***

***

6.应急保障

6.1组织保障

6.1.1 成立水库防汛抢险指挥机构。

指挥长:由镇长担任

副指挥长:由分管防汛工作的镇领导担任

成  员:由镇直各部门负责人以及有关村委会负责人担任。

6.1.2 水库防汛抢险指挥机构下设各工作组。

组   别

工作组成员

职 责

综合协调组

由镇党委书记、镇长、分管防汛工作的领导、镇党政办公室主任等人员组成。

综合负责水库防汛抗灾抢险的指挥协调等工作。

水文气象、工程技术组

由分管防汛工作的领导、镇水利站站长、以及水利站工作人员等组成。

负责灾情险情预测分析和解决防汛抢险中有关技术问题,负责水库大坝水文观测,气象信息的收集,传达气象预告等工作。

抢险指挥组

由镇武装部部长、辖区公安派出所所长、有关村委会主任等组成。

在紧急情况下,负责组织和指挥各村抢险人员集中并统一调度,投入水库抢险救灾工作。

抢险物资组

由分管民政、经贸的党委政府领导以及镇民政办负责人等组成。

负责抢险物资储备和载人载物车辆船只的调度、安排及物资供应等工作。

医疗救护组

由镇卫生院院长、副院长以及医院医生、护士等组成。

负责组织医疗卫生人员赶赴灾区开展防病治病工作,预防和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治安保卫组

由镇武装部部长、辖区公安派出所所长、司法所长以及有关村委会主任等组成。

负责维护水库抢险救灾治安秩序和安全保卫工作,必要时对防汛防台风部门确定的抢险路段实行交通管制,确保抢险人员和救灾物资运输车辆优先通行。

人员疏散

转移组

由有关挂村联系的镇领导、干部以及有关村委会干部等组成。

负责动员和组织群众疏散、转移和安置工作。

后勤服务组

由分管党政办公室的镇领导以及镇政府财务后勤人员、有关村委干部等组成。

负责水库抢险救灾期间所发生费用的结算,做好资金使用调度安排,负责组织安置灾民的生活、生产等具体工作。

宣传报道组

由镇党委宣传委员、镇党政办公室副主任、镇广播电视站站长等组成。

负责水库抢险救灾的宣传报道,并与上级有关部门联系,做好信息报送工作,负责向灾区群众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6.2 队伍保障

6.2.1水库抢险队伍及责任人

水库名称

抢险队员数

所涉及村组、人数

责任人

联系电话

***水库

10

塔竹村10人

***

***

6.3 物资保障

6.3.1水库都备有河沙、砾石,其中,河沙100m3,砾石为80m3。

6.3.2 镇防汛物资储备仓库设在镇水利站和各小I型水库管理房内,共储备有编织袋2000只,以及抢险机械、用具等一批。同时镇防汛抗旱指挥部与豪豪公司(商店、加工厂)签订了防汛物资供应合同,麻袋或纤维带0.2万只,彩条布0.2万㎡,大米10吨,如水库有险情发生,随时调运。

6.3.4物资运输由抢险物资组安排车辆调运。

6.3.5水库所涉及的村组必须在农户中定向储备铁铲60把、锄头50把、泥箕50对、编织袋一批等抢险物资。

6.4 通讯保障

6.4.1汛期期间,电信部门要组织技术人员检查通往各水库线路是否畅通,如有问题要及早修复,确保通信畅通。

6.4.2汛期期间,各级防汛责任人和水库责任人、管护员的手机必须保持24小时不关机,保证通信畅通。

6.4.3在紧急情况下,水情、险情信息的上报由镇党政办公室负责人用电话***或移动电话直接向县防汛办、县委办、县政府办报告。

6.4.4在紧急情况下,由镇防汛指挥机构向上级及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充分利用公共广播和电视等媒体,以及预警信息平台等手段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6.5 其它保障

水库一旦发生险情,险情的警示标志、供电通信应急抢修、非常排洪措施的启动、卫生防疫等其它保障措施,应在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各单位、各部门的防汛指挥机构成员,要按自已的职责分工情况做好本职工作,共同协作做好水库抢险救灾等工作。

7 《应急预案》启动与结束

7.1 启动与结束的条件

7.1.1启动条件:水库出现险情或水库水位达到汛限、警戒、危险、保坝水位等条件之一时启动本预案。

7.1.2结束条件:水库工程险情解除、水库水位回落到汛限水位以下或抗洪救灾工作完成时结束本预案。

7.2决策机构与程序

7.2.1  启动和结束《应急预案》的决策机构与程序

根据工程特点、面临的灾害或重大突发事件及有可能产生的险情,由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技术人员进行会商,并报请横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备案或批准后启动本预案。

8宣传、培训与演练

8.1宣传

汛期来临前,水库影响区域内的单位、村屯通过广播、墙报、传单等向公众宣传,使受水库影响区域内群众充分理解一旦水库出现险情时的撤离信号、撤离路线和安置地点,以提高群众自救互救能力。

8.2培训

汛期来临前,镇防汛机构组织镇直有关部门、单位、人员以及受水库影响区域内各村委行政责任人进行学习培训,使相关部门、干部职工、社会公众了解预警信息发报、应急处置、群众转移等事项的处理流程,充分理解撤离的信号、过程和地点。

8.3演练

镇防汛指挥机构应不定期举行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水库防洪应急演练,检验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响应能力。

各有关村委的抢险队伍必须根据业务特点和本区域各类水库隐患险情,每年进行有针对性的水库防洪应急抢险演练。

9附件

9.1新福镇应急抢险队员名单

9.2水库险情及抢险情况报告表

 

 

 

 

 

 

附件:新福镇镇应急抢险队员名单

姓名

性别

工作单位

 

 

 

 

 

 

 

 

 

 

 

 

 

 

 

 

 

 

 

 

 

 

 

 

 

 

 

 

 

 

 

 

 

 

 

 

 

 

 

 

 

 

 

 

 

 

 

 

 

 

 

 

 

 

 

 

 

 

 

 

 

 

 

 

 

 

 

 

 

附件:                       水库险情及抢险情况报告表

填报时间:

 

工情

险情

灾情

抢险措施

备注

设计标准

现行标准

出险部位

出险时间

处理 情况

险情可能造成的影响

可能造

成损失

技术措施

抢险

物资

抢险队伍

部队

地方

水库

大坝

 

 

 

 

 

 

 

 

 

 

 

 

输水

建筑物

 

 

 

 

 

 

 

 

 

 

 

 

泄水

建筑物

 

 

 

 

 

 

 

 

 

 

 

 

下游

堤防

 

 

 

 

 

 

 

 

 

 

 

 

其他

 

 

 

 

 

 

 

 

 

 

 

 

水情

水库水位(M)

蓄水量(M3)

 

入库流量(M3)

出库流量(M3)

其他

备注

出险时

水情

 

 

 

 

 

 

 

 

 

 

 

 

最新

水情

 

 

 

 

 

 

 

 

 

 

 

安全管理应急预案范文第4篇

一、财务科、票管室等位置灭火预案

1、财务科负责人和值班长为现场灭火的临时指挥,负责组织指挥现场灭火施救工作。

2、发现初起火情就应迅速出击灭火。

3、切断电源。

4、拨打“119”请求援助。上报站领导,并通知其他工作人员共同扑救。

5、紧急疏散人员。

6、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7、做好火灾现场的保护、清理工作。

二、收费道口灭火处置预案

当收费亭发生火灾时,按以下预案组织扑救:

1、当班班长为现场火灾控制的临时指挥,负责组织指挥现场火灾初时施救工作。

2、发现初起火情立即指挥就近人员使用亭内和安全岛上的灭火器材进行扑救,同时向站领导汇报。

3、迅速切断亭内有关照明电源、开并、空调电源。

4、封闭起火车道,并紧急疏散火源附近的车辆,使之转移到安全道口。

5、如火情难以控制,着火亭内的收费员应迅速撤离,并和其他同志在争取封堵火源,开辟防火隔离区。

6、站领导接到火灾报警后,应立即向上级部门汇报,同时拨“119”报警,并迅速组织工作人员携带消防器材至火灾现场进行增援扑救,控制火势,待消防人员到来。

7、现场其他工作人员没有命令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8、做好现场保护及清理工作。

三、可疑人员进入收费区域时的防范预案

当有可疑人员进入收费区域时,按照以下预案进行:

1、值班长每天必须坚持在站点四周动态的巡查,重点是办公楼的后侧和左右两侧,一旦发现与收费无关的人员,应立即询问,并及时劝离收费区域。

2、对检查到的可疑人员应立即实施控制。

3、对检查到的可疑人员并带有暴力倾向的应立即汇报站领导,并通知公安局处理。

四、道口防范钱款抢劫的安全预案

为防范道口发生抢劫,按以下安全预案进行:

1、被抢收费人员应立即呼救报警。

2、其余人员在施救的同时,一边拨打“110”,同时上报站领导,并立即组织机动人员赶赴现场。

3、收费人员应尽力保护钱款安全并尽量与劫匪周旋,拖延时间,以待公安赶到。

五、票管室防范抢劫安全预案

为防范票管室发生抢劫,按以下安全预案进行:

1、平时每次清帐时应关好票管室大门。

2、禁止无关人员驻留站区,防止歹徒进入办公楼。

3、在歹徒实施抢劫时,所有人员都有责任立即向“110”和XX公安报警。

4、收费人员对没有投入票管室的钱箱,应适当隐藏,尽力保护。

5、收费人员应尽力保护钱票安全,尽量与罪犯周旋拖延时间,为公安争取一定的时间。

6、工作人员应把好办公楼大门防止罪犯潜逃。

六、更衣室防范抢动安全预案

为防范更衣室发生抢劫,应按以下安全预案进行:

1、每天坚持锁好更衣室门窗。

2、值班长应对更衣室不定时巡查。

3、如发生抢劫时,应立即报站领导,同时向“110”和公安局报警,并尽力保护钱款安全。

4、尽量与罪犯周旋,为公安争取时间。

说明:

1、如遇以上情况,在保证钱票安全的同时注意保护人身安全。

安全管理应急预案范文第5篇

为规范和强化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加强预案衔接,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满足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的需要,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52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年工作要点》(安监总政发〔〕1号)和《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特提出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通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努力实现应急预案管理标准化,完善灾害事故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应对突发灾害事故的能力,使灾害事故在第一时间得到及时有效救助,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促进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一)全面完成全县各级各类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编制、修订、演练、教育和备案管理工作,建立起上下贯通、左右衔接,覆盖全县各街镇、各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

(二)各街镇、县级部门(机构)、行政事业单位、生产经营单位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人员得到系统培训提高。

(三)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物资、装备、队伍建设和管理得到全面提升。

(四)建立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和应急救援信息网络体系。

(五)建立起更加科学、适用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运行体制、机制。

三、工作任务

(一)全面完成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

1.应急预案的编制范围

(1)县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高危行业、高风险领域支撑预案。

(2)县级部门(机构)应急预案。

(3)街镇、村居(社区)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及其本地区高危行业、高风险领域支撑应急预案。

(4)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

A、高危行业企业:包括煤矿,非煤矿山,建筑企业,危险化学品、民爆器材和烟花爆竹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企业;

B、高风险领域企业:包括道路客运、水上客渡船(含旅游船);

C、生产作业场所(车间)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生产经营单位。

(5)公众聚集场所应急预案。

A、学校、幼儿园;

B、经营面积地上200平方米以上,地下100平方米以上的餐饮、宾旅馆业,文化娱乐、医院、诊所和其他服务行业经营单位;

C、经营面积地上500平方米以上,地下300平方米以上的集贸市场、商场、超市。

(6)重大危险源和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应急预案。

(7)重大政治、商贸、文艺、体育等活动应急预案。

2.各类各级应急预案编制、修订责任单位

(1)县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由县安监局负责。

(2)县高危行业、高风险领域支撑预案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相关部门配合。

县道路交通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由县公安局牵头,县交通局配合;

县危险品运输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由县交通局牵头,县公安局配合;

县水上交通事故灾害应急预案,由县交通局负责;

县烟花爆竹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由县安监局牵头,县公安局、县供销社、县烟花爆竹公司配合;

县大型商业、文化娱乐场所和公众聚集场所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由县公安局牵头,县文广新局、县商委、县卫生局配合;

县建筑施工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由县建委负责;

县乡镇煤矿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由县煤管局负责;

县特种设备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由县质监局负责;

县危险化学品生产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由县经委负责,县公安局配合;

县危险化学品经营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由商委负责,县公安局配合;

县民爆器材生产、经营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由县商委负责,县公安局配合;

县森林火灾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由县林业局负责;

县地质灾害、公共危房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由县国土房管局负责;

县市政公共设施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由县市政局负责;

县电力、天然气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由县经委负责,电力、天然气部门配合;

县防汛、农业机械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由县水务局(县农机局)负责;

县非煤矿山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由县安监局负责。

县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由县环保局负责,相关部门和街镇配合;

县自然灾害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由县安监局负责,相关部门和街镇配合;

(3)县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和负有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职责部门的应急预案,分别由各部门负责。

(4)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村居(社区)突发事故灾害应急预案由街镇、村居(社区)负责。

(5)各生产经营单位、公众聚集场所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由各单位负责。总公司、总厂负责督促、指导下属单位和改制剥离企业的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建立健全包括集团公司(总厂)、子公司(分厂)、基层单位以及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关键重点部位在内的应急预案体系。

(6)不属于以上规定应急预案编制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和公众聚集场所可以不编制应急预案,但必须编制事故灾难应急处置措施(程序)。

(二)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长效机制,切实做好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工作

1.建立完善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运行体制、机制

(1)制定《县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2)修订完善《县突发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管理办法》。

(3)修订完善《县突发事故灾难现场处置程序》。

(4)制定《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

(5)修订完善《县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手册》。

2.建立完善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1)应急预案修编、评审、备案、签发制度。

A、各预案编制单位的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应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修订,及时报送上级(含企业上级行业行政主管单位)评审备案后,由预案编制单位行政首长签字,并报送所在地县级主管部门、街镇(社区)备案,应急预案必须同时具备纸质件和电子件;

B、县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高危行业、高风险领域支撑预案,由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县应急指挥中心组织县安全生产专家评审,县政府审定;

C、各街镇、在管单位、高危行业企业、高风险领域企业,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单位应急预案,由预案编制单位报送县应急指挥中心组织县安全生产专家评审备案。

(2)应急预案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制度。

A、各街镇、各部门(机构)、各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活动;

B、通过预案的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活动,总结预案存在的问题,并及时修订上报评审备案。

(3)应急救援物资、装备、队伍管理制度。

A、各街镇、各部门(机构)、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实际需要,配齐、配足应急救援所需的物资、装备,并做好经常性的保养,保持各种应急装备完好;

B、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以及矿山、建筑施工、民爆物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企业必须建立应急救援队伍,上述企业规模较小的,可建立辅助应急救援队伍或与就近专业应急队伍签订协议为其提供事故抢险救援服务;

C、各街镇、各行业主管部门(机构)、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及队伍情况档案,并于每年6月30日前报县安全生产应急指挥中心备案一次。

(三)切实加强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指挥平台和应急救援信息网络体系建设

1.建成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固定指挥平台

2.建成事故灾难现场应急救援移动指挥平台

3.完成应急救援信息网络体系建设

(1)建成全县各街镇、各部门(机构)和高危行业企业、高风险领域企业及重大危险源、重大安全隐患单位相连接集声讯、图像、文字等一体化的应急救援信息网络体系。

(2)建成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信息数据库,实现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信息数据共享。

A、建立完善县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信息库;

B、建立完善全县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及队伍情况信息库;

C、建立完善全县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监管数据库;

D、建立完善全县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信息资料数据库。

四、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

年3月底前,制定印发《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二)宣传发动阶段。

3月底前制发相关文件,建立工作机构,层层召开会议,深入开展宣传发动工作。

(三)组织培训阶段。

年4月10日前,完成应急预案编制、修订、管理人员的培训。分期分批举办县级部门(机构)、街镇、在属以上企业预案管理人员培训班,县内高危行业企业、高风险领域企业和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预案管理人员培训班,较大型工业企业、较大型公众聚集场所预案管理人员培训班。培训班邀请国家安监总局和市安监局相关领导和专家授课。

(四)编制、修订、演练、评审、备案阶段。

年5月20日前,完成应急预案编制、修订、演练、评审、备案。

(五)机制建立阶段。

年5月25日前,制定、修订完善《县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县突发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管理办法》、《县突发事故灾难现场处置程序》、《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县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手册》。

(六)总结验收推广阶段。

年5月31日前,提请国家安监总局和市安监局对我县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总结。

同时推进县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指挥平台和应急救援信息网络体系建设,力争5月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

五、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等具体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编制、修订、演练、评审和备案管理工作,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发展的大事,各级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制定方案,组建班子,落实人员,落实经费,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在规定的时间内高标准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各街镇、县政府各部门要按照“属地化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领导和督促、指导本辖区、本系统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编制、修订、演练、评审和备案工作,建立本辖区、本系统上下衔接、左右联系的应急预案体系。

(三)督促检查,加强指导。

县安监局要组织力量深入街镇、部门(机构)和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督促指导,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