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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识形态个人心得体会

意识形态个人心得体会

意识形态个人心得体会范文第1篇

关键词:政治价值;意识形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中图分类号:D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54X(2013)10-0081-05

我们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那么,在核心价值体系与意识形态之间究竟存在着怎样一种关系,看来是一个值得搞清楚的问题。一般看来,核心价值体系属于政治价值的范畴。而意识形态作为思想上层建筑。它是是对社会物质生活方式、政治上层建筑和统治阶级根本利益的集中反映。尽管它所反映或表征的对象十分丰富,但作为高度抽象的社会意识。意识形态的反映不可能那么具体和直接,而是以价值和核心价值体系等为中介的,意识形态的反映主要以价值和核心价值体系等作为直接对象。这就形成了探究政治价值、意识形态及其相互关系的学理意义。

一、政治价值的表现形态

从价值论角度看,社会核心价值体系属于政治价值的范畴。对于政治价值,人们可以从不同的学科视角作出不同的诠释。这些不同的诠释之间是并不矛盾的,相反还丰富着人们对政治价值表现形态多样化的理解。一般看来,哲学和人文学科喜欢将价值主要理解为理念、观念、思想理论形态等,于是更多地讨论政治价值的内涵、价值生成的基础和根据、价值演绎的逻辑、核心价值体系的作用等问题。而社会科学特别是政治学、行政学、社会学等学科更喜欢将价值理解为某种制度形态、体制状况或者政策形态、行为方式甚至生活方式等,于是更多地讨论政治价值的制度表现、良好的公共政策的形成以及生活方式的型塑等问题。

如果将不同学科的理解结合起来,人们可以将政治价值归结为以下三种形态:第一,理念和思想理论形态。相对而言,这一形态具有一定的概括性和抽象性,它的涵盖范围比较大,因此具有较大的普适性。尽管这种普适性也是相对的,因为不同的原有状况、不同的思维方式等的综合作用,人们对同一理念内涵的理解也会有差异甚至大相径庭,但一般说来理念层面的理解常常带有相当的普遍性,至少在符号或概念运用方面有共通性。第二。制度或体制形态。政治价值的有效性或有用性通常并不仅仅表现在理论形态上,更主要的是它能转化为一定的制度或体制形态,这种制度或体制形态给人们的正常活动创设出良好的规则和秩序,从而使人们在体会到制度本身的合理性的同时,也体认到某种理论的先进性和合理性。如果说理念层面的东西具有一定的共通性的话,制度层面的东西则更具有多样性和特殊性。即便是同一个理念,在不同的社会形态或社会条件下,或者说在不同的国情下,也完全可以表现出不同的制度或体制形态。第三。行为规则、规训要求或行动命令形态。它们表现得最为具象,表现为无数具体的操作要求。

仅以“民主”来说,就可以从三个层面来展示其价值内涵的丰富性。首先,民主价值可以表现为某种理念和精神,如人民当家作主,民有、民治、民享等,它们有很大的通用性。其次,民主价值又可能表现为某些制度形态,这里亦可称之为模式,这些模式是多种多样的。再次。民主价值还可能表现为某些方式方法,它们就更形态多样了。因此,我们不能因为民主模式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就排斥民主理念和精神的基本性和普适性,也不能因为民主理念和精神的基本性和普适性就忽视民主实现形式的多样性和复杂性,不能漠视民主形态中客观存在的谱系中每个节点所具有的意义,也不能任意照搬某种民主模式,甚至将其看作百灵百验的唯一模式。

值得指出的是,政治价值实际上体现着某种客观存在的社会关系,这种社会关系最初又是人们依据政治活动中各种人事、活动、关系、形态等跟自身的利害关系之认知与对待而体现出来的,这种认知和对待最初具有主客观统一的属性。随着这种社会关系的世代传承和确认,它们更多地具有了客观性的特征,仿佛具有黑格尔所说的主观精神发展到了客观精神,最后走向绝对精神一样的意义。这时,政治价值中就拥有了历史绝对性和时代相对性相统一的成分。这种成分也通过上述三种形态表现出来。于是,政治价值表现形态的状况,大致决定或制约着意识形态反映形式的基本状况。

二、意识形态与政治价值的关系

意识形态与政治价值的关系是认识与被认识、反映与被反映的关系。我们要理解意识形态与政治价值的关系,首先就要认识政治价值本身的涵义。就其本体而言,政治价值表征着一定的客体属性对相关主体所具有的意义大小或作用多少,也就是人们平常所说的客体属性对主体需求的满足程度以及满足需要的持久程度、共享程度等等,只不过主要是从政治的意义和视角来考量和权衡的,所以人们称之为政治价值。这里所说的客体,可以指人、事件、活动、关系等,它们的属性和状况都可以构成对一定社会主体的需求是否具有满足关系的特征。所以,政治价值本身就有着两种状况的表现,一是表现为实体性价值。如人们经常在政治哲学意义上讨论的民主、自由、平等、公正、解放等:二是表现为某种价值关系、意义状态或社会关系特征。在这种意义上,人们通常关注某种具体事件、活动、人员状况等具有的政治意义或政治作用。即便是对意识形态的考量也可以了解某种意识形态的政治价值究竟如何,例如那些十分虚假的意识形态的政治价值是低微的,而那些具有科学性、真实性的意识形态的政治价值则是显著的。这里可以很明显地看到,人们讨论政治价值的时候,主要是将它们看作是客观存在的本体论范畴的东西,但在人们在讨论政治价值观的时候,由于政治价值观是对政治价值内涵和功能所形成的总的看法和基本观点,于是人们就认为政治价值观属于认识论的范畴,一定的意识形态实际上就是作为某种认识论范畴的东西对政治价值进行着有差别的反映,即这种认识论范畴的东西存在着正确与错误的区别。政治价值观与政治价值两者之间是认识与被认识、反映与被反映的关系。政治价值总是表现为众多的、大大小小的甚至呈等级序列的一系列价值,在这些众多的价值中有一些作用特别明显、意义特别显著、地位特别重要的价值,它们通常被人们称之为“核心价值”,在认识论上被人们以相关的概念或称谓加以标识。例如,中国儒家文化中的核心价值就是“仁”,而“义”、“礼”、“智”、“信”等则是说明“仁”的次一级的核心价值,它们各自又有一些再次一级的价值在表征着自身的内涵。人们在认知上对核心价值及其价值的关系进行认识与反映。就形成了核心价值观。但这种核心价值观对核心价值的反映存在着从正确到错误这样一种阈域,或者对核心价值的反映存在着领域宽广和程度深浅的区别。在此基础上,才逐步形成了核心价值观体系。这种核心价值观体系可能就像拉卡托斯所称谓的“科学研究纲领”及其理论“硬核”一样,核心价值观在整个价值观体系中的地位也就好像是理论“硬核”。当然,值得指出的是,核心价值观是否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和代表核心价值,或者更确切地说,一定的意识形态能否真实客观地反映核心价值,本身是一个值得考量的问题。

需要进一步明确的是,意识形态和政治价值的关系又是复杂的。第一,任何意识形态都是表征一定的政治价值的,而政治价值又是反映一定的利益的,所以意识形态在本质上又是表征和反映一定社会主体的最根本利益的。一般说来,意识形态应该充分体现和反映时代主题和核心价值,反映国家的核心利益和共同体广大成员的最根本利益。就这一意义来说,意识形态和利益紧密相连,也就跟政治价值紧密相连,更何况意识形态的最初产生就是为了解决阶级利益所遭遇的问题,失去了利益表达和价值表征作用,意识形态就失去了存在的真正价值,就会被人们认为是没有价值的东西。第二,意识形态表征和反映政治价值与最根本利益的程度和状况又是有分别的。这里就存在由意识形态的虚假性和真实性两端构成的某种复杂谱系。一些完全虚假的意识形态跟共同体最广大成员的最根本利益毫无关联,也无所谓表征一定的政治价值,相反倒是表征着某些负价值和负能量的东西,这样的意识形态是毫无政治价值可言的,就如“”中以无产阶级条件下继续革命理论为核心的一套意识形态那样。在正常的状况下,意识形态能够表征相应阶级和人们的实际利益,在这种情境中,意识形态发挥着社会沟通和团结凝聚的功能。但即便在这种正常情况下,意识形态同时又总是扮演着表征社会公共利益的角色,这种公共利益常常与人们具体的特殊利益相矛盾,“正是由于特殊利益和共同利益之间的这种矛盾,共同利益才采取国家这种与实际的单个利益和全体利益相脱离的独立形式。同时采取虚幻的共同体的形式”。这就是说。意识形态表征政治价值的状况又有其复杂性,那些能够超越眼前利益而追求公共利益与终极价值的意识形态,会被人们认为是最有价值的意识形态,而只顾眼前利益的意识形态则被认为是短视的。简而言之,意识形态最根本的功能就是反映和表达根本利益和核心政治价值,同时,意识形态具有生成和再生产价值观的功能,一旦意识形态无法正确反映核心利益和核心价值,它所生成或再造的价值观,哪怕被标榜为核心价值观,也是无法征服人心的。

由于意识形态的本质就是对一定政治价值和根本利益的反映,而政治价值又区分成基本价值、核心价值等,这就产生了意识形态如何反映政治价值和政治价值观及其体系的问题,其中也包括如何认识核心价值、基本价值、共同价值等之间的联系与区别问题。对此问题,可以作如下的理解:基本价值是指一些基础性的、带有最大公约数意蕴或起“底线”作用的价值,它具有客观性和外在性,尽管它也会遭到挑战,但至少在名义上是不容置疑的,也是不需论证的,它也被人们称为普世价值。共同价值是指社会成员因奋斗目标一致性而形成的价值认同,共同价值的形成是一个建构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核心价值是指在所有的价值中起统领作用的价值,而核心价值观是在价值观体系中居于最核心、最中枢地位和起着主导、支配作用的价值观。

总之,从一定意义说,意识形态是充分反映核心利益、表征核心价值,以及生产、分配、扩散、再生产核心价值观的一种机制与系统。但意识形态对利益的反映并不是直接的,而是大量通过价值这一中介而实现的。而对价值的认知及其凝炼,就形成了一定的价值观。价值观又是多种多样的,不仅表现为对人、事、物、活动、关系等的价值观,如政治价值观、教育价值观、管理价值观、宗教价值观、人生价值观等,而且区分为个体价值观和共同体价值观。意识形态作为一个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阶级的思想上层建筑,它总是表现出对社会核心价值及其核心价值观的某种把持和凝炼。换言之。核心价值观是一种特殊的意识形态,是在价值体系中起主导性作用、居于中心地位的那部分意识形态观念(或可称“核心意识形态”或“主导意识形态”)。它应该是受制于客观物质基础——利益关系特别是核心利益的,并且是依靠社会制度支撑和维系的。

三、意识形态的表现类别

意识形态作为一种社会意识,是对社会存在的一种反映,当然也是对客观存在的政治价值的某种反映,只是这种反映既可能是正确的,也可能是错误或者虚假的。而即便是正确的意识形态,它们在反映政治价值方面也会表现出不同的特点和侧重点。因此,意识形态具有不同的表现类别,依其主体的不同一般可分成国家意识形态、政党意识形态和社会的意识形态三类。它们在表征政治价值特别是核心政治价值方面的特点和能量是不同的。

其一,国家意识形态。它是一个国家所提倡和推行的价值观念、思想体系和价值追求、行动准则、是非标准等的总和。国家意识形态一般能最集中和最明确地反映这个政治共同体所信奉和确认的核心政治价值,并且这种集中反映可以通过理论形态、制度和公共政策以及行为规范与方式等三方面的丰富形态得以全方位展现。国家意识形态所反映和提炼出来的核心价值观往往具有较强的权威性和合法性,容易得到共同体成员的认同和信奉。就一般情况看,国家意识形态总是体现着这个国家和社会的主导意识形态,并且在很多情况下成为主流意识形态。而国家意识形态实施教育影响的目的是促成政治一体化,在政治认同的过程中,国家意识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公民教育乃至通识教育等都是其重要和基础性的内容。国家意识形态扩散影响的途径和媒介主要有主流媒体、学校、社会公共组织等。

其二,政党意识形态。它是政党在长期活动中形成的一套价值观念、理论主张和是非标准,也是政党利益的一种理论表现。它又可区分为执政党意识形态和非执政党意识形态。政党意识形态在表征与反映核心政治价值的时候,通常最初是通过理论形态即通过理论抽象和意义凝炼的方式对政治价值进行反映,形成一定的政治价值观,并且大力宣扬这种政治价值观,但这种意识形态的扩散效度依政党的性质和能力状况而有所区别。执政党所宣扬的政治价值观亦即意识形态,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和手段使其转化为国家意识形态,从而使其具有更大的扩散空间和渗透能力,执政党的意识形态也能通过一定的制度安排和政策选择而得以体现。非执政党的意识形态则主要通过理论形态得以表现,它无法通过大量的合法途径转化为国家意识形态,自然更无法转化为制度形态、公共政策形态以及日常生活方式。在中国,执政党意识形态可以进入学校,如在1949年之前在学校中开展了“党化”教育;1949年之后,中国共产党成为执掌全国政权的执政党,执政党意识形态教育与国家意识形态教育融为一体,两种意识形态教育的途径和媒介状况基本一致。而西方国家的情况则不一样,政党意识形态未必能成为社会主流意识形态或主导意识形态,即便是执政党的意识形态(理论主张),也要通过一定的法律手段或途径才可能转化为国家意识形态,更不可能轻易进入各类学校。因此大部分国家的学校不搞“党化”教育,在两党(或多党)制下,学校也很难保持党化教育的一贯性和稳定性,于是它们就抓住了教育中最稳定、最持续的内容,即对学生的人格、德行和个性发展、创新能力等方面的培养。这些国家的政党意识形态教育大量通过政党领袖、传媒、选举竞选、人际交往等途径与方式进行。

三是社会的意识形态。它主要指社会中众多企业的意识形态、社会组织的意识形态以及社会公众所奉行和实际指导他们言行的价值观念、思想观念和少量的理论观点等。一般来看,社会的意识形态与政治价值的联系通常表现得不大直接,也主要不是通过理论形态的样式去反映和表征某些利益,而是大量通过直观的、感性的生活方式,礼俗性活动及其规则,以及社会思潮、社会心理等方式来表征自身的利益追求和价值偏好。如果信奉某些价值观念和社会思潮的社会成员人数占大多数,人们就可能将其研判成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这种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可能跟国家主导的意识形态并不一致,甚至经常发生各种各样的价值纷争和思想冲突。也就是说,社会的意识形态与核心政治价值的关系比较微妙,也不存在传统意义上的教育问题,但存在着传播扩散问题。各种意识形态会运用各种媒介和途径,千方百计地影响社会公众。它们可以通过在主流媒介植入各种广告来传播自己的思想与价值观念,可以利用各种商业网站开展宣传,可以通过宗教形式扩大影响,还可以借助时尚甚至流言来扩展影响,等等。于是,形形的思想和价值观念在社会中交汇,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干扰和冲淡了主导意识形态的影响。当然,在社会的意识形态中也包含着积极健康的成分,它们可能成为政党意识形态甚至国家意识形态的有机成分。同样,国家意识形态和政党意识形态的内容,也可能顺利地转化为社会的意识形态的主要内容。

四、政治价值诸形态和意识形态诸类别的转化

以上所作的一切分析,实际上主要是关心意识形态表现形态的丰富和影响力的提升问题,其中既关心政治价值的三种表现形态相互间的转化问题,更关心国家意识形态、政党意识形态和社会的意识形态三者的转化问题。

首先,根据政治价值三种表现形态的分析,意识形态应该注意自己表现形态的多样化。这里当然不是指意识形态这种思想上层建筑可以转化为政治上层建筑,也不是指意识形态本身已经转化成某种实体制度形态,而是指意识形态所宣扬的思想理论观点应该有效地成为制度的精神和行动的指南,成为人们政治生活的信条。例如,就国家意识形态和政党意识形态来说,如何将一定的思想理论形态的意识形态转化为良好的制度建构和制度精神,又将良好的制度形态的意识形态有效地转化为人们的行为规范和活动秩序,还是一个比较艰巨的任务。换言之,意识形态应该有其丰富的表现形态,它可以表现为观念状态的理论、理念等,也可以表现为一定的制度精神和制度形态,还可以表现为行为规则、活动秩序和行为方式。如果一种意识形态只能通过理论形态得以表现,使自己永远驻留在观念领域的话,这样的意识形态是没有生命力和社会适应性的。只有将最初表现为理论形态的意识形态顺利转化为一定的制度形态甚至转化为广大共同体成员的行为方式乃至生活方式,这样的意识形态才是最牢靠的。

其次,就意识形态的三种主要表现类别看,如何实现国家意识形态、政党意识形态和社会的意识形态三者之间的有机转化,是目前最值得关心的问题。我们一方面要看到,任何社会总是客观上存在着不同类别(起码三种甚至更多种)的意识形态,指望将意识形态完全统合到某一种类别或某一种表现形态中去的企图往往是徒劳的。另一方面又要看到,在多种意识形态中又可能存在着某种同一性、一致性或相似性的内容,这种内容可能表现在利益的关联性方面,还可能表现在一些社会价值观念的分享性、共通性方面等。正是在这种基础上,才可能形成“和而不同”的局面。如果缺乏这种基础,那么政治整合或政治认同将成为一件困难的事,因为没有同一性就不存在转化的可能性。换言之。如果一个社会中的意识形态完全分离成几个毫不相关甚至相互冲突的类别,那么这种社会状况是比较危险的。因此,注意将国家意识形态和政党意识形态有效转化为社会的意识形态,使它们真正成为统合一个社会全体成员的思想观念、制度认同意识、活动规则理解和遵从的指南,是当前思想文化工作最迫切的任务之一。

再次,我们也要充分考量这种转化所存在的困难以及转化需要的基础和条件。不难看到,当前意识形态工作的最大困难是如何形成社会共识。现今的社会分层以及利益分化,使得核心价值观以及意识形态的传递在不同社会阶层中遭到不同的境遇,或者说,在各种不同阶层中,流行着不同的、主要被这一阶层的大多数成员所确认的主流价值观,这种阶层主流价值观与社会占统治地位的主导价值观有时并不一致,甚至大相径庭。有人指出:在今日中国,巨大的利益分化将会无可阻挡地造成主流人群与统治阶层的价值分化。我们生活在同样的国度,却仿佛身处不同的世界。不仅如此,

“今天中国所面临的困局不但有转型时期价值建设的匆忙不及,还有精英与大众价值分化的现实。”这种担心不是没有道理。

最后,还有一个重要问题是统合的多样性问题。在多样性和统一性的问题上,西方社会习惯于将多样化理解为稳定之源,或者认为不平衡是有序之源。但东方社会习惯于将一元化理解为稳定之源,从而对多样化产生一定的担忧甚至恐惧。已有学者将意识形态的稳定性看作中国封建社会超稳定结构形成的原因之一。国外却有学者并不认为社会意识形态是某种“社会胶合剂”,甚至认为:没有什么证据能说明某种价值观或信仰是现代工业社会中全体(或者即使大多数)成员所共有的。而且。没有理由认为复杂的工业社会的稳定要求并依靠对特定价值观与规范的一种共识。只要我们社会有稳定的社会秩序,这种稳定同样很容易来自价值观和信仰的多样性,个人与团体之间不断增加的分歧、反对态度可能被变成政治行动共识。@中国社会正在变得越来越多样化,这是一个必然趋势,人们不能阻止或者抱怨这种发展趋势,而只能顺应甚至迎合这种趋势。在这种顺应过程中,如何实现意识形态的合理功能,是值得人们认真思考的一个重要问题。

注释:

①邱柏生:《试论社会意识形态的内在矛盾》,《江汉论坛》2009年第8期。

②拉卡托斯所说的科学研究纲领实际上就是一个具有严密内在结构、处在不断发展变化状态的体系,它由“硬核”、“保护带”、“反面启示法”和“正面启示法”这四个相互联系的部分构成。其中所谓硬核。是指不可证伪的理论或无法拒绝的公理,它一般由若干个最能反映这种理论体系特征的核心概念组成。这些硬核为研究者从事科学研究提供了一个基本的理论框架。如果这些硬核受到反驳或否定,整个理论体系就将受到反驳或否定。所谓保护带,是指一组附属性假说或假设,这些假说或假设可以通过科学研究或经验证据来加以检验、证伪或拒绝。保护带的作用是保卫硬核不受经验事实的反驳或否定。保护带本身可以被修改、调整和替换。所谓反面启示法,简单说来就是在研究中“告诉我们要避免哪些研究道路”的方法论规则。所谓正面启示法,则是“告诉我们要寻求哪些道路”的方法论规则。参见[英]伊·拉卡托斯《科学研究纲领方法论》,兰征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6年版,第66-73页。

③《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84页。

④参见孙功《论中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结构与功能》,《社会主义研究》2010年第3期。

意识形态个人心得体会范文第2篇

[关键词]隐性意识形态; 产生; 归宿

[中图分类号]A8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3)01 — 0046 — 02

马克思主义者认为, “作为一种社会再造工具的意识形态”是一种具有理解性的想像、一种观看事物的方法,存在于共识与一些哲学趋势中,或者是指由社会中的统治阶级对所有社会成员提出的一组观念。意识形态并非只与政治相联系。理查德﹒奥曼认为,意识形态是“一群拥有共同利益的人的观点,—如一个国家、一个政党、一个社会或者经济阶层、一个职业群体、一个产业等等〔1〕。”米米﹒怀特认为意识形态是一种“社会表达系统”并扩充为“价值、信仰和观念”。“意识形态”是一种能影响个体的价值、信仰和观念等精神性因素。

一、 隐性意识形态的产生和发展

随着全球化经济的飞速发展,关于资本主义国家福利社会、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趋同论、等社会表象(或局部)也在一定程度上引起了对主流意识形态和隐性意识形态的区分和探讨。

(一)什么是隐性意识形态

意识形态的各种形式大都起源于以生产劳动为基础的社会物质生活。政治思想、法律思想、道德、艺术、宗教、哲学和其他社会科学等,以特殊的方式,从不同侧面反映现实的社会生活,并构成意识形态的有机整体。主流意识形态与“霸权”相结合,在某个范围内压倒其他不同观点,享有话语霸权,其观点具有普遍的、永恒的适用性。

意识形态表达特殊的知识、立场和观点,当被其制造者——某一社会群体有意无意地普泛化、扩大化时,隐性意识形态才得以产生。价值抉择、生活哲学、观点信仰等精神因素处于远离意识形态核心的位置,远离“霸权”。因此,隐性意识形态是指从大众阶层中产生的并在一定范围内得到认同的价值、信仰和观念,它是一种不要求话语“霸权”的社会表达系统。隐性意识形态把道德----价值排除在合法性论证之外,甚至在某一范围内把具有解放生产力--激发进步的潜力作为其现存合法化的功能。

(二)隐性意识形态与主流意识形态

马克思主义者认为,社会意识形态产生于人类社会,并始终伴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而发展。主流意识形态与隐性意识形态等共存于当今社会实践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主要内容的主流意识形态通过对广大人民的政治指导地位统领其他意识形态,而反映大众阶层利益要求的隐性意识形态仅“自发”表达个体某一直接特定利益诉求。经引导的隐性意识形态对主流意识形态有正向促进作用,反之制约或降低主流意识形态的效用。

(三)隐性意识形态的产生和发展

1.隐性意识形态的起源----生活经验的直观概括

“无论是思想或语言都不能独立组成独立的王国,它们只是现实生活的表现,…所有意识都在某种程度上适合于现实,现实是它们的最终来源〔2〕。”“‘思想’一旦离开‘利益’的需要,就会使自己出丑〔3〕”,隐性意识形态也不例外。隐性意识形态源于生活经验的直观概括。人们根据经验,直观总结出“好不好”、“有没有用”等价值、信仰和观念的表达,在一定范围内仅以有限验证为基础使其观点得到共识。隐性意识形态体现出大众阶层的某一观念,而不是特定阶级或政党的利益要求。

2.隐性意识形态的几个发展阶段

以后马克思主义学说在中国广泛传播,中国工人阶级由自在的阶级转为了自为的阶级,马列主义作为崭新的阶级意识形态传入中国,中国无产阶级及其政党获得了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指导。在中国思想革命的进程中,无产阶级及其政党就是在同一切非马列主义的意识形态斗争中,逐步确立了马列主义作为中国革命指导思想的地位。隐性意识形态相对远离政治和阶级斗争,“民主”和“科学”的思想传播从真正意义上激发了大众关于价值、信仰和观念的“直观”、“无拘束”的思考。因此,从某个意义上来看,新民主主义时期是隐性意识形态在自由民主影响下的重生阶段。时期,“左”的思维模式使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受到严重的破坏,隐性意识形态处于停滞阶段。改革开放以后,中国社会及其利益主体与思想领域逐渐趋向多元化,根植于市场经济的沃土而成长起来的隐性意识形态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并与来主流意识形态、精英意识形态并驾齐驱的影响了国民和社会发展,也引发了多重社会效应和评价,这促使人们不得不去思考它的价值、效应及其发展控制问题。一些西方资产阶级意识形态也逐步渗透到隐性意识形态之中,因此如何积极应对隐性意识形态的负面作用,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领域里面临的新课题。

二、隐性意识形态的特点与本质

(一)隐性意识形态的特点

1.实用性

隐性意识形态源于大众(或某一群体)对生活经验的直观概括,实用性是隐性意识形态的首要特性。受众在认知和取舍时,更多关心客体的效用,对科学性的考证则放在靠后的位置。某综艺节目中女嘉宾“宁愿在宝马车里哭泣,也不愿在自行车上笑”的择偶观体现主体对客体有用性的追求,随着某一群体对这一观点认同,这种社会隐性意识形态偏离了对婚姻和家庭的最本质的核心。

2.弱阶级性(去政治性)

隐性意识形态的大众来源以及受众本身通常不具有阶级立场,它不同于政党和阶级的意识形态,缺乏目的性,没有系统的理论体系。由于对生活经验的直观概括,单纯以实现生活目的为思考,隐性意识形态广泛存在于民间,并不要求话语强权。有向主流意识形态靠拢的意识,不抵触和排斥主流意识形态。越民主和自由的地方,隐性意识形态越为广泛和普遍。

3.多元性与多变性

隐性意识形态来源于丰富的社会生活,在没有强大理论体系(或“霸权”)指导下大众主体以及有限的受众并非完全接受其观点,而是从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出发,有条件有选择的补充、更新以及发展该意识形态。这是产生隐性意识形态多元性和多变性的直接原因。经济、文化多元化发展为隐性意识形态提供了更多、更丰富的实现形式。同时,缺乏理论体系支持,隐性意识形态容易受到其他意识形态的干扰和左右,其理论生长轨迹又呈现出多变性。

4.相对独立性

意识形态虽然为社会存在所决定,但它有自身特有的发展规律,是相对独立的。每个社会都存在隐性意识形态,作为形成“大众想法”或共识的基础,而并未得到社会的广泛重视。隐性意识形态以一种“中立”的姿态呈现,并不轻易接受或抵触与这个标准不同的意识形态。隐性意识形态在各种意识形态的夹缝中生存,具有相对独立性。

(二)隐性意识形态的核心本质——个人主义

20世纪中最具有影响力的政治意识形态之一就是共产主义,它是以马克思与恩格斯的学说为基础。然而,在社会道德意识领域,诸如虚无主义、拜金主义、有用主义、宗教主义、文化主义等意识形态均把个人价值放在最重要的地位,并以此为其理论支持,或者沉溺于物化世界亦或最求完全脱离物质的精神世界。这些论调不管其形式如何变化,都脱离不了其个人主义的本质。在思想意识形态领域,资本主义制度自身的修补和完善在理论层面促使了趋同论幻象的衍生,现实实践层面矛盾和斗争似乎也有所弱化和异化〔4〕。西方国家改变过去仅以共产主义为目标的斗争,逐渐接近大众生活,呈现向隐性意识形态领域蔓延的趋势。隐性意识形态的实用性要求以满足个体利益最大化为出发点和归宿,本质上不过是个人主义的表达。

三、隐性意识形态的归宿

(一)主流意识形态对隐性意识形态的统领:引导隐性意识形态的转身

马克思主义作为国家意识形态面临着当下中国复杂境况,意识形态的“阶级身份”被民族复兴或经济发展的话题掩盖,隐性意识形态冲击着主流意识形态对受众说教、灌输的效果。如何有效地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是个紧迫的问题。只有坚持、发展和创新马克思主义,才能有利于揭示和批判隐性意识形态的本质,驳斥对马克思主义地位的质疑。意识形态作为阶级社会中社会经济、政治的直接表征是社会生活的重要领域和社会结构的重要向度。马克思主义本身固有的价值排他性及其对社会生活的重大功能,决定了它自诞生起就肩负着特别价值使命。我们必须审时度势,厘清隐性意识形态背后的内在关系逻辑,确认现实路径,揭示现实历史境域与条件,走符合自己实际的道路。

(二)主流意识形态对隐性意识形态的的批判与革命:坚决抵制西方意识形态的侵蚀

主流意识形态在吸收意识形态领域(包括隐性意识形态领域)人类共同创造的文明成果的同时,要坚决揭露和抵制西方意识形态的侵蚀。马克思主义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开创了人类历史新纪元,实现了社会主义从理想到现实的飞跃时,资本主义就妄图把社会主义扼杀在摇篮当中;当二战后出现社会主义阵营并取得巨大成就的时候,资本主义对社会主义进行“妖魔化”宣传,对社会主义国家进行敌视性和低毁性解读,使其他国家对社会主义产生偏见和敌视。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到来,和平与发展已成为世界主题,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由对抗更多地转向共存。资本主义国家也改变了战略和策略,借全球化的旗号来掩盖其意识形态的目的。因此,面对西方意识形态的侵蚀和渗透要始终保持警惕和防范,并给予有力的抵制。

(三)隐性意识形态的异化

隐性意识形态的泛化会使大众对集体行为的价值评判丧失独立性,从而丧失自身理念和信仰的独立性,“就像宗教一样,…必然会使之被庸俗的‘物质主义’所代替”。在建成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隐性意识形态具有丰富的内涵和多维度的效用。解放全人类是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客观之维,而隐性意识形态中享乐主义、拜金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存在,使对隐性意识形态的批判就变成了碎片化的日常生活意识,无法具有宏观指导上的价值意蕴。波普尔指出:“我们永远不得不生活在一个不完善的社会中,……没有冲突就不会有人类社会;没有冲突的社会不是朋友的社会而是蚁类的社会〔5〕。”历史当然证明把马克思消灭剥削、阶级的理想视为“落后的乌托邦”是极其荒谬的,却从另一界面阐释了意识形态冲突的根源向度。

〔参 考 文 献〕

〔1〕 理查德.奥曼,广告的双重言说和意识形态:教师手记〔C〕//罗纲、刘象愚.文化研究读本,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399.

〔2〕 David Morriee, Philosophy, Science And Ideology In Political Thought New York St Martin’s Press;1996:35

〔3〕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103.

意识形态个人心得体会范文第3篇

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析义

价值体系是指与经济基础相联系的特定思想形式的总和,它由经济地位和利益决定,标志着人们的历史选择性。在价值体系中,有核心价值体系和非核心价值体系之分。核心价值体系在意识形态中处于中心地位,它掌控社会的精神状况,主宰人们的精神生活。一般而言,一个社会所倡导的基本的世界观、人生观、利益观就是核心价值体系。非核心价值体系则是处于价值体系的边缘、易于变化的价值体系,比如审美观、婚姻观、消费观等。在一个特定的社会中,核心价值体系的内容必须统一,而非核心价值体系的内容就不必统一,甚至可以相互矛盾地存在着。

核心价值体系是意识形态的基本品质,不同社会的核心价值体系给意识形态涂上了不同的色彩。我们判断一种意识形态先进与否,主要是以其倡导的核心价值体系为标准。核心价值体系比意识形态更加直白,更加通俗,与老百姓的生活联系更加紧密。核心价值体系一旦形成,它就站在意识形态的前面,主导着人们的精神生活,并且在社会的各种制度中反映出来,在社会生活中发挥作用。提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对于建设和谐文化、巩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具有重要意义。只有核心价值体系清晰健康,这个社会在精神上、文化上才有较大的共融性和一致性,人们的思想观念彼此才有参照系,社会生活规范、职业规范、道德规范才能为广大社会成员所遵循。观念统一才能使意志整合。社会失范始于乱制,社会失衡始于分利不均。只有打造合理的核心价值体系,才能有效地化解思想矛盾,在精神生活中营造和谐的氛围,进而推动各方面的利益关系趋于协调。没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引领和主导,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和谐文化就会因失去遵循的原则而迷失方向。

二、为什么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

社会思想从来就不是一成不变的。经济基础的发展变化,最终必然会使社会思想不可避免地发生变化。在社会思想多样化的今天,只有发挥核心价值体系的作用,才能积极引导社会思想发展的方向,有效疏导公众情绪,弘扬社会正气,为改革发展稳定营造良好的思想氛围。

引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社会思潮。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不仅深刻地改变了社会物质关系,也强烈地改变着人们的精神关系,原有的意识形态、思维方式、价值观念、利益关系等都受到巨大冲击,经济体制的转换使意识形态呈现出复杂化的趋势。在当前,主流意识形态的导向性与落后意识形态的危害性同时存在;意识形态发展的多样性与引导上的滞后性同时存在。这就必然会导致社会思想的多样性。在这种新形势下巩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必须积极主动地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

凝聚包括新社会阶层在内的社会各阶层。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使我国出现了大量的新兴阶层。这些新出现的社会阶层都在寻找着属于自己的位置,阶层结构之间的矛盾已经开始出现。阶层的分化打破了传统的利益格局,新的利益格局还处在形成的过程中,有时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利益冲突。社会各阶层的心理都处在动态发展中,对未来既充满了担忧又充满了期待,希望社会变革朝着有利于自己的方向发展。为了调动社会各阶层群体的积极性,合理地整合社会资源,一个有效的办法就是提升意识形态的动员能力,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整合社会各阶层有益的或无害的思想意识,使社会各个阶层在意识形态中都能找到归属感。在改革开放中新产生的社会阶层对国家的意识形态具有天然的敏感性,它们非常在意国家的意识形态是否把自己涵盖进去,因为这是决定一个阶层政治地位的重要标志。

增强主流意识形态的影响力。整合社会资源,统率社会思想,实现社会控制,维护社会稳定,这是意识形态发挥其作用的基本方式。在信息化时代,意识形态作用于社会的方式会受到影响,政府在信息化时代受到最严峻的挑战,就是意识形态的影响力容易受到挑战。在信息化时代,传统的信息流动方式发生了改变,由单向流动变为多向交互流动,信息流动的渠道也大大增多,人们获得新信息的时间在不断提前,这使得政府通过传统的信息管理方式来实现对社会的管理变得不再可能。信息网络化还使我们面临信息安全的挑战。网络会塑造人们的批判人格,挑战权威,颠覆传统,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主流意识形态的权威和控制力的减弱。还有,随着政府信息的公开以及一些外交档案、党史档案的解密,公众可以查阅这些相关的材料。有些人利用党在历史上出现的失误,利用现在工作中的缺点和不足,大做文章,夸大事实,丑化党的形象,挑拨党群干群关系,这些现象的存在都是对主流意识形态影响力的侵蚀。针对这些现象,我们要维护主流意识形态,就必须积极地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导社会思潮。

三、如何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应做到“三个坚持”。

坚持弘扬主旋律与提倡多样性的统一。在我国意识形态中,马克思主义居于核心地位,它是我们立党立国的根本指导思想,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旗帜和灵魂。除了马克思主义这个核心思想体系外,还有其他的思想形态存在。思想形态的多样性和人们的认知水平、世界观的变化、审美情趣、个人价值的实现程度相关。这种多样性既符合人们对现实不同的生存感悟,又可以满足人们多层次的精神归宿。尽管有些不同思想形态、价值观念之间有矛盾,但要彻底铲除它们中的腐朽成分还需要一定的时间。毫无疑问,这些东西也将和马克思主义长期并存。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就必须坚持弘扬主旋律与提倡多样性的统一。首先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核心地位,不断提高人们的思想认识水平。同时也要尊重差异,包容多样。只有坚持弘扬主旋律和提倡多样性的统一,才能最大限度地形成思想共识。坚持马克思主义的主导性,要坚持和采取正确的原则和方法。马克思主义的主导性不只是靠行政命令来实现的,必要的行政手段当然需要,但更主要的是通过说理的途径来实现。我们不能以主导性排斥多样性,也不能以多样性替代、置换主导性,主导性和多样性的统一是互为前提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讲主导性,就没有主心骨,人们容易失去方向;而只讲多样性,社会就没有坚实的核心价值体系,就不能形成凝聚全社会的精神力量。我们要用主导性去影响和带动多样性,用多样性去培植和激励主导性,注意平衡,把握方向,掌握主动。

坚持先进性和层次性的统一。在现阶段,必须立足于社会实际,从全体社会成员的现实道德水准出发,把先进性要求和层次性要求结合起来,照顾到部分社会成员的思想觉悟和认识能力,不搞一刀切。具体而言,就是要在提倡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同时,也要推行适用于普通劳动者、爱国者的思想道德。在全体人民中广泛进行爱国主义和艰苦创业的精神教育,提倡为人民服务和集体主义精神,大力提倡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同时,也要肯定和提倡一切有利于社会主义生产力发展、有利于社会全面进步的思想道德观念,对于那些虽然不先进、但是对国家和社会也不会造成危害的思想意识,也要允许它们继续存在,做到先进性和层次性的统一。

意识形态个人心得体会范文第4篇

关键词: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研究综述;马克思主义

中图分类号:d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1502(2012)02-0120-08

长期以来,意识形态研究是国内外社会科学研究中十分活跃的领域,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研究又是其中十分重要的方面。当前学术界,既有对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意识形态理论的考察,又有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理念的探讨;既有对历史上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关注,又有对当前全球化、网络化条件下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的探索。这些研究从不同的学科角度、不同的理论层面,推动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研究向纵深发展。

一、马克思的意识形态思想研究

尽管马克思、恩格斯还没有提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概念,但是,关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基本理论立场和原则性规定都是由他们确立的。尤其是马克思,作为意识形态学术史上的标志性人物,正是由于他的理论,意识形态才引起世界范围内如此广泛的关注,他的意识形态思想,一直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研究的焦点。国外学者对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关注,也主要集中在这方面。

(一)关于马克思意识形态概念的论争

关于马克思意识形态概念的界定,是探讨其意识形态思想必须考虑的首要问题。对此,俞吾金等提出:“总起来看,把马克思的意识形态概念理解为否定性的概念,可以说是抓住了马克思意识形态概念的根本倾向。”认为从根本上来说,“意识形态”在马克思那里是一个贬义的概念,其根本特征是用幻想的联系来取代并掩蔽现实的联系。p.c.罗兹也坚持类似观点,他在《意识形态概念和马克思的理论》中指出,“马克思已经把意识形态理解为‘虚假的意识’,也理解为‘形而上学’和‘宗教’的整个‘上层建筑’。”

杨生平等持马克思意识形态概念中性说,即相信马克思的“意识形态”是一个描述性概念,认为马克思将“意识形态”理解为阶级利益的观念反映:“在马克思那里意识形态则是指思想家们通过对特定社会关系反映后而建立的思想体系”,其本身并无褒贬之分。

侯惠勤则持马克思意识形态概念含义综合说,即认为马克思使用的意识形态概念,用在不同的地方表达不同的含义。他认为,马克思的意识形态实际上有三种含义,即作为统治意识的意识形态、作为革命意识的意识形态和作为虚假意识的意识形态,既有中性用法又有否定性用法。英国学者汤普森则将马克思的意识形态概念分为论战概念、副现象概念、潜在概念,通过分析其具体使用时的特定理论背景,来说明马克思对意识形态的理解。

此外,也有学者对马克思的意识形态概念做出其他解读。麦克里兰认为,意识形态概念在马克思那里远不清晰,这一概念的很多重要部分都没有明确的规定。俄罗斯科学院院士奥伊泽尔曼则认为,意识形态概念在马克思、恩格斯那里的使用有矛盾之处,整个看来,他们是将意识形态作为贬义词去理解的,但另一方面,他们又在一定意义上将意识形态理解为社会意识,认为其反映某个阶级或社会群体的社会存在。

学术界在这一问题上的论争,反映出我们仍然没有准确把握住马克思关于意识形态的根本观念,因为“他的意识形态观形成和发展的历史至少表明,以往研究中提出的一些颇具影响的看法,譬如‘意识形态’一向只是一个借以攻击论敌的标签或工具,譬如马克思著述中的意识形态概念是含混不清晰的,譬如他对意识形态的评论只是‘顺便提到的’、他‘从未进行系统的论述’,等等,这些‘成见’并不能成立”。

(二)关于马克思意识形态理论的形成与发展研究

伴随着唯物史观的创立和发展,马克思的意识形态理论也有一个形成和发展的过程,对于这一历史过程,现有的研究一般都划分为三个阶段,但在具体的历史分期及每一阶段的历史定位上尚有分歧。

俞吾金的三阶段说是:1845—1856年为马克思意识形态学说的创立阶段,论述了意识形态的含义、本质和基本特征;1

857—1870年为马克思意识形态学说深化阶段,通过对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的批判,揭示出资本主义社会被物与物之间关系所遮蔽的人与人之间的真实关系;1871-1895年为马克思意识形态学说得到完整论述的阶段,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得以捍卫并发展。杨生平认为这种划分的理论依据缺乏系统分析,他将马克思意识形态理论划分为以下三个阶段:1845-1856年为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基本形成时期,1857年到19世纪70年代初为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深化时期,而19世纪70年代到1895年则是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系统化时期。

张秀琴则依据马克思对意识形态问题探讨深入的程度及概念表述的完整性,认为1840年到1844年是马克思意识形态概念与理论的萌芽时期,1845年到1866年为马克思意识形态理论正式形成时期,1867年之后则是马克思意识形态理论的成熟发展时期。

英国学者jorge larrain则将马克思、恩格斯分开,认为马克思意识形态理论也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从早期著作到1844年;第二阶段是从1845年到1857年;第三个阶段是从1858年到《资本论》的完成。实际上将马克思与恩格斯分开作为独立的思想主体来看待。

当然,在这种主流的“三阶段说”之外,还存在着其他的解读。葛晓梅就认为,马克思意识形态理论经历了一个酝酿与准备、形成与确立、深化与拓展的长期过程,它诞生于19世纪40年代中期,创立于1845年至1856年间,在1850年至60年代末得到深化,于1871年至1895年则得以继续拓展。王宏伟则在自己的硕士论文中,将这一过程分为哲学批判阶段和政治经济学批判阶段,时间上大致以19世纪50年代马克思移居伦敦为界。

(三)对马克思意识形态理论内容的探讨

对于马克思意识形态理论的内容,学者们大都认为是与他开创的唯物史观紧密结合并以之为哲学基础的,其主要内容包括意识形态的产生与消亡、本质属性与基本特征、地位与作用,以及经济基础与意识形态之间辩证关系等问题。但是就各个具体方面的内容,并没有形成统一的意见,在某些方面甚至还存在着较大的分歧。具体来说,周宏将马克思意识形态理论分为意识形态本质理论和意识形态批判理论,意识形态本质理论主要包括马克思对意识形态概念的把握、对意识形态起源和基础的探讨、对意识形态虚假性和综合性特征的描述、对意识形态功能和作用的阐述,意识形态批判理论则主要探讨意识形态批判的历史渊源、历程、原则和方法。 在认真研究马克思意识形态概念含义的基础上,认为马克思意识形态理论首先分析了意识形态产生和消亡,在此基础上论述了跳出意识形态的前提和方法—_从唯物史观出发,考察人们的真实生活过程,通过实践改变其社会基础,最后则分别对意识形态的教化功能、维护功能及文化发展功能作出了阐释。

张秀琴将实践性作为理解马克思意识形态理论的关键线索,基于此,马克思意识形态理论的基本观点主要包括:“意识形态没有历史”,意识形态在本质上没有绝对独立性,没有独立的发展和历史;作为“观念的上层建筑”的意识形态,一方面通过制造社会的意识形态氛围起着“软国家机器”作用,一方面是各种意识形式构成的有机思想体系;作为“阶级社会维护意识”的意识形态,以阶级实践为自己使命,为统治阶级的实践提供思想指导;作为人类文化发展载体的意识形态,承担人类文化发展重要场所或载体的角色。同时也指出,马克思意识形态批判主要包括哲学批判、经济学批判、资本主义政治社会批判及全面的批判。

二、列宁意识形态理论的总体把握

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概念和理论都是在列宁时期确立的,但是由于列宁去世太早,他关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思想尚未完全展开,因此,直到今天,学术界对其意识形态理论还缺乏足够的重视,这方面的研究还远不充分,主要局限于对列宁意识形态理论的总体把握上。

还在上世纪90年代,俞吾金认为列宁继承了马克思意识形态学说的基本精神,并根据时代需要对意识形态含义作出新的说明,将马克思主义作为无产阶级自己的意识形态。列宁强调超阶级的意识形态是不存在的,主张对工人队伍进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灌输”;提出“科学的意识形态”的新概念,强调了哲学上的党派斗争,重申了马克思主义与旧有的意识形态的区别;在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方面,提出建设共产主义道德的伟大任务,强调发扬战斗的唯物主义精神,做好意识形

工作。

后来,郑永廷等人研究得出结论:列宁根据帝国主义时代的新情况、新特点,把马克思主义和俄国具体实际需要结合起来,在马克思意识形态学说基础上作出新的发展,提出了“科学的意识形态”新概念,阐述了科学的意识形态的灌输原理;列宁把理论斗争提高到政治斗争、阶级斗争的高度,阐明了革命理论的能动作用,无疑是对历史唯物主义关于社会意识形态理论的具体运用,是对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学说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深化和发展。

周宏强调了列宁对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批判,认为列宁把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则、方法与新的具体实践结合起来,对资产阶级意识形态进行科学的批判,主要内容包括列宁对资产阶级哲学意识形态的批判、对资产阶级政治意识形态的批判、对资产阶级宗教意识形态的批判、对“合法马克思主义”的批判。

林国标认为,列宁一方面继续坚持对剥削阶级意识形态,特别是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否定和批判,另一方面则发展了意识形态概念的中立性含义,提出了“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科学的意识形态”,强化了不同性质意识形态之间的对立,指出无产阶级意识形态的阶级性、党性原则;强调了革命理论对实践的重要能动作用,提出向工人阶级灌输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必要性及原则;在批判文化建设中的历史虚无主义的同时,阐明了社会主义时期文化建设的重要性及无产阶级文化的继承性。

直到最近两年,包毅才对列宁的意识形态观进行了相对系统的探索,认为列宁依据时代特征的新变化,对意识形态做出新的解释,将其作为维护阶级统治的思想体系,资产阶级有自己的意识形态,无产阶级也有自己的意识形态,进而指出马克思主义是科学的意识形态,是无产阶级的革命武器。他认为列宁通过提出意识形态党性原则、意识形态概念中性化、灌输论、意识形态继承与批判等,开创了意识形态发展的新境界,展现了马克思主义的生命力,也为后来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邹放鸣则对列宁晚年的意识形态思想进行了梳理,发现列宁晚年基于十月革命后的实践,强调把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放在文化建设上来,通过加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为社会主义胜利打下坚实的文化基础。他认为,列宁通过以下几个方面,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第一次全面系统地阐述了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问题:发展教育文化事业,对知识分子采取正确政策,正确对待旧时代的文化遗产和国外文化,加强共产主义道德建设,推进文化建设。而列宁晚年的这种探索,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彰显了文化建设对落后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历史性意义,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

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研究

中国共产党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要“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形成全民族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和团结和睦的精神纽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研究成为哲学社会科学界关注的热点。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确定了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战略决策后,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探讨更成为学术研究的前沿问题。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科学内涵和具体内容、它在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中的地位以及如何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建设等问题,学者们都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学术界普遍认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提出,是应对新时期我国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新情况和新变化的需要,也是应对国际大环境出现新情况发生新变化的需要。胡映兰撰文论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发展,她认为十七大报告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了很多重要论述,提出了一些新论断,体现出党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重要地位的新认识,对其四个基本层面内容的新丰富,以及对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基本路径的新探索。

杨海英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中的地位进行了阐述,他强调,反映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随着实践的发展不断推进理论创新,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重要特征,而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武装全党、教育人民、凝聚力量、鼓舞斗志、引领风尚,则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重要功能。作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以其鲜明的时代性、严谨的科学性、深厚的民族性、广泛的大众性,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要求,实现了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创新。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

功能和作用是学术界讨论比较集中的一个问题。姜国俊、李建华认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发挥重要功能,包括思想引领功能、文化创新功能、共识凝聚功能、利益整合功能以及制度调适功能。乔法容、赵增彦则强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极富现实意义和时代价值,具有指导功能、引领功能、整合功能和创新功能。高静文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定位为对社会主义价值基本看法和总体要求,因而在社会发展中有导向和规范功能、调节和协调功能、人格塑造功能以及定向整合功能。卢岳华认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文化的关键所在,它 们精神迷惘、加快社会发展、推动中华民族复兴中,能够积极发挥导向凝聚、主导控制、兼容整合、规范自律、教育矫正和支撑保障等诸多功能。此外,一些学者还就其某一方面的功能进行专门论述。比如,石国亮专门论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意识形态功能,余乃忠专门论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解释功能,吴晓璇专门讨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文化整合功能,网卢凤菊则突出强调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社会整合功能,嘴等。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研究则是学术界关注的另一个重点。李建华、牛磊等专门讨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的可能性与现实性,认为在准确抓住社会思潮的本质、把握“引领”的正当性与可能性的基础上,贯彻以人为本原则,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能够有效地引领社会思潮。张晓永在论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的必然性与可能性的基础上,着重探讨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的路径和方法,指出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指导和教育社会思潮传播主体,规范和发展社会思潮传播载体。顾红亮则在方法论层面上思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问题,将“一致而百虑”看作主要的方法论原则,辩证地理解作为“一致”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作为“百虑”的社会思潮之间的关系。王秀阁则进一步从机制建构角度探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对社会思潮的引领,她指出,有效的引领机制应该具备强化主流意识形态、疏导同质非主流意识形态、抗御异质非主流意识形态、整合与发展主流意识形态的功能,应该是一个纵贯引领始终、关涉引领各方的复杂系统,在机制建构上要注重其各项基本条件:充分认识其必要性、制定具体完善的政策、提高引领队伍素质、探索有效的引领方式等方面。

最近一年多来,学者们开始尝试从新的视角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研究,有学者以公民道德建设的视角来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研究,有学者从文化领导权的角度进行研究,还有学者着手研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大众化等问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研究内容更加丰富。

四、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创新性研究

所谓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的创新性研究,主要是指在新的时代背景、新的世界局势和新的技术条件下,如何进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的研究。目前,学术界这种创新性研究,主要集中在对全球化、网络化条件下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进行研究,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的意识形态建设进行探索。

(一)全球化背景下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研究

这一方面出现了不少比较优秀的成果。王永贵等人的专著《经济全球化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研究》,在阐述全球化同样具有意识形态属性的基础上,着重分析了全球化背景下国际意识形态斗争的变化,探讨了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的基本规律,探索和构建了当代中国意识形态建设的基本框架、发展思路和实践形式,认为在全球化背景下,与时俱进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之核心,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是基础,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是重点,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保证,加快实施科学技术创新战略则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之支撑。

明栋才研究认为,全球化语境下社会主义意识形态遇到极大挑战,甚至遭遇危机,资本主义借机对社会主义进行全面打压。在此情形下,加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教育显得十分必要,为此,需要坚持“一元主导,多元存在”的意识形态格局,坚持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主导权和主流地位,加强意识形态教育的理论创新和方法创新,尤其要注重对青少年这一特殊群体的意识形态教育。

马振清以更为宽广的视野对这一问题进行了更为细致的分析,他

认为,经济全球化的影响已经渗透到政治、思想、文化等各个领域。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由经济力量的竞争引起的不同政治制度、意识形态的较量,也将在相当长时期内存在。因此,必须把思想政治工作提升到战略地位,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以科学的政治导向策略,保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占主导地位,应对经济全球化带来的经济风险、政治风险,维护中国的文化安全。

刘霞、杨菲蓉则梳理了全球化时代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发展的哲学理路,要求坚持主导性与多样性的辩证统一,坚持继承与发展的辩证统一,坚持普世性与民族性的辩证统一,坚持科学性与阶级性的辩证统一。

(二)网络化条件下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研究

信息化、网络化的飞速发展,在给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带来新的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严峻的挑战,有关学者的主要关注点是如何应对这种挑战。吴玉荣是较早关注这个问题的学者,他认为信息化条件下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需要遵循与传统意识形态建设不同的原则,采取不同的方法。并且呼吁适应网络发展,要探讨互联网上意识形态建设的规律,在虚拟空间唱响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主旋律。

顾洪英全面地分析了信息网络化给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带来的正反两方面的影响,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信息网络化条件下加强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建设的对策,即加强网上马克思主义理论阵地建设,巩固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加强网上思想舆论阵地建设,形成积极向上的主流舆论;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唱响网上思想文化的主旋律;建立规范的网络信息传播秩序,维护我国意识形态安全。

杨立英、曾盛聪在《全球化、网络化境遇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研究》一书中,在分析全球化对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影响的同时,对网络化境遇下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进行了比较深入的探讨。他们分析了网络化的时代潮流对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影响与挑战,探索了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应对之策和自身发展之道,探寻了网络化境遇中加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教育的科学理念与方法,认为面临新的挑战,必须实现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与意识形态建设的良性互动、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与意识形态建设的良性互动、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与意识形态建设的良性互动,实现意识形态教育的现代性转换。

(三)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研究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对加强意识形态建设提出新的要求,黄传新、吴兆雪等在《构建和谐社会与意识形态建设》一书中,以不断推进意识形态建设是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为主线,着重探讨了和谐社会视域中意识形态建设的内在规律和创新路径,揭示了意识形态建设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关联,归纳了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意识形态建设的基本规律,进而提出要正确把握意识形态建设的科学性,充分体现意识形态建设的广泛性,努力增强意识形态建设的艺术性,切实提高意识形态建设的实效性,以适应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

许多学者从构建和谐社会与意识形态建设二者关系的角度进行了研究。杜敏、李英田研究认为,从理念价值意义上讲,和谐社会的提出本身就标志着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理论的拓展和延伸,这也决定了意识形态工作对于和谐社会建设发挥着综合性功能,着眼于 和谐社会这一目标,须在目标定位、内容任务、方法途径等方面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全方位的创新。肖应红则强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我国意识形态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应当深入分析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遇到的挑战,在坚持和巩固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的同时,推进意识形态建设的创新,切实提高意识形态建设的实效性。王勇桂、邱斌一方面强调加强主流意识形态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另一方面则要求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推进主流意识形态建设。李方祥撰文指出,意识形态是国家政权稳定的思想基础,并且探讨了新条件下对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的坚持与创新,论述了和谐社会意识形态建设的主要规律。

也有学者专门就其中的一个方面进行相对深入的探讨。张艳新等主要关注意识形态建设对于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王翠芳明确地论述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意识形态的要求,刘梅则对如何在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推动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进行了探讨。另外,吴俊清、刘瑞贤对和谐社会中主流意识形态与社会思想文化间的关

系进行研究,代玉启则总结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意识形态建设的基本原则。

五、相关研究的不足及建议

学者们从不同角度对马克思主义创立以来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进行了探讨,并且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是这种研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至少在以下几个方面还有着可以继续发掘的余地。

第一,现有的研究缺乏对“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准确把握,“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内涵至今仍然没有明确的界定。学术界一直在热烈讨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的问题,但其中最具前提意义、最具基础作用的问题一“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内涵却很少有人探讨,几乎所有的讨论都将其作为一个约定俗成的概念,相关研究都暗含着一个基本的假设,即大家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这一概念究竟要表达什么含义都有着共同、清晰的理解。但实际情况远非如此。在各种具体的讨论、争鸣中往往会出现自说白话的情况,究其原因,固然有不同的学科背景、使用不同研究方法等方面的因素,但更为根本的是,学术界在一些基本的问题上尚未达成共识,尤其是对“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概念的内涵尚无明确的界定,不利于研究的深入。

第二,一般介绍性研究较多而比较性研究、批判性研究、反思性研究较少。在涉及到对历史上各个国家、各个历史时期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思想与实践的探讨时,往往只就意识形态本身进行叙述性研究,比如一般性地进行苏联历史上意识形态建设的经验研究。总结新中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的经验教训,却鲜有人将二者进行比较研究,由此总结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的某些规律性认识。对社会主义发展历史中的某些意识形态思想只是一般地叙述,不能以批判的眼光对其中的发展变化和经历过的曲折进行重新的认识,难以对更深层次的问题进行更深入的探讨。

意识形态个人心得体会范文第5篇

主体身份的形成与意识形态息息相关,阿尔都塞意识理论的一个核心命题就是“意识形态把个人询唤为主体”。他认为,人无法逃脱意识形态,意识形态影响着个体的行为,且意识形态将具体的个人建构为具体的主体。《浮世画家》的主人公小野曾是声名显赫的画家,弟子成群,然而当战争结束,人们开始质疑他的身份,认为他鼓吹军国主义酿成大错,而小野也在回忆中渐渐接受自己的身份演变。依据阿尔都塞的意识形态理论,从社会认可、他人关系以及建筑意象等方面分析意识形态如何将小野询唤为主体,并进一步探讨小野的主体身份问题,对《浮世画家》进行阿尔都塞式的解读。

关键词:《浮世画家》;阿尔都塞;询唤;主体;意识形态

中图分类号: I106.4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16720539(2017)03009504

石黑一雄(Kazuo Ishiguro, 1954- ),当代日裔英国作家,自20世纪80年代在文坛现身以来作品广受好评,是英国最杰出的当代小说家之一,他迄今共出版七部长篇小说和一些短篇小说、剧本。他的小说以“国际化”著称,写作往往清新细腻,作品囊括了英国文坛的几乎所有大奖。《浮世画家》(An Artist of the Floating World, 1986)是石黑一雄的第二部小说,一经发表,它就获得了英国及爱尔兰图书协会颁发的“惠特布莱德”年度最佳小说奖和英国布克奖的提名。这部小说以日本二战为题材,从第一人称视角,在主人公小野增二慢节奏的回忆和叙述中,描绘了一位军国主义画家在战争前后的心路历程。正因为石黑一雄的日本移民作家身份,《浮世画家》的日本背景引起了批评家对日本历史和日本性的关注。然而,石黑一雄声称,自己对描写历史并没有兴趣,文本中的日本不是真实的日本,是他“为了满足写作需求而创造”[6]9的日本;他真正有兴趣的是全身心投入某件事的人,坚信自己做出很大贡献,最后却发现“社会的颠覆”让他们“曾引以为傲的事情变成一种羞耻”[6]7。

《浮世画家》中的小野正是石黑一雄所提到的那类人,而以日本二战前后那段历史为背景能为更好地体现小说主题奠定基础。从战前到战后,小野增二的身份从一个声名显赫的军国主义画家,转变为一个生活中屡屡受挫的老头,主体身份的巨变是小说表现的重大主题之一,体现了“社会的价值观永远在流动”[6]12,也与小说标题中的“浮世”相呼应。

在《意识形态和意识形态国家机器》(Ideology and Ideological State Apparatuses, 1971)中,法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家阿尔都塞(Louis Pierre Althusser ,1918-1990)曾提出“意识形态把个人询唤(interpellate)为主体(subject)”这一概念,也是他在这篇论文中的“中心论点”[1]253。也就是说,每个人都受到意识形态的控制,意识形态将具体的个人“呼唤”(hail)或“询唤”为具体的主体。阿尔都塞的意识形态理论在他整个理论体系占有核心地位。用他的意识形态理论分析这部小说,我们发现小野的主体身份之所以发生转变也可以归Y为社会变迁所导致的意识形态的转变,因此本文试图围绕意识形态如何将小野询唤为主体这一概念,对《浮世画家》进行阿尔都塞式解读,以期为这部小说的研究提供一个不同的视角。

一、意识形态下的想象性关系

伊格尔顿(Terry Eagleton, 1943- )指出,每个意识形态理论家都有自己对意识形态的独特的定义,但“至今没有一个人提出一个完整又充分的对意识形态的定义”[3]1。尽管如此,阿尔都塞对于意识形态的研究被认为是“最具有穿透力的理论之一”[10]。阿尔都塞认为,意识形态是个人与其实在生存条件的想象关系的“表述”[1]256。这也就是说,意识形态使个人对现实产生了一种幻想,他所看到的现实只是意识形态作用下扭曲的现实,或者说,“意识形态扭曲了我们眼中真实的‘生存条件’”[2]。在成为军国主义画家之前,小野一直在毛利先生门下学习“浮世绘”,历经七年,直至遇见冈田―武田协会――一个“致力于将艺术家与政治联系在一起”[9]的协会――松田智众,在他的影响下,小野离开了毛利先生,逐渐开始宣扬军国主义,“颂扬当今日本正在涌现的新的爱国精神”[8]77。很明显,“军国主义画家”是战败日本才为小野贴上的标签。意识形态的特点之一就在于不动声色地“把显而易见的事情当做显而易见的事情强加于人”[1]262。当时的小野没有也不会意识到主流意识形态中的“对外扩张”情绪或“军国主义”态势是错误的,对他来说,他只是一个纯粹的“爱国者”,只是在战后,人们才意识到他的军国主义画家身份,这就反映了主流意识形态对真实生存条件的扭曲。

意识形态无处不在,因为“人生来就是意识形态的动物”[1]262,并且“个体的每个行为都带有意识形态”[4]。于是,人们在意识形态作用下对幻觉(illusion)/暗示(allusion)的真实生存条件产生相应的行为。在日本国内对外扩张呼声正高的时候,在主流意识形态笼罩下,人们只看得到所谓的“爱国主义”,因此小野凭借鼓吹军国主义的画作取得不少名气,许多年轻人也慕名跟随他,可谓名利双收。“价值和理想在接受检验之后,人们会发现他们的价值和理想并不是他们所认为的那样”[6]36, 战后,小野也重新认识了自己过去的军国主义身份。

二、意识形态的询唤

在意识形态的不断询唤下,小野最终成为声名显赫的军国主义画家,从一个具体的个人被呼唤为具体的主体。那么,意识形态究竟是如何将个人询唤成主体的?阿尔都塞在《意识形态和意识形态国家机器》中举了一些例子,他说道,“你我从来都是主体,并且就以这种方式不断地实践着意识形态承认的各种仪式;这些仪式可以向我们保证,我们的确是具体的、个别的、独特的、(当然也是)不可替代的主体。”[1]263我们平常常见的警察或其他人询唤:“嗨!叫你呢!”就是这样一个过程。这一过程实际上是一种双向确认过程,“在意识形态的询唤之下, 个体接受了意识形态为自己安排好的角色、位置, 同时也希望意识形态承认自己的存在和价值。”[11]这样一个互认的过程同时也是一个持续不断的过程。同样,在《浮世画家》中,小野的主体询唤过程无间断,方式多样,但说到底都是意识形态在发挥作用。本文试图从社会、他人和建筑意象等三个方面分析意识形态如何将小野询唤为军国主义画家。

第一个是社会认可方面,首先表现为小野获得的各种奖项和荣誉。1938年,小野获得重田基金奖,一个“在大部分人心目中是一个重要的里程碑”[8]253的奖项,在这之前他还获得了诸多其他奖项和荣誉。这些奖项代表着他事业上取得的卓越成就,是主流意识形态对他所作出贡献的认可,因为奖项本身的设置就关乎是否符合主流意识形态的要求。其次还表现为毛利和小野两人境遇的变化。小野本是因毛利的名气而师从于他,然而,数年后,当小野成为备受尊敬的画家,原本担心小野离开后会流落到为漫画书画插图的毛利“在城里的名望不断下降”,甚至“为了维持生计,已经开始给流行杂志画插图了”[8]254。毛利曾经致力于浮世绘的创作,绘画中的世界“充斥着娱乐、消遣和饮酒的夜晚世界”[8]179,这样的一个世界追求感情的瞬间性。而对于小野,正如石黑一雄在访谈中所提到的,“他觉得,通过隐含政治和宣传意味的画作,他可以将自己与一种不稍纵即逝,一种固化的价值相系”[6]31。毛利的落魄是主流意识形态发挥作用的结果,而通过对反面意识形态的打压,意识形态实现了对小野主体身份的询唤。

第二个是与他人的关系方面,特别是小野与他的学生。在《意识形态和意识形态国家机器》中,阿尔都塞指出存在两种国家机器,一种是镇压性国家机器(Repressive State Apparatuses, 即RSAs),通过暴力发挥作用;另一种是意识形态国家机器(Ideological State Apparatuses, 即ISAs),包括家庭的、教育的、宗教的、传播的、文化的,等等。通过意识形态发挥作用,阿尔都塞认为其中最为重要的ISA是教育ISA,代替了以往的宗教ISA在现代生活中发挥着巨大作用。《浮世画家》中老师与学生的关系可以看作是一种追随与被追随的关系,德高望重的小野常常会“让那些其作品最能反映新精神的艺术家”聚集在一个酒馆谈话讨论,他说,“一旦我被问到一个有趣的问题,他们便都停住自己的话头,围成一圈,眼巴巴地等着我回答。”[8]89小野的学生给予他无限的崇拜,在他们看来,小野是不容置疑的时代先锋画家,自然而然,他们追随着小野的价值观。诚如小野自己所说,从老师那学来的“某些特征,就像当年那种影响的影子一样,一直陪伴着我们的一生”[8]169。于是,作为老师的小野发挥着教育ISA的作用;与此同时,作为军国主义画家他发挥着传播ISA和文化ISA的作用。也就是说,小野在意识形态的作用下进行实践活动,而通过日常生活中这些实践活动,意识形态将他询唤为主体。

最后一个是建筑意象方面,主要体现在小野从杉村明那买来的宅子上。在小说的开篇小野便交代清楚自己买进这座大大超出他支付范围的豪宅的经过。那么,作者为何要煞费苦心地描绘这一经过呢?这样一个宅子对于小野这个人物来说又意味着什么?在与Don Swaim的访谈中,石黑一雄曾提到,作为小说家,他对描写某个地点的表面细节并没有兴趣,他说,“对我来说,我创造的是想象的景观,是能够表达我诸多主题和情感的景观。”[6]96在文学作品中,空间往往是具有文化属性的一种隐喻。小野的豪宅之所以特殊是因为在买卖过程中,它的价值不以金钱为衡量,而是以买方的“品行和成就”[8]3为标准,小野之所以能在孜痪赫者中脱颖而出正是因为,就当时的主流意识形态来说,他是一位品行和成就都极高的画家。这所豪宅成了小野军国主义画家身份的一种载体,意识形态通过这个载体询唤小野:他到底是不是一位符合标准的军国主义画家。就这样,意识形态通过建筑意象将小野询唤为主体。

“意识形态将个人询唤为主体”这一概念是阿尔都塞在《意识形态与意识形态国家机器》中的中心论点,强调“我们日常生活的实践都是意识形态的实践”[10],我们作为主体,实际上是意识形态不动声色地将一些显而易见的事情灌输给我们。这一概念在一定程度上抹杀了人的主体地位,“我们总是以为自己按照自己的想法在行动,实际上这是幻觉。”[10]《浮世画家》中的小野之所以成为军国主义画家,与其说是他的个人意愿,不如说,在主流意识形态的控制下,鼓吹军国主义只是他针对扭曲的真实生存条件的一种实践。正如石黑一雄在这部小说中想表达的,“我充分意识到,人不受流行的社会和政治环境控制简直不可能”[6]21-22, 《浮世画家》就是关于一个人“为了生活好而特意做一些事,然而事实上(他所做的)都是错误的”[6]208。

三、主体身份的演变

在小野的回忆性叙述中,他始终把重点放在军国主义画家身份给他带来的荣誉和满足上;而“日本战败后,整个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战争期间深受爱戴的政治家、军官、商人、艺术家转眼间沦为历史的罪人”[9],作为曾经的军国主义画家,小野在战后日本面临的是不断的质疑与挫折。弟子纷纷离开他,曾经最钟爱的学生黑田甚至与他反目成仇;昔日的同伴松田生活潦倒,疾病缠身,感慨“如果我们看问题更清楚一点……应该能做出真正有价值的事情”[8]249;象征着他声誉的豪宅、回荡着他豪言壮语的酒馆都被战争所破坏;女儿先前的婚事因为他被拒,一家人担心现今与大郎佐藤的婚事会重蹈历史,也让小野开始审视自己的过去,并渐渐接受自己主体身份的转变。

战争结束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小野依然沉浸在对过去的臆想中。当用自杀来弥补战时所犯的错误在社会上成为一种风气,当年轻一代的人质疑“有许多应该以死谢罪的人却贪生怕死,不敢面对自己的责任”[8]67时,小野却声称年轻人不能理性看待他们上一辈的牺牲,“那些在战争中为国家尽忠效力,战斗和工作过的人们,不能被称作战争罪犯。”[8]67-68然而,像这样的论断在当时是站不住脚的。意识形态具有一种承认(recognition)功能,阿尔都塞解释说:“我们不会认不出这些显而易见的事情,而且在它们面前我们还免不了要产生一种自然的反应,(大声地或‘以良知的轻微之声’)喊出:‘那很明显!对!那没错!’”。[1]262-263与之相对的是意识形态的误认功能(misrecognition)。小野的论断是对过去的逃避,他内在的真实想法依然被主流意识形态所左右,所以他才会为了仙子婚事的顺利进行探访松田和黑田,希望他们只说好的部分,因为不好的部分是不被主流意识形态所承认的。最终,在与佐藤一家见面时,小野承认了错误,“我毫不讳言我犯过不少错误。我承认我做的许多事情对我们的民族极其有害,我承认在那种最后给我们人民带来数不清的痛苦的影响当中,也有我的一份。”[8]156从逃避到承认,小野接受了意识形态对他具体主体身份的询唤,“从阴影中走到阳光下,默默关注着被美国文化影响的年轻一代”[9]。

从战争到战后,整个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既是物理空间上的,也是心理空间上的。不同的主流意识形态询唤出不同的主体,小野的身份也由军国主义画家演变为有过错且不被社会认可的老头,而他从最初的逃避渐渐接受了自己身份的演变,正如小说的结尾所言,“我们的国家,不论之前犯过什么错,仍然有机会改过自新”[5]206,而已步入晚年的小野,只能寄希望于年轻人,“我们只能深深地祝福这些年轻人。”[8]258

四、结语

《浮世画家》延续了石黑一雄的第一人称叙述,也体现了他对回忆、怀旧等主题的关怀,小说中的主人公小野在缓慢的叙述中用压抑的语言向读者披露自己的过去。在特定的社会环境下,小野的过去代表着他的辉煌,这是意识形态对真实生存条件的扭曲,也是意识形态从生活的方方面面对他的询唤。讽刺的是,当社会环境发生巨变,相应的主流意识形态发生改变,在新的主流意识形态下,小野成为新的主体,对过去也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读者这才发现他过去曾是一位鼓吹军国主义的画家。在这整个过程中,意识形态扮演着太重要的作用。在谈论这部小说的创作时,石黑一雄说道,“这本书很大程度上是关于一个普通人无法超越自己周围环境的无力”[6]9。当然,不可否认的是,这部小说与日本性、日本历史有关,但人类无法逃脱主流意R形态的笼罩应该是它的更大主题,并和石黑一雄的其他小说一样,再次体现了他的一种整体关怀。

参考文献:

[1]Althusser, Louis.On the Reproduction of Capitalism:Ideology and Ideological Apparatuses(B. Brewster Trans.)[M].London and New York: Verso,2014.

[2]Bertens H. Literary Theory: The Basics[M]. London: Routledge,2001.

[3]Eagleton, Terry.Ideology: An Introduction[M]. London and New York: Verso,1991.

[4]Sadati, Seyyed Shahabeddin.The influence of ideological state apparatuses in identity formation: Althusserian reading of Amiri Baraka’s “In Memory of Radio”[J].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English and Literature,2013,(4):480-485.

[5]Ishiguro, Kazuo.An Artist of the Floating World[M].New York:Vintage International,1986.

[6]Shaffer, Brain W.Understanding Kazuo Ishiguro[M].University of South Carolina Press,2004.

[7]陈越.阿尔都塞:《哲学与政治―――阿尔都塞读本》[M].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3.

[8]石黑一雄.浮世画家[M].马爱农,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11.

[9]郭欣.对话自我理论视角下的《浮世画家》解读[J].世界文学评论,2013,(1):160-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