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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平台建设

融资平台建设

融资平台建设范文第1篇

关键词:融资 监管 国债

政策扩张期带来了国债和地方债规模的明显上升,除较规范的长期建设国债和2,000亿元地方债之外,近期还出现了媒体所称的“地方政府融资的狂欢节”,早已有之的各种地方融资平台“遍地开花”、不少新的融资工具(规范程度往往并不高)也被创造出来。地方举债融资的规模正在迅速扩大,并引起了各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也引起了不同意见的争议。

我认为,地方政府融资的发展,在市场经济和分税分级财政体制模式下,有其必然性,目前又加上了“四万亿元”项目配套资金的强大需求,对其做出简单禁止是行不通的,所以大思路上应回归大禹治水“堵不如疏”的古老智慧,有堵有疏,疏堵结合,重堵更重疏,关键是应当如何规范发展?如何因势利导?

在研究中我们已提出,在这个方面需要“治存量,开前门、关后门、修围墙”,打造一套可控风险和可持续的地方“阳光融资”的制度和法纪。当前的政策扩张期,对此既是挑战,又是机遇。按照公共财政建设和“依法理财、民主理财、科学理财”的要求,地方政府融资应当是有透明度的、受法纪约束的、依托于制度规范和受公众监督的。相关制度、法纪的打造,当然在我国需要渐进,而当务之急,一是应强化国家综合部门自上而下对各地融资规模的监督、指导、协调;二是应强化地方各级人大、政协对政府融资的审批与制约;三是应强化金融市场监管部门、审计部门对于政府融资活动的监控、审计;四是应提倡、鼓励地方政府融资主体内部的自律和加强管理,总结经验教训,在开拓创新中防患于未然。相关的制度内容,可先形成一些粗线条的文本,再于动态中不断完善、细化。比如中央级以财政部发行方式,实际上提供了对于今年2,000亿元地方债的隐性担保,但明确地列入地方省级预算,意味着接受全套预算程序的约束,由省级政府牵头承担还本付息职责,是地方债制度在我国的重大进展,比之1998年应对亚洲金融危机时长期建设国债的“转贷”地方使用,规范程度已明显提高,今后还应继续探讨其规范性和操作方案有效性的进一步提高。

另外,在地方融资平台的发展方面,可以探索使用长期建设国债资金的方式。

这一设想的要点是:借鉴一些地区已有的经验,将地方可用的专项资金,选择(或组建)合适的企业集团等法人实体作为资本金投入,进而可形成该法人实体获得银行贷款等筹集社会资金的再融资平台,既完成国债专项资金的建设任务,并承担国债资金的还本付息,又在现阶段构建了有一定规范性、功能较强大、适应投融资制度改革和长期发展需要的地方融资平台。

这一方式的好处是,通过使用国债资金注资入股地方性企业集团,形成或增加其资本金,能够进而吸引银行贷款或者是发行债券融资,发挥财政政策应追求的“乘数效应”,利用我国储蓄率明显偏高而形成的银行巨量“存差”和社会可用财力,建立较为顺畅的融通资金机制和较规范的长期性地方融资平台,获得持续不断的建设资金。同时,由于财政资金的使用都有明确的监督办法,财政部门和国资管理部门可以及时对所注资地方企业使用资金的状况进行审查、监督,防止地方企业的内部人控制和督促国债资金的还本付息。

这一建议所存在的局限性,主要是启动资金的获得和使用完全是政府行为,对项目选择、法人实体与融资平台构建的决策科学性,要求较高,如果作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法人公司出现较大问题,将会面临日益发展的公共财政绩效考评框架下的问责压力。但这在另一个角度,正是加强规范性的压力,是一种积极、健康的压力。

根据上述简要分析考察,我们认为,在亟需以积极财政政策继续刺激经济并借助地方融资平台产生放大效应(“乘数效应”)的情况下,为了更好地提高长期建设国债资金的使用效率,可以在建立地方融资平台的模式选择上,积极运用以建设国债资金用作资本金注资的方式,在保持国债资金投向的同时实现其集中性投入,作为资本金来打造有一定规范性约束与利益激励的地方融资平台,从而增强国债资金对社会资金的引导作用和对银行信贷资金的带动作用。同时,应允许和指导各地方政府积极探索,结合实际情况,建立一套投融资管理运作的操作标准和相应的制度流程,用一些标准程序、客观指标来规范作为融资平台的地方法人实体的融资行为,增强其在管理运作方面的透明程度和风险防范与控制水平。

这样构建出来的较规范的地方融资平台,有利于促进国家投融资体系改革,满足地方政府的融资需求,提高国债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储蓄向投资的转化和优化相关机制。具体地看,这些主要表现在:

一是能够满足把政策扩张与促进投融资制度改革相结合的需要,在提升地方性融资平台的规范化水平的同时放大其功能来贯彻宏观政策。这种模式可拓展中央引导下地方政府参与国家投融资体系建设和“调动两个积极性”贯彻宏观政策的空间,其投资运作的规范化导向,也将有助于提升其他地方性融资平台建设的规范化水平。

二是能够满足市场经济环境下相关市场主体商业化运作的需要,有效地拉动社会资金。形成较规范的融资平台以市场化方式融资,可较有效地吸引银行放贷和民间资本跟进,把短期政策调控与利用社会资金与民间资本的长期机制构建两方面的要求较好结合。

三是能够满足防控风险和对国债资金与地方融资平台运作建立绩效评价机制的需要。地方融资平台借助于国债资金的集中使用获取融资的同时,也要按照市场化方法对国债资金及其再融资的资金进行运作,从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并且由于具备了基本的透明度和规范性,有利于加强监督和风险的防范、控制,管理主体可以通过这一体系,在国债资金的地方性融资平台的投资运作中实行绩效评价,从而增强绩效、问责机制建设与实施力度。

融资平台建设范文第2篇

[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平台;建设;有效性

[中图分类号]F27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6432(2013)17-0073-02

当前,随着我国经济转型的进一步深化,中小型企业尤其是小型企业如雨后春笋般在中国大地上萌芽并发展。我国的中小型企业占全国企业的80%以上,企业的构建一方面依赖政策对新兴项目的扶持,另一方面也依赖融资平台的有效性建设。中小型企业是我国的重要的经济建设力量,而资金是企业的命脉,中国的小型企业获取资金的方式主要靠自身筹资,而筹资的方式也是多种多样的。融资平台是中小型企业为实现自身发展而设立的重要项目,而“平台”构建的有效性与低效性则决定着企业的命运。基于此,本文重点论述了如何构建有效的中小型企业融资平台,以期为我国的中小型企业建设与发展提供借鉴,使中小型企业能够实现自身价值,继而为我国的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1融资平台概述

1.1融资平台的定义

对于企业而言,融资是企业筹集资金的行为与过程,而所谓融资平台,是指企业为筹集资金所构建的虚拟平台。平台包含了多项内容,如贷款、集资、抛售商品与固定资产等。中小型企业融资的主要目的是为实现自身发展,因此,狭义地说,融资平台即是中小型企业为实现发展目标而制定的一系列方法、手段以及措施。

1.2构建融资平台的重要性

创新是一个国家永恒的主题,而资金则是将创新构思落到实处的重要载体。对于中小型企业而言,只考虑社会需求而没有创新,其势必将会被历史所淘汰。而创新需要资金,鉴于中小型企业规模较小,资金实力薄弱,因此,构建融资平台不仅是企业的重要职责,同时还是国家为实现经济发展而需大力扶持的重点项目。

1.3融资平台建设的法律依据

要构建具有法律保障的融资平台,需中小型企业了解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融资有间接融资以及直接融资两种概念。所谓直接融资,是指企业不经过金融机构的媒介,直接向贷款人发起的筹集资金行为,如借贷,以及公司上市等;间接融资是经过金融机构的媒介,由企业向贷款人所进行的融资行为,如向银行、信托公司等进行的融资,都属于间接融资范畴。

融资需要有合法的手续,次者需要有创新项目支撑,或其他财产抵押。如直接融资,借、贷双方必须有相关书面协议,否则,一旦纳入非法集资范畴,不仅借方会受到法律的严惩,还会为借贷双方共同造成经济损失。

2我国中小型企业融资现状分析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中小型企业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构成部分。其中,无论是工业总产值还是利税,乃至出口创汇率,目前都达到了相当的水平。此外,中小型企业消化了我国60%以上的就业机会,从意义上分析,解决中小型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对促进我国的经济增长具有重大政治、经济以及社会意义。从我国大多数中小型企业融资现状来看,由于所处阶段不同,各阶段的融资方式也不尽相同。

2.1创办阶段

创办阶段的企业融资方式主要依靠权益性资金,即股金。一般企业构建者依靠个人积累,或来自其他个人投资者以及风险资金。企业创办阶段吸引资金的主要方式依靠项目。项目产品要具有一定的当下以及未来的可用价值,且目前市场上较为匮乏的产品,融资的渠道也更加的广泛。

2.2投入运营阶段

在运营阶段,中小型企业的融资渠道主要由商业银行以及其他渠道获得流动资金贷款,甚至仍需要从权益性资金、个人积累、个人投资者以及风险资金中再次加大投资力度,即二次融资。

2.3发展阶段

发展阶段是中小型企业实现利益收入的关键性阶段,在这一阶段中,基于企业的项目开发已初具规模,乃至已呈现产生效益端倪,因此这一阶段的融资方式也更为多样化。其中外部融资是关键,也包括一部分吸引内部职工融资的方式。同时,发展阶段的企业可根据项目的产出效益评估债券,是扩大融资范围的有效方式。

2.4成熟阶段

所谓的成熟阶段是指企业投资项目已产生实际效益,且效益大于投入。在这一阶段,企业融资的主要方式是通过发行股票上市的方式来吸引大公司参股、加盟,进一步巩固成果,以及实现效益最大化。此外,由于企业已积累了一定的资本,在这一阶段企业也可以扩大融资范围,吸引更多的风险资金以及向银行筹措更多的资金来促进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3如何构建有效的中小企业融资平台

企业最高管理者首先要构建融资平台的总体思路,即:以促进“银保企”信息沟通为前提,以强化内控机制建设,实现项目开发最大化为总体目标,以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以及信贷担保风险为设想思路,构建科学合理的融资平台。具体而言,构建有效的融资平台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以动产质押监管的方式构建融资平台。中小型企业在创办初期需投入大量的设备成本,如运输设备、办公设备、生产设备等。动产质押具有一定的操作灵活性,对企业的影响较小等特点,通过动产质押监管的方式构建融资平台,一方面可保障动产的完整性与安全性,另一方面也可有效的为中小企业提供一部分资金保障。因此,以动产质押监管的方式融资是构建科学融资平台的重要举措。

第二,与其他中小型企业共同构建信用体系组织框架。中小企业投融资信息服务平台的建立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单纯依靠商业银行和金融机构力量远远不够,必须注重协调地方政府、金融机构及社会各方力量的共同参与。

第三,建立企业与银行之间的协调沟通平台。对于企业而言,要主动加强与银行之间的联系,向银行提供企业的发展现状,以及未来的阶段性发展规划,加强“银企”之间的信息沟通。企业可按照自身的发展规划制定阶段性融资策略,对每个阶段的资金需求首先进行细致的评估,并将预期目标提供给银行。通过沟通平台的建设,一方面强化了融资平台的有效性,另一方面也实现了企业与银行之间的双赢。

第四,加强中小型企业的治理建设,推进自身的评级体系建设。当前,我国大多数中小型企业仍然难以脱离家族式的运营模式,无论是用人还是发展决策,都严重依赖家族成员,实行风险共担、利益共享运营方式。家族式企业管理模式不利于企业引进高素质的管理人才,不符合开放的中国社会现状,小利喜、薄利忧,难以实现企业的最大化发展,更何谈企业评级体系的建设。

要提高企业的信用评价,扩大企业的融资渠道,构建有效的融资平台,强化管理效用是中小企业的当务之急。要营造现代化企业环境,打造高质量的企业品牌,扩大企业在一定区域范围内的影响力,只有这样,才能提高企业的信用度,进而加强企业的融资力度。

4结论

中国需要建设,企业需要发展,中小型企业是我国经济建设的重要支柱,而只有构建有效的融资平台,中小型企业才能更好地实现自身价值,进而为我国的经济建设贡献力量。笔者认为,这是一条中国当代最重要的价值链。尽管我国的中小企业在融资方面面临着许多难题,然而通过中小企业自身发展经验的累积和对国外中小企业融资经验的借鉴,再加上我国国内市场法制环境和证券市场建设的逐步完善,笔者相信我国的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在未来的几年内将会得到大的改善。

参考文献:

[1]徐力.中小企业融资现状与社会信用体系构建取向[J].现代金融,2012(12):13-14.

[2]贾霈玲.加快建设中小企业融资保障体系[J].商场现代化,2012(33):62-63.

融资平台建设范文第3篇

一、××市农村信用社融资平台建设的有关概况

为做好金融服务,支持各类中小企业成长发展,湖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办事处联袂辖内七家县级信用联社隆重推出“心连心”创业循环贷款平台,主要针对生产型实体中小企业、厂商发展生产而发放贷款。主要适用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数额较大,用于补充企业固定资产投资资金不足而发放的贷款,借款期限最长五年;最高额度1000万元。

二、我县信用社融资平台建设情况

××县农村信用社在上级联社的正确指导下,认真执行国家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紧扣县委“一三二”的工作思路,按照“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要求,坚持服务“三农”、服务县域经济、服务中小企业的市场定位,立足县域经济发展,做实小额农贷、做优个体商贷、做强中小企贷、做大种养殖基地贷款,竭力为新农村建设和新型工业企业搭建“资金桥”,唱好“服务戏”。同时根据不同对象需求,我县农村信用社推出了“助您富”小额农贷、“跃农门”助学贷款、“家业兴”商户贷款、“家和顺”公务员小额贷款、“心连心”创业循环贷款等一系列金融产品。至7月底,县联社累放各项贷款39882万元,净增20700万元,余额达到73927万元,增幅38.89%。其中农业贷款累放27381万元,占累放额的68.66%;农业经济组织贷款累放71万元,占累放额的0.2%;农村工商业贷款累放8991万元,占累放额的22.54%;其他贷款累放3439万元,占累放额的8.62%。

三、目前存在的一些困难和问题

㈠民间融资自发性和盲目性很强。尤其在广大农村地区,涉及人员相当复杂,一旦发生债务纠纷,处理不当,极易引发治安事件。而且,高利率民间融资还容易诱发各种经济诈骗行为,将导致诸多不稳定因素的存在。

㈡缺乏相应的担保机构。县内部分企业有时出现流动资金短缺,有极大的信贷需求市场,特别是一些初具规模的中小企业,但现行信贷政策的前提是风险可控,即须提供抵押担保,但企业无法提供,企业虽有市场、有经济效益但缺乏相应的抵押物和担保机构,从而不能从农村信用社获取贷款支持,影响了企业的自身发展。

㈢信贷群体与信贷政策的矛盾突出。主要表现在:一是县域农业产业结构比较单一,缺乏成规模经营的农业产业,抗风险能力差;二是土地流转制度、农户宅基地、林权抵押制度等一些新的办法目前还处于尝试阶段,没有相关的信贷政策支持,县域相关职能部门对办理抵押登记还未有具体规定;三是个别不守诚信的社会风气直接导致一些信贷人员的惜贷、惧贷心理;四是信贷资料的齐备要求与农户能提供的证照资料等还存在较大的差距。

四、有关建议和请求

㈠尽快组建担保公司,切实为优质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

融资平台建设范文第4篇

关键词: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建设;现状;问题;策略

在我国社会的发展建设中,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对我国工业化、现代化、城镇化建设发挥了基础作用,促进了我国社会、地方经济的跨越式发展。利用地方融资平台的作用可有效解决基础设施改造、棚户区等问题。[1]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指的是地方政府为促进经济发展,在地方建立不同的公司。此平台主要运用资金来自于政府部门从建设公司的集资,用这些集资进行地方性建设。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建设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条件,可良好地应对经济危机。目前,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规模、数量都在逐渐扩大发展,但一些问题也随之而出。

一、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现状

(一)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基本情况

地方政府组织建设城建资产经营公司、城建开发公司、城建投资公司等各种类型的公司,以此解决公用事业、市政建设等项目资金不足的问题。地方政府通过融资平台的建设,满足基础项目建设需要。在我国,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建设已经历了一段时间,但经历了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其主导作用才真正得以发挥。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是国有资产的一种表现形式,而由于当地政府没有理顺其管理权、产权、决策权,作为融资平台建设、管理的主管单位,相关政府部门出现了政企合一的现象。[2]目前,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规模逐渐扩大,据统计,在我国,地方债务总规模已大约达到总贷款的20%。

(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融资途径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主要融资方式包括:与通过资本市场融资、利用股权融资、通过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进行融资。[3]一些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作为政府的代表人在当地方发行重点项目,借助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融资工具开展PPP、BT等项目融资,以此为发行股票融资创造良好的条件。而对于一些具有竞争性的项目,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以出资人的身份代表政府管理这些竞争项目,并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履行其股东义务,行使股东权利。同时,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合作,当地政府将融资平台作为其偿债主体,以此加强与非银行机构、商业银行、国家政策性银行的合作,由此形成信贷融资格局。在这个格局中,基础是银行贷款,作为补充的是其他金融机构资金。通过银行贷款,引导吸引社会资金进入当地的重点领域建设与基础设施建设。

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融资方式不合理

在目前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建设中,银行金融业是融资平台的主要资金来源。地方政府融资过渡依赖于银行业,就会造成负债与资产盈余比例失调。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往往为了满足地方发展经济,就以高成本融通资金,便容易造成资金风险,政府最终承担资金风险,这样便增加了政府融资的风险,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约了银行的商业化发展。

(二)融资平台错位

在一些县级市区域,存在不同层级、不同行业的融资职能由多家融资平台承担的现象,没有确定具体的业务范围、经营发展模式、经营目标、融资渠道等。一些地方政府作为投资出资人没有系统全面地计划平台公司的负债规模,在实际操作中,就容易造成国有投资公司的错位。

(三)责任主体不明确

在地方融资平台的实际建设中,没有明确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投资失误责任主体,也没有明确债务最终偿还主体。缺少法律法规地有效规定,当出现还款困难、投资失误的问题时,难以找到明晰的最终负责人,投资者对地方政府是否出面偿还存在疑惑。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不能有效的实行其权利,独立运作的空间不足。同时,地方政府作为唯一的股东,不适合以出资额为限的方式承担责任。此外,在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法人资格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一些项目管理混乱、违规经营、出资不实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法人与《公司法》中表述的法人不相符合。[4]

(四)法理结构不完善

盈利是企业的运营目的,而当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以企业身份出现时,它需为公众提供优质低价的服务、公共物品,这便与企业创作利润的目标相违背。如果从公共企业方面分析,目前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没能很好的兼具营利、公益这双重目标。《公司法》明确规定了公司的治理要求、结构、设立目的。对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设立目标而言,从功能方面分析,解决当地的公共物品供应短缺问题是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建设的目的,在这方面,此平台具有公共企业的特征。但如果从治理方面分析,在公共领域,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行政管理职能的行使不能脱离代表政府。这样就使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无法有效分离、制衡其经营权、执行权、监督权、决策权等管理权限,仅以地方政府、官员的能力决定融资平台的发展与运营。

(五)举债规模不断膨胀

在一些地方,往往以本拥有的较小资产进行大项目建设,这样就使负债现象出现,随着建设的进行负债规模呈倍增加,负债率超出了地方政府的风险控制范围。由于在很大程度上,地方政府偿债力依赖于当地的财政收入,当偿付困难出现时,地方政府就只能采取挖东墙补西墙的方式,或转移上级政府。同时,一些地方政府利用融资平台进行融资,并部分或全部资金转移,用于其他方面,这样就不断积累了地方政府的债务规模。

(六)监督、防控不足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建设中,多数的筹集资金形式是国有资产平台公司,在金融业、市场、政府之间建立三方合作平台,以此共同建设地方经济。[5]在这个过程中,地方政府承担一定的制度风险,三方合作中,缺少监督管理体制对建设进行监控,由此弱化了政府的权利,也进一步弱化了政府融资平台防控金融危机的能力。此外,虽然在《预算法》的规定中,严格禁止地方政府进行举借债务、赤字预算等行为,但是,一些地方政府借由融资平台的名义,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进行规避,相应的管理细则与管理制度缺失。

三、完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建设的对策

(一)优化融资渠道

融资渠道的单一将影响平台的建设、资金的运行,因此,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应拓宽融资渠道,通过多元化的融资方式进行平台建设,以此实现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银行业的协调发展。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除了可以利用股权资本方式进行融资外,还可基于原有平台,开辟新的融资渠道,形成产权交易、信托、股权等融资形式,以此达到转嫁风险的作用。此外,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还设立融资监察机制,对融资项目进行规范,保障融资安全,提高资金的透明度,使融资风险降低。

(二)完善平台建设机制

首先,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应建立责任机制。在地方政府融资的过程中,在贷款时,应要求地方政府的债务规模与它本身的财力相符合,以此避免偿还力不足的现象。政府可统一管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资产负债表,通过分析编制资产负债表,对地方政府的融资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同时,通过综合运用偿债率、债务依存度、债务负担率等指标,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债务支出能力进行科学衡量、评判。[6]其次,建立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考评制度,将地方政府绩效与债务率挂钩,明确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设立、资金用途、负债规模等,建立监控体系。最后,加强审计、监督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资金的流向,以封闭式的方式管理项目资金,以此避免信贷资金的申请用途与其实际用途不一致现象的出现。此外,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应建立财政局、人民银行、审计局、银监局等部门的贷款监测会议制度。

(三)加强管理运行方面的风险控制

完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建设,应加强管理运作方面的控制水平,规范融资行为。可对融资平台的法人治理结构进行完善,以此达到控制信用风险的作用。例如,通过严格控制项目资本金,将融资平台贷款的进入门槛提高;通过深入分析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偿还能力,对发放打捆贷款进行控制;同时跟踪分析不同地方政府的偿债能力、负债情况,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货款风险、还债能力进行把握。此外,对融资平台项目合规性风险进行规避,政府应根据国务院的相关规定,对政府类投资项目的环境评价影响、前期立项、项目土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进行批复。[7]在项目建设中,杜绝为加快政府投资进程,地方政府跨权审批的状况。

(四)规范融资平台

目前,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分布范围广、层级多,在省、市、县三级中的各个领域广泛存在。但是,一些地方融资平台的资本金不到位、资产规模小,因此,需要按照项目统一,对不同类型的融资平台进行整合,实现地方融资平台的分项运作、统一整理。同时,应适当调整财力较弱的县市融资平台,一般情况下,以一个县区一家融资平台的原则进行调整。对于不符合规定的融资平台,政府应进行裁并,保持总量控制,以此形成治理结构完整、权属清晰统一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此外,有关政府、建设部门还应对地方融资平台内部的防范机制建设进行积极分析研究,区别管理平台投资业务、政府融资业务,对于重大项目,应派专门人员进行监督。

(五)健全制度制约机制

在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建设过程中,为实现平台的有效监督需要健全的约束机制。首先,应加强统筹管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对于市场环境较差的县市,应适当收缩融资权限,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扩张进行限制。其次,建立平台风险预警机制,根据地方建设需求情况,适时设立融资平台偿还基金,并对融资平台偿债程序与偿债管理办法进行科学合理地制定。同时,对于一些具有债务危机的地方,政府应对其政府融资平台的再贷款举措进行限制,并利用偿债基金对其债务进行清算,以避免资金风险的扩散。再者,对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管理而言,应对其政策规范进行完善,明确管理的基本规范,并对政府融资规章进行完善,实现地方融资平台发展轨道的规范化、法制化、制度化。最后,建立约束监管体制,融资平台建设应以保护地方生态建设与确保国家金融安全为基础,以全面的监管体系实施决策融资、信息核对、制度控制、公众监督等。[8]同时,公开透明实质、隐性负债,对资金的筹集到运用的全过程进行监督约束,以确保过程的科学、合理。

(六)推进技术体系建设

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现代信息技术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建设提供更多条件,确保地方经济的顺利发展。在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建设中,以信息技术为手段,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范规定,结合具体的经济业务事项,分析会计核算、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企业资产负债表等。同时,根据《会计法》等相关财经法规,建立安全有效、规范合理、科学透明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管理体系,在中央可控的范围实现地方经济。同时,以技术为手段,把地方建设项目管理作为政府融资的重要内容,招投标选取项目建设规模、具体内容、配套设施等,以工程建设法规为保障,确保项目工程建设施工进度、管理、质量、效益的合理、高效。

四、结束语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有助于地方基础建设、重点建设的发展、完善,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也存在问题,如融资渠道的单一、融资方式不合理、治理结构不完善、举债规模膨胀等,这些问题将引起地方资金风险,阻碍融资平台的建设与地方经济的建设。因此,应通过优化融资渠道、加强运行管理中的风险控制、健全制度制约机制、规范融资平台等措施,加强完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建设,降低经济风险,实现地方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王黔京.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建设中的问题及成因、挑战与应对[J].贵州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3,26(1):11-18.

[2]吴海兵,邓达清.中西部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建设的风险防控[J].社会科学家,2010,(11):59-62.

[3]于彦,黄平:,张建国等.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建设的几点思考[J].活力,2011,(14):92.

[4]余萍.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建设研究[J].黑龙江对外经贸,2009,(5):104-106.

[5]谭长路.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建设的模式的分析[J].甘肃金融,2009,(7):44-45.

[6]封北麟.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财政风险研究[J].金融与经济,2010,(2):4-7.

融资平台建设范文第5篇

【关键词】 国企 投融资 对策

加强政府投融资平台建设,是促进洞头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和手段。而政府的投融资平台建设主要依托国有企业。洞头经济总量小,财力弱,发展步子缓慢,其主要症结在于市场主体发育不完善,国有企业规模小,融资渠道单一,资源优势难以最大释放出来。针对洞头国有企业投融资平台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本文结合洞头县实际,对如何加快国企投融资平台建设,提升国企投融资能力进行初浅分析。

一、洞头县国企投融资平台现状

目前洞头县涉及投融资企业共有8家,其中洞头县独资的有6家,与温州双方共同出资的有2家。

1、洞头县独资的6家投融资国有企业主要情况

2、与温州等共同出资的2家投融资国有企业主要情况

二、洞头县国企投融资平台存在的问题

一是公司规模小,注册资金少,政府资产及资金注入不足,整体实力差,难以承接大型项目的投资建造,所发挥的投融资能力和经营实力都有限。二是公司主要承担公益性建设项目,公司本身并没有经营收益,具有稳定的经营性收入很少。公司本身无现金流,无直接经营效益,项目难以满足融资要求。三是公司以单独形式存在,未能充分整合,难以形成完整的产业整合和有效的现金流。四是融资渠道单一,后续融资压力大。8家投融资公司建设资金融资主要来源于银行贷款、上级投资补助等,在发行债券、包装上市、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等方面仍是空白,虽然政府近年来也开始关注并着力支持该类融资途径,但受政府投融资管理体制、资本市场和公司本身规模等方面的约束,该类融资比重在一定时期内难以有较大提高。五是投融资职能平台未真正建立。除洞头县参股的大小门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和控股的状元南片围涂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投融资平台已基本建立外,其他6家独资公司的投融资平台未真正建立。不少平台公司只是履行政府融资的职能,是一种载体和媒介,不具备投资功能。六是公司债务偿方面还主要依靠财政性资金,并寄托于未来的土地出让收益;融资方面,由于公司大部分资产规模相对较小,在向银行融资时可用于抵押物的资产总量严重不足;而债券融资方面,还远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要求。

三、加快县级国企投融资平台建设,提升国企投融资能力的建议

1、整合优势资源,提升国企投融资能力

(1)整合现有企业资源,增强企业实力。根据瓯洞一体化工作,按区域进行整合企业资源,构建 “四平台、一综合”国资体系,增强企业实力,促进投融资平台健康运转。一是大小门区域投融资平台,以大小门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为基础,负责区域投资开发建设。二是瓯江口区域投融资平台,以瓯江口及灵昆区原相关国有公司为基础整合,负责区域投资开发建设。三是深水港及状元南片区域投融资平台,以深水港开发相关公司和状元南片围涂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为基础整合,负责区域投资开发建设。四是洞头本区域投融资平台,以“县城市发展有限公司”为基础,整合现有洞头区域的投融资平台,负责区域投资开发建设。通过优化现有公司“县城市发展有限公司”,使公司能合理体现资产规模、经营收益和现金流,增强向商业银行及公开市场的融资能力。五是整合现有其他企业资源形成综合,剔除投融资公司整合后的相关国企,将剩余的包括灵昆所有的国有企业按经营性、公益性、政策性、资产管理型等进行分类,整合统一国资管理体系。

(2)加快项目整合,提升融资运作能力。融资平台融资能否成功关键还取决于项目包装,必须深入研究当前宏观调控的信贷政策,加强与银行的对接沟通,筛选一批符合银行融资要求的优质项目,建立投融资项目库,实现有计划、高效的融资。聘请专业团队,将现有融资平台、土地、资产进行梳理,按照“1+11”的模式打造融资平台,即设立县级投资公司作为母公司,将相关的土地、资产划入,平台公司、国有经营企业变更股权母公司名下(保持公司性质、管理部门、使用单位不变),下设瓯江口版块建设子公司、大小门版块建设子公司、状南版块建设子公司以及现有的四大平台公司、土地储备中心、新设立的矿业公司、市政公用公司作为子公司,根据需要增设交通发展子公司。 (3)通过依托信用和资本平台,拓宽投融资来源渠道和方式,实现投融资主体的多元化,向重点项目进行投资和向部分企业注入资本金。通过母子公司形式实施县域内投资建设,母公司负责融资,子公司负责投资,子公司也可根据需要自行融资,母公司或子公司间又可提供信用担保,最大限度提升政府项目融资能力。目前洞头县已经委托浙商证券公司在策划,待时机成熟的时候,以国有公司为载体,组织发行企业债券,加大筹融资力度。

(4)通过盘活存量,放大和吸引增量,产品经营与资本运营相互支撑,在更大范围、更高层面上发挥国资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提高抗风险能力。

2、规范国企投融资平台建设,深化国有投融资企业管理体系

一是建立和完善平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充实和完善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班子,由专职人员负责具体的业务工作。二是增强平台公司的经济实力,把政府掌控的有形资产、无形资产最大限度划给平台公司,统一管理、统一经营,以增强平台公司的经济实力和营运能力,降低平台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提高授信额度比例。三是规范平台公司会计核算,使其真正成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

3、加大投融资行为的监管主体建设,加强债务风险监控管理

建立投融资管理办公室,作为日常管理机构,负责年初融资计划的具体方案和运作,动态跟踪融资活动,具体协调、解决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运作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债务风险监控管理,即做好债务统计、债务归还分析、债务风险预测分析,建立负债预警机制,防范债务风险。

按照“举债有度、还债有信、用债有效、管理有力”的要求,结合洞头县实际,建议制定出台《洞头县政府债务管理暂行办法》。

(1)实行政府债务的统一管理。实行政府债务一体化管理,在借款性质和还款渠道不变的前提下,建议将原来分散的政府债务统一收归县金融办管理,实行统借统还,建立完善“借、用、还”一体化管理体系。未经县政府批准,任何部门、单位不得擅自对外举借债务。

(2)优化政府债务结构。在具体举借过程中,要将债务结构由短期债务向长期债务转变,全面优化政府债务期限结构,实现债务还款年度均衡化,有效规避还款高峰和流动性风险。在巩固传统渠道的同时,要积极创新融资方式,如发行企业债务、长期票据及集合信托产品等,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促进政府融资的市场化、社会化和多元化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