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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会计工作计划

农村会计工作计划

农村会计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一、总体工作要求:理顺枫木村建设试点的各项工作,突出重点,发挥科技引领作用,总结经验,注重宣传,体现科技支撑新农村建设科学发展的作用。

二、主要工作任务

1、深入枫木村开展调研。全面掌握基本情况,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重点,形成工作计划。(4月5日以前完成)

2、积极推进新村建设。年内要完成新村第一、二期工程,完善功能,提升品位,发挥共对周边村屯的带动辐射作用。重点是要加强与责任单位、帮扶单位、新村项目工程承包人的沟通联系,采取措施,强力推进新村建设,认真把关新村住户立面装饰工程,督促实施道路硬化、绿化、美化及沼气室建设等配套工程。

3、抓好科技信息服务站建设。全面完成科技信息服务站的软硬设施建设。积极筹措资金,把科技信息服务站加到第三层,配备电视机、vcd、电脑、课桌椅等,实现“三电合一”(电视机、电脑、电话),把科技信息服务站建设成为枫木村培训农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传播农村种养科技知识,推进农村“三个文明”建设的服务平台。

4、组织举办科技培训班。充分发挥科技信息服务站的作用,组织举办3期以上农民培训班。一期党员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培训班,两期种养适用技术培训班,要围绕枫木村森林资源的保护和利用、桑蚕产业、畜禽水产等产业的发展举办培训班,不断提高老百姓的致富能力,使群众真正获得科技实惠。(12月底以前)

5、组织申报并实施《枫木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科技示范》项目,要按要求,向自治区科技厅组织申报项目材料,项目立项申批后,要认真组织实施,推动枫木村资源产业的形成和科学发展。(4月30日以前完成项目申报材料)

6、策划包装枫木村部和科技信息服务站。室内各项规章制度要充实内容、重新策划、设计、上墙;制作枫木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图片展板;科技信息服务站挂醒目的牌匾。 8、配合河池镇党委、枫木村委抓两委换届选举及其他工作。

9、做好总结汇报和宣传。认真做好枫木村新农村建设试点的总结汇报工作,特别是总结好“1+1+1“结对共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经验,争取河池日报社和河池电视台有几篇报道。

三、主要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局领导班子由韦乃伟副局长分管,具体由苏为民同志抓落实,新农村建设指导员,每月下村20天以上。

2、进一步争取枫木村新农村建设试点责任单位、帮扶单位的支持。

3、加强与自治区科技厅的沟通联系,着力推动“1+1+1“共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的开展。

农村会计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一、进一步完善实施方案

全省129个县(市、区)均已制定了到校的实施方案,并以县(市、区)人民政府公函逐级上报,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工作是涉及学生营养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系统工程,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大,加之前期准备时间短,许多县(市、区)的实施方案还不够科学、翔实,操作性不强,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进一步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进一步在实践中完善实施方案。一要进一步核实基础数据。各地教育部门要同有关部门一起,对本地区农村学生状况、学校食堂现状、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发放和管理情况、学生校外住宿情况等进行全面了解,进一步摸清底数,核实基础数据,为营养膳食补助、寄宿生生活补助提供准确数据。二要恰当选择供餐方式。要综合考虑本地区经济发展、农村中小学食堂现状、饮食及风俗习惯、物产、交通运输条件等因素,尽量减少中间环节,合理确定膳食方案,按照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原则,恰当选择供餐内容和方式。三要协调有关部门制订相关规范。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环节多、要求细,教育部门要与各成员单位充分沟通协调,根据工作需要,理清原材料供应、食品加工、食品配送、学生就餐、监督管理等各环节的规范流程和工作要求,制订应急预案,建立相关制度。

二、加快改善学校供餐条件

一要做好学校食堂建设规划。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科学制定食堂建设规划,统筹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校舍安全工程、农村初中王程和薄弱学校改造计划等学校建设资金,将学生食堂列为重点建设内容,使其达到餐饮服务许可的标准和要求。特别是长期保留学校,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本着“节俭、安全、卫生、实用”的原则,加快学校食堂建设步伐。规模较小和没有寄宿生的农村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改造、配备伙房等相关设施和学生就餐的餐具,为学生在校就餐提供基本条件。2012年内确保春季学期开学前每校都有食堂或伙房。二要做好过渡期供餐工作。2012年春季学期开学前确不能完成学校食堂供餐,需向企业购买供餐或者家庭托餐的,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组织筛选确定供餐单位和托餐家庭名单,指导学校做好选择。要充分听取家长意见,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但要尽快解决好学校食堂或伙房问题,尽快过渡到学校食堂供餐。2012年内所有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都必须退出经营承包模式,由学校直接管理,实行零利润经营,确保每天3元的补助资金不折不扣地全部用于学生营养。三要配齐后勤及管理人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增加编制或财政购买服务方式解决后勤及管理人员,并做好勤工俭学工作。

三、加强食品和资金安全管理

一要抓好食品安全管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学校,要积极主动配合食品安全主管部门,切实做好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制定相应的规范和科学合理的应急预案。学校食堂要凭证营业,食堂工作人员要持证上岗;食堂布局要符合相关规范;食品加工要严格执行有关卫生操作规定;原材料采购要索要票据;进货要查验;食品要留样,确保各个环节安全。二要严格资金管理。教育部门要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足额用于为学生提供营养食品。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要依法健全学校财务机构,配备专(兼)职财会人员,要建立实名制的学生信息系统,防止冒领、套取国家补助资金。营养改善计划的资金要足额用于为学生提供食品,不得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或家长。

四、建立专项工作制度,强化工作落实

各地在成立领导小组的基础上,都要成立学生营养办,要有序、有力、有效推进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切实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关怀落在学生身上,要建立健全专项工作制度:一是建立主任办公例会制度。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各成员单位都参加的主任办公会议,共同研究,统筹协调解决计划实施中出现的困难、问题。二是建立月通报制度。各级营养办都要及时掌握计划实施情况,以县为单位认真、如实统计,形成月报表,逐级上报。省学生营养办将情况汇总,每月向全国学生营养办和省委、省政府领导进行汇报,向各成员单位通报。三是建立简(快)报制度。各州(市)、县(市、区)学生营养办要定期以简报、快报、报告等形式逐级反映和上报本地实施计划的主要做法和经验。四是建立工作调度制度。省学生营养办将根据工作进展,针对各地计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召开视频调度会、现场推进会、约谈地方领导等方式进行工作调度。强化各级政府、各个部门、各个学校的责任,把各项工作做实。

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在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过程中,要做到“精细化管理、规范化操作”,必须坚持规章制度先行。省学生营养办正根据全国营养办即将出台的规章抓紧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和监督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和监督制度、省级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学校食堂管理制度、供餐企业招投标管理制度、托餐家庭(个人)准入和管理制度、学生营养改善及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制度等配套文件。各地要根据这些文件,结合各地实际,制订相应的配套办法,建立一系列有效约束和规范计划实施各个环节、各责任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

六、认真履职,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农村会计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关键词: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有效性;经费管理

中图分类号:C9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7-0-01

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改善,农民对计划生育的认识也在逐渐提高,这为我国开展农村计划生育工作提供了有利条件。但是,一些较为落后地区依然受到传统生育观念的影响,对计划生育有抵触情绪,这不仅不利于农村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也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因此,在2004年,国家相关部门出台并制定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并希望能够通过执行这项制度,促进农村生育观念的根本转变,进一步激发广大人民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热情和积极性,稳定农村的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从而保证农村的稳步发展。在执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过程中,最为重要的即是对奖励扶助资金的管理问题,因此本文将着重探讨如何管理这笔重要的经费。

一、农村计划生育工作的特点

1.效益整体性

计划生育工作的主要目的是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使人口数量和人口素质与经济、社会、环境、资源的发展相协调,并且为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良好的人口环境。因此,计划生育的效益不是某一地区或者是某一阶段的效益,而是区域之间以及代际之间的整体效益,其体现了空间与时间上的有效统一。根据当前政府理论的要求,计划生育既能够为地方经济的发展带来效益,同时又为国家利益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其支出部分也应当是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共同承担。

2.决策单向性

尽管国家号召并动员广大群众,要带头实行计划生育,并为之提供相应的服务,但大多数群众都是倡导者和自愿性质。从决策实施过程看,严格的计划生育政策是从上到下采取强有力的行政和经济措施。国家作为一个整体,涉及国家利益的公共事务,较为明显的单向决策。因此,中央、省、市政府在奖励扶助经费支出方面要占主导地位,以确认此项民生工程的顺利开展,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真正得到实惠。

二、调整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执行效率的策略

对农村计划生育工作执行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这是我国新时期计划生育工作创新的举措,同时也是建设新农村、发展农村经济的关键途径。因此,政府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必须提高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认识,并加强宣传力度、全面审查奖励扶助对象、严格奖励扶助资金管理,以便有效发挥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的社会影响作用,从而促进农村计划生育工作有效性的提升。

第一,强化宣传,使计划生育工作深入人心。政府相关工作人员自身必须提高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的认识,并利用宣传车下乡宣传,向农民讲解奖励扶助制度的相关内容及其重要意义,从而使农民了解制度的意义所在,并能够树立计划生育新意识,为进一步执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奠定思想基础。

第二,全面审查,保证奖励扶助制度的公平性。鉴于我国农村人口组成结构的复杂性,我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中的对象审查工作也必须全面而严格的进行。笔者认为必须以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态度进行工作,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制度内容,简化认定程序,并开展全面的、细致的、严格的认定审查工作,以保证奖励扶助对象的准确性,确保政策执行的公平性,从而也促进此项制度社会影响作用的有效发挥。

第三,严格管理,提高制度执行的有效性。在奖励扶助制度的执行工作中,最为重要的即是对相关资金的管理,只有管理好这笔资金才能为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财力基础。因此,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从财政资金的预算、绩效评估等方面加强对奖励扶助资金的管理力度,以保证资金利用效率的提升。

(1)资金预算管理与奖励扶助对象的审查工作效率有直接关系,工作人员制定适当的标准,将奖励扶助对象进行标准细化,并根据实际情况将奖励资金进行分项预算,从而提高预算效率;(2)资金的绩效评估是资金管理的重中之重,所以,工作人员需要进行科学、合理的跟踪调查、评估工作,指导受惠的农民正确理解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的意义,树立榜样模范作用,以深化制度的社会影响;同时,工作人员在相关制度的指导下,保证奖励资金切实发放到户,并对奖励资金进行科学绩效评估,使奖励资金能够切实发挥其增加农民经济收入,密切党群关系、调动农民计划生育积极性等作用,进而提高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执行的有效性,促进农村计划生育工作的有效开展。

综上所述,我国农村计划生育工作已经开展多年,并实施了很多的政策法规,促进农村计划生育工作效率的有效提升。但是,依然有一些地区的农民受到传统思想的影响,对计划生育没有一个正确的认识,计划生育工作难以有效开展。因此,国家提出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期望能够以科学、合理的奖励扶助制度,来深化我国的计划生育工作,从而提高计划生育工作的社会影响作用,使计划生育深入人心;同时,相关工作人员做好奖励扶助资金的管理工作,也将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有效进行起到不可忽视的作用。相信,随着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执行力度的不断增强,我国农村计划生育工作效率必将得到进一步的提升,从而有效促进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刘骧东.制度创新,天下善举——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实施体系研究[J].人口与计划生育,2005(05).

[2]李小平.加速缓解“三农问题”的人口战略与对策——从开展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说起[J].古今农业,2004(02).

农村会计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一、确定主要目标和基本任务

开展农村“家园建设行动计划”试点工作的主要目标是:适应“三农”工作新形势的要求,完善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政府依法行政和村民依法自治相结合的基层管理体制,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增强村级组织凝聚人心、服务群众、协调利益、化解矛盾、排忧解难的功能,巩固农村基层政权的基础。改善农民增收致富的发展环境,促进农村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和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改善农村社会发展环境,逐步建立基本社会保障体系。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综合素质和农村文明程度,努力把试点村建设成为农民增收致富、民主法制健全、管理服务有序、环境卫生整洁、社会文明和谐的温馨家园,为全市全面实施“家园建设行动计划”提供经验。

开展农村“家园建设行动计划”试点工作的基本任务是:

(一)致富门道明晰。各级农业、林业、科技、教育、劳动社保等部门,要把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工作落实到村。认真落实“三农”各项政策,全面完成土地二轮延包,落实种粮直接补贴、良种直接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等政策。加大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力度,明晰主导产业,明确农民稳定增收的渠道。

(二)基础设施完善。各级发改委、交通、建设、土地规划、广电、水务、卫生、供电、农业、林业、环保等部门,要按照国家政策和行业建设管理标准,积极推进“四通四改一化”和“一场一室”进村入户,即路通、水通、电通、信息通,改水、改厕、改圈、改垃圾堆放形式,绿化和多用途场、村委会及村民活动室。积极推进城镇体系规划和小城镇、中心村、农民新村及村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坚决制止乱建乱盖和强占农田现象,鼓励有条件的农户向中心村、小城镇转移。

(三)社保体系建立。各级民政、劳动社保、卫生、财政、国土资源和规划等部门,要积极推进农村基本社会保障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建立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稳步推进农村低保救助工作。完善救灾救助制度,做好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认真落实优待抚恤政策,巩固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做到应保尽保。探索建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机制,认真落实征地补偿安置政策,引导失地农民参加各种养老保险。

(四)社会和谐稳定。各级组织、文明办、综治办、民政、公安、司法、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科技等部门,要围绕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建设、为村民群众生产生活服务、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丰富群众的文化生活等内容,把各项服务和管理工作落实到村。加强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建设,保证村级组织正常运转。

二、科学确定试点工作范围和步骤

列入“家园建设行动计划”试点工作的共110个建制村和农场大队。试点工作的时间安排是:从2005年5月份启动试点工作,力争在一年内基本完成。试点步骤和基本方法:

(一)确定项目。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按照自下而上申报,自上而下审核项目,市、区有关部门综合安排项目的办法确定。各试点村要对照全市“家园建设行动计划”试点指导标准,因地制宜,在广泛征求村民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建设和整治项目,制定“一图一表”(“一图”:村地域和建设规划图,“一表”:整治建设项目实施计划分解表),由乡镇(街道、农场)综合汇总,市、区领导小组审批后组织实施。

(二)筹措资金。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资金以政府投入为主,由市、区财政安排一定数量的财政专项资金和整合政府相关部门对涉及“家园建设行动计划”基础设施项目资金投入解决。同时,积极引导鼓励社会力量的支持和参与,保证各个建设和整治项目落实到位。

(三)组织实施。各区“家园建设行动计划”试点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由乡镇(街道、农场)和区直相关部门具体实施。各乡镇(街道、农场)负责计划、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各级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各自的工作落实到村,公共基础设施由各有关部门负责审查把关、资金筹措、组织施工和项目验收。村级组织负责动员群众、协助政府、配合部门和反映情况等工作。

(四)考核验收。各试点村按照全市的指导标准创建完成后,先在村内公示,接受群众评议,再由乡镇(街道、农场)申报,由各区专班负责预验收,市专班逐个村验收。验收合格的村,由市实施“家园建设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创建等级予以通报。

三、强化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市实施农村“家园建设行动计划”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区相应成立领导机构。

(二)落实部门职责。各级有关部门,在同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进一步转变职能,转变作风,面向基层,服务群众,围绕“家园建设行动计划”试点工作所规定的目标任务,明确自身职责,履行各自的职能,按照全市的指导标准,保证计划到位、资金到位、项目建设到位和指导到位,按时按标准完成好今年的试点工作任务。

(三)发挥基层作用。把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建设好、巩固好,抓好村干部集中轮训,做到对“家园建设行动计划”实施工作应知应会,充分发挥村级组织在开展“家园建设行动计划”试点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农村会计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我省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省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但要清醒地看到,我省农村人口基数大、社会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社会保障制度不够健全、传统婚育观念尚未根本转变、农村人口形势依然严峻,农村人口问题亟待解决。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到,进一步加强我省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是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必然要求。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和稳定现行生育政策不动摇,抓好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

我省新时期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大和《决定》精神为指导,将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部署,完善利益导向政策,强化服务和管理体系,建立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长效工作机制,维护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千方百计稳定低生育水平

(一)深入开展乡镇(街道)无政策外多孩出生、村(居)委会无政策外出生活动。严格执行生育、节育政策,重点抓好长效节育措施的落实。建立健全孕情跟踪检查服务制度,对政策外怀孕对象及时落实补救措施。建立规范的一孩生育登记、再生育审批制度和审批责任制,维护正常生育秩序。

(二)强化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严格执行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形成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共同抓、各部门配合抓、全社会支持抓的自上而下、责任分明、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依托育龄妇女信息管理平台,每月分析人口形势,按月下达工作任务,把责任制细化到每位包干干部身上,做到月清月结、按月奖罚。认真实施《广东省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规范》、《广东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规范》,进一步推动计划生育工作重心下移,提高基层规范化服务和管理水平。

(三)全面推动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建立以镇为依托、村为基础、协会为载体、两员(即党员、会员)为骨干的新型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机制,指导村(居)委依法制定计划生育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实行计划生育合同管理,推进政务和村务公开。加强基层计划生育协会规范化建设。

(四)进一步加大后进地区转化力度。省建立后进转化领导联系制度,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分别联系一个后进县(市、区),作为后进转化工作联系点。建立省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定点挂钩帮扶制度,每个成员单位挂钩帮扶一个后进县(市、区),加大督导工作力度,协同当地制订转化工作方案和时间表,并在人、财、物等方面予以扶持。对挂钩帮扶后进转化进展情况和工作绩效,定期进行通报和奖罚。

(五)加快推进农村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逐步建成省、市、县、镇、村五级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资源网,进一步规范农村计划生育信息采集、录入、管理、应用等工作,做好基层统计数据上报和层级动态管理信息的反馈工作。通过信息引导,为育龄群众提供“个性化”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提高信息交互水平,人口计生、公安、国土房管、综治等部门之间实现经常性协查、配合和信息通报,实现省内流动育龄妇女信息共享。

(六)从源头上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工作。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双向考核制度,推动流入、流出地做好双向服务和管理。流出地要做好外出人员的宣传、教育、培训,把好节育措施落实关,与外出已婚育龄妇女签订计划生育合同,提高外出已婚育龄妇女持证率;加强沟通协作,及时向流入地提供和反馈流出人口相关信息;将计划生育政策教育纳入农村劳动力转移职业教育培训内容。流入地要按照“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原则,为流动人口提供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

三、扎实推进新农村新家庭计划

(一)实施新农村新家庭计划。各级政府在制定新农村建设工作评估标准时,应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列为“一票否决”,指标。实施新农村新家庭计划,以农村社区为基础,以提高农民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水平和家庭生活质量为目标,依托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网络,以宣传、倡导和服务为手段,推进基层计划生育公共管理服务均等化,引导农民转变生产生活方式和婚育观念,培育“富裕文明、身心健康、少生优生、权益保障、民主和谐”的新家庭,创建“健康、文明、和谐”新社区,形成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生命安康、生育文明的新格局。

(二)加强优生优育优教工作。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推进避孕节育优质服务、生殖道感染干预和出生缺陷干预“三大工程”,做好孕前服务和管理。镇、村婚育学校要普及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和优生优育优教知识,积极开展性病、艾滋病预防知识的宣传和行为教育,提高农村育龄夫妇预防生殖道感染、出生缺陷的能力。全面开展以一级预防为重点的出生缺陷干预,推行科学合理的免费婚检孕检制度,做好婚育咨询指导及孕前保健。

(三)加强农村人口文化阵地建设。严厉打击实施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以及溺弃女婴等违法行为,综合治理农村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以关爱女孩行动、婚育新风进万家及新农村新家庭人口健康促进项目活动为载体,大力推进农村社区新型生育文化建设,积极引导群众树立科学、进步、文明的婚育观。完善有利于计划生育女儿户和入赘家庭的优惠政策,依法保护妇女宅基地、房屋等继承和土地承包的权益等。

四、完善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

(一)全面推进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建设。推动各地全面建立和完善农村“节育奖”制度。对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当月落实绝育措施,当月起每月发给一定数额的节育奖励金,并与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相衔接。

(二)做好各项惠民政策与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的衔接。农村扶贫开发、宅基地划分、改水改厕、沼气应用、新技术推广等政策或项目,要对计划生育家庭给予优待和特殊照顾。将计划生育困难家庭作为各地各部门结对帮扶的重点对象,对计划生育家庭子女接受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的,各地应将其纳入现有奖学金体系,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照顾。农村独生子女死亡后的家庭成员符合“五保”供养条件的应纳入“五保”供养,并按规定享受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各地要优先安排农村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父母接受劳动力转移职业技能培训,并优先推荐就业,有条件的地方应减免培训费。

五、切实加强对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

(一)落实领导责任制。把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和考核评估体系,作为衡量各级党委、政府政绩和选拔奖惩的重要依据。党政领导干部因工作失职、造成当地计划生育工作严重滑坡或人口失控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发挥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切实加大对农村地区党员干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情况的查处力度。

(二)健全农村基层工作机构和队伍。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和队伍稳定,在乡镇综合配套改革过程中,保证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网络的稳定。按照行政区域内常住人口规模和工作需要,科学设立计划生育行政管理、技术服务机构,合理配备工作人员。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应纳入农村社区基层管理服务体系,承担公益性任务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县、镇两级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按要求进行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统一机构形象,配齐规范的诊疗设备。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队伍职业化建设,强化教育培训。按规定落实基层工作人员的工资和社会保障待遇。重视和加强县、镇、村三级计生协会建设。建立健全村级计划生育专干队伍,确保人员、任务和待遇“三落实”。村级新聘或录用的计划生育专干一般要在35周岁以下、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以女性为主,实行“县管、乡聘、村用”,并逐步提高计划生育专干待遇,其报酬不低于村委会干部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