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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学研究论文

美学研究论文

美学研究论文范文第1篇

哲学是在它与人类科学(humansciences)的关系中确立起这一根本矛盾的,这一矛盾为哲学提供了一个可靠的手段,用以掩盖哲学从人类科学中所借鉴的东西。实际上,在我看来,贴上了后现代标签(通过一种直到如今艺术界仍保留着的贴标签方式)的哲学,仅仅是以一种否定的方式(比如在弗洛伊德的否定意义上)来吸纳社会科学和历史主义哲学的某些发现,而历史主义哲学或隐或显地体现在这些科学的实践之中。这种被掩盖了的挪用是通过否认借用而合法化的,然而,这种挪用却成了哲学所采用的反对社会科学和相对主义化威胁的最有力的策略之一,而相对主义化则是社会科学用以威胁哲学的东西。毫无疑问,海德格尔的历史性本体论就是这种做法的典范。”这种策略类似于“双重游戏”(thedoublejeu),这一游戏使得德里达从社会科学(他与这些学科保持距离)中借鉴了某些最有特征的“解构”工具。通过反对结构主义及其“静态的”结构观念,采用一种对科学知识还原方法的伯格森主义批判的“后现代”变体,德里达因此而赋予自己某种激进主义的表征。他是采用一种对二元对立的批判来达到这个目标的,这一批判与传统的文学批评相对立,而这种二元对立经由列维•施特劳斯,一直可以追溯到涂尔干和莫斯(Mauss)所珍视的“分类形式”最经典的分析。

但人们毕竟不可能赢得这一切,“解构主义者”只能依据否定模式来运作的艺术制度社会学从来不会得出自己合乎逻辑的结论:它那暗含的对制度的批判是不成熟的,尽管这足以引起一种伪革命的欣快战栗。而且,这一批判通过宣称与旨在揭露非历史的和本体论为基础的本质之企图的彻底决裂,很有可能阻碍对美学倾向和艺术品之基础的探索,因为艺术品实际就定位于艺术制度的历史之中。

本质的分析与绝对的幻象

哲学家对艺术品特殊性问题所做的种种回应给人印象深刻,但并不完全体现在这些莫衷一是的解答对艺术品的无功能性、无功利性和无偿性(gratuitousness)的往往一致的强调中,而是体现为他们(维特根斯坦可能是个例外)都怀有一种要把握超历史或非历史本质的野心。纯粹的思想家把自己的经验(一个来自特定社会背景的有教养者的经验)当做反思主题,但是,并未聚焦于这一反思的历史性,以及反思对象(即对艺术品的纯粹体验)的历史性。因此,纯粹的思想家不知不觉地把这种单一经验确立为适合于任何审美感知的超历史性标准。这种经验看来带有单独性的各个层面(其价值很可能源于独特的体验),现在来看,这种经验本身就是一种制度,它是历史创造的产物,它的存在理由只能通过恰当的历史分析来重新评价。这样的分析才是同时阐明上述经验的特性和经验所获得的普遍性现象的惟一方法,对于那些有经验的人来说,普遍性开始于一些哲学家,当他们反思这一经验时却并没有注意到它可能性的社会条件。对这种与艺术品关系的独特形式的理解是一种直观的理解,它预设了一种对分析者的自我理解。这种理解既不能诉诸于生活经验的简单现象学分析(因为这种经验依赖于某种主动地忘却它本身亦即历史产物的历史),也不能诉诸通常用于表达这一经验的语言分析(因为它就是非历史化过程的历史产物)。不同于涂尔干的名言——“无意识就是历史”,人们可以说“先验(apriori)就是历史”。只有当人们调动了社会科学的所有资源时,才能够完成这种超验筹划的历史具体化,这种筹划是经历史记忆而对整个历史运作的产物的再次挪用所构成的,而意识也就是历史运作(每一时刻)的产物。在个别情况下,这就包括了对种种倾向和分类系统的再次挪用,这些倾向与系统乃是审美经验的必要组成部分,正像本质分析所明显描述的那样。

自我反思的分析中所遗忘的是以下事实,尽管好像是自然的馈赠,但20世纪艺术爱好者的眼光乃是历史的产物。从种系发生学角度说,那种能够按照艺术晶所要求的方式(亦即自在和自为的,以形式而非功能)来理解艺术品的纯粹凝视(thepuregaze),与纯艺术目的所促成的艺术生产者的出现密不可分,因而也与一个自主艺术场域的形成密不可分,这是一个能够提出和确立抵制外在要求的自身目的的场域。从个体发生学角度说,纯粹凝视是和习得的具体条件联系在一起的,诸如小时候时常光顾博物馆,长期的接受学校教育,以及这种凝视所隐含的skhol6。所有这些都表明,忽略这些条件的本质分析(把特殊情况普遍化)暗中把相当特殊的经验特征作为适用所有审美实践的普遍特征,但是,这种经验是特权的产物,或者说,是习得的特殊条件的产物。

实际上,对艺术品和审美经验所做的非历史分析在现实中所把握到的是某种机制,这种机制喜欢存在于双重状态之中:既存在于物之中,又存在于精神之中。在物中,它以一个艺术场域的形式存在,亦即一个相对自主的社会世界,它是一个缓慢形成过程的产物。在精神中,它以一些意向(dispositions)的形式存在着,而这些意向则是由创造场域的同一过程所创造的,它们直接顺应于这一场域。当物和精神(或意识)趋于一致时,即是说,当眼光就是与之相关的场域的产物时,那么,由于提供了所有产品,对于这一眼光来说,场域就直接构成了意义和价值。显而易见,如果通常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艺术品价值之源的问题出现时,也就需要某种特殊的经验能力,这种能力对于一个有教养的人来说完全是例外的经验。但对那些并没有机会去获得艺术品客观上所要求的那些意向的人来说,则显然是正常的经验。这种情况可以通过经验研究来阐明,比如丹托也提到过这样的情况。在看过沃霍尔在斯塔波画廊展出的《布里尔包装盒》(BrilloBoxes)这一展品之后,丹托发现了某种武断任意的特征,就像莱布尼茨所说的exinstituto(熏陶而成),亦即通过某个场所的展品,既把这个场所神圣化了,同时又把展品本身神圣化了,由场域所创造的确立价值的任意特性。

对艺术品的经验之所以会直接具有意义和价值,这是同一历史机制的两个互为根基的方面达成一致的结果;一个方面是文化习性(theculturalhabitus),另一个是艺术场域。假设艺术品存在(亦即作为一个具有意义和价值的象征对象),确切地说,只有当它被具有所要求的意向和审美能力的欣赏者所把握时,才可以说正是一个审美者的眼光使得某个艺术品得以成为艺术品。但是不能忘了,这只有在如下情形中才有可能,即审美者本身就是长期接触艺术品的产物。这个循环是一种信念和崇拜物的循环,每一个机制都分有这种循环;只有在社会游戏的客观性中,以及在诱惑人们兴趣并参与游戏的意向中同时构成的机制才会起作用。美术馆可能会有如下铭文:“惟艺术爱好者方可进入。”但是显而易见,并不存在着对这样一种铭文的需要,这一点是不言自明的。游戏导致了某种错觉,并经由有教养的游戏者对游戏的投资来维系游戏。注意到游戏的意义和这种意义为游戏而被创造出来(因为游戏者就是被游戏创造出来的),游戏者玩游戏,并通过玩游戏而确保游戏的存在。恰恰是通过这样一种作用,艺术场域创造了审美意向,没有它,艺术场域就无法运作。确切地说,场域之所以能无止境地再生产出对这一游戏的兴趣,以及对赌注价值的信赖,就是通过介入游戏的行动者之间的利益之争实现的。为了阐明这一共同努力是如何运作的,为了说明象征权力和自愿的或被迫的认可(通过认可产生出声望储存,而创造者的崇拜依赖于这一声望)的无数合谋行动,只要回想一下无数先锋派批评家的关系就足够了。他们通过把某些其神圣价值并不为有教养的艺术爱好者或这些批评家最有力的对手所接受的作品加以神圣化,进而把作为批评家的自己神圣化了。简言之,就像审美判断特殊性问题一样,艺术品的意义和价值问题,和许多哲学美学的问题一起,只能在场域的社会史中得到解决,在特殊审美意向(或态度)建立之条件(这是场域在每一情况下都需要的)的社会学中解决。

艺术场域的起源和纯粹凝视的诞生

究竟是什么使某件艺术品成为艺术品而不是日常物或一个简单的小便器?是什么使一位艺术家成为艺术家而不是工匠或业余画家?是什么使一个小便器或酒架成为美术馆里展出的艺术品?是因为它们有公认(首先作为艺术家而被认可)的艺术家杜尚的签名而不是酒商或管子工的签名?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么,这难道就成了只用“大师之名崇拜”来取代艺术品崇拜的问题?换言之,是谁创造了这个作为崇拜物公认的和知名的生产者的“创造者”?是什么赋予他的名字以魔力或(如果你愿意的话)本体论的效果?亦即其名字的效应是他宣称自己作为艺术家而存在的尺度,恰如一个时装设计师的签名一样,他的名字增加了附加其上的物品的价值。即是说,何以构成专家作用和权威争论中的这些赌注?在哪里找到这种标签、或命名或理论效果的基本原则?(理论是一个很微妙的词,因为我们这里涉及的是看——theorein——使别人去看)那种通过引入差异、分工和区分来生产神圣的基本原则存在于何处呢?

这类问题与人类学家莫斯在其《巫术理论》所提出的问题很相似。莫斯探讨了巫术效果原理,并发现他不得不从巫师使用的器具返回到巫师本身,从那儿再到巫师追随者的信仰上去。他逐渐发现自己必须面对的是一个巫术在其中演变和实践的完整社会空间。同样,在探索艺术品价值的基本原因和最终基础的这种无穷追溯中,也必须做相似的运动。为了解释质变(transubstantion)的这种奇迹(质变正是艺术品存在的根源,尽管常常为人所忘,但又可以毫不留情地通过杜尚作品中这一天才的签名笔触而记起),必须以这一世界的起源的历史问题来取代本体论问题。就是说,这个世界就是艺术场域,在这个艺术场域中,通过一种名副其实的连续创造,不断地生产和再生产出艺术品的价值。

哲学家对本质的分析只记录了本质的实际分析结果,历史本身通过自主化过程就客观地对本质做了实际分析,艺术场域在自主化过程中逐渐制度化;各种行动者(艺术家、批评家、历史学家、美术馆长等),以及作为这一世界特征的种种技术、门类和概念(类型、潮流、时期、风格等)也就在自主化过程中被创造出来了。某些和“艺术家”或“创造者”概念(以及命名和构成这些概念的词语)同样常见和显著的概念,也是漫长而缓慢的历史过程的产物。艺术史家并未完全逃避“本质主义思想’’的陷阱,这种思想就隐含在历史上出现并已过时的词语的用法之中,这些用法总是萦绕着年代错误的幽灵。由于无法质疑隐含在艺术家这一现代概念中的所有问题,尤其是在19世纪发展起来的不能创造的“创造者”的专门意识形态问题,由于无法和显而易见的对象,也即艺术家(或别处亦即作家、哲学家、学者)割裂开来,那么为了考察艺术家(从社会角度他们被制度化为“创造者”)是产品的生产场域,艺术史家是不能以经济和社会状况问题来取代有关艺术家(与工匠对立的)性格呈现的时间地点的仪式性研究。经济和社会状况构成了艺术场域确立的基础,而艺术场域则建立在一种归诸这一场域最发达状况中的现代艺术家的准巫术力量信仰理论之上。

这不只是一个祛除本雅明以略带亵渎和天真之反语所说的“大师之名崇拜物”问题。无论人们是否想要,大师的名字实际上是一种崇拜物。于是,需要描述的问题便是,使得艺术家作为艺术品崇拜物的生产者之特征成为可能的一系列完整的社会条件是如何逐渐出现的。换言之,这个问题也就是把艺术场域(包括艺术分析家,首先是对艺术史,甚至是他们中的一些最具批判性的人)建构成一个场所,在这个场所不断地生产和再生产对艺术的价值和对艺术家有价值的创造力的信仰。这不仅生产出艺术家自主性的标志的完整清单(诸如通过如下活动来体现,合同的分析,艺术家签名的在场,或艺术家特殊才能的肯定,或某个争论中对同人仲裁的求助等等),也生产出这个场域本身的自主性标志的清单,比如作为文化商品经济运作必不可少条件的一系列完整的特殊社会机制的出现。这些包括:展出场所(画廊,美术馆等)、神圣化或认可机制(学院,沙龙等)、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再生产机制(艺术学院等)、专业化的各种人(经纪人,批评家,艺术史家,收藏家等),他们都是具有场域和特殊感知和欣赏范畴客观上要求的意向的人,这些特殊范畴是不能化约为普通用法的范畴的,而能够给艺术家及其产品价值附加某种特殊尺度。一旦画作通过画面单元、生产的持续时间、使用材料的数量和价格(如金色或群青)来衡量,艺术家画家和房屋油漆工并无根本差别。这就是为什么在这些伴随着生产场域出现的发明中,最重要的发明之一可能就是一种艺术语言的精巧化。它首先涉及确立一种命名画家的方式,谈论他们及其作品本质以及作品报酬方式的特性,借助这种方式也就确立起特定的艺术价值的;自主性的规定性——这种价值是不能还原为完全的经济价值的,同时,也确立起谈论画作本身、绘画技巧的方式——这种谈论方式要运;用使人可以谈论绘画艺术的恰当词语(常常是一对对的形容词),亦即某个艺术家的个性风格,这种风格的存在是经由命名它而社会性地梅,成的。同理,名流的话语,尤其是传记,也发挥着决定性的作用。这很可能不是因为传记对艺术家及其作品谈论了什么内容,而是说因为传记使艺术家作为一个难忘的人物,就像是政治家和诗人一样,具有了历史考察的价值。与其说是谈论艺术家的东西确立了这种状况,还不如说是其传记导致了这种状况。(众所周知,那些使人名声显赫的比较有助于强化绘画艺术的不可还原性,至少在某个时期是如此,直到它们成为一种障碍。)发生学的社会学在其研究模式中必须包括对生产者及其行动以及他们如下要求的研究,即有权做出绘画生产的独立判断,形成某种欣赏或接受其产品的标准。这种社会学也应考虑效果——对他们自身和他们所拥有的生产形象的效果,以及对他们的生产本身的效果——他们自我形象及其生产的效果,这种生产借助各种介入艺术场域的行动者的眼光又返回到生产者自身,这些行动者包括其他艺术家,也包括批评家,委托人,收藏家等。(例如,人们可以假定,自15世纪意大利文艺复兴以来,某些收藏家所表现出来的对素描和漫画的兴趣只是有助于艺术家提高自己价值的观念的形成。)

所以说,当场域本身构成时,事情就变得很清楚了,艺术品的生产“主体”——也就是艺术品价值和意义的生产主体,并不是实际上创造其物质对象的生产者,而是一系列介入这一场域的行动者。在这些行动者当中,有归入艺术性的作品(伟大或渺小的、知名或无名的艺术家)的生产者,有各种信念的批评家(他们自己也在这一场域中),还有收藏家、中间人、美术馆长等。简言之,就是所有与艺术关系密切的人,包括为艺术而生存的人,被迫在不同程度上依赖艺术而生存的人,彼此面对着斗争的人(在斗争中重要的不仅是要确立世界观,而且要确立对艺术界的看法),还有通过这些斗争参与了艺术家价值和艺术价值的生产的人。

假如说这就是场域的逻辑,那么,这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用于考察艺术品的概念,尤其关于它们分类的那些概念,恰如维特根斯坦所发现的那样,体现出某种极端的不确定性特征。诸如类型概念(悲剧、喜剧、戏剧、小说),形式概念(民谣、回旋曲、十四行诗),历史分期或风格概念(哥特式、巴洛克式、古典式),或各种运动概念(印象主义、象征主义、现实主义、自然主义)情况也是如此。人们也不难理解为什么混乱仍存在于如下情形中,即当涉及用以描述艺术品特征的概念时,用术语来描述对艺术品的接受和欣赏时(诸如一对对形容词,美的与丑的,精致的和粗糙的,轻快的或沉重的等),正是这些概念建构了人们对艺术品的体验和表达方式。因为这些概念就深嵌在日常语言中,它们一般的用法并不在美学领域,这些趣味判断范畴(对于共享一种语言的所有言者来说是共同的)保证了一种交流的明显形式。然而,尽管如此,恰如维特根斯坦又发现的那样,即使是被专业人士运用时,这些术语总是呈现出极端的含混性和灵活性,这种含混性和灵活性使之彻底地抗拒本质主义的界定。这可能是因为这些术语的使用和赋予它们以意义都依赖于其使用者所特有的、历史的和社会的视角,这些视角往往是没法协调一致的。简言之,假如人们总是提到趣味(众所周知,有关偏爱的对照在日常对话中扮演了一个重要角色),那么,可以肯定,在这些问题中,交流只是伴随着高度的误解而产生。这一点是确凿无疑的,因为使交流得以可能的老生常谈,与那种使交流实际:上无法进行的东西是同一的。采用这些话题的人每一个都给予那些;对立的词语不同的(有时是正相反的)意义。因而,对个体来说,他们有可能在社会空间中坚守着对抗性的位置,以便能给予那些通常描述艺术品或日常事物形容词以完全对立的意义和价值。我们想到了形容词soigne(法语:考究的,精美的)这个例子。这个形容词常被排除出资产阶级趣味的范围,这也许是由于它体现了小资产阶级的趣味。叫由于人们身处于历史的维度中,所以可以无穷尽地罗列出一个概念清单,这些概念开始具有美的理念,但在不同时期,或者作为艺术革命的后果,它们会呈现出不同的甚至截然对立的意义。Finish(完成)这个概念就是一个例证。由于这个词已被简约为与学院派绘画的伦理和审美理想密切相关的概念,后来便被马奈和印象主义艺术家排除在艺术领域之外。

所以,那些被用来描述接受和欣赏艺术品的范畴,与历史语境的关联是双重的。由于它们与具体的和特定时间的社会世界密切相关,所以这些范畴的用法也就成为一个主题。这些用法本身体现出使用者的社会地位,他们在这些范畴所有可能的审美选择中实践着自己习

性的构成意向。

艺术家和批评家用来界定他们自己或对手的大多数概念,实际上是斗争的武器和资本,艺术史家为了论述他们的主题所采用的许多范畴,不过是熟练地加以遮蔽的或变形的具体范畴,这些范畴的大多数最初是用做贬斥或责难的。(“范畴”这个词来源于希腊语kathegoresthai意思是公开地谴责。)这些充满了斗争意味的范畴逐渐变成了技术性的范畴,多亏了发生学的遗忘症,批评剖析、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便赋予这些范畴以某种永恒性的意味。在介入这样的斗争的所有方法中(这些斗争必须从外部来加以理解,以便使其客观化),最具诱惑力和最完美的方法毫无疑问是把自己呈现为法官或裁判的方法。这样的方法涉及解决现实中冲突,涉及给出满意的判定——比如宣称什么确实是现实主义,或者更简单,(通过一些表面上看很单纯的决定,诸如某某人包括或不包括在生产者的主体或名单中)判定谁是艺术家谁不是艺术家。这最后一个决定因其显而易见的肯定性而略显单纯,它实际上却是更为关键的,因为在这些艺术斗争中,主要的赌注之一无论在何处总是一个归属于场域的合法化问题(艺术界的边界问题),也是因为各种结论(显然是统计学上的结论,它可以合适地确立一个世界)的有效性依赖于合适地得出这些结论的范畴的有效性。

假如存在着真理,那么,真理就是斗争的某种赌注。由各种介入艺术场域的行动者所做出的多样或对立的分类和判断,尽管这些分类和判断肯定受制于(和场域定位置相关的)某些特殊的意向和兴趣,但它们是以普遍性要求的名义来陈述的,也就是对绝对判断的吁求,这种判断是对不同视点相对性的断然否定。“本质主义的思想”在任何社会世界中都会起作用,尤其是在那些文化生产场域中更是如是此,诸如宗教、科学和法律场域等等。在这些场域中,普遍性处于危险之中的游戏正在衰竭。然而,就此而言,“本质”就是规范这是显而易见的。这恰恰就是奥斯丁在分析诸如“真正的人”、“真正的”勇气(在此就是“真正的’’艺术家或“真正的”杰作)这类表述中形容词“真正的”含义时要我们记住的东西。在所有这些例子中,“真正的”这个词含蓄地将我们考虑的情形与同一范畴内的其他情况相对照,其他言说者指出同一个谓语尽管不那么合适(即是说,以某种并未“真正地”被证明合理的方式),就像所有普遍性的诉求一样,但这个谓语具有强有力的象征力量。

科学所做的不过是极力确定这些与真理有关的斗争真相,把握某种客观的逻辑,据此来决定赌注、阵营、策略和胜负。科学可力图把思想的种种表征和工具——它们都主张普遍性,尽管成功的机遇是不均衡的——带回到它们产生和使用的社会状况中去,换言之,带回到场域的历史结构中去,也正是在这样的结构中思想的表征和工具才得以出现并发挥作用。正在占据的位置(文学或艺术的形式,分析的概念或工具等)空间与在场域中已占据的位置空间之间存在着某种对应,从这一对应的方法论假定(其有效性可以通过经验分析不断加以确证)出发,人们就可以对这些均要求普遍性的文化产品的历史化。但是,这种历史化不仅(像人们所认为的那样)意味着通过回忆把文化产品相对化,即文化产品只有在与斗争场域受制约的状况相关时才具有意义;而且意味着通过使这些产品远离不确定性(这一不确定性来自某种虚假的永恒化的),使这些文化产品重新获得某种必要性,以便使这些产品回到它们发生的社会条件之中,这就是一种真正具有生产性的界定。我们决不导向历史相对论,我们用于历史对象而且是这一对象的产物的思维形式的历史化,提供了逃避历史的惟一真正的机遇,即使这样的机遇很少。

那些建构审美知觉的反对意见并不是先验的,而是被历史地生产和再生产出来的,它们与使之运作的历史条件不可分离,所以审美意向也是这样。把一些根据其社会用途和应用而命名(同时,通过某些范畴、概念和分类法,将其活动拓展至审美能力)的对象确立为艺术品的审美意向,乃是场域的整个历史的产物,它必定是经由每个潜在的艺术品的消费者通过特定的欣赏再生产出来的产品。这要么足以证明审美意向的分布是贯穿于历史之中(直到19世纪末,批评家们一直在捍卫一种服从于道德价值和说教功能的艺术),要么足以说明审美意向的分布就在今天的社会之中,这进而使人确信,没什么比那种对待艺术品——或者更宽泛地说,对待任何对象的这种意向,即本质主义的分析所描述的某种纯粹的审美态度更不自然的事了。

正是在场域向自主性的运动中,纯粹的凝视应运而生。实际上,不用提起这里所提出的整个论点,人们会坚持说,对艺术品评价和生产:的自主性原则的肯定,是与对生产者自主性的肯定密不可分的,也就是说,是和对生产场域的自主性的肯定密切相关的。就像左拉关于马奈所恰当地写下的那样,纯粹的绘画意味着作为一幅画而被自在地和自为地加以欣赏,亦即作为一种玩味画的形式、明暗和色彩的游戏。换言之,而不是作为一种独立于关于超验意义的话语。所以,纯粹的凝视(与纯粹的绘画必然相关)乃是纯粹化过程的结果,是由历史不断变革过程中所实现了的本质之真正分析。就像在宗教场域中发生的情形一样,变革总是引导着新的先锋派以一种重返正确起点的名义,并以对艺术体裁的纯粹界定来挑战正统的东西。诗歌中也可以发现对其所有次要特性的纯粹化:被破坏的形式(十四行诗,亚历山大诗体),被颠覆的修辞比喻(直喻、隐喻),被抛弃的内容和情感(抒情性、情感宣泄、心理学),以便根据某种历史分析,一点一点地使诗歌简约为更具特殊的诗意效果,这就像是与声义对应论(phonosematicparallelism)的一次决裂。

更宽泛地说,趋向于更大自主性的不同文化生产场域的演变伴随着某种反思性和批判性的回归,亦即生产者回归到他们自己的生产,这种回归使得生产者们从中获得了场域自身的原理和特殊的前提。首先,这是因为现在处在断然拒绝任何外来限制或要求位置上的艺术家,可以确认他们已经掌控了那些规定他们并属于他们的东西,那就是艺术形式、技巧,一言以蔽之,掌握了艺术的惟一目的。福楼拜在写作领域和马奈在绘画领域很可能是如下尝试的倡导者,亦即哪怕有很多主观的和客观的困难,也要确立某种对创造性的凝视力量的自觉而又彻底的肯定。这种力量不仅可以用于(通过简单的颠倒)粗俗的和平庸的事物,就像尚弗勒里(Champfleury)和库尔贝的现实主义所追求的目标那样;也可以用于不重要的对象,在这些对象面前创造者能够肯定自己那种变形的准神力。“写好平凡的东西”,福楼拜的这种对马奈也是适用的说法,是把形式置于一种与主题的关系之中,同时也就确定了有教养的欣赏活动的基本规范。在哲学家看来,艺术地位的分布是一种关于审美判断广为接受的界定,因为可以从经验上加以证实,今天并不存在有教养的人(即是说,没人拥有学术标准所规定的高级学位),他们并不知道,任何现实,一根绳子,一块小圆石,衣衫褴褛的小贩,都可以成为艺术品的主题。他们也不清楚,这么说至少是明智的,即当一个先锋派画家,亦即混淆新的美学原则的专家使我注意到时。实际上,为了唤起当前那些具有无限艺术善意的审美者,为了在他身上重新唤起艺术的甚至哲学的惊奇,就必须以一种杜尚或沃霍尔的方式来对他使用休克疗法,杜尚或沃霍尔方式亦即通过展示某个如其所是的日常事物,便以某种形式刺激了创造力,这种创造力正是纯粹的审美意向(不用多虑)赋予艺术家的,正像马奈以来所界定的那样。

美学研究论文范文第2篇

美学界对20世纪中国美学的反思,过于看重它们的历史意义和经验教训,而忽视了这些理论的现实价值。事实上,20世纪中国美学有很多富有创造性的论述,对于当前的美学研究极具参考价值和借鉴意义。蔡仪美学所具有的当代价值就充分证明了这一点。蔡仪美学作为美论的客观派曾遭到主流美学的批判与排斥,但是,蔡仪美学关于“美在典型”的论说、自然美的理论,以及用“美的观念”解释美感、审美个性差异、艺术中的雅与俗、艺术创作、艺术欣赏及艺术创新等问题,对今天开拓与深化美学研究具有独特的意义。可以肯定地说,如果缺乏蔡仪美学这一研究视角,中国现当代美学就缺少了一个必要的逻辑环节。

【关键词】美学蔡仪当代意义典型

如何面对蔡仪美学

20世纪中国美学的焦点是美的本质问题。在五六十年代美学大讨论中,出现了四个派别:以蔡仪为代表的客观派,以吕荧为代表的主观派,以朱光潜为代表的主客观统一派,以李泽厚为代表的客观社会派。美的本质也就是美的现象之所以产生的最终根源。如果我们不抱任何成见的话,就会发现,美事实上与对象的客观属性、与作为类的人、与个体的人都有关联。这就决定了美学研究从各个角度来寻找美的本质具有逻辑上的可能性和必要性,每一派理论都具有相应的现实的和理论的依据。

那么,我们很快就会发现:美学大讨论引发的争执不是同一层次的、平级的理论问题的交锋,其实质是研究途径之争。具体而言,他们争论的核心在于从哪个角度、哪个层面来定义美,而不是某一角度、某一层次上的不同看法。主观派认为,单纯的对象无所谓美不美,只有主体感受到了美才有美,所以美的本质在于主体的情感愉悦。客观派不同意这种看法,认为对象的客观属性是我们审美情感和审美愉悦产生的前提,美的根源应当从对象的性质上寻找。客观社会派反对主观派,与客观派有一致之处,但又认为,对象之所以引起美感从最终的根源看与人类的实践活动相关。显然,他们分别在从物到人、从人类到个体、从客观到主观之间寻找某一个逻辑环节,来探讨美的本质。

但正如前面所说,美的现象与这些不同层次的问题都有联系,无论从哪一个角度入手,都具有逻辑上的可能性。而美学争论的实质却又是研究角度的分歧,所以,争论如果停留在美学自身之内就难分胜负。他们惯常的做法是以自己对美的不同层次的理解来反驳对方的观点,因此犯了偷换概念的错误。这种反驳是徒劳无功的。按道理,这些最富智慧的头脑应当发现,自己的理论虽有根据和价值,但既然不能令他人信服,而又不能真正驳倒对方,就应当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理论存在着不足,他人的研究也有存在的合理性。若此,就应当虚心采纳别人的研究成果,走一条彼此兼容的、相互协作的研究道路。但历史没有做这种选择。

何哉?原因就在于他们援用美学之外的标准来评价自己和他人的理论。本来,美的本质可以不涉及唯心、唯物的哲学本体论问题,因为美不等于物质,美的本质不等于世界的本质,唯物者也可以认为美就在于美感。受当时政治环境和文化大背景的影响,在美学内部难决雄雌的讨论,便鬼使神差地演变为哲学的、更是政治色彩浓郁的大是大非的争论。美学界一时谈“心”色变。其具体做法是,证明别人的观点要么是机械唯物主义的,要么是唯心主义的,总之,力图证明除自己的理论之外,其他理论都是非马克思主义的,因而都是糟粕、谬误,不值得认真对待。有了这种偏激态度,自然彼此之间批判得多,吸收得极少。

今天,我们理应拨开哲学和政治上的层层迷雾,回归美学自身的领地来看待这些理论。我们的结论是,各派在各自的理论向度内都达到了相当的高度,作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其理论体系尤为完整、精致,以致我们可以不信其中某一派,但又无法反驳它。就蔡仪美学而言,我们万万不可站在其他某一派别的立场上,以其为标准来衡量、评价它,其原因就在于他们彼此探讨的角度不一样。我们看到的很多评价,如“机械论”、“前主体性”等等,都不能真正驳倒蔡仪,只说明评价者不同意蔡仪的理论视角而已。可以肯定,如果缺乏蔡仪美学这一研究视角,中国现当代美学就缺少了一个必要的逻辑环节,我们就会忽略对象的客观属性在审美活动中的价值。

与此同时,各派的不足也是显而易见的。它们只是在某一个视角、某一个层面上对美作出了有限的探讨,当然也就不能解释所有的审美现象。若要用一个具体的实例去证伪它们,显得轻而易举。不仅仅是它们,所有关于美的本质观的观念,都难逃此厄运。举出一些实例去证伪蔡仪美学,并得出其症结在于蔡仪美学忽视了美与人的关系、忽视了美的社会性,是“见物不见人”的美学,历史证明,这些评价很难成立。今天,我们不禁要反过来问,注重美与人、与社会的关系去研究美的本质又怎么样呢?又能毕其功于一役地找到美的本质吗?美学界已意识到了这一点,因而由对某一派美的本质的讨伐,深入到对美本质自身的质疑。

在美学研究中,美的本质问题在逻辑上是最基础的,具有优先地位。我们指认一个美的对象,设定美学研究的范围,都以它作为参照。但美的本质又难以探讨,甚至不能探讨,这也是不争的事实。因此,当我们扬言要走出哲学美学时就遇到了一个类似于解释学上的矛盾:美的本质研究在先,唯有如此,我们才能够为美学指出研究对象和范畴;另一方面,美学的具体研究应当在先,唯有如此,我们才能够总结出可信的美的本质。如何走出这一“恶性循环”呢?我们不妨套用现代解释学来回答这一问题。即我们在作具体的实证美学研究前,已经具有了某种关于美是什么的观念,这种观念正确也好,是偏见也罢,总之它以意识或无意识的形式存在着,并发挥作用。研究者就是根据这种美的观念来设定研究对象和领域,于是展开具体而微的研究。我们对美的观念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当具体实证研究走向深入后,又会更改、优化既有的美的观念。美学研究就是在这一同化和建构的循环往复的过程中不断前进的。因而,美的本质始终是一个未竟的话题,是一个敞开的世界。既然如此,与其时过境迁地去归纳、凝结某种美的本质,还不如去从事形形的具体研究。这大概是很多学者反思20世纪中国美学的最后结论。

既然我们把美的本质问题束之高阁,若再对包括蔡仪在内的各派美学的美论说三道四,就有点不合时宜了。摆在我们面前的课题应是,百年中国美学对我们今天的具体研究难道就没有一点有意义的地方吗?除了历史意义和经验教训外,难道就没有正面的现实意义吗?综上所述,我们可以从两个方面来探讨蔡仪美学的意义:第一,蔡仪美学在属于他的研究层面上为美学作出了哪些贡献?第二,蔡仪美学对我们今天展开具体的实证研究有何意义。合二为一就是:蔡仪美学的当代价值在何?

重新发现蔡仪美学

(一)美在典型

蔡仪对前人的美的本质理论进行了一一扫描和批判后,提出了自己的新观点:

我们认为美的东西就是典型的东西,就是个别之中显现着一般的东西;美的本质就是事物的典型性,就是个别之中显现着种类的一般。

蔡仪在此所说的“一般”,包含有我们通常所说的“本质”的含义,但又不能笼统地归结为“本质”。他所谓的“典型”和“一般”实际上包括三个方面:

第一,形式美的典型。黄金分割的比例由于是茫茫星海、一草一木中最常见的比例,所以是美的形式。此外,蛇形线、调和、均衡、比例等形式规则之所以美,也因为它们是宇宙间最普遍的东西。

第二,具体感性形式的典型。某一事物,如果在外在形式上最接近该类事物的平均值就是美的。某个人的眼睛美是因为大多数人的眼睛都是这副模样。一个美的人,在体形和肤色上体现了所属种族的平均值,所以“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着粉则太白,施朱则太赤”。

第三,体现了事物内在精神和本质的典型。这种意义上的“典型”才是马克思、恩格斯文学批评中所理解的“典型”,即体现着事物内在本质而有鲜明个性的具体形象,但在马克思、恩格斯那里主要指人物典型。蔡仪认为,画家喜欢“以偃卧的古松、欹斜的弱柳入画,虽然不能表现生物形体上的普遍性,却能表现着它们枝叶向荣的不屈不挠的欣欣生意,就是表现了生物的最普遍性了”;动物最主要的内在属性就表现在“生命的活泼的活动”上,所以画家多以动物的侧面来体现它的美。

在这三个层面中,蔡仪主要还是从第二、三个层面上来研究美,认为最能体现事物本质真理的对象才是美的。我们这里不打算以美本质的角度对此进行评议,而把它当作是对审美客体的具体研究来发掘这一理论的现实意义。

首先,“美在典型”揭示了事物的美在于它的常态。无论是形式美的法则、具体感性形象,还是体现了种属本质的对象,都是事物的常态,事物越接近常态越美。

体现了事物常态的对象又是该类事物的优越代表和出类拔萃者。普通的事物是一般和个别的统一,而典型却是个别“显现”一般。典型比同类其他事物更充分、更显著、更出色地体现了类的本质。

某些种类的事物,其个体在表现本质上很难说有优劣之分,因此便难说孰美孰不美。例如不同的泥块在表现种属本质上难见差别,不能说这块比那块美。

常态又具有相对性。我们知道,客观世界中事物的种属关系是一个无限的链条,每一个种类都有更高一级的种类位于其上,更低一级的种类位于其下,于是就产生了美的等级差别:如果某一事物是典型,而它所属的种类又在更高一级的种类当中具有优势,是典型的种类(比其他种类更能显出高一级种类的本质),那么,这个事物,即“典型种类中的典型个别”,就是高级的美的事物;如果某一个别事物虽是典型,但其种类在更高一级种类中却处劣势(该种类不能充分显出高一级种类的本质),那么,这一非典型种类中的典型,就是低级的美的事物,美因而具有相对性。一般而言,人是动物的常态(典型),比一般动物美;动物是生物中的常态,比植物美;生物是自然事物的常态,比无生物美。典型的牛比一般的牛美,但牛在动物中不属于优势种类,所以作为动物来看又不美。

还可以从部分与整体的关系来探讨典型的美。某一个体事物由各部分和多种属性组成,一方面个体事物的美意味着各个部分或属性应当是美的,一个人长得漂亮,那他的眼睛就不可能不美;另一方面,某一部分或属性和其他部分或属性处于相互联系之中,因而它的美又受到其他部分或属性的影响,或予以削弱,或被加强。

例如说,美人的眼睛虽是美的,但只是眼睛的美,在这人的其他的属性条件都不美时,即算这眼睛是美人应有的美的眼睛,这人并不因此成为美人,而且这眼睛的美也消失了。因为人的眼睛原是不能离开人体的,离开人体的其他的属性条件,这眼睛便不是人的眼睛了。眼睛既不能离开人体而单独存在,眼睛的美也就不能离开人体而单独存在。现在人体的其他的属性条件不美,鼻是歪的,脸是麻的,嘴唇是缺的,其眼睛即算是美的,但是这眼睛的美是削弱了,消失了。

同样,单个事物组合在一起形成的美就是综合美,如蝴蝶与花丛、战士与骏马的组合。个体部分或属性的美有时可以破坏个体美,而在一般情况下个体的美不会破坏综合美。当个体是综合体中的有机组成部分时,个体不美就一定会破坏综合美。例如,在双人舞表演中,如果其中一个演员动作难看,那就会破坏整个舞台效果。综合美也不等于个体事物美的相加,而是高于个体美的相加,综合美与个体事物的美不仅是量的差别,而且是质的相异。例如母亲是美的,小儿是美的,两者构成了综合美——母子之爱的美,这是单独的母亲的美和小儿的美所不具有的。

这些理论表明,“美在典型”不仅是一种美的本体论,更是出色的、详尽的审美形态学分析。对审美对象进行细致的形态研究,是美学具体研究的重要维度,如是观之,蔡仪的客观论美学在今天仍然具有很强的理论魅力和开拓空间。

(二)自然美

蔡仪明确将美划分为三类,即自然美、社会美和艺术美。社会美的提出是蔡仪美学的独创,而对自然美的研究尤具现实价值。

自然事物中在表现其种属本质上具有优势的对象就是美的。“显现”着树木的一般性的那棵树,“显现”着山峰的一般性的那座山峰,都是自然美。自然事物的种属关系非常复杂,自然美也有高级与低级之分。就一般物质而言,它的主要属性条件是“自己原因的运动”,即自我运动是物质种类的一般性,凡是“显现”着这种一般性的对象就比较美。以此观之,生物比较美,非生物比较不美。非生物也有运动,但这种运动不太显著。那些由外因的诱发而显著运动着的非生物也会美,如行云流水。事物自己运动的特性,在生物中具体表现为生长生殖现象。以此观之,动物比植物美。动物能对外界环境作出自发的反应,其活动是能动性的,而植物虽然也有对外界刺激的反应作用,但这种作用只是物理的现象。生长生殖的特性在动物中具体表现为能动性的活动。以此观之,高等动物比低等动物美,因为高等动物的能动性活动比低等动物强。能动性活动的特性在高等动物中具体体现为意识的活动。以此观之,人比其他高等动物美。人的意识活动最为发达,动物虽然也有简单的思维,而人却有理性的思维能力。意识活动的特性在人身上具体表现为理性和高级的思维能力。以此观之,德才兼备的圣人比无识无行的小人美。自然美就这样自然而然地过渡为社会美。

这种审美对象上的“论资排辈”显然受黑格尔的影响。与黑格尔不同的是,蔡仪不是以某种神秘的“理性”作为美学的逻辑起点,蔡仪美学的逻辑起点可以说是“典型”,其实质却是“自己原因的运动”。蔡仪的自然美论无疑非常精致,充满着辩证色彩,但过于精致的理论难免会让人怀疑它的真实有效性。尽管如此,我们仍然不可否认它的价值。

美存在着等级,蔡仪美学流露出人的优越感,但蔡仪却认为这只是程度上的差异,而不是性质上的不同;社会美虽高于自然美,但自然美的原因却在自身。即自然有美,且美在自然。

所谓自然美是显现着种属的一般性,也就是显现着自然的必然,它不是人力所得干预,也不是为着美的目的而创造的……

很明显,自然的美不需要以人的目的和愿望来评价,自然事物之所以美,其原因恰好正在于自然对象显现了该类事物本身的必然性,一旦人力“干预”,也就失却了自然美。

这与实践美学用“自然的人化”来解释自然美针锋相对。自然美当然与实践相关。在人类早期,人们把自然事物当作鬼怪或自己祖先的化身,充满了恐怖感,这时他们眼中的自然不可能美。只有当人类的实践能力发展起来了,增强了对外在世界的认识,恐惧感消除了,自然才有可能会美。但实践只是自然美产生的人类学根源,不能成为自然美的本质,原始人看不到自然美恰恰就在于他们不把自然物当作自然来看待。用“自然的人化”来解释自然美,不仅体现了人的优越感,而且很容易陷入“人类中心主义”的陷阱,意味着人对自然干预得越多,自然就越美。

当前的生态美学研究固然要抛弃狭隘的“人类中心主义”,但不是从一个极端落到另一个极端,完全否定人的价值意义,而是要建立一个自然、人、社会三者和谐共存与平衡发展的世界。蔡仪美学使我们看到,自然美和社会美的原因只能在它们各自本身,社会美的原因当然要到社会中去寻找,而自然美的原因也只在于自然事物本身,不能以社会的原因来解释自然美,要获得自然美就必须维持它的种属特性,这就肯定了自然事物以其自然而然的形式存在的合理性。蔡仪美学的这一观点有助于自然与人的和谐发展,对于当前生态美学研究极富启迪意义。

此外,蔡仪对人的美的论述也相当精彩。他明确将人的美分为人体美和人格美。人体美是种族人体的典型,即种族人体的常态或平均数,属于自然美的范畴;人格美是充分体现了人的道德、智慧的思想、行为、态度、作风的美,属于社会美。蔡仪的高明之处就在于,他不以人格美的内涵来解释人体美,而明确将两者划分开来,区别对待,有助于人的灵肉和谐统一。

(三)美的观念

蔡仪美学作为一个完整的体系必然少不了美感研究,但它又是客观论美学体系中的美感论,换言之,它是美在典型的本体论在美感中的继续发挥。蔡仪的美感论具有浓厚的认识论色彩,他甚至认为审美需求在根本上就是求知欲,而审美愉悦也就是求知欲满足时的愉快心情。这种看法当然有失偏颇,没有将审美与认识区别开来。但蔡仪对审美活动中的一些具体论述却极为精辟,别具一格,其中“美的观念”理论尤为突出。

审美是一种认识,认识就要用概念。概念是抽象与具象的统一,在科学认识中我们采用抽象性重的概念,在审美认识中采用具象性重的概念。因此蔡仪说:

……所谓美的观念就是对于客观事物的具象性重的概念,或者说具体的概念,就是意识中的反映事物的典型的形象。

所谓美的观念,是意识对个别现实事物的修正改造、理想化……

蔡仪对“概念”的理解和我们现在不一样,要广泛些。“典型”是在现实领域中谈个别与一般的关系,“美的观念”则是在主观意识中讨论个别显现一般。“美的观念”反映了事物的一般本质,所以是“概念”,但又是通过具体形象而不是抽象概念来反映的,所以是“具象性重的概念”。“美的观念”既是对现实事物的反映,又是改造和理想化的结果。

蔡仪用“美的观念”来说明美感的产生。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所获得的“美的观念”往往是不自觉的,不是“自我充足的”,它渴求着“自我充足而完全”,一旦某个对象的出现,使这一愿望得以满足,便产生美感,带来精神上的愉悦和陶醉。

美的观念当然以客观事物为基础,但受到各方面的制约作用,导致人们在反映对象本质真理时具有正确与歪曲、纯粹与不纯粹的差异,从而使美的观念带有主观性,审美也就具有个性差异了。例如,由于社会条件的不同,农夫认为的美女是粗壮的,而贵族心目中的美女是娇弱的。

现实主义一般强调艺术家对社会生活的观察和认识,从而塑造出能够反映生活本质的典型。蔡仪却认为,“一个作者忠实地表现内心的东西,并不一定是和现实主义的创作方法矛盾的”。既然“美的观念”已经是对现实对象的本质的反映,那么艺术家表现这种“美的观念”(即“内心的东西”)同样能够塑造出典型,达到对生活本质的把握。这种观点是对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理论的创造性发挥和灵活运用。

艺术有雅俗之分,高雅的艺术往往曲高和寡。但蔡仪却认为,真正高雅的艺术,它的典型性就越高,因而也就越美;典型性越高则普遍性越大,“在原则上说”,它就与大多数人的生活相关,为多数人关注和接触,所以,也无疑为大多数人所接受。

艺术作品为什么让人“百读不厌”呢?当我们在欣赏美的时候,美的观念得以自我充足和完全,成为具体鲜明的形象。但欣赏过后回到日常生活中时,由于要认识其他事物,所以原来具体鲜明的形象又渐渐模糊不清。模糊不清的“美的观念”又渴望得到自觉和充足,所以再一次审美时又能够获得满足,产生审美愉悦。伟大的作品都能让人百读不厌。

美学研究论文范文第3篇

一、何为实体论思维

所谓“实体论思维”,实际上是西方哲学传统中带有普遍性的一种思维方式。实体,按照传统哲学的定义,就是一种仅依赖自身而不依赖他物而存在的东西。实体最早由亚里士多德提出,他认为世界是一个有无限多实体组成的世界,这些实体作为不同属性的载体彼此独立存在。笛卡尔也提出了自己的实体说,他认为世界万物的本原是两个,即心灵和物体。心灵是精神实体,物体是物质实体,这两者彼此独立互不依赖。同时,笛卡尔还认为人的肉体和精神是互相分离的,肉体必须附着于“理智性实体”才能存在。斯宾诺莎对实体也有过论述。他反对笛卡尔的二元论,认为实体只有一个,那就是独立存在的唯一的自然界。在他看来,实体是万物的始基,它独立存在,非别物所产生,宇宙间除了实体及其特殊状态以外不能有别的东西。

当然,实体论主要是指一种思维方式,并不仅限于提出过实体范畴的理论。早在柏拉图那里,实体论思维就已经形成了。柏拉图虽然没有明确提出过实体这一范畴,但是他提出了理念论,认为理念就是事物的最终原因。柏拉图所说的理念在他的逻辑体系中就是一个独立自足的实体性思维抽象物。这也是一种实体论。

实体论在西方思想史上经历了一个不断演变的过程。在近代以前的思想家那里,实体还仅仅是一种外在于人的存在,并且往往带有自然物质观或神学色彩。到了近代,随着三体意识的觉醒,实体的内涵开始从外在的自然抽象物或神学抽象物渐渐演变为主体性抽象物。比如,黑格尔曾经明确提出应该把实体理解为主体,这是早期的实体概念与近代主体概念的结合。由于黑格尔同时也把实体理解为理念的自身运动,所以他的主体也成了理性意义上的主体。在黑格尔之后,随着现代人本主义的崛起,这种理性实体论渐渐被非理性实体论所代替。如叔本华认为,世界的本体是意志。意志在此实际上就是一个被实体化的非理性“存在物”。

实体论的产生和发展虽然开辟了传统哲学的新方向,但是它也造成了许多思维上的误区。首先,由于实体在逻辑上是一种自为自足的抽象存在,所以实体论思维往往是主客二分的。因为在实体论思维中,主体往往被视为一种实体,客体也往往被视为一种实体,主客之间的统一性关联必然因此被割裂开来。近代哲学的二元论倾向在很大程度上正是与此思维方式密切相关的。同时,也正由于此,人们对自然与人的关系的认识就常常陷于无法调和的矛盾中:过于强调自然的独立性,容易导致机械决定论,从而遮蔽人的主观能动性;而过于强调主体的独立性,则又容易使主体的地位被无限拔高,导致主体意识扩张性危机。

其次,实体论思维在理论上往往是形式化的。随着思维对象被作为某种实体性存在物,它也产生了与之互相匹配的逻辑方式——形式逻辑。形式逻辑也是一种实体性逻辑。比如矛盾律、排中律,它们反映的往往是实体性对象或概念之间知性的、直观的联系。由于形式逻辑在前提中默认了概念、命题与实在现象之间的对应关系,所以,它在自然科学中往往是有效的,但在哲学思维中却有一定的效用限度。因为在哲学理论中,许多概念的所指并不是一个实在对象,而是一个思维的抽象,比如像“规律”、“至善”、“意志”等等,他们并不像“桌子”、“石头”等实指性概念那样在现实中可以有一个独立的对象。当人们把这样一些虚指性的概念范畴直接运用于形式逻辑时,就容易不自觉地割裂了概念与现实的关系,使概念与概念的连接成为空洞的实体性形式,从而也使得判断与命题不能真正反映现实事物之间的感性关联。

再次,实体论思维往往是认识论的。由于实体论思维惯于把要研究的事物作为一个独立的对象来考察,这样它就在思维的前提中已经先行把自我(人)独立出来,从而也就把要研究的事物作为一个已然的独立存在物(实体)来认识。由此它也就先行地陷入到主客二分的认识论框架中去了。理论反思中的对象并不完全等同于客观实在,更不完全等同于自然科学中的认识对象,如果不能自觉意识到这一区别,就会由于限于主客二分的自然主义思维而割断了二者最为原始的统一性。此外,理论思维中的形式逻辑本身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这种认识论倾向。由于形式逻辑在大多数情况下表达的是概念与概念之间的直接联系,命题、推理和判断构成了它的主要形式,相应的也就形成了一种知识性的结论,它指的就是概念之间的知识性关系。但是,知识性研究并不能完全穷尽理论思维本身的目的。因为思想理论在更多的时候不是去认识客体获取知识,而是从人与世界原初性的生存关联中澄明生存的价值和意义。

由实体论思维的以上几个特点可见,实体论思维具有自己的逻辑边界,在理论研究中,一旦忽视了这一边界,很容易会造成认识的失误。中国当代美学的西学渊源决定了它的许多问题和误区也正是由此造成的。这一点在传统实践论美学中表现得尤为突出。

二、实体论思维在传统实践论美学中的表现形式

(1)理论的实体化

实体论思维在形式上首先表现为理论的实体化,它包括范畴的实体化、命题的实体化。对于这种现象,近年来我国美学界也有所反思。正如有的学者所指出的,“美”是主客之间的关系性范畴,而不是一个实体性范畴;美学研究也应当从关注实体范畴转向关系范畴的研究。但是,从美学界整体的研究现状来看,这种反思还远远不够。比如,在传统实践论美学中,“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是两个使用频率很高的范畴,人们现在也经常用它们来解释审美现象的内在机制。但是,在许多人的理论表述中,好象规律在客体对象这一边,目的在主体人这一边,两者的统一就是双方的结合。这种理解显然把目的与规律看作是两个独立的实体性存在了。虽然人们也在言说两者的统一,其实却已经把它们在更为原始意义上的统一性割裂了。事实上,人的审美心理结构本身就表现为具有规律性的形式,因此规律性就已内蕴于由这一心理结构所形成的目的当中,两者并不仅仅是一主一客的关系,也不存在一个明显的分而又合的情况。

当多个这样被实体化的范畴被结合在一起的时候,必然会导致某些理论命题甚至整个理论体系的实体化。比如,传统实践论美学往往用“自然的人化”、“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等理论命题来规定美的“本质”,但在这一规定之后,却仿佛再也没有能力对此作出更深入的说明了。由此我们不能不说,传统实践论美学在某些方面已达到了它的逻辑边界,在这一边界之内,它已无力对人和自然之间的感性的、历史的联系作出更为详细的考察了。问题的实质正在于,“自然的人化”、“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等命题已经在某种程度上被当成了一种可以被随意填充的实体性框架,它们可以被用来解释任何审美现象,但是往往正因为此,这些命题也就在某种程度上被形式化了。从发生学的意义上讲,美感的形成是实践中的受动感被人的心理调节机制协调后的结果。而这一点在上述几个理论命题中是很难解读出来的。我们看到,对美的认识在此并没有被还原到一种真实的具体,反而愈加坠入了一种抽象。当所有审美现象都被塞进这一实体性框架的时候,自然与人之间丰富的感性关联也就在某种程度上被简化了。

这里的问题并不在于我们的理论是否引用了马克思的“自然人化”等等哲学术语,而在于如何理解这些术语才能保证它们最为原始的意义。当我们的理论家在毫无节制地使用这些术语时,有很多人并没有清醒地意识到要对其理论前提进行必要的澄明。这一前提就是,人与世界的原初性关联并不是概念的,逻辑的,而是前概念和前逻辑的。换言之,人与世界之间的关系从根本上来说并不是理论的、认识的,而是实践的、生存的。一旦某种概念和命题被当成可以到处套用的实体性框架,那么概念和命题的这种原始性前提便极有可能被遮蔽。传统实践论美学中的许多基本命题正是在没有进行内涵的彻底清理的条件下被保留下来的。

(2)实践的实体化

马克思创立的实践唯物主义摆正了逻辑思维与实践的关系,从而也颠覆了传统实体论思维方式。然而,在我们过去的美学研究中,实践这一范畴长期以来并没有得到充分完整的理解。许多美学工作者对实践的理解并没有完全摆脱实体论思维的痕迹。此种现象也仍然存在于当前的美学理论中。

关于传统实践论美学对实践的规定,可以追溯到李泽厚先生曾经对此所做的阐释。在他看来,实践也就是自然的人化,它是一种“物质性的客观现实活动”。(注:李泽厚:《美学三书》,安徽文艺出版社,1999年第1版,第478页。)在这一活动中,人类“依照客观世界本身的规律,来改造客观世界,以满足主观的需要”。(注:李泽厚:《美学三书》,安徽文艺出版社,1999年第1版,第479页。)

在此,李泽厚先生对实践的认识存在两点误区:第一,由于他对实践仅仅从物质性上来规定,人的感性的、非理性活动在实践中的重要意义并没有充分彰显出来。当然,人的实践也就是一种客观性的物质活动,但是,这种物质性决不是自然实体意义上的物质性,而是内涵着人的感性活动的物质性。所以,实践,就其存在而言,虽然是一种客观性的物质活动,但它却并非实体性的物质性活动,而是包含着人的情感和意志等非理性因素在内的整体性的生存活动。因此,仅就本体论的意义而言,与实践连为一体的人的情感和意志等因素往往处于更为始基的层面上。人的实践活动更多的是由情感和意志作为先导来促成的。这一点,传统实践论美学显然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尽管李泽厚先生也一直都在强调感性,但由于实践在此更多地成了单一的物质性活动,实践也就被不同程度的实体化了,感性的本体论内涵也由此并没有被完全突显出来。

第二,李泽厚先生在表述规律的客观性时认为,规律是属于客观对象“本身”(注:李泽厚:《美学三书》,安徽文艺出版社,1999年第1版,第478页。)的,人的实践活动只不过是将其发现出来并按照它来改造世界。可以看出,在这一认识前提中,李泽厚先生已经预设了一个外在于人的所谓“纯粹客观”的规律。严格说来,这种纯粹的客观性已经成了一种被实体化了的抽象性。

如果我们从人的、实践的感性活动来思考自然,那么,除了原始意义上的自然物及其规律之外,人化自然并不是完全外在于人的纯粹客观的东西,它只能存在于主客统一的实践过程中,而且是不断生成着的。所以,从实践论的意义上来说,在人类社会内部并不存在一个脱离了人的目的的、纯粹的客观世界,因而,相对于人化自然而言,也并不存在着一个纯粹客观的规律在等着人去认识。规律本是内在于主客统一的生成性过程中的,它并不是仅仅属于客观对象“本身”的实体性存在物。人的需要和目的在一定意义上也是内在于这一规律中的。当李泽厚先生认为客观世界“本身”存在着一个“客观的规律”,而人只不过把它发现出来并按照它去行动的时候,他只是从认识论的意义上把“规律”不自觉地当成了一种认识对象,一种外在于人的实体性存在物,这样一来,人与客观世界的原初性关联也就被潜在的认识论思维所切断了,实践的本体论意义也由于认识论视角的限制而无法完全彰显出来。由此,传统实践论美学向旧的实体论思维方式的退回也就是不可避免的了。

(3)人的实体化

在传统实践论美学中,随着客观世界与客观规律被隐在地当成两种实体性存在物,自然的人被实体化也就是不可避免的命运了。因为,一旦把客观规律当成了某种外在于人的纯粹的客观存在,那么人与世界之间的原始性关联也就被割裂了,人也相应地成了一个被封闭起来的“实体”。这里也首先涉及到是对“自然的人化”这一重要命题中的“人”的理解。

传统实践论美学在用“自然人化”说解释美的成因时,它更多地将视线转向了人对自然的能动的对象性,而对于人的受动性却往往视而不见。这就是说,传统美学理论往往把人仅仅看作只具有能动性而不包含受动性的一个实体性存在了。比如,李泽厚先生认为:“要真正由现实事物来考察美、把握美的本质,就必须从现实(现实事物)与实践(生活)的不可分割的关系中,由实践(生活斗争)对现实的能动作用中来考察和把握,才能发现美(包括自然美)的存在的秘密”。(注:李泽厚:《美学论集》,上海文艺出版社,1980年第1版,第144页。)很明显,他在此把美完全看成了人的“能动性”的一种表现。从思想渊源来看,这种只强调能动性的主体观是和近代哲学中的实体论主体观一脉相承的。西方近代哲学的肇始者笛卡尔就曾经把主体“我”看作一个实体,由于这种实体性主体具有完全自足的独立性,所以它必然具有一种自足的能动性。一切只有经过“我思”的绝对能动性才能取得认识上的合法性。黑格尔也曾经提出“实体就是主体”这一命题,并将主体理解为外化自身同时又返回自身的活动。这种“外化”在黑格尔那里正是以一种无所不在的能动性表现出来的。而这种能动性就是实体在传统形而上学中所固有的特征。也正是因为这一点,费尔巴哈才在批判黑格尔的基础上补充道:“自我是有形体的,这只是等于说:自我不仅是某种能动的东西,而且也是受动的东西。”(注:费尔巴哈:《费尔巴哈哲学著作选集》,商务印书馆,1984年第1版,第91页。)当然,费尔巴哈的主体观由于仅仅局限于一种表面的直观,所以他仍然没有为主体概念奠定起真正的存在论基础。真正把这一基础建立起来的是马克思。马克思曾经继承了费尔巴哈的这一思想,但是对其进行了实践论的改造。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指出:“说一个东西是感性的即现实的,这是说,它是感觉的对象,是感性的对象,从而在自身之外有感性的对象,有自己的感性对象。说一个东西是感性的,是说它是受动的。”(注: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3版,第107页。)由此可以看出,马克思所说的“对象化”并不只是能动性的对象化,而且还是受动性的对象化。人的“这些器官同对象的关系,是人的现实的实现(因此,正像人的本质规定和活动是多种多样的一样,人的现实也是多种多样的),是人的能动和人的受动,因为按人的方式来理解的受动,是人的一种享受。”(注: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3版,第85页。)脱离了受动性,人的感觉,感觉的人性只能被实体化为一个抽象的“物”,因而真正的感性也就根本不能生成。

马克思的对象化理论正是对传统实体性主体观的一次彻底瓦解。但是,受传统实践论美学中的实体论思维方式的影响,我国美学界至今仍然有不少人误读了马克思的对象化思想,以至于把美完全当成了人类证实自己能动性的象征。许多人在无意识中就把“自然的人化”当成了仅具有能动性的“人化”。此种缺少了受动性的“人化”实际上是把人看成了一个仅仅向外无限扩张的“实体”。这种“实体”对于外部自然而言必然是封闭的,由此,人与自然之间双向回环的进化过程则完全被阻断了,人已经被贬低为一种缺乏生命的实体之物。海德格尔指出:“人之本质的高贵并不在于:人是实存者的实体而成为存在者的‘主体’,以便作为存在的统治者让存在者之存在状态(Seiendsein)消融在那种被过于聒噪地赞扬了的‘客体性’中。”(注:海德格尔:《路标》,商务印书馆,2000年第1版,第388页。)所以,只有打破那个能动性的、单一的实体性主体,将其与受动性联系起来,我们才有可能更加完整地破解审美之谜。

(4)历史的实体化

感性受动性的存在是人的历史性的一个重要前提。一个实体性的东西由于它抽象的独立自足性是不具有历史性的。一旦传统实践论美学把人理解为一个仅具有能动性的实体性主体,它也就在某种程度上把人的历史性也拔除了。同时,受实体论思维方式的影响,传统实践论美学在考察历史时,往往把历史当作一个已然的对象来认识,而对历史与人的原初性的生存论关联却往往疏于前提性的澄清,由此也造成了人与历史的疏离。因为历史永远是人与对象世界相互作用的历史,历史就在人的生存活动中展开,人在任何时候本身就已经寓于历史中了。如果把历史仅仅当作实体性的对象来看,那么也就等于把历史置于与自然科学的研究对象一样的地位了,历史与人的生存论意义上的原初性关联也就在不知不觉中跟着丧失殆尽了。

也正是由于上述原因,在传统实践论美学中,历史与人之间的生存论关联便一直被对象性的实体性关联所笼罩着。在这里,衡量历史的尺度不是人的整体的生存境遇,而是某种外在的生产力,一般的实践活动。比如,李泽厚先生就曾经认为,“因为人类的社会实践活动越来越广阔、深入,使社会实践活动过程和产品成果不断发展扩大,在不同的时代,形成不同的社会美的标准、尺度和面貌。农夫欣赏自己在后园里种的蔬菜(朱光潜《文艺心理学》的著名例子),今天我们欣赏规模巨大的工程”(注:李泽厚:《美学三书》,安徽文艺出版社,1999年第1版,第487页。)但是,我们这里要问的是,农夫欣赏蔬菜与我们欣赏巨大工程这两种审美之间的不同,是否仅仅就在于两个时代的实践活动和产品成果的不同呢?这种不同又该如何来定性呢?显然,仅仅笼统地指出不同时代实践活动的差异性,不仅不足以彰显审美的历史性,反而还会使这种历史性变得更加模糊不清。

在马克思那里,评价历史的标准并不单在于外在的生产力或一般的实践活动,它是和人的感性生存始终联系在一起的。这种感性关联的历史性变化不是量的延续,而是伴随着质的飞跃。小农经济条件下的社会关系不同于现代工业经济条件下的社会关系,因而处于这两种条件下的审美内涵也不同。马克思就曾经指出,在土地所有制处于支配地位的所有社会形式中,自然关系还是占优势的。在资本占统治地位的社会形式中,社会历史所创造的因素则占支配地位。这种区别会决定人们的感性心理的不同。从根本上来说,人类现代审美心理的形成取决于现代工业,而不取决于传统农业,正如马克思曾经说过的那样,“工业的历史和工业的已经生成的对象性的存在,是一本打开了的关于人的本质力量的书,是感性地摆在我们面前的人的心理学;……如果心理学还没有打开这本书即历史的这个恰恰最容易感知的、最容易理解的部分,那么这种心理学就不能成为内容确实丰富的和真正的科学。……工业是自然界对人,因而也是自然科学对人的现实的历史关系。因此,如果把工业看成人的本质力量的公开的展示,那么自然界的人的本质,或者人的自然的本质,也就可以理解了”。(注: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3版,第89页。)

但是,传统实践论美学在对美的历史尺度进行阐释的过程中,不仅很少对农业文明下的审美现象和工业文明下的审美现象作出本质的分别,而且也很少对工业下的审美现象与私有制的关系作出必要的考察。这就在一定程度上抹煞了美学的历史性品格。在此情况下,由于用来衡量审美现象的历史尺度仅仅是一种抽象了的生产力,一种均质化的实践活动,历史也因此蜕变为一个实体性的历史。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正在于,传统实践论美学始终没有彻底地将历史作为人的生存的一个内在维度来考察,以至于历史成了某种外在于人的对象性的东西(实体)。在此,人与审美对象之间的历史性关联并没有被凸显出来。

同时,也由于这一历史性的缺失,美在传统实践论美学中也往往被当成了一种自足的实体性价值。在这里,“美和审美”被看作“一切异化的对立物”。(注:李泽厚:《美学三书》,安徽文艺出版社,1999年第1版,第516页。)然而,历史性本身就意味着价值上的有限性。审美与异化在历史中并不仅具有对立性,它们是既对立又统一的一对矛盾。具体说来,在私有制被扬弃之前,许多自然物对于人的感性心理来说还带有一种异己因素,因此,人们对于客观世界的感觉也部分地被异化了。但是,历史地来看,这种异化在一定程度上对于美(或审美)的形成又是必要的。关于这一点,马克思做过相关的说明:“通过工业——尽管以异化的形式——形成的自然界,是真正的、人本学的自然界。”(注: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3版,第88页。)马克思之所以在批判资本主义的同时还强调了它对于人类历史的进步作用,原因之一就在于他并没用简单地将异化作为一个单纯否定性现象而加以拒斥,而是看到了人的进化正是从这一异化的状态中展开来的。由此也可以说,在一定历史时期,人的一部分审美能力也是在异化的状态中发展起来的。不经过否定性的异化,人的审美感性也就无法达到更高层次的丰富性。

美学研究论文范文第4篇

内容提要本文从学科定位的基本要求出发,对80年代以来兴起于中国美学、文艺理论研究中的"文艺美学"的特性、对象问题进行了探讨,认为"文艺美学"建构所面临的困难,一是作为其学科设计前提的一般美学和文艺学本身特性仍然不确定,二是其与一般美学、文艺学的关系仍然是混乱的。我们与其将"文艺美学"当作新的分支学科,倒不如说"文艺美学研究"是中国美学现展中提出的一种可能的学理方式或形态,即从理论上明确指向艺术问题的把握。就此,本文并提出了当前文艺美学研究的八个方面问题。关键词文艺美学美学文艺学学科定位整个20世纪80、90年代,随同中国美学界理论研究热情的复苏、高涨与回落,可以说,"文艺美学"的兴起既是一个洋溢着激情与希望的学理事件,同时也是一场充满了理论扩张的艰难、学科建构的重重困惑的过程。尽管在此之前,20世纪初王国维拿叔本华美学的眼光来考察《红楼梦》的悲剧世界、30年代朱光潜对于文艺活动的心理学探究和诗艺的审美发微、40年代宗白华之于中国艺术意境创构的深刻体察,以及邓以蛰、丰子恺、梁实秋等中国学者对于文艺问题的诸多美学讨论,实际都已经在美学上直接进入了艺术活动领域之中,并且也已经提出或构造了种种有关文艺的美学观念和理论;甚至,再往前追溯,全部中国古典美学的行程,大体上就是一个在文艺创作、体验活动的基点上所展开的美学思想发生、发展和变异的历史;但"文艺美学"被正式当作一门特定的"学科"理论来研究,文艺美学研究之在一种学科意义上得到展开,毕竟还是80年代以后所发生的事情。我们有理由认为,作为20世纪中国美学接受了西方美学学科方法以后在自身后期发展中的一种特殊努力,文艺美学研究活动不仅一般地追蹑了中国美学的现代建构意图,而且,它在某种程度上还超逸了人们对于美学的思辨理解,在20世纪中国美学进程上呈现了一种新的理论尝试图景。然而,也正由于文艺美学研究是最近二十年里才出现的事情,所以,迄今为止,在其学术经历中还存在种种不成熟的方面,或者说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便在所难免--它一定程度上也折射出当代中国美学研究中的某些学科困惑。本文主要就文艺美学研究的学科定位问题,提出一点个人的初步看法。一一般而言,"文艺美学的学科性质"涉及了"文艺美学何以能够成立"这一根本问题,以及它作为一门特定理论学科的存在合法性--为什么我们在一般美学和文艺学(诗学)之外,还一定要设置同样属于纯理论探问性质、同样必须充分体现学科体系的内在完整性建构要求,并且又始终不脱一般美学和文艺学(诗学)学理追求的这样一种基本理论?因此,在我们讨论"文艺美学"问题的时候,总是需要首先解决这样两个方面的疑问:第一,"文艺美学"学科确立的内在、稳定和连续的结构规定是什么?也就是说,我们根据什么样的方式来具体确定"文艺美学"自身唯一有效的理论出发点和归宿点,以及它们之间的逻辑关联?第二,在"文艺美学"与一般美学、文艺学(诗学)之间,我们如何确认它们彼此不同的学科建构根据?又如何在这种根据之上来理解作为一门理论学科的"文艺美学"建构定位?换个表述方式,即:"文艺美学"之成为"文艺的美学研究"而不是"美学的文艺学讨论形态"的学科生长点在哪里?显然,在上面两个问题中,有一个共同的症结点,这就是:当我们把"文艺美学"当作一种自身有效的学科形态来加以对待的时候,我们总是将之理解为有别于一般美学和文艺学的具体规定(范围、对象、范畴及范畴间的联系等)的特殊理论存在;然而,由于这种"特殊性"又不能不联系着一般美学和文艺学的研究过程、讨论方式和学理对象,甚至于还常常要使用它们的某些带有本体特性的理论范畴,因而,对于"文艺美学是什么?"的理解,总是包含了对于"美学是什么?"、"文艺学(诗学)是什么?"的理解与确认。"美学是什么?"和"文艺学(诗学)是什么?"的问题,既是据以进一步阐释"文艺美学是什么?"这个问题的逻辑前提,也是"文艺美学"确立自身独立形象的学科依据。尤其是,当我们试图从一般美学和文艺学突围而出,并且直接以"文艺美学"作为这种"学科突围"的具体形式和结果,以"文艺美学"标明自己新的学术身份的时候,对于一般美学和文艺学的确切把握,便显得更加突出和重要。正因此,我们常常发现,绝大多数有关"文艺美学"学科定位的阐释,基本上都这样或那样地服从了对于美学或文艺学的定位理解,而正是在这里,"什么是文艺美学"成了一个仍然需要廓清的学科定位的难题。就我们目前所看到的各种有关"什么是文艺美学"的解答来看,在它们各自的定位理解中,基本上都流露着这样一种一致的倾向:"文艺美学"是一般美学(包括文艺学)问题的特殊化或具体化,而且还是一般美学自我发展中的逻辑必然。①我们不妨可以拿20世纪80年代以后中国美学界出现的几种比较有代表性的说法来看一下:文艺美学是一般美学的一个分支……对艺术美(广义上等于艺术,狭义上指美的艺术或优美的艺术)独特的规律进行探讨……文艺美学的首要任务是以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为指导,系统地全面地研究文学艺术的美学规律,特别是社会主义文学艺术的美学规律,探讨和揭示文学艺术产生、发展,以及创造和欣赏的美学原理。②文艺美学是当代美学、诗学在人生意义的寻求上、在人的感性的审美生成上达成到的全新统一……文艺美学不像美学原理那样,侧重基本原理、范畴的探讨,但文艺美学也不像诗学那样,仅仅着眼于文艺的一般规律和内部特性的研究。文艺美学是将美学与诗学统一到人的诗思根基和人的感性审美生成上,透过艺术的创造、作品、阐释这一活动系,去看人自身审美体验的深拓和心灵境界的超越……以追问艺术意义和艺术存在本体为己任。③一般美学结束的地方正是文艺美学的逻辑起点……一般美学是研究人类生活中所有审美活动的一般规律……文艺美学则主要研究文艺这一特定审美活动的特殊规律……文艺美学的对象是一般美学的对象的特定范围,文艺美学的规律也是一般美学普遍规律的特殊表现。④这里,我们就看到,上述对于"文艺美学"学科性质的把握中,非常明确地包含有一个前提:"文艺美学"理所当然地是一般美学的合理延续(发展),而一般美学(包括文艺学)本身在这里乃是一个"不证自明"的存在。如果说,一般美学以人类审美活动的普遍性存在及其基本规律作为自己的研究课题,那么,"文艺美学"之不同于一般美学的特殊性,就在于它从一般美学"照顾不到"的地方--文艺创作、文艺作品、文艺消费/接受的审美特性和审美规律--开始自己的学科建构行程,并进而提出自己对"特殊性"问题的"独特"追问,"系统地全面地研究文学艺术的美学规律"、"研究文艺这一特定审美活动的特殊规律"。而如果说,文艺学(诗学)主要着眼于综合考察文艺创作、文艺作品、文艺消费/接受现象的内部本性、结构、功能等,那么,"文艺美学"则探问了文艺学(诗学)所"不涉及"的文艺作为审美活动的本体根据,或者是"以追问艺术意义和艺术存在本体为己任"。理论的疑云在这里悄悄升起!于是,我们不能不十分小心地发出这样的询问:一般美学(包括文艺学)何以在学科意义上充分表明自己具有这种"不证自明"的可能性?如果一般美学仅仅是以探讨人类审美的一般性(共同性)规律、普遍性本质为终结,那么,为什么我们的任何一部"美学原理"中,都几无例外地要详尽表白自己在诸如"文艺(艺术)的审美特征和活动规律"、"文艺(艺术)创造的审美本质"、"文艺(艺术)活动中的主体存在"等等具体艺术审美问题上的讨论方式和结论,甚至于将对于整个艺术史或各个具体艺术部类的审美考察纳入自己的体系结构之中?就像黑格尔曾经向我们展示的那种美学形态--关于艺术审美问题的思考正构成了黑格尔美学体系的内在结构和具体特色。⑤显然,问题的重点,似乎不仅在于"文艺美学"是否能够从一般美学和文艺学中"逻辑地"延伸而来,而且还在于:一方面,一般美学和文艺学的"不证自明性"本身就是十分可疑的。实际上,就在最近二十多年里,中国美学界围绕"美学是什么?"的问题一直存在着不休的争论,有许多美学家曾经试图对美学的学科定位作出自己的理论判断,得出明确的结论。但直到今天,我们都很难说已经获得了这样一种令人确信的关于美学学科合法性的结论;围绕美学学科定位问题所产生的许多似是而非的意见,甚至进一步困扰了我们对美学其他许多问题的深入探掘。相同的情况也出现在文艺理论研究领域:"文艺学"的名称本身就被指责为一个含混不清的概念;它作为一种文学理论研究的总称,既反映了20世纪50年代以来中国文艺理论界所受到的苏联理论模式和观念的影响,同时也体现了某种强烈的政治意识形态立场--强调文学与社会的实践关系,强调文学研究的社会总括性,始终是文艺学在学科建构方面为自己所设定的美学本位。因此,尽管"文艺学"作为一个二级学科名称已经列入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所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中,但人们却几乎从未停止过对它的纷纷议论。⑥由此可见,"美学是什么?"、"文艺学是什么?"作为问题仍然有待具体探讨,亦即在美学和文艺学的学科定位上,我们还存在着各种各样的不确定性;所谓美学(文艺学)的"不证自明"的可能性,其实成了一种虚妄的理论假设。既然如此,以这种并非"不证自明"的存在当作确立自身学科特性的逻辑前提、理论依据,对于"文艺美学"的建构热情来说,便已经不止于简单的误会,甚而是一种灾难了--实际上,当我们企图在美学或文艺学的"分支"意义上来设计"文艺美学"理论宏图及其合法性的时候,学科存在前提上的某种"想当然",普遍地造成了对于美学(包括文艺学)无限扩张的幻觉性热情,并且在实际研究过程中又反过来严重危及到了美学(文艺学)本身的合法性。另一方面,从学科对象和研究范围的"普遍性"与"特殊性"、"一般性"与"具体性"层面,来划分一般美学与"文艺美学"之间的不同规定,把对于美的普遍性、审美规律的共同性的探讨归于美学范围,而把"文艺活动、文艺作品自身的审美特性和审美规律"当作"文艺美学"的独特领地,这里面又显然充满了某种学科定位上的强制意图。应该看到,一般美学虽然突出以理论思辨方式来逻辑地展开有关美的本质、审美普遍性的研究,强调从存在本体论方面来寻绎美的事实及其内在根据,并且不断在思维抽象中叠架自身。然而,一般美学又从来不曾离开文艺活动这一人类审美的基本领域,从来没有在抽象性中取消掉文艺创造、文艺作品、文艺消费/接受过程的审美具体性。事实上,不仅一般美学之于美的思辨是一种由"具体的抽象"而达致的"抽象的具体",而且,这一"抽象"的所指也同样是文艺之为人类价值实践的审美特性与审美规律。这也就是为什么一般美学总是把对于文艺活动的审美考察、分析放在一个十分显眼和重要位置上的原因。更何况,在一般美学中,一切有关人类审美经验问题的探讨,以及对于人类审美发生问题的理论回答,都总是具体联系着(或者说是依照了)人在自身艺术实践过程中的具体行为而进行的。特别是当代美学,无论其具体定位方式和定位形态是怎样的,几乎都侧重将对于文艺活动的具体审美分析,包括对于文艺创作过程中的主体结构、文艺批评的价值标准、文艺文本的审美结构形式及其历史特性、文艺文本的接受-阐释活动等的思考,十分严整地包容在美学自身的结构性规定之中。可以这么说,一般美学的确是以思辨和抽象来展开美的问题的研究,但它又始终不脱人类文艺活动的具体审美事实;其对于普遍性、一般性的发现,很大程度上正是通过对于文艺活动的深刻审美把握而体现出巨大理论意义的。至于文艺理论研究,当然就更不可能超脱文艺活动的审美具体性了。由此,我们便可以十分清楚地看出,如果只是把"文艺美学"定位为"系统地全面地研究文学艺术的美学规律"、"研究文艺这一特定审美活动的特殊规律",或者是"追问艺术意义和艺术存在本体",难免给人以这样的印象:为了使"文艺美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能够成立,就必须首先将一般美学从思辨层面对于文艺活动的审美特性和审美规律的探讨、将文艺理论从审美的具体过程出发之于文艺活动的分析,统统"悬搁"起来,以便为"文艺美学"留有余地。否则,"文艺美学"所针对的"文艺的审美特性和审美规律"就不免要同一般美学所必然包容的文艺考察相重叠,其所讨论的"艺术的意义和艺术存在本体"就会同文艺理论所实际研究的问题相重合。换句话说,为了保证"文艺美学"作为一门学科的存在合法性及其理论演绎顺利展开,一般美学和文艺学必须无条件地出让自己的研究范围和对象。且不说这样的"悬搁",实际是对美学和文艺学的学科基础作了一次流血的"外科手术"。即便"文艺美学"的出现真能让一般美学和文艺学这样做,我们也不禁要问:"文艺美学"是不是真的已经实现了一般美学和文艺学发展的逻辑必然性?即作为一种"独特的"理论学科,"文艺美学"果然在一般美学和文艺学所"顾及不到"的方面担负起了"独特的"理论任务吗?这个问题,我们后面再予以专门讨论。毫无疑问,我们在这里看到了一个悖论:如果说,建构"文艺美学"是为了克服一般美学抽象玄思的局限,那么,前者之能够成立的前提,实际又要求后者彻底放弃对于文艺审美特性的具体深入;这显然与提出"文艺美学"学科建构的初衷相矛盾。如果说,"文艺美学"有助于我们在强化文艺的审美本位基础上,真正发现人类艺术实践的本体特性,那么,把对文艺特殊审美规律的研究从文艺学中抽取出来,最终其实又更加孤立了文艺理论,并且也无益于我们真正理清文艺与特定社会政治的关系。当然,"文艺美学"的提出本身有其理论研究上的积极性;最起码,它强化了近二十多年来中国美学界对于文艺活动进行认真的审美研究,把美学的理论视野进一步引向了人类艺术领域。不过,由于"文艺美学"的学科定位问题不仅直接关系着其自身作为一种新学科设想能否真正得到落实,同时也关系到我们对于一般美学和文艺学学科性质的把握,因而,从学科建构的实际要求出发,对"文艺美学"的特性进行更加细致的具体探究,仍是一件十分严肃的工作。而要准确定位"文艺美学"的合法性,下面三个问题不能不先行得到回答:第一,如果说,"文艺美学"以一般美学的独立分支身份出现,它将如何可能逻辑地体现一般美学的学科特性要求?这里,对于美学学科规定性的认识,是从理论上确定"文艺美学"存在合法性的基础。第二,如果说,"文艺美学"的学科合法性,是基于文艺理论研究无法有效完成文艺活动的审美本质探索,那么,文艺学的存在合法性又是什么?也就是说,作为文学理论研究活动的文艺学将何去何从?第三,无论把"文艺美学"归于美学的分支,还是将之视作文艺学的"另类",其学科建构都首先要求能够找到专属自身的、无法为其他学科所阐释和解决的独一无二的问题(对象)。那么,这个问题是什么?解决这个问题的"文艺美学"的学科方式又是什么?二至少,就目前"文艺美学"的实际形态来看,我们很难将它与一般美学或文艺学(诗学)体系相区分。在总的方面,现有的"文艺美学"要么程度不同地重复演绎着一般美学对于文艺问题的讨论形式,尽管这种演绎过程可能具有某种形式上的具体性、形象性,即同一般美学的讨论相比,现有的文艺美学理论往往更注意把讨论引向"作品--作者--读者"的审美联系及其联系方式的美学语境之中,试图在一个较为实在的层面来反证某种美的观念或概念,以此完成"美学的艺术化构造";要么大体上与文艺学(诗学)框架相重叠或交叉,即突出文艺理论研究的审美基点,在"作者--作品--读者"或"创作论--作品论--接受/阅读论"的内在关联方面形成某种本质论的美学解释,从而实现对于"文艺学的美学改造"。因此,就实质而言,现有"文艺美学"在体系构架上还没有达到一般艺术哲学的广度--在丹纳那里,艺术哲学就已经发展成为一个庞大、系统的理论,其中不仅有着种种本质论的观念,而且还十分具体地深入到艺术发生、艺术效果和艺术史等的哲学与实证研究,广泛论证了"艺术过程的美学问题"。更何况,由于某种非常明显的人为意图,既将艺术的美学本体论探讨留在了一般美学领域,又将艺术过程的结构分析划给了文艺学的讨论,因而,现有的文艺美学研究仍然没有真正达到抽象与具体、思辨与实证有机统一的理论境界,既难以有效地实现对于艺术的本体追问,同时也缺乏对于艺术内部结构的深入的美学证明。这里,我们可以从研究对象的范围构成方面,拿现有的几种"文艺美学"著作同文艺学著作做一个形态对照:作为国内最早出版的系统探讨"文艺美学"问题的著作,《文学艺术的审美特征和美学规律》除"绪论"专讲"文艺美学"的对象、范围和方法以外,其余六章分别为:"艺术的审美本质"、"美的艺术和崇高的艺术"、"再现艺术和表现艺术"、"艺术创造"、"艺术作品"、"艺术欣赏与批评"。《文艺美学》一书的体例为:"文艺美学:美学与诗学的融合"、"审美活动:审美主客体的交流与统一"、"审美体验:艺术本质的核心"、"审美超越:艺术审美价值的本质"、"艺术掌握:人与世界的多维关系"、"艺术本体之真;生命之敞亮和体验之升华"、"艺术的审美构成:作为深层创构的艺术美"、"艺术形象:审美意象及其符号化"、"艺术意境:艺术本体的深层结构"、"艺术形态:艺术形态学脉动及其审美特性"、"艺术阐释接受:文艺审美价值的实现"、"艺术审美教育:人的感性的审美生成"。相似的,《文艺美学原理》虽出版于90年代,但在"序论"部分简要表述了"文艺美学"的学科性质与地位之后,同样也直接进入到对于"审美--创作"、"创作--作品"、"作品--接受"的论述,分别讨论了"审美活动与审美活动范畴"、"文艺创作作为审美价值的生产活动"、"审美价值生产的基本类型"、"文艺创作中的美学辩证法"、"艺术品的魅力"、"审美智慧"、"审美形式"、"审美价值"、"艺术传播"、"接受美学的遗产背景与课题意义"、"’读’的能动性与历史性"、"’释义循环’及处置策略"、"’接受的幽灵’:文艺与历史实践"等。蔡仪先生在20世纪70年代末主编的《文学概论》,是一部比较能够体现1949年以后至"新时期"初中国文艺理论研究情势的著作,发行量达到70多万册。全书九章,分别为:"文学是反映社会生活的特殊的意识形态"、"文学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文学的发生和发展"、"文学作品的内容和形式"、"文学作品的种类和体裁"、"文学的创作过程"、"文学的创作方法"、"文学欣赏"、"文学批评"。而由童庆炳先生主编的《文学理论教程》,作为20世纪90年代中国文艺理论研究的产物,是目前公认较为完备的一部著作,在文艺学成果中具有一定代表性。其五编十七章,除阐述文学理论的性质、形态及中国当代文学理论建设问题以外,更详细列论了"文学活动"、"文学活动的意识形态性质"、"社会主义时期的文学活动"、"文学作为特殊的精神生产"、"文学生产过程"、"文学生产原则"、"文学作品的类型"、"文学产品的样式"、"文学产品的本文层次和内在审美形态"、"叙事性产品"、"抒情性产品"、"文学风格"、"文学消费与接受的性质"、"文学接受过程"、"文学批评"等。客观地说,仅是这种对象构成形态的对照,就已经可以让我们清楚地看到,现有"文艺美学"在对学科建构的把握上,基本没有超出原有的美学、文艺学范围。如果一定要说它们之间有什么不同的话,那也主要是叙述形式上的,而基本没有体现本质性的差别。这就不能不让我们疑惑:"文艺美学"的建构究竟是为了一种叙述的方便,还是真的能够从根本上找到自己的所在?[1][2][][]事实上,热心于"文艺美学"学科建构的学者,也并非完全没有看到这种学科体系构架上的重复性。只是出于一种"新学科"的设计,他们大多数时候更愿意将这种重复性理解为某种结构方面的序列性组织,亦即认为:在美学系统的纵向结构上,"文艺美学"处在一般美学和部类艺术美学之间的中介位置;在横向上,"文艺美学"又同实用美学、技术美学等一起组成了美学的有机部分。在文艺学系统中,"文艺美学"是文艺学诸多学科中的一种,与文艺社会学、文艺哲学、文艺心理学、文艺伦理学等相并列。显然,这种结构上的归类,至少从表面来看是有诱惑性的,它一方面"避免"了"文艺美学"在理论上的悬空,而让其一头挂在美学的大山上,一头伸进了艺术的活跃空间;另一方面又"化解"了"文艺美学"在逻辑关系上的孤立--因为在一般美学理论与各种具体艺术部类的美学讨论之间,当然要有某种中介、过渡,尽管这种中介和过渡本来可以、也应该由美学自身所内在的艺术话题来完成;而文艺学研究也总是必然会衍生出相互联系的各个层面,包括哲学的、人类学的、伦理学的、心理学的和社会学的探讨等,尽管所有这些探讨在根本上都没有、也不可能回避艺术的审美特性及其审美构造、审美规律。然而,且不说这种"结构序列"设计本身,就是建立在我们前面已经讨论过的那种对于"美学--文艺美学--文艺学"各自话题的人为强制之上;仅就把一般美学作这种纵向和横向的结构排列而言,就是相当可疑的。我们很难同意,一般美学之于日常现实的审美方面和技术的审美因素、形式的研究,竟然同美学对于艺术问题的深入把握,是处在两个不同结构序列中的;我们也很难设想,作为美学之纵向结构"中介"环节的文艺的审美研究,如何可能摇身一变成了美学横向方面的一个部类?除非"文艺美学"是作为整个美学系统坐标的中心点而出现。可是,这样一来,既然"文艺美学"成了整个美学系统坐标的中心,在纵向上连接了美的哲学思辨与部类艺术问题的美学研究,在横向上联合着实用美学、技术美学等等,那么,所谓"文艺美学"所研究的,不正都是美学的应有之义、美学的问题吗?如此,则在一般美学之外再另立一种"文艺美学",又岂非画蛇添足?于是,问题其实又回到了我们原来的疑问上:美学究竟是什么?美学的学科定位该当何解?况且,既在一般美学的结构序列上为"文艺美学"分配了座次,又如何能够将"文艺美学"过继为文艺学的合法子民?我们将何以在逻辑上令人信服地说明,已经是美学分支的"文艺美学",如何在文艺学体系中获得自身确定的学科规定性,而不至于让人"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也许,所谓"文艺美学"的真正建构难题(矛盾)就在于:一方面,为了区别于一般美学的理论形态,必须有意识地淡化对于美本体的思辨,弱化美学思维之于具体艺术问题的统摄性;另一方面,为了撇清与文艺学的相似性,必须有意识地强化一般艺术问题的美学抽象性,增加文艺理论的哲学光色。应该承认,这种学科建构上的难题不仅没有在已有的文艺美学研究中得到有效克服,相反,倒成了支持某种学术自信的理由。当然,在20世纪80、90年代的中国美学领域里,同样的情况并不仅止于"文艺美学"一家。从80年代初开始,许多自称是美学分支学科的部类问题研究纷纷出现,例如文化美学、性美学、生理美学、服饰美学中国美学界一时间仿佛一派"欣欣向荣"。然而,也正由于在学科规定性和理论特定性、独立性方面的缺失,由于许多体系结构上的含混性和人为性,这些"学科"的提出除了造成一种学术虚肿、学科泛化的表象以外,既没有能够真正产生稳定的、自身规范的和有效的学科立足点,也没有能够在真实意义上为美学的现展提供新的知识价值增长。或许,正像有学者所指出的:"已经没有任何统一的美学或单一的美学。美学已成为一张不断增生、相互牵制的游戏之网,它是一个开放的家族"。⑦可是,作为"开放家族"的当代美学"游戏",不应只是任意的名词扩张,它同样必须依照一定的有序性和内在规矩来展开自身,同样应当在知识价值上体现出一定积累、变化形态的合理性与真实性。那种缺失学科建构的基本出发点和特定逻辑依据的"学科"增生,实质上并没有能够进入这张"游戏之网"。三从以上分析出发,我们与其说"文艺美学"是一种新的美学或文艺学的分支学科形态,倒不如说,文艺美学研究是中国美学在自身现展之路上所提出的一种可能的学理方式或形态,它从理论层面上明确指向了艺术问题的把握。由是,可能会更易于我们把问题说清楚。这样说的理由主要在于:第一,就像我们已经反复指出的,迄今为止,"什么是文艺美学?"作为一个问题,仍然是含混不清的。在学科建构意义上,"文艺美学"的独特规定性仍然有待于证明和阐释,而这种证明、阐释能否真正解决问题也还是可疑的。第二,由于几乎所有"文艺美学"的讨论话题,都可以在一般美学和文艺理论体系中找到其叙述形式或阐释过程,而美学与文艺学的当展也正朝着人类艺术活动的审美深层探进;特别是20世纪的各种美学、文艺理论研究,更不断将深入发现具体艺术活动的审美特性当作自己的直接课题--美学和文艺理论不仅没有拒绝具体艺术的审美考察和发现,而且越来越趋向于把研究视点深入进艺术母题之中。⑧因此,所谓"文艺美学"其实不过是美学、文艺理论内在话题的当代延伸,而不是区别于当代美学、文艺理论发展的又一种学科存在方式,其建构本来就不可能超逸美学、文艺理论的当代维度。第三,就此而言,文艺美学研究的任务,其实在于向人们提供一种从内在结构层面上观照艺术的具体审美存在特性、审美表现方式、审美体验过程和规律等的特定理论思路、讨论形态;它不是在一般美学和文艺学的结合点上,也不是作为一般美学和文艺学的中介,而是作为当代美学或文艺理论的自身问题而存在。换句话说,文艺美学研究(更准确的说,是艺术的美学研究)形态的合法性,不是建立在它的学科不确定性之上,而是建立在它作为一种具体理论思路的稳定性与可能性之上的。当然,我们现在依然可以在约定成俗的意义上继续使用"文艺美学"这个术语,但同时我们应该清楚一点:作为艺术的美学研究,当前"文艺美学"所面临的任务,不在于一定要把它当作一个"学科"来理解和建构某种"体系"。⑨也许,最明智的做法,就是放弃在"学科"意图上对于"文艺美学"的设计,而转向依照美学、文艺理论的当展特性来找到深化艺术的美学研究的真实理论问题,⑩以对问题的确定来奠定文艺美学研究作为一种学理方式或形态的合法性基础,以对问题的阐释来展开文艺美学研究的合法性过程。以下几个方面似可作为当前文艺美学研究关注的重点:1.艺术现代性的追求与文化现代性建构之间的关联问题。在美学、文艺理论的各种讨论中,艺术从来都是作为一种"人类生命价值"的自我表现/体验形象而出现的。它不仅意味着艺术是人的精神解放的实践载体,是人在自身内在精神活动层面上所拥有的一种价值肯定方式,而且还意味着艺术作为人类精神演化的自我叙事形式,其身份的确认总是同人在一定阶段上的文化利益相联系的。而在当代文化现实中,现代性建构之为一种持续性的过程,不仅关系着文化实践的历史与现实,而且关系着人对于自身存在价值的表达意愿和表达过程,关系着人在一种历史维度上对自我生命形象的确认。所以,文化的现代性建构不仅涉及人在历史中的存在和价值形式,同时也必然地涉及了人的艺术活动对人的存在和价值形式的形象实现问题。文艺美学研究在探讨艺术的审美本体时,理应对此问题作出回答。这里应注意的:一是文化现代性建构的理论与实践的具体性质;二是艺术现代性追求的内涵及其在文化现代性建构中的位置;三是艺术现代性追求的合法性维度。2.艺术发展中的美学冲突及其历史变异问题。这本来是一个艺术史的话题。但在文艺美学研究的视野上,艺术史问题同样可以生出这样几个方面的美学讨论:其一,艺术发展所内含的美学理想的文化指归,究竟怎样通过人的艺术活动而获得实现?其二,美学上的价值差异性,怎样实现其对于艺术发展的控制、操纵?艺术形式的冲突与美学理想的冲突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其三,艺术发展中的美学冲突的历史样态及其实践性变异。应该说,这种讨论过程,将有可能带来文艺美学研究更为深刻的历史根据。3.艺术作为一种审美意识形态的社会实现机制、过程与形态问题。这个问题与上一个问题是相联系的。所不同的是,这里更接近于探讨艺术作为一种理想价值形态的社会学动机。也就是说,作为特定社会意识形态的特定表现,艺术、艺术活动的内在功能是如何在社会层面上得到体现和认同的?尤其是,当我们常常以不容置疑的态度将艺术表述为一种"人对世界的掌握"时,其意识形态力量又是如何具体体现在人的社会实践过程中的?对于这个问题,我们既不能仅凭审美的心理经验方式去加以把握,也不能只是通过纯粹思辨来进行主观化的推论,而只有借助于艺术历史与艺术现实的运动关系来进行说明。而这个问题的难点则在于:为了说明艺术的意识形态功能,我们必须首先理解意识形态的历史具体性;为了把握审美意识形态的本质特征,我们又不能不把艺术与其他意识形态形式的共时性关系纳入讨论范围,以便从中确认艺术的意识形态特殊性。4.艺术的价值类型问题。这一研究,主要针对了艺术价值的形态学意义,即艺术价值的分化及其美学实现形态。在以往的美学或文艺理论研究中,有关艺术价值问题的探讨常常被放在一种严密的整体性上来进行;艺术价值的美学阐释并不体现形态分析的历史具体性,而只是从审美本质论立场对艺术价值作出某种统一的概括,所反映的是艺术之为艺术的先在合理性。实际上,在艺术价值问题上,由于人的生存形态不同、人的价值实践的分歧,艺术价值的实现方式和实现结果都是具体的、分化的和相异的。不仅不同艺术之间在价值形态上是有分化的,而且由于实践方式、实践基础和过程等的不同,相同艺术的价值构造、价值取向、价值体现也是存在各种差异的--由于这样,"艺术是什么"才会变得如此复杂。文艺美学研究的工作,就是要找出这种不同、差异,并对之进行形态分析,从而使艺术价值问题落实在具体的类型层面上,真正体现出艺术的审美具体性。5.艺术效果特征问题。"艺术效果"一向受到人们的关注。不过,我们在这里主要关心的,还不是一般意义上艺术活动与人的精神修养、情感陶冶等的关系,而是当代文化语境中大众传播制度对于艺术活动、艺术作品自身效果的具体影响,以及这种影响的实现过程和美学意义。因为很明显的是,当代艺术的美学变异,很大程度上是依据其与当代文化的大众传播特性来决定的;所谓"艺术效果",一方面取决于艺术的表现特性以及艺术在一定文化语境中的自我生存能力,另一方面则取决于艺术活动、艺术作品、艺术接受活动与整个大众传播制度的关系因素和关系结构。包括艺术效果的发生、艺术效果的集中程度、艺术效果的结构方式、艺术效果的体现形态、艺术效果的延伸和艺术效果的变异性转换等等,都以一种非常直观的形式同当代文化的大众传播制度联系在一起。因而,把艺术效果问题与整个文化的大众传播制度问题加以整体考虑,是当前文艺美学研究中的一个重要课题。在此基础上,我们才有可能获得对于艺术审美本质的当代性把握,在理论上真正体现出现实的价值和立场;文艺美学研究也才可能产生理论的现实有效性。6.艺术审美的价值限度问题。这个问题所涉及的,实际是对我们过去一直坚信不疑的那种艺术至上性观念。按照一般的美学理解,在人类价值体系的内在结构上,"真"、"善"、"美"虽然有着某种内在的、稳定的统一性,但在发展逻辑上,它们又是有级别、有递进性的;艺术在其中始终扮演了一种至上价值的表演角色,成为人类在自身实践过程上的最高目标。这种观念在当代文化语境中,其实已经呈现了某种风雨飘摇的景象。不仅人的现实生存实践不断置疑了这种内含着概念先在性的理想,而且,就这一观念把美/艺术当作人类不变的既定实践而言,它也是值得怀疑的。在当代文化语境中,不仅艺术本体立场的改变已经是一种十分显著的事实,同时,艺术与美的关系的必然性和同一性也正在被艺术活动本身所拆解。由是,在人类生存实践的价值指归上,艺术审美的价值限度问题便凸现了出来。我们所要讨论的是:艺术在何种意义上可能是审美的?艺术审美的有效性和有限性是如何通过艺术活动自身的方式而呈现出来的?艺术作为人的生命理想的审美实现方式,在什么样的范围内为人类提供了一种具体的价值尺度和客观性?7.艺术中的审美风尚演变问题。我们经常说,艺术是一个时代的社会生活关系、生活实践、生活趣味等现实价值形式的反映;美学、文艺理论也常常论及这方面的话题。但是,这种对于艺术的谈论往往还只停留在一般概念的归结上,很少非常具体地从美学角度透彻分析过艺术创作、艺术作品、艺术接受与社会、时代的风尚演变之间的审美关系特性,也很少充分揭示艺术体现社会审美风尚的具体过程和规律问题。因而,把这个问题作为当前文艺美学研究的对象,目的就是要通过对艺术发展与社会审美风尚演变之间关系的探讨,深入揭示:第一,艺术生成中的社会审美趣味、理想与观念的存在和存在方式;第二,社会审美风尚演变活动所导致的艺术的时代具体性、意识形态性;第三,艺术创造如何能够顺应并体现一定社会审美风尚的特性;第四,艺术风格、艺术审美创造的改变,又如何融入社会审美风尚的演变过程之中;第五,艺术的历史在什么样的意义上可以反映为一种审美风尚的历史;第六,艺术活动又是如何体现一个时代社会审美风尚的分裂性的;第七,具体艺术文本的风尚特征;等等。这些问题的研究,对于我们更加深刻地理解艺术的美学规律,把握艺术发展的内在过程及其外部因素,都是十分重要的。比如对于艺术的民族审美特质问题的理解,就与这一研究直接相关。8.艺术活动与日常活动在人类生存之维上的现实美学关联问题。这个问题的重点,是我们如何能够在当代文化的现实性上,认真、客观地理解当代艺术的美学转移。由于当代文化发展本身的规律及其影响,当代艺术和艺术活动已经发生了巨大的改变。这种改变甚至不是一般形式意义上的,它更带有本体颠覆的特性。艺术和艺术活动在当代文化语境中,逐渐自我消解了自身肩负的沉重历史使命和社会责任,艺术的"创造"本性正在急剧转换之中。⑾原本超然于人的日常生活、普通趣味之上的艺术的"美学封闭性",正在不断被当代社会生活的世俗化、享乐化追求所打破;艺术不仅不再能够必然地超度人的灵魂、提供超越性的精神方向,甚至它自己有时也不得不屈服于人的日常意志的压力及其具体利益。这样,把艺术活动与人的日常活动的现实美学关系放在一个现实生存语境中来加以把握,既是对于当代艺术的美学追求的一种具体体会,也是美学和文艺理论研究扩大自己的学术视野、体现自身当代性追问能力的内在根据。注释:①从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文艺美学"作为一个具有一定现实性的新的理论话题,得到了中国美学界的关注。其时尚执教于北京大学中文系的胡经之先生,首先在1980年召开的第一届全国美学会议上,针对当时中国高校文科理论教学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提出:美学教学不能只停留在讲授哲学美学上,应该开拓和发展文艺美学的研究与教学。其《文艺美学及其他》一文(收入《美学向导》,北京大学出版社1982年版),作为80年代中国最早的一份讨论"文艺美学"的理论文献,具体阐述了"文艺美学"的建构理由,认为"文艺美学是文艺学和美学相结合的产物,它专门研究文学艺术这种社会现象的审美特性和审美规律",是"文艺学和美学的深入发展",促使文艺美学这门"交错于两者之间的新的学科出现了"。此后,"文艺美学"被正式纳入80年代中国美学研究的范围,并且引起美学界不少学者的关注和研究兴趣。而我们现在所见到的那些以"文艺美学"为名称,或虽不以"文艺美学"标明身份但却实际是作为"文艺美学"研究成果而出现的论著,大体上都是80、90年代的中国"美学产物"。这反映出:第一,"文艺美学"的提出,其实是一种现实形势的结果,是"应时而生"的理论话题,具有较强的理论应用企图。第二,对于"文艺美学"的种种建构设想,也是中国美学界在80年代"美学热"的催动下,对于"美学的中国化"、"美学体系建设"的一种具体回应方式和成果,它在一定意义上既体现了中国美学家对待美学这门学科的现实态度,同时也体现了最近几十年来中国美学研究的一种基本态势,即强调美学之西方传统与中国固有思维成果的结合--把美学的纯思辨过程延伸进感性形象的文艺活动之中,正是自王国维以来20世纪中国美学一以贯之的学理追求之一。②周来祥:《文学艺术的审美特征和美学规律》"绪论",贵州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③胡经之:《文艺美学》"绪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需要说明的是,在这里,作者的说法同其《文艺美学及其他》中的表述有了微妙的差别,增加了对于文艺美学"以追问艺术意义和艺术存在本体为己任"这一特性的强调。④杜书瀛主编:《文艺美学原理》"序论",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2年版。⑤由凯"埃"吉尔伯特和赫"库恩撰写的《美学史》中,就这样讲道:"努力把艺术概念从过分狭窄的理性解说中解救出来,为严格维护艺术的独特性和自主性而奋斗(这种观念意在使艺术同最高尚的精神活动并列,并揭示艺术在文化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所有这一切,又重现于黑格尔的《讲演》中。"(《美学史》下册,第577页。上海译文出版社1989年版)⑥参见孟繁华:《激进时代的大学文艺学教学(1949--1978)》。《文学前沿》1999年第一辑,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⑦李泽厚:《美学四讲》,第14页。三联书店1989年版。重点号为原书所有。⑧西方美学自50年代以后,基本上都显现了对艺术领域的关心和热情。格式塔心理学美学、原型批评美学、现象学美学、符号学美学、结构主义美学、解构主义美学、阐释-接受美学以及法兰克福学派的美学等,尽管它们立场各异、指归不同,然而却都十分关注艺术领域的变动,对于艺术的审美分析成为它们各自体系结构上的重点之一。像《审美经验现象学》(杜夫海纳)、《情感与形式》(苏珊"朗格)、《批评的解剖》(弗莱)、《艺术与视知觉》(阿恩海姆)、《走向接受美学》(姚斯)、《艺术与审美》(乔治"迪基)、《美学理论》(阿多尔诺)等,如今已成为当代美学的经典。⑨在这一方面,当代思想家怀特海讲过一段很有意思的话。他说:"体系化是最无关紧要的","体系化是通过源于科学专业化的方法而进行的普遍性的批判,它预设了一个原初观念的封闭集合",因而造成了"所有有限系统中固有的狭隘性"。(《思想方式》,华夏出版社1999年版)⑩在当代西方的艺术美学研究中,"文学美学"(Literaryaesthetics)是一个引人关注的动向。彼得"拉马克就认为,文学美学把注意力集中在文学作品的各个方面,正因为文学作品是艺术作品,所以"文学美学的主题就是出现在美学中有关一般艺术作品论述中的那些专门针对文学而提出的美学问题"。(参见朱狄:《当代西方艺术哲学》第二章第五节。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这种学理确定路向很值得我们重视。它至少是明确地把自身存在的可能性前景放在了一个十分确定的对象上,找着了自己据以展开的问题域--"针对文学而提出的美学问题"。⑾参见拙著:《扩张与危机--当代审美文化理论及其批评话题》,第四章和第五章,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年版。

美学研究论文范文第5篇

关键词:美国华裔文学;文化身份;时空属性;抗争属性;述论

中图分类号:I712.0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1-862X(2017)04-0157-004

在多元族裔文化的美国,少数族裔尤其是亚裔/华裔,总是经历着自我文化身份定义的矛盾。因此,在美国华裔文学研究中,文化身份认同研究一直占据着重要地位。[1]特别是进入20世纪以来,飞速发展的全球化进程进一步推进了跨越边界国家、民族和地区之间的流动,使得文化身份认同问题更为突出。[2]因此,本文从美国华裔文化及其文化身份的概念、时空属性和抗争属性三个方面对美国华裔文学研究中的文化身份问题进行系统性梳理,并分析全球化对文化身份问题的影响及全球化语境下文化身份的发展属性。

一、概念界定

约翰・汤林森(John Tomlinson)将“文化身份(cultural identity)”的概念做了具体阐释,即“文化身份”为“一本质上现代的‘组织’范畴,它围绕一些特定的、通常受政治影响的分类而进行自我和共同界定;这些分类包括:性别、性征、阶级、宗教、种族和民族以及国籍”[3]270。身份不仅仅具有一种“政治性”,它还是“对文化归属体验的一种描述”和“社区群体珍藏的某种东西”[3]271。当我们拆开“文化身份”来看,“文化”本身有着两个大不相同(divergent)的意义,“特性(particularity)”和“一般性(generality)”;同时,“身份”也极其矛盾,既代表“个性(individuality)”也代表“类似性(similarity)”[4]。正是“文化身份”的这种与生俱来的含糊不清(ambiguity),文化身份认同的问题才越加复杂。

如果要分析文化身份的问题,那么就必须从与其紧密相连的“地方(place)”着手。亚里士多德f过:“地方是万物之首。”我们的归属感和关于身份的感受都来自于我们对地方(place)和领土(territory)的想法。[5]105但是“地方”的概念也是零落多面的,比如地方(place)、地区(region)、领土(territory)和地点(location)都可以来概括,而对于文化身份最为重要的还是“地方”的比喻意义,像是在俗语“家是不可取代的地方”中,“表明深刻的人类情感(不论是正面还是负面的)塑造着我们的想法、身份和行为”[5]105。更进一步地分析地方与身份的关系,则需要借入“景观(landscape)”这个概念,因为“一片景观中的地方一般是永久不变的,而且也有很多关于这些地方的故事,因此它们便成了延续文化身份的手段”[5]110。换句话说,“失去了自己的土地(景观)就等于是被剥夺了身份”[5]110。这样就不难想象为何早期的美国华语文学中通常“渲染浓郁的乡情,即所谓‘落叶归根’之文化价值观”[6]179了。第一代的移民背井离乡来到美国的新大陆,虽然创建了自己的华人社区比如唐人街,却仍然失去了曾经成长的那片故土景观。另外,还需要强调的便是“文化”与其所在的“地方”存在着“某种特定的决定性关系”[3]259。也就是说,对地方建构的想象同时与身份和文化紧密相连。[7]

对于美国华裔文学中文化身份的研究,首先必须重新定位美国华裔文化,将其与在中国本土的中国文化区别开来。很多美国华裔作家为建构自己的华裔文化身份,就会借助中国传统的历史文化,“其目的是为了在美国社会中为自己的族群建构既有别于主流社会又能与主流社会平等共处的华裔族性,在东方主义的缝隙中开拓出自己族群的生存空间”[8]。又如程爱民之见[9],中国文化算得上是当代美国华裔的镜像所在。而就华裔作家所用的中国文化的文化真实性(cultural authenticity),国内的美国华裔文学研究对此也颇有争议,将文本中的文化故事与中国本土的传统故事相比较。在美国华裔作家之间也存在着对其文化真实性的激烈讨论,最著名的莫过于赵、汤之争。汤亭亭(Maxine Hong Kingston)于1976年发表了《女勇士》后,赵建秀(Frank Chin)便抨击了此书,指责汤歪曲了中国文化的真实性,比如其擅自改编了中国传奇故事“花木兰”[6]272。我认为这种对作品引用中国传统文化的真实性的质疑有些许大题小做;因为美国华裔文化不同于我们所熟悉和认知的中国本土的中国文化。美国华裔文化指的是“构成华裔生活的实际的、具体的内容,以及华裔在美国为生存而进行的拼搏中形成的华裔特有的精神和价值观”[10]41。华裔文化是立足于美国华裔在美国生活打拼有的生活经历之上,而美国华裔在美国的语境里也无法经历我们所熟知的中国文化。

二、时空属性维度

华裔文化身份的认定,便是建立在美国华裔文化之上,而非中国本土的中国文化。[10]其实美国华裔文化和中国本土的中国文化更是紧密相连,正如张子清教授将美国华裔文化的构筑形容为本尼迪克・安德森(Benedict Anderson)教授所说的想象中的政治共同体,“使美国亚裔和华裔族群就聚不散的是亚洲文化”[11]87。虽然美国华裔文化和中国本土的文化都来自于历史,来自于过去,仅仅将华裔美国人的文化取代中国文化是不可取的。德里克认为,“汤亭亭对过去的描述虽然很复杂,但她把过去归入了中国历史的范畴,这像阴魂般,或作为负担或作为承诺萦绕在华裔美国人心头,但不管怎样它都是来自不同时间和空间的遗产”。[12]38这里,“时间”即代表了将中国文化扎根于心中的华裔美国人在异国所打拼奋斗的那段历史,而“空间”则体现了华裔美国人远离了中国本土大陆,在美国这个新的国度重新发挥并构建了美国华裔文化。这样也就突显出对“华裔美国人历史性”的强调,“这种历史性的出发点是在美国的土地上重整历史留给他们的遗产,使得他们的历史和别的任何历史一样美国化”[12]39。引文中的“他们”指代的是在美国多元社会中共存的其他少数族裔,像是非洲人、犹太人等等。冲冢Gary Y.Okihiro)将亚裔美国人和非裔美国人的历史做了比较:当亚裔和非裔同时共有着一段类似的移民和文化交流史,共有着被欧洲殖民、反殖民和争取独立的历史,共有着在美国受到欧洲白人主流社会压迫的历史,然而尽管白色仍占主导,黄色的皮肤却始终也未能像黑色的皮肤在美国社会占有一席之地。[13]34这个答案其实就植根于美国的历史中。美国内战之后,南方农场主不仅将非裔美国人视为重要的劳工,还是他们政治上的负担,因为非裔有权参加投票选举并投给共和党。[13]44-45将非裔和亚裔视为他者(Other)和非白人是美国通过不断提议的法律条文来制度化的。[13]501914年已经在美国生活了28年的日本人高雄小泽(Takao Ozawa)申请入籍,但是最高法院在1922年11月的最后决定还是拒绝了他的申请,指出只有白人和非裔才享有入籍的特权。[13]61冲谥赋觥盎粕并非是黑色”这个陈述是错误和让人误解的假设。但是这个陈述却在两种情况下是有效的(valid):一是将其放在美国种族形成的过程中(racial formation),即白人和黑人的二元对立体系中;二是“白人将亚裔视为黑人,或者至少在内战后的南方亚裔是白人的替代品(replacement)”[13]62。

很显然,华裔美国人的感受性“其实是中国人在美国历史中的经历的产物”[14]219。这种感受和身份的建立也是为了抵制同化(assimilation)和白人文化及统治。[14]219英国文化理论家和社会学家斯图亚特・霍尔(Stuart Hall)对“文化身份”的定义更为确切。文化身份“既是‘存在’又是‘变化’的问题。它属于过去也同样属于未来。它不是已经存在的、超越时间、地点、历史和文化的东西。文化身份是有源头、有历史的。但是,与一切有历史的事物一样,它们也经历了不断的变化。它们决不是永恒地固定在某一本质化的过去,而是屈从与历史、文化和权利的不断‘嬉戏’”[15]。华裔美国人的感受和身份的建立,与美国白人对亚裔美国人身份扭曲定位的那段历史不可分离。首先是19世纪后期就出现的“黄祸(yellow peril)”。“黄祸”最早被历史学家罗杰・丹尼尔斯(Roger Daniels)定义为“对东方人的征服非理性的恐惧,并且附有强烈的种族歧视和性幻想的暗示”[13]119。换句话说,“黄祸”是白人对亚裔流露出的焦虑。“黄祸”的政治影响力覆盖了整个美国白人主流社会,这种恐惧让白人对亚裔的移民政策愈加苛刻,比如排华法案的颁布。而伴随着城市化、移民、贫困、阶级矛盾以及美国南方与北方、东部与西部的巨大差距以及经济萧条,“黄祸”又迎来了现代化的升级(modern rise)。[13]128这段期间,华裔并没有沮丧,他们选择迎难而上。“开化”的华人像李恩富便试图通过其文学作品《我在中国的童年》向美国白人介绍中国文化,试图改善中国形象,以求得主流社会的接纳和理解。[6]51紧接着二战前后,美国社会又将“模范少数族裔(model minority)”的头衔给了华裔美国人。在之前“黄祸”的大环境中,华裔美国人“一度被认为是不可同化且劣于其他民族”,而“模范少数族裔”瞬间改观了美国社会对华裔美国人的印象,对其“吃苦耐劳的美德”和“对美国的忠诚”给予赞赏[6]151。美国第二代华裔作家黄玉雪(Jade Snow Wong)的《华女阿五》(Fifth Chinese Daughter,1950)便是“模范少数族裔”的代表之作,并希望“为华裔塑造成一个模范种族的新形象,从而为美国社会所接受”[6]148。“黄祸”和“模范少数族裔”其实是天衣无缝的连续体(seamless continuum),因为“黄祸”威胁了白人的优越性,从而促进了白人统一的身份认同(unitary “white” identity),而“模范少数族裔”巩固了白人统治的现状,同时也对白人和少数族裔的关系提出了挑战。[13]141

三、抗争属性维度

德里克说过,“文化身份本身就成为它所唤起斗争的场所”[12]41。为了追求身份的合理认同,亚裔美国人包括华裔美国人从来没有停止过抗争的脚步。更重要的是,亚裔美国人也是美国历史的缔造者和参与者;也就是这份历史的参与给予亚裔美国人巨大力量,因为“只有拥有了历史身份,跻身于历史舞台的斗争才会有用”[12]41。通过对早期美国华工修建美国铁路的历史借用,汤亭亭的《中国佬》(China Men,1980)和赵建秀的《唐老亚》(Donald Duk,1991)都成功塑造了华裔美国人的英雄形象。尤其是亚裔美国人对于美国教育民主化的进程更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早在1885年,华人玛丽・泰普因其女郝昝妆痪山鹕矫拦公立学校拒绝,愤怒之下发表了名为《致旧金山市教育委员会的公开信》来抗议教育种族隔离的制度。[6]18冲谔岢觯亚裔美国人,乃至所有的美国少数族裔,在历史过程中为融入美国社会和追求平等的努力和抗争,无疑不是“为所有的美国人谋福利,加强和推进了美国的民主化”[13]151。

换言之,美国少数族裔与美国主流白人即为“边缘”与“中心”的关系。而这种关系并非局限于字面的意思,“边缘”的功劳和作用甚至超越了“中心”。处于边缘的美国少数族裔“通过努力凝聚了整个美国”,边缘“测试并保证了公民权益”,边缘还是“美国民主、平等和自由的真正捍卫者”[13]175。虽然冲谥皇谴永史上的政治和经济角度探索美国“边缘”与“中心”多变的关系,其实美国文学的发展历程同样有着“边缘”与“中心”互动发展的过程。[16]当我们看到汤亭亭的《女勇士》被编入美国各大院校的教材中,也有越来越多的华裔作家和作品被收入主流美国文学,这些都说明了华裔美国文学也在某种程度上从“边缘”走向“中心”。 随着美国华裔文学为美国主流社会不断认可,中国的形象和力量也就不断增强。这也就是约瑟夫・奈(Joseph Nye)所提的“软实力”,即“一种依靠吸引力,而非通过威逼或利诱的手段来达到目标的能力;这种吸引力源于一个国家的文化、政治理念和政策”[17]XII。约瑟夫・奈还表示在全球化的信息时代里,国家之间的政治博弈更加倾向于软实力,“软实力的相对重要性将呈上升趋势”[17]42。

小结:全球化下的文化身份

在快速发展的全球化时代中,各个领域都在进行着全球化的交换:经济上的物质交换,政治上的相关交换以及文化方面的“象征换”[18]175。马尔科姆・沃特斯(Malcolm Waters)认为象征换是全球化的核心因素 ,因为象征性的符合不受任何地点、时间和资源的限制。[18]175这样,詹姆斯・克利福德(James Clifford)开始质疑文化是某个固定地点产物的传统想法,他认为全球化背景下的文化已经变成了一种“去区域化(deterritorialization)和流散的力量”[18]176。同样地,阿尔君・阿帕杜莱(Arjun Appadurai)指出文化的去区域化会继续加强,“民族国家(nation-state)的管控越来越受到削弱,而流动人口的宗教、种族及文化联系将不断改变并重构民族及文化身份”[18]177。我们需要注意到“文化身份”的重要性并没有因为全球化而消减,相反,“全球化也许是制造和扩散文化身份最重要的力量”[3]270。当众多学者担心全球化将会带来同一化或是本土文化被蹂躏,我们更加赞同曼努艾尔・卡斯塔尔斯(Manuel Castells)的说法,文化身份是“与资本主义全球化的向心力相抗衡的本土文化不断上升之活力”[3]271。另外,由于全球化使“本土或地方和跨国或全球之间的区别变得复杂化”,所以在我们考虑将文学研究全球化的时候必须意识到,“那些实践、形式及体系在任何传统中的意义都不是本土的,而只是跨文化接触、挪用和改造的产物”[18]187。学者们诸如夸梅・安东尼・阿皮亚(Kwame Anthony Appiah)和沃尔特・米格诺罗(Walter Mignolo)便提出了世界主义(cosmopolitanism)的可能性。汤林森也认为世界主义的华裔已经成为了“一种遍布全球的具有现代性的身份地位”[3]273。我们可以看到当代的华裔美国作家,例如雷祖威(David Wong Louie)、任璧莲(Gish Jen)或是梁志英(Russell C.Leong),已经渐渐远离了赵建秀那样对华裔美国属性的强调,逾越了陷在文化身份中的纠结。[11]93-94或许在这些新生代美国华裔作家的自我定位中,我们同样看到了世界主义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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