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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超工作总结

治超工作总结

治超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

6月0日全国治超工作开展以来,我市按照省政府治超工作部署,认真贯彻全国和全省治超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年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认真扎实地开展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现将治超工作总结如下:

一、治超工作总体情况

按省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要求,

我市进行了治超工作动员和安排部署,并制定了《市深化公路治超实施方案》,市政府召集有关单位对方案进行了专题讨论和协调后,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给各县区及市直有关部门执行。针对治超工作实际和治超新形势确定了我市的治超模式:成立专门组织,各部门集中办公,联合执法,参加治超人员专职从事治超,确保治超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1、治超检测站点建设情况。为加大治超力度,解决绕行逃避检测现象,考虑现在治超一线工作困难,市治超办对检测站点进行了多次筛选,于6月5日前完成了治超检测站点和卸载场地选址工作。场地占用形式主要是在利用国省干线上现有路政中队和临时租用两种。经省纠风部门批准我市启动了十一个临时检测点,月省治超办根据冀纠风办[00]5号文件《关于全省公路超限超载检测站调整规范问题和审查结果的通知》要求,将我市治超检测站点调整为三个。

2、检测仪器购置和维修情况。我市路政部门原有0个便携式称重仪已于6月9日全部按新标准更换程序芯片并检修完毕,新购买台称重仪于6月日全部到货。所有称重仪已全部经所在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准认定。

3、宣传和人员培训情况。由于这次全国治超实行统一的新标准,所以我们进一步加大了宣传力度,通过在日报、市电视台、电台公告;在公路沿线刷写标语;向过往司机发放宣传单;对各大企业、厂矿上门宣传讲解等形式,进行了广泛宣传。针对治超工作新要求、新标准对全市治超执法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交通部门于6月9日召集全市路政大队、中队长及治超站点人员进行了再动员和业务集中培训。培训主要内容有:相关法律法规、新的认定和卸载标准、纪律要求等。

4、在用大吨小标车辆恢复情况。根据国家发改委现已公布的需改车型,市治超办与发改委、公安、工商、交通等部门进行了协调,并下发了有关文件,公安车管、交通征稽部门正在按有关规定进行恢复之中,由于车主和汽车厂家对恢复工作不积极,目前我市需改在用大吨小标车辆共75辆,已改行

驶证606辆,其他车辆正在进行之中。

5、路面治理情况。全市个治超检测站点自6月0日9时启动以来,截至月日共出动路政550人次;交警8人次,检测车辆7609辆,源头劝返5759辆,确认为超限超载的69辆,卸载货物76吨,罚款59.8万元。从目前统计来看,双超车辆由5%下降至%左右,治理效果比较明显。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在认真总结华北治超工作的基础上,我市按照国家和省治超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省治超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对全市治超工作进行了再部署。本次治超工作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并成立了以主管交通的副市长为组长,相关个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治超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政府主管交通的副秘书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市交通局副局长为副主任,相关部门的人员为办公室具体工作人员,负责全市治超办的日常工作。为便于工作,形成合力,办公室人员实行统一办公,专职从事治超工作,以便随时协调和解决治超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市治超办办公地址设在市公路管理处。同时,要求各县区也照此模式成立治超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和部署本辖区的治超工作。

(二)、加大宣传和源头治理力度由于本次治超实行新的标准和政策,所以我们进一步加大了宣传力度,利用报刊刊登公告,在电视台9个频道做游走字幕公告;印制了万份治超宣传单、标语和公告,通过在公路沿线及各村镇张贴标语和治超公告,向过往司机分发宣传单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创造舆论氛围。发改委、公安、工商、交通积极开展“大吨小标”和非法改装改型车辆的恢复工作,加大源头治理力度。对各大厂矿、企业等实行上门宣传,认真讲解治超政策和安全运输的利弊,劝导其支持治超工作,按时恢复“大吨小标”和非法改装改型车辆,守法运输。尽最大努力缓解路面治理工作压力,做到标本兼治。

(三)、加强集中治理工作的管理,完善监督机制、加强岗前培训和设备及收费标准认定。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交通部“五不准”,坚持依法治超,杜绝非执法人员上岗。实行岗位负责制,认真落实岗位职责,确保人员、车辆、设备安全。全部检测仪器已检修并经质监部门标定;卸载货物的装卸和保管费标准已制定并经市物价部门批准,各治超点已在现场公示并执行。

1、加强安全教育,完善治超现场标志,确保安全。上岗前除执法教育外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夜间执法

人员统一穿着反光标志服装,完善现场照明灯光,防止出现人身安全事故,同时在治超检测点前后00~00米的相应位置设置反光标志牌和反光锥形标筒,预先提示驾驶人员,防止安全事故。

2、在治超现场,坚持“文明执法,文明服务”,严格执行治超相关政策,对双超车辆称重、卸载、处罚一站式完成,减少了车辆往返、掉头等易造成安全事故的隐患。

3、

组织纠风、路政、交警相关部门进行经常性明察暗访,减少和杜绝违法违纪行为和安全隐患,全年没发生执法人员违法违纪和“三乱”现象。

(四)、严格执法,加大路面稽查力度为确保铁铲行动取得实效,我市根据路网特点和交通量等情况,在全市范围内共设置了个治超检测点。要求各治超检测点相关部门人员联合执法,专职从事治超工作,实行部门职能互补,协调联动,各部门按各自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对经检测超限超载车辆坚持一次卸载到位并处以罚款,绝不姑息,减少公路损害和安全隐患。

三、存在主要问题

1、治超资金不足。交通部门购置称重检测设备和租用卸载场地以及治超人员工资及补助费用,还需省厅列入专项经费。

2、我市治超监测站点出宽城为固定站外,其余均为临时站点,治超一线工作条件极为艰苦,特别是暑期和寒冬季节,治超执法人员更需付出艰苦,能否批准把临时治超监测站建设成为固定治超监测站。

3、治超称重检测设备多为动态轮重仪,精确性不够稳定,容易与车主发生争议。

4、部门之间的上下协调配合还需进一步加强。

5、对地方保护、干扰治超工作的行为还需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从各检测点治理实际情况来看,现阶段超限超载车辆90%是本地区车辆(运输铁矿石、铁精粉;钢材;煤等车辆),集体闯关、拒检和故意堵塞交通现象时有发生。

总之,自“零点行动”和“铁铲行动”以来,我市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各级各部门协调联动、各尽其职,全体治超执法人员扎实工作、克服困难,使我市治理超限超载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胜利。全市超限超载车辆得到明显遏制,公路基础设施得到有效保护,保障了公路安全畅通,维护了公路运输市场秩序,同时在治超工作中没出现安全事故,为我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做出了重要贡献。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正确领导、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的结果,更是广

大治超工作人员顽强拼搏、辛勤努力的结果。

治超工作总结范文第2篇

一、明确工作思路和目标

按照“巩固成果、力度不减、突出重点、有效推进”的工作思路,明确在20__年年底以前,将全市车辆超限超载率控制在5左右;使95以上的“大吨小标”车辆标定吨位得到更正;将长期在__市营运的“外挂车辆”的比例控制在20左右。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加强了对治超工作的领导。完善了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组长,成立了以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交通局局长、公路管理局局长、公安局副局长为副组长,经贸委、征稽处、交警支队、工商局、高管处、煤炭局、纠风办等为成员单位的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并设立督查组,负责对各地治超工作的督查。明确了具体的联系方式和联系人,建立了全市治超工作联系网络。

——明确了相关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结合工作实际,印发了《__市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实施方案》(遵府办发[20__]92号),对交通局、公安局、经贸委、工商局等治超重点成员单位的职责进行了划分,做到工作职责更加清楚、任务目标更加明确。

三、采取具体措施推进治超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

——加大路面执法力度,巩固了治理成果。全市设置固定治超检测站(点)14个,以2轴、3轴车型为治理重点,加大了辖区内所有公路超限超载的整治力度;同时,辅之以流动稽查,严厉打击以驳载为手段的短途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加强重要县公路矿山管理,把好装载关,将恶性超限超载控制在源头。据统计,截至12月底,全市共检测货运车辆290907台,查处228926台,转运1200吨/850辆·次,劝返1320台,卸载27509吨,巩固扩大了20__年以来治超工作的成果,车辆严重超限超载的态势得到有效遏制。

——统一标准依法实施了严管。按照交通部、公安部、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__]455号文件)的要求和超限超载认定标准,交通(公路)部门按照《公路法》、《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及《贵州省高等级公路管理条例》、《贵州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的规定,对恶性超载车辆实施了严管重罚;公安部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处罚额度,对超过超限超载统一认定标准的,进行了严肃查处,并对有的驾驶员计扣6分,加大了治超工作的力度,营造了治超工作的良好舆论环境。

——开展检查活动,规范执法行为。组织明查暗访活动4次,及时处理了执法行为不规范、语言不文明、着装不整齐、未持证上岗等问题。认真落实治超工作“五不准”规定,加强对上路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及管理。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__市交通局举办了3期路政执法业务培训,__公路管理局举办了4期培训班。

——加大整治力度,加强货物源头管理。由工商部门加强车辆市场监管,立案查处场外二手车交易案件58件,规范二手车交易798辆,补办营业执照634户;依法取缔59户非法拆解企业及个体经营户,没收非法拆解、拼组装车12台,规范13家回收企业。同时,还对公路沿线的小煤场,货物分装场进行了治理,取缔无照经营7户,进一步加强了货物的源头管理。

——严厉查处车辆“大吨小标”、“外挂”和非法改装车辆。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继续做好在用“大吨小标”车辆的参数更正及行驶证换发工作。一是按照国家发改委公布的“大吨小标”车型及范围,认真核对本辖区已登记的机动车,属于应恢复质量参数的“大吨小标”车辆,向社会和车主告知办理更正所需要的

手续,办理了更正手续;二是按照《载货类汽车质量参数调整更正表》中的技术参数,更正机动车的载质量,免费换发行驶证;三是对不主动申请更正的,在机动车年检时责令恢复,强制更正,对此还设立专门咨询电话,方便群众咨询。据统计,一年来共更正“大吨小标”车辆5836辆(次),占应更正车辆的95。(2)公路养路费征稽部门按有关规定足额收取了养路费。一是按照《公路汽车征费标准计量手册》、《载货类汽车质量参数调整更正表》的规定征收养路费,如:对习水县、赤水市、道真县、红花岗区、汇川区的881辆外挂车,计3760.5吨位,按省的规定征收了养路费;二是积极协调与邻省市在征费吨位、外挂车辆管理方面的业务关系,在__召开了云、贵、渝、川四省(市)征稽工作联系会,形成了会议纪要,落实了对“大吨小标”车辆和外挂车辆的管理。

(3)加大了对“外挂车辆”的整治力度。一是对辖区内的“外挂车辆”进行摸底调查,掌握了基本情况,上报了专题报告;二是从8月1日起对在驻地营运超过1个月以上的,按照贵州省的规定征收养路费、货运附加费、运管费;三是加大执法力度,对超限超载严重的“外挂车辆”实行从重处罚,全额收取公路损害赔(补)偿费;四是交通、公安、工商等部门召开专题会,研究产生“外挂车辆”的原因,形成了专题会议纪要,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开展了专项集中整治行动。

(4)严把车辆上牌关和市场准入关。对与《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公布车型技术参数不一致,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新增的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再发放车辆牌照,在源头管理上严格按照标准办理机动车入户手续;工商管理部门按照国家有关市场准入的规定,加强与交通运管部门的联系,严把货运车辆市场准入关,加大了市场监管力度。

(5)开展了专项集中整治非法改装车辆活动。经市治超办统筹安排,由市工商局制定工作方案,会同交通局、公安局、公路局、征稽处、质检局等部门开展了为期一周的专项整治行动,活动期间,检查车辆计130辆次,对非法改装车辆由运管、交警、征稽处理55起,工商部门立案查处9起;检查机动车辆维修场256个,端掉非法改装车厢黑窝点9处,进一步规范了车辆改装秩序和行为。

——积极探索并逐步建立治超长效管理机制。

(1)降低通行费标准和运输成本。按照国务院批准的《关于降低车辆通行收费标准的意见》的要求,将五、六类车的通行费标准降低20以上,重新公布并切实加以执行,降低了运输成本,提高了运输效益。

(2)合理设置超限超载检测站点。交通(公路)部门将超限超载检测站点作为公路附属设施的组成部分,从硬件和软件上加以规范;对站点数量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及时向省上报增设固定检测点的请示;同时,充实人员,完善制度,实现站(点)建设规范化、治超工作制度化。

(3)加强了对运输市场的监管力度。交通运管部门按照《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加大了对违法实施超载运输的道路运输经营者进行监管和处罚的力度;进一步完善了货运企业和营运驾驶员信誉档案;对部分超限超载严重的货运企业和营运驾驶员,依法给予了严厉处罚;对擅自改装机动车辆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采取行政、经济、法律等整治措施,加大了对运输市场的监管力度。

——确保交通畅通和物资的正常运输。

(1)确保了交通畅通。交通(公路)部门密切关注公路交通流量情况,加强交通组织和疏导,对于货车流量特别大的路段,配置动态称重设备,提前识别超限超载车辆,减轻检测站的工作量,减少治超工作对正常行驶车辆的干扰,公安部门增派警力维护治超现场及周边道路环境和治安秩序,确保了交通畅通。

(2)实施了分类管理。对重量不超的不可解体物品和冰箱、彩电、汽车等规则尺寸物品的运输车辆,规范装载行为,切实把好车辆“出门关”,在运输途中,不实施卸载措施,实施了分类指导与管理。

(3)严格执行电煤运输“一卡通”。按照省“保障电煤、煤气用煤、道路运输安全畅通”的要求,贯彻落实《__市电煤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对持省电煤“一卡通”不超限超载运输电煤、煤气用煤的车辆,以源头超限超载检测的数据作为超限超载检查的依据,沿途超限超载检测站不再重复过磅检测,确保电煤供给,为“西电东送”保驾护航,为地方经济快速发展服务。为此,公路部门作出了一定的牺牲。

(4)坚持执行“绿色通道”政策。对于持有车辆户主所在地乡(镇)以上人民政府证明,持有合法道路运输证,并且整车运输蔬菜等鲜活农产品达到80以上的本地运输车辆,办理“通行证”,全额免收通行费,并继续执行不扣车、不卸载、不罚款等“三不政策”,确保了“绿色通道”畅通。

——加大了治超工作的宣传力度。

围绕建立治超长效机制、逐步严管重罚、大吨小标恢复、整治外挂车辆、保障交通畅通等几个关键环节,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各种媒体,加大了治超工作的宣传力度。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以超限超载酿成的重特大交通事故案例为重点,在国省干线公路设置宣传展板,开展宣传活动。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共散发治超宣传资料49000余份,悬挂宣传横幅976幅,制作墙式宣传标语150幅,张贴宣传标语973张,制作宣传龙门架2套,制作大幅宣传牌4幅。宣传工作的有效开展,使治超工作得到了社会各界和车主、驾驶员的理解与支持,保持了正面舆论导向,减少和防止了治超过程中出现的过急行为。

——其他工作

(1)加强了治超报表的统计上报工作。及时、准确上报了治超工作有关数据。

(2)加强了治超信息监测和收集工作,做好重要物资运输保障工作。及时收集、分析、研究和解决了治理期间运输价格变化、干线公路货车流量变化、煤粮油等重要物资的运输情况和价格波动等问题。

(3)保证了必要的工作经费。按照治超工作要求,出台政策筹集了必要的工作经费,为治理工作和执法人员的工作、生活提供了经费保障,确保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四、20__年治超工作的初步打算。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治超工作的各项治理措施,为地方经济发展大局服好务。

——继续加大对外挂车辆和大吨小标车辆的整治力度,积极营造公平、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积极加强公安、交通、公路、征稽、煤炭、经贸、工商、

税务、质检等部门的联系,加强信息网络建设,保持信息畅通,建立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健全对道路运输行业的有效监控管理网络。——合理调整治超检测站(点),加强站(点)管理,形成高速(高等级)公路、国省干线公路、地方公路联动治超工作网络,做到规范治超,科学治超,逐步实现治超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继续加大宣传力度,为治超工作营造一个良好的舆论环境。

治超工作总结范文第3篇

一、强化队伍建设,完善规章制度,提高管理水平

(一)在内部管理中,我们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通过多种途径,提高职工的综合素质。首先,我们把加强队伍的教育培训作为突破口,制定学习培训制度,坚持开展集中学习日,并结合实际修订细化了职工考核、环境卫生、廉政建设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形成了用制度约束人,以制度激励人的工作机制。从5月10日开展了为期10天的全员军事化训练和规范公路治超执法培训,通过学习训练,进一步强化了职工的纪律意识、团队意识,有力的促进了职工业务素质提高,造就出一支作风过硬、纪律严明、胸襟开阔的队伍。二是结合实际定期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运用深入学习理论、认真查摆问题、扎实整改提高、规范健全制度、以活动促进工作和以工作推动活动等方法,边学习边整改、边征求意见边整改、边自查剖析边解决问题的教育整顿,使全体人员真正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了在执法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及薄弱环节,从而使检测站工作作风进一步好转,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人员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升,综合素质进一步优化。

(二)在管理制度上,我们注重完善与落实,进一步提升科学管理水平。首先,按照规定将各项规章制度和职责统一悬挂上墙,在检测区内设置了公告栏、监督栏、监督举报电话及批准的收费(赔补偿)标准。同时,结合实际修订细化了职工考核、环境卫生、廉政建设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形成了用制度约束人,以制度激励人的工作机制。其次,层层签定目标责任书,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对执法人员不同的执法行为按照性质和程度,区别不同程度给予奖励和处罚,进一步强化了执法人员的规范意识。

二、强化治理力度,确保治超工作依法开展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治超文件精神,继续加大治超工作力度,坚持管理规范,执法严格,提高工作水平,扎实推进建立治理超限超载长效工作机制。

(一)在基础工作方面,通过开展业务培训、落实岗位目标责任和责任追究制、不定期对当班情况进行稽查、抓好应急演练等工作,切实增强了治超人员业务能力和执法风纪。根据治超工作要求,我们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在检测区增加了电子监控设备、规范了辖区交通标志设施,对检测设备进行了升级改造,进一步提升了治超科技化水平,保障了公路运输秩序和辖区交通安全。

(二)在执法工作方面,全面贯彻落实治超新标准、新规定,会同治超办、交警、路政等相关单位开展联合宣传。通过在站区采取悬挂宣传横幅,张贴通告、发放宣传单等形式,营造浓厚的治超氛围。在路政宣传月活动期间,共出动工作人员3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同时深入沿线村庄、商店、饭店等场所进行法制宣传。

严格执行“一超四罚”和“黑名单”制度,规范大件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管理工作。对经检测认定的非法超限运输车辆,严格依法予以处理,并通过卸载货物的方式,消除其违法行为,按照规定将违法超限运输信息及时、准确进行上报。

(三)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省局、分局的统一部署,我站召开了扫黑除恶动员会、推进会,落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一是强化领导,确保专项斗争行动有序开展,为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我站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形成扫黑除恶整体工作合力,为该项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二是领导重视,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领导组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进行了责任分工,分析并明晰了重点领域黑恶势力重拳打击范围、倾向性问题,及时发出预警并全程跟踪处理,及时消除风险隐患。要求我站全体职工提高警惕,增强风险意识,避免发生涉及我站职能管理范围的涉黑涉恶事件。三是广泛宣传,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通过悬挂横幅、LED电子显示屏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参与方式,公开举报电话、设立扫黑除恶举报箱,有效提升扫黑除恶效果。

    三、加强廉政建设,严格规范执法行为

加强廉政建设,不断规范执法行为,是做好治超工作的重中之重。因此,我们始终把强化廉政建设摆在突出位置

(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站领导一把手亲自抓、分工领导具体抓、上下联动一起抓,站领导带头遵守廉政勤政的决定,自觉遵守廉洁从政的各项行为规范。通过会议讲廉政、岗位查廉政、学习促廉政,使全站上下形成一种讲政治比廉洁、讲正气比爱岗敬业、讲奉献比工作效率的良好风气。同时,采取以案说法的形式,对职工进行反渎职侵权、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警示教育,使职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自觉做到严以律己、秉公执法、廉洁奉公。

(二)建立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的管理机制。成立了以站长为组长的廉政建设工作领导组,成员分工明确、职责具体,不断增强对各班室重点执法环节定期不定期检查频率,及时发现问题,分析研究整改,把不廉洁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根据行业特点定期召开治超专题会议,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以达到改进工作作风的目的。

四、规范纪律作风及环境卫生整治

针对通报中指出的问题,我站认真开展对照自查,通过分析工作现状,深入查摆根源,深刻汲取教训,要求全体人员引以为戒,确保在以后的工作中不出现类似的问题。针对此次通报出的问题,再次从工作纪律、工作质量、工作作风、工作效能四个方面进行了系统的梳理,进行逐项、逐条自查整改。

在环境治理方面,我站认真落实上级指示精神,积极行动起来,将环境治理工作落实到每个班、每个人,从工作区域到职工宿舍,在打扫卫生时要特别注重对死角的清理,加强对路面情况进行监控、巡查,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维护好了环境大整治活动成果。

五、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治超工作总结范文第4篇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密切协作、依法严管重处、坚持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的要求,以保障道路畅通、维护交通安全、规范运营秩序为目的,进一步加大治超力度。经过一年的集中整治,全市超限超载运输车辆明显减少,公路运输超限超载车辆控制在6%以下,基本杜绝车货总重55吨以上的超限超载车辆上路上桥行驶,使私自非法改装、拼装车辆得到有效遏制。在此基础上,积极探索长效监管机制,逐步建立起规范、公平、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维护了良好的车辆生产使用及道路交通秩序,确保了公路设施的完好和公路交通的安全。

二、超限超载治理重点及执行标准

主要有四个重点:一是违反《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的车辆,即: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4米以上(集装箱4.2米以上)、车货总长18米以上、车货总宽2.5米以上的车辆。二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规规定的车辆,即:“大吨小标”车辆和非法改装车辆。三是违反国家规定的超限超载车辆(含变型拖拉机),即:二轴车辆车货总重超过20吨的车辆,三轴车辆车货总重超过30吨(双联轴按二个轴计算,三联轴按三个轴计算),四轴车辆车货总重超过40吨,五轴车辆车货总重超过50吨,六轴以上(含)车辆车货总重超过55吨。变型拖拉机按单轴双轮6吨、单轴单轮3吨认定。此外,虽未超过上述标准,但车辆车货总质量超过行驶证核载质量的车辆,也列为整治重点。

三、超限超载整治方式和主要措施

一是严把货物装载关。各类货物运输场站、港口、工矿、建筑工地等货物集散地、生产企业以及道路运输装载场所经营者(以下简称为货源企业),不得超过车辆核定载质量装载、配载货物。货源企业行业主管部门对其装载、配载货物行为负有监管责任。二是严把生产销售关。交通、质监、工商、公安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车辆生产、销售、运营环节的监管,严禁生产、销售未获国家许可、不符合法定车型或者不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生产、改装的车辆。三是严把登记上牌关。对非法和违规生产的车辆一律禁止登记上牌。四是规范路面运输行为。建立运输企业及从业人员信誉档案,实行重点运输企业及从业人员黑名单制度。对连续三个月非法超限超载累计达到五辆次(含)的,由交通部门责令停业整顿。逾期不纠正的,列入超限超载运输黑名单,并由原发证机关撤销其道路运输营运证及从业资格证。五是严禁驾驶超限超载车辆。一经发现,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30号文件规定,由公安部门对车辆驾驶员实施记分。超限或超载10-30%(含)记3分,30%以上的记6分。从事货物运输的驾驶人员,1年内累计驾驶超限超载车辆达到三次(含)的,由交通、公安部门组织学习并重新考试,累计达到六次(含)的,一律取消从业资格。六是构筑超限超载运输监控网络。根据通道控制与区域控制、路网控制与节点控制、固定检测与路面检查相结合的要求,充分利用现有公路设施,科学布设治超检测站点,尤其要加强高速公路出入口、干线公路入市通道等重要节点的控制。七是建立路面联合执法机制。交通、公安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相互支持,以治超检测站点为依托,按照统一标准对超限超载车辆予以处罚。落实治超工作责任。对车辆非法超限超载行为涉及的治超站点、装载货物源头、车辆生产和改装、拼装及维修场所等单位的过错责任实行倒查,依法追究其主管、监管部门和具体责任人的责任,层层问责,层层追究。

治超工作总结范文第5篇

在全国开展集中治超工作一周年之际,我们再次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主要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有关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总结一年来治超工作,研究部署下阶段治超工作任务,巩固和扩大治理成果。刚才,国家发改委欧新黔副主任传达了国办《关于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北京、山西、贵州三省市分别介绍了开展治超的情况。下面,我代表全国治超工作领导小组讲三个问题。

一、齐抓共管,通力合作,一年来全国治超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去年6月20日,八部委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关于在全国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了全国集中治超统一行动。一年来,地方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主管省级领导挂帅的领导小组,加强了治超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密切配合,通力合作,治超工作总体上顺利推开。交通、公安部门开展了联合执法,一年来共出动执法人员1350万人次,检查车辆8275多万辆,卸载货物1200万吨。发展改革委公布了10批《载货类汽车质量参数调整更正表》,涉及250多个企业、1.2万多个车型、245万多辆在用“大吨小标”车辆;清理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撤销了2万多个不符合国家新标准的车型。公安、交通部门免费更正和恢复了全国203万辆在用“大吨小标”车辆的核定吨位,依法增加运量360万多吨。工商部门出动检查人员14万多人次,检查车辆改装企业8.6万家,查处违法案件2000余起。质检部门出台了我国首部规范车辆生产的强制性国标,组织开展了汽车产品质量3C认证活动和危险化学品罐车专项整治活动。交通、价格部门出台了降低大吨位车辆通行费的措施,运用经济调节办法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宣传部门开展了有广度、有深度、有成效的宣传活动。安监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法制部门及时研究和调整有关政策法律问题,为依法治超创造了有利条件。纠风、财政等部门也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

一年来,治超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表现在:一是车辆超限超载的比例大幅下降,从治理前的80%下降到目前的10%左右,车辆超限超载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二是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明显好转,在机动车总量增加16%的情况下,去年全国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较上年减少10万起,死亡人数减少5100多人。今年以来,全国一次性死亡10人以上的道路安全事故较去年同期减少14起。三是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取缔了非法汽车改装企业728家,85%的车辆恢复核定吨位,90%的运输业户合法装载运输,市场恶性竞争减少,运价合理回归;四是经济调节效果得到呈现,10吨以上货车普遍降低了20—30%的通行费,江苏、安徽等省试行计重收费,依法运输车辆和多轴大型车辆的运输成本降低,效益增加;五是资源消耗大幅降低,合法装载延长了车辆使用寿命,原来货车使用2年、轮胎使用2个月即报废的现象基本扭转,汽车维修费用也减少了。在开展治超工作的同时,也有效保障了道路运输,保障了国民经济的平稳发展。20*年,公路货物运输完成货运量124.5亿吨,比上年增加8.5亿吨,占全社会货运增量14.2亿吨的60%,治超工作没有影响宏观经济运行,运量增幅明显,有力保障了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需求。治超期间,开辟了鲜活农产品运输的“绿色通道”,公安、交通部门对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不扣车、不卸载、不罚款,公路交通以及重点物资运输畅通,市场供应正常,物价平稳。社会各界和新闻舆论对治超工作反响良好,给予了充分理解和积极支持,强烈要求治超工作要坚持下去并进一步加大力度。今年的“两会”还把治超作为典型经验进行介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给予了高度评价。

回顾一年来集中治超工作的实践,我们得出以下三点启示:一是必须形成政府负责、部门齐抓共管的治理工作格局。治超工作涉及方方面面,要靠部门联合、地区联动进行治超,否则就有可能事倍功半或半途而废;二是必须坚持依法整治、堵疏结合。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措施,依靠科技手段,通过经济调节、政策引导,才能稳步推进治超工作;三是必须要有正确的舆论引向、依靠全社会的支持。针对社会上对车辆超限超载运输的危害性认识不足,普遍存在的“不超不赚钱”、“治超就是罚款”、“法不责众”、“治超是一阵风”等片面认识和观望态度,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加强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治超不仅关系到社会经济健康发展,也关系到自身利益和人身安全,进而了解治超、理解治超、支持治超、监督治超,使治超由政府行为、行业行为转变为社会行为和公众行为,从而形成有利于开展治超的良好社会氛围和推进治超的高压态势。

二、分析形势,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深化集中治超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意识

国务院领导对治超工作始终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一年来,家宝总理、黄菊副总理,永康、建敏国务委员先后作出20多次重要批示,对治超工作给予有力指导和提出明确要求。去年11月19日,家宝总理批示要求“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复杂性,坚持综合治理,注重运用法律和经济手段,建立长期、有效的管理体制,以巩固成果。”去年12月26日,黄菊副总理出席全国交通工作会议,明确要求加大治超工作力度,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治理成果。今年3月22日,永康国务委员批示:“治超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来之不易。望各方协力,坚持不懈地抓下去,务求取得更大成效。”6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又发出了《关于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责任,提出了长效治理的要求。国务院领导的批示指示精神以及国务院办公厅的文件,既是对一年来治超工作的充分肯定,也明确了做好今后治理工作的努力方向。

在治超工作取得明显的阶段性成果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目前集中治超工作还面临着一些突出问题:一是产生超限超载的各种条件和基础尚未彻底消除,治理成果还不够稳固,“大吨小标”车辆尚未彻底纠正;二是目前超载率控制在10%,意味着全国还有60多万运输业户程度不同的存在着超限超载行为,治超工作任务依然艰巨;三是经济调节效果的显现需要一定的时间,短期内一些运输业户仍有观望倾向;四是长时间高强度执法引发的人员疲劳和松懈畏难情绪,一些地方治超工作力度下降,春节以来少数地区超限超载反弹严重;五是一些地区暴力抗法现象有所增加,执法行为不规范的现象也时有发生。

一年来的治理成果表明,治超工作的积极作用和意义既是现实的,也是长远的。这项工作不仅为运输业户守法诚信运输、规范道路运输市场提供了保证,而且为保证公路交通安全畅通创造了必要条件,更为促进我国汽车工业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所以,治超工作绝不仅仅是解决车辆装载、保护公路基础设施完好和降低交通安全事故的问题,而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国民经济全面协调发展的需要,是推进建立社会诚信体系的需要,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也是检验政府部门公信力和提高行政能力的体现。我们要不断深化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认认真真、扎扎实实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国办《通知》要求,坚持不懈地把治超工作抓紧抓好,绝不能半途而废。

三、突出重点,落实责任,确保实现集中治超第二阶段的工作目标

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通过3年的综合治理,要从根本上解决车辆超限超载问题。这是治超工作的重要目标。过去的一年是集中治理、打开局面、争取理解、探索经验的阶段,通过强化宣传和专项整治,为下一步的工作奠定了基础。从现在起,治超工作进入巩固成果、依法严管、重点突破、有效推进的阶段,工作重点是严厉打击少数恶意超限超载的违法分子,基本解决车辆“大吨小标”问题,探索完善长效治理机制。

八部委已联合了《20*年全国治超工作要点》,提出了年内将超载率控制在6%左右、“大吨小标”车辆参数更正率提高到95%以上的工作目标。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围绕这个工作目标,坚持依法治超、科学治超,不断巩固和扩大治理成果。今年治超工作要重点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进一步落实责任制

各地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坚持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原则。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把治超列入政府工作重点,主管领导要亲自负责,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制订计划,明确目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强化监督,严格实行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务必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各级交通、公安、发展改革、价格、宣传、工商、质检、安监、法制等部门,要在政府统一领导下,落实措施,保障经费,确保部门联合、地区联动,坚持治超工作机构不变、宣传不断、力度不减。

(二)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管力度

从7月份开始,对车辆超限超载要依法严管,保护广大合法运输业户的利益。交通、公安部门要继续实行联合执法,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超载超限车辆实行严厉处罚,并根据超限超载程度确定处罚额度,恶意超限超载的要按上限处罚,同时对车辆驾驶员严格实行扣分制度。交通部、公安部、发展改革委将分期公布超限超载重点监管车型,要针对重点监管车型和重点地区加大执法力度,各级公安部门要增加警力,严厉打击治超工作出现暴力抗法、野蛮闯关等行为,坚决查处各类不法分子,净化治超工作执法环境。同时,各地有关部门要继续落实治超工作“五不准”规定,不定期组织明查暗访,加强监督检查,规范执法行为,严肃查处“三乱”行为和违法乱纪人员,并接受舆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全国治超领导小组将派出多个工作组,分赴全国各地进行明查暗访和督导检查。

(三)进一步加大源头管理力度

各级公安交管部门要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通过重点督办,加快已公布更正表的“大吨小标”车辆的恢复与更正工作,确保年内更正率达到95%以上。对于车主不愿更正、超过规定时限的车辆,年检时将不予通过。发展改革委要在年内再公布“大吨小标”车辆质量参数更正表,以便目前确需更正但未予公布的车辆尽快恢复吨位,希望有关单位和个人能够及时申报。所有20*年4月1日以后新生产的“大吨小标”车辆,将一律视同违法车辆,由车辆生产厂家负责召回,并承担相应责任,发展改革委也将撤消其《公告》车型,公安交管部门不得发放车辆牌照,禁止违法车辆上路行驶。各级工商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重点打击、取缔非法车辆改装企业,并公开曝光。7月份工商总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汽车非法改装企业专项整治活动,对非法改装车辆严重的地区进行重点打击。此外,各级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专项行动,清理整顿公路沿线的小煤场及各类货物分装场,非法的站场要坚决关闭,违规的站场要停业整顿,禁止超限超载车辆出场出站。通过对车辆源头、装载源头以及路面行驶等三个环节实行“封堵”,进一步遏制车辆超限超载。

(四)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治理机制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堵疏结合,标本兼治,短期治标,长期治本”的原则,在开展专项治理的同时,通过建章立制,逐步建立健全长效治理机制。首先要把好三个关口: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专门的办法,加强监管,严厉查处“大吨小标”和非法改装行为。各地要采取措施,规范车辆生产和改装行为,确保不符合国标的车辆一律不得生产和销售,不符合标准的改装车辆一律不得出厂,不符合资质条件的改装企业一律清除出市场,严格把好车辆生产和改装关;公安交管部门要规范车辆注册登记工作,确保外廓尺寸、技术参数不符合国家标准或与公告不符的车辆,一律不予注册登记,杜绝非法车辆上路行驶,严格把好车辆注册登记关;各级交通部门要加强对道路运输市场的监督管理,不断优化运输车辆结构,不符合国标的车辆一律不予发放道路运输证,严格把好道路运输市场准入关。

同时还要建立三个体系:交通部门要结合公路建设,设置一批规范化、标准化的检测站,改善条件,加强管理,充实人员,完善制度,建立起全国超限超载车辆监控网络体系;交通、价格部门要落实大吨位车辆降低通行费的措施,研究修订养路费等交通规费征收方式和管理办法,并以华东区域为重点进一步规范和开展计重收费工作,建立鼓励多轴大型车辆发展、降低运输成本的交通规费管理体系;法制、交通等部门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按照国务院立法计划,加快公路保护条例的起草工作,同时研究出台相关规定,对严重破坏桥梁和公路的超限超载车辆依法追究责任,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

(五)进一步强化宣传与保障工作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宣传贯穿治超工作的全过程,提前宣传政策、措施,深入宣传做法、成效,有针对性地宣传重点工作。宣传部门要及时引导媒体,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通过舆论宣传推动治超工作健康发展。安全监管部门要结合开展的“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加大对治超工作的宣传力度。各地治超机构要继续按照全国治超信息管理制度的要求,密切监测和跟踪了解市场动态和公路交通流量,及时收集和报送相关信息。对出现的问题要快速反应,及时研究解决,必要时要及时启动运输应急预案。交通、公安部门在治超工作中要坚持保交通畅通优先,对交通堵塞严重的路段,要加强疏导;对鲜活农产品运输要继续实施“三不”政策,同时加快全国高效绿色通道建设,实现治超工作与保障运输的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