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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超工作要点

治超工作要点

治超工作要点范文第1篇

全县各站队共出动治超执法人32639人次,共检查车辆368321台,查处非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480台,卸载货物4021.52吨,处罚款122.19万,交警对驾驶扣分达1094分。有效的遏制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了人民财产安全和公路设施完好,维护了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了我县经济发展。全县站点车辆超限超载率已稳定控制在全市1%的目标以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领导重视、保障到位,治超机制日趋健全。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治超工作持续作为年度工作重点。为强化治超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依旧按照“思想不松、政策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口子不开”的要求,保持了以县委书记为顾问,县长为组长,常务副县长为常务副组长的6名县级领导的高规格治超领导组织,持续把治超工作作为年度重点工作内容,分管副县长多次召开治超工作列会和联系会,及时全面掌握全县治超工作运行情况,及时会商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并亲自带队督促检查,为治超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领导协调和督导机制。

二是明确乡镇部门职责,治超工作得到有力保障。今年,各乡镇各部门按照省、市、县的年度工作目标及要求,继续将治超工作纳入中心工作,并在乡镇党政联席会、部门党委会上进行专题研究、认真部署,做到了工作有计划、有方案、有部署、有措施、有总结。实行责任工作制,层层签订责任状、承诺书,强化目标管理、量化考核,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格局。强化经费保障,把治超工作经费列入本乡镇、本部门的年度经费预算,实行足额拨付、专款专用、保障到位,确保了治超工作平稳进行,顺利开展。

(二)源头治理、多措并举,治超手段逐步完善。

一是严密监管货源头。各乡镇及相关责任部门联合对全县范围内重点的所有货运源头单位(企业)进行了地毯式清查,摸底造册,对合法源头企业进行公示,严格执行源头治超监管责任制,加强日常巡查的同时对本辖区内经公示的重点企业,实行“一对一”驻守监管。在省治超办要求的5家重点源头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并完成于市级监控平台对接的基础,再另外筛选出7家重点源头企业,要求在12月底跟完成设备安装和检定,与县治超监控信息平台对接。目前已完成两处,还有一家已签订施工合同,设备正在安装调试中。二是继续严把车源头。完善“黑名单”制度和驾驶员信誉档案,对查处的违规超载车辆,实行责任倒查,逐级实施对货运源头单位、车辆所属单位及车辆改装企业的跟踪管理和监管,对违法超限超载行为情节比较严重的,列入“黑名单”名录,并从重从严予以查处。今年,共有16台车辆被列入“黑名单”,由交警大队将其年检业务锁定。

(三)路面管控,强化打击,治超成果得到有效巩固。

今年我县在采取动静结合的工作方式上,强化对路面的巡查打击。由治超站点、路警联合治超流动稽查大队、不停车检测点组成的“路段不留空白、时间不留空挡”无缝隙监控网络上,继续加大投入,增加上路巡查频率,重点加强所辖范围内的偏远道路和无固定治超超限检查站等路段的流动巡查,严厉打击夜间偷运、避站绕行等逃避检测的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并全部按照处罚基准顶格处罚。对部分企业和车主屡治屡超现象,我们本着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建立“黑名单”制度,实行严管重罚,凡进入“黑名单”的车辆,上路必查,过站必查,坚决不让非法运输企业或车主心存幻想,彻底打消其侥幸心理。使超限超载车辆无机插空、无处逃遁。正由于我县路面上治超一直处于高压态势,基本上遏制了“双超”车辆行为,今年,我县的“双超”率稳步控制在0.5%以内。

(四)科技治超、稳步推进,治超实效全面提升。

进一步完善“县治超监控指挥中心”,全县所有的治超站点、重点货运源头企业治超信息通过网络实行市、县、站(企业)三级联网对接,运转基本正常。针对黄土山治超站和黄沙堡治超站磅称经常出现的秤重数据不准确、不上传、跳轴等问题,分别进行了更换和维修,共投入资金80余万元,保证日常治超工作的顺利开展。

维护好现有科技治超设备的同时,2020年在**县G线两处建设非现场执法系统,分别为**,并将原已建成的不停车预检系统升级为非现场执法系统,投入资金450万元,目前该项目完成安装调试工作,已向社会通告,于2020年12月19日零时启用。三个治超站的进站抓拍系统已完成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工作,已向社会通告,于2020年9月30日零时启用。

(五)专项行动,严管重罚,治超形势持续好转。

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为顾问,治超办主任为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打击“百吨王”、“渣土车治超”和非法改拼装车“三个专项”行动工作要点,结合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措施,细化各部门职责,从车货源头入手,进一步强化对源头(源尾)的管理,专项行动中查处的违法车辆一律实行严管重罚,按照“一超四究”要求处理到位。除日常加强对重点路段、重点源头企业的巡查,还开展了多次集中联合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恶意超限运输行为,有效地遏制车辆超限超载的势头。集中联合整治行动,出动执法人员24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36台次,查处“百吨王”四台,超载车辆49台,查处改装改型车辆54台,已恢复原状。通过集中整治,全面规范运输市场管理,基本消除车辆超限超载和非法改拼装现象。

(六)严格执行“一超四究”制度。

按照交通顽瘴痼疾整治工作要求,在重点区域、重点路桥加大执法巡查频次,严厉打击避站绕行、夜间偷运的非法超限超载货车,特别是“百吨王“,严查货车非法改装、非法大件运输等行为。并依法依规对达到处罚标准的货运车辆、驾驶人、企业、货运源头进行处罚,严格落实“一超四究”措施。县治超办联合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对4家放行“百吨王”的货运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并依法作出处罚,责令四家源头企业停业整顿,限制整改。

开展违法超限超载行为跟踪管理,对违规超载车辆,实行责任倒查,将违法车辆的相关信息,分别抄告公安、交警、运管等有关职能部门,逐级实施对货运源头单位、车辆所属单位及车辆改装企业的跟踪管理和监管,从而实现源头治理的有效预防管控。今年共十二台车辆因为一年内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超过3次的营运货车被吊销车辆营运证,吊销率达100%。

二、2021年工作打算

(一)加强治超组织领导和工作调度。牢固树立“政府主抓、部门联动、重拳治超、重典治超、全民治超”的工作理念,进一步理顺全县治超工作管理体制,下文明确县级治超工作机构和职责,落实政府治超主导地位。各乡镇、职能部门完善治超工作领导班子,落实治超的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形成全县上下统一、协调有序、工作有力的治超管理体系。

(二)继续坚持严管重罚。重典治乱、猛药去疴是我县治超工作的重要法宝,不严管重罚,源头企业和货运司机就会在利益的驱动下,打法律的擦边球,追求利益最大化,视交通建设的成果和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于不顾,肆意超限超载。我县治超工作将继续严管重罚,对超限超载30%以下的货运车辆,由交警部门严格按规定处罚,超限超载30%以上的车辆,由路政部门严格按照交通部62号令进行处罚,且一律不得减免。只有通过部门联合发力,才能有效打击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的嚣张气焰。

(三)进一步加强源头监管。在车源头方面,要持续开展非法改拼装车辆和无牌无证货车的清剿行动。在货运源头方面,坚决关停取缔许可不全、经营证照不全的煤场、砂场、石场等货运源头单位。同时,要继续加强对合法货运源头、重点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强化主管部门和属地乡镇的监管责任,采取定人定责巡查的办法,“盯住”重点货运源头,实行日常巡查、突击检查。对于经常发生举报投诉的源头企业,由属地乡镇人民政府派专人进驻企业驻守。并充分利用各乡镇税费征收站点,对途径税费站的车辆进行治超管控,对违法超载车辆一律不予放行。

(四)切实抓好路面管控。继续加大路面执法力度,始终保持严管的高压态势。一要加强路面常态化管控。加强治超站点、治超卸载场的日常运行管理,常态化做好路面治超执法工作。同时加强流动稽查,由路政、交警联合实行全天候巡查,提高打击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的快速响应和及时处置能力,对恶意超载、冲卡逃检、避站绕行、夜间偷运等行为进行重点打击。二要继续深入开展打击“百吨王”和渣土车运输治超专项整治行动。以建筑工地、建材市场、煤矿、煤场、石场、砂场、非煤矿山等货物集散地路段为重点,严厉打击违法超限超载行为。包括所有在建设工地从事运输的车辆都不允许超限超载,没有任何特殊情况、特殊领域可言。对专项行动中查处的车辆实行严管重罚,专项行动中查获的车辆一律从重从严顶格处罚。三要加强区域联动联合治超。加强与相邻县区和高速公路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构建边际治超区域联动长效机制,有效防范非法超限车辆驶入我县。搭建周边省、市、县联合治超和工作交流的治超新平台,完善边际治超会商制度,工作形势和情况互通制度,治超案件协查和违法信息抄告等制度,推动周边区域联动治超常态化。建立治超案件协查、违法信息抄告和执法联动的综合长效治理机制,严厉打击边界地区非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推动边际区域治超工作向纵深发展。

治超工作要点范文第2篇

今年以来,我市治超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治超办的科学指导下,坚持“抓综治、保安全、保畅通、为人民”的治超宗旨,以打击非法超限超载车辆、消除道路交通潜在安全隐患为主线,不断巩固治超成果,创新治理方式,全力推进治超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一、全市治超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1—11月,我市共出动治超执法人员18余万人次,检查车辆433余万辆次,查处非法超限超载车辆580辆,卸载货物4879余吨,罚款35.2余万元。自10月31日公路超限检测站电子抓拍系统正式启用以来,累计录入货车不进站等各类违章总数2930辆次,总计扣分8790分,罚款总数共计58.6万元。全市没有发生一起因超限超载车辆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没有发生一起因超限超载车辆引发的路桥受损事件,车辆超限超载率始终保持在0.01%以下。

二、主要做法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不断深化治超主体责任

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听取治超领导组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治超工作,在机构建设、经费保障等方面给予全力支持,按照省治超领导组文件精神及时调整了市治超领导组,进一步加强对治超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治超办及时传达和落实省治超办《2017年全省治超工作要点》(晋治超办字[2017]3号)、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货车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确保公路运输秩序和交通安全的通告》和全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时向市政府请示将全市治超工作纳入全市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并将以此为依据,对各县(区)治超工作进行目标责任考核。市治超办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治超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通过以党建工作带动治超工作、治超工作促进党建工作的模式,不断提高治超工作水平。

(二)坚持源头治理和路面管控两手抓,坚决遏制非法超限超载反弹

我市紧紧围绕“人”、“车”、“货”三个源头,找准切入点,加大监管力度,力争从根源上杜绝超限超载行为。“人”源头方面,认真落实《山西省治理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和货运驾驶人非法超限超载办法》,建立驾驶员档案、加强驾驶员培训、对驾驶员进行诚信考核;“车”源头方面,严把车辆准入关,坚决打击车辆非法改拼装行为,加强对货运车辆管理;“货”源头方面,对所辖源头企业进行重新摸排,全市经各级人民政府新公示货运源头企业360家,对政府公示企业监管率达100%。截止11月底,全市运管系统巡查企业累计2209户次,巡查人数累计2767人次;全市列入“黑名单”驾驶员384名、货运车辆369辆,处罚12起违规案件,处罚金额23.5万元。

今年以来,全市工商系统共出动执法车辆1029车次,执法人员2219人次,检查汽车修理厂、汽配部户765户次,检查储(售)洗(选)煤(货)场及涉煤企业600户次,清理取缔非法煤场、料场10户。

我市坚持“力量不减、制度不变”的要求,坚持多部门联动,为有效打击非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组织相关部门对辖区内的国省干道以及县乡公路进行不定期巡查,对车流量大的重点路段、重要源头企业等采取蹲点监控和路面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监管,充分发挥超限检测站和流动稽查队的作用,加大对重点路段和通过重要桥梁大吨位车辆的查处力度。同时,以新标准的实施为契机,组织在全市开展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公路路政、交通和公安交警部门联合执法,以三轴及以上货车为重点,严查货车的车货总重超过规定限值的行为,对违法车辆严格实施“一超四罚”。

(三)强化科技治超,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

我市积极推进科技治超工作,把科技手段作为长效治超的重要方面来抓,市级科技治超综合信息监控平台实现了源头治超、路面治理、站点监控的网络化管理,大大提升了治超工作效率和水平。盂县2处无人值守治超检测站、矿区1处无人值守检测站已正式运行,其中矿区的无人值守检测站已经与市级治超信息平台完成了联网,实现了视频数据和称重信息的实时共享。针对部分已连接站点存在的设备老化、损坏等问题,市治超办先后修复了交口、白泉、梁家寨、活川口、乱流、东回等站点的监控设备,并在部分站点检测车道换装了高清电子摄像头,加大了对站点的设备保养与监控力度。全市共有13个公路超限检测站安装了电子抓拍系统,并已全部接入公安交管部门信息系统,于10月31日正式启用,该系统的使用有效解决了治超站点警力不足、货运车辆闯卡不进站等问题,全面推进了我市科技治超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四)完善问责机制,严格责任倒查

市治超办坚持日常巡查,全面深入源头、路面、站点、重点地区、薄弱路段,加大对各县(区)治超办、各成员单位履行职责情况、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对群众举报和上级督办案件的责任追究力度。今年以来,市治超办下发督办2起、受理群众举报案件12起,均全部落实。对路面查获的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和非法改拼装车辆,通过倒查途经站点、路段、货物装载源头,按照倒查、问责、追究的程序,一查到底,追究责任。

(五)多渠道创新宣传方式,营造良好的治超舆论氛围

我市治超领导组高度重视治超宣传工作,从法律法规、治超成果、典型案例等方面积极宣传治超工作,营造全社会参与治超、支持治超的浓厚氛围。特别是针对治超新标准、省政府《通告》(晋政函[2017]72号)、全省治超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市治超办积极拓展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方式,广泛开展治超宣传活动:一是通过浏览阳泉治超网站、关注“阳泉治超”微信平台、给货运司机发送手机短信等新媒介方式进行宣传,使社会各界和广大货运司机及时了解治超动态、掌握治超政策;二是组织各县(区)、各成员单位深入公路超限检测站、源头企业、国道、省道等重要运输通道集中宣传新规新标,充分利用站点显示屏滚动播出治超新标准,同时设立宣传咨询台,解答新规相关问题,向过往车辆发放宣传资料,引导司乘人员自觉遵章守法、按照标准合法运输;三是通过《阳泉日报》、阳泉电视新闻通、阳泉交通广播等传统形式,宣传治超法律法规,让治超工作深入人心,努力营造不敢超、不能超、不想超的舆论氛围。

三、当前存在的问题

1、治超认识弱化。治超工作开展已近十年,个别县(区)和治超成员单位负责人对治超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认为治超工作不如以前重要,在思想上或多或少存在一些厌战、懈怠情绪,缺乏责任意识。

2、治超执法队伍建设、后勤保障面临困难。基层执法队伍中存在部分非正式编制人员,面临待遇不高、工作条件差等问题,不利于执法队伍的长远发展;由于全省淘汰黄标车、老旧车以及公车改革的推进,大部分执法车辆被淘汰,治超执法车辆保障面临困难。

3、短途非法超限超载行为依然屡禁不止,没有得到彻底根治。短途超载主要是工程工地拉运土方、建材车辆,并且经常在夜间上路,个别超载车辆绕道行驶,避开检测站点,打时间差,逃避监管,甚至和路面稽查人员“捉迷藏”,一见执法车辆就就近隐藏,短途治超仍然是治超工作的难点和重点,仍然需要继续强化。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及有关对策建议

1、各县(区)、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强治超工作,落实相关责任,进一步提高认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树立发展绝不能以牺牲群众生命为代价的红线意识,树立抓治超就是抓道路交通安全的底线思维,全力以赴把治超工作抓出成效。市治超办要继续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对各县(区)履职情况进行检查,对治超工作落实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造成本辖区超限超载车辆大面积反弹的县(区),要严肃追责。

2、多措并举,强化源头治理和路面管控。坚持“人源并举,以人为主”,一方面抓好源头企业公示、取缔非法货运源头企业和非法改拼装企业,切实履行源头进驻和巡查监管职责;一方面严格落实驾驶员“黑名单”制度,确保“黑名单”信息完整、详实。要把短途超限超载作为工作重点,依托治超站点,发挥流动稽查队机动灵活的优势,加强稽查频率,加大巡查力度。

3、继续把科技治超作为重中之重。积极推进无人值守监测系统工程建设,扩大源头企业治超信息系统升级改造范围,加快治超综合信息监控系统的联网建设。

治超工作要点范文第3篇

一、加大治超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在全市集中治理超限超载期间,我们悬挂宣传横幅3条,发放宣传单1500份,还在临时检测点公开、公示新的超载认定标准。使广大运输业户对治超新政策、新标准做到心中有数,进一步加强了治超工作的关键环节,保证了治超工作的平稳、有序开展,为治理超限超载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以人为本,热情服务

超限运输检查作为交通战线的前沿,个个代表“交通形象”。我们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人性化服务,以告诫、卸载,消除违法运输行为为主,罚款为辅的原则。在消除违法行为的同时,向广大车主、司机宣传超限超载的危害。同时,考虑到称重设备的误差,严格执行市治超办的通知精神,超限500kg以下的车辆一律教育放行。既确保了治超工作的严肃性,又体现了服务意识,进一步加强了治超工作的基本环节,保证了运输畅通,受到广大运输户的好评。

三、加强超限检查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建立健全各项制度

为了加强路政超限管理队伍的思想建设,今年在上级领导的重视下,我站全体超限执法人员参加了市路政支队组织的治超执法培训,并且参加了市公路局组织的法制培训,合格率100%,不断提高了路政执法水平,以适应新时期治理超限超载的要求。在治超工作中,为遏制公路“三乱”问题的发生,我们对一线执法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再学习,制定治理超限的有关制度,重申治理超限超载工作“五不准”和超限超载执法行为“十不准”的规定,坚决制止乱收费、乱罚款,杜绝只罚款不卸载和对同一违章行为进行重复处罚的行为。

四、开展专项治理,保证治理到位

自“百日治超”以来,我站超限检查点实行24小时检查,做好超载车辆违章登记,特别是对强行冲岗车辆进行整治,对超限超载车辆的处罚,严格按照规定,使用统一处罚文书,做到程序合法,保证了治超工作规范、有序的开展。

治理超限超载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我站在流动检查点,配备了专车和便携式称重设备,有力地促进了治超工作的全面开展。在超限检查中,对擅自加高栏板的超限车辆,进行宣传和解释,对短途运煤、运沙、石的车辆的治理,我们将此作为重点,加强了地区以及重点路段监管力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现已查处严重超限冲岗车辆5台,有效地遏制了本地短途车辆的超限超载问题。

五、下一步治超工作要点

我站将继续抓好超限运输的治理作为我们今后工作的重点,建立治超长效机制,规范超限运输管理,维护公路路产路权,争取在我站辖区内超限运输车辆的比例控制在10%以内。具体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路面治理力度,坚决制止超限超载反弹。我站以建设一所固定检测点和一个流动检测点对107国道辖区路段进行不间断的检测与稽查。采取固定设点检测与流动稽查相结合的方法,依法处理绕道逃避检查的车辆;在车辆超限超载执法过程中,科学检测、严格按照统一的规定认定车辆是否超限超载,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检查,认真落实治超工作人员有关纪律要求。

(二)执法力度不减,处罚力度加大。目前的治理成效是在强大舆论宣传和路面高压态势下取得的,将来要继续保持,不能减弱。对于严重超限的运输车辆,坚决采取卸载、处罚、赔偿三管齐下的办法,加大管理力度。

治超工作要点范文第4篇

一、实行路政、公安联合开展路面执法,保持依法严管态势。针对超限车辆相对集中的路段、区域,以及车辆超载现象多发的季节、时段,突出整治重点,合理站点布局,实行联防联控,严禁车货总重超过55吨和超载30%的违法车辆上路过桥,有效遏制违法超限超载的运输行为,严厉打击治超过程中抗法和干扰正常执法行为。

二、坚持标本兼治,强化源头监管,落实治超工作责任。加大货物装载源头巡查监管力度,努力把住超限超载货物装载关。建立屡教不改、强行闯卡等恶意超限超载违法行为“黑名单”,实施违法信息抄告和严管重罚,加强超限超载车辆驾驶人管理,对治超工作不力、超限超载严重,发生桥梁垮塌、人员伤亡等重大安全事故的地区,实行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

三、以保护路产、促进经济发展为治超工作任务目标,严格执行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和处罚标准,依法消除车辆超载超限对公路的危害。规范治超执法行为,杜绝“以罚代管”和公路“三乱”,净化治超工作环境。

治超工作要点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

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坚持源头治理与路面治理相结合,重点治理与长效治理相结合,行政手段、经济手段与法律手段相结合,依法行政与服务经济相结合,政府主抓,部门联动,严厉打击非法超限超载运输和非法改装车辆等违法行为,努力实

现公路交通健康快速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一)领导机构。为加强对治超工作的领导,确保集中治理工作有力推进,成立*市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领导组。

(二)工作机构。成立*市治超流动稽查支队,设在市交通局。负责在全市县乡公路范围内进行流动稽查,依托省人民政府批准的超限运输临时卸载点开展联合流动稽查,重点查处绕道、闯卡、聚集堵路和无固定检测站点路段超限超载车辆。监督检查临时卸载点及县(市、区)流动稽查大队工作。队长由市交通局路政支队副支队长杨瑾担任,成员由公安、交警、路政人员组成。

三、治理范围

全市境内高速公路、国省道干线公路和县乡公路,与国省道相连接的重要运煤、焦、石料通道以及所有市政道路。

四、目标任务

(一)按照“抓综治、保安全、保畅通、为人民”,“让守法者得实惠,让违法者受损失”的总体要求,坚持“依法治超、标本兼治、就地卸载、倒查责任、奖惩并举”的工作方针,全面加强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使重点路线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基本消除,全市境内非

法超限超载车辆明显减少,维护健康、规范、公平、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和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确保公路设施完好和公路交通安全。

(二)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关于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交通部等九部委《关于印发全国车辆超限超载长效治理实施意见的通知》(交公路发〔20*〕596号)、华北五省(市、区)人民政府《关于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的通告》、《*省人民政府关于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的意见》(晋政发〔20*〕42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坚持源头治理和路面治理相结合,重点治理与长效治理相结合的原则,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等手段和技术措施,禁止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非法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过桥行驶。对非法超限超载行为依法实行“控”、“拆”、“卸”、“罚”、“记”、“赔”、“拘”等综合措施,确保非法超限超载行为得到根本治理。

五、职责分工

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由市人民政府直接领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县(市、区)长为第一责任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交通、公安、经委、工商、质监、安监、法制、宣传、监察、纠风、环保、物价、煤炭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治超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工作领导组机构,确定人员、明确职责、落实经费,全面开展治理非法超限超载工作。

市交通局:负责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监管及治超检测站点建设和运行管理,进一步完善治超信息管理系统,明确治超站点人员编制。交通运管部门要加强对道路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建立运输质量信誉档案。根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部〔20*〕第

9号令),对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不立即采取措施继续作业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由发证机关吊销其从业资格证件。交通公路部门要按照国标要求设置统一规范、醒目清晰、视认方便的超限超载限制以及限速标志,在现有条件下增加收费站出入口引道,保障车辆快速通行。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严格货车年度检验。列入公告管理的全挂车注册登记时要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审核,违反限值标准的不予登记,在用全挂车超出限值标准的不予检验,全挂车被牵引挂车超过两轴和半挂车、全挂车超过六轴(不含六轴)以及全挂车被牵引挂车长度超过主车长度的货运车辆禁止上路行驶。负责指挥货运车辆就近进入超限检测站点进行检测,查处超限超载车辆违法行为,维护治超检测站点交通治安秩序,确保治超工作人员人身安全。依法加大对黑恶势力的打击力度,对纠集聚众、蓄意占道、恶意堵车、强行闯关、破坏治超站点设施、以威胁恐吓手段迫使治超人员放行超限超载车辆的暴力抗法者,从重从快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经委:加强对车辆生产改装企业的监管,配合工商等部门对车辆非法改装企业进行整治、查处公路沿线储煤场,坚决取缔无证无照非法经营。加强对焦炭装载运输的管理,依据国家超限超载认定标准核定净载质量和单票限开、单车限装制度,发放和开具有关焦炭运销票据,对超过核定标准的超限超载焦炭车辆实行责任倒查,追究相关单位责任。

市文广集团:加大治超宣传工作力度,加强对相关职能部门的舆论监督,对恶意堵车、阻碍执法等典型案件公开曝光。

市工商局:按照整治车辆非法改装企业规定对非法改装企业进行清理整顿,会同相关部门依法取缔不具备生产经营资格的非法改装企业;对已办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含有“车辆改装”项目、但未列入公告管理的企业,依法限期办理变更或注销手续;对非法兼营车辆改装的汽车修配厂、维修点等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坚决取缔无照经营行为;会同经委、质监等有关部门对非法改装车辆现象严重的地区组织专项整治,依法取缔;加强和规范公路沿线储煤场等货物集散场所监督管理。

市质监局:对治超工作所需检测设备依法实施计量检定,实行缺陷货车召回制度;检查从事改装、拼装车辆生产企业生产场所及标准执行情况,杜绝无标生产行为;实施车辆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查处不符合认证要求的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

市安监局: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因超限超载发生的伤亡事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的安全监管,选择主要公路沿线的大中型化工企业作为危险化学品超载车辆卸载基地,对超载车辆进行卸载处理。

市政府法制办:配合有关部门研究起草有关治理超限超载规范性文件,组织进行典型案例剖析,依法办理相关复议案件,加强治超执法监督检查;对不依法履行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职责的行政执法部门和人员依法责令其改正,并予以通报批评,建议有关部门处理。

市监委(纠风办):加强对治超工作的监督检查,对治超不力、不正确履行职责、违反规定构成公路“三乱”的单位和人员,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发生严重公路“三乱”问题的,追究当事人和部门分管领导、政府分管领导责任。

市环保局:加强公路沿线储煤场监管,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配合经委、工商等相关部门予以取缔;重型和中型货运汽车载运煤炭、煤粉、焦炭、沙土等易遗洒物品未使用封闭货厢或未采用其他方式封盖的,会同公安等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市物价局:指导监督超限超载治理相关收费政策执行,制定规范超限超载车辆装卸、货物保管、停车管理及违法改装车辆恢复原状所需相关费用收费标准,进行价格认证,为治超工作提供价格管理服务。

市煤运公司:加强煤炭源头装载管理。依据国家超限超载认定标准核定净载质量,按照单票限开、单车限装制度发放和开具煤炭销售票,对超过核定标准的超限超载煤炭车辆实行责任倒查,依法追究相关单位的责任。

*警备区后勤部:组织对假军车进行打击,配合交通、公安部门处理军车违规超限超载运输行为。

市财政局:加强罚款、收费等票据监管,保障治超经费足额及时到位,指导无主货物拍卖工作。

市建管委:负责市政道路非法超限超载车辆治理工作,会同公安交警部门对在市政道路上非法行驶的超限超载车辆进行查处。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突出治理重点、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任务、明确治理目标,积极探索建立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长效机制;把治超工作目标责任完成情况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

(二)广泛开展宣传。由市治超办牵头,交通、公安、公路、宣传等部门和各新闻媒体配合,通过多形式、多层面宣传,营造依法治超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严格执行政策。各县(市、区)在治超行动中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深入细致做好司乘人员思想工作,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类矛盾;县与县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各治超点之间要统一标准、密切配合。集中治超专项行动期间,实行信息日报制度,各县(市、区)要每日向市治超办报告工作动态。遇重大情况及时上报。

(四)加大稽查力度。增加上路稽查频次,扩大稽查范围,重点查处绕道、闯卡、聚集堵路和无固定检测站点路段超限超载车辆,严厉查处、严格检测通过重点路段和特大桥梁大吨位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