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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门诊整改报告

医疗门诊整改报告

医疗门诊整改报告范文第1篇

[关键词]性病;梅毒;检验报告;管理模式

[中图分类号] R75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4721(2017)06(b)-0160-03

[Abstract]Objective To explore the effectiveness of specialized management mode of inspection report on sexually transmitted diseases (STD).Methods From January 2012 to December 2014,779 outpatients with STD were labeled as the new model group.From January 2010 to December 2011,720 STD patients were identified as the old model group.The change of management indicators like epidemic report and syphilis screening and treatment in the two groups were compared and analyzed.Results In the new model group,the timely and integrated rate of reporting syphilis,gonorrhea and genital chlamydia trachomatis infection,the diagnostic accuracy rate of syphilis typing and its accomplishing rate,and syphilis screening rate from patients suffering from gonorrhea/ chlamydia trachomatis infection in genital tract and completion rate of treatment were all much higher than those in the old model group with statistical differences (P

[Key words]Sexually transmitted disease;Syphilis;Inspection report;Management model

性鞑ゼ膊。ㄒ韵录虺啤靶圆 保饕是通过性接触而发生传播的一组传染性疾病。自改革开放以后性病在我国死灰复燃,梅毒、淋病、生殖道沙眼衣原体感染、生殖器疱疹和尖锐湿疣的报告数逐年增多,并呈上升趋势[1-2]。近几年来,随着国家防控措施力度加大, 淋病等性病发病率呈稳中有降的趋势,但梅毒却仍然呈现持续上升趋势,发病数现在已经稳居全国甲乙类法定传染病的第三位,而梅毒又是危害性最高的性病[3-5]。为加强性病监测工作,控制性病疫情的进一步蔓延,根据《全国性病监测方案》的要求,各级医疗机构必须将上述五种性病纳入网络报告范围,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进行网络直报。我院2010年已全面运行传染病(含性病)内网直报系统,强制临床医生在内网就诊系统诊断传染病(含性病)后立即报告,但梅毒、淋病和生殖器沙眼衣原体感染,临床医生必须接收或主动查询到阳性结果,才能报告疾病,因此这三种性病仍有漏报、迟报现象,梅毒筛查诊治和淋病、生殖道沙眼衣原体感染的治疗也受到影响。我院2012年整改,运行了性病检验报告专业管理模式,性病门诊患者的复诊全部由皮肤科医生负责,这三种性病的疫情报告和梅毒、淋病、生殖道沙眼衣原体感染筛查诊治都取得较好改善。

1 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选择2012年1月~2014年12月门诊779例性病(梅毒512例、淋病78例、生殖道沙眼衣原体感染189例) 标记为新模式组,年龄17~71岁,平均(39.27±5.3)岁,其中男性353例,女性426例;选择2010年1月~2011年12月门诊720例性病(梅毒436例、淋病82例、生殖道沙眼衣原体感染202例) 标记为旧模式组,年龄18~77岁,平均(41.72±4.7)岁,其中男性339例,女性381例。两组的年龄、性别、组内三种性病比例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方法

我院新模式运行前,性病检验阳性结果的患者要到首诊专科复诊,主动提供打印的检验报告或复诊医生查询到阳性结果,接诊医生才能报告疾病。

性病检验报告专业管理模式执行以下流程:①检验科将门诊的性病(沙眼衣原体、淋病、梅毒)阳性实验室结果,在检验报告上注明:请到皮肤科取结果;②检验报告发放处/自助发放机不打印上述检验报告,并指引患者到皮肤科领取;③首诊医生发现此类患者也指导其到皮肤科挂号就诊;④皮肤科专人签收检验科送来的性病阳性检验报告;⑤患者来皮肤科领取性病阳性检验报告,由皮肤科接诊医生负责提供性病报告;⑥预防保健科每月检查和督导,确保此专业管理模式正常运行。

1.3观察指标

①两组的性病报告及时率和完整率:《传染病防治法》和《性病防治管理办法》规定:诊断这三种性病后24 h内必须按要求报告。②两组的梅毒分型诊断准确率和治疗完成率:每年由皮肤性病专家根据患者病历和用药资料判定分型诊断是否准确和治疗是否完成。③两组淋病/生殖道沙眼衣原体感染患者梅毒筛查率和治疗完成率:淋病/生殖道沙眼衣原体感染患者进行梅毒Trust检测和治疗完成率(淋病/生殖道沙眼衣原体感染患者治疗后,实验室病原体复查阴转情况)。

1.4统计学处理

采用统计学软件SPSS 13.0分析数据,计量资料以均数±标准差(x±s)表示,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以率表示,采用χ2z验,以P

2 结果

2.1两组性病报告及时率和完整率的比较

新模式组的性病报告及时率和完整率明显高于旧模式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2.2两组梅毒分型诊断准确率和治疗完成率的比较

新模式组梅毒的分型诊断准确率和梅毒治疗完成率均明显高于旧模式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2.3两组淋病/生殖道沙眼衣原体感染患者梅毒筛查率和治疗完成率的比较

新模式组淋病/生殖道沙眼衣原体感染患者梅毒筛查率和治疗完成率明显高于旧模式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3 讨论

3.1性病检验报告专业管理模式效果的原因分析

运行性病检验报告专业管理模式后,梅毒、淋病和生殖器沙眼衣原体感染报告及时率和完整率[6]、梅毒分型诊断准确率和治疗完成率[7-9]、淋病/生殖道沙眼衣原体感染患者梅毒筛查率[10-12]和治疗完成率[13-14]都显著提高,超过广东平均水平[15-16],原因在于新模式下:①性病阳性结果患者全由皮肤科复诊和报告疾病,皮肤科医生作为性病诊治的专科医生,有利于诊断的及时率和准确率的提升;②皮肤科医生第一时间获得性病阳性结果,既明确了性病疫情报告和筛查诊治的责任方,促使皮肤科医生想方设法联系、动员和提醒患者复诊,又保护了患者的隐私,减少患者持检验报告随意投医造成疫情报告和筛查诊治的缺失;③有利于预防保健科针对性病报告和诊治的检查、统计和分析,以此督促临床科室提高和整改,促使提高性病报告质量和筛查诊治效果。

3.2 进一步完善性病报告质量和筛查诊治效果

首先,要提高性病的专科服务率。新模式只是保障性病复诊和报告由皮肤科负责,不少性病仍在非皮肤科首诊,处理不专业仍会造成患者流失。应探讨保障性病患者专科首诊的方法。

2016年,广州市海珠区启动创建性病、艾滋病管理全国示范区工作,我院在区卫计委指导下,开展了性病全面专科服务化[17-18]工作,所谓“性病全面专科服务化”,就是指性病患者(含疑似),不管是门诊还是住院,不管是首诊还是复诊,不管是检查还是治疗,一律由皮肤科医生负责或在皮肤科医生指导下完成。我院制定了分三步走的方针,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步:性病门诊患者复诊专科服务化,即确保门诊性病患者复诊全部由皮肤科医生负责,运行性病检验报告专业管理模式就是这一步工作的首要措施,运行了新模式后,不管在性病管理、筛查和诊治都收到了非常良好的效果。

第二步:住院性病患者专科服务化,即确保住院性病患者相关的检查和诊治全部由皮肤科医生负责或在皮肤科医生指导下完成,关键是强制执行性病(含疑似)请皮肤科会诊制度,非皮肤科病区患者发现性病相关症状、体征和检查结果时,或临床医生下性病诊断和治疗性病时,都必须请皮肤科会诊,接受报疫、检查和诊治等全方位指导。预防保健科每月核查所有性病报告住院患者有否请皮肤科会诊,也抽点科室病历,检查患者在发现性病相关症状、体征和检查结果时有否请皮肤科会诊,发现问题即时整改。从检查反馈看,我院住院性病患者专科服务化工作开展良好。

第三步:性病门诊患者初诊专科服务化,即尽量做到门诊性病患者初诊也全部由皮肤科医生负责,要求非皮肤科医生发现门诊患者出现性病相关症状和体征时,即时转介患者到皮肤科就诊,不开性病相关实验室检查给疑似性病患者。我院选取了妇科和泌尿外科这两个科室进行试点,近一段时间以来这两个科室做到疑似性病患者百分百转诊和零性病相关实验室检查,有望进一步向更多的门诊科室推广,但产科、急诊科和体检科可能运作起来有困难。就算这几个科室部分就诊者不参与性病初诊专科服务化,如果其他科室都开展了,预期也是良好的,我院将作进一步研究。

其次要加强临床医生性病报告和筛查诊治的培训,既使非皮肤科医生掌握发现和转诊性病患者的技能,又使皮肤科医生提高性病报告和诊治水平。

最后要加强与患者的沟通,完善信息登记。沟通良好,患者才能信任医生并提供真实具体的信息,临床医生才能及时提醒患者复诊和进一步检查治疗。

综上所述,运行性病检验报告专业管理模式,可明显提高性病报告质量和筛查诊治效果,值得向各医疗机构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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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门诊整改报告范文第2篇

一、成立组织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经区政府研究,成立了由区政府副区长黄珍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李朝军、区卫生局局长陈连田任副组长,区委宣传部、区*局、区计生委、区财政局、区科技局、区工商局、区监察局、区广电局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向阳办事处、河东办事处、新华办事处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区医疗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陈连田兼任办公室主任,严兆光任副主任。

二、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使无证行医行为得到遏制,医疗机构(包括个体诊所)执业行为得到规范,医疗质量进一步提高,医疗服务市场秩序明显好转;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初步建立医疗市场监管的长效机制。

三、工作内容和重点

(一)重点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无行医资格的游医、假医,以及借助虚假广告招摇撞骗,或打着医学科研、军队、武警的幌子误导和欺骗患者,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行医活动。

(二)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违法行为,坚决清除医疗机构中的假医生。

(三)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将科室或房屋出租、承包给打着医疗机构的幌子利用欺诈手段开展诊疗活动的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机构。

(四)严肃查处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行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地下性病诊所”和未经审批擅自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

(五)严肃查处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行为。

四、整治措施

(一)加强领导,完善制度。各乡、镇、办事处要成立与区政府相应的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各项工作制度,制定有针对性打击非法行医的专项整治方案。要统一部署、统一协调专项整治工作并解决必要的经费、车辆和取证工具。要建立乡镇政府与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联动工作机制,保持长期的、有效的打击非法行医高压态势。

(二)广泛宣传,形成氛围。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的舆论宣传作用:一是开设打击非法行医专题栏目,全面报道打击非法行医的有关工作;二是跟踪报道打击非法行医执法行动及整治效果;三是对大案要案给予曝光,尤其要对抗拒执法及危害严重、社会影响较大的非法行医案件及时曝光;四是大力宣传非法行医的危害及鉴别知识,增强人民群众自我保护意识,积极动员群众参加,提高社会监管能力。

(三)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1、明确区、乡两级职责。区级负责举报、投诉、上级移交案件以及大案要案的查处,对各乡镇办事处进行工作督查,并对存在问题的地方发放督查整改通知单;乡镇办事处配合区卫生局负责辖区内医疗机构的监管及经常性的打击非法行医工作。

2、定任务、定责任。各级各部门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制定具体整治方案,明确具体工作人员和任务。

3、实行包保责任制。各部门尤其是卫生部门,要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科室和个人,按照“片区划分、分片包干”确定包干区域责任人并予以公示,包保责任人要做到包保区域内无非法行医活动,并指导和规范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如发现非法行医活动必须及时上报,并协同社区、配合*等部门予以打击。

(四)充实执法力量,加强队伍建设。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抽调精干力量,采取集中办公和分别执法的工作模式,建立相互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形成打击合力。尤其是卫生部门要在现有卫生执法队伍的基础上,充实一批具有执法资格、业务能力强、执法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的执法人员,建立一支强有力能打硬仗的执法队伍。

(五)齐抓共管,标本兼治。区卫生部门要充分发挥打击非法行医主力军作用,切实当好政府的参谋和助手。要严肃查处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无行医资格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行为、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行为;严肃查处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行为;严肃查处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严肃查处未经备案核准的义诊活动;以及对医疗广告进行监测。坚持以城区为主,逐步向乡镇延伸,以举报、投诉案件为线索,强化对非法行医的打击力度,以包保区域为依托,建立信息反馈网络,努力形成出击迅速、打击有力、规范高效的工作格局。

区工商部门对监督中发现或其它部门移送的虚假违法广告行为依法进行查处;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广告监管制度;要严格对全区通过新闻媒体的非法医疗广告进行全面监控,一经发现,要求该媒体立即撤掉,否则,将依法对予其以处罚。对虚假违法广告、影响恶劣、情节严重的媒体,将依法取消其广告的资格。

区*部门要与有关部门配合,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的违法犯罪行为,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相应治安处罚;严肃查处出租人不履行治安责任,任由承租人利用所租房屋从事非法医疗活动的行为。

区计划生育部门要严肃查处本系统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未经批准、擅自增加计划生育服务项目和擅自从事计划生育服务的行为、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行为、出租和承包科室的行为、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要依据《*市城市出租房屋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管理辖区内的居民群众将房屋出租给非法行医个人和单位的行为,使非法行医者无立足之地;积极配合*部门对出租房主进行教育,协助查处将房屋出租给非法行医者使用的个人和单位;并注意掌握辖区内有无非法行医情况,及时向打击非法行医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区科技部门要认真检查科研机构内有行医行为的单位是否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如发现有打着“科研机构”幌子从事违法诊疗活动的,要立即清理并报打击非法行医领导小组办公室予以查处。

区宣传部门依法加强对广播电视媒体的管理。对虚假违法广告的广播电视媒体,要严格依据《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17号)进行查处。对虚假违法广告问题严重、社会影响恶劣、拒不配合执法机关调查的报刊出版单位,除责令其予以整改以外,并视情节轻重责成其主管、主办单位对有关责任人予以处分。

(六)突出重点,严格查处。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坏以及非法行医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件,要抓住不放,一查到底,依法追究,该移交*部门的及时移交,该追究法律责任的坚决追究。同时,要在新闻媒体上公开曝光,追踪报道,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压力。

(七)严把准入,全面开展执业许可清理整顿工作。

1、对已领证的医疗机构(包括个体诊所)重新审核。主要内容是对诊所设置和人员资格的审查,符合条件的,规范化管理,不符合发证条件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发证条件的,予以取缔;对诊所设置不合理、人员资格不够、不按程序和规范要求或弄虚作假以欺骗手段获取的执业许可证,要坚决收回或吊销。

2、按照发证程序,严把准入关。严格掌握执业许可证的发放标准条件,坚决杜绝“人情证”、“关系证”。本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办理必须经市卫生局审核同意后才能发放。

五、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和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对医疗市场清理整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医疗市场清理整顿工作的领导,保证工作经费,配备执法工具,集中力量、集中时间,确保清理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各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清理整顿工作的意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及时报道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客观反映实际问题和解决措施,特别要对一些无证行医造成危害的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教育群众。

(三)公布举报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区卫生局要将举报投诉电话、投诉信箱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举报,确保投诉渠道畅通。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承办单位要认真受理,做到有处理、有结果、有反馈、定期向社会公告案件查处情况,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四)加强工作督查,严格责任追究制。区政府将组织有关人员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对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工作督查,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和个人提出批评及整改意见,并通报批评。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由监察部门牵头,严格责任追究。其中责任单位组织不健全、清查摸底不彻底、整顿工作不到位、整顿效果不明显以及对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转办的投诉案件或辖区外要求协查、协办的案件,故意拖延查处或拒不办理的,坚决予以处理。对专项整治中责令改正而拒不改正的,干扰执法机关对其责任进行调查处理的,在执法机关调查处理期间仍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对控告、揭发、检举其过错行为的知情人打击报复的单位和个人予以严肃查处。对贯彻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力,违法违规审批,造成医疗秩序混乱、非法行医问题严重的地区,依纪追究有关部门和地方行政领导的责任。对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

医疗门诊整改报告范文第3篇

各乡镇卫生院、县直各医疗卫生单位、民营及行管医院:

为打击和整治医疗违法违规执业行为,净化行业环境,促进医疗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按照县卫生健康委、县网信办、县发改委、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县中医管理局《关于印发社旗县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社卫〔2019〕87号)文件精神,决定组织开展为期一年的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行动”),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医疗乱象,整顿医疗秩序,探索建立医疗机构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营造良好就医环境,促进医疗机构健康有序发展,推动我县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组织领导

成立社旗县卫健委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谢明伟 县卫生健康委党组书记、主任

副组长: 季松亚 县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牛  超 县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王书湘 县中医药管理局局长

成  员:郑  营 县卫生健康委办公室主任

李海燕 县卫生健康委医政股股长

宋国坡 县卫生健康委防保股股长

郭海玲 县中医管理局综合股股长

梁志伟 县卫生监督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委医政股,李海燕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实施范围

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四、重点任务

1.医师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等“执业医师证书挂证”行为。

2.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出具虚假证明文件、制售假药、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3.医疗机构在床位、科室设置、人员、房屋、设备和制度、职责方面是否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要求。

4.医师是否超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地点从事医疗执业活动,医师多点执业是否进行备案。

5.是否违规开展放射诊疗、医疗美容、母婴保健、计划生育等技术和泌尿、皮肤性病等诊疗活动。

6.全面深入排查线索,重点检查健康体检、医疗美容、生殖(不孕不育)、泌尿、皮肤(性传播疾病)、妇产、肿瘤、眼科等社会办医活跃的领域以及违规开展免疫细胞治疗、干细胞临床研究和治疗等行为。

7.严厉打击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

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8.依法依规严肃惩治非法获取和买卖器官、角膜等人体组织

器官的行为。

9.非法行医以及黑陪护、黑救护车、黑诊所等行为。

10.未经卫生健康部门审查和违反《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规定医疗广告的行为。

五、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活动时间为 2019 年 4 月—2020 年 1 月,分为三 个阶段实施。

(一)自查整改阶段(2019年4月—8月)。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围绕此次行动重点任务,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等要求,逐条逐项开展依法执业自查工作,制订实施方案,签订依法执业承诺书;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账,逐项整改。要求各单位于8月15日之前把自查整改报告、整改台账、承诺书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9年8月—12月)。委相关股室、卫生监督所要组织检查人员集中力量对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进行专项检查,检查范围要实现辖区内医院全覆盖,各乡镇卫生院负责辖区其他类型医疗机构(门诊部、诊所、卫生室)的专项检查,覆盖 50%以上。对检查中发现的涉嫌违法或犯罪线索及时移送公安、医保、网信、市场监管等部门查处。检查工作按季度汇总工作情况,完成阶段工作报告,并填写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量化统计表,分别于2019年9月20日、12月20日报送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医疗乱象专项行动办公室于2020年1月10日前,将全年工作总结和年度量化统计表报送市卫生健康委。

(三)检查评估阶段(2020年1月)。各单位要按照工作要求,认真总结本次专项监督检查的成效,总结经验,查找问题,研究对策,务求取得实效。县卫健委将组织开展回头看,对于工作落实不力的,督促整改并严肃问责。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将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充分认识整治医疗乱象对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重要意义。各单位要一把手要亲自抓,亲自研究部署,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层层签订承诺书,建立问责机制。

(二)严格检查,保持高压态势。委相关股室要组织精干力量,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调查核实,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坚决打击,建立案件台账,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件,清理整顿一批管理不规范的医疗机构。同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在举报热线、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基础上设立医疗乱象监督举报专线和专用通道并向社会公布,广泛征集线索,保持高压态势,发挥震慑作用,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对群众投诉举报和媒体曝光的案件线索,要逐一调查核实,实名举报要及时反馈,做到事事有调查,件件有回音。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违规执业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要坚决依法吊销医疗机构相关诊疗科目或者《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监督执法要实行全过程记录制度,杜绝有案不查,包庇纵容现象的发生。

(三)发挥优势,统筹推进工作。委医政股、监督股、卫生监督所要充分发挥专业优勢,与日常“亮剑一春雷行动”、“患者满意提升工程”、“平安医院”创建等工作有机结合,规范和指导医疗机构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良好就医环境。将检查结果与医疗机构校验、评审、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等挂钩,建立依法执业“黑名单”制度,对发生重大违法违规案件的医疗机构和相关人员,依法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戒力度。

(四)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医疗乱象整治发现的共性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为强化医疗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法制支撑。在此次专项行动中,卫生健康委将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加强与部门之间沟通协调、联合抽查执法、信息共享多部门联合惩戒等具有长效性、稳定性和约束力的工作机制,推动医疗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加强社会办医监管,兜住医疗质量安全网底,坚守医疗质量安全底线。

联系人:

社旗县卫生健康委医政股    李海燕   0377-83988273

社旗县中医管理局综合股    郭海玲   0377-83972210

邮箱:nysqyzk@126.com

附件:1、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承诺书

2、医务人员依法执业承诺书

社旗县卫生健康委

2019年7月28日

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承诺书

为保障医疗安全,改善医患关系,强化行业自律,确保医疗行为安全、有效、经济。本医疗机构在执业期间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规范,依法执业;主动接受卫生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办理执业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校验及有效期延续。

二、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登记的主要负责人、类别、规模、执业地址和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不开展超出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的诊疗活动;不出租、出借、转让《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对外出租、承包科室。

三、不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包括不使用卫生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以外的诊疗活动;不使用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证书以及未经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的人员;不私自带徒从事诊疗活动;执业助理医师不单独执业)。

四、遵守《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等有关管理规定,不刊登、播发、张贴非法医疗广告。

五、坚决杜绝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和疗效,利用“医托”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的违法行为。

六、坚决杜绝违规开展放射诊疗、医疗美容、母婴保健、计划生育等技术和泌尿、皮肤性病等诊疗活动,违规开展免疫细胞治疗、干细胞研究和治疗等行为。

七、严厉禁止使用黑陪护、黑救护车等行为。

八、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做好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暂存和处置管理,并详细做好处置记录。

九、认真执行医保各项政策,坚决杜绝各类恶意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本机构将严格遵守本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罚,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年    月    日

医院医务人员依法执业承诺书

为规范执业行为,维护正常医疗秩序营造公平有序的医疗环境,确保人民群众的医疗安全。认真贯彻执行《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严格依法执业,具体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医疗规范,依法执业,对社会和大众负责,保证医疗质量,接受卫生健康部门及医保部门、医院和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2、严格按照《医师执业证书》中核实的执业地址和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不超范围执业。

3、持执业证书及医师资格证书上岗,不私自带徒从事诊疗活动,依法指导下级医师开展诊疗活动。

4、遵循临床诊疗指南和临床操作规范有关要求开展诊疗工作,严格遵守医疗质量核心制度,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

5、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等要求书写、使用保管处方、门诊日志,认真按时及要求完成其他医学文书。严格执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保证毒麻、精神药品合法、安全、合理使用;严格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合理应用抗菌药物。

6、认真执行医保各种政策,加强参保人员就医行为管理切实履行医保协议各项要求。做到诚信、优质服务、不违规、不违法。

7、按照国家和卫生健康部门相关法律、法规做好临床用血管理、传染病防治管理及院感等工作。

8、本承诺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由承诺人签字后生效

本人将严格遵守本承诺,如有违反主动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罚。

医疗门诊整改报告范文第4篇

加强医疗安全管理和风险防范自查报告

医疗安全隐患整改自查报告我院根据市卫生局下发关于医疗安全隐患整改活动的要求,认真组织广大职工学习活动精神,根据要求对医院各个方面的工作进行了专项整改活动。通过整改活动开展以来,现将我院整改时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汇报如下:

1、存在的问题:

(一).医疗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

1.门诊科室存在的问题

根据门急、诊科室的管理要求,我院门急诊科没有单独设立,没有固定的业务技能强的门、急诊工作人员。门急诊医生持证上岗率不高,存在无证行医、非法行医情况。部分医务人员业务技能不高,不能够对一些常见急救设备进行熟练地掌握和应用,对一些基本急救技术掌握不够熟练。各科室之间配合不够紧密,科室人员之间协作不够。

医疗文书书写不规范。门诊处方书写不规范,要素不全,剂量用法不详,抗生素应用不规范,存在不合理用药情况。门诊留观病历内容过于简单,不能够严格规范书写留观病例。住院病例质量管理不到位,部分医务人员病例书写不规范、不及时。各种记录不规范,急危重病人谈话记录、抢救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死亡病人讨论记录等书写不规范,书写要求远未达到医疗文书书写质量规范要求。各种门诊日志记录登记不全、不连续、不全面。部分医疗制度及核心制度建立不全、不完善。有待与进一步建立、健全、落实各科室相关制度,尤其是乡镇医院持续改进的核心制度各项制度落实不到位,部分制度已不符合现阶段医院管理的需要。

护理部存在的问题各项护理制度建立不全、不完善。以前的各项护理制度是以门诊制度管理为起点建立起来的,自从住院部大楼投入使用以来,原来的制度已经不等够适应现在管理的要求,现需结合住院部管理的实际情况建立相关标准制度。

护理管理组织体系不建全。未能够按照《护士条例》制度规定,实施相关护理管理工作,未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自医院住院部投入使用以来护理管理部门不能够按照乡镇卫生院的功能和任务建立起完善的护理管理体系,各岗位职责不明确,工作中存在互相推诿情况。护理人力资源管理不建全,没有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护士管理制度。对各级各类护士的资质、技术能力、技术标准无明确要求,未能建立健全护士级别、绩效考核机制。根据医院护理人员配备标准,病房护士与床位达不到要求标准。

护理工作考核标准建立不全、不完善。定期对护理工作进行考核不及时,流于形式。不严格按照《病例书写基本规范》书写护理文书,护理文书书写不规范,书写质量不高。各种登记不全,如消毒记录、留观记录,急危重病人的抢救记录,交接班记录等。

无菌技术观念不强,操作仍需进一步提高。未能有效建立各项护理技能操作规范标准,部分护理人员技能操作不规范,一次性物品的销毁不彻底、不规范。门诊、住院部等科室卫生较差,存在交叉感染隐患,被套、床单陈旧,玻璃不干净,清洗不及时。

3.药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药房药品管理制度不建全。毒、麻、剧药品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帐务记录不规范,管理有隐患。药品管理工作不到位,过期失效虫蛀药品仍存在。

医院因工作实际从事药品调剂的人员是非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由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经药检局培训合格后上岗从事药剂调配。对相关药品调剂药品知识了解不够,处方调配时把关不严,时有不合格处方调剂发生。部分调剂人员责任心不强,时有调剂错药品情况发生

(二).服务态度方面存在的问题

门诊工作人员服务态度不好,患者时有反应,服务态度、服务意识、服务质量差,医疗服务当中存在冷、碰、硬、顶等问题,服务态度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改进。

护理工作人员服务质量不高,未能体现人性化服务。提供的基础护理和等级护理措施不到位,对住院病人的护理停留在原始阶段。部分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质量不高,服务态度差,患者反映强烈。部分护士岗位职责责任心不够,三查七对制度执行不到位,存在医疗隐患。护理差错报告和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对患者的观察不到位,护士不能够主动报告一些护理不良事件。

3.药房工作人员

服务态度需进一步改进。工作人员服务意识差、态度不好,未能建立起以病人为中心的药学管理服务模式。对患者服务言语生冷,态度差,存在和病人吵架情况,患者反应强烈。服务态度方面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三).干部职工工作作风、精神面貌方面存在的问题

部分医务工作者得过且过、进取心、责任感、主动性不强,需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危机感,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方式,改善医患关系,使群众对医疗机构的作风满意度明显提高。部分医务人员精神面貌差,工作期间不穿工作服、不佩戴工作证、脱岗、聊天、精神萎靡不振不能够以昂扬的工作状态投入到医疗工作当中去。

(四).环境卫生方面存在的问题

长期以来医疗系统存在卫生单位不卫生的情况,通过我院检查各科室地面、玻璃普遍存在卫生脏、乱、差情况,桌面物品乱堆、乱放,影响医疗卫生单位形象。

二.整改措施

1.为确保卫生整改工作顺利进行,达到整改方案的要求,为此成立卫生工作整改领导小组,负责医院整改工作,以提供坚强的领导保障机制。

组长王刚全面负责卫生院及各村卫生所卫生整改。

成员利政府负责各相关科室卫生工作整改。

汪小意负责医护组及药房进行严格整改并上报院办。

张丽丽负责妇产科及妇幼保健工作整改

2.强化医疗质量管理,建章建制,狠抓落实,杜绝医疗事故发生。

(1)建立医疗卫生工作整改制度的长效机制。由医疗卫生整改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定期组织人员对医疗卫生工作管理监察制度,医院每周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对各科室医疗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将检查存在的问题登记在医疗卫生督察表,即时提出整改措施,责任到人,限期进行整改,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整改情况检查。

(2)建立健全相关医疗工作管理制度。根据卫生局要求,建立健全各科室相关制度,尤其是乡镇医院持续改进的核心制度,建立医疗纠纷防范和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医疗纠纷。制定重大医疗安全事件医疗事故防范预案和处理程序,按照规定报告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有效防范非医疗因素引起的意外伤害事件。

(3)建立健全督查考核、奖惩制度。建立医疗质量督导考核制度,建立和完善医疗事故、医疗差错及医疗质量分析评议会议制度,将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指标,分解到科室和各人,形成医疗安全人人身上有责任、有指标。在本院建立定期专题研究医疗卫生和医疗质量会议制度,深入讨论、分析医疗卫生医疗卫生工作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将医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个人考核相挂钩。

(4)加强职工业务技能培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医院医疗工作的提高是与全员医务工作者的努力实力不开的,所以加强医务工作者各方面的综合素质的培训和提高是前提,为此,我院将加强职工综合业务素质提高为突破口。根据卫生局培训要求今年计划选送4名医务人员到上级不同级别医院进行半年以上的脱产进修学习。通过培训,掌握临床常见技能的操作,为患者提供合理、简便、满意的医疗服务。为防止学习流于形式,结合卫生院绩效奖惩制度将学习效果及在临床中的应用情况纳入绩效工资考核,真正体现公平竞争,多劳多的,少劳少得的绩效考核制度。

3.提高医务人员综合素质,加强医德医风建设。

进一步加强职工的思想教育,认真学习医务工作者道德规范,利用每周星期一政治学习和每天晨会时间加强医务工作人员道德素质修养。

针对部分医务人员工作期间存在不穿工作服、不佩带工作证、脱岗、聊天、精神萎靡不振等问题。采取强力措施,规范医务人员工作行为,确保工作人员以昂扬的工作状态投入到医疗工作当中去。

在服务态度整治中,要针医疗服务当中存在的冷、碰、硬、顶等问题,抓典型、搞评议、重处理,狠刹不良风气,树立以患者为中心的新风正气。

在全体医务人员中开展文明礼仪培训,从动作、语言、神态、表情等各个细微方面进行强化培训,将礼仪培训成绩作为职工竞聘上岗的先决条件,严格考试考核,全面推广普通话,在医务人员当中扎实开展微笑服务,四心(爱心、耐心、细心、责任心)教育,把其作为医务人员思想业务素质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的核心内容,学习和受教育面要达100%以上。努力全兴全意为患者服务,树立白衣天史的形象。

强化管理加强医院管理,解决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解决部分工作人员工作敷衍了事、抓工作浅尝辄止、工作作风漂浮的问题和工作得过且过、进取心、责任感、主动性不强的问题,使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危机感和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方式,改善医患关系,使群众对医疗机构的作风满意度明显提高。

重点改变部分科室负责人思想观念陈旧、因循守旧、**八稳、不思进取、组织管理能力弱的问题。解决部分医务人员工作无目标、无上进心,干工作丢三拉四,敷衍了事,背后搬弄是非,不利于同志之间团结,败坏良好的医院工作氛围。

加强管理提高各人素质修养,进一步强化各人与各人,科室与科室之间的协调,加强职工之间的团结,树立集体主义观念,发挥团队团结精神。树立科学发展理念,增强开拓创新意识,弘扬敢闯敢干风气,以好的作风带院风、促医风、树新风,形成良好的医疗氛围。

5.加强医院卫生环境整治,为患者提供良好的就医环境。

我院为进一步改变医院卫生环境,各科室和各人划分。卫生区域,采取日清扫、周大扫、月评比并通报等检查形式,对卫生死角等存在的情况,利用业余时间搞好医院后面卫生死角的清理,使医院的环境面貌有很大的改变。

6.加强新农合工作。

按照新农合方案修改后的运行情况,完善新农合运行管理制度,加强住院人次监管和费用控制,确保资金安全运行。扩大新农合受益面,提升新农合对重大疾病的补助标准,切实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的发生。做好新农合政策的宣传工作,做好费用报晓公示工作,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让群众满意。

通过此次医疗卫生专项整改活动的实施,我院根据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认真完善医疗卫生各方面工作,全面促进和提升医疗服务卫生,严防医疗差错事故和纠纷发生,为群众提供安全、放心的医疗环境。力争通过卫生局验收,树立医疗行业新风气。

加强医疗安全管理和风险防范自查报告

为了加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管理,规范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自查工作,指导企业全面汇总报告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号)的规定,结合《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分类分级监督管理规定》(食药监械监〔2014〕234号)有关要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定了《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年度自查报告编写指南》,现予,并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已实施《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依据《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及相关附录要求,于每年12月15日前,将自查报告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涉及三级、四级监管的,同时报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二、年度自查报告须经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与其他随附资料一并装订上报。

三、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自查的监督管理工作。同时要充分利用企业自查报告,科学分析、合理部署日常监管工作,确保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规范运行,医疗器械产品安全、有效。

加强医疗安全管理和风险防范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就医安全,按照市局要求,2017年9月1号上午,我院医务科组织相关人员对本院及辖区卫生机构医疗安全隐患进行突击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1、医疗文书书写欠规范,个别村卫生室存在不及时记录现象。

2、村卫生室普遍存在消毒感染记录无或不规范现象。

3、各村卫生室医疗废物分类不规范。

4、各村卫生室的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处置流程不明确,操作性不强。

5、各村卫生室输液率普遍偏高。

6、各村卫生室未按规定配备合格消防器材。

7、光明、中村、蒋山村卫生室室内电路老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8、光明村卫生室房屋结构老化,木结构材质较多,存在安全隐患。

9、部分口服用药未及时书写病历,与病人沟通较少,病史采集不完整,对病人告知不到位。

10、中心卫生院医保刷卡时未核实病人身份,导致妇科用药男用、男性用药女用的现象。

二、整改措施

1、加强医技人员规范化医疗文书书写的知识培训,每季度安排相关人员进行检查,做到医疗文书书写及时、规范、准确无误。

2、对各村卫生室人员加强院感知识培训,每季度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规范化普查。

3、对村卫生室人员集中进行医疗废物规范化分类处置学习,并每季度进行检查。

4、加强村卫生室人员安全医疗的知识培训,对村卫生室的医疗质量安全制度、流程作出规范性的指导。

5、加强对村卫生室三率的定期及不定期检查,督促其规范用药。

6、组织村卫生室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及消防安全法规学习,提高安全生产意识,督促其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积极整改。

7、加强与病人的沟通,病史采集完整,必要情况做好与病人或家属告知工作。

医疗门诊整改报告范文第5篇

一、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时刻为病人着想,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

二、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都应一视同仁。

三、文明礼貌服务。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

四、廉洁奉公。自觉遵纪守法,不以医谋私。

五、为病人保守医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隐私与秘密。

六、互学互尊,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关系。

七、严谨求实,奋发进取,钻研医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

乡村医生执业规则

一、乡村医生在执业活动中享有《乡村医生管理条例》赋予的权利,履行《乡村医生管理条例》规定的义务。

二、乡村医生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初级卫生保健服务工作;按照规定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和中毒事件,如实填写并上报有关卫生统计报表,妥善保管有关资料。

三、乡村医生在执业活动中,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对使用过的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应当按照规定处置。

四、乡村医生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对超出一般医疗服务范围或者限于医疗条件和技术水平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转诊;情况紧急不能转诊的,应当先行抢救并及时向有抢救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求助。

五、乡村医生不得出具与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范围不相符的医学证明,不得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活动。

六、乡村医生应当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规定的范围内用药。

七、乡村医生应当按照要求至少每2年接受一次培训,更新医学知识,提高业务水平。

八、乡村医生每2年接受一次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考核。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继续执业;经考核不合格的,在6个月之内可以申请进行再次考核。逾期未提出再次考核申请或者经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乡村医生,原注册部门应当注销其执业注册,并收回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医疗机构执业规则

一、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

二、医疗机构执业,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规范。

三、医疗机构必须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诊疗时间和收费标准悬挂于明显处所。

四、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

五、医疗机构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六、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医德教育。

七、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工作,必须佩带载有本人姓名、职务或者职称的标牌。

八、医疗机构对危重病人应当立即抢救。对限于设备或者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转诊。

九、未经医师(士)亲自诊查病人,医疗机构不得出具疾病诊断书、健康证明书或者死亡证明书等证明文件;未经医师(士)、助产人员亲自接产,医疗机构不得出具出生证明书或者死产报告书。

十、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者关系人在场,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经治医师应当提出医疗处置方案,在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负责人员的批准后实施。

十一、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十二、医疗机构对传染病、精神病、职业病等患者的特殊诊治和处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十三、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药品管理。

十四、医疗机构必须按照人民政府或者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收取医疗费用,详列细项,并出具收据。

十五、医疗机构必须承担相应的预防保健工作,承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支援农村、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工作等任务。

十六、发生重大灾害、事故、疾病流行或者其他意外情况时,医疗机构及其卫生技术人员必须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

门诊登记管理制度

一、门诊登记一般项目如病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家庭地址等内容应清晰、完整,并与处方记载相一致。

二、门诊登记范围应包括每日工作量,新病例登记、初复诊登记、疾病分类、转诊转院、初步诊断、治疗原则和处理方案,并与处方记载相一致。

三、门诊登记对需上报的传染病病例要做出明显标记,并按规定及时上报,疫情上报后,在门诊登记相应处加盖“疫情已报”章。

四、门诊登记对14岁以下儿童要登记家长姓名、工作单位、家庭详细住址及病人其所在学校、班级等内容。

五、门诊登记要求用钢笔书写,力求通顺、完整、简练、准确,字迹清楚、整洁,不得删改、剪贴、颠倒,医师要签全名。

六、要认真做好门诊登记的整理工作,保存原始门诊登记,按规定要求存档备查。

传染病管理制度

为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人民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法律要求实行传染病和因突发事件致病人员首诊医生负责制,发现疑似的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时,立即用电话通知本辖区内疫情管理人员,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二、发生重大灾害、事故、疾病流行或者其他意外情况时,医疗机构及其卫生技术人员必须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

三、对传染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扩散。严格执行各项消毒隔离、医院感染控制等各项制度和措施,做好人员防护,防止交叉感染和院内感染的发生,做好污物、污水的无害化处理。

四、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任务。

五、实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对各类传染病及因突发事件致病的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对就诊病人进行接诊治疗,并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记录。

六、对需要转送的病人,应当按照规定将病人及其病历记录的复印件转送至接诊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

六、对瞒报、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不报告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或传染病疫情的,拒绝接诊病人的,拒不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调度的,及时上报县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根据医疗废物处理条例及相关法规,拟订本制度。

一、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二、医疗机构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防止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的第一责任人,每年对本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三、在本机构内确定一名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负责人,负责检查、督促、落实本单位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

四、及时收集医疗废物并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并按规定进行登记,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五、不转让、不买卖、不丢弃、不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不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不流失、不泄露、不扩散、不露天存放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医疗废物的时间不超过2天。

六、不具备集中处置条件时,按以下要求处理医疗废物,并做好各项登记。

(一)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消毒并作毁形处理;

(二)能够焚烧的,及时焚烧;

(三)不能焚烧的,消毒后集中填埋。

七、对不按规定要求处理医疗废物的,按《医疗废弃物处理条例》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消毒管理制度

根据《消毒管理办法》规定,制订本制度。

一、成立消毒管理组织,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

二、按照批准的诊疗范围购置必须的消毒、灭菌设施,并保证正常使用。

三、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消毒技术培训,掌握消毒知识,并按规定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

四、医务人员上班时要衣帽整洁,诊疗活动必须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达到灭菌要求。各种注射、穿刺、采血器具应当一人一用一灭菌。凡接触皮肤、粘膜的器械和用品必须达到消毒要求。

五、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采购消毒产品时,应当索取加盖原件持有者的印章《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产品备案凭证或者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使用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用后应当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

六、治疗换药处置工作前后均应洗手,各种治疗护理及换药操作应按清洁伤口、感染伤口、隔离伤口依次进行,感染性敷料应放在黄色防渗漏的污物袋内及时焚烧处理。

七、排放废弃的污水、污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运送传染病病人及其污染物品的车辆、工具随时进行消毒处理。

八、发生感染性疾病暴发、流行时,及时报告县卫生局,并采取有效消毒措施。

村卫生室门诊(急、出诊)制度

1、对病人热情接待,态度和蔼,随到随诊,缩短候诊时间。

2、急诊病人优先就诊,门诊病人(含急、出诊)均要登记简要病史及治疗方法,书写符合要求。危重病员要立即进行抢救

3、对急诊病员要尽快作出诊断或印象诊断,及时治疗。须转诊者应及时转诊,转诊途中必须有医务人员护送。

4、对需要出诊的病员做到出诊及时,认真负责。出诊箱必配备实用的药械,定期检查,及时补充。

5、严格执行门诊卫生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处方制度

一、处方是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以下简称“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发药凭证的医疗用药的医疗文书。

二、处方药必须凭医师处方销售、调剂和使用。医师处方和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调剂处方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并注意保护患者的隐私权。

三、经注册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执业乡村医生)在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

四、医师被责令暂停执业、被责令离岗培训期间或被注销、吊销执业证书后,其处方权即被取消。

五、医师应当根据医疗、预防、保健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证、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

六、处方为开具当日有效。特殊情况下需要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天。

七、医疗机构按规定的格式统一印制处方,品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普通处方的印刷用纸应分别为淡红色、淡黄色、淡绿色、白色。并在处方右上角以文字注明。

八、处方书写必须《处方管理办法》规定的规则。

九、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必须注明理由。

十、药学专业技术人员须凭医师处方调剂处方药品,非经医师处方不得调剂。

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当认真逐项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和后记书写是否清晰、完整,并确认处方的合法性,对于不规范处方或不能判定其合法性的处方,不得调剂。

十一、处方由调剂、出售处方药品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药品零售企业妥善保存。普通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保存1年。处方保存期满后,经本机构主管领导批准、登记备案,方可销毁。

处方规则

一、处方记载的患者一般项目应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二、每张处方只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三、处方字迹应当清楚,不得涂改。如有修改,必须在修改处签名及注明修改日期。

四、处方一律用规范的中文或英文名称书写。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或用代号。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五、年龄必须写实足年龄,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婴幼儿要注明体重。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要分别开具处方。

六、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须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五种药品。

七、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可按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药物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之后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药物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应在药名之前写出。

八、用量。一般应按照药品说明书中的常用剂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超剂量使用时,应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九、为便于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处方,医师开具处方时,除特殊情况外必须注明临床诊断。

十、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应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十一、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必须与在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村卫生室妇幼保健管理制度

1、加强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工作。及时为乡镇医院(所)提供怀孕妇女的消息,以便及时早做好孕健卡工作。

2、做好产后访视工作,发现母婴有异常情况及时转乡镇医院处理。

3、配合乡镇医院(所)做好妇女病查治工作,对患病妇女给予治疗并定期随访。

4、对村办幼儿园、托儿所进行卫生保健业务指导,宣传保健知识。

5、做好出生和0—7岁儿童的死亡登记上报工作。

村卫生室财务制度

1、建立健全财务账册、药物账册、物资账册,建好管好现金往来账,各种账册要填写及时,定期审核。

2、做到钱、账分管,管账与管物分开的原则。

3、账目清楚,定期核对。物账相符,每月必须查对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