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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专业基础知识

医疗专业基础知识

医疗专业基础知识范文第1篇

    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在欧美、日本等发达国家的高等医药院校普遍开设了医学信息学方面的相关课程,并在医学生中招收医学信息学方向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和博士后[2]。由此可见,发达国家对医学信息学教育相当重视。我国临床医学生的医学信息学教育起步较晚,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医学信息检索、计算机文化基础等课程逐步在各高校中推广,收到了明显的效果,有效地提高了临床医学生的信息素养。目前,我国大多数医学院校的临床医学专业,普遍开设了医学信息学相关的课程。主要内容可以归纳为三大块:计算机文化基础、数据库技术基础、信息检索。计算机文化基础课程以计算机应用的基础知识为主,目的在于使学生了解计算机的基本知识,掌握计算机操作的基本技能,如常用办公软件的使用等。数据库技术课程则主要是要求学生了解数据库技术的基本知识,熟悉数据库的基本操作,了解一种数据库编程语言。信息检索课程在于使学生熟悉重要医学文献数据库的检索方法,侧重于培养学生获取已有医学信息的技能。这些课程内容大部分是进行普及性的基础知识和技能教学,已被统一到非计算机专业学生的计算机基础知识和应用能力等级考试体系之下,没有形成具有医学特色的教学体系[3]。从各医药院校所开设的信息学课程中,可以发现,针对临床医学生毕业后将面临的与工作密切相关的医学信息处理技术方面的训练相对较少,如医院信息系统、临床信息系统、医学图像处理系统、电子病历等相关知识,学生毕业后难以适应工作环境的要求,也不利于我国医疗的信息化。目前,我国医学院校计算机教学已经不能满足医学信息学发展的需要[4]。因此,临床医学生的信息学教育急需进一步加强。

    2加强临床医学生医学信息学教育的必要性

    2.1加强临床医学生医学信息学教育是社会发展的要求

    临床医学专业的目标是培养具备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的基本理论和医疗预防的基本技能;能在医疗卫生单位、医学科研等部门从事医疗及预防、医学科研等方面工作的医学高级专门人才。要求学生学习医学方面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疾病的诊断、治疗、预防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对疾病的病因、发病机制作出分类鉴别的能力。因此,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是我国医疗卫生工作的主力军,其综合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我国的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信息社会对从业者的信息素养要求普遍提高,随着医疗信息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信息技术已经渗透到医疗卫生行业的各项业务工作中,各医疗卫生部门已经很难离开信息系统的支持,如医院管理信息系统、临床信息系统、卫生管理信息系统、药物不良反应监测系统、远程医疗、远程医学教育、医疗保险系统、社区医疗保健系统等对现代医疗卫生工作有着深远的影响,对医疗卫生工作者的信息素质要求也越来越高。临床医学专业的毕业生,面临着巨大的职业技能新挑战。作为未来的医疗卫生工作者,临床医学生必须熟悉其即将面临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流程,掌握常用医学信息系统的基本知识和使用技能。为了适应这种新的挑战,培养出优秀的临床医学人才,必须加强临床医学生的医学信息学教育。

    2.2加强临床医学生医学信息学教育是国际医学教育的要求

    国际医学教育学会(IIME)制定的医学本科教育“全球医学教育最低基本要求”(GMER),对医学本科教育的最低基本要求就包含了信息管理(ManagementofInformation)[5],它要求:医疗实践和卫生系统管理有赖于有效的源源不断的知识和信息,计算机和通讯技术的进步对教育、信息分析和管理提供了有效的工具和手段,因此,毕业生必须理解信息技术和知识处理的优势和局限,并能够在解决医疗问题和决策中合理应用这些技术,毕业生应该能够:①从不同的数据库和数据源中查询、收集、组织和解释健康和生物医学信息;②从临床数据库中检索特定病人的信息;③运用信息和通讯技术帮助诊断、治疗和预防,以及健康状况的监控;④理解信息技术的运用和局限;⑤保存医疗记录以便分析和改进。由此可见,加强临床医学生的医学信息教育是全球医学界的共识。临床医学专业作为医疗工作的主干专业,加强其学生的医学信息学教育,对于推动医学信息化,促进医学技术的发展,显得尤为重要。

    3加强临床医学生医学信息学课程教育的建议

    3.1重视临床医学生的医学信息学课程教育

    信息学与医学交叉融合,相互渗透,相互影响,共同发展,信息技术在现代医学中起着非常重要作用[6]。医疗实践、医药卫生行政管理、医学教育、医学科研等工作均离不开信息技术这一有效工具的支撑。CT、MRI、超声诊断设备、医院信息系统、临床信息系统、电子病历、数字人体等都是医疗信息化的结果。这些成果的有效应用,既需要医学知识,也需要信息学知识。因此,我国高等医学教育机构应该重视临床医学生的医学信息学教育。从发展的角度,加强医学信息学教育,有助于提高临床医学生的信息素养,提高临床医学生对信息社会的适应能力,促进临床医学的发展,从而提高我国医疗卫生水平。

    3.2积极开展医学信息学课程教学内容改革

    在课程教学方面,应该根据社会发展的要求,深入改革,不断调整教学内容,以满足社会的需要。随着我国中小学生信息教育的普及,计算机基础知识在中小学阶段已经掌握,没有必要在大学阶段进一步开展计算机基础知识教育。因此,可以考虑将计算机文化基础知识的内容从大学课程教学中剔除,以免产生知识重叠和教育资源的再浪费。同时,结合实际情况,可以把学生的计算机知识结构从计算机应用水平提高到医学信息处理技术的层面[7]。目前,我国医疗卫生的信息化正从简单的费用和行政管理向临床信息管理转变。临床应用的普及,要求医学信息教学内容和方法要随着信息技术应用的发展不断调整。通过课程教学,要让学生了解当前医疗卫生行业信息化的现状,熟悉信息化环境下的工作流程,掌握基本业务系统的操作技能,提高对信息化工作环境的适应能力。另一方面,信息技术在临床中的深入应用,也需要医疗卫生工作者的参与甚至指导,从而推动医疗卫生行业信息化的持续发展。对于临床医学生,可以考虑强化信息获取和应用能力,向应用型、研究型转变,强化医疗信息系统相关知识的教育。笔者认为,在保留原来信息检索课程和数据库技术课程的基础上,可进一步增加数字化医疗方面的教育,如医院信息系统、临床信息系统、电子病历、健康档案、区域医疗信息共享、医疗决策支持系统等内容。根据教学目的的不同,可以将课程内容归纳为以下四大块:信息获取。即当前开设的信息检索课程,通过这一块内容的培养,让学生了解信息检索的基本原理与方法,掌握常用医学数据库的使用,以培养学生自我获取信息的能力。信息获取是信息社会中人人必须具备的一种技能,因此,不同层次的临床专业学生均应该开设这一内容,以满足今后自我发展的需要。信息系统应用。这一块内容主要是针对医疗信息系统的应用,使学生能够熟练地掌握常用系统的操作技能,主要内容应该包括医疗领域关键信息系统的应用,如医院信息系统、临床信息系统、PACS、LIS、电子病历、社区医疗信息系统、健康档案、远程医疗与医疗信息共享、决策支持系统等系统的应用,同时应该介绍信息安全与保密方面的相关知识,增强学生的信息安全与保密意识。这一部分内容可根据授课对象的不同,选择不同的应用系统进行培养。例如专科学生的毕业去向主要在基层医疗机构,因此,社区医疗信息系统、健康档案、远程医疗、医院信息系统等内容应该作为这一块的主要内容。数据处理。这是对临床医学生更高的要求,通过这一部分内容的培养,让学生了解数据库技术的基本知识,熟悉医疗数据处理的基本技术及医疗信息系统开发的基本方法,熟悉医疗卫生信息的相关标准与编码,HL7、DICOM、ICD、UMLS、SNOMED-CT等,使学生能够在更深层次使用医疗数据,具备参与医疗信息系统建设的能力。决策支持。这一块是对临床医学生的更高要求,涉及的内容包括智能信息处理技术、数据仓库与数据挖掘、决策支持系统、模式识别等。主要介绍如何用信息学的方法发现关于疾病过程及其新的知识,从而为开发医学决策支持系统奠定基础。

    3.3按授课对象分层次开展教学

    医学院校的信息知识教学体系必须适应本行业应用的要求,根据不同层次的临床医学生,设计不同的课程内容要求。当前,我国普通高校临床医学专业教育,可分为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三个层次。三者的培养目标有所区别,专科主要是培养适应基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的实用型医学人才,毕业后主要从事全科医学实际工作,要求能够较为全面地胜任临床医疗、疾病预防、卫生保健、康复医疗、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等工作。因此,这一层次的临床医学专业的学生应该具备信息获取的能力,能够熟练操作常用的医疗卫生信息系统,能够应用辅助决策工具进行医疗决策。主要教学内容应该包括:信息检索、社区医疗信息系统、健康档案、电子病历、临床决策支持系统的应用等相关知识。本科生面向的中层医院,除了需要具备信息获取能力外,常用医疗信息系统的应用是其重要培养内容,同时还应该具备一定的信息处理能力。研究生及以上层次的临床医学生主要是培养临床方面的高级人才,对其信息素养也要求更高。在本科生层次的基础上,还应该具备决策支持系统的相关知识,为更高层次的医学信息应用打下基础。

    3.4开课时机与开课方式

    对于临床医学专业医学信息学课程的开课时间,笔者认为最佳开课时间为见习时期。这时,学生已经完成基础医学课程和桥梁医学课程的学习,对医学知识已经有了较深入理解,同时,正在进行临床见习,对于临床实践工作也有一定了解,开设医学信息学课程,学生容易理解和接收,而且更容易接触实践工作,能够达到良好的教学效果。开课方式应该采用理论与操作并重的方式进行,应该建立医学信息学实验室,配备相应的实验条件,如信息检索系统、电子病历系统、医院信息系统、临床信息系统、区域医疗信息共享系统、健康档案系统、社区医疗信息系统等,使学生有自我体验的环境,能够直观感受信息系统的真实面目,便于深入剖析信息系统的原理。

医疗专业基础知识范文第2篇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调查对象为上海市闵行区全部10家营利性综合性医疗机构,共106名医护人员,其中医生61名,护理人员45名。

1.2 方法

自行设计的问卷分为护理、内科、外科、妇科、儿科5个科别。问卷内容涉及法律知识、基础知识、专业知识3大类。法律知识为与医护人员执业行为密切相关的最基本的卫生法律知识;基础知识主要包括病历书写、健康教育、临床基础知识。调查当日,随机抽查当班医生和护士。医生问卷内容以历年医师资格考试题目为题库,由区卫生局临床方面的质控专家从中选择最基本、最常见的题目,课题组按照法律知识、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各占1/3的比例组成问卷;护士问卷从闵行区2006年护士”三基考试”题库中随机抽取,审核确定后组成问卷。

1.3 统计分析

当场核对试卷填写的完整性,根据标准答案打分。将每人的分值录入Excel软件,并进行相应的百分制转换,然后进行求和、平均分等计算。

2 结果

2.1 总体得分

我们将医护人员的基础知识、法律知识以及专业知识合称为执业相关知识。调查结果显示,营利性综合性医疗机构的医护人员执业相关知识整体得分普遍较低,基础知识掌握情况很不理想。内科、外科、妇科、儿科4个专业的平均得分均低于60分,故判定为不及格。其中,妇科医生的平均得分最低,仅为51.88分。医生中,最低得分仅为25.00分(表1)。被调查的45名护理人员平均得分为60.98分,略好于医生,护理人员中,最低分得为32分,最高得分为84分。

为了进一步了解不同专业的医护人员执业相关知识得分分布情况,我们把得分情况按照好(>80分)、较好(70~79分)、一般(60~69分)、较差(50~59分)、差(<50分)分为5个层次进行评价。结果显示,106名被调查的医护人员中,83%的得分集中在“一般、较差、差”3个层次,其中“较差”和“差”的比例占51%。结果还显示,执业相关知识的得分评价在“不同专业”中的分布情况也不相同,护理专业得分相对较好,得分高于70分的比例占31%。内科、外科、妇科、儿科的医生的得分评价相对较差,得分高于70分的比例低于13%(表2)。

2.2 分类得分情况

为进一步了解各科医生对不同知识点的掌握情况,我们对不同专业医生的分类知识得分进行了统计,结果显示,法律知识类,内科医生掌握相对最好,儿科最差。基础知识各科医生掌握情况整体较好,平均得分68.37分。专业知识外科医生掌握相对最好,内科最差。对于各科医生而言,基础知识掌握整体相对较好,专业知识次之,法律知识相对最差(表3)。

3 讨论

医学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卫生法律知识是医务工作者必须具备的基本知识,是卫生技能和执业能力的基础。基本知识掌握不好,执业能力就不容乐观。本次调查结果显示,我区营利性综合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执业相关知识掌握情况很不理想。内科、外科、妇科、儿科4个专业的平均得分均低于60分,医生、护理人员的最低得分居然是25分和22分; 特别是妇科医生,3类知识的得分均低于其他科室的医生。69%的妇科医生知识得分集中在“较差”和“差”两挡。例如: 96%的护理人员不能正确回答如何护理留有长发的卧床女性患者;89%的护理人员不知道如何搬动劲椎骨折患者;100%的儿科医生不知道新生儿每日平均尿量;100%的妇科医生不知道过去病史应包括哪些项目;89%的内科医生不知道一氧化碳中毒患者频繁抽搐,应首先如何处置;79%的内科医生不知道丙类传染病包括的内容;100%的妇科医生不知道青春期开始的重要标志; 88%的妇科医生不知道产褥感染中,哪种细菌最易引起菌血症。

营利性综合医疗机构要针对目前的情况,着力在3基本方面加强培训。完善医务人员内部考核制度,特别是医疗质量方面的考核。目前营利性综合医疗机构的培训工作是一个弱项。相关研究结果显示:95%的被调查者认为无论医院管理人员还是医务人员,卫生法律法规知识都掌握不足,非常希望得到专门的培训,但只有42%的被调查者认为自己的医疗机构业已或可以联系到培训渠道,超过一半的被调查者认为,无力解决培训问题。可见目前营利性医疗机构法律法规培训需求相当大,目前的培训现状不能满足市场需求,急需重视这个问题。卫生部门、行业协会应进一步发挥“服务”作用。为有培训需求而无培训渠道的医疗机构牵线搭桥,让医疗机构的内部培训工作能更加有效地开展,引导和帮助医疗机构提高医务人员素质,提高医疗机构的执业能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卫生主管部门要定期对医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状况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医师,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3~6个月,并接受培训和医学教育。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再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的允许其继续执业,对考核不合格的注销注册并收回执业证书。我们认为,对于医务人员的考核工作目前已显得非常必要。从知识、技术、医德等几个方面对医务人员进行综合评价,可以减少落后医师,同时保护了优秀医师。同时记分制度已在医疗机构层面开展,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如果在医务人员层面也建立这样的制度,一定会取得很好的社会效果。

医疗专业基础知识范文第3篇

关键词:新时期;基层医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研究

中图分类号:G720 文献标识码:B

医学继续教育是为了不断提高医务人员的理论知识水平和专业技术水平而设置的。医疗技术不断发展,医务人员如果不加强自身学习,通过继续教育来提升自身的专业水平和医疗业务素质,那么很容易被时代所淘汰,因而基层医疗机构应该加强对医务人员继续教育的重视。

1.基层医疗机构开展继续教育工作的必要性

继续教育是医务人员不断提升自身素质的必要途径和措施,尤其对医疗水平较差的基层医疗机构来说,加强继续教育对于不断提升基层医务人员专业水平,促进基层医疗水平提升具有重要价值。具体来说,继续教育对于基层医务人员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医疗技术和模式的变化要求医务人员必须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医学知识和技术的更新速度是很快的,这就要求医务人员在工作过程中需要不断接受继续教育,这样才能不断适应医学知识的变化,从而不断提升自身的医疗实践能力。二是社会医疗观念的变化需要医务人员不断调整自身知识结构,从而促进医学模式的不断完善。

2.落实基层医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措施

(1)加强临床医学理论知识学习。在基层医疗机构中,由于福利、薪酬较低,从事医务工作的医生护士本身的文化水平也较低,很多基层医务人员都是大专,甚至是中专出身,而本科、研究生以及博士等出身的医务人员往往在大城市中的综合性医院工作,这就导致基层医务人员本身所具备的专业知识就十分有限,需要通过接受继续教育学习来提高自身的理论知识水平。基层医疗机构在组织继续教育过程中应该加强基础理论知识方面的学习,让医务人员能够及时补充、回顾专业知识,巩固自身的理论知识结构。在继续教育过程中还要不断学习其他科的专业知识,了解其他科方面的基础疾病表现、诊断方法和初步的治疗方法等,以便在工作过程中能够应对各类疾病,不断提升自己的医疗水平。

(2)加强医学新知识方面的学习和补充。医学知识的更新速度非常快,各种各样的诊断方法、治疗方法和手术操作方法等层出不穷,以往在学校中学习到的医疗知识,拿到实际诊治当中可能并不起作用,而且基层医疗机构的基础设施较差,信息交流不便,因而很多医学上的新知识通常要隔很长一段时间才能传到基层医疗机构当中,这样的速度影响了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水平的提升。因而在继续教育工作当中,基层医务人员应该加强对医学新知识方面的学习,基层医疗机构卫生部门可以不定期邀请综合性医院的教授来基层医院中进行讲学,让基层医疗机构中的医务人员有机会与大医院的教授进行面对面的交流探讨,学习最新的医疗知识,不断完善自身的医学知识结构,丰富自身的临床经验。

(3)灵活采用多种继续教育方式。在继续教育的方式上,地方卫生部门应该注意灵活运用多种方式来加强对基层医务人员的教育工作。基层医疗机构可以采取外出进修或是参加短期培训等方式来进行继续教育,定期轮流派驻基层医务人员到上级综合性医院进修学习。在组织形式上,地方卫生部门要为基层医疗结构多多提供支持,让其能够采取外出进修、短期培训以及函授等多种形式来开展继续教育。

综上所述,加强基层医务人员的继续教育,是不断提升医务人员素质的要求,是医疗机构不断发展的要求,因而相关卫生行政部门应该重视医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尤其应该重视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继续教育,将基层医疗继续教育工作落到实处,切实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专业素质,从而不断促进基层医疗水平的提升。

参考文献:

[1]戴燕玲,杨 昆,唐 珊,等.太原市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人员继续教育状况的调查与分析[J].中国卫生产业,2014,(16).

医疗专业基础知识范文第4篇

——从医学法学专业人才的需方市场角度

【摘要】“医学法学”作为一个新型专业方向,各高校在专业建设方面电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而从医学法学专业人

才的需方市场角度进行分析,则对课程如何设置、学制如何、专业归属何处等问题都可以有一个较清晰的答案。

【关键词】医学法学;专业建设;需方市场;课程设置

【中图分类号】d922.16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9297(20__)04—0268~03

医事法学,也称“医学法学”,是一个法学与医学交

叉的前沿学科专业方向。作为一门新型专业,各高校

在医事法学专业建设方面也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 首

先。专业目标归属多样。医事法学专业在教育部学科

专业委员会备案的确切名称是“法学(医事法律方

向)”,但在开设类似专业的各高校,专业名称除“医事

法学”①外,还有公共事业管理(医事法律方向),②临

床医学(医事法学)③等。其次,学制并不统一,较多的

为4年制本科,还有5年、6年制的。第三,课程设置上

也有区别。在法学知识领域,有的要求完成国家教育

部规定的全部14门法学核心课程和近10门法学基础

课程的理论学习,而有的缩减了国际法、国际私法、国

际经济法学的相关内容;在医学知识领域。有的除要求

学生系统学习解剖学、病理学、药理学、内科学、外科学

等基础医学、临床医学课程外,还根据学校的医学专业

特点,开设了中医药学、药学等课程。当然。在各高校

的医学法学专业建设中还是形成了一些共识.存在着

一些共同点。比如,学生在校期间。都经历新型的双学

科教育过程,即系统学习法学与医学两大学科的知识,

并分别在法律实践部门、医疗实践部门进行法律专业

实习和医学临床实践的训练。更重要的,在此专业的

培养目标上,不管是表述为“培养具有医学理论和实践

经验的法学专业人才”。还是培养“既系统学习法学知

识,同时按照临床医生的培养规划进行医学专业教学

的高级专门人才”,但基本目标都是培养既懂医学又懂

法律的“复合型”专业人才。因此。谨慎而仔细地分析这

类“医法皆通”的复合型人才的需方市场,或能对我们

的专业人才培养起到导向作用。

、医学法学专业人才的需方市场分析

近年来医疗纠纷日益增多,已成为社会矛盾突出

的热点之一。医疗纠纷的一方当事人—— 患者的维权

意识逐渐增强,但他们通常既无医学科学知识,又无法

律专业素养,要想在医疗纠纷中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

益,必须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此时,医学法学专业法

律服务工作者就是最佳选择。由于受过医学专业训练,

他能够较敏锐地——或者至少比其他毫无医学教育背

景的法律工作者更容易——察觉医疗过程中相关行为

与患者人身损害之间的联系,他对医疗行为的主观判

断通过医疗鉴定机构经法定程序确定下来后.又能随

之依靠其法律专业知识参加到诉讼中去。因此医学法

学复合型人才可以成为为患者这类特定主体提供法律

服务的专业律师。

而医疗纠纷的一方当事人—— 医疗机构内部也需

要医学法学专业人才。在实践中,有时医院不知道哪些

是医疗事故,是否应该承担责任,具体应怎样进行赔

偿:更不懂得依法“保护自己”,如及时保存病历及输液

器、安瓿等物证。而有的医疗机构则违法实施了篡改病

历等行为或与患者签订了无效的和解协议。当然,目前

有部分医院已聘请了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姑且不问这

些律师是否具备足够的医学专业知识,事实是法律顾

[作者简介]王晓燕(1973一),女,汉族,江苏南通人,南通大学法政学院讲师,理学学士,法律硕士,主要从事医事法律、知识产权法

学研究。te1:+86—513-85030117;e-mail:wxylx@hotmail.com

① 如东南大学、天津医科大学。

② 如福建中医学院、南通大学。

③ 如吉林大学。

法律与医学杂志20__年第l3卷(第4期)

问也不可能事无巨细地参与医院医疗服务运行的各个

环节。更何况,有不少医院出于维护医院声誉考虑,把

发生医疗纠纷视为医院内部的“隐私”,并不愿“外界”

包括律师频繁深入地了解、介入。然而毕竟与患者身

份不同,医疗机构不是偶发性地涉及医疗纠纷,可以临

时性地寻求医学法学专业律师的帮助;医疗机构作为

专门提供医疗 卫生服务的部门会经常性地遭遇各种各

样或大或小的医疗纠纷。因此,为依法行医,积极预防

和妥善处理医疗矛盾与纠纷,要求医疗机构内部要专

门配备有此类医学法学复合型人才,参与医疗机构的

日常管理法律事务.并在突发事件中配合外聘律师解

决纠纷或单独解决纠纷。

这里需要进一步讨论的问题是.人民法院是否是

这类复合型人才的真正的、现实的需方?随着医患双

方法律意识的增强,特别20__年9月1日《医疗事故

处理条例》实施以来,医疗纠纷诉讼案件急剧增加。众

所周知,医疗纠纷涉及极为专业的医学科学知识,这似

乎对审判机关、审判人员提出了新的较高的要求。那

么.法院是否需要这类医学法学复合人才作为法官呢?

答案恐怕是否定的。随着社会分工的细化、科技的发

展.越来越多的案件涉及极为专业的知识领域,如专利

侵权、电子商务、环境污染,当然也包括医疗纠纷。如

果每涉及一类专业性的案件,就要求有掌握这一类专

业知识的法官,那显然是不现实的,也超越了法官作为

“法律判断者”的职业要求。相反观点可能认为医学法

学专业人才也接受了法律专业教育。具备了成为法官

的基本素质,他同时又具备了医学专业知识,这不是锦

上添花吗?问题是,将这一类医学法学专业人才(经过

通常的录取选拔程序)作为普通法官使用,这就完全没

有发挥他们作为复合型人才的优势:而作为专门审理

医疗纠纷案件的法官的话,现实情况是,医疗纠纷诉讼

虽数量不少,但也只是众多案件类型的一种,专为人身

损害的这种类型的案件审理设立审判庭,配置专门的

审判人员显然是不现实的,也是不经济的,因为这类案

件涉及的医学方面的事实认定可以由医学专家组成的

鉴定委员会进行.法官只需对这样的专业鉴定结论作

证据学上的审查判断就可以了(虽然在现阶段,医疗事

故的鉴定体制还需完善,以使得鉴定结论在实体上更

符合科学性)。因此,审判机构不会也不应对医学法学

复合型人才产生需求。

随着国家法治建设的逐步推进和医疗卫生体制改

革的深入,医疗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行政的要求日益提

高,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及卫生、药品执法监督和医疗纠

纷调处机关需要大量既懂医学又通法学的复合型人

· 269 ·

才。这些机关、部门与人民法院不同,它们以处理医疗

卫生及相关事务为日常的工作职能,因此,虽然如遇有

医学专业问题可能仍然需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相

关技术检测部门等进行判断,但是从制度建设、长效管

理的角度。一个掌握医学专业知识的“内行”比起毫无

医学教育背景的单纯的“外行”,其行政执法或管理的

效率及质量显然会有所区别。

综上所述,医学法学专业进行的是双学科的教学

模式.对这类人才的需求也大多产生于那些经常性地

既涉医又涉法的领域。同时,实践中,医学法学专业人

才还可能由于其法律专业素质技能符合各级审判机构

录用的标准而获准从事专门的法律工作,或者因通过

了国家司法考试可以开展律师执业活动而从事一般性

的民、商、刑事等诉讼与非诉活动,或者因通过了国家

公务员的选拔考试而成为一个与医事活动无关的国家

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或者成为某一个企业(可能是一

个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销企业,也可能与“医”毫无关

联)的行政管理、营销人员等等,以上情形皆有可能。

— — 这些情况下其医学教育知识大多被忽略,这部分

专业知识被浪费或长期处于闲置状态,甚至对有些职

业领域。其法律专业知识都无太大用武之地。

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如果说,以上医学法学复合型

人才与涉医又涉法的职业领域存在双向的最优选择关

系,与仅涉法或既不涉法又不涉医的职业领域还存在

次优的选择关系,那么。医学法学复合型人才根本就无

法进入仅涉医的职业领域。换言之,医学法学复合型人

才不可能成为一名外科医生或麻醉师。得出这一论断

有两点依据。第一,不管是本科4年还是5年制的时

间.在安排了如此齐备的法律科目的教学和实践环节

后.实在无法培养出通常需要5—7年才能培养出的

“医生”;第二,医生与这社会上其他职业的大众一样,

了解一些法律的常识是必要的,但也仅此而已,接受专

业的法律教育则是不现实也是不必要的,这是社会化

大分工的必然要求。— — 当然如果转而从事非单纯医

生的与法律交叉的行业又另当别论了。对南通大学医

学法学专业学生就业去向及就业意向的调查也支持了

这一论断:已就业的该专业学生中没有一人是从事的

医生职业;该专业的在校学生中也未有一人考虑过毕

业后成为一名医生。

二、医学法学专业培养模式中的若干问题

从前文对医学法学专业复合型人才的需求分析可

以看出,医学法学专业的培养目标不应是掌握法律专

业知识的医学专门人才,而更应着重于培养这样一种

人才:他具备从事法律职业的全部必备素质,同时又拥

· 270 ·

有相当医学专业知识。基于这样一种认识,对医学法

学专业建设中的若干问题我们也许可以有更清晰的思

路。

(一)关于课程设置问题

司法部规定各政法院校必须开设14门法学类核

心主干课,①这也是医学法学专业的必修课程。对此,

有学者指出,这种课程设置解决了法学本科学生的基

础性问题,却与医学 法学专业学生日后就业的针对性

不强。比如就国际经济法学的学习来说.毕竟这些专

业的学生毕业后又有多少可能涉及国际经济领域的法

律实践或研究工作呢?对此类观点,笔者不敢苟同。笔

者认为,上述课程是法学专业的基础课程,是每一个法

科学生都必须学习和掌握的。也可以说.这些课程的

学习是培养法律职业专门人才的基础.也是法律知识

更新的基础。无论是什么专业的法律人才,这些课程

都是其培养法学思维能力的必经之路,也是培养其职

业技能的必备基石。因此,医学法学专业(方向)的学

生,也必须安排这些核心主干课程。只是就学习的深

度而言,要求有所区别,因此可以在课时和课程安排上

也有所侧重。在此基础上,医学法学专业(方向)应重

点设置一些特色专业课,如医事法学、卫生法学、医疗

法律实务等。同时。医学法学专业又应具备相当医学

专业知识,而既非了解一般的医学常识,也非精通职业

医生的全部专业内容。因此基础医学与临床医学中的

相关重点课程如病理学、药理学、内科学、外科学、解剖

学等都必不可少。此外,考虑到该专业的就业需求很

大一部分来自卫生行政部门及医疗机构管理部门。因

此也可以考虑开设专业选修课程如公共卫生学、卫生

监督学、卫生事业管理、医院管理学等。

(二)关于学制问题

可以看出,医学法学专业方向与民法学、刑法学等

法学的其他专业方向不同。它的学习内容不仅是在原

法学框架内某一个方面的深入与拓展,同时。它跨越了

法学门类。涉及了医学科学的相当多的内容 如前所

述。该专业学生除要接受国家教育部规定的全部14门

法学核心课程和多门法学基础课程的理论学习外.还

要进行医学法学的理论与实践的特殊教育和基础医

学、临床医学以及与专业技能相关的医学课程学习.另

增加一些务实的公共课、选修课等等。这么大规模的

课程设置,同时,医学与法学又都是专业性非常强的学

法律与医学杂志20__年第l3卷(第4期)

科,4年制的医学法学本科要完成如此既广又深的教

学任务实在捉襟见肘,恐怕在医学和法学两个专业上

都难以深入,学生的理论水平、专业技能等方面均有局

限,极具创新性的复合型人才的培养思路难免可能沦

为生产“都懂都不精”的“四不像人才”的口彩专业。当

然考虑到医学法学专业本科教育的目标主要还是面向

职业教育,即对有志于从事医学法学实务的人进行科

学且严格的职业训练,使他们掌握相关的实践技能及

操作技巧,能够处理社会中各种错综复杂的矛盾。而医

学法学的精英教育即培养一批研究医学法学的理论问

题、立法问题和法的适用问题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这

需要更长的时间,可以通过招收5年制医学本科毕业

生入学通过3年制医学法学硕士模式进行培养,而不

是本科教育可以完成的。因此,笔者认为本科5年学

制恐怕更恰如其分。

(三)专业归属问题

这里有一个有趣的现象。虽然医事法学应属于法

学的一个专业方向,但在各高校。该专业有隶属于人文

学院(系)、公共事业管理学院(系)的,还有隶属于临床

医学院(系)的,真正隶属法学院(系)的却很少,这恐怕

与该专业的最初起源有关。首先是医疗卫生行业对法

律科学的迫切需求,才有一些医学院校或设医学院的

综合性大学纷纷开设起此专业。只有这种院校才能充

分保证医学的教学师资和设备。然而很多此类院校的

法学教学资源却是相对较为匮乏的,②所以医学法学

专业这个新生的宝宝只好认养在形形的乳母名

下。这种现状对于专业的发展是极为不利的。从前文

所述对该专业的需求情况看,法律职业素质的要求是

基本的,没有强大的法学教学资源作支撑,该专业会成

为无本之木、无根浮萍。因此,从学科建设的长远发展

着眼。建议已开设此专业的院校应尽快充实法学师资、

法律专业图书资料等资源,并将该专业及时落实到“法

学”专业名下;而对新开设此专业的院校,有关主管部

门应严格把关,以避免一蜂窝似的重复低水平专业建

设。

应该说,医学法学作为一门新兴专业,其发展和建

设的道路还在不断摸索中,从对该专业人才的需方角

度分析该专业培养模式中的若干问题.应该会为该专

医疗专业基础知识范文第5篇

[关键词]医学信息管理专业;人才需求;实践能力;培养目标;培养策略

我国医学信息教育是在上个世纪80年展起来的,医学图书情报教育是医学信息教育的发展基础,现在医学信息管理专业作为一门专业学科在医学教育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国内外对于医学信息管理专业的研究十分重视[1]。医学信息管理专业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涵盖范围十分广泛,不仅涉及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卫生管理学,还要学习计算机科学等相关知识,因此医学信息管理专业不仅可以为医疗卫生和卫生行政机构提供需要的人才,还可以满足临床、基础医学研究、医院信息系统、病案管理、生物医学工程、医疗大数据研究等多个领域对于人才的需求[2]。但是现阶段由于教学经验欠缺、高素质教师缺乏等问题在医学信息管理人才培养方面存在一定的短板,所以不断加大对医学信息管理专业教学的研究,对于促进医学信息管理专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3]。

1医学信息管理的人才需求

现代化背景下的人才培养,要充分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不仅要培养专业素质过高的专业型人才,更加要注重人才的综合素养,坚持供给侧思想在教育教学理念中的应用,根据市场、行业、产业、企业需求,提供具有高实践能力的应用型人才,建立满足市场需求侧的人才供给侧[4]。医学信息管理专业与其他医学专业学生相比较,更加了解计算机信息技术,因此在互联网大背景下更容易受到医药公司、医院等管理部门的青睐[5]。但是面对行业、产业需求,拥有较高的专业素质并不足以满足人才需求侧的要求,医院作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主体,更加看重具有扎实知识结构和较强综合应用能力的信息化人才,不仅要掌握医疗卫生业务,还要具备医院系统软件、编程技术、网络安全等技能[6];同时随着大数据和云计算的发展,医疗电子档案不能满足医院的运行需要,数据挖掘、信息检索能力也成为医疗信息化人才要具备的基本能力,通过计算机、医学、管理学和统计学更好地为医疗信息化提供发展助力[7]。

2医学信息管理专业实践能力培养目标和要求

医学信息管理专业要将医学信息管理专业实践能力作为最基本的培养目标,要求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人为本的教育原则,实时关注市场对于医学信息管理专业的人才需求,培养具有信息管理专业理论知识、医学理论知识、岗位操作技术的高级技术实践性人才[8]。医学信息管理专业制定实践培养目标时,要充分考虑行业、产业对于人才实践能力的要求,结合医学信息化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制定最适合本专业人才培养的目标和要求,让医学信息管理专业人才在学习医学理论知识的同时,具备信息化管理、自动化办公、远程医疗、医学图像传输处理等多方面知识,成为高素质的技术实践型人才[9]。

3现阶段医学信息管理专业实践能力培养存在的问题

由于医学信息管理专业是复合性较强的应用型学科,所以包括内容十分广泛,涉及管理学、计算机科学、信息学、医学等诸多知识[10],因此为了满足市场对人才的需求,专业实践能力培养方式也在不断地探索发展,在此过程中存在一定问题。首先就是对于实践能力培养的重视程度不够,由于医学信息管理专业涉及的知识面较广,所以进行人才培养的过程中对于专业知识的要求较高,理论学习压力很大,因此会出现缺少实践操作的计划性和科学性,人才的实践能力培养容易遭到忽视[11];其次实践能力培养重点模糊,往往医学知识更受重视,会导致其他应用型知识的忽视,导致人才培养方向单一,忽视人才培养最终要服务市场需求的教学目的,降低学生的实践应用能力[12]。

4医学信息管理专业实践能力培养策略

4.1丰富培养路径

医学信息管理专业课程设置在完成马克思主义、大学英语、高等数学教育基础上,要合理设置医学课程、管理学课程、统计学课程和计算机课程;完成上述基本教学的前提下,要重视医院管理学、病案管理学、数据挖掘、医学信息检索等课程的细化,提高学生对现阶段市场应用需求的适应能力[13];在教学理念上,要改变传统教师为主导的教学模式,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可以利用翻转课堂、微课等形式提高学生自主学习和自主探究的能力,提高学生学习能力,养成主动学习的习惯[14];在教学方式上,改变单一的讲述式教学方式,构建科研课题小组,提高学生合作和操作能力,特别是给学生在自主研发领域养成良好的创新性,通过教师引导,逐渐培养动手、动脑能力强的实践型人才[15]。

4.2构建教学体系

提高医学信息管理专业的实践能力就要构建新型教学体系,教育模式要基于能力培养,以胜任岗位工作要求为教学的基本出发点,将职业目标、教学模块、科学管理和个性化学习相结合,最大程度地发挥师资力量的优势,激发学生潜能,满足企业人才需求[16]。教学过程中,设立以提高专业技术能力为基础,培养表达交往能力强、灵活运用能力强、创新合作能力强的人才为目标,满足学生个性化需求的实践教育体系[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