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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财务管理;预算管理;成本核算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教育体制改革不断深入,高等教育呈现快速发展的态势。高校办学规模迅速扩大、办学经费不断增多,高校财务呈现经费来源渠道多元化、经济活动多样化的显著特点。财务管理在高校内部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日益明显,财务管理工作任务越来越重,难度越来越大,存在的问题也越来越多。本文对当前高校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了分析,并就其解决对策进行了初步的探讨。
一、高校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高校的财务管理工作总体上是好的,但高校财务管理方面仍存在着诸多需要我们认真研究、并加以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表现为:
1、制度建设、体制改革工作滞后
已有财经制度既有执行尚不到位的问题,又有需要修订完善的问题。财会工作出现的一些问题,放映出某些制度已不适应当前的实际情况,更不能满足今后工作的发展。如科研项目经费使用、收费、后勤服务、培养成本的核算等制度;再如预算管理、经济活动和商业行为监管等,都需要新的制度给予支持。目前,高校财务实行的集中管理,一般仍属于“小财务”概念,对基建、资产等方面尚未做到有效管理,还需要进一步推进财务管理体制的改革。
2、经济责任落实不到位
校内各岗位的经济责任在相当一部分高校中规定尚不具体和明确,内部监督机制尚不健全和完善,一旦出现投资失误或资金流失,校长、副校长和财务处长、基建处长、资产处长等谁应负什么责任,谁是第一责任人,往往难以界定。经济责任不落实,归根结底是作为法人代表的校长和主管财务工作的校领导的责任不落实。部分高校在财务管理方面,对所属二级单位未能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未能明确划分校内各单位在财务工作中的职责和权限。
3、对外投资、贷款风险管理机制尚不健全
多渠道筹借办学经费,鼓励高校在积极面向社会、服务于社会的各项活动中增加办学投入,已成为我国高校筹资多元化的一个成功经验。但我们不能不看到,在不断加强的高校与社会联系过程中,部分高校和部分领域出现了一些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的问题。比如,有的高校在对外投资和贷款方面,缺乏严格的审批程序,集体决策存在缺陷,措施不当,管理不力,透明度不高,使有的投资和贷款项目经济效益较低、风险较大,有的甚至造成损失。
4、预算编制不科学,预算执行不得力
预算管理是高校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校财务管理的核心内容。很多高校对于教育事业经费预算编制重视不够,编制方法简单,缺乏必要的细致的论证及调研过程,在支出预算编制中缺乏科学的费用标准,基本上延用“上年基数+本年增长”的预算分配方法来确定本年度的支出规模,导致最终形成的预算方法不够科学。除预算编制环节的问题外,预算执行也很不得力,预算控制效能低下,预算的约束力不强。
5、资金使用效益不高,浪费现象较为严重
现阶段,我国高校普遍仍存在经费紧张的状况。很多高校在保证人员经费支出的前提下,可用于公用经费及事业发展的部分已经不多,但尽管如此,资金使用仍存在不注重经济效益,不精打细算,乱花钱的现象。在办公经费管理上,一方面表现为公用经费严重不足,另一方面是跑、冒、滴、漏浪费现象严重,长明灯、长流水现象比比皆是;在设备采购中把关不严,急需的设备无钱采购,不急需的设备采购不合理,或者价格过高,或者质量不好甚至功能过剩,造成浪费;维修工程缺乏论证与合理规划,挖了又填,填了又挖等等,造成有限资源的极大浪费。
6、科研经费管理不够规范
高校科研经费的来源渠道广、课题名目繁多,特别是随着横向科研收入的大幅增加,高校科研经费的管理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很多教师错误地认为,科研经费是自己争取来的,自己想怎么用就怎么用,不用遵守学校的财务制度与规定;学校也因为鼓励教师多争取科研经费,忽视了科研经费的管理,致使科研资金和资产流失严重,有的科研人员想方设法将科研经费转为私人财产,将个人及家庭生活开支列为科研费用,或以和实际不符的票据报销套取现金;有的科研人员校外承接项目,资金不进入学校,逃避上缴管理费,避开学校对资金的管理,却利用学校的实验室、实验设备,实验试剂等进行实验,学校得不到相应的补偿,科研经费的使用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以上只是现阶段高校财务管理中普遍存在的几个问题。除高校财务人员管理意识不强、素质有待提高外,还有学校财务管理体制不科学、外部监管不到位,学校领导重视不够等方面的原因。针对以上问题,提出提高高校财务管理水平的几点对策。
二、提高高校财务管理水平的几点对策
1、采用适合的财务管理体制,建立和健全经济责任制度
财务管理体制是财务管理工作的核心内容,《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规定:“高等学校应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规模较大的学校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所以,每个高校都应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从有利于增强学校的宏观调控能力,提高办学效益及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校内各单位当家理财和增收节支的积极性的角度,科学地选择适合自己的财务管理体制。财务管理体制的核心内容是划分财权,这就要求高校必须建立健全权责分明、责权利相结合的校内经济责任制,明确各单位的领导、各级财务人员以及相关人员在财务活动中应承担的责任。各岗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在哪个层次上出现问题,其上一级必须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确实将经济责任制落到实处。
2、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
预算管理是高校财务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贯穿了高校预算编制和执行的全过程,是高校进行各项财务活动的前提和依据。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高校资金来源的多元化和支出的多样化,原有的预算管理已不符合高校形势发展的需要,应从学校的全局出发,充分考虑到学校事业发展、建设的需要和学校财力的可能,把学校的全部可动用资金包括国家事业拨款和学校自筹资金,按一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综合平衡编制年度财务收支计划。统筹安排学校各项资金,全面反映学校整体财务收支情况和总体规模。在编制预算时,要量人为出,预算调整要经学校最高行政领导会议集体讨论通过。建立明确的预算管理制度,并不断加以完善,以保证综合预算的“硬约束”。学校预算在执行过程中要维护其权威性和严肃性。高等教育具有培养高素质的创新人才和为经济发展服务的双重作用,要求教育资源的高校间进行合理流动和高效配置,这就需要建立一种科学、合理的高校预算管理模式,以合理的支出标准作为预算拨款的依据,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使用效益。
3、树立效益观念,加强高校办学成本控制
高校的财务管理不能仅局限于预算资金收支的管理,而应以绩效为导向,围绕绩效最大化的目标,采用管理会计理论体系中的“成本效益比较”原理进行成本管理。目前虽然高校还没有建立起成本核算体系,但高校进行教育成本核算的课题研究已在进行中,并初步形成了一整套教育成本核算体系。高校要正确考核培养一名学生实际所耗费的资金量,分析教育成本的构成内容及进行成本核算时需要考虑的问题,寻求降低教育成本的最佳途径,提高教育投资的效益,力求最少的资金培养更多更好的人才。
4、规范科研经费管理
针对当前高校在科研经费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各高校应该加强对其科研经费的管理,确保高校科研工作健康发展是高校财务管理的重要任务之一。一是高校科研经费应该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的统一管理;二是高校要不断完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特别针对当前横向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完善管理办法,着重抓好科研合同管理、科研经费的转拨管理,建立科研合同的审查制度和授权签字制度;三是高校财务部门要加强对科研经费的支出监督,确保科研项目资金安全并合理使用,确实提高高校的科研工作水平。
三、展望
目前,我国高等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的需要与经费投人不足的矛盾仍然十分突出,而且将长期存在。因此,高等学校需要得到各级政府不断加大经费投入,也需要社会各方面给予积极的支持。与此同时,作为高等学校财务管理部门和财务工作者,也要面对新形势、新挑战、新要求。赶快行动,更新观念,努力创新,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使高校财务管理工作成为学校事业高速发展的一个强有力助力器。
参考文献:
1.刘凤凰.“以人为本”与高校财务管理.黄冈师范学院学报[J],2004(4)
2.张洪珍.对高校财务管理的几点思考.江苏高教[J],2002(6)
3.朱一新.高校财务管理创新刍议.教育发展研究[J],2004(9)
4.杨良超,刘飚,高敏.高校经济责任制下的财务管理创新研究.教育财会研究[J],2004(1)
水利基层单位是水利事业的基本单元,一方面是工作内容繁杂,各方面考评要求事务俱细,单位主管凡事都得亲自抓,抓考评“硬件”,忽视财务管理“软件”;另一方面是单位主管财务意识不强,对水利基层财务工作理解不够透切,往往将财务管理排斥在中心工作之外,进而忽视财务监督,仅从记账、算账的簿计职能上安排会计工作,会计人员也在传统思维中适应这一管理方式,致使水利基层单位理财能力较弱,相关责任主体形不成参与水利基层单位管理的合力,这在客观上难以形成有效监管的“双效机制”,存在一定的财务管理风险。
中国人民银行对责任主体(包括各类法人单位)在银行开户的审批管理是非常严格的,开设的各种账户用途也是非常明确的。但由于水利建设资金来源渠道不同,存在专款专用的管理规定。因此,水利基层单位往往开设临时账户管理专项资金,但由于专项资金下拔与使用存在一定的时间差,为保证资金供给,又不可避免的会串户调济使用,若财务处理不及时,公共管理费用分摊不到位,其结果必然会影响财务管理的信息失真和财务核算的可靠和完整。
水利项目实施法人责任管理,成效是显著的,但由于缺乏必要的项目法人风险机制,使得部分水利基层单位在争取水利项目立项时,为了能尽快的争取到水利项目,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存在明显的成本项目缺陷,项目计划任务书与实际投资成本差距较大,结果是频繁变更项目任务,甚至出现“超规模、超概算、超标准”的“三超”项目,财务核算与现实管理难以一致,财务管理程序和核算规律得不到应有的遵守。
现行的水利投入机制,是按照水利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通过综合平衡确定国家、地方、受益区的投资分摊比例。近年来,由于水利建设投资优先增长的拉动,水利投资规模迅速扩张,致使受益区(主要是县级)配套资金严重不足。为了多争取项目立项,在没有实质性财务约束的条件下,编制项目任务书时恣意提高自筹资金计划,伺机套取国家或地方(主要省级)投资,而项目一旦获得立项,为减少受益区配套资金,往往作出暗箱操作的投资调整,或弄虚作假,或虚报配套设施投入,或虚列他项经费支出,为应付检查和各级审计,财务部门也只能被动地作出必要的会计处理,求实性会计准则被扭曲,客观的财务管理行为在守法与违规的两难中罔然所从。
项目建设单位是水利建设资金使用的重要载体,也是考核水利投资绩效的重要部分。对建设项目实施有效监管的基本手段是加强财务核算。但现实情况是,由于上述多种原因的综合影响,致使项目核算水平低,误计工程量、虚列材料设备开支、随意分摊递延费用等行为较为普遍,财务管理的造价监审职能不到位,甚至是职能缺位,综合性的财务审计面对各种错综复杂的矛盾,认真履职也是困难重重,难以就实质性的违规行为作出有效的纠正,财务管理的造价监审职能虚化严重。
完善水利基层单位财务管理的主要对策
1、定编核岗,突出财务管理的队伍建设
定编,首先是满足水利基层单位会计需求;核岗,是在定编到位的前提下因事设岗。定编核岗工作是加强水利基层单位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在此前提下,针对颁布的法律、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等财务管理要件,结合水利基层单位的实际和存在的问题,对财务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培训、指导,提升财务人员的政治素养、业务素质和应对能力,从而突出财务管理的队伍建设。
2、防微杜渐,定期检查与突击财审相结合
水利基层单位财务管理存在的诸多问题,既有政策和体制原因,也与单位主管的理财观念和示范作用相联系的。政策和体制原因靠改革,靠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属于水利基层单位的原因,只能依靠政策教育和必要的制度约束。对水利基层单位财务管理实施防微杜渐式的监审有且实效性和针对性。防微可改变传统理财观念,使财务管理循规律、按程序办理;杜渐是保证财务管理循规律、按程序的条件,避免将个性问题变成面上问题。要实现防微杜渐,就水利基层财务管理的现状而言,实行定期检查与突击财审相结合,是有效突破现有难点的关键对策之一。
3、完善制度,重视财务监审的程序建设
我国财务制度比较重视内涵建设,强调规则统一、口径一致,而往往忽视外延可操作的针对性,这是我国财务监管效应较低的基本原因。针对水利基层项目资金管理的实际,除应坚持“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专账管理”的账户管理原则外,可以针对水利建设项目的特点,作出补充性的规定:“一个会计主体只能开设一个基本账户,临时账户要根据具体情况向上一级水利主管部门和财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设”。根据项目建设时限和工程决算的需要,还可以作出更进一步规定:“经批准开设的临时账户在工程峻工验收后,由上级水利主管部门和审计部门共同出具审计报告,报送人民银行核准后按规定程序销户”。为加强责任管理,还可继续规定:“未取得合规手续擅自销户或转移资金用途的,除追究项目法人责任外,上级水利主管部门承担相应的资金追回和处罚责任”等。通过这些制度的完善,有利于财务监审的程序建设。
4、优化监控,量化财务内部控制条款
针对水利基层建设单位财务管理的实际,优化投资责任监控,也是有效对策之一。因为水利项目单位是决定投资效益高低的实施主体,是控制水利建设资金运动的主要载体。由于水利建设项目已经普遍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这就需要对项目负责人追加问责条款,从而量化财务内部控制条款。如针对成本控制,制定主要材料、设备采购实施细则;针对日常支出项目,设计簿记式明细账薄;针对财务内部流程,作出严格的分工和问责条款等,通过这些财务监控的条款量化,一方面可以优化投资监控程序,降低发生错误与不当的风险,避免产生相互勾结,串通等违纪风险。另一方面还可以为定期财审和突击财审提供依据,保证内审工作的有序开展。
5、改革筹集,变国家、地方“前投”为“后补”
目前,我国水利建设筹集方式实施的是“三点一位”模式。所谓“三点”是指国家、地方、受益区构成的三个责任主体各筹一点,所谓“一位”是“三点统筹到位”。由于地方和受益区投资各有侧重,财政状况相差较大,仅靠单纯强调“三点”筹资是很难同步到位的。为此建议,改国家财政同步投入(或称“前投”)为“后补”(即工程验收交付使用后作出补偿)。这一政策建议体现以下导向:一是体现国家投资的补贴手段。从现实状况看,国家直接投资于中小水利的份额都具有补贴性质,特别是发达地区的基础水利建设。二是体现地方筹资办水利的刚性约束。国家、地方对水利筹资的方向和途径已经作出明确规定,之所以仍存在地区性筹资比例的差别,根本原因在于地方与国家对于投资比例的多少存在行政博弈,结果是刚性约束不足。三是强化受益区筹资配套的政策约束。受益区筹资配套之所以不足,除源于地方基层财力不足这个因素外,根本原因仍在于行政性博弈的趋利行为。将国家或地方投资于基层水利的资金变“前投”为“后补”,便于克服现行的水利投资障碍,利于完善水利基层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的落实。
6、完善委派,变“直接委派”为“兼职委派”
论文摘要:水利基建财务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经济工作,随着水利建设的深入开展,基建财务在工程建设中的作用愈加重要。阐述了水利基建财务管理应重视的几项工作,即提高水利基建财会人员素质,规范建设项目会计基础工作,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搞好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加大内部监督力度。
1加强水利基建财会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
(1)认真学习相关的水利基本建设法律、法规和规章。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预算法》、《政府采购法》、《工程招投标法》、《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办法》、《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价款结算管理办法》、《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等。通过相关法规制度办法的学习,弄懂弄通制度办法,增强和提高对政策的理解和执行水平,提高依法、依规办事的能力。财务人员在加强自身学习的同时,还要广泛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要做到人人学习了解这些法律、法规和规章;在实际工作中,要明确职责,层层细化,自上而下贯彻落实这些法律、法规和规章。
(2)财会人员还要努力学习并掌握一定的水利工程建设方面的业务知识,如概预算知识、工程知识、合同知识等,弄清水利基建工程概预算定额的执行和费用开支的标准与范围,全面提高财务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努力为水利基建工程建设服务。
(3)加强财会人员的思想作风建设,努力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充分发挥财务部门综合管理和监督的职能作用。这就要求加大自学与培训相结合的学习力度。
2规范建设项目会计基础工作
根据建设项目实际情况,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抓好会计基础工作;结合国家现行财政法规,健全各项财务规章制度,保证财务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提高建设项目会计核算质量和财务管理工作水平。尤其要注意建立健全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制度是一个单位为了实现某一经济活动目标,维护资产财产物资完整,保证财务收支合法、会计信息真实、贯彻国家财经法规和决策,保证经济活动效益而形成的一种内部自我协调、制约、检查的控制系统。建设项目的内部控制制度主要由以下几个要素构成:一是组织机构。建设单位内部机构的设置和分工,应合理解决领导层、各职能部门及各个环节之间相互牵制,互相制约;二是健全的规章制度和明确的职责分工。如人、财、物等管理制度,将各项经济活动划分到具体工作岗位,按照岗位确定任务、职责和权限,用制度来规范建设项目的各项经济活动和管理工作;三是完善内部监督和检查机制。按照制定的各项制度定期和不定期对建设项目的资金管理、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等进行检查,并对现存的内控制度进行评价,达到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的目的。
3加强水利建设项目资金管理
建设资金管理好坏直接影响到资金安全、合理、有效使用,因此资金管理是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和监督的重点。根据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建设单位要合理安排和使用建设资金,建立有效的资金运行机制。
(1)要依法依规加强计划、预算管理,规范资金安排。项目法人必须按年度计划组织落实,不准搞计划外项目,不准将资金挪作他用,地方配套资金必须及时足额到位。
(2)要建立健全水利项目资金的申请与拨付制度。根据投资计划安排项目建设进度,制定用款计划,并对资金到位、投资完成、工程形象进度等情况及时了解,资金的拨付以用款计划为依据,按工作程序、工程进度、支出预算进行拨款。
(3)要规范水利工程项目资金的审核程序。水利工程项目资金的使用必须经过经办人审查,财务等有关部门审核,单位主管领导核准签字三个程序方可办理支付手续。
(4)规范银行账户管理,保证资金安全完整。要按规定开设、管理银行存款专户,并由财务部门集中统一管理和核算。严禁私设“小金库”和资金体外循环。
(5)建立水利工程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报告制度和信息反馈制度,加强对水利工程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定期或不定期地监督检查,杜绝人为滞留、挤占、挪用水利资金、私设“小金库”、转移资金、逃避财务监督等严重违反财经法规行为的发生。
4严把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关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是正确核定新增固定资产价值,反映竣工项目建设成果的文件,是办理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手续的依据。财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联合编制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做到按规定期限及时编报,数字准确,内容完整,实事求是。
(1)竣工决算是办理财产交接的依据。首先,由于竣工决算是在搞好日常财务管理的基础上进行的,要求基建财务人员要参与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财务管理,从概预算的审查、招投标、计划管理、施工合同、工程实施结算、直至竣工决算编报完成。其次,工程竣工后,财务人员要全面清理各项财产物资,核实结余物资,做到账实相符;清理债权债务,并落实最后余额数;要认真核实基本建设拨款额,并同银行核对各项收支,在此基础上,正确计算基本建设支出和各项交付使用资产的成本,对不应计入建设成本的项目要及时剔除,对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待摊费用正确分摊,以保证竣工决算编制的正确性。再次,要加强竣工决算有关指标的分析。竣工决算编制完成后,必须要对报表中所列的各项文字及数据资料进行认真深入的研究,分析各主要指的完成程度,如对建设规模、建设工期、交付使用资产完成情况、工程质量、生产能力或效益等进行分析,从中找出差距、分析原因,为工程交付使用后加强管理提供依据,为提高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水平打下基础。
(2)财务部门对工程决算应进行全面监管,不仅要求财会人员对工程量、工程定额比较了解,还要求了解有关的政策,熟悉决策工作;财会人员要走出办公室,亲临施工现场了解情况,参与工程量的检测与工程质量的验收;对工程的设计变更、追加概预算及动用工程预备费用等,财务人员要以有关文件批复为依据;对工程结算的材料费的计取,平时要注意了解市场行情,搜集有关资料,勤调查和咨询,并在各种手续齐备的情况下,经审核无误后,根据财务程序进行结算、拨付,不能不问清事实情况盲目进行财务结算资金拨付;对工程量的认定,必须与施工人员一道同乙方会签,根据工程进度、合同条款、监理说明和有关规定进行财务结算、监管;要委托审计机构审查工程预(结)算,作为办理工程拨付和结算依据,搞好水利工程项目的年度财务决算,搞好竣工验收和竣工财务决算审查。
(一)有利于提高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是企业会计管理的三要素,纳税筹划作为企业财务管理中重要的一环,主要以资金运动为中心,以实现企业经济利益的最大化。首先,企业在明确财务决策之前,合理制定纳税筹划有利于实现企业经营活动的规范化,同时为企业经营活动健康顺利的开展提供了必要的保障。其次,纳税筹划有利于帮助企业节俭开支,避免浪费,从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企业竞争力。最后,纳税筹划是一项综合性强,复杂的系统工程,我国的税收政策具有针对性和强制性,企业要想在不违反税收政策的前提下合理避税、节税,就必须提高自身的经营管理水平和财务管理水平,只有这样才能为纳税筹划方案的顺利实施创造条件,所以纳税筹划也有利于规范企业的会计行为,促进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有利于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实现
企业的最终目标在于提高经济效益,税后利润是评价企业经营成果的重要因素之一。而企业增加利润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提高企业效益水平,另一种是减轻税收负担,前者在企业投资固定的前提下,虽然能够增加利润,但毕竟潜力有限。企业的纳税筹划则是为了实现第二种情况而产生的,正确制定纳税筹划有利于实现企业的集资节税,从而更好地实现企业财务管理目标。同时,在企业纳税筹划的过程中,企业可以优化资源,进行结构重组,实现企业的规模经营,规模经营也是增加利润,实现企业财务管理最终目标的重要途径。此外,纳税筹划有利于筹集资金,为企业增加资金来源,从而缓解企业资金压力。纳税筹划还可以联合其他单位,共同寻找节税之路。
(三)有利于实现企业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从纳税筹划的角度来看,企业通过筹划其集资、投资等经营活动,创新企业的生产经营方法,规避风险,优化部门结构,减少或取消对企业经济效益没有贡献的生产经营活动,尽可能减少资金的流出量,在现金流入量不变的条件下,延迟资金的流出时间,获得资金的时间价值,从而提高资金的使用价值,实现企业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四)有利于帮助企业加强涉税管理,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当前,我国的税收体系还不够完善,税收政策还需要进一步的细化和健全,而我国的大部分企业还需要专业的纳税筹划人,税务机构还比较少,有很多的纳税人对税法知识没有一定的了解,同时我国税收政策的调整没有进行及时的通知,导致很多企业对完善后的税收政策知之甚少,致使许多企业总是在不知情时漏缴税款,甚至有可能对于减免的某部分税款以全额缴纳,而纳税筹划则能避免这些情况的发生,不仅能够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而且也能使企业管理者了解税法精神,实现企业的科学化管理和信息化管理,从而促进社会的进步。
二、纳税筹划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应用
(一)企业筹资过程中的纳税筹划
企业在纳税过程中依据筹资渠道的不同负有不同的纳税义务,于企业而言,如果能够科学合理的利用这些筹资渠道,则不仅能够为企业减轻税收负担,而且在某种程度上能够获得税收方面的利益。
1.合理确定企业的资本结构
资本结构主要指企业各种资本的价值构成及其比例关系,是企业一定时期筹资组合的结果,主要包括负债资本和权益资本。根据税法规定,企业通过负债筹集资本所支付的利息能够直接在纳税前被扣除,一定程度上能够缓解企业的税收压力;而企业通过权益筹集资本所支付的股息则不能作为费用被冲减,只能作为企业的未分配利润。所以,企业在筹集资本时,在不违反税收政策的前提下,可以利用纳税筹划实现资本的筹集和税收的减少。
2.充分运用租赁筹资
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是租赁的主要内容,纳税筹划作为企业集资减负的重要手段,企业可以通过租赁来实现这一目标,于承租人而言,经营租赁可以让企业一举两得,首先,可以不用承担设备维护所带来的风险,其次,在日常经营中,承租人可以将租金计入企业费用中,以削减企业的利润,从而减少相应的纳税额度。融资租赁是一种新的特别的集资方式,企业可以通过融资租赁能够快速的得到资产,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企业的资产压力,从减少税收的角度看,通过融资租赁的固定资产折旧可以计入成本费用,支付的租金利息也能直接在税前扣除。所以,融资租赁是比较好的减税手段。
3.正确处理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反映的是企业借入资金所付出的劳动和代价,在企业的生产过程中,对于因构建固定资产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固定资产能够实际被使用之前应尽量予以资本化,计入成本之中,而之后则被计入费用之中,在固定资产成本之中的借款费用,可以通过计入折旧来冲减企业的税基,从而获得相应的时间价值,所以,企业在处理借款费用时,应当尽量予以资本化和费用化,不仅能够减少税收,而且可以获得相应的节税收益。
(二)企业投资活动中的纳税筹划
企业投资方式、投资行业、投资地点等不同也可以实现税收的差异化,正确选择投资行业、地点、方式、规模以及组建方式也能够达到节税的效果。
1.合理选择投资方式
企业投资方式主要分为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与间接投资相比,直接投资需要考虑的税制因素相对较多,纳税筹划的空间相对较大。企业的直接投资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收购亏损企业,一种是兴办新企业,从纳税筹划的角度看,收购亏损企业可以为企业节约兴办成本,也可以冲减企业的利润,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兴办新企业不仅需要耗费大笔的兴办费,而且整体税收负担较重,节税的效果不明显。企业的间接投资主要是对股票、债券的投资,这样的投资风险较大,且股票投资所获得的收益需要交纳所得税,尽管国债所获得的收益免税,但收益不高,所以,企业在进行间接投资时应当正确处理好风险的利益的关系。
2.正确选择投资地点
投资地点的不同也会影响企业所需要承担的税负,近年来,为了平衡我国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促进共同富裕,实现沿海向内陆、东部向西部、富裕地区向贫困地区的战略转变,我国制定了不同地区的税收政策,这就为税收筹划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以高新技术产业的税收政策为例,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可减免所得税两年,在红色革命根据地、偏远地区、贫困地区等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可减免所得税三年。所以,正确选择投资地点对我国平衡地区经济水平和集资节税有着重要的作用。
3.正确选择投资行业
为了合理调整产业结构,国家利用宏观调控对投资行业的不同给予了不同的优惠政策,根据税法规定,对我国新办的属于服务性质的企业或单位给予减免两年所得税的优惠,同时,对于高新技术企业、低碳企业和服务性企业等在税收方面都会给予相应的优惠,以企业所得税为例,高新技术企业的所得税为15%,外资企业所得税为30%,另有3%的地方所得税,所以,企业在进行投资行业的选择时,也要看清形势,选择优惠政策好的行业进行投资,以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
4.合理选择投资规模
企业投资规模的选择建立在企业的资产规模之上,主要包括集团企业和独立企业两种选择,在一般情况下,集团企业具有较强的优势,由于集团企业的子公司众多,税收转移的可能性较大,对投资企业来说会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三、小结
〔关键词〕税务筹划
“税务筹划”是通过经营、投资、理财等活动的合理筹划和安排,尽可能地取得“节税”的税收利益。税务筹划是企业的一种理财行为,应始终围绕企业财务管理目标来进行,其目的是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和使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的享受和行使。
一、现行税制为企业税务筹划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1.按照税法规定,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所形成的负债利息支出可以在税前扣除,享有所得税利益,而相比之下,股息是不能作为费用列支的,只能在企业的税后利润中进行分配,因此,企业就可以通过资本结构的合理搭配来实现税务筹划的目的。一般来说,为获取较低的融资成本和发挥利息费用抵税效果,企业内部集资和企业之间拆借资金方式筹资最好;金融机构贷款次之;自我积累方法效果最差。
2.投资抵免是我国实施的一项新的税收优惠政策,该政策具有覆盖面广,优惠力度大,政策性强的特点,企业可以用好用足这一政策,来争取最大的税收优惠效果。为鼓励企业加大投资力度,支持企业技术改造,促进产品结构调整和经济稳定发展,对在我国境内投资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改项目企业,其项目所需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以从企业技改项目设备购置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企业每年度投资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不得超过该企业当年此设备购置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额,如果当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额不足抵免时,未予抵免的投资额,可用以后年度企业此设备购置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额延续抵免,但抵免期限不得超过5年。因此根据现行投资抵免政策的特点和要求进行税务筹划,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正确选择设备的购置制度。确定了设备购置年度,实际上也就确定了基期年度。在其他条件一定时,基期年度缴纳的所得税越少,对企业越有利。所以选择在减免税期满的次年或微利年度的次年购置设备,将使企业设备投资获得较好的节税效果。
(2)正确确定设备投资额和合理分配各年设备购置额。在设备投资额、设备购置年度一定的条件下,企业获得最优的投资抵免优惠的条件是:
年度设备投资额×40%≤法定抵免期限内各年新增所得税额
所以企业在进行设备投资前,应预测未来各年盈利情况,并以预测新增所得税额为依据,确定每一年度的设备购置额。假设某企业技改项目建设周期为两年,需要设备投资额为600万元,如果全部设备都在2000年购置。税法允许的投资抵免额为240万元(600×40%),但是,该企业2000年—2004年五年的新增企业所得税只有200万元,那么就不得不放弃40万元的投资抵免额;如果该企业将600万元的设备分两年进行,2000年设备投资额应控制在500万元(200/40%)以内。假设该企业选择在2000年购置设备400万元,税法允许投资抵免额为160万元,小于2000—2004年五年的新增企业所得税,可全额抵免。其余200万元的设备在2001年购置,税法允许的抵免额80万元,可用于抵免的新增所得税是2001—2005年各年比2000年应纳企业所得税额的增加值之和,因为《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审核管理办法》第5条规定:“同一技术改造项目分年度购置设备投资,均以每一年度设备投资总额计算应抵免的投资额,以设备购置前一年抵免的企业所得税前实现的应缴企业所得税为基数,计算每一纳税年度可抵免的企业所得税额在规定的期限内(5年)抵免。该企业分两次购置设备获得的投资抵免额比一次购置提高了。
3.为了体现激励性税收政策,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不同地区税负存在差别的税收优惠政策,投资者在选择企业的注册地点的时候,就可以充分利用国家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贫困地区、保税区、经济特区的税收优惠政策,从而可以节省大量的税金支出;
4.兼并筹划带来“节税”利益。假如一家企业为了发展壮大自己,因手中暂时缺乏大量资金来扩大厂房和增加机器设备,又不想从银行借入资金,此时正好有一户企业,因经营不善亏损严重,正处于停产倒闭状态。对这种情况,就可以利用税收政策的规定,对停产企业进行兼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组改制中若干所得税业务问题的暂行规定》指出:被吸收或兼并的企业已不符合企业所得税纳税条件的,应以存续企业为纳税人,被吸收或兼并企业的未了税务事宜,应由存续企业承继。另对亏损弥补的处理规定:企业以新设合并方式以及吸收合并或兼并方式合并,且被吸收或兼并企业按《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不具备独立纳税人资格的,各企业合并或兼并前尚未弥补的经营亏损,可在税收法规规定的弥补期限的剩余期限内,由合并或兼并后的企业逐年延续弥补,由于对被合并或兼并企业亏损的弥补,减少了应纳税所得额,也相应减轻了税收负担。
二、现行的会计制度中的核算方法具有选择弹性,不同的处理方法形成不同的纳税方案。
如在企业会计处理方法中,进行税务筹划表现在很多方面,具体有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选择、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等。
1.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
纳税人的各种存货应以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各项存货的发出或领用的成本计价方法,可以采用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计划成本法、毛利率法或零售价法等。在物价持续上涨期间,后进先出法所求得的期末存货成本小,相反,销货成本必定较高,这样就会产生较少的净收益和所得税,而此时采用先进先出法会相反。在物价持续下跌期间,则会得出相反的结论。会计一贯性原则要求“企业的会计核算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但同时一贯性原则也要求“如有必要变更,应将变更的内容和理由、变更的累计影响数,以及累计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的理由等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这样就可以在物价下跌时采用先进先出法,物价上涨时改为后进后出法,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从而实现税收筹划。
2.加速折旧法带来的“节税”利益
加速折旧法一个实际的财务利益是:与直线折旧法相比,企业在确定应税收益时,由于在早期多计入了折旧费,将使企业应税收益相应减少,从而使企业在早期交纳较少的所得税,而在后期交纳较多的所得税,这意味着滞延纳税时间(不是指不按税法规定期限缴纳税收的欠税行为)。从而等于对纳税企业提供了一笔无息贷款,可以降低资本成本。
三、从税收筹划的角度来说,融资租赁也是企业用以减轻税负的重要方法之一。
对于承租人来说,租赁可获双重好处:一是可以避免因长期拥有机器设备而承担的负担和风险;二是可在经营活动中以支付租金的方式冲减企业利润,减少税基,从而减轻税负。对出租人来说,可取得数额较高的租金收入,同时出租人的租金收入要比一般性经营利润收入享受较为优惠的税收待遇,有助于减轻税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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