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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遗传承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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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遗传承发展

非遗传承发展范文第1篇

关键词: 民间非遗 高职院校 传承模式

资料记载,湖南省有非物质文化遗产11大类320多项(国家级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200余人。几百项非遗技艺在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城镇化速度加快,很多以前的行为习惯受到冲击甚至改变,从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途径来看,它们已逐渐失去生存的土壤。这个问题存在的根本原因,一是因为学成所需要的时间长,二是因为经济收益不高。2015年,文化部启动了“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试点工作,委托了全国57所高等院校开展非遗研修和培训工作,对具有较高技艺水平的传统手工艺传承人或资深从业者进行研修。2016年我校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作为57所高等院校承办之一,也利用暑期举办了首期文化部湘绣、侗锦、瑶锦非遗技艺传承人普及培训班,来自省内近60人参加了培训,在传承人群、社会各界中引起了良好的反响。

在湖南很多民间技艺已逐渐开始失传,像花鼓戏、侗歌芦笙、蜡染、木雕、凤凰扎纸、花瑶挑花、制扇技艺、木板滩头年画等非遗技艺得不到很好的传承。作为从事教育培训工作者,我们在民间走访时发现,像陶瓷、湘绣、泥塑、餐饮等能够契合现代人审美情趣和生活习惯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它们的传承已经不是问题。这些技艺在我们学校已成为技艺传承的典型,尤其是湘绣专业,通过十年的创新与发展,培养了大批湘绣手工技艺传承人,绣女设计与工艺一届比一届出色,这是因为我校在办学发展中不断探索得到经验,在专业构建中建立了一批大师工作室,形成了具有产业链的“大师+教授”领衔的强大师资队伍力量,培养了一批批以“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的具有高端设计的非遗手工技艺人才。

随着各种非遗技艺培训工作的深入,2016年5月我校作为非遗培训试点,举办了湘绣、侗锦、瑶锦非遗传承人群普及培训班活动,主要以湘绣、侗锦、瑶锦传统手工技艺、传统美术类非遗项目为切入点,分为研修、研习和普及培训三个层次。研修是委托机构针对较高技艺水平的传统手工艺技者或资深从业者进行研修培训,研习指的是学习者进入高校一些大师名师工作室及传统工艺类企业研究学习,普及培训指的是委托相关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以传统手工艺为重点,对从业者进行培训。我校校企合作处(培训中心)主要以普及培训为渠道,学校高度重视此次培训班的工作。非遗技艺培训主要通过湘绣、侗锦、瑶锦非遗代表传承人现场演示教学,湘绣技艺与工艺培训学员,着眼于“强基础、拓眼界、传技艺”的要求,充分训练学员对刺绣工艺技巧技法的掌握能力。同时,使学员之间、学员与传承人之间的互相交流培养感情、传达友谊、提升技艺。传承人及大师的引领教学,师傅带徒弟“现代学徒制”模式培养技艺人才,提高学员作品的艺术表达力、艺术价值和市场价值,促进传承人及学员就业增收,使学员学有所成,技艺传承得到社会性的良性发展。

根据近几年非遗技艺培训的成效,我校已经逐年扩大参与其他院校和企业的规模,培训内容从以传统工艺为主拓展到非遗保护发展至各领域。今后,传承人群的研修、研习和培训将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的根本性、常态化工作。

除了学校有效的人才培养传承模式外,其他没有进入高校的非遗传承与发展保护需要政府多提供政策和经济支持。对于民间其他各项非遗项目,政府首先要出于对地域文化的保护投入资金,投入人力和物力,让它能够传承下去。其次,对于传承人的培训,过去从政府层面更多做的是非遗保护的管理人员的培训,现在非遗传承面临的主要问题是传承人群的断裂。据调查显示,至2016年全国已有250多位国家级的代表性传承人相继去世,这给非遗保护带来了很大的挑战。非遗传承人的培养后继乏人,形势比较严峻。如今的社会环境对想要哪些学习技艺的人不是太有利,他们都普遍比较浮躁,非遗技艺学习需要沉下心来,要专心耐心,下的工夫要很长久。这对现在的年轻人来说是一个非常大的挑战,政府要给予传承人及其学徒一定的奖励和补助措施。再次,文化部的非遗培训针对的是传承人群,而非传承人。非遗传承以前都是手口相传,师傅带徒弟,没有很大的创新,皆以传统手工技法相授。传承人进到高校以后接受学院式规范性、系统性的教育,从理论和实践技能、文化素养和传承能力及审美观念上都有全面的发展性。很多学校积极开展非遗培训活动,极大地丰富了教学内容,创新了办学模式,在促进传承人群、企业和院校的对接方面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当然,不一定都是被认定的代表性传承人才可以参加,他可能是掌握着某一种技艺还没有被认定为代表性传承人的手艺人。这样的人在社会上还是比较多的,对这样的人群进行培训,能够把传承人的队伍扩大。

湖南民间非遗是传统文化,种类繁多,技艺精湛,传承创新,传播发展,以高校培训传承模式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最好最直接的发展保护。当然,非物质文化遗产要活下去活跃起来,还是需要设计与创新。要跟随时展,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时俱进,提升非遗衍生产品和服务的设计水平,提升文化创意水平,需要各院校进一步扩大传播,加强培训,创新培训手段,优化培训内容,在非遗项目中加入创意元素,在传统文化里注入新鲜的血液,同时打造对外传播品牌,让湖南更多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更好的传承与创新发展,走出国际,享誉全球。

参考文献:

[1]徐守盛.切实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迈入法治化轨道.湖南非遗,2016.07.

非遗传承发展范文第2篇

一、豫剧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渊源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定义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被各社区群体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社会实践、观念表述、表现形式、知识、技能及相关的工具、实物、手工艺品和文化场所,这种非物质文化遗产世代相传,在各社区和群体适应周围环境以及与自然和历史的互动中,被不断地再创新,为这些社区和群体提供持续的认同感,从而增强对文化多样性和人类创造力的尊重,在本公约中,只考虑符合现有国际人权文件,各社区、群体和个人之间相互尊重的需要和顺应可持续发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倘若说中原文化是中华文化之根,那么豫剧艺术就是中原文化之魂。豫剧艺术正是由于中原沃土的滋养和劳动人民的不断创造,才得以展现出刚健、清新、豪放、朴实的艺术气质和优美、独特的艺术形态,它堪称中国戏曲艺术宝库中一颗璀璨的明珠。2008年12月,豫剧被列入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代表性作品的名录中。我国“非遗”保护工作正式进入法制化阶段是从2011年6月,《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的颁布与实施。国家也采取了许多措施加强了对地方戏的传承与保护,每年都有地方戏的节目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日期间进行展示。豫剧是作为第一批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的剧种,但处于目前文化多元化的大环境中,豫剧的发展也同样面临着危机,观众群越来越窄是其中的一个方面。但就目前状况而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涉及到的不单单是一个剧团的问题、一个剧目的问题、一个剧种的问题,更深刻地反映出一个民族的文化传承问题。正是因为豫剧的发展处于这些重要的历史节点,因此,我们非常有必要对豫剧艺术的继承和发展的现状进行重新的审视和认真的思考。

二、豫剧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戏剧与电影、电视等不一样,它是一种舞台表演的艺术形式,豫剧没有固定的模式,而是相对于每一次的演出都有一次创新的机会。写意性、虚拟性、追求意到神似是中国戏曲的特点,然而豫剧比其他戏剧种类表演所涵盖的内容更为丰富。表演的载体是演员,戏曲艺术通过演出的方式得以保存。我国的戏曲艺术,都是在不断演出中体现出其生命的活力!

目前,豫剧艺术的演出呈现出的状况并不十分良好,在一些艺术水准较低的民营剧团和一些省、市剧团,都出现了歪曲豫剧、怠慢艺术的现象。

民营剧团往往受盈利最大化驱使,通过普遍采用削减成本、压低戏价、抢占市场等不合理的竞争手段,造成了艺术质量较差等局面。主要表现为:第一,演员少,演出时“只要花,不要叶”。如该上4个人的,只上两个;该上宫女的,一个也不上,取而代之的是太监领着皇帝就出来了。第二,服装种类少,身份不分、场合不分,乱戴胡穿。比如知府可以戴县令帽,家庭戏能穿件衙役皂袍,甚至在古装戏中还有穿着板裤、皮鞋就可以上场的现象。第三,奏乐器的人少。省、市豫剧团演出时,乐队最少有七个或八个人,在通常的情况下,五人是打击乐手。但是民营剧团乐队,往往是一把板胡、一支唢呐、一架电子琴加上一个“铙钹”由一人同时演奏这四五件乐器,甚至整场演出一共就4人。第四,化妆简陋。戏曲化妆有正式妆和简妆之分。正式化妆主要勾画脸谱,简单的化妆是勾画黑眉、涂胭脂、抹口红。在民营剧团中,往往用一张脸谱演两三台不同的戏,或者仅仅只化简妆就上台。第五,不按照剧本演,胡连乱唱。省、市剧团都是按照剧本演出,十几台常备剧目只够演出六七天。而民营的剧团不按照剧本演出,依靠唱“水词”(针对具体场景、情感编写的固定唱段),乱凑胡编,这样就可以演出一个月左右。

当然,省、市剧团同样也存在很多的问题。省、市剧团虽然艺术质量在整体上比民营剧团高一些,但受到现有的体制机制和市场环境等因素制约,省、市剧团的演出也没有达到相应的标准。第一,整体的服装影响形象。一些戏服上绣有不能用水洗的金饰,并且只能用干毛巾擦拭。经过十几年的擦拭和缝补,丝和线早已不是原来的样子了,蟒和靠等也变成灰黑色的了。第二,没有高质量的音响设施。因为剧团经费有限而且乐器价格也在逐年上涨,导致演员演出时只能轻轻敲打。曾经有过一位艺术团团长说:“如果还像过去一样根据剧情演奏,一场戏敲坏一个锣,那么非得敲得剧团没饭吃!”第三,灯光没有达到应有的效果。同样由于经费不足,目前剧团使用的灯光不要求彩度、色度等效果,只保证了一定的亮度。第四,专业演员没有足够的演出机会。目前,豫剧演出市场存在一些现象,缺乏相关艺术素养的业余人员占据舞台,而专业演员却被迫离开舞台。曾经有一位省、市剧团团长毫无顾虑地说:“如一些仅会唱上两嗓子的庄稼汉也被拉进民营剧团跑龙套,这些人的水平,怎么比得上从小就在剧团跟着老师学戏的演员和艺术院校的毕业生?”综合分析来看,当今豫剧的演出状况,造成了其在整体上出现了艺术元素的不完整、艺术魅力的降低。观众所实际体验到的,已经不是充分体现艺术本质特征、特色的豫剧,反而是经过削减、丑化、歪曲甚至是被破坏了的“豫剧”。

三、做好豫剧的传承与发展工作的意义

做好豫剧的传承与发展工作是河南甚至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传承的一个重大历史性任务,需要在国家继续出台相关保护性政策以及河南省委、省政府的积极配合下,理论指导与实践的双向突破下共同推进。目前豫剧的发展空间受到了极大限制。与其他地方剧种相比,豫剧也是在中华民族悠久文化基础上经过漫长岁月而逐渐形成的,它承载着千千万万中原儿女的思想情感和审美需求。当今,我们仍然需要豫剧那悠扬动听的旋律来鼓舞我们去实现中国梦!

大众文化产生了“文化工业”,现代科学技术手段推动了工业文化的蓬勃发展,为进一步传播文化产品、形成具有民族意蕴的文化产品品牌搭建了平台。在面对“文化工业”时代,豫剧以它不朽的民族传承魅力,毅然成为河南一个不争的品牌。豫剧只有得到了合理的保护和利用,其鲜明的民族特色才能在中原沃土上发扬光大!当然,其中也不乏那些利用大众传播媒介扭曲传统豫剧,愚弄观众和消费者从中获取高额利润、以发财致富为目的的不法分子出现,对此,我们应当加大力度予以打击。

豫剧这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发展犹如一把双刃剑,我们在反思现代“大众文化”利弊的同时,尤其不能忘记的是传统戏曲艺术在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传承中的重要性!从一定程度上来说,豫剧的文化内涵同样反映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内涵,豫剧讲述的故事记载了中华民族的历史,这只是一方面,更为关键的是因为它独特的旋律和表演形式唤起了人们对中国传统文化的集体潜意识。无论是用现代戏演绎现实生活中的人生百态,还是用古装戏演绎中原地区的历史,豫剧作为中原地区特有的传统文化载体,其演绎历史的效果与如今电视剧、电影等艺术演绎历史所产生的效果是不一样的。豫剧用它特有的表演形式和韵律,唤醒了华夏大地上的人们对河南地区特有的风土人情和地理风貌的记忆。

四、实现豫剧传承与发展的有效途径

纵观中国戏曲的发展规律,中国戏曲大多是以民间性、通俗性取胜的。针对豫剧而言,豫剧的传承与发展必须坚守“小传统”,从而形成一条通俗的路线。这就需要从事豫剧的工作者们多借鉴“大众文化”产生的艺术形式,可以通过类似流行歌曲的形式推广豫剧选段,拍摄豫剧电视剧、电影等,同时多触及最切合实际生活的话题。

对于豫剧改革与发展的进程中出现的问题,我们应该辩证地加以对待,以期与现代媒体传播方式同步,豫剧也不断地呈现荧屏化、选段化。为了更加接近观众日常生活,现代戏演出越来越多,从而导致豫剧传统行当不齐全等问题就会难以避免。豫剧要与其他文化传播形式进行竞争就必须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求得发展,最好的解决方法是做到传承与发展并重。

一是在日常生活中要注意整理、保存、展示最为原始的豫剧,就像行当、程式齐全的古装剧,让人们能够感受到活生生的中原文化元素的存在。这同样也是豫剧被列入中国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目的所在。对于政府而言,可以扶植一些比较有实力的剧团,拨给它们足够的经费,使其专门传承传统戏剧。二是从市场竞争的角度出发,在维持豫剧本质特征的基础上,做到与时俱进,多编、多演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的剧本,让人们不仅可以思考现代社会的人和事,而且还可以感受豫剧特有的旋律与格调。三是通过电视台、广播电台、互联网等媒介对豫剧进行广泛宣传,对豫剧的选段化等问题不忌讳,将豫剧的流行度扩大。提升观众的兴趣,这样他们才愿意进一步了解豫剧。四是政府应推进文艺体制改革,资助并鼓励部分剧团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不断引导这些剧团立足于国内的市场,建立灵活多变的经营机制;协助它们找到简便灵活、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同时培养大众的文化消费理念,逐渐形成可以购票看豫剧的社会良好氛围。五是通过各类活动做好豫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不断加强理论研究,保护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继承人。

五、结语

非遗传承发展范文第3篇

个案:昆明曲剧的发展和历史成就

由扬琴说唱为主要表演方式演变发展而形成的昆明曲剧,是云南所有戏曲剧种中最年轻、阵容最“简陋”、最能反映昆明时代面貌和社会发展,并深受昆明人民所喜爱的民间表演艺术。昆明曲剧1957年确立剧种名称,但这个剧种发展到今天,却面临着失传困境。其整个发展历程只有短短的50年,在这短短的50年里,昆明曲剧从一个作为民间艺人的“街头小戏”,发展成为登上“大雅之堂”的在全省都具影响力的地方剧种。

昆明曲剧的前身是产生于清代的扬琴说唱艺术。解放前。昆明扬琴说唱仅仅是一些瞢目艺人(盲人)走街串巷的街头小戏,三两艺人相邀、一把扬琴、一把二胡、几个唱段就是扬琴说唱的全部阵容了。建国后,为了繁荣文化,丰富人民群众的娱乐,这些瞽目艺人由政府组织集中起来。与滇戏、花灯、京剧等戏种同台演出,得以吸收其他戏种的精华并加以创新,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地方曲艺。为与外省曲剧相区别,所以命名为“昆明曲剧”,并于1957年成立了昆明人民曲剧团。为吸引观众、保持曲剧活力。一代又一代的曲剧工作者不断对昆明曲剧进行完善和发展。在音乐创作上,首先对那些瞽目艺人所掌握的扬琴音乐进行收集、记录、整理,记录整理出近200个曲牌。逐步建立了以大调为主、小调为辅的唱腔体系。随着剧目在舞台上的增多和实践,曲剧音乐由原来的曲牌音乐逐渐过渡到板腔音乐,通过节拍、节奏、速度、旋律的变化来表达各种戏剧情节和刻画人物的内心世界。乐器伴奏也由两大件(扬琴、二胡)发展为高胡、扬琴、二胡、板胡、中胡、大提琴、小提琴、贝司、琵琶、月琴、笛子、笙等以及管弦乐队伴奏。昆明曲剧音乐经过不断发展,已经形成以板腔体为主、曲牌体为辅的声腔体系,并因其极富地方特色而深受欢迎。在剧目创作上,紧抓时代脉搏,不断推陈出新,创作、改编、移植了200多个剧目,其中90%为现代剧目。截止到2002年,昆明曲剧就已经演出万余场次,观众达六百多万人次。其间。、郑律成、、凌子风等文化名人都先后观看剧目《祥林嫂》,并给予肯定和指导;曲剧团还多次为昆明军区举办慰问演出,受到广大官兵的欢迎和赞誉。表演剧目多次荣获国家、省市各级各类表彰。特别值得一提的是1996年创作演出的《土官斩子》、《啼笑姻缘》参加全国第四届映山红民间戏剧艺术节获得文化部颁发19项奖励;2000年,受文化部选派,曲剧团参加了在埃及举办的第11届伊斯玛丽亚国际民间艺术节,排练剧目在艺术节上连演九场。深受观众欢迎和各国艺术家的赞誉。

现状:生存环境面临挑战

到了20世纪80年代,面对来自影视文化的冲击,戏曲行业不景气,市场日益滑坡,观众日益萎缩,很多戏剧团体或关停并转,或解散自谋出路。作为盘龙区惟一的专业艺术表演团体,全省惟一的集体所有制剧团,昆明人民曲剧团同样面临严峻的困境。但是怀着对昆明曲剧的热爱和不能让传统优秀戏种消亡的信念,曲剧团在盘龙区委、区政府的引导和支持下,自力更生、不断进取,以改革谋生存,多次渡过发展困境。1983年,剧团进行了改革,精简人员、分流下岗,将富余人员转向其他经济开发项目,以渡困境。随着社会的发展,现代主流文化单一化和娱乐方式多元化的冲击,戏剧演出市场进一步萎缩,以副养文已经不能满足曲剧团的发展需要,大批演艺人员要么待业在家,要么自谋职业。时至今日,曲剧团已经面临道具装箱、鼓乐入库的局面。

保护:时间紧迫困难多

正如国务院在2005年为设立“文化遗产日”下发通知中指出的,“我国的文化生态正在发生巨大变化,文化遗产及其生存环境受到严重威胁”。不论是从对国家和历史负责的高度。还是从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的高度,都要充分认识保护文化遗产的重要性,积极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据调查了解。在过去的50年时间里,昆明曲剧在发展过程中,仅仅保留了一些剧照、剧本、曲谱以及部分录音,大量的资料都散失了。为了更好地维护历史的真实面貌,保存历史记忆,盘龙区档案局的同志克服种种困难,积极与原昆明人民曲剧团有关同志联系,争取将现存的昆明曲剧团的档案资料收集进馆。目前,盘龙区档案馆已接收昆明曲剧档案资料478卷。其中,剧本76册、曲谱85册、磁带235盒、光盘38盘、250G硬盘1盘、照片43册817张。

尽管档案馆同志不辞辛苦,多方努力,但工作中仍然面临各种困难。就目前而言,保护工作的难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是资金问题。目前昆明曲剧档案的调查、收集、整理和为了全面真实再现昆明曲剧表演场景而组织曲剧艺人展演进行现场录制音像资料,以及组织相关部门、专家进行座谈等都需要不少的资金。档案馆的业务经费不能满足需要。

第二是研究力量不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就是坚持其真实性和整体性,在有效保护的前提下合理利用,在科学认定的基础上采取有力措施,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全社会得到确认、尊重和弘扬。如何抢救、如何保护、如何挖掘、如何研究都是需要解决的当务之急。

发展:政府保障多方参与

非遗传承发展范文第4篇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权利与义务

法律应赋予非遗传承人自愿传承的权利。因为自愿是非遗传承人主观独立意识的体现,也是其自的基础。只有出于自愿,非遗传承人才能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做到积极有效地传承、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要实现此权利,关键是政府,即在实践中政府和其他组织应充分尊重非遗传承人的自愿传承权利,做到是否传承完全出自非遗传承人自主决定,不得存在任何形式的强迫或其他违法行为。同时,政府还应发挥其保护职责,创造各种条件,帮助非遗传承人实现这项权利。自主决定传承内容与方式。在自愿传承的基础上,非遗传承人还应享有自主决定传承内容和选择传承方式的权利。非遗传承人可根据所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容,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自主决定传承哪些内容、不传承哪些内容。对此,政府和其他组织不得横加干涉,但可采用探讨、研究等其他辅助方法引导传承人对原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进行删选,在保有其“原味”的基础上,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优化传承内容,保证传承质量。此外,在传承方式上,非遗传承人还享有选择权。非遗传承人可自主选择传统“师傅带徒弟”的方式,也可选择现代“培训班”的方式,甚至是“职业教育”等多种方式,只要合法,符合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展规律,有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法律均许可。获得资助权获得资助权是指为更好地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非遗传承人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政策支持和精神鼓励的权利。政府应提供传承活动所需的场所、条件,创设有利于传承活动的环境,给予优秀者精神上的鼓励。为此,非遗法第30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根据需要,采取提供必要场所、必要经费、支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等措施,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传播活动。文化部45号令第12条也出台了相关具体规定。这些法律以政府法律义务的形式客观上承认了非遗传承人应享有获得资助的权利。实践中,非遗传承人的资助权已获得了部分落实,如中央财政从2008年起专门资助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每人每年8000元。而文化部表示,从2011年开始,对非遗传承人每年的资助从原来的8000元增加到1万元[6]。与知识产权有关的权利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活动的产物,是人类通过劳动创造完成的智力成果,可作为知识产权的客体获得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一些权利,如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在一定程度上可享有著作权,而某些传统药物、自然成分及组合也可经过申请获得专利权。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主要义务传承是传承人的权利更是义务。非遗传承人传承的不仅是技术、艺术、历史知识,更是一个民族、地区的传统道德、民族文化和民族精神,故传承人必须积极履行传承义务。非遗法第31条概括性地规定了代表性传承人需承担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妥善保存相关的实物、资料,配合文化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益性宣传等四项原则性义务。同时,为督促非遗传承人认真履行义务,该法条第2款还创造性地规定了非遗传承人的“退出”制度,即代表性传承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前款规定义务或确实无法履行规定义务时,文化主管部门可取消其资格,重新认定其他人作为该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此法条改变了原来非遗传承人“终身制”的规定,标志着政府对非遗传承人的保护重心由“申请阶段”转入到“管理阶段”,是政府对非遗传承人管理制度上的一大突破,体现出政府对非遗传承人的管理制度正日趋成熟。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社会保障制度

非遗传承发展范文第5篇

摘要:湘绣非遗保护需要创新传承模式,湘绣专业的建设要适应并促进湘绣的传承创新。深化湘绣专业的建设是专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同时也是创新湘绣人才培养模式、优化人才培养途径的需要。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中高职衔接等均是深化湘绣专业建设,创新湘绣传承模式的有益探索。

关键词:非遗;传承创新;湘绣;专业建设

以往,湘绣的传承主要是以师徒传承、家族宗族传承、或是以工作室或企业进行的职前培训等为主的社会传承。2006年,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在全国率先开办湘绣设计与工艺专业,以正规教育的方式肩负起传承与保护湘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任,成为了非遗传承的典范。2013年5月,教育部、文化部、国家民委三部门出台了《关于推进职业院校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强传统手工技艺、民间美术工艺、民族表演艺术等民族文化相关专业建设”,“推动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相结合,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创新、研究和管理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可见,新形势下对非遗传承创新提出了新的要求,对于职业教育非遗人才的培养也提出了更高要求。

一、非遗传承创新与湘绣专业建设的关系

非遗保护需要创新传承模式,非遗牵手高效,开设非遗专业,已经成为我国探索传承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种新途径,并对非遗传承人才的培养发挥了积极作用。湘绣专业的开设创新了湘绣传承模式,但应处理好非遗传承创新与专业建设的关系,努力适应湘绣传承创新的需求,充分发挥高校在非遗保护中的人才培养与社会服务职能。

(一)湘绣专业的建设影响湘绣传承创新

传承人是非遗的灵魂,非遗工作的最大难点是解决项目传承人问题[1]。湘绣作为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浓缩了几千年来湘绣艺人绣艺的精髓,承载着生生不息的文化精神,可湘绣曾几度面临人才缺乏,陷入传承困境。湘绣专业的建设着力于湘绣人才的培养,因此,其建设的程度与好坏直接影响着湘绣人才培养的数量与质量,关系到能否很好地解决湘绣传承创新的窘境。

(二)湘绣传承创新要以湘绣人才培养为持续的推动力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是中华文化崛起的重要话题,也是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重要举措。非物质文化遗产重中之重在于其文化内容的延续,延续的载体则是人,必须依托人才的培养。因此,湘绣人才培养对湘绣物质文化遗产内容的延续与发展起着关键作用,湘绣非遗传承创新要以人才培养作为其发展的不竭动力。

(三)湘绣专业的建设要适应并促进湘绣非遗传承创新

艺术设计教育既要适应工业化生产要求,对工业化生产起促进作用,又要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背景下,实现对传统手工艺的传承和保护[2]。因此,湘绣专业的建设必须围绕职业技术教育的特点和要求,结合湘绣传统手工艺的特点和发展趋势,培养具有鲜明特色的湘绣人才,适应并促进湘绣的传承创新。

二、非遗传承创新视野下深化湘绣专业建设的必要性

(一)培育专业建设新的特色和亮点,确保专业建设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自开办以来,湘绣专业的建设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已成为“十一五”省级精品专业、“十二五”中央财政重点支持建设的重点专业和湖南省示范性特色专业、全国100个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示范专业之一。刘爱云湘绣大师工作室、湘绣设计研发中心被省厅挂牌为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湘绣传承与保护基地”,湘绣设计与工艺实习实训基地已建成为湖南省职业院校“优秀”重点生产性实习实训(教师认证培训)基地等等。目前,湘绣专业的建设无论是在企业行业还是社会上都产生了非常大的影响力,有了极大的知名度。但随着高职教育的发展,非遗传承保护的推进以及湘绣产业经济发展的需要等对湘绣专业的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期望。因此,如何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抓内涵、练内功、求实效,深化改革,努力培养专业改革和发展的新增长点,培育专业建设新的特色和亮点,确保专业建设的可持续发展,已成为湘绣专业站在新的起点上必须思考的问题。

(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优化人才培养途径的需要

在“大师工作室+项目+产品”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下,湘绣专业已经培育出数届毕业生,学生进入湘绣企业后,为企业注入了新鲜的血液,带来了全新的变化,加速了企业新老员工的交替。目前,有些毕业生已经成为企业的技术骨干或管理人员。但也出现了少数毕生难于适应湘绣企业工作岗位的现象。同时,从毕业生跟踪调查和毕业生的反馈意见中分析得出企业需要刺绣人才,但同时更需要湘绣设计人才及既懂刺绣工艺又懂营销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高校的根本任务是培养人才,而人才培养的基础是专业的建设。因此,必须深化湘绣专业的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优化人才培养途径,保证专业的优质“产出”,促进非遗人才培养工作的良性循环。

(三)湘绣传承创新的需要

众所周知,对技法、技艺的继承是相对容易的,能否让艺术作品真正表达其文化价值才是继承关键[3]。湘绣进一步的传承创新需要加强专业建设,在建设的过程中,为湘绣艺术创新提供丰富的资源,并将其与现代艺术、现代社会相联系,使其迸发出新的生命力。

三、非遗传承创新视野下深化湘绣专业建设的探索

在传统刺绣手工艺的保护问题上,既不能使原生态手工艺失去特色,又不能墨守成规止步不前。因此,基于湘绣传承创新,进一步深化湘绣专业建设的途径有:

(一)开办现代学徒制试点班,创新非遗传承人才培养模式

通过对企业的走访调查和毕业生跟踪调查得知,目前整个湘绣产业设计创新人才和营销人才严重缺乏,产业发展后劲明显不足。企业的员工目前主要为刺绣人员,专业营销人员稀少,而懂刺绣、懂设计的营销人员更是罕见,专门人才的缺乏使企业正遭遇着发展瓶颈。因此,针对企业人才的需求,湘绣专业正在试点现代学徒制,“量身打造”湘绣产业所需的专门人才。通过现代学徒制班的开办,能为湘绣产业创新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能有效解除企业发展所面临的人才困境,提高企业在转型发展中的竞争力,促进湘绣非遗的活态传承。同时,通过在学校、企业交替完成学业,可以培养学生扎实的专业功底,优良的职业素养,从而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力。

(二)开展中高职衔接,优化人才培养途径

教育部副部长鲁昕明确指出: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情况对职教改革发展提出了新要求,其中最迫切的就是要解决中高职教育脱节、职校学生升学和成才渠道不畅、办学效益不高等问题……建设现代职教体系的切入点就是“衔接”。因此,实现中高职协调发展,是未来一段时期我国职业教育发展改革的重要任务。湘绣专业可以以此作为深化专业建设的一个契机,深入调研专业人才需求及职业岗位能力需求,选择一到两所学校开展中高职衔接,构建中高职人才培养体系课程设置的整体思路,构建一体化的课程体系,实现中高职有机衔接,优化湘绣传承人才的培B途径。

(三)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升教师团队的非遗传承创新能力

针对不同层次不同任务的教师,制定一整套培养方案,并出台相关制度保证其落实运行,利用学校自身条件,如实践场所、校企合作企业等,增强教师的理论应用能力,并鼓励其接受更高级别培训,获取更高学位或承担与实践有密切联系的校级、省级课题等。同时,重点加强对刺绣、设计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通过师徒结对、传帮带的方式,提高青年骨干教师教师在专业教学、技术研发创新等方面的能力,使他们能够很好地独立承担教学任务,并鼓励他们积极参与各项教学研究以及湘绣创新工作,以提升教师团队的非遗传承保护与创新综合能力,扩大专业建设的影响力。

【参考文献】

[1]钱益汇,黄Q.试论非物质文化遗产人才现状与培养机制[J].南京艺术学院学报,2013(05):132-137.

[2]姜小渊,吴海广.民族传统手工艺与当代工业技术教学[J].艺术探索,2011(10):8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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