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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垃圾分类制度

建筑垃圾分类制度

建筑垃圾分类制度范文第1篇

1.建筑垃圾的界定与特点

建筑垃圾是指构造物在新建、改建、扩建和拆毁活动中产生的废弃物。根据产生源不同,建筑垃圾可分为施工建筑垃圾和拆毁建筑垃圾。施工建筑垃圾是指居民住宅、农民住宅、商业建筑、和其它市政基础设施在新建、改建和扩建活动中产生的废弃物,而拆毁建筑垃圾是指建筑物和其它市政基础设施在拆毁活动中产生的废弃物。其中,无污染的无机物(包括泥土、石块、混凝土块、碎砖)占90%以上。无机材料,具有耐酸、耐碱、耐水性,化学性质比较稳定,同时具有稳定的物理性质的特点。建筑垃圾的这些性质决定其经过处理是一种很好的再生建筑材料。废品(包括金属、竹木材、各种包装材料、木料、塑料、玻璃等),可能具有污染物的废弃物分拣后可作为再生资源利用。建筑垃圾在城市垃圾中属最清洁的垃圾,只要合理利用就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2.建筑垃圾的危害

建筑垃圾对我们生活环境的影响具有广泛性、模糊性和滞后性的特点。广泛性是客观的,但其模糊性和滞后性就会降低人们对它的重视,造成生态地质环境的污染,严重损害城市环境卫生,恶化居住生活条件,阻碍城市健康发展。

2.1占用土地,降低土壤质量

随着城市建筑垃圾量的增加,垃圾堆放点也在增加,而垃圾堆放场的面积也在逐渐扩大。此外,露天堆放的城市建筑垃圾在种种外力作用下,较小的碎石块也进入附近的土壤,改变土壤的物质组成,破坏土壤的结构,降低土壤的生产力。

2.2影响空气质量

建筑垃圾在堆放过程中,在温度、水分等作用下,某些有机物质发生分解,产生有害气体;一些腐败的垃圾散发出阵阵腥臭味,垃圾中的细菌、粉尘随风飘散,造成对空气的污染;少量可燃建筑垃圾在焚烧过程中会产生有毒的致癌物质,对空气造成二次污染。

2.3对水域的污染

建筑垃圾在堆放和填埋过程中,由于发酵和雨水的淋溶、冲刷,以及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浸泡而渗滤出的污水,会造成周围地表水和地下水的严重污染。垃圾渗滤液内不仅含有大量有机污染物,而且还含有大量金属和非金属污染物,水质成分很复杂。一旦饮用这种受污染的水,将会对人体造成很大的危害。

2.4破坏城市软环境,影响市容

城市建筑垃圾占用空间大,堆放杂乱无章,与城市整体形象极不协调,工程建设过程中未能及时转移的建筑垃圾往往成为城市的卫生死角。混有生活垃圾的城市建筑垃圾如不能进行适当的处理,一旦遇雨天,脏水污物四溢,恶臭难闻,往往成为细菌的滋生地。

2.5安全隐患

大多数城市建筑垃圾堆放地的选址在很大程度上具有随意性,留下了不少安全隐患。施工场地附近多成为建筑垃圾的临时堆放场所,由于只图施工方便和缺乏应有的防护措施,在外界因素的影响下,建筑垃圾堆出现崩塌,阻碍道路甚至冲向其他建筑物的现象时有发生。

3.建筑垃圾的可利用性处理方式

3.1无机物的可利用性处理

建筑垃圾中的石块、混凝土块及碎砖经处理后,可作为混凝土或砂浆的集料使用。建筑垃圾中的石块、混凝土块及碎砖也可直接用于加固软土地基。其原理是利用建筑垃圾中的无机材料形成散状材料桩,通过重锤冲击使桩与桩间土相互作用,形成复合地基,进而达到提高地基承载力地作用废砖石和砂浆与普通水泥混合,再添加辅助材料,可生产轻质砌块;废旧水泥、砖、石、沙等经过配置处理,可制作成空心砖、实心砖、建筑废渣混凝土多孔砖等,其产品与粘土砖相比,具有抗压强度高、耐磨、吸水性小、质轻、保温、隔音效果好等优点。

3.2废品的可利用性处理

废钢筋、铁丝、电线和各种钢配件等金属,经分拣、集中、重新回炉后,可以加工制造成各种规格的钢材;废木材除了作为模板和建筑用材再利用外,通过木材破碎机,粉碎成碎屑后可作为造纸原料或作为燃料使用;废竹木、木屑等则可用于制造各种人造板材;废塑料可采用减压法提炼成油,作为燃料使用,或再生加工成排水管,还可代替某些水泥制品;碎玻璃可以加工成再生玻璃或某些装饰材料。

4.建筑垃圾资源化的措施,保证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4.1加强建筑垃圾资源化的科研工作

科学技术研究工作是建筑垃圾资源化的基础,没有合适的技术方案,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就无从谈起。尽管国外建筑垃圾的再生技术被认为是成熟的,但这恰恰是我们建筑垃圾资源化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所以,在国内尚没有大力开展建筑垃圾资源化工作的时候,就应该首先花大力气进行建筑垃圾资源化的科研工作。实施符合我们实际的建筑垃圾资源化战略和技术方案,仍需要有针对我们实际的科研工作基础。科研工作主要应集中于建筑垃圾减量化的方法、建筑垃圾收集和利用的方法,再生建筑材料的市场化措施,开发简单的分析方法用于鉴别再生材料与环境的相容性等方面。

4.2建立健全的建筑垃圾分类回收利用制度

建筑垃圾资源化是一个复杂的废物循环利用过程,在此过程中,须同时处理好两个重要的环节:(1)建筑垃圾的分类回收;(2) 回收后的再利用。这两大环节既相互促进又相互制约,缺一不可。建筑垃圾不进行分类回收也就无法利用,分类回收后不进行相应的利用也就失去了分类的意义,同样也不能进行资源化。在建筑垃圾的资源化方面,应禁止填埋还可利用的建筑垃圾,有义务的单位必须设置相应的设备或者委托第三方来利用其建筑垃圾。要强调产生垃圾的单位首先自己要有解决资源化利用的条件,或支付较高的处置费用委托其他单位帮助处置。凡利用垃圾生产出的材料和产品,国家应在税收政策上给予优惠。

4.3制定相应的政策、法律、法规

建筑垃圾分类制度范文第2篇

[关键词]:建筑垃圾 现状 问题 综合处理

当人类进入了信息化社会的时代,回顾人类在过去工业化社会取得的辉煌成就,确实令人欢欣鼓舞。由于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世界经济的迅猛发展,人类从来没有生活的如此便利和富有,先前人们的许多梦想也已经或正在逐步变成现实。但是这并不能说明人类比任何一个时期都生活得更加舒服和称心如意,人类在向大自然大肆索取的同时,也受到了应有的惩罚。二十世纪的30年代到60年代,震惊世界的环境污染事件频繁发生,使众多人群非正常死亡、残废、患病的公害事件不断出现,其中最严重的有八起污染事件,人们称之为“公害”。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环境受到了严峻挑战,资源的迅猛开发与利用,使生态环境遭到了严重破坏,环境问题已经成为当今人类面临的全球性问题之一,引起了各国的普遍关注。

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近30年来,随着国家对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的加大,工业与民用建筑,矿山建设,公路建设等得到迅猛发展,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加快了“新陈代谢”的速度,拆旧建新工程与日俱增。人们在享受城市文明同时,也在遭受城市垃圾所带来的烦恼,其中建筑垃圾就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大批旧建筑物被拆除,在这个过程中,建筑垃圾无形中成为阻碍城市建设的“代谢物”。因此,一定要把建筑垃圾的综合利用作为一个重大战略来考虑,该怎样处理和利用这些建筑垃圾,是一个越来越值得关注的社会课题。合理利用建筑垃圾不仅事关环保,同样蕴藏着丰富的商机。在土木工程建设的同时,保护生态环境,节约土地,并处理好同社会、经济的关系,进而实现交通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一、建筑垃圾的种类和分布

按来源分类,可将建筑垃圾分为土地开挖、道路开挖、旧建筑物拆除、建筑施工和建材生产垃圾五类。按建筑垃圾性质,可分为惰性部分和非惰性部分。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中建筑垃圾的产生和排出数量也在快速增长。其中建筑垃圾就占有相当大的比例,约占垃圾总量的30%~40%。据有关资料介绍,经对砖混结构、全现浇结构和框架结构等建筑的施工材料损耗的粗略统计,在每万平方米建筑的施工过程中,仅建筑废渣就会产生500~600吨。若按此测算,我国每年仅施工建设所产生和排出的建筑废渣就超过1亿吨,加上建筑装修、拆迁、建材工业所产生的建筑垃圾数量将达数亿吨。到2020年,我国还将新增建筑面积约300亿平方米,新产生的建筑垃圾将是一个令人震撼的数字。然而,绝大部分建筑垃圾未经任何处理,便被施工单位运往郊外或乡村,露天堆放或填埋,耗用大量的征用土地费、垃圾清运费等建设经费,同时,清运和堆放过程中的遗撒和粉尘、灰砂飞扬等问题又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建筑垃圾已经加剧了我国城市土地、资源的紧张局面,严重影响了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因此,搞好建筑垃圾的再生利用迫在眉睫。

二、我国城市建筑垃圾处理的现状、问题

我国垃圾处理起步较晚,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较低,曾出现垃圾包围城市的严重局面。近年来,中国环境卫生行业有了较大的发展,使城镇垃圾处理水平提高,垃圾包围城市的现象有所缓解。但还有一些问题存在,垃圾处理的投入与垃圾处理的需求相比仍明显不足,垃圾处理的水平还很低,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还处于由粗放到处理的发展阶段。主要表现为垃圾堆放现象普遍存在,垃圾处理场的二次污染相当普遍。整体来看,我国城市建筑垃圾的处理呈现以下几个问题:建筑垃圾分类收集的程度不高,目前只能是绝大部分进行混合收集;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率低;我国建筑垃圾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技术水平落后,城市建筑垃圾处理多采用直接填埋的处理方式,既占用土地又污染环境;城市建筑垃圾处理投资少,政策法规措施还不健全,建设工作者的环保意识不强。

三、建筑垃圾的综合利用

(一)借鉴国外先进经验

美国对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的一些做法和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1.综合利用。据有关资料,美国每年产生城市垃圾8亿吨,其中建筑垃圾3.25亿吨,占城市垃圾总量的40%,经过分拣、加工进行转化,再生利用的约占70%,其余30%的建筑垃圾填“埋”(利用)在需要的地方从广议上说,美国的建筑垃圾100%得到综合利用。

2.分级处理。美国的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大致可以分为三个级别:一是“低级利用”,如现场分拣利用,一般性回填等,占建筑垃圾总量的50%-60%,二是“中级利用”,如用作建筑物或道路的基础材料,经处理厂加工成骨料,再制成各种建筑用砖等,约占建筑垃圾总量的40%。美国的大中城市均建立建筑垃圾处理厂,负责本市区建筑垃圾的处理。三是“高级利用”,如将建筑垃圾还原成水泥沥青等再利用(这部分利用的比例不高)。此外,美国的CYCLEAN公司采用微波技术,可以100%的加收利用再生旧沥青路面料,其质量与新拌沥青面料相同,而成本可降低1/3,同时节约了垃圾清运和处理等费用,大大减轻了城市的环境污染。

3.“四化”管理。所谓“四化”即建筑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业化”。美国对减量化特别重视,从标准、规范到政策、法规,从政府的控铷措施到企业的自律,从建筑设计到现场施工,从优胜劣汰建材到现场使用规程,无一不是限制建筑垃圾的产生,尽量避免产生垃圾,鼓励和奖励建筑垃圾“零”排放。这种源头控制方式可减少资源开采、减少制造成本、减少运输、减少对环境的破坏,比长期实施的各种末端治理更为有效。

4.法律规范。美国在建筑垃圾管理政策方面,已经演变了“三代”。第一代是基于政府主导的命令与控制方法,通过行政手段实现污染控制;第二代是基于市场的经济刺激手段,强调企业在建筑垃圾产生方面的源头削减作用;第三代是在进一步完善政策和企业的基础上实现政府的倡导和企业自律,更重要的是提高广大公众的参与意识和参与能力。

(二)我国城市建筑垃圾的回收利用

目前在旧城改造中所拆除的建筑主要是1949年前后的建筑,拆除后的废弃物主要为烧结实心黏土砖、黏土瓦、砌筑及抹灰用水泥砂浆、混凝土、钢筋、铸铁管、木门窗、钢门窗、沥青油毡、陶瓷卫生洁具、瓷砖、玻璃等,其量大、品种少而较单一,相对较好处理。1985年以后的建筑一般比较新,特别是1995年以后的建筑远未到其使用寿命,不存在因拆除而产生大量建筑垃圾问题。因此,需要利用建筑垃圾主要是1949年以前的建筑及1985年以前的部分建筑拆除所产生的垃圾及目前新建建筑开挖基坑、边坡所产生的土、石及建造过程中所产生的下脚料。

建筑垃圾中砖、瓦经清理可重复使用,废砖、瓦、混凝土经破碎筛分分级、清洗后作为再生骨料配制低标号再生骨料混凝土,用于地基加固、道路工程垫层、室内地坪及地坪垫层和非承重混凝土空心砌块、混凝土空心隔墙板、蒸压粉煤灰砖等生产。建设工程中的废木材,除了作为模板和建筑用材再利用外,通过木材破碎机,弄成碎屑可作为造纸原料或作为燃料使用,或用于制造中密度纤维板;废金属、钢料等经分拣后送钢铁厂或有色金属冶炼厂回炼;废陶瓷洁具、瓷砖经破碎筛分、配料压制成型生产烧结地砖或透水地砖;废玻璃分拣后送玻璃厂或微晶玻璃厂做生产原料;废油毡填埋处理;基坑土及边坡土送烧结砖厂生产烧结砖,碎石经破碎、筛分、清洗后做混凝土骨料。

利用建筑垃圾“堆山造景”国内外已不乏先例。如天津市最大规模的人造山,占地约40万m 2,利用建筑垃圾500万m 3。该市用3年时间完成了一个“山水相绕、移步换景”的特色景观,如今垃圾山已成为天津市民游览休闲的大型公共绿地。再如上海市虹口区广粤路,10年前就利用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堆起了一座“靶子山”,如今人造假山上绿树成荫,一点“垃圾”的影子都看不到。

四、亟待解决的问题

建筑垃圾的利用不仅仅是个技术问题,要能真正有效地利用还牵涉到社会、经济、环境问题,是个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参与。

组织问题。垃圾的处理和利用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社会的各个层面,如何处理就有个组织协调问题,如建筑垃圾怎么搜集?由谁组织搜集?堆存到哪里?堆存用地由谁解决?由谁提供?建筑垃圾利用工作由谁来牵头?由谁来组织协调?

处理问题。原状的建筑垃圾一般来说无法直接利用,必须进行分拣、分类堆存、分类处理方能利用。用建筑垃圾做混凝土骨料必须破碎、筛分分级、清洗堆存。用水清洗是将在破碎筛分过程中附着在颗粒表面的浮尘、泥土用水洗干净,保证所配混凝土的性能。

环境问题。目前建筑垃圾还无法全部利用,只能利用其中一部分,对于那些分拣出来、不能利用的部分怎样处置仍是一个问题需慎重研究,如果处置不当,不能利用而扔下的一部分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

经济问题。建筑垃圾废料本身已无价值,只有经过加工利用处理才能产生新的价值。垃圾的搜集、运输、堆存、分拣、破碎、筛分等都需要投入资金,除金属、木制品、拆除后经过清理的砖通过废品回收利用取得一些回报以外,对于用废砖、废混凝土加工的骨料及配制的低标准混凝土及其空心砌块、混凝土空心隔墙板等其附加值都很低,而制造成本一般要高于用新的天然原料制造的产品,其附加值一般低于各道处理所花的费用之和,常常使利用者无利可图,直接影响利用工作的开展,因此必须由政府通过某种渠道在利用的不同环节上给予经济补助使利用者有利可图。

政策问题。目前促进建筑垃圾利用的政策法规措施还不健全,政府在政策层面上如何支持建筑垃圾利用工作?制订什么样的政策支持促进建筑垃圾利用?已有的政策怎样落实?由哪一个部门组织协调?怎样解决堆存用地?经济上如何扶持?政策法规上如何引导等都需要认真研究。

综上所述,建筑垃圾利用不只是简单地解决几个利用技术问题,要按系统工程的思路系统地解决问题。目前人们热衷的仅在技术层面上,而未涉及政策层面,更没有认真的研究解决经济、市场层面的问题。建筑垃圾的利用是一项长期的、艰苦仔细的工作,既要更多的热心人关注它又要各级政府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关心并大力支持,尤其要从工程设计、材料选用等源头上解决和减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的产生和排放数量。

参考文献:

[1]张一鹏.环境与可持续发展.化学工业出版社.

[2]建设科技,2007,(21).

[3]王利平.土木工程环境概论.科学出版社.

建筑垃圾分类制度范文第3篇

【关键词】施工企业;建筑垃圾;回收利用;重要性

引言: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进步,我国的建筑业也取得了飞速的发展。但是,建筑行作为我国典型的能源消耗性工业,其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着严重的资源消耗过度以及环境污染问题。

据相关资料调查显示,我国的建筑垃圾排放已达到城市废弃物总量的百分之三十到四十,而且到2020年,预计我国至少会产生三十亿吨的新的建筑垃圾,这将严重影响建筑业的发展进程,更严重威胁着人类的生存环境。因此,本文就通过分析施工企业在建筑垃圾回收利用中的重要性,强调施工企业在建筑垃圾回收利用中的主体地位,进而提出一些可行性措施,希望能促进建筑垃圾的有效回收利用。

一.我国建筑垃圾回收利用基本现状分析

我国的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管理起步相对较晚,而随着近年来我国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资源供应紧张以及环境污染严重的问题越来越困扰着我们,我国的一些建筑施工企业以及科研机构认识到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的紧迫性,加快了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的研究步伐。功夫不负有心人,通过不断的努力,我国建筑垃圾回收利用取得了不小的成效,比如说建筑垃圾中的再生混凝土配合比和性能、建筑垃圾再生砖技术等都在日趋成熟。

然而,我国的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现状不容乐观,由于我国在建筑垃圾回收利用方面的管理机制不健全,导致大部分建筑垃圾出现乱排乱堆的混乱状态,浪费资源的同时,造成生态环境的破坏,严重污染着人类的生存环境,威胁着人们的生产与发展。而且由于建筑垃圾的回收利用对技术和资金投入量的要求很高,所以这就加大了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的困难和挑战。同时我国建筑垃圾回收利用方面的法律法规等不健全,缺乏法律制度的保障,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的实行更加困难。当然,建筑垃圾的回收利用与国家公民对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的认知程度也密切相关,我国相关的施工企业乃至建筑施工人员和大部分社会公民在追求经济发展以及自身利益的时候,严重忽视了建筑垃圾的回收利用。而且,据相关调查显示,我国的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率仅为1%,与发达国家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程度存在严重的落差,所以说我国的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的研究与实施现状不容乐观,建筑垃圾回收任重而道远。

二.施工企业在建筑垃圾回收利用中的重要性

在建筑垃圾回收利用过程中,党和政府是主导力量,国家的政策和法律支持是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的基本保障,同时社会公民对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的认知程度对建筑垃圾回收利用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这可以说是群众基础;然而,施工企业才是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的真正的执行者,是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的核心力量。因为,建筑垃圾都是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所以无论是出于生态环保的责任意识,还是出于节约资源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目的,施工企业在建筑垃圾回收利用中的责任与重要地位都是无可替代的。施工企业作为建筑垃圾回收利用过程中的主体,一定要努力采取合法合理的有效措施,充分的利用建筑资源,尽量减少建筑垃圾的排放量,而且要减少建筑垃圾排放中有害物质,实现真正的建筑垃圾减量化生产。

施工企业的建筑工地是建筑垃圾的产地,所以要实现建筑垃圾有效的回收利用,还是要从建筑垃圾产生的源头出发。而施工企业作为建筑垃圾的源头单位,要响应“节能减排”的号召,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建筑垃圾处理政策和工作,带头推动“建筑垃圾源头削减策略”的实施,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促进建筑垃圾的回收利用,实现真正的变废为宝。

1、施工企业要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就建筑垃圾回收利用方面的沟通,力争获取政府的政策支持和帮助

建筑垃圾回收利用是一项集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于一体的系统性工作,仅靠施工企业一己之力,绝对达不到理想的成效。所以,施工企业需要通过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就建筑垃圾回收利用方面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争取政府在政策以及法律制度上的支持,从而推进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的顺利实施。而且通过政府政策的宣传可以提高社会公民的环保意识,争取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的群众基础,必要的时候还可以争取到政府资金以及技术方面的支持,获取政府在垃圾回收利用法律制度方面的保障,进而促进施工企业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的全面开展和进步。

2、施工企业要努力与相关的建筑垃圾处理公司建立长期合作的友好关系,节约建筑垃圾处理的成本

建筑垃圾回收利用一般都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和技术设备,考虑到施工企业的经济实力和资金成本,大部分施工企业很难建立属于企业的建筑垃圾处理厂。所以这个时候就可以通过与相关的建筑垃圾处理公司建筑长期合作的友好关系,有效的借助外力实现建筑垃圾的回收利用。而目前,我国的建筑垃圾处理公司有很多,这就需要施工企业通过各种渠道对建筑垃圾处理公司的经济和技术实力进行考察,同时要结合施工企业自身的经济实力,选择价格相对合理而又能有效的处理建筑垃圾的公司进行合同的谈判,最终建立长期合作的友好关系,充分利用建筑垃圾处理公司的垃圾处理厂来实现建筑垃圾的回收与利用。当然,如果条件允许,施工企业也可以选择自行购买建筑来垃圾处理设备,或者说是与相关的科研机构合作研发建筑垃圾处理设备,但是要注意相关的技术操作以及设备的维护成本。总之,要尽量的找到建筑垃圾处理投入成本与建筑垃圾处理成效之间的平衡点,有效的推进建筑垃圾的回收利用进程,促进施工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同时又能保护生态环境。

3、完善施工企业建筑垃圾处理制度体系,加强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的监督管理力度

完善的建筑垃圾处理制度可以为施工企业顺利开展建筑垃圾处理提供制度保障,所以施工企业需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建设切实可行的建筑垃圾处理制度,规范建筑垃圾处理的程序,设置相关的建筑垃圾处理部门,配备具备相关技能和素质的专业人员来进行建筑垃圾的有效处理,为建筑工地回收利用建筑垃圾提供一套完整的实施指南。同时,施工企业还要加强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的监督管理力度,在合理分析建筑垃圾产生的原因以及建筑垃圾分类和处理方法的基础上,在建筑工地设置相关的垃圾分拣站,合理的回收和利用建筑垃圾,但是要坚决避免建筑垃圾的在没处理的基础上的直接重复利用,比如说废弃的混泥土,必须经过相关工艺进行处理才能投入循环使用。总之,在完善的建筑垃圾处理制度体系的保障下,可以全面推进建筑垃圾回收利用,但是要严格监管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的全过程,实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同时,要确保施工企业的建筑质量。

4、施工企业要注重对建筑垃圾的产生和处理的预测和评估,在实践中不断的推进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的有效进程

施工企业在正式开展建筑施工之前,要通过采集相关的数据,结合国内外建筑垃圾回收和利用的有效经验,对建筑垃圾的产生和处理进行全面的预测和评估,从而有效的控制建筑垃圾从产生到处理的全过程。具体来说,可以通过预测建筑施工产生的垃圾类型和垃圾量,评估建筑垃圾的质量和用途,合理的制定建筑垃圾的处理程序,实现建筑垃圾的高效率回收和利用。总之要通过具体的数据调查分析,采用合理的预测和评估方法,全方位的调查建筑工地的施工情况,综合的分析建筑垃圾处理的成效,在实践中不断的推进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的有效进程。

三.结语

综上所述,施工企业做为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的主体执行者,要积极的承担起社会责任,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垃圾的同时,需要考虑建筑垃圾带来的企业生产成本的增加以及生态环境造污染和破坏,从长远利益出发,配合国家相关的政策法规,集合社会民众的力量,同时要不断的完善施工企业内部的建筑垃圾回收利用机制,加强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的监管力度,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发展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的制度和程序,最大限度的实现资源的有效利用,促进施工企业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

参考文献

[1]陈力. 论建筑垃圾循环利用的法律规制[D].重庆大学,2008.

[2]陈燕. 城市化过程中建筑垃圾回收利用[J]. 现代城市,2011,03:40-41.

[3]白建明. 建筑垃圾回收与利用[J]. 山西建筑,2011,35:188-189.

[4]杨卫国,王京,暴雷,郭栋. 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研究[J]. 施工技术,2011,23:100-102.

建筑垃圾分类制度范文第4篇

关键词:建筑垃圾产业链模型

中图分类号: U664 文献标识码: A

0引言

我国的城市化建设正处于高速发展期,建设重速度而忽视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导致建筑废弃物的总量急剧上升,建筑废弃物现已占到城市固体废弃物总量的40%,城市化的可持续发展面临严峻挑战。目前随着广东省房地产业、交通事业以及旧城改造等建设工作的迅速发展,大量建筑物被拆除重建,由此产生了巨量的建筑垃圾。据有关部门统计,广州每年的建筑面积平均增长超过9%,据有关专家认为,每新建1万O建筑会产生建筑垃圾约600t[1],由此推算该省今后每年的建筑垃圾产量将会超过2000万吨,处理十分困难。

1我国建筑垃圾处理现状

我国的建筑垃圾处理方式比较简单,除在工地现场回填利用的以外,大部分建筑垃圾都没有经过任何处理,直接运往填埋场露天堆放或者填埋。这种处理方式不仅占用了大量宝贵的土地资源,也浪费了许多可以循环利用的短缺的建筑材料。对城市来说,受纳建筑垃圾填埋的场地也非常有限,急需对建筑垃圾进行综合处理以减轻城市发展的压力。

虽然国外已有许多成功处理建筑垃圾的经验,也产生了专门从事建筑垃圾回收与管理的专业化公司,但是这些国家采取的从源头削减建筑垃圾的策略与我国的国情不相符。西方发达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完成,每年的建筑垃圾产量稳定在一个低水平。而我国正处于经济建设高速发展时期,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未来几年建筑垃圾产量将有猛烈的增长势头,要想通过扼制建筑业的发展来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是不可行的。

2建筑垃圾产业链理论及运作模型

现阶段我国对建筑垃圾的综合治理、综合管理能力不强,建筑垃圾处理企业缺乏强有力的推动机制,企业生存能力较弱,究其原因,是我国建筑垃圾处理没有形成完整的产业链,没有成为与建筑业发展相配套的服务产业。

产业链是产业经济学中的一个概念,指各个产业部门之间基于一定的技术经济关联,并依据特定的逻辑关系和时空布局关系客观形成的链条式关联关系形态[3]。产业链中大量存在着上下游关系和相互价值的交换,上游环节向下游环节输送产品或服务,下游环节向上游环节反馈信息,它实际上代表了一种企业间的相互分工协作以及物质的交换过程。一般产业链包含价值链、企业链、供需链。

而建筑垃圾的处理也是一个复杂的物质、价值的交换过程,包括收集、分类、运输、加工、交易、检查与监控等各环节的协调发展。涉及到综合处理企业、运输企业、建筑施工企业、政府以及科研院所等相关单位,他们之间的相互协作配合形成了建筑垃圾处理的产业链:从生产到消费的垂直供应链,从技术、设备到政府监管的横向协作链。建立该产业链就相当于建立了一种绿色生态工业。通过对建筑垃圾处理各个方面综合深入的分析,根据产业化运作中各个主体之间的相互作用,尝试性的提出建筑垃圾产业链运作模式及相互作用模型,如图1所示:

图1建筑垃圾产业链运作模型

3建筑垃圾产业链运作模型分析

从图1可以看出,建筑垃圾处理产业链存在着建筑施工单位、中间企业、建筑垃圾综合处理企业、政府职能部门、科研单位和大众几个主体,各主体相互关联,相互促进,循环发展,基本形成了一个封闭的物质循环链条。在垂直的供应链上,存在建筑垃圾产生源系统,主要在建筑施工过程、建筑维修过程和旧建筑拆除过程中产生,其中旧建筑拆除产生的建筑垃圾量最大、种类最多;其次是建筑垃圾收集、分拣和运输系统,这个系统是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中的重要一环。建筑垃圾的组成种类多,成分复杂。建议建筑拆除企业在拆除过程中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最后是建筑垃圾重利用系统,包括重生建筑垃圾产品的生产、销售和利用过程,根据目前可行的技术水平,建筑垃圾中可燃烧的有机物一般用来焚烧发电和制作堆肥,其余的惰性物质被破碎、筛分后用来制作再生产品,或是混入其他材料中充当骨料,钢材、铝材等金属材料一般经过回炉冶炼以后被再次使用[4]。

在横向链条上,主要是综合处理企业、政府、科研单位、建筑施工企业之间的相互协作关系,其中政府处于核心地位,他不仅对建筑垃圾综合处理企业起到直接的促进作用,还通过其它手段间接作用于该产业。首先,政府制定直接的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帮助处理企业得以生产开工,比如在企业选址、生产场所征地和租金、用电电价优惠等环节直接予以支持和补贴,政府也可以直接投资兴建大型的综合处理厂。他的间接作用也是巨大的:政府通过法律法规的制定要求工地产生的建筑垃圾必须通过回收加以重新利用,限制建筑施工企业使用原材料制成的产品,在项目招投标中引入建筑垃圾处理的相关内容,使对建筑垃圾处理、重利用的企业优先中标,在优质工程、重大工程的评选中考虑建筑垃圾处理的内容。其次,加大对科研单位的投入,以促进其对建筑垃圾资源化领域的研究,提高产业的技术成熟度。最后政府还可以通过宣传教育大众,提高对资源化产品的接受程度;而科研单位从事对处理技术和处理设备的研发,制定相关技术操作规范和建筑垃圾制品的质量标准,制定建筑垃圾排放定额,为政府制定政策提供决策依据[5]。

4结语

根据以上对建筑垃圾产业链运作的分析,逐步理顺了各主体之间的关系和作用,把建筑垃圾处理纳入到全过程管理中,旨在从本质上解决这个社会难题。虽然目前建筑垃圾综合处理只是刚刚起步,但其市场潜力是十分巨大的,产业前景也是十分广阔的。在四川汶川地震后,同济大学建材研究所与灾区人民奋战9个多月,已经建成了两条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生产线,成为灾区重建家园的一道风景线[6]。说明目前从技术、设备上讲,我们已经具备了综合处理建筑垃圾的条件,各种破碎设备、筛分设备、制砖和墙板的压型设备已经投入了使用,而我国的建筑垃圾的总量较大,可以形成巨大的产业规模,产生规模效益。从长远来讲,建筑垃圾产业链的将会产生无法估量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1]陆宁,陆路,李萍,马红军,朱琳.中国城市建筑垃圾产量计算及预测方法[J].长安大学报,2008,9(10):76-80.

[2]卢星明,唐圣钧,郭平.深圳市建筑垃圾处置对策研究.四川建材,2006年第4期

[3]吴金明,邵昶.产业链形成机制研究--"4+4+4"模型.中国工业经济,PKU CSSCI -2006年4期

[4]牛佳.建筑垃圾资源化机制研究.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硕士论文,2008年4月

[5]. 朱东风.城市建筑垃圾处理研究. 华南理工大学硕士论文,2010年6月:78-79

建筑垃圾分类制度范文第5篇

【关键词】建筑垃圾;资源化;可持续发展

目前,我国建筑垃圾占城市固体垃圾总量的30%~40%。建筑垃圾指建设、施工单位或个人对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等进行建设、拆迁、修缮及居民装饰房屋过程中产生的余泥、余渣、泥浆及其他废物。根据建设部的资料显示,我国2003、2004和2005年的建筑施工面积分别为25.9亿m2、29.2亿m2和34.9亿m2,有关专家认为,每1万m2建筑会产生废弃砖和水泥块等建筑垃圾约600吨,因此近三年全国每年所产生的建筑垃圾总量最少1.8亿吨(不考虑拆除旧建筑,只考虑新建的施工建筑面积)。按照经验,装修和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一般是建筑过程中产生的垃圾的4~6倍,所以每年产生的建筑垃将超过2亿吨。在中国现有的条件下,其中绝大部分建筑垃圾未经处理就被直接运到郊外或乡村采用露天堆放或填埋的方式进行处理,露天堆放需耗用大量的土地,填埋需需要巨额征地、填埋场建设和垃圾清运等建设投资,同时,清运和堆放过程中的遗撒和扬尘又加重了环境污染。

从中国政府公布的未来人口居住计划中,可以看出,未来中国城市人口的不断增长势必刺激城市房地产业的快速持续发展。并且,在可预见的将来,现在兴建的这批房屋也面临设计年限的到期。这些意味着越来越多的建筑垃圾将会出现,如果没有合理、可行、从根本上解决建筑垃圾的办法,那么日益增长的建筑垃圾的处理费用会给城市发展带来巨大的经济压力,同时对城市生态环境造成破坏,和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背道而驰,为了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必须能够准确的把握中国建筑垃圾的现状,分析国内建筑垃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根据中国国情提出行之有效的对策。

1.国内外建筑垃圾管理现状

建筑垃圾不仅仅是中国的问题,世界其他国家也都面临过也正面临着同样巨大的挑战。本文仅列举在建筑垃圾管理方面做得比较好的国家来进行总结和借鉴,例如香港,丹麦,日本等。

1.1香港

1999年,香港建筑行业每天要产生大约37000t的建筑垃圾,其中80%被用来填海,20%被运送到堆填区。专家预测,如果照此下去,到2015年之前香港的垃圾堆填区将被耗尽。香港政府采用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来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提高建筑垃圾的回收利用率,其中包括2003年开始施行建筑施工垃圾管理规划,在屯门建立建筑垃圾回收厂,2005年开始对建筑垃圾填埋征收费用(100%惰性垃圾27港币/吨,80%惰性垃圾100港币/吨,其他125港币/吨)。自从建筑垃圾收费之后,香港的建筑垃圾有明显减少的趋势,同比下降了60%左右。

1.2丹麦

丹麦了很多政策来确保对建筑垃圾的管理,包括建筑垃圾分类,建筑垃圾收费制度,建筑垃圾处理设施的许可限制,乃至进来的建筑垃圾禁倒令。最后一项政策严禁施工单位将建筑垃圾直接倾倒到填埋场内。丹麦政府非常重视建筑垃圾的回收利用,建立了一个以技术、科学和组织结构,以及管理工具密切结合的联合系统,确保了对主要建筑垃圾的控制和对建筑垃圾的循环利用。如今约有90%的建筑垃圾得到了重新循环利用。

1.3日本

日本将建筑垃圾视为“建筑副产品”,将其作为可再生资源而重新开发利用,从1974年起在建筑协会中设立了“建筑废弃物再利用委员会”,在1977年日本政府制定了《再生骨料和再生混凝土使用规范》,并相继在各地建立了以处理混凝土废弃物为主的再生加工厂,1991年日本政府又制定了《资源重新利用促进法》。东京在1988年对建筑垃圾的重新利用率已达到了56%。目前在住宅小区的改造过程中,已能实现建筑垃圾就地消化,经济效果显著。

2.我国建筑垃圾管理存在的问题

2.1施工工艺落后,施工管理存在不足

在大部分建筑过程中,我国采用落后的建筑材料和纯手工操作,必然造成材料的损坏和浪费。另外施工管理的不完善也会产生大量的建筑垃圾,在施工过程中不及时对产生的建筑垃圾进行分类整理,最后只能将这些混合垃圾送至填埋处理厂或者直接露天堆放。另外我国乱倒建筑垃圾的现象严重,有的江河、湖泊、甚至农民的良田都在一夜之间被堆满了建筑垃圾。许多城市都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建筑垃圾处理场,垃圾的处理都是在附近或郊外买几块垃圾倾倒场地。

2.2缺乏管理监督机制

城市垃圾处理政策的法制约束力在于产生垃圾的部门需要交纳垃圾处理费,但是我国的垃圾处理费用低,根据八个城市的统计数据,其平均收费价格为3.5元/吨,和丹麦的60欧元/吨左右的价格不可同日而语,因此在经济上无法对建筑垃圾的回收再处理进行有效控制。另外各建设施工单位各自为战,利用自己的车辆资源进行建筑垃圾输送,政府无法对建筑垃圾的产生和处理进行有效的控制。

2.3缺乏资源化的推动机制

建筑垃圾资源化的出路在于建筑垃圾处理的专业化与产业化。一方面需要加强建筑垃圾资源化的科研工作,使建筑垃圾的处理专业化。另一方面通过采取优惠政策、建筑垃圾产品的标准化等措施来推动建筑垃圾的产业化。现阶段我国对建筑垃圾处理的科研和实业支持力度不够,造成了建筑垃圾处理产业化的困难重重。

2.4缺乏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

我国建筑垃圾处理没有相关的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因此建筑垃圾回收的产品质量没有保证,建筑垃圾产品市场很小。

3.建筑垃圾资源化的对策

本文针对在建筑垃圾管理中的问题,借鉴国外的管理经验,争取走出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可持续建筑垃圾管理道路。以下是相应的建筑垃圾管理对策:

3.1制定严格的法律法规

1995年11月全国人大通过了《城市固体垃圾处理法》,要求产生垃圾的部门必须交纳垃圾处理费。《办法》并没有明确区别建筑垃圾和城市固体垃圾,而是将建筑垃圾当作城市固体垃圾的一部分。并且这种低收费办法,并不能从根本上堵住产生大量建筑垃圾的源头,而且它也没有涉及到建筑垃圾的重新利用问题。目前,北京市正在筹备大幅度提高建筑垃圾处理费用。

3.2加强施工管理,发展绿色建筑

要大大减少建筑垃圾,一方面要求加强建筑管理,在设计和施工的组织方面采取措施,即在建筑的各个阶段都进行仔细的计划和组织。从源头上严控建筑垃圾的产生,加强对建筑垃圾分类堆放和回收处理的管理。由于建筑垃圾的成分十分复杂,必须先从源头上进行分类,即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按垃圾成分分类,对能在现场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如短钢筋、旧模板、模板上的圆钉、方木条、铁丝、半砖、剩余砂浆或混凝土等)立即处理、就地消化;对暂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分类堆放后,分别运送到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中心集中处理。另一方面应推广新技术和新工艺,并采用新型建材,大力发展绿色建筑。

3.3编制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

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对于规范建筑垃圾处理过程,提高建筑垃圾回收率和扩大建筑垃圾回收产品市场。

3.4提高建筑垃圾全程管理意识

实现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是将建筑垃圾管理由过去的填埋的“末端”处理,扩大到生产、流通、消费、收集和处理的整个过程。应通过宣传使“全程管理”的观念深入人心,通过群众配合监督,从而紧扣建筑垃圾全程管理各个环节,使得建筑垃圾处理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