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互联网银行和商业银行的区别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关键词】网络银行 传统商业银行 打击影响
网络银行即网上银行,它是一种利用计算机和互联网技术为客户提供综合、实时的全方位银行服务。相对于传统银行,网络银行则是一种全新的银行服务手段。
一、我国网络银行的发展状况
(一)历史发展与现状
银行网络业务在中国的开展,首先是1996年6月中国银行在中国设立了网站,而且提供网上银行的服务。1997年4月,招商银行则推出了网上金融业务,自此终于开启了中国网上银行的新篇章。
新华网杭州6月25日电继“腾讯系”的深圳前海微众银行之后,背靠蚂蚁金服和阿里巴巴的浙江网商银行25日在杭州开业。至此,中国两大互联网巨头阵营里的网络银行都揭开面纱。
(二)网络银行的优势
网络银行有一下几个有点:第一是能使经营成本得到降低,夸大盈利的空间;第二是业务可以在任何的时间办理,从而使得业务规模得到最大化的扩展;第三是只需要点击鼠标即可完成业务,这种模式大大节省了人力资源;第四是物流的流动加速了资金流的流动速度,使得在途资金的损失有效减少。
二、对传统商业银行的打击
由于银行业提供的金融产品的传递基本上不需要物质的转移这一特征,传统商业银行作为社会经济的“中枢”,其银行业务的垄断地位及其金融中介的职能,决定了它在网络银行兴起的背景下受到的冲击和影响是最为显著的。具体来讲,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网络银行缩小了传统商业银行业的原有优势
网络银行的发展对于传统商业银行支付领域的冲击主要表现为网络支付中的第三方支付组织。在网络交易过程中,第三方支付充当着以往传统商业银行的角色。但是由于网络银行在电子交易中有着传统技术不能相比的优势,其发展速度很快。而传统商业银行的优势是其机构数量庞大,高楼大厦和本土人才象征着其雄厚的实力。相比较而言,网络银行的发展,仅仅需要在国内有一个支付接口,既可通过网络向成千上万的顾客提供便捷快速的银行业务服务。
(二)网络银行转变了传统商业银行的原有管理模式
当网络银行的出现时,我们对现有的银行经营模式的理解得到了一定的改变。网络银行转变了传统商业银行的管理观念、管理模式、管理组织、管理方法等等。现在,以高安全性、高科技、快捷方便、不受地域和时间限制、不直接见面的服务取代了从前以摆摊设点、银行人员与客户直接面对面接触的传统经营理念。网络银行通过加速银行内部的信息交流和交换,进而节省了办公成本,加快了资金的周转速度,促进了银行内部管理的规范化,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曾经传统商业银行的扩张模式往往是新建网点、增派人手。但是,网络银行使得银行业的发展可以通过发展网络用户从而实现规模扩张,无需增加过多的分支机构和不必要的雇员。
(三)网络银行改变了传统商业银行的营销方法
现在是一个信息社会,那么曾经传统商业银行的人员促销、网点促销等营销方法必须有改变。通过互联网来寻找相应的客户群则是最方便的途径。网络银行能充分利用互联网来和客户进行交互式的沟通,使得营销活动从以产品为导向转变为以客户为导向。根据客户的实际要求,开发具有鲜明个性的各类金融产品,来最大限度地满足客户日益多样化的金融需求。另外,通过这个方法,可以迅速地改变银行与客户的联系方法,简化和压缩银行的分支机构网点,来投资建设先进的网络系统、网络设备和软件产品。由此可见,网络银行将使银行的营销方法由柜台的间接被动推销转变为网络的直接主动促销。
三、传统商业银行面对网络银行冲击的对策
针对网络银行的发展给传统银行业务带来的影响和挑战,本文提出以下几个对策:
(一)树立正确的网络银行观念
要正确应对网络银行对商业银行的冲击,必须正确认知两者之间存在的区别并且树立正确的观念。其实两者本质的区别体现在:是否具有互联网精神、是否能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并注重客户的体验感等要素。目前我国很多传统商业银行在发展互联网业务时,只是把传统的金融业务用互联网技术去经营而已。真正要应对网络银行带来的冲击,传统商业银行应该坚持“开放、共享、去中心化、平等、选择、普惠、民主”的互联网精神,从而开展互联网银行业务。
(二)推进战略改革,推动服务升级
传统商业银行面临改革,在服务体系上就要下工夫,建立一条龙的服务体系,从而推动服务升级,提高服务品质。传统银行业应该明确自身的角色定位,不要只是把注意力集中在金融中介上,而是要在资金的融通方式、数据的交换服务、营销平台的搭建等众多方面全面地推动行业内外的战略布局以及调整。同时,在今天,传统银行业更加应该转变原有的陈旧管理模式,关注长久利益而不是短期利益,高度重视用户体验效果和产品的服务质量,进而培育稳定的客户群。
(三)以数据为基础,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现如今的社会是大数据时代,大数据是连接用户、平台和金融的重要工具之一,那么运用网络技术来落实数据的基本管理,是银行转型发展的重中之重。在网络银行的模式下,通过网络信用体系以及数据库,能够使信息传递更加迅速,大幅度地减少了交易的成本,大大提高了资源的配置效率。因此,传统商业银行也要加强研发技术,建立以技术和信息为支撑的数据库,利用互联网平台来采集和信息,借助其特有优势来推动自身业务的发展和工作效率的提高,向数据驱动型银行的目标大步迈进。但是,网络银行发展对传统银行业的冲击毕竟还是有限的,双方应加强合作,共同发展。
参考文献
[1]周宇.互联网金融:一场划时代的金融变革[J].探索与争鸣.2013.(9).67-71.
[2]路线明.互联网金融对银行传统业务的冲击[J].金融经济.2014.(4).5-7.
[3]谢平,邹传伟,刘海二.互联网金融模式研究[J].金融研究.2012.(12).
2015年11月18日,中信集团与百度达成战略合作,中信集团旗下的中信银行将与百度共同设立直销银行,名称拟定为“百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至此,BAT已经全部布局银行业务,只是方式有所不同。腾讯、阿里是参与创建纯互联网银行,百度则选择了与传统银行联手成立直销银行。直销银行是指银行不依托实体网点和物理柜台,不发放实体银行卡,主要通过电脑、电子邮件、手机和电话等远程渠道向客户提供银行产品和服务。当然,直销银行也不是纯做线上,也可以线上线下相融合。那么直销银行与互联网银行是何关系?百度联手中信在直销银行上的业务布局有何新意?直销银行在我国的发展前景如何?
直销银行与纯互联网银行在本质上相同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巴曙松曾表示,国际直销银行模式可分为纯互联网银行模式、全球性直销银行、作为子品牌的直销银行和作为事业部的直销银行几种。由此可见,纯互联网银行是直销银行的模式之一,在本质上二者是相同的,都是通过互联网渠道向客户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如果非要说二者有什么区别,那么放在当下语境,我们通常提到的直销银行一般是由传统银行发起的,大多作为银行下面的一个部门而存在,可视为传统银行发展互联网银行的一条途径。而纯互联网银行则是指那些具有互联网基因的民营银行,比如浙江网商银行、前海微众银行。
早在2013年,北京银行就与荷兰ING Direct开展了直销银行合作,随后国有大行、股份行与城商行纷纷上线直销银行业务。传统银行发展直销银行的主要动机是为了应对互联网金融带来的冲击,通过线上渠道延展零售业务,为银行盈利寻找新的增长点,探寻经营模式创新。各地城商行热衷发展直销银行还有一个更为现实的原因,就是突破地域限制给规模发展带来的桎梏。过去城商行在发展客户及拓展业务过程中,受线下网点资源的制约比较大,而直销银行提供了通过线上渠道获客的途径。
百信带来了哪些新意?
直销银行在我国已不是一个新业态,但中信与百度的合作还是给我国的直销银行发展带来了一些不同。过去直销银行大多作为银行的一个部门而存在,比如放在电子银行部下面的二级部门。百信银行则采取了独立法人模式,作为中信的一个子公司去运营,在运营管理模式上取得了创新。另外,百信银行不是从传统银行内部生发出来的,而是传统银行与互联网公司共同孕育的结果。用李彦宏的话来讲,“百信银行的发起成立有它的独特性――第一次由一个主流银行和一个主流互联网公司,一起准备合资成立一个直销银行,这不仅在中国是第一次,在全球也是第一次”。百信银行在发起方式上的独特性或许有助于它免受一些来自银行内部体制上的制约,能够独立运营、放手发展。
百信银行有着优质的线上线下资源背景。百度拥有基于亿万网民搜索行为的大数据资源,对用户金融方面需求的挖掘能力比较强。场景化是互联网金融一个重要的发展趋势。百度搜索业务时时刻刻面对的就是网民对所需信息和服务的搜索,这些搜索行为的背后就是一个个潜在的消费场景,未来百度或许会针对这些潜在的消费场景,向用户推荐相匹配的金融产品与服务,实现“连接人与服务”的目标。直销银行的核心特征不是线上渠道,仅从线上渠道来说,它同过去的网上银行、电子银行都无太大差异,其核心特征还是利用大数据资源通过在线渠道高效地获得用户、了解用户,并针对性地提供相关产品和服务。李彦宏就表示,一直以来百度每天都会接受海量的金融服务搜索请求,这充分说明用户的金融服务需求非常庞大,同时金融需求呈现显著的多样化特征。
除了流量引入和洞察网民金融需求,百度也可以为直销银行提供技术支撑。做好远程开户面临的不仅是政策监管的问题,还面临技术问题。成熟的人脸识别技术是做好远程开户的关键技术之一。百度近年来在人工智能技术的研发上投入巨大,在语音识别、图像识别技术领域都有一定的技术积累,这有助于百信构筑远程开户的技术优势。
在监管层还未放开远程开户的情况下,百信银行则可以利用中信银行的线下网点优势来拓展客户。而中信银行手中的优质资源并不只是那些可以看得到的线下网点资源,那些看不到的资源尤为可贵。安信证券金融行业首席分析师赵湘怀认为,传统金融在信用级别、风险控制、对监管意图的深刻理解等方面的核心能力,形成了金融行业的壁垒。除了赵湘怀谈到的这些优势外,中信银行还有一个不容忽视的资源,那就是大数据。现在提到大数据动辄都会联想到互联网公司,其实那些主流银行在多年经营中也积累起了海量的金融大数据,未来要做的是充分发掘这些大数据的宝贵价值。
远程开户――“成长中的烦恼”
获客成本低、覆盖范围广、有效满足用户碎片化的金融需求是互联网金融的一大优势。直销银行一大卖点就是由于不依赖实体网点,减少了网点经营费、管理费等运营成本,从而把省下来的钱用来为客户提供更有竞争力的存贷款价格和更低的手续费率。然而目前我国直销银行在客户拓展和吸收存款上还存在一些困难。
远程开户是直销银行拓展客户的一大利器。由于监管部门还没放开远程开户,所以这一利器目前还没“利”起来。根据央行公布的《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远程开立人民币银行账户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远程开户指银行通过面向社会公众开放的通讯通道、开放性公众网络以及银行为特点自助服务所建设的终端设施受理客户开立人民币银行账户的申请,并在完成客户身份信息核实后,为客户开立人民币银行账户的行为。我国银行账户大致可以分为强实名账户与弱实名账户两种,二者在开户的方式和所能享受的金融服务上有着明显差异。强实名账户需要客户本人到银行柜台办理。对于未在银行柜台“面签”开立的电子账户,央行界定为弱实名电子账户。弱实名账户只能用于购买该银行发行、合作发行或代销的理财产品,不能转账结算、交易支付和现金收付,账户中的留存资金按活期存款计息,资金进出都只能通过绑定的银行结算账户。所以弱实名账户所能享受的银行产品与服务是很有限的,这也决定了纯线上的互联网银行不能向弱实名账户办理存款业务。然而如果一家银行不能吸收公众存款,那么它就不怎么像银行了。
远程开户给了互联网银行的发展带来了很大的想象空间,然而由于远程开户还未实现,所以互联网银行的发展尚不尽兴,还基本处于“只放贷,不吸蓄”的阶段。互联网银行目前还无法自己给用户开户,需要依靠其他银行的银行卡给用户做身份验证,提供给用户的也只是弱电子账户。弱电子账户不能存款,仅仅支持同名账户的转账和购买理财产品。用户购买理财产品时,资金将直接从绑定的他行直接扣款。不能吸收公众存款制约了互联网银行的资金来源,也让其贷款业务面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难题。如果互联网银行主要依靠同业拆借获得资金来放贷,那么它在实现规模发展上的难度就比较大,而规模效应则是银行所追求的。
直销银行期待产品创新
直销银行是“互联网+”在渠道端的运用,但在金融产品端的创新还不够。从欧美那些比较成功的直销银行来看,比如ING Direct,他们的主要产品包括存款、转账汇款、网上交易支付、按揭贷款和理财投资等几大基本银行业务,和传统商业银行的产品基本一样,主要区别在于费用低廉、重点面向年轻客户群体。所以从产品层面来看,直销银行相比传统银行并没有太大创新。我国直销银行刚开始发展,外加监管层面的因素,相比传统银行不仅没有多少创新性的金融产品,而且还不能提供传统银行已经在做的一些产品,产品丰富度上的问题更为突出。不过随着我国相关监管政策不断完善和放开,以及传统银行、互联网公司等各方力量的不懈探索,相信我国直销银行在产品创新上会不断取得成果。
关键词:网上银行;现状;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F830.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9)22026402
网上银行是指银行在互联网(Internet)上建立站点,通过互联网向客户提供信息查询、对账、网上支付、资金转账、信贷、投资理财等金融服务。更通俗地讲,网上银行就是银行在互联网上设立的虚拟银行柜台,传统的银行服务不再通过物理的银行分支机构来实现,而是借助技术手段在互联网上实现。网上银行的出现全面实现了无纸化交易。同时,由于网上银行以先进的网络技术和通讯技术为载体,因此它能为客户提供更加方便、快捷、高效和可靠的服务同时,相对于传统的实体银行,网上银行具有经营成本低廉、简单易操作、服务质量完善、业务领域更宽等优点。
1 我国网上银行的发展现状
(1)我国网上银行发展正处于快速增长期。中国金融认证中心的《2008年中国网上银行调查报告》显示:网上银行总体发展继续保持快速增长的势头,用户量及交易量高速增长。网银用户5800万人,较2007年增加l800万人,增长率为4%,使用率为19.3%。40%的网银用户关注“网银申办程序的方便性”。36.7%的网银用户关注“上网操作的简单性”。网银用户主要是大学生与办公室职员。但是,71.7%非现有网银用户最担心“网银的安全性”,安全性问题成为实际使用网银的最大阻碍因素。
(2)网上银行的低成本逐渐成为商业银行的主要分销渠道之一。网上银行突破了时空局限,改变了银行与客户的联系方式,网上银行能大幅度降低银行交易成本,成为传统银行分支机构网点的重要补充和替代。将使传统银行业分支机构及营业网点数量逐步减少,网上银行对于传统柜台业务的替代性逐步提升。网上银行能突破传统银行的局限,提供一揽子高附加值的综合金融服务,可以让客户在Anytime、Anywhere、Anyhow都享受到便捷、安全、优质的“3A”金融服务。网上银行的低成本优势促使各家银行投入较大资源用于网上银行的建设与推广。
(3)国内网上银行三足鼎立,各有特色。从网上银行业务交易规模来看,根据2008年国内主要上市商业银行的中期报告,建设银行电子银行交易额为77.64万亿元,工商银行为68.07万亿元,招商银行为11.43万亿元。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凭借网点多、客户资源丰富等传统优势.网银用户数量位居前列,招商银行位于第三。从网上银行业务品牌知名度来看,招商银行“一网通”、工商银行的“金融@家”、建设银行的“e路通”等品牌知名度在人们心目中比较高。从网上银行业务功能来看,工商银行的网上银行业务功能比较丰富全面,除基础功能外,网上支付、个人和企业投资理财较强大:招商银行的“一网通”致力于产品创新,功能丰富和操作简单快捷,例如网上支付、个人理财、自助贷款等功能比较突出:建设银行无论是在个人网上银行还是在企业网上银行方面业务范围较全面,更突出安全性和申请办理程序的方便性。
2 我国网上银行发展中遇到的问题
与国际上先进的银行相比,中国的网上银行明显滞后。尽管网上银行业务高速发展,竞争日益激烈,但是我国网上银行在发展中仍存在以下问题。
2.1 法规滞后
《网上银行业务管理办法》、《网上银行安全评估指引》、《电子支付指引》等法律法规相继颁布实施,全面规范了网上银行业务的市场准入、运行管理和风险控制,为保障网上银行发展的质量和安全奠定了法律基础。但是仍滞后于网上银行的快速发展,缺乏可操作性和指导性。网上银行在有关服务承担者的资格、交易规则、交易合同的有效成立与否、交易双方当事人权责明晰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与传统银行相比更加复杂、难以界定。
2.2 网络安全
网络安全已经成为影响网上银行发展的主要因素。在内部管理方面。风险管理仍需进一步改进。目前网上银行安全的风险管理策略及各种指导规范还没有形成一个系统的风险管理体系。风险分析的模型与方法不成熟、定量分析不足,缺乏系统、成熟的风险管理流程与方法。风险研究也多偏重信息技术层面,从银行整体角度分析、防范操作风险较少,网上银行与商业银行传统业务的风险管理没有形成有机统一的整体。
2.3 技术风险
在信息技术方面,金融网络安全存在隐患。由于网络的虚拟性,对“防火墙”、身份认证(CA)、安全系统层SSL协议、安全电子交易SET标准及其他技术措施的要求更高,而在信息的真实性、客户身份的合法性、支付信息的完整性、支付信息的不可否认性、网上交易的合法性等方面,还不能够完全消除人们的疑虑。此外,黑客、木马病毒的攻击使网民在支付过程中防不胜防。
2.4 顾客面窄
中国个人上网客户集中在20-35岁,这些人收入较高、受过良好教育、乐于接受新事物,但网上交易屈指可数,盈利性差。中国的电子商务交易量不高,尤其是B2B模式电子商务交易量不大,使银行的网上业务缺乏盈利的基础。投入不足的银行由于在网络银行上投入不足,造成银行电子化规模小、网络化程度低、缺乏规划,导致目前一方面国内各商业银行之间的互联性差及人才的匮乏、国内商家信用缺乏、送货渠道不完善等。
3 我国网上银行的对策
针对网上银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商业银行要采取积极的应对策略,明确网上银行的发展战略,优化网上银行发展的资源配置,加强渠道管理,建立系统化的网上银行营销体系,进一步完善网上银行的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健全网上银行的风险管理体系。
3.1 建立专门的网上银行准入制度
网上银行的准入要在注册制度、安全工作、地域界定方面从严,而在准入标准、业务范围等方面从宽,建立一套区别于欧美已有网络发展优势国家的准入制度,加快相关的法律法规建设。网上银行法的发展不是孤立的,而是和一系列相关的法律规范相联系的主要有税收征管法、合同法、国际税收法、电子商务立法、刑法诉讼法、票据法、证券法、商业银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其次,加大银行信息系统基础建设投入。
3.2 大力推进信息化、网络化建设
扩大网上银行的生存空间,电子商务与网上银行的发展空间取决于信息基础设施的规模的水平,信息终端以及信息知识的普及程度。因此,要加强网络信息基础建设,尽快普及计算机及网络知识。
3.3 建立和完善社会信用体系
积极推行以建立“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为基础,完善企业及个人的信用体系,实现贷款信息共享,信用等级评估和信用咨询服务。建立和规范安全认证体系。发展网上银行业务,大量经济信息在网上传递,安全性是最大问题。而在以网上支付为核心的网络银行,电子商务最核心的部分包括ca认证在内的电子支付流程,只有真正建立起国家金融权威认证中心(ca)系统,才能为网上支付提供法律保障,逐步为网络银行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运行环境。
3.4 建立健全自身的网络安全系统
随着网上银行业务发展,必然出现很多金融业务创新,也必将涉及到现行金融管理体制和政策的空白点或。同时计算机及计算机网络系统极易遭受黑客和病毒的袭击,内部技术和操作故障都难以避免。因此,由防火墙、CA加密等技术手段为基础,整合企业、家庭使用的一些财务管理软件结合起来成为一个互联通的系统,共同建造一个安全的网络空间。
3.5 开发新的产品服务,进行全新的业务拓展
网上银行要适应客户在电子网络上进行买卖交易时的支付与结算需要,就必须创新与电子网络交易相关联的交易支付手段和金融工具产品,必将对传统的商业银行的支付手段产生深刻的影响。网上银行新的交易支付手段主要有数字现钞,电子支票,电子信用卡,其他电子金融工具。新的产品及服务内容主要包括:线上市场销售、线上或电话客户服务(如透过网上、电话申请信用卡)、客户遥距操作及结算(如电子信用证)、线上产品资讯服务(如线上查询存款利率)、数码货币系统、电子信用卡支付系统、电子支票支付系统、网上电子现金产品(如数码现金、电子货币)等等网上银行还可以对传统的银行金融工具进行电子化改造,以提高这些业务的办理效率与质量,改善对客户的服务,降低经营管理的成本,扩大银行的收益水平。
3.6 强化银监会对网上金融风险的监管
政府之所以要对金融机构实施广泛的监管,是因为存在着市场缺陷。这些缺陷包括信息不对称,以及由此引发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这些缺陷加上银行业较强的外部性和天然的脆弱性,都极易给消费者带来消极影响,引发消费者对银行体系的不信任。因此,需要政府进行干预,政府对银行业监管的最基本目的是保护消费者和提升公众对银行体系的信心。网络银行的金融监管应重点考虑以下几方面的问题:将网络银行业务正式列入金融机构管理范畴,建立专门的网络银行准入制度;完善现行法律,补充适用于网络银行业务的相关法律条文;加强网络银行的信息披露制度,以便促使网络银行的经营者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制定网络银行的安全标准,建立安全认证体系;结合网络银行业务的特点、完善现行金融监管办法;加强国际间的网络银行监管合作;加强金融监管人员的计算机培训,提高监管人员的素质和水平等。
参考文献
[1]卢玉志,赵东星,刘晓亮.我国网上银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特区经济,2008,(02).
[2]冯小武.我国网上银行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硅谷,2008,(03).
[3]王红喜.我国网上银行业务开展的几点思考[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8,(01).
[4]黄凡,陈韶钦.浅析国内网上银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法制与经济(下半月),2008,(03).
[5]曹万卿.网上银行发展的现状与对策分析[J].大陆桥视野,2009,(01).
[6]徐长斌.大众对网上银行的需求及网上银行的发展[J].浙江金融,2009,(07).
[7]蒋科.推动我国网上银行业务发展的对策探析[J].江西金融职工大学学报,2009,(01).
[8]张晶奇,王宇航.浅析我国网上银行业务发展战略[J].现代商业,2009,(02).
[9]晓辉.CFCA2008中国网上银行调查报告[J].网络安全技术与应用,2009,(01).
[10]李彦.我国网上银行发展问题的思考及对策[J].大众商务,2009,(08).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商业银行;个人客户;营销模式
[DOI]10.13939/ki.zgsc.2015.44.084
1 互联网金融的客户营销模式
互联网金融是指依托于移动支付、云计算、社交网络以及搜索引擎等互联网工具,实现资金融通、支付和信息中介等业务的一种新兴金融(谢平,2012)。通俗来讲,互联网金融是基于互联网的资金融通活动,是依托互联网向公众提供金融服务的行为。谢平、邹传伟(2012)将互联网金融模式定位为不同于间接融资、直接融资的第三种融资模式,这种模式具备市场信息不对称程度低、交易成本低、中介功能弱化、证券发行与交易网络化等特征,并形成了不同于传统金融的客户营销模式。
(1)基于“平台”的集聚效应。互联网金融建立在平台经济(Platform Economics)基础之上,构建平台的边际成本基本为零,而边际收益却很高。作为虚拟(或现实)交易的空间(或场所),平台通过促成买卖双方客户之间的交易、收取一定的费用以获得收益。徐晋、张祥建(2006)指出,平台参与双方(或多方)的互动,受到特定的网络外部性的影响,表现为:平台上汇集足够多的买方(或卖方),能够吸引卖方(或买方)的加入,形成聚集效应,降低交易成本。以Google、百度公司为例,他们为用户提供互联网搜索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而用户在使用搜索服务的同时,已经成为网站广告的接收者。
(2)关注“长尾”的规模优势。“长尾”(Long Tail)是对幂律(Power Laws)和帕累托分布(Pareto Distributions)的形象化表述,指小众市场“聚沙成塔”,创造出匹敌主流市场的巨大规模(Chris Anderson,2004)。长尾价值重构的目的是满足“长尾”用户个性化的市场需求。在互联网金融时代,依靠“互联网基因+金融洼地”发展起来的人人贷、余额宝等产品,抓住小微客户的市场需求,在大数据和云计算的支持下,依靠网络平台的规模优势,挖掘出新的、稳定的利润增长点。
(3)建立“普惠”的平民体系。普惠金融(Inclusive Financial System)能有效、全方位地为社会所有阶层和群体提供所需的金融服务。互联网金融企业通过先进的技术手段降低服务成本、改进服务效率、提高服务的覆盖面和可获得性,使偏远地区、小微企业和低收入人群能够获得价格合理、方便快捷的金融服务,人人享有平等融资权(周治瀚,2014),具有与生俱来的“普惠”属性。互联网金融推出支付结算、代购车票等便民服务,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其业务具有更高的参与度和透明度,对推进金融体系的扩大化、平民化和人性化意义重大。
互联网金融的平台(P)、长尾(L)、普惠(I)特性使其具有交易对象集聚化、产品市场规模化和受众群体平民化的特征,低成本、大批量、广覆盖的优势使其迅速占领金融领域的焦点位置。具体而言,互联网金融的客户营销模式是以快捷便利的支付手段和广阔的交易平台(P)吸引客户,全面获取客户的基本信息、交易明细和社交网络数据(L),借助云计算和大数据处理技术,以低廉的成本分析客户行为和偏好,消除信息不对称,最终以适当的价格为客户提供所需的金融产品和服务(I)。换言之,互联网金融采取的是“以渠道获取数据,用数据描述客户,为客户提供服务”的客户营销模式,与商业银行的精细管理(Meticulous Management)、精准营销(Precision Marketing)、精英客户(Elite Customer)的营销模式形成鲜明对比。
2 商业银行的客户营销模式――以中国农业银行山东分行为例
2010年以来,中国零售银行业务发展迅速,个人存款和贷款规模分别比10年前增长了4.5倍和17倍,客户人均持有产品数从略高于1个增加到4个。麦肯锡(2012)预测,到2015年,中国将成为全球第二大零售银行市场;到2020年,零售银行总收入将达到每年1.5万亿元人民币,其中高净值个人客户和富裕客户收入贡献度约为50%。近年来,商业银行的经营理念从“以产品为中心”转变为“以客户为中心”,发展战略从“跑马圈地”广布网点转变为提升网点综合竞争力,营销模式从全力争夺客户转变为深度挖掘优质客户价值,更加关注客户地位的提升、客户服务的提升和客户价值的提升。
例如,2010―2014年,中国农业银行山东分行通过运用精细管理、精准营销、精英客户的MPE营销模式,以拓展高价值客户为目标,以优化客户结构为重点,以满足客户多元化需求为手段,夯实客户基础,扩大客户规模,提升价值回报。2014年年末,山东农行的电子银行客户和信用卡跨行活动商户分别比2009年年末增长8.4倍和1.8倍,个人贵宾客户占比提高3.2个百分点、日均资产增幅超过5成。
(1)精细管理,夯实营销基础。精细化管理可以克服商业银行粗放经营现象,通过数据技术控制成本、整合平台,实现效益最大化。近年来,山东农行通过客户关系管理(CRM),延伸服务范围,提升服务水平。一是整合服务平台,实现私人银行部独立运作,财富管理中心与理财中心“营管合一”。二是完善服务体系,建立以财富管理中心和理财中心为旗舰、精品网点为骨干、基础网点为补充的标准化服务体系,建设(改造)网点1100余家;构建“四位一体”的营销服务模式,加强中高端客户的统筹管理。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实施“客户名单制”、“首席客户经理制”、“客户流失责任追究制”、“公私联动制”四项管理制度,确保了“1+1+N”的客户关系营销服务机制落实到位;建立立体化、多维度的服务监控制度体系,提升客户服务水平。
(2)精准营销,提供个性化产品。精准营销是在对目标市场精准定位的基础上,建立个性化的客户沟通服务体系,实现业务持续发展。商业银行参与“普惠”金融体系建设,多是出于政策监管的要求、企业的社会责任或纯粹的商业动机(张海峰,2010)。但是,在产品研发、设计、宣传、营销时,多采用市场定位明确、客户定位清晰的“精准”营销策略。
山东农行精准定位目标客户,让消费者认识产品、了解产品、信任产品、依赖产品。一是通过专项营销提升单一产品竞争力。针对个人信贷、对私理财、网上银行、信用卡等零售产品,开展“走进”系列专场营销,“理财进县域”专题营销,组织电子银行体验营销,信用卡“赢在大堂”营销。二是通过联动营销提升关联产品认可度。通过上下联动、公私联动,签约“总对总”汽车经销商分期合作项目,营销社保卡、医保POS以及集团企业等大型商户。三是通过方案营销凸显专业化。以综合金融服务方案为依托,创新限售股股东综合服务模式,累计营销上市公司和拟上市公司20家。四是通过口碑营销拓展客户群。实施“私人银行伙伴计划”,老客户人均推荐1~2位新客户加入,新增金融资产规模超过10亿元。五是通过服务营销体现便利性。推广使用个人业务集中作业平台、SIMS-PAD(营销协作器)等新工具,增加西联汇款、跨境电汇、自动理财等网上银行新功能,为客户提供便捷服务。
(3)精英客户,实施分层营销。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结构的改变,找准关键客户群体、开展个性化营销已成为商业银行提升核心竞争力的必然途径。《2014中国家庭财富的分布及高净值家庭财富报告》指出,中国家庭资产分布不均,最高资产10%的家庭拥有63.9%的资产。可见,对商业银行而言,“二八”定律真实有效,中高端客户资源已经成为重要的战略资源。
山东农行结合金融市场和自身业务发展实际,从客户生命周期、职业特性、客户价值及社会变迁等多个维度出发,筛选出了当前消费市场和经济生活中的80/90后群体、中小企业主、互联网商户、高净值客户四类重点客户群体,制订分层营销方案,并着重针对企事业中层管理人员和企业高管客户群体制订高净值客户生命周期综合金融服务方案。
商业银行的MPE(精细、精准、精英)营销模式日趋成熟,但发展中受到三个方面的制约:一是部分基层行的经营管理模式较为落后,对目标客户未实行分层管理,客户价值不能完全挖掘;二是产品创新进度缓慢,服务渠道较为单一,现有产品和服务难以满足客户多元化投融资需求;三是自助设备利用不足,电子渠道分流有限,低效业务挤占有限的柜面资源。不可否认,互联网金融的PLI(平台、长尾、普惠)模式为商业银行改进现有的客户营销模式提供了一定的思路。
3 互联网金融与商业银行个人客户营销模式相互融合
互联网金融,注重搭建平台汇集客户,强调开放共享公平透明,打造普惠金融恩泽大众,以其在成本、效率、信息和体验上的巨大优势,对商业银行的客户营销模式带来挑战。首先,利用准入门槛低、资金交易处理便捷高效、信息整合能力强等特点,抢夺银行存量客户、拓展网络增量客户;其次,凭借海量数据挖掘技术,挑战传统的客户关系营销管理体系,不利于银行客户结构的优化调整。
不过,互联网金融所覆盖的客户群体,与商业银行的目标定位是有层次分割的,相当于进行错位竞争,会存在压力,但不伤及本元。另外,银行在客户拓展、客户维护、客户服务等领域打造的线下核心竞争力并不完全适合互联网环境。所以,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的个人客户营销模式会有所“改造”,但不会“颠覆”。换言之,商业银行的MPE营销模式要与互联网金融的PLI模式相互融合、取长补短,搭建平台、挖掘数据、服务“长尾”,降低成本、创新产品、整合资源,进一步提升商业银行的个人客户营销能力、服务效率和专业化水平。
(1)推动精细化管理,加强渠道功能整合提升。信息技术的普及、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带来了客户金融偏好的变化,传统的柜台面对面交易处理方式正在朝着虚拟化、智能化的方向演变;同时,物理渠道在从事复杂业务和客户体验方面具有一定的不可替代性。所以,商业银行应该整合渠道,建立“线上线下一体化”的综合服务平台。
一是坚持物理网点“硬转型”。在综合分析低效网点周边资源、客户结构和未来发展的基础上,有效实施网点的迁址、撤并或改建,将低效网点改建为小微网点或金融便利店;积极探索网点建设新模式,加快新概念体验银行试点建设,提高网点的智能化水平;以中高端社区和大型专业市场等资源富集区域为重点,加快建设功能全、覆盖广、布局优、效率高的自助银行服务体系。
二是实现网络金融“新跨越”。加快移动金融创新,丰富掌上银行功能,加快掌上钱包、近场支付产品的创新应用;在网点配置无线互联网环境,增设智能手机等设备,提高客户体验;加快社交金融创新,推进线上关系圈、互动体验中心建设,开辟微信、微博服务渠道;加强与社交媒体合作,建设银客关系紧密、服务手段丰富的社交金融生态圈。
三是持续推进渠道协同营销。建立统一协调的价格体系,在客户注册、营销推广、销售交易等环节,加强渠道功能整合和创新,实现渠道间功能互补和新产品在柜台、互联网渠道同步上线;有效整合电子渠道客户信息,增强网点、网银、掌上银行、自助银行以及微博、微信等新兴渠道的协同和互助能力,实现“一点注册、全渠道开通”、“一点接触、多渠道协同”的客户体验。
(2)树立“全尾”营销理念,提供整体金融解决方案。麦肯锡(2012)调查显示,影响客户服务满意度的因素主要来自客户体验。客户的金融消费需求日趋多元化,商业银行对于服务的关注点不应局限于单一客户、单一产品、单一要素,而要构建“横向纵向一体化”的服务模式,提升客户体验。
一是优化服务流程,提升客户服务效率和专业化水平。充分利用大数据分析、挖掘和应用技术,全面建立以客户为中心的快速响应、私密贴身的服务流程;依托横向和纵向优势,完善客户服务模式;融合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移动支付、远程交易等电子服务渠道的优势,提升客户服务的便利性和快捷性;提升IT技术支持能力,加强客户服务系统的深度应用推广,全方位、及时、动态地掌握客户需求并准确迅速传导,延伸客户服务链条。
二是加强创新整合,提升客户服务层次和水平。加强与保险、信托、证券、租赁、法律、税务等境内外机构战略合作,整合和调动内外部资源,丰富服务方式和手段,有针对性地满足客户多元化的需求;深入挖掘客户长期财富管理需求,因势利导引领客户的财富传承与投行化、家族信托等高层次综合需求,在有效提高客户服务品质与价值创造能力的前提下,综合解决客户金融需求,提升中高端客户的满意度、忠诚度与贡献度。
(3)完善体系建设,发挥稳健审慎的经营优势。审慎经营是商业银行与生俱来的特质,也是商业银行与奉行“开放”精神的互联网金融的本质区别之一。商业银行转变经营理念、改进营销模式的同时,必须坚持“内部外部一体化”的风控机制。
一是完善服务体系,严格制度执行。以完善分层服务策略、客户名单制管理、首席客户经理制、联动营销服务机制为核心,深入开展客户价值提升活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服务体系;落实好重点联系制度、定期巡讲制度和电话例会制度,加强业务指导和督导管理,强化智力支持。
二是发挥稳健审慎优势,注重风险管理。继续发挥金融风险甄别和风险定价的核心技能、核心竞争力,指导客户关注风险和收益之间的匹配;依托银行自身稳健审慎的经营文化,依托风险治理架构、风险管理技术方面的优势,为客户提供与其风险偏好相匹配的金融服务。
参考文献:
[1]孙国亮.浅析互联网平台经济的发展[J]. 现代经济信息,2008(4).
[2]谢平.互联网金融新模式[J]. 新世纪周刊,2012(24).
[3]谢平,邹传伟.互联网金融模式研究[J]. 金融研究,2012(12).
[4]徐晋,张祥建.平台经济学初探[J]. 中国工业经济,2006(5).
[5]姚万里,博乐阳,徐军.中国零售银行业的新纪元[R]. 北京:麦肯锡咨询,2012.
此次监管主旨在于明确互联网金融的业务边界,明确网络支付牌照的自我定位,防范支付领域风险。网络支付新规重点明确了银行账户与支付账户的区别,强化了支付账户的监管,首先,根据核实客户身份方式的不同将账户区分为综合类(年交易累计分别不得超过20万元,可消费、转账、投资理财)和消费类(年交易累计分别不得超过10万元,可消费、转账、不可投资理财),其次,根据支付指示验证方式安全级别的不同,对单日累计交易限额做出了不同的规定,这在一定程度上也降低网络支付的便利性和交易效率。
对账户进行分类的目的在于明确网络支付作为支付通道的定位,防范支付机构银行化趋势以及利用支付账户规避清算环节,维护央行主导的支付-清算体系透明高效运行。
网络三方支付希望通过自有独立的账户体系打造独立且类似于银行的支付结算体系,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监管难度,金融风险有所加剧,2015年场外资金借助于恒生HOMES系统进入市场就因为缺乏有效监控,以至于发展到足够对市场稳定产生巨大影响的地步。明确支付机构作为支付通道的定位,维护央行主导的支付-清算二级体系秩序,有助于监管层更透明的掌控支付-清算参与者的数据,维护系统高效安全运行,及时发现并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因此,网络理财、托管等网络支付机构增值业务模式将受到实质性影响。网络支付新规要求支付机构不得为金融机构以及从事信贷、融资、理财、担保、货币兑换等金融业务的其他机构开立支付账户,此规定使得三方支付机构业务被严格限制为支付通道,P2P、众筹等资金托管业务受到制约,理财业务也随着账户管理的限制(只有综合类才可投资)也将受到影响,可以购买的额度和便利性都受到较大限制。
非银支付回归小额便捷本质
《征求意见稿》的推出延续了2011年非银行支付管理办法的态度,将近年来互联网金融创新,尤其是将支付账户领域的创新纳入到了监管框架之中,对于行业未来合理合规开展业务有着深远的意义。
《征求意见稿》第一次对支付账户――非银支付账户的合法性做了定义,有助于非银支付机构长期合法化的发展。同时,对支付账户的余额做了限定,即综合账户余额年付款额不超过20万元,消费账户余额年付款额不超过10万元,第三方支付将回归小额、便捷的定位,风险控制得到加强。此外,《征求意见稿》还区分了第三方支付账户与银行账户转账的区别,银行仍将是中国支付体系的核心。
平安证券认为,互联网支付、数据和金融生态将再次出现明显变化,最重要的支付账户、信息流、资金流将回归银行的掌握之中。互联网金融的核心是“客户和信息”,至少在本次《征求意见稿》出台之后,银行将在信息端与第三方支付公司完全共享。银行将成为第三方支付公司与客户间不得不存在的角色。
从宏观上看,利率市场化使得来自互联网金融理财的冲击影响短期内有所平滑,尽管长期趋势仍不可逆转,但银行获得了以时间换空间的喘息之机以应对互联网冲击。而且,一个直接的好处是,银行增加了转账手续费收入、托管业务收入,客户理财资金回流出银行的压力减小。同时,在支付账户沉淀的低成本资金,将流回银行体系。此外,银行可以获得交易的底层数据,与第三方支付公司(特别是强势如BAT)的合作话语权提升。银行更有可能替代第三方机构输出理财平台及功能的搭建、结算清算服务等。如兴业银行的银银平台等。
而非银行金融机构尤其是第三方支付机构,则会面临经营成本提高,支付效率有所下降,应用的场景会受限,但并没有动摇其根本的备付金账户结算机制。至于P2P行业,短期将面临洗牌,经营成本增加,行业将步入规范发展。在清算账户限定之后,第三方支付公司最多只能做到小额清算,银联的清算地位再次提升。而实时的货币基金申赎将受到额度限制,使用支付账户会受到额度上限的控制,而若不使用支付账户则可能丧失支付功能,同时大幅度提高成本费用。
总体而言,短期内,互联网金融创新对于银行体系的冲击将随着监管成本的提升而有所减弱,但长期趋势仍不可逆,需要银行通过内部创新予以应对。
史上最严第三方支付管理意见
参考国外经验,互联网金融的模式都是在一定的法律法规的界限内成长起来的,而非片面地追求创新。互联网时代,一切发展都追求效率,但是过于激进往往会忽视风险。金融是脆弱和不可逆的,我们应当在创新和风险中寻找到均衡点。
信达证券表示,此次与2014年的《征求意见稿》差别不大,在账户设立、客户识别等方面做了具体的要求,主要亮点在于两个方面:一是用限定支付额度的方式,降低了第三方支付机构中体系内留存的资金;二是限制了资金在第三方支付机构体系内的循环交易。征求意见稿明确了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分散、小额支付的本质,强调了其作为传统金融补充的角色,表明了监管层管制第三方支付机构在体系内划转资金、严控金融风险的决心。
控制资金沉淀,回归支付本质首先应当明确账户的性质问题,即使用户通过实名认证,拥有第三方支付账户的资金,但是如果支付机构利用时间差滥用这些沉淀资金,用户依然无法控制,因为这并不是银行的存款,是不受存款保护的。
随着居民消费中网络购物比重的提升,第三方支付的规模也不断上涨。特别是在前几年互联网金融监管政策处于真空期,第三方支付涉及理财、托管等业务领域,造成了支付体系内沉淀了大量资金。如果第三方机构滥用这些资金,会带来大量金融风险。出于控制风险的考虑,此次《征求意见稿》规定“支付账户余额仅可用于消费,同时将第三方支付机构的账户划分为综合类和消费类,前者全年累计交易额不超过20万元,后者为10万元。额度的设置更体现了央行希望第三方支付机构账户中不要沉淀多于正常消费交易的资金,第三方支付回归分散、小额支付的本质,以避免带来金融风险。
由于第三方支付机构在各家银行均开设了账户,这就使得其客户的转账行为只体现在机构的账户头寸总数上,除了支付机构以外无人得知具体的资金流向。并且,由于第三方支付机构的账户实名制认证并不全面,很多资金的流转是支付机构也无法准确掌握的。此次《征求意见稿》对实名制认证的强化以及对第三方支付账户间的转账加以限制就是出于对支付机构业务风险的担忧,即客户每年通过第三方支付账户最多只能向自己的银行卡提取20万元,这将大大地限制支付体系内的资金划转,监管层旨在限制闭环交易,监管资金流向。
此次《征求意见稿》由于对支付额度、设立账户等要求的严格性,被戏称为史上最严第三方支付管理意见。不少市场人士认为,第三方支付机构以及依托于它们发展的机构因此会受到重挫,监管机构又一次面临抑制创新的质问,但仔细研读《征求意见稿》,会发现监管要求更多的是对客户识别认证、资金流转、反洗钱等方面的严格要求:比如对于客户具有强验证的,支付金额可以由支付机构和客户自行约定;而验证水平不够的则对单日累计限额依据验证方式设为1000元到5000元不等。对于一些支付细节,比如快捷支付方式等并未做更多严格的要求,可以看出监管的关注点更多是出于对资金流转风险的控制,而非一味地抑制互联网金融创新。
若按此次《征求意见稿》监管非银行机构的网络支付业务,那些曾经雄心勃勃想要挑战银行的支付公司将不得不改变经营思路。互联网时代与其说是经营产品,不如说是经营用户。以客户识别为例,按照《征求意见稿》,需要多轮验证且超过200元需引入银行验证的要求,这对用户体验会有极大的影响。随着传统银行网银平台的成长,第三方支付很难在支付媒介这一功能上与之抗衡,但是互联网金融的优势在于它的效率与广泛的用户数据。如果通过支付的数据,对用户的支付习惯予以挖掘和使用,不失为支付机构一个好的转型方向。
银行估值最大压制因素消除
无论是针对第三方支付的《征求意见稿》,还是此前十部委联合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大方向都非常明确,市场上流传的大部分互联网金融的故事和逻辑,都已不再成立。不论被冠以什么样的定语,金融都应该由金融机构主导。“无银行之名、行银行之实”的互联网金融故事是压制银行估值的一个重要因素。银行之实即是独立完整的账户体系、自营资金池、息差和高杠杆。
有银行之名意味着要面临与银行业一样的繁重监管,而无银行之名,不必面临银行业监管,互联网金融此前享受的“不受监管的账户体系+没有资本金要求、流动性管理和坏账拨备要求的高杠杆资金池”业务,当然有无限的成长性。另一方面,面临繁重监管压力的传统商业银行要想提高估值,则阻力重重。
在当前的互联网金融监管总体思路下,“互联网金融能在不受银行业监管约束下开展实质性的银行业务”这一核心逻辑已经被破坏,这意味着互联网金融基于监管套利暂时凌驾于传统商业银行之上的发展优势消失,表明互联网金融压制银行估值的逻辑基础已经不再成立,银行板块估值的最大压制因素已经消除。
在43号文出台、基于地方债务的系统性风险化解方向明确之后,银行估值持续低于1 倍PB的合理性已经不存在,1倍PB是银行板块估值的合理底部。2015年以来,A股银行板块曾在2月底和5月底两度破净,但都在极短的时间内迎来大幅反弹。如今板块估值重回底部,在互联网金融这一压制银行估值的最大因素消除后,估值修复的趋势不容忽视。
对资本市场而言,不必过度陷入具体业务本身的技术细节,把握大方向即可。只要牵涉到金融的,都应该由金融机构主导。具体什么样的支付业务能做、什么样的不能做,什么样的支付公司能存活、什么样的会进入严冬,并不是现阶段资本市场需要纠结的问题,互联网金融整体逻辑被破坏、传统金融互联网化迸发出巨大活力,这样鲜明的对比才是需要被资本市场重新审视的当务之急。
打着“金融”招牌的互联网企业要不退回纯通道业务,要不变为金融企业,面临和金融机构一样的监管,在金融属性更强的互联网金融业务上,银行和互联网企业将真正公平竞争。资本市场当前迫切需要考虑的是这样两个问题:对纯通道业务,该给什么样的估值?对于变为金融企业的互联网企业,面临着跟银行业一模一样的监管约束,押注它能超越全牌照正统金融机构是否过于冒险?
国金证券的观点是,未来以银行为代表的金融机构将以外延扩张的方式大举进入互联网金融领域,互联网金融的故事最后都绕不出银行整体的大故事。在互联网金融颠覆银行的逻辑被证伪后,绝大部分中间派市场参与者是会重新认识银行的投资价值并给予重估。
金融不是开大卖场,可以随随便便就把实体门店搬上网,互联网横扫传统行业的趋势不能自然外推到金融业尤其是银行业。居民账户体系、金融体系、金融机构间市场和资本市场是每一个国家经济金融体系的核心和中坚,对于金融行业全球都是重监管,安全、稳定和可监督永远是第一要务,互联网最擅长的效率不仅不是最重要的,反而是需要时不时被刻意抑制的,毕竟在绝大部分时间,效率和安全是反义词。从这个角度看,央行并不是在开历史的倒车,央行只是在充分履行一个负责监管机关最基本的职责,金融监管本来就是从严从重,而维护金融体系的健康稳定,本来就是央行的基本职责。
在本次针对第三方支付的《征求意见稿》出台后,针对P2P等互联网金融热门行业的一系列细化监管文件将陆续出台。实际上,从2015年年初银监会设立专门的互联网金融监管部门开始,大方向就已经非常明确了:当互联网金融的“互联网”属性更强之时,可任由其野蛮生长,但当其“金融”属性越来越强之后,随之而来的必然是繁重的监管要求,银监会设立专门的互联网金融监管部门,便是给互联网金融套上紧箍咒的开端。此外,互联网金融不等于普惠金融,普惠金融是综合的系统性工程,实际利率20%的网络贷款不是真正的普惠金融,千万不要误认为国家提倡的普惠金融就是互联网金融,两者毫无必然联系。
资产质量问题是多年以来银行业老生常谈的问题,银行板块的估值早已充分体现了好几轮。2015年,在经济下行周期中,我们不会看到资产质量向好的拐点,但市场对此早就已经有了非常充分的预期,资产质量继续恶化是商业银行在经营上早已做好充分物质准备、资本市场在预期上早已做好充分心理准备的事情,一件没有预期差的事情,不会对估值产生实质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