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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我省一些地区相继发生了悬赏环保局局长下河游泳、部分河道漂浮死猪等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这些事件侧面反映了人民群众对喝上放心水的迫切愿望。
截至2012年底,我省建成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99个,乡镇以上主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718个,服务人口4071万人,占全省常住人口的78.9%,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86.7% ,基本保障了人民群众的饮水需求。
但是,我省饮用水安全保障形势仍不容乐观。一方面,全省人均水资源量只有1756m3,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只有世界人均水平的四分之一。另一方面,一些水源地水质仍不达标,湖库富营养化趋势明显,污染隐患突出。
饮水安全是人民群众正常生活的基本条件,水源保护又是确保饮水安全的首要任务。省人大常委会决定,今年4月至7月,采取统一部署、上下配合的方式,在全省范围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检查。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渭山强调:“开展这次执法检查,就是体现以人为本,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充足、更优质的饮用水,为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团结提供坚实保障。”
曾经创造经济奇迹的浙江,面对水污染等“成长中的烦恼”,如何攻坚克难,汇聚发展的正能量,这是时代的命题,也是对省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要求。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执法检查,可以说是顺时应势,切中了社会的关注点,顺应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期待。
为配合执法检查,5月27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举办了饮用水水源保护专题讲座。讲座由国家环保部污防司副司长凌江授课。凌江对全国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做了基本介绍,分析了当前水源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困难,概要介绍了国内外饮用水安全立法基本情况,并就加强饮用水源保护,保障群众用水安全和身体健康,提出思路与建议。
6月3日至8日,省人大常委会组织5个执法检查组,分别由茅临生、程渭山、冯明、王永昌、厉志海副主任带队,赴丽水、温州及嘉兴、湖州、杭州、舟山6个设区市,检查饮用水水源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
打一场漂亮的水源“保卫战”
与时俱进,激浊扬清。长期以来,省人大常委会一直高度重视生态环保工作,特别是2004年至2007年,对建设生态省决定和环境保护法执法情况连续4年开展检查和跟踪督查。
省人大常委会挂牌督办的48个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得到基本落实。取缔了永康小冶炼,关闭了衢州沈家化工园区,有效整治了平阳水头制革业和富阳造纸业,钱塘江作为浙江的母亲河,水环境质量得到改善……
之后又对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行情况进行了为期两年的检查和跟踪督查。执法检查、跟踪督查、满意度测评……省人大常委会打出了一套有力的“组合拳”,持续发力,盯牢不放,打了一场漂亮的水源“保卫战”。通过执法检查,有效强化了政府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我省生态环境也有了明显改善。
在立法方面,2008年以来省人大常委会制定、修订了8部环保地方性法规,并带动推动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从法规制度层面有力支撑了生态环保工作。
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饮用水水源保护执法监管的难度依然较大,各类污染隐患仍然较多,威胁水源安全的突发事件仍时有发生。
近年来,钱塘江上游漂流下来的漂浮垃圾、死猪等有增无减。嘉兴市等地取水以河道为主,开放的水源地环境安全隐患较大。温州珊溪水库、绍兴杨浦水库、台州长潭水库等水源地保护区居住大量人口,生活污染、农业种植和畜禽养殖等产生的垃圾污水给水质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在第42个“世界环境日”前夕,省环境保护厅了《2012年浙江省环境状况公报》。2012年,浙江全省地表水水质达到Ⅲ类以上断面比例达64.3%;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86.7%。
瓯江、飞云江、苕溪、曹娥江、钱塘江、甬江、运河、椒江、鳌江,这是我省境内水系和运河,从总体水质看,这些水系部分支流和流经城镇的局部河段仍存在不同程度污染。其中鳌江、运河和平原河网污染严重,部分湖泊存在一定程度富营养化现象;平原河网水质多为Ⅲ~劣Ⅴ类,Ⅲ类断面仅占11.1%。
为此,本次执法检查确定了4个方面重点:饮用水水源地规划建设及运行情况、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质量及综合整治和政府责任考核情况、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情况、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能力建设和运转情况。
提高监督质量 力求抓出实效
4月15日,在全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执法检查电视电话会议上,程渭山副主任提出要把情况摸实,把问题找准,把对策研明的要求。他说,常委会会议审议要力求深透、准确、具体,确保审议意见切实可行、行之有效。跟踪督办要抓住不放,一抓到底,抓好审议意见的跟踪督办和落实。
7月下旬,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将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饮用水水源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报告和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的报告,并形成审议意见,交省政府处理落实,并将适时开展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
省政府有关领导表态,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各级人大常委会提出的整改要求,要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进度,落实责任人员和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对一些突出问题,当地政府要挂牌督办、限期整改。
诚然,饮用水水源保护是一项长期的奋斗目标,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持之以恒、锲而不舍地抓下去,必须有打“持久战”的心理准备,加强跟踪监督,着力推动解决问题,特别是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以量变促质变,不断把这项工作向纵深推进。对此,省政府有关领导明确要求:
“要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生态补偿机制,逐步加大对饮用水水源地的经济补偿力度。”
“要一步完善饮用水安全保障机制,科学设置饮用水水源地,加强备用水源、应急水源建设,加强水质监测,保障供水能力和质量。”
“要继续加大合格规范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创建力度,严格执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
…………
满足人民群众对天蓝、水清、地净美好家园的期待,省人大常委会在换届后的开局之年开展的首次执法检查,就选定了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饮用水水源保护。我们期待,在饮用水水源保护这个社会热点、民生难点上,省人大常委会再次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手段,找准问题、持之以恒、一抓到底,打赢这场护卫“生命之源”的硬仗。
相关链接
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第二十一条 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除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禁止的行为外,还禁止下列行为:
(一)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二)投饵式养殖、旅游、游泳、垂钓;
(三)使用化肥和高毒、高残留农药;
(四)停泊与保护水源无关的船舶;
(五)其他可能污染水源的活动。
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已经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责令限期拆除或者关闭。
第二十二条 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除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禁止的行为外,还禁止下列行为:
(一)设置排污口;
(二)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三)贮存、堆放可能造成水体污染的固体废弃物和其他污染物;
(四)危险货物水上过驳作业;
(五)冲洗船舶甲板,向水体排放船舶洗舱水、压载水等船舶污染物。
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和使用化肥、农药等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
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责令限期拆除或者关闭。
第二十三条 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新建、扩建水上加油站、油库、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等严重污染水体的建设项目,或者改建增加排污量的建设项目;
(二)设置装卸垃圾、粪便、油类和有毒物品的码头;
(三)运输剧毒物品、危险废物以及国家规定禁止通过内河运输的其他危险化学品;
【关键词】 徐州市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
1 概况
1.1 自然地理
徐州市位于江苏省西北部,地理坐标东经116°22′~118°40′,北纬33°43′~34°58′,东西长约210km,南北宽约140km,土地总面积11258km2。 徐州市地貌根据成因和区域特征大致可分为丰、沛黄泛冲积平原,铜、邳、睢低山剥蚀平原,沂、沭河洪积冲积平原三个地貌区。全市地形大致为西北高、东南低。高程从丰县西北的45.0m,下降到东南睢宁的18.0m,地面坡度为1/3000~1/10000。
1.2 水文气象
徐州市位居中纬度地区,属暖温带季风气候区,其主要气候特点是:四季分明,气候温和,春温多变,夏雨集中,雨热同季,秋高气爽,冬季干冷。所以降雨及洪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全区多年平均降水量825.2mm,年内降水分配不均,主要集中在汛期(6~9月),其平均降水量564.1mm,占全年降水量的68.4%,全区多年平均蒸发量873.9mm,各站平均蒸发量在669.8mm~1140.8mm。
1.3 水文地质条件
地下水资源受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及水文气象等因素的综合影响。地下水根据含水介质的岩性特征与地下水赋存的条件,徐州市地下水可分为松散岩类孔隙水、碳酸岩类裂隙岩溶水和碎屑岩类裂缝水三种类型。
裂隙岩溶水的补给来源主要是大气降水的入渗和上覆孔隙水的越流补给,其次是地表水的渗漏和区外地下水的侧向径流补给,局部地段接受地表水的渗透补给,排泄主要是人工开采。
2 地下水开发利用状况
徐州市多年平均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为424m3,一般干旱年份全市缺水约5.7亿m3,特殊干旱年份缺水近12亿m3,早在1980年就被列为全国40个严重缺水的城市之一。徐州是以重工业为主发展的城市,也是地下水开发利用历史较早的城市。早在二十世纪50年代,城市经济基础薄弱,国民经济处于恢复阶段,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刚刚起步,这一阶段的地下水资源能基本满足要求。60-70年代至今,城市规模扩大人口激增,城市供水发展迅速,农业大规模凿井开采地下水灌溉,导致地下水开采量迅速增加。根据资料统计记载,1990年地下水开采总量约为5.715亿m3,其中农用1.985亿m3,工业与生活3.730亿m3;到2001年地下水总开采量增加到7.03亿m3,其中用于灌溉农用2.32亿m3,工业与生活4.71亿m3;到2011年地下水总开采量约为7.84亿m3,其中农用2.61亿m3,工业与生活5.23亿m3;
徐州市水资源及地下水供需根据近几年(2005-2011年)统计数据计算,全市平均用水总量为:38.75亿m3,其中地表水供应量31.00亿m3,地下水供应量7.35亿m3。近年来徐州市供水、用水情况详见下表1。
3 影响地下水可持续利用的主要问题
3.1 地下水位持续下降、形成地下水降落漏斗
随着徐州市工农业发展的加快,地下水开采量在不断增大。大规模开采地下水的直接后果是造成地下水位逐年下降,并形成地下水降落漏斗。目前,徐州市地下水持续下降的现象主要发生在丰、沛县城区和徐州市区附近的几个裂隙岩溶水开采区。如:丰、沛县城区的承压水以及市区附近的几个裂隙岩溶水强烈开采区形成的地下水降落漏斗;徐州市区七里沟和丁楼两水源地极为明显,由于超采岩溶水水位持续下降,形成降落漏斗,致使部分取水工程出水量减少。
3.2 地面塌陷和沉降构成了地下水开发的硬约束
徐州市因地下水开采而诱发的地面塌陷在1986年即已出现,主要为岩溶塌陷,塌陷集中分布在人口密集、建筑物集中的发达地段。至今已有十余次,已给徐州市造成经济损失累计4000万元。
徐州市的地面沉降也是因为地下水超采引发的地下水位下
表1 2005-2011年徐州市供水与用水状况 Gm3
降,导致地层内部压力失衡,含水层本身及盖层孔隙被压来深层地下水是徐州供水的主要水源,特别是上世纪70年代以后,伴随着地下水开采规模的不断扩大,因地下水开采密而引发的。目前丰、沛县二城区因地下水水位大幅度下降的原因,已出现地面沉降的迹象。
徐州地区地面沉降直接导致沉降区的地面高程损失,造成房屋下沉,城市内涝积水,市区防洪能力下降;不均匀的地面沉降还能引起大规模地面裂缝,造成房屋开裂、各种管道破损及道路、桥梁、输水输气工程等建筑物破坏等,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已成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也使徐州地区地下水的开采受到了限制和约束。
3.3 地下水水质污染增加了地下水利用的风险
伴随着徐州市工农业生产的迅速发展,地下水水质也在不断恶化,造成地下水污染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主要来源有以下几个方面:(1)工业废水是世界范围内污染的主要因素。影响较大的工业废水主要来自冶金、电镀、造纸、化工、印刷及制革等企业。(2)人们日常生活中的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3)农村地区主要受农药、化肥等有机物和污水灌溉污染,徐州市有部分县地下水在80、90年代以检测出氨氮、砷、酚、氯离子、硫酸根、汞等含量超标,超过饮用水标准。 近年来,政府对工业污水加强了治理,但地下水仍存在污染物超标的项目。就2012年对全市10个地下水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显示,其中6个地下水饮用水源地水质级别为良好,4个地下水饮用水源地水质别为较差,主要超标项目为总硬度和溶解性总固体。地下水污染增加了徐州地区地下水利用的风险。
3.4 连年的干旱气候加剧了地下水紧张局面
徐州市属暖温带季风气候区,受全球气候变化影响,近年来气候现象属偏干旱年份,一方面全年降水量减少,旱期持续时间较长。根据历年来水文资料统计,徐州市多年平均降水量为825.2 mm,偏旱的年份大于丰水年份,约55-60%年份年降水量低于多年平均降水量,特别近年来干旱少雨的气候更为明显,从2001-2012年资料统计,徐州市12年中有8年出现年降水量低于多年平均降水量,且降水量值偏少于多年平均降水量的7.1-28.3%,就2011年和2012年相比后年比上年降水量减少8.9%,相应地地表水资源量却少了13.5%。
另一方面,由于全球气候变暖,气温升高,多年平均蒸发量大于多年平均降水量,近年来降水偏少,干旱指数大于1.0,所以严重的干旱经常发生,使原本不足的地下水资源量更是雪上加霜,地下水降落漏斗进一步加深,使持续亏损的地下水储存量进一步加剧。
4 地下水可持续利用的对策与措施
新《环境保护法》已实施5个多月了,这部被称为“长钢牙”的法律实施情况如何?日前,记者跟随“中华环保世纪行”采访团来到浙江省,该省通过大力实施各种环保措施,往常“垃圾靠风刮、污水靠蒸发”,被认为环保薄弱环节的农村,面貌焕然一新。
建德莲花溪畜禽污染综合整治,水质达三类以上
新《环境保护法》对农村环保非常重视,第五十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支持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和其他废弃物处理、畜禽养殖和屠宰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和农村工矿污染治理等环境保护工作。”
记者在建德市莲花溪看到,雨季尚未到来,溪水不多,但清澈透亮,不远处还有石头垒成的生态小坝,提升水的落差和流速,增强水体自净能力。
建德市副市长张早林说,2013年底,莲花溪水质为劣5类、4类的各有5处。不过,根据2015年2月底环保部门对莲花溪10个水质监测结果显示,其水质已达到三类水体,部分断面达到一类、二类水体,实现了莲花溪综合整治的预期目标。
莲花溪的治理是农村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的典型。浙江养殖业内有句行话,叫“浙江禽蛋在建德、建德禽蛋在莲花”,最夸张的时候,一万多人的小镇养了300多万只蛋鸡,平均一个人养300只鸡。光养鸡,全镇一天要产生416吨粪便,相当于60万人的生活污染量。畜禽养殖业的过度发展,大大超过了水环境的承载力,以至莲花溪及其5条支流长达42.4公里的水质长期处于劣五类,家住莲花村的村民许社贵回忆道:“前几年,要是赤脚在溪里站上几分钟,脚上都会长红疹子,更别说用这水洗衣做饭了。”
一边是全镇老百姓的饭碗,另一边是难以支撑的生态环境,这条莲花溪以及背后的养殖业,又该如何治理,重新洗牌?2014年“五水共治”工作以来,莲花溪由建德市委书记戴建平担任总河长,开始了铁腕治污水的行动,其间,莲花镇强力拆除畜禽养殖场(户)423户,面积13.1万平方米。蛋鸡存栏量减少100万只,完成建德市委市政府40%的减量目标,全镇2.1万头生猪全部退养。
会堵还得善疏。政府不能只求关停限养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而不考虑养殖户的出路和生计。养殖户们的生计如何解决呢?转型升级,引导养殖户发展种植业,建德市政府在关停的同时就在做堵疏结合的文章。
莲花镇齐平村党员许建茹原本是养鸡大户,在五水共治的倡议下,她带头退养,拆掉了养殖房,全力转型种起了铁皮石斛,现在她的铁皮石斛种植面积达到80余亩,还在山上栽种了薄壳山核桃。为了让更多养殖户加入到五水共治的队伍里来,她免费向退养农户传授铁皮石斛种植技术,帮助销售产品。
为了形成规模效应,莲花镇利用九仙铁皮石斛专业合作社的地理优势,在该合作社旁边投入200余万元,向农户流转土地60亩,用于建设转型创业园。
园内建设3万平方米标准钢架大棚以及配套沟渠路2000多米,由镇政府建设好后返租给畜禽退养农户从事种植产业,并由九仙铁皮石斛专业合作社提供技术指导,做到种苗、技术、管理、销售“四统一”。该创业园建成后可以解决30户以上的养殖户从事铁皮石斛、草莓、药材等种植业转型。
据统计,莲花溪综合整治工程自2014年开始实施,主要内容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污水处理厂建设、全流域砂机砂场整治、污染企业整治、河道清淤清障、沿岸沿线生态修复、全面落实“河长制”等工程。2014年投资6667万元,2015年投资4784万元,总投资为1.15亿。
截至目前,莲花溪全流域已拆除蛋鸡养殖房6.33万平方米,实现减量97.6万只;生猪养殖房6.47万平方米,减量2.4万头,实现了流域生猪全面退养。清理河道63.4公里,建成莲花镇污水处理厂,整镇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改厕工程建设,关停4家砂场并完成复耕。全面完成莲花溪周边10家企业整治工作。同时,同步实施昴畈村精品河道建设工程,共投资200余万元,修复堰坝1处、新建堰坝1处、新建生态堤坝1600米、种植土回填2000余立方米、新增草皮护坡1万余平方米、新增河道绿化的山茶、紫薇、垂柳共800余株。
设立整治公告牌21块,河长制牌6块,新增10个水质监测点位,7个在线污染监控点。
桐庐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变为现实
新《环境保护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业环境的保护,促进农业环境保护新技术的使用,加强对农业污染源的监测预警,统筹有关部门采取措施,防治土壤污染和土地沙化、盐渍化、贫瘠化、石漠化、地面沉降以及防治植被破坏、水土流失、水体富营养化、水源枯竭、种源灭绝等生态失调现象,推广植物病虫害的综合防治。县级、乡级人民政府应当提高农村环境保护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杭州市桐庐县富春江镇的芦茨溪,是申报浙江省第一条全域可游泳河段。记者看到芦茨溪一侧是连绵丘陵,绿树翠竹郁郁葱葱,另一侧沿岸,坐满了来农家乐的游客,品农家菜、住农家屋,随时下芦茨溪畅游嬉戏。
桐庐县县长方毅说,截止2014年8月底,经县环保局多次检测,芦茨溪水质各类指标都稳定在一类水标准;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芦茨溪浴场所检项目均符合GB9667-1996《游泳场所卫生标准》。现在芦茨溪代表杭州市申报全省第一条全域可游泳河段。
同时,桐庐还打造了四大民宿集聚区,即白云源梅树坞自然村、芦茨自然村、茆坪自然村和石舍自然村民宿集聚区,使得民宿的经营更趋成熟、规范、有序,在赢得良好经济效益同时,也收获很好的社会效益。截止2014年8月,区域内民宿已有108户,乡村旅游累计游客达到475192人,营业总收入达到5129.247万元,其中夏季游泳人数达25万余人以上。真正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变为了现实。
为实现“水清、河畅、岸绿、景美”,桐庐在“提高农村环保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方面下了大工夫。记者在芦茨村垃圾处理站看到,这里有一台生活垃圾处理机,通过发酵等方式,把果皮、菜叶等厨余垃圾变成了有机肥。
新《环境保护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组织对生活废弃物的分类处置、回收利用。”
方毅说,芦茨村位于富春江乡村慢生活体验区核心区块,每年有大量游客前来休闲度假,在实施垃圾分类及资源化利用工作前,产生大量的生活垃圾全部混置运至县城进行无害化处置。
2013年,芦茨村全面启动农村生产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及资源化利用工作,并创新了“一源两管三用”模式。一源指抓好源头管理,两管指专门上人管、动态抽查管,三用指用好“奖励棒”、“面子牌”、“众人力”。
据悉,芦茨村的垃圾收集员每天上门收集垃圾并进行评定,垃圾分类合格的对象可获得“奖励棒”一根。“奖励棒”累计一定数量,可到村委兑换奖品。根据“奖励棒”获得数量多少,每月按照20%、30%的比例分别评选出三星级垃圾分类农家乐农户、二星级垃圾分类农家乐农户。对获得荣誉的农户进行户前挂牌,并在村委电子屏进行集中公示。
方毅说,针对农户、农家经营户、游客三种不同群体,芦茨村采用一蓝一黄、二蓝一黄、蓝黄大桶收集模式,鼓励农户及游客按可堆肥和不可堆肥进行分类投放。可堆肥垃圾进入县里本土设计研发的垃圾处理设备发酵3-7天,“变成抢手的有机肥料”。
“这样,不仅大大减少了垃圾运输量,缓解了县城垃圾无害化焚烧处置厂运行压力,而且实现了垃圾资源化利用,有机肥料可提高果蔬品质。不可堆肥的垃圾仍按以前的方式运送到县城进行焚烧处理。”他说。
浦江治理水晶企业等,把臭水湖变天然游池
金华市浦江县城的西南角,翠湖生态湿地公园里樱花、海棠花在盛开,翠湖边的芦苇、美人蕉摇曳生姿;湖边的长廊,市民们正在休憩、聊天、下棋……陈女士正带着两个孩子在玩水,她告诉记者,去年孩子在翠湖里游泳后,一直惦念着再次来游泳,不过现在天气还冷,不适合下水,所以先来玩玩水,“解解馋”。
翠湖是浦阳江上的一个人工湖,也是浦阳江浦江段最宽的江面,被评为可游泳河段。谁想得到,这里曾是废旧塑料、违法水晶加工企业的聚居区。各种污水直排湖中,使翠湖成为远近闻名的臭水湖、垃圾塘。
新《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查封、扣押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
浦江县委书记施振强说,从2013年开始,县里关停取缔了流域内养殖场17家、废塑加工点38家、水晶加工企业1400家,累计拆除违法建筑8.3万平方米,建设污水收集管网2900米,区域内1092户3490人生活污水实现统一收集、集中处理。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整治,翠湖水质从劣五类稳定达地表三类水要求。
“翠湖已成为浦江人纳凉休闲的胜地、家门口的天然游泳场,完全免费。”施振强指着湖边一块电子屏告诉记者。记者看到,电子屏上显示有气温、水温、水质各项指标等实时监测数据。
“如果花钱建一个体育馆,能来使用的人是少数。通过污染治理,让水质变好,市民们只要走出家门,就能享受到优美的环境,能在天然运动场里运动,还不用花钱。”施振强高兴地说。
浦江县也规范了水晶加工行业,把其集中到浦江经济开发区二期规划范围。按照建成现代化生态工业园区要求,将实现“园区集聚、统一治污、产业提升”的目标。当前,一期工程、厂房等主体建筑均已建成,年内将全面建成并投入使用。按功能划分,园区设有综合产品生产集聚区、污水处理区以及综合配套服务区等。
“浦江县水晶企业从22000家锐减到1376家,彻底摆脱水晶产业依赖,成为2014年浙江经济年度样板。”浙江省环保厅厅长、省治水办常务副主任徐震说。
浙江坚持制度化、法治化治水,对环境违法“零容忍”
无论是建德、桐庐还是浦江,都不是个例。徐震说,“水环境污染表现在水里、问题在岸上、根子在产业。水污染防治的根本出路在于产业转型升级。我省坚持源头治水、倒逼转型,持续推进对水环境影响较大的‘低、小、散’落后企业、加工点、作坊的专项整治。”
据介绍,“十二五”以来,浙江重点开展了铅蓄电池、电镀、制革、造纸、印染、化工等6大涉水重污染行业的整治提升工作。全省273家铅蓄电池企业关闭224家,行业总产值较整治前增长113.2%,利润增长174.5%;1544家电镀企业关闭734家,行业总产值增长45%;180家制革企业关闭106家,行业总产值增长66%;全省造纸、印染、化工行业累计关闭企业1139家,单位产值废水排放量分别下降28.5%、35.1%、23.6%,行业总产值分别增长18%、17%、51%。同时,全面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实施畜禽养殖区域和污染物排放总量双控制制度,全省所有县(市、区)依法划定了畜禽养殖禁限养区,累计关停或搬迁养殖场7.46万个,完成年存栏50-100头养殖场污染治理近2万个。浙江还建成县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预警系统81套、跨行政区河流交接断面水质监测系统131套、重点水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1100余套。
新《环境保护法》规定, “ 第二十六条国家实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对本级人民政府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负责人和下级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的考核内容,作为对其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
徐震说,浙江省一直“坚持制度化、法治化治水”,确保治水常态长效。建立以“河长制”为基础的责任落实机制。实现省市县乡四级河长制全覆盖,全省现有6名省级河长、189名市级河长、2344名县级河长。把“河长制”考核与交接断面水质考核结合起来,考核结果纳入“五水共治”和各级生态建设考核体系,与生态补偿、项目审批、政绩考核、经济奖惩挂钩。同时加强立法支撑,陆续出台了《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浙江省温瑞塘河保护管理条例》、《浙江省曹娥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浙江省综合治水工作规定》等法规规章以及一大批水环境保护的政策性文件。
徐震说,浙江还坚持环保行政执法与公众、舆论、司法三大监督相结合,加强环保与公检法联动,对环境违法“零容忍”。
据统计,“十二五”以来,浙江共完成行政处罚案件3.8万件,罚款17.4亿元,年均行政处罚案件在1万件左右、个案处罚达4万元以上,执法力度连续10年位列全国首位。新环保法实施后的头三个月,全省行政拘留104人,刑事拘留143人,按日计罚5件,限产停产38件,查封扣押410件。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不断深化,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金额累计达29.4亿元,占全国的三分之二。
一、指导思想
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先导,以污染减排为主线,以大气和水污染治理为重点,着力实施以“洗城净天”和“清流净水”为主要内容的“碧水蓝天”行动计划,扎实开展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年活动,确保全市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为构建和谐生态奠定环境基础。
二、主要工作目标
全市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总量在年的基础上削减25.7%,控制在10710吨以内;二氧化硫排放量总量在年的基础上削减35.9%,控制在4173吨以内。圆满完成我市“”污染减排目标。
我市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力争达到318天;大气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值控制在0.093mg/m3以下;降尘量力争低于21吨/平方公里·月,降尘量年均值比年下降6%。
西泄洪渠出境断面化学需氧量浓度控制在130毫克/升以内;城区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在96%以上;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
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控制在60分贝以内;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控制在70分贝以内。
市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工业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得到安全处置。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大气环境整治
围绕“碧水蓝天”行动计划,在巩固年“洗城净天”全民大会战成果的基础上,拓展活动的时间和范围,在全市实施贯穿全年的“洗城净天”工程,充分调动各部门、各单位和社会各界的力量,群策群力,确保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1.市环保局牵头,各乡镇、建设局配合,按照“双三十”承诺目标要求,完成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烟粉尘的减排任务。
2.市环保局牵头,有关乡镇配合,6月底前完成辖区内水泥、沥青混凝土搅拌站综合治理工作。
3.市环保局牵头,有关乡镇配合,按照《市大气污染控制示范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对辖区内大气监测点位周边4平方公里区域继续开展专项治理。
4.市环保局牵头,有关乡镇配合3月底前完成辖区内所有水泥粉磨企业的综合治理工作。
5.市环保局牵头,有关乡镇配合,加强烟尘和二氧化硫污染治理,对燃煤电厂在用燃煤锅炉、10吨以上锅炉和年燃煤量5000吨以上的窑炉进行脱硫除尘治理,20吨以上(含20吨)锅炉安装烟尘和二氧化硫自动监测设施,并与市环保局联网。
6.市环保局牵头,有关乡镇配合,开展石环公路两侧违法企业环境整治行动,彻底取缔小化工、洗浴燃煤小锅炉。
7.市工促局牵头,环保局配合,年推广使用优质低硫煤25万吨。
8.市政府办牵头,环保局、建设局、城管局、交通局、公用事业局、教育局、各乡镇具体负责实施,加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按照“垃圾无积存;道路、庭院、楼房、车身、树叶无尘土;工地围挡、拆迁洒水、砂土覆盖、物料棚化、路面硬化、路边绿化和学校操场绿化分别达到100%”的工作标准,进一步开展垃圾清除、道路清洗、工地抑尘、庭院保洁工作。
9.市环保局牵头,交通局、城管局、建设局、公用事业局配合继续实施空气质量预警调控应急方案。
10.市秸秆办牵头,有关部门、各乡镇配合,严格落实秸秆禁烧各项制度,力争在夏秋两季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
11.市公安局牵头,环保局配合,继续开展机动车尾气治理。所有参加安全技术检验的车辆必须先进行排气污染检测,符合排放标准的由环保部门发放机动车排气达标标志,排气不合格的,公安局对车辆不予年检。
(二)水环境整治
围绕“碧水蓝天”行动计划,大力实施以“水源地保护与管理、排污企业监管、污水处理厂建设与管理”为主要内容的“清流净水”工程,确保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1.市环保局牵头,建设局、有关乡镇配合,按照“双三十”承诺目标要求,完成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的减排任务。
2.市环保局牵头,有关乡镇负责实施,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设立直接排污口。
3.市环保局牵头,畜牧局配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6月底前在水源地保护区内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并进行严格环境监管。
4.市环保局牵头,有关乡镇配合,确保排水单位入河排污口水质COD浓度控制在130毫克/升以内;对直接排入河流水质COD浓度超过130毫克/升的企业,责令停产治理。
5.市环保局牵头,各乡镇配合,按照“园区向城镇集中,企业向园区集中”的原则,新建化工、制药、印染、制革、酿造、制浆造纸及涉及重金属排放等水污染较重的建设项目,必须进入已进行规划环评的工业集中区。
6.市环保局负责,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企业废水排放管理意见》,进一步规范企业废水无组织排放行为。
7.市建设局负责,强力推进污水处理厂建设及运行管理工作,确保已经投入运行的污水处理厂达到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一级标准,进水口、出水口COD自动监控装置正常运行;污水处理厂于年底前全部完成中控室建设。
8.市环保局负责,全面整治制浆造纸企业。按照省政府要求,全市所有废水未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制浆造纸企业,废水排放执行《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特别排放限值,达不到标准的一律停产治理。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1.市环保局牵头,交通局、工商局、安监局配合,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管理工作,加强对危险物产生、经营、储运和处置企业的监管。加强对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运输、利用、存放、处置各个环节的全过程的管理。
2.市卫生局负责,加大对医疗单位废物处理、处置的监管力度。各医院的医疗废物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3.市城管局负责,加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实现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4.市环保局牵头,镇配合,进一步规范峡石沟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行管理,规范排污口并安装COD自动监测仪,同时与市环保局联网,确保3月底前垃圾渗滤液排放达到国家《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物控制标准》要求。
5.市环保局牵头,有关乡镇配合,对拆除机立窑中的废旧、闲置放射源按照《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处置废旧、闲置放射源。
(四)噪声污染防治
1.市环保局负责,加强对城区夜间建筑施工的管理,加大建筑施工噪声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2.市公安局负责,加强社会生活噪声和交通运输噪声的管理。在高考、中考等特殊时期,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产生噪声污染活动。
(五)生态环境建设
1.市环保局牵头,建设局配合,按照生态市建设规划要求,全面启动生态市的建设,镇、镇、乡、镇、乡年内完成小城镇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
2.市环保局牵头,有关乡镇配合,3月底前完成北故城村、东焦东队环境综合整治示范村建设。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教育,扎实推进环境宣传教育“十百千”试点工程。开展绿色信贷工作。
3.市农业局牵头,环保局配合,加强农村土地面源污染监管,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工作。
4.市环保局牵头,各乡镇、有关部门配合,结合环保专项行动,加强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以及污染物排放情况的执法检查,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
5.市环保局牵头,畜牧局、有关乡镇配合,积极推广生态养猪经验,建设3至5个生态养猪示范点。
6.市环保局牵头,畜牧局、商务局,工商局配合,加强对牲畜屠宰行业污染治理及设施运行情况的监督和管理,防止屠宰行业污染。
7.环保局牵头,大河镇负责落实,积极推进生态示范区、环境优美城镇创建活动。村10月底前完成国家级生态村创建工作。
8.市环保局牵头,文明办、教育局、建设局、旅游局、卫生局配合,继续抓好绿色创建工作,年内创建5家县级“五绿”单位。
9.市林业局负责,10月底前,完成上级下达的森林覆盖率净增量目标任务。
10.市国土局负责,积极开展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新建和改、扩建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与保证金缴纳率达到80%,生产矿山达到50%。
11.市国土局、林业局牵头,有关乡镇负责,加快对西部山区的生态恢复工作,国土局负责山体的生态恢复工作,林业局负责对山区的植树和绿化工作,有关乡镇负责山区生态恢复工作的协调和具体落实。
(六)环境监管与能力建设
1.市环保局负责,建立健全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应急机构,提高环境应急监测和处置能力。
2.市环保局负责,加强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严把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关;加强建设项目后期监督管理,对违反“三同时”的建设项目坚决依法进行处罚;加强放射源安全管理,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3.市环保局牵头,监察局、安监局、供电局、工商局、发改局、司法局、建设局配合,继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着力解决影响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危害身体健康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继续开展重金属和“两高一资”等行业的专项检查。
4.市环保局负责,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确保排污费依法足额征收。
5.市环保局牵头,局配合,加强环境处置力度,调解处理好重点案件、突发事件、跨区域污染案件等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案件接转率100%,办结率100%,反馈率100%,群众满意率90%以上。
6、市环保局负责,继续开展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7.市环保局负责,相关部门配合,完成《市“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
四、保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加强调度指挥,定期召开例会研究解决阶段性重大问题,指导工作的开展。各乡镇、各部门要将环保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部置,狠抓落实,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每一项环保重点工作深入推进。
(二)严格检查考核。继续将环保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对各乡镇、各部门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市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监察局、政府督查室等部门,采取明查和暗查相结合的方法对各有关单位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对重要环境问题要挂牌跟踪督办,到期要帐。对达不到任务要求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对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工作懈怠、拖沓致使任务完不成的,要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行政领导责任,因失职、渎职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