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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水价改革方案

农村水价改革方案

农村水价改革方案范文第1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改革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明确责任主体,加强工程管理,盘活资源存量,调动和激发社会办水利的积极性,逐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现农村水利建设与管理的良性运行和可持续发展。

二、所坚持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安全和农民用水利益至上的原则;

(二)坚持“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负担”,落实工程建设和管护责任的原则;

(三)坚持政府规划指导、政策引导、资金扶持,鼓励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建设和管理的原则;

(四)坚持因地制宜,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实行民主决策,积极稳妥推进改革的原则;

(五)坚持开发利用与保护并重,促进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可持续利用的原则。

三、主要目标

通过2至3年的改革,切实解决当前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主体不明确,管理责任不落实的问题,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水利管理体制,明确所有权,放开经营权,形成自筹资金、自行建设、自主经营、自我管理的发展机制,促进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设走上市场化运作的轨道,提高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

四、改革的范围

(一)总库容1000万立方米及以下的小型水库工程。

(二)设计灌溉面积1万亩以下的排灌工程,或设计引水量1立方米/秒以下的独立引水工程。

(三)设计灌溉面积1万亩以下,除涝面积3万亩以下,总装机容量1000千瓦以下,或单机容量280千瓦以下的机电灌溉排水工程。

(四)小型饮水、供水、水电站、塘堰、堤坝工程和其它小型水利设施的改革,参照本方案实施。

(五)个人兴建的小型水利工程不列入本次改革的范围。

五、改革形式

本次体制改革鼓励采取承包、租赁、股份合作和拍卖等多种形式,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宜包则包、宜租则租、宜股则股、宜卖则卖,进一步明确小型水利工程的产权。

(一)承包、租赁、股份合作小型水利工程的个人或组织,作为小型水利枢纽工程的建设与管理、运行、维修养护、安全保卫、防汛等的执行主体,负有对水利工程进行规划设计、筹资建设、组织施工、使用管理、安全运行、维修养护的责任与义务;同时,应制定各项规章和管理制度,搞好水量统配与灌溉服务,协调好用水户之间的关系。

(二)农村小型水利工程通过承包、租赁或拍卖等形式回收的资金,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六、实施步骤

(一)确定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确定工程管理范围,做到山权地界清楚。凡纳入此次体制改革的农村小型水利工程,改革前必须先确定其用地面积、用途和范围,并报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确权办证。

(二)界定产权。按照国资委、水利部《水利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资产发[1996]5号)的有关规定,产权界定按如下办法执行:1994年3月31日以前,由国家投资为主,群众投工、投料兴建的小型水利工程,其形成的资产属国家所有,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使出资人权利;1994年3月31日以后,新建的小型水利工程,其形成的资产按照“谁投资、谁所有”的原则明确产权归属,报区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权。

(三)资产评估。国家和集体投资形成的农村小型水利资产,必须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资产评估应委托具有一定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对工程的资产进行评估,并写出资产评估报告书,确认资产现有价值,如进行土地评估,应将土地评估报告报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四)确定方案。小型水利工程的改革方案,包括改革的方法、改革的形式、承包费、租赁费或拍卖标的的确定,必须经区水务、财政、土地、物价等部门、村组干部和受益群众代表组成的专门班子认定,要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和尊重当地群众意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调酝酿后共同制定改革方案。国有农村小型水利体制改革方案经区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后,由区水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报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物价、土地部门备案;集体所有的农村小型水利体制改革方案,由区水务部门与区财政、土地、物价部门会商后负责审批,由所在的街乡镇场或村民委员会负责实施。

(五)公开招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工程所有者公布改革方案,进行公开招标,区水务、财政、土地、物价部门派员参加,进行指导和监督。同等条件下,原经营者和受益人优先。

(六)签订合同。公开招标确权后,由工程所有者与中标者签订合同书,合同书的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要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违约责任和责任追究等内容在合同中应明确改革的经营期限、工程的用途和服务对象、工程维护标准、不动产处理、工程设施管理制度、供水价格、开发利用规划、防汛抗旱、工程安全责任及义务等。凡涉及以有偿使用方式处置土地使用权的,由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与中标者,或者区土地主管部门监督集体土地所有者与中标者签订土地使用合同书。

(七)建档备案。对区管水利工程、在册小型水库,在合同签订后,由区水务部门向中标者发给省水利厅统一印制的水利工程管理使用许可证》,并登记造册,建档立卡备案。村组集体所有的小型机站、堤垸、塘堰,在合同签订后,由街乡镇场向中标(承包)者发给《水利工程管理使用许可证》。

七、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2005年6月底前)。制定改革配套文件,并监督、指导各街乡镇场实施农村小型水利体制改革。

(二)第二阶段(2005年7月底前)。各街乡镇场成立农村小型水利体制改革机构,明确人员、职责、任务,并负责领导和开展本辖区内小型水利体制改革工作。

(三)第三阶段(2005年7月底前)。对各街乡镇场分管领导、农业科(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和参与小型水利体制改革工作的专班成员进行培训,学习相关文件,掌握工作方法及工作步骤。

(四)第四阶段(2005年7月至9月)。开展试点工作,暂定罗汉街、祁家湾街为试点。在此期间,各街乡镇场对本辖区内的小型水库、排灌站、引水工程以及其它符合改革条件的水利工程进行调查摸底,分类排队,确定改革的形式,并向社会公布实施方案。

(五)第五阶段(2005年11月底)。完成农村小型水利工程改革试点任务。

(六)第六阶段(2005年12月底至2007年12月底)。在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完成全区农村小型水利体制改革任务。在本次改革期内,每年完成的比例分别为:2005年10%,2006年60%,2007年30%。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构。区、乡两级分别成立农村小型水利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具体工作。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是公益事业,各级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要将此项改革任务纳入政府目标管理,通过签订责任状,明确目标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农村小型水利体制改革是一项探索性的工作,政策性强、情况复杂,涉及到农村千家万户的利益。因此,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使此项改革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深入人心。版权所有

(四)强化指导,落到实处。区水务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小型水利体制改革工作的指导,组建工作组深入到各街乡镇场指导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五)实行奖励,激励先进。从今年开始,每年开展一次全区的小型水利体制改革工作评比活动,对完成任务和达到质量要求的给予奖励。确定一、二、三名,分别给予5万元、2万元、1万元的奖励资金。奖励资金用于工程投入。对农村小型水利管理体制走向良性运行机制的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优先安排农水项目。

(六)落实经费,推动工作。区财政部门从年度部门预算中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用于农村小型水利体制改革工作,确保改革工作正常开展。

农村水价改革方案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明晰工程产权为核心,以保障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根本,以保证工程安全运行为前提,改革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明确责任主体,加强工程管理,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产组合,调动和激发社会办水利的积极性,逐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现农村水利建设与管理的良性运行和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安全和农民用水利益至上的原则;

(二)坚持“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负担”,落实工程建设和管护责任的原则;

(三)坚持政府规划指导、政策引导、资金扶持,鼓励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建设和管理的原则;

(四)坚持因地制宜,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实行民主决策,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的原则;

(五)坚持开发利用与保护并重,促进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可持续利用的原则。

三、主要目标

通过改革,切实解决当前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主体不明确,管理责任不落实的问题,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水利管理体制,明确所有权,放开经营权,形成自主经营、自我管理的发展机制,促进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设走上市场化运作的轨道,提高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

四、改革范围

××县农村小型水利改革涉及全县六乡两镇。具体改革范围如下:

(一)输水管道及直接为农田灌溉排水服务的小型河道治理工程及渠道工程;

(二)小坝塘、小水池、小水窖等蓄水工程;

(三)镇村集中供水、农村人畜饮水(人饮安全)工程。

五、改革形式

本次体制改革鼓励采取承包、租赁、股份合作和拍卖等多种形式,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宜包则包、宜租则租、宜股则股、宜卖则卖,进一步明确小型水利工程的产权。小水窖、小水池、小水井工程按照“自建、自有、自用、自管”的原则合理确定工程产权,登记,发放产权证。通过承包、租赁、股份合作、拍卖、用水合作组织管理和委托管理等多种管理方式,调动民间投资、建设、管理水利的积极性,形成多元化、多渠道的投入机制,逐步形成建、管、用相一致,责、权、利相统一的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

承包、租赁、股份合作小型水利工程的个人或组织,作为小型水利枢纽工程的建设与管理、运行、维修养护、安全保卫、防汛等的执行主体,负有对水利工程进行规划设计、筹资建设、组织施工、使用管理、安全运行、维修养护的责任与义务。同时,应制定各项规章和管理制度,搞好水量统配与灌溉服务,协调好用水户之间的关系。农村小型水利工程通过承包、租赁或拍卖等形式回收的资金,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改革涉及四个类型的水利工程,改革的水利工程及建议如下:

(一)农村自来水工程(包括水源及管网)。改革方式采取用水户协会及委托为主,结合承包方式进行改革。一是只涉及一个村的自来水工程采用委托和用水户协会的方式进行。二是涉及几个村的自来水工程,采用用水户协会的方式进行改革(由镇人民政府委托管理)。

(二)乡镇自来水工程。由县水务局委托乡政府水管站管理的方式进行,也可以采取与用水户协会共同管理的方式进行。

(三)以农户自用为主修建的小水窖、小水井、小水池。改革方式采取“自建、自有、自用、自管”的方式进行。其产权属农户所有。

(四)农田排灌工程、水源工程、沟渠、管网等。改革方式以委托管理及用水户协会为主,结合承包的方式进行。

六、实施步骤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改革的意见》(云政发〔20xx〕 87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制定方案,时间从20xx年9月10日至11月30日。县水务水电局组织人员在对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现状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及时组织召开改革试点工作动员会议,认真组织学习和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全省农村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县工作会精神,全面细致的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并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定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公 开实施、签订合同,时间从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4月30日。在确定改革方案的基础上,按照本次改革涉及的四个类型的水利工程进行分类,并对于采用租赁、承包、股份合作、委托管理、用水合作组织管理形式进行改革的工程,要完善登记造册,审核批准,签订合同,发放证书等相关手续。

第三阶段:总体评估、查漏补缺,时间从20xx年5月1日至12月30日。要通过采取开展“回头看”,查漏补缺的方式,对改革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评估验收,提出下一步工作任务和整改完善措施。对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文件、资料、各种会议记录、产权证、合同书等资料认真进行清理,分类立卷归档,确保档案完整。

七、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我县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存在着管理权责模糊、主体缺位,老化失修、效益衰减等问题,造成了“国家管不了、集体管不好、农民管不到”的状况,工程安全得不到保障,工程利益得不到充分发挥,不适应我县农业、农村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规范和加快我县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的管理,是夯实我县农业发展基础,促进农业增效、农村繁荣和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开展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意义,以本次改革为契机,规范和完善辖区内各类水利工程的管理。及时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开展好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确保按期全面完成改革任务。

(二)落实政策,为开展好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保驾护航

本次改革按照责权一致、有机统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尊重民意、维护权益、政府扶持、民办公助、统筹发展、持续利用的原则进行。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上级有关政策,为农村小型水利工程改革工作保驾护航。

一是要依法保护支持改革主体。我县将根据省政府《关于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改革的意见》(云政发〔20xx〕 87号)文件精神,依法保护农村小型水利工程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对于承包、租赁、股份合作、拍卖、用水合作组织管理等形式经营管理工程者,享有工程使用权和经营管理权。买断或投资新建工程者,享有工程产权和经营管理权,并可继承和转让。改革后,工程所有者和经营者同样享有获得国家资金补助等有关优惠政策和扶持的权利,并可在保障工程公益充分发挥和遵守水资源合理开发保护规定的前提下,进行多种经营。对社会团体、法人、个人投资修建工程的,并将采取“民办公助”、“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以奖代补”等形式给予适当补助或奖励。

二是要严格执行水价政策。改革后的工程供水价格,严格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水价改革促进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实施意见的通知》(云政办发〔20xx〕170号)及云南省水价改革的有关规定,在县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由供需双方在物价主管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指导价幅内商定,并报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后,上报县物价部门按照规定批准后执行,用水户应遵守批准的水价方案和水费计收管理办法。

三是要切实管好回收资金。通过改革所收回的资金,原则上归工程所有者所有,用于工程维修养护、更新改造和新建水利项目,要做到财务公开、公正透明,充分接受县纪检等部门的监督管理。国有工程改革回收资金要作为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纳入县财政管理,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专项用于投入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和维修改造。

(三)通力协作,认真做好水利工程的确权划界工作,确保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

做好水利工程产权划界工作,是做好水利工程管理的前提。国土、水务等相关部门要加大协作力度,认真开展好水利工程的产权划界工作,以促进水利工程依法管理。凡是新建的农村小型水利工程要全面建设项目法人负责制,要实现新建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的有机结合。在制定建设方案的同时制定管理方案,核算管理成本,明确工程的管理体制、管理机构和运行管理经费来源,对没有管理方案的工程不予立项。新建水利工程,管理范围未明确划定的工程,不予批准工程开工建设。要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将管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并明确划定工程的管理范围、树碑立界。县水务、国土、规划部门共同监督。对已建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的权属单位提出申办水利工程产权划界要求的,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并考虑历史条件和现状,积极配合其做好产权划界工作,确保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

农村水价改革方案范文第3篇

这次会议主要是根据当前农网改造面临的形势、任务,传达近期中央领导对农网改造工作的批示精神,贯彻国家计委、水利部和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地方电网农网改造协调会议精神,听取各地农网改造情况的汇报,研究农网改造及水电机构改革、电力体制改革、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的新形势、新情况,提出措施和对策,进一步推动今后的工作。今天,各省都介绍了农网改造的进展情况,听了之后,有喜有忧。喜的是总体发展形势是好的,水利系统完全有能力有信心完成农网改造的任务;忧的是当前农网改造中确实还存在着许多困难和问题。面对当前的形势,需要我们发扬知难而进、乘势而上、开拓进取的精神,需要我们按江总书;三个代表"的要求,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需要我们下大力气去研究、解决问题和困难。这次会议,总体要求是要振奋精神、增强信心、不懈努力、开拓进取,暂时遇到一点困难不可怕,关键是我们要积极认真负责地去做工作,争取得到领导的理解和支持,争取周围相关部门的理解和支持。小平同志讲得好,任何事情好不好就看群众拥不拥护、赞不赞成、满不满意。我们要按照*号文件精神,按照中编委对我们职能的划分,有理、有利、有节地做好我们的工作。

下面,我就农网改造、水电机构改革、电力体制改革、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以及加强政策研究和宣传工作等几个问题讲几点意见:

一、关于农村电网改造问题

(一)水利系统农网改造工作克服重重困难,取得了很大成绩

农网"两改一同价"工作一开始,由于种种原因,出现了对自供自管县全面"代管"的片面作法。各级水利部门,坚持从实际出发,按照我国电力工业的改革方向,通过各种渠道,积极反映对自供自管县实行"代管"产生的不良后果,得到了各方的理解和支持。在国务院国发[*]2号文件中重新明确了水利部和各级水利部门在"两改一同价"工作中的职责;自供自管县按电力工业改革方向来制定改革方案,不搞代管;自供自管县电网改造投资视具体情况确定贷款方式等等,从而制止了对自供自管县实行"一刀切"代管的做法。

我们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自供自管县农网改造的实际情况,争取国务院和国家有关部门出台了农网改造贷款还贷期延长到20年、农网改造贷款用未来电费收益权质押担保、同价方式由省政府确定、中西部地区农网改造资本金由国债改为拨款等有利于自供自管县农网改造的政策,为自供自管县农网改造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

在各级水利部门的艰苦努力下,水利系统农网改造工作己取得了很大成绩。主要表现在:

1、原来批复实行"一省两贷"的四川、湖南、广西、重庆、吉林等5省(市、区),农网改造规划、前期工作基本完成,农网改造工作已全面铺开。四川、湖南、吉林、重庆、广西5省(市、区)共有208个县由水利部门负责农网"两改一同价"工作,总投资125.165亿元,国家计委己下达计划82.0456亿元,从5月份掌握的数据看,己到位资金31.38亿元,占下达计划的38.24%(其中资本金13.99亿元,到位率90%,银行贷款17.39亿元,到位率25.5%),已完成投资30.8亿元,占已到位资金的98%以上。

在加强农网改造工作的同时,乡镇电管站的改革也取得很大进展,到5月底,已改革乡镇电管站1260个,建立了621个乡镇供电所。广西39个县90%以上的乡镇电管站已改为县电力公司的派出机构,年底可全部完成这项工作;吉林6个县己有3个县完成乡镇电管站改革工作,其余3个县正在进行收尾,即将完成;湖南30个县,己有50%的乡镇电管站完成改革工作,今年可全部完成,怀化市80%的乡镇完成了改革任务;重庆永川市电力公司,仅用半年时间就完成了供区内18个乡镇电管站改革工作,四川名山县乡镇电管站改革后,农电管理人员由原来的1400多人减少到260人,年减少管理费用近200万元,湖南麻阳县成立了19个乡镇供电所,定员220人,比过去减少了300余人。

上述成绩的取得充分说明,只要资金能正常到位,水利系统完全有能力完成"两改一同价"任务。

2、广东、云南、湖北、青海4省,经过一年多艰苦细致的工作,得到了国家计委和省级有关部门的充分理解,由"一省一贷"改为"一省两贷",有50个县由水利部门负责农网改造工作。目前各省正积极做好前期工作,计划下达后将全面铺开。广东省在国家计委未下达一分钱计划的情况下,已自筹资金,完成了2.3亿元的改造项目,有190个乡镇电管站改为乡镇供电所,成为县级供电公司的派出机构;云南省在国家计委今年批复33个县由水利部门负责农网"两改一同价"工作后,前期准备工作己全面铺开,今年已申报了4亿多元的规模,计划下达后就将全面启动。

3、认真做好同价及全省平摊工作。各级水利部门和项目法人,接国家计委的要求,认真组织各县编制同价方案,进行还贷加价测算,在此基础上,各省(市、区)水利厅都积极向省政府和有关部门汇报,争取实行全省平摊。目前,广西已上报了全省平摊方案;四川省长会议纪要已确定,现行的0.02元/千瓦时的电力建设基金到期后作为农网改造投资还本付息,其中一分钱归国家电网,由省电力公司安排,另一分钱归地方电力,放在省财政厅,由省计委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四川各地农网改造的实际,统筹安排;广东、吉林二省也决定采用全省平摊方案;重庆市物价局正在清理全市电价情况,对地方电网还贷空间进行测算,地方还贷空间不够的部分,物价局同意考虑全市平摊问题。四川省水利厅还专门发文就各县同价方案编制工作提出要求,并组织专门人员到各县,与地、县水电局、水电公司一起,编制、完善各县同价方案,目前已有一半以上的县上报了同价方案。

4、农网改造己取得了初步成效,降低了农村电价,减轻了农民负担,提高了农村供电质量和安全性,扩大了农村用电量,拉动了农村消费,得到了农民的衷心拥护。在农网改造完成、乡镇电管站改为县属供电所和重新聘用电管人员的地方,实现了"三公开、四到户、五统一",每户用电量、电价、电费实行上榜公布,基本杜绝了加价和集资现象,"权力电"、"人情电"、"关系电"以及偷漏电现象大大减少,降低了农村电价,减轻了农民负担。广东省13个自供自管县电价己全部降到省政府要求的1元/千瓦时以下,有几个县电价已降到0.8元/千瓦时,提前一年达到了省政府要求的*年全省电价降到0.88元/千瓦时的目标;广西恭城县到户电价改造前每千瓦时0.9-1.2元,改造后下降到0.54-0.60元,该县莲花镇,人口5.6万,按现有用电量测算,农网改造后一年可减轻农民负担100多万元。

通过农网改造,更换了一大批高耗能变压器,降低了变损、线损,农村电网布局不合理、技术装备落后、网架结构薄弱的状况得到明显改善,供电半径减小,提高了农村供电质量和安全性。据对部分已改造的村调查,改造前综合网损很多在30%以上,高的达到50%,改造后基本控制在12%以下,低压供电半径由原来的1000米或更长,降到500米以内,电压由原来的150~175伏提高到220伏,原来不能启动的冰箱现在可以用了,电视图像也不抖动了。湖南省花垣县花香村,原来低压供电半径达5千米以上,农网改造后村里加1台50千伏安的变压器,更换了所有不合规格的线路,村民们说:昔日大灯像点蜡,今日小灯赛灯塔。

由于电价的降低和供电质量的提高,农村用电量显著增加,生活用电消费明显扩大。广东省封开县"两改一同价"工作开展后,全县农村用电量增加了20%,个别镇增加60%以上;四川省名山县双墙村,农网改造后月售电量由2800千瓦时增加到4000千瓦时,增加了40%多;广西藤县沙皇村用电量改造后增加了18%、江权村增加了20%。

从这几个方面情况来看,我得出一个结论,困难是有,但事在人为,关键在于我们做工作,关键在于我们水利部门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要有信心,要有锲而不舍的精神。目前我们的情况日益好转,各方面的舆论也逐渐有利于我们。

(二)水利系统农网改造工作面临形势严竣,我们必须有清醒的认识,认真研究解决

在各级水利部门的努力下,水利系统农网"两改一同价"工作虽然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当前水利系统农网改造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严重影响了水利系统农网改造的进度,影响了水利部门的形象。这些问题有些是受外部影响,但也有很多出在我们自身。

从外部因素看,由于对电力体制改革方向的认识和对国务院国发[*]2号文件的理解不一致,对自供自管县进行代管,使各级水利部门很长一段时间以来一直被动应付体制问题,给水利系统农网改造工作造成了极大影响。这种影响到现在依然没有停止,还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

农网改造一开始,对自供自管县农网改造只能实行"一县一摊",由于这些县都在边远山区,经济基础薄弱,改造的工程量大,改造成本高,这项政策使自供自管县的还贷能力大为降低。尽管国家计委提出对自供自管县的同价方案由省政府决定,报国家计委审批,但由于意见不一致,部分省政府还没有出台全省均摊的政策。这种状况,造成农行担心电价走不出去而不愿按计划和改造的需要放贷,银行贷款的到位率只有25.5%,使水利系统农网改造进度受到很大影响。

从我们自身看,问题主要表现在:

第一,有的省、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没有积极参与到农网改造工作中来,没有充分发挥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作用。有部分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认为农网改造是县电力公司的事,忽视了对这项工作的组织协调,没有主动地去行使行业管理职能。

第二,在设计、施工、施工组织和工程建设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设计、施工特别是配电台区的设计和施工,由于主要是县电力公司自己做,其设计、施工力量严重不足,不能满足农网改造时间短、强度高的要求。在重庆、广西这二个资金到位较好的省(区)这两个问题己显露出来,影响了工程进度,在其他省由于资金到位少、工作还没有全面铺开,这个问题还没有完全暴露,但应引起我们高度重视。

投招标过程中存在着操作不规范的状况。物资供应不能满足建设进度的需要,部分物资过剩、部分物资紧缺。工程建设中现场管理制度不完善、施工不规范、施工监理薄弱,有些工程监理人员没有资质。这些都影响了农网改造工程的进度和质量。

第三,一些地方存在严重市场保护的现象。有的地方规定只要是本地有的设备,就不能到外地采购;有的项目法人,设计力量严重不足,抱着"肥水不流外人;的思想,宁愿自己慢慢做,也不让别人做。

第四,竣工县完成情况差。目前从各省报上来的数据看,去年和今年竣工县完成情况都不好。去年竣工县未能完成绻衲暝偻瓴怀捎跋旖现亍OM久且鸶叨戎厥印RVぶ氐悖Х桨偌仆瓿煽⒐は氐慕ㄉ枞挝瘛?p>第五,乡镇电管站改革进程慢。湖南、广西、吉林、广东进展较好,重庆进度较慢,由于乡镇电管站改革不到位,己影响到了低压线路的改造进程。

第六,信息、统计渠道不通畅,不能及时反映农网改造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部分省厅不能全面掌握各县的具体情况,计划下达后不能有效跟踪,部分县统计不准确,前后不一致,讲成绩时报一套数据,讲问题时又是一套数据,报计委与报水利部门的数据也不一致,导致统计失真,难以了解真实情况,难以准确反映存在的问题。最重要的是有些领导不重视统计工作、信息工作。今后部里酝臣品治龉ぷ鞑恢厥拥氖∈杏枰怨肌?p>上述问题,已影响了水利系统农网改造的进度和水利部门的形象,各省厅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下面我提几点要求:

第一,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农网"两改一同价"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分管领导要全力抓,一把手要亲自抓。

国务院领导始终关注着农网"两改一同价"工作的进程。朱镕基总理、副总理最近又作出批示,要求保证农网改造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的批示精神,切实负起责任,积极投入到"两改一同价"工作中去,要把农网"两改一同价"工作列入各级领导的目标责任制中去,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层层落实责任,各部门要团结协作,克服几张皮现象。在过去一段时间,重庆市水利局没有充分发挥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作用,主要依靠市水电产业集团公司去搞,造成乡镇电管站改革进展缓慢,这种状况要立即扭转过来;四川省水利厅前一段时间计划、管理脱节,难以有效协调,现在虽成立了办公室,情况有了好转,但还存在不少问题,希望进一步引起重视,进一步理顺省厅内部的管理体制。

第二,认真贯彻国家计委、水利部、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地方电网农网改造协调会议精神,做好资金落实工作。同时要积极做好全省均摊的工作,从根本上解决自供自管县的还贷问题。6月上旬,国家计委、水利部、中国农业银行一起召开了地方电网农网改造协调会,就地方电网农网改造资金问题进行了研究。会议明确,对地方电网农网改造还贷加价在0.03元/千瓦时及以下的,农行将尽快审批下达计划,对还贷加价在0.03元/千瓦时以上的,先按0.03元/千瓦时的还贷加价标准测定各县的贷款规模,由各县水电部门接该规模提出建设项目,将有关资料报省农行汇总后报中国农业银行总行批复,尽快下达计划。超过0.03元/千瓦时以外的规模,可通过两个途径解决:一是由省政府研究通过其他途径解决改造资金,但不能用借贷资金;二是调整县农网改造规模。如实行全省均摊,中国农业银行同意对超过0.03元/千瓦时的那部分规模,足额安排农网改造贷款。我们一定要下决心,积极争取解决这个问题,这本身也是为地方政府解难。

为加快农网改造进度,保证农行贷款尽快到位,应尽快组织力量,与省、县农行一起按还贷加价在0.03元/千瓦时的水平核算贷款的数量,提出建设项目,督促省农行尽快将这一部分贷款计划尽快上报农总行审批,以尽早将这一部分的资金下达到各项目法人,不能再因资金问题影响农网改造进度了。

要积极做好省政府的工作,尽早出台全省均摊政策,特别是湖南、重庆、云南3个省更要抓紧这项工作,四川省水利厅要协助有关部门,尽快制定地方电力1分钱还贷基金的管理办法。

第三,切实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管理,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加强安全管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坚决克服管理不到位、管理制度不完善、招标投标不规范的问题,坚决杜绝设计、施工、监;三位一体"现象。

第四,要进一步加强设计工作,做好前期准备,以保证在资金下达后能尽早开工建设,加快建设进度。前一段时间,广西、重庆二个资金到位较好的省都出现了由于设计、施工力量不够,导致资金到位后不能及时完成的现象,影响了农网改造的进度。云南、广东、湖北、青海由于计划还未下达,要按规划要求提前做好项目设计、施工人员培训、主要设备和施工队伍的招标、项目评估以及农民群众的宣传发动等工作,前期深度不够的要坚决补课。这样,资金到达后就可尽快全面铺开。

第五,要突出重点,确保竣工县按时完成。*年我们共申报了60个竣工县,再加上99年遗留下来的县,今年我们竣工县的任务非常繁重。前面我已经讲了,竣工县任务能否完成,将影响我们水利系统的形象。各省厅要下大力气,工作中以这些县为重点。各省厅回去后要再排排队,将今年确实不能完成的县撤出来,将条件好的县补进去;要加强与计委、银行的协调,使这些县计划、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对资金能够到位、但施工力量不够的县,省厅要及时协调,可按招标投标制组织其他县的施工力量到这些县去施工。这些县一定要克服落后的市场保护主义的思想,不能因眼前的一些小利影响农网改造的大事。

第六,继续做好乡镇电管站改革工作。这项工作地方水利部门有优势,但工作进度慢,主要是领导重视不够。应引起高度重视,要下大力气抓好这项工作。把农网改造与乡镇电管站改革结合进行。

第七,各省要结合本省实际,制定奖惩制度。对完不成计划或计划下达后进度不快的县,要坚决压缩规模或将计划调整到其他进度较快的县。这里我明确一下┩脑旖冉魑;十五"400个水电农村电气化县的考核指标之一,对到今年底仍不能完成98、99年计划的县,水利部将考虑这些县是否进入"十五"400个水电农村电气化县行列。各省也应出台其他奖惩的措施。对于计划完成不好、领导仍不重视、措施不力的,水利部将建议国家调整计划。

第八,加强信息交流和统计工作。统计工作一定要准确、要快,互通信息,及时分析解决问题。现在报到计委的数据与报到水利部门的数据不一致,这个月的数据与上个月的数据相矛盾,统计报表迟迟报不上来。这是我们管理工作落后,管理水平低下的表现,有的厅长对此不以为然。这些问题要引起我们的重视,希望各省厅认真做好统计工作。从7月份起,水利部将在水电及农村电气化简报上每个月通报各省农网改造的完成情况。我们要求统计报表在每个月的10日前传到水利部,我们将在每月20日进行通报,对未能按时报送报表或报表数据出现严重问题的,将予以通报批评。

希望大家通过这次会议,总结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积极推进"两改一同价"工作。

二、关于水电机构改革问题

当前,各省都在进行机构改革,不少省的水电管理机构都在进行调整。针对这个问题,我讲几点意见:

1、水电及农村电气化建设的管理要继续加强,不能削弱。

这是总的要求,不管你机构怎样设置。其一,这是水利部"三定"方案和中编委已经明确了的;其二,现在客观任务需要我们去完成、需要我们去做,是一种事业,而不是我们争着要去做。

水电资源是水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发中小水电,是防洪、灌溉、水保、水电、供水等江河综合治理开发利用的重要内容,是水利事业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发展中小水电、建设农村电气化关系到实施"农业、水利、能源"三大战略重点,关系到中西部地区特别是山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资源、环境、贫困"问题的有效解决,对解决这些地区的用电问题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是国务院部署的任务,今年是第三批300个初级电气化县达标验收的最后一年,还要启动"十五"400个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工作,任务十分繁重。水利系统农网"两改一同;工作也正在全面展开,必须全力抓好。过去中小水电在西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天在西部大开发中由于其具有的资源优势、比较优势,必将发挥更重要的作用。因此水电及农村电气化的管理,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国务院批复的新一届水利部"三定"方案赋予水利部负责"组织协调农村水电电气化"、"指导水利行业水电管理"职能。国务院[*]2号文件又明确水利部和各级水利部门负责全国水利系统改革农电体制、改造农村电网和实现城乡同网同价的工作。因此,国务院领导批准同意设立水利部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局,水利部明确了水电局的职能是:指导水利行业的水电管理,组织协调农村水电电气化工作,组织实施水利行业农电体制改革、农网改造和城乡同网同价工作等。根据上下对口的原则,在各省水利厅下设立水电管理机构是完全有依据的。

2、水电机构改革必须和整个水利机构的改革同步进行。

在机构改革中要尽量保持原来机构的相对稳定。一些水电大省,要使水电机构相当稳定,由行政机构转变成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机构,撤销原单位和组建新机构要同步进行,要及时明确筹备组及其职能,明确负责人,避免改革过程中出现"空档",造成工作混乱和损失;原来是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要巩固、加强、提高;水电及农村电气化任务较重的省(区、市)没有专门机构的,应该建立上下对口的专门管理部门。机构改革中,要贯彻集中统一精干效能的原则,防止职能分割分散。大家一定要高度重视这个问题,不要再留后遗症,造成将来工作的被动。

3、成立水电管理机构,与经贸委行使电力管理政府职能不仅不冲突,而且不同层次的管理是必须的。

国家经贸委和水利部"三定"方案中,都已明确了各自的管电职能。水利部和经贸委对水电的管理,不是职能交叉问题,而是分层次管理问题,经贸委统一对全国电力系统行使政府职能的宏观管理,水利部在自己范围肉进行具体的微观管理。同样,省水利厅下设水电管理机构与省经贸委行使政府管理职能也是分层次管理问题。

4、各省(区、市)水利厅(局)党组要高度重视和关心水电机构改革,一把手要亲自抓这项工作。

水利系统水电机构改革面临的困难很多,各省(区、市)水利厅(局)党组要切实加强领导,一把手要亲自抓,亲自过问,尤其要多向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汇报请示,只要汇报清楚、请示及时,主要依靠地方与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发展起来的水电农村电气化事业及其形成的地方支柱产业,必将得到他们的更大理解、关心和支持。水电局(处)的同志,要本着对水电及农村电气化事业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历史使命感,积极参与改革,创造性地工作,要从实际出发,提出切实可行的改革方案,并做好艰苦细致的汇报、宣传和协调工作。

三、关于农电体制改革

当前,电力体制改革己成为普遍关注的热门话题,水利部始终坚持电力工业改革方向应该是"厂网分开、竞价上网,输配分开、竞争供电"。不能忽视"输配分开",要打破垄断,开展竞争。当前农网"两改一同价"工作中的农电体制改革重点是乡镇电管站的改革。对自供自管县应按照电力工业的改革方向,因地制宜,因网制宜,按不同情况进行改革。这些观点,汪部长已多次在大会上讲到过,应认真贯彻,这里就不重复了。

江西县级电力企业股份制改造中虚设股权结构,不论实际资产多少,一律由省电力公司占60%实行控股。我们认为,江西省的做法不符合市场经济的原则和《公司法》的要求,不符合电力工业的改革方向,将导致电力工业进一步走向垄断,严重侵占地方利益,偏离"两改一同价"的方向,最终将影响农村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对江西省依靠行政手断、强行推行省电力公司控股的做法,一些老专家专门到江西进行了调研、写出了调研报告,提出了很多问题。汪部长对这个报告十分重视,专门写信,将这份报告送国务院领导,国务院领导批转有关部委,引起了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

我们认为,在县级电力体制改革中,应该坚持以下几条原则:

(1)县级电力体制改革要按照电力工业的改革方向,打破垄断,鼓励竞争。不管资产多少,由省电力公司一家控股的做法,这是不符合"输配分开、竞争供电"的方向的。全国800个自供自管县,资产都是地方政府的,一些趸售县资产也是地方的,应接实际资产多少确定股权。要积极培育配电市场上的多个竞争主体,促进配电端的竞争。县级电力体制改革不是只有省电力公司与地方电力公司搞股份制这一种形式,要根据不同类型的县,采用不同的方式。对省电力公司直供的县改为省电力公司的子公司,对趸售县和自供自管县,要根据资产情况,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既可以与省电力公司搞股份制,也可以引进其他投资主体,进行股份制改造,也可以设立地方政府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2)股份制改造要严格依法办事,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进行股份制改造。不能强行要求由哪一方控股,而应该按实际资产关系,以投资各方资产的多少决定谁是控股方。股份制改造要坚持自愿的原则,不能搞行政命令,不应通过行政手段捏合。

(3)股份制改造中要充分考虑地方政府的利益,不能侵占地方政府的资产。要对地方电力资产认真进行评估,实事求是反映地方电力的资产情况。

(4)自供自管县与趸售县的本质区别,就在于自供自管县的市场是小水电的。小水电所发电量首先是满足自己用电的需要,本身有自己的供电区,有富余的电量才上网,这与独立电厂发电主要是上网销售具有本质的区别。因此,中小水电站应该参与配电端的改革,而不是参与发电端的改革。在县级电力企业股份制改造中不能将小水电与其配套电网分割开来。

(5)县级电力体制改革要积极稳妥推进,不能搞"一阵风"、"一刀切"、"一个样"。股份制改造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利益,是一种市场经济行为,要做深入细致的基础工作,全国各地的情况千差万别,要循序渐进。不能因县级电力体制改革干扰和影响农网"两改一同价"工作,更不能搞刮风,中国历史上搞刮风教训是深刻的。四川省的领导就给我讲,在县级电力体制股份制改造问题上,他们的思路是自愿、平等、试点,绝不搞"一刀切"。我认为这是对的。改革是方向,我们的态度是积极改革,但必需实事求是因地、因企而异,按照《公司法》的要求来进行运作。

水利部对20多个省的农电体制改革方案都明确提出了意见,希望大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我们关于农电体制改革的意见。我们相信,只要坚持不懈,积极努力,我们的工作一定会得到有关部门的支持。

这里顺便讲一下,最近,经贸委在组织进行〈电力法〉、《电力调度条例》的修改工作,并制订了《农电管理条例》(草稿),希望大家积极参加这些法规的修改和制定工作,根据自供自管县实际情况,充分反映我们的意见。

四、关于电气化县建设工作

今年我们的另一项重要工作,就是电气化建设。今年是第三批电气化县建设的最后一年,到目前为止,已有129个县提前达标验收,福建、四川已提前完成了建设任务,四川还将超额完成。去年底我们又发了关于加强第三批电气化县建设的通知,今年电气化建设资金又增加了5000万元。希望各省要认真做好第三批电气化县的建设工作,要千方百计、努力完成300个县的建设任务。凡是这一批电气化县任务完不成的地方,将会影响"十五"400个水电农村电气化县的选点和规划工作。

电气化建设的另一个重点就是要做好"十五"400个水电农村电气化县的选点和规划工作,确保明年按时启动。各县能否进入"十五"400个水电农村电气化县行列,除了资源条件和目前的基础条件外,最重要的是各级政府要真正重视这项工作,因为这项工作今后是五年一个台阶,连续不断的建设下去,要实现每五年的增长目标,任务是非常繁重的,涉及到一个县的方方面面,必须要有省市县政府在政策、资金上的支持,有大量的工作要组织协调,因此政府没有积极性,这项工作是做不成的,尤其是省县两级政府的重视。同时,进入400个水电农村电气化县要理顺体制,这个问题必须引起重视。目前我部正在进行选点审查,近期将确定第一批进入规划的县名单。希望大家尽快做好准备工作,为明年的启动创造条件。

五、关于政策研究和宣传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对政策研究和宣传工作的认识

政策研究是制定政策、法规的基础。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需要做调查和研究。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我国水电及农村电气化事业面临着新的发展。只有努力形成一套稳定的有利于水电及农村电气化事业发展的政策法规保障体系,才能保证水电及农村电气化事业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因此我们要提高对水电及农村电气化建设政策研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重视政研究工作。

正确的舆论导向是行动的指南。通过加强对水电及农村电气化建设在社会安定、经济发展、扶贫攻坚、西部大开发、江河治理、改善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地位、作用和重要性的宣传,使全社会形成共识,都来理解、关心和支持水电及农村电气化事业。宣传工作还关系行业的形象和队伍的精神风貌。它在沟通信息、总结经验、推广先进、及时反映工作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等方面都起着积极作用,必须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宣传工作。

(二)近期政策研究和宣传工作的重点

要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整体出发,研究21世纪水电及农村电气化发展战略的重大问题,研究当前水电及农村电气化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当前农网"两改一同价"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政策研究要局部与全局相结合,短期研究与中长期研究相结合,一般与重点相结合,有的放矢,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宣传工作的主要内容是水电和农村电气化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改革的新思路、新举措,先进典型和经验,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三)要加强对政策研究和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单位都要加强对政策研究和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把这项工作纳入重要的工作日程。要挑选有较高理论水平、思想水平、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的人从事政策研究和宣传工作。厅里分管领导要亲自过问这两项工作,要从人力、资金和时间上予以保证,真正做到软硬件一起抓,以使这两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要尽快建立水电及农村电气化政策研究和宣传网络,并使这项工作走向正轨,成为日常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政策研究和宣传工作都是辛苦、清苦而又艰苦的工作,但又是十分重要而又光荣的工作,这就要求我们从事这些工作的同志要具有高尚的奉献精神和恪尽职守的敬业精神。

农村水价改革方案范文第4篇

关键词:节水改造农业增产农民增收

**灌区是一座具有农田灌溉、防洪排涝、发电、航运和城市生产、生活、环境供水等综合效能的大型水利工程。设计灌溉面积120万亩,排涝70万亩,目前每年为**市及其周边城镇提供工业、生活、环境用水达亿吨,年发电量2500多万度,工程运行四十余年来,累计为社会创造经济效益近百亿元,为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和保障。

近几年,灌区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工程水利、资源水利和可持续发展水利的治水思路;坚持管理与建设并重,改革与改造并举;坚持立足农村求生存,面向城市求发展,在工程管理、建设、挖潜改造上下功夫,在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水价的改革上下功夫,在发展灌区经济、壮大自身实力上下功夫,成效显著。

一、加快灌区建设改造,夯实灌区发展基础

长期以来,灌区工程先天配套不全,后天投入不足,工程老化失修,用水效率低,灌溉效益差等已严重制约了灌区的生存与发展。对此,我们紧紧抓住国家实施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之大好机遇,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从1997年起,连续8年实施该项目,使灌区工程硬件得到明显改善,工程效益衰减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几年来,我们把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作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灌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民心工程来抓,在灌区整体改造规划的基础上,严格按照“优先整治病险工程,重点解决卡脖子工程,集中改造骨干工程,鼓励支持效益工程”的工作思路和“确保工程运行安全,提高渠道输水能力以及有利于提高灌区‘造血’功能”的工作目标,严格按基建程序分层次、分年度组织实施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为强化该项目的建设管理,我们先后制订了《**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管理办法》、《**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增效和节水改造项目投资控制细则》等制度,积极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建设监理制等“四制”改革,认真把好立项、审批、实施、质量控制和竣工验收等“五个”环节,建立了比较完善的“项目法人负责、施工单位保证、监理单位控制、质监部门监督”为主体的质量管理体系,从而确保了灌区建设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确保了工程质量和效益。到目前为止,累计完成总投资近亿元;共完成支渠以上渠道防渗护坡198公里,改造分水涵闸等建筑物1129座,整治加固险堤20余公里,建成灌区水情测报系统1套,水管理信息化建设已经启动。工程建设为提高灌区管理水平创造了良好的外部条件,为灌区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成效显著。

一是改善了灌溉条件,提高了用水效率,扩大了灌溉面积,促进了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通过防渗护砌、险段加固和建筑物改造,渠道水利用系数和供水保证率大为提高,灌溉能力大为增强,为粮食产量大幅度增加提供了有力保障。几年来,灌区净恢复灌溉面积3.76万亩,改善灌溉面积16.71万亩。项目受益区亩均粮食产量从实施前的614公斤/亩增加到808公斤/亩,提高率达31.6%。项目的实施促进了灌区内种植业结构调整,高产高附加值农作物种植面积大幅度增加。据调查统计,在项目区内,粮食作物与经济作物的比值平均由项目实施前的7.5:2.5变为6.5:3.5,有的已达到5:5。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由实施前的27539万元增加到37724万元,增加幅度为37%。此外,把大量的劳动力从自家的农田放水劳务中解脱出来,为农民进城打工或搞其他农副产品种植、加工赢得时间与可能。据统计,农民人均纯收入由项目实施前的2301元增加到3552元,增加幅度为35%。

二是促进了水资源优化配置,节水效益相当明显。项目实施前,灌区分、支以上渠道塌陷渗漏严重,险情常有发生,干渠上分水口涵闸大部分损毁严重,长流水现象十分普遍,造成水资源的大量浪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注重灌区干渠的整险防渗、分水口改造等,大大增加了干渠输水能力,提高了灌溉效率。通过灌溉试验站测量数据分析,截至目前,灌区渠道水利用系数、灌溉水利用系数、农业供水保证率分别比项目实施前提高了26%、25%、21%;项目区内农田亩均灌溉毛用水量由项目实施前的1948.4立方米降低到1343.37立方米,亩次灌溉毛用水量由项目实施前的81.18立方米降低到55.97立方米,下降率达31.05%。

灌区在提高灌溉保证率、恢复和改善灌溉面积的同时,还紧紧抓住灌区内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的机遇,利用节余水量,大力发展非农业用水(包括工业、生活与生态供水),实现水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灌区节水改造的综合效益。非农业用水的年净用水量由项目实施前4000万立方米提高到实施后的超亿立方米,大大提高了灌区的经济效益,增强了自我维持能力。

三是灌区工程抗灾保安能力大为提高,减灾效益明显。项目实施以来,增加旱涝保收面积17.71万亩,农民受灾损失和抗灾负担大为减少。以2003年为例说明:6月下旬,灌区发生了百年不遇的大暴雨,日降水量达399毫米,由于有较好的灌排体系,区内没有形成严重的内涝灾害,农业生产亦未受到多大影响。7月中旬以后,灌区又遭遇了历史特大旱情,但晚稻栽种率仍达到99.9%。这一年,灌区做到了大旱大涝之年无大灾,减灾净效益为1200万元。据测算,项目实施后,旱涝损失每年平均减少600多万元。

此外,项目实施后,干渠以上渠道的险工险段基本消除,减少了渠道及其附属建筑物在运行过程中类似溃堤的突发事故,险工险段工程事故损失下降90%以上,据测算,每年可减少当地在干渠以上渠道的岁修费用(含抢险费)300余万元,减轻了农民负担。

四是提高了用水效率,规范了用水秩序,减少了水事纠纷,促进了农村社会风气的好转。对**灌区这样的大型灌区而言,即使是支斗以下渠道,其受益范围都可能跨越两个以上的行政村或村小组,以前由于分级管理不到位,群管组织几近涣散,村与村、户与户之间常因用水受益不均,发生纠纷;修渠出力不均,互相扯皮。一到农业“双抢”用水十分紧张的时候,上中游村民为方便用水,沿途用木板拦渠抬水,致使下游渠道断流,群众叫苦连天,群殴械斗时有发生,当地政府十分头痛。项目实施后,由于渠道输水能力增加,分水、控水建筑物得到改造,加之农田灌溉供水管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农民用水秩序伴随农田用水状况的改善而大为好转,尤其在推行了以建立农民用水者协会为主要形式的用水户参与灌溉管理的改革试点的地方,由于实行“一把锹”管水,有效克服了以行政区划为单元而造成的村与村、户与户之间用水受益不均、纠纷不断,用渠不维护、修渠不出力或出力不均、互相扯皮的现象,有效化解了农业用水矛盾和纠纷。农业用水秩序的好转又进一步促进了农村社会治安状况的好转,促进了农村和谐社会的建设。

五是改善了农村生态环境,生态效益显著。促进了灌区农业生产和自然植被的生长。由于灌溉渠系(特别是填方渠道)相当部分是土渠或原衬砌已老化、破损,渗透严重超标,加之相当部分的排水渠系也因年久失修排水功能被废弃,使灌区平均地下水位明显升高,激发了土壤潜育化或成次生潜育化,直接影响了沿渠农业生产和自然植被的生长。项目实施后,灌区平均地下水位逐渐降低,有效抑止了土壤潜育化或成次生潜育化。

改善了农村生活、生态环境。随着农村水系的改善和用水困难的解决,促进了农村改灶、改厨、改厕和改造环境。结束了开挖取水和到处找水的历史,减少了水土流失,促进了生态自然修复。

二、深化改革强化管理,搭建灌区发展平台

体制不顺、机制不活、投入短缺、水价偏低、负担沉重、管理粗放是水管单位的通病。如何进一步加强灌区管理,深化灌区改革,巩固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成果,我们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一方面学习借鉴兄弟灌区改革的成功经验,另一方面总结吸取本灌区过去改革的经验和教训。早在2000年,我们就拟订了《**省**灌区改革实施方案》,同年4月经省政府批准实施。该方案对灌区的管理体制、经营机制、投资体制、供水水价和劳动人事与收益分配制度等方面改革提出了目标性、原则性要求,这是灌区成立以来,专门就灌区改革和发展出台的第一个纲领性文件,为管理体制改革提供了重要的政策支撑。2002年9月,在省人大的高度重视与关怀下,《**省**灌区管理条例》正式颁布实施,开创了我省就单个水利工程立法的先河,也为规范灌区的建设管理、改革发展提供了法律支撑与保证。为保证改革顺利进行,我们还专门成立了灌区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以灌区改革为主要职能的经济改革办公室。几年来,我们按照省政府批准的《**省**灌区改革实施方案》和省人大颁布的《**省**灌区管理条例》,因地制宜,抓住关键,突出重点,积极推进各项改革。

一是积极推进末级渠系的管理体制改革。多年来,灌区积极推行以组建农民用水户协会为主要内容的用水户参与灌溉管理的改革。2000年12月,灌区在**县麻丘镇高胡村成立了**省第一个农民用水户协会——四干新五斗渠农民用水户协会。2001年5月,**县被省**水利工程管理委员会列为改革试点县。全县9个受益乡(镇)均成立了“农民用水户协会联合会”,并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联合会下设了68个农民用水户协会。2004年8月,**县**镇**镇16个农民用水户协会宣告成立,今年该县又在**镇和**乡全面组建了农民用水户协会。

这些先行一步的农民用水户协会已经履行了所辖渠系的管理、保养、维护、用水计量、收费等职能,已初步尝到了体制改革的甜头,他们不仅较好地完成了用水管理和水费收缴工作,而且还自筹资金维修田间灌溉设施,既扩大了效益,增加了收入,又节约了用水,降低了成本。全灌区农民用水户协会控制面积达21.3万亩。

二是稳妥推进水价改革。水费收入是维系灌区生存和发展的根本支柱,近几年来,我们一直紧抓水价改革不放松,成效明显。

2000年我们委托省价格认证中心对灌区工程的供水水价进行分析、研究和论证。依据该认证中心的论证成果,我们及时向省物价、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了水价改革方案。同年11月,非农水价改革方案得以批准。这是灌区非农水价标准继1997年以后再次获得较大幅度调整,即工业水价由0.10元/吨调整到0.15元/吨,生活水价由0.06元/吨调整到0.10元/吨,发电水价由0.025元/度调整到0.043元/度。

2001年我们正式启动自1991年以来一直未调整的灌区农业供水水价改革工程。次年6月,省计委根据《**省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暂行管理办法》,批复灌区新的农业水价标准:“农业水价暂按亩计收,流灌25.43元/亩,提灌12.71元/亩(均为成本价的60%)”。但两个月后,为维护全省农村税费改革顺利推进之大局,省计委又下达了暂缓执行新标准的补充通知,因此,灌区农业水价再次陷入政策真空:实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后,原来以粮计征农业水费的办法无法实行,而我省又没有出台相应的政策,造成灌区多年来农业水费收缴工作非常被动和艰难。为此我局争取多方支持,至2003年7月,终于出台了农业供水价格执行标准,即为成本价的40%,货币计收。

农村水价改革方案范文第5篇

全省基础教育工作会议昨在扬召开。省教育厅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保障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基础教育质量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根据征求意见稿,下一步,我省将重点推进中考方案改革。b>中考改革:研制全省命题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下一步,我省将创新质量监测评价体系,加强评价改革指导。我省将推进中考方案改革,以课程标准为依据,研制全省中考各学科命题指导意见,加强中考组织与命题评估。在省、市、县、校四级,分层推进考试评价改革的专项研究与培训,促进地方、学校和教师日常考试评价的专业化发展,提高日常考试评价的科学化水平。我省将深化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业质量测试分析与反馈指导,定期向社会公布质量测试的结果。用两年左右时间,实现质量测试省级命题为主。课程课时:不得随意增减下一步,我省将进一步优化课程教材体系。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严格执行国家、省颁布的课程方案。地方、学校和教师不得随意增减课程门类及课时,切实保证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艺体类课程和高中通用技术课程、选修课程、校本课程的正常开设。依据国家对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的修订,我省将调整充实全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施意见,修订普通高中课程标准教学要求。另外,我省将整合学科专家、教科研人员和优秀教师的力量,提升苏版国标教材建设水平,加大为学科教师服务力度。高效课堂:农村教师集体研修我省将打造高效课堂教学体系。切实提升农村和薄弱地区学校的教学质量。教育行政和教科研部门将建立定点联系和指导服务机制,以乡镇中心校为依托,组织农村教师集体研修,提高农村和薄弱学校的教学水平。为农村和薄弱地区教师建立共同的发展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