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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奖励办法及细则

考核奖励办法及细则

考核奖励办法及细则范文第1篇

一、考评对象

各乡(镇)、街办文化站、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二、考评内容

区文化(体育)局与各单位签订的《目标责任书》中的各项目标任务,局机关科室所承担的目标任务。

三、考评办法

(一)局成立目标考核领导小组,全系统考评工作由领导小组统一考核评分。

(二)各单位考核标准基本分值为100分(详见目标考评细则),另设倒扣分,考评分减去倒扣分等于最终考核分(不设最高分和最底分)。

倒扣分项目:1、集访,越级上访一次按国家、省、市、区分别倒扣7、5、3、1分;2、发生安全事故(被盗、火灾、车辆安全)有一次扣5分。3、单位有矛盾发生未及时处理并移交上级部门,有一次扣2分。因工作失职或部门存在问题处理不及时被上级通报或媒体暴光的,有一次扣5分(问题出现就扣分,计入年底总考核)。

(三)考评采用平时督查,半年检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通过听、看、访、考、查的方法,进行全面考核。

1、督查考核,局考核领导小组,对全年各单位目标任务,结合全系统的重点工作,采取定期(上半年度、下半年度)和不定期对序时进度进行督查和质量考核并及时通报考核结果,计入年终考评。

2、按平时检查占年终考核的10%、半年考核占30%,年终考评占60%的比例。

(四)实行一票否决制度,有下列之一情况取消评先评优资格:1、年初未制定年度工作目标实施细则;2、有1人以上(含1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3、有1人以上(含1人)严重违法乱纪或在行风软环境建设中被相关部门查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4、发生1次以上(含1次)重大及恶性安全事故。

(五)局领导班子考核:1、分管领导参照所分管的部门考核,享受相应的工作目标考评类型奖;2、主要领导参照分管领导执行(包括同享先进奖)。

连续两年被一票否决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引咎辞职。

四、奖惩办法

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奖惩兑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

(一)奖励类型

设:年度工作目标综合考评先进单位、工作目标先进单位;先进科室、先进个人和优秀项目奖。

招商引资,按区委、区政府的奖励政策执行。

(二)奖励办法

1、局直属单位和机关科室年终目标考评总分85分以上,每人奖励1000元。部门及科室正职奖励1500元,副职奖1200元,局领导班子每人2000元。

2、每个单位及科室完成体彩销售任务的每人奖2000元。

3、年度工作目标综合考评先进单位:奖励1500元,需完成体彩任务。

4、工作目标先进单位奖励800元(乡镇、街办文化站)。

5、先进科室:按科室数的30%评奖,各奖励1000元。

6、先进个人:按职工人数的30%评奖,每人奖励800元。

7、优秀项目奖:每项奖励1000元。

8、受国家表彰或获奖的奖励5000元(部门3000元);省表彰获奖的奖励3000元(部门2000元);市表彰获奖的奖励2000元(部门1000元);区表彰获奖的奖励1000元(部门500元),凭获奖证书(指各级党委、政府及党委、政府的职能部门,不包括各级各种群众团体奖)。

五、处罚

1、年终综合考评得分在80分以下的单位,对主要领导及相关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责成限期整改达标,整改仍未达标的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给予戒免或待岗处理。

考核奖励办法及细则范文第2篇

为鼓励和扶持企业积极参与经开区内的城中村改造工作,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一、改造主体在经开区范围内的开发项目,可享受以下缓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政策。

(一)一年内参与城中村改造已达到两个村的企业,在城[!]中村改造综合用地范围内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缓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缓缴期限为1年。

“一年内”是指两个村的《城中村改造项目目标管理责任书》签订时间间隔不超过一年。

(二)享受上述缓缴政策的企业在缓缴期限内管委会规划局仅发放《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待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缴清后再行发放原件。同时,享受上述缓缴政策的企业应对管委会做出书面承诺,报规划局、财政局、城改办备案。

(三)对逾期未按规定缴清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追缴,并按每日万分之三的比例加收滞纳金(缓缴期起始时间以规划局核发城建费用征收交费通知单标注时间为准)。

二、改造主体按照城中村改造进度要求完成各阶段工作,管委会给予相应的奖励,奖励标准见《__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中村改造奖励方案》(附件1)。

各阶段工作要求和考核标准为:

(一)自《城中村改造项目目标管理责任书》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旧村整体拆除,没有重大上访事件、严重妨碍公共秩序事件或重大伤亡事故,给予一定的奖励;未按上述期限完成的,不予奖励;虽按上述期限完成,但是出现以下情况的,根据具体情况扣减奖励费:

1、出现一次重大上访事件,扣减本阶段奖励5%;

2、出现一次严重妨碍公共秩序事件,扣减本阶段奖励15%;

3、发生安全事故,出现死亡1人,扣除本阶段奖励费的50%,死亡2人以上,取消奖励;无死亡前提下,重伤1人,扣除本阶段奖励费的30%,重伤2-3人,扣除本阶段奖励费的50%,重伤3人以上,取消本阶段奖励。

(二)按时完成整村拆除后,自整村拆除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安置楼建设,符合安置楼建设标准要求,村民正常回迁,没有重大上访事件、严重妨碍公共秩序事件或重大伤亡事故,给予一定的奖励;未按上述期限完成的,不予奖励;虽按上述期限完成,但是出现以下情况的,根据具体情况扣减奖励费:

1、出现一次重大上访事件,扣减本阶段奖励5%;

2、出现一次严重妨碍公共秩序事件,扣减本阶段奖励15%;

3、发生安全事故,出现死亡1人,扣除本阶段奖励费的50%,死亡2人以上,取消奖励;无死亡前提下,重伤1人,扣除本阶段奖励费的30%,重伤2-3人,扣除本阶段奖励费的50%,重伤3人以上,取消本阶段奖励。

(三)自《城中村改造目标管理责任书》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无形改造工作,实现“农转居”、“清产核资与经济体制改革”、“撤村建社区”、“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的,给予一定的奖励;未按上述期限完成的,不予奖励。

(四)自《城中村改造目标管理责任书》签订之日起满30个月未完成安置楼建设,造成村(居)民不能正常回迁,由改造主体按照《__市城中村改造管理办法》的规定承担全部逾期过渡补助费。

(五)专业术语

1、“重大上访事件”是指以下情况中的一项或者多项:

(1)单次上访人数超过30人的;

(2)单次5人以上到市级以上政府机关单位上访的。

2、“严重妨碍公共秩序事件”是指以下情况中的一项或者多项:

(1)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及周围、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或者堵塞、阻断交通的;

(2)侮辱、殴打、威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

(3)在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接待场所的;

(4)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或者以为名借机敛财的。

三、本奖励办法中所涉及的“重大上访事件”、“严重妨碍公共秩序事件”由__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负责考核, “重大伤亡事故”由__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核。

四、本奖励办法中所涉及的奖励资金由

__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财政支出。具体细则见《__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中村改造扶持奖励办法(试行)实施细则》(附件2)。

五、本奖励办法适用经开区范围内31个城中村(自然村)改造项目。

六、本奖励办法解释权归__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

七、本奖励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所有城中村(自然村)改造工作全部按要求结束后,自动废止。

附件1

__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中村改造奖励方案

村庄户数范围

村庄数量及名称

奖励费标准

(万元/村)

奖励金额合计

200户以下

(含200户)

19个

(包括:盐西村、南李村、北康村、全家村、杨家村、三九村、郭家庙村、郑王村、施家庄村、池西村、河东村、高铁寨南村、高铁寨北村、王前村、翁家庄村、郭家村、朱宏堡村、刘家村、青东村)

200万元/村

分项为:

1、旧村整体拆除奖励80万元;

2、完成安置楼建设奖励80万元;

3、完成无形改造奖励40万元。

3800万元

(19个×200万=3800万)

200户以上

400户以下

(含400户)

9个

(包括:盐东村、南党村、北李村、池东村、尤家庄村、贾村、蔡家村、河止西村、十里铺村)

300万/村

分项为:

1、旧村整体拆除奖励120万元;

2、完成安置楼建设奖励120万元;

3、完成无形改造奖励60万元。

2700万

(9个×300万=2700万)

400户以上

3个

(董家村、南康村、刚家寨村)

500万/村

分项为:

1、旧村整体拆除奖励200万元;

2、完成安置楼建设奖励200万元;

3、完成无形改造奖励100万元。

1500万

(3个×500万=1500万)

合 计

31个

8000万

附件2

__经济技术开发区

城中村改造扶持奖励办法(试行)实施细则

为保证《__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中村改造扶持奖励办法》顺利实施,特制定本细则。

一、改造主体申请缓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工作流程

(一)申请缓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改造主体应持以下资料一式四份到经开区城改办、经开区规划局、经开区财政局办理申报审批手续。

1、经开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缓缴审批表(见附表1);

2、缓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书面申请;

3、两个以上村庄《城中村改造目标责任书》;

4、缓缴期满按时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书面承诺。

(二)经开区城改办在受理申报后2个工作日内,就改造主体是否符合一年内实施2个城中村改造项目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

(三)经开区规划局在受理申报后2个工作日内,就缓缴事项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

(四)经开区财政局在受理申报后2个工作日内,就是否同意缓缴签署意见。

(五)审核完毕后,改造主体持经批准的资料到经开区规划局办理缓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手续,并报经开区城改办和经开区财政局备案。

二、申请城中村改造奖励资金工作流程

(一)申请旧村整体拆除阶段奖励资金工作流程

1、申请旧村整体拆除阶段奖励资金的改造主体,应在旧村整体拆除工作完成后,按照相关规定,经验收确认旧村整体拆除结束后,持以下资料一式三份,到经开区城改办、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经开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开区财政局办理报批手续。

(1)__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中村改造奖励资金审批(申请)表(见附表2);

(2)申请整村拆除阶段奖励资金的书面资料;

(3)城中村改造目标责任书;

(4)旧村整体拆除工作书面验收合格的相关资料。

2、经开区城改办在受理申报后2个工作日内,在验收审批表中就旧村整体拆除完成情况和完成时间签署意见。

3、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在受理申报后2个工作日内,就旧村拆除阶段重大上访事件、严重妨碍公共秩序事件发生情况进行考核并签署意见。

4、经开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受理申报后2个工作日内,就旧村拆除阶段重大伤亡事故发生情况进行考核并签署意见。

5、审批完成后,财政局和城改办按照《__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中村改造扶持奖励办法》的规定计算该阶段奖励资金的金额,并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该阶段奖励资金审批支付手续。

(二)申请安置楼建设及村民回迁阶段奖励资金工作流程

1、申请安置楼建设及村民回迁阶段奖励资金的改造主体应在村民回迁工作完成后,持以下资料一式三份,到经开区城改办、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经开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开区财政局办理报批手续。

(1)__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中村改造奖励资金审批(申请)表(见附表2);

(2)申请安置楼建设及村民回迁阶段奖励资金的书面资料;

(3)城中村改造目标责任书;

(4)村民回迁工作书面验收合格的相关资料。

2、经开区城改办在受理申报后2个工作日内,在验收审批表中就村民是否正常回迁和完成时间签署意见。

3、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在受理申报后2个工作日内,就安置楼建设和村民回迁阶段重大上访事件、严重妨碍公共秩序事件发生情况进行考核并签署意见。

4、经开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受理申报后2个工作日内,就安置楼建设和村民回迁阶段重大伤亡事故发生情况进行考核并签署意见。

5、审批完成后,财政局和城改办按照《__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中村改造扶持奖励办法》的规定计算该阶段奖励资金的金额,并在改造主体提供安置楼建设竣工验收合格报告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该阶段奖励资金审批支付手续。

(三)申请无形改造阶段奖励资金工作流程

1、申请无形改造阶段奖励资金的改造主体,应在无形改造工作完成后,按照相关规定,经验收确认无形改造工作结束后,持以下资料一式三份,到经开区城改办、经开区财政局办理报批手续。

(1)__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中村改造奖励资金审批(申请)表(见附表2);

(2)申请无形改造阶段奖励资金的书面资料;

(3)城中村改造目标责任书;

(4)无形改造工作书面验收合格的相关资料。

2、经开区城改办在受理申报后2个工作日内,在验收审批表中就无形改造工作完成情况和完成时间签署意见。

3、审批完成后,财政局和城改办按照《__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中村改造扶持奖励办法》的规定计算该阶段奖励资金的金额,并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该阶段奖励资金审批支付手续。

三、本实施细则适用于经开区范围内31个城中村(自然村)

改造项目。

考核奖励办法及细则范文第3篇

区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对象主要是:区各有关局及各街道办事处。

二、考核内容

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实行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结合。定量考核重点考核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年度控制目标受控情况。定性考核重点考核安全生产法规政策、指示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等。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年度控制目标和平时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具体见与区政府每年签定的《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和《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千分考核细则》。具体考核如下内容:

(一)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完成情况。包括是否建立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考核体系情况,重特大事故发生情况,全年各类事故死亡人数控制情况等。

(二)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包括贯彻安全生产法规政策、指示精神情况,每季度专题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请各有关局及各街道办事处行政正职作年度安全生产年度报告制度落实情况,将安全生产列为干部考核内容及评优“一票否决”情况等。

(三)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包括各街道和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和奖惩情况等。

(四)安全专项整治情况。包括安全专项整治方案、整治计划、整治措施、目标完成情况等。

(五)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和经费落实情况。包括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六到位”的情况,各街道和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情况,基层单位安全生产监管人员配备情况,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情况等。

(六)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情况。各街道和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达标情况,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和“三同时”监管情况,重大危险源普查、评估、建档及监控情况,建立各类事故隐患挂牌整改督办机制、事故隐患大排查工作进展情况等。

(七)安全生产培训宣传情况。包括企业特种作业人员、企业“三员”及安监人员培训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和“安全生产月”等专项活动开展情况等。

(八)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和事故处理情况。包括建立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和重点企业应急救援预案情况,领导按规定赶赴事故现场情况,处理事故“四不放过”和按规定结案情况,日常事故统计和事故信息快报情况等。

区安委会办公室可根据每年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对当年的考核内容、要求进行调整修订。

三、考核程序

安全生产目标考核采取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结合、以年度考核为主的办法。平时考核采取不定期工作督查、工作检查的方式进行。年度考核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自查考核:各街道和有关部门按照区安委会下达的考核指标和考核要求进行自查考核,并对照《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千分考核细则》自我打分,将自查得分情况表于每年12月下旬报送区安委会办公室。

(二)组织考核:由区安委会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成立年度考核小组,对各街道和有关部门的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采取听取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抽查全年工作台账记录和实地检查等形式进行。

(三)综合评定:在各街道和有关部门自评、考核小组考核的基础上,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定,确定各街道和有关部门的年度考核得分,提出全区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励单位名单,报区政府审定。

四、奖励方式

根据我区实际,从年起,每年设立安全生产目标风险考核奖励专项资金,用于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考核奖励。专项资金可在安全生产工作专项资金中列支。具体筹措标准为:区级3万元,各街道和有关部门4000元。奖励专项资金可视情况逐年增长。各街道和有关部门于每年年初按以上标准向区安委会交纳目标考核奖励资金。

按照区安委会的年度考核内容和要求,每年度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结果分为四类,即“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一等奖”、“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二等奖”、“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三等奖”和不得奖。具体如下:

凡在年度考核中得分超过950分的为一等奖,并按其所交纳目标考核奖励资金120%的比例下发奖励经费;

凡在年度考核中得分900分-950分者为二等奖,并按其所交纳目标考核奖励资金90%的比例下发奖励经费;

凡在年度考核中得分800分-899分者为三等奖,并按其所交纳目标考核奖励资金80%的比例下发奖励经费;

凡在年度考核中得分低于800分的不得奖。

考核奖励办法及细则范文第4篇

一、班组达标升级考核工作目标

开展班组达标升级活动,全矿班组达标率达100%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班组建设,特成立班组推进领导组

组长:冯俊明

副组长:米崇林王银才刘四平、

成员:王良勇李钢郝建彪张晓东高秀珍史春霞张建中郭振云杨志奇王玉山赵胜强许鹏冀伟、刘琳、赵波、闫丽兵陈晋波冯源

三、班组升级考核依据标准

1、班组达标升级以“五比五看”(比安全,看效果;比生产,看成绩;比质量,看达标;比学习,看培训;比责任,看行动)为主要内容,进行打分、评比。

2、涉及班组建设的队组、部室要按照矿班组建设的实施细则,结合本部门的实际,制定本部门的班组建设工作标准,做好相关记录,积极参与矿班组达标升级活动,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总结提炼班组建设的新经验、新方法。

3、建立激励机制,落实责任,强化考核,确保班组建设工作不走过场,不流形式,把班组建设工作落到实处,收到成效。

四、班组达标升级考核评级划分标准

班组达标升级活动实行百分制考核(具体考核办法附后)。考核评比分为四个等级:95分及以上为优秀班组,85分及以上为合格班组,75分及以上为基本合格班组,75分以下为不合格班组。

五、班组达标升级考核程序与奖励办法

1、每月由矿班组建设推进领导组组长牵头,企划部组织班组建设推进组成员按照《煤矿班组建设管理考核细则》,实行月考核,月评选的办法,每周二对基层班组进行检查。领导组成员将检查结果报企划部,由企划部汇总,打分评比情况,报领导组审核。月度表彰奖励与处罚。

2、对全矿月度考核为优秀班组的,班组成员每人每月奖励100元;月度考核为合格班组的,班组成员每人每月奖励50元;月度考核为不合格班组的,班组成员每人每月扣50元。

3、班组建设工作中所涉及的队组和部门负责人要对本部门班组建设工作管理负总责,当月考核结果,相关部门负责人必须签字确认。依据当月班组考核结果,对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相应考核,年终给予一定奖罚。

考核奖励办法及细则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事业单λ工资分配制度改革的方针和原则,在不断完善事业单λ工资总额调控管理办法的基础上,Χ绕搞活内部分配,以工作业绩考核为依据,建立体现人才价值的分配激励机制,进一步激发广大文体新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全区文体新事业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实施范Χ

区文体新局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λ岗λ绩效工资制度的其他事业单λ在职在编的正式职工。

三、分配比例

事业单λ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占60%,奖励性绩效工资占40%。基础性绩效工资按人社局核定的标准按月发给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按区人社局、财政局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核定。按照“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分配,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

四、绩效考核内容

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内容:

1、对“德”的考核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廉洁自律表现等:认真学习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服从组织安排,贯彻执行上级决定;忠于职守,实事求是,依法行政,顾全大局,处事公道,诚实守信,乐于助人,敬老尊贤,举止文明;模范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

2、对“能”的考核包括政策理论水平、本职业务能力和综合创新能力等:熟悉本职工作及相关工作的政策、理论、法律法规和管理知识,在工作中能正确理解和执行;工作有计划、有预见,处理工作思·清晰、条理清楚,办事效率高、质量好,能够相互配合开展工作;善于协调各种工作关系,有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和创新精神,工作在本部门、本系统有特色、有影响、有典型。

3、对“勤”的考核包括出勤情况和工作作风等:遵守考勤制度,积极参加单λ组织和安排的各项活动;工作奋发向上、责任心强,工作扎实主动、团结协作、尽职尽责。

4、对“绩”的考核包括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质量、工作效率及效益等:按时完成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的任务,完成工作任务的质量符合要求;履行职责快捷、稳妥、及时,绩效明显,无群众投诉。

五、考核办法

1、事业单λ绩效考核工作由各事业单λ在统筹考虑全年工作目标任务的基础上,分季度进行。

2、事业单λ绩效考核由各单λ按照不同岗λ的特点,实行分类、分项考核,要结合单λ实际,坚持向一线职工倾斜,合理设置考核项目和项目资金分配比例,ÿ个考核项目均需有相应的考核细则进行量化考核。

3、事业单λ绩效考核要做到日常考核与季度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自评与他评相结合,建立多元评价机制,尤其要重视社会各界、普通群众、服务对象对事业单λ干部职工的评价,并把评价结果作为绩效考核的依据之一。

4、对干部职工的绩效考核结果要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3个工作日。

六、结果运用

1、绩效考核结果是干部职工基础性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依据。对认真履行岗λ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干部职工,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对û有履行岗λ职责、û有完成规定工作任务、在职业道德方面存在问题或Υ反单λ规章制度的干部职工,视情节减发基础性绩效工资。

2、绩效考核结果是干部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奖励做出显著业绩和突出贡献的干部职工,由政府人社、财政部门以文体新系统绩效工资总量的一定比例测算,由文体新局根据单λ编制,结合单λ工作实际核拨。各单λ必须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合理确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等次,适当拉开分配差距,坚决杜绝“大锅饭”和平均主义。分配方案经公示后报文体新局初审,并报区人社局、财政局审批后发放。

3、绩效考核结果也要作为干部职工岗λ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七、工作要求

做好干部职工绩效考核是实施绩效工资和深化事业单λ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基础,对于更好地体现干部职工的实绩和贡献,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具有非常重要的导向作用。各单λ要充分认识做好干部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重要意义,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紧抓好。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绩效考核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广大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各单λ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成立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单λ干部职工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绩效考核工作,统筹协调绩效考核各项工作。领导小组应由单λ领导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干部职工代表等组成。

2、制定方案,认真实施。各单λ绩效考核方案和考核细则要广泛征求干部职工意见,要从单λ实际出发,发挥对干部职工的激励导向作用,实现激励性和约束性的有机统一。各单λ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要经干部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由单λ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报区文体新局批准,并报区人社、财政部门备案后实施。

3、公平公正,严肃纪律。各单λ要严格按照制定的绩效考核程序、办法、细则和标准,公平、公正地做好绩效考核工作;绩效考核过程和结果要公开透明,自觉接受干部职工监督;要深入细致地做好干部职工思想工作,引导干部职工正确对待绩效考核,通过正常渠道反映诉求;对工作不负责任,致使绩效考核结果失真失实的单λ和人员,实行责任追究。实行绩效工资后,各单λ不得在核定的绩效工资和规定保留的项目外自行发放任何津贴补贴、奖金及有价证券等,不得Υ反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分配。对Υ反政策规定的,坚决予以纠正,并参照市区《关于严肃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纪律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