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民生保险营销工作计划

民生保险营销工作计划

民生保险营销工作计划

民生保险营销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关键词:农村人身保险市场;保险产品;营销网络;业务管理;创新

国务院于2006年6月26日颁布了《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提出要“努力发展适合农民的商业养老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强调:“我国绝大部分人口是农民,未来保险竞争的主战场是在农村,保险业要以战略眼光积极开拓这块潜在的巨大市场。”从我国的现实情况来看:一是特殊农民群体存在着人身保险需求。包括城市化过程中的失地农民、占全国人口10%的农民工等。二是我国农村人口的老龄化程度比城镇更加严重。这将逐步改变人们的消费及储蓄结构,增大养老危机意识。由于政府财力有限,我国现行的社会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障制度不可能在短期内全面覆盖广大的农村地区,其“广覆盖、低保障”的特点,也决定了其无法满足农民面临的养老、医疗等多层次的保障需求。因此,发展农村人身保险市场,对商业保险公司来说,是一个难得的机遇,也是对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和补充。

一、农村人身保险发展中面临的问题

目前我国保险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农村保险市场仍处于初级阶段的初期,而农村人身保险更是起步晚、基础差,面临着各式各样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真正适合农村市场的人身保险产品的种类和数量均不足

寿险公司以往的发展战略是以城市为中心,加之农村市场竞争程度相对较低,因而保险公司开发适合农村市场保险产品的积极性不高、开发能力也有限,这制约了农村人身保险的开发和创新。因此,提供给农村市场的保险产品不能满足农村的需求。在当前阶段,风险保障是农民购买保险的主要目的,但目前为农民设计的保险产品,一是产品未能充分考虑城乡差异,同质化现象严重。在人均收入水平相差悬殊的城市和农村销售同种类保险产品显然不能适应广大低收入农民的保险需求。同时,保险产品结构单一,数量较少,远远不能满足农民对于防老、防病的迫切需求。二是保险产品价格相对较高,超出多数农民的购买能力。调查显示,就连经济发达的江苏省对于“县域家庭未购买保险的主要原因”这一问题的回答,也有1/5以上的被调查者认为是“收入低,家庭经济困难”。

(二)农村人身保险在营销体系和业务管理体系的建设与创新等方面仍有待加强

根据我国目前的情况,农村人身保险的营销渠道主要是以个人渠道为主的农村营销服务部体系。总体来看,农村营销网络的构筑还未成型,完整、有效的营销渠道体系的建立也尚需时日。同时我们也应看到,伴随着农村营销服务部的建设,教育培训工作没有及时跟上,营销人员整体素质仍有待提高,少数农村地区在客户回访、续期收费等方面存在着较为突出的问题,客户利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此外,在业务管理体系方面,机构、人员、资金、单证等管理亟待加强,业务、财务和管理信息工作亟需改善,以进一步适应农村市场的内控机制和标准化业务流程的建立。

(三)农村市场相对脆弱,如果开发不当,极有可能出现从众性投保、群体性退保等非理,严重破坏市场资源

由于我国广大农村地区民风纯朴,农民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较弱,市场传染性强,销售误导和无理拒赔的后果可能相对城市来讲后果要严重得多。正如监管机构所讲:农村保险市场的开发就像生态一样需要保护,如果开发得好,潜力是巨大的,农村保险市场就像一个聚宝盆,挖掘不完;如果开发得不好,由于寿险产品的替代性很强,农民可能就不会再买保险产品,保险在这个地区就无法发展,甚至绝收。

(四)外部政策环境还不能满足农村人身保险的业务发展要求

广大农村地区的自然条件和经济状况决定了发展农村人身保险业务的经营成本远远高于城市。同时,几乎空白的社会保障体系使农村人身保险市场承担的社会责任也远高于城市。因而,政府的有效推动是发展农村保险业务的关键因素之一,但目前关于财政、税收等方面的配套政策还不能满足业务的发展,部分地方政府主动利用保险和保险公司的意识亟需加强,对农村人身保险发展的政策支持力度也有待加强。

二、发展农村人身保险的相应对策

(一)积极开发真正适合农民需求的保险产品,力求做到条款简单、保费低廉、保障适度

各家寿险公司应加大农村人身保险产品的创新力度,针对农民的收入状况和实际需要,重点开发医疗、养老、意外等保障险种。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发展投资分红型产品,但应尽量控制在较低的比例范围内。在产品设计与推广上,要调整好趸交、短期和长期业务的比例,保持合理的结构,将寿险小额期交业务放在优先发展的位置,以保护农村人身险业务的可持续性发展。需要注意的是,产品开发上要特别引导以劳动力为主要参保对象,而目前农村市场参保对象多为儿童。1.针对我国农村的现实情况,首先要努力进行市场和产品的细分,以满足不同收入层次、不同地域、不同情况农民的保险保障需求。比如,要积极参与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和村干部的养老保险业务。据不完全统计,保险业已在重庆、北京、浙江等18个省、市的53个地级市区参与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业务,累计业务规模约为30亿元,覆盖人群近20万人。这充分体现了保险业正积极参与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障计划。同时,也要通过村干部投保养老保险的积极带头作用,带动更多的农民参与到养老保障计划中来。再如,要加大为农民工提供保险服务的广度和力度。我国现有农民工1.4亿人,约占总人口的10%,他们已成为一个重要的社会群体,其社会保障问题引起社会普遍关注。在国务院下发《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相关部委积极推进的有利形势下,保险公司应发挥集中管理优势,强化全程服务意识,积极推行快捷理赔、无忧理赔,尤其是异地理赔服务。在四川、湖南、安徽等农民工输出集中地,要加强农民工的组织、教育、培训工作,在争取适当的财政支持下,以意外险为切入点,为农民工群体量身订做,为其提供需要买、方便买、买得起的保险产品。在上海,保险公司受市政府委托经办外来务工人员综合保险,截至2005年底参保人数已达247.7万人,支付赔款2亿元。这为其他省市农民工保险业务的开展积累了宝贵经验。此外,为贯彻《若干意见》,各家公司应继续大力开展计划生育保险业务。保险公司委托计生机构工作人员兼职代办计划生育保险、计划生育养老保险等业务,其中相当部分的农村计划生育养老、计划生育节育保险保费由政府从计划生育相关资金、社会抚养费中列支,各级财政适当补助。此项业务的开展将有效缓解农民计划生育的后顾之忧,提高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自觉性。统计资料表明,仅中国人寿一家公司共有13家省级分公司开展了相关业务,2005年实现保费收入1亿元,其中江西和湖南均超过2000万元。

2.要合理制订农村人身保险产品价格,为农民提供适合购买的人身保险产品。各寿险公司要正确处理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关系,把握薄利多销的原则,推出保费低廉、保障适度的保险产品。针对各地经济发展的不同情况,可试行地域性差别费率试点。定价合理的保险产品的推出将真正体现出对农村和农民的反哺,为建立和谐社会、缩小城市与农村的差距作出贡献。

3.为加强广大农民对人身保险产品的认知度,应积极推进条款通俗化工作,以方便农民理解保险产品。目前,许多保险产品的条款存在难以读懂、读不明白的现象,这不仅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农民购买保险产品的积极性,同时也引发了不少保险纠纷,损害了农民的相应权益。针对这一问题,应鼓励和支持保险公司加强产品创新,开发条款简明、通俗易懂、缴费灵活的简易人身保险、意外保险、健康保险等农村人身保险产品。

(二)加大农村人身保险的营销网络构建和业务管理体系等方面的创新力度

我国广大农村地区的信息分布和传递极不平衡,信息来源渠道有限,保险对于广大农民来说,仍属新鲜事物,这给保险销售和服务带来很多困难,因此推进农村营销服务网点建设,加强营销人员培训和管理,不断探索适合农村人身险发展的组织形式创新,也成为推动农村人身保险市场发展的重要因素。另外,目前农村保险普遍存在重视开展业务而管理不足的情况,主要表现在客户服务工作不充分,在客户回访和续期收费方面存在的问题比较突出。因此,各家保险公司应健全客户服务体系,提高客户服务水平,尽快建立一套适合农村特点的行之有效的续期收费和客户回访制度,并尽快提高营销人员的素质。此外,有条件的保险公司应考虑设立专门的农村保险部门,由专人专岗负责,这样将大大提高工作效率。

(三)针对农村市场的特殊情况,各家保险公司在业务发展过程中要明确城市与农村不同的社会问题,避免社会矛盾的出现

农村市场存在着诸如失地问题、农民工流动等特殊问题,在开展保险业务时,一定要明确法律关系,明确保险公司所担当的角色;在客户服务中,绝不能有欺诈和误导行为,务必搞好售后服务。针对农村市场的脆弱性,保监会已于2006年10月出台了《促进农村人身保险健康规范发展的通知》,相信这必将对规范农村市场的机构准入和退出机制,规范公司经营行为,打击和防止误导行为,实行保护性地开发农村人身保险市场起到强大的指导作用。

民生保险营销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产险营销是指产险公司根据市场和客户的需求变化,采用的一种新的经营方式和系列的、动态的组织活动。它要求产险公司从保险市场和客户的需要出发,制定和实施适合自己的经营战略和策略,在整体市场营销战略目标指引下(包括直接营销和营销手段的运用),制定实施自己的新险种开发计划、险种开发策略等,使产险公司在异常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乘天时、就地利、得人心,从而走向成功和卓越。可以说,产险营销的本质就是“客户至上”,用最好的方式和办法,把优质的保险品种推介给客户,实现产险公司和客户的长远利益与合作。

一、产险营销存在的依据

产险营销并不是对市场营销抑或寿险营销的简单模仿,它是一种客观存在,它的成长和发展是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其客观依据在于:

第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是产险营销存在的前提条件。保险是商品经济的产物,保险业随商品经济的发展而发展,这是保险发展的一般规律。尤其是当今世界,科学技术日新月异,全球经济一体化,各国商贸、金融、保险公司纷纷运用营销抢占国内外市场,倾销商品,争夺经济霸权。我国改革开放20年来,一些企业运用营销开发市场,有的取得一些经验,有的大获成功。而我国现行的产险经营方式是按计划经济模式构筑的,在保险市场上放不开手脚,以至业务发展艰难,市场份额减少,经济效益特别是人均保费、人均利润等效益水平难以提高。产险经营每况愈下,缺乏生机和活力,市场经济和保险发展的内在规律要求产险推行营销,要求产险品种的设计、开发、销售以及公司组织都按保险市场的需求来建立和规范。只有这样,才能适应国际保险业的通行做法,与国际接轨,才能赢得市场,赢得客户,赢得未来。

第二,保险买方市场的形成是产险营销存在的直接原因。近几年产险买方市场在我国已经形成,但由于储多原因,存在如下特点:一是产险买方市场处在初级阶段,供过于求的局面并不巩固,如保险市场发育不全,产险公司经营不规范,车辆保险及第三者责任保险价格(费率)继续上扬。二是产险中的供大于求,并不是需求的绝对不足,并不是产险供给能力超过市场容量,如居民中的家庭财产保险的承保率,在城市不超过30%,在农村不超过10%。三是许多产险品种供大于求,反映产险公司不适应市场变化,如险种老化,责任单一,一些新险种,新领域还近乎“空白”。现在更为深层次的问题是,我国产险买方市场形成后,众多的产险公司并不知身处其中,仍被传统的经营思想束缚着,即以“产险公司”为中心,以公司的需要为中心,着眼于设计、研制出来的保险品种变成保费。其后果,一方面是开拓市场找不到出路,另一方面维持经营现状又每况愈下。而产险营销不同,它的经营观念是以买方为中心,即以市场为中心,以客户为中心,市场需要什么,就开发什么,“以销定产”,“以销促产”。可见,产险营销一方面源自客户为规避风险所采取的价值选择,另一方面产险公司为适应客户需求而采取的系列推介活动。产险营销大战只是时间问题,“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是竞争的客观规律。

第三,创新是产险营销的推动力量。目前,我国经济体制处在转轨变型时期,由于国内保险恢复的时间不长,产险现行的经营组织和运行方式已经老化,险种开发、员工管理不适应现代国际保险发展的潮流。近年来,在国内保险市场上,保险主体日益增多,竞争日趋激烈。在上海,美国友邦保险公司推行寿险营销大获成功,已使中资保险公司处于被动地位。对于产险来说,其根本出路在于创新,创新是产险发展的灵魂。创新包括产险企业制度、经营机制、险种、管理方式的创新,就目前情况看,其经营方式的创新,更具超前性、可行性、经济性,产险营销的推行可带动其它形式的创新。当然,我国产险市场需求呈现广泛化、多样化、动态化的特点,商机无限,高科技保险、责任保险以及大量分散性的新险业务需要产险公司采用营销的方式(直接营销和营销)予以拓展,以优良的服务把产险品种送到千家万户。

二、我国现行产险营销的反思

在中国保险市场上,产险营销始于寿险营销之后。经过几年的试行,虽有成绩,但与预期的要求来看,还有相当的差距,一些问题严重地困扰着我们。

一是产险营销业务发展不平衡,营销观念不强。有的公司营销业务发展迅猛,一年翻一番,如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山东临圻分公司2000年营销保费收入达1.16亿元,占总业务的53.9%。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湖北汉口分公司的保成办事处、唐家墩办事处保费收入也超过1500多万元。但大部分省市公司的营销业务成效甚微,营销局面一直难以打开。产险营销之所以发展不快,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习惯了计划体制下的思想和作风,不做深入细致的产险市场调查,仅凭热情推行业务,其结果事与愿违,欲速则不达。

二是缺乏整体产险营销谋略。有的公司的产险营销只是停留在简单推销的低层次上,缺乏整体营销配套协调,缺乏创名牌险种的意识和气魄,还不能用产险营销战略去统领公司的险种开发、质量管理、促销活动和公司形象塑造等一系列经营活动。

三是现行产险营销险种限制过死,佣金太低,以致产险营销难以生存和发展。一方面,大多数产险公司为避免正式员工的业务遭受冲击,对营销险种、营销区域、营销行业加以限制。另一方面,原中国人民银行更是严加限制,明文规定个人营销只能家庭财产保险业务。由于家财险过于分散,且每份保单收取保费小,提取手续费少,营销人员月收入低(大都在200元至300元左右),人心不稳,导致产险营销业务难有长足发展。

四是产险营销人员素质不高。现有的营销人员大多是学生和下岗职工,既未受过系统的保险知识教育,又未经过保险人资格考试,由于搞产险营销的时间不长,加上自身素质不高等因素,很难为保户设计出最佳的投保方案。

五是营销机构不健全,管理仍是薄弱环节。有的公司开展产险营销未设置专门的部门,有的公司名义上成立了营销机构,实则是归属于某一部门,缺乏整套营销管理制度和办法,产险营销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能得到及时的反映和解决。

六是产险营销理论及相关政策措施滞后。产险营销是一个新的保险运行方式,既有理论问题,又有政策问题,既有商机问题,又有风险问题,既有战略问题,又有管理问题。目前产险营销缺乏理论指导和支持,更未引起国家保险监管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不解决这些问题,理顺方方面面的关系,要想产险营销业务得到长足的、可持续的发展显然是困难的。

三、推行产险营销需采取的对策

(一)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为产险营销发展壮大创造条件

当前,保险界有两种看法。一种看法是把产险营销视作“洪水猛兽”,认为营销不适合产险业,因而持反对或怀疑态度。另一种看法是盲目崇拜营销,急功近利,生搬硬套,把产险营销停留在简单模仿寿险营销上。应当说,这两种观点都是严重影响产险营销健康发展的思想障碍,必须坚决摒弃。产险营销不仅仅是抢占市场、开疆辟土的有力手段,更重要的它是产险经营思想和经营方式的一种变革,它扬弃了过去那种以产品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崇尚的是以客户需求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它的生存和发展有着内在的规律。正确的态度应当是认识规律,遵守规律,按照规律办事。为使我国产险营销有一个健康的发展环境,首先,为产险营销正名。保险界尤其是国家保险监管高级人士要从思想上认可产险营销,给予产险营销应有的法律地位,使产险营销合法化。其次,对产险营销采取“放开、引导、扶持、监管”的政策方针。我国产险营销目前只是破题,还有诸多因素制约产险营销,建议国家保险监管、财政部门逐步放开对产险营销险种的限制,适当提高佣金比例,籍以促进产险营销的健康发展。

(二)构筑产险营销体系

1.确立适合我国国情的产险销售模式。在国际保险市场上,有多种保险营销模式,有的侧重保险中介人(人、经纪人),有的侧重于保险人,有的兼而有之。在美国,保险人是推销保险业务的主要力量,他们的业务无所不包,遍及各个行业。在欧洲,绝大多数国家保险人都是直接从消费者那里承保业务,而不需要中介入,特别是互助保险公司更不使用中介人。从我国国情和保险状况出发,我国产险公司应确立直接销售和间接销售并举的模式,即建立起直销和个人营销两大体系,实行“两条腿”走路的方针。

2.努力构造产险营销组织。营销组织是整个产险营销工作中的根本保证,特别是在抢占市场,增强保险竞争能力的今天,建立高起点、高效率、高标准的营销组织显得尤为重要。第一,在公司内设置营销管理机构。赋予其规定、协调、督导和管理产险营销的职责,使其发挥专门的作用。第二,要建立营销员队伍。发展产险营销员要有长远的规划,既不能一哄而起,又不能坐等观望,而是根据市场需求、竞争状况和公司的管理能力制定计划,坚持高标准招聘营销人员。

3.建立社会营销网络。随着保险市场的发育和壮大,保险中介愈来愈多,我们要抓住时机,拓宽视野,积极发展与保险中介的关系,为我所用,既要选择经济实力大,商业信用好的中介人,又要选择经济薄弱,但业务关系广的中介入营销业务。

(三)建立科学有效的产品开发机制

产品是推行营销、占领市场的重要武器。我国产险公司经营的产品不少于枷个,但大多数产品差异性小,替代程度高,尤其是传统产品开发老化,有的骨干产品受到市场的严重挑战。推行产险营销,从现在起应着手建立科学有效的新产品开发机制。

1.将客户的满意作为产品开发的宗旨。开发保险产品要与客户同呼吸、共命运,了解客户的风险,了解客户的需求,了解客户的经济支付能力,将公司经营承受能力、设计开发能力与客户的满意度有机地结合起来。只有这样,新产品的开发才有基础,才有生命力。

2.建立前瞻性的产品开发机构。在当今常变常新的时代,产品开发机构不仅在市场营销而且在整个公司经营发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作用,当前尤其是要强化总公司产品开发的核心地位,由其制订产品开发计划,从事市场调查,风险评估,费率厘订,包装组织,推出新的产品,并收集、跟踪产品经营业绩,为新的产品开发提供参考数据。

3.合理定价。保险费率即保险产品的价格。财产保险价格由保额损失率、风险附加、营业费用率三个部分组成。市场营销组合中的四大因素,其产品、地点、促销三大因素均代表成本,唯价格能产生收入,价格仍然是决定公司的市场份额和盈利率的一个重要因素。因而许多公司不能合理定价,定价过分追求盈利,未将定价作为市场定位的战略因素。在竞争的保险市场上,需求为价格规定了最高限,成本为价格规定了最低限,而竞争对手的价格又成为公司定价的基点,受产品生命周期和市场竞争的影响,产品定价应审时度势,或发起价格变动,或对价格变动作出灵活反应。

(四)注重营销队伍的管理

1.建立合理的激励与淘汰机制。在营销员的聘用上,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遵循“择优录用,宁缺勿滥”的原则,充分考虑工作阅历、学历、年龄等因素,以保证营销队伍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和较强的业务拓展能力。在待遇上,以费养人,对服务一定年限者办理养老、医疗保险。在奖惩上,建立等级升降制度,大胆提拔和使用优秀营销人员,对完不成保费任务、损害投保人和公司利益的,必须及时解除合同,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2.抓好营销培训。一是要把培训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建立产险营销培训体系,组建强有力的营销师资队伍,编制培训教材。二是实行多样化的培训方式,不断更新培训内容,把短期培训与长远培训结合起来,业务知识培训与公司文化结合起来,以不断提高营销队伍的整体素质。

3.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管理制度是公司运行的基石。目前产险营销尚处初创阶段,建立一个完整、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当前一方面应从机构设置、人员招聘、培训、业务范围、财务统计、手续费、展业纪律、晨夕会等方面人手制定规章制度。另一方面,要狠抓规章制度的落实,并在实践中逐步完善。

民生保险营销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已形成新的业务与行业的增长点

安徽全辖66个县域公司累计完成人身险总保费25亿元,较2002年增长78.57%。其中,新单保费14.9亿元,同比增长115%。保费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的县支公司达到9家。形成全省业务发展的主要增长点。全年县支公司累计完成人身险总保费占全省同期人身险总保费收入 82.7亿元的比重为30.22%,新单保险占全省同期寿险新单的比重为30.45%,已经形成行业新的增长点。

农村寿险业务基本情况。一是保费快速增长。农村人身险总保费收入6.34亿元,同比增长高达242.7%。其中寿险4.9亿元,产品主要有鸿瑞、千禧理财、夕阳红递增等。健康险0.37亿元,产品主要有康宁终身、康宁定期、大额疾病医疗、重疾终身等。意外险1.07亿元,产品主要有人身意外伤害综合险等。二是保险保障水平提高。全省农村参保人数约在61.8万人,投保人群主要是农民、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农村中小学教师等,其中寿险1.8万人,健康险20万人,意外险40万人。提供的风险保障金额达到1560.59亿元,其中寿险16.78亿元,健康险1379.73亿元,意外险164.08亿元。农村地区总计支付赔款8017.35万元,其中健康险1305.15万元,意外险6712.20万元。三是农村网点建设渐成规模。在农村中心乡镇和经济条件较好的乡镇大力发展农村营销服务部,以带动周边地区业务的发展。服务部数量由上一年度的322家,发展到563家,增幅达74.8%。平均每个服务部收取保费达11 2.61万元。全省共有农村营销员 10057名,人均保费6.3万元。以我省舒城县为例,2003年,14家农村营销服务部实现保费收入1700万元,占全县总保费收入的三分之一。

其中,寿险1 320万元,健康险100万元,意外险280万元。寿险期交新单保费收入为400多万,占全县寿险期交新单保费收入总数的二分之一。期交业务以1 0年期为主,5年期和20年期占30%左右,件均保费为800元。有1.7万人次通过农村营销服务部参加保险,风险保额为41.85亿元。

自身做大做强与发挥社会管理功能

目前农村人寿保险市场正处于有待开发的初期,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这是保险业做大做强的大好契机,保险公司抓住机遇,根据农村急需的保险保障需求,自觉将发展方向调整到国家的大政方针上来,瞄准农村市场广阔的发展前景,以大力推进县域和农村寿险业务发展为突破口,在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同时,自身也能得到较快发展。

发展农村寿险业务是解决“三农”问题,保障农民生活安定的迫切需要。促进县域经济发展,贯彻落实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对解决“三农”问题,具有重大的意义,这一点,在我省显得尤为重要。安徽省是农村经济不发达的省份,农民手中可支配的财富不多,经济基础薄弱,实力不强,抗御风险的能力较弱。如果家庭成员患上大病或主要劳动力残疾、死亡,将给农村家庭生产和生活造成严重影响,导致“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商业保险大规模进入农村市场,使广大农民的生产和生活得到保障,有利于农民生活和农村经济发展的稳定性。

发展农村寿险业务能够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丰富社会保障层面。商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可以为城镇职工、个体工商户、农民和机关事业单位等没有参与社会基本保险制度的劳动者提供保险保障,有利于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同时商业保险具有产品灵活多样、选择范围广等特点,可以为社会提供多层次的保障服务,提高社会保障的水平,减轻政府在社会保障方面的压力。对于广大农村地区来说,有着突出的现实意义。

发展农村寿险业务有利于农民医疗、养老和意外风险保障。长期以来,看不起病是农民群众的一大困难,据一项关于农民“最担心的事”调查结果显示,有36.6%的农户将“担心生大病”放在之首,很多家庭往往因病致贫或刚脱贫又因病返贫,商业健康和医疗保险进入农村,可以解决农民的病患之忧,医疗费用有了保障,适度分散了风险。

绝大多数农民目前仍是“养儿防老”。但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子女与老人比例严重倒置,农村地区养老问题日益突出。农民购买商业养老保险,可以解决老有所养、老有所靠的问题,这对于稳定老年农民的生活,推进计划生育国策的顺利实施,都有着极强的促进作用。

目前农村外出务工人员日益增多,乡镇企业安全防范措施不够健全,农民防范风险的意识和能力不高,意外事故发生频率较高,农民意外风险较之以前加大。一旦发生意外伤害风险,则直接导致一户家庭的生活困难,给社会带来负担,而由于保险的保障,可以转嫁风险承担,保障农民遭受意外能够得到及时救助和使生活稳定。

由此可见,商业寿险进入农村市场,大力发展寿险业务,为广大农村居民提供“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养老、医疗和意外保险产品,完善了社会保障体系,丰富了社会保障层面。

发展农村寿险业务可以帮助农民解决就业问题,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为农村富余劳动力提供就业机会。随着农村的改革和农业机械化水平的提高,农村出现大量剩余劳动力,同时因行政制度改革,乡镇精简工作人员,很多被精简或改选下来的乡镇和行政村干部,形成数量庞大的农村无业群体。而寿险个人营销模式具有“劳动密集型”特点,在农村可以吸收大量闲散劳动力从事保险营销工作,促进再就业,增加农民收入。截至 200 3年底,安徽各县支公司共吸纳了10000余名农村富余人员进入保险行业,其中3000余名为乡镇分流干部,他们年均收入可达8000元左右,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保障农村行政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维护了农村地区社会稳定。县支公司在农村开展业务,不仅促进了企业自身的发展,壮大了业务规模,也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作出了较大贡献,上缴税收和各项费用,支持了地方经济建设;2003年全省县支公司理赔和给付5.55亿元,提高了农村保障水平,安定了农民生活,化解了纠纷和社会矛盾。

安徽省寿险业务为什么增长迅速?

安徽省是农业大省,全省6300万人口中,农村人口达到4700万,占全省人口总数的76%,2003年我省实现国内生产总值3970亿元,农民纯收入稳步增长,达到2140元。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提高,广大农民保险需求日益增长,为发展农村寿险业务奠定了基础。2003年,农村寿险业务取得突破,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保险业对经济发展的保障作用,为发展农村寿险业务创造了良好的环境。一是积极帮助解决农村营销服务部职场设置问题,加快营销服务部建设。二是协调工商、税务部门,解决营销员税负过重问题,减轻了营销员负担,增强了其投身保险营销的积极性。

保险监管部门提高认识,充分发挥宏观引导作用。安徽保监局充分认识到保险业只有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服务,才能实现自身的发展。保监局引导保险公司增强开拓农村保险市场意识,大力发展农村寿险业务。积极组织力量,深入农村,调查了解广大农民的保险需求,掌握保险公司在农村机构设置及开展业务的现状和要求,为保险公司调整产品结构和发展战略,发展农村寿险业务提供决策指导。创新监管审批行为,打破常规,改革传统营销服务部审批程序,提高审批工作时效,做好全省农村营销服务部的审批和更名换证工作,积极支持寿险公司铺设农村业务网点,加强农村营销服务部正规化建设。同时,狠抓各级高管人员管理,严把准入关,建立高管人员档案,实行任期内跟踪管理,加强培训,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

保险公司认真谋划,积极组织推动农村寿险业务发展。农村人寿保险市场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寿险公司抓住机遇,制定了县域业务发展战略,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开拓新的业务增长点,通过合理推进农村营销服务网点建设,逐步发展壮大,农村营销服务部业务发展势头迅猛,为县域业务发展作出重要贡献。2003年,安徽各县域保险机构均将强化营销队伍建设作为促进自身业务发展的重点,纷纷采取各种措施,加大营销增员的力度,加强营销人员培训和管理,提高营销员素质和留存率。截至2003年年底,各县支公司共有营销员25000多名,较2002年同期增长了五成以上,其中农村营销员达1万余名,乡镇分流干部达3千余人。营销队伍的发展壮大,为县域业务的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根据我省农村实际情况,针对我省农村人均年收入不高,绝大部分农村家庭没有能力一次性购买高额寿险产品的现状,实施业务结构调整合理规划农村营销服务部业务发展方向,制定适合农村地区销售的险种策略,以医疗、养老、意外等保障险种为主,支持发展寿险小额期交业务,使投保农民手中保留充足的生产生活资金,确保农村业务发展的可持续性。引导农村营销服务部走规范化经营道路。针对农村营销服务部点多面广、管理难度大的特点,通过建立健全单证管理、承保登记、理赔登记、报账、值班接待等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农村营销服务部业务、财务、人员等方面的管理控制,引导农村寿险业务规范发展。

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产品不适应农村市场需求。一是分红险业务,尤其是趸交业务占比过高,不利于保险资源的维护和可持续发展,并且有可能引发误导问题。二是当前在农村销售的多是延用针对城市居民开发的产品,价格较高,不能完全适合农村市场的需求。

客户服务体系还不健全。目前县域公司普遍存在“重展业、轻管理”的现象,还没有将客户服务工作摆到重要的位置,其中尤以客户回访和续期收费问题比较突出。客户回访工作不能充分落实,不利于保护被保险人利益和客户资源的长期稳定,甚至可能带来误导的风险。同时,各公司续期收费管理不甚规范,大部分县域公司续期保费还是由业务员自身收取,一旦业务员脱落,没有一整套符合农村业务发展的续期收费管理办法,这将成为县域公司发展农村业务的隐患。

营销员整体素质有待提高。县城保险业务的发展,使县域公司特别是农村营销服务部的个人营销员队伍迅速壮大,但是教育培训工作却没有跟上,营销员总体素质较低,在保险业务、法律法规、诚信道德等方面仍亟待提高,营销员持证率普遍较低,在可预见的一段时间内仍是一个制约农村寿险业务大规模提升的瓶颈问题,阻碍县域公司发展战略的深入推进。

下一步促进快速发展的思路

统一思想,大力促进农村寿险业务快速均衡发展。针对目前县域业务发展不平衡的问题,统筹安排,总体规划,鼓励保险公司进一步加大对农村保险市场的开拓力度,充分重视县域业务的发展,探索促进农村寿险全面快速发展的新路子,壮大农村寿险业务规模,提高农村保险保障程度。

积极引导,不断优化农村寿险业务结构。推出适应农村市场、农民急需的养老、医疗等寿险产品。对于一些效益不够明显、可能带来较大的资金运用压力而且并不是特别适合农村市场需求的分红险产品,应尽量控制在较低的比例范围内。同时要调整好新单业务中趸交、短期和长期业务的比例,保持合理的结构,将期交业务放在优先发展的位置,以利于可持续发展。

民生保险营销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关键词]农村人身保险;网点建设;销售渠道;产品设计;人管理

一、农村人身保险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开拓农村保险市场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开拓农村保险市场的紧迫感

一是感觉城市业务发展还算顺利,还有保源,靠城市业务就能实现增长目标,没有必要大力发展农村业务。二是认为农村经济基础薄弱,保险需求不足,开展业务难度大,有畏难情绪,望而却步。三是现在农村保险市场竞争还不激烈,没有看到丢失农村保险市场的危险。

(二)对发展农村人身保险市场没有特别的政策支持

开展农村业务点多面广,营销服务部建设需投入多种费用,如:租赁费、装修费、办公费、电话费、宣传费,应付各种摊派,还有服务工作的跟进、保费的收集上缴、客户的回访、赔案的调查、赔款的支付送达等,投入大,成本高,投入产出不成比例,公司从费用角度考虑不合算,基层公司开拓农村保险市场的积极性不高。

(三)农村营销员开展业务困难,绩效差、收入低,积极性受到影响

农村客户大都是低端客户,高、中端客户较少。农民的保险意识不足,展业的难度大于城市,而且件均保费很少。据资料显示,在我国大中城市寿险件均保费能达到5000元以上,有的城市超万元。小城市3000元以上,县城1000元以上,而农村只有500元左右。农村营销员是劲没少费、苦没少吃、汗没少流,但收效不大,收入很低,积极性受到影响。

(四)发展农村业务风险大

与城市相比,农村的销售人员和客户的素质更加参差不齐,业务质量难以保证,利润、退保率、死亡率等考核指标完成困难。如有的地方农村的住院医疗赔付率年年都在农村人身保险业务的200%—300%以上,亏损严重,使得保险公司对该项业务望而却步。

(五)销售渠道单一

只有个人人——营销员直接分散展业一个渠道,其它渠道都不很顺畅。

(六)产品对农民的保险需求适应性差

一是普遍存在交费高的问题。如现在各家公司业务规模较大的险种,一般交费都在5000元以上,交费都高,超出了农民的交费能力。二是交费方式不灵活。农民收入的特点是春秋两季才有粮食或经济作物的收入,还有就是打工收入,一般是春节回家时,才能发到手,具有时间性。而目前各公司推出的农村人身保险产品的交费方式是定时交费,超宽限期失效。

(七)对营销员的管理办法不符合农村业务实际情况

考核标准定的太高,如严格执行,每次考核都会有20%左右的主管被降级,15%左右的营销员被解除合同。几次考核下来,营销员队伍就有垮掉的可能,所以就出现了许多地方都不敢严格考核的现象,不利于营销员队伍的管理和建设。

(八)保险服务难以到位,保险信誉低,给保险展业带来困难

由于延伸到乡镇的机构、人员、业务量都少,很少或没有配备客户服务人员和设备,致使许多对客户的服务措施,如:上门收取保费、送达保单、送赔款、帮助进行保单保全等,难以到位,使农民客户对公司服务很不满意,降低了投保的积极性。

二、开拓农村人身保险市场的对策

(一)提高对开拓农村人身保险市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一是要认识到开拓农村保险市场,服务三农工作是响应中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伟大号召的重要举措。二是发挥保险社会管理功能,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体现。在国家还没有能力在农村普遍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情况下,保险公司更应该在农村大力发展商业寿险,使广大的农民享受到保险保障,解除农民对未来不确定的人生风险的忧虑,补偿人们因人生风险损失造成的经济困难,发挥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三是实施科学发展观,做大做强保险公司的必然选择。要做到科学发展,发展战略就必须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现在我国农村已参保的人群还不到30%,已参保的保障程度也极其有限,所以说这是一个人口众多、保源潜力巨大的市场,极具开发价值。近年来农村业务所占的比重出现了逐年增加的趋势,有的地区已从占30%发展到占50%以上,有的地区甚至达到了70%的水平,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只要开拓了农村市场,就为做大做强保险企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制订规划,积极实施,梯次推进,加快农村网点建设步伐

一是成立时间长、农村网点多的公司都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订农村网点建设规划。规划制订要遵循:“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积极实施、梯次推进”的原则,既不搞脱离实际的一阵风、一窝蜂、一刀切,盲目大上,也要有积极的态度和明显的效果。二是在时间要求上要区分不同的情况提出不同的要求。三是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河南林州、安徽六安、甘肃酒泉的经验很值得在全国推广,可通过各种方式推广他们的经验,使他们的经验在全国遍地开花。四是坚持标准,梯次推进。要成熟一个建设一个,逐年分批,梯次推进。乡镇营销服务部建设要遵循“选到一个好主管,建立一种好机制,费用核算不亏损,后续服务跟得上”的原则。选一个好主管这条很重要,对主管的选择要慎重,可在营销员或正式员工中公开招聘,优中选优。总之,一定要选到合适人选。建立一种好机制,就是要建立营销服务部的行政、晨会、业务、收入分配等各项制度,坚持体现绩优多得的佣金分配制度,绩优晋升制度。费用核算不亏损是指在上级公司加大费用投入后或建设营销服务部一、二年后能不亏损就可以。后续服务跟得上是指不能一哄而上,否则,会使人力、物力、财力都跟不上,应适量梯次发展,使各项服务措施都能基本到达新建营销服务部、营销员和农民客户。

(三)拓宽销售渠道

在以营销员为主销售分散型业务的同时,寻求其他的销售渠道。一是与政府有关部门协调,争取他们支持。如与计生、教育、卫生、农机、交通、公安交警、安全等部门合作,开办计生系列,学生、农村合作医疗,农业机械手、驾乘人员、旅客、民营企业人员等人身意外、医疗、养老等保险。二是利用各种社会组织开展业务。如:民营企业家协会,各种自发组织起来的农作物、经济作物、种养殖业的产供销协会。三是发挥已有的兼业渠道。如利用信用社、邮政网点、各种银行在农村的机构,各种人身保险业务。四是利用村干部、农村信贷员、农村医生、电工等联系农民群众紧密,又有一定文化,接受保险理念快,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的优势,让他们经培训后寿险业务。

(四)改进寿险产品设计

由于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缺位,现在农民亟需的就是医疗、养老和意外类保险产品。在产品的改造和设计时要根据农村普遍交费能力低的实际情况,遵循“较低缴费、保障适度、手续简便、风险易控”的原则设计保险条款及费率。人身意外险的交费以不超过40元为宜,养老、医疗、理财类险种每份以不超过500元为宜,保障程度以精算数据为依据,适度保障。手续的设计要尽量简便快捷,不体检。风险控制采用加长观察期,医疗类保险采用病种赔付型和住院补贴型保障,不用费用报销的补偿办法,以规避造假骗赔风险。

(五)改革人管理办法

一是降低考核标准,严格进行考核。除基准考核值不要设定得太高外,对解除合同的标准,主管职级维持的保费、保单件数、续期保费完成比率、下辖人员、甚至下辖团队数量的标准都要降低。有的公司做过探索,单降低基准考核值、保单件数、保费、人员数量这几项,仍会出现大量主管维持不住职级需降级的情况。所以也必须降低下辖团队数量的要求。在降低标准的情况下严格进行考核,这样才能发挥基本法的激励和约束作用。二是考核时间限制要放宽。根据农村两季收入及打工收入是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保费收入具有时间性,按月、按季考核不符合农村的实际情况,要延长考核的时间限制,改为半年或年度考核。

(六)强化推动措施

一是组织推动。各总公司都要设立农村业务部,省市公司也要设立农村业务工作机构,县区可实行县城和农村分片管理。从组织上保证农村业务发展。二是目标考核推动。把农村业务列入各级公司年度目标进行管理考核,以引起各级对农村业务的重视。三是选好突破口,强力推动。1.“新农合”是国家在农村为农民建立的第一个社会保障项目,现在还未完全确定经办模式。河南新乡、江苏江阴的“政府主导推动,商业保险管理,医疗机构服务,卫生部门监督”的模式,虽然保险公司增加了工作量,费用上也相对紧张,但对保险公司的信誉和其他业务的带动作用,已显示出巨大的好处。2.农村干部养老险。过去有的公司已开办了一些,现在就有许多农村干部正在领取每月几十元的养老金。虽然钱不多,但在农村每月能有如此的固定收入也是令很多人羡慕的。而且农村干部的投保资金筹集相对也容易些。3.农民工保险。农民工数量巨大,且长期在城市打工,接触新事物快、保险意识相对强,有一定的经济收入,因此要先从农民工人手做工作,见效相对较快。4.农村中收入高的人。选择收入高的人做工作,对打开缺口相对容易些。5.民营企业、乡镇企业、村办企业及其职工。6.失地农民的保险工作。

(七)做好保险服务工作,提高保险信誉

一是延伸服务网点。在中心乡镇建立小型的业务处理及客户服务中心,使周边乡镇都能在不太长的距离内办理交单、交费、保全或赔款、给付等业务。二是加强服务工作培训,强化服务工作理念,增强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三是以农村客户为中心建立农村客户服务制度,规范农村客户服务流程,简化各种业务处理手续。四是根据农村收入的特点,改变条款交费期的规定。改为提前交费,给客户利息,宽限期由2个月延长到半年,年内复效不重新体检等。鼓励农民客户有收入时提前交费,无收入时延后交费,最大限度地为农民客户提供方便。

民生保险营销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关键词】农村 商业养老保险 经营策略

随着中国进入老龄化社会,我国的养老保障问题,特别是农村的养老问题愈发凸显其重要性。农村商业养老保险是农村金融体系和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农村商业养老保险对于提高保险业整体发展实力,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非常重要的战略意义[1]。如何有效推动农村商业养老保险发展、加快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成为当前保险业面临的重大理论和实践课题。

一、发展农村商业养老保险的必要性

(一)农村商业养老保险是应对老龄化趋势的有力举措

据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向社会的《2012年度中国老龄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全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94亿,占总人口的14.3%;2010年~2020年的十年平均每年新增596万老年人,年均增长3.28%,至2050年将达4亿老人。目前,我国农村60岁以上老年人数量为1.25亿,占全国老年人的64.4%;预计到2050年,这一数字有可能达到2.5亿[2]。面对如此严峻的农村老龄化形势,如果不能妥善处理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将对我国政治、经济和社会造成严重影响。农村商业养老保险作为多种养老保障手段之一,具有效率高、灵活性强等特点,通过引入商业保险机制参与农村社会管理,能够大大提高农村老年人的保障水平,有效减轻老龄化对政府管理和财政带来的巨大压力,也是解决“三农”问题重要方式之一,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农村商业养老保险是对传统养老模式的积极改革

我国农村地区农民传统的养老,以家庭养老和土地养老两种模式为主。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效实施导致农村家庭日益趋向“4-2-1”的结构,打破了传统的养儿防老机制[3];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向城市不断集中,严重地削弱了家庭成员之间的互助功能,传统家庭养老功能日趋弱化。由于生产资料的价格提升,生产成本提高,农民从土地中得到的收益越来越小;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农村地区的耕地在不断的减少,依托土地作为单一的生存来源已具有极大的局限性,土地保障已不能担当起农民养老的最后一道防线的作用。农村大量留守老人、空巢老人已直接面临老无所养、病无钱医的危险局面,迫切需要商业养老保险替代传统养老保障方式。

(三)农村商业养老保险是对社会养老保险的有益补充

我国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主要目的是保障广大农民的晚年基本生活需求,以个人交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予以政策扶持,体现了“广覆盖”“低保障”和“社会公平”的原则,但同时也表现出养老金数额低、保障能力有限等不足[4]。商业养老保险可以满足不同年龄、不同类别、不同性别、不同收入、不同地域农民的多层次、多样性需求.随着农村商业养老保险业务的扩展,将会有越来越多的农民,通过投保多层次、多样性的商业养老保险,来满足自身的保障需求。商业养老保险恰好是社会养老保险的重要补充,两者互相促进,互相发展。对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保障需求,扩大居民消费需求,实现社会稳定与和谐,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四)农村商业养老保险是保险行业持续发展的重要渠道

我国是世界上农村人口最多的国家,快速发展的农村经济,使农村潜在着广阔的保险市场,为商业保险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而如今大部分的保险公司的目标市场仍然集中在城市,仅有为数不多的几家在农村地区开展保险业务[5],农村保险则是尚未完全开发的处女地,其市场潜力巨大。在技术层面来讲,商业保险公司在经营管理的技术和方法上都有一定的优势,可以通过合理的投资组合促进养老基金的保值增值,通过准确的精算技术确定缴费标准和给付水平将风险共担,不仅缓解了财政紧张的状况,也促进了保险公司的业务发展。因此农村市场是商业保险公司业务持续健康发展新的增长点。大力发展农村人身保险,提高其养老保障功能迫在眉睫。当前各家保险公司充分利用自身有利条件,创新经营理念开拓农村养老保险市场,也是为了适应日趋激烈的竞争形式,保证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二、农村商业养老保险的现状及困境

我国农村商业养老保险经过多年发展,其社会接受程度、产业覆盖率和业务量都有显著提升,商业养老保险逐渐成为我国农民养老不可或缺的重要保障。但目前农村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情况,同我国农村庞大的潜在需求相比,还十分不对称,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制约因素。

(一)政府总体规划不够,政策支持不明显

政府职能部门缺乏对商业养老保险制度的统筹规划,整体思路没有向社会明晰;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没有完善的情况下,政府对补充养老保险介入过深,限制了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在农村养老保险的制度提供与财政支持等方面承担的责任不足,关注点偏重于经营业绩;相关立法滞后,对农村商业养老保险行业的不规范行为缺乏有效约束;缺乏支持、补充与商业养老保险发展相配套的政策,限制了体系的健全;县、村一级缺乏商业养老保险监管职能部门,市场监管不力,农民权益容易受到侵害。[6]种种因素导致商业养老保险难以发挥其应有的功能,在农村保险体系中定位不准,发展受限。

(二)农民理解认同度不强,购买意识淡薄

我国农村信息闭塞,农民文化水平普遍不高,当新事物和新信息进入农村时,农民理解和接受相对困难,农民对商业养老保险的认同度有限;农村以家庭家族为核心,养儿防老、风险自御,对天灾人祸“宿命论”等观念由来已久、根深蒂固,通过保险来抵御风险的意识淡薄[3];农村经济欠发达,农民可支配收入较少,少量闲余资金往往存入银行,对于商业养老保险的储蓄和投资认识不足;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量涌入城市务工,老年人对商业养老保险的接受和理解更加困难,购买更为谨慎。

(三)保险公司供给不足,产业发展不平衡

我国农村商业养老保险经营主体匮乏,产业规模较小,有限的保险机构在农村的数量、分布和工作人员数量更显不足,市场竞争不充分、服务质量不高,很大程度上抑制了农民投保的有效需求;农村自然环境差异较大,经济发展不平衡,导致商业养老保险机构布局不合理,经济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业务发展差异过大,尤其是西北、西南等落后地区农牧民商业保险几乎没有涉足。

(四)营销模式不合理、服务管理相对滞后

农村商业养老保险公司的保险产品在设计上与农民的需求不协调,农民大多数既没有较高的储蓄资金来支付过高保费,也无需很高的保险赔付额,而保险公司产品设计主要定位于城镇市场,少有推出适合农村市场的养老保险新品种,保险费率偏高,往往超出了农民的可接受范围,难以有效响应农民的保险需求。同时,商业养老保险公司在农村市场上的营销制度和管理服务体系不完善,其营销、服务、培训体系均未针对农村市场的特点进行制定,导致养老保险业务难以在农村推广,相关售后服务、理赔服务跟进不及时,成为制约农村商业养老保险业务发展的重要因素。[7]

三、农村商业养老保险经营策略分析

面对农村商业养老保险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种种困难,保险公司可以实施一系列有针对性的调整策略。加快适应农村保险市场,不断拓展业务,以期改变农村商业养老保险发展缓慢的局面,切实发挥应有作用,取得更大经济效益。

(一)产品开发策略

在农村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的设计上,应以农民的需求为导向,根据不同地区、不同收入水平、消费习惯、农村居民的家庭人口结构、传统风俗等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开发适合于农民的商业养老保险保障产品。在产品的定位上,可根据不同收入水平、不同家庭情况,开发缴费期限灵活、保障范围较广的保险产品。在条款设计上,通俗化的条款设计便于广大农村居民的理解,灵活的缴费方式有利于农村居民根据自身收入的情况对缴费的时间和缴费期限进行调整,保单贷款的实现可以帮助农村居民进行短期的资金借贷和拆借,多层级的保险金给付可以为农村居民实现养老保障需求方面提供多层级的服务。

(二)宣传和营销策略

在宣传和营销方面,要注重创新方法手段,不断适应农村市场,拓展营销网点,建立以乡镇为中心、辐射村户的营销服务体系,降低逐户上门销售的成本,提高业务覆盖率。同时要加大农村商业养老保险宣传力度,通过电视、报刊、杂志等媒体,和宣传栏、标语等更容易农民接受的手段,在农村栏目、老年栏目广泛宣传;注重在农村中培养良好口碑,通过农民口口相传提高认知和接受程度;加强针对城市中农村务工人员的宣传,培养其为家中老人购买养老保险解决后顾之忧的意识。

(三)管理策略

在农村商业养老保险的管理和营销方面,商业保险公司有必要对现行的管理制度进行改革,加强营销队伍管理、培训和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探索适合于农村保险业务营销的教育培训方法。针对农村营销人员理论知识薄弱的现状,建立体系化的培训管理系统,不断提高营销队伍整体素质。要注重强化营销人员的职业素养和诚信意识,防止因个别业务人员素质不高,造成对养老保险业务不信任的区域化影响。要提高营销人才的本地化水平,说方言、唠家常,从心理上更为亲近,也更能够依据营销对象的实际需求推荐所需业务。在销售过程中保险销售服务人员需要根据农民的实际经济水平,帮助他们选择相适应的保险保障产品,设计合适的保单缴费水平和缴费期限,同时将保险条款以通俗化的方式准确的为客户解说,并简化单证的流程,帮助农民完成整个保单的投保。

(四)服务策略

商业保险公司要在保全、咨询、投诉等方面针对农村地区的特点,建立简单、完善、易接受和理解的服务体系。建立知识普及培训体系,通过为农民开设保险知识、健康知识宣传讲座服务。加强保险营销人员和客户之间的联系,提高农民对保险业务的了解和信任。建设有农村特色的标准化、专业化的理赔服务体系,建立专业的理赔服务队伍,确保在理赔过程中,为客户提供快速、合理和人性化的服务。优化核赔、理赔的流程,扩大各层级营销服务网点的权限,确保保险理赔程序方便、快捷。

参考文献

[1]张建伟,胡隽.发展商业荠老保睑构筇萋层次农民荠老保障体系[J],2007(6):53-55.

[2]赵楠.保定市农村商业养老保险调查研究.河北大学[D],2013.

[3]赵延君.论农村保险市场的开发,勋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J],2008(2):104-107.

[4]张兰萍.新时期农村商业养老保险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发展对策[J],2011(7):18-20.

[5]张宇.农村商业养老保险供给与需求研究.附件农林大学[D],2013.

[6]胡豹.商业养老保险问题研究.中国乡镇企业会计[J],2009(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