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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计民生课题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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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计民生课题调研

猪肉涨价惊动总理,国务院办公厅直接抓,足见政府之重视。但是,成千成万种商品都要总理来操心,都要国务院直接抓,显然也不可能。

不可否认各级政府都千方百计要将中国的市场经济扶上健康发展的轨道。但是,着力点何在呢?就象猪肉行情一样,养不养猪、涨不涨价,决策权都已不在政府手里。就算总理亲自抓,政府给补贴,又能起多大作用呢?必须从生产环节的调控机制抓起,切实维护好流通环节的经营秩序,才能保证整个经济机制在政府的有效监管下良性运行。

当务之急

一、农村经济企业化

从*1年底我国正式成为世贸成员算起,“入世”已经五年多了。据不完全统计,这五年多来,我国进口的与农业相关的初级产品由*1年的457.43亿美元增加到*6年的1920.14亿美元,增长了4.2倍;食品肉类由*1年的49.7亿美元增加到*6年的122亿美元,增长了2.46倍;非食用原料由*1年的221.27亿美元增加到*6年的912.94亿美元,增长了4.13倍;动植物油脂由7.63亿美元增长到43.81亿美元,增长了5.74倍;其它杂项也由150.76亿美元增加到了791.20亿美元,增长了5.25倍。而同类产品的出口却停滞不前,平均年增长不足10%,远远落后于我国进出口增长的平均水平。

这些数据告诉我们,中国农村经济面临日益增强的国际竞争,已不是什么简单的推测,而是严峻的现实。同时也告诉了我们另外一个信息,即每年高达3000多亿美元的市场需求,足以给新农村建设增添无穷活力,足以带动中国经济的第二次腾飞!关键就在于我们怎样去应对。

令人痛心的是,我们的农村经济,还停留在原始的以户为单位的分散型自给状态,还没有提高到市场化的高度。这么一群松散无序的乱兵,休说参与国际竞争,就是进入市场的资格也不具备。今天就是有一单业务摆在了眼前让你签约,你也签不了,因为你不是商业法人。无论国际贸易还是国内贸易都只会跟生产企业或流通企业签约,不可能直接去找千家万户的农民。也就是说,农村的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和服务业,都得依靠企业化渠道,才能进入市场,才能参与国际竞争。因此,农村经济企业化,是无法回避的必经之路。只有通过企业化的方式,将分散的农户组合起来,才能形成合力,参与规模化经营和竞争;才便于制订产业发展规划,调控生产规模,使农村经济步入有序发展的正确轨道;国家的扶植、管理和服务才找得到着力点。类似于总理的关怀和指示才有可能通过商业契约转化成“三农”企业的发展规划。

二、流通管理法人化

1、必要性

通过企业化的方式将农村经济引入市场,还只是我们建立市场经济体系的第一步。因为它只解决了农村经济的有组织发展和法人地位问题。具体如何进入市场,参与流通环节的竞争,以及如何稳定地获得优惠的农药、化肥和良种等必需的生产资料,还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持。我们过去的供销合作社、生资公司、物资公司、牲畜收购站、粮食收购站等。就是用来解决农村经济的资源供应和产品流通问题的。前些年头脑一发热,把这些部门或功能全都撤消了。也就等于把农村经济进出流通市场的唯一渠道给切断了。这一刀切下去,将农民们仰赖着用土产换油盐钱的出路也给切掉了。他们辛辛苦苦种的经济作物,养的牛羊鸡鸭没有了合理的交易机会,只能等待黑心的贩子来漫天杀价。使他们只有流着眼泪、咬着牙关贱卖的份。就是这样憋屈心痛的交易,还不会经常有人来做。偏僻一点的地方根本就连黑心贩子也不去收购,什么物产也换不来钱。除了一天到晚为子女升学、患病就医缺钱苦恼(甚至自杀),就无计可施了。

我们分析了五百个贫困县的市场建设调查材料,大部分地区交易地点少得惊人,有的县市上百万人口,商品交易市场竟然只有一二个,就是这一两个市场也只卖日杂百货,根本不收农产品;有20几个县连一个象样的交易市场都没有,完全靠路边小店或地摊卖点日常用品,再就是人口稠密的集镇初一十五赶场。赶场虽是传统的交易方式,可以出售一些蔬菜土产。但一般是从早晨到上午十点左右,只有集镇周边的农户可以参与,远离集镇的都参与不了。

生产资料就更惨了,贩子们串通乡镇干部割踞一方,不但漫天要价,还轻易不让他人的商品进来,逼得你买也得买,不买也得买,真的假的你都得买他的。你种一年田不够他们赚的还算幸运。如果碰上掺杂使假的东西,害得你颗粒无收,你还只有忍气吞声的份。其所以国家给了农民巨大的扶持却换不来农民的满意,这就是最根本的原因所在。如果不把农村经济的流通渠道建立起来,不但新农村建设的落实无从谈起,农民的愤慨积累久了,还会出大问题。

2、怎么管

怎么来建立市场经济下的流通管理机制呢?我们着重研究了美国、日本、法国和印度的市场经济流通管理体制。了解到他们的政府虽然表面上不直接介入生产和流通方面的管理,但实际上是当成头等大事来抓的。只不过他们不是以政府的名义出面,而是通过具有“行政法人”地位的公司、商会、合作组织来行使政府的管理、服务职能而已(见附件)。作法很简单:就是在各级政府名下设立专门从事流通服务的低盈利法人机构,以市场化手段或者说以契约方式去管理生产和流通。他们协助企业制订生产经营计划、产品销售、采购生产生活物资、建立经销网络、申请政府在贷款和优惠政策方面的扶持,以减少相关企业的后顾之忧;他们也行使平拟行情物价、遏制囤积居奇和不法炒卖的权利,以维持正常的经营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充当社会稳定的杠杆。政府法人虽不是百分之百的包办(因为企业有权自营供销),也不是什么都管。但对于事关国计民生的产业和商品是当仁不让,决不容许有人插手牟利的。这就是人家的市场经济管理办法,我们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恐怕也得从这些方面下手。

也许不必全盘照搬别人的作法。但是,从食品药品、生产资料、战略物资方面开始,由政府法人出面平衡和监控,不让流通环节的无政府状态继续泛滥是我们不得不马上考虑的问题。如果我们的流通领域也有政府法人居中监管,那市场流通和社会秩序就会是另外一番景象。比方说药品,只要有低盈利或不盈利的法人单位负责收购和供应,生产厂家就不必要想尽千方百计去收买各个环节的中间人,只要直接按质按价卖给供销公司就行了。没有了无数层的中间加价,药价就是想虚高也高不起来。哪有中国共产党治不了药价虚高的道理呢???从医院和药店的角度来说,有人不盈利提供厂价直销的药品,还有什么理由要花高价从药贩子手上去进货呢?有了政府法人按市场流通管理规律来办事,连药价虚高这个举国烦恼的难题都能迎刃而解,何愁肉价不能调控呢?

3、谁来负责

谁来充当我们的政府法人呢?是不是要组织一个庞大的队伍来完成这项工作呢?据我们调查,原来的供销合作社系统、商业局系统、物资局、生资局、粮食局、内贸部系统等,机构虽然撤并了,但队伍还在,设施、财产还有一部分未被瓜分殆尽。如果把这些现成的人马组织起来,成立政府法人形式的供销协会,专职负责流通领域的监管、协调和政府服务。应该说是轻车熟路,很快就会将工作做好的。

供销协会应是行政法人,是商务部和各级商务局的附属机构。定义为协会,是因为它有利于对企业实行会员制分类管理。不管是农村的种植、养殖、加工、服务企业;城镇的农药、化肥、良种、药品企业;还是医院、药店、或其他企业,只有你加入供销协会,遵守会员制度,服从协会管理,才能享受它的各项服务。协会的服务内容是以产品和物资的供销为主,服务方式是按双方签订的合同条款来履行承诺。至于盈利与否,我倾向于直接服务低盈利,间接服务不盈利。所谓直接服务就是直接从农民和企业手中收购货物的,可以让其加价3%--5%再销出去。这样既不妨碍货源单位的收益,也不给消费者增加太大的负担。而所有的中间推介环节,都属于间接服务,不允许加收任何服务费用。还可以规定国内流通低盈利,国外销售盈利不限,以鼓励供销协会参与国际竞争。

供销协会作为流通法人虽属商务口管,但按其专业范围,也同时接受相关部门的领导。如农业分会接受农业口领导;医药分会接受医药卫生口领导等。各相关部委都可从相关供销协会获得产业发展信息,提出指导性意见,下达具体任务和给予必要的扶持。有关供销协会的组织结构、工作职能、管理范围、相关法律等具体细节,我们正在展开深入的调查和研究。如果国家认可,我们将尽快完成这一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关键任务。

三、营销网络规范化

1、营销网络的含义

光有供销协会,没有营销网络,也难以为各行各业推销产品,难以将企业的产品推向国际市场。我们这里所说的营销网络,不只是电子商务那样的产品搜索网页,而是更全面的营销信用体系。毫无疑问,不管是县级的、市级的还是省级的供销协会,都应该要有本地区会员产品的网页供人搜索。但是,单有产品宣传网页,并不能有效地将会员产品推销出去。因为它还缺少三个方面的可靠保证:第一是结算信用体系,现在的电子商务之所以仅限于小额个人用品的交易,没有拓展到产业领域和批发领域,缺乏结算信用机制是其原因之一。我将一大笔款项通过电子支付方式发给你,你会不会发货?会不会是诈骗?谁来保证?因为银行是只负责结算,不负责交易的可信度的。大额交易很难做到远程化和网络化,主要原因就在于交易的安全保证上。无法进行远程交易和网络交易,又正是偏远地区和三农产品难以进入流通市场的重要原因。以致新疆的葡萄、海南的香蕉白白烂掉却到不了需求者的手里。毕竟跑到天涯海角去当面进货的人数是极少的。第二是质量信用体系,即使有了结算信用体系,对方发出的货物,是否与网络宣传的一致?会不会以次充好,掺杂使假?谁来保证?第三是物流信用体系,结算安全和质量保证都可以放心之后,货物能否安全及时地按要求到达指定地点?中间会否出现欺诈?谁来保证?又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不是哪一个县,哪一个市的供销协会需要建立完整的信用体系,才能确保流通的安全顺畅。而是全国各地都需要这么一个规范的营销网络,才能充分利用网络时代的信息渠道,为流通领域开创出一个现代化的营销局面。

2、营销网络的建设

这就要求各级供销协会,不但要建立推介会员产品的网页,还要针对会员企业建立规范的交易管理系统,质量监督系统和物流保障系统。首先就要保证网络宣传的真实性,包括产品的性能、质量、参数、价格等都要经得起用户和质检部门的检验。决不允许不负责任的任意夸张和虚假宣传;第二是要与银行结合建立一套完善的结算信用和交易安全保障机制,确保会员企业守信敬业,如数如质如期地履行合同承诺;第三是要与质监部门联手,抓好会员企业的质量管理,建立一套协会、质监和企业三方参与的质量保证机制,决不让掺杂使假或偷工减料的不良产品破坏整个协会的信誉;第四是要把当地所有物流企业纳入统一管理范围,不允许不规范的物流单位参与会员商品的物流运输。

四月底,我与美国、日本的网络物流专家进行了一个多星期的深入交流,发现他们那些国家由于政府法人的运作已经十分成熟,营销信任机制早已形成,再加上电子商务的联络机制,网络物流已经开始进入产业领域和批发领域,高科技的,不见面的,远程大额交易正在经历尝试阶段,很快将形成常态。而我们,由于缺乏政府法人的介入和社会欺诈现象的猖獗,面对面的交易尚且难免上当受骗,整个社会的信用基础十分薄弱,使得流通领域问题丛生,很难跟上时代的发展。

而流通领域的安全信用机制,靠民间是无法建立起来的,必需要有政府法人在前面开路,才能逐步走上正轨。这也从另一个角度说明了建立供销协会这样一个法人制管理平台的重要性。道理很简单,因为政府法人代表着政府的形象,是不可能参与诈骗的。人家担心企业不守信用,却不必担心政府机构故意害人。即使出了差错,政府法人也跑不了,还可以得到及时的补救和纠正。因此,在供销协会的基础上建立完善的,规范化的营销网络,又是流通管理机制建设和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必修课题,容不得我们继续徘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