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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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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化研究

历史文化研究范文第1篇

[关键词]教师文化;学校管理;课程改革;教师专业发展

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的整个学术背景看,“文化”一词成为学者们重点讨论和思索的问题。教育作为社会活动的一个重要分支,文化问题自然引起了教育学界学者们的关注,由此产生了他们对教师文化的研究。纵观以往学者们的教师文化研究,可以看出他们比较认同的教师文化内涵系指“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过程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从此,价值观念和行为规范两个维度成为诸多学者教师文化研究的思维定势。随着时代的发展,教师文化成为一个重要课题,它对学校的师资队伍管理、课程改革的顺利推进以及教师的专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正如有学者所言:“没有教师文化的深层次改革,任何教育改革都是表面的和临时的。”由于教师文化属于一个复杂的社会文化现象,不同的研究者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了不同的研究,探究以往学者的研究成果对我们重新理解教师文化特征和重新审视教师文化研究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一、教师文化研究的历史追溯

回顾国内学者的教师文化研究,就会发现他们研究的历史脉络大致为从文化现象领域到学校管理领域,再到课程领域和教师专业发展领域,研究层次上从宏观、中观到微观。其中宏观和中观层次主要有四个方面,微观层次的研究则主要表现在对教师的行为方式进行的观察与分析。

(一)宏观与中观层次的研究

1、文化现象领域中的教师文化研究

研究教师文化的学者们离不开对文化的认识,这些认识主要包括对文化概念、分类以及文化理论模式的理解和运用。大多数学者认为文化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并且依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对其进行划分。例如:按照结构分类标准可以有纵向和横向两种划分,其中纵向上包括物质文化、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横向上包括社会主导文化、群体文化和个体文化。因此,有学者从横向的文化角度来理解教师文化,认为教师文化是一种群体文化,是教师群体在共同的学校教育环境里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此外,从文化的形式表现特征还可以分为显性文化和隐性文化,据此,有学者提出教师的职业意识、态度倾向和行为方式属于显性文化,教师的教育理念、思维方式和价值取向属于隐性文化。鉴于文化现象本身的复杂性,还存在诸多分类标准,在此不一一赘述。但无论按照怎样的划分标准,它们都是从不同角度印证了教师文化的深层次因素。

另外,学者们把教师文化作为文化现象的一个子系统进行研究的还表现在对某种文化理论的理解与运用。例如:有学者把荷兰文化协作研究所所长霍夫斯坦特(HofstedeC.)的“文化四维度理论”作为揭示教师文化特征的参考依据,该学者采用此理论的前提是认为教师文化是一种职业文化,它是教师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被大多数人认同的职业意识、教育理念、行为作风、思维方式、生活信念、人际关系以及情绪反应等群体行为,简单地讲就是某一特定的社会群体所习得且特有的一切观念和行为。根据霍夫斯坦特描述文化差异的四项指标,该学者对教师文化的特征进行了描述,即“教师文化是一种低权力距离的文化,平等观念是教师文化中的一个重要特征;教师文化是一种高不确定性回避的文化,教师群体普遍有一种高度的紧迫感和上进心,追求教师的稳定性;教师文化是一种高‘个人主义’文化,教师群体结构相对松散,教师教学活动是个个体性的活动;教师文化是一种女性度文化,主要表现为教师群体注重和谐与伦理道德,重视精神和情感的回报等。”还有学者在教师文化的研究方式上体现了对文化理论的运用,如文化三层次理论。在对此理论的理解之上,该学者对大陆和香港两地的教师文化进行了实证研究,选取大陆和香港两地部分教师作为主要的调研对象,从他们的教学工作、工作方式、继续教育制度以及教师的心理感受等三个不同层面作为文化内容进行比较,并就这些方面所表现出来的差异进行了深层次的文化因素分析。

2、学校管理领域中的教师文化研究

立足于此的教师文化研究者们主要在实践和理论两个层面进行了研究。他们多把校园文化看作是由多种不同的亚文化群所组成的文化,认为教师文化就是校园文化的一种亚文化。他们尝试运用组织文化的观点解释、理解和构建教师文化,最终服务于学校教育管理的需要。例如:有学者提出校园文化是由制度文化、教师文化、学生文化和物质文化四种亚文化构成的复合体,教师文化引领整个校园文化的方向,因此,作为学校管理者应该重视教师文化在校园文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还有研究者进一步把教师文化与校园文化之间的关系作为探寻教师文化建设的研究起点,这种观点认为教师文化是校园文化建设的根本基石,对校园文化建设具有引导、示范、整合和预警功能。因此,要从制度文化、教学文化、学术文化和师德文化四个方面构建教师文化。

另外,教师文化还是学校管理领域中的一个重要课题。有学者对教师文化与学校制度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研究,并指出教师的行为、态度、价值观等难免受学校制度的影响。教师所担负的教师文化同样也受学校制度的制约。但是,对于那些长期处于学校组织中的教师来说,学校成为他们生活的场所,因此,教师在受环境性质约束的同时,他们的行为方式并不是停留于制度层面的简单重复,而是以其特有的行为和思想创造着教师文化。因此,以此为基础所构成的教师文化在一定程度上超越了学校制度的框架,并对学校制度的发展方向具有相应的反作用。可见学校制度与教师文化之间是一种规定与被规定的关系。

3、课程领域中的教师文化研究

基于课程领域的教师文化研究,多是在新课程改革的时代背景诉求下开展的。研究者们普遍认为,教师在课程改革过程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只有教师文化的革新才是课程改革的深层次支撑因素。因此,他们总结传统的教师文化特征,指明教师文化的重建主要在于教师角色的转换,而教师文化发展的新趋势是走向共同合作,同时要发挥学校已有物质文化设施的功能才会促进教师文化的更新。

正如有学者指出的那样,我国当前正在进行的课程改革是全方位、立体式的改革。在传统教育下教师们形成的教育理念、行为方式和思维模式已不适应这场改革。传统的教师文化特征主要有无创造性、保守性和缺乏合作、角色认同的神圣化、价值取向的保守性、文化冲突中的自我中心主义等,这些制约着课程改革的进程,因此,新课程需要教师由单兵作战走向共同合作。另外,有学者就课程本身为主要指向的狭义文化来理解教师文化,认为教师文化的重建就是教师专业角色的改变,即在课程“范式转换”的背景下,教师由传统的技术熟练者相适切的适应型教师文化走向反思性实践者,因此,教师文化重建要从教师的课程意识和行为方式两个方面人手:教师首先应该在专业理念上坚持科学、艺术、人文的开放教育思想,在价值观层次上确立指导者和引路人的教师观;其次,在行为模式层次上重视教师群体的协同教学与民主的师生关系,个性化的教学风格以及行动研究中的自我发展。最后,来自实践层面的研究者对传统组织模式下的教师文化进行了分析,即这些传统组织主要是指学校已有的物质文化设施,如学校统一设置的以学科、年级为单元的组织结构——学科组的集体备课就是典型的实例,这些为教师的团队工作提供了良好的合作空间。在此基础上又可以通过科学的教师评价机制或者辅助机制如经验交流活动,自由论坛,学术沙龙等创建一种自然合作文化,从而推进课程改革的顺利实施。4、教师专业发展领域中的教师文化研究

研究教师文化对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推进教育革新有很大意义。不少学者基于教师文化在教师专业发展中的重要功能,就其形式和类型进行了系统的分析,指明了教师间的自然合作文化最终能够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如:加拿大著名学者哈格里夫斯(HargreavesA.)的教师文化研究对世界各国学者的研究影响甚远,他把教师文化按形式划分为“个人主义文化(individualism)、派别主义文化(balka-nization)、人为合作文化(contrivedcollegiality)和自然合作文化(collaboration)”。从它们的发展态势上看,个人主义、派别主义、人为合作的阶段可以发展到自然合作这个境界,因此,只有形成以真实、自然、互相尊重和理解为特征的自然协作的教师文化才能从根本上促进教师的发展,从而可以达到教育变革的根本目的。此外,师徒教师教育模式的合作教师文化也是引领和促进教师之间自然合作的一种重要途径。关于教师文化与教师专业发展的关系,有学者提出“教师文化是教师专业发展的生态环境”的观点,其中以价值观为核心的深层次教师文化对教师专业发展起着不容忽视的作用。

(二)微观层次的研究

综上四个方面,可以说教师文化研究主要集中于宏观或者是中观层次,而微观层次的研究比较少见。在已经查阅到的相关文献中发现唐芬芬曾对桂林市某小学的8位教师进行了近90余节的课堂观察,并结合一定形式的访谈等调查方法对教师的口头言语行为进行了研究,最后在她的硕士论文《教师文化的课堂透视——对教师口头言语行为的个案研究》中,她总结出教师文化(言语文化)具有权威式的表现特征。由此她分析了权威式的教师文化产生的原因,既有宏观方面的如文化传统、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因素的影响,又有微观方面的如家庭、同辈群体、学校文化和社区文化等因素的制约。

二、教师文化研究的总体特征与思考

对学者们的研究进行历史追溯,可以发现以往学者的教师文化研究从文化现象、学校管理、课程到教师专业发展的宏观或者中观层次,再到微观层次的研究。如果从整体上综合分析学者们的研究内容、观点以及研究思路,就会发现他们的研究特征并寻找到今后研究的新的思考方向。

(一)以往研究的总体特征

1、主要内容和观点体现的特征

首先,从教师文化的内涵看,学者们认为教师文化的内涵要素包括信念、态度、思维、习惯和处事方式等一些相同的内容,体现出教师文化构成要素的多样性特征。其次,从教师文化的性质看,学者们认为教师文化属于群体文化,如有学者明确提出了教师文化是一种群体文化,是教师群体共有的一种品质。再次,从教师文化的产生与发展看,学者们一致认为教师文化产生于教师的教育教学活动中,它的发展受到社会性的历史因素和制度文化的共同制约,同时教师文化反作用于制度文化(如课程领域和学校管理领域方面的研究)。

2、整体研究思路体现的特征

第一,从研究趋势看,首先,从学者们研究反映出他们是从宏观层次的理论研究(如文化现象领域的研究)逐渐到微观层次的实证性研究(如教师言语文化研究),注重教师自身的反思与实践,共同着眼于教师的专业发展,对教师的教育教学具有实践性指导意义。其次,学者们意识到传统的教师文化类型已经不适应新时代的发展要求,他们都在积极探索如何构建与世界教育发展趋势相适应的教师文化类型(如课程领域的研究),研究的趋势由教师文化内容的研究到形式的深入挖掘,体现了教师文化研究的时代性特征。

第二,从研究模式看,仔细分析学者们的研究,发现他们的研究都是首先从揭示教师文化内涵开始,其次对教师文化进行分类,再次到揭示教师文化特征的研究模式,可见大多数学者们的研究模式具有某些相似的因素。

第三,从研究体现的特征看,学者们的研究反映出主要是以演绎分析和价值研究为主,以实证研究为基础的归纳分析和事实研究较少,因此,大多数学者的研究表现为一种静态分析的特征。

第四,从研究的切入点看,学者们的研究大多倾向于运用文化的相关理论对教育中的某个领域(如课程、学校管理和教师领域的研究)进行分析,研究领域具体明确,基于教育活动的特殊性对隐藏在其中的教师文化进行探究,体现了教师文化的真实性和具体性。

(二)以往研究的思考

结合当今以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为理念的背景,重新解读我国学者的教师文化研究,可以看出此方面的研究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分析过后便会发现其中似乎能为我们今后的研究寻找新的思考方向。

首先,虽然我国学者比较认同从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两方面对教师文化进行规范,但从以往的研究中可以看出他们是从不同角度揭示了“教师文化”的内涵,由于教师文化实属一个复杂的社会文化和心理现象,从而出现了教师文化定义过于宽泛的局面,甚至出现了相互重叠的现象。可以说,教师文化无处不在。鉴于文化现象本身的复杂性,对教师文化的重新审视成为理论研究的必要,如何深入教师文化的理论研究是我们值得思考的问题。

其次,前面提及的教师文化研究主要集中于宏观或中观层次,而微观层次的研究相对比较薄弱。唐芬芬对教师文化的口头言语文化进行的观察与研究,无论是研究思路还是方法对我们的启示都很大。从教师文化的表现载体看,主要有教师的意识观念和行为方式两方面,除了教师的言语行为外还有很多。为此,基于教师文化微观层次的研究可以从教师的日常行为方式如教师的课堂教学行为及处事方式等人手,使微观层面的教师文化研究更具有真实性和具体性。

历史文化研究范文第2篇

关键词:武术;历史研究;文化研究;武术文化

一、历史研究与文化研究的比较

历史,是一切事物发展的过程。历史具有客观实在性,所以历史研究必须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寻求事物的“真理”。历史研究中史料是研究的基础,严谨的历史学工作者必须在众多史料中抽丝剥茧、辨伪考证,才能使史料变为真实的历史。

文化学是研究文化的一门学科,泰勒认为文化是一个复杂的整体,其中包括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风俗以及人作为社会成员之一分子通过学习所获得的任何技巧与习惯。与其他学科研究相比,文化学研究主题与范围具有一定的模糊性,其研究体系与理论方法常借助人类学、社会学及历史学等研究方法来开展研究工作。

王玉德在《文化学》一书中认为,文化侧重于空间,从多角度、多维度考察人与社会;历史则侧重于时间,纵向考察人类社会。但历史中包含着文化要素,是文化的外在反映,而文化又是历史进程的内在动力。

二、武术研究的历程

中国武术源远流长,其拥有杂的体系与内容,致使现在许多学者对其内涵与外延都无法给出一个确切的观点。

20世纪80年代之后,以武术文化为主题的研究大肆兴起,其研究角度跳出单纯的技术理论探析及历史考证圈子,开始对武术文化现象进行剖析。正如旷文楠先生所说,“要把武术当作一种文化现象来看待,武术是整个中国传统文化巨系统中的子系统”“武术文化的意义在于研究武术在文化大系统中的地位与作用,为武术今后的发展提供理论依据”。

自此之后,武术文化研究与武术史研究成为武术研究的两大主线。我们查阅相关研究文献会发现,特别是武术史研究问题上,许多突出的观点一直未达成一致。

三、武术历史研究与武术文化研究的定位

在中国传统社会中,作为一名文化精英,对于拳术这种被认为“不入流”的东西,大家是不会刻意去关注或记录的,而根植于民间的武术却因为文化知识的残缺而只能口口相传,这使得武术史研究特别是门派武术历史的史料一直只是个传说。经过严密论证会发现,这些传说史料毫无可信度,这就使得武术历史研究面临比较尴尬的局面。

武术文化学研究从武术这一现象入手,研究它的核心内涵及文化价值,而不需要太执着于武术历史过往。以拳派历史传说研究为例,武术历史研究着重于它的历史过往与门派传说的真实性,而武术文化研究以这一传说现象为主题,讨论其形成的深层成因、对自身历史发展的影响、社会价值等。

从宏观角度结合各朝代的社会背景及散乱的文字记载,对中国武术历史进程进行梳理,足可以了解中国武术产生的大致时间、演变过程等。而对微观历史的把握却并没有那么容易,特别是对拳术门派历史了解方面,中国拳派喜欢杜撰拳派历史,这里面蕴含的意义,我们称之为武术的神秘性。王校中、谭广鑫在《武术演进过程中原始巫术的影响》中把这种现象称之为武术的“原始文化遗存”。 如果从文化学的角度来看待这个问题,这种符号文化的象征性要比它本身的真实性意义大得多。而刻意去攻击别人的“祖先”,无疑会对这一门派的未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武术根植于民间,必然导致武术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带有民间文化的滞后性与神秘性,对于这些“未知与神秘”元素,只能从文化学层面得出最好的结论。而对于武术研究中显性的、具体的问题,比如人物史、遗迹、官方记载的武术大事件等,则完全可以通过丰富的史料还原历史、还原真相。

对于繁杂的武术来说,文化学含义要远远大于它的历史学含义,在研究过程中我们可以以文化学研究为主,以历史学研究为辅,同时结合哲学、美学、养生学等其他学科共同研究,以求发掘传统武术更大的价值。

参考文献:

历史文化研究范文第3篇

关键词:历史;街区;文化;保护;措施

引言

城市的发展是一个新陈代谢的进化过程。改革开放后我国政策的转变促进了经济的迅猛发展, 我国城市建设全面铺开: 规模日益扩大、城市用地紧张; 新区建设勃兴、旧区改造也如火如荼, 城市面貌日新月异。城市更新是城市现代化发展的必然历程。同时它也是一把双刃剑: 一方面它完善旧城的基础设施、改善住户的生活条件、美化城市环境和复兴旧城中心的经济; 另一方面, 若对其引导控制不当, 则成为摧毁城市历史文化的力量。我国过去一个时期的旧城改造, 由于保护历史文化环境观念的淡薄、管理机制的滞后, 造成一批有价值的历史街区被严重地破坏, 城市的特色风貌也得不到应有的保持。在当今经济全球化和我国大规模的建设开发浪潮的强力冲击下, 我国城市的传统历史风貌再次面临着文化断层和形态混乱的双重危机。城市更新中历史街区的保护与更新利用问题逐渐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

1、历史街区保护的要求

历史街区不仅范围大,而且作为活的肌体,是一个有许多人在其中生活的环境。它一方面作为历史的风情画卷,给人们以传统的回忆和美的享受;另一方面作为实用的财富在继续被使用。历史街区的保护不仅涉及到历史文物遗产的物质实体方面,还涉及到它的人文环境方面,要求满足人们新的生活观念的要求。在这里,既有文化艺术的问题,也有社会和经济问题因而非常复杂,难度很大。

2、历史街区市民文化形成的条件

(一)市民文化的定义

市民文化是一种生活化、自然化、无序化的自然文化,它是指产生于街区小巷、带有商业倾向、通俗浅近、充满变幻的一种文化,它是一种“现象流”,反映着市民真实的日常生活和心态,表现出浅近而表面化的喜怒哀乐。

(二)形成条件

市民文化作为文化现象之一是无法在短期内形成的,它扎根于特定的历史、特定的人群和特定的氛围。其本质体现着人与人之间的各种联系,真实、活跃且极具生命力。由于市民文化的独特性,它的形成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老居民、老风格的延续

如果说建筑是凝固的历史,代表着一个地区的历史文化,那么人就是鲜活的历史,延续着一个地区的文化。老居民、老风格是一个地区识别度高或者低的重要条件。就目前来看,国内的历史文化街区大多能很好地保持原本的风格特征,无论是建筑形式或者街道布局多数能展现地方特色,但对于市民文化方面却明显不够重视。因此经常呈现出一个历史街区内传统手工艺者非本地人,甚至街区内现有居民不会说本地语言的局面。这样的情况不仅使得游客失望,更加是文化的失落。

2.文化的底蕴及兼容并蓄

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是形成市民文化的基本条件,前文提到的特定的历史、特定的人群以及特定的氛围都依赖于深厚的历史基础。当然,文化的兼容并蓄也极为重要。平江历史文化街区拥有天然的历史条件。文化古城,自古以来就是重要的经济文化交流中心,商人、文人、游人南来北往,带来各地丰富的竞技文化资源。

3. 居住、商业、交往三种空间的交流

市民文化在集中聚居区最直接的呈现便是人们的市井生活:“市”——交易,“井”—— 居住,“井台”—— 交往;它们也对应着三种空间对象:“市”—— 店铺比邻的街道,“井”——点状或线状分布的生活空间,“井台”——有围合限定的开放公共空间。这三种空间的结合相生构成了中国传统街区的基本空间模式。历史街区内保留有完整的街道格局和建筑空间组合,而对居住、商业、交往三种空间的保护却不够,尤其是交往空间,市民文化以人们真实的生活为蓝本,而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是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作为这种交流的载体,交往空间必须得到有效地保护和长久的延续。

3、市民文化融入历史文化街区的具体措施

(一)留住原住民,呈现老风格

1.原居民生活条件的改善

留住原住民,重点在于生活条件和居住环境的改善,针对这一点平江历史街区已经做出了一定的成绩。但想要长期留住居民,吸引已经搬离的居民再回到老房子,就必须在完善硬件设施的同时加强软件设施的发展,例如恢复一些老的居委会、居民活动室等等。

2.传统建筑内部的保护

一直以来古建的保护多注重外部形式,尤其是对于一些普通的民居,往往为了达到整体上的和谐统一而只对建筑外墙面进行保护修缮。实际上,普通民居的内部构造虽然不比控制保护建筑精致华丽,但也真实地反映了一定历史时期人们的生活,相比那些深宅大院,普通民居更加生动活泼,也更能展现市民文化。传统建筑内部的保护应当注重空间的分割和人员的安排,避免为了容纳更多的人而使建筑空间支离破碎。

3.合理处理外来移民的问题

近年来,历史文化街区内的廉价老房子吸引了众多的外来移民。为了达到更多的商业利益,很多老房子被分割成多间来出租。由于知识水平的限制或地域文化的差异,很多外来务工人员意识不到老房子作为历史文化街区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的重要性,很多老房子被无意识地破坏。因此,针对这一问题,政府应当通过加强宣传、疏散过密人口等方法来解决。

(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

1.民俗风俗的保护

由于现代旅游业的刺激,国内很多历史街区景点为了吸引游客,盲目的增加以民俗为主题的项目,但往往效果不佳,颇有画蛇添足的味道。事实证明,盲目挖掘、人为添加的文化很难在异地生根发芽,然而,民俗风俗却是可以尝试移植的,就如同现代文物保护专家提出的古建移植,不仅能使得古建筑得到更好的保护,更能让其发挥余热。民俗风俗虽然是无形的,但也可以通过一定的方式移到适合的地区进行新的发展。当然,移植的前提是必须符合历史街区的整体氛围,同时也必须考虑到街区的硬件措施,而对于这些活动的管理也是不容忽视的。

2.延续一定的市民生活氛围

市井氛围的形成非一朝一夕,大多数都已经流入历史的长河,由于时代、环境以及人物的改变,很多文化类的遗产都是不可恢复的。对于现代人来说,保护历史街区更多的只能是一种怀旧,或者为后人的研究提供依据。因此,对于目前还能适应现代人生活的市民文化应当尽力延续, 比如,小商小贩或城市里小集市等等,都可通过合理的方式延续下来。对于普通市民来说,这些小商小贩不仅能够方便他们的日常生活,更加融入了他们的生活氛围,是市民文化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而一些市民活动,像晨练、老年活动等等也应当得到保护。这些市民活动不仅可以活跃居民的日常生活,更为街区注入了活力。

3.创新保护思路

市民文化的形式多种多样,针对不同的形式应当采取不同的保护方式,而传统的保护方法多是定期地进行文化交流或者举办活动。这些方式大多受到时间、场地、资金等因素的限制,因此很多文化的传承无法长期进行,也不能达到延续文化传统的目的。所以创新思维是必需的,对于历史文化街区,可以结合技艺传授来延续传统文化,这样既可以创收一部分保护的经费,也可以很好地使文化代代相传。对于历史街区内的一些大家族或者名人故居,则可以通过家族陈列馆的形式将家族文化呈现出来,这样以家庭为单位的文化陈列具有很强的吸引力,也能很好地通过一个家庭的历史变迁来回顾这一区域的历史片段。

(三)增设交往空间

随着电脑和互联网的普及,人与人之间的交往空间也不仅仅停留在现实空间,更多的是青睐网络虚拟交往空间。为了适应新的变化,历史文化街区也应当合理地融合传统交往空间和现代交往空间。

1.传统交往空间

茶馆、桥头、凉亭、船埠、街头巷角等都是传统的交往空间,在扬 · 盖尔的《交往与空间》一书中,将居住社区内居民的交往活动分为三类:(1)必要性活动(如上学、上班等),参与者没有多少选择的余地,很少受物质环境影响。(2)自发性活动(如散步、驻足观望等),大大地依赖于物质空间环境的质量。(3)社会性活动(如儿童游戏、聊天以及人与人之间的被动式接触——简单地看、听等),也在一定程度上受物质空间环境的影响。因此,一个好的物质空间环境对于人和人的交往是至关重要的。在历史文化街区中,适当的设立一些古色古香的交往空间,既能够勾起人们对过去的美好回忆,也能密切联系邻里关系,使得街区更加和谐,这样有助于市民文化的延续和发展。

2.现代交往空间

现代交往空间多是指利用现代网络技术或者科技手段虚拟出的人与人之间的交流空间。针对历史文化街区,可以适量地开设一些网吧,或者沿河沿街布置一些上网点、语音通话点等等,这样的形式既可以满足年轻人的需求,也能够很好地吸引游客,为游客服务。

结束语

总而言之,城市是人类文明的积聚地, 城市结构和形态则是人类文化史历时性的反映。维持和延续传统街区的文化传承是城市与社会的历史责任。

参考文献

简·雅各布斯.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金衡山,译.译林出版社,2010:26.

凯文·林奇.城市意象.方益萍,何晓军,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1:35-46.

历史文化研究范文第4篇

内容摘要:历史文化遗产开发和保护投融资已有初步发展,当前经营中普遍存在的问题是:融资渠道单一,缺少专业融资机构,并且融资渠道很不顺畅,与社会资本市场结合松散。解决经费不足问题是历史文化遗产地旅游开发的瓶颈,应当借鉴国际上比较成熟,经典的融资模式;开拓适合当地实际的融资方式或渠道,立足政府主导型融资方式,成立专业融资机构,设立多元化的发展基金组织,直接利用资本市场融资,这样以充足的资金,促进历史文化遗产地旅游开发与保护建设。

关键词:历史文化遗产地 投融资

历史文化遗产地是独特的历史人文景观,那些经历过历朝历代积淀而幸存下来的历史文化遗产是人类历史的杰作,是一个地区人类经验和智慧的结晶,代表或表达着一个地区或城市诞生、发展和消亡的进程。历史文化遗产地代表的是区域形象和财富,保护文化遗产就是延续区域的民族性、独特性和时代性,这些独特的历史文化遗产不论在我国还是世界上其它国家,很多是以景区景点形式存在,像西欧的法国、意大利,旅游业依托文化遗产所产生的经济利润已成为国家的支柱产业。目前,我国历史文化遗产地的资源开发建设不足,可观赏性景观建设薄弱,偏远地区基本上呈现潜在的或半开发状态,严重制约了这一产业对地区经济的应有贡献。资金的有效筹措是历史文化遗产地的资源开发建设与保护的关键,因此在稳定原有投融资方式的基础上,进一步开拓新的投融资渠道。

研究热点与疏漏梳理

历史文化遗产地在当前更多地成为旅游开发的依托。伴随着观光旅游热的消退,历史文化遗产地转变为旅游资源的开发热点和旅游者的选择目标。大多数历史文化遗产具备着共同的特质,那就是潜在性和陈旧性,怎样把历史文化遗产资源的潜在性、陈旧性转变为旅游文化的资源性,进而把资源的优势转变为资本的财富。这类问题是近年来历史文化遗产地研究比较多的视域。比如,历史文化遗产地保护、合理开发、旅游发展,历史文化遗产地旅游经济可持续发展,通常这些研究主要侧重于城市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思考,以及遗产地旅游开发的规划等。其实无论世界上其它地域或是针对中国的历史文化遗产都面临着一个严峻的问题―历史文化遗产地破坏、毁损程度严重。这样的话,无论旅游开发也好,保护也好,最基础、最关键的问题就是经费资金。历史文化遗产地开发、保护的前提就是足够资金的投入,保护不到位、旅游开发不成规模最直接的原因就是资金的短缺。那么投融资问题就成为决定着历史文化遗产地资源合理开发与系统保护成功的关键因素。而关于遗产地投融资方面的研究,基本上是缺位的,其原因主要在于三点。一是投融资的学者研究侧重于大中型企业的投融资问题;二是研究旅游资源的学者忙于资源的规划开发;三是虽然旅游业融资问题包含了银行贷款、发行股票、发行债券、股权置换、设立基金。但是历史文化遗产属于国有文化事业,关于文化保护的制度,限制了学者从投融资角度去研究历史文化遗产的资金问题。基于此,本文研究的切入点就放在历史文化遗产地开发与保护过程的投融资方面。

现实需求与背离

(一)历史文化遗产开发保护融资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历史文化遗产包括不同时期特有风貌的地上不可移动的文物建筑,也包括遗留在地下反映不同时代人们生活足迹的遗物。从保护的视角来看,历史文化遗产可分为三个层面:一是单体文物保护单位;二是历史文化街区;三是历史文化名城。单体文物包括古建筑、古墓葬、古遗址、石刻、名人故居和近现代有纪念意义的建筑物等。历史文化街区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公布的存留文物特别丰富,历史建筑集中成片、能够较完整和真实地体现传统格向和历史风貌,并具有一定规模的区域。历史文化名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对“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并且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者革命纪念意义的城市,由国务院核定公布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上述三个层面的历史文化遗产,根据各自的特点在开发保护过程中其投融资需求也不相同,但就目前来讲融资方面面临的共同问题分述如下:

1.融资渠道单一。由于历史文化遗产的文化事业性和社会公益性两个属性,决定了历史文化遗产的融资方式非常有限。一直以来,对政府财政依赖性比较强。文化是本民族历史文化积累和文明发展的标志所在,是地域文化实力的体现,对具体一个地区来说体现了目前和将来的综合实力。因此,不同级别的政府机构对其管辖也比较严格,市场经济因素影响较少,对历史文化遗产的旅游开发或保护投资也是由各级政府和机构来实施的。处于偏远地区的历史文化遗产地,由于交通不便、信息闭塞,当地又没有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支持,缺乏完善的配套基础设施和环境条件,大投资环境较差,社会资金很难被吸引进来。

2.缺少专业融资机构。历史文化遗产地每一个开发建设保护项目都是在当地政府组织指导下实施的,遗产项目的融资基本上由政府替代,政府充当融资机构,其优势的一面是具有较强的号召力和可信度,可吸引社会资金投向遗产地的开发保护,并通过约束性政策来规范投资者的经营行为;劣势的一面就是各级政府的财力很有限,历史文化遗产的开发保护投资大,周期长,风险大,难以迅速扩大规模,并且也给政府带来财政风险,政府融资的效益、抗风险性明显不如专业的融资机构。

3.融资渠道不顺畅。一般来讲,目前尚未开发建设的历史文化遗产多处于老、少、边、穷地区,交通、通讯、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条件比较落后,整体投资环境较差,加上新开发项目投资大,周期长,风险大,回报率低,投资吸引力也就比较弱。一方面,我国金融体制中小融资机构、私企性质的融资机构难以进入,另一方面,政府管理层面融资观念认识滞后,也很少有社会资金被正确引导到历史文化建设中去。投资者得不到投资项目,遗产地项目拥有者寻找不到投资者,社会资本和历史文化遗产之间缺少一座能沟通的桥梁。

4.与资本市场结合松散。历史文化遗产筹资渠道主要集中在政府财政主导型融资机构和银行主导型融资中。近年来特别是对银行贷款资金和国家扶贫抉择资金依赖性较大,在国内历史文化遗产项目中很少直接利用资本市场融资,比如像股票上市、债券发行基本上很少触及。在国际上,由于我国历史文化遗产开发保护历史较短,除了少数规模大、知名度高的历史文化遗产,最近几年报世界历史文化遗产取得一定的保护经费之外,大部分历史文化遗产拥有机构开展国际合作、利用国际援助的意识比较薄弱,经验也相对缺乏,基本上只是依赖本土的投融资力量。

(二)国际典型融资方式

历史文化遗产融资在国际上运营已经很成熟,比较常见的典型融资方式主要有以下5种方式:

一是BOT融资方式。这种方式主要是建设―经营―转让。也就是政府在给予某些公司项目建设的特许权时所采用的方式。这一方式是部分私人合伙人或者某些财团自己融资开发建设取得许可的项目,在合约规定时期内进行经营,期满后再将此项目转让给政府。

二是TOT融资模式。主要适用于已经建设成功投入运营的项目。这一方式程序是转让―经营―转让。这类需要融资的机构多数是公营机构。项目所属机构把已经建设的项目特许权移交给私营机构经营,接收经营的私营机构根据对所接受项目在今后若干年内现金流量的评估核算,一次性付给公营机构费用。经营期满后,再把项目移交给原公营机构。

三是BTO融资方式。这一方式主要程序是建设―转让―运营。也就是由政府或政府机构与投资人发起组建的项目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合同,允许项目公司对项目进行融资建设,建成以后,按照协议规定,政府或机构一次或分次付款,把项目所有权收购回来,并组织运营或管理。

四是ABS融资方式。这一方式主要是指国外债券和国内证券市场。ABS的资产拥有者或企业或银行,通过特设信托机构和其它相互关联的金融机构,将其不流通的存量资产或可预见的未来有稳定的现金流入转变成资本市场上可流通的证券销售给投资者。

五是PPP模式。这是一个完整的项目融资概念。与其它几种不太相同的是对项目的组织机构设置提出了新的模式。这一模式主要是采用项目特许经营权的方式进行结构融资,强调项目的选择、政府角色的转换、合理的风险分担结构设计、建立建全相关的法律法规,最终形成有效的监管机构。

这些国际上的通用融资方式,运营成熟,利弊清晰,历史文化遗产的旅游开发建设,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融资方式。

融资方式拓展及对策

历史文化遗产建设保护中,资金的融入需要选择多种融资方式,但是,我国目前大多数历史文化遗产主要依靠国家有限的公共投入和一定的经营性收入,特别是贫困偏远地区,很难获得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投资的青睐。因此,一段时期内,争取国家政府的投资还是必要的。为了使历史文化遗产的旅游开发保护能够持续稳定的发展,在巩固稳定有效投资方式下,还要积极拓展新的融资渠道和方式。

政府主导型融资。历史文化遗产旅游开发与保护,非盈利性的社会公益成份较多,通常主要是为社会提供精神文化服务,市场对其调控的力度和空间都很有限,在自身积累比较微薄的情景下,很难支持保护开发过程中的资金需求。因此争取政府公共财政投入的融资方式应该占一定的地位。虽然随着市场体制的建立和发展,社会多元赞助方式在历史文化事业的发展中提供了大量的资金,可是就历史文化遗产建设保护的公益性而言,社会投资的各种形式投入,其投资目的和投资方向通常受投资者的主观偏好、利益维系的影响,在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建设进程中不会按照社会需求的轻重依次来投资。所以,比较来说,政府财政投资方式更具有倾向性和稳定性。因此,在开拓社会各种融资方式的同时,应当让各级政府的投资占有一定的地位。

成立专业招商融资机构。把政府主导型招商引资转化为市场主导型的招商引资。专业化的融资机构来组织运作相应的商业化事业,针对性强,成功率高,成本也相对低一些,也能够把政府从具体复杂的经济事务中解脱出来,真正实现由管理型到服务型转换。组建资产经营类管理公司,可以推动潜在资产的资本化,既可有效地促进区域内融资运作,又可站在区域整体高度进行资金的运作与管理。

设立发展基金。各种各样的发展基金是国际上用来筹集文化遗产事业资金的有效手段。非盈利性的半官方或民间基金组织,可以最大限度地吸纳政府、企业、财团和个人等多方面的资金投入。在国外,像美国大部分博物馆能保持财务状况稳定,就与基金引入方式有关,一个文化项目往往有多种基金配合运行。遗产彩票基金是一种永久性的理想融资方式,英国、意大利基金彩票已成为最大的文化遗产保护资金投资组织。当前我国历史文化方面的基金会形式运作尚在尝试之中,应加大引导力度,促进基金会的形成。

利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采取措施鼓励和引导企业发行股票和债券,通过企业上市、项目或资产重组、联合投资、发行债券等形式增加旅游投资,开拓直接融资渠道。资本市场直接融资主要有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项目融资和资产出让四种方式。

采用国外典型的融资模式。国际上比较典型的融资模式主要有前文所述的BOT、TOT、BTO、ABS和PPP模式。在运用于历史文化遗产的初期,可以先采用PPP模式,起步再向TOT过渡,最后采用BOT融资方式。这样分步借鉴实施国外融资模式,可以降低尝试过程中的风险,比如PPP模式既不涉及经营权的转让,又不存在产权和股权问题,TOT只涉及经营权转让,不涉及股权和产权问题,可以避免BOT中所包含的大量风险与矛盾,比较容易使双方达成协议。不管是金融机构、基金组织和私人资本都有机会参与投资,历史文化遗产的融资渠道会更广泛,取得效益也会更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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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赵恒伯.我国旅游投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江西社会科学,2004(12)

历史文化研究范文第5篇

[论文摘要]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已成为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中的焦点和难点,在“十五”期间,面对新形势的挑战,应当认识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的紧迫性,确立保护原则,利用市场机制,探索新的保护方法,同时对现存的历史街区和历史建筑进行全面而详细的调查,以便为夸后的保护工作提供依据,为后人留下资料

1面对“第四次浪潮”的挑战

半个世纪以来,北京的历史风貌保护工作走过曲折而艰辛的历程,文物保护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受到过四次大的冲击。虽然在50多年前北京的和平解放使这座古都完整地保留下来,但由于在其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人们缺乏文物保护的观念,没有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的意识,北京的文物古迹和历史风貌一度遭到较大的破坏期间,为大炼钢铁形成冲击金属文物的浪潮,许多珍贵文物消失在冶炼炉中。初期掀起对“封资修”文化的批判,文字的和图案的文物、街景受到巨大冲击,大量碑刻、雕刻、经卷、书画毁于一旦,许多重要的文物建筑受到极不合理的使用,形成以破坏文化标志物为主要特征的“第二次浪潮”。在此期间被当作封建标志的城墙被最后拆除,北京的历史风貌受到很大破坏。“”以后,随着经济的恢复和城市发展速度的加快,出现了以破坏文物建筑本身为主要特征的“第三次浪潮”,王府大院内见缝插针式的建设和各处对文物建筑的拆改,破坏了许多有价值的文物。从9o年代初期起,随着市场经济的兴起,城市的开发方式发生变革,由对单座文物建筑的拆改破坏演变成对成片街区的剃头式改造,许多文物建筑被拆除,一些很有保留价值的街区化为乌有,“第三次浪潮”演变成为“第四次浪潮”,即破坏历史文化区域的浪潮,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受到严重挑战。

在北京的历史风貌经历一次次破坏的同时,人们为保护文物和历史风貌的努力也在加强从1957年北京确定了第一批文物保护单位,之后,作为对的反思,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重视文物保护工作,许多重要的古迹成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越来越多的文物得到有效保护。尤其是在80年代,保护历史区域的观念开始流行,1982年北京被公布为中国第一批历史文化名城,1990年北京公布了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并在2000年完成了保护区的详细控规。人们不再满足于文物的点状保护,而要实现历史文化区域的面状保护,历史风貌保护的观念发生重大变化。尽管如此,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的任务却仍然十分艰巨,“第四次浪潮”正袭面而来,严峻的挑战并未结束。

2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的紧迫性

实际上“第四次浪潮”造成的挑战不仅表现在北京,在全国许多历史文化名城都面临着同样的问题,许多地方有代表性的历史街区都在消亡之中,它是一个时期的现象,是当前历史风貌保护问题的争论焦点,是我们这个时代所不能回避的紧迫问题。

北京是全国99座历史文化名城中历史街区保存最多、其历史文化价值最高的一座城市,它的重要性是其他城市所不能比拟的。北京作为首都对于全国也有着示范、引导的作用,它应当在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方面成为全国的表率。北京虽然完成了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的规划,并升始制定相关的法规,但像北京这样重要的历史文化名城,仅仅保护现有的25片街区是不够的.还需要有更多的街厩和更多的建筑得到保护,需要在那些无法保留的街区中留下必要的标志性建筑.以便尽可能保持和延续古都的历史风貌。

目前北京在历史街区保护方面面临着两方面的问题,一方面,房屋的自然老化在不断侵蚀着古都的风貌,由于缺乏必要的维修与更新机制和超负荷使用,使许多百年老屋濒临危境。另一方面,在北京城市发展战略中,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仍未提到应有的位置。在90年代初开始的旧城危旧房改造中,在没有对危旧房与历史风貌作出明确界定和认真调查的情况下仓促上马,形成大面积剃光头式的旧城改造局面尽管这次大规模改造由于成本过高.在1997年以后减缓下来,但大片有价值的历史文化街区已被拆除,众多文物遭到破坏,北京的古都风貌受到严重影响。

晟近北京市提出要在5年内完成“危旧房改造”的目标,同时降低了拆迁补偿标准,如果一切顺利.5年后,除“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外,其他古老的街区、院落,以及那些尚未列入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古迹都将不复存在,一些有保留价值的文物、四合院和街区可能会在我们尚未认识它的时候就被匆匆拆除,留下无法弥补的遗憾。北京历史风貌的保护仍然面临着严重的挑战,保护工作艰巨而紧迫,北京能留下多少历史风貌,关键就看今后的5年。

3确立历史街区保护和改造的基本原则

要在今后5年中推进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工作,使尽可能多的历史风貌得到保护,不但需要转变过去点状保护的观念,树立区域保护的意识,而且要确立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的基本原则。

第一,坚持历史街区整体保护的原则:像北京这样重要的历史文化名城,必须坚持街区整体保护的原则,将街区整体保护与个体文物保护相结合。因为只有个体保护,没有整体保护,就留不下历史文化名城的特有风貌。整体保护包括保留城市的基本轮廓、格局和街道、胡同系统。

第二,坚持历史风貌保护优先的原则。在北京旧城范围内,开发建设应以不破坏原有的历史风貌、文物古迹为前提。城市的发展战略、总体布局以及城市道路改造、商业中心建设等各项详细规划都要体现这一原则.应将其做为城市发展的先决条件加以确定:

第三,坚持文物原地保护的原则文物保护单位不仅本身具有历史文化的价值,它还是原有城市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城市历史文化体系的标志物。离开了原有的空间.它的文化价值将大大降低因此不论是新建建筑还是道路.在规划设计上都应尽可能绕开文物,个别实在绕不开的.只可在原地做短距离的整体移动,不可做长距离的搬迁。

第四,确立保留历史标志物的原则。对于旧城区的改造,应摈弃简单的“剃光头”式的改造办法,在不得不拆除的旧街区内,应规定老建筑的最低保留数量,保证在原地留下少量标志性的历史建筑.这些建筑不仅包括文物保护单位,还应包括保存较好的非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和其他标志性物体,如四台院、会馆、衙署、小庙、碑刻、水井等,以保持历史文化景观的地域延续性

第五,实行保护与开发利用结合的原则。在旧城区内,不论是文物保护单位还是历史文化保护区,都是北京城市具有生命力的组成部分。他们的保护应与使用相结合,尽可能加以开发利用,通过利用实现保护。

4建立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的新机制

目前在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方面争论和冲突最大的,是旧城改造中实行的剃头式改造,用舍弃历史风貌的代价换取市民住房的解困,从而陷入解困必拆房的窘境。然而,市民住房解困与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之间并非是绝对排斥的关系,能否找到既解决市民住房问题又能保护历史文化街区的办法,是当前北京城市建设中面临的关键问题之一。

从北京过去数百年来城市发展演变的历程可以看出,大量的住宅建筑在数百年问维持不衰,甚至能为我们今人服务,主要不是靠官府资金的支持,而是由于有大量民问资金的投入,有一套自我更新的机制。解放后形成的以公有制为主体的房屋所有制形式和低房租政策,使得大量四台院失去了自我维持和更新的机制,成为政府的沉重负担。今天要想保护历史文化保护区中的四合院,就应该利用市场机制,利用灵活的政策,吸引来自社会各方面的资金,包括外省市乃至海外的资金,投向历史街区和历史建筑的维护中来,使历史街区走上有机更新的良性发展轨道上来,从而摆脱解困必拆房的怪圈。

目前,将四台院投人市场的条件已渐趋形成,越来越多的企业和个人扑始对传统建筑产生兴趣,看作是理想的生活、工作环境,欲将其作为未来可以保值增值的财富。为此,可有步骤地进行公有四合院的改制试验,将房管部门改为房地产公司,将四台院投入市场,在不改变其原有风貌的前提下进行出售,同时提供适当的优惠政策,以鼓励人们投资于四台院的修缮和保护。为配台四台院的改制,可设立一个政府出资为主的历史文化区整治基金,例如在”十五“期间每年可投人2亿元,5年共投入10亿元,专门用于历史文化保护区居民的外迁和历史建筑的修缮。然后将修缮好的或实现原住户迁出的房屋出售或拍卖,以收回成本。对于私房应积极帮助解决历史上遗留下来的种种问题,帮助一些占房户搬迁,逐步提高房租,准许自由买卖,使房屋所有者有能力对房屋进行维护和修缮。政府刚应将重点放在街区内市政设施的更新改造上,为改善生活环境创造条件为保证在房屋买卖中历史风貌得到有教保护,需要制定一套详细的法规,对房屋买卖和使用过程中的文物与历史风貌保护做出严格规定。

5对城历史街区进行全面的调查

随着北京旧城改造速度日益加快,大量历史街区和历史建筑在没有来得及做全面记录的情况下已转瞬间化为平地,这对于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和利用十分不利。城市建设中出现的许多与历史风貌保护有关的争执,都与历史街区的家底不清有关何况,对于北京这样重要的历史文化名城来说,也应该有一套精确的档案记录,以便于后人的研究为此应尽快展开对历史街区的全面的调查,以便摸清家底,留下资料。

历史街区的调查不同于以往的文物调查,它的调查范围应包括每一座房屋.涉及每一座房屋的建筑历史、建筑形制、建筑布局、原有的内部装饰、使用状况、居住者状况、相关的历史事件、口述史料民间传说等,同时也包括胡同、街道的立面景观特征,通过文字记录、照片、录像和图纸等形式记录下历史街区和建筑的洋细资料,进行全面的调查,还可以发现一批新的文物和有保留价值的历史街区为城市的规划、建设和历史风貌保护提供依据,并弥补以往文物调查的不足调查可以分区、分阶段地进行,首先调查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之外的街区,尤其是那些马上就要拆除的街区。调查经费在初期可完全由政府承担今后则应要求开发单位在进行改造项目的设计之前,先要对该街区进行详细调查,并向有关部门提供调查报告,这应成为旧城改造工程的必备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