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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度重视,及时部署。
首先,成立崇文区交通运输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领导小组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市交通局崇文管理处、区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成,组长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王秀英担任,市交通局崇文管理处副处长郑忠利、区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于德水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于8月12日召开会议,讨论通过三部门会签的“崇文区关于开展交通运输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及“崇文区开展交通运输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进一步研究了三部门在专项整治工作中的具体分工和协调配合。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副区长李文玉到会并在讲话中强调,第一要提高对这次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当做头等大事,认真贯彻市交通运输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区专项整治工作安排部署搞好整顿工作。抓好安全生产,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这是最大的政治,是实实在在的“三个代表”,要一手抓经济建设,一手抓安全,两手都不能软。第二要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安全生产意识,领导和职工都要提高。宣传工作要横到边,纵到底,不留死角。第三,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增强大局观念,主动工作,宁失于交叉,不失于疏漏。第四要讲实效,想实招,抓住薄弱环节、重点部位把工作做深、做细。通过这次专项整治,使崇文区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得到切实提高。
其次,根据领导小组会议决定的分行业召开动员会的安排,8月19、20日两天,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市交通局崇文管理处、区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召开“崇文区交通运输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按照市、区专项整治方案对辖区交通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宣传部署。崇文区的客运、货运、汽车修理、汽车租赁、水运企业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崇文区交通运输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秀英进行了崇文区开展交通运输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并结合崇文区企业的实际,把《安全生产法》的主要内容进行了宣讲。区交通支队的领导介绍了崇文区交通安全的形式,要求各企业加强安全教育,认真开展安全检查。交通局崇文管理处郑忠利副处长对这次专项整治提出具体要求,要求各企业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认真落实会议精神,作好自查工作,严格按标准填写自查测评表,查出问题及时整改,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切实使专项整治工作收到实效。
二、认真自查,发现问题。
根据市、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从8月20日起进入自查自评阶段。在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各交通运输企业基本上能做到认真自查,详细填写《自查测评表》,通过对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自评打分,企业自查测评平均得分在90分左右,较好地完成了自查测评工作。
至8月底共收回《自查测评表》210份,其中:
1、客运行业收回17份,占应收企业100%;
2、汽车修理行业收回78份,其中:一类企业5份、二类企业28份、三类企业45份,占应收企业100%;
3、汽车租赁1份、游船企业2份,占应收企业100%。
4、货运行业收回112份,其中:企业95份,个体户17份。
三、联合检查,落实整改。
为保证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收到实效,崇文区在督促企业进行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交通局崇文管理处和崇文交通支队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区域内交通运输企业进行抽查。近期由副区长李文玉带队,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陪同下分批对8家交通运输企业进行了抽查。除联合检查以外,三部门还结合各自情况进行分别检查,进一步扩大检查覆盖面。检查组对照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制定的《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自查测评表》内容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机构、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救援预案、职工教育培训和工作现场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对查出的制度不够规范、应急预案不严谨、培训记录不全等方面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指导意见。
为配合此次交通运输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9月3日至5日区交通支队和交通局崇文管理处组织驻区41个专业运输单位主管领导、车管干部举办了为期三天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培训班。崇文管理处和交通支队领导就《安全生产法》实施的目的、意义以及实施中的要求和《道路交通心理学在交通宣传管理中的应用》等内容进行了培训。区交通支队领导根据全市交通安全工作总体要求,结合我区交通安全工作实际,作了题为《如何当好安全干部,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宣传管理工作》的报告,剖析了当前专业运输单位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并就如何当好一名交通安全管理干部进行了深刻的阐述。通过培训,使参加人员提高了思想认识,从中学到了许多业务管理知识,对今后进一步作好单位内部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了很大的帮助。培训班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崇文区对此次交通运输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非常重视,及时动员,认真部署,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联合检查,真正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较好地完成了专项整治工作。并通过这次整治工作,促使崇文区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工作有了较大的提高,并在今后的工作中,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探索建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交通运输安全。
专项整治综合分析报告
从企业自查测评和日常检查掌握的情况看,崇文区大多数交通运输企业能够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能够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满足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需要;二是积极开展重要时期和日常工作中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及时进行整改,一时难以解决的事故隐患,设专人监控,并有临时安全措施。三是及时组织宣传和贯彻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落实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有考核培训记录。四是能够按规定及时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并指导从业人员正确佩带和使用,确保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自查测评表中具体减分情况是:
第5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情况减分单位占总户数的58%,扣减分数占此项总分数的22%;第3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制定情况减分单位占48%,扣减分数占12%。第4项安全生产投入情况减分单位占40%,扣减单位占11%;另外,第2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完善情况减分单位以及第12项参加工伤保险情况扣减分数比例较大,分别是35%和15%。
《自查测评表》中分行业各项目减分单位情况是:
1、客运行业分项目自查测评情况中,第13项执行交通安全责任制有关情况和第4项安全生产投入情况减分单位占总户数的53%;第5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情况占47%;第6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危险源监控情况占29%。
2、货运行业分项目自查测评情况中,第5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情况减分单位占总户数的65%;第3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制定情况占51%;第11项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情况占36%;第2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完善情况占35%。
3、汽车修理行业分项目自查测评情况中,第5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情况减分单位占总户数的53%;第3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制定情况占48%;第4项安全生产投入情况占37%;第2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完善情况占36%。
《自查测评表》中分行业各项目扣减分数情况是:
1、客运行业分项目自查测评情况中,第4项安全生产投入情况扣减分数占此项总分数的19%;第5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情况占18%;第13项执行交通安全责任制有关情况的16%;第6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危险源监控情况占12%。
2、货运行业分项目自查测评情况中,第5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情况扣减分数占此项总分数的25%;第10项劳动防护用品佩带和使用情况占12%;第3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制定情况占11%;第7项安全检查及隐患的整改情况占10%。
3、汽修行业分项目自查测评情况中,第12项参加工伤保险情况扣减分数占此项总分数的30%;第5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情况占19%;第3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制定情况占15%;第11项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情况占13%。
通过自查测评情况汇总,有些项目在不同程度上还存在一些问题。从总体减分情况看,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安全生产的投入以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制定方面存在问题较大。
客运行业在安全生产的投入、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危险源监控以及执行交通安全责任制有关规定方面有待提高。
基础上提出了安全监管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以期对威海辖区乃至全国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监管提供借鉴和指导,助推
船舶修造企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实现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目标。
关键词:船舶修造业安全监管保障措施
近年来,威海辖区船舶修造业快速发展,企业生产能力大幅提升,仅2012年新造船舶65艘,给地方带来了巨大经济效益。但是辖区部分船舶修造企业海上安全意识淡薄,安全隐患依然存在。如何加强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监管,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船舶修造船企业又好又快发展,是当前亟待研究解决的一项重要课题。
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监管特点及主要问题
一是试航船舶多。2012年威海辖区试航船舶93艘次,试航类航行警告量占山东海事局的75%,试航船载运总人数达4850余人次,平均每艘试航船载人52人,最多时达80余人。
二是安全风险度高。辖区成山头水域是我国北方重要的海上交通要道,是船舶进出渤海及黄海北部各港口的必经之路,每年威海辖区过境船舶12万余艘次,渔船50万余艘次,海上客运船舶流量大,年运送旅客750余万人次,对试航船舶安全影响很大。威海辖区水域通航环境复杂,气象条件恶劣,冬季大风、春季大雾、夏季台风对海上试航船舶航行安全影响巨大。
三是环境敏感度高。威海市在加快文化产业发展中大力推进双岛湾、文登南海、乳山银滩等涉海旅游区建设,水上运动项目逐渐趋向多样化、规模化,滨海旅游休闲度假基地发展方兴未艾。海上体育赛事频繁,滨海休闲旅游及体育运动游艇等新兴产业发展迅猛。同时,威海市拥有丰富的海洋资源、生态资源,保护海洋环境和敏感资源不受船舶修造企业及试航船舶污染的任务十分艰巨。
近年来,威海辖区船舶修造企业及试航船舶违章行为和险情时有发生,究其原因,主要存在在以下9个问题:一是无许可证件、超许可范围、违规从事船舶试航影响通航安全。二是试航船舶不按要求配备船员、船员证书不齐、船员不适任、或无证书上岗违章航行操作。三是试航船舶未按设计规定配置救生设备设施、缆绳等安全设施或救生设备和救生属具不满足适航要求。四是试航船舶载人超载、非法上下人员。五是船舶修造企业未编制试航船舶海上应急救援预案,未定期组织开展海上应急演练。六是试航人员航前安全教育机制不健全、培训不到位,瞒报、谎报船载人数,船舶动态报告不及时,违章指挥,违反航行、安全作业规定、安全操作规程。七是违反防污染管理条例规定违章排放污油水,应急装备、溢油器材不健全。八是是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隐患整改不到位。九是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
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监管重点任务
针对威海辖区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监管特点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海事部门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和《海上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突出重点,强化措施,严格落实修造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海事部门安全监管职责,推动建立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强化船舶修造企业责任制落实。严格落实船舶修造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推动建立健全船舶修造企业海上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一是督促企业建立健全海上交通安全有关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确保安全投入、管理、培训等措施落实到位。将试航船舶纳入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进行管理,确保试航船舶安全技术状况、配员、载人满足要求。二是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安全管理人员、试航人员等从业人员培训和教育。三是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定的法定责任,大力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积极开展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注重岗位和制度的日常落实,做到从业人员适任、生产作业安全。四是督促企业落实保护海洋环境的主体责任。按照国务院颁布的《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和《山东省海上溢油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要求,督促修造船企业应制定安全运营与防治污染管理制度,编制有关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预案,切实提高船舶污染应急处置能力。
强化安全规范化建设。一是加大推行修造船企业安全管理体系的力度,进一步提高修造船企业规范化安全管理水平。二是严格试航船舶各项审批工作程序和标准,严把安全准入关。三是严格执行试航项目的审批条件,对不符合生产条件的企业、航行安全得不到保障的船舶以及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试航项目坚决不予审批。四是加强对行政审批的监督检查,促进各项审批工作程序和标准落到实处。
强化事故预防。一是认真分析影响试航船舶安全的主要因素,特别是大风、大雾,通航环境、沿海公共航路、客运航线多、海洋资源多,养殖密布、渔汛季节渔船众多等因素,提高安全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二是强化辖区内修造船企业参与试航人员的海上安全技能培训,提高应急知识和应变能力。三是全面落实《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及配套规章、标准,积极构建辖区船舶修造企业船舶污染防治体系。四是强化船舶修造企业预警预防措施落实,健全试航船舶海上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开展海上应急演练的,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
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按照滚动式安全隐患排查机制的要求,结合影响试航船舶海上交通安全的主要因素,突出船舶、船员、修造企业和通航环境等重点环节,深入排查和整治事故隐患。一是加强修造企业和试航船舶隐患排查,加大对船舶机修造企业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充分发挥行政处罚的教育和震慑作用,减少违法行为生存空间。二是加强通航水域安全隐患排查。积极开展海上巡航执法行动,严格排查责任海区的海产养殖、定置网具情况以及通航环境、通航秩序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加大对各类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推动辖区非法养殖清除工作。三是加强对试航船舶的动态预控和通航秩序管理,督促修造企业、码头经营人整改安全隐患,优化通航环境。
强化安全监管。海事部门要坚持关口前移,严格源头管理,加强日常安全监管,把监管工作落实到安全生产的每一个关键环节。一是强化船舶动态报告制度,加强现场巡航力度,发挥“三巡”模式优势,加强船舶修造企业无动力船舶、试航船舶等动态监控。二是严格落实试航制度规定,准确把握试航船舶的船况、船员、载人等监管重点,细化关键环节监管措施。三是加强试航船舶管理,规范船舶试航申请、办证、审核;四是认真做好海事执法人员走访修造船企业工作,现场为企业提供水上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管理、应急救援方面的咨询服务,推动企业和船舶落实安全责任、治理安全隐患。五是严厉打击在试航期间擅自上下人员行为。六是加大船舶防污工作力度,提高船舶油污应急处置能力。七是加强督促检查和行政执法,强化修造船企业有效监管。督促企业对其试航船舶的安全技术状况、救生属具等试航关键环节进行把关,加强修造企业发生安全与防污染重大事项报告制管理,不断提高修造企业安全效益意识。
强化事故处理及问责。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严肃查处每一起事故。加强事故调查工作,依法对水上交通事故进行调查,彻底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安全管理建议。加大海事调查公开工作力度,完善安全管理建议落实机制。建立事故教训推动工作机制,认真总结海上交通事故教训,分析事故发生的特点规律,找出共性问题,并结合实际,制定出举一反三的改进措施,汲取教训,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监管保障措施
为切实做好辖区船舶修造企业海上安全监管,既要坚持认真履职、有效监管、优质服务、安全发展的原则,又要落实安全监管保障措施,推动建立船舶修造船企业海上安全管理体系。
基层基础保障。将修造船企业安全监管与基层海事处规范化建设和标准化建设结合起来,突出重点,统筹安排,大力提升基层综合管理水平。一是海事部门要落实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监管责任和具体措施落到实处。二是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快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安全文化保障。一是切实加强公共安全教育、警示教育和应急避险教育,提升安全文化建设水平。二是宣传海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采取的监管措施及典型经验,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增强从业人员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大力营造社会关注安全、重视安全的良好氛围。
安全科技保障。加大科学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力度,提高监管能力和监管效能。一是加强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强化海事执法力量、执法手段和执法装备建设,加强信息资源整合,推进科学监管综合信息平台管理运行;二是加强动态监管与服务能力建设,完善网格监管与服务机制,加强对试航船舶实施跟踪监控。强化网格管理,完善“三巡”机制,强化对重点区域和试航船舶的“三巡”力度,及时发现违法违章及其他异常情况,并依法进行调查处理;三是加强VTS“四型海事”品牌建设,以科技信息化带动监管现代化,强化海上动态监管,提供助航和信息化服务。
应急救援保障。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切实加强应急预案编制和。一是推进应急预案进船舶修造企业,宣贯《威海市海上搜救应急预案》、《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和《山东省海上溢油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督促修造船企业编制有关搜救应急、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预案。加强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在应急管理和处置的实践中不断完善预案。进一步整合现有应急装备和队伍资源,加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贯彻落实省、市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
我局党组十分重视应急管理工作,召开专题会议,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按照会议要求,紧密结合交通系统实际,深入研究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新办法、新举措,不断加强应对突发事件的软、硬件建设,为依法、及时处置突发事件,做好应急管理相关工作提供了保障。
(二)积极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
2.年初,由于“蓝牌车”非法营运,引起出租车司机的强烈不满,小部分出租车司机聚集在一起,向交通局表达要整治“蓝牌车”非法营运的诉求,当时事态一度有扩大的趋势。交通局党组针对这一事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一方面给出租车司机做好疏导工作,平息事态;另一方面结合群众举报,经过执法人员摸底、调查、取证,确认事实清楚后,开展了打击非法营运“百日行动”,并与市城管执法局、公安局等职能部门采取联合执法,有效地打击了违法营运“蓝牌车”,保障出租车行业稳定。
(三)做好趋势分析,制定相应对策和措施。
1.做好水上交通趋势分析,制定相应对策和措施,确保水上交通安全稳定。我局联合海事、安监等职能部门开展2009年水路安全生产联合检查行动,重点打击运输船舶超范围和非法运营行为,及时将有关船舶超载的情况通报海事部门予以处理;督促指导水运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水运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与培训,加大对安全消防设施的检查力度,加强值班和瞭望,保证船舶处于适航状态,并针对不同时期季节性气候的变化加大对船员安全救生演练,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加大对我市从事水路客运和危险品运输船舶的检查力度,督促企业落实各项安全措施,防控各种突发事件发生。对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的责令整改,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责令停业整顿,确保各项安全工作落实到实处。
2.加大对交通运输市场突发公共事件趋势分析,制定相应对策及措施,确保行业稳定。定期召开出租车持牌人、驾驶员和出租车公司代表座谈会,及时掌握出租车市场稳定状况,同时了解驾驶员的想法与诉求,对出租车承包费实行政府定价,并严厉打击“蓝牌车”非法营运,维护了出租车市场稳定。
(四)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应急队伍素质
根据运输企业的实际情况,我局加强了与企业的沟通,采取以岗代训的办法,通过执行应急任务煅练保障队伍,应急保障队伍的素质不断提高。
二、下半年应急管理工作目标、打算和措施
认真吸取“6.5”成都公交车燃烧事件的教训,开展对全市所有从事旅客运输营运车辆、船舶和场站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以“6.5”事件为鉴,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针对交通运输安全应急进行演练,确保交通运输安全。
(一)加强安全检查和安全宣传
各旅客运输企业结合“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年”活动,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提高全体干部、员工的安全意识以及对突发事件和紧急救援的能力;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提高旅客的安全防患意识。
(二)加强预案的完善及推演
“6.5”成都公交车燃烧事件给交通运输行业敲响了警钟,同时对应急管理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应急预案的制定,必须有针对性,对制定好的应急预案要进行推演,尽可能考虑可能发生的情况,确保预案的实用性、可行性,提高应对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一、提高工作认识,落实安全责任
教育局从维护稳定发展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教育局与校(园)长签订;学校与教职工、家长签订),做到安全责任落实到位,安全工作认识到位。8月28日教育局召开教育系统安全工作专题会,会上邓云勇局长亲自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同时印发本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教育局2020年秋季工作计划),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掌握安全知识、促进安全管理。各校进一步完善安全工作制度建设,及时修补和更新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全面提高了各中小学幼儿园危机意识和危机应对处理能力,增强了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救护能力。
二、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大排查大整治活动
教育局通过春季开学大检查对各中小学、幼儿园进行了三次以食品安全(9月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5月28日州教育局李兴美老师带队在的专项检查;市监局在11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的专项检查)、交通安全、危险化学品和消防安全为重点的安全专项大检查,做到不留死角。重点对学校实验室、学生公寓(宿舍)、食堂、燃气设施、供电设施、图书室、计算机房等人员集中场所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安全大检查,出动车辆10余次、人员100余人次、查出安全隐患50余处,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即知即改,不得拖延;对一时难以整改的,也应采取了切实有效的措施,严防死守,并督促学校落实整改,坚决防止危及师生员工安全的事故发生。要求学校认真坚持一日一巡检的好做法,抓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建立健全安全台账,做到即查即改、不留死角、不留隐患,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三、加强安全防范,切实开展扫黑除恶确保校园平安
进一步完善校园安全应急预案体系,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应急预案、防控防暴安全应急预案、防震减灾应急预案、防洪应急预案、消防应急预案等各类应急预案,不断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督促学校开展防震、消防、防泥石流、防恐防暴等应急演练活动72场次,不断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和互救能力。
四、完善监管体系,加强监督管理(校车的监督管理)
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体系,强化监管工作。加强学生在校期间的管理,建立覆盖各时段、各空间、师生全员参与的校园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立体交叉安全管理网络,对学生实行全天候监管(全系统全校园全部实现了无死角监控),确保不出空档。我系统校车只有普莱斯特幼儿园有1辆,12月4号安全办亲自到普莱斯特幼儿园检查该园校车运行、管理的情况,形成了专卷归档。
五、强化“三生”安全知识教育,增强安全意识
各学校以《中小学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为依据,以课堂为主阵地,以横幅、橱窗、黑板报为载体活化教育内涵,加强对学生进行“三生”(生命、生存、生活)教育,切实将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德育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综合实践活动有机结合起来,集中班主任、思品教师、政教干部、德育干部、法制副校长、校外辅导员等多方面力量,让安全教育工作落实到位、达到实效。
六、加强部门联动,做好重点防御
1、集中派出所、交警、学校等多方面的力量,协同配合,落实交通安全工作。
2、在综治、安监、公安、文化、城管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工作。
3、在春季开学之际,积极与卫生疾控、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取得联系,以防为主,抓好学校食品卫生防疫工作。
七、突出工作实效,抓好工作落实
认真督查各校切实抓好安全常规检查、常规管理、常规教育和常规建设等安全常规性工作,做到抓常规坚持不懈,并力争出成效。该检查的检查,该教育的教育,该记录的记录,把工作做实,做细,做全。
八、切实开展了安全大检查工作
截止2020年11月5日我局根据工作要求排出安全大检查工作组23个,检查学校、幼儿园74所;排查出隐患50个全部及时整改,共投入整改资金100万余元。
九、强化了值班值守工作
加强了门卫管理工作,加强了节假日期间,重大节庆活动的值班值守和巡察工作;保证了安全稳定工作。
十、加强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方面加强明厨亮灶的建设,人防物防的推进工作;另一方面严格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严格食品入口关到出口关的监管,每一个流程都做到监管有力,全年无任何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十一、建立完善中小学安全教育机制
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严密科学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保障安全生产最基本、最重要的管理制度。只有明确各单位、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分清责任,各尽其责,才能形成严密科学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居于全面领导和决策的地位。为了切实落实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各校园明确要求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履行好安全生产的六项职责,即: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和实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报告处理事故等。
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安全生产管理离不开管理的组织、管理的手段和管理的方法。要实现安全生产,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以及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固然很重要,但如果没有相应的组织和人员,这些方针、政策就不能得到很好地执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就不能得到很好地落实,安全生产也就无从谈起。
(一)编制目的
为了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的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的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乡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促进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特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乡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和生命安全,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和安全知识教育。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众的基础作用;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乡政府统一领导全乡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本辖区内一般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置工作和协同区、市应急委处置较重、严重、特别严重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工作、乡政府主要领导为本乡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建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
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乡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现场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以乡政府为主,实行地方领导负责制,有关单位及村组应当与当地政府积极配合,充分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
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领导、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安全性评价、危险点分析和预控等工作。
(三)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宪法》;省、市、区制定的相关法规、规章;《区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
(四)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类别:
突发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突然发生,因违规组织生产、违章作业、安全管理混乱等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等灾难性事故。
突发安全生产事故主要分为矿山安全事故、建筑安全事故、消防安全事故、烟花安全事故、危化安全事故、电力安全事故和交通安全事故等。
1、地质灾害隐患安全事故:我乡属地质灾害多发段,泥石流、滑坡、坍塌等灾害性灾难经常发生,涉及面广,持续时间长,对人们生产、生活造成很大影响,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建筑安全事故主要指从事2米以上高空作业时、未按规定正确佩带安全帽、安全带,设立安全防护网。在安全措施极不完善的情况下进行生产工作,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3、消防安全事故是指人们在生产、工作、生活中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规定,可能导致火灾或在火灾时产生一定危害后果的各种危害因数;
4、烟花安全事故是指在制造烟花炮竹时违规操作,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设备和专业从事人员,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燃放烟花炮竹时未在指定地点和安全措施得到保障的情况下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
5、危化安全事故是指石油化工生产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性强等许多潜在危险因数造成的火灾、爆炸等灾害性事故;
6、电力安全事故是指电线老化等引起的线路自燃造成的火灾等事故;
7、交通安全事故是指路上行使的车辆和水中穿行的船只在行使时不遵循交通规则造成的事故;
(五)本预案适用于本辖区内可以预见或突然发生的各类突发安全生产事件。
二、组织管理与职责
(一)为确保各类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及发生后的救援工作有序高效进行,保证人的生命健康和国家财产安全,乡政府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何后贵同志为组长,党委委员、副乡长吴同志为副组长,乡直有关单位负责人、村委会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突发生产事故应急小分队,其职责如下:
1、突发安全生产事故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省、市、区人民政府的决定,负责指导本乡范围内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监测、预警、预防工作和定期做好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组织指挥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情况紧急时调动应急分队进行紧急性救援工作,解救事故现场的人员及财产;协调调集相关单位、村组,完成区人民政府和区安全生产监督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2、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设在乡安全生产办公室,承办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预防和常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乡突发安全生产事故领导小组的命令和决策;在第一时间对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
3、应急小分队;在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时,迅速组织人员进入临战状态,实施紧急性救援工作,指挥事故现场人员安全转移,对伤员采取急救措施,尽量减少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防止事故扩大化和严重化。
三、应急方案
(一)基本应急
1、先期处置
较重、严重、特别严重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乡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指挥应急小分队等救援队伍进行先期处置,并对事件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进行评估,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采取下列必要的应对措施:
(1)向社会发出危险或避险警告;
(2)划定警戒区域,采取必要管制措施;
(3)紧急调配辖区内应急资源用于应急处置;
(4)实施动态监测,密切关注事态发展;
(5)立即实施紧急疏散和救援行动,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
(6)及时向区专项应急机构、区应急委和区人民政府报告,并提出应急处置建议和支持请求;波及或可能波及其他区、县的,要同进向相关区、县通报;
(7)其他必要的先期处置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