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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文化的体现

孝文化的体现

孝文化的体现范文第1篇

关键词:孝文化 养老环境 社会养老保障制度

[中图分类号]B82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4-7069(2011)-02-0149-02

制度是文化的产物。又是文化变迁的工具。养老保障从文化到制度,再到制度的完善,文化的变迁,二者交互上升,使养老文化不断发展,养老保障制度不断优化。实质上,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建立顺应了社会发展的阶段要求,是孝文化延续的产物,同时也是孝文化在社会变迁过程中的直接反映。社会养老保障是孝文化在现代社会传承的重要方式。以文化与制度的适应性推动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完善,进而带动孝文化在当代社会的合理传承。

一、中国传统孝文化的要义

中国作为一个颇具文化渊源的国家,其文明形式及发展演变都能找到文化的痕迹。中国传统孝文化是指在以小农经济为基础的家族社会中,为适应维护家族制度稳定和协调父子关系的需要而发展起来的,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形成的孝的观念、规范,孝的行为方式及其政治性目的和广泛的社会性衍伸的总和。(1)孝文化在中国传统社会中为官方所吸纳、肯定,并作为主流文化意识予以推广,对中国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正如著名学者谢幼伟指出的那样:“中国社会是以孝为基础而建立起来的。孝浸入中国社会的每一部门,渗透到中国人的一切生活中。”

《孝经》和《二十四孝》是孝文化最重要的著作,前者为理论阐述,后者是实践例证。根据《孝经》对传统孝文化的注解,孝是“德之本也,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教民亲爱,莫善于孝”,要求庶人“谨身节用。以养父母”。《孝经》的论述主要集中在养、敬、顺、恒四个方面,其在不同阶段具有不同表现形式,但其思想上的指导作用,作为文化的软约束力始终延续,本文援引《孝经》中的论证,提取其与养老有关的合理成分,将中国传统孝文化的要义归纳如下:

第一,养:赡养,即物质层面的孝,表现为对长者的奉养和悉心照料。基于血缘关系和父母权威的崇老思想,使孝的首要表现为“善事父母”。

第二,敬:尊敬,即精神层面的孝,表现为对长辈的敬重。孔子和孟子在阐述其伦理观时,认为“敬”是发自内心真诚地爱父母。“子日:‘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

第三,顺:顺从,即行为层面的孝,在合理的行事范围内不违背父母的意志,使自己成为父母意志的执行者和体现者。孔子认为“孝”是“无违”(顺)(4),就是不要违反前辈。

第四,恒:永恒,即时间效应的孝,就是保持一颗永恒的孝心,同时使尽孝的能力不会穷尽空乏。孝道,是一种永恒的孝和爱。

传统孝文化在养老方面的思想要义,主要建构在以家庭为核心和养老支柱的养老环境下,其相应的实现形式更依赖于传统的家本位养老保障,这与封建社会相对简单的人口结构,稳定的人口迁移,大家庭的居住模式和相对落后的生产力发展状况相适应,因此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家庭养老模式的盛行和孝文化的传承。然而现代社会养老环境的变化,必然要求孝文化以新的方式实现和传承,并且形成与之相适应的养老保障制度。

二、养老环境的变化使孝文化以社会化的形式实现和延续

生产力的发展推动了社会的发展演变,养老环境也随之发生变化,使传统孝文化的实现形式相应改变。所谓孝文化实现形式的社会化,并非否认家庭的基础地位,而是以家庭为依托,养老支柱和主体责任向社会倾斜,构建政府、社会、家庭有机协作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

(一)家庭保护职能的弱化使现代孝文化中“恒”的实现趋于社会化

伴随着工业化和社会化大生产进程,以家庭为生产单位的自然经济趋于瓦解,传统家庭由生产实体转变为消费实体,其保障功能逐步缩小,进而使传统的家庭保障在不同程度上逐渐失去了存在的经济基础。作为在传统孝文化下养老制度独立经济来源和责任承担主体的家庭,其保护职能的弱化,使得要实现孝文化的要义――在时间效应上永恒的稳定的孝受到冲击,必使养老保障形式向社会倾斜,即从社会寻求相对稳定和持续的保障支点。建立起包括社会、政府、家庭在内的孝文化的实现――即社会化养老保障的制度。

(二)中国人口老龄化现状使孝文化中“养”的资金来源社会化

中国人口老龄化的趋势对中国养老保障制度提出严峻的挑战。人口老龄化使整个社会的劳动年龄人口在减少,需受供养的老人在增加,即社会总抚养比上升,导致分配制度结构的变化,进而打破了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平衡。同时,老年人比例的增加加重了家庭养老的负担,使很多家庭难以胜任养老重任。因此为切实履行孝文化要义中的“养”即赡养义务,养老资金来源形式向社会倾斜。通过养老资金的社会化汇集和调剂,规避单个家庭短期和结构性风险。

(三)人口流动使孝文化中“敬”、“顺”的实施主体转向社会化

我国的城市化进程伴随大量的人口流动,这一现象延伸到农村则更明显的表现为空巢家庭的出现。当前中国的实际情况是:人口流动增大,核心家庭普及,空巢家庭出现,家庭规模缩小,子女闲暇时间和直接伴随长辈的时间显著较少,甚至出现老人长时期独立生活的局面。在当代中国社会,孝文化思想要义中“敬”和“顺”,以家庭为单一依托无法继续延续,无法完全依靠家庭成员作为实施主体,进而必须向社区和社会寻求依靠。所以,完全由子女承担传统孝文化中“敬”和“顺”的责任,在当今的中国社会已经不切实际,传统孝文化实施主体的社会化转变势在必行。

三、运用孝文化软约束力推动社会养老制度建设

(一)加大对孝文化现代价值的宣传,提高社会养老保障覆盖面

建立中国特色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重倡新时期的孝文化,需要我们站在时代的前沿,立足和谐社会养老保障的要求,对新时期孝文化的内涵再发掘,弘扬其精华,剔除其糟粕,并赋予其与时俱进的时代内容,加大对孝文在现代社会养老方面优秀要义的剖析和宣传,提高大众社会养老保障意识,提高社会养老保障缴费率和覆盖面。

首先,随着社会的发展,传统孝文化中有些道德要求已经显得迂腐、落后、甚至愚昧,如“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守我堂前三年孝,不知门外四季春”,“父母在,不远游”,“割股疗疾”等,这些落后保守和不当的尊卑观念已不再适应新社会的要求,必须剔除。其次,养老环境的变化,使孝文化在现代社会的实现形式已经发生变化,不再等同于家庭独立的养老壁垒。社会养老保障文化是一种“大众文化”,因此作为社会养老保障文化重要组成部分的社会养老保障意识也应该是一种大众意识。在现有社会和经济发展难以

触及的领域,加强孝文化的现代价值的思想认同具有至关重要的补充作用。

(二)加大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文化建设,健全多层次社会养老保障

综合考虑各方因素,在中国,孝文化的延续需要根据具体的层次建立不同的孝文化延续方式和衡量标准,逐步推动层次间的融合。在社会养老保障领域,通过孝文化的宣传建设,加大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文化建设,延续孝文化,健全以家庭为依托,以社会为基础和后盾的多层次社会养老保障模式。建立国家基础养老保障,以社会和企业为补充,以及家庭和个人自主养老保障模式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保障模式,使孝文化的承载主体多元化,资金来源多样化,服务管理社会化,更有利于中国特色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规范完善和孝文化在现代社会的创新和传承。

(三)以孝文化软约束力和舆论监督及时修补社会养老制度建设的不足,提高养老质量

文化建设和文化管理主要是内在的文化自律与软性的文化引导,社会养老保障文化也不例外。加强孝文化现代价值的建设和管理,可以增强民众对社会养老保障的心理认同,增强他们参与社会养老保障的自主意识和主动性,使之在处理社会养老保障相关事务时达到自控和自律。通过孝文化的软约束力的渗透和舆论的监督,及时快速的反映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建设中的缺陷,在全社会形成有利于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发展和完善的氛围和环境。完善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不仅仅指硬性指标的完善和制度建设的合理,还包括社会养老保障的心理认同和制度缺陷的灵活弥补。对养老质量的提高,还需建立完善的衡量体制和质量监控体制。

四、以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完善推动孝文化合理传承

具有现代社会适应性的孝文化对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建立有很大的软约束和补充作用,养老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在一定程度上也有利于优秀孝文化的继承和发展。

(一)孝文化在现代社会延续的现状

30年来,中国的改革开放不仅促进了经济的空前繁荣,更引发了包括孝在内的道德观念领域的一场深刻革命。现代的民主、自由、平等的意识深刻影响着家庭中的父代与子代间的关系,代际公正、平等的理念深入人心,孝文化的现代化趋势日益增强。传统农业社会的生活习惯和家庭观念在事实上已经开始瓦解,“厮守家庭”意识逐步弱化。孝的运行机制――对父母“行孝”的原始形态正在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传统孝文化理念实现的土壤缩小,对传统孝文化的质疑增多,而同时孝文化现代价值分析和认可的滞后,合理的孝文化延续形式的缺失,养老保障制度的不完善,以致对老人的遗弃,忽视现象频繁出现。孝文化的缺位,加速了社会动荡,使社会养老局面堪忧。

(二)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完善推动孝文化的合理传承

孝文化的体现范文第2篇

关键词:家庭;孝文化;文化差异;养老模式

中西方的孝文化都是伴随着家庭的产生而开始出现的。从新旧石器时代到父系氏族的建立,人类自身的力量十分弱小,因此这个阶段的人时刻也离不开氏族这个集体,当然更不可能独立生存。随着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于氏族集体的依赖逐渐减少,但孤立的个体劳动仍不足以满足人们对于物质及精神生活的需要。因此,家庭(家族)核心制成为最直接与最佳选择。孝同样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特别是由于个体家庭和私有制的产生,人们对与自己相关的血缘亲族关系的认识逐步得到提高而慢慢产生[1]。家庭是人类由于客观的原因迫不得已的选择,同时又是历史发展的必然。由于中西方家庭产生的不同步性,中西方孝文化也不是同时出现的,但最初形态的孝文化却是一样的,即善待长辈。而随着历史的发展,中国的孝文化逐渐发展成为一个博大精深的体系,而西方的孝文化却成了只在文献中出现的很狭义的概念,甚至连最初的孝文化的一些观念也发生了改变。中西方孝文化有较大的差异。

一、中西方孝文化比较

为了对中西方孝文化的差异有更清楚、更全面的认识,我们先从文献的角度对中西方的孝文化进行考证研究,然后在此基础上对中西方孝文化进行对比分析。

(一)中国孝文化

中华民族的孝文化历史悠久,源远流长。在中国五千年灿烂辉煌的文明记载中,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涉及方方面面,内容极其丰富,其中“孝”不仅是家庭观念中孝敬父母的问题,也是几千年来统治秩序中重要的社会规范。中华民族有着一整套关于孝的理论。中国历史上,“孝”是进入家庭观念中最早的伦理道德范畴。传说尧时,“虞舜,性至孝”,感天动地,“帝尧闻之,遂以天下让焉”。这可能就是中华孝文化的雏形。肖群忠认为,“孝”当产生或大兴于周代,其初始意指尊祖敬宗、报本返初和生儿育女、延续生命;至孔子,使“孝”从其宗教与哲学意义转化为“善事父母”的纯粹伦理意义,从宗族道德转化为家族道德;至《孝经》,“孝”这个反映家庭亲子关系的道德观念被全面政治化了。[2]

孝文化在中国文化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孔子提出了“孝为仁之本”,而儒家思想也就是以“仁”为中心的道德思想,可见“孝”在儒家思想中的重要地位。在《孝经》中,“孝”被置于道德规范的最高地位,“孝者,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意思说,孝是道德的根本,一切教化都从此产生。同时,《孝经》还认为:“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就是说,“孝”是天经地义的事,是人民固有的自然的行为。“孝”,作为中华民族传统道德的本位,可以说是一切传统道德规范的核心。

中国孝文化对“孝”有明确的规定,并强调“孝”与“顺”的一致。曾子认为:“孝有三,大孝尊亲,其次弗辱,其下能养。”“尊亲”不仅指尊敬,更有一系列礼仪规定;“弗辱”就是要安分守己,不许玷污祖上的名声和家族的尊严,还要珍爱父母给予的身体;“能养”并非一般的供养,而是敬养。在中国的孝文化中,还强调“顺”,即顺从父母的意愿,孔子对孝的简洁解释是“无违”,儒家所提倡的“孝”从本质上来说,就是服从长上的意志。

中国孝文化有着重要的政治内涵。“孝”本是规范家庭内部亲子关系的伦理道德,主要指子女对父母的道德义务,是家庭伦理的范畴之一。但传统的中国社会是家国同构、君父同伦,正如孔子所言“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孝”也就具有了重要的政治意义。“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宾莫非王臣。”君为天下父,行孝道就是行忠道,忠孝是一体的。在统治者看来,忠孝观念是每个社会成员必须遵守的规范。无论家与国,其权力配置都是严格的父家长制,而皇帝通常被称为君父,皇帝派遣的官吏、地方行政官员则被视为老百姓的“父母官”。“以孝治天下”成了历代君王成功施政的经验总结。可见,在传统的中国社会,孝文化不仅仅局限于单纯地敬养父母,已经明显地扩展和泛化了。《孝经开宗明义》认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孝敬父母只是孝的开始,进德修业才是孝之终。这与儒家伦理“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思想相一致,与儒家“身—家—国”的模式相统一。可见,“孝”已经同时向个体道德领域和政治领域扩展,它起源于个体道德修养,贯穿于家庭中赡养父母和家庭和睦,终于进德修业,对国家和社会履行职责。

同时,中国孝文化对“不孝”有明确的规定,即“孝”与“不孝”是有衡量标准的。《孝经五刑》认为:“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在应受大辟等五种极重刑罚的三千罪行中,“不孝”是最大最严重的罪行。在《孟子离娄章句上》中,孟子提出:“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舜不告而娶,为无后也。君子以为犹告也。”赵岐为其做了如下注解:“阿意曲从,陷亲不义,一不孝也;家贫亲老,不为禄仕,二不孝也;不娶无子,绝先祖祀,三不孝也。”“阿意曲从,陷亲不义”从精神层面提出致亲于义则为“孝”,陷亲于不义则为“一不孝”。可见,孝不是简单的恭敬顺从,而是以“义”作为“孝”的评判标准。“家贫亲老,不为禄仕”则从物质层面,即温饱与否和是否为考取功名而努力提出“孝”的标准。最后,“不娶无子,绝先祖祀”又从发展的层面,即后继是否有人的角度提出“孝”的标准。此处的“无后”并不是侧重“不娶无子”,而是强调“绝先祖祀”,即无人继承衣钵才是真正的无后,真正的大不孝。

(二)西方孝文化

西方文化有三个源头:一是以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为代表的古希腊文明;二是古希伯来犹太教文明;三是古罗马文明。这三大源头后来融会起来并以基督教的形式构成了西方文化体系。[3]因此,要探讨西方的孝文化必须研究《圣经》。《圣经》一直被认为是西方文学和艺术创作的源泉,很多西方社会中的道德规范亦源于此。据《圣经》记载,基督徒所信奉的耶和华上帝给人类社会颁布了十条必须谨守遵行的戒命,其中的第五条就要求“当孝敬父母”。基督教教义要求基督徒“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长寿”。

在对中西方孝文化进行对比研究中,笔者发现除《圣经》外,西方对孝进行系统阐述的文献几乎没有,这与中国的情况正好相反。西方哲学家们所关注的并不是家庭养老,而是社会养老。这导致了西方的孝文化发展缓慢,但却使社会养老理论得到了充分发展。

(三)中西方孝文化比较

中国的孝文化已经渗透并流动于中国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很多地方都以“孝”而闻名,孝子会受到全社会的尊重。董永是中国古代有名的“二十四孝”之一,其“性至孝,家贫,父死,卖身贷钱而葬”的事迹感天动地,传为佳话。但是,西方的孝文化却远没有这么发达,不仅没有什么地方以“孝”而闻名,也没有哪个地方因“孝”而引以为荣,更没有“二十四孝”这样闻名的人物。中国有很多关于“孝”的谚语,如“百善孝为先,行孝当及时”、“孝顺公婆自家福,勤种天地自家谷”、“在家孝父母,强如远烧香”、“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等等。而在西方,这方面的谚语却很少,在《英汉双解英语谚语应用词典》所收录的谚语中,居然一条都没有。

中国的孝文化有双重意义,即家庭意义和社会意义。“孝”在家庭中主要体现在子女对父母的行为和态度上。在中国传统的孝文化中,父母在家庭中是绝对的权威,服从父母被视为孝顺的一种体现。孔子认为:“事父母几谏,见志不同,又敬不违,劳而不怨。”即子女侍奉父母时,对父母不对的地方要婉转地规劝,若自己的意见不被接受,要仍然保持恭敬,不能生气,也不能去触犯他们,虽然自己感到苦闷,也不要流露出埋怨。“孝”的社会意义在于维持一种社会和谐,即对长者和统治秩序的敬畏和基于敬畏的服从。在西方,“孝”主要并不体现在子女对父母的行为之中,而是更多地体现在宗教文化中。西方的孝文化也没有多少社会意义,而其家庭意义仅表现为对父母的尊敬。这种尊敬也并没有导致对父母的服从,而是更多地强调独立,强调家庭成员之间彼此平等。

传统的养老模式极大地丰富了中国的孝文化。在中国,几千年来,赡养的义务主要由子女完成;而在西方,不强调子女有赡养老人的义务,父母年迈后,赡养的义务主要靠国家通过社会保障制度来完成。因此,中国的孝文化包含赡养的义务,而西方孝文化中并不包含赡养的义务。在中国,赡养的义务如同自然界中的“反哺”;而在西方,赡养的义务则如同“接力棒”,由子女或父母本人将自己转交给社会。

中国人家庭观念非常强,父母对子女的付出也是最大的,这一点令西方人无法想像。而在西方,一旦成年,都会自食其力,不需父母过多付出。中国人一般都与父母住得比较近,即使到外地工作,一般也要把父母接到身边。孔子认为:“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孔子不赞成父母健在时儿子离家远游,如果因故非远游不可,必须有明确的方向。孔子这种思想是怕儿子远行在外,老人无人照顾。西方人一般不会这样,他们为了事业不会过多地考虑父母,也没有必要考虑父母。而且西方人并不像中国人有很深的故土情结,相反,他们喜欢不停地变换居住地,尤其是美国人,他们一生通常会搬好几次家。这种父母与子女之间互相付出的差异,也部分地解释了中西方在财产继承方面的不同。在中国,父母的财产毫无疑问是由子女继承的,这不需要任何书面的证明,子女也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而西方人则通过遗嘱决定财产的归属,他们可以根据自己的想法把自己的财产给任何人或机构,甚至给自己的宠物,而他们的子女也不会觉得不可接受。

中国人将“孝”同生儿育女相结合,强调不能绝先祖祀。“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时至今日这种传统的观念依然根深蒂固,这是数千年来形成的一种民族心理[4]。西方人强调自由,为了自由可以选择DINK(double income, no kids)家庭,甚至独身。在中国,由于孝文化的原因,“断子绝孙”是最恶毒的咒语;而在西方,“断子绝孙”却没有这样的文化含义。正因如此,当“断子绝孙”被直接翻译成“sonless”时,西方人觉得莫名其妙,根本无法将其与贬义词联系起来。

二、中西方孝文化差异原因分析

中西方孝文化的不同在于文化差异。中国文化是重农文化,这是因为中华民族的生存环境最适宜农业生产。几千年来,农业生产也一直是中国经济的主要形式。重农文化是群体本位的沃土。群体本位注重群体价值和人际和谐,个人价值依赖于社会和他人,把个体看成是社会的一员,强调个体对社会、对他人的责任,强调人与人之间相互关心和相互爱护,以集体利益为重。西方文化发源于爱琴海地区,由于多山且不适宜农业生产等生存环境的限制,人们很早就从事手工业和商业活动,并生活在城邦中,经常迁徙和流动。西方文化强调重商主义,重商主义是个体本位的温床。个体本位以个体为本位,强调个体利益高于一切,即使在家庭关系中也是以个体利益为中心。

群体本位使中国人时刻把自己看作是某一集体的一员,体现在家庭中就是每个人都很看重家庭,都很注重以亲子关系为主的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几千年来一直如此,因此造就了中国丰富的孝文化。个体本位使西方人更加看重个体的价值,认为社会价值在于每个个体价值的实现,他们并不像中国人那样提倡集体主义,有些社会学家甚至称西方人尤其是美国人为“离群”,在家庭中也不像中国人那样在处理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上花大量的精力。相反,由于离婚率偏高,西方的家庭相当不稳定。在这样的家庭模式中,孝文化是不可能得到全面发展的。因此,虽然与《论语》同时代的《圣经》已经有了最早的关于“孝”的阐述,但西方的孝文化并没有在家庭中得到发展,更没有在社会上得到广泛认同。

三、结语

经过以上分析,我们不难发现,中西方孝文化截然不同。这些不同源于文化差异。但是在跨文化交流的今天,中西方的孝文化正在彼此影响、互相吸收。在中国,随着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养儿防老”和“家庭养老”的观念正在逐步发生改变,DINK家庭的数目也在增加。在西方,当越来越多任感情泛滥的“少女母亲”已经成为全社会舆论焦点的时候,人们开始探讨中国极少有这种现象的原因,中国孝文化中子女对父母“不违”的观念受到了许多社会学家的关注。随着全球化广度和深度的不断发展,这种相互影响的趋势还将继续,因此对中西方孝文化研究有着深远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 朴钟锦.儒家“孝”道观念的时代价值[J].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学报,1999(2):3643.

[2] 肖群忠.《中国孝文化研究》介绍与摘要[J].伦理学研究,2004(4):107108.

孝文化的体现范文第3篇

基于自然性血緣情感关系的孝道观念,构成中国人的根本价值信念与基本文化立场,是齐家治国的基本原则。在家庭领域,基于传统反馈型代际模式,子代赡养老年父母是孝道伦理规范和道德义务。即使在当代中国现代化进程中,孝道观念在促进子女对父母的经济与情感支持方面仍然具有积极效应[1]。非华人文化圈的相关研究也发现,家庭伦理规范是驱动子女照料父母的重要影响因素[2]。因此,随着中国渐入深度老龄化社会,发挥孝道伦理对家庭养老功能的保障作用具有紧迫性、重要性。在党的报告中指出,要深入推进家庭美德建设,激励人们向上向善、孝老爱亲,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由此,转型期孝道观念及其变迁激发国内外学者的广泛关注,但探索较多而一致结论不足。通过农村的调研和个案访谈,近年有文献指出,中国社会似乎出现“孝道沦丧”,致使农村家庭养老机制遭受巨大冲击[3]。基于六个城市的数据调查也得到类似结论,伴随现代化水平的提升,成年子女的孝道认知程度及其对父母的经济支持逐渐减弱[4]。不过,当部分研究试图勾勒中国孝道沦丧的图景时,另一些较为复杂甚至相悖的事实也被描绘出来。有研究指出,农村地区的代际关系类型并非是单一的,而是从亲近到矛盾之间具有多元化类型[5]。这就意味着不能简单得出孝道观念衰落或是代际关系弱化的结论。更有研究从父母的角度出发,发现老年人对子女孝顺程度的总体评价越来越好[6]。

结论的差异固然可能是源于地域、数据及测量方法的不一致,但其中更重要的原因可能是没有区分孝道的内涵维度,笼统考察孝道变迁容易混淆研究结论。事实上,孝道涵盖“权威性”和“相互性”两种在内涵性质及运作功能上明显不同的属性。孝道的这两个维度构成叶光辉等人所提出的孝道双元模型[7]。前者反映家庭角色道德规范,后者则反映亲子之间的情感互动。曹惟纯、叶光辉利用中国台湾地区社会变迁调查数据发现,制度和社会变迁带来的不是孝道的兴衰,而是孝道内部结构中两个维度之间的相对消长[8]。权威性孝道观念在早期表现式微,但近期随着老龄化进程加剧,孝道整体认同感上升,且权威性孝道相对于相互性孝道呈现出更加强劲的上升势头[9]。因此,对于孝道式微的判断,尚需更为细致的分析。

代际传递是孝道文化的初源维护。但相比之下,目前对孝道的研究,学者们常常关注其变迁趋势,以及孝道观念对其他变量(如代际支持)的影响,而很少对孝道本身的形成及其传递机制进行深入探讨。另外,就实证研究而言,“孝道沦丧论”者大多依据区域性调查和个案访谈的资料,其结论有待全国性大规模数据的翔实论证。我们需要辨析至少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孝道观念究竟经历了何种变迁,不同内涵维度的变迁趋势有何不同;二是家庭作为文化传承的基本单位和载体,在孝道观念的形成、世代更迭和绵续中起到什么作用。具体一点,就是父母的孝道观念是否能够传递给子女。这对于弘扬传统优秀文化,巩固和发挥家庭养老基础地位具有重要启示意义。

鉴于此,本文在孝道观念形成及其影响因素这个框架下,从代际传递视角切入,利用全国范围内的大型家庭调查数据,深入分析孝道观念的变迁及代际传递效应,以便深入理解当代中国孝道观念的传承机制。研究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①辨识和区分孝道观念的內涵和结构维度,并阐述不同孝道维度的变迁趋势;②从代际传递视角探究孝道观念的演变及其持续性;③探析孝道观念代际传递效应本身随时展之变化特征。

二、理论与文献综述

通过承继和演绎,儒家孝道的内涵有其不同的历史承载,对中国人的日常行为和社会关系具有基本的价值和文化导向作用。然而,结构功能主义范式和现代化理论认为,传统文化会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而逐渐衰微。不过,孝道观念是否会伴随现代化而弱化或是消亡,现有文献并没有一致结论[10]。尽管有研究指出,转型社会的孝道观念已从绝对权威服从(子代服从亲代)转向平等亲情与辈分权威两个维度并存的二元模式[11]。但不管怎样,这两个维度的孝道观念都有着源远流长的历史传统[8]。这说明孝道观念在历史沉浮变迁之中,持续性依然占据绝对支配地位。

代际承继和世代绵续是文化传承的首要特征。文化传承涉及一个社会如何将社会成员共有的偏好和价值观一代代地传递下去,它是文化或文明积累的基本方式。有研究指出,尽管人们的文化价值观念会随社会制度环境的变迁而变化[12]。但个体的文化信念主要来源于上一代的文化传承,然后受到个体经验的影响而发生缓慢更新并传递至他们的下一代[13]。而且社会环境越稳定,文化观念的代际传递效应及其持续性就越强[14]。

家庭是文化传承的主要场所和载体。社会化或文化传承理论认为,父母拥有家长式的利他心理,关心自己的孩子并有目的地传递自认为正确和/或对子女有益的信念、偏好和价值观。这意味着父母会对子女提出某种形式的口头指示或劝告,投入时间、资源,甚至直接干预子女的生活,期望他们能够拥有与自己类似的文化特征或偏好[15-16]。类似于社会学中的符号互动学说,他们都把社会化看作是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由一个人向另一个人传达应该如何行动的指示。同时,经典的社会化理论强调父母不仅仅是“口头劝导者”,而且是孩子的行为榜样[17]。儿童持续暴露于父母的特定行为模式中,导致他们学习模仿、适应并内化该行为及其相关的态度,这一过程被称之为垂直社会化。

具体到孝道文化观念,代际传递也正是孝道文化延绵至今的主要机制。生物个体在向社会人转变的成长过程中,长辈尤其是父母的言传身教,会传递和教化有关孝道伦理规范。个体同样会加入这一过程之中,儿童通过观察父母的尊亲行为、长幼尊卑以及家庭成员的代际互动关系,潜移默化地形成与之相关的态度。因此,个体孝道观念形塑于儿童社会化过程并受原生家庭环境的影响,且在一代又一代的社会化过程中呈现出稳定的代际传承性。然而,孝道作为一项重要的文化价值观,国际学术界对其代际传递机制缺乏科学全面的研究和探讨,尚有很大的研究空间。此外,在文化代际传承过程中,当一种文化受到外部冲击时,家庭内部会投入更多的资源以传递文化意识给子代,从而保证文化的延续[15],那么当传统孝道文化在社会转型中面对现代化、城市化的外在冲击,家庭内部的资源倾向对孝道传承的正向效用机制是否还能发挥效用,还需要我们进一步地研究论证,这构成本文的研究动机。

已有研究从亲子互动关系角度考察个体孝道观念的形成机制,发现父母的教养方式、教养行为对子女的孝道观念具有良好的预测作用[18-19]。不过,就目前掌握的文献资料,仅有李启明、陈志霞基于湖北襄阳农村地区439户家庭调查数据[20],为孝道观念的代际传递效应提供经验证据,他们发现父母孝道观念和行为对子代孝道观念的形成具有显著影响,并促使其在代际互动中实践自己的孝道行为。遗憾的是,由于数据限制,其研究结论局限于特定区域的特定群体,孝道观念的代际传递效应有待全国性翔实数据资料的验证。此外,由于成长陪伴时间或是家庭角色的不同,父亲和母亲对子代文化价值观念的影响可能存在差异。因此,在孝道观念代际传递过程中,有必要区分和比较父母各自独立的作用。

另外,代际传递效应本身也可能随时展而变化。代际传递是文化再生产和维持文化观念稳定性的重要机制,但传递本身也是有选择性的。这种选择性一方面来自父母,他们会结合自己的经验,选择被社会公认或更有价值的觀念传递给后代。例如,通过对移民家庭的调查研究发现,父母不仅向子女传递他们个人认同的价值观,也会刻意地传递社会上公认的重要价值观[21]。另一方面的选择性也来自子代,受个体特征(如受教育程度)和成长体验的影响,会有选择性地学习或接受来自父母的观念和行为。同时,孝道观念的形成还可能受到同伴朋友的影响,并通过大众传媒的宣传推广而受到特定社会宏观文化和制度的影响。总之,孝道等文化价值观念的代际传递,在内容和程度上都会随着时展而变化。

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快速发展,我国家庭模式、社会结构发生了急剧变化,传统孝道在现代社会到底发生了什么样的变迁,我们应该如何传承孝道文化,已然成为一个不可回避的重要议题。而现有研究对于孝道文化现状及其传承的分析,大多忽视了代际传承的效用机制,且根据文化传承模型[15],父母在家庭内部的文化传递中都扮演重要角色,将父亲、母亲都纳入代际传承的分析中是十分必要的。综上所述,无论对于弘扬传统文化、增强文化自信,还是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都有必要在已有研究基础之上,对孝道观念的代际传递机制进行深入分析,并以此来探讨孝道文化的变迁以及未来的可能发展趋势。基于此,本研究将利用全国代表性的调查资料,从家庭出发,构建亲子匹配数据,综合探讨父亲、母亲对子代孝道文化的代际传承效用,并深入分析孝道文化代际传承效用的变迁趋势。

三、数据、变量测量与方法

1.数据来源

本文数据来源于中国家庭追踪调查(CFPS)数据。CFPS是一项全国性、大规模跟踪调查项目,样本覆盖25个省/市/自治区。调查内容涵盖个体特征、家庭关系、经济状况等诸多主题。其中2014年CFPS专门设计了孝道观念的测量模块,且其调查对象为样本家户中的全部家庭成员。这是目前涉及孝道观念最具全国代表性、最有时效性的亲子匹配调查数据,为分析孝道观念及其代际传递效应提供了良好的数据支持。在实证分析中,使用CFPS项目组公布的“个人截面权数”进行加权,使样本具有全国代表性。

2.孝道观念及其结构维度

孝道文化观念历来受到学术界的关注与重视,这也使得其量化测量较为完善。叶光辉提出并利用经验研究验证了双元孝道模型[7],随后双元孝道模型也被基于大陆、台湾地区,以及香港地区的大型综合调查的分析所验证[1, 8],是目前较为可靠的孝道测量方式。所谓孝道双元模型,即指现代中国人的孝道观念主要体现在两个维度:相互性孝道和权威性孝道。其中,相互性孝道主要是指亲子之间的情感、精神交流,体现儒家“亲亲”原则;权威性孝道则强调子代对亲代的遵从,体现儒家传统中的“尊尊”原则。在实践生活中,相互性孝道和权威性孝道相互融合,共同构成我国反馈型的代际关系模式的基础,不仅在情感支持上遵从父母,更从经济照料上赡养双亲。

在CFPS数据中,测量孝道观念的具体指标一共有以下六项:①无论父母对子女如何不好,子女仍应善待父母;②子女即使在外地工作也应经常回家探望父母;③子女应放弃个人的志向,达成父母的心愿;④儿子结婚后应和父母住在一起;⑤为了传宗接代,人应至少生一个儿子;⑥人应做一些光宗耀祖的事情。每个测量指标均有五分类的选项以供受访者选择(1—5分别代表非常不同意、比较不同意、一般、比较同意、非常同意)。

对孝道观念测量指标进行探索性因子分析,发现可以提取得到两个公因子。其中,公因子1涵盖的变量是③④⑤⑥项,这些变量主要强调子代的辈分角色义务;公因子2涵盖的变量则是①善待父母和②经常回家探望父母,主要强调子女与父母之间的情感联系。这与胡安宁等的对孝道观念的测量结果[1]是类似的,故本研究遵循胡安宁等学者的分析,将公因子1命名为权威性孝道(authoritarian filial piety),公因子2命名为相互性孝道(reciprocal filial piety)。研究计算了两个公因子的克隆巴赫系数(Cronbach’s alpha),其中权威性孝道的克隆巴赫系数为0.70,而相互性孝道则为0.44

由于数据的限制,构造相互性孝道维度时只用到了两个观测变量,造成其克隆巴赫系数相对较低,这和胡安宁2017年研究等同类文献的结果是一致的。。

3.分析方法

本文的因变量为个体的孝道因子得分。由于代际传递的探讨需要用到子女以及父母的孝道观念,因此,我们以家庭中的子代为参考,构建亲子匹配数据,以子代的孝道观念作为因变量,并检验亲代孝道观念对子代孝道观念的预测作用。本研究在加权使用全国总样本的基础上剔除了父母全部去世的个体,同时我们剔除了由于未当面访问等造成孝道观念调查变量缺失的个体,得到父母至少一方在世,且关键变量未缺失的样本量为23703。其中,能匹配上父亲相关信息的样本量为6794,能匹配上母亲信息的样本量为7660,能匹配上父母双方信息的样本量为5941

由于控制变量亦存在部分缺失值,故后续进入模型的样本量略小于此数。。不过,在CFPS数据中,一般情况下只有与父/母共同居住(同灶吃饭)的家庭才能同时搜集到亲子两代的相关信息,从而成为本研究的分析对象。为避免父母健在但因没有“同灶吃饭”而没有进入调查所导致的样本选择偏差,本文采用Heckman样本选择模型,通过使用从样本选择方程中获得的信息,对回归方程估计中的样本选择偏差进行矫正。

本研究对“是否与父/母同住”建立选择方程,其中只有当zi=1(zi表示“是否同住”,同住=1,非同住=0),个体i才会进入回归方程。即被解释变量是否进入回归模型取决于二值选择变量zi。用两个方程来表示被解释变量yi的决定因素:

回归方程:yi=βixi+εi,当z*i=1时,样本进入回归模型。

选择方程:z*i=wiγ+ui,当z*i>0,则zi=1,否则zi=0。

Prob(zi=1|wi)=Φ(wiγ)

则:E(yi|z*i>0)=E(βixi+εi|wiγ+ui>0)

=βixi+E(εi|wiγ+ui>0)

=βixi+ρ·σ·λ(-wiγ)

其中,λ为逆米尔斯比率,xi为决定被解释变量的外生变量向量,wi是决定z*i的外生变量向量。

选择方程以“与父/母同住”为被解释变量,来探讨与父/母同住与否的个体的孝道观念是否存在显著性差异。现有的相关研究表明,个体由于教育、收入,以及性别、年龄等方面的差异,会在与父/母一起居住这个问题上做出不同选择[22]。同时,婚姻与住房情况对于家庭规模、居住结构也会存在影响。基于现有研究基础,本研究的选择方程中主要探讨了个体的基本人口学变量、婚姻、教育、收入以及住房状况对“与父/母同住”的影响。

回归模型中的其他控制变量包括子代与父代的影响因素。如子代的年龄、性别、婚姻状况、受教育年限、个人年收入(取对数)、是否有孩子、健康状况、住房产权、调查地点、户籍、出生世代,以及父母年收入(对数)、父母的年龄、父母的受教育年限、父母的健康状况。考虑到地区之间在经济社会转型与文化冲击方面的差异,也会影响到个体孝道观念,因而将省级层面的地区虚拟变量加入模型中,以便控制无法观察的地区经济社会因素的影响。回归分析中,调整样本在省份层次上的聚集效应,以得到稳健标准误。

各变量在样本中的具体分布如表1。从表1可以看出,本研究所分析的样本中,男性占比要高于女性。这是由于在“从夫居”的大背景下,以家庭为调查单位的情形下,与父母“同灶吃饭”的男性在现实生活中原本就是多于女性的。分析样本的平均年龄为31.3岁,已婚比例为57.18%,有52.97%的个体已经生育至少一个孩子。整体而言,被研究的个体在调查时居住地点的城乡分布比较均衡,但是由于存在居住在城镇但持有农业户籍的人口,所以农业户籍人口比重为71.94%。表1也展示了父母的相关信息,可以发现,父母的年龄都在55岁以上,父亲的受教育程度与收入水平均高于母亲。

四、分析结果

1.孝道观念及其变迁趋势

图1报告了孝道观念各个测量指标的分布状况。可以发现“①善待父母”、“②常回家探望父母”这两项构成相互性孝道维度的指标,“比较同意”或“非常同意”的比例较高。也就是说,虽然在过去的一个世纪我国社会经历了巨大的变革,传统孝道观念也一度受到质疑甚至批判,但当今社会中,亲子间基于情感互动的相互性孝道,仍然得到了高度认可。

图1中的③至⑥则反映了权威性孝道的测量指标的分布状况。相对于相互性孝道的明显右偏,权威性孝道各指标的分布则相对更为均匀,对权威性孝道观念测量指标持不赞同态度的居民比重明显高于相互性孝道。其中对于“人应该做一些光宗耀祖的事情”说法倾向于不赞同的比例相对较低(11%),对于“子女应该放弃个人志向,达成父母心愿”和“儿子婚后应该和父母住在一起”两种说法,倾向于不赞同的比例则分别达到19%和22%。这与传统孝道观念中子女对于父母权威的绝对服从相比,发生了较大的变化。说明随着社会的发展,个体越来越重视自身的发展,其追求自身权益的意识逐步增强。“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是儒家传统思想文化的代表性观点。对于“为了传宗接代,人至少应生育一个儿子”的观点,赞同的受访者与不赞同或无所谓的受访者各占一半,说明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性别平等意识的宣传与普及,生育观念的性别维度发生了一定转变,男性偏好在我国社会虽仍然存在,但已经出现明显的改善。

至于孝道的世代变迁,通过出生年代的适当分组,能够反映出各个时代的变化趋势。本研究综合考虑个体出生年份,以及新中国成立、改革开放等重要历史节点,将世代划分为四个组:分别为1949年及以前的世代、新中国成立后1950—1978年世代、改革开放后的1979—1989年世代、1990年及以后世代(“90后”)。出生于这四个世代的样本比重分别为:15.04%、54.98%、17.92%、12.07%。

图2反映了孝道观念的世代变迁趋勢。从中可以发现,基于亲子间情感互动的相互性孝道认同度高于基于角色规范的权威性孝道,这与国内外其他同类研究结论是一致的[20]。就世代变迁而言,权威性孝道观念的强度随世代推进的下降趋势较为明显。这意味着权威性孝道的影响力有减弱的趋势,似乎印证“孝道衰亡”的观点。不过,反映代际情感互动的相互性孝道观念则随着出生世代的推进而保持稳定且略有上升趋势。这表明,孝道是否衰落不能一概而论。此外,从图3可以发现,父母与子女之间无论是相互性还是权威性孝道意识的强度均较为接近。也就是说,在权威性孝道随着世代的推进而逐步减弱的情况下,亲子之间的孝道观念仍非常接近。这可能正是由于子代孝道观念的形成是受父母的影响,因而在孝道内部维度已经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孝道观念的代际传递效应仍然稳健。当然,父母对子女的孝道观念的影响是否具有统计意义上的显著性,则需要进一步的分析检验。

2.回归分析结果

在因子分析基础上,研究运用Heckman样本选择模型分别对孝道的两个维度——相互性孝道与权威性孝道的代际传递进行探讨。为了减少共线性问题并检验父母孝道观念对子代观念的独立影响,模型逐步验证父亲、母亲孝道观念的代际传递效应。回归分析结果见表2。其中,模型1—3分别为母亲、父亲以及父母双方对子女权威性孝道观念的代际传递模型。模型4—6则为母亲、父亲以及父母双方对子女相互性孝道的代际传递模型。

从表2中模型1—3回归结果可知,父亲、母亲的权威性孝道会显著影响子女的权威性孝道观念,但父辈的相互性孝道观念对子女的权威性孝道观念没有影响。其中,模型1和模型2分别纳入父亲、母亲的孝道观念,发现父母的权威性孝道观念对子代的权威性孝道观念具有独立的影响。模型3同时纳入父母双方的孝道观念,发现父母孝道观念影响子代孝道观念的结果保持稳健。也就是说,父母的权威性孝道观念意识越强,子女的权威性孝道观念也越强,但父母的相互性孝道对子代的权威性孝道的影响不具有统计意义上的显著性。

此外,个体(子代)的权威性孝道还会受到性别、教育等特征状况的影响。男性的权威性孝道观念要强于女性。针对这一发现,可能的解释是,由于权威性孝道观念体现的是儒家“尊尊”原则,当前社会性别平等意识虽日益增长,但“从夫居”“父权制”在社会生活中仍扮演重要角色,而“从夫居”“父权制”是家庭角色规范的主要体现,所以在基于家庭角色规范的权威性孝道意识强度上,男性强于女性。而教育对于权威性孝道观念具有显著负向影响,个体受教育年限越长,权威性孝道观念越弱。

模型4—6是相互性孝道代际传递的分析结果报告。与权威性孝道观念的回归结果类似,情感性孝道观念也具有显著的代际传递效应。父亲、母亲的相互性孝道观念对子代同一维度,即相互性孝道观念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另外,女性的相互性孝道意识强于男性,似乎印证“女儿更孝顺”或是女儿与父母情感交流更多、更能体贴父母。

有意思的是,不管是权威性孝道观念还是相互性孝道观念代际传递效应模型,母亲孝道观念的回归系数都大于父亲孝道观念的回归系数。就本研究而言,在父、母的孝道观念采取相同测量方式的情况下,可以说母亲对子女孝道观念的影响大于父亲的影响。针对这一发现,一个可能的解释是,基于当前社会性别角色分工,在子女的成长过程中,母亲一般更多地扮演子女教育者的角色,尤其是子女青少年时期,往往是母亲花在陪伴和教育子女上的时间更多。且女性的情感表达更为丰富,子女在日常生活中与母亲的情感互动更多。因此,母亲对子女潜在意识的影响作用更强。

值得说明的是,按照常理来说,接受教育越多的个体更懂得感恩,孝道观念应该更强。但是研究结果却显示,受教育年限对个体的权威性和相互性孝道均存在显著的负向影响。权

威性孝道基于传统辈分角色规范,受教育水平越高的个体对于“传宗接代、光宗耀祖”等传统观点的认同度逐步减弱,这与曹维纯等的研究结论[8]是一致的。而教育年限对基于亲子互动的相互性孝道存在显著负向影响,则可能是由于受教育年限是社会现代化的重要指标。而有研究已经证明,现代化对于孝道存在侵蚀作用,现代化水平越高,孝道被侵蚀得越严重[4]。同时,在快速城镇化和人口大规模迁移流动的背景下,受教育程度提高又使得父母与子女的同住概率降低、居住距离增大[22],从而不利于代际情感互动和孝道观念的传承。这也让我们不得不进一步分析,孝道观念的代际传递效应是否存在世代差异,也就是代际传递效应的程度是否在不同世代、不同群体之间存在差异。

3.孝道观念代际传递效应的稳定性

上述模型分析了孝道观念的代际传递,但是其代际传递效应在不同世代、城乡之间的稳定性则需要进一步的检验。表3报告了加入父母孝道观念与其他变量的交互项之后的孝道观念代际传递分析结果。表3中的分析结果仍然是基于Heckman样本选择模型的回归结果。模型中加入交互项之后,孝道的代际传递效应依然显著,父母的权威性孝道、相互性孝道均对子代相应维度的孝道观念产生正向影响。

┣┣(中)表题┫┫表3 孝道观念代际传递的稳定性检验

变量母父父母

权威性孝道:

权威性孝道(父)*农业户口-0.058*(0.038)-0.011(0.035)

权威性孝道(母)*农业户口-0.080**(0.037)-0.065(0.040)

权威性孝道(父)*1978年及以前-0.003(0.035)0.053(0.001)

权威性孝道(母)*1978年及以前-0.069(0.052)-0.035(0.034)

权威性孝道(父)*1979—1989-0.026(0.042)-0.012(0.041)

权威性孝道(母)*1979—1989-0.036(0.032)-0.011(0.034)

控制变量有有有

相互性孝道:

相互性孝道(父)*农业户口-0.044*(0.027)-0.080***(0.024)

相互性孝道(母)*农业户口-0.007(0.024)-0.011(0.024)

相互性孝道(父)*1978年及以前-0.096***(0.035)-0.116***(0.040)

相互性孝道(母)*1978年及以前-0.016(0.045)0.021(0.047)

相互性孝道(父)*1979—1989-0.078***(0.028)-0.067***(0.025)

相互性孝道(母)*1979—1989-0.035(0.025)-0.021(0.025)

控制变量有有有

┣┣(中)表注┫┫ 注:1.表中的系数估计基于表2中的模型设定,所有控制变量均有纳入模型;2.模型中以1990年及以后出生的世代为对照组;3.表中括号内为稳健性标准误,允许样本在省份内聚类;4.*、**、*** 分别表示在10%、5%、1%的统计水平上显著。

表3的分析结果还显示,权威性孝道的代际传递效应较为稳定,不受出生世代的影响。在单独考虑父亲或母亲对子女孝道观念影响的情况下,农业户口居民的权威性孝道代际传递效应弱于非农居民,但是这种差异在同时考虑母亲和父亲的情况下不显著。

相互性孝道的代際传递效应的异质性要高于权威性孝道。与父母一起居住的个体中,农业户口居民的相互性孝道的代际传递效应要高于非农户口的居民。这与我国当前的老年人口养老方式不无联系。机构养老、社区养老在农村的普及率低,而城镇地区的养老方式相对更为多样。绝大部分的农村老年人口是居家养老,老年生活基本是靠成年子女支持,年幼的子代更能体会到成年父母在照顾家中老龄长辈时的用心,在言传身教之中,孝道观念的代际传承也得以加强。

父亲对子女的相互性孝道代际传递效应会随着世代推进逐步增强。这一现象在与父亲同住以及与父母双方同住的样本中均得到了验证。在以1990年及以后出生的世代为对照的情况下,父亲的相互性孝道与1978年及以前出生的世代、1979—1989年出生世代的交互项的系数均显著为负,这表明1990年及以后出生世代的相互性孝道代际传递效应最强,相互性孝道的代际传递效应随着世代的推进在逐步加强。

结合孝道代际传递效应的稳定性检验结果(见表3)与世代变迁的描述性分析结果(见图2)可以发现,权威性孝道的整体发展呈现出逐步下降的趋势,但是其代际传递效应不随世展而显著变化,这说明权威性孝道的整体下降趋势不是由于代际传递效应引起的;而相互性孝道的整体发展比较稳定,但是其代际传递效应却在逐步增强,这说明孝道的代际传递效应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孝道衰落,甚至会促进孝道观念认同度的上升。

五、结论与启示

深度老龄化背景下,弘扬传统孝道文化以维护代际和谐、发挥家庭养老功能,已凸显其相当重要的现实意义。本研究从亲子代际关系出发,利用具有全国代表性的亲子匹配数据,研究孝道的内涵维度,以及不同维度的变化趋势和代际传递效应。

孝文化的体现范文第4篇

关键词:孝文化;大学生;缺失;重构

中图分类号:G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120X(2016)14-0028-03

在一定程度上说,中国文化就是孝文化,孝文化是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一笔宝贵资源。当代大学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接班人,对大学生进行德育,孝文化教育必不可少。可随着经济全球化、文化多元化、数字信息化以及物质丰富化,少部分大学生的行为颠覆了传统的孝道并产生道德滑坡的现象。所以,重构孝文化对大学生来说十分必要。

一、孝文化的含义、内容及现实价值1.孝的含义

子曰:“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孝是道德的根本,其他一切道德由它产生。孝是子女对父母衣食住行的保证,是对父母真诚的关心和照料,是报恩父母并对父母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孝文化在不同历史时期其含义和要求也不完全相同。但孝的基本内涵大体可以分为:小孝、中孝和大孝。小孝是“养亲”,指爱亲养亲的自然情感;中孝即“敬亲”,要在敬的基础上赡养双亲;大孝为“顺亲之志”,成为父母希望我们成为的对国家社会有用的人,要求后人继承先祖遗志,光宗耀祖。

纵观古今,我们认为“孝”是子女善待父母长辈的伦理道德行为,是道德规范的前提和基础。孝对传统中国的政治、经济、文艺、宗教、教育、风俗习惯或其他方面都具有重要作用,而且孝在中国文化中承担着链接过去、现在与未来的重任。

2.孝文化的基本内容

孝文化对于现代社会以及未来社会的道德建设都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孝文化的基本内容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①尊亲。孝的初始义是尊祖敬宗,生儿育女。后来演变为“善事父母”,包含赡养父母,敬养父母,侍奉父母,为父母养老送终。 ②不辱。要守身勿失,以防父母担心。要严于修身,保持自身高洁,要合理婉转劝谏、不盲从父母,不陷父母于不义。 ③敬养。以敬为孝,以诚为孝。为父母长寿感到高兴,为其年迈感到担忧,做到诚心诚意。

3.孝文化的现实价值

孝文化对中国思想道德有着极大的影响力,中国人始终将孝作为伦理关系的处理方法和判断标准,以塑造人们的思想道德修养。

(1)孝文化的社会价值。①“孝是立身之本”,培养个人的思想道德情感。在孝的基础上提高素质,良好的素质促进人性的培养,所以,才能拥有良好的友道、师道、孝道以及家庭美德、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②“孝是齐家之宝”,能调节家庭关系,构建家庭美德。一个人有修身、管家之道,才可能有治国之道。③“孝是和谐之链”,促进人际关系的和谐。“孝是中华美德”,孝文化教育能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在多元价值观并存的今天,大力弘扬和重构孝文化,可以引导公民的理想信念,推动社会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④“孝是治国之道”,保证国家安康,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中国传统文化认为“忠孝”相通,忠于祖国即孝于祖国,大于孝于双亲,在“忠孝不能两全”时应选择“忠”,这使我国拥有强大的民族凝聚力。今天,孝文化能陶养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增强中华儿女的爱国情怀。

(2)孝文化对当代大学生的意义。孝文化对大学生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①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孝文化能增强个人修养,促进情感品性的发展,成为有良心、有爱心的人,促进其身心健康、全面、和谐发展。②培养大学生爱国主义精神。孝文化教育有利于大学生继承和发扬优秀民族精神,从而将道德情感扩展到爱民族、爱人民、爱国。③促进大学生人际关系的和谐。校园文化建设可以运用孝文化的内涵促进学生“守身勿失”,严于修身,保持自身高洁,养成正确的人伦道德观、义利观等品质,从而促进人际关系和谐。

二、当代大学生孝文化现状及缺失的原因

1.当代大学生孝文化的现状

为了了解当今大学生的孝文化现状,我们对723名在校大学生进行网络调查(423人)和问卷调查(300人),其中,男生38.9%、女生61.1%;文史类50.3%、理工类45.3%、艺体类4.4%;大一37.5%、大二46.2%、大三9.8%、大四6.5%;农村籍67.0%、城镇籍33.0%;主干家庭31.3%、核心家庭58.9%、单亲家庭4.7%、重组家庭3.2%、其他家庭1.9%。调查结果如下:

(1)大学生对孝文化了解的程度。自我感觉“一般”的占37.4%、“了解”26.9%、“比较了解”26.0%、“不太了解”8.5%、“不了解”1.2%。大学生孝文化主要来源于家庭教育(79.0%)、学校教育(70.0%)、社会影响(60.8%)、课外阅读(44.4%)。

(2)大学生对孝文化认同度。“比较认同”的占51.8%,“非常认同”41.0%。有74.7%的大学生认为有必要成立一个提倡推广“孝”的社团,且有69.7%的大学生会主动参加关于孝文化的活动。大学生认为孝中最重要的是“敬养”(87.9%)。可见大学生对孝文化比较认同。

(3)大学生孝敬父母的意识与行为。感觉孝敬父母的意识“很弱”的2.1%、“一般”的48.7%、“较弱”23.2%、“较强”19.4%、“很强”6.6%。进一步调查发现,78.4%“记得父母生日”、18.0%“不太确定”、3.6%“不记得”;在父母生日时,55.1%“为父母送上祝福语”、26.0%“为父母买礼物”、15.4%“亲手为父母做饭”、1.7%“没必要过问”、1.8%“其他”;给父母打电话的频率是“一周1、2次”的60.4%、“一周3次及以上”19.2%、“一月1、2次”11.4%、“有事才打”9.0%;与父母发生冲突时,“暂时冷静,事后主动沟通”的65.3%、“对父母让步”的18.9%、“与父母冷战”8.5%、“自己正确就坚持到底”7.3%;关心父母主要通过“口头+行动表达”的48.2%、“默默放在心里”23.6%、“口头表达”17.0%、“行动表示”10.2%、“没想过”1.0%;对“是否做过让父母伤心的事”调查结果为“有,但记不清了”51.0%、“很多次”26.5%、“只有1、2次”18.0%、“从来没有”4.5%;“会主动承担”家庭责任的占86.0%、“不清楚”13.0%、“不会”1.0%。

(4)大学期间怎样才算尽孝道(多选)。选“专心学习,不让父母担心”的82.3%、“经常和父母交流谈心,让父母体会到关心”的80.6%、“多了解家庭情况,体谅父母”的76.6%。工作以后尽孝的主要方式应该是“在工作之余抽时间去看父母”的55.6%、“接父母跟自己一起生活,给他们舒适的生活条件”的31.9%。

(5)导致孝文化缺失的因素(多选)。选“孝道教育缺失”的64.1%、“重经济建设,轻精神文明建设”63.1%、“西方文化影响”41.4%、“三观的正常发展变化”28.8%;不孝敬父母的主要原因,选“不愿担负责任”的71.2%、“父母难以沟通、相处”66.0%。

(6)对进行孝文化教育的态度。选“非常重要”的53.0%、“比较重要”36.2%、“一般”8.9%、“不太重要”0.5%、“不重要”1.4%。

以上是总体情况的调查结果统计,但存在一定的性别、专业类别、年级、户籍、家庭结构差异。

性别差异主要表现在:男生对孝文化的了解和认同度高于女生;女生孝敬意识比男生强,更愿意与父母沟通;男生更重视孝文化教育并更愿意参加孝文化活动;女生家庭责任感高于男生;男生更多反对把父母送进养老院。

专业类别差异主要表现在:文史类学生认为孝文化更多来源于学校,而理工类、艺体类学生则更多来源于家庭;艺体生孝敬意识最强,他们更愿意常回家看父母,多做点家务,在父母生日时更多选择买礼物。

年级差异主要表现在:对孝文化的了解、认同度随年级增高而上升,四年级学生孝敬意识最强,与父母的联系也最频繁。关于怎样才算尽孝道?一、二年级学生选择专心学习,不让父母担心的更多;三年级学生选择多了解家庭情况,体谅父母的更多;四年级学生更多会常和父母交心。

户籍差异主要表现在:城市学生比农村学生更了解孝文化,孝敬父母的意识更强,更倾向于通过行动和语言来关心父母,更多主动承担家庭责任,并认为孝教育非常重要。农村学生更多认同孝文化和“敬养”,更反对将父母送进养老院,更愿意与父母交流,更支持建立孝社团和参加孝文化活动。

家庭结构差异主要表现在:主干、核心和重组家庭学生更了解孝文化,更愿意承担家庭责任;主干家庭学生孝意识更强;重组家庭学生与父母联系、给父父母买生日礼物更多;主干、单亲家庭学生更多认为父母难以沟通是不孝的主要原因,而核心和重组家庭学生更多认为是自身缺乏责任感。

以上结果表明,当代大学生“孝”的意识和行动总体上比较好,但还不尽如人意,少部分严重缺失,相当部分还有待提高。比如,超过1/5的大学生记不清父母的生日,近十分之一的不会主动承担家庭责任,认为父母生日没必要过问,与父母发生冲突时与父母冷战,9.0%的有事才与父母通电话,相当部分大学生认为不孝敬父母的主要原因是父母难以沟通、相处。

2.当代大学生孝文化缺失的原因

(1)“自我中心”的个人主义对大学生孝道的消极影响。“掌上明珠”“小皇帝”的出现形成了当代青年的自我中心主义等错误观念和思想,表现出自私自利,缺乏担当与责任感等问题。

(2)家庭孝道的缺失。传统的家庭模式和价值观正在变化。特别是一些父母外出务工、或忙于工作,而对孩子疏于思想情感交流和教育管理,一些父母缺乏教育管理方法和能力,一些父母错误的思想观念和不良的行为示范等。

(3)学校孝道教育的缺失。许多学校重知识教育,轻德育,缺少优秀传统文化,特别是孝文化的教育。中小学重考试分数、升学率,大学重专业教育、考证就业,没有把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作为教育的出发点和归宿。

(4)社会多元价值观的影响。随着国家的全面改革开放、信息技术化、文化多元化,多元价值观在社会上广泛

传播,其中一些腐朽文化和有害信息也在不断地侵蚀着大学生的心灵,这对孝文化在内的传统文化的发扬和传承带来消极影响。

三、重构当代孝文化的途径

1.个人自我修养,是孝文化重构的关键

加强自我修养,将孝文化的精华内化为自身的信念是孝文化重构的关键。大学生要自觉学习孝文化,丰富知识储备,增强文化底蕴,践行孝行为,做到爱己及人,尊敬长辈,自觉承担家庭责任和义务,成为构筑家庭良好氛围的建设者和奉献者。

2.家庭教育熏陶,是孝文化重构的基础

加强家庭孝文化教育,陶养孝行为习惯是孝文化重构的基础。父母是孩子人生的第一任老师,对孩子的影响十分深远,我国历来重视“家教”,并把“家教”看成是一个人修养的主要来源,所以,当人们评价一个人的人品德行时常常说他(她)有无“家教”。父母要注重言传身教,从生活的点点滴滴从小熏陶子女的孝心、爱心、责任心,并养成行为习惯。

3.学校系统教育,是孝文化重构的主导因素

除了日常教师口授和力行示范外,学校主要通过宣传和实践来重构孝文化。孝文化的宣传,学校要健全和强化激励措施,宣传和表彰典型。学校可建立各种社团,开展各种有关孝文化的活动和讲座,利用好一些传统节日,培养和强化大学生的孝意识。

4.良好社会环境,是孝文化重构的决定性外因

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今天,打造适宜青少年成长的生活环境是一个系统工程,一要充分发挥社会媒体的舆论作用,广泛宣传孝文化及榜样模范,提供正能量;二是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不断对孝文化注入新的内容、方法与活力,以赋予孝文化新的时代精神;三是将孝文化运用到实践中,主席说“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将孝文化实实在在地运用到实践中去,才能在全社会形成孝敬尊长的良好风尚。

5.孝文化法制化,是孝文化重构的有力保障

赋予孝文化以法律效力,让“孝”走上法制化轨道,用法律保护传统美德,以法律制裁不孝的行为,对青少年具有有力的教育、警示作用。

将孝文化作为宝贵的伦理资源,不仅适应中国的国情,而且意义重大。大学生正处于成长和身份转化的关键时期,在学习专业知识技能的同时,也要加强自身修养,学习孝文化,形成孝敬尊长,热爱家庭、学校、祖国、民族的情怀。重构大学生孝文化需要多方面的协同努力。

参考文献:

[1]肖群忠.孝与中国文化[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

孝文化的体现范文第5篇

关键词 传统孝文化 大学生 实施途径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识码:A

众所周知,素质教育是各类人才培养的关键,高校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更是人才培养的重要内容。建国后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对大学生进行行之有效的思想政治教育方面做出了不懈的努力和可贵的探索,也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据相关权威调查,大学生总体上积极乐观,政治素质过硬。几十年以来,高校培养的各级各类人才在我国各项事业的建设和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然而,我们也必须清楚地看到在取得成绩的同时,在高校对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中,个人品德的培养和教育尚需进一步的增强和改进,进一步地探索更加有效的途径。笔者认为,在当前我国现代化进程不断加快、独生子女成为大学生主体的实际情况下,由于诸多因素的影响,在大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中需要增强有关孝文化教育的分量,实施更加有效的教育方式,以期达到良好的教育目的,促进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的提升。

一、中国传统孝文化的阐述

孝,是我国传统伦理的核心观念与特色,也是中华传统伦理体系的基础。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传统中国社会是奠基于孝道之上的社会,中国传统文化可称为孝的文化。所谓孝文化就是关于孝的观念及规范和孝的行为方式的总称。那么什么是孝呢?《尔雅。释训》的解释为“善事父母为孝”,许慎在《说文解字》中的解释是“善事父母者,从老省、从子,子承老也”。也就是说“孝”字是一个会意字,由“老”字省去右下角的形体,和“子”字组合而成。因而自古孝就被看作是子女对父母的一种善行和美德,扩充开来传统孝文化就是特指孝道以及与此相关的子女对父母、晚辈对长辈家庭伦理关系的处理问题。

在我国古代,孝意识的产生是基于个体家庭产生而出现的文化现象,孝文化就是一种家庭文化,“孝”无疑就是“家庭伦理”中最重要的观念。《孝经》说,“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孝源于血缘关系的自然性,体现出字辈对父辈的敬爱侍奉。我们可以看到,长期以来,人们关于“孝”的内容存在着一些基本的方面。比如,“孝”就是“养老、敬老、尊老和送老”等等,孔子认为:“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他还将孝概括为“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除此之外,在中国传统社会,这种以家庭、血缘为基础的孝道还包括溢出家庭伦理生活的范围演化形成的政治规则,比如“君义、臣行、父慈、子孝、兄爱、弟敬”的“六顺”,其归属就在于君臣、父子关系中奉行的忠臣孝子,反映出封建社会家国一体的政治伦理秩序。可以说,几千年来这种以孝道为基本内核的传统文化,维护了中国传统社会的家庭以及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对中华文明的延续发展和个体以及社会层面道德教化水平的提升,起到了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尽管其形成于特定的小农经济基础上,仍然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和历史价值。

二、传统孝文化在当代大学生思想教育中的重要性

大学生是国家各项事业发展的中坚力量,高校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才培养的成败,因而这项工作是高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对大学生的思想教育中科学合理地融入优秀孝文化的内容,可以在多个方面起到积极的作用。

(一)有利于大学生思想教育内容的更加完善。

如前所述,人才培养,德育为先。宋 代司马光在《资治通鉴》中对此曾有过精彩的论述:“才者,德之资也;德者,才之帅也。是故才德全尽谓之‘圣人’,才德兼亡谓之‘愚人’,德胜才谓之‘君子’,才胜德谓之‘小人’”。同志也曾深刻地指出:要说素质,思想政治素质是最重要的素质。不断增强学生和群众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是素质教育的灵魂。然而,我们也都清楚的知道,要达到理想的教育效果靠单一的某方面是不可能的,需要综合的、立体的因素共同产生作用。这其中就离不开科学的、合理的、全面系统的思想教育内容,这是高校思想教育活动开展实施的重要依托,否则思想教育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是不可能收到应有的效果的。长期以来,我国高校在人才培养中形成了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以中国共产党在革命和建设时期,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的科学理论成果和鲜活实践为主要内容的思想教育内容体系,在大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培养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社会实践总是不断发展的,在改革开放的今天,我们也更加清楚地看到,在大学生思想教育中应该进一步增强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包括孝文化的内容。文化传统常被称为国家和民族的“胎记”,是一个民族得以延续的“精神基因”,因而民族文化是有鲜明的继承性的,在一个国家和民族的繁衍发展中,文化的传承是其中重要的方面和历史责任。回顾中国的发展历程,可以客观地说,由于种种原因,自近代以来出现了传统文化近乎断层的局面,尤其是以孝道为主要内容的孝文化更是遭到了前所未有的扫荡和冲击。这种情况带来的后果就是直至今天,传统文化的教育力度还有待增强,教育措施还有待进一步完善,甚至在有些人心目中对中国传统孝文化依然存有偏见和抵触的情绪,片面地认为弘扬孝文化就是削弱现代人的主体性,民主性,是培养封建主义的孝子贤孙。我们知道,我国传统的孝文化确实产生、发展和成熟于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当然存在着精华与糟粕并存的两面性,但不能由此就否定它在人才个体道德培养中的积极价值。要看到人才素质的培养中既有政治品德、政治方向的大问题,也有个体道德的完善方面,传统孝文化能为大学生个体道德的发展和完善提供重要的资源,在高校思想教育中纳入其中,思想道德教育的内容会更加完善。

(二)有利于大学生人格的发展和完善。

孝经说“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意思是说孝为道德之本,孝道是教育的出发点。汤一介先生认为,“孝”作为一种家庭伦理的哲学根据就是孔子的“仁学”。《论语。学而》中说“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这也就是说“孝”是“仁”的根本出发点,不过不是“仁”的全部意义,“孝”作为一种家庭伦理必须扩大到社会伦理。仁者爱人,这种以爱为基础的品德培养有着强烈的现实价值,它使得个体的品德修养有着现实的根基,也为这种品德的辐射增强了能量,所以在家国一体的封建宗法社会就有着移孝作忠的品德发展路径。在当代,传统孝文化的教育为大学生的人格发展和完善提供重要的支撑。任何个体的发展都离不开人格的发展,这其中就包括健康的情感教育在内。现在的中国,独生子女成为了大学生群体的主要构成对象,他们从小接受良好的教育,喜欢西方的生活方式,很多独生子女还是家中的“小皇帝”,当之无愧的中心人物,习惯于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感恩意识和回报意识比较淡漠,更不知孝为何物。这种情况如果不加纠正,势必造成人格发育不良的后遗症。他们可能就不懂得爱,也不知如何去爱,不知如何去爱父母,爱他人,爱社会,爱国家,对家人与社会的付出也不懂得珍惜。试想一下,如果在我们的教育中能批判的继承传统孝文化的合理内核,培养大学生健康的情感,以对父母家人的爱作为爱之升华的根基,这对大学生良好道德品质的熏陶、健康心灵的培养以及应有的责任感的提升将大有帮助。

(三)有利于消解社会不良因素对大学生的影响。

改革开放给我国的社会生产方式和社会生活方式带来前所未有的变化,大学生不是在真空中成长,社会环境和种种现状必然对其造成这样或者那样的影响,这其中不乏一些消极的因素。而对于绝大多数学生来说,大都处在成长发展的关键时期,各种深层次思想观念还未最终形成,因而,科学有效的孝文化教育能很好的帮助他们分析判断、明辨是非。当代中国,开放程度越来越高,西方外来文化中有些消极的因素很容易带来冲击,比如在人们主体意识、自我意识、经济意识不断增强的同时,商品拜物教的观念可能产生家庭成员间温情被冲淡的危险。现在社会中父母与子女分居已成为普遍现象,子女与父母的关系呈现出疏远的趋势。另外,在我国现代化进程加快的同时,也出现了社会竞争加剧、社会流动性增强等现象,这些都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大学生孝意识的培养。如果在学校教育中能够融入有效的孝文化教育的内容,增强学生对家庭和父母的责任和爱,将会对个人的发展和社会的和谐产生积极的效应。

三、积极探索高校孝文化教育的有效途径

思想观念是行动的先导,但教育成效的取得最终离不开切实有效的实施途径,从当前的实际情况看,本人认为要做好高校的孝文化教育离不开以下几个方面。

(一)充分发挥大学课堂进行孝文化教育的主渠道作用。

弘扬传统孝文化,高校课堂是责无旁贷。在课堂教学中要旗帜鲜明的倡导孝道,在内容上融入孝德的教育,引导大学生辩证的看待和分析传统孝文化的相关要求,还可在大学生中开展孝道观现状的调查,做到有的放矢,增强针对性,并在形式上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帮助大学生养成孝敬父母、尊重老人的良好品质。

(二)积极发挥校园文化育人的主阵地作用。

校园文化是培养大学生优良品德的重要领域,它对学生的品德培养能起到润物细无声的浸染和熏陶的作用。由于大学教育以自主性为主的特点,可以说在校大学生大部分生活学习的时间是在课堂教学之外,因而在高校孝文化的教育中必须注重发挥校园文化的育人功能。学校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多种活动的开展,积极营造良好的教育氛围。比如有的学校以布置作业的方式,要求学生在假期为父母洗脚,尽管在形式上引发了一些不同的看法,但有效的教育方式对大学生“孝心”和感恩意识的觉醒是有激发作用的。同时,高校还可以多方面发觉身边的案例作为有效的教育资源。前段时间,我国根据现实情况的发展,向全社会颁布了新的“二十四孝”,这是孝德在新形势下的发展,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关注。社会在发展,我们在弘扬传统孝文化的同时,只有不断融入鲜活的内容,才能让我们的教育有着源头活水,真正取得成效,在继承中发展。

(三)切实发挥家庭在孝文化教育中的基础性作用。

孝文化说到底是属于家庭伦理的范畴,家庭在对学生进行孝文化教育的工作中有不可替代的地位。所以家长本人首先对学生进行孝德教育的问题上不可掉以轻心。较长时间以来,由于应试教育的影响,在部分家长的观念中重智轻德的倾向较为突出,学生在成长中出现一俊遮百丑的情况,只要学习好,其他问题不重要。这样的后果当然是谈不上对学生孝德的要求。要知道,家长在学生的家庭伦理教育中有着天然的优势,在日常的朝夕相处、潜移默化中发生持久的影响作用。即使在学生进入大学以后,家长仍然可以通过多种交流方式对学生进行一定的告诫和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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