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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文化的现实意义

孝文化的现实意义

孝文化的现实意义范文第1篇

论文摘要:忠孝作为调节社会人伦关系的基本规范,有它自己的起源、发展轨迹,既有阶级性又具有全民性,包含着丰富的社会历史价值。在改革开放,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的历史条件下,继承和弘扬忠国孝亲的传统美德,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忠、孝道德规范的起源、发展

我国古代社会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一般分为“君臣、父子、夫妇、长幼(兄长)朋友”五大类,即所谓“五伦”。在五伦之中,把君臣关系和父子关系视为最重要的人伦关系。调整父子关系的基本准则是子女对父母及长辈要尽顺从、敬养义务,即“孝”。调整君臣关系的基本准则是臣民对君主要绝对的服从,即“忠”。在封建社会里,忠孝是处理人伦关系的最重要的道德规范。孝的观念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即母权制度向父权制度过渡的时期,由于血缘关系的明确和私有制的产生,子女可以从父母那里直接继承财产。

为了表达对父母及长辈生育抚养的感恩、崇敬和哀思之情,天长日久,便产生了孝的观念。到了西周时期,便有“肇牵车牛远服贾,用孝养厥父母”(《尚书·酒浩》)的记载意思是说,农事完毕之后,人们便赶着牛车外出做些买卖,是为了孝敬自己的父母。“善父母为孝”(《尔雅·释训)。意思也是敬爱、奉养父母。这与现代“孝”的观念在含义上就比较接近了。“孝”的功能最初只是调整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家庭伦理,认为这是做人立身之本,“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人之行也”(《孝经》)并无社会规范的意义,后来儒家把“孝”扩展到宗族、社会、国家,成为一种社会性的道德准则。孟子说:“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人人亲其亲、长其长,而天下太平。”意思是说,在家庭或家族的关系中维持其稳定和睦,必须做到父慈子孝,兄爱弟敬。夫和妻柔、姑辞妇听,国家才能安宁。孔子特别看重孝,把它做为其仁学的根本,孔子的学生还进一步说明了倡导孝梯之道的社会政治意义。“其为人也孝梯,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论语》)意思说,只要人人做到“孝梯”,就不会犯上作乱,天下就会太平。这无疑会有利于维护封建社会的统治秩序,所以儒家文化中的孝梯思想受到历代统治者高度重视,并居于整个封建社会的一切道德规范的基础和首位,也就不难理解。儒家把孝推广到社会,便移“孝”为“忠”。把维护宗法血亲关系同维护封建等级制度联系起来。于是忠孝便为一体,孝是忠的基础,忠是孝的结果,忠是孝的扩大,孝是忠的缩小。一个人在家能孝顺父母,在朝就能忠君,所以便有“求忠臣于孝子之门”的说法。历代统治阶级也都标榜“以孝治天下”汉代以后,都将忠孝规范赋于法律的效力,《唐律》中把“不忠”、“不孝”作为“十恶”的重罪。封建统治阶级为了维护等级特权和宗法关系,竭力抬高忠、孝的作用,提倡愚忠、愚孝把忠、孝道德规范引向岐途。这也是没落地主阶级保守性、反动性在道德上的反映。是忠、孝道德规范历史局现性的反映。它并不影响忠、孝这个中华传统文化整体上的光辉内涵。

二、关于忠国孝亲的道德情感

古老的中华民族向来提倡忠孝道德,形成了光耀千秋的传统美德,而体现这一美德并使之大放异彩的主体,不是或主要不是历代统治者和道德家。虽然统治阶级中也不乏操高尚的仁人志士,但可以肯定地说,劳动人民的这种传统美德,要远比统治阶级载于史册的忠孝典型感人得多,高尚得多。因为只有劳动人民才能真正体会到生活的艰辛和父母养育子女的不容易,因而,劳动人民的敬老孝亲的自然纯朴的情感更强烈,自古就有“寒门出孝子”的说法。《诗经》中就有关于感受父母养育之恩的描写:“哀哀父母,生我劳瘁”。如果没有真切的体会和自然的情感,哪里会有如此千古绝唱!千百年来,这一主题,一直在中华民族中传唱。唐诗中的《游子吟》,这首朴实无华,却能催人泪下的诗句是对中华民族广大母亲颂歌是劳动人民心中知恩图报,敬爱双亲的传统美德的真实流露,上层统治阶级哪里能体会得到而“忠”的道德情感,表面看来,只是统治阶级内部臣子,达官贵人,仕大夫的道德体验。实际上,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劳动人民更能感受到国家兴亡,社会治乱,民族强弱与他们的生产生活的密切关系,从而产生“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对国家民族的忠贞。如果说封建仕大夫、达官贵人和臣子之“忠”则主要表现为忠于“天子”的话。那么,劳动人民的“忠”则主要表现为忠于国家和民族,是一种更伟大的忠,也是最具美感的悲壮的忠,也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中最有价值的所在,历史上的巾帼英雄花木兰,在国家民族受到侵略的时候,替父从军,保家卫国的故事,在广大人民群众中世代相传、歌颂赞美,不是很好的说明了这一点吗,

孝文化的现实意义范文第2篇

论文摘要:我国孝文化内涵丰富,经历了不断变化,对今天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仍有借鉴意义。本文指出对待孝文化应抛弃糟粕,吸取精华,进而丰富当代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尤其是青少年中,发扬孝文化,宏扬传统美德,促进现代家庭社会的和谐发展。研究孝文化,丰富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也可以促进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完善与发展。

一、我国孝文化的来源及涵义

(一)孝文化的涵义

我国孝文化历史悠久,形成发展过程复杂,内容不断变化。据记载,孝字最早出现于《尚书·尧点》,“克谐以孝。”《尚书》以后的文献中对孝的记载很多,最早对孝作出解释的是汉代的许慎,他在《说文解字》中提到:“孝,善事父母者。从老省、从子,子承老也。”善事父母可解释为奉养和服从父母。孝在西周至春秋之前,其初始是尊祖敬宗,生儿育女、传宗接代。善事父母一经产生便成为了孝的基本涵义。狭义的孝即孝的基本含义,是指子代对父代和祖先的情感和相应的行为表现。这里的情感和行为是自发的、朴素的。广义的孝既是指作为家庭伦理的孝,也指被泛化到社会伦理和政治伦理的孝孝的基本含义是对父母的赡养和顺从,是在社会生活中形成的父母子女之间的伦理规范。但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孝的含义却远远超出家庭伦理的范围,它有一个由家庭逐步扩展到国家和社会的过程。孝文化是指一切有关“孝”的物质、精神和制度等的总和。“中国孝文化”是指中国文化与中国人的孝意识、孝行为的内容与方式,及其历史性过程,政治性归结和广泛的社会性衍伸的总和。当代孝文化是对传统孝文化批判性的继承。

(二)孝及孝文化在我国历史上的发展

“孝”应是由周人先提出,在周展。西周时期,“孝”扩张为伦理政治范畴,影响了中国封建社会几千年。周代的“孝’,字从“考”、从“子”,强调父子相承,表现了男子在生育中的独尊地位。在周代孝的发展步入了成熟期,成为人们普遍接受的一种观念。春秋战国之际,“孝”的含义有一个重大转变,这就是由西周春秋之尊祖敬宗,向善事父母的转变。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接过了“孝’,把它作为自己学说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孝”之所以能得到儒家的看重,是因为儒家学说的思想基础就是原始的男性生殖崇拜文化。儒家经典论及“孝”时,几乎都以“善事父母”为核心。

汉代在中国历史上以“孝治天下”而著名,它建立了以孝为核心的社会统治秩序,并把孝作为自己治国安民的主要精神基础。孝观念渗透到汉代社会政治生活的各个方面。由此,孝道发挥着对家庭和对社会的双重功能,以及协调两方面关系的功能。可以说,汉代的孝道思想,通过对前代孝道思想的继承、改造,完成了由奴隶制型向封建制型伦理观念的转变。如果将董仲舒的三纲五常学说看作是由传统家庭人伦思想向社会政治思想在理论上的完成的话,那么以“孝治天下”成为汉朝统治者实现这种转变在实践上的完成。《孝经》的推广、传播,成为实现这种转变在教育上的完成。

魏蜀吴晋等王朝仍“以孝治天下”相标榜,孝治为各朝治国之本。统治者以封建法统对忠君孝亲加以维护,法律规定“存留养亲”、“冒哀求仕”以强制力量鼓励、约束人们尽孝。隋唐时期是中国封建社会的繁荣昌盛时期,伴随政治上的统一和稳定,封建宗法专制的加强,封建经济和文化得到高度的发展,统治者继续用政治手段强化孝道。隋场帝继续实施“举孝廉”的制度。唐代还通过法律手段来强化孝道。

宋明时期是儒学发展的一个新阶段。北宋中期,张载、“二程”大力阐发孔孟孝道观。张载对孝作了更深层次的引申。人都是天地的子女,百姓万民都应看作兄弟,万物应看作朋友。君主是天地的长子,大臣是长子的管家人。孝的原则被说成宇宙的最高原则。一切违反孝的行为都是不忠的。把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与家长为核心的小农经济社会有机地统一起来。君权神权合一,宗教与政治合一,从而完成封建社会宗教神学体系。理学强化维护忠孝之封建纲常给社会带来双重效应。一方面人们的忠孝意识和民族气节,宋元时期确实得到发扬。另一方面理学给孝道加入了很多分裂人格、窒息人性的观念,提出“存天理,灭人欲”。父子、君臣、夫妻关系由最初的“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并提,到“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最后被演绎成为“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的愚孝、愚忠思想。这说明随着封建专制的强化,孝的内涵被严重异化。

辽宋夏金元时期儒家“忠信孝梯”道德观念逐渐深入各民族中。辽太祖建孔庙,金章宗命臣下学《孝经》、《论语》等儒家经典,并以孝义作为任用官吏的标准。元代重视孝道的学习、研究和宣传。在孝道的宣传上有所成就。在民间影响巨大、流传甚广的《二十四孝》始成于元代。《二十四孝》流传对社会人伦秩序的维护起了重大的良性作用,但也扭曲了人们“孝”的观念,从而导致了“愚忠”愚孝”现象的发生。自元代之后,由于“二十四孝”的广泛宣扬和提倡,不近人情的愚孝行为,在民间社会也时有发生。

五四时期对孝道的基本态度是批判,批判主要是适应了当时社会变革的需要,对于反封建和思想解放,发挥它的历史启蒙作。批判的同时,五四时期的思想家们对建立现代新型父子关系提出了关于父子平等、解放子辈、变恩为爱、变权为责等建设性意见,这些关于新型代际和父子关系的新的伦理观,奠定了现代代和亲子关系的思想基础。这些思想与马克思主义人性解放,男女长幼平等的思想基本上是一致的,以后为中国的马克思主义者所接受。改革开放后,党和国家系统地清理了“文革”及其以前的“左”的错误,实行拨乱反正,继承和发展了过去对中国传统文化和孔子学说的正确认识。进入了真正科学认识与评价儒学的新时代,对重建新型孝道开始了探索。

二、当前孝文化的缺失

当前经济转轨、社会转型、文化多元、价值取向多样交融碰撞之际,不少人道德失范现象严重,影响到了社会的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有些青少年缺乏孝敬父母的观念意识,有些青少年缺乏感恩的心,有些青少年缺少孝敬父母的实际行动。道德失范成为当前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不和谐因素,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障碍。所谓道德失范,主要是指在社会过渡或转型时期所出现旧有的道德规范、价值观念和宗教信仰等日趋崩溃,而社会所需的新道德规范和价值体系尚未建立起来,从而导致社会的道德真空状态。照中国目前的经济状况看来,养老的问题必然落在子女的身上。然而正是在这方面,出现了严重的道德失范现象,目前社会中存在种种不孝的劣行,如不奉养父母,老人孤苦伶仃,无家可归;剥夺父母,不仅不尽赡养义务反而虐待老人。侵犯老人合法权益的严重违法现象,在全国各地仍不时发生。近几年来“遗弃双亲”、“虐待老人”、侵犯老人合法权益的案件呈明显上升趋势。数千年来始终以孝文化著称的中华民族,在现代化的进程中竟出现了这种儿女随意遗弃年老父母的与孝文化大相径庭的现象,确实让人吃惊。

三、传统孝文化的当代价值

(一)为现代家庭美德建设提供丰富的内容

赡养父母是现代家庭美的要求,然而在一些家庭中,有的成年子女以反对封建孝道为借口,虐待父母,遗弃父母,这是极端错误的。封建社会曾把赡养父母涂上一些神秘色彩,现在我们要做的是剥去“孝”字上的虚伪的外衣,发扬亲子间真诚的爱。我国宪法第四十九条明确规定:“父母有扶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尊亲敬亲是现代家庭美德的基本内容。随着当前我国现代家庭格局的核心化、小型化发展趋势,养老敬老问题更加突出。敬亲,并非顺亲。现代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父母与子女关系亦不例外。我们今天讲尊亲敬亲是以平等为前提的,相互尊重,彼此信任。做为晚辈,不是绝对的服从长辈意志,而是尊重他们的人格,尊重他们的感情。为人子者不仅要在物质上自愿地赡养父母,而且基于多数老人有自己的物质保证,更应注意精神上的赡养,给予父母更多的关心和敬重,让他们得到精神上的慰藉与满足。在现代家庭中,做子女的应该使父母得到精神上和情感上的慰藉,使他们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老有所终。“精神赡养”是“孝”的较高层次的内容。敬爱父母应该是子女发自内心的一种真挚情感的自然流露,在物质生活基本得到保障的情况下,老人最需要的是子女对他们的精神赡养。因此,丰富老年人的生活,可以说是子辈对老年人最大的人文关怀。即使将来生产力发展了,敬老孝亲仍然是我们应该继承的家庭美德。

(二)丰富了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

丰富了公民和家庭道德教育的内容。提高公民自身思想道德素质,为构建与培育当代孝文化良好氛围提供载体。儒家孝道强调孝是道德之本,是提升个人道德修养的根本和关键,认为个人道德的提升除了外在的教化外,还应在实践中通过自律加强自身的道德修养。首先,公民通过“内省”提高自我修养。有助于推动现代家庭美德建设,以培养合作精神和责任感。要求以儒家孝道来规范家庭成员,让家庭中每个人特别是子女知道自己对家庭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父母不溺爱子女,不要把所有的事情包下来,要让子女做他们该做的事情,让他们知道自己对家庭同样负有责任和义务。,当孩子进入社会,走上工作岗位后,就能与他人合作,承担起对社会的责任。敬老尊老也是人们应该遵循的基本道德。

(三)发展孝文化完善思想政治教育的发展

孝文化的现实意义范文第3篇

关键词:中国梦;传统孝文化;新孝道文化;创新

中图分类号:B82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 ― 2234(2017)02 ― 0046 ― 03

在参观复兴之路展览时,提出“中国梦”这一概念。之后,“中国梦”不断丰富、发展,由全民族的美好愿景,发展成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治国理政的新理念。中国梦的实现途径众多,其中尤以文化软实力的提升最为深刻,而中华文化又植根于中国传统文化之中,传统文化又建立在传统孝文化之上。因此,中国传统孝文化的与时俱进、创新发展对于中国梦的实现影响深远。

一、传统孝文化的辩证审视

无论是自然界,还是人类社会,都是处在不断变化和发展之中的,都具有两面性。传统孝文化也不例外,其无论是在具体内容,还是意义作用上也都具有两面性。

(一)传统孝文化的精华

在中国漫长的历史长河中,传统孝文化以其独特的魅力连接着个人、家庭、社会,深刻的影响了并正在影响着人们的生活。孝文化的精华,经过千百年的历史积淀流传至今,对个人、社会、历史的发展具有积极影响。

传统孝文化强调子辈对父辈有物质、精神赡养的义务。即不仅要尽己所能满足老人对于物质生活的需要,还要在日常生活中多多关心、尊敬老人,给予其心理上的关怀,对于其过失应反复婉言给予劝谏,就是要使其身心愉悦、安度晚年。父母给子女以生命,子女是父母生命的延续,珍爱生命也是孝。子女继承父母的精神意志、立身处世之道,使得其思想得以传承、发展,也是孝。子女由孝敬父母,尊敬长辈,到忠于国家,由孝亲到爱国,这是孝的升华。

在生产力低下的传统社会,长者以其拥有丰富的生产生活经验,成为年轻人敬重的对象,社会上便形成了敬老的社会风尚。晚辈向长辈学习,敬重长辈,并成为全社会的共识,这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文明、进步,有利于家庭的和睦、社会的和谐。传统孝文化中光耀门楣、移孝于忠,虽然是宗法制的产物,但今天仍然有一定了现实意识。传统孝文化以为家族挣得荣誉为责任。家族成员通过自身努力考取功名、效忠君主为家族争光,同时也客观的为国家、民族、社会的发展进步作出了贡献。这就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国思想的源头所在。

(二)魍承⑽幕的糟粕

传统孝文化随着文明的产生而产生,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历经千年,难免会存在消极性。其消极性主要是封建性,主要表现在一下几个方面。

我国传统孝文化强调子辈对父辈的单向反哺。其在发展过程中,也有关于双向模式的记载。如:《莱根谭》中有“父慈子孝,合当如此”。但这并未成为主流模式。尤其到了宋朝,单向反哺的极致愚忠愚孝大量涌现。在这种老年本位社会中,老者凭借丰富的经验和较高的地位,独断专行,忽视子辈的人格独立。这样的社会沉着稳重,但却老气横秋,缺乏民主、法制和创造力。这种代代相传的单向反哺,深刻的影响了中华民族的国民性格。国人的稳重踏实来自于此,但固步自封、缺乏创新也来自于此。

传统孝文化移孝于忠,强调绝对忠于君主,当忠君和孝亲产生矛盾时,忠君就是最大的孝亲。这一思想,虽巩固了君主专制,但也束缚了人的思想、阻碍了社会进步。从汉代起,孝治天下的政治思想正式确立,宋代时发展为愚孝,甚至出现了郭巨埋儿孝母这样的孝行典范。足见,封建统治者利用质朴的孝心,进行愚民统治。愚孝不仅表现在孝感动天、迷信神化孝道上,还表现在厚葬久哀上。厚葬久哀不仅浪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还使子辈长期沉浸在悲痛中无心他事,不仅伤心而且伤身,不利于社会生产的开展。这一民俗至今依然影响深远,造成了重死轻生的孝道观念。人们往往在老人生前疏于照顾、缺乏心理关爱,却在其故去后铺张浪费大搞形式孝心,孝给活人看,以此换心安。愚孝还表现在子女对父母言听计从,父子相隐中。传统社会子女没有独立人格,父母具有绝对权威,不得对父母存有异议,即使父母有触犯法律的行为也要为其隐瞒,封建政府也会给予理解、支持。这一点,严重的影响了中国的法制进程。

二、传统孝文化的与时俱进

中国梦,概况的讲,就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最伟大的梦想,就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中国梦”是亿万中国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中华民族对复兴强盛的追求,是中国对和平发展的承诺。中国梦的实现离不开文化软实力的提升,更离不开传统孝文化的现代化;传统孝文化的发展,新孝道文化的建立也离不开中国梦支撑。

(一)新孝道文化内涵

所谓新孝道文化,是相对于传统孝文化而言的。结合传统孝文化的辩证分析,吸取传统孝文化的精华,剔除、改造其糟粕,并吸收国外相关优秀理念,结合时代特点,笔者认为新孝道文化包含以下内容:

1.家庭中的孝文化

家庭是组成社会的最小单元,家庭的和睦是社会和谐的重要前提。

首先,现代社会是民主、法制的社会。家庭中的孝则是建立在民主、平等的理念之上。新孝道中,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是双向的模式,即古人所讲的父慈子孝。父母与子女之间是一种平等的朋友关系,父母对子女具有教育其成人成才的义务,同时也要尊重子女的意愿,给予其发言权与自,把其看成是有独立人格的人,而并非是父母的附属品。这样不仅能使亲子关系融洽,还有利于培养子女独立的能力和健全的人格,不仅有利于民族性格的重塑,而且有利于国家的发展。

第二,在赡养父母方面,新孝道在继承传统孝道物质赡养与精神赡养相结合的同时,突出强调精神赡养,而且提出从日常生活中的小事做起,以实际行动给予父母精神上的关爱。同时,也提倡谏诤。如:常回家看看,陪父母聊天;每年陪父母体检;耐心教父母使用电脑、智能手机等现代化设备;鼓励父母有自己的爱好;支持单身父母寻找幸福等。通俗的讲,就是像关心朋友一样关爱、敬爱父母。

第三,从子女自身方面看,子女首先要积极锻炼身体、珍爱生命,这样不仅是对父母生命的延续,也可以更好的孝敬父母,还可以更好服务社会和人民。新孝道也要求子女要立志高远,热爱祖国。具体到实际生活中,则表现在的本职工作的热爱,即爱岗敬业。

2.社会中的孝文化

新孝道同样提倡敬老爱老的社会风尚,但同时也强调重视青年,激发青年人敢于创新、勇于创新的品质。使全社会不仅达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境界,也能不断迸发出新思想、新创造,充满青春活力。^之传统孝道,看重孝敬先祖,新孝道更看重生孝,而非死孝,更看重实际行动与真心,而非形式主义的自我欺骗。新孝道提倡厚义简葬,提倡对在世的父母给予实际的物质、精神的关爱,提倡让父母笑容常在,而非“活着不孝,死后乱叫”。对故去的父母、长辈,子女要心中铭记家风家训,将其优秀的德行代代相传。祭祀则以悼念为主,以送鲜花、网上悼念等的简朴环保的方式进行。明确祭祀的目的是不忘先人的精神品质、谆谆教导,重在精神的传承,而非形式的假孝。

(二)新孝道文化的实施途径

改革开放39年来,勤劳勇敢的中华儿女创造了一个又一个中国奇迹,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不断丰富,科学技术水平和医疗水平的提高,我国人均寿命显著提高。目前我国人均寿命的增长水平高于发达国家同期水平,且呈现出老龄化速度快、基数大、未富先老的特点。为实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一中国梦的第一个宏伟目标,妥善的应对老龄化问题至关重要。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全面放开二胎政策,这将在人口结构上改善老龄化趋势,对于未来意义深远,但无法应对当下老龄化的现实。笔者认为应对老龄化除各方面政策、法律的支持与保障外,还应在研究、宣传新孝道文化方面多下功夫,使孝亲敬老成为社会风尚。

新孝道的实施需要多方面共同努力。首先,各级政府相关部门要健全、完善相关法律制度,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事业的建设,开展社区养老、居家养老、互联网智能养老。同时完善养老体制、医疗体制建设,关注老年人心理健康,使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为,解决年轻人的后顾之忧,使年轻人既能很好的尽孝,又能努力工作、奉献社会。

第二,加强对孝文化的教育与宣传,尤其是青少年和公民的孝教育。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孝文化教育从娃娃抓起,就抓住了教育的源头。公民是组成社会的最小分子,提升每一个公民的新孝文化意识,促成良好家风的形成,不仅可以极好的改善社会孝观念,还可达到代代相传的良好效果。青少年孝教育在中小学中开展,公民孝教育则通过网络、电视等媒体实施。学校、媒体在新孝道文化的宣传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中小学校可以通过思想品德课、政治课、主题班会、亲子互动等丰富、新颖的形式,使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培养孩子们的孝意识。媒体应加大宣传力度,多拍摄播放孝亲敬老题材的影视作品,多组织如《寻找最美孝心少年》这类的公益活动,多宣传报道模仿孝亲事迹,以生动形象的、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弘扬新孝道孝文化。

第三,新孝道文化的宣传可与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结合,突显其文化基础的地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源于中国传统文化,孝文化又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基础,因此孝文化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础。中国梦是中华儿女最伟大的梦想,中国梦的实现离不开作为文化软实力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离不开文化软实力的基础孝文化。新孝道文化是孝文化与当今时代特征相结合的产物,它的宣传发展有利于中国梦的实现。具体可将中国梦的宣传与家庭梦、个人梦的宣传相结合,新孝道文化与家庭和睦相结合,将提高公民道德素质与孝亲敬老相结合。

第四,企业应提倡新孝道文化,可为员工提供带薪探亲假,增加员工归属感。养老领域中,企业可将新孝道文化作其企业文化,做社会上孝亲敬老的典范。在服务中待天下老人如自家老人,从生活细微处体现对老年人真诚的关怀,而不是为了销售产品利用高科技、利用老年人追求健康生活的心理,打着中医养生保健的旗号,以关爱老年人为噱头,欺骗老年人购买其产品。关爱老人、贴心服务,无论是对于社会、企业,还是个人,都是好事,但应以真诚为前提。如果一家服务老年人的企业,能做到真诚基础上的关爱,讲真话、做真事、卖真产品,不夸大、不忽悠,那么它一定能在养老行业走的长远。如果各行各业的企业,都能真诚爱老,那么社会将更加和谐,中国梦将更加美好。

三、创新传统孝文化的意义

传统孝文化的创新,不仅是历史发展的需要,人民的需要,也是孝文化本身发展的需要。传统孝文化的创新,新孝道的建立,为中国梦的实现奠定了坚持的文化基础,提供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加强了重情重义的民族品格,具有深刻而长远的意义。

(一)弘扬新孝道文化,利于个人品德的提高。

古语有云,百善孝为先。孝是修身养性的基础,是个人道德品质的重要体现。儒家强调,无论何人,都要进行道德自我修养,而“孝”是道德修养的基础,是在日常实践中成就着的人格。一个懂得敬爱父母的人,会更好的尊敬善待其他人。孝亲是一个人应该具有的最基本的品格。在实现中国梦的道路上,弘扬新孝道文化,可以提高个人的道德品质,有利于个人成才成人。

(二)弘扬新孝道文化,利于社会和谐。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社会是由成千上万的家庭组成的。如果一个家庭的每个成员都能身体力行的践行孝文化,那么这个家庭就会幸福美满、和谐稳定。一个家庭的和谐,将起到示范作用,影响带动它周围的家庭,促进社区、乡镇的和谐。社区乡镇的和谐,进而在全社会形成孝先敬老的良好社会风尚,促进社会和谐。因此,对公民进行“孝”教育,使之崇尚孝行、践行孝行,是社会道德教育的基本内容。

(三)弘扬新孝道文化,利于中国梦的实现。

中华民族传统孝文化,是中华民族文化的基础,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孝文化,在几千年的中华文明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它是个人修养的体现,是家庭和谐的纽带,是凝聚社会的力量,也是塑造民族精神、爱国主义精神的基础。弘扬孝文化,不仅可以提高公民的精神境界,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还可以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大的精神力量。

结语:中国梦的实现需要中国传统文化的助力,更需要传统孝文化的支撑。传统孝文化的传承与创新,也需要中国梦的丰富与升华。望全社会共同努力,弘扬中国传统孝文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百年梦想。

〔参 考 文 献〕

〔1〕肖群忠.中国孝文化研究〔M〕.五南图书出版公司, 2002.

〔2〕石国亮.解读中国梦〔M〕.人民日报出版社, 2013.

〔3〕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会同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国外文局.谈治国理政〔M〕.外文出版社,2014.

孝文化的现实意义范文第4篇

关键词 孝 孝的文化 地位

历经30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建设均已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这些成就的取得,极大地鼓舞了中国人民的斗志,强大了国人的信心,增加了国人的自豪感。同样,在文化领域,弘扬中国传统文化,展现我国文化软实力也已成为我国在文化建设中的努力方向。“孝”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既是一种始基性的核心文化观念,更是一种实践道德。中国人对于家庭的重视,是世界上其它国家所没有的,这为孝文化在中国的实践和发展提供了天然的土壤。“二十四孝”的故事更是家喻户晓,所以,当传统文化重新热起来的时候,无论人的文化层次高低,知识水平如何,他对于孝的感知都具有共通性。近年来,在社会上兴起的“践行孝道”便引起了大家的共鸣。有些地方中小学要求学生为父母做力所能及的家务;演艺界评选“孝星”;公务员选拔是否应该以孝顺作为参照标准等,这些无不印证着“孝”在中国的地位。

一、“孝”和“文化”

谢幼伟说:“中国文化在某一意义上,可谓为‘孝的文化’。孝在中国文化上作用至大,地位至高;谈中国文化而忽视孝,即非于中国文化真有所知。”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以“孝”为基础发展起来的社会,中国社会的发展可以说是孝文化发展的进程。在传统的中国社会与中国文化中,孝不仅具有悠久的历史,更具有多种文化结合的特征。黑格尔在《历史哲学》中谈到中国“孝敬”问题时说:“中国纯粹建筑在这一种道德结合上,国家的特性便是客观的‘家庭孝敬’”的确,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儒家、到家、墨家等各家学派之间均对“孝”提出过自己的理解和分析。千百年来,孝文化一直作为我国传统文化的核心,其在当代社会发展中发挥的作用依旧不容小觑。

二、“孝”和“社会”

家庭作为孝文化体现最为明显的地方,对孝文化的发展具有不可磨灭的推动作用。然而,每一个家庭中的人,都需要成为社会的人,在社会中进行活动。所以,孝与社会之间的关系是研究孝文化必须关注的问题。中国社会中,提倡孝文化,主张“以孝治政”的也并不罕见,这并完全因为社会上整体的孝可以为每一个作为个体的家庭带去幸福和快了,更重要的是因为,“孝”符合了社会的总体利益,有利于社会治理及发展。由于中西方文化的差异,在社会中提倡“孝”的观念也会存在不同之处。在西方社会,孝并没有被强调其重要性,因为西方社会的重心往往偏重于教会、法庭等家庭以外的因素。而在我国社会,由于家庭观念深入人心,所以,将家庭的“孝”与社会相联系,可以更好的促进社会和谐。

三、“孝”和“个人”

孝与个人的关系,简单概括为一句话――孝是个人道德修养的基础。仲尼曾说:“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孔子所阐述的孝,就是一个人德行的根本所在。道德修养,作为个人品德品行形成和提高的内在因素,对于人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智力可以决定一个人的学历能力;德育能力,则可以考察一个人的发展能力。儒家思想所提倡的“仁”,是德行的最高境界,只有成为“仁者”,才能从心里去关爱他人、把奉献之情从心底流出。而成为“仁者”的基础条件就是“孝”,一个人,只有对自己的父母双亲孝顺,才能对他人心存善意,充满关爱。如果不能对父母尽孝,对他人的奉献也就无从谈起了。对个人来讲,古有“父母在,不远行”,今有“常回家看看”,这些无不透露出“孝”对于个人发展的重要意义。

四、“孝”和“当代价值”

孝在当代社会的价值,是不可忽视的。“中国社会是彻始彻终,为孝这一概念所支配的社会。中国社会是以‘孝’为基础建立起来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尤其要重视“孝”的作用。作为民族的文化传统,“孝”应当成为当代社会每一个人心中最普通、最受用、最具教育意义的意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更要充分发挥道德意识的当代作用,使“孝”深入人心,为市场经济有序发展贡献力量。

五、结语

从古至今,孝的文化地位日益受到重视,如何发挥孝的作用,成为各理论界关心的问题。孝,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思想之一,其思想根源必然是不可替代的。同时,我们必须看到:孝道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精髓,构建社会主义孝文化,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使之成为和谐社会的精神纽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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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文化的现实意义范文第5篇

关键词:文化建筑空间;孝文化;祠堂;文化礼堂;传承

一、引言

随着时代变迁,现代化进程推进,农村社区内许多承载传统文化的建筑空间遭到严重破坏。像祠堂这种具有体现中国孝道观念,承载孝道文化的空间载体(冯尔康,1996),也面临着巨大消失风险。甘满堂(2014)认为导致风险产生的关键在于祠堂建筑空间的社会功能与历史地位不断消失,“在福建,村庙可以申请登记为道教或佛教活动场所,拥有保护自由的法律‘护身符’;哪怕不是文物保护单位,村庙也会得到一块地而异地重建。而祠堂除了‘文物’之外,再无其他‘护身符’;若未被登记为文保单位,那它通常只能是消失。”。显然,祠堂在农村社区的存在空间已经被压缩,其所承载的社会功能与祠堂之下的孝道象征意义也逐步瓦解。在此背景下,那些已经消失了祠堂的村庄,怎样才能更好传承孝道文化。如何通过一种新的文化形式来补充祠堂孝道传承功能,成为学者们研究的当务之急。

二、理论基础与研究框架

众所周知,历来朝代都对“孝”做过阐释。早在《尚书》中,曾把“孝”解释为“厥养父母”。《论语》中说,“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显然孝是以围绕子女对父母的敬养关系的展开为前提,但敬养父母仅仅是一种狭义层面的孝(肖群忠,2002)。广义的孝则应为“慎终追远的意识,以及延伸到中国传统社会的人际关系里、扩展到中国传统社会的经济、政治、军事、宗教、教育、文艺、民俗等各个社会生活领域中的传统儒家所要求的亲亲、尊尊”。也就是说,孝不仅是针对个人对父母的敬养关系,更是个人对社会生活表现的一种精神气质。沿此逻辑,朱岚(2010)对广义孝的概念做进一步延伸,广义的孝是立身处世道德准则和社会秩序,是对所有长辈、亲贤一种尊、敬、善的行为。本研究是以传统祠堂中孝文化继承与发展为基点,来探讨长幼有序、尊老、敬老、爱老的孝道文化在现今阶段新型建筑上的社会性延伸。因此本研究中所强调的“孝”将特指广义层面上的“孝”,及社会对老年人的敬老、养老行为与长幼有序礼制准则将统称为“孝文化”。目前国内有关乡村社区内孝文化传承的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它包括:传统孝道文化空间如何传承孝文化(冯天瑜,2005)、乡村社区内组织村民进行孝道实践来传承孝文化(朱启臻,2015)、利用家庭日常教育传承孝文化(李小燕,2006)、依靠乡村学校以及借助传统艺术开形式开展教育宣传去传承孝文化(周亮,2009;陈瑞生,2011)。但以往研究出现这样一个空白,便是承载孝文化的旧文化空间消失基础上,如何构建新的承载孝文化的空间载体。大量有关乡村公共文化空间的研究又表明,一种新型文化空间的建构对文化的形成、保存与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例如,在公社集体主义解体后,福建乡村社区村庙的复兴,以及围绕村庙展开的祭祀仪式,暗示着传统文化的复兴与多元文化的产生(甘满堂,2008)。随着基督教会所在传统村落的兴起,乡村文化空间发生了变迁,使原本维持乡村秩序的宗族与祠庙的公共空间地位交付给了基督教会所来完成(李华伟,2008)。同时,乡村文化空间的发展推动乡村文化建设(周尚意、龙君2003),以及一些乡村公共文化空间的兴起又助推了村民自治的产生与发展(王春光,2004)。这些研究都说明,农村社区新型空间对当地文化的变迁作用。因此,以农村社区中新的文化空间样式探讨孝文化的传承与发展就成为一种可能。最重要的是,“空间——行为”理论同样指明,文化空间在依靠建筑空间表达观念精神的前提下,对个人观念形成,以及行为实践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舒尔茨(2005)曾对建筑做过如下的论述,“建筑是一种活生生的现实,自远古以来,它已使人类的存在变得富余意义,并使人类在自身之中寻找到一个立足点。所以建筑不能用几何或符号概念来完满表达,它应是一种象征,并可以成为表达和传载人对世界和自己存在意义的理解的象征形式。”吴良镛(2011)指出:“任何建筑空间除了自身的居住、实用功能之外,它既含有物质内容,但更应该注入精神上的内容。”而这种承载精神观念的空间,又会作用到个人的意识之中。耿海燕、朱滢、李云峰(2001)也认为任何一种无意识的信息在反复的刺激后,都会形成特定的思维意识。再进一步讲,文化空间又会构造一种场域。让村民在无意识下,把身体动作转变为一种生活习惯。正是空间与意识的关系,让一些学者关注到空间与行为之间的联系。徐从淮(2005)系统的探讨了建筑空间与行为之间的内在联系,指出建筑空间对主体的心理影响,从而产生行为的影响。建筑学家与人类学家的拉普卜特(2004)认为,建筑空间的一个重要功能便是诱导建筑空间内的主体行为倾向,而这种倾向又会被带入到一个人的习惯当中,形成一种文化特质。以上的分析已经表明了本研究的前提假设,同时也奠定本研究的理论基础。那就是乡村社区下的文化空间建筑对个人意识与行为将产生影响,而承载孝文化建筑的新型文化空间将对村民的孝意识行为发生作用,进而传承孝道文化。基于此,本文将选取一个已经具有承载孝文化空间建筑的农村社区,作为考察对象。通过对选定农村社区中新型文化建筑的考察,弄清以下几个问题,第一,新型乡村文化空间建筑,是在何种条件下产生或者转化而来的?第二,新型乡村文化空间建筑,是依靠什么方式影响村民的孝道意识的?第三,如果村民已经具有孝道意识,又是如何展开行为实践?希望通过对这几个问题的追问,理清乡村中新型文化空间对孝道文化传承过程与对孝文化的传承作用。

三、传统公共空间承载孝文化的两个维度

“祠堂”这一文化建筑空间起于汉朝,最早被用作供奉祖宗牌位。那时的祠堂称为家庙,与墓地合为一体成为后人祭拜祖先之地。直至南宋朱熹在《家礼》中明确提出祠堂之制,“古之庙制不见于经,且今士庶人之贱亦有所不得者,故特以祠堂名之”。至此“家庙”才被改称为祠堂。这时的祠堂从建筑与文化内涵两方面发生转向,从建筑角度讲,祠堂与墓地分开,单独成为祭祀祖先的建筑。从孝道文化内涵角度讲,它被赋予新的功能,“报本返始之心,尊祖敬宗之意,开业传世之本”。由于祠堂是满足家族需要得以产生与发展,它也成为家族主义的重要的空间地理标志与家族主义的象征符号。家族依靠它把区域内分散的宗族成员、把过去的祖宗与现实的后人整合在一起,并以“孝道”作为维护家族网络关系的基本法则。正是在此情况下,在传统乡土社会中,祠堂的家族性特征决定了其建筑空间对于本村村民的“内”与“外”之分、决定建筑空间的认同性与排它性,这赋予它成为一种指针对本宗族的公共建筑。由此空间生发出来的孝道准则,起到对本宗族的成员起到规范与惩戒作用。浙江下宅村的朱氏祠堂在方面具有很强的代表性,据《潭溪朱氏宗谱》载,朱氏祠堂始建于明初。由于元末明初常年战乱灾荒,下宅村朱姓始祖为躲避灾祸便带领带族人从义乌县赤岸迁于此地,在此发家,兴朱姓一族。后人感念祖上之恩,而建朱姓祠堂。朱氏祠堂作为朱姓家族的公共空间,它在“孝”的表达上具有两方面维度:一方面它是国家实行孝道教化的工具,强化家族中个体成员的家族身份认同的空间性纽带。另一方面它又是传播孝道观念,通过惩戒与奖励的机制维护家族内部的正常运转秩序的重要场所。从第一个方面看,传统下宅村借助祠堂把国家、家族、个人置于同一个文化网络之中,在三者间建构一种孝道观念的纵向下渗的文化通路。朱姓宗族与宗族个人之间在展开孝道关系的同时,代表国家意识的道德观念——即儒家孝道,借助祠堂把国法礼数渗入到村庄内的宗族成员中间。“乾隆二十五年(1706年),清廷颁布的《颁胙条例》规定对老年人在祭日时获得的待遇以及忠义孝悌之人享受的待遇等条例,就利用祠堂公布给村民”(王克俭,2012)。祠堂作为传播媒介把国家意识形态中的孝道观念传达给了家族中的个人,并以国家名义对个人进行教化,让人养成尊老敬老的孝道意识。同时,国家又在规定中体现长幼有序的秩序,表达对于老年人的尊敬礼爱。从第二个方面看,在传统下宅村社会,祠堂还作为扬善惩恶的文化空间载体,“孝”与“不孝”则是褒扬与惩治的重要内容。在朱氏族人看来,不孝是违背伦常,大逆之罪,因此必须严处“孝悌不敦:孝顺父母,尊敬长上,子弟当尽之职分。有忤逆犯上及重服违制者,祠族分别重罚”(王克俭,2012)。那应如何惩戒?在传统下宅村祠堂内以藤条鞭打不孝者以此作为一种重要惩戒措施。作为朱姓氏族权威的祠堂“藤条”,便为孝道精神延伸的物质化符号。因为,它不仅代表着权威与势力,它还代表着一种让族人臣服的道德要求,它与道德、年龄、地位紧密连接在一起。而这种道德主要来源于日常生活中的孝道伦理。当然,祠堂除了以孝观念为基础,发挥惩恶的作用规范族人外。还具有扬善功能,这种功能的发挥主要借助文化空间内的实体器物,它们作为孝观念的物质性延伸。传统朱氏祠堂大堂正上方就挂有许多匾额。这些匾额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是记述功名的如“左丞相”“状元”“进士”。第二类是记述道德的如“孝义”“忠慈”。只有在功名上、道德上有成就的人才能以匾额的形式被挂到祠堂内,享受族人的敬仰。而“孝道”作为一个普通人可以享受敬仰最直接、简便的方式,也成为大家得以遵循、恪守孝道的动因。这样祠堂除了与宗族中的功名产生联系外,祠堂也与孝道精神产生关联,通过祠堂起到激发、褒扬族人重孝的意识。让族人在祠堂内的交往中,养成重孝的习惯。显然,传统朱氏祠堂作为一种家族建筑,它以孝道为连接点把国家、家族、个人构连在一起。作为一种文化空间,规范了族人的孝道要求与秩序。并以空间内的物质实体延伸孝道文化,使孝道与日常生活紧密结合。在这里,个人的家族身份得到认同,并以此为展开进入到家族的日常生活中。祠堂凝聚起整个朱姓家族,同时也使孝道观念通过祠堂在家族内部绵延接续。直至近代,由于的产生使下宅村的祠堂彻底离开了历史的舞台,朱氏祠堂作为一种文化空间,彻底消失在了下宅村的村域之内。随之而来的是,祠堂赋予朱姓族人的家族凝聚传统与孝道劝诫作用随之消失。国家权力在这个时期,替代了下宅村传统的村落秩序,国家意识取代了下宅村的宗族观念。但在20世纪80年代,由于国家权力在下宅村的撤出,下宅村村民出现道德真空,这时市场化、实用主义作为一种填充物占据了下宅村村民的道德空间。在这种情况下,下宅村中传统孝道观念开始逐渐湮没。朱氏祠堂作为一种文化空间,它承载着村民的道德理想与孝道观念。承载着孝道的惩罚、规训与秩序。它的消失,使这一切失去了落脚点。对老年人讲,祠堂是尊老敬老的场域,是老年人权力得以照顾、承认的发源地。对年轻人讲,祠堂是培养老幼秩序的训练场,是树立孝道观念的大讲堂。时至今日,社会变迁,原本承载孝道文化观念、表现人际秩序的祠堂固然消失在下宅村内。但孝文化像种子一样,只要为它提供适当的土壤、合适的气候,它又会生根。文化礼堂建设就像为孝文化重新提供土壤,为孝文化这粒种子提供生根的机会。因此,伴随着文化礼堂在浙江兴起,作为一种新型建筑样式对孝道文化承载作用,接续很多传统祠堂功能,成为传统祠堂延续。文化礼堂对孝文化的传播与承载起到举足轻重的地位。

四、新型文化空间对传统公共空间的功能延续与转化

“文化礼堂”作为一种乡村文化空间样式,起源于2012年的浙江省,它的前身是“文化大院”,之所以由“文化大院”变为“文化礼堂”,主要突出对“礼”的承载作用。根本目的则是通过乡村内特有的文化空间保存本地文化资源、普及传统文化以及宣扬优秀的现代文化,达到教化育民,培养村民道德价值观念的目的。由于文化礼堂与传统祠堂都具备道德教化功能这一特性,因此浙江省各村的“文化礼堂”多是基于传统祠堂的文化空间发展起来。例如金华市琐园村的严氏祠堂、澧浦镇的王氏祠堂都在保存祠堂原本的结构样貌下转化为本村“文化礼堂”。而一些已经消失了祠堂的村庄,如下宅村。则利用本村的沿袭下来的文化特色,借助物质承载物把本村的文化特质注入到新兴的文化礼堂中,并在此文化空间恢复礼俗仪式完成对村民的道德教化,弥补祠堂消失所带来的不足。(一)文化礼堂对传统祠堂空间孝道理念的继承在这里,有必要从空间上,把下宅村承载宣传文化与文化活动场所称为“文化堂”,以此与文化礼堂概念相区分。下宅村的文化堂从整个文化空间可划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为文化堂的外部空间,另一部分则为文化堂的内部空间。文化堂外部空间表达孝道含义是由三个元素构成。其一,环绕文化堂的廊道,廊道上的本村孝道故事凸显着孝道文化。其二,为文化堂门口的一副楹联,上联为“文化礼堂传今古佳话”下联为“精神家园承世代文明”,直接表达对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功能。其三,为挂在文化堂外部强上的“孝心榜”。通过村民为老人捐款的记录,直接宣传孝道行为。这些物质化的象征符号直接反映出生活中的孝道文化精神,起到告诫与引导村民行孝。文化堂的廊道上所除了呈现的是下宅村民间艺术、传统孝道故事外,更注意对个人孝道行为的文字与图像记忆。这些长廊不同于传统祠堂上方所挂起的“进士”“状元”“忠孝”等匾额,它已突出日常生活中的行孝方式为主题。它记载着儿媳如何孝顺公婆、子女怎样孝敬父母的日常行。孝德廊把真人真事记录下来,教育村民效仿行孝,孝顺儿女的相片被放在孝德廊内,人人口碑传颂。孝心榜,则是历来村内、村外企业和村民为本村孤寡老人捐献行为的记录,是人们表达爱老敬老的方式。文化堂外部的要素从传统与现代两个方面寻找到出发点,一面是传统故事、古老楹联。另一面是现代的相片、现实的事迹。这些符号是人们真实生活中孝道表达的写照,文化堂通过它们把个体日常的孝道行为形塑成一个形象,并把这个形象带到了公共场域,每一个形象又会作用村民的意识之中。最为重要的是,这些要素并非是毫无关联的符号,它们构成一个象征符号群,是敬老爱老增强村民对孝道的认识效果不可缺少的一环。文化堂内部则分为前厅与后堂。前厅与后堂的空间划分,实则内在的规定一种空间秩序,空间秩序的安排则是以老幼的年龄差距为基础进行区分。尤其当文化堂内举行有老年人参加的敬老仪式时,文化堂内的空间表达会非常明晰。空间内的秩序规定了老年人的位置与权力,明确了村民的敬老爱老意识。一方面,敬老仪式依照老人的年龄规定就坐次序,年龄较大、村中地位较高的老人会座在前堂,小辈们按照辈份次序依次分坐于大厅或站立前堂两旁。座次顺序的安排暗含一定的老幼尊卑孝道秩序观念,其意义在于,使村子里的老人和年轻人都具有准确的辈分与长幼标记。文化堂重新以礼俗社会的空间规范来指导人们道德,加强个人敬老观念。另一方面,文化堂以敬老仪式的“身体实践”来规训村民的身体记忆。首先,孝道观念在子辈村民中的记忆,是孝道仪式操练的展示场所。行礼作为一种身体实践被看做是表达敬老爱老的标准。一般来说,不同时代表达敬意的方式不尽相同,文化礼堂内敬老礼仪实施时,不同年龄段的村民用不同礼仪方式表达孝义。自文化礼堂出现之时起,如今每年夏季举行的四世同堂家庭进行敬老礼时,子辈会给老人磕头,孙辈则要向老人鞠躬,并在此基础上向父母鞠躬,重孙辈则需要给所有长辈行礼。每逢重阳节都举行孝道仪式,此习惯促使孝意在村民间的长久留存。“在习惯记忆里,过去似乎沉淀在身体中。它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极为有效的记忆系统,虽然不留痕迹,但却避免了在所有话语实践中可能遭受到的侵扰与冲击”(保罗康纳顿,2000)。因此,文化礼堂成为承载仪式的现场,人们在仪式过程中用身体实践重复过去的历史传统,最终把孝道观念封印于村民头脑当中。下宅村的文化礼堂建筑通过内部方位安排体现对老年人的关照,秩序规范依然以敬老行为的操演渗入到村民意识中。文化礼堂尊崇传统尊老道德习惯,接续传统祠堂建筑的孝道功能依靠孝道秩序。总之,作为文化堂建筑中的一种孝道象征符号——孝心榜、楹联、廊道构成孝德展示,文化堂内部空间秩序规定和村民在文化堂内部实行的仪式操演,构成村民敬构成村民敬老爱老的孝道精神的物理空间与肢体性的延伸。(二)文化礼堂补充传统祠堂空间对养老实践的现代需求居家养老中心是“文化礼堂”中的另一组成部分。它一方面是文化堂孝道的精神性延伸。一方面是以日常生活入手,从实际入手解决老年人吃、住、养的问题。下宅村60周岁以上老年人比例过高(下宅村总人口1039人,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234人,比例占到百分之22.3%)①,且村中孤寡老人较多,因此全村有20多名孤寡老人需要解决吃、住、养的问题。考虑到老年人的行动便利,建筑为单层结构,在建筑外的中央处挂着百善孝为先的匾额。除了保障老年人物质生活外,居家养老中心还设置保健室、室、图书馆等来丰富老年人精神生活。尽管从物质功能上看,居家养老中心与城市的敬老院有着很多共通之处。但实质上,居家养老中心打破由于城市敬老院中老人因互不相识与习惯差异而导致的精神隔阂。以遵循“离家不离村”的理念,填补老年人的“思乡”情感,满足老人的情感需求。通过对文化空间上的分类描述与两则案例的分析可以看到,文化礼堂与居家养老中心成为蕴含孝道观念祠堂的替代形式,它生发了原有祠堂所具有的情感性力量。假若没有任何建筑形式来接替祠堂孝道功能意义的话,那么作为一种维持村落秩序与激感力量的建筑形式,在村落地域内将不能出现。最重要的是,下宅村文化礼堂与居家养老中心在空间上的结合,有效的强化了孝文化的传承,满足老年人的内在需求。(三)文化空间功能发展与孝文化变迁下宅村文化礼堂与居家养老中心,体现出两种不同功能,就文化礼堂来说,它是承载孝文化教化功能,是传统孝文化仪式、礼仪教育的操演场所,也是现代孝行的宣传阵地。通过孝文化仪式和尊老爱幼模范事迹的不断上演,加强人们对孝文化的理解,不断丰富着人们敬老养老的精神。居家养老中心则是一个孝行为的实践场,人们在文化礼堂认识孝文化、树立尊老敬老观念的同时,在居家养老中心得到了实践的操演过程,认识与实践的空间整合,使敬老理念与养老实践结合在一起,有效强化了认识与实践的统一,观念与行为的统一,加上熟人社会的舆论监督,孝文化得到了有效发扬,从而真正做到孝所要求的“敬与养”的融合。卡特勒曾对建筑空间的教育功能有过这样的评价:“教育的复杂性,即影响教育的因素很多,其中有许多变项,而教育建筑是教育过程中的最重要的一项”(秦红玲,2006)。文化礼堂与居家养老中心的空间整合,发挥了建筑所具有的教化作用,赋予了学孝与尽孝的双重含义,对村民们潜移默化地发挥着孝文化的教化功能。根据心理学揭示的文化传承原理,孝文化规范的养成要经历服从——同化——内化三个阶段。服从是孝文化规范培养的开始阶段,有自愿的服从,也有迫于某种压力的服从。文化礼堂与居家养老中心所创设的环境空间,有利于孝文化的教育和熏陶,对社会整合、形成一致的态度和行为具有重要意义。同化阶段是人自觉自愿地接受孝文化的理念,愿意根据角色要求规范自己行为,以便与他人保持良好关系。这个阶段,宣传和示范都是十分重要的,特别是示范具有重要作用。文化礼堂与居家养老中心所创设的环境空间有利于同化效应的发挥。内化是在同化的基础上把接受来的孝文化观念变成了自身的价值观念,对个人来说,这是一种稳定的观念和行为,甚至发展为一种信仰,而且还会影响、教育其他人。在农村社区具有潜移默化地从服从到同化的天然优势,下宅村的文化礼堂与居家养老中心所创设的环境空间整合了孝文化资源,突出了这一优势。居家养老中心使文化礼堂所弘扬的“孝”被赋予一种实际上的行动与真实,人们在此体验,扩展到日常生活中的其它领域,进而影响孝行习惯。文化礼堂与居家养老空间上的整合,增强孝文化从理念到行为的实践过程,它扩大了孝在当前社会下的文化转变,相较于传统祠堂空间只承载孝道理念来讲,更具有实践行动。

五、结论与讨论

文化礼堂作为农村新型文化空间,承载了祠堂的孝道功能。但相较于祠堂,文化礼堂更被赋予居家养老中心的孝道实践功能。二者的结合为乡村孝道文化的传承与构建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这就是把孝道的宣传教育与孝道实践结合起来,这种结合以空间建筑的整合为载体。一些乡村在新农村建设中由于没有意识到宣传与实践的结合意义,常常出现二者分离或其中一个缺失的现象,造成仪式性宣传与实践的脱离,弱化了孝文化的传承与发展。在我们调查过的村庄中,有的建设了文化中心,其中也有敬老的内容,但是没有类似敬老中心的实践条件,使敬老文化的宣传效果打了折扣。也有的村庄文化礼堂与居家养老中心相隔距离较远,二者的空间隔离出现了一边是热闹的文化礼堂,另一边是被村民遗忘的老人们。无论村民在文化礼堂内如何操演,形成“孝”的记忆如果远离孝道实践,就很难与敬老行为建立密切关联,孝行因此得不到及时强化最终削弱其教育效果。对于除了孝文化之外的其他乡村文化来讲,使得以“文化礼堂”为代表的乡村文化空间真正发挥作用,达到教化育人的目的,除了重新恢复并构建文化空间内承载文化的物质实体,并通过仪式操演强化其文化的内在价值观念外,孝文化发展的内在需求,也表明了应建造相应文化实践场所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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