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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文化的含义

孝文化的含义

孝文化的含义范文第1篇

【关键词】孝道文化 核心价值体系 公民人格 民族凝聚力

孝道文化的溯源和本质特征

“孝”字最早出现于甲骨文,上部为“老”,下部为“子”,可按其象形会意,表征老人与青年晚辈的和谐,是一种人类对于自身命运的感怀,一种年轻个体对年老者无微不至的关怀。其起初的含义与当今的含义差别较大,作为伦理概念的“孝”正式提出于西周时期,其基本含义为尊主敬宗和传宗接代。就尊主敬宗而言,其尽孝方式主要为祭祀,在宗庙通过奉上贡品以祭祀祖先,求得祖先或神灵对现世的保佑。当然,这带有一定的宗教形式,其对象非在世的长辈而为逝者。就传宗接代而言,当时西周流行朴素的信仰,崇拜祖先就是将祖先的生命得以延续,周而复始,生生不息。孝的现代含义由孔子所提出,他不仅将孝从普通的伦理信仰提升至遵从伦理血亲前提下子对父的关爱与赡养的高度,并赋予这个概念更为深刻的内涵。

“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①,就是将孝应用于社会关系网络之中,构建起始于亲父母直至尊君尊国家乃至大爱天下的全面的伦理体系,并将它贯彻到儒家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大纲之中。“孝之至,莫大于尊亲”②,将孝的主要含义限定在长辈与晚辈之间,为其传承与发展提供简明而又深刻的规范。儒家倡导“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③,阐明了古代对于孔子尊孝观念的起因和缘由。在成长过程中,子女则需遵从“孝,乃百行之本,众善之初也”的观念,对长辈“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④,时刻谨记父之命,行父之事。其本质则为在“顺”以及“敬”的前提下的一种职责,“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即是说子女的关键职责在于孝养父母,否则与犬马无异。

孝道文化与健全人格的培养

孝道文化作为中国道德文化的起点,以孝文化作为支撑来构建公民品德教育,具有科学性与合理性。孝道文化构成了中华道德文化的起源,同时也规定了道德教化的本质内容。孝道规定要尊敬父母,承袭君子德性,修身养性以光耀祖先。以孝道作为健全人格培养的起点与切入点,应该从三个方面通过加强和深化孝道精神和要求来培养个人健全的人格。

首先,孝道最基本的要求强调“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所以在对个人进行人格培养上应首先强调珍爱生命价值,呵护身心健康的重要性。爱惜自己是前提,只有将自己首先保护好,不、不逞凶、不违法,才能为对社会做贡献提供前提。同时也应关爱他人,对生命重视与珍惜,人人生而平等,关爱自己和关爱他人具有内在的一致性。通过这份对生命的珍惜来作为健全人格培养出发点具有可行性与实践性,更能体现出以人为本的关怀与体贴。

其次,要做到“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⑤,通过个人的努力奋斗,提升自身的综合素养,进而建功立业,以使家人光耀。这就为个人奋斗提供坚强而厚重的动力源泉,不仅仅为自身的幸福,而且也为家庭的幸福而终其一身。在这一过程中既伴随着品行的提高,也蕴含着个人能力的潜在提升。在生产、生活中为满足个人需要所做的发现、创造,充分体现了个人的主体性意识。

最后,个人品行的提升需要与社会实践相结合,将个人品德的培养定位于提升修养的过程中,服务社会和祖国建设。孝道文化不仅仅要求对父母的孝,还表现为对社会的付出与服务,中国古代封建社会将孝道的统治意义定位于“忠于事君”,而现今社会主义孝道文化的构建则应定位于“服务社会”。要艰苦创业,自觉奉献,将自身发展同社会发展进步的步伐统一起来。

孝道文化与和谐家庭的构建

孝文化的内涵不仅充分显现了晚辈对于家庭应尽的职责与义务,也从另一方面说明了孝道对于“齐家”的重要作用。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将晚辈对于长辈的“敬”与长辈对晚辈的“治”相结合,可促进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发挥,从而以家庭为契机,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从第一层次而言,孟子曰“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字面意义讲子女有对于传承家族血脉的职责与义务,而深层探析则可发现这是一种人类对于生命的关怀与渴望,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中国传统的人本主义精神。在古代,这一思想体现了一种单向的作用力,即子女无独立的人格,而被视为家庭的私有财产,从而产生了诸如“父叫子亡,子不得不亡”、“父为子纲”的一系列严格的等级秩序,从根源而言,这是中国古代小农社会生产力不发达与封建等级秩序的产物。

从当代视角来看,一方面在构建孝道文化的过程中应该继承古代家庭孝道的合理成分,而另一方面则应扬弃其糟粕。具体而言,社会主义孝道内涵不仅仅体现在子女对父母的单向遵从,同时也应体现父母对于子女的关爱与呵护,在“齐家”过程中,双向发挥作用,分清主次,分清层次。在具体建设过程中,子女对父母则要做到以下三点:一、对于长辈要在物质和精神上给以满足,赡养父母,做到“尊亲”;二、继承父母之命,“夫孝者,善继人之志,善述人之事者也”,做到“大孝终身父母”;三、“慎终追远、丧葬祭祀之礼”,以安父母。从父母及其他长辈角度而言,则应履行“齐家之宝”―孝的新要求,体现孝道新功用,小至和谐家庭,大至和谐社会的构建,都不应忽视“长幼有序”中的“倒序”,即长辈对于晚辈的关怀与呵护,既为其子女树立榜样并孝顺自己的长辈,又充分关怀自己的子女。由此,通过子女与长辈的双向互动作用,可以为和谐家庭的构建创造良好的氛围。家庭作为社会的基本构成单位,和谐的孝道关系则通过家庭为建立社会有机体而发力。

孝道文化与和谐社会建设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人人亲其亲,长其长,而天下太平”,在中国封建社会时期,以孝为基础,构建了一套完整的社会治理理念,体现了社会的一种安定祥和的状态。但是就历史发展过程而言,这套治理理念毕竟是以封建制度为根基,带有封建落后性,难免会出现“举孝廉,父别居”的丑态。所以说,传统的孝道具有精华与糟粕的双重成分,建设社会主义新孝道则需用批判的眼光辩证的看待其内容,吸收其合理成分,剔除其糟粕。同时,结合我国阶段性思想文化建设的成果与教训逐步推进,最终构建起新的社会主义孝道观念。新的孝道文化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应有之义,是建设“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的必经之路。因而,应把社会主义孝道文化的建设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公民道德建设范畴之中,实现政府倡导,全社会共同参与,搞好这个重新构建新型意识形态的系统工程。

其次,对于国家而言,虽然它不是建设与学习孝道文化的主体,但在推进孝道文化建设中却发挥着引领与促进作用。现阶段,我国初步形成了公民道德体系,然而在其中却缺乏明确的孝道文化的内容。不难发现,古代封建社会的传统孝文化虽然有其自身的缺陷与局限,但却得到了较为彻底的贯彻,究其根源,不仅仅是官方的道德提倡,更重要的是将孝道纳入了制度与法律体系的建设轨道。当今的社会主义新孝道建设虽说不可采用上述严刑峻法,但是古代中国的有关实践却值得我们借鉴。在这个过程中,国家需要将孝道文化的有关内容融入到法律法规的制定过程中,通过国家机器的强制力来保证孝道文化的实施效果,将法治与德治相结合,这样才能够保证孝道文化的最终实现。

最后,国家需要为孝道文化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完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当前,民生建设成为各级政府部门工作的重点和评价政府工作成效的最重要指标。在这方面,国家可以将孝道文化建设与现阶段民生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为此,各级政府需要在社会福利体制方面加大财政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将家庭基于孝的个人保障与社会保障相结合,为孝道文化体系的建设提供有力的制度支撑。国家需要逐步建立起覆盖全体公民的社会安全网络,提供经济、医疗、住房、权益等多方位保障。同时国家更需要加强社会救济和脱贫工作,减轻老年人的负担,从而形成家庭与社会的双层物质保障模式。

结论

作为一个有着悠久历史文化传统的古老国度,中国继承了丰富的思想文化遗产。对于当代中国而言,如何有效地批判和继承这些遗产是一项重大而严肃的历史使命。处在快速转型期的中国不仅经历着社会经济领域的重大变迁,思想文化领域的变革同样剧烈,因此构建适合现阶段国情的思想道德文化体系更为紧迫。孝道文化作为中国传统思想文化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当前的思想文化建设进程中能够发挥诸多方面的作用。孝道文化的培育和发展有助于社会主义公民健全人格的培养,有助于家庭和谐的构建,有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有助于社会主义民族凝聚力的提升。因此在现阶段,充分发扬孝道文化,推进孝道文化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作者单位:渭南师范学院教育科学学院)

注释

①③⑤《孝经・开宗明义章》。

②《孟子・万章上》。

孝文化的含义范文第2篇

【关键词】传统孝文化;基本内容;分析

传统孝道思想是我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并且也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经典内容,传统孝道思想曾对几千年的封建社会起到了社会伦理教化、政治思想统治等作用。在这一层面上来讲,传统孝道思想在中国社会发展的过程中被披上了带有封建色彩的面纱,但是,传统孝道思想、孝文化中蕴含的善事父母、尊老爱幼的思想以及诸多有益于调整家庭、人际等关系、有利于社会发展的内容,是中华民族值得传承和称颂的美好品德。

一、传统孝文化

“孝”是指年幼者对年长者、位低者对位尊者所承担的道德责任,主要是子女敬养父母、臣民忠于君王。古语有:“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从这一点可以清晰地看出,中国传统文化极其重视个人道德品质修养的基础性作用。道德不仅是个体行为是非善恶的标准,不仅是人成之为人的根本,更是一种社会责任,一种能力,一种权利,一种力量。有德之人,能在社会上安身立命,促进社会秩序稳定和谐,有德的国君能得天命的支持,统御天下[1]。孝,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内容之一。《孝经》中作出这样的阐述:“天之经也,地之义也,人之行也”。孝文化,历史悠久、绵延传承,几千年沿袭下来的中国孝文化是我国传统文化的菁华。正如正如谢幼伟说:“中国文化在某一意义上,可谓为‘孝的文化’。孝在中国文化上作用至大,地位至高;谈中国文化而忽视孝,即非于中国文化真有所知。[1]”的确,通流中国传统文化之脉络的孝文化成为各类型文化中的经典得以传承和发展,对于孝文化,不仅中国的学者有所钻研,德国哲学家黑格尔在《历史哲学》中谈到中国“孝敬”问题时说:“中国纯粹建筑在这一种道德结合上,国家的特性便是客观的‘家庭孝敬’[2]”由于我国古代孝文化是在传统农耕文明和宗法社会的基础上逐步形成的一种伦理文化,所以,这种文化在形成后,更加注重调整亲子关系,并以此为主要关系涉及其他家庭成员关系的整套道德观念和伦理规范。随着中国传统孝道数千年的发展,它成为了一个庞大的体系,内容非常宽泛。孝道既是父子间爱与敬的基本情感,也是一个人应该需要具备的基本品德。孝道既可以协调家庭成员间的内部关系,又可以协调整个社会的君臣之间的关系[3]。

二、传统孝文化的基本内容

(一)养亲、敬亲

作为孝文化的内容之一,“养亲”不难理解,从字面意义上可以理解为:赡养父母。《吕氏春秋·孝行》中这样说:“民之本教曰孝,其行孝曰养。”这里所讲的就是这个道理,作为人的根本教育应该是教会其懂得孝,他所体现出的孝的行为,躬身而行的事情可称为“养”,即养亲。《盐铁论·孝养》说:“上孝养志,其次养色,其次养体。”上等的孝是满足父母的心愿,其次是以和悦的面色对待父母,再其次才是物质上的赡养[5]。《孝经·庶人章第六》中这样阐述:“用天之道,分地之力,谨身节用,以养父母,此庶人之孝也。”百姓要善于利用天时地利的变化来获取资源,谨慎照顾自己的身体,节约一切不必要的开支和浪费,用以供养自己的父母,这便是庶人应践行的孝道。在这里强调的就是养亲。另外,在《论语》中也有这样的记载,孔子的弟子子游问孝是什么,孔子说:“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孔子所阐述意思为:人们认为的孝,是能够养活父母,并且自以为这就是孝顺了。其实这是不对的。人也养活狗和养活马,如果仅是供奉父母,且有一种不尊敬态度,那么养活父母和养犬马又有什么分别?只有敬才是孝的最高体现。子夏问孝道,孔子说:“色难。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孔子认为,做到孝,最难的是对父母和颜悦色,仅仅有事情替父母去做,有了美酒菜肴让父母吃,这不难做到,难的是经常保持态度的愉悦,使双亲精神生活愉快[6]。这里所讲的就是敬亲

的重要意义。

(二)顺亲、荣亲

在“养亲、敬亲”的基础上,孝文化进一步发展形成了“顺亲、荣亲”的内容,并且,在我国传统思想内涵中,“敬亲”体现更多的是在“顺亲”这一内容上。我国传统道德伦理中所倡导的是对父母尽孝,沿袭至今,其表达方法大致为“孝敬双亲”,或是“孝顺父母”。从这一点不难看出,“孝敬”与“孝顺”是分不开的,“敬”与“顺”同样都是孝文化的重要内容。在《大戴礼记·曾子事父母》中,曾子言:“孝子无私乐,父母所忧忧之,父母所乐乐之。孝子唯巧变,故父母安之。”子女因父母乐而乐,因父母忧而忧。这才是真正的“顺亲”。即使父母之命有什么不对的地方,只要无伤大雅,自己都应该自觉体谅和遵从[7]。

荣亲,则是在讲:作为儿女,一方面,肩负为父母争光、光宗耀祖的重任;另一方面,应该继承父辈事业,并将其延续至后代,发扬光大。荣亲的更高层面是要求子女具有积极乐观的心态,为整个家族的荣耀努力,同时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憧憬自己的人生理想。当然,这一方面的内容,在今天来看,存在一些极端现象,例如,子女因为感到自己没能达到荣亲的目标而自暴自弃,有的甚至放弃生命。

(三)祭亲、念亲

儒家重要代表人物对丧礼的目的、丧礼的内容、服丧的时间等都做了一个很好的阐释。这些都是祭祀的表现形式及内容,同样,孝文化作为儒家文化经典内容,当然离不开祭亲和念亲。虽然孔子重视丧祭之礼,但他追求的是孝子自然情感的流露,是对逝者真挚的思念和哀悼,而不是后期片面追求丧礼外在的琐碎和繁褥。这也正是孝文化中对于祭亲、念亲的独特升华。《孝经·丧亲章第十八》中:“孝子之丧亲也。哭不依,礼无容,言不文……生事爱敬,死事哀戚,生民之本尽矣。死生之义备矣,孝子之事亲终矣。”这里所提出的就是在父母去世以后,作为子女应该祭亲、念亲,并且这不是一天两天就可以完成的事情,子女对父母的孝,不仅要在生前情感和态度上对父母表示真诚的尊敬与爱戴,而且要在死后情感和态度上对父母表示虔诚的追念与祭祀,这是孔子孝道观的更高的道德要求[8]。

传统孝文化博大精深,包含诸多内容,笔者仅通过三个部分的内容对传统孝文化加以分析和阐述,只有深刻把握传统孝文化内涵,领会新时期孝道精神,才能更好的使孝文化内容的当代价值的作用发挥到最大。

注释:

[1]杨振华.“孝”的历史流变及其现代德育价值研究[d].武汉大学,2005.

[2]谢幼伟.孝与中国社会[a].谢幼伟.孝兴中国文化[c].青年军出版社,1946:2.

[3][5]肖波.中国孝文化概论[m].人民出版社,2012:3,65,76.

孝文化的含义范文第3篇

首先谈谈如何“博”的问题。博形(形声。从十,声。“”有分布之义,本义:大,与“小”相对,“十”是四方中央齐备之意。一句话,“博”就是“广”,使之通达而知之更多。教师首先要“博”己,才能运用科学有效的方法使学生博采众长,博采众议,博古通今,乃至博大精深,最终达到博物通达、博识多通的境界。这不是一句简单的说教,而是要倾注全部的智慧和汗水去浇铸才有可能达到。有一点要说明,“博”的过程不是“填鸭式”的硬灌,而是要设疑、激趣、循循善诱,水到渠成,运用科学的教育方略达到至善的理想境界。这是一门永无止境的艺术,请同仁们支招畅谈,这里限于篇幅不再多谈。

另外“教”:会意。从攴(pū),从孝,孝亦声。“攴”,篆体象以手持杖或执鞭。在奴隶社会,奴隶主要靠鞭杖来施行他们的教育、教化。

在《说文解字》中“教”字的篆书,左侧上部是一个“爻”字,下部是一个“子”字,右侧则是一个“攴”字。从字形分析,“攴”是一个手持物件做动作的文字符号,以“攴”为右旁之字如“敲”、“牧”等均是如此,“敲”执鼓棰,“牧”持牧鞭。而“子”字则是人形,尤其像是人俯身时所见“头大身小”之状。因此,从字形上看,“教”字的意思就是“一个人俯下身子,手持‘爻’而抛掷”的形象。那么“爻”是什么呢?《说文解字》说:“爻,交也。象《易》六爻头交也。”注引《系辞》说:“爻也者,效天下之动者也。”所以,“爻”是“交”,是《易》卦的一个“爻”,是“动”出来的。如果我们承认“爻”表示一副“杯”,那么,“教”字的本义就浮现出来了:它是表示“卜”的一个会意字。“爻”是不是一副“杯”呢?我们说:是的。有很多证据都说明这一点。我们打算另外写篇短文来仔细论证。这里,我们先指出几点:第一,“交”与“杯”的“”读音是一脉相承的。第二,“卦”是重三“爻”而成,而每“爻”是怎么来的呢?最初的做法,应当是“掷”而得来的。第三,把“爻”看成“”,把“交”解成“”,“教”字的字形就很好理解了。《说文解字》对“教”字解释说:“上所施,下所效也。”如果抛开后来“教学”等后起的意思,按我们上面的理解,这是说:“教”是“卜”以得到“在上”的“神”“施与”的“旨意”,以便“在下”的“愚民”“施行”。因此,“教”有鞭策义,没有惩戒便不能有真正意义上的教育。注意,我说的是惩戒,而非惩罚、体罚。现在家庭大多是独生子女,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唯我独尊,有典型的小皇帝、小公主习气,受不得半点委屈与挫折,稍微批评几句便要跳楼威胁他人,甚至想自杀,试想,到了竞争激烈的社会上何以立足?这种温室的花朵经不起风雨,怎能见到彩虹;不经历挫折与摔打,何以成熟地应对生活、学习中的种种困难,从而成为社会的栋梁。有一点要强调,“教”,上行下效也,言教不如身教,打铁还要自身硬,其身正,不令则从;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所以,教师本身要加强自身修养,为人师表,提高素质,落实行动,在教育中发挥主导生力军作用,“博”出风采。

其次,谈一下博何“文”。这里的“文”主要指文化,其中含有文学的感召力量。用人类的精神规范去教化人、规定人、改变人、陶冶人,使之具有智慧、思想,从而温文尔雅,挣脱粗野的藩篱。

在《论语》中“博我以文”主要是指文章。“文”,本意指彩色交错,或文理、花纹。《易经・系辞下》:“物相杂,故曰文。”《礼记・乐记》:“五色成文而不乱。”“文”引伸为文字、文辞的含义。“文”又被儒家进一步界定为舜、禹、汤、周文武王制定并一脉相传的礼乐、典章制度及伦理、价值观念体系。“化”,历来就指变化、改变、教化,《周礼》中说“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在古代,“文化”指“文治教化”,即用一整套的礼乐典章制度和人文学说去教化人、改变人,从而达到社会治理之目的,它属于国家施政的一类手段与方式,即所谓“文治”。文化一词,中国传统的含义和西方的含义是相近的,即都是用一些精神规范去教化人、规定人、改变人、陶冶人。 文化就是人化,文由人而来,文比人复杂;在人的基础上加以纹饰、美化,更加文明进步,假以智慧、思想,温文尔雅。人的哲学定义为“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而“文”正是横向交叉于胸、脐――形而上包括头脑心腹、精神意识方面为主的东西。一个“文”字,象征一人张开双臂、撒开双腿稳站或迅跑,如奥运“京”字中国印。哪怕是汉字里音、形、义相关的一个“坟”字,也是在叙说那土堆里埋藏着过去人的许多曾经鲜活的文明和故事。

再次,谈谈“孝”的问题。“孝”有不同的时代内涵,随时展而变化。最初儒家讲的孝,首先是对在上位的君和父的要求,要求其对下首先做到爱和礼,上行下效,才会有双方的互爱互敬。如在《哀公问》中,孔子告诫哀公要敬妻敬子:“妻也者,亲之主也,敢不敬与?子也者,亲之后也,敢不敬与?” “父母在,不远游。”这在古人眼里是“孝”;“无违”父母的志愿,也谓之“孝”;反之则称之为“不孝”。古语云:“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这里的“后”特指男人。显然,这种思想在今天已经失去了时代意义,因为时代赋予人们新的理念,女儿也是传后人。可见,“孝”随着时展而变化,也应该与时俱进。不过,“三不孝”在当代仍然有其合理的成分可以借鉴。今天牢记“八荣八耻”就是孝;为祖国人民献身是大孝;为父母兄弟献身是小孝;知百善孝为先者是孝;知“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者是孝;知“身有伤,贻亲忧,德有伤,贻亲羞”是孝;知“亲爱我,孝何难;亲憎我,孝方贤”者为孝;知“父母之年,不可以不知也,一则一喜,一则一惧”者为孝……

至于孝的内涵,孝的基本精神,孝经已经作了专门的论述。不同的身份和地位,行孝的方式和内容是不同的,但怀着对父母的恭敬、顺承和感恩之心和竭尽全力承事父母的努力是共同的。以其达到让父母生活无虞,精神上无忧无惧、安定、安稳,进一步感到荣光,甚至名称远扬、青名留史等。所以“孝”既是“教”的基础内容,是上位者必须首先要效法做到的基础性工作。有了“孝”的根基,才能进一步的谈“文”。“文”的含义有“修饰、装饰、美化”之意。“文”和“章”相配合,“章”即是有“条理、章法、层次、结构之意,是文的内在的美,使文而有条理,美而有节有章。就是通过文的教学,使我们的言语和行为更加有条理、体现出美感、完美和完善。一个人如果没有孝的基本修持,不懂得孝的基本含义、不懂得行孝,那他就不能称为一个合格的中国人,甚至也不能说他是一个合格的人。而我们的中国,号称五千年或七千年文明的古国、礼仪之邦,却有很多的人,特别是很多年轻人并不懂得孝的含义,不懂得如何行孝。新闻媒体每天都会报道弑亲惨剧,甚至于2009年出现了多起亲族灭门事件。师道尊严也受到相当程度的破坏。这是教育的失败,是文化的堕落。面对五千年文明,我们应该有深深的自责和惭愧心。今天对孝道的理解和诠释正面临前所未有的新形势,几千年来以家庭为基础培育起来的、深入到千家万户的传统观念,需要从理论到实践进行再认识。这一课题关系社会长治久安,更关系到民族兴衰。只要群策群力,假以时日,深入研究,必有丰厚的成绩。

如今,“感恩我们在行动”的一代新人正继承着这一光荣的传统,我深信,博之以文使之孝的愿景一定能够逐步实现。

【参考文献】

《论语・子罕》

《说文解字》

孝文化的含义范文第4篇

关键词:儒家;孔子;孝道

一、养亲敬亲的血缘孝道

孝在很大程度上起源于子女对父母的感恩心理。这可以说是生物间的一种本能行为,但在人这里,孝则有了更深刻的含义,它上升为一种德性,被世人所称颂。“父兮生我 ,母兮鞠我 ,拊我畜我,长我育我 ,顾我复我,出入腹我,欲报之德,吴天罔极 。”(《诗经 ·蓼莪》)而孔子在《论语》中将孝摆到了德性的高度,认为这是人从偶然的人成为德性之人的根本标准之一。父母无微不至地关爱自己的子女,为子女付出而无怨无悔,自然而然的对父母产生敬爱的心,对父母自然怀有报养的愿望,向父母行孝尽孝,而子女这一点对父母的“爱敬之心”,则是儒家文化最为重视、培养的文化根源。①孝道,最基本的伦理含义就是指“善事父母”。子曰:“弟子人则孝,出则悌。”表明了在古代“孝”是做人应该具备的起码德行。

“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无本,本立而道生。孝弟者也,其为仁之本乎?”②(《论语·学而》)孝,乃善事父母;弟,乃善事兄长。孝是仁的根源,也是仁的基础。孝敬父母兄长的人不会做出犯上的事情,更不会兴风作浪危害社会,如果人人皆有敬爱父母之心,顺此本性,由最亲以及于最疏,自然流出,绝不勉强,不能孝敬父母的人自然更加不会去与他人为善。因此中国传统的文化,孔子将它构建在孝的理念上,从人类自然的爱为起点,而扩展出去。《孝经·开章明义》提到:“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确实一语道出了儒家文化及中国文化的根源与其特殊之处。

二、“几谏”的尽孝之道

古有“三纲五常”之说,而“父为子纲”则是儒家孝道伦理在现代最为人所诟病的地方,而孔子的“无违”之教也会使人很容易误认为“父为子纲”由孔子开其端。但“父为子纲”的说法实际上是在后期法家思想的渗入后逐渐被君王利用而产生的。孔子有“无违”的说法,“无违”之说出现于《论语·为政》篇。③孟懿子问孝,子曰:“无违”。樊迟御,子告之日:“孟子问孝,对曰‘无违。’樊迟曰:“何谓也?”子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由此可以看出孔子对待父母的孝道是指按照应有的礼仪来对待父母,而不是无论父母对错与否都严格的服从。

那么,如果父母有过,子女应当如何做呢?孔子这么说 :④“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论语·里仁》)“几,微义。父母有过,当微纳善言以谏父母也。”父母有过时当微婉而谏,把自己的志意表见了,若父母不听从,还当照常恭敬,不能违逆,且看机会再谏,如此反复操劳,心里不能有怨恨。孔子主张以这样的礼仪对待父母,并在父母有过错时也不失礼仪的全谏,而并不是“父为子纲”似的惟命是从。

三、“孝即为政”的孝道观

在中国历史上,大多主张“以孝治天下”。那么,“以孝治天下”在孔子那里是什么样的思想?以孝治家,以孝治天下,这很可能是当时普遍的思想观念与现象。⑤《论语·为政》说:或问孔子曰:“子奚不为政?”子曰:“‘孝乎惟孝,友于兄弟,施于有政。’是亦为政,奚其为政?”意思是说:在家孝敬父母、友爱兄弟,家庭治理井然有序,这也是从政了,如何才是从事政事呢?孔子这里将齐家与治国联系在一起,《大学》中所讲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主张与孔子这里的观点是一致的。在西周至春秋时期,家国一体,家国的概念深入人心,治理天下与治理家庭道理是一样的。而家庭里的一切关系均能由“孝”引发出来。因此,可以说“以孝治天下”是孔子孝道思想中的一个倾向。“人子能使父母不以其陷于不义为忧,而独以其疾为忧,乃可谓孝。”父母生不生病子女并不能控制,但子女可以不做不义之事。子女能够让父母只担忧自己生病与否,而担忧自己做不义之事,这(下转72页)

(上接55页)样才能称为孝。推而广之,每一个子民做任何不义之事,都是不孝,都不道德,这确实可称得上是“以孝治天下”。所以中国历代政治的第一要务是在“正人伦”,⑥“教育的第一要务在明人伦,伦理存,则人人具有集体生活的要件,有团结互助的基础,国家社会始有平之安宁之日,否则,伦常即失,人各为私,国家社会遂成一盘散沙了。”⑥《礼记·祭义篇》充分发挥了孔子这方面的思想:“居处不庄,非孝也;事君不忠,非孝也;莅官不敬,非孝也;朋友不信,非孝也;战阵无勇,非孝也。”这也就是所谓的“泛孝主义”,从这可以看出,孔子在提倡以孝治天下的同时又走向了范孝主义的极端。

四、孔子孝道观对中华文化的影响及现实意义

最后我们对于孔子孝的思想的探讨做一个总结:孝在孔子的儒家思想体系中占据的地位,可以说,孝的观念是儒家思想的根基与基石。在孔子看来,孝悌之礼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根本。孔子的孝道观念对中国的孝文化产生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从对孔子孝道思想的探讨中我们可以发现,孝是人类自然的心理情感现象,对于培养人的爱心,促进人与人相亲相爱及和平共处有着十分积极的作用,从这一时期孝文化的诞生,不仅完成了人从动物实质转变为社会的人的基本特征,也成就了作为偶然人向应然人的转变。教化的功效更是得以体现。孔子的理论体系基本上是以孝为基础,在家国同构的思想下实现对社会的完善与对国家的治理。在今天这种思想仍然有着现实意义,特别是在今天大力提倡回归儒学经典来实现中国崛起的今天,孝更应该被深刻的认识,使得家庭作为国家的小细胞得以正常健康的运行,也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社会的和谐,但值得注意的是,孔子的孝的思想中含有范孝主义的观念,如果不加以适当限制和积极的转化,是无法适应现代社会需要的,这一点是应当给予注意的。

参考文献:

①李四芬,李上文:《孝观念的源流与演变》,《江西社会科学》,2008年,第238页。

②钱穆:《论语新解》,三联出版社,2008年,第5页。

③钱穆:《论语新解》,三联出版社,2008年,第30页。

④钱穆:《论语新解》,三联出版社,2008年,第101页。

⑤钱穆:《论语新解》,三联出版社,2008年,第45页。

孝文化的含义范文第5篇

 

关键词:传统孝道 二重性 孝道式微 孝道立法

 

中国的孝文化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初始意义指尊敬祖宗,报本返初,生儿育女,延续生命。最早的汉字“孝”,则出现于距今约3千余年前的殷商时代。不过,当时“孝”字仅见于卜辞一处,用于地名。所以,现在还不能断定殷商时代的“孝”字就是现代意义上的“孝”字,与当代“孝”字含义完全一致的“孝”。根据现有资料,较早的见于《尚书·酒诰》篇,其中有言日:“肇牵牛车,远服贾,用孝养厥父母。”意思是说,人们于农事完毕之后,赶着车出外做些生意,用以孝敬奉养自己的父母。《伦理学大辞典》对“孝”的解释是:中国最基本的传统道德规范之一,有三层含义。一是必须孝敬自己的祖先,按时恭敬地祭祀祖先,继承祖先的事业,按照祖先的规定办事;二是绝对服从父母的意志,恭谨地侍奉父母;三是立身行道,效忠君主,立业扬名,以显父母。这一解释是对古代孝道的概括,而在现代生活中,孝道的表现形式可能已经有了一些变化。比如,祭祀祖先没那么勤勉庄重了,服从父母没那么绝对了,光宗耀祖的形式更加多样化了。但如果核心的原则没有变,孝道的现代意义到底在哪里呢?诸如此类问题,无论对传统孝道是采取弘扬重建还是怀疑批判的态度,都必须予以深入思考。在此,笔者略陈己见,以资探讨。 

第一,对先秦与后期儒家的孝道应予以区别。孝的问题是儒家整个伦理学说的组成部分,与其他部分以及整个思想体系有内在联系,不可人为地分割开来。同时,孝道的产生、形成和发展经历了一个从自发自觉到强化定型的轨迹。先秦儒家孝道自孔子创立,曾子继承和完善,孟子、苟子等人的进一步补充后,成为儒家最基本的伦理价值信条。其内涵包括家庭伦理和国家政治伦理两部分。到了汉代,由于统治阶层对其加以改造利用并逐渐法律化,其内涵已发生了很大变异,在许多方面甚至背离了先秦儒家的原始初衷。至宋明清时期,孝道在理论上更出现了论证哲学化、教化通俗化、义务规范极端化的新特点,最终成为封建家长制专制统治的思想基础和后世愚孝的根源。可见,先秦儒家孝道与后期儒家孝道是有很大差异的,故必须将二者加以区别认识。毋庸置疑,先秦孝道从根本上来说是基于血缘关系和宗法观念的产物,一旦形成又反过来为维护宗法社会服务。就先秦孝道而言,确实存在着重葬祭之礼、讲究爱有差别、过分强调父母长辈的权威和尊严、肯定“无违”和“父子相隐”等片面愚昧落后的缺陷,这是应当认真分析并将之加以剔除的。但不可否认,与后期孝道相比,先秦孝道更具平等性、相互性、合理性,其中包含着可资借鉴的合理因素,对于维护社会的稳定安宁、促进人际关系和实现代际关系的和谐、提高公民的道德素质以及培养人们的爱国精神都具有积极的现代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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