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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雷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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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雷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范文第1篇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应急管理工作主要抓了三方面工作:

(一)抓宣传教育,筑牢应急管理思想基础。紧密结合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新要求宣讲活动、“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以及全市依法治市安排部署,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应急管理知识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活动,积极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今年通过安全生产宣传周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新要求宣讲活动,旨在进一步增强全民安全意识,普及民众安全知识。加强应急救援知识培训,将应急管理知识作为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特种岗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的重要内容,强化日常监督检查,促进企业自觉抓好应急管理相关工作。

(二)是抓应急预案管理,提升应急处置水平。突出应急预案管理,着力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建设。今年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全局综合性应急救援预案和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及烟花爆竹等重点直管行业应急救援预案。按照《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要求,适时督导各乡镇、市级部门、企业做好应急预案修订、评审和备案工作;突出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强化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应急救援演练工作。进一步检验了预案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和实用性,提升了生产事故应急处置水平。督促煤矿、非煤矿山等企业开应急演练,危化品和烟花爆竹高温防雷防静电应急演练。积极争取政府和部门支持,拟筹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鼓励企业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充实应急救援力量。

(三)抓应急值守,建立完善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应急值班值守,不断完善制度、明确责任、规范流程,畅通事故信息渠道,及时为应急指挥和决策提供依据。严格落实局机关24小时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煤矿监管中心全天候值班值守。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动配合,及时预警信息,协调发挥好公安、交通、气象、卫生、环保等有关部门的支撑和保障作用,切实提高应急处险效率。

二、存在的问题

应急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诸多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安全生产应急保障层次较低,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匮乏,应急救援力量薄弱,尤其缺乏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缺乏安全生产监测预警系统和应急指挥平台。二是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和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安全生产应急援救实战演练缺乏,预案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和实用性有待进一步检验和提高。三是一些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仍不健全、人员和设备配备不足,难以适应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要求。

三、下一下步工作计划

(一)继续推进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完善领导机构,明确各自分工职责,加强队伍组建,确保人员、职责、经费、培训“四落实”不断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防雷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范文第2篇

近日,省安委会和水利部都相继下发了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8月30日下午,国务院安委办召开了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动员部署视频会议,会后,省安委会接着召开专门会议,就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国庆期间安全稳定工作进行专门部署。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上述会议和文件精神,现就国庆前我省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检查目的

通过开展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和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的要求,推进水利“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促进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水利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推动水利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狠抓重点领域安全整治和安全监管,落实各项水利安全生产措施,提高水利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进一步减少较大和一般安全事故,确保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检查范围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各类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场所和设施。重点是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农村水电、水文测验、水利工程勘测设计、水工机电设备、水利科研实验、水利旅游、后勤服务和综合经营等领域以及隐患突出、安全事故多发的地区、单位。

三、检查主要内容

(一)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省政府和省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文件精神,和水利部及省厅关于“安全生产年”各项部署,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扎实推进水利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切实加强水利安全生产“三项建设”等重点工作情况。

(二)各类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贯彻落实情况;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情况;应急管理工作落实和应急预案制定情况;职工(包括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重要岗位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以及劳动保护用品配备使用情况;事故报告、处理和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等。

(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

1、水利工程建设。重点是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落实防坠落、防垮冒倒塌措施情况。工程建设中项目法人、施工、监理等单位安全责任落实和安全保障措施;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施工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在建工程应急管理和事故应急预案;高边坡、地下洞室、基坑、起重设备、施工机械、模板、脚手架和油库、炸药库、仓库等危险源的安全防范措施;小水电站建设、农村水利基本建设、大型灌区节水改造等施工安全。

2、水利工程运行。以病险水库,边远地区中、小型水库安全运行为重点。各类水利工程尤其是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和水库安全运行各项规章制度;泄洪建筑物安全运行;水库大坝安全监测、水雨情测报通信预警设施;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制定、事故转移避险和救援演练;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安全措施、施工安排、建设管理、巡视检查和调度运用方案;小型水库安全管理机构、看护人员和日常巡查;闸门启闭设备等水利工程设备使用和维护情况。

3、农村水电站及配套电网建设和运行。小水电工程项目立项审批手续和违规水电站清理整改;水库电站和在建工程安全度汛措施;已建电站安全管理分类和“两票三制”执行情况;小水电运营企业安全运行;农村水电设备检修、试验和供电区安全供电情况。

4、水文测验。以水上、高空水文野外作业为重点。水文测船定期检查、维修和消防救生设备、堵漏器材配备;流量测验缆道设施(塔架)安全;涉水作业安全防护和救生器具穿戴;水文测验危险紧急情况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水文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

5、水利工程勘测设计。以野外勘测、测量作业为重点。水利勘测设计执行《水利部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和有关安全生产规程规范情况;野外勘察、测量作业和设计查勘、现场设计配合安全防护和应急避险预案;山地灾害、水灾、火灾和有毒气体的监测与防治。

6、水利科研与检验。水利试验厅(室)和仪器设备安全管理措施;大型实验设备使用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有毒化学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和防护。

7、人员密集场所:以防范火灾、爆炸事故和防止踩踏事故为重点。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职工医院、幼儿园、办公场所、职工食堂、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措施、消防器材配备、防雷防雨措施和安全疏散及消防通道设置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演练情况。水利旅游有关审批手续和旅游安全保障制度;水利旅游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警示牌设置;旅游预测预报、游人疏导和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水上旅游设施、船舶和操作人员安全保证。

(四)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要求,认真进行事故查处,严格事故责任追究,举一反三,吸取教训,落实整改措施情况。

(五)落实国庆6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安全保障措施,加强水利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加强对安全生产领域爆炸物品、易制爆易制毒物品和重要设施的安全监管情况;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健全完善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工作机制,制定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应急装备物资的情况。

四、检查时间及方式

9月份,各市、州水利(水务)局,厅直属各单位,厅机关各部门组织本单位及本辖区内水利行业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面自查并加强检查,同时对下级和归口管理单位开展检查情况进行抽查。9月中下旬,我厅组织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督查(另行通知)。

各地区、各单位、各部门此次大检查要采取单位自查与上级主管部门督查相结合、全面检查与突出重点相结合、督促检查与推动整改相结合,通过形式多样的检查活动,强化督查督办,督促和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整改责任,加大整改力度,确保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今年是国庆60周年,全省水利系统各级各部门领导一定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抓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要结合实际,制定周密的检查方案,把检查工作落实到每一个单位,不留空白,不留死角。主要负责人一定要亲自参加、深入一线,把安全生产工作抓实、抓细、抓好,坚决防止检查、督查工作走过场和形式主义。特别是各市、州水利(水务)局、厅安全生产各归口管理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一是要对本地区、被归口管理单位如何做好国庆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二是要对本地区、被归口管理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进行指导;三是要认真开展督查工作。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各地区、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工程、重点单位和薄弱环节的督促、检查和指导,要以此次大检查为契机,进一步督促和指导各单位认真开展安全隐患的自查整改,强化安全监管。要结合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检查、违规小水电站清理整改等专项检查工作,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加大事故多发领域安全生产整治力度,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事故防范能力,深化安全整治,全面强化安全生产基础。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国庆节。

防雷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范文第3篇

停电应急预案(一)

为保障**会议中心在非计划停电情况时客人、员工人身安全及财产不受损失,本着安全、及时、有效的原则制定此预案。此预案由工程部负责编写与解释。由李增祥负责审定。经主管领导汪晓晶批准后执行。

(一)工程部工作:

工程部配电室内,值班电工24小时在岗,当发现或得知非计划突然停电后,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如下:

立即联系房山供电局调度询问停电原因及何时恢复供电(电话:*********转*****);

立即汇报上级领导,并作好倒闸准备;(工程部经理、值班经理、)

得到领导批准后应立即按停电应急预案倒闸以保障中心用电;

工程部在岗员工应立即返回工程部,配合值班电工工作;

立即通知电话总机,由总机负责通知相关领导与各部门,关闭电器设备,防止因倒闸操作过电压引起设备损坏;

非计划停电应急预案依据以下三种情况制定不同措施:一 崇青路(201)停电;二 窦各庄路(202)停电;三 崇青路(201)与窦各庄路(202)同时停电;

一、崇青路(201)非计划停电应急措施:由201退出运行,202带221经高压母联245带211、212运行;具体措施如下:

发现崇青路(201)非计划停电后;

1)立即把410、420、430,退出运行,并确认;

2)把401、403及所带负荷各出线开关退出运行,转换开关在“手投”位置,并确认;

3)把201、211、212退出运行,并确认;

4)再次确认201确已退出运行;

5)确认245在分闸位置;

6)把245投入运行,并确认;

7)把211、212投入运行,并确认;

8)确认各高压柜储能开关均已在“通”位置,且储能良好;

9)检查401、403电压应正常,听1T、2T声音应正常,并确认无误;

10)1T、2T试运行三分钟,确认运行正常;

11)把401、403投入运行,指示电压正常,并确认;

12)把各出线开关依次投入运行;

13)把410、420、430投入运行;

14)检查各仪表信号指示及变压器应无异常;

15)通知总机倒闸完成,已正常供电;

16)通知相关工种开启其设备运行;

17)增加巡检次数,确保正常供电;

二、窦各庄路(202)非计划停电应急措施如下:

A方案:202退出运行,由201带211、212经245带221运行,具体措施如下:

发现窦各庄路(202)非计划停电后:

1)立即把420退出运行,并确认;

2)把402退出运行,切转换开关在“手动”位置,并确认;

3)确认445在分闸位置,且转换开关在“手投”位置;

4)把402所带各负荷出线开关退出运行,并确认;

5)把221退出运行,并确认;

6)确认245在分闸位置;

7)把202退出运行,并确认;

8)确认各高压柜储能开关均在“通”位置;并储能良好;

9)把245投入运行,并确认;

10)把221投入运行,并确认;

11)听2T声音应正常,402电压正常,试运行3分钟,确认运行正常;

12)把402投入运行,并确认;

13)把402所带各负荷开关投入运行,并确认;

14)把420投入运行,并确认;

15)检查各仪表信号指示及变压器应无异常;

16)通知总机倒闸完成,已正常供电;

17)通知相关工种开启其设备;

18)增加巡检次数,确保正常供电;

B方案 :2T热备,402退出运行,401经445带A区全部负荷,具体措施如下:

发现窦各庄路(202)非计划停电后;

1)立即把410、420退出运行,并确认;

2)把402退出运行,转换开关“手投”位置,并确认;

3)把402所带各负荷出线开关退出运行,并确认;

4)再次确认445已在分闸位置,转换开关在“手投”位置;

5)把445投入运行,并确认;

6)检查1T声音及仪表信号无异常,观察3分钟;

7)依次投入各出线开关;

8)把410、420投入运行;

9)通知总机已正常供电;

10)通知相关工种开启其设备;

11)增加巡检次数,确保正常供电;

三、崇青路(201)与窦各庄路(202)同时非计划停电措施如下:

1)应立即联系供电局,询问停电原因及何时来电;

2)做好随时来电准备;

3)汇报主管领导;

4)通知总机;

(二)前厅部的工作是:

1、保障接待工作正常运转的同时,接待人员立即查清在店客人人数、房间号码并及时向店领导与相关部门通报,做好大厅客人的安抚及解释工作,客人过于集中时做好安全疏导工作。

2、做好当日离店客人的帐务准备工作。

3、在接到相关部门的停电通知后,做好告知客人的准备工作。

4、前厅部负责做好大厅临时照明的准备工作(如蜡烛等)。

5、当班人员加强对所辖区域的巡视,确保停电期间前厅部的安全。

(三)餐饮部的工作是:

1、接到停电通知后,宴会组做好对客人的解释与安抚工作,稳定客人的情绪。

2、接到停电通知后,如在开餐的时间,餐饮组迅速把应急照明用品点燃,以稳定客人情绪并做好安抚工作。

3、餐饮部指定专人对所辖区域光线较暗的部位点燃照明用品,预防摔伤等其他事故发生。

4、当班人员加强对所辖区域的巡视,确保停电期间餐饮部的安全。

5、根据停电时间长短决定当日经营情况,并安排好员工的用餐。

(四)客房部的工作是:

1、接到停电通知后,在入住的客人房间内摆放致《客人停电须知》。

2、查清当日入、离店房态信息,与前厅部配合做好客人入、离店工作。

3、客房部安排人员在电梯与自动门旁设置停电水牌。

4、在入住客人的房间内准备好照明用品,对房间认真检查确保使用过程中中心的安全。

5、负责所管辖公共区域照明用品的摆放与安全。

6、当班人员加强对所辖区域的巡视,确保停电期间客房部的安全。

(五)康乐部的工作是:

1、 接到停电通知后对所辖区域康乐部指定专人对所辖区域光线较暗的部位点燃照明用品,预防摔伤等其他事故发生。

2、按照停电时间的长短,做好安抚与疏散客人的工作。

3、当班人员加强对所辖区域的巡视,确保停电期间康乐部的安全。

(六)市场销售部的工作是:

1、接到停电通知后,协调中心各经营部门做好在店客人的安抚工作。

2、对因停电给客人带来的不便,做好安慰与挽留客人的工作,尽最大限度的劝说客人继续在中心消费。

3、加强与在店客人联系,做好停电原因的说明工作。

4、及时汇总因停电时间较长给中心带来的损失,以书面形式向中心领导汇报。

(七)财务部的工作是:

1、接到停电通知后,财务部领导把各个收款台、外币兑换处严加保护,收款员不得离岗,关闭各收款机,防止事故发生。

2、根据领导指示做好员工餐的采购准备。

3、做好因停电对门锁产生影响的准备工作与各部门电脑资料的保存工作。

4、根据各部门需要做好应急照明用品的储备与发放工作。

5、当班人员加强对所辖区域的巡视,确保停电期间财务部的安全。

(八)安保部的工作是:

1、接到停电通知后,根据停电时间长短安排倒班在家人员是否到岗。

2、停电过程中加强对中心各区域与重点部位的安全巡视,确保停电过程中的安全。

3、成立巡逻队;加强对中心周边与至生活区往返途中的巡视;保障中心周边与员工的安全。

4、根据中心领导的要求是否在财务部等重点要害部位加岗,看护中心重要物品,以防不测。

(九)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办公室的工作是:

1、接到停电通知后,人力资源部加强对各岗位在岗员工劳动纪律与工作状态的检查,对违规违纪的员工提出处理意见报中心领导。

2、加强对生活区住宿员工的管理,预防住宿员工意外事情发生。

(十)当日值班经理的工作是:

1、指挥协调各部们领取临时所需的应急照明物品。

2、指导安保部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停电应急预案(二)

一、项目事故应急的目的基本原则与方针

项目事故应急的目的预防与杜绝因工死亡、重伤事故以及触电事故的发生,迅速有效地控制与处理生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避免与减少因事故对人员生命造成的威胁及财产损失,减少事故救援过程中的伤亡与损失。

项目事故应急的目的基本原则与方针是:本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安全责任重于泰山,预防为主,积极救援,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协调一致的原则,制定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项目施工现场可能发生的触电、漏电引发大意外事故、在紧急情况的应急准备与响应。

三、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景泽名轩

工程所处地理位置:大良近良河东片A07-1号地块

工程结构及占地面积:

景泽名轩项目工程由佛山市顺德区创新房地产有限公司投资兴建,佛山市顺德区顺港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该地块用地面积为3769、78平方米,拟建总建筑面积为14482、28平方米。建筑层数:地上九层,地下层数:一层。

工程场地位于顺德区大良近良河东片A07-1号地块,交通便利,大型车辆与机械设备可以随时进场施工。拟建场地内地下无管线埋藏,建场上空无高压线通过。

四、事故应急准备:

(一)、事故应急组织机构:

2、有关事项的说明:

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的职责是对项目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紧急处理。以发生事故的班组人员为主,其他班组的人员协助。

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组长、副组长以及下属各工作组组长必须全天24小时打开手机,保持通讯畅通。

(二)、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事故应急处理时,领导小组组长就是现场的总指挥长,所有人员必须服从他的指挥。当项目现场发生各类事故时,应急小组开始启动。

1、认真组织向全员宣传学习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及项目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

2、积极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层层落实消防安全以及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

3、由项目安全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项目安全应急工作,全员应服从指挥。

4、依照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体系文件,加强日常监督,进行日常管理,督促安全隐患整改。

5、项目经理部必须保证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投入。

6、项目负责人应组织应急小组进行扑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与财物损失;

7、疏散员工,抢救伤员,转移贵重财物;

8、协助上级有关部门扑救各类事故;

9、划定警戒范围,维持事故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

10、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公司有关部门调查事故原因;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安全事故进行调查与处理。

11、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三)、应急小组成员分工

1、组长职责

①全面负责应急小组领导工作;

②组织指挥应急小组扑救各类事故;

③向公司领导、工程部、公司有关主管部门汇报各类事故情况;

④参加公司、工程部、有关主管部门召集的抢险工作会;

⑤协助上级有关部门扑救各类事故;

⑥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公司有关部门调查事故原因。

2、副组长职责

①协助组长组织指挥应急小组扑救各类事故;

②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公司有关部门调查各类事故原因。

3、兼职保卫工作管理员职责

①负责火灾爆炸事故与化学危险物品泄漏事故应急抢险工作;

②组织应急队员疏散员工,抢救伤员,转移贵重财物与化学危险物品;

③组织应急队员维持事故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

4、质安员职责

①负责触电等各类事故应急抢险工作;

②事故原因调查完毕后,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大检查,做好复工前准备工作。

5、电工班长职责

①负责触电事故应急抢险工作;

6、饮事班长职责

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公司有关部门对厨房用电做好工作。

7、资料员岗职责

①负责项目应急小组与上级有关部门、公司领导、工程部、公司有关主管部门的联系;

②协调应急小组成员之间应急工作。

8、各工种班组长职责

参加项目各类事故抢险救灾工作。

五、应急服务信息

火警电话:119 市急救中心电话:120

交通事故处理中心电话:122 保险公司电话:******

市职业病监督科电话:******** *********

六、现场应急处理所需的条件

1)、保证消防通道的通风与照明,消防通道必须保持畅通;

2)、合理配备灭火器与临时消防水源。

3)、向项目全体员工传达本应急计划。

4)、项目的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应根据施工现场的情况,组织项目人员进行1次应急演习,并组织职工群众参观,应急演练后,应对效果进行评价,及时修订安全应急计划。

5)、各种应急器材

A、消防应急器材

1、干粉灭火器皿 2、二氧化碳灭火器 3、机械泡沫灭火器 4、消防水带

B、防触电应急器材

1、绝缘棒 2、绝缘鞋 3、绝缘手套

C、急救药物及器材

1、防中毒药物 2、防外伤药物 3、担架 4、消毒药物及喷洒工具

6)其它应急设备与设施

由于在现场经常会出现一些不安全情况,甚至发生事故,由于光线与照明情况不好,在应急处理时就需配备有应急照明,项目部必须配备足够的应急照明,如可充电工作灯、电筒等设备。在应急处理时需要用于危险区域隔离的警戒带、安全警告指令或提示标志牌也必须配备。

七、应急响应计划

(一)触电事故的隐患主要来源于电气机具漏电、电气设备的接地(重复接地),接零(TN—S系统),等保护问题,以及由于水源,火源腐蚀变质引起开关、设备出问题。随时作好应急抢险的准备工作。

1、工前检查供、用电设备是否正常,用电机具不允许“带病”工作,若发现有问题,应当及时处理。

2、在施工前应检查供、用电是否做好接地、接零、防雷避电保护措施,施工机具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非专业施工人员不准随便触摸施工用电机具,若发现有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处理

3、在施工过程中,电工班组必须定期组织检查开关电器的装设,维护、检修,若发现有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处理

4、配电箱附近不能堆放易燃易爆物品,配电箱应放置在干燥地段,并且周围要有足够的操作场地。

5、供电线路应、配电箱由专业电工定期巡视检查,若发现有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处理

6、合理配置,整理,更换各种保护电器,对电路与设备的过载,短路故障进行可靠的接地保护

7、立电气防火检查制度、电气防火责任制、易燃易爆物品与防腐蚀介质管理制度,加强电气防火重点场所烟火管制,并设置禁止烟火标志,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防雷接地的电气设备必须同时作重复接地,同一台电气设备的重复接地与防雷可使用同一个防雷接地体,所有接地电阻小于等于4Ω。

9、电线、电器设备的架设安装要符合技术规范,并由持有电工证的电工架设与安装,严禁乱拉乱接电线,若发现有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处理。

10、电气设备与线路的绝缘必须良好,裸露的带电导体应安装于碰不着的处所,否则必须设置安装遮栏与明显的警示标志;若发现有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处理。

(二)当发生由电引发的事故时,要立即报告项目质量安全部人员或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长,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接到信息以后迅速做出判断并发出应急响应指令,立即通知保卫,控制人员出入(发生重大火灾及大面积垮塌事故除外),同时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组、伤员救护组按照各自分工进行应急响应。立即组织人员紧急疏散

(三)通讯联络组,发生事故应立即向项目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报告,报告事故情况与详细地址,保持消防通道的畅通,必要时,电话报告上级单位,并请求车辆与人员的援助。

在现场确实解决不了,必须向社会求助时,在征求项目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同意的情况下方可拨打求助电话:救护电话“120”、火警报警电话“119”,拨打电话时须尽量说清楚以下几件事:

说明现场情况与已经采取的措施,好让救护人员先做好急救的准备。

讲清楚伤者(事故)具体在什么地方,附近有什么特征等。

说明报救单位、(事故地)联系人的电话以便救护者找不到地方时,随时用电话联系。打完电话后应派人在现场外等候救护者。

(四)疏散引导组,当听到指令,立即组织引导事故危险区域内的人员沿着安全通道有序地撤离,不要惊慌失措,头脑保持清醒,人员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

(五)安全防护组,接到事故指令,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现场的险情进行排除,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及贵重物品及时转移到安全可靠地带,并指派专人看守,制止事故蔓延扩大,做到有组织有指挥。同时,要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进行拍照或录象,因抢救伤员、疏导交通、排除险情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做出标志,必须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安排人员看守事故现场,防止人为或自然因素对事故现场的破坏。清理现场必须在事故调查组取证完毕,并完整记录在案后方可进行。在此之前,不得擅自清理现场。

(六)伤员救护组,接到指令,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组织对受伤人员进行自救,必要时,应及时用本单位的车辆送顺德碧桂园医院或通过“120”呼救。

八、内、外部报告制度

(一)内部报告制度

当项目现场发生各类事故时,事发项目除马上组织应急小组扑救外,必须同时报公司领导、工程部。如发生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触电、机械伤害等事故时,必须报质安部。如发生中暑、中毒事故时除报质安部外,必须报办公室。如发生疫情时,必须报办公室。如发生火灾爆炸、化学危险物品泄漏事故时,必须报政治工作部保卫科。

(二)外部报告制度

当项目现场发生各类事故时,事发项目现场无法控制或可能会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打电话向市有关部门求助。如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应拨打119火警电话求助。如发生触电等事故,造成人员受伤的,应送伤员到医院救治或拔打市急救中心电话120求助。

九、危险源

危险源是指触电、电气引起的火灾爆炸、电气附近的易爆、易燃危险物品、破旧的电线、电缆、电器设备等。

十、触电、漏电引发事故预防措施

(一)触电事故预防措施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有方案,编制有安全用电措施,并经验收合格后使用,平时注意按如下要求检查:

1、电工持特种作业证上岗,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2、施工现场严禁乱拉乱接电线,非电工不得进行电气作业;

3、电气设备与线路的绝缘必须良好,裸露的带电导体应安装于碰不着的处所,否则必须设置安装遮栏与明显的警示标志;

4、施工现场用电设备实行“一机、一箱、一闸、一漏电开关”,三级漏电保护;

5、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按规定采取保护性接地或接零的措施;

6、行灯的电压不得超过三十六伏特,在金属容器内或者潮湿处所不得超过十二伏特;

7、发生大量蒸汽、气体、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密闭式电气设备,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者粉尘的工作场所朵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8、施工现场每天由电工对用电情况进行维护与安全用电检查及时发现与排除隐患,确保安全用电。

(二)由漏电引起火灾爆炸事故预防措施

1、严格执行《消防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与国消防法〉办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危险物品规定》、《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国家、部、省、市消防安全管理法规。

2、必须严格执行集团公司《施工现场防火管理规定》与公司各项防火管理制度。

3、严格按照集团公司《施工现场防火管理规定》标准搭建临时建筑。

4、落实项目现场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制,组建、培训义务消防队,加强对员工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5、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落实动火作业“八不、四要、一清理”的防火措施,方准动火。

6、施工现场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必须经公司政治工作部保卫科审批同意后方准存放,严格控制存放数量,并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7、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高层建筑、重点工程必须按集团公司《施工现场防火管理规定》安装临时消防供水系统,并与施工同步。

8、电线、电器设备的架设安装要符合技术规范,并由持有电工证的电工架设与安装,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9、可燃杂物要及时清理,消防通道要保持畅通无阻。

9、施工现场要设立吸烟区,禁止在吸烟区外随处流动吸烟与乱丢烟头。

(三)机械伤害事故预防措施

1、投入使用的机械设备必须完好,安全防护措施齐全,大型设备有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

2、作业人员经过培训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持特种作业证上岗;

3、机械设备安装后应按规定办理安装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使用;

4、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严格按说明书及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5、对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必须在停机状态下进行;

6、加强对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保持机械设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各种安全防护设施齐全可靠。

十一、发生由电引发各种事故时采取的应急措施

(一)触电事故应急措施

1、触电者的抢救

(1)应尽快使触电者脱离电源。人触电后,可能由于疼或失去知觉(昏迷)等原因而紧抓导电体,不能自行摆脱电源。这时,应使触电者尽快脱离电源,切断通过人体的电流。据电压等级不同,应采用不同的办法:

①低压触电解脱法

a)附近有开关,应尽快拉开开关。

b)离电源开关较远,不能立即断开时,救护人可以使用干燥的绝缘物品(如干燥的衣服、手套、绳子、木棒、竹杆或其他不导电物体)作为工具,使触电者与电源分开。

c)如果触电者因抽筋紧握导电物时,可以使用干燥的木柄斧头、木把锄头或胶柄钢丝钳等绝缘工具砍断带电导体。

d)用上述方法解救时,救护人宜站在干燥的木板、绝缘垫上或穿绝缘鞋进行抢救,而且宜用一只手进行操作,防止自己触电。此外,还要注意防止断电后触电人从高处坠落或摔倒造成电击二次伤害。

②高压触电解救法

a)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停电。

b)戴上绝缘手套,穿上绝缘靴,用相应电压等级的绝缘工具拉开开关。

(2)、对症施救,当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应争分夺秒紧急救护,在送医院抢救的途中还应根据下列不同情况采用不同的救护方法:

①如果触电者伤势不重,神志尚清醒,但有些心慌、四肢发麻、全身无力,或者触电过程中曾一度昏迷。应使触电者安静休息,严密观察,并尽快送医院治疗。

②如果触电者伤势较重,已失去知觉,但心脏跳动与呼吸尚存的。应使触电者舒适、安静地平卧,保持空气流通,并迅速送医院治疗。在送院途中要随时注意观察,如发现触电者呼吸停止,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抢救工作。

③如果触电者伤势特别严重,呼吸、脉搏及心脏跳动都停止,出现假死现象。应立即采用人工呼吸法与胸外心脏挤压法进行紧急救护。否则触电人把失去得到救治的可能。在医生未来到现场救护之前或把伤者送医院的途中也不可中断人工呼吸。

(3)、常用的二种触电急救方法

①口对口人工呼吸法,人工呼吸法是触电急救行之有效的科学方法,对于尚有心跳而呼吸停止或呼吸不正常的触电者宜用此法:施行人工呼吸前,应迅速把触电者身上妨碍呼吸的衣服领口,紧身衣服、裤带等解开,并把口腔内的食物、假牙、血块、粘液等取出,使呼吸道畅通。救护人员一手把伤者下颌托起,使其头尽量后仰,另一只手捏住伤者的鼻孔,深吸一口气,对伤者的口用力吹气,然后立即离开伤者口,同时松开捏鼻孔的手。吹气力量要适中,次数以每分钟16~18次为宜。

②胸外心脏按压法,对于尚有心跳而呼吸不正常的触电者宜用此法:把触电者仰卧在地上或硬板床上,救护人员跪或站于触电者一侧,面对触电者,把右手掌置于触电者胸骨下段及剑突部,左手置于右手之上,以上身的重量用力把胸骨下段向后压向脊柱,随后把手腕放松,每分钟挤压60~80次。

③如果触电者呼吸与心跳都停止,上述两种方法须同时进行。只有一人救护时,可以先吹气2~3次,再挤压10~15次,交替进行。并适当提高挤压与吹气的速度。若有二人救护,则一人侧跪作人工呼吸,另一人跨跪作胸外心脏挤压。

2、现场应急措施

(1)消除不安全因素,把出事的电源开关拉掉,防止事故扩大,避免更大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

(2)注意保护现场,因抢救触电者与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与绘制事故现场图。

(3)事故发生后应急小组在抢救触电者、保护事故现场的同时,立即报公司领导、工程管理部与质安部。质安部按规定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4)质安部得知事故发生后,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开展上述应急措施,注意检查事故现场是否处于安全状态,防止事故的扩大。

(5)配合公司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二)用电引起的机械伤害事故应急措施

1、事故发生后,项目现场应尽快抢救伤员,以最快的方式、速度把伤员送到最近的医院进行救治。

2、消除不安全因素,如机械处于危险状态,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稳定,防止事故扩大,避免更大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

3、在不影响安全的前提下,切断机械的电源。

4、注意保护现场,因抢救伤员与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与绘制事故现场图。

5、事故发生后项目现场在抢救伤员、保护现场的同时,应立即向公司领导、工程管理部、质安部报告。

6、质安部得知事故发生后,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落实上述应急措施,注意检查事故现场是否处于安全状态,防止事故的扩大。并按规定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7、配合公司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三)用电引起火灾爆炸事故应急措施

1、施工现场万一发生火灾事故,火灾发现人应立即示警与通知项目现场负责人,并立即使用施工现场配备的消防器材扑灭初起之火,项目现场负责人接到报警后,要立即组织项目义务消防队进行灭火,并安排人员疏散,转移贵重财物到安全地方,拨119电话报警、接警,同时通知公司领导、工程管理部与政治工作保卫科。

2、在灭火时要根据燃烧物质、燃烧特点、火场的具体情况,正确使用消防器材。

①施工现场发生火灾,绝大多数都是由于烧焊作业或遗留火种引燃竹木等固体可燃物而引起的。对于这类火灾,可用冷却灭火方法,把水或泡沫灭火剂或干粉灭火剂(ABC型)直接喷射在燃烧着的物体上,使燃烧物的温度降低至燃点以下或与空气隔绝,使燃烧中断,达到灭火的效果。

②如遇电器设备火灾,应立即关闭电源,用窒息灭火法。用不导电的灭火剂,如二氧化碳灭火器、干粉灭火器(ABC型或BC型均可,下同)等,直接喷射在燃烧着的电器设备上,阻止与空气接触,中断燃烧,达到灭火效果。

③如遇油类火灾,同样可用窒息灭火方法,用泡沫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干粉灭火器等,直接喷射在燃烧着的物体上,阻止与空气接触,中断燃烧,达到灭火的效果。严禁用水扑救。

④如遇贵重仪器设备、档案、文件着火,可用窒息灭火方法,用二氧化碳等气体灭火器直接喷射在燃烧物上,或用毛毡、衣服、干麻袋等覆盖,中断燃烧,达到灭火的效果,严禁用水、泡沫灭火器、干粉灭火器等进行扑救。

3、扑救火灾爆炸事故,应遵循如下原则:

从上向下、从外向内,从上风处向下风处。

十二、事故善后工作

(一)触电事故善后工作

1、事故发生后,要划定警戒围,保护事故现场。由上级有关部门、公司有关部门调查事故原因,依法依纪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理;

2、项目现场负责人组织电工、机管员对机械设备、电气设备进行全面的检修,做好复工前准备工作;

3、吸取事故教训,落实整改措施,改进管理工作;

4、教育全体员工,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二)用电引起的火灾爆炸事故善后工作

1、火灾爆炸事故扑灭后,要划定警戒范围,派专人保护事故现场。由公安消防部门对火灾爆炸事故现场进行勘查,确定火灾爆炸事故原因,依法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理。

2、对施工现场所有的机械设备、排栅进行全面的检修。

3、做好复工前的准备工作。

4、吸取火灾爆炸事故教训,落实整改措施,改进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通过火灾爆炸事例,教育全体员工,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十三、培训计划

1、公司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项目经理、保卫工作管理员、电工班长、仓管员每四年必须参加市消防局举办的消防培训班学习,并领取消防安全合格证;

2、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各种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包括用电安全教育,并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消防用电等安全教育;

防雷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范文第4篇

一、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我们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学校班子成员各负其责,明确分工:总务主任负责校园安全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负责校园消毒工作的督查,负责商店食堂食品卫生督查工作;教导主任负责日常安全教育,负责安全自查报告的打印和上交工作,负责安全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归档工作;安全专管员负责负责学校门卫工作,做好进校人员的排查登记,负责校园消毒工作,每两天一次(特殊时期一天一次),负责夜间安全巡查,负责上学、放学时护送学生过危险路段。各班主任和科任教师负责各班学生日常安全教育及安全排查,保育教师负责保育学生安全教育及随查,管理保育学生宿舍安全。

二、健全制度,规范管理。

一是每学年开学时我们都成立了安全领导小组,并制订了一系列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体育课堂教学制度》、《寄宿生晚点名制度》、《晨检制度》、《食品中毒应急预案》、《防地震应急演练预案》等等。学校有专门的安全日志,安全卫生工作档案。安全管理不走过场,时时处处讲安全。

二是学校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放假严格实行家长签字制度,充分利用家长学校,做好安全教育的对外宣传工作。

三是每周做好学生用品的安全排查,做好排查记载,不让危险物品进行校园,并作为班主任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四是学生集体活动须报校委会批准方可进行,必须有可行的活动安全预案,严禁教师私自组织学生出校参加活动。

五是对特殊体质学生建立专档,体育课、实验课必须先备安全,并纳入教学过程月查范畴。

六是对流行疾病的防控要坚持学生晨检和洗手消毒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通知家长或送医院治疗。

七是加强对校舍、院墙、厕所、用电线路、电源开关等危险点的监控,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楼梯划线、严格上下楼梯靠右行,并确定楼梯管理责任教师。

八是实行首遇负责制,谁发现,谁报告并妥善处理,如因报告不及时、处理不当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由当事人

负责。

     三、教育宣讲,提高认识。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浓厚安全氛围。学校充分利用全校集会、班队课、地方课做好宣传教育,提高学生的思想认识。

一是在主要交通路口和学校明显位置悬挂标语。

二是上好安全法制课,聘请校外辅导员、法制副校长到校进行安全法制教育。(3)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利用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设置安全知识板报、张贴安全知识挂图、组织学生观看安全录像等方式,大力宣传安全常识、自救互救知识,增强师生安全意识,提高学生识灾防灾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是组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多彩的系列活动。

四是设立安全文化专栏,营造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

五是切实加强学生防溺水、防雷电安全教育工作。

六是加强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班主任工作要深入细致,及时处理学生之间的矛盾,防患于未然。

四、应急演练,防患未然。认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

学校不定时的组织突发事故应急处置演练活动,并形成每周常规,即每周二为应急演练时间,提高学校应对灾害性天气、地震等自然灾害及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和师生自我保护意识;结合我校实际,购置一定的消防设备,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预警体系和应急预案。

五、食品安全,严防死控。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加强对学校食堂、商店的管理,食堂、商店要严格进货记录,做好台帐,严禁三无食品进入校园。定期消毒,预防食物中毒事故。食堂做好清洁卫生,并要求饭菜留样。

通过以上一些措施,我校教学秩序井然,学校无一例安全责任事故发生。但是随着教育发展的步伐,也对学校安全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摆在教育者面前有许多新的问题,为使安全教育更有实效性,我个人觉得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关注:

一是要关注细节。在安全管理上我们不能走过场,要从细节入手,光看表面不能发现问题所在,光有制度也是一个空架子。只有把安全管理形成常规,从小处着眼,时时发现问题,时时纠正问题,才能防患于未然。

二是关注良好习惯的养成。在小学生的习惯养成教育中有很多是关于安全的内容,校园形成了一种良好的生活学习习惯,可以减少校园安全事故发生的概率。

三是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过重的课业负担,留守学生、离异单亲孩子的增多都是导致学生出现心理疾病的原因。有些教师太过功利化,他的“责任心和高质量”建立在自己的低效课堂和牺牲学生的休息时间上,学生每天课外都有做不完的作业,导致小小年纪就厌学甚至产生其它一些阴暗心理,如把同学的书扔掉或是收起来,故意把公物损坏等。留守学生、单亲学生因为得不到家庭的温暖也是极易产生心理问题的学生。共2页,当前第1页1

防雷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范文第5篇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所有建筑施工企业。

第二条建筑施工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具备以下条件: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并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3、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与企业规模、专业相适应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个项目不得少于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

5、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6、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有个人培训教育档案;

7、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依法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为从业人员交纳保险费;

8、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及作业场所和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9、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

10、有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11、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条凡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从事任何建筑施工活动,安全生产许可证暂扣期间不得承接工程。

第四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审批程序:

1、建筑施工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系统内进行填报,并下载已上报的申报表一式三份;

2、根据《江苏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暂行实施细则》(苏建管质[2004]39号)中的要求,提供书面申报资料一式三份;

3、申报材料报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原件核验,并留存申报资料一份;

4、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每月正式行文,集中向*市考核站办公室报送申报材料,进入材料评审程序;

5、*市考核站办公室每月召开一次全体考核站成员会议,汇报材料评审情况,留存申报资料一份;

6、通过评审企业将申报材料报省建设厅行政审批中心施工类窗口;未通过评审的,出具书面评审意见告知申请人。

7、省行政审批中心经过受理、审核、公示程序,20个工作日公布审批结果;

8、*市考核站根据公布结果,集中到省建设厅行政审批中心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一正二副)后,通知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领取。

第五条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延期、名称变更、增加附本等,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程序。

第六条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动态管理:

1、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三年内未发生安全生产死亡事故的,合格证书有效期届满时,经原发证机关同意,不再考核,有效期延期3年,由企业于期满前3个月内向原申领机关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2、发生死亡事故的,由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收缴有关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上交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扣。

3、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现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或达不到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件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情况严重的,建议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4、安全生产许可证遗失的,应在省级以上公共媒体上声明作废,并在一个月内到原发证机关办理补证手续。

第七条违反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的行政处罚按《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建设部第128号令《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章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的任职考核制度

第八条本制度适用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工程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称“三类人员”)的任职考核。

第九条“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任职考核包括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和安全生产知识两方面。能力考核标准:执行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建质〔2004〕59号)中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要点”;安全生产知识考核,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

第十条“三类人员”必须要经过安全生产考核,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后,方可担任相应职务。

第十一条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应当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具体考核程序:

1、凡报名参加安全生产考核的三类人员,企业需在《江苏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系统》“三类”人员考试申报页面填写报考信息,并填写《江苏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表》,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

2、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建管处对所属建筑施工企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进行考核,签署考核意见后,统一将参加考试人员的能力考核表和考核意见汇总表(附电子文档)报送*市考核站。

3、*市考核站根据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考核意见,在《江苏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系统》中审批上报,由省建管局统一进行知识考核安排。

4、各企业及时在《江苏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系统》中查看考试通知,并在考试现场领取准考证。

5、考试人员在《江苏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系统》中查询成绩合格后,可带1寸照片1张,持企业介绍信、成绩合格证明到省建设厅、省建管局行政审批办公室办理领证,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到省领证。(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223号建达大厦7楼建筑施工类窗口电话:025-83346921联系人:陈新)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管理。

1、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为三年。三年内未发生安全生产死亡事故的,合格证书有效期届满时,经原发证机关同意,不再考核,有效期延期3年,由持证人于期满前3个月内向原申领机关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2、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应每年参加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完成规定学时的培训,并记入培训档案。

3、发生死亡事故的,由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收缴有关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上交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扣。

4、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现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不按规定接受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或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建议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扣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遗失安全生产合格证书的,应在省级以上公共媒体上声明作废,并在一个月内到原发证机关办理补证手续。

6、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变更姓名和变更法人单位等,应当在姓名或法人单位变更后一个月内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四条建筑施工企业的“三类人员”未经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即从事相关工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62条予以处罚。

第三章建筑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制度

第十五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活动。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依法确定施工单位后,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前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资料,向工程所在地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申请备案。

第十七条建筑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的主要内容:

(一)工程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二)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复印件。

(三)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

(四)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五)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六)建筑工程意外伤害保险单复印件。

(七)甲、乙双方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名单。

(八)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

(九)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

(十)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

(十一)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深基坑专项施工方案。

(十二)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现场防火、防汛、防毒、防尘、防爆、防雷安全技术措施。

(十三)施工单位编制的事故应急预案。

第十八条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对申报资料和现场开工条件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向建设单位出具备案受理通知书;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备案,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第四章建筑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制度

第十九条凡我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工程,必须在工程项目开工前,接受项目所在地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的安全生产条件审查。

第二十条在办理建筑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手续前,建设单位应审查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生产条件是否符合开工要求,并将审查结果报送工程所在地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

第二十一条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在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建筑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资料和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结果后,在3个工作日内到施工现场进行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

第二十二条工程项目开工条件的审查内容包括:

1、施工单位是否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是否建立,是否按规定组建了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足额配置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

3、参建各方、总包和分包的安全责任是否明确,是否按规定已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

4、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深基坑专项施工方案是否与现场条件相符;

5、现场安全技术措施费是否落实到位和专款专用,是否有安全防护、临时设施的搭设计划;

6、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是否满足生产要求和周边环境要求;

7、施工现场的“五牌一图”、围档、冲洗台、临时设施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8、是否针对性地制定了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公布上墙。

第五章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施工的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四条建筑施工的起重和垂直运输机械的司机、司索工、起重吊装(安装)工、信号指挥工、起重工、电工、焊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全部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

第二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制订特种作业操作规程,按规定配置劳动保护用品,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严格管理,并结合工程项目特点,建立特殊工种用工名录,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

第二十六条特种作业人员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从事相应的工作;施工单位不得安排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作业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作业。

第二十七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特种作业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按章操作,拒绝违章指挥。

第二十八条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时应随身携带证件,自觉接受用人单位和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九条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时,发现事故隐患或者不安全因素,应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第三十条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或者用人单位未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的,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对用人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予以处罚。

第六章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办法

第三十一条为加强对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防范,及时做好安全事故发生后的救援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管理规定》的规定,结合我市建筑施工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三十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土木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城市房屋拆除等生产和管理活动的,应当编制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置)预案。

第三十三条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制定市区建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处置)预案,对市区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监督管理。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本地区建筑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预案,并对本辖区内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监督管理。

第三十四条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企业编制的建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处置)预案应包括如下内容:

(一)应急救援(处置)组织机构情况,包括负责人和成员的姓名、联系电话等。

(二)应急处置(救援)组织机构的职责分工,包括成立现场抢救组、技术处理组、善后工作组、事故调查组等,各组负责人职务、联系电话,各组的具体行动方案。

(三)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报告指定机构、人员、联系电话。

(四)救援器材、设备、车辆等的落实。

(五)与事故处置的有关部门做好协调、沟通的工作方案和要求。

第三十五条企业和项目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以企业正式文件下发到企业的各部门、各项目,并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六条建筑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由工程承包单位编制。实行工程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编制。实行联合承包的,由承包各方共同编制。

第三十七条建筑施工项目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包括如下内容:

(一)建设工程的基本情况。含规模、结构类型、工程开工、竣工日期;

(二)建筑施工项目经理部基本情况。含项目经理、安全负责人、安全员等姓名、证书号码等;

(三)施工现场安全事故救护组织。包括具体责任人的职务、联系电话等;

(四)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

(五)安全事故救护单位。包括建设工程所在地医疗救护中心、医院的名称、电话,行驶路线等。

第三十八条施工项目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当作为安全报监的附件材料报工程所在地建筑施工安全管理部门备案。工程在第一阶段进行达标验收前,必须进行现场演练,演练结果作为达标验收的条件之一。

第三十九条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当告知现场施工作业人员。施工期间,其内容应当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予以公示。

第四十条施工现场发生轻伤事故,启动施工项目的一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施工现场发生重伤事故,同时启动施工项目和施工企业的两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施工现场发生1人死亡事故,同时启动施工项目、施工企业、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三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置)预案;施工现场发生2人以上重大死亡事故,依次启动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置)预案。

第七章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淘汰制度

第四十一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工程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工艺、设备、材料。

第四十二条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不得使用国家、省、市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

第四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购买和使用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的工艺、设备和材料,并进行定期维护、保养、检测,保证正常运转。

第四十四条凡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一经淘汰,禁止继续使用和转让给他人使用。相关违法行为将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第八章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制度

第四十五条为加强对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以下简称起重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预防重大设备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省建管局《江苏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四十六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的起重机械的登记管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起重机械是指各类塔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高处作业吊篮和整体提升脚手架。

第四十七条市建设局负责全市起重机械登记管理工作。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起重机械登记管理工作。

第四十八条起重机械登记包括产权登记和使用登记,分别由起重机械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申请办理。

第四十九条起重机械产权登记编号,实行一机一号终身编号制度,在全市通用,直至设备报废或不再在本市使用(编号规则见附件一)。登记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登记文件和编号。

第五十条起重机械产权登记手续由设备产权单位在购机后到企业注册所在地登记部门办理,起重机械登记部门应当对符合登记条件的设备进行编号,向产权单位核发《*市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产权登记证》(见附件二),永久性置于设备底部。产权单位办理产权登记手续时,应当向登记部门提交以下资料:

(一)《*市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产权登记申请表》(见附件三)一式2份;

(二)设备产权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1份或所有权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三)产品制造许可证复印件1份,未实行产品制造许可证的产品应当提供省级有关部门的产品鉴定证书复印件1份;

(四)产品出厂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五)设备购销合同或发票复印件1份。

第五十一条本办法实施前已购置使用的起重机械办理产权登记时,除应提交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资料外,还应提交以下相关资料:

(一)技术改造、大修情况资料;

(二)事故记录和累计运转记录等资料;

(三)超过使用年限的必须提供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性能试验和结构应力测试报告。

第五十二条凡列入使用登记范围的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必须到工程所在地登记部门办理使用登记手续,取得《*市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证》(见附件四)。使用单位办理使用登记手续时,应当向登记部门提交以下资料:

(一)《*市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申请表》(见附件五)一式2份;

(二)产权登记证号;

(三)起重机械安装承包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起重机械安装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五)起重机械安装质量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使用登记证应当置于或附着于设备的显著位置。

第五十三条办理产权登记和使用登记手续时,申请单位提交的资料必须齐全、合法,并对其真实性负责。申请单位提交的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原件由登记部门核查后退还,其余文件资料由登记部门存档。

第五十四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登记:

(一)属国家和本省明令淘汰的、禁止使用的起重机械;

(二)超过安全技术标准规定使用年限且未通过性能试验和结构能力测试的;

(三)达到《江苏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所规定报废条件的;

(四)磨损严重、基础部件已损坏,进行维修不能达到使用安全要求的;

(五)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没有改造、维修价值的;

(六)按照有关规定检验不合格的。

第五十五条产权单位应当建立起重机械登记管理档案,并加强日常安全使用管理,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起重机械产权变更时,应当将设备登记档案资料一并移送给新的产权单位。

第五十六条外市的起重机械进入本市使用,须提供起重机械所在地登记部门发放的产权登记证。由工程所在地登记部门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第五十七条起重机械租赁、使用单位未按规定办理起重机械产权登记和使用登记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第五十八条施工现场使用的起重机械在拆除前一周内,使用单位必须到工程所在地登记部门办理使用注销手续,办理注销手续应提供该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证原件,并填写《*市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注销表》(见附件六)。

办理注销手续时,使用登记证由原登记部门收回。使用单位对重新使用的起重机械凭注销表和产权登记证到下一个工程所在地登记部门重新登记。

第五十九条本办法所列《*市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产权登记申请表》、《*市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申请表》、《*市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产权登记证》、《*市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证》、《*市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注销表》由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本办法规定的格式统一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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