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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与新闻传播的关系

传播与新闻传播的关系

传播与新闻传播的关系范文第1篇

关键词:图书;新闻传播;图书出版;互动关系

中图分类号:G239.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8883(2016)10-0280-01

一、图书在传播新闻时的优势和不足

(一)图书作为一种传播新闻的媒介,具备一定的优势

1.图书使新闻信息具有了历史传承性。图书相较新闻媒介来说,可以长久保存,并可反复阅读,对读者的影响也更为深远。例如,《南方周末》在创刊25周年之时,推出了“《南方周末》25年丛书”。该系列丛书精选了南方周末25年来的优秀作品,进行分类出版,其中包括《头版头条》《知识分子独白》《行走发现》等多部书籍,对传播和塑造《南方周末》品牌起到了促进作用。2.图书使新闻信息更具深度。网络、电视等新闻媒介时效性强、内容多样。但由于对时效性的追求,使得它们不能深入探讨问题,且为满足尽可能多的受众的需求,传播的信息必须具有通俗性,所以内容难免过于浅显,深度不够。特别是随着微博等新媒体的发展,产生了越来越多低俗的信息。与此不同的是,图书具有充足的出版时间,传播的信息往往经过多次修改审查,是作者深入思考写作的成果,具有知识积累价值,所以图书可以很好地弥补其他新闻传播媒介在传播信息时低俗浅显、深度不够的缺点。如果图书常以新闻信息作为出版的原材料,其将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介传播的新闻信息,进行编辑、最终加工成为图书。例如,2014年出版的《白岩松:行走在爱与恨之间》便是基于2007年《岩松看日本》系列电视节目写就的。作者白岩松在电视节目的基础上,加入了自己的思考与感悟,更好地剖析了日本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使内容更具深度,

(二)图书在传播新闻时同样存在着不足

1.图书传播的受众范围比较窄。网络、电视等传播媒介呈现形式多样,对受众知识水平的要求较低,其受众既包括精英人群,也包括一部分文化水平较低的人群。而图书则要求受众能够识字,并具有一定的文化水平,特别是专业性较强的图书,其对受众的要求更多,所以相较于电视、网络等媒介,图书的传播范围通常相当有限。2.图书传播信息具有滞后性。图书出版要经历一个较长的过程,时效性远不及新闻媒介。所以,对于新近发生的事实,通常新闻媒介先予以报道,图书则在一段时间后对其进行深入解读。

二、新闻传播对图书出版的影响

新闻传播对图书出版有一定的积极影响,如新闻传播有利于图书宣传。图书广告是通过新闻促进图书宣传,提高销量的有效手段。媒体的广告内容对读者有一定的示范作用,可以帮助控制和引导图书消费。此外图书出版的动态也常成为新闻报道的重要内容,部分新闻媒介会主动报道图书出版业的相关信息。《南方周末》《南方都市报》等报纸就曾开设《阅读周刊》栏目,专门刊登图书出版信息和向读者推荐最新图书。因此图书出版者应抓住新闻传播这条宣传图书的重要途径。网络、电视等新闻传播媒介在一定程度上也对图书出版产生了负面影响。网络、电视等新闻传播媒介的出现使信息传播方式更加丰富多彩,其内容也更为生动,而图书多具有思想深度,需要读者进行深层次思考,在吸引力方面不占优势。时间是有限的,在有限的时间内,人们花在新闻媒介上的时间越多,用于图书阅读的时间就越少。特别在移动互联网时代,人们的阅读方式逐渐发生改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倾向于通过网络获取信息,使得用于阅读图书的时间大大减少。其次网络、电视等媒介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读者阅读的欲望。如今,各种各样的媒介在提供非富多彩的信息的同时,也使受众深入思考的能力降低。由于获取知识的便利性,以及接受信息过于娱乐化,会使受众对图书产生排斥心理,变为“思想懒汉”。

三、图书出版如何有效利用新闻传播

如今,新闻传播媒介多种多样,从传统的报纸、杂志、广播、电视到如今迅猛发展的网络、手机等,皆属于新闻传播媒介,其对受众的影响力也越来越大。所以我们应积极思考如何更好地利用新闻媒介来促进图书出版的发展。

(一)利用新闻传播引导阅读趋势

媒体可以通过传播某种思想和观念来引导社会时尚,当媒体积极传播阅读某本时尚杂志时,相信这本书一定会受到读者的追捧。如上海三联出版社出版的经典图书《学习的革命》在刚推出之时,市场反应平平,但在媒体追捧宣传后,销售量猛增,成为家喻户晓的畅销书。在此变化过程中新闻传播显然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由此可见,新闻传播在引导阅读趋势上的作用是不可忽视的,应充分加以利用。

(二)利用新闻传播来培养大众的阅读习惯

新闻媒介应积极承担起倡导大众阅读、营造读书氛围的责任。如每年世界读书日期间,各大媒体都会进行相应宣传,推出名人荐书栏目,或者举办读书会活动。在今年世界读书日期间,《人民日报》官方推出了“书读多了,容貌自然改变”“100本孩子爱看的书”“读书心得你真的会写吗?”等微博,从4月19日~4月24日共计21条微博,起到了很好的激发读者阅读欲望、培养读者阅读习惯的积极作用。通过新闻媒介向读者推荐书籍,可以有效刺激人们读书的欲望,出版单位可将好的样书送于新闻媒介,请其向读者推荐。

(三)利用新闻来制造阅读热点

新闻媒介可以有效引导舆论,从而提高图书销售量。2006年于丹登上央视百家讲坛讲授《论语》,她精彩的讲述迅速赢得了观众的喜爱,但起初仅在较小范围内流行。可随着全国各类媒体的争相报道,于丹的知名度迅速提高,此后推出的《于丹<论语>心得》开始受到广大读者追捧。不难发现,在这个过程中媒体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所以图书出版者可以充分利用新闻来制造阅读热点。在当今的情势下,图书行业的竞争日趋激烈,而随着新媒体的发展,网络上出现了许多低俗、过度娱乐化的新闻内容,图书出版与新闻传播作为两个紧密相通的行业,应积极合作,吸取彼此之长,从而促使双方的共同发展进步。

参考文献:

[1]段太彬.新闻媒介对图书出版的影响及有效利用研究[D].重庆:重庆大学,2008:4-17.

传播与新闻传播的关系范文第2篇

能够和谣言赛跑,是我们归纳出的最为形象的发言人基本要求。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发言人培训班领跑了中国政府系统的发言人培训。

给领导培训并不容易。

新闻发言人培训的普及和提高应当并重。

编者按:本刊《发言人》栏目开办三年来,一直在追踪并记录着中国新闻制度的进程,采访了主管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的高端人士、中央部委和地方的新闻发言人,对美国驻华使馆新闻发言人也做了专访。另外,对于政府部门举行的重大新闻会,本刊也同样进行了深度地报道。

本文作者是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院长助理,兼全球新闻研究室主任。作为一位学者,他身体力行地在推进中国的新闻发言人制度。2001年至今,他担任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全球传播系列高级研讨班和中国政府新闻发言人培训班的联合主讲,编著和译作有《新闻发言人全书(三卷本)》《政府的媒体公关与新闻――一个发言人的必备手册》《运营媒体》和《媒体与权力》等。编者拿到这篇文章时,的确感受到专业的理论含量,更感受到了实践的热度――

接到《对外大传播》编辑催稿的电话,恰好从山西发言人培训班赶回来,这是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006年在地方举办的最后一期新闻发言人培训班,到此为止,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历经五年的全球传播系列高级研讨班和中国政府新闻发言人培训班已到达了全国除香港、澳门和台湾以外的每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作为一个青年学者,有这样的机会一路走下来,收获很大,感慨也很多。

不同寻常的2001年:新闻发言人培训的开端

2001年是不同寻常的。好似一个大时代的开始,中国和世界都经历了那么多的考验。回想起来,许多事情依旧历历在目。

3月,全国人大审议并批准第十个五年计划。这是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并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这一新的发展阶段的第一个五年计划。但在国门之外,一本叫做《中国即将崩溃》的图书正成了“畅销书”。“中国”甚至“中国崩溃论”在一些西方媒体上甚嚣尘上。

7月1日,中共中央隆重举行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大会。

7月13日,在莫斯科举行的国际奥委会第112次全体会议上,北京获得2008年第二奥运会举办权。

10月7日,中国足球队在第十七届世界杯预选赛亚洲区十强赛中出线,这是中国足球队经过44年奋斗,第一次取得世界杯决赛阶段比赛的资格。

当时一位美国某著名媒体驻华记者站负责人在北京曾感叹说,看来2001年世界都要看中国了。说完这句话,他马上飞赴上海。10月20日至21日,亚太经合组织(APEC)第九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及相关会议在上海成功举行。

12月11日,历经15年艰苦谈判,中国加入世贸组织。?

2001年中国之外的世界,同样不同寻常。

“9・11”事件震惊了世界;巴以和平进程出现了严重倒退。愤怒与恐惧降临到了一些国家人民的头上。美国在随后10月7日宣布为追捕本.拉登而对阿富汗政权实施军事打击,使“和平”一时成为遥不可及的梦想。12月美国政府单方面宣布退出《限制反弹道导弹系统条约》。同一天,印巴开始严重对峙,印度议会大厦遭袭击。由于印度指控恐怖组织在巴基斯坦境内,并对巴方的反应不满,决定对巴实施制裁。

毫无疑问,这一年新闻界的工作并不难做,因为几乎每个星期都有绝好的新闻素材,没有什么具体的编剧和导演,中国和世界都在不知疲倦地为世界的观众、读者免费提供精彩的“信息娱乐”(Infotainment)。有一些国家依旧在媒体中扮演着“救世主”和“世界警察”的身份,尽管这一年他们的这种身份受到了最严峻的挑战,而另一些国家则被指派扮演十恶不赦的“坏人”。

中国媒体的管理者和宣传部门的官员几乎同时关注到“9・11”以后的美国,媒体一改以往众口难调的局面,开始与政府用同一种声音说话。很多人意识到这并非仅仅是爱国主义所致,它来自政府部门精心设计的危机传播管理。

“如果发生这样的灾难,中国准备好了吗?”负责任的、有前瞻意识的、居安思危的中国官员开始思考。同时,大家也开始反思这样一个现象:为什么美国和其他西方媒体很多时候是在“撒谎”,可是几乎看到、听到这些谎言的每一个人都十分相信这一切是真的,而当我们的党报、主流外宣媒体报道一个关于中国的真实事情的时候,却常常遭到质疑。为什么?

就是在2001年的12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在首都北郊的北京国际会议中心举办了“全球化时代的新闻传播”高级研讨班。参加这个研讨班的学员都是中央外宣系统、中央媒体机构的司局级高官,他们放下手中的工作,用五天封闭的时间进行深入的学习和研讨。这次研讨班成为了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稍后大规模展开的全球传播高级研讨班和中国政府新闻发言人培训班的最早序幕。作为当时的主讲之一,我有幸参与了这个开创性的工作。在培训期间,一些看起来熟悉也陌生,但对党和政府不可回避的关键词,开始成为大家口中出现频率最高的词语,它们是“危机传播”、“居安思危”、“舆论引导”、“先声夺人”、“新闻”、“媒体关系”、“形象修复”、“国家品牌与营销”,等等。

惊心动魄的2003年:与谣言赛跑

2001年底的这个带有某种内部研讨性质的研讨班,后来更名为“全球传播高级研讨班”,分别在中央部委办局和地方的省市自治区相继举办,目的是在部门之间,就应对媒体、引导舆论、有效沟通进行理论与实务的前沿探讨。最初的培训由清华大学李希光教授和我两个人主讲,后来扩大到省部级高官,中外媒体的负责人,西方国家驻华使馆大使、参赞、新闻发言人。

在那时,这样的探讨总是参与者盛誉有加,未参与者觉得不参加也无妨,甚至也有人觉得我们是杞人忧天,也有人在并不了解的情况下质疑我们是不是要照搬西方的某些做法来处理今天中国的实务问题。由于那段时间我总是主讲与“危机传播管理”相关的内容,就有朋友半开玩笑地给我起了“乌鸦嘴”的绰号。随后的事实证明,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并非“杞人忧天”。

大家的疑问与质疑,在经历了2003年惊心动魄的“非典”疫情之后,一夜之间烟消云散了,曾经的疑问与质疑甚至开始变成了一种源源不断的支持,更多的官员投入到了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办的这个培训当中,我们的师资力量也得到了极大的丰富。在李希光教授带领的教学小组里又有了刚从美国归来的博士史安斌,以及来自新华社驻美记者站的资深记者们。从教员到学员,大家已经达成共识:今天的媒体带给政府与公共组织的前所未有的挑战,谁也无法回避。

媒体是一种力量,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一种“危险”,尤其是当互联网出现之后,来自境外媒体的挑战,使这种“危险”更加升级了。那个时候博客还方兴未艾,大家常常谈到的是充满谣言和匿名言论的BBS。中国的媒体在数量上的膨胀,一定程度也不可避免地让大家觉得“假”新闻开始频频出现,但新闻一“假”,它就是谣言。政府官员碰到的最棘手的问题就是谣言,因为谣言对于稳定的社会大局和经济的快速发展态势都是致命的毒药。我们还发现,这些谣言,利用了最先进的媒体技术,它们跑得非常快。

2003年的“非典”疫情在客观上推动了我国政府新闻制度的普遍建立,正如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副主任王国庆所指出的,“非典”初期的深刻教训,使我们进一步提高了对做好政府新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力地推动了我国政府新闻制度的建设和新闻工作。

中国政府新闻发言人培训班从2003年9月22日开始举办。在原有“全球传播系列高级研讨班”的基础上,国务院新闻办为该系列培训班精心组织和设计了新的师资队伍,他们当中既有来自清华、复旦和中国传媒大学等高校的专家学者,也有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局、外交部新闻司的官员,教育部、卫生部和北京、上海等地的政府新闻发言人,中央电视台、新华社、凤凰卫视等媒体著名记者、主持人等。这支由学界、政府与媒体三结合组成的师资被一些媒体和参加培训的新闻发言人评价为中国新闻发言人培训的“国家队”。

能够和谣言赛跑,是我们归纳出的最为形象的发言人基本要求,针对当时的国情与新闻发言人队伍初建的实际情况,这个培训班的教学内容大致分为五个方面:一是用马克思主义新闻观、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稍后我党总结提出的和谐社会理论等内容指导培训始终。二是专题研讨,由专家讲授新闻学、传播学、公共关系、语言学专业理论知识和与媒体沟通的技巧,主要课程有《和谐社会与新闻发言人》《政府形象与媒体关系》《新闻发言人的传播策略与语言艺术》《新闻与传播效果》等。三是在一线工作的政府新闻官介绍会的组织实施和一般程序,以及做新闻发言人的体会与经验。四是邀请媒体的知名人士谈记者眼中的发言人。五是模拟新闻发言人答记者问并全程录像,然后接受专家点评。这是整个培训中互动性最强的一个环节。

应该说,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发言人培训班领跑了中国政府系统的发言人培训,有力地推进了我国的政务公开、党务公开,成为在各级政府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的重要助推力量,在满足公众知情权和建立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具有重要的意义。

媒体不相信眼泪:理解与误解仅仅一步之隔

给领导培训并不容易,尤其是参加新闻发言人培训的学员大多是以前没有从事过新闻宣传工作的人员,他们有些是各省厅委办局的一把手,长期工作在一线,这么多年的主题都是经济增长,大家养成的习惯几乎都是与媒体离得越远越好。因为与媒体太近,他们会认为这是人不扎实、求名利的表现。与此同时,也有人被媒体“害”过,这就更使其接受媒体采访躲之不及,他们更倾向于独善其身,养成了低调、安静、不善言辞的处事原则。

我们为难了。因为我们知道对于当今如此快速发展的中国,新闻与媒体关系对于政府高级官员来讲,已绝对不是“选修课”,而应该成为“必修课”。面对发达的媒体、活跃的舆论监督,只会做、不会说的部门,一旦被哪个媒体误解或错报了,一场本可避免的灾难就可能出现。因为在边教学、边调研的过程中,我们发现地方很多厅委办局的典型问题就是“宣传”的工作被称为“六七把手”应该管的事情,如果没有出事,“一二把手”基本是不管不顾的。

所以,我们几乎每次讲课都不得不从“吓唬”这些领导开始。当然,就是讲那些政府部门事实与某些媒体报道之间极端错位,甚至领导和部门被诬陷、妖魔化的例子,还有那些本领域业务精钻型的领导,由于不了解媒体特点而出现可笑纰漏的例子。在云南办班的时候,我记得那次来得最多的是厅长,一位国民经济重要部门的厅长在培训完对我说,不学习还真的不知道,原来理解与误解仅仅一步之隔,出了比窦娥还冤的事情,哭鼻子也没有人相信了。

后来在一些省份培训时,学员开始抢着跟我讲这些案例了。东北一位领导对我讲,那里的一个城市出现了假药事件,药厂被查处以后,该城市药监部门主要领导在接受电视台记者采访时,本来可以圆满收场,却出现意外。这位副局长对着摄像机说,“老百姓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是天大的事,存在任何对此造成直接和间接伤害的人和单位,我们都要一查到底,绝不手软。”可是这位领导一发而不可收,又继续说道,“告诉你们,这家药厂我早就知道它有问题了,只是时间没到,我早就要把这个厂长抓起来了……”这话一出口,可就收不回来了。那天晚上,电视台播出的节目中,记者反而重点播出了这位副局长在当天采访时说的“早就”之类的话,他的话影响极坏,纷纷要求查处这名副局长,因为大家认为主管部门发现问题不及时处理,比黑心的药厂还要坏。

传播与新闻传播的关系范文第3篇

【关键词】网络新闻发言人 记者 博弈

新媒体时代,随着互联网普及率的提高,网络社情民意的涌动使得公众直接接触新闻源获取第一手信息的欲望更为强烈,在此之下网络新闻发言人这一新形式应运而生。“所谓网络新闻发言人,指同级党委、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利用网络平台公开党务、政务信息,也包括各类社会组织在互联网上对相关信息的。”①“2009年3月召开的全国政协会议上,政协委员施杰首次向政府提议设立网络新闻发言人;7月初云南省委宣传部明确提出将在各级政府部门建立网络发言人制度;9月1日,贵阳市政府宣布正式启动网络新闻发言人工作。”②]新闻发言人与记者各自代表着不同机构的利益,两者的博弈不可避免。但在网络这个虚拟平台,双方博弈呈现出新媒体的时代特点,较之于传统的博弈关系发生了诸多改变。

一、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创新

传统新闻发言人通过新闻会这个实体平台,在政府、组织和媒体之间架起一座信息沟通的桥梁,媒体记者作为公众知情权的代表,通过现场提问的形式从政府部门处获取信息,而后将信息转化为文字、音频或者视频的形式,发出相关报道。而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因其信息载体的特殊性,体现了诸多新的特点:

1、新闻发言人与记者的交流形式不断丰富

传统的新闻会是在某个事先安排的地点,邀请媒体记者前来,就某个议题向全社会相关信息。通常在发言人发言之后,设置一个回答记者提问环节,旨在更进一步的沟通,增强记者对于整个新闻事件的理解以及对背景资料的掌握。网络新闻发言人作为新媒体时代互联网上各类社会组织相关信息的者与回应者,其与记者的交流形式突破了以往面对面式的你问我答,而是采用多媒体手段,文字、图片或者音视频等各种形式均成为双方沟通信息的工具。

2、新闻发言人与记者间“信息不对称”现象得到改善

我国的新闻会历来采取政府、媒体报道的单向传播形式, 逐渐陷入了政府给什么,媒体报什么的“尴尬境地”。而官方信息披露的范围有限, 内容较单一。这种单纯由政府发出“声音”的形式, 使得媒体沦为官方的“传声筒”,从而造成信息输出终端的公众成为被动的接受者。而互联网时代这种信息不对称的局面被完全打破,各个网络论坛、贴吧等成为海量信息的来源,舆论呈现多元化的趋势,对于政府的信息,记者可以进行多方佐证,而不是盲目地跟进报道。去年2月国家统计局在其网站上公布了一组数据,其中称2009年 “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上涨1.5%”,数字一公布便在网络上引起轩然大波,诸多媒体记者对官方提出“问询”,试想若没有网络媒体的支持,记者将再一次扮演“传声筒”的角色。

3、新闻发言人与记者之间信息共享领域拓宽

从新闻的形式来看, 我国传统的新闻, 主要包括政府机构主动的新闻会、记者招待会、吹风会等,其中又以政府举办的专题新闻会为主。新闻会的内容多为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新闻,或者是某个突发性事件发生时政府的危机公关,体现着一贯的“宏大叙事”特点。而在互联网时代,网络新闻发言人与记者之间的信息传播领域拓展到政府工作的方方面面,事无巨细,甚至使一些原本无法进入大众传播渠道的非新闻信息,得以通过网络这一足以承载海量信息的平台适度传播。网络时代,只要是关乎于公众利益,在法律许可范围内的信息均应成为记者的报道对象。

二、网络生态下双方博弈的新景观

对于新闻发言人与媒体记者的关系,原国务院新闻办主任赵启正曾经有一个经典的表述:“记者既不是你的学生,也不是你的下属,不是你的敌人,也不是你的朋友,他是你的挑战者”。既然是“挑战者”,意味着两者之间必定存在冲突之处。“而博弈产生的前提就是冲突,它是一个出招和拆招的过程,这个过程的进行是在信息不明朗,存在隐含信息的时候才会发生。”③一方是新闻发言人站在政府、组织立场极力规避有损自身利益的信息,另一方则是新闻记者秉持着“人咬狗才是新闻”的新闻价值标准,以自身的专业智慧向发言人“频频发难”。博弈双方角色划分十分清晰。但在互联网时代,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赋予发言人和记者一个全新的角色―网民。在角色的转变上,无论是发言人亦或是记者在双方博弈中都呈现了新的面貌。

1、从“网民记者”到“公民记者”

网络发言人的职责在于以互联网为平台,对外部门的网络新闻和其他相关信息,采用发帖及跟帖等多种形式,对网络舆论进行引导、解答或回复。“传统新闻会上‘新闻源’面对一批记者新闻,又是在限定的时间内新闻,记者面临着一个竞争的问题,要有很强的竞争意识,把握提问时机,机不可失、时不再来。”④网络时代的记者面对网络新闻发言人的相关信息,一方面延续传统做法,以职业记者的身份前往信息机构进行跟进采访,另一方面也可以以普通的匿名网民身份借助网络平台与新闻发言人在线沟通,通过发帖、回复进行互动交流,从而进一步挖掘到有价值的信息。这种新闻发言人与记者的潜在博弈是互联网时代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的特殊产物。

网络新闻发言制度促进了一个特殊群体的诞生――“公民记者”。公民记者掌握着互联网传播技术,作为非专业新闻传播者的普通民众,他们以网络发帖等形式与政府网络发言人进行交流,获取相关信息,站在维护公众利益的立场,以普通网民的身份从事着专业记者的采访、编辑工作。尽管公民记者不能被称作为严格意义上“记者”,但这个群体与传统记者互为补充、相互促进,甚至可以为传统媒体设置某些议程。因此,从某种程度上说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扩大了“记者”的概念,增强了记者这一方的博弈力量。

2、从实体空间到虚拟平台

新闻发言人由传统新闻会这个实体平台走向网络虚拟世界,扮演了发言人与网民的双重角色。一方面褪去了以往的官样色彩,网络新闻发言人既是政府的代言人,也是民众心声的传达者,它面对的不再是少数新闻媒体,而是广大社会公众,因此工作具有空前的开放性。与此同时,失去举办传统新闻会的“仪式”,没有场地、没有纸质的新闻通稿、没有在聚光灯下媒体记者与信息者面对面的交流,网络发言人的权威性较之传统新闻发言人明显弱化。此外,虚拟社区中匿名的发言人还面临着身份被冒用的危险,因此公信力受到挑战。

传统新闻发言人,虽然已经实现了从完全不定期的信息到定期与非定期相结合的信息,甚至做到了突发事件信息的迅速跟进,但毕竟很难实现相关信息的随时与实时反馈,而网络发言人在线工作的特点可以说根本上改变了这一状况,信息的传播时效明显提高甚至做到与事件实时同步,这对于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理来说显得尤为重要。网络在线发帖、回复的形式,使得发言人者、网民交流的界限被打破,特别是网民群体鱼龙混杂,新闻发言人可能遭遇尖锐的批评和质疑,甚至是人身攻击,因此这对于网络发言人的个人素质提出了很大挑战。复杂的网络环境下,网络新闻发言人切忌凭借政府代言人的身份发表个人观点,坚决杜绝情绪性发言,面对质疑之声,不能简单地以删帖、审查来应对,更不能与网民打“口水战”。

三、由“合作弈”走向“博弈中合作”

新闻发言人制度为媒体提供了与政府对话的机制,发言人和媒体记者之间的博弈关系不言而喻。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刘建明教授称“在这种博弈中,信息透明和信息控制和谐地统一,最终达到的是双赢。”⑤因此,新闻发言人与新闻记者存在着博弈与合作的双重关系。如果说以往双方是基于合作的目标下展开博弈的话,网络媒体时代这种博弈则被无限夸大,并在激烈的对峙中实现合作。

新闻发言人与记者各自代表着不同机构的利益,新闻发言人站在政府、组织的立场,对信息的时机、的范围进行有效控制,试图传播对己有利的信息,规避有损自身形象的信息。作为媒体代表的新闻记者则放眼于整个社会,具有质疑政府发言的意识和监督政府行为的社会功能,而发言人则解释和维护政府利益。两者的“对峙”可见一斑。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布,并于2008年5月1日正式实施,政府各部委新闻发言人定期或不定期举行新闻会,这完全可以看做是媒体多年来与政府博弈的结果。但要知道,新闻发言人与记者的博弈并不意味着两者是完全是敌我关系,博弈的结果并不是一方的完全胜利或者另一方的彻底失败。网络媒体新兴之前,记者完全沦为新闻发言人“御用工具”的现象屡见不鲜。此外,发言人与记者的博弈总是建立在相互合作的基础上,双方共存于新闻传播的实践中,均以传播新的信息为目的。只是在传播过程中,发言人和记者处于不同的环节,一个提供新闻的来源,一个负责将新闻以大众传播的方式传递给受众,相互配合、互相依赖才能完成政府信息的大众传播过程。因此,以往新闻发言人与记者是在合作弈,博弈的态势也并不是那么明朗和激烈。

参考文献

①李文明、吕福玉,《网络发言人初探》,《现代视听》,2010(7)

②彭广林,《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的优越性与隐忧―基于与传统新闻发言人制度的比较》,《学术论坛》,2010(2)

③陈力丹,《解析中国新闻传播学》,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6:215

④蓝鸿文,《新闻采访学(第二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4:325

⑤刘建明,《新闻发言人与记者的博弈难以避免》,《新闻与写作》,2005(12)

传播与新闻传播的关系范文第4篇

关键词:传播主体价值客体价值关系

在新闻价值理论研究中,有专家提出“统一主体说”和“共同客体说”,认为传播者(传播主体)与受众(接受主体或受众主体)构成新闻价值关系中的“统一主体”,而新闻事实、新闻文本、传播效果等构成新闻价值关系中“共同客体”。笔者认为,这种观点混淆了两个主体所处的不同的价值关系,导致了两个不同价值关系中价值主体及其价值客体的混乱。本文根据价值哲学的有关理论,专门探讨传播者作为价值主体所涉及的价值客体,并通过对这些价值客体的梳理分析,揭示传播者作为价值主体所形成的价值关系,并说明这种价值关系与新闻价值关系的区别与联系。

一、传播主体的价值客体及其分类

所谓价值客体,就是人类作为主体的实践活动、认识活动所涉及的客观对象。广义上讲,人类的一切活动都是价值活动,活动所涉及的一切客体都是价值客体。在特定的价值活动中,主体所涉及的价值客体往往是多元的,对于主体来说,不同的价值客体具有不同的性质,处于不同的地位。有些属于手段性质的价值客体,有些属于目的性质的价值客体,有些则是手段性质与目的性质兼具的价值客体。手段性的价值客体服从、服务于目的性的价值客体,受目的性的价值客体的支配和制约。在新闻传播活动中,传播者作为主体所涉及到的价值客体相当多,我们根据价值客体的不同性质、地位和特征,大体上可以把它们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传播者作为价值主体在新闻传播活动中所使用的劳动资料。它包括摄影、摄像、录音、印刷、播放等设备,包括交通、通讯等工具,还应该包括新闻事实这一基本的物质条件。摄影摄像等设备以及交通通讯等工具,作为传播主体实现价值目标、价值追求的工具性、手段性的价值客体,应该毫无争议。但对新闻事实这一价值客体的认识,笔者与一些专家不同。笔者认为,新闻事实属于传播主体手段性、工具性的价值客体,而不是新闻价值客体,其基本理由是:

众所周知,早在1943年陆定一就对新闻与事实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极为明确的阐述。他指出,事实是第一性的,新闻是第二性的,新闻源于事实,是对事实的反映。这一论断得到了新闻界的普遍认可。与此同时,“新闻是信息”,也已是业界的普遍共识。由此可见,新闻信息尽管是对新闻事实的反映,但“事实本身与对事实的认识是有实质区别的”。事实与信息所指的客体不同,二者的区分是新闻传播活动的逻辑起点,新闻价值理论研究的逻辑起点。把二者混为一谈,必然导致价值理论的混乱。

首先,新闻事实是社会主体价值活动的产物,对传播主体来说,是先在的、既定的、自然的、不可控制的、不可改变的。这就决定了传播主体只能把它作为价值创造活动的物质条件、前提、基础和起点。其次,新闻事实本身不能储存、不能压缩、不能复制、不能共享、不能传播,传播主体既没有权力改变事实本身,也没有权力处置事实本身。但新闻信息不同,新闻信息可以加工、可以储存、可以压缩、可以复制、可以共享、可以传播。传播主体的采访权、报道权等权利,是采集、加工、处置、传播新闻信息的权利,而不是处置新闻事实的权力。所以,以报道、版面、节目等各种新闻文本形式出现的新闻信息,才是传播主体价值创造活动的产物,才是传播主体创造的价值客体,即新闻价值客体。如果新闻事实是新闻价值客体,而不是新闻信息是新闻价值客体,传播主体就丧失了存在的必要。最后一点理由是,新闻事实本身既不能直接满足传播者的需要,也不能直接满足受众的需要。以矿难为例,作为事实本身,无论是传播者还是受众,都没有遭遇这种事实的需要。但是,有关矿难的信息,无论是传播者还是受众都会产生强烈的需要,传播者需要有关信息(注意不是需要事实本身)进行传播,受众需要有关信息作为调整自己的行为、决策和认识的依据。因为矿难信息不仅有助于人们及时进行有效救援,而且能给人们提供前车之鉴,因而具有极高的价值。而矿难事实本身不仅没有价值,而且毁坏价值。这个例子也告诉我们,报道灾难性事件的重要意义,不在于事实本身有价值,而在于其信息有价值。由此可见,新闻事实的价值不等于新闻信息的价值(即新闻价值),传播者和受众需要新闻信息,可以获得新闻信息,但不一定需要新闻事实本身,传播者和受众不是当事人,即使需要事实本身,也不可能实现。

根据上述分析,我们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新闻事实只能是传播主体进行价值创造活动的物质前提、物质基础、物质资料,作为传播主体手段性、工具性的价值客体,而不是新闻价值客体。

把新闻事实归入传播主体手段性、工具性的价值客体,并没有降低新闻事实作为价值客体的重要地位。打个比方说,传播主体营造的是信息大厦,事实就是信息大厦的地基。因此,包括新闻事实在内的手段性价值客体不仅不是可有可无的,相反,它是传播者进行价值创造的强大杠杆和物质基础,它的发展和变化标志着传播水平和发展状况,同时也标志着传播发展的不同阶段。但需要我们明白的是,工具和资料只是价值创造活动的前提和手段,而不是价值活动的目的。所以,劳动资料在传播主体的价值客体构成中通常处于较低的位置。

第二类是传播主体的劳动所施加、改变、创造的对象,即劳动对象。如新闻稿件、版面或节目等。而这些都是新闻信息具体存在形式或系统存在形式。所以,在本质上,劳动对象是新闻信息,是对新闻信息的搜集、整理、加工、储存和传播。劳动对象通常表现为直接的劳动成果,在社会分工的条件下,直接劳动成果往往不能直接满足主体的需要,它必须与其他主体的劳动成果相交换,才能完成一轮价值创造活动,才能获得最终的目的性的价值客体。因此,直接劳动成果体现的是主体的付出而不是收益,是价值创造而不是价值实现。所以,新闻信息作为传播主体的直接劳动成果,是传播主体获得目的性价值客体的中介性价值客体,是既具有手段性又具有一定目的性的价值客体。

事实上,新闻信息作为双重性质的价值客体具有更复杂的因素。相对于传播者的经济目的,或者说在经济意义上,新闻信息具有突出的手段性;但相对于政治理想,或者说在政治意义上,它又具有鲜明的目的性。因为新闻信息传播涉及到传播主体自身和公众言论自由权利的实现。在这个意义上,新闻信息的传播本身,要比传播效果更具有重要性和优先地位。富有职业理想、民主意识、公众意识、受众意识的传播主体会自觉地把公众、把服务对象的价值目标,内化为自身的价值目标,把受众最高的目的性价值客体,转化为自身的目的性价值客体。此外,对传播主体来说,新闻信息作为手段性质的价值客体具有惟一性,它是获得传播效果等最终的目的性价值客体的惟一手段。所以在新闻实践中,很多传播者对新闻稿件的采写加工,表现出高度的关注,甚至经常把它摆在与传播效果等同的地位。因为好的稿件就意味着好的传播效果,手段的惟一性和关键性反过来又强化了目的性质。

但从总体上讲,新闻信息的手段性质仍然占主要方面,具体表现是:首先,新闻信息主要体现为传播主体的劳动付出,而不是收益,它不能直接满足传播主体生存和发展等基本需要。其次,传播者搜集、制作、加工、传播新闻信息,如果获得不了传播效果及经济效益,就像厨师烧制的佳肴美味、企业生产的产品销售不出去一样,形同废品,目标追求难以实现,自身的需求无法满足,价值活动也难以为继。尤其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尤其是对商业媒体,新闻信息作为传播主体的价值客体,其手段性质远远强于目的性质。这些都决定了新闻信息的手段性质强于目的性质。

第三类是传播主体在新闻传播活动中所要追求、所要达到的最终的目的性成果,即传播效果。传播效果包括新闻报道在传播过程中产生的社会影响和经济效益,我们通常称为“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和前两种价值客体相比,传播效果才是相对单纯的、能直接满足传播主体需要的、具有最终目的性的价值客体,它意味着传播者达到了目的,获得了收益,付出得到了补偿,需要得到了满足。传播主体采用先进设备,对新闻稿件进行精耕细作,生产高质量的新闻信息,努力赢得受众,最终目的是为了获得传播效果,这也是所有媒体的最高追求。所以,对传播主体来说,在一轮完整的价值活动中,最终的目的性价值客体就是传播效果,正是这一价值客体在决定着其他价值客体的选择和创造。

有专家把传播效果也作为新闻价值客体,笔者认为这是一种错误的认识。传播效果是不是新闻价值客体,牵涉到两个问题,一是对新闻价值概念的理解,二是传播效果作为价值客体是否具备新闻价值,如果不具备新闻价值,就不可能是新闻价值客体。

关于新闻价值,大体上有两种理解。一种把新闻价值理解为传播效果,等同于传播效果。按照这种理解,如果再把传播效果作为新闻价值客体,就会出现一个荒谬的结论:新闻价值就是新闻价值客体。另一种是笔者认可的理解,新闻价值是新闻信息所具有的影响特定受众的属性或功能,传播效果是这种属性或功能的发挥,即新闻价值的实现,也即是说,传播效果是新闻价值客体——新闻信息实现其价值的结果。即使传播效果具有轰动效应,也只能是新的新闻事实,而不是新闻价值客体——新闻信息。新闻事实不能作为新闻价值客体,前文已有论述。

传播效果作为其他价值客体,第一它不是受众的价值客体,更不是受众的新闻价值客体。因为传播效果本来就是受众的信息需要得到满足,如果受众把这种满足,再作为价值客体,再满足自身,甚至再再作为价值客体,再再满足自身。且不说如此循环下去有无可能,是不是必要,问题的关键在于,受众这种把新闻对自身的满足再当作价值客体的活动,是不是还属于新闻传播活动,是不是还在新闻传播活动的链条之中?笔者认为,传播效果对受众而言,已经转化为下一轮价值活动即信息选择的背景和动因,为主体创造出新的价值需要,而不是成为其价值客体,甚至反复地成为价值客体。因此,把传播效果作为受众的新闻价值客体更无从谈起。第二,传播效果作为传播主体的价值客体,也不是新闻价值客体,因为它满足的是传播主体对经济、声誉、影响力的价值追求和价值需要,对传播主体来说,具备的是经济价值和影响力价值,而不是新闻信息价值。所以说,把传播效果作为新闻价值客体,与把新闻事实作为新闻价值客体一样,都是十分荒谬的。产生这种荒谬的主要原因在于,一些专家企图为新闻价值理论构建宏大、系统、无所不包而又整齐划一的理论体系,把简单问题复杂化,微观问题宏观化,单一问题体系化而导致的错误结论。

二、传播主体所形成的价值关系

根据上述分析,不难发现,传播主体的价值客体是多层次的,多元的。不同的价值客体,体现出不同的价值,在价值客体构成中处于不同的地位,与传播主体形成不同的价值关系。如果以客体或其价值来命名价值关系,传播主体与其价值客体形成的价值关系就有三种:

第一是与采写、交通、通讯工具以及新闻事实等劳动资料形成的价值关系。因为这些都是手段性质的价值客体,在这些客体中,工具又具有标志性,所以劳动资料体现的主要是工具价值、手段价值,与传播主体形成的价值关系,可以称为手段价值关系或工具价值关系。

第二是传播主体与新闻信息形成的价值关系。传播者采制新闻信息的主要目的是用来满足受众的信息需要,而不是自己的信息需要,但在满足受众的同时,换来受众的时间、精力、金钱等关键因素形成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因此,新闻信息对受众来说,体现的主要新闻信息价值即新闻价值,与受众形成新闻价值关系。但对传播主体来说,新闻信息体现的主要不是信息价值,而是一种交换价值、传播价值。所以它与传播主体形成的价值关系,不是新闻价值关系,而是一种新的价值关系,我们可以称之为传播价值关系。正如交换价值要以价值为基础,但交换价值并不等于价值一样,传播价值要以新闻价值为基础,但传播价值并不等于新闻价值。传播价值关系也不等同于新闻价值关系。原因在于,新闻对受众主要是新闻信息价值,但对传播者来说主要是交换价值或传播价值。新闻价值是新闻信息所具有的直接影响受众的属性或功能,传播价值则是新闻信息的传播所具有的影响传播者的属性或功能。新闻价值以受众的需要为价值尺度,传播价值则以传播者的需要为价值尺度。新闻信息能直接满足受众的需要,但不能直接满足传播者的需要,它只是传播者交换最终的目的性价值客体的等价物。因此,我们可以说,传播者与新闻信息之间形成的价值关系,是一种新的价值关系,是传播价值关系。

第三是传播主体与传播效果等收益性成果之间的价值关系。传播效果是传播主体最终的目的性价值客体,它体现着传播主体的理想、信念与追求,体现着传播主体价值目标的实现,对传播主体既具有精神价值又具有经济价值,它从精神与经济两个方面满足传播主体的生存和发展需要。按照习惯,人们通常以最终的目的性价值客体,或其价值,或者获得这一价值客体的方式,来表示整个一轮价值活动中的价值关系,那么,传播者与传播效果之间的价值关系,就可以称为传播效果价值关系。因为传播效果是传播这一活动方式带来的,因此我们也可以把它简称为传播价值关系,并把这一价值关系,作为传播主体在整个新闻传播活动中形成的所有价值关系的简称,或统称。因为这一价值关系是整个新闻传播活动中各种价值关系的主线,在各种价值关系中占有主导和支配地位。

三、传播主体与受众主体的关系

新闻传播活动中有两个主体是正确的,但他们并非是共同主体。作为主体,他们处于不同的价值关系中。传播者作为主体,出现在传播者与其最终的目的性价值客体——传播效果之间形成的传播价值关系中;受众作为主体,出现在受众与其最终的目的性价值客体——新闻信息之间形成的新闻价值关系中。传播者与受众,当一方处于主体地位时,另一方总是处于客体地位,而不可能同时作为主体出现在同一价值关系中。具体地说,在新闻价值关系中,受众是价值主体,新闻信息是价值客体,而新闻信息是传播者劳动的产物,这就意味着传播者在用自己的劳动成果满足受众的需要,在以客体的身份或地位服务主体。而在传播价值关系中,传播者是价值主体,传播效果是价值客体,而传播效果是受众付出的时间、精力、金钱等因素形成的,这就意味着受众在获得信息满足的同时,也通过自己的付出满足传播者,并因此在这一价值关系中处于客体地位。所以,最后的结论是,传播者与受众是互为主客体,而不是共同主体。“共同主体说”,尽管基本用意在于提高受众的地位,但在理论上混淆了新闻传播活动中不同的价值关系,导致了价值主体及其客体的混乱。

四、传播主体与价值客体之间价值关系的复杂性

在现实生活中,传播主体与其价值客体的关系是比较复杂的,造成这种价值关系复杂性的主要因素大体上有四个:

第一,传播主体具有复杂性。世界上有各种各样的媒体存在,不同的媒体有不同的追求,不同的追求会造成传播主体的目的性价值客体的差异。在西方政党报刊时期,政党报刊追求的最高目的、甚至是惟一目的就是宣传效果,很少考虑赢利问题。新闻报道的手段性质极为明确,为了达到某种宣传目的,制造假新闻也是政党报刊惯用的手段之一。所以这个时期作为政党报刊的传播主体,其目的性的价值客体是宣传效果,而不是经济收益,更不是新闻信息。商业媒体比较复杂,但赢利始终是媒体的重要或主要目标,甚至有极少数商业媒体把赢利视为惟一目标。现在,无论是政党报刊还是商业媒体的目的性价值客体往往兼顾传播效果和经济效益,极少把其中一个作为惟一目的性价值客体的。就媒体内部而言,传播主体包括媒体内部的编辑记者、管理者和经营者,管理者与编辑记者之间,记者与编辑之间,采编人员与经营人员之间,都存在诸多的内部矛盾,也会导致对价值客体定位的偏离和游移。

第二,价值客体本身具有复杂性。传播主体面对的不是单一的价值客体,而是一系列的价值客体,不同价值客体之间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关系错综复杂,因此会导致传播主体对价值客体的性质和地位定位变化。

第三,传播活动的社会环境具有复杂性。不同的环境和条件会造成价值客体性质和地位的变化。在某些环境下,工具具有决定性意义,拥有工具就必然意味着拥有结果,工具就会被视为目的性的价值客体,成为至高无上的追求。在某些时候,劳动对象具有决定性意义,拥有劳动对象就必然意味着结果,对象就会被视为目的性价值客体,成为至高无上的追求。社会环境变化,尤其是政府新闻宣传部门管理政策的变化,也会很快体现为媒体内部的冲突和压力,导致价值客体性质和地位的变化。

第四,传播活动具有复杂性。传播活动不是一个简单的直线过程,而是一个往复循环的螺旋上升结构,先进的采编传输工具是为了生产好的新闻稿件,好的新闻稿件是为了获得好的传播效果及经济效益,获得好的传播效果及经济效益,是为了采用更先进的技术设备,更先进的技术设备是为了采写更好的新闻稿件,更好的新闻稿件是为了获得更好的传播效果及经济效益,往复循环,永无止境。哪是手段性质的价值客体,哪是目的性质的价值客体,在循环中有时会变得模糊不清。所以,哪怕是最单纯的手段性质的价值客体,也不会总是体现为手段性质;最单纯的目的性质的价值客体,也不会总是体现为目的性质。不同的时空环境下,在具体的实践活动中,任何价值客体都会体现出多姿多彩的性质。

注释:

杨保军:《新闻价值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47页,第74页。

李良荣:《新闻学概论》,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5页。

传播与新闻传播的关系范文第5篇

围绕这个主题,我讲四个内容:1、传播学在中国大陆的现状;2、未来的发展趋势;3、传播学教育的问题与发展方向;4、传播学与就业。

一、传播学在中国大陆的现状

传播学七十年代传入我国大陆。那个时候,除了少数学者,一般人都不知道什么是传播学。进入80年代,更多的中国大陆学者开始对传播学发生兴趣。

1982年中国社会科学院在北京召开第一次传播学研讨会,有上海复旦大学、人民大学、厦门大学及《新闻战线》等单位共20多人参加。由于政治因素,在1983年,传播学被批评为“精神污染”,1989年以后,被批判为“不讲阶级斗争”,有人说,中国只能有宣传学,不能有传播学。

1992年邓小平南巡,引发了新一轮改革浪潮,促成了中国大众传播媒介的改革,使传播学再度受到关注。从1993年开始,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研究所与相关新闻院系、研究单位合办的全国性传播学研讨会,成为每两年一次的全国会议,至今已开办了第八次。

从第八次全国传播学研讨会来看,历经20多年,传播学在中国大陆可以说取得了跨越式发展。八十年代是传播学的登陆期,两次都差点被赶下海。之后,仅十来年的时间,就召开了多次全国性会议,一次比一次规模大:人越来越多,研究的问题越来越广泛深入。第一次研讨会有点像搞地下工作,门口还要有人“把关”。现在开会已是大张旗鼓,堂而皇之了。

第八次全国传播学研讨会,不仅有大陆的大多数著名的新闻传播学专家,港台学者,还有不少外国专家,如日、韩、新加坡、美、英等国的专家莅临。不仅参加人数多,一共220多位,还有不少北京各大学前来旁听的硕士、博士生。地点则选择了最高学府清华大学,由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院长范敬宜担任会议主席。

这次传播学研讨会,无论从学术影响还是从社会影响来看,都是空前的。这次研讨会有十多个专题:传播学理论研究;传播学本土化研究;新闻传播实践的传播学研究;政治传播研究;媒介使用与效果研究;媒介文化研究;国际传播研究;媒介产业与媒介经营管理研究;新闻教育传播研究;传播与危机公关研究;新媒体研究;文化与跨文化研究;影视研究等。内容极为丰富,涉及了我国现阶段传播学研究的各个领域。

我认为这次研讨会是全国传播学研究现状的一种浓缩,真实地全面地反映了大陆传播学跨越式发展的现状,具有很高的学术价值。从上述专题来看,大陆的传播学研究已经基本上完成了从引进到发展的初期过渡,并进入把传播理论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深化、丰富与力求创新的阶段。这就是大陆传播学发展的现状。

二、未来的发展趋势

研究传播学在我国大陆的发展史可以知道,大陆的传播学是依附于新闻学而发展起来的。它的引进得力于新闻研究工作者、高校新闻学者,特别是高校的新闻院系的发展,为它在中国的生根与发展提供了必须的人文环境与充实的物质基础。

直到今天,传播学都还归属一级学科“新闻传播学”,可见其与新闻学的密切关系。然而,随着传播学不断发展壮大,其独立性也日益明显地表现出来。从上述专题也可以看出,它正在自成体系。新闻与传播这样的框架已经无法适应传播学日益壮硕的身躯。

从美国的传播学来看,也经历了这样一个过程。众所周知,美国传播学的集大成者,或者说完善者施拉姆,从1943年起就是美国衣阿华新闻学院的院长。在美国,传播学依附于新闻学有近半个世纪,在90年代出现了一场大讨论。

大讨论的主题是:传播学、传播教育与新闻学、新闻教育的相互关系是什么?这场讨论的背景是:“自从20世纪40年代末、50年代初,施拉姆成功开设第一个大众传播学的博士课程后,不到十年时间,施拉姆式的大众传播博士课程即风行全美国,在不少院校,是否是大众传播博士成为美国新闻院系任聘教师的标准。”[1]]传播学、大众传播学出现取代传统新闻学与新闻教育之势。

在1995年召开的美国新闻与大众传播教育协会(AssociationforEducationinJournalismandMassCommunication,简称AEJMC)年会上,有人主张把新闻学融入传播学,把新闻学的课程和项目与传播学合并。

北达科他大学传播学院(Schoolofcommunication,UniversityofNorthDakota)院长兰娜·拉考(LanaR.Rakow)说:“我们的学生都是未来的传播者。”[2]当然,他们的观点也受到不同意见的质疑。理论上的分歧在教育实践上则表现为教师之间的摩擦与矛盾。

具有新闻实践经验背景的新闻教育者被称为“绿眼罩”,因为来授课的报纸编辑们头上常常戴着工作时用以摭挡眩光的赛璐珞绿色眼罩。

那些具有博士学位的传播学教授们则被称之为(Chi-Squares)。“凯平方”。所谓“凯平方”,又称“卡方”,是在传统定量调查中进行交互分析的最常用的检验方法。

“绿眼罩”们认为博士们的教学与研究过分依赖于统计数据和数据分析,因而用“凯平方”的戏称回敬他们的同事。著名的罗杰斯教授是站在“凯平方”一边的,“他认为,施拉姆的梦想是新闻教育不仅应该是传播学者人才荟萃或独处的地方,而且应该排除新闻学者。他甚至希望这些课程的名字应该改‘新闻学’为‘传播学’”。[3]总的说来,传播学者——“凯平方”们占了上风,“如今,美国大部分大学都有一个传播学院或传播系,传播学研究与教学机构成为了美国高校内发展最为迅速的院系或学科点之一。”[4]

在美国开展的这场关于传播学与新闻学关系的大讨论,一方面反映了传播学作为一门新兴交叉学科适应信息时代,必然要发展成为一门独立学科的大趋势;另一方面,也提出了在传播学发展过程中,如何正确处理新兴传播学与传统新闻学关系的重大问题。

在第八次传播学研讨会也重点讨论了这样的问题。讨论的激烈程度不像美国的学术界。在我们的教学实践中,也没有“绿眼罩”和“凯平方”之分。但是,可以看出,传播学在中国的革命正在进行,大陆的传播学正在缩短与国际的差距,只不过这种变化是以东方的中庸、平和的文化底蕴为基础的。

三、传播学教育的问题与学科发展

1997年6月,新闻传播学被国家教委确定为一级学科。

到1999年,据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统计:我国普通高校中开设全日制新闻本科专业的院校已有55所,专业点88个,硕士点30多个,博士点4个,在校学生9000多人。

2002年,在深圳召开的教育部新闻教育指导委员会全体会议公布,全国新闻传播学专业点已经达到323个。

有数据显示,目前全国已有近400个院系专业点。设有传播学专业的研究生院达到25个,其中具有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有4个,博士后流动站2个,在校生达到十万人之多。[5]

仅从在校生人数来看,三年时间就增加了十倍多,可见新闻传播教育发展之快。但是,应该看到,传播学作为新闻传播学下面的一个二级学科,发展是受到局限的。尽管传播学教育在软硬件建设方面发展都很快,但是还远远不能满足需要。复旦大学丁淦林教授将传播学的基础建设的缺口概括为“四大障碍”[6]:学科有待规范;本科生教育与研究生教育的界限不清;以系列教材为代表的基本建设不足;师资数量不足、配套困难。

“新闻传播学”这个概念限定了这样的现实:中国大陆的传播学研究与新闻学研究呈现出一种“胶着的状态”[7]。这种现状导致了传播学教育与传统的新闻学教育相类似:在课程设置上,以大众传播学相关课程为主要内容;在专业设置上,以媒体的性质区分教学与研究领域的做法非常普遍。“传播学研究对象的新闻学化,因而导致传播学教育相应的新闻学化或大众传播学化”[8],而同时,传播教育的新闻学化,又加剧和加固了传播学研究的大众传播化。

传播教育的新闻化和大众传播化使“传播学自身的学理教育”也走向新闻传播专才教育和大众传播技能教育,不能满足学生在信息化社会背景下全面学习传播知识的要求。

对照美国的传播学教育来看,美国教授范围最广的传播学内容包括:人际传播、组织传播、大众传播和国际与跨文化传播四个方面。开设的主要课程有应用传播、传播教育、传播理论、家庭传播、社会性别传播、健康传播、国际与跨文化传播、人际传播、语言与社会互动、大众传播、组织传播、表现行为研究、政治传播、公共讲演、公共关系、修辞批评、符号学、小群体传播、视觉传播、法律传播、言语传播等。

由此可见,美国传播学教育已经基本摆脱了与新闻学教育的胶着关系,建立了以社会学为依托,在加强社会科学理论素质的培养的同时,又注重实际业务技能培养的教育模式。

从日本的传播教育来看,日本奉行的是通才教育理念,这与日本高等教育的整体理念吻合。他们认为高校新闻传播专业应加强媒介素养教育、新闻伦理及思想、新闻传播史、传播内容的分析与解读等有关基础性理论知识和通用性、工具性研究方法的内容;而有关新闻的采写、节目的制作以及媒介企业的经营等技术方面的学习则被认为不必太注重。2003年对在高校传授新闻传播学课程的教员和媒体从业人员所进行的调查表明,日本传播教育者对这一理念认同程度较高。

台湾地区自1991年以后,每年至少有一所传播相关院系成立,且以传播新科技类、视觉传播类、管理类、艺术类为主,其基础课程的设置趋向专业性、技术性。从传播学核心课程“传播理论”的课程内容来看,主要仍以介绍西方国家传播理论为主,迄今还很少有以本地区传播研究为基础而写成的传播理论教科书。由此可见,台湾地区传播学科的发展有广义社会学理论发展的影响,但受到传播科技的影响更大。

从以上三个地区传播教育来看,都是围绕这样两个问题展开的:一是传播教育与传播研究的关系;二是传播教育与外部环境的关系。

假如传播学理论研究的基础不断被拓宽的话,传播教育自然而然也就向广义社会学的方向靠拢;同时培养具有通用性知识和技能的人才将作为传播研究的要求,成为传播教育的任务。作为社会系统的一部分,传播教育的方向必须顺应时代的变化,符合实际需要。只有具备了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良好的传播素质以及丰富的沟通能力,才能在未来越来越激烈的竞争中胜出。

从第八次全国传播学研讨会的专题分类来看,新闻传播实践的传播学研究、媒介使用与效果研究、媒介文化研究、媒介产业与媒介经营管理研究、新闻教育传播研究、影视研究等大众传媒、新闻学方面的内容很显然仍占很大比重,但传播学理论研究、传播学本土化研究、政治传播研究、国际传播研究、传播与危机公关研究;新媒体研究;文化与跨文化研究等社会学角度、传播新科技类的传播学研究也占到了相当比重。在新闻传播教育的专题讨论会上,不少学者提出了具有前瞻性的传播学学科建设思想,对于传播学科的规范、内涵、传播教育的理念及教学,传播基础课程的设置等,都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探讨。

从新闻与传播学教育角度来探讨未来的发展方向问题的讨论,是这次会议讨论的重要内容,概括起来有两种代表性的观点:

一种是融合论。有学者认为,在现在大学的新闻传播专业中,新闻学、传播学是分开的,因而“新闻理论”仍然还是单独的课程,传播学理论则是另一门课程。

而现实的大众传播业,早已从传统的印刷媒介扩大到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短信和其他新型传播科技手段了。传统的“新闻理论”,理论色彩较弱,难以容纳现实情境。传播学被引入我国新闻教学领域以后,经过二十多年的磨合,许多传播学的理论假设和研究方法不知不觉地成为新闻理论研究的一部分。

传播学的经验主义量化分析方法,也无形中成为新闻学研究的普通方法之一,不再显得新鲜了。实际研究中,新闻理论与传播学理论的融合已经成为现实,很难区别二者了。

与传播活动相关的其他学科的研究成果,例如社会学、社会心理学、文化人类学、法学、当代文论、经济学等等,越来越多地被运用到新闻理论的研究中。因此,持这种看法的学者认为,下一步我们需要做的是改变现在的课程设置以及教材内容的划分,重新构建一种适合新的环境条件的新闻传播理论,不再让新闻理论与传播学理论截然分开,而是有机地融合为一种新的能够说明实际的理论体系。

另外的一种我把它概括为“一级发展论”。即传播学包容新闻学,发展为一级学科的主张、言论。持这类看法的学者认为传播学融入新闻学,是不可能的。因为,从学科体系来说,传播学是研究人类一切信息传播行为与现象的大系统,而新闻学严格来说,只是这个大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此外还有大众传播、人际传播、组织传播等等子系统。传统的新闻学与新闻教育表现出职业训练的色彩较浓,而理论色彩淡薄。传统的西方新闻理论除了新闻价值理论、新闻自由理论之外,几乎无理论可言;我国的传统新闻理论仅在此基础上增加了喉舌理论、党报理论等,但是总体上仍显得十分单薄。

而传播学中关于传播者的研究、关于媒介的研究、关于受众的理论、关于传播效果的研究等,大大扩展了传统新闻学的关照视野、提高了传统新闻学的理论高度、丰富了传统新闻学的理论观点。

传统新闻学的研究方法也十分有限,主要是文献研究法、阶级分析法等;而传播学中有关抽样调查法、内容分析法、受众调查等科学研究方法,大大增强了传统新闻学的科学研究手段。因此,只能是新闻理论借助传播学的基本理论、基本概念、基本研究方法,结合新闻实践的实际,构建新的新闻传播理论,形成传播学体系中的一个新的子系统;而不可能是传播学与新闻学揉合到一起,形成一个新的理论体系。这就像大系统不可能融入到子系统去,形成一个新的系统一样。总之,是传播学指导、充实、丰富并改造传统新闻学,使之成为一个适应时代需要的子学科,而传播学则应该发展成为一门“一级学科”。

传播学研讨会,顾名思义,当然是以传播学者为主的大会。从事新闻编辑出版工作的“绿眼罩”们不多,虽然大陆的“凯平方”队伍并不十分纯粹,他们中的博士帽并不是很多,也有从新闻业进入传播学课堂的。但是,在这样的“传播环境中,“一级发展论”肯定是占上风。

因而,传播学未来发展的两极趋势观受到研讨会的重视。这种两极观认为,大陆未来的传播学有可能向“基础传播学和专业传播学”“两极同时发展”:

一极是发展成基础学科、甚至包括基础教育必修的公共基础课程。统称为“基础传播学”。主要课程将包括《传播概论》,内容涉及传播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规律等;《传媒概论》,内容涉及人们如何正确地认识传媒、运用传媒等;《传播技能》内容涉及口头传播、文字传播、电视传播、电脑操作和网络传播等现代基本传播技能。

另一极则是发展成专门学科,不仅在新闻传播、大众传播、人际传播、组织传播、网络传播、公共关系和广告等领域深入发展,还将开辟诸多专业领域,其中主要有:政治传播、经济传播、科技传播、文艺传播、卫生传播、体育传播、宗教传播等。[9]

四、传播学与新闻传播专业学生的就业

传播学的发展趋势和传播学教育的学科发展问题直接关系到新闻传播专业学生的将来,更直接点说,关系着今后的就业问题。预计2005年的大学毕业生的就业情况可能不太好。据有关资料,明年将有340万大学生毕业,乐观一点估计,一次就业率可能达到70%。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有30%,即约有102万人可能落实不了工作。在这部分人中,考研的大概占30%,就还有70来万人找不到着落。

从新闻传播专业来看,形势可能要好一点,但就业压力也很大。之所以压力大,因素有两个,一是我们前面讲的新闻学与传播学在科研与教学上的胶着状态,决定了我们新闻传播专业的培养目标还仅仅停留在培养大量的新闻专业毕业生上;二是我们的体制直到今天也没有一个明确的转变,大众传媒仍然在社会中处于较特殊的地位,学生大都把将来工作定位于报刊社,广播、电视台,出版社等新闻出版单位。

实际上,这些单位容纳不了这么多人。有六成多点的毕业生能够如愿就很不错。随着新闻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文化产业的进一步发展,大多数的新闻传媒都将走文化产业的道路,在对新闻人才的需求上存在较大的变数。

如果我们还不能意识到这一点,奉行通才教育理念的日本的情况可以参考。据一份调查显示:日本高校新闻传播专业870名希望进入媒体工作的学生中,进入媒体工作的只有196名;以报社为例,虽然有89名学生选择希望去报社工作,但是实际进入报社工作的学生只有27人。

传媒为什么不能接受更多的人,因为它们还有其它的需求。以日本五大报(朝日新闻、每日新闻、读卖新闻、日本经济新闻、产经新闻)为例,每年招收的从业人员中,有不到20%来自于在校期间学过或接触过新闻传播方面知识的高校毕业生,其余的则来自于不同学科,如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社会学、文学、理学和工学等专业的毕业生。从中国的电视行业来看,在80年代甚至90年代中期以前,活跃在中国屏幕上的著名主持人、播音员多为北京广播学院毕业生,此后的若干年来,各个电视台广泛吸收其他学校其他专业的毕业生,甚至通过在电视上举行大奖赛的办法,在民间广泛地选拔主持人,经过几年的实践,它们中许多人表现不俗,甚至有些人还认为他们比起新闻与传播类专业毕业生来,成绩更为突出。上述这些情况说明什么问题?说明在新闻学与传播学胶着的状态下,新闻传播教育更多的倾向教授陈旧的、僵化的理念和呆板的新闻表现手段与形式;而新闻传播的内容,无论是人文的,还是科技的都无力很好地提供给学生。因此,这样培养出来的毕业生是先天不足的。

这种不足的表现首先是对诸如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社会学、文学、理学和工学等专业知识缺乏基本了解,有的甚至是无知;其次,是不懂针对不同知识与信息的特点或者说特性进行传播的方式与技艺。

而来自于不同学科的毕业生在新闻传播实践活动中,不仅能够很快地掌握工作需要的某种新闻传播手段,而且能够在专业方面很快成为行家。通过在电视上举行大奖赛选拔人才的办法,更是为在实践中锻炼出来的民间传播人才开辟了通道,使他们能够越过新闻专业的壁垒登上令学子们羡慕的传播舞台。

这类现象随着传媒产业化,人才市场化将会越来越突出。如果我们的新闻传播教育还仍然固守老一套的教育模式,我们的学子仍然以学校教授的“新闻学概论”、“广播电视概论”“报刊编辑学”、“新闻写作”、“新闻采访技巧”、“编辑学通论”之类教材为满足的话,一些人被排除在新闻传播领域之外是不难想见的。

如果这些人再不学一些基本的传播沟通知识,习得一些社会传播的技能,更无法适应社会的选择。北京大学的学生卖肉,学非所用,从某种角度而言,反映了社会对人才的关注度不够;从另一种角度来看,是学人欠缺与社会沟通的能力:让社会认识自己的能力,把自己推介到能够发挥专长的工作岗位上的能力。现在的新闻传播专业,特别是本科专业,很有可能培养出一批“高不能低不就”的“特殊人才”,传媒业进不了,机关单位进不去,到企业去吧,不知道自己能干什么,干个体吧,不知道做什么,怎么做。

传播学“一级发展论”的出现,预示着我国大陆新闻学与传播学的胶着状态将发生改变,传播学将在更广阔的领域发展,从依附于新闻学到发展为一门包容新闻传播在内的系统的学科体系。这一体系对于新闻学来说,不仅能够提供一种具有方法论意义的基础理论,而且能够丰富新闻学的社会传播手段,使学生习得专业传播技艺。在他们面对社会选择的时候,有更多的回旋余地。在进入传媒业时,能够以传播学为底蕴,奠定自己高于其它专业的竞争基础,同时又能参与选拔竞争,以专业传播者的角色与实践中成长起来的“民间传播人”角逐。退一步说,即使不进入传媒,在其它领域,如机关、企事业单位,都可以大胆地从传播的角度切入。如在政治传播、经济传播、文化传播、教育传播、艺术传播、科技传播、公关传播等领域都可以以传播为桥梁,进入之后逐渐成为相应领域的行家。

从复旦大学传播系的改革来看,就展示了这样的前景。2004年复旦大学调整了课程设置。

专业必修课程20门(48学分),有:新闻学概论、传播学概论、新闻业务通论、中外传媒发展史、传媒法规与政策、传媒伦理与道德、传媒英语、媒介与社会、跨文化传播学、人际传播学、组织传播学、公共关系学、传播学研究方法、当代国际传播、新媒体传播与发展、媒介经济理论、媒介经营与管理、网络新闻传播原理与应用、计算机辅助新闻业务、网络媒体内容制作。

专业选修课程20多门(16学分),有:舆论学、社会学导论、社会心理学、视觉传播、政治传播、危机传播管理、大众传播与大众文化、管理学导论、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报刊发行管理、收视率分析、期刊编辑与出版、媒介市场策略、媒介娱乐产业、动漫产业、高等数学D、统计学、市场调查方法、网络基础技术与应用、网络安全与法制、电子商务、市场营销学、整合营销传播等。

从上述课程设置中可以看出,除了传播学基础理论(含研究方法)的教学以外,学校把与社会实践的结合,放到了突出地位。传播学教育的定位更有利于高瞻远瞩,面对社会的广泛需求培养人才。

复旦大学的设想是:今后传播学系毕业的学生除了能够从事与新闻传播业务(含传媒新科技技能)有关的工作以外,还要具备良好的传播素质、丰富的社会协调和人际沟通能力、宽泛的知识结构和国际(跨文化)视野、以及高超的信息分析和媒介(含公司)管理能力。传播系学生不仅要适合大众传播行业,网络,新兴传播媒体、广告公关公司、跨国传媒集团、媒介产品制作公司、政府机构以及大中型国有、民营、跨国公司都应该是他们展示才华的领域。

为实现这样的目标,教材改革已开始,计划先期推出12本,内容包括传播学导论、大众传播通论、跨文化传播、传播学研究方法、公共传播、说服传播、人际传播、商务传播、倾听、电子传播导论、采访与传播。复旦大学传播系的改革,从构想来看,是宏大的,要达到预想的目标,还有很多工作要做。从我国大陆来看,在传播学研究与教学上,复旦是走在前面的,很多院校的研究与教学还处在20世纪末的状态。

这种状态是不会持久的,站在潮头的复旦,在传播着排除“不确定性”的明确信息:变革是必然的。对于我们学习传播学的学生来说,适应这种变化也是必然的。

如何适应,不是坐着等待传播教育的改革,期盼全能老师的出现,期待“葵花宝典”式的教材问世。如果在这样的状态下毕业,在毕业的那一天,也就宣告自己退出在传播行业的竞争了。

第一,你没有面对市场,适应市场的能力;第二,你也没有和师弟师妹们在一个锅里“搅马勺”的资本。处在改革时期的学子,很难享受到完整的改革成果,却必需在改革之后的环境中参与竞争。怎么办?唯一的、积极的办法就是与改革同步,以改革的理念指导自己的学习,把本科生的学业按研究生的方式来完成。

说明白点,就是要改变惯用的高中时期的思维方式,不要坐等老师来填鸭,要善于从改革的大趋势中,找准方向,为自己的学习定位,在完成基本学业的同时,围绕自己的定位,寻找知识,学习知识,积累知识。在积累知识的过程中,发现问题、研究问题,把学习和研究问题结合起来,做出成果,力争在毕业时就成为一个适应新形势的传播学人,一个无论是继续深造,还是在各项社会工作中从事实际传播工作都能够表现卓越的优秀人才。

在座的传播专业的同学们,你们选择了一个尚不完全成熟的专业学科,但这个学科是信息化社会中发展前途、就业前景最为光明的学科之一。

它的不成熟,为你们提供了机遇,作为新兴学科由不成熟到成熟,你们是第一批见证者,作为信息社会大陆传播专业真正专业化的毕业生,你们是幸运者,也是专业传播者大军的先行者。

为此,你们应该付出更多的努力。20世纪八十年代进入大学的“老三届”中,多数是“不足月”的中学生,恢复高考以后的大学,无论是在“软件”还是在“硬件”上也都不能和今天相比。就是在自身条件和教育环境都存在一定问题的情况下,他们通过学校教学与在校自学,成为了的新中国历史上最为优秀的一批学子,成为了医治社会创伤的主力军。如果你们能够像他们那样,更主动地学习。到时候你们的辛劳换来的将是社会的拥抱与赞赏。

预祝大家都有一个美好的前程!

(此文由作者在西南交通大学传播系和成都体育学院体育新闻系的演讲稿整理而成)

注释:

[1][2][3][9]明安香:《关于传播学学科发展前景的探讨和展望》,第八次全国传播学研讨会论文。

[4][7]李双龙:《中国传播教育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境外传播教育模式给我们的启示》,第八次全国传播学研讨会论文。

[5]熊忠辉、王晓梅:《当前中国新闻传播教育的特点、问题与趋势》,转自李双龙第八次全国传播学研讨会论文《中国传播教育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境外传播教育模式给我们的启示》,

[6]丁淦林:《中国大陆的传播教育》,2004中国传播学论坛所作的主题演讲,转引自李双龙第八次全国传播学研讨会论文:《中国传播教育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境外传播教育模式给我们的启示》。

[8]吴廷俊、舒咏平:《一种基本素质的教育:中国传播教育发展新思路》,转引自李双龙第八次全国传播学研讨会论文:《中国传播教育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境外传播教育模式给我们的启示》。

参考文献:

1、明安香:《关于传播学学科发展前景的探讨和展望》,第八次传播学研讨会论文

2、李双龙:《中国传播教育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境外传播教育模式给我们的启示》,第八次传播学研讨会论文。

3、朱光烈《开倒车:我的教育改革理念和设想》,第八次传播学研讨会论文。

4、吴廷俊、舒咏平:《一种基本素质的教育:中国传播教育发展新思路》,2003中国传播学论坛论暨CAC/CCA。

5、童兵、高金萍:《21世纪中国新闻传播教育发展趋势初探》,《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第15卷第1期。

6、张国良:《现代大众传播学》,四川人民出版社,1998年5月。

7、熊忠辉、王晓梅:《当前中国新闻传播教育的特点、问题与趋势》,中华传媒网。

8、丁淦林:《中国大陆的传播教育》,2004中国传播学论坛(云南丽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