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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合教学的定义

融合教学的定义

融合教学的定义范文第1篇

一、地理课堂要主动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基本要求

在新的课程标准以及有关考试大纲中均有明确的规定: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构成社会主义价值观核心体系的基本内容。

《普通高中地理课程标准》规定:地理课要引导学生关注全球问题、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地理问题,弘扬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增强爱国主义情感,使学生逐步形成科学的人口观、资源观、环境观和可持续发展的观念。

显而易见,上述内容要求我们的地理课堂必须以人为本,把塑造具有社会主义觉悟的四有新人对地理课的要求铭记在心,不忘历史使命,主动把社会主义价值观核心体系的基本内容与地理教学相融合,这既是地理课教学的必然,又是建设社会主义价值观核心体系的重要环节。

二、中学地理教学内容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价值观的基本要求,需要我们下工夫去深挖其内涵,主动融合其精髓,发扬其精神

1.可持续发展思想是研究人地关系的出发点,是解决地理问题的归宿,也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组成部分。

2.学生的环境保护理念和正确的资源观既是地理课重要的教学内容,又是社会主义价值观对公民素质的基本要求。

3.国情教育与爱国主义教育相辅相成,地理课在这一领域具有明显的学科优势。在教学中,一定要坚持两点论,既要看到我国资源丰富的一面,又要理解我国人口众多,相对资源有限的问题,树立节约保护资源的意识;既要看到我国改革开放后的巨大成功,国力日益强盛的一面,又要不忘我们是发展中国家;既不盲目自大,又不妄自菲薄,失去动力和自信心,而应该发愤图强,立志成才,为中华的强盛而努力。

4.国际合作、区域合作与经济全球化。认识世界发展,体现合作的重要性,强化合作意识,增强开放精神和团队精神,在合作中增强竞争能力。例如,面对最近的中日关系,教给学生怎样表达合理的爱国诉求,怎样面对历史,全面认识中日两国关系的发展很重要。

5.因地制宜的思想。与哲学上的重实际出发,具体情况具体出发,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理论一脉相承,道理相同,因地制宜,扬长避短,发挥优势应该成为地理课思想教育的重要内容。

6.将世界与中国的民族内容、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教育相融合,让学生体会党的民族平等、团结政策,领略祖国大家庭的温暖。

三、强烈的“融入”意识是每一个地理教师必须具备的基本职业素养和道德操守

现代教学理念把塑造人,关注学生的全面成长作为教学的基本任务。而塑造人就需要培养目标的明确定位,需要从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的大目标中规定我们的教育行为,向青少年传输这种理论,这绝不仅仅是政治课或政教处、班主任的工作,而是全体教育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另一方面,这种教育绝不能脱离我们的课程,必须看得到、摸得着,只有有形有神,才能行之有效。所以,各个学科尽管各有特点,但从不同的角度诠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的内涵,就可能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形成强大的合力。

所以,作为地理教师,必须从学科特点出发,研究教育方针,研究课程标准,研究教材内容,研究学生的思想、心理特点和需求,形成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习惯,主动从“融合”的角度制定三维教学目标,整合教法,影响教学行为,检查教学效果。

四、要用科学的方法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教学过程的

融合

时代变了,教育对象的特点变了,教师要有强烈的“融合”意识,从实际出发,用科学的方法实现“融合”。

1.切忌生硬、牵强和一味地说教,它不但不能体现教学的美感,更可能适得其反,造成教育行为的失败。

2.在一定条件下,形式影响内容。所以好的“融合”应该是寓教于乐,不是填鸭式教学;是自自然然的点滴渗透,和风细雨式的润物细无声,而不是大水漫灌和狂风暴雨式的喷洒。水到渠成,瓜熟蒂落。所以找好切入点,适当的提高是应该的,简单地、盲目地蛮干绝不可取。

3.要善于“发挥”。就事说理,小问题可讲大道理,善举一反三,用事实说话,透过现象看本质。

4.素质教育与社会主义价值观的融合本属一体,为了实现成功的融合,一定要克服“应试教育”“分数第一”的干扰。最起码要实现情感、过程和价值观的目标与应试能力的融合,而不是被替代。

融合教学的定义范文第2篇

关键词:义乌;金融业;金融保险人才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稳定器。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作为一所地方高职院校,其金融保险专业的设置必须要立足义乌实际情况,为地方经济服务。义乌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为该院培养高素质技能型金融保险专业人才提供了巨大的发展空间。

一、义乌金融业发展概况

(一)金融市场规模大,发展迅速

目前,义乌已有各类金融机构近50家,其中银行有18家,金融网点数百个;证券营业部5家;保险分支机构28家。还有一批银行、证券、保险机构包括外资机构有意进入义乌。截止2008年底,义乌市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分别为1047.76亿元和707.42亿元,总量位列浙江省县市第一位,分别占金华9个县(市)区同类市场份额的40.66%和36.9%,已分别超过浙江省内地级市衢州市、丽水市和舟山市同期的存贷款规模,与青海、宁夏等西部省区规模日益接近。2008年义乌市人均存贷额14.95万元和10.1万元,位居浙江省限时第一位,义乌已成为浙江省乃至全国金融业务增长最快的县市之一。同时,国际业务顺利开展,与全球212个国家和地区都存在业务往来。保险方面,2008年义乌市实现保费收入15.36亿元,比2006年增长44.39%,其中财险保费收入6.46亿元,寿险保费收入8.89亿元,分别比2006年增长42.97%、45.44%。从1997年起连续蝉联浙江省县级市榜首。此外,两年来义乌保险业共计支付各类赔、给付款10.13亿元,释放出的巨大能量令人惊叹。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专门推出“义乌中国小商品城贸易信用保险”,是我国第一个专门帮助中小企业收汇、规避外贸风险的出口信用保险机构。

(二)区域性金融中心初步形成

自义乌市作为“强县扩权”试点以来,该市就大力引进境内外金融机构到当地设立分支机构,聚集更多的金融资源,推动地方产业资本和金融的融合。仅2008年上半年,全市新引进的交通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邮政银行、湘财证券等金融机构相继开业,金融在调节运行、服务经济社会等方面的功能不断增强,招商银行也正在积极筹建之中。近年来义乌金融市场结售汇顺差持续扩大,国库收支情况良好,金融市场表现活跃,现金投放增势平稳。2008年,义乌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实现利润32.82亿元,同比增长36.25%,经济效益十分喜人,资产质量与赢利能力显著提高,不良贷款率只有1.76%,大大低于中国人民银行所规定的3.5%的警戒线。近年来,义乌市金融机构资金实力不断壮大,经营实力和抗风险能力明显增强,良好的金融生态和发展前景,正吸引着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来义乌设立分支机构,拓展金融市场,开办金融业务,也促使各进驻义乌的股份制银行纷纷得以“升格”。2006年,浙商银行义乌分行的成立,是义乌金融体制改革创新的一次重大突破。2007年,进驻义乌才几年之久的兴业银行义乌支行升格为义乌分行,又是对义乌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的一次强力助推。

二、义乌金融业发展现状分析

(一)积极方面

1.金融创新不断涌现。2007年下半年以来,义乌市各金融机构积极主动应对宏观调控,不断推进金融创新,通过出卖贷款资产、银票、商票、国际国内贸易融资项下的贷款业务、短期融资券、信托理财等表外业务,放大、创造信用量达90亿元以上;工行、中行、建行等金融机构,纷纷与商城集团相互合作,进行了大胆探索与实践,向义乌市场首次推出市场商位使用权抵押贷款业务,成功开辟出了以个体经济为主的商贸型小企业信贷市场。这一业务的开办,有利于以个体经济为主的商贸型小企业发展,对以市场为根本的义乌经济发展具有积极意义。金融机构还向义乌市场全面推开非现金结算业务,以科技手段为特质载体,开辟无障碍结算区,推动信用卡、联名卡等金融产品在市场商位的使用。

2.金融服务不断优化。一是积极开展“深化金融服务”活动。在2007年上半年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了“企业行”金融服务活动。特别是注重对“转型企业”的调查研究工作,全面、直观了解企业目前存在的难点问题,为企业解难题、办实事。二是积极开展“扶持重点优势企业”、“培育重点小企业”活动。通过调查走访确定一批有市场、有效益、有资金需求的中小企业,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三是加大银行卡推广力度。各金融机构与浙江银联、中国小商品城集团公司联手在国际商贸城二期箱包市场精品区设立刷卡无障碍区,充分显现集中效益。目前,国际商贸城刷卡无障碍区的POS机构布机量达到2172台,布机率达54%,为市场创造了良好用卡环境。国际商贸城刷卡无障碍区也获得了由中国银联、中国商业联合会共同颁发的2007年度全国级“刷卡无障碍优秀街区”称号。

(二)不足之处

1.高端客户私人理财需求正旺,但理财产品缺乏。在义乌,百万富翁甚至千万富翁级人群不仅数量多,而且增速快,这些处在财富“金字塔”顶端的有钱人,他们的需求是多样化的、个性化的,仅仅提供一份资产配置远远不够。但是由于缺乏专业理财知识,理财方式相对单一,银行存款的比率仍占据收入的1/3。同时,义乌的金融市场产品创新缺乏。各家银行推出理财产品或服务时,尽管名字千差万别,实质上经常是把个人业务产品、国际业务产品或同业银行业务产品进行重新排列组合,再以一系列新颖名称展示给客户,而且不少理财品种对客户条件有较多限制,因而缺乏广泛的适应性。因此,理财服务产品在广度和深度上均不能完全满足客户的理财需求。相比而言,国外的银行一般每隔一、两个月左右就会推出一个新理财产品。

2.严重缺乏具有理财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人才。理财服务是一项高智力的中介服务业务,是一项知识性、技术性相当强的综合性业务,涉及到市场、资本、金融、投资、贸易、法律等各个领域,对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要求非常高。要求理财人员不仅要具备广泛而又系统专业的金融知识,通晓各种金融商品和投资工具,还要掌握广泛的社会、经济知识和经验,并具有较强的市场营销能力、人际交往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公关能力。长期以来,我国金融行业分业经营的格局使得国内的复合型人才非常匮乏,商业银行现有的个人理财服务人员,多是原来从事传统银行业务的员工,对证券、保险等专业知识知之不多,文化素质也普遍不高,其中能为客户提供综合财务规划的理财专家凤毛麟角,与目标客户的综合理财需求存在着巨大差距,这使我国商业银行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理财服务受到不小的制约。高素质的复合型理财人员匮乏,已成为制约我国商行个人理财业务深入发展的瓶颈,更抑制了个人理财服务的市场供给。

三、适应地方需求的金融专业人才培养建议

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作为一所依托地方的高职院校,要积极地在人才培养目标和模式上进行调整,所培养的人才必须是尽快适应第一线实际工作的、具有一定理论基础的应用型人才。

(一)以市场为导向确定人才培养目标

培养目标的确定是教学改革的首要问题,因为它不仅关系到课程体系的建设,而且还关系到学生的就业方向和进一步深造。作为一所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的高职院校的金融保险专业,应根据地方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把学生的培养目标确定为:具有从事金融类工作能力和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以适合地方经济发展需求和具有一定竞争力的,在一线从事金融工作的基层复合人才。高职院校金融保险专业应用型人才规格不应该是精英型的,而应该是大众型的;在培养类型上,不应该是研究型的而应该是应用型的;人才的主体规格为基础实、知识宽、素质高,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专业能力,以满足社会基层对应用型人才的需求。

(二)优化课程体系

课程设置必须基于培养目标和培养特色,不能因人设课,也不能因传统设课。联系义乌金融市场实际,在学生已拥有金融保险基础知识与技能的前提下,专业课程设置可分为两大模块:

第一个模块是商业银行及投资理财方向。毕业后学生必须具备投资理财综合能力,这一模块开设的课程包括金融学、货币银行学、证券投资学、保险学、现资理财、财务管理、投资银行学、公司理财、商业银行实务模拟等。考虑到义乌市对理财专业人才的需求,应该增加理财知识的理论讲授和实战实践机会。

第二个模块是保险方向。毕业后到保险公司工作的学生必须具备保险展业、核保、出单、理赔、业务处理能力和保险营销能力,该模块开设课程包括保险概论、人身保险、财产保险、社会保障概论、保险营销实务、团队建设。

(三)改革教学方法,提高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

在教学过程中,可综合运用多种教学方法,着重培养学生的解决实际问题的综合素质。包括:(1)案例教学。教师可以找到金融保险活动中的经典案例,进行修改后与相关教学内容结合,首先让学生讨论,要求学生自主发言,积极思考,在讨论中碰撞出“思想的火花”,教师进行引导、揭示和总结,课后要求学生作出案例分析报告。通过对各种经典案例的分析与讨论,有利于加深学生对所学专业理论的理解,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学生实际操作能力,并能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2)模拟教学。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正在建设的金融保险类实验室有保险教学软件、证券交易模拟教学软件、商业银行综合业务模拟教学软件。学生可以通过实验模拟教学来了解金融业务交易的实际运作,及时掌握各种资讯,了解全球金融业的现状和发展趋势。更重要的是,与其他学科不同,金融业务模拟交易的数据都是实时的和真实的,通过模拟教学学生可以培养对市场的洞察力,使培养的金融保险人才既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又具有较强的专业操作能力,这是一般的课堂教学和理论教学难以做到的。如可根据业务运作程序将学生分成不同小组,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业务模拟操作,由学生写出业务操作报告,作为该门课程成绩考核内容之一。如在“证券投资学”课程中设置模拟股市交易,举行“股王争霸赛”,在保险教学过程中进行保险产品的开发与设计等模拟实务活动。(3)业内人士专题讲座。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定期邀请富有经验的金融业务部门的专业人士到学校开讲座。业内人士可就本地区金融发展的热点、重点问题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这对学生提前了解社会、认识市情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也有利于增强学生对专业的感性认识和专业前景的把握,也将压缩课堂讲课时间,留给学生较大的独立学习和讨论空间,从中获益。

(四)注重专业理财人员的培养

针对目前义乌市理财需求旺盛的状况,有针对性地培养一批具有专业理财知识的人才。专业理财人员需熟悉经济、金融、证券、保险、税务、理财等相关的知识和规章,能进行资料搜集、加工,对个人理财、企业理财和理财业务发展等制定规划或方案,可以为投资者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意见,能对市场发展趋势进行分析,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针对能力目标将课程细化,对每一能力进行小项目设计,并具体到每一章节的进程表。学生在校内专业指导老师的指导下,在专业理论学习与课堂实践的同时,可以有专门的活动地点开展各类有校外兼职指导老师参加的投资与理财活动,如金融知识大讲堂(包括证券、外汇、期货交易模拟训练)、理财方案设计大赛等,应特别强调交流和沟通环节,互相分享经验,学生将获得更大的进步。

(五)注重课外实践性教学

要紧密联系义乌实际,转变教育观念,注重课外实践教学。目前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金融保险专业已与义乌市内多家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合作建立了专业实习基地,并聘请了各机构资深人士担任实习指导老师,针对不同的课程安排到不同的基地进行实习。今后还要切实加强与实习基地的联系,充分发挥实习基地的作用。我们同时也鼓励学生充分利用假期自己联系单位,到金融机构参加社会实践,协同金融机构人员解决实际工作,真正做到学以致用。

参考文献:

[1] 郑亚娟.基于高等本科院校金融保险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思考[J].教育理论与实践,2009,(3):30-32.

[2] 崔寅.新形势下培养应用型金融人才模式的探讨[J].黑龙江金融,2009,(2):31-32.

[3] 朱蓉.构建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金融与证券专业工学交替教学改革的实践与探索[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07,(30):13-14.

[4] 王东升.基层复合型金融人才需求与培养探析[J].黑龙江高教研究,2009,(1):150-152.

[5] 曾之明,何应平.基于能力拓展的金融人才培养模式改革[J].当代教育论坛,2008,(11):51-53.

融合教学的定义范文第3篇

作者 陈兵,1945年生,四川大学道教与宗教文化研究所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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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融,乃“中国化”佛学——天台宗、华严宗、禅宗等诸宗思想的重要内容,霍韬晦先生认为:绝对与圆融,乃中国佛学的特质,“中国佛教的整个方向都是向圆融之路而趋”。[1][i]此言可谓如实。圆融,近代以来也曾受到一些学者的批评,认为是中国佛学的一大缺点。从圆融思想的内涵看,其形成虽然不无中国本土儒、道两家思想的制约,而系依据印度大乘经论诠释发挥,处处引经据典,深得大乘精髓,是中印圣者智慧的结晶。在世界各种宗教教义中,圆融思想独树一帜,引人注目,有其独具的价值,对21世纪的人类而言,特具现实意义。

一、圆融思想的源流及其哲学义蕴

圆融一语,很难找到相对应的梵、巴原语,亦非中国诸子百家古籍中本有的词语,是中国佛教理论家所创造。《辞源》解释:“圆融,佛教语。破除偏执,圆满融通。”圆,《说文》释为“圜全也”,圜则“天体也”,是则“圆”字之义,是像天一样完全。“融”字早见于《左传》等,《辞源》解释有明亮、溶化、流通长远、和谐等义。圆与融组合在一起,字面含义基本为圆满融通,有整体无亏、无滞碍、不偏执、消融一切矛盾、和谐和解的意思。在佛学中,圆融更有其特定的深刻义蕴。《佛光大词典》解释说:

圆融,谓圆满融通,无所障碍。即各事各物皆能保持其原有立场,圆满无缺,而又为完整一体,且能交互融摄,毫无矛盾、冲突。相互隔离,各自成一单元者称‘隔历’;圆融即与隔历互为一种绝对而又相对之对立关系。[2]

这一解释相当准确,然就天台、华严等宗之学而言,圆融的究竟义,是包纳、含摄、融通一切隔历的,是隔历与圆融不二、超越一切分别的圆融。与圆融相近的术语为“融通”,为融会、融和,消除矛盾与隔碍之义。

圆融一语,见于《楞严经》卷四,经云:

如来观地水火风本性圆融,周遍法界,湛然常住。

谓四大的本性是超越时、空而恒常不变的真如。此经出现较晚,译于唐代,教界、学界对其真伪,颇有争议,即便出于印度,其中圆融一词,显然是袭用中国佛教界已流行了二百年以上的现成用语。考之典据,圆融一词,最早为天台宗所常用,署名慧思大师所著的《大乘止观》中,论述“自性圆融”、“圆融无二”、“圆融无碍法界法门”。[3]智者《观音玄义》、《法华玄义》等著述中,多次出现“法界圆融”、“三谛圆融”。圆融在华严宗哲学中更显重要,有“六相圆融”、“圆融行布”、“三种圆融”等说法。禅宗、真言、净土等诸宗著述中,也常见到圆融之说。

天台宗的圆融思想,核心是三谛圆融。印度佛教大小乘一般皆说真、俗二谛,为真理的两个方面,有多种解释。天台宗依据《菩萨本业璎珞经》卷上之说,建立从假入空(真)、从空入假(俗、假)、中道第一义谛(中)三谛三观。据智者《法华玄义》卷二说,三谛的含义,别、圆二教有别,大乘别教的三谛,真(空)、假(俗)、中各有其定义,真、俗二谛分别破除有、无之执,为三界内法,中道第一义谛双遮双照,为界外法,三谛隔历,未能融为一体,故称“隔历三谛”,于空、假之外有中,名为“但中”。依此见地修观,依次观空、观假、观中,为“次第三观”。圆教之三谛即圆融三谛,“非但中具足佛法,真、俗亦然,三谛圆融,一三三一。……即空即假即中,为不但中。”将三谛看作同一真理的三个方面,举一即三,虽三而一,互相包含,“一真一切真,一假一切假,一中一切中”,本来之实相毕竟不可思议,不可言说;能观能证之心亦本来三谛圆融,不可思议不可言说。依此圆满的见地顿观圆融之三谛,为“圆融三观”。此宗圆融说的极致,是于当下一念心观本来具足圆融三谛、圆具一切而无欠无余,所谓“一念三千”的圆观,名为“一心三观”、“圆顿止观”。

华严宗的圆融思想,核心是三种圆融、六相圆融、圆融行布。三种圆融者,据《华严法界观门》,一事理圆融,世界万象与真如之理圆融不二,有如波之与水,即是此宗四法界中的理事无碍法界义;二理理圆融,一切法真如之理体,皆悉一体不二,如水之与水。此二圆融义,为本宗所判五教中的大乘终教之说。三事事圆融,一切事相、现象皆为同一真如理体所现故,一一圆融无碍,此为五教中一乘圆教独具的深义,即是本宗四法界中的事事无碍法界义。六相圆融之六相,出新译《华严经》卷三四,为总(总体)、别(个别)、同(共同)、异(差异)、成(助成)、坏(独立)六相,华严宗解释说,一切法都具有这六相,或一切法都可以从这六个方面去认识。法藏《华严经金狮子章》以金狮子为比喻说:如狮子是总相,其眼耳等五根差别是别相,共为一纯金铸造是同相,眼耳等不相滥是异相,眼耳等诸根合会而有狮子是成相,诸根各住自位是坏相。《华严五教仪》有颂释六相:

一即具多名总相,多即非一名别相,彼此不违名同相,

互不相滥名异相,共相成办名成相,各居自位名坏相。

六相互相圆融不二,举一即六,名六相圆融。行布,为“次第行布门”之略,指菩萨五十二修证阶位,次第历然;然与《华严经》中“初发心时即成正觉之圆融门亦非矛盾,而是两相圆融。此宗圆融说的极致,是于一心顿观事事无碍。

天台、华严二宗的圆融观,分别为其教理核心诸法实相、法界的究竟义,实相、法界,其实同指唯一究竟的终极实在,二宗都认为乃同义词。不过对实相、法界探究的路向,二宗有所不同。天台宗立足于印度中观学,沿“双遮双照”的中道路径,将诸法实相义发挥至极,着重从如实观察现象界尤其是当下一念无明妄心,参透《法华经》所谓“唯佛与佛乃能究竟”的实相义理。华严宗则立足于如来藏学,着重将《华严经》所描述的文殊、普贤等菩萨之因行与“不可说”的佛果境界蕴涵之理,在众生现前一心中予以体认。二宗圆融义,皆出《法华》、《华严》等印度大乘佛经,其实皆不出原始佛法的核心——缘起义,是对佛陀缘起思想的圆满发挥。天台宗将缘起义分为真、假、中三个方面,万法由缘起故即空即假即中,三方面非三个真理而是一故,三谛圆融。华严宗将缘起义分为事、理、理事无碍、事事无碍四法界,四法界乃一真法界所蕴涵理的四个方面或四个层次故,圆融不二。二宗皆将其圆融的基本理由归于缘起、唯心。其逻辑路向虽然有别,各有其名相说法、理论体系,但因为实际都依同一缘起法则的基本原理推论发挥,故得出的结论、达到的境界其实基本一致,主要有以下哲学义蕴:

一、万有为一整体,皆由同一的终极实在缘起或现起,同生共体,互不相离。

从实相、法界乃绝对一如的角度看,宇宙万有为一无尽缘起的关系之网,其中任何现象,皆非孤立存在,而是依一定的因缘现起。如果追究事物产生的因缘或条件,则可见每一事物,无不须以全宇宙乃至宇宙中的所有无穷无尽的事理为其产生存在的依据。因此,万有莫不互相关联,互入互摄,如牵一发即动全身,天台宗谓之法界圆融,智者《观音玄义》卷上:

法界圆融者,色心、依正以即性故,趣指一法遍摄一切,诸法遍摄,亦复如是。法法互遍,皆无际畔,乃以无界以为其界。[ii]

华严宗称缘起为“无尽缘起”,将万有比喻为天帝释提桓因宝冠上的珠网——“因陀罗网”,法藏《华严一乘教义分齐章》卷三:

大缘起陀罗尼法,若无一即一切不成故。……随去一缘即一切不成。

万有的体性亦即万有存在之终极因——实相、法界,即是缘起而无自性或自性本空之空性,天台宗称为真谛,华严宗称为理法界,禅宗称为自心佛性(自性),中国化佛学诸宗实际上都最终将其指归为众生的心。《大乘止观》卷二:“一切众生、一切诸佛,唯共一清净心如来之藏平等法身也”,谓此“如来藏自性清净心”亦名实相、法性、真如等。澄观《华严经疏》云:“统惟一真法界,谓总该万有,即是一心。”以此一心融万有,则成四种法界。一切现象(事)以缘起故空(理、真如),以皆依一真法界现起故,缘起其实是“性起”,犹如壁上作画,画全体是壁,海面起波,波全体是水。唯天台宗重在从一念无明妄心去观其当下即真、即实相,所谓“一念无明法性心”;华严宗、禅宗则重在离无明妄心而显现本来绝对真实的“一心”。

二、万有体性虽一,而不妨千差万别;虽然千差万别,而互相融通无碍。

圆融理论虽然强调的是万有的同一性、整体性,然并非以和稀泥的方式抹杀差别性、矛盾性。圆融说认为:万有唯其缘起,由其所依因缘千差万别,故使这个世界呈现出千差万别之样相,天台宗谓之假(俗)谛,假,谓森罗万象,宛然是有,不仅是有,而且每一事物生起、存在的因缘,极其复杂,因果紊然不乱,需要了知者像尘沙一样繁多,不了知这一切的烦恼称为尘沙惑,菩萨在度化利益众生时,必须以道种智如实了知一切差别,破尽尘沙惑。华严宗称差别的现象为事法界,《华严经疏》云:

事法界,界是分义,一一差别,有分齐故。

谓事物之间相摄相入的关系,有有力、无力及隐显、主伴等种种不同。万有尽管千差万别,然因互相依持而缘起故,因同一体性、唯是一心故,本质上是融通不二的,即人们认为矛盾对立、不可调和者,诸如理与事、性与相、智与境、真与妄、佛与众生、明与无明、烦恼与菩提、染与净、世间与出世间、生死与涅盘、正报(有情)与依报(世界)等,也并不是绝然隔离、敌对、不可融和的,而根本上是一种“不二”关系。人们因不如实知其圆融不二性,才滋生出许多矛盾、冲突、敌对、斗争,触处皆碍。这是天台宗中道第一义谛、华严宗理事无碍、事事无碍法界所论述的深理。《大乘止观》卷二:

谓一切世间、出世间事,即以彼世间、出世间性为体故,是故世间、出世间性,体融相摄故,世间、出世间事,亦即圆融相摄无碍也。

湛然《十不二门》论述色心、内外、修性、因果、染净、依正、自他、三业、权实、受润十种不二。华严宗也有同样的说法,如《宗镜录》卷九九云:“事理圆融者,即种种事称理而遍,以真如理为洪炉,融万事为大冶,铁汁洋溢,无异相也。”《华严经旨归》云:

法性融通力故者,谓若唯约事相,互相碍不可入;若唯约理性,则唯一味,不可则入。今则理事融通,具斯无碍。[iii]

并将圆融之因缘归纳为诸法无定相故、唯心现故、如幻事故、如梦现故、胜通力故、深定用故、解脱力故、因无限故、缘起相由故、法性融通故十种,“于此十中随一即能令彼诸法混融无碍”。

三、诸法本来无碍,一即一切,一切即一。

将万有体性空、唯是一心因而本质上、本来融通无碍推到极处,则是华严宗所谓事事无碍法界,《华严经疏》云:“事事无碍法界,一切分齐事法,一一如性融通,重重无尽故。”此法界之内容,智俨归纳为“十玄门”,亦称“十玄缘起”,后来法藏、澄观各自作了修改发挥。十玄门的基本思想,是因为一切皆缘起性空、皆唯心现、唯是本来无碍融通之一真法界所现故,(空间的)大与小、(时间的)一念与长劫(极短与极长)、一与多(个别与整体)、隐与显、主与伴等差别,本来皆融通无碍,可以互相转换,一即一切,一切即一,一粒微尘可包纳宇宙全体,宇宙全体可藏于一粒微尘,万有的实相,如一大因陀罗网,互含互摄,相入相即,每一珠中映现一切珠,一切珠摄入于每一珠,“随举一法,尽摄一切,无碍自在”。[4]此诸法实相,终究离凡夫的一切思议分别。《华严五教章》卷四:

法界缘起,乃自在无穷,……圆融自在,一即一切,一切即一,不可说其状相耳。[5]

凡夫因被妄想分别遮障了智慧眼,看不到这本具的实相,若如诸佛菩萨,离不如实的妄想分别,便能显现智能,发现不可思议的自在无碍力用,从有碍的、不自由的境地中解脱,获得绝对的自由。天台宗也阐发了这种思想,如《摩诃止观》卷四云:

谓一一心中一切心,一一尘中一切尘,一一心中一切尘,一一尘中一切心,一一尘中一切刹,一切刹尘亦复然。

观此一即一切、一切即一之理具足于当下一念,是此宗圆顿止观的观修之要。

二、圆融精神的运用及表现

在中国佛教中,圆融思想并非只是哲学的玄想、思辨的游戏,而是宗教修持和世俗应用的指针。这是佛陀说法的基本精神,也与本土儒、道诸家哲学终归于伦理履践的传统相符契。太虚大师言:“禅观行演成台、贤教”,二宗教理皆出禅观修持的体证,还用于指导禅观。天台宗以“教观双行”为突出特征,其教理多就止观修持而讲述,直接运用于止观,修行者须先学通教理,获得“圆解”,树立圆满的正见,作为修圆观而证得诸法实相的前提。华严宗的教理亦用于修华严三昧等止观。

在修持上,台、贤、禅等诸宗,皆从真妄一如、世间出世间不二、一即一切一切即一的圆融见地出发,将出世间、了生死的修行与现实生活相圆融,将圆观落实于对我人而言最实在的当下一念。天台宗强调“资生产业治世语言皆与实相不相违背”,重在就现前一念观“一念三千”。《摩诃止观》卷六:“若深识世法,即是佛法。”华严宗的修持也最终落实于观现前一念。澄观《答顺宗心要法门》云:

若一念不生,则前后际断,照体独立,物我皆如,直造心源。[6]。

禅宗强调“佛法在世间,不离世间觉”,将实相、法界指归为当人心性,更注重超越言思,当下顿见本来不可言说的心性,批评华严家的事事无碍法界仍然“坐在法界量里”。与印度佛教的修证一般都强调离尘避世、舍弃万缘、面壁静坐专修禅观,以期由定发慧,实际将修行与世俗生活打成两橛不同,最能体现中国佛教世、出世间圆融不二的禅宗,主张在生活中、日用云为中参修,在出坡劳动中用功,在动用中悟道,打破了对静坐和出家的形式之执着,真正开辟出了圆融世出世间、圆融世俗生活与宗教修持的实践之道。正如霍韬晦先生所言:中国佛学所设定的最高境界绝对,最后仍然回归于现实,在现实的基础上解消一切对立,以成一超世间而在世间的智能,并落实于身体力行。禅宗预取了三论、天台、华严三宗的教相,“而化为行道上的表现。所以禅宗不是‘说’圆融,而是‘行’圆融;不是‘教上’的圆融而是‘教外’的圆融了。[7]”圆顿,对佛法的即生乃至当下直了顿证,成为中国化佛学的一大特征,天台宗追求依圆教修行而一生证入相当于别教初地菩萨位的初住,华严宗主张三生证佛果,禅宗更高扬“顿悟成佛”,与印度大乘多劫渐修的通常修证体系迥然有别。这一点在近代被一些学者指责,其实它表现出的现实主义、实证主义精神,更近于原始佛教。

在运用于修持之外,中国佛教还将圆融思想用于指导“判教”及处理佛教内部各宗派、各种见地,佛教与外学、佛教与世俗社会的各种关系,用以解决各种矛盾。圆融思想,使中国佛教表现出一种特出的圆融性格。 转贴于

在判教方面,中国佛教诸宗,虽然通过对全体经教进行判别,说明自己所宗尚者为最圆满的佛法,但皆直探佛陀说法的用心,从随乐、随宜、随治、随义“四随”或世界、为人、对治、第一义“四悉檀”的原则着眼,将佛所说一切经教、各种异说都融通为一,肯定其皆为治病之良药,所谓“药无贵贱,治病则良;法无高下,对机则圆。”又根据缘起法必有差别的原则,努力理清佛说法的因缘和思路,分清深浅偏圆顿渐,虽以尽畅圆融之旨的“圆教”为最圆满,亦予圆教以下的小乘教(藏教)、大乘渐教(或通教)、大乘终教(或别教)以各自的地位和价值。晚唐以来,自称“教外别传”的禅宗与诸教宗(宗与教),及主要流行的禅宗、净土二家的关系,成为大家关注、讨论的重大问题,有代表性、权威性的大德,率多圆融宗与教、禅与净土,如南阳慧忠、宗密、永明延寿等禅师,主张宗、教不二,“教为佛语,宗是佛心”,强调参禅应以经教印证。延寿、清了、悟新、行秀、惟则、梵琦、圆悟、憨山、真可、莲池、元贤、法藏、彻悟等,皆主张禅、净融通,认为“禅者净土之禅,净土者禅之净土”。禅净双修,诸宗融合,成为元明以来中国佛教的普遍趋势。

以判教为前提,中国佛教诸宗对佛教内部的各宗派、各种思想,也以圆融的原则,进行判别平章。诸宗在教理方面亦不无争论,但一般皆限于教内的学术讨论,态度友好,只是有理有据地分析批评对方学说的不圆满,肯定其所对之机,承认其价值,不一概否定。只有对违反佛法之异说,及违犯佛教制度的作法,如三阶教、后期白莲宗等,才进行严厉批评。中国佛教诸宗之间,大多保持着和谐融洽的关系,从无不同宗派之间的激烈争斗和战争出现。在这一方面,与印度部派佛教之间因见地不同而分河饮水,及日本、吐蕃佛教亦曾发生佛教内部宗派之间残酷战争的情况,形成鲜明的对比。当年印度佛学空有之诤势若水火不兼容,从中国去的玄奘法师特撰《会宗论》三千颂,调和空有,主张“圣人立教,各随一意,不相违妨。”[8]表现出中国佛学的圆融风格。只有对虽然打着佛法旗号而实际危害佛教、欺世误人的附佛法外道,如古之罗祖教、今之“法轮功”邪教等,中国佛教界则毫不客气,如明代附佛法的无为教(罗祖教)盛行,莲池大师号召“凡我释子,宜力攘之。”[9]当代中国佛教界对法轮功邪教从1996年起便不断进行揭露批判。但即使对此类邪教,中国佛教也只是响应其对佛法的假冒和诋毁,进行口诛笔伐,从不以武力主动攻击,而且还注意从此类邪外的流行中反思佛教自身的缺陷,吸取有益的教训,实际上承认邪教也有其充当反面教员的作用。

中国佛教也以判教的圆融精神,对待佛教以外的其它学说,特别是中土传统的儒、道二家之学。佛教入中土之初,即对本土儒、道之学采取顺应、融会的态度,肯定其淑世化民的正面社会作用,并以“辅翼世教”的社会职能自居,以佛教之五戒和会儒家之五常,借道家之用语翻译佛典。与佛教同属宗教的道教,从东晋到元初,有时与佛教矛盾较为尖锐,曾有过几次斗争,北魏太武帝、北周武帝、唐武宗“三武”之灭佛及宋徽宗之抑佛,皆以佛、道冲突为重要背景。但佛教对道教的挑战,从来只是以辩论的方式进行响应,有理有据地批驳道士对佛教“三破”、“舍华效夷”等攻击及“老子化胡”说之无据,而对道教崇道敬天化民的社会功能,佛教人士也多予肯定。佛教对儒学虽然多行和会,但这种和会只在世间法的层面,在有关出世间的见地问题上,从来注意保持理论的严肃性,分清佛法与世法,指出儒、道二家世界观、心性论的世间性、不究竟性,以显出唯佛法为堪以超出世间的、究竟如实的真理。如吉藏《三论玄义》分辨震旦“三玄”落于无见,与佛法不同;宗密着《华严原人论》,通过追究人生本原、建构宏大哲学体系,显示儒、道之见的不究竟及佛法的究竟。宋元以来,三教一家、三教同源一致,成为普遍的社会思潮,特别被道教中人所提倡,佛教亦顺应社会需要,持圆融三教的态度,一些佛教大德如智圆、憨山、藕益等还著书立说发挥儒、道之学。然这种圆融,多非如道、儒二家多混淆三教之学尤其核心心性说为一致,而是以佛法判教的方法,只将儒、道之学判为世间人天善法,严格区分三家心性说的不同,显示出佛法的究竟。如憨山《观老庄影响论》判老庄为天乘法,孔子为人乘法,皆不出世间。莲池《竹窗随笔》论儒家喜怒哀乐未发之性尚非佛法之本来心性。其《正讹集·三教一家》云:

三教则诚一家也矣,一家之中,宁无长幼尊卑亲疏耶?佛明空劫以前,最长也,而儒、道言其近;佛者天中天、圣中圣,最尊,而儒、道位在凡;佛证一切众生本来自己,最亲也,而儒、道事乎外。是知理无二致而深浅历然,深浅虽殊,而同归一理。[10]

莲池还撰有《天说》三篇,响应当时传入的基督教对佛教的诋毁,只批驳其说之不合理,而肯定其教人敬天为善,肯定其信奉者皆正人君子,表现出一种谦虚有礼的态度。因为有圆融精神的指导,中国佛教从未像基督教、回教那样强烈排斥异己,发动发宗教战争。

圆融精神,已成为中国佛教的一大优良传统,深深影响着当今的中国佛教。近现代的弘法者,大都继承传统的圆融精神,以响应时代及多元文化的挑战。如前辈太虚大师,虽然主张佛教革命,声明自己非某宗某派的传人,而始终立足于中国佛教两千年积淀的传统,肯定传统诸宗的价值,尤其对长期作为中国佛教主流的禅宗特别注重,主张革除禅宗的弊病,稳建于教、戒的基础之上,认为中国佛教若能复兴,仍然在于禅。对科学、哲学等各种现代文化,他以中国佛教传统的判教方法予以评论,批评了多家学说的局限。对西方基督教,他充分肯定其长处,吸收其弘传的经验,认为中国需要基督教而西方需要佛教,然对上帝创世的信仰,也进行了批驳。当代中国佛教的圆融精神表现得也很突出,内容是诸宗融合,对外则圆融世法,和谐无诤,与政府部门、其它宗教保持着良好的关系。台湾星云大师进一步发扬太虚大师的圆融精神,表现出更为鲜明的圆融性格,认为现在是“人间圆融的时代”,以“法界融和”为佛光学的基本精神,主张“人间佛教,八宗兼弘”[11],将从佛陀到现代的南传、北传、汉传、藏传、大乘、小乘、显、密等一切佛法融合为一,将传统与现代、生活与佛法、佛法与世学、僧众与信众、男众与女众、不同国家、不同种族、各种宗教等,都圆融起来,“使世界融和一体,不分种族、国界,同中有异,异中有同,而能和睦相处。”[12]他不但如此主张,更如言力行,做了许多圆融佛教各宗派、各种宗教、各种矛盾乃至中国海峡两岸关系的实际工作。当今在海外弘法的净空法师等,也常与其它宗教和世俗文化对话,表现出鲜明的圆融精神。

三、当今世界呼唤圆融精神

圆融精神,在当今世界显得尤为宝贵。西方未来学家、星象学家们曾经预言:21世纪将结束以往的对抗和战争,走向一个以和平、发展、生态为主题的“宝瓶座”新纪元。这反映了人们对苦难的过去之反省和对美好未来的期望,应该说是人心所向,是时展的大势所趋。但从目前情况看,这一美好新世纪的到来,起码需要全人类以明确的和平、发展、生态意识为指导,去排除重重障碍,共同努力营造。

当前的世界,仍然充满了各种矛盾冲突,战争的硝烟仍然弥漫在地球上空。刚刚跨入21世纪的门坎,迎接人们的便是美国9﹒11恐怖事件震天动地的爆炸声,造成3000多人死亡,近千亿美元的经济损失,至今尚使许多人惊魂不定。接着又是伊拉克战争。以色列、车臣、非洲等地的局部战争还在继续,恐怖事件、反恐怖斗争此起彼伏。贫与富、全球化与反全球化、人类与自然之间的矛盾仍然在加剧。中国学者张立文先生总结说,21世纪的人类面临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人的心灵、各文明之间五大冲突,引发生态、社会、道德、精神、价值五大危机。虽然经济在不断发展,贫穷之苦仍然困扰着许多人,据统计,全世界目前贫困(每天收入1美元以下)者有28亿人,其中赤贫者12亿人,极端贫困者约3亿人,长期营养不良者8亿人,中国绝对贫困者达3000万人。到2015年,全世界极端贫困者将达4亿人。穷国与富国、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中的贫富差距,都在不断拉大,1960年,占世界总人口百分之二十的富人和百分之二十的穷人收入差距为三十比一,到1999年,差距上升为七十四比一,在40年中增长了1﹒45倍。目前发达国家的人均GNP超过2﹒5万美元,49个最不发达国家仅235美元。贫富差距的加大,制造着敌意及偷盗、抢劫、杀人、贪污等罪恶。冲突和战争的根源,除经济因素之外,公认为在于政治、宗教、文化的冲突。在当今中东问题的背后,不难看到历史上耶、回二教“圣战”的阴影。 转贴于

人与自然的关系、生态改善问题尽管已经受到相当重视并着手改变,但问题尚十分严重,全球许多地方破坏生态环境的速度仍然大于保护。盲目开发某种资源而导致其它自然资源破坏、造成更大经济损失的情况在到处发生。热带雨林在迅速减少,温室效应在不断提高。空气、食物污染及新技术带来的基因污染相当严重,全球自然灾害在不断加剧,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自20世纪50年代的年平均40亿美元增加至1999年的400亿美元。进入21世纪后,自然灾害有更为加剧的兆头。社会生态环境的恶化,情况也十分严重。经济增长、意义丧失,被认为是这个时代的一大特征,价值失范、道德沦丧、人情冷漠,犯罪率尤其青少年犯罪率不断提高,成为普遍的社会问题。心理和精神问题日益严重,据估计,因压力、紧张和挫折导致的抑郁症,将在2015年成为人类的两大杀手之一。

尽管各种矛盾冲突相当尖锐,与以往相比,全球经济文化大融合,越来越成为这个时展的趋势。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大大缩短了人与人之间的距离,使地球日益缩小为一个小村庄。政治文化的多极化与经济全球化,被认为是当今世界的基本特征,经济全球化即全球市场化,跨国商品与交易及国际资本流动的增加,技术的广泛传播,使国家主权弱化,世界各国经济的相互依赖性增强。它有利于各国经济协调发展、走向共同繁荣,也有使富国更富、穷国更穷等负面作用。2000年以来,不少地方兴起反全球化运动,然全球化毕竟是大势所趋,不可逆转。经济全球化必然促进文化全球化,各种文化、各种宗教之间的碰撞加剧,在不免有矛盾冲突的同时,也促使其互相学习,去伪存真,改造充实自身,最终融合为一体。科学与宗教、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之间,也呈现出整合、融通的趋势。

时代的发展和存在的各种问题,在呼唤着一种能消解各种矛盾冲突,促进全球化、一体化,足以将全人类联结为一体的精神纽带,呼唤着一种没有西方宗教文化对抗性、排斥性、隔碍性缺陷,高扬和谐、和平的指导思想。最适合这种时代需要、内涵深厚的学说,无过于中国佛学的圆融说。张立文先生针对时代需求,从中国古籍中拈出“和合”二字,进行发挥,创立“和合学”,主要包括和谐、和平、祥和,合作、和好、融合六大精神及和生、和处、和立、和达、和爱五大原理。这一学说自是符合时代精神,有其应予重视的现实意义。但与佛法的圆融观相比,还只是一世间的哲学思想,理论深度尚嫌不足,且不解决人们内心深处的宗教需要问题,其影响当然也就有限。

佛法的圆融观,可以运用于处理当今和未来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人类心灵等各种矛盾冲突,教导人们从整体观和因缘观着眼看待一切,认识到这个世界本来和谐圆满,一切矛盾冲突,无不由人为而致,由人不能如实认识缘起性、一体性,不能控制自己的贪欲嗔恨等烦恼、不能慈爱他人而造成。认识到任何国家、民族、个人,都同生共处于一个“大缘起陀罗尼网”中(《华严经》六相之总相),既各有其独立自主性(别、异、坏三相),又互相依存,密不可分(成相),牵一发而动全身,不论你愿意与否,都必然同安危、共患难,一地区、一国家、一民族乃至一个人的不和谐,会影响其它,使整个世界都不得安宁,如局部战争必然影响其它地区的经济贸易,所造成的污染会殃及邻国乃至破坏全球生态;部分人的贫困和受压抑会滋生偷盗、抢劫、恐怖活动,破坏社会生态环境,使富国、富人也难得安乐。全球经济文化一体化的趋势,使全人类越来越成为一个大家庭,这个大家庭的成员虽然不无男女、长幼、贫富等差别,而尊严、价值、佛性平等不二(《华严经》六相之同相),理应以平等心、慈爱心互相尊重,互相帮助,富国应帮助和带动穷国,富人、富国和社会应扶贫济困,谋求共同发展,才会获得共同的繁荣、富强、安乐。

在文化方面,佛法圆融观判教及对待外学的方法,教人承认各种宗教、各种思想文化,都有其合理的成分和所对的机宜,应在友好交流中互补,在互相对话、比较中去伪存真、去粗取精,在多元互动中促进各自的发展完善,而圆融为人类文化之整体。

在处理人和自然的关系方面,佛法圆融观教导人们:自然界作为人类主体(正报)之依报,与人类息息相关,为依正不二的关系,乃人类自身的一部分,并非只是征服的对象。对自然资源的盲目开发,对自然环境的破坏,必然导致人类主体自身的不和谐,产生水旱地震等自然灾害,滋生各种疾病。经济建设应从整体思维出发,进行集约式综合资源开发,兼顾生态环境效应,进行可持续发展。而处理好人与自然关系的关键,在治好人心,所谓“心净则国土净”。

作为一种依瑜伽实证而建立的哲学观,佛法圆融思想对哲学和科学能不断提供启示。与现有多家线性哲学、思辨哲学相比,圆融哲学高屋建瓴,是立体多维的,是以理性严密思辨而又超越理性思维的,是落实于人心而可以实证的。它描述的无碍境界,其实是对自心潜能的开发,这种玄妙之说,启发哲学家、自然科学家、心理学家突破种种人为自设的逻辑疆界,脱离佛法所谓“法执”的系缚,揭破宇宙最深秘奥,如实认识自心,由如实认识心物的深层关系,走出哲学的误区和科学的瓶颈,促使科学大飞跃,促进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西方物质文明与东方精神传统的整合。按圆融思想,事事无碍之理乃万法本来具有,当然可以从人心及物质世界中发现,一小片硅片中可容纳大图书馆的全部图书信息、一个细胞中含有全部生命全息等科学成果,使人们不能不想到佛法“一即一切一切即一”的圆融说。

圆融思想根本上是一种用于出世间了生死之瑜伽实践的工具,它旨在以圆满无碍的见地,打破各种法执,直下圆证真如,明心见性。这是其主要用途,对佛教徒乃至其它宗教信徒的修持永远具有指导意义。

融合教学的定义范文第4篇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辽宁 抚顺 113001)

 

 

 

摘要:

思想政治理论课是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高校的主渠道,实现理论体系向教学体系的转化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高校思政课的关键,建构理论体系向教学体系转化的全新模式,探讨理论体系向教学体系转化的现实路径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的当务之急。

 

关键词:理论体系;教学体系;转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DOI:10.15938/j.cnki.iper.2017.04.016

 

中图分类号: G64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9749(2017)04-0077-05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承担着传播马克思主义的历史使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又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主流意识形态。为此,增强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实效性,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在“立德树人”中的重要作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融入是当务之急。而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关键是实现思想政治理论课由理论体系向教学体系的转化。构建思想政治理论课理论体系向教学体系转化的全新模式,探讨思想政治理论课理论体系向教学体系转化的现实路径,对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当代传播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 理论体系向教学体系的转化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思政课的关键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大众化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实践本质规定性所要求的。马克思指出:“理论在一个国家实现的程度,总是决定于理论满足这个国家的需要的程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思政课的实质是接受理论的主体通过传播主体和传播中介对理论进行反映、择取、内化、外化等多环节构成的、联结的、完整的活动过程。经过这一过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可以被内化为接受主体的思想信念和行动指南,并外化为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追求和践行。因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融入既是一个内化的整合过程,又是一个外化的践行过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高校思政课的过程,就是青年学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接受过程并将其内化为行动指南、外化为实践活动的过程。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一个完整的体系,它既包括理论体系,也包括实践体系。高校通过四门思想政治理论课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授给大学生,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从而切实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吸引力和凝聚力。这就需要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科学厘清理论体系与教学体系的关系,实现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由理论体系向教学体系的转化。

理论体系向教学体系的转化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高校思政课的关键。理论体系是我们所教的内容,也是学生学习的内容。它具有自身的逻辑和话语体系;而教学体系则是我们怎么教和学生怎么学的问题,其核心是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也包括教学方案的设计和教学效果的考察。理论体系以教材的形式展现出来,具有完整性,教学体系则是教师依据教学目的、教学对象等构建起来的,具有灵活性。理论体系是灵魂,教学体系是手段和载体。要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正融入大学生群体,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融入,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必须构建科学的教学体系,运用科学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将理论体系转化为知识和观念体系,成为学生的行动指南。只有将理论体系转化为教学体系,才能有效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融入。

因此,在教学实践中,我们推进理论体系向教学体系的转化必须遵循如下原则:一是问题意识和理论传授相结合;二是优化教学内容与改进教学方法相结合;三是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四是课堂讲授与辅助教学相结合;五是教学过程考察与考核方式改革相结合。

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高校思政课模式的构建

将理论体系向教学体系转化,有效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思政课的基本前提是研究当代大学生的思想特点、成长规律,以及接受规律。在尊重规律的基础上,通过构建科学的教学体系和教学模式达到预期目的。

1.遵循规律,设计教学体系,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融入

遵循大学生思想特点和成长规律设计教学体系,实现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知体系到信仰体系的转化。根据在省内几所具有代表性的高校所做的问卷调查,我们发现,当代大学生具有如下思想特点:思想开放活跃,稳定性较差;思想自主独立,自我意识强;竞争意识强,注重能力培养;追求自我实现,受挫能力弱等。当代大学生成长也具有自身的规律,如:阶段性规律;知、情、意、行矛盾规律;环境优化综合效应规律;师承效应规律等规律。因此,在设计教学体系时,要遵循大学生的思想特点和成长规律,重塑教学内容,转换表达方式,调动技术手段,从而提高教学效果,有效推进理论体系向教学体系的转化。

遵循接受规律和高校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双主体互动规律设计教学体系,提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思政课的实效性。任何传播活动都不是传播主体的单独活动和单向作用,还必须具有接受主体的能动因素的介入。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过程中,传播主体要根据接受主体的个体差异采取最佳的传播方式,以求得接受主体接受效果的最大化;接受主体并不是简单的被动的接受,而是能动的对教育主体施教的内容进行分析、判断后,有选择地接受;接受主体的接受选择反过来会影响传播主体的行为,促使传播主体调整传播手段、方法,形成良性循环过程。因此,在设计教学体系时,要探索教学互动模式,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的双主体相互促进和影响的正能量。

2.构建“知——受——化”模式,实现理论体系向教学体系的转化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高校思政课的过程是一个马克思主义理论传播(授)——接受(受)——信仰(化)的过程。理论传播的主体是教育者,是传播源。理论接受的主体是青年学生,而相对于接受主体而言,理论传播主体又是接受客体。接受主客体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过程中相互影响,相互制约,最终达到双方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信仰和践行的目标。当然,这一目标的实现,需要通过一定的中介和环境,如理论以及理论传播的手段、途径,思想传播和接受赖以存在的接受环境等。接受主体、接受客体、接受中介、接受环境构成一个有机整体,在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高校思政课的过程中缺一不可。

根据“知——受——化”模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高校思政课要经过这样几个阶段,首先是传播主体通过各种途径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传播阶段;其次是接受主体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解和认同,并受其影响阶段;再次是接受主体在学习生活和社会实践中,通过一定的激励机制,对社会主义核心价观的吸收,并逐步转变为一种信仰的阶段。从接受主体的接受角度看,这个过程大致经过三个阶段,即被动性接受阶段、认同性接受阶段和信仰性接受阶段。因此,要对不同阶段的特征加以研究,在接受的三个阶段分别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的实效性。

三、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高校思政课的现实路径

在教学实践中,我们在理论研究的基础上,构建了“知——受——化”模式,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高校思政课。我们从如下方面进行了探索:

1.从“授者”入手,让理论走进大学生

“授者”即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知——受——化”模式中,“授者”是“受者”“知”的主要力量,在传播活动中居于主导地位,因此,作为“授者”,要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

第一,真学、真懂、真信、真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教师的示范作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肩负着引导和教育大学生的责任和义务,其本身是信仰和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示范力量,对学生具有极强的直接影响力。从这个视角来观察,直接影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效果的就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言与行。因此,我们不仅要认真钻研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研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论述与阐释,而且更应该努力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国当代的现实相结合。遵循师承效应规律,为大学生做榜样,做真学、真懂、真信、真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典范。

第二,注重话语体系的转变,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易于被学生接受的关键。话语体系是“授者”和“受者”之间的桥梁,是两者达成共识的重要途径。任何一种理论都要在一定的文化环境中孕育生长,都要与特定的历史条件相融合,特别是要与特定时空中的特定社会实践相结合,才能够使其充满活力地生存和发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不例外。因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高校思政课必然面临着话语体系转换的问题。当今中国所面临的时代主题已经发生了根本变化,那么,指导中国当展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要用当代的话语体系来阐释,使话语体系适应形势的发展。只有实现从书斋式文本话语体系走向生活式话语体系,从封闭式话语体系走向开放式话语体系,才能使青年学生易于接受。

2.从“受者”入手,让大学生走近理论

“受者”,就是大学生。从“受者”入手,就是从学生的自身思想特点和成长规律、接受规律入手,改革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以及考试方法,从而使大学生接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体措施有:

第一,组建教学团队。在本科生教学中,组建由教师和优秀博士、硕士研究生组成的教学团队,建立研究生助教制度,并逐渐完善,产生良好育人效果。调查结果表明,同学们对于这一制度给予充分的肯定。研究生助教制度是本科教学的一个十分重要的辅助系统,是一个多赢的设计。它有利于拓宽师生间的沟通渠道,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有利于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有助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钻研业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生助教制度中的教师与助教的定位与分工明确。教师处于主体地位,发挥主导作用。专业教师是思想政治理论课程的开发者、课堂教学的研究者、学生学习能力的评价者和思想道德素质的培养者。教师主要负责教学整体设计,进行专题讲座的教学,在整个教学过程中,始终发挥主导作用。研究生助教的辅助性教学主要是在主讲教师专题教学的基础上进行案例教学,并根据主讲教师布置的作业,组织课堂讨论、社会调查、参观、课外读书等课内外教学活动,形成课内教学与课外教学的互动,增强教学效果。其中,研究生助教的选拔和培训是重要环节。研究生助教应当是政治觉悟高,思想道德素质好,为人师表,做事认真,有耐心,有热情的党员研究生。对研究生助教的培训,首先是岗前培训。根据研究生助教的岗位职责和角色定位,对研究生助教进行岗前培训,使他们了解助教的职责,增强他们的岗位认知,使他们掌握基本的教育学知识和教师的基本技能,使他们具有爱岗敬业的精神。其次是岗中培训。在教学的过程中,研究生助教通过听课、集体备课、观摩教学、交流教学经验等,在实践中增进技能,掌握教学规律,更好地适应研究生助教工作。再次是岗后总结提升。一轮辅助教学结束后,通过学生信息反馈和主讲教师的点拨评价,总结经验,汲取教训。教学团队在教学实践中,不断改革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考试方法,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

第二,改革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使之相互配合。首先,深化教学内容改革。一是增加教学中的科研含量,加强对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的科学研究,并针对具体问题在大学生中展开问卷调查,了解大学生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集体攻关;二是善于理论联系实际,注重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把逻辑的力量与事实的力量结合起来,把经验上升为理论,着力引导大学生从对案例通俗故事的兴趣和认同上升到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从而提升大学生的理论水平,在引导大学生的同时服务大学生现实诉求,增强教学的针对性、实效性、吸引力、说服力和感染力。其次,改革教学方式方法。一是充分利用现代多媒体技术,采取灵活多样的叙述方式与表现形式,紧密结合大学生现实的思想水准、认知水平和道德状况,把思想的严谨性与表述的生动性结合起来。二是通过思想政治教育实践化、生活化,将学校教育重点转移到发展思维和培养能力上来。做到显性教育与隐性教育相结合,在课堂教学中,灌输教育模式必不可少,但是也要讲求语言与方式的灵活性,改变“一言堂”为参与式教学,在师生“共鸣”中达到教育目标,运用隐性教育手段,寓教于课内外活动中,达到潜移默化的效果。三是通过读经典活动,提高大学生的学习自觉性和学习效果。根据课程性质,给大学生介绍课外阅读书目,要求学生阅读并写读书笔记、读书心得。通过这一活动,推进学生对所学课程的理解、把握和更深层次的认识。

第三,基于对学生学习过程考察和学生能力评价的考试方法改革,构建教学——考核互动模式。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要对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与考试方法进行协同改革,使之互相促进,达到育人的目的。改革中建立三大模块,一是学生能力评价模块:考察大学生运用理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重点考察学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础知识、基本理论、知识体系的入心程度及运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这是考核的基点。根据不同学科不同专业的特点,可以采取闭卷、开卷、口试、演讲报告等考试形式,锻炼和考察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无论哪种考核形式,都需要与教学内容改革相配合,彻底改变应试教育考试模式,不是单纯知识点的考核,更加关注的是学生运用知识的能力的考核。二是学生学习过程考察模块:考察大学生主体性、有意义的学习过程和内化于心的过程。根据课程特点,改革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注重学生的参与,拟定“学生学习过程考核管理办法”,扩大学习过程考核在总成绩中的权重,对学习过程各个环节的考核进行明确的规定。在这个环节中,把学生对知识的掌握、参与积极性的增强和实际能力的提高,以及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行有机结合起来。三是社会实践考核模块:考察大学生将理论外化于行的过程。学生的日常行为和在社会实践活动中的表现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思想政治理论课实效性最直接的反映。重点解决学生政治理论课成绩为优,但在现实生活中却表现平平,以至行为不端的现象。这部分主要考查学生对课程的态度(上课出勤、纪律、日常行为规范)、参加社会实践、志愿者活动、社区公益活动等情况(根据不同课程而定)。目前,我们依据不同专业学生特点建立的考试模式有:开卷、闭卷考试相结合;期中、期末考试相结合;平时成绩与期末成绩相结合;口试与笔试相结合等方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3.从“化”入手,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大学生头脑

“化”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大学生头脑的过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成果既是理论又是实践,从“化”入手,就是通过组织多种形式的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使大学生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更好地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义,使之成为大学生的行动指南。在教学实践中我们创立了校内外社会实践互补模式。

第一,开展校外社会实践活动,形成模式。作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所在单位负责人,应大力支持思想政治理论课校外社会实践活动,在人员和经费上投入到校外社会实践的组织和实施活动中。通过课题引导,使校外社会实践活动提升理论层次,按照学校要求,认真落实依托课程开展社会实践的各项要求,布置任务、组织小分队、社会调研辅导、审阅评审调研报告、组织优秀学生在课堂巡讲,把社会实践有机地纳入到整个教学环节当中,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第二,在校内外组织参观、社会调查等实践活动。除多媒体教学外,加强社会实践环节,组织学生走出校门,了解社会,重点解决理论与实际结合的问题。先后组织部分学生到红色景点、历史遗迹、博物馆等地参观调研,了解中国经济改革的实际,使学生在实践中把握理论,收到了非常好的效果,很受学生欢迎。由于开展校外社会实践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因此具有局限性。我们在教学实践中,积极开展校内社会实践活动,如校内专题调查、辩论赛、讨论等形式,以弥补校外社会实践规模限制的不足。通过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和成果在部分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中的实验推广,产生了良好的效果,有效推进了理论体系向教学体系的转化,推进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高校思政课。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大众化是占领社会主义意识形态高地的重要抓手,青年学生又是祖国的未来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事业的中坚力量,而联系两者的桥梁和纽带就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在“互联网+”的时代背景下,传播手段日月新月异,各种思潮相互交织,如何适应形势发展需要,与时俱进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效融入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是我们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义不容辞的历史责任和神圣使命。

 

参考文献

 

[1]刘宁宁.高校推进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三重维度[J].科学社会主义,2012(6):102-105.

 

[2]房广顺.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资源的选择与利用[J].思想教育研究,2010(8):36-39.

 

[3]时家贤.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形成过程中的三次融合及其启示[J].江汉论坛,2012(6):48-52.

 

[4]王文平.马克思主义大众化与大学生思想特点的结合[J].人民论坛,2012(26):136-137.

 

[5]汪海燕.当代大学生成长规律与高校推进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刍议[J].青年与社会,2012(8):172-174.

 

[6]董杰.情境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的路径思考[J].思想政治教育研究,2014(3):22-25.

融合教学的定义范文第5篇

[关键词]课程研究;道德;法律;融合

从2006年秋季开始,全国高校都已实施思想政治理论课新课程方案,其中《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新课程体系中第一门课,它是由原来“98方案”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两门课程合并发展而来。教材编写首席专家罗国杰教授强调:在讲授“基础”课的全部过程中,我们要始终注意这是一门新课,它不是过去《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的简单合并,而是一门在体系和内容上有机地将二者融为一体的崭新的课程。为什么要将“98方案”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两门课合并为一门课?新课程德与法的融合有什么重大意义呢?

一、新课程德与法融合的意义

第一,从国家战略高度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不仅需要伦理道德的支撑,而且需要法律和制度的保障。法律与道德犹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不可分离,二者的关系是一个历史与现实中永恒的话题。人类的道德与法律发展史告诉我们,从道德与法律的产生到德与法融合治国的实现就是一个道德法律化和法律道德化交互演进的过程。道德法律化强调人类的道德理念铸化为法律,即善法之形成过程;法律道德化强调法律内化为人们的品质、道德。中国古代礼法结合、德主刑辅的思想为我们今天采用德法并治之治国模式提供了一种可行性的历史考证。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江泽民同志提出了“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治国方略。这种“德与法融合”的治国理念体现出法律和道德在维护社会长期稳定、保障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方面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二者相融相长,相得益彰。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要求我们将社会成员的法律意识和道德素质的提高要纳入思想政治教育视野,通过加强社会成员的法制意识来保障其道德素质的提高,通过先进的道德精神来引导社会成员遵循法律义务,自觉养成守法习惯。对于大学生来说,为了提高他们的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必须充分发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一新课程主导教育作用。因此,开设该门新课程、加强“德”与“法”的融合,是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客观需要。

第二,从人才培养高度看,在教育理念上奉行道德与法律相结合,是培养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需要。法律与道德作为社会规范,在调整、规范人们的社会行为中发挥着不同的作用。法律着重调整人们的外部行为并明确规定人们的权利与义务,是社会对人们行为的最低要求;道德侧重从支配人们行为的内在思想意识进行规范,侧重于人们的义务而不是权利,它不同于法律,法律凭借国家的强制力实施,而道德主要是依靠社会舆论和传统力量以及人们的自觉维护。大学生的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有着内在的不可分性,把道德素质与法律素质的培养结合起来,相互联结、相互贯通、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符合大学生思想品德形成的规律,有助于当代大学生从总体上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充分发挥德与法两种作用,融两种作用于一体,对于实现人的道德追求、塑造高尚人格、约束人的不良陋习、规范人的文明行为方式都将起到积极作用。

第三,从学科建设和课程建设高度看,将道德与法律融为一体,对于学科建设和创新课程体系,整合知识结构,以科学的理论架构,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综合实效性有着积极意义。从德法认知与社会德行现象的关系看,一种社会德行现象的出现,往往包含着道德与法律两个层面的诱发原因,仅仅从任何一个方面着手解决都会遇到困难,因此,只有将二者相融合起来,综合考虑,发挥两种手段各自效果优势,互相辅佐,问题才可能解决得比较圆满。从学术视野看,原有的“思想道德修养”课应属于伦理学学科,“法律基础”课应属于法学学科,同属于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两门课程归属两个不同学科!为了加强两门课在培养大学生的“道德素质”与“法律素质”方面实效的融合,增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的实效性,党中央决定设立了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下设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发展史、思想政治教育等五个二级学科,“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新课程的设立就是为了加强“德”与“法”两方面知识与效力的融合。这种做法对于推进学科建设、整合知识、构建合理的理论体系、增强思想政治教育在学生德与行的实效性导引作用,都将起着积极的作用。

二、新课程德与法融合的内容

新课程德与法的融合从内容视角看,主要在于教育目的与教育要求的融合、教育方法与教育手段的融合、教育理性与情感的融合、德与法在教育的价值导向性上的融合以及追求所达到的境界的融合等方面。

第一,新课程德与法的融合体现在教育目的和教育要求的融合上。明确提出“加强民主法制教育,增强遵纪守法观念”作为大学生素质教育的一项内容。在“五五普法规划”中,也将“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写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在05方案中,明确规定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任务是“主要进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帮助学生增强社会主义法治观念,提高思想道德素质,解决成长成才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这些文件都对新课程在教育目的和教育要求的融合上提出了明确要求,因此,在教育目的和要求上的融合成为新课程德与法融合的方向和指针。

第二,新课程德与法的融合体现在教育方法与教育手段的融合上。以前当我们遇到学生思想行为问题时,教育者总爱用道德教育的方法和手段,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运用思想转化的方法使受教育者达到转化思想、改正不良行为的目的;而管理者通常用纪律处罚的方式来实施教育。然而在教育管理实践中常常出现“学生知错而不改,导致教育者的教育无力”以及“学生与严格的管理者对立”等现象。究其原因,是缺乏将两种方法和手段的融合。中国传统的“严父慈母”型教育也是由于父亲与母亲教育、惩戒相对分离,造成孩子对教育的两种印象的结果。因此,新课程德与法的融合在教育方法和手段上来看,就是要将道德的潜移默化的感化型方法手段与法律的外在强制约束控制型方法手段有机地融合在一起,以实现一种融道德的感化作用与法律的威严作用为一体、使道德负有应有的威严、使法律充满对人性应有的关怀的新教育方法和手段。

第三,新课程德与法的融合体现在教育理性与情感的融合上。如果说“德”更多地体现对行为导向的情感激励作用的话,“法”则更多地体现为对行为效果的理性控制作用。对受教育者而言,对行为的导向激励作用与对不良行为的约束控制作用就如同是对同一事物进行“拉”和“推”的作用一样,如果能有效将二者融合在一起,相互补充,相互激励,对受教育者的影响岂不是更大?如果我们在教育过程中注重教育理性与情感的融合就可以减缓在国家制定法律与社会所奉行的道德之间因为缺乏过渡、缓冲机制而造成的法律僵硬、冷酷,也能尽量减少法律与大众心理、社会风习之间的脱离与隔阂,还能降低道德的无力感和被社会所蔑视程度,甚至可以有效避免道德的违犯,减缓了道德的衰落。

第四,新课程德与法的融合体现在法律精神与道德观念在价值导向的全过程中。首先,从价值形成过程看,法律是这样促进道德建设的:法律通过确认或吸收道义标准,使之成为法定标准而直接促进道德目标;或者借助于自身机制和内在准则,以间接方式促进道德目标。我们在高校道德与法的长期教育教学实践中体会到,道德观念在很大的程度上与法律观念是相重合的。法律是维系社会运转和发展的最低和最基本的道德要求,道德观的基本要求不仅是法律构成的基础,而且在很多层面上直接表现为具体的法律规范。在这一价值层次上,道德与法律一脉相承,法律精神与道德观念趋于融合。其次,从社会需求和发展的角度来看,法律精神需要道德观念在价值内容上进行不断充实,才能满足司法审判的需求,才能获得可持续发展。道德是立法的基础并引导着法律进步和发展。但要注意的是,道德与法律的融合,必须立足于二者价值内容上的相互交融和区别。既不能将道德与法律的内容完全合一,不分彼此;也不能将道德与法律的内容完全隔离开来。而应该充分发挥德与法的同质同向性,在二者的价值内容上以道德融入法律的指导性和先进性,引导和推进法律的完善与发展。现代法律精神首先应确立宪法至上的理念,在二者价值内容上的融合上,把理想的道德通过立法表现为宪法中的原则性、指导性和倡导性规范,从宪法这一根本法角度来确认和宣告理想道德的地位、性质和目标;同时,通过道德的导入来完善法律的形式和实质内容,完成理想道德从应然到实然的跃进。中国古代“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的思想与行为,就是法与德在价值内容上的融合。理想道德所主张和倡导的价值观,往往会融合为法律价值所追求的内容。再次,现代法律精神不仅表现于外在的司法审判制度的运行,而且更代表了一种内在的价值追求和价值评判。现代法律精神主导下的法院公平审判是以法律和诉讼制度来扶植正气、压制邪气,使社会公众切身感受到国家法律以具体审判活动的形式对高尚道德的推崇和推行,从而弘扬理想道德观念。因此,作为高校教育工作者,在新课程德与法的价值导向教育实践实施过程中,要注重将法律精神与道德观念融合起来。

第五,新课程德与法的融合体现在教育追求境界的融合上。道德教育所追求的境界“修己以安民,天下为公,社会大同”,侧重于“人际亲如”和社会和谐。例如,中国儒家的道德教育追求就很讲究“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因为“身修则家齐,家齐然后国治,国治然后天下平”。在《礼记·礼运》中对“天下大同”有这样的描述:“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妇有归。……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不闭,是谓大同。”在我党十七大的政治报告中对社会建设的目标也有相似的描述:“……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而要达到这些社会目标,就要注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建设,加强全社会道德文明的宣传和教育。法制教育所追求的境界是“各安其所,各得其位”,侧重于政权稳定下的社会秩序。在古代,中国法家的追求就是“强不凌弱,众不暴寡,老幼君臣父子相安,国无外患,身无隐忧”的公正、平等的社会。如果能“法立而不用,刑设而不行”,即只有通过有为,才能实现无为,法所倡导的社会理想就实现了。邓小平同志对中国局势曾强调:“中国不能乱。”他在1989年2月26日会见美国总统布什时说:“中国的问题,压倒一切的是需要稳定。没有稳定的环境,什么都搞不成,已经取得的成果也会失掉。”如果没有政权稳定下的社会秩序,和谐社会也就失去了基础。而要维护稳定的发展环境“一靠理想,二靠纪律”。这里的“理想”主要指德治及其目标,“纪律”指的就是法制。通过以上分析可知,社会的和谐是建立在社会有序、依法治世的基础上的,社会的有序要依靠基本的法律规范和社会成员的道德和谐来维系。因此,德与法的融合表现在教育追求境界上就是要构建和谐有序的社会秩序,而有序的社会秩序要依靠有权威性的公正的法律制度。而这种和谐、有序的社会秩序,既包括人际关系的和谐、人与社会、自然的和谐、人与自身内心世界的和谐,也包括社会道德文化与法律制度的规制的和谐。这种和谐使人自合于法,自同于德,德与法的融合目标即在于此。

三、新课程德与法融合的方式

新课程中“德”与“法”该如何融合?从“德”与“法”的关系结构和动态变化过程来看,主要有渗透式融合、差动式融合、碰撞式融合等方式。

第一,渗透式融合。这种方式主要应用于思想政治教育所涉及的道德知识与法律知识或者道德教育手段与法律教育手段有着某些渗透、重合之处,在教育过程中可以相互借用、相互倚仗、相互渗透地实施教育活动。例如,在新课程第五章讲授公共生活中的道德与法规时,就可以应用“渗透式融合”的方法实施教学。人们在社会公共生活领域的行为、举止既是文明的象征,也反映出人们对社会公德、社会公共生活领域的法律法规的理解、认同和遵循。爱护公物、保护环境既是一种社会公德,也是法律所倡导的精神,对于损坏公物、破坏环境的行为既可以反映出这个人的社会公德低下,也可用相应法律条文对之进行衡量、处罚教育他。另外,从法律与道德追求的境界及价值层面看,法的品质在于公平、正义通过法而得到实现。

第二,差动式融合。这种方式主要应用于因“德”与“法”两种思维方式的不同步性、境界的层次性所产生的差异造成在教育效果上不一致性,将两种思维融合有助于扬长避短,突显综合效果。在融合的过程上,呈现出“先动带后动”、“后动跟先动”逐步实现同步的特点。一般说来,从人类历史进步发展角度看,“德”性思维要超前于“法”性思维,所以有人说道德是高尚的法律,而法律是最基本的道德。道德指引着法律的发展方向,当社会成员普遍的道德状况得到提高时,原来作为道德的要求会上升为法律,以法律条文的形式固化下来,从而导引着法律向着更高尚的道德方向发展。在这一过程中,道德是“主动者”,法律是“受动者”,“德性思维”领先于“法性思维”,形成以“德”带“法”的局面。人们常说的“道德法律化”就是这种融合的典型方式。道德法律化主要有三种方式。第一种方式是通过立法将一些基本的道德标准确认为法律标准。例如,在新课程第七章、第八章中,谈到了我国《宪法》规定了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要求,强调了《合同法》确认交易活动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在第六章还谈到了人们日常行为生活中的尊师重教、尊老爱幼、男女平等的传统美德在《教师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青少年权益保障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中的条文规定,这些都是道德法律化的表现。第二种方式是使某些道德升格为习惯法。例如,民间的道德传统、社区习俗具有较强的依附力、亲合力,往往成为人们实际行为所遵从的行动准则,这种行动准则固化下来,就形成了法律。第三种方式是通过监督保障机制保护文明道德行为,禁止不文明不道德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