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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合作社工作总结

农业合作社工作总结

农业合作社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

二是能人领办。充分利用其有技术、有资金、有市场的优势,带动周边农户共同发展。如枣阳市养兔大户乔成林在多年养兔有基地上,成立了枣阳金玉兔业专业合作社,合作社以“基地”养殖为起点,以新建合作社为载体,以委托制为手段,着力抓好周边养殖户网络阵地建设,初步形成了以**市周边和枣阳市两大区域为主的养殖基地。在**市周边重点以伙牌、黄集、张家集、欧庙、牛首等乡镇为主;在枣阳市重点以杨垱、平林、熊集、吴店等乡镇为主建立养殖基地。在业务拓展中,实行制,每在一个乡镇发展一个养殖基地,就帮其成立一个养兔专业合作社,由当地的养兔专业合作社实行服务,以后该地农民想发展养兔产业,就由当地的养兔专业合作社提供指导服务,金玉兔业专业合作社与当地的养兔专业合作社发生业务联系,由当地的养兔专业合作社实行业务总。截止2008年底,已在全市建立200只种兔养殖基地35个,500只种兔养殖基地 2个,带动养殖农户 6000 户,年出栏商品兔360万只。

四是引导技术人员创办。2007年7月以来,我市农机服务部门充分发挥其农机服务优势,组织成立农机专业合作社,闲时组织成员外出经营,忙时为本辖区内农户提供服务,不仅提高了农机使用效益,而且加强了农业社会化服务,同时为当地农业规模经营起到了促进作用。

五是村级组织领办。发挥村“两委”班子成员的“能人”效应,由“两委”班子带领群众走合作发展之路。村“两委”根据本地产业优势,带头组建或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形成“一村一社”甚至“多村一社”,使“两委”班子成员自然“转型”,成为合作社及村集体的“两用”领导人才。这样通过“一村一社”或“多村一社”的发展,使“两委”成员和群众融为一体,形成一种既有经济联系,又有组织形式结合的有效对接。如老河口市李楼办事处朱楼村新任党委书记邢成斌,通过对外部市场的调研分析,动员全村村民通过对村民承包地租赁或入股的流转方式组建一个全村规模蔬菜、花卉种植专业合作社。这种方式的合作经济形式就可以实现村集体经济与合作经济的对接、村组织与合作组织的对接。

二、今年以来抓的主要工作

今年以来,围绕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发展,我们主要是加大了六个方面的工作力度:

二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调动各界兴社办社热情。3月份,为配合市政协开展“送政策、送科技、送医药、送书籍、送种苗、送戏曲”等“六送”活动,市农经局先后参加了在老河口市张集镇、南漳县九集镇、襄阳区黄集镇等三个镇开展的农村政策宣传活动,具体向广大农民朋友宣传了农民合作社等农经政策,印发宣传资料3000份,现场接待农民群众咨询300余人次,深受广大农民欢迎和领导好评;上半年,市农经局还承担了市科协农村建设科普知识丛书《农村经营管理篇》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专题文稿的组稿撰写工作;同时,积极参加市广播电台的《行风热线》栏目,向广大农民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相关政策知识等,深受广大农民群众的欢迎。

农业合作社工作总结范文第2篇

没有任何事能一蹴而就,再精美的蓝图也需要精心的绘制。辉煌总是建立于历史精华的沉淀,而真正的辉煌在于能在经典中创新。也许,这就是供销系统的历史魅力!

自上而下的改革,由内至外的创新,近年来,云南省供销合作社走出了一条荡气回肠的涅之路。这其间,有诸多重要的事件需要铭记。这些事件影响了每一个供销人乃至整个云南省供销行业的发展脉络。这些事件,是无数人长期以来不畏艰难、勇于探索、奋发图强、开拓进取的一段缩影。

站在这样一个历史新起点上回眸伫望,诸多的感动令我们难以释怀。在岁月的记忆中,那些已经消失或正在消失,看似亲切熟悉却又疏远陌生的一切,都将成为见证永恒的碑铭,都将成为幸福时光的吟唱、都将成为云南供销行业改革创新中的历史赞歌!

这些事件,影响了过去,影响了现在,必将影响未来!

“二次创业”十大事件

一、2006年12月,在滇十届全国人大代表专题视察云南省供销合作社工作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见图1)

二、2008年5月,中共云南省委书记白恩培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工作会议,并于2008年7月10日下发《关于深化改革 推进供销合作社“二次创业”的意见》(云发〔2008〕14号)文件。(见图2)

三、2008年9 月,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督查深化改革推进供销社“二次创业”工作的通知》(云府办明电〔2008〕147号),专题督查《关于深化改革 推进供销合作社“二次创业”的意见》文件落实情况,同时组织3个督查组分赴各地现场督查推进工作。(见图3)

四、2009年3月,中共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召开云南省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座谈会。中共云南省委副书记李纪恒出席会议并讲话,云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孔垂柱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建甲、省政协副主席王学智等领导出席会议。(见图4)

五、2009年7月,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与云南省人民政府签订“推进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加快云南特色产业发展”合作备忘录。省委书记白恩培参加签字仪式并致辞。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党组书记、主任李成玉,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孔垂柱分别代表双方签署《合作备忘录》。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杨应楠参加签字仪式,省人民政府秘书长丁绍祥主持签字仪式。(见图5)

六、2010年1月,中共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在曲靖市会泽县召开全省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现场推进会。中共云南省委副书记李纪恒、云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孔垂柱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云南省政协常务副主席管国忠出席会议。(见图6)

七、2010年6月,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在曲靖市召开全国县级供销合作社工作曲靖经验现场会向全国推广云南经验。中共云南省委副书记李纪恒介绍云南省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经验。中共云南省委书记白恩培、云南省人民政府省长秦光荣接见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党组书记、主任李成玉,副主任李春生、戴公兴等全国供销总社领导,云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孔垂柱参加会议并陪同全国供销合作总社领导参观考察。(见图7)

八、2010年9月,云南省供销合作社在昆明市举办首届“千社千品”暨农特产品展示展销会,与北京、上海、四川、重庆、贵州、海南等6省市供销合作社和国内外企业签订合作协议30多项。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江巴吉才、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监事会副主任张祥茂出席开幕式并致辞。(见图8)

九、2010年12月,中华合作时报社,中国供销合作经济杂志社,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中国合作社研究院在开远市举办专业合作社发展论坛,总结推广云南省供销合作社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经验。张晓山、温铁军、徐祥临、孔祥智、何广文等全国知名“三农”问题专家出席论坛并发表演讲。(见图9)

十、2011年7月,云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4次会议审议《关于全省“乡村流通工程”建设情况的报告》,“乡村流通工程”建设工作得到与会委员的充分肯定。(见图10)

“二次创业”十大特点

近年来,云南省供销系统在中共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和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以服务“三农”为宗旨,在改革中创新,在实践中探索,在服务中发展,实现了由衰到兴、由弱渐强、由落后变先进的转变,树立了团结、务实、创新、发展、廉洁的新形象。被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领导誉为“云南发展特色”“云南发展模式”,连续多年受到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表彰。

一、坚持创新思路谋发展

抓住助农增收的重点,把握流通服务的特点,以发展“两社一会”为切入点、以实施“四进村、五个有”为结合点、以推进“乡村流通工程”建设为平台,点面结合、上下联动、全面推进,一年一个新台阶,整个行业发生了根本性变化。

二、坚持深化改革,创新体制、转换机制

推行以“三减”“三转”(减亏、减债、减包袱,职工转身份、企业转机制、联社转职能)为主要内容的改革,扭转了连续十一年的亏损局面,卸下了人员臃肿、债务沉重的包袱,化解了历史遗留的重重矛盾,社有企业改革改制面达95%以上,经营效益连创历史新高,农村流通主体地位基本确立。

三、坚持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努力提高农民组织化,增强社会化服务

大力发展“两社一会”,以发展综合服务社为农民提供内容丰富的社会化服务,方便农民生产生活;以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提高农民组织化,实现助农增收;以发展行业协会为农民提供技术和信息服务,加快行业的发展。供销社系统发展合作经济组织的数量占全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总数的80%以上。

四、坚持重构乡村流通网络,打基础、强基层

以“县配送、乡中心、村终端”的思路,重构乡村流通网络,改善农村购物环境,提高农民消费水平,解决农民“买难卖难”问题,乡村综合服务社覆盖全省90%以上的行政村。

五、坚持增强县级社服务能力,提高整体实力

盘资产、引外联、强投入,实施“四百四三”计划,一批县级社服务能力和实力大大增强,一批辐射带动作用明显的龙头企业正迅速壮大,一批新的合作项目正全面启动,一个有服务能力、带动实力,创新发展的新型供销社正成为云南农村流通的主导力量。

六、坚持开放办社,多元化联合促发展

依托各地资源优势,通过“走出去、引进来”,加强与不同所有制、不同区域、不同行业的联合,引进先进理念、管理和技术,依托龙头企业带动,增强供销社的整体实力和提升为农服务水平,合作办社、开放办社,成为全行业快速发展的有效途径。

七、坚持“人才兴社”,全力抓好行业培训工作

走出去学,引进来教,上下结合,突出重点,全力抓行业职工素质建设,年年有新举措,层层有新动作;壮大供销社队伍,提高农民经营能力,大力培训农民经纪人,在培训中做到“五结合”(与扶贫结合,与边疆民族素质培训结合,与军地人才培训结合,与乡村干部培训结合,与妇女素质培训结合),五年培训50多万人次,闯出云南特色培训的新路子。2008年被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表彰为“全国第一”。

八、坚持党委、政府领导,协调各部门合力推动

勤汇报、多请示、强沟通,为政府分忧,为群众解难,把行业工作列入党委、政府议事日程。中共云南省委、省政府一年一次工作会,一年一个新文件,5年省、州(市)、县党委、政府下发文件150多份,各部门联合下发文件30多份。明职能、定目标、解难题、缓热点、给政策。中共云南省委、省政府〔2008〕14号文件在全国引起极大反响,为云南供销社“二次创业”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和支持。

九、坚持和谐发展,注重解决难点热点问题

深入调查研究,为基层排忧,为职工解难;做好老干部工作,深入基层社慰问;做到职工保增收,企业保增长,行业保稳定,促进了行业和谐;内外联合,上下统一,增强信心,振奋精神,形成了团结统一、和谐共进的好氛围。

十、坚持合作社文化建设,增强行业凝聚力,树立新形象

重宣传,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媒体渠道进行宣传报道,树立行业形象;强文化,广泛开展文体活动,增强行业凝聚力;创立了“团结进取、勤奋务实、拼博创新”的云南供销精神。

“二次创业”十大思路

一、打基础强服务,在全省乡村大力发展“两社一会”(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专业协会)。

二、深化行业改革,实施“三减三转”(减亏、减债、减包袱;职工转身份、企业转机制、联社转职能)。

三、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实施“四进村、五个有”(便民超市进村、市场知识培训进村、信息服务进村、行业管理服务进村;有一个专业合作社、有一个综合服务社、有一个专业协会、有一个集贸市场、有一批农民经纪人)。

四、打造龙头企业,实施“四百四三”计划(打造100个以上县级配送中心项目建设、扶持100个乡村集贸市场建设、扶持100户龙头企业、引进100个合作项目;发展“两社一会”3000个、抓好30个省级“乡村流通工程”试点示范县、力争2012年完成300亿元的经营总额、经纪人培训3万人)。

五、建立现代流通经营服务体系,实施“乡村流通工程”(改造农业生产资料经营服务网络、整合农村日用消费品流通网络、完善农副产品购销网络、优化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健全农村流通信息网络、加强农产品市场网络体系建设)。

六、推进“二次创业”实施“五个创新”(创新体制增活力、创新思路强服务、创新经营增实力、创新理念抓人才、创新方法抓落实)。

七、落实国务院(国发〔2009〕40号)文件和中共云南省委、省政府(云发〔2008〕14号)文件县县“五个一”(县委政府召开一次供销工作会议、出台一个贯彻落实云发〔2008〕14号文件的实施意见、制定一个“乡村流通工程”总体发展规划、确定一批“乡村流通工程”示范点、建立健全一套“乡村流通工程”工作机制)。

八、创先争优树立供销合作社“五个新形象”(团结合作、改革创新、清正廉洁、高效务实、负重拼搏)

九、打造全新供销合作社实施“一个龙头、两个服务体系”建设(农村流通经营龙头企业、农村现代流通经营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指导服务体系)。

十、提高农民经营素质,大力培训农民经纪人实施“六个结合”(与扶贫开发工作结合,与边疆民族地区能人培训结合,与军地人才培训结合,与乡村干部教育培训结合,与妇女共青团工作培训结合、与提高行业素质结合)。

“二次创业”行业十大领先

一、中共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在2008年7月出台《关于深化改革 推进供销合作社“二次创业”的意见》(云发〔2008〕14号)文件,得到了回良玉副总理的高度评价,为起草《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0号)文件提供了借鉴和基础性作用,省委、省政府文件创新力度大,政策指导性强。文件被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李成玉主任评价为全国各省出台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文件中最好的一份。

二、中共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一年召开一次推进会,高位推动工作,并以省委督查室专题督查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文件的落实,做到县县“五个一”(以县委、政府名义召开一次供销工作会议、出台一个贯彻落实云发〔2008〕14号文件的实施意见、制定一个“乡村流通工程”总体发展规划、确定一批“乡村流通工程”示范点、建立健全一套“乡村流通工程”工作机制),其力度之大,工作之实,为全国行业首创。

三、云南省供销合作社综合绩效考核连续五年受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表彰,连续四年获特等奖,步入全国行业标兵方阵,全国县级供销合作社工作现场会在曲靖市召开,中共云南省委副书记李纪恒、云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孔垂柱参会,中共云南省委副书记李纪恒亲自介绍云南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经验在全国行业属先例。

四、在滇全国人大代表专题视察供销合作社工作,对云南省供销合作社创新思路服务“三农”积极发展“两社一会”、实施“四进村、五个有”、推进“乡村流通工程”建设给予高度肯定,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视察情况在全国行业属首例。

五、云南省发展“两社一会”(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专业协会)2.4万多个,发展数量居全国行业第一位,其中,综合服务社1.7万多个,覆盖90%以上的行政村,高于全国行业平均水平,发展专业合作社(协会)7000多个,占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总数的80%,列全国行业省级发展数量第一位。

六、率先在全国实现县有配送中心、乡有中心超市、村有综合服务社(便民店)的农村现代流通经营服务体系,覆盖95%的县(市、区)。

七、率先在全国行业建立县有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乡(镇)有指导服务站、村有专业合作社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指导服务体系试点,并全面推广。

八、全省近五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共同下发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文件200多份,各级落实力度和财政补助、配套资金量全国领先。全省系统一次性解决县以上联社机关人员参公问题,全省行业社保、医保全部一次性解决,在全国行业属领先地位。

九、培训农民经纪人,实施“六结合”(与扶贫开发工作结合,与边疆民族地区能人培训结合,与军地人才培训结合,与乡村干部教育培训结合,与妇女共青团工作培训结合、与提高行业素质结合),培训数量大、培训效果好,在全国行业教育培训工作评比中位居第一。

十、云南省供销合作社提出“打造一个龙头企业集团、建立‘两个服务体系’、发展新型供销合作社”的思路在全国领先。

“二次创业”十大荣誉

2006年1月,云南供销合作社被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评为2005年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省级优胜单位一等奖。

2006年10月,云南供销合作社被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评为供销合作社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工作先进单位。

2008年1月,云南供销合作社被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评为2007年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省级优胜单位特等奖。

2008年3月,云南供销合作社被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评为全国供销合作社行业国家职业技能培训与认证突出贡献单位。

2009年1月,云南供销合作社被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评为2008年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省级优胜单位特等奖。

2009年3月,云南供销合作社被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评为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农产品经纪人星火科技培训突出贡献单位。

2010年3月,云南供销合作社被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评为2009年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省级优胜单位特等奖。

2010年3月,云南供销合作社被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评为全国供销合作社行业国家职业技能培训与认证突出贡献单位。

2011年1月,云南供销合作社被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评为2010年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省级优胜单位特等奖。

2011年3月,云南供销合作社被云南省人民政府评为推进供销合作社“二次创业”突出贡献奖。

“二次创业”十大突破

一、各项发展指标实现历史性突破

2010年,全系统年经营总额突破300亿元,约占云南全省农村消费品市场份额的1/3;年汇总盈利突破3亿元,呈现出盈利面大和基层盈利多的特点;年化肥销售总量突破700万吨,占全省供应量的85%以上,保证了农业生产及边贫救灾用肥需要;年帮助农民推销各种农产品总额突破50亿元,切实增加了农民收入;发展“两社一会”24454个,服务农户678万户,夯实了为农服务网络基础。

二、在明确行业定位、承担目标任务上取得新突破

国务院国发〔2009〕40号文件和云发〔2008〕14号文件明确了新形势下供销行业的历史定位和目标任务。实现了由思路不清、职责不明、目标不准转变为承担“乡村流通工程”建设、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强化社有资产管理等三大任务,努力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

三、在创新思路、服务“三农”上取得新突破

根据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四项改造”和“新网工程”建设的要求,紧紧围绕“三农”工作的大局,在搞活流通中选择突破口,在助农增收中寻找切入点,先后提出了大力发展“两社一会”、推进“四进村、五个有”、全面实施“乡村流通工程”建设、“打造一个龙头、建立‘两个服务体系’”等一系列重要思路,形成了具有西部特色、供销社特征和时代特点的“云南发展模式”。

四、在落实文件、推动发展上取得新突破

在贯彻落实国务院40号文件和中共云南省委14号文件中,中共云南省委、省政府一年召开一次工作会,一年出台一个新文件,一年安排一次工作督查。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和各级部门先后下发有关文件200多份,把供销工作真正纳入党委、政府的工作重点、列入农村改革发展的大局,从行业边缘化逐步走向了服务“三农”的重要位置。特别是县级以上供销合作社全部纳入参公管理、社有企业职工养老金问题一次性解决,进一步激发了广大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热情和动力。

五、在加强外部协调、改善内部环境上取得新突破

自觉把供销合作社工作融入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之中,主动汇报,加强协调,争取支持。先后与各有关部门联合调研几十次、联合下发文件30多个,形成了主动配合、相互支持、共同推进的良好环境。着力化解历史性、政策性债务,妥善处理了一系列历史遗留问题,改善了办公环境和工作条件,形成了内有凝聚力、外有吸引力,上级支持有力度、职工工作有干劲的供销行业新形象。

六、在打基础、完善“两个服务体系”建设上取得新突破

从云发〔2008〕14号文件下发开始,通过财政扶持、行业投入、社会融资等渠道,累计带动投入资金60多亿元,完成建设项目580多个。先后建成各类配送中心147个、农村超市6333个、乡村集贸市场341个、综合服务社1.73万个,初步构建起“县有配送中心、乡(镇)有中心超市、村有综合服务社”的农村流通经营服务体系。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社6156个、专业协会996个,占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发展总数的11.2%,带动和服务农户252万户,初步形成了“县有联合会、乡(镇)有服务站、村有专业社”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指导服务体系。

七、在实施人才兴社战略、扩大农民经纪人队伍上取得新突破

加强与组织、人事、民委、共青团、妇联、军队等有关部门联合,共同开展了对乡村干部、农民经纪人及行业干部职工的专业技能知识及实用技术培训。做到与推进农业产业化相结合、与扶贫工作相结合、与提高农村妇女技能相结合、与培养军地两用人才相结合、与边境少小民族培训相结合、与提高行业素质相结合,采取各级层层培训、省外培训、以会代训等方式,先后培训各类人才51.86万人次,其中有3.6万多人获得农产品经纪人职业资格证书,壮大了农村现代流通队伍。

八、在搭建平台、推进信息网络建设上取得新突破

结合云南省“数字乡村”建设,及时为广大农民提供多样化的信息服务,农村信息网络建设初见成效。全系统“乡村流通工程信息网”实现了各级供销合作社及所属企业的信息联通,及时提供农产品市场信息,开展农业技术指导、农特产品展示,信息共享、资源共用;红河州“红农信息网”建有143个信息站点,涉农信息71万条;玉溪市供销合作社与气象部门联合农业信息,实现了信息“村村通”。

九、在拓展服务领域、参与农村金融服务上取得新突破

加强与云南省金融办的协调,研究制定有关金融部门支持“乡村流通工程”建设办法;与云南省农村信用社签订合作协议,加强涉农项目信贷资金扶持。开远市成立了农兴投资担保公司,缓解了中小企业和农民群众贷款难题。弥勒县供销合作社创办的社员股金服务中心,入户社员10人,吸纳股金1.1亿元。文山供销金合小额贷款公司组建一年,向农民贷款2800多万元。红塔、永善、宣威、文山、弥勒等县(市、区)纷纷成立小额贷款公司,如雨后春笋般的农民金融组织参与到农村金融发展中,逐步壮大了供销合作社的资金和经营实力。

农业合作社工作总结范文第3篇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现状;对策

1.农民专业合作社涵义及发展现状

1.1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涵义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经济组织。它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1.2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现状

农民专业合作社悄然兴起于20世纪80年代,蓬勃发展于90年代中期。近年来特别是2007年合作社法正式实施以来,农民专业合作社虽然数量迅猛增长,但是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据农业部统计,2006年全国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已经超过15万个,成员总数3870多万人,是2002年的7.2倍,其中农户成员3480多万人,约占全国农户总数的13.8%,比2002年提高了11个百分点。到2007年底共有2.64万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工商机关登记注册,取得法人资格,成员总数合计35.1万人。据中科院农业政策研究中心2011年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大样本调查结果显示,2/3组织的正式成员数少于50户。总体来说,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数量增长快,规模小;地区间存在不平衡性,在东部地区发展较快,在西部地区发展较慢,而且规模小;产业分布比例失衡。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分布在第一产业,第二、三产业的比例很小。

目前,海城市共有各类合作经济组织47个,会员总数26,502名,占农业从业人员总数的8.9%;带动农户27,148户,占农户总数的10%。总资产47,750万元。其中种植业32个,养殖业11个,种养结合的4个。这些合作经济组织,对于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引导农民有序的进入市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合作社目前的运作模式是镇政府-合作社-管理区-农户,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主要业务是完善成员档案,制定和完善章程,做好生产经营规划,沟通成员与成员、成员与合作社、合作社与政府的关系,提供优质品种、原种和农资,定期进行技术培训、总结和交流生产经营经验,广开门路、做好促销和联络经营。同时也存在很多的不足,如组织管理松散、执行力低下、技术支持力量薄弱、营销方法和渠道单一等问题。

2.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1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之间合作意识薄弱

合作社被作为争取资金补贴和政策扶持的工具,并且随着合作社的进一步发展,有的社员的合作意识淡薄,短期利益驱动,“搭便车”心态严重,这样,在合作社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因为挫折而丧失热情,他们渐渐开始脱离合作社,使得合作社的发展受限。

2.2内部沟通不足,阻碍了信息的流通

有些专业合作社,忽略了会员与会员、会员与合作社、合作社与政府之间的沟通,长期以来,使得信息较为闭塞,会员、合作社、政府三者之间的合作也受到了较大的影响。

2.3专业合作社内部运行不够规范

一是当前合作社的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规模较小、稳定性较差、服务功能作用的发挥等方面都还是低层次的。二是合作社内部管理制度和章程不健全,没有加强会员横向联系和合作、组织活动以及定期进行技术培训、总结和交流经营经验并做好生产经营规划,使得人和荸荠合作社在品牌建设上的目标难以实现。

2.4合作社人才队伍不够壮大

目前的人才队伍中,传统种植人才占主导,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人才较少,实用人才总体上还处于传统劳动型农民为主体的农村人才结构,专业人才的匮乏牵制了合作社的可持续性发展。

2.5资金投入不足和人才技术匮乏

资金上的不足与技术上的匮乏严重束缚了合作社发展的脚步。

3.如何发挥专业合作社的对策与建议

第一,加强农民积极与合作社合作的意识,消除农民对合作社的怀疑。大力向农民宣传合作社的作用,根据每个农民自己的经济利益、经济要求,让农民参与民主决策,进行民主监督,使得广大社员在直接参与合作经济组织的生产、经营、管理和监督实践中,得到民主管理的锻炼,逐步增强农民的参与意识、民主意识和监督意识。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增加农民收入,农民的自身利益得到了保障,自然就会积极地与合作社合作,最大程度地发挥合作社的作用。

第二,保持主体间信息的畅通。为了进一步增强会员与合作社、合作社与政府之间的沟通,可以采取广开门路,联络经营,网络体系促销的措施。为了增强会员与会员之间的沟通,可以完善会员的档案,加强会员横向联系和合作,组织活动,定期进行技术培训,总结和交流经营经验,并且做好生产经营规划。

第三,整顿合作社内部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合作社的作用:做好年度规划,帮助会员经营,进行日常资料整理发放。搞好分工合作:农业技术和农资服务部门提供优质品种、原种和农资,通过培训提高农民素质,由加工部门提供技术,加强纵横联系。坚持依法运行:对“七有”(有章子、有牌子、有章程、有场所、有计划、有活动、有实绩)的乡镇提供支持。

农业合作社工作总结范文第4篇

市下辖7个县区(两区和五县),共有113个乡镇、2742个行政村,人口总数达355万人,其中农村人口286万人,占总数的80%,是一个农业大市,总面积1.43万平方公里,人均耕地面积2.15亩,全市大口径财政收入为35.8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4518元。市委、市政府积极实施“农业稳市、工业强市、科教兴市、旅游富市、商贸活市”五大发展战略,全市上下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为统筹城乡发展、解决“三农”问题的总抓手,以“百村示范、千村推进”行动为载体,坚定不移地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初步形成了“东牧西菜、南林北果”的产业布局和林果、畜牧、蔬菜三大支柱产业,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断提高,农民收入持续增加,农村经济社会步入了协调发展的新阶段。

(一)县级联社机关建设情况:市社早在积极争取市政府出台相关文件,并经过市县区联社不懈努力,全市7个县级供销联社于底前已全部纳入财政供给,并实行“三定原则”即定编、定岗、定员。目前,全系统县级社机关由人事部门核定的编制数59人,实际在岗人数81人,其中超编的22个人员部分由财政供养,部分由县社自筹工资。每年财政拨款176.6万元人员工资及办公经费。县级社均有自己的办公场所(总计3525平方米)及微机、复印机等办公设施。

(二)资产经营状况:根据调研汇总报表反映,全系统县级社资产总额19727万元,负债总额18545万元,其中银行贷款13408万元,社员股金235万元,净资产118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4%(若剔除政策性亏损挂帐和已化解的长城资产公司债务,实际资产负债率约为70%)。全系统销售总额66792万元,其他业务及承包、租赁收入115万元,实现利润103万元。

(三)网络建设状况:全系统现有88户企业,其中26户县以上企业中,产权整体转让的14户,5户控股企业,3户参股企业,其余4户为新办民营企业;现有的62户基层社,其中发展上规模,实力较强的一类社有26户,占42%;经营逐步恢复,盈利能力较弱二类社有22户,占35%;处于看门守摊的三类社“空壳社”有14户,占23%。截至底,由供销社领办的各类专业合作社125户,占全社会总数的13%,其中注册登记93户,占总数74%。这些专业合作社生产、经营、服务涉及果品、蔬菜、畜禽、蚕豆、建筑、中药材、林业等多个主导产业和特色产品。全系统现有农资配送中心6个,农资配送额15063万元,销售网络419个,实现农资销售36799万元,利润24.8万元。

(四)资产开况:全系统结合城镇拆迁改造和“新网工程”建设,大抓闲置场地的开发建设和经营设施的改造新建,累计完成投资1.3亿元。先后建成了甘谷磐安百货市场、“万家福”购物中心、麦积区马跑泉劳务市场,陇鑫商场,农副公司商住楼,秦安兴国镇的综合大楼等项目及正在建设中的甘谷为民农资配送中心、大石农贸市场,秦州区娘娘坝农贸综合市场、平南综合市场、中梁供销社经营服务设施改造、镇农化服务中心及秦安县农资超市等新型项目陆续投入使用,在解决当地农民“卖难买难”,改善农村购物环境及搞活农村流通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改革发展中的做法

(一)积极争取政策扶持,全面加强县级社自身建设。近几年,我们针对县级供销联社的实际,积极向市政府汇报反映,争取政策支持,优化发展环境。市社积极争取市政府出台《中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解决当前县区供销合作联社几个突出问题的通知》市委办发〔〕49号文件,明确要求各县区政府要“明确县区联社的体制定位,妥善解决其经费供给问题”。经过市县区联社不懈努力,全系统7个县级供销联社于底前已全部纳入财政供给,性质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县级社纳入财政供给解决了县级联社后顾之忧。

(二)积极争取党政重视,把供销社工作纳入农业、农村工作的大盘子。近几年市社经过多次争取协调,在,市供销系统工作被市政府列入全市农业部门管理考核的大盘子,和农口其他部门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这对今后促进供销社工作产生了良好效果。

(三)积极引领示范,充分发挥流通网络服务职能。市社围绕“新网工程”建设,争取市政 府出台了天政办发141号文件,为各县区社积极争取和制定本县区“新网工程”实施方案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奠定了基础。甘谷、武山、秦安三县供销联社被政府确定为全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工作的牵头单位,履行组织、管理和服务职责。同时,为了进一步强化市县级社的管理、协调、指导、服务的职能,早在市社经过多方协调争取,建立了市市级化肥储备制度,保证化肥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在此基础上,秦州区联社积极争取区政府出台了区级化肥储备制度,每年承担政策性化肥储备6000吨,落实储备资金1200万元由财政予以贴息,承担此职能的企业每年可获70万元的贴息款。其他县区社也正在和政府积极协调争取此项政策的扶持。

(四)加快流通网络建设力度,提高为农服务水平。全市供销社积极推进“新网工程”建设,紧紧围绕构建日用消费品、农业生产资料连锁经营、农副产品市场收购、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四大网络,培育具有一定规模、体现供销社特色的龙头企业7家,办建各类市场20个,兴办各类专业合作社125个,入社农户达到5万户以上,,辐射带动农户10万户。在经营网络1006个的基础上,新建和改造县、镇、村级社区综合服务社或便民店、连锁超市总数268家,覆盖全市60%的乡镇和较大规模的行政村。

(五)关注职工生活,解决难点热点问题。针对部分企业改制遗留问题多、职工生活困难的实际,我们坚持关注民生办实事,积极向政府反映,维护职工利益。清水县联社对全系统改制遗留问题通过向县政府汇报反映并提出了解决方案和措施建议,县政府同意用供销社土地出让金中收归财政部分解决拖欠职工的社保金;麦积区供销社改制遗留问题通过向区委、区政府汇报反映,得到了区政府高度重视,由区政府用财政收缴供销社土地出让金947万元,解决了拖欠的社保金297万元,兑付职工身份置换费402万元等。在今年省市社保部门出台政策,供销社集体企业进社保的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全市供销社1726名未参保人员中,已有944名搭上了末班车,参加了社保,其余人员因资金问题自愿放弃参保机会。这样长期困扰供销社的改制遗留的职工未参保问题得到了彻底解决,为供销社改革发展,轻装上阵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三、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市供销社县级社通过改革改制,在产权结构、经营业态、企业体制、发展实力上发生了深刻变化,经营效益和为农服务能力有了明显提高,但还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一是供销社职能弱化。由于供销社缺乏明确的职能和有效的手段,政府出台的优惠政策、扶持项目和专项资金等供销社很难争取到。如引领发展专业合作社、“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等,供销社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在优惠政策、扶持资金落实上,因供销社不是牵头部门,缺乏有效的争取手段。大多数县社都在围绕服务“三农”主题自己找工作干,但迷茫被动局面难以改观。二是人才匮乏,人员年龄普遍偏大。县级社人员老化,思想观念落后,严重缺乏活力和战斗力。县级联社人员年龄一般45到55之间的比例占80%。人才匮乏已成为影响供销社改革发展的突出问题。而且县级社人员除了当地政府个别调整班子外,供销社人员流动处于停滞状态。三是县级供销联社在社涉企业中的控制力明显下降。全系统23户已改制企业中,供销社控股的只有5户,参股的只有3户;大多数企业已经民营化,与供销社失去了经济要素联结,使得供销社对这些企业失去了控制力。四是缺乏“新网工程”及项目的扶持力度。“新网工程”实施以来,由于申报项目和投资规模的限定,我市供销社系统在和向有关部门共申报的62个项目,落实扶持资金(中央财政)175万元。

四、今后发展对策思考

及今后我市供销社改革发展的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40号文件和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紧扣一个主题,坚持四个原则,建设一个中心,发展两社两店,恢复三大功能”。即要紧扣新农村建设这个主题,以“新网工程”建设为切入点,坚持合作制理念、为农服务方向、开放办社和多途径改造的原则,以市场化运作为手段,建设一批中心(集镇)强社,发展农村社区综合服务社、专业合作社和乡村便民超市、农资农家店,全面整合闲置资产、商业网点和为农服务组织,重新构筑基层社组织体系和经营服务体系,恢复和壮大基层社服务“三农”、沟通城乡、搞活流通的功能。

发展目标:销售营业收入比上年增长10%,汇总盈利比上年增长20%。培育1家日用消费品连锁经营龙头企业(新合作连锁超市有限公司),支持5家农资、农副产品龙头企业(秦州、秦安、张川各1家,甘谷2家),提升2个县级农资配送中心(甘谷、秦安)服务功能,发展50家农资连锁经营示范店,全系统化肥配送总量占全市供应量的80%以上;按照星级化标准规范发展“新合作”农村中心店和加盟店100个,新建改造基层社10个,依法规范组建专业合作社20个、村级综合服务社30个,力争吸纳入社农户1.5万户,带动农户3万户,帮助农民实现收入突破2亿元。

(一)推进“新网工程”建设、发展农村现代流通

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简称新网工程)是一项公益性、基础性和长期性的惠农工程,是国家赋予供销合作社的新任务,是供销社服务新农村的主要抓手。一是要加快发展新合作连锁店,着力构建日用消费品现代经营网络。要借助全国“新合作”集团连锁经营品牌,按照“行政力推动、市场化运作”的原则,以供销社传统流通网络为基础,优化整合社会资源,调动各方面资本投入,改造现有经营网点,加快发展以农民为主要服务对象的连锁经营和物流配送,要有计划地对传统经营网点进行超市化改造,力争年内发展新合作日用消费品连锁店100个;二是要把“新网工程”建设与“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项目建设相结合,积极与市内有经营优势的大型超市联合,开展总经销、总经营,通过龙头带动,在市县发展配送中心、在县乡发展超市,在村上发展农家店,全面构建起县乡村三级连锁销售网络;三是要创新完善连锁经营机制,推动各级重点经营企业建立“采购联盟”,促进系统营销渠道与供应链对接,整合系统内有效企业资源,适时组建农资、农副产品经营集团,提高供销社对农村流通网络的自主可控能力。

(二)、紧抓扩大内需机遇,壮大优势经营业务

一是要全力做好农资供应服务工作。从开始,国家已取消对化肥生产流通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逐步建立以市场为主导的价格形成机制,并允许各类投资者进入化肥流通领域。面对新的市场形势,各级供销社要继续深化农资流通体制改革,创新农资流通体系和网络体系,大力发展和完善农资连锁配 送经营,推进农资经营连锁化、管理规范化和服务网络化,确保供销社农资经营总量保持在80%以上的市场份额,特别是要抓好农用地膜的调运、储备和配送、销售工作,为全市111万亩全膜双垄沟播种植任务的完成提供充足的物资保障;市县社要加强对全市农资连锁经营网络的监督与管理,指导农资连锁经营店拓展服务范围,开展测土施肥、推广技物结合服务,实现化肥、农药和农膜等农资供应与服务一体化,探索开展种子、农机具等经营服务项目,确保春播农资供应;积极争取政策,加大市级农资商品储备种类和规模。各县区供销社也要争取政策和资金,尽早建立化肥、农药、农膜等重要农资商品淡季储备制度,有效调节当地农资市场供应。二是要认真抓好农产品营销服务工作。重点要推进全市农产品营销网络建设,这是全系统为农服务工作的重中之重,是供销合作社在今后一个时期的核心职能。基本思路是逐步建立组织协调、信息服务、营销推广、品牌建设、政策支持五大体系。重点是要制定全市农产品营销网络建设规划,报市政府批准实施;完善、充实、加强各级农产品营销协会,特别是市果品协会、农产品营销协会的工作力量,配备必要设施,开展正常业务活动,在此基础上,条块结合,以产业为纽带,逐步成立若干个联产联销组织;加强营销队伍建设,继续加强农产品营销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通过培训,壮大经纪人队伍,提高经纪人职业素质,加强经纪人之间的联系与合作,力争完成经纪人培训任务1000名;加强系统内农产品品牌建设,对现有品牌要继续巩固和提高,同时要创建更多的品牌,通过举办展示会、交易会,推介全市名牌农副产品,开展农商对接活动;探索建立我市名优农产品城市终端市场销售系统,如在大中城市开设“窗口”、在大型超市设立专柜、发展特色店、便民连锁店、生鲜超市,直接从产地采购,直销城市居民和其它消费者。为了实施好以上思路,将召开系统内专题会议进行研究。

(三)、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推进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继续抓好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建设。新发展专业合作社20家、综合服务社30家。要围绕花牛苹果、秦安蜜桃、秦安花椒、下曲葡萄、天萃婴桃、武山、甘谷蔬菜等名优产品,发展以流通服务为主的专业合作社,积极开拓市场,提高农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加强供销社与专业合作社的产权联结,按照省市示范标准,全面提升专业合作社发展质量。新发展的专业合作社,要从建立伊始,就依法规范组建,完善各项制度,坚持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提高。要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增强农民的合作意识,吸收农民入股,引导原有还没有登记注册的专业合作社今年全部依法完成登记;要引导更多的龙头企业与专业合作社实现农商对接,真正建立“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要以村级阵地为依托,以农资和新合作日用消费品超市经营网点为基础,拓展经营范围,实现公益与经营相结合,专项服务与综合服务相协调,村务、商务、服务为一体,打造农村综合服务平台,为农民提供安全、便捷的贴心服务。二是要积极推进协会工作。将协会工作纳入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总体布局,从人才、资金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立足行业优势,不断完善现有协会功能,发挥其桥梁与纽带作用,培育一批有功能、有业务、对会员有吸引力,在社会上有影响力的协会。在摸清底数、职业培训的基础上,尽快组建市农产品经纪人协会;三是要探索“三位一体”为农服务体系建设。要依靠农业部门牵头,发挥供销合作社骨干作用,建立供销合作社与信用合作社、专业合作社等其它农村经济组织联结的长效机制,探索开展信用合作担保业务,提高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水平。总结甘谷县磐安供销合作社的经验,充实“三位一体”服务功能,积极向全市推广。

(四)、加快网络恢复重建,强化县级供销社建设

针对目前全市供销社县域经营服务网络发展不平衡,部分县区经营网络弱化和出现空白的现状,要按照总社、省社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进县域经营服务网络的振兴。一是要重点推进、着力抓好网络薄弱与空白县的网络恢复重建工作,要通过挖掘自身潜力恢复重建,通过开展联合合作恢复重建;依照规范要求和市场规律恢复重建;二是要抓项目落实。要结合各自实际,量力而行,提出网络重建项目,积极争取政策扶持,要督促清水、秦州两县区抓好已申报项目的实施;三是要结对帮扶。系统内实力相对强的县区和企业要与发展相对落后的县区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通过互相学习调研,筛选帮扶项目,开展多种形式、多途径的互惠合作,通过以强带弱,加快县域网络的均衡发展。

(五)、实施一批重点项目,拉动系统快速发展

充分发挥自身的资产优势和网络优势,开展内引外联,按市场化运作的要求,建立多元投资、联合开发、合作经营的新体制,用企业承载项目,用项目整合系统,增强供销社经济实力,提升服务层次和水平。一是市社要实施供销物流园项目。项目计划占地面积260亩,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分为农资配送中心,农产品冷链物流配送中心、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废旧物资加工交易中心、信息咨询服务中心和农民培训服务中心。二是要上下联动实施“新合作”连锁配送网络建设项目。计划从起,到20__年底,利用三年时间,投资5980万元,在全市建立1个市级新合作物流配送中心、1个新合作农产品冷链物流配送中心、3个县级新合作物流配送中心;建立4个市级中心(直营)店,6个县级中心(直营)店,在乡镇所在地建起乡级“新合作”中心(直营)店,使市县乡级中心店总数达到120个,在所有行政村建起加盟(农家)店或便民超市,使连锁店总数达到1200个以上。基本形成以市区为依托,以农村市场为重点,集日用消费品经营、农副产品购销、综合便民服务为一体的连锁经营网络体系,全面提升农村流通现代化水平。三是在乡镇基层社实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主要是结合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和灾后恢复重建,开发改造10个以上基层社经营服务设施,计划建筑面积1.8万平方米,投资2300多万元。四是要继续实施一批农业特色项目。要积极争取项目,扶持甘谷供销社辣椒加工、蔬菜标准化基地建设,标准化养殖基地、武山县供销社脱水蔬菜、优质蚕豆种植加工、秦安县供销社果品基地等六大特色农业项目持续发展,做大做强,形成立社立企的支柱产业。五是要抓好政策性项目申报争取工作,要继续争取国家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发展项目,全国总社“新网工程”、“千社千品”专业合作社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省社特色商品基地建设、基层组织建设项目,力争项目争取的数量和资金都有较大幅度增长。

(六)、加强社有资产管理,提高科学运营水平

社有资产是农村集体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民群众是社有资产的终极所有者,管好、用好社有资产是供销社增强为农服务功能的前提和基础。一是要强化县级社对社有资产监管的职责。有条件的县级社要建立专门的资产监管机构,代表联社对县基资产实行一体化管理;二是要加强社有资产的保护性开发。目前,各县所剩社有资产原则上不准再出售。对必须通过处置资产来解决突出矛盾的,要严格按出售审批、评估、竞拍等程序进行。要实施开发性保护,对闲置或低效资产,要有计划地进行开发,实现社有资产的快速增值。三是要建立社有资产市场化运营机制,对社有资产开发和出租,要严格程序,规范化管理、市场化运作,防止社有资产流失。四是要建立健全社有资产管理办法,把社有资产运营水平纳入对所属企业的业绩考核之中。

五、请求市政府协调解决的几个问题

(一)市政府争取出台一些更加具体的扶持供销社企业特别是基层社发展的政策,如争取将“新网工程”建设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安排专项资金给予扶持;如对基层供销社建设在资金、用地等方面出台一些比较明确的扶持政策。

(二)请求市政府协调省直有关部门,将农产品经纪人培训纳入政府农民工培训的“阳光工程”,为今后我们开展农民培训提供更多资金支持。

农业合作社工作总结范文第5篇

一、高度重视合同农业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基础性地位,继续加大涉农合同帮扶工作力度

加强“三农”工作,积极发展现代合同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大任务。近年来,各地合同监管部门按照总局统一部署,围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一中心工作,以合同帮农为抓手,为推进合同农业,促进农民增收,做了大量的探索实践,有力地推动了农村经济发展。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个需要不懈努力的漫长过程,推进合同农业工作,也是一项长期、艰巨和复杂的工作。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开展涉农合同帮扶工作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服务“三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以维护农民权益和促进农民增收为己任,加大涉农合同帮扶工作力度。各地在合同帮扶工作中,要着重围绕合同指导、监督、执法等各项职能,在建立完善合同帮农工作机制上狠下工夫。合同帮农工作机制主要包括:涉农合同行政指导工作制度;制定推广农业合同示范文本工作制度;“守合同重信用”涉农企业和农户公示活动工作制度;涉农合同争议行政调解制度;打击涉农合同欺诈行为工作制度;合同帮农工作考核总结制度等。

推进合同农业工作,关键在于规范合同签约行为,重点在于提高合同履约率,核心在于增加农民收入。选择重点涉农龙头企业进行帮扶,是做好合同帮农工作的基础,制定推广切实可行的农业合同示范文本,是做好合同帮农的支撑点,积极开展涉农合同争议行政调解工作,是解决农户后顾之忧的有效措施,严厉打击涉农合同欺诈违法行为,是维护农民权益,做好合同帮农工作的保障。各地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帮扶措施,选择有特色的农产品或当地主要经济作物等作为合同帮扶的切入点,以重点涉农龙头企业作为合同帮扶的突破口,进行重点指导和帮扶。要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认真总结以往合同帮农工作的经验,以合同规范促进合同农业稳步发展,以合同监管巩固合同农业既有成果,以合同执法保障合同农业良好环境。

二、逐步建立完善合同帮农行政指导工作制度,不断提高合同帮农工作的水平

各地要针对涉农合同双方法律意识薄弱、签约率不高、合同条款不规范、履约和毁约比较随意、涉农合同双方互信度低等问题,建立完善合同帮农行政指导工作制度,不断提高合同帮农工作水平。

1.建立合同法律知识培训制度,为推动合同农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律环境。各地在推进合同农业工作中,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开展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多方位的合同法律知识培训,包括在新闻媒体开办合同法律知识宣传专栏;合同法律知识培训班;合同争议行政调解过程中和查处合同违法行为过程中的法律法规知识普及等,提高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法律意识和诚信履约意识,夯实推进合同农业发展的基础。

各地要把法律培训工作列为涉农合同行政指导工作制度的重要工作内容,使培训工作系统化、制度化、普及化。培训内容的重点包括:签订书面合同和诚信履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涉农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签订农业合同的技巧;签订协议条款应当注意的问题;如何约定价格、质量标准及验收等核心条款;如何识别农业合同中的陷阱和霸王条款;如何便捷有效地解决合同纠纷等。

培训的对象,主要包括合同监管干部和涉农合同双方当事人。一是要加强对合同监管干部的法律法规培训,特别是对工商所一线合同监管干部的法律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合同监管干部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提升合同帮农的档次和水平。二是要加强对涉农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重点是涉农龙头企业的合同法律知识的培训。通过培训,使合同双方当事人认识到,只有诚信履约,才能有效地保护双方当事人近期、远期以及预期的合法收益。三是在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过程中,要突出和加强合同法律知识培训,使所有参与专业合作社的农户掌握基本的合同法律知识,了解自己的权利义务,自觉按照合同约定参与专业合作社的活动,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履行自己的义务。

2.加大基层维权组织建设步伐,建立完善合同帮农指导服务工作制度,为农业合同双方提供及时便捷的法律服务。在乡镇以及行政村设立“一会两站”、乡村维权站或者合同指导站,及时便捷地为涉农企业和农户提供合同咨询、签约指导和纠纷调解等法律服务,是推进合同农业顺利开展的一项有效措施。各地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加快基层维权组织的建设步伐,逐步建立完善合同帮农的指导服务工作制度,充分发挥“一会两站”、乡村维权服务站或者合同指导站的指导服务功能,为合同农业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

一是要积极推动和支持更多的区县、乡镇以及行政村设立“一会两站”、乡村维权站或者合同指导站,加快基层维权组织的建设,使其覆盖到推行合同农业的所有区域。在建设基层维权组织的过程中,要尽可能吸收更多的基层政府部门、司法机关、相关中介组织、农业技术专家、法律工作者和农户代表等参加,增强其权威性和影响力。二是要明确基层维权组织的职责。主要包括对合同法律知识的宣传普及、合同签约指导、合同履约监督、简单的合同纠纷调解等。三是要加强对基层维权组织的指导,以基层维权组织为平台,规范涉农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户的签约、履约行为,维护公平、公正的合同农业市场交易秩序,推动合同农业稳步、健康发展。

3.建立完善“守合同重信用”涉农企业和农户公示活动工作制度,引导当事人形成诚信守约的良好风气。农业合同履约率低,是目前合同农业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其原因主要在于农业合同双方的法律意识比较淡薄,诚信意识比较弱。各地要以“守合同重信用”公示活动为契机,大力表彰诚信的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户,在广大农村形成诚信守约的良好社会风气。

一是要把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户纳入“守合同重信用”公示活动范围,并有所侧重。要把涉农龙头企业的合同信用情况,列入企业信用监管的重要内容,重点进行动态监管。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结合推进合同农业总体工作,对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户单独予以公示表彰。要采用科学的评价系统,使此项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要遵循自愿原则,注重质量、严格把关,不收费用。二是对“守合同重信用”农户的认定公示,主要由县市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本县市范围内进行。省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指导,关键是对农户的具体评价标准要细化,指标要量化,做到公开、公平。三是对已公示的“守合同重信用”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户,要大张旗鼓地宣传,扩大守信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户的社会知名度,增强其荣誉感。各地可以结合实际情况,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出台优惠政策,对“守合同重信用”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户,给予政策优惠和相关扶持措施。工商部门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公示的“守合同重信用”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办理年检、变更登记、抵押登记及日常巡查等方面给予更多便利。

三、建立完善农业合同示范文本制定推广工作制度,防范和避免合同纠纷

农业合同示范文本,具有指导性、规范性、公平性和可操作性的特点。制定和推广好农业合同示范文本,对于规范、平衡涉农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避免霸王条款,有效防范和减少合同纠纷,大力促进合同农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各地在制定和推广农业合同示范文本时,要形成工作制度,有目的、有步骤、有措施地实施。

1.根据本地实际需要,制定推行适合涉农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户急需的农业合同示范文本。今年各地在制定颁布农业合同示范文本工作中,重点是总结地市县已制定的示范性农业合同示范文本,由省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布推广。除特殊需要外,地市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再制定新的示范性农业合同文本。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今年将在适当时机,制定推广适用全国范围内的《粮食订购合同》等合同示范文本。

2.各地在制定农业合同示范文本时,对涉及合同双方权利义务的关键性条款,要具体细化、明确,体现公平,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户的权利要予以特别重视。对价格的约定,要建立动态性互惠互利价格机制,要通过采取推行最低保护价制度+二次分配制度等措施,能够使农户做到畅销增收,滞销保收。对价款的支付约定,要针对农村的特点,尽量推行现金支付、即时结算的条款约定,避免拖欠现象。对质量验收的约定,尽量细化有关质量标准条款,如对农药残留指标的约定,要有明确的衡量指标,具有可操作性。对技术指导服务的约定,要根据农作物生长的特点和规律,约定详细的技术指导服务内容。对违约责任的约定,要明确具体,具有现实可操作性。

3.做好农业合同示范文本的推广工作。各地要做好农业合同示范文本的宣传工作,重点是在拟推广合同农业的地区做好宣传工作。要充分宣传涉农企业和农户采用农业合同示范文本对双方的好处,以涉农龙头企业为突破口,引导涉农企业和农户积极主动使用农业合同示范文本。要把涉农龙头企业(经纪人、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推广农业合同示范文本的重点,以点带面,在合同农业中逐步全面推广使用农业合同示范文本。

四、建立涉农合同争议行政调解制度和建立打击涉农合同欺诈行为工作制度,为推进合同农业提供和谐安全的市场交易环境

目前在全国大部分农村地区,合同农业的基础还比较脆弱,因此,建立维护和谐安全的合同农业市场交易环境至关重要。各地在推进合同农业的过程中,要根据本地区合同纠纷的特点和规律,加强农业合同行政监管,在原来工作的基础上,建立涉农合同争议行政调解制度和打击涉农合同欺诈行为工作制度。

1.建立涉农合同争议行政调解制度,营造和谐的合同农业市场交易环境。合同农业具有市场性、契约性、持续周期长和市场风险大的特点,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各种各样的合同纠纷。各地要结合当地农产品的特点和规律,建立完善涉农合同争议行政调解制度,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快捷、简便、高效的优势,降低争议双方的诉讼成本,及时化解矛盾,提高农业合同交易效率,为促进合同农业发展,创造和谐有序的市场交易环境。

一是利用“一会两站”、乡村维权站或者合同指导站分布广的优势,建立快捷方便的合同纠纷受理制度,及时受理合同纠纷,做到早发现、早调解;二是要创新行政调解机制,整合调解资源,吸收各方面专业人士参加,制定行之有效的调解工作制度,实现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机结合,不断提高合同行政调解的工作效率和公信力。三是重点指导基层工商所,积极开展合同争议行政调解工作,及时解决合同纠纷,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要特别重视苗头性合同纠纷的解决,避免引起极端行为、突发性事件、。

2.建立打击涉农合同欺诈行为工作制度,营造安全的合同农业市场交易环境。

维护合同农业市场交易安全,是推进合同农业发展的基础。各地要认真研究分析当前涉农合同欺诈的特点、形式和规律,提出有效的对策,稳、准、狠地打击涉农合同欺诈违法行为。要通过建立打击涉农合同欺诈行为工作制度,整合现有执法资源,提高执法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