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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网络诈骗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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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网络诈骗的原因

电信网络诈骗的原因范文第1篇

网络诈骗实际是利用计算机网络来进行诈骗,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速普及与高速发展,网络诈骗形式特点都产生了各种各样的新变化,如今诸多诈骗分子把社会阅历浅、涉世未深、经验不足的学生群体作为目标,而高校大学生更是受骗的重灾区,应对网络诈骗已是迫在眉睫,我们应该更多地给高校大学生科普众多预防网络诈骗知识以及各种举报途径,为了更好地保护大学生的财产安全以及自身权利。2实证分析2.1样本的基本情况

本文采用自编的调查问卷主要面向广东培正学院、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广东白云学院、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共5所广州民办高校的大学生。发放问卷共1008份,回收1008份,有效问卷共931份,有效问卷率为92. 4%。基于对广州市5所民办高校931价有效样本分析,寻找出高校大学生遭受网络诈骗的原因,从而为预防网络诈骗寻找相应的对策并更好地保障他人的财产安全及权利。

表1显示,在有效样本931名大学生中14. 29%表示对网络安全以及网络诈骗手段应对措施非常了解,71. 43%表示一般了解,14. 29%表示不了解,100%的大学生表示有接收过关于网络诈骗方面的信息。2.2遭受网络诈骗后的反应

在931份有效样本中,575名大学生表示自己或自己身边的亲朋好友遭受过网络诈骗,占了61. 76%。针对这61. 76%的大学生再次调查他或他身边的亲朋好友遭受网络诈骗后的反应。575名大学生表示自己或自己身边的亲朋好友遭受网络诈骗后的反应,保持沉默,花钱买教训的占了将近一半的人,并不懂利用自身教训更好地向他人宣传,不懂寻求帮助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利以及他人的权利。故积极向大学生宣传预防网络诈骗方面相关信息为当下之急。2.3高校大学生遭受网络诈骗的主要原因分析

本次调查归纳总结出5项引起网络诈骗的主要原因。通过下面的频率分析,归纳总结出网络诈骗频发的主要原因。

如图1所示,在931份有效样本中网络诈骗频发的主要原因中大学生自身防范意识不足占了38. 36%,大学生贪图便宜、存在侥幸心理占了24. 33%,网络系统的不安全占了8. 83%,诈骗手段形式多样且周密占了25. 33%,数据网络的不断发展占了3.75%,法律制度的不完善占了3.00%。

其中网络诈骗频繁原因中网民自身防范意识薄弱占比最高,因此我们要从根源出发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积极向他们宣传预防网络诈骗的相关知识从而有初步以及更深入的了解,提高自身的防范意识和养成良好的网络习惯。诈骗手段形式多样且周密占比也很大,因此要在宣传网络安全的同时也宣传各种新型的网络诈骗手段,让大学生在面对网络诈骗形式的轰炸之前足以让这些普及的知识建立一道属于自己的坚固防御体系,此时自身的防范意识也在不断地提高。2.4网络诈骗的主要类型特点及预防对策

针对上述网络诈骗手段形式多样且周密的情况,根据一些官方数据统计和调查情况,总结出五种主要的网络诈骗类型及特点,为人们更好地保障自己的权利提供帮助。目前网络诈骗类型主要的有:兼职刷单诈骗、冒充亲朋好友借钱、网络购物诈骗、伪造中奖信息进行诈骗、积分兑换诈骗。2.4.1兼职刷单诈骗

诈骗分子以代刷票数、网络兼职等幌子欺骗受害人,谎称有巨额奖励,让受害人加入如QQ,微信等社交群,以兼职刷单赚返等借口实施诈骗。

对策:不轻信网络上的“先垫付后返还”、“巨额奖励”等兼职工作;寻求工作交流过程中注意提高警惕保护隐私,不透露任何个人身份信息、各类账号密码及短信验证码,以防违法分子利用你的个人信息。2.4.2 冒充亲朋好友借钱

诈骗分子利用木马程序病毒盗取QQ,微信等聊天软件的账号及密码,冒充成亲朋好友借钱或要求汇款转账,达到骗取钱款的目的。

对策:转账前一定要跟对方电话联系或当面亲自确认准确无误后方可进行汇款;同意添加亲朋好友推荐的QQ、微信之前,切记辨清事情的真伪;手机和电脑都安装安全级别高的安全软件;QQ、微信等聊天软件要及时开启设备锁及账号保护。2.4.3 网络购物诈骗

诈骗分子建立虚假购物网址或创立淘宝店铺,一旦你下单购买就会出现订单有若干问题、系统故障等借口表明需要重新激活。借此发送虚假链接,只要填写好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密码及验证码等相关个人信息后,支付软件及银行卡上的资金即将被清空。

对策:当别人称订单出现问题、系统故障需重新激活等类似这些话时,记得不要放松警惕,及时保护个人信息以免遭受诈骗,从不轻易向他人泄露任何个人相关信息;手机和电脑进行定期杀毒。2.4.4伪造中奖信息进行诈骗

诈骗分子以热播节目组的名义借助网络、短信、邮件、电话等媒介向受害人发送虚假的中奖信息,利用人们投机致富的虚荣侥幸心理,谎称被抽选为节目幸运观众并有高额奖励,诱导受害人转账汇款到指定的银行账号。

对策:提高保护个人信息的安全意识,不轻易点开不明链接;勿轻易楣信中奖信息,尽管内容多么逼真诱人;严格保密自己的个人隐私,遇到事情保持淡定的心态去分析,可向有关机构求证,当不能确认时可立即报警。2.4.5积分兑换诈骗

犯罪分子冒用运营商、银行等客服电话号码发送短信给被害人,以积分兑换奖品、现金、智能手机等为理由,诱骗被害人点击木马链接。若点击,犯罪分子可在后台获取用户的银行账户及密码等相关信息,进而盗取其账户资金。

对策:个人资料严格保密,不明来电多警惕;收到“银行卡密码升级”、“积分兑换”等方面含有链接的短信时,要通过银行、运营商的官方网站或客服电话进行核实,不轻易点击短信中的链接。3打击网络诈骗最有效的对策

如图2所示,在931份有效样本中,大学生认为打击网络诈骗最有效的方式中网民自己警惕、注意个人信息不外泄占了31%,学校相关教育媒体多宣传网络诈骗的形式及预防对策占了26.%,完善网络监管体系占了10%,有关安全软件的技术升级占了21%,国家加强法律法规提出新律例,从严处理占了10%,其他占了2%。

由此可知,被调查的大学生认为打击网络诈骗最有效的方式中,网民自己警惕、注意个人信息不外泄的占比最高,其次,学校相关教育媒体多宣传网络诈骗的形式及预防对策与有关安全软件的技术升级的占比较高。因此,在注意个人信息不外泄,提高自身防范意识之外,学校等相关教育媒体在高校大学生打击网络诈骗中也扮演着很重要的角色,学校更应大力加强预防网络诈骗的宣传力度,开设多种网络安全教育课程旨在不断提高高校大学生自身防范意识,也可创立网络安全教育社团等第二课堂活动不断地去吸引更多的学生去了解相关的网络安全知识。4打击网络诈骗的重要性以及意义

(l)对高校大学生而言,打击网络诈骗不仅让大学生学会如何保密个人信息,更是对高校大学生预防网路诈骗提供宝贵的建议与对策。打击网络诈骗有利于引导高校大学生培养良好的网络行为习惯,培育良好的网络道德风尚,让大学生正确地认识到网络诈骗的主要手段,从而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更好地保障大学生的财产安全以及自身权利。

(2)对高校而言,高校安全教育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是网络安全教育,高校更应与时俱进,在网络安全教育的内容上不断更新及改进推广,加大宣传预防网络诈骗的相关知识,联系社会实际,实事求是,积极打击网络诈骗,为构建和谐、安全、稳定的高校网络环境做准备。大学生是高校的主要群体,而积极打击网络诈骗对于高校构建和谐校园具有密切的关系。因此高校要积极宣传预防网络诈骗,从而提升大学生自身防范意识及防骗能力。

(3)对教育而言,当今时代下互联网的迅猛发展,网络诈骗事件的频发,应把网络安全教育列入学生工作重要的一部分,这是一种推广网络安全教育创新的一种新形式。打击网络诈骗,在教育方面可提出诸多新的形式,如举行一些校园法制知识比赛、创建网络安全教育社团、网络诈骗主题微电影比赛等方式,当达些寓教于乐的活动变为理论教学的第二课堂的形式时会更容易被学生接受和理解。

电信网络诈骗的原因范文第2篇

1月18日腾讯网的文章《大数据起底网络诈骗》提到,据统计,2015年全国接到诈骗信息的人数高达4.38亿,占总人口32%。全国每3人中就有1人接收过诈骗信息。其中,仅短信诈骗一项,就有至少2.8亿用户接收过。

2015年,网络诈骗大案、要案增多。整体呈高发态势,中部、东部、南部是全国网络诈骗的高发区域,其中广东省是受网络诈骗影响最严重的省份,占全国受影响人数总量的18.53%。在全国恶意电话分布中,固话和常用手机号码段骚扰电话情况最为严重。而网络诈骗则主要分布以在400、17*开头的虚拟运营商号段上。

在网络诈骗中,仿冒公检法工作人员行骗手段的欺骗性最高,涉及案件也最多,占到了案件总数的38.22%。而诈骗危害性最高的则是“网上购物诈骗”,其损失金额占总金额的21.12%。从作案时间上看,作案者通常选择事主独处或者正在忙于工作时行骗。从全年的分布来看,网络诈骗在各类法定假日、寒暑假,还有双11、双12等大型促销活动日异常活跃。此外,年底银行公司结账、年终奖发放时节,也是网络诈骗的高发时段。40岁以上中老年男性防范意识较弱,成为最容易中招的人群,占受骗总人数的62%。尤其是在损失超过5万元的诈骗案件中,中老年人所占比例更是高达75%。从受害人职业来看,网络诈骗最容易发生在事业单位职工、无业和离退休人员三大群体当中,所占比例高达总数的90%。而在损失超过5万元的诈骗案件中,他们仍然是主要的受害群体,其中离退休人员受骗的情况相对更加严重一些。

1月7日新华网的文章《网络诈骗呈高发态势》指出,公安部的统计显示,2015年我国公安机关已侦办网络违法犯罪案件173万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9.8万人。在众多的网络犯罪案件类型中。19.2%为网络诈骗,11.9%为电信诈骗,此外,还有网络赌博(8.7%)、网络贩毒(5.9%)、网络敲诈(5.5%)等类型。网络犯罪分子掌握网民个人信息后,通过冒充熟人博取同情。以精准场景设置实施的诈骗、敲诈。比如犯罪分子利用QQ、微信和微博等社交工具伪装成社交工具用户本人,向其好友、家属发送汇款、充值等诈骗信息。

2015年11月6日人民网的文章《网络诈骗每年敛财或超千亿,从业者至少160万人》称,2015年1至9月,我国第一个网络诈骗全民举报平台――猎网平台共接到全国网民举报网络诈骗案件20,086起,涉案金额高达8901万元,人均损失4431元。初步统计,网络诈骗“产业”的从业人数至少有160万人,“年产值”超过1100亿元。骗子与受害者往往不在一个城市,公安机关异地侦破比较困难:且网络诈骗绝大多数都低于3000元,单一诈骗案例很难达到公安机关的立案标准。很多犯罪分子尽管骗了几百人、几千人,但由于单笔诈骗金额都很小,所以得不到法律的制裁。同时,犯罪分子在网络诈骗过程中使用的往往是他人的手机卡、银行卡甚至是身份证。网络诈骗已经成为中国用户上网最大的威胁之一。

花样翻新

2015年7月19日《中国青年报》刊文《个人信息泄露是网络诈骗发生重要原因》认为,网络诈骗案件频频发生的背后是互联网上日趋严重的病毒木马、钓鱼网站、网络攻击、骚扰电话、垃圾短信等恶意行为以及频繁发生的信息泄露等网络安全事件。个人信息泄露主要有三条路径:一是人为因素,即掌握了信息的公司、机构的员工非法倒卖信息:二是电脑感染了病毒木马等恶意软件,造成个人信息泄露:三是攻击者利用网站漏洞,入侵了保存信息的数据库。目前,网站攻击与漏洞利用正在向批量化、规模化方向发展。黑客通过入侵有价值的网络站点,盗走用户数据库,这个过程在地下产业术语里被称为“拖库”。在取得大量的用户数据之后,黑客会通过一系列的技术手段清洗数据,并在黑市上将有价值的用户数据变现交易,通常被称作“洗库”。黑客将得到的数据在其他网站上进行尝试登录,叫做“撞库”。最后。黑客还会把多个不同类型的数据库整合成“社工库”。随着社工库的日益完善,大量网络用户的隐私信息、上网行为以及与个人金融财产安全相关的数据被重新整合,多维度的海量信息让有针对性的精准式诈骗场景频现。

2015年5月12日《检察日报》刊文《网络诈骗认定“三难”亟待破解》指出,网络诈骗具有案件数量多、作案手段新颖、组织性强、易诱发关联犯罪等特点,司法实践中存在不少难题,增大了打击网络诈骗的难度。一是主观故意难认定。随着网络的发展,网络诈骗花样翻新,对行为人主观故意认定的难题也浮出水面。在网络诈骗中,有的行为人不直接参与实施,而是为实行人提供帮助,创造条件;有的专门从事生产、销售电话改号软件:有的提供伪基站设备等,这类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诈骗的故意,在司法实践中尚难以认定。此外,在其他主犯尚未归案的情况下,部分在案行为人往往表示被欺骗参与团伙工作,这种情况下认定行为人是否存在主观故意较为困难。二是主犯与从犯难区分。当前,网络诈骗犯罪绝大多数是共同犯罪。一个团伙实施网络诈骗基本上是一条龙服务。团伙的一线人员。先冒充司法工作人员等拨打电话,被害人把电话转到二线人员:由二线人员通知被害人涉嫌洗钱等,骗取对方的账户信息:再将电话转到三线人员,通知被害人办理银行转账,四线人员安排转账。从而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那么,后介入者对先行者的行为是否承担共同责任,也是司法实践当中需要解决的问题。三是网络诈骗管辖难确定。在传统诈骗犯罪案件中,犯罪行为发生地或者犯罪结果发生地一般与被害人所在地一致,因此被害人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一般不会出现管辖上的争议。但是网络诈骗犯罪会出现被害人所在地与犯罪行为发生地,特别是行为人实际取得财产的犯罪结果发生地不一致的情况。公安机关如果要求被害人到犯罪行为发生地或者行为人实际取得财产的犯罪结果发生地报案,不利于被害人行使诉权维护其合法权益。

筑牢防线

1月21日《人民公安报》的文章《加大网络反诈骗力度刻不容缓》建议,面对严峻的形势,加大网络反诈骗力度刻不容缓。其一,要加大网络反诈骗宣传力度。有关部门要运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预防诈骗的重要性和预防诈骗的基本常识。并通过解剖典型案例,以案说法,揭露犯罪分子实施诈骗的手段和方法,让广大网民切实增强防诈骗意识,提高防范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能力。其二,要加大对诈骗信息的收集、分析和预警力度。相关部门要加强对诈骗信息的收集,认真进行分析研究,及时给广大网民发送预警信息,让全国用户能够及时查询和举报诈骗信息,最大限度防范网络诈骗案件的发生。其三,要加大对诈骗犯罪的打击力度。各级公安机关要与互联网管理部门联手,一方面加强网络管理,对诈骗网络及诈骗人员认真进行排查,净化网络环境,另一方面加强网络诈骗案件的侦破工作,彻底铲除网络诈骗滋生的土壤。

2015年12月2日《检察日报》的文章《遏制网络诈骗,需堵住搜索引擎竞价排名法律漏洞》认为,竞价排名可谓网络诈骗的必要环节和关键步骤。虽然媒体多次曝光一些假机票网站、假药网站通过竞价排名使其网站在搜索结果中排名首位,严重误导消费者上当受骗。究其根本,一方面,在行业自律上,尽管大多搜索引擎公司要求对申请竞价排名的企业和内容进行审核。但由于审核数量大、关键词涉及复杂的法律问题、引擎商逐利等因素,搜索引擎公司还是会放松审核要求,积极促成竞价排名以赚取利润,导致虚假网站的虚假广告、虚假宣传蒙混过关。另一方面,作为一个新兴的和高速发展的行业,我国对网络搜索引擎行业还没有相应的法律规定,使得竞价排名沦为一些诈骗网站的“帮凶”。此外,大部分消费者不了解竞价排名的规则,也为网络诈骗打开了方便之门。遏制愈演愈烈的网络诈骗,当务之急是堵住搜索引擎竞价排名的法律漏洞,明晰搜索引擎服务商的责任:通过专门立法,明确竞价排名的性质、网络服务商的责任以及网民知情权的保障方式:督促网络服务商出台行业自律规范,切实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加强政府监管,从根本上推动搜索结果客观中立。

2015年12月24日新华网刊发评论《谨防“惊心”骗局需完善网络“安全网”》称,网络交易平台在带给网络消费者全新的购物体验的同时,蓬勃发展的互联网商品交易也不断凸现出譬如网络诈骗、网络虚假广告、网络假冒伪劣商品等问题。因此搭建好网络安全“防护网”已经迫在眉睫。目前我国现有互联网法律法规虽然在实践中发挥了一些重要作用,但仍不完善,与网络管理执法工作实际需要不相适应,迫切需要健全互联网法规体系,实行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我们要加快立法进程,抓紧制定完善最亟需的法律法规,加强对现有法律法规适用网络管理的延伸和司法解释工作;同时,加大执法力度,壮大执法队伍,健全执法体系,落实执法责任,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构建网络管理新格局,形成“以合力管网”。

2015年5月15日人民网《遏制网络诈骗唯有源头治理》一文提到,在打击和防范网络诈骗犯罪上必须加强源头治理。这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加强修法工作。我国《刑法》经过多次修改,但是并没有专门针对网络犯罪规定的条文,虽然有几个条文涉及计算机犯罪,但是远远不能适应现实情况的需要。司法解释涉及网络犯罪的更是寥寥无几,仅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的《关于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的诽谤等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等几个司法解释,这些司法解释虽在应对现实时起到一定作用,但远远不能适应现实形势。另一个方面是要强化网络运营商等方面的职责。我国网络犯罪问题突出,跟网络运营商没有尽到应有职责不无关系。倘若电信运营商、银行等机构和部门都能充分承担起社会责任、法律责任,执法部门能够进行有效监管、依法规范,我们有理由相信,一个有序、有信用的网络空间定将继续良性发展。

链接:防范网络诈骗小贴士

1,给自己的电脑和手机安装杀毒软件,定期杀毒应该成为一种习惯;

2,进行网银、支付宝操作时,要确保使用安全的浏览器和登录正确的网址;

3,在网上购物时,要选择正规、大型的电商。设置复杂支付密码,并定期更换,最好选择“密码+校验码”双重验证;

4,在网站注册账号时。只填带*号的必填项,尽量提供最少的个人信息;

5,不随意打开陌生邮件,尤其是带附件的邮件或者声称中大奖的邮件;

6,尽量别“蹭网”,公共场所的未知WiFi一定不要链接;

7,如今,在微信上测性格、运势等链接泛滥。这些链接通常会要求你提供姓名、年龄等基本信息,后台还会直接获取你的手机号码等信息;

8,不要把个人敏感照片、数据上传到云端;

9,尽可能不要在网站上以全部明文方式公开自己的姓名、电话号码和家庭住址等信息;

电信网络诈骗的原因范文第3篇

  最新学习防诈骗心得体会范文

  20xx年5月6日,我们班开展了防诈骗观影活动。该影片介绍了我们有可能遇到的骗局以及应采取的对应防骗手段为主要内容,提高同学们的防骗意识。诈骗不仅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而且它时刻屡次发生我们周围。因此,我们对这次班会的内容非常认真。我们观看的影片介绍了诈骗的定义和特点,并且详细地介绍了许多诈骗手段,如:atm机诈骗,网络诈骗等。面对这些各式各样的骗局,我们都不禁提出了疑问。而我们结合图文和自身收集到的案例向同学们解释其中的”技窍”后,大家头上的疑团才开始散开。诈骗可能不是每个人都遇到过的,但是人们在第一次知道这些诈骗手段时的反应还是比较惊恐的。

  高校诈骗案件的预防措施。大学生受骗上当主要有以下原因:思想单纯、防范意识较差,贪图虚荣、遇事不够理智,有求于人、交友行事轻率,贪小便宜、急功近利等。因此大学生要做好对校园诈骗的预防就必须做到:

  1、提高防范意识,学会自我保护。

  大学生要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法制和安全教育活动,多知道、多了解、多掌握一些防范知识,在日常生活中,要做到不贪图便宜、不谋取私利,不要轻信花言巧语,不要把自己的家庭地址等情况随便告诉陌生人,以免上当受骗。

  2、交友要谨慎,避免以感情代替理智。

  3、同学之间要相互沟通、相互帮助。

  在高校,大家向往着同一个学习目标,生活和学习是统一的同步的,同学间、师生间的友谊比什么都珍贵,因此相互间加强沟通、互相帮助,以避免一些伤害。

  4、服从校园管理,自觉遵守校纪校规。

  同学们一定要认真执行有关规定,自觉遵守校纪校规,积极支持有关部门履行管理职能,并努力发挥出自己的应有作用。当前随着网络、电信技术的日益飞速发展,一些不法分子借助网络、电信等媒介实施各种诈骗活动,打击和防范诈骗已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话题,一方面,警方要重拳出击,打击不法活动,另一方面,就要靠全校师生员工共同努力,提高基本的防范意识和识破诈骗的能力。

  特别是对于我们大学生朋友而言,要学习一定的防范诈骗的基本知识,提高防范诈骗的基本能力,遇到实际问题,忌盲目,多思考,千万不要被某些假象所迷惑。为了帮助大家识破一些网上和电信诈骗,我们在此整理了一些常见的诈骗类型,供各位大学生朋友们学习参考,实际上诈骗手段虽然多样,但万变不离其宗,相信各位大学生朋友们,凭借着你们的聪明才智,一定能够识破这些诈骗伎俩。

  利用银行卡消费在现代大学生中已经是一种十分普遍的现象,然而我们对银行卡的诈骗手段以及网上银行安全交易问题却不是很清楚,本次为我们介绍了防银行卡诈骗对策,安全刷卡消费技巧以及如何确保网上银行安全交易,这些知识使我们对银行卡的使用有了更好的认识。

  我们都对不法分子的诈骗手段以及应采取的对应防骗手段对策有了一定的了解,提高防骗意识,因此我们在影片中都获益匪浅。

  最新学习防诈骗心得体会范文

  为了让学生更好的了解网络安全知识,提高自身网络安全意识,计算机工程学院开展一系列网络安全教育宣传活动,全方位打造网络安全教育“立体网络”。

  1、加强宣传,提升全院学生网络安全意识

  学院利用官方微信、微博平台推送“网络安全周、最新防网络、防电信诈骗秘籍”;辅导员老师充分利用QQ、微信等平台在全院宣传,在各年级班级群中发布宣传公告;学生会宣传部制作网络安全宣传海报,利用校园电子屏宣传网络安全,开辟网络安全宣传多种途径开展网络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全面扩大宣传覆盖面,让学院每一位同学第一时间得到提醒教育。

  2、加强学习,让学生深刻了解网络安全重要性

  学院20名学子前往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网络安全博览会,参观知名互联网企业,并听取各个展位的网络安全介绍,充分了解互联网时代网络安全的重要性以及该如何做好网络防护行动,也通过深入了解伪基站的作用原理与操作,提高了对电信诈骗的防范能力。计算机工程学院学子参加学校“网络安全等级保护1.0Vs2.0”为主题的专题讲座,同学们了解了大学生网络安全基础知识、网络安全社会热点事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个人信息安全防护等内容,让学生不断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增强网络安全法制意识。

  3、多手段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网络素养

  学院各年级辅导员组织召开假期安全暨网络安全教育班会,组织同学们观看网络安全视频,用视频教育人、努力达到寓教于乐的目的,引导学生要树立网络安全意识,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范网络行为,文明上网,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防范非法集资,校园贷,电信诈骗,传销组织的侵害。网络安全教育,也是每位任课教师的日常工作,把网络安全教育工作渗透到课堂中是每位任课教师义不容辞的责任。任课教师在课堂讲授中穿插网络安全知识,使学生时时都注意到“网络安全”,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本次宣传活动旨在全方位打造学院网络安全教育“立体网络”,通过对同学集中开展网络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增强网络安全意识和基本防护技能,营造安全健康文明的教育信息化发展环境,保障同学们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国家网络安全。

  最新学习防诈骗心得体会范文

  随着计算机技术、互联网的发展及信息技术的进步,网上银行、网络炒股、网络购物等网络商业活动的日渐兴起,在人们沉醉于网络带来便利的同时,网络诈骗也以一种新的犯罪形式出现,且日益猖獗。网络诈骗不仅对广大网民的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危害,对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也产生极其恶劣的负面影响。

  网络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互联网采用虚拟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随着这一犯罪手段的日渐猖獗,许多骗子纷纷把目光转向涉世未深的学生群体,一方面,警方要重拳出击,打击不法活动,另一方面,就要靠全体师生的共同努力,提高基本的防范意识和识破诈骗的能力。特别是对于我们大学生朋友而言,要学习一定的防范网络诈骗的基本知识,提高防范网络诈骗的基本能力,遇到实际问题,忌盲目,多思考,千万不要被某些假象所迷惑。

  了解网络诈骗的形式是为了更好的预防诈骗行为。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网络诈骗形式:

  一、网络购物诈骗。

  如今,一些不法分子在淘宝、等知名网络交易网站,向不特定群体随意散布虚假商品信息,或直接制作虚假购物网站,编造公司名称、地址和联系电话等,诱惑贪图便宜的网友上当。诈骗商品小到女性饰品、服装等小件商品,大到手机、电脑、汽车等贵重商品,交易一律采取先付款后发货的方式,一旦网友按照对方要求汇入货款,卖家便会消失得无影无踪。

  二、网络中奖诈骗。

  很多网友在浏览网页或进行网络聊天时,都会“幸运”地收到“恭喜您中大奖”的信息。当信以为真的网友与兑奖方联系,对方都会以需要保证金、支付邮寄费用等各种借口,要求网友先汇钱。当网友汇去第一笔款后,骗子还会以手续费、税款等其他名目,继续欺骗网友汇款,直到“吃干榨尽”为止。

  三、假冒银行网站“网络钓鱼” 。

  网站页面几乎与正规银行网站一模一样,且域名十分相近,有的只差一两个英文字母。时下,一种名为“网络钓鱼”的新型网络诈骗手段愈演愈烈。不法分子通过设立假冒银行网站,当用户输入错误网址后,就会被引入这个假冒网站。一旦用户输入账号、密码,这些信息就有可能被犯罪分子窃取,账户里的存款可能被冒领。此外,犯罪分子通过发送含木马病毒邮件等方式,把病毒程序置入计算机内,一旦客户用这种“中毒”的计算机登录网上银行,其账号和密码也可能被不法分子所窃取,造成资金损失。

电信网络诈骗的原因范文第4篇

依托于网络的发展,社会经济,文化,政治生活正经历一场史无前例的变革,而形形色色的  

网络犯罪给这场变革提出了全方位,不容忽视的挑战。本文仅仅针对利用网络进行诈骗犯罪的新特  

征,种类,犯罪构成,未完成形态及危害结果等方面立足于刑法学的立场。提出自己的观点。以期  

有用于刑法理论的研究,有用于司法实……

计算机网络无疑是当今世界最为激动人心的高新技术之一。它的出现和快速的发展,尤其是国际互  

联网的日益推进和迅猛发展,为全人类建构起一个快捷、便利的虚拟世界。在这个空间里也有它的  

黑暗的一面,网络诈骗犯罪正是其中一个典型的例子。  

一.  形形色色的网络诈骗犯罪  

网络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互联网采用虚拟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  

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正是由于网络诈骗犯罪可以不亲临现场的间接性特点,表现出形式多样的  

网络诈骗犯罪。  

1.  利用网上拍卖实施的诈骗犯罪  

在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今日公布的《扫荡网络诈骗》报告中,调查数千宗网络投诉案件中,其中网  

上[拍卖名列榜首,占总数的78%之多。受害人大多中付款后或收不到商品或收到的商品不如卖主  

所承诺的那样值钱,或者干脆一文不值。  

2.  利用Modem拨叫国际长途的诈骗犯罪  

犯罪行为人诱使上网者下载一个“浏览工具”或者“拨号器”,以便免费登陆成人网站。而所谓  

“拨号器”就会悄悄切断Modem的当前连接,转而通过拨通一个国际长途号码连接上互联网。这  

样,用户会在不知不觉中损失一大笔电话费。  

3.  利用互联网骗取信用卡的诈骗犯罪  

有的网站允许你免费在线浏览成人图片,不过你必须提供信用卡号码以证明你已经满18岁。然而,  

当你打开它却有一大堆你意想不到的东西是套收费的。《环球时报》2001年3月20日报道了美国新  

月出版社集团利用旗下的网站,以免费浏览做幌子,骗去网民1.88亿美元。而主要用的行为就是  

骗取网民的信用卡号进行诈骗。  

4.  利用互联网提供特许权的诈骗犯罪  

犯罪行为人在向投资者提供经营特许权时,有意隐瞒相关情况进行诈骗。通常以其中商业机会和特  

许产品展览做诱饵。譬如说,有的提出低价出售数以百万计的电子邮件地址名单,而有的则提供收  

信人的代理服务器号码,但实际中:提供代理服务器的号码是违反网络规定的,而所谓的电子邮件  

地址不是失效的就是错误的。  

5.  利用互联网进行多层次销售和传销的诈骗犯罪  

种类诈骗花样更是五花八门,有的利用网络电话兜售一些非法或欺骗性的投资产品;有的则把定价  

过高的为房地产提供保证底风险债券作为风险普通的一般债券来推销;也有的在网络上刊登启事要  

求应征者花大笔的钱买回某种生产资料,生产出商品后,公司负责回收,却又以“质量不达标”等  

这样那样的理由拒绝回收,从而使许多投资者损失惨重。  

而所谓的多层次销售一般宣称“你可以通过自己以及你所发展的下线销售产品和提供服务来赚  

钱”。其实商品或服务不过买给了和你一样的销售者。那么,你通过什么来赚钱呢?  

6.利用互联网提供的旅游休假以及医疗保健商品及服务的诈骗犯罪  

犯罪行为人宣称“你可以参加一次豪华旅游,并提供许多打折的附加服务”。实际上这全是谎言,  

就算成行的话,你也得因为那些“附加服务”损失不少钱。  

而所谓“一般药店没有的东西,可以包治百病”的医疗保健商品。你相信吗?不过对于那些身患绝  

症,生命垂危的人就不一样,他们可能会相信的,哪怕一点点希望。但这不过是一个骗钱的老把戏  

而已。  

除以上几种网络诈骗犯罪外,还有里用互联网进行的中大奖诈骗犯罪,以及利用互联网提供商业机  

会,投资的诈骗活动。针对网络诈骗的种种方法,类型,网络诈骗就有了自己的一些新的特点。  

二.网络诈骗犯罪的特点  

网络诈骗罪和其他类型的诈骗罪取的财物的方式不同,一般的诈骗活动,行为人与一定自然人  

之间有一定的意思沟通,即“人——人对话”,而网络诈骗罪则不然,行为人更多通过“人——机  

对话”的方式,达到初步目的。正是由于人机对话的技术特点,决定了网络诈骗罪具有一些独特的  

特点:  

1.  犯罪方法简单,容易进行  

网络用于诈骗犯罪使犯罪行为人虚构的事实更加逼近事实,或者能够更加隐瞒地掩盖事实真相,从  

而使被害人易于上当受骗,给出钱物。  

2.  犯罪成本低,传播迅速,传播范围广  

犯罪行为人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和多媒体技术制作形式极为精美的电子信息,诈骗他人的财物,并  

不需要投入很大的资金,人力和物力。着手犯罪的物质条件容易达到。  

3.  渗透性强,网络化形式复杂,不定性强  

网络发展形成一个虚拟的电脑空间,即消除了国境线也打破了社会和空间的界限,使得行为人在进  

行诈骗他人财物时有极高的渗透性。网络诈骗的网络化形式发展,使得受害人从理论上而言是所有  

上网的人。  

4.  社会危害性极强,极其广泛,增长迅速  

目前,世界各国的网络用户数以千万计,仅中国网络用户2250万人,通过互联网进要比以传统方  

法进行诈骗大的多。而且,由于这些犯罪的受害者分布广泛,造成了极为严重的社会危害。并且,  

网络诈骗犯罪发展特别迅速,日本2001年计算机与网络犯罪的检举状况中,利用互联网诈骗的  

1999年为33件,而2000年为198件,到了20001年巨增到671件。是所有网络犯罪中增长最快的一  

个。  

三.  网络诈骗犯罪的构成特征  

1.  犯罪客体  

现实社会的种种复杂关系都能在网络得到体现,就网络诈骗犯罪所侵犯的一般客体而言,自然是为  

刑法所保护的而为网络诈骗犯罪行为人所侵犯的一切社会关系。但是应当看到互联网是靠电脑的连  

接关系而形成的一个虚拟空间,它实际并不存在。就互联网来说,这种联接关系是靠两个支柱来维  

系的,一个是技术上的TCP/IP,另一个是用户方面资源共享原则。正是这两个支柱,才使得国  

界,洲界全都烟消云散,才使得虚拟空间得以形成。笔者认为,这里的网络诈骗犯罪侵犯的是复杂  

的客体,网络诈骗犯罪所侵犯的同类客体应是网络上信息交流于共享得以正常进行的公共秩序。而  

其所侵犯的直接客体应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应当指出,利用互联网进行的骗情骗色不属于本罪。  

2.客观方面  

表现为违反有关计算机网络管理法律、法规,利用互联网实施了诈骗行为。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是  

本罪行为的两种并列选择形式,只要实施其中一种行为。便可构成本罪。至于采取什么方法虚构事  

实或隐瞒真相,法律未作限定。因此,利用互联网技术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骗取公私财物同样可  

以构成本罪。  

2001年2月15日,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法院开庭,审理了“中国网上诈骗第一案”。犯罪行为人  

叫刘剑,该犯从2000年4月以来,在“雅宝”拍卖网站上有假名字发布虚假信息,自称有便宜的  

“摩托罗拉”、“诺基亚”二手手机出售,其价不到新手机的一半。而在收到货款后,刘剑却不给  

求购者发货。他利用这种方法从山东、江苏、福建、山西、内蒙古共骗得13350元,用于个人消  

费。  

本案事实虽然清楚,案情简单,但是由于涉及对互联网这一“虚拟空间”中特殊的商业运营方式的  

认识和判断,法院在首次开庭时,并没有当庭宣判。  

本案中,客观方面有两个特征:一是工具特征,犯罪行为人利用了互联网这一“虚拟空间”。二是  

行为特征,犯罪行为人刻意用里假名字隐瞒真相,发布虚假信息来虚构事实。这样的目的就是为了  

骗取被害人的信任,使其“自愿地”交出财物。表面上看,被害人交出财物是“自愿的”。其实这  

是由于行为人的欺骗行为  所引起的。如果被害人了解事实的真相,决不会将财物交给对方的,所  

以“自愿地”交出财物并非被害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从网络诈骗的具体表现来看,犯罪主体大  

多为14岁至40岁左右的年轻人,并且具有一定的网络知识。但是不能认为具有网络知识的人就是  

特殊的主体。按照我国刑法学界通行的主张,所谓主体的特殊身份,是指刑法所规定的影响行为人  

刑事责任的行为人人身方面的资格,地位或者状态。通常将具有特定职务,特定业务,具有特定法  

律地位以及具有特定人身关系的人视为特殊主体。我国虽然给一定拥有网络专业水平的人发放网络  

工程师证或给其相应的职称,但从网络诈骗犯罪的案例来看,一部分只有简单的网络知识。同时,  

在网络普及的今天,越来越多的人拥有网络知识。网络诈骗犯罪越来越多,用具有专业知识的标准  

是不确切的。  

《法制日报》评出2001年的世界是十大案件中第三个是,纽约破获网络诈骗大案。报道说。这名  

叫亚柏拉撼•阿布拉达的32岁男子,他精通计算机,年轻时多次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被判过  

几年刑。他诈骗的目标是金融,企业界巨头,阿布拉达利用当地图书馆的几部电脑,成功“克隆”  

了那些富人的身份,然后成功破译了他们的信用卡号和他们在几家投资或经纪业公司以及银行的账  

号。在长大6个月的时间里,阿布拉达几乎如出一辙地进行诈骗活动。警方估计,阿布拉达至少诈  

骗了千万美元!由于涉及数额巨大,影响范围广泛,此案成为高科技领域里一起突出罪案。  

在本案中,犯罪主体阿布拉达现实意思上只是个自然人,虽然他拥有精通的计算机网络知识。但是  

这不非所有网络诈骗犯罪的共性。而且犯罪主体的年轻化是显而易见的。  

4.犯罪的主观方面  

网络诈骗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间接故意和过失  

不构成本罪。在本罪中,犯罪行为人具有明显的“非要侵占不可”的念头。这表明犯罪主体具有明  

显的犯罪故意。而且,这种故意常常是直接的。并显示了极强的主观故意。  

四.网络诈骗犯罪未完成的形态  

1.  关于实行行为的着手  

犯罪的着手是区别犯罪预备和犯罪未遂的界限,它是指“犯罪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所规定的具体犯  

罪的实行行为”。那么在网络照片罪领域,实行行为何时或何环节开始呢?笔者认为,首先应该将  

现实性环节行为排除在外。原因在于:第一,现实性环节行为不具有实行行为的特点。实行行为的  

着手,也就是开始实施刑法分则的具体构成要件行为。判断它时,既要考虑法律规定的具体罪状,  

还要考虑实行行为的内容及形式。这个阶段的行为,通常是为虚拟性环节的行为创造条件,更符合  

犯罪预备行为的特点。第二,将现实性环节作为实行行为有违立法精神。网络诈骗罪中,行为人一  

般是骗得受害人的信用卡号和受害人的具体地址,但是这不宜作为犯罪论,至少不论作为犯罪的完  

成形态论处。在这时,权利人的财产并没有遭到实质性的损害,顶多受带一定的威胁。  

其次,进入网络系统的初始行为也不是实行行为,尽管进入网络系统距离行为人完成网上诈骗犯罪  

时间极短,有时有几秒种。但还是套正试这种行为的性质。之所以说它不是实行行为,原因在于,  

该行为也不具备实行行为的性质。为了完成网络诈骗的行为,行为人一般进入特定的信息系统,在  

此之前,他也许还要登陆其他具有辅助功能的信息系统。  

笔者认为,只有进入特定的信息系统后实施了虚拟性环节的行为才是实行行为。原因在于:1.该行  

为具有侵犯犯罪客体的现实性,如果不受其他因素的影响,它就会实施完毕;2.该行为具有刑法中  

实行行为的特征,是引起构成要件结果的直接行为。  

2.  关于完成形态时的问题  

虚拟空间的结果向现实转换在时空上还存在隔离,虚拟阶段的结果仅仅表现为信息的改动,它是否  

必然损害权利人的利益,还必须依赖于行为人进一步深化行为,致使权利人的财物侵犯,可由行为  

人完成,也可由别人完成,还可由工具实现。在网络诈骗犯罪中,虚拟阶段的结果是在网络上发布  

虚假信息,而要诈骗得以进行,还在于行为人提供账号  、地址以供受害人划钱,邮寄钱财。当划  

钱成功或邮寄到达时,此时就由虚拟空间转移到现实中来。如果行为人在发布虚假消息后,马上撤  

消。而且并未有人上当受骗,这就造成虚拟性结果的消失,还原为原来的状态。权利人也未受过威  

胁,而这就说明完成形态只能在现实中。  

五.网络诈骗的危害结果及一些建议  

1.  网络诈骗的危害结果  

英国政府义愤报告中显示,到2015年政府将无力监控一日千里的互联网发展,全国陷入无政府状  

态,届时,将由一些配备高科技的犯罪集团幕后操纵国家经济。  

2015年网络诈骗犯罪是否主宰全球,不管乐观还是悲观的看法。现在网络诈骗犯罪却是越来越  

多,越来越严重,这已经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了。伴随着网络普及化程度的提高。网络诈骗犯罪在犯  

罪的形成,特点上将出现更加复杂多边的局面。  

在美国连大名鼎鼎的比尔•盖茨都有过被诈骗过的事发生,而一般的消费者能不对网络诈骗倍加关  

注。这也是电子商务不能迅速发展的主要原因之一。  

分析家认为,消费者和经销商可能因诈骗损失巨大,官方数字很难统计,美国一个,咨询机构今日  

发布的统计数字显示,2000年全球范围内网上被骗金额为16亿美圆。该机构还推测,随着网上支  

付数额的增加,2005年一年网上损失的金额将达到57亿到156亿美圆之间。这取决于各国对反网络  

诈骗技术的投入力度。网络诈骗的社会危害性相当大,它一方面对网络信息系统正常的管理和信息  

造成严重的破坏,会叫人感到网上什么消息都可疑。另一方面也往往会直接严重危害其他社会的利  

益,叫投资者不知所丛!网络诈骗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不要从造成的经济损失来看,还必须考虑社会  

影响。网络诈骗即使造成的经济损失不大,其所造成的社会不良影响也非长大。  

2.  针对网络诈骗犯罪的一些建议  

第一.我国现行刑法第287条和第266条规定犯本罪基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  

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犯正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极重罪的,处10  

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笔者认为,对这类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犯罪:①应当提高法定最低刑而处以重刑,甚至生命刑。  

②建议广泛适用财产刑和资格刑。比如没收作案用的计算机设备及与之有关的一切物品,设备;禁  

止犯罪行为人从事计算机网络有直接关系的职业等。笔者从互联网上一个BBS上获悉,美国联邦贸  

易委员会达成一致意见,裁定一个名为赫林海伟的男子终生不得在互联网上做生意,因为他利用电  

脑在线拍卖时,对25个人进行了诈骗。③建议加强国际间的司法管辖权协调,与尽可能多的国家签  

定双边引渡条约,加强国际合作。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2002年4月24日表示,美国与其他12个国家  

将联手多网络诈骗活动进行重拳出击,并建立一个同意的数据库,专门整编网络消费者的投诉,并  

采取相关措施防止消费者再成为类似诈骗活动的受害者。我们的网络化程度虽然没有美国那样发  

达,但是我过上网人数是世界第一,怎样保护消费者的网上利益,的确应该加强国际合作。④由于  

在网络诈骗犯罪中,青少年比例比较大,建议对青少年在此类犯罪的主体责任年龄上可做适当降  

低。  

第二.建议公安机关联合文化部门以及有关部门单位对网络公司,网站,网吧进行严格监控,使得  

建立完整的安全系统和管理系统,从源头上杜绝此类犯罪的发生。  

第三.阵对青少年此类犯罪的增加。建议,在电视,广播。网络以及学校开设网络诈骗专题,从思  

想上,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  

电信网络诈骗的原因范文第5篇

关键词:大学生;网络购物;诈骗;特点

中图分类号:D917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7)012-0-02

伴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其对人们的生产生活影响越来越大,特别是对于接触新事物较快的大学生,其对网络购物这一电子商务关注程度较大。而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网络购物诈骗案件也在逐渐增多,犯罪分子通过木马程序等对高校大学生进行诈骗行为,其不仅危害了大学生的正常发展,同时还会对我国的社会发展造成非常大的影响。我国有关部门正在逐渐加强对网络购物诈骗的重视程度,各种防范措施也在逐渐完善,但由于网络购物诈骗的形式多种多样,加上其隐蔽性较强,目前的主要防范措施是以预防宣传为主。本文对当大大学生预防网络购物诈骗的措施进行了简单的介绍:

一、大学生选择网络购物的原因分析

1.购物便捷

对于网络购物,其只需要通过电脑或者手机等通讯设备就能够选择合适的物品进行购买,这一交易形式大大方便了学生,对于当前的大多数高校,其建设往往选择在郊区,这样一方面能够为大学生提供更加良好的学习氛围,同时又能够避免社会对高校造成影响。但由于高校大学生的课程较多,加上其日常活动中还有各种讲座和社团等,这些内容使得学生的日常活动时间大幅度减少,其日常生活中很难进行生活物品的及时购买,在这种情况下,网络购物平台能够为学生的日常生活提供一个良好的平台,其消除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学生能够在网络上选择适合自身的物品进行购买,大大方便了学生的生活。

2.网络购物方便学生对比分析

对于网络购物行为,其只需要拥有一个可以进行网络连接的电子设备,学生就能够通过其进行物品的购买和比对。对于网络购物,学生在进行购买的过程中能够更加方便进行价格和实用性能等的对比,其不需要学生到各个实体店中进行物品的实际对比,方便了学生的购物行为。对于当前的大学生,其生活条件有限,往往在进行物品购买时需要尽量大量的对比,像价格和质量等,而网络购物平台的出现很好的消除了这些问题的影响。

二、网络购物诈骗类型分析

1.建立虚假网址进行诈骗

对于@种诈骗行为,其俗称为钓鱼网站,不法分子通过克隆网站的建立,然后指导用户进行注册,用户在开通账号之后,其能够获得一个对应的商品信息情况,然后不法分子通过各种诱惑行为使大学生 进行物品的购买。卖家在了解到买家有购买意向时,其通过同买家沟通,然后借口更改价格等将诈骗网址发送给买家,买家通过在虚拟网址中进行购买行为,其账号和密码等信息被卖家获取,然后卖家通过账号和密码将买家的资金转走。

2.借口第三平台故障要求银行汇款

对于当前的网络购物行为,其主要是通过支付宝和易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网络购物,而犯罪分子在进行网络诈骗时,其会想方设法让买家通过银行汇款等行为进行支付。对于这种诈骗行为,其具体的诈骗过程为:卖家以第三方支付平台出现问题等为借口,要求买家进行银行汇款等来进行网络购物,买家若对这种诈骗行为不了解,其往往会将钱通过银行汇款转移到卖家账号,从而出现网络购物诈骗案件。

3.担保账户

对于这一类的网络购物诈骗,卖家声称其出售的物品存在着一定的风险,但交易过程中可以由卖家承担,而买家需要向其提供的担保账户上汇一笔担保费用,在交易完成之后,这些担保费用会直接打回到买家账号,通过这一借口,卖家有时会向买家多次索要担保费用。

4.快递签收漏洞

对于这一诈骗案件,其主要是针对大部分的人员在进行快递签收时不会进行当场验货,犯罪分子通过假的货物交易来对买家进行诈骗行为。在买家签收货物之后,其并不会当场提出质疑,而后来发现之后,其在同卖家进行沟通时已经没有充足的证据证明卖家存在诈骗行为。对于这种诈骗案件,其是一种较难进行调查的案件,这是由于网站也无法对买家收到的货物进行全程验证,无法了解是卖家问题还是快递人员在中途进行了货物的更换。

5.冒充官方网站进行虚假电话的

对于网络购物行为中,买家的网络账户由于被冻结或者出现支付工具反应较慢时,其往往会同官方网站客服进行确认,而犯罪分子则通过这一情况对购物人员进行诈骗行为,其诈骗过程为:先是在网络上同官网相似的网址,同时对其进行伪装,购物人员在出现问题后对官方网站进行寻找时,由于其对官网的网址等不熟悉,所以很容易受到虚假网站的影响,然后犯罪分子通过冒充官网客服人员为受害人进行服务,且要求受害人进行ATM操作,这样就将买家账号上的钱转入到其指定的账户上,导致诈骗行为的出现。

三、网络购物诈骗预防对策分析

对于网络诈骗案件,其正在逐渐向着科技化和组织型的方向发展,伴随着案件的隐蔽性增强,公安机关在进行这一类案件的侦破难度也在逐渐增加,且即使案件侦破,受害人的钱财也很难挽回。针对这种情况,为了预防网络购物诈骗行为的出现,保护买家的财产安全,其可以通过以下几点措施预防网络购物诈骗行为的发生。

1.正确识别网站,预防钓鱼行为的出现

对于当代大学生来说,其在进行网络购物行为时需要对其选择的网站进行严格的检查,同时对卖家发送的各种网址和链接,其需要对其进行全面的了解,绝不随意打开他人发送的链接和网址,这是由于黑客发送的链接在点开后能够在非常短的时间内进行木马等病毒的植入,从而对电脑中的各种信息进行盗取。为此,大学生在进行网络购物时,其可以通过以下几点方法对钓鱼网站进行辨别,一方面是域名识别法,这种方法是一种比较常见的识别方法,买家在进行购物行为的过程中,其需要对当前网页的域名进行观察,一般情况下,正确的网络购物平台,其域名都具有一定的特点,像淘宝网站的域名,其在结尾通常是等,而对于钓鱼网站,其往往会添加一些其他元素,从而扰乱买家的识别。另一种是登录识别法,这种识别方法在当前是最有效的识别方法之一,买家在进行登录时可以先随意输入账号和密码,若此时能够登录,则表明该网站很可能是诈骗网站,其存在着账号密码套用嫌疑,这是就需要对该网站引起重视。

2.交易选择官方支付平台

在进行网络购物时,为了保证网络购物的安全性,大学生在进行交易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问题:首先是对于支付平台,其在选择支付行为时需要选择官方支付平台,像支付宝和财付通等,这些支付平台是当前公认的比较安全的几种交易形式,或者其可以选择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行为。然后是对于交易过程中要求中断第三方支付,而要求买家进行汇款的交易行为,其很有可能是诈骗行为,大学生在进行网络购物的过程中对于这种诈骗行为需要保持高度警惕。最后则是在交易失败的情况下,大学生需要尽量不使用卖家发送的各种网址和链接,这样能够最大程度上避免W络诈骗行为的出现。

3.认真鉴别网络信息,不可贪图便宜

对于广大的大学生来说,其在进行网络购物的过程中,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网络上的物品相对于实体店要更加便宜,而很多诈骗分子抓住网民的这一特点,其通过降低物品价格的方式来吸引大学生进行网络购物。对此,大学生在进行网络购物的过程中,其可以通过观察他人的评价以及商品的卖出情况等判断卖家是否存在诈骗行为,同时对网络上的商品质量进行判断。对于大学生网络购物行为,其在进行购物的过程中需要对物品的大概市场价格有一个大致的了解,而网络购物一般情况下要比实体店便宜10%左右,若商家的价格低于市场价格超过了30%,则很可能表明其存在着诈骗行为,买家需要重点注意。

4.定时进行电脑杀毒

对于网络购物中的诈骗行为,其很多是通过木马等病毒来实现信息的获取,因此,大学生对于网络购物所使用的电脑等设备,其需要进行定时的病毒查杀,保证自身账户的安全性。此外,对于迅雷和百度等常用软件,用户需要对其进行补丁的安装,电脑等设备提示安全信息时需要及时进行杀毒等处理,保证自身账户的安全性。

四、结语

综合上述所说,随着科技的进步,人们的生活也在逐渐发生着改变,网络购物行为的出现使得人们能够不用出门就能进行购物行为,但由于不法分子的诈骗行为和买家自身的安全意识不足等原因,网络购物诈骗案件正在逐渐增加,为此,提高大学生的网络购物安全意识等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内容。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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